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包罗万象的天性中有一种天性始终长盛不衰,那便是自以为是。一个人凭着自认为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再加上一点沾沾自喜的小聪明,便想当然的认为在某些方面自己比别人略胜一筹,在有必要一决高下时,优胜权始终握在自己手中。于旱魃和断背山而言,这一时期便处在这种情况下。断背山手里握有金钱,前面有权势为其开路,后面有一大帮马屁精狐假虎威、耀武扬威的为了取悦他继而满足自己的非分之想和个人利益,便争先恐后的假装为他效力和卖命(其实这些人除了耍耍嘴皮子,什么正经事都不干,却博得了他取悦之人的信赖)。他认为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运筹帷幄、高枕无忧;旱魃浑身是胆、不惧生死,在这个世界上他除了竭力争取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外,不必为他有可能失去的一丝一毫东西而感到惋惜和懊恼。因为他一无所有,最坏的情形也不过是维持现状。他认为自己的无所畏惧可以战胜一切,也可以睥睨一切。因此,这两个人虽然在人情世故的套子里维持着彬彬有礼的关系,明面上却毫不遮掩的利用着彼此,私底下又急中生智的较着劲。
断背山是个非常聪明的年轻人,他年纪轻轻便游历了大半个世界,所到之处无不让他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胸襟。因此,他虽然尽可以财大气粗、目中无人,但他很多时候却像个老成持重的智者一样十分的低调。他对任何人都极尽所能的表现着自己的宽容大度,谦卑礼让。尽管他在心底里看不起旱魃这个唯利是图的粗野而鲁莽的汉子,但却也欣赏他的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魄力和无所畏惧的气势。只可惜,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无缺的人,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和鲜为人知的卑劣性情,而断背山的弱点便是一遇到感情问题智商立刻退避三舍,那种卑劣性情经过一番乔装打扮逐渐显露无遗。
旱魃觉得断背山气焰太嚣张,目中无人到令他不堪忍受的地步。的确,在永恒的问题上,断背山确实是不动声色的显露了这一点。只不过他伸出来的触角都比较柔软,虚伪被真诚包裹着,狡猾尾随在诚实的后面,诡谲掺和着坦率,连欺骗都戴上了友善的假面具。这足以显示出断背山毫无披露的聪明,但向来聪明反被聪明误。当然,旱魃对断背山抱的这种态度也不是不带有严重的偏见性和喜恶感。事实上,即便断背山和他毫无瓜葛,他一见到这个人也会情不自禁的对他生出几分厌恶之情。
旱魃之所以看断背山不顺眼,并不是因为他的性取向有别于常人。而是因为他与生俱来的那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像植物把根扎在沃土中一样体现在他周身的每个细胞中,他在举手投足之间极尽所能的说明了这一切。无论断背山出现在哪里,这种优越感就像他身上的香水味一样刺激着别人的感官。他那漂亮干净的容貌、精致典雅的服饰、个性十足的发型,他的那一帮油头粉面的跟随者,他那夺目耀眼的豪车,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最近和他频繁接触的旱魃感到一种莫可名状的愤愤不平之情。尤其是断背山对他表露的那种装模作样的平易近人的态度越发让他怒火中烧。事实上,这与其说是怒火,倒不如说是妒火。没错,搅的旱魃一刻也不得安生的正是深藏于心的那种嫉妒之情。而众所周知,妒火一旦蹿起来,灼烧的不是别人偏偏是自己。因此,旱魃暗暗的下了决心,找准机会一定要狠狠的挫一下断背山的锐气,让他尝一尝一败涂地的滋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旱魃的意图不知不觉的走了样,最终变得面目全非。