琼的婚姻逐渐解体,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她不能在白人的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受到白人的歧视与排挤,她郁郁不得志,在城市中根本难以立足,生活陷入极端贫困,成了一个靠男人为生的女人。琼本想在威利斯顿(Williston)最后一次碰碰运气,但是最终丧失了对生活的希望,在复活节的暴风雪之夜冻死在回保留地的路上。小说中的另外一位人物,露露的儿子莱曼·拉马丁(Lyman Lamartine)也提供了很好的实例,莱曼是在保留地上第一个购买了汽车的人,他从小就有赚钱的天赋,这对印第安人来说是很不寻常的,他是第一个进入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礼堂擦鞋的印第安孩子;圣诞节时他帮修女挨门挨户推销神花,然后从收入当中获取利益分成;莱曼把擦鞋、卖花等说成是非常荣耀的大事,这真实地反映了印第安人生活贫穷、饱受歧视的现状。莱曼的哥哥小亨利是一位标准的印第安小伙子:鼻子又大又挺,像一把短柄小斧,身体强壮,爱讲笑话。但是小亨利参加越南战争归来后完全变了,他变得沉默不语,沉默得出奇。他从来也不肯安静地坐在一个地方,总是站起来四处走动。他的笑声使人听起来很可怕,就像人被噎住一样,连周围在场人的嗓子也感觉堵得慌。看电视时,小亨利一动不动,牢牢抓住扶手,紧咬嘴唇。嘴唇咬破后,鲜血直往下淌,他也不理会,他把和着自己鲜血的面包一口一口地咽下去,整天对着电视机发呆。美国印第安士兵在越南战争中主要是在前线与敌军进行正面作战,直面的搏击直接毁灭了人性,所以心灵遭受的创伤更严重、更难以愈合。小亨利从越南归来以后一直穿着那身旧军装和靴子,不肯脱掉军服,依然沉浸在往事中。可见,小亨利在残酷而血腥的战争中受到了极大的刺激而导致精神极度抑郁,战争的场景总是出现在他错乱的脑海中,他无法摆脱对战争的回忆,无法使自己从战争回归到现实中来。他不能正视自己的行为,总是悔恨自己参加了一场“光荣”的战争,找不到可以释放自己痛苦的办法,无法自拔,痛苦不堪。最后他选择了投河自杀作为解脱这一切的方式,小亨利的死是极其悲惨的。琼的前夫高迪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人物。作为一个印第安人,他在现实社会中没有自己的位置,饱受歧视,没有稳定的工作,养不起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不能够给妻子带来幸福生活,妻子只好投身到其他男人的怀抱而最终冻死在暴风雪中。高迪没有生活目标,只能沉溺于酗酒,最后向母亲讨酒不成而饮下消毒水自杀。
读者在阅读路易丝·厄德里克的长篇小说时不禁为印第安人的命运一掬同情之泪,为他们的未来深深担忧。厄德里克在其小说中深刻反映了印第安人的生存状况,控诉了白人主流社会对土著美国人的压迫和控制,以唤醒人们对印第安民族的关注,呼唤种族平等。尽管由于受到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影响,土著美国人与白种人之间确实存在区别,但是两者是完全平等的;土著美国人并不比白种人低劣,他们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各具特色罢了。每个种族都是平等的,没有优劣之分。露露最为骄傲和自豪的儿子盖瑞·纳纳布什是厄德里克在小说中刻画的一个追求种族平等、捍卫印第安人权利的丰满人物形象,他是印第安恶作剧精灵的化身。研究印第安文学的美国著名学者艾伦·威利叶(Allan Velie)教授这样描述印第安恶作剧精灵:
部落恶作剧精灵不是一个单一的人物;一个部落的恶作剧精灵与另一个部落的恶作剧精灵差别极大,甚至是在同一个部族的不同故事中。无论恶作剧精灵的形式是什么,他都有类似的性格特征:他施展诡计然而又是诡计的牺牲品;他是反常的而且有超强的嗜好,尤其是在食物和性的方面;他是无法被束缚住的,是不负责任和无情的,但莫名其妙的是,他如果不被人们喜爱也总是受到同情。
像齐佩瓦族的恶作剧精灵原型纳纳伯周(Nanabozho)一样,盖瑞善于施展诡计但往往又是诡计的牺牲品,他常常逾越善恶的界限,打破社会的法律和禁忌,因此读者很同情他。印第安恶作剧精灵的这种多层面形象蕴含着把和谐、平衡及统一视为最高理想境界的印第安宇宙观,体现着印第安人生活当中的幽默。正如贝弗利·拉马丁所说,盖瑞“天生就是罪犯,又是英雄”。他长得身材高大,步伐轻快,充满力量,擅长柔道,身手像猫一样敏捷,天生是一个信仰正义的领袖人物。他身为印第安人感到自豪和骄傲,决不允许任何人诽谤和侮辱印第安人。有一次盖瑞在酒吧喝酒,一个白人牛仔大肆诋毁印第安人,谩骂齐佩瓦人和黑人一样属于黑鬼,喝多了酒的盖瑞气愤不已,飞起一脚把牛仔的睾丸踢伤,为此他被重重地判了三年徒刑。盖瑞感慨道,“因为白人目击证人有名字、住址、社会保险号和工作电话,所以如果他们支持你的话那将会是很有帮助的。但是如果白人目击证人不支持你,那就与你请印第安人目击者作证一样,结果会是十分可怕的。”小说里描写的这种情形反映了“白人优越论”的社会现实,表明印第安人普遍陷入失业和经济地位被剥夺的现状。艾伯丁认为,从客观上说,对于初犯来讲,被判三年徒刑的确是量刑偏重了,但是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样的判决还不算是重刑。宣判盖瑞有罪的陪审团全部是白人,因为盖瑞是印第安人,即使他没有犯罪记录,清白的过去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这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最大的嘲讽。面对这样不公正的定罪,盖瑞声称不再相信白人政府而是相信自然正义。从此之后,他藐视白人政府的法律而成为一个反叛者,一个与白人社会抗争的印第安英雄。盖瑞是印第安人运动的领袖,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印第安人运动是美国这一时期宏大的各种权利运动的组成部分,它受到了其他社会运动尤其是黑人权利运动的影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美国印第安民族在美国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特殊政治和社会地位,美国印第安人运动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尤其是体现在印第安人族裔意识的复兴和印第安部落自治权的维护上。盖瑞是一个领导印第安人民争取权利斗争的英雄,他勇敢地与白人主流社会对抗,反对白人对印第安人民的压榨和迫害。他虽然多次被投进了监狱,但是他仍然顽强地坚信自己的信念和追求,坚持不懈地与白人统治者进行斗争。他是一个越狱的天才,虽然身材魁梧高大,但是他有着像鳗鱼一样灵活的身躯,他总会有办法从戒备森严的监狱中逃脱出来,白人的监狱是无法囚禁住盖瑞的,他总是自信地说:“没有什么狗屁钢筋混凝土的房子困得住齐佩瓦人。”他坐牢的目的是为了越狱,一次又一次地越狱,每次都被抓回去,这些似乎很有规律。盖瑞在州立监狱的会客室中躲藏在闭路电视无法监控的角落里让妻子多特(Dot Adare)怀孕。在厄德里克笔下,盖瑞是一个反对美国种族歧视和种族迫害、来无影去无踪的英雄人物,他充满哲理地说:“社会公平吗?社会就像我们打的这局牌,伙计。我们的命运在出生之前就决定了,就像发牌之前已经洗过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就是该把牌打好的过程。”盖瑞是美国印第安运动组织的领袖,是有名的政治英雄,他的儿子利普夏这样评价父亲盖瑞:“有人曾写歌赞颂过这个大名鼎鼎的齐佩瓦人,他的肖像被印在抗议活动的徽章上,法庭为他的命运辩论过,他的新闻传遍全世界。”盖瑞是厄德里克笔下为争取种族平等而与白人社会抗争的民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