他原本是想借助于玫瑰天堂铲除仲馗这个社会的毒瘤,一不留神却让自己扮演起了仲馗这种人的角色。这种事看起来匪夷所思,实则很好理解。如果打从一开始旱魃就是个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无论如何,他都绝不会走上贩卖毒品这条道路。既然他不顾后果的走上了这条道路,这说明他的天性中有着太多阴暗的层面。而断背山的出现恰巧激发了他天性中的这些阴暗面,使它们以其本来面目活跃在了他的思想中,主宰了他的言行。如果大家对天主教教义中的七个原罪一清二楚,那么一点也不难判断,旱魃至少已经犯了四项罪责,即傲慢、嫉妒、愤怒和贪婪。傲慢使他自高自大、目空一切;嫉妒使他莫名所以、难以克制的对断背山心怀怨恨;愤怒使他狂躁不安的产生了一种复仇心理,尽管他的仇恨看起来毫无根据和理由;贪婪使他不知满足、贪得无厌,年纪轻轻就罪行累累。凡此种种,让旱魃深陷在一种罪恶的泥沼中,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
在乡村大道上他曾思考过的那些真善美的问题,一回到车水马龙、钢筋水泥的城市他便忘得一干二净了。他的生活又回到了那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便不择手段的状态。可怜的永恒虽然暂且逃出了仲馗的魔掌,却又落在了旱魃的利爪里。可这个注定在命运的深海里漂泊颠沛的年轻人却对此依旧一无所知。
永恒是一个简单、纯洁、善良,某时还冒着点傻气的记忆上的残疾人。在他的意识范畴里,过去是零,现在是荆棘,未来是迷雾。因为自己人生的一片茫茫然,他生存的唯一武器就是爱、善良和信任。他对任何人都没有敌意,也不会凭空猜忌任何人,他虽然不会对所有人存有友善和博爱之情,但绝对不会为了个人的利益起加害任何人的歹心。仲叔的突然去世,他和旱魃那伙人一起生活,天意使他遇到了断背山,阴谋撮合了他和玫瑰天堂的缘分,这一系列的事情逐一的带给这个年轻人全新的体验和不同的感受。使他的身心都不知不觉的发生了变化,理性得到了升华,感性经受了洗礼。一颗年轻的心就像瓜熟蒂落一样,从懵懂无知蜕变成清醒明智。这是一个人心路历程的最基本征途。但这依然不能使他意识到自己自始至终都是别人为了达到某种见不得人的目的而利用的工具,自己就是一颗被动的棋子,有用的时候会被放在台面上,没用的时候就会被丢弃在一边。因为意识不到,所以他从没想过要摆脱这样的命运。
旱魃认为永恒已经成为了断背山的软肋,这是真的。因为断背山第一眼看到永恒,便深知,阅尽茫茫人海,他一生追寻的爱注定要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要么得以成全,要么加以毁灭。自以为是的这种天性此时像魔鬼一样驱使着断背山,使他盲目的为了自己一厢情愿的感情在私底下为永恒做了太多不理智的事情,这些事情在断背山看来连天底下最铁石心肠的人都会感动,为此,他曾一度觉得自己异常伟大,觉得自己的这份感情十分动人心魄。但他却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不仅是纯粹的自作多情,而且既加剧了自己的毁灭,又促成了永恒的悲剧。
在玫瑰天堂开始学习调酒的第一晚。永恒便和一个与他年龄相仿,外号叫小东北的侍应生拉近了关系。一周后,他们便混熟了。小东北长的眉清目秀,就是个头比永恒矮点。一说话就露出两颗虎牙。一笑左脸颊上会显出一个小酒窝,十分惹人喜爱。小东北真名叫武伟,因为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大家为了叫着顺口,就给他起了小东北这个异常顺耳的外号。现在永恒和小东北的关系就像一年前在切面店他和同伴的关系。有时完全能做到推心置腹,无话不谈。这主要源于永恒的那种天生的亲和力,以及支配小东北不由自主的要去喜欢某人或讨厌某人的那种喜恶感。他一见到永恒就情不自禁的对他产生了兄弟般的情谊,尽管他们之间什么生死与共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小东北也十分喜欢乔治,因为乔治是个不得不让人喜欢的外国人,他对谁都彬彬有礼,一视同仁,从不会厚此薄彼,像有些人那样经常戴着一副有色眼镜。不管你工资挣得是五千还是五百,不管你是个乡下佬还是城市人,他都把你当做一个最优秀的中国人认真对待、尊重有加。而且,他是个性格开朗、能说会道的好小伙,最主要的是,他用外国腔说的一口蹩脚的此地话令人听着十分的舒心悦耳。由于乔治对永恒关怀备至、照顾有加,基于对乔治的追随和爱戴,小东北对永恒就更好了。永恒第一天去玫瑰天堂上班,小东北就给他起了一个百听不厌的绰号——我的男神。我的男神在玫瑰天堂深得人心,他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相处融洽,而且大家都真心的喜欢他,把他当做自己人。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立刻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但由于知道我的男神在同样年轻英俊、严肃冷峻的老板心目中的地位便不敢对他抱有非分之想。
自从在玫瑰天堂工作后,永恒的生活规律完全改变了。他总是昼息夜出。他和乔治每天傍晚六点左右去玫瑰天堂,凌晨时分回家。他们会一起吃一顿断背山为他们精心准备的丰盛早餐,然后洗漱完开始睡觉,一直睡到下午四五点起床。在玫瑰天堂工作了两个星期后,有一天凌晨四点快要下班时,永恒悄悄的把小东北叫到一边,对他说:“小东北,你觉得我对你怎么样?”
“我的男神对我没话说。”小东北不假思索的回答。
“什么叫没话说?”永恒问。
“就是好的没话说”小东北认真的回答。
永恒笑了。小东北也笑了。露出了那两颗醒目的虎牙和那个浅浅的酒窝。
“很好。小东北,你现在听着,你的男神要你做件事……”
“什么事?”小东北迫不及待的打断了他的男神的话。
“别心急,我这就告诉你是什么事。”永恒耐心的解释道,“我要出去一趟,但我不想让乔治知道,更不想让老板(他们都这样称呼断背山)知道。因为我想不出合适的借口。所以我想先斩后奏。你现在开动脑子,快给我想一个天衣无缝的借口。等我走后,乔治问起我的时候,你好给我巧妙的搪塞一下,但不可以毫无根据的敷衍了事,导致我回来后麻烦重重。如果你表现好,我会好好报答你的。”
小东北的眼珠子立刻骨碌碌的转了起来。殷勤的表明他正在努力,一定不辱使命。想了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小东北偷偷的乐了一下,然后对永恒说:“你有事就走吧,我的男神,一切包在我的身上,我定会让你万无一失。”
永恒放心的溜走了。这时已经进入了农历的十月中旬。昨夜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永恒走出玫瑰天堂时,雪还在纷纷扬扬的下着。地上已经积了一层牛奶般白皙的落雪,踩上去嘎吱作响。永恒戴上墨镜,把浅灰色羽绒服的拉锁一直拉到头,双手揣兜,吹着解闷的口哨,迈着坚定有力的步伐,走在昏黄路灯下无人踩过的雪的地毯上,越走越快,越走心情越激动。在一个十字路口,他向左拐去,一辆迎面驶来的出租车的前面闪耀着空车的标志,永恒向它招了招手,司机立刻打转方向盘向他驶来。车子稳稳当当的停在永恒的面前,他拉开车门坐上车,对司机说了地址。司机一脚油门踩下去,飞速转动的车轮把地上的雪扬的高高的,然后飞奔而去。
二十分钟后,司机把永恒送到了老街。永恒付了车费,走下车。老街上空无一人,路灯孤寂凄凉的闪耀着,洁白的雪花依旧悄无声息的飘洒着,使周围的一切显得异常静谧。只能听到永恒的脚踩在雪上的声音。他举目四望,看到所有的商铺都拉着卷帘门,门前落了厚厚一层雪。切面店已经换了招牌,现在经营的是水果。他意识到,无声流转的时间让一切都静悄悄的变了样,过往的点点滴滴都一去不复返了。他想起了第一次来这里的情形,想起了云姨那一晚的忧伤,想起了同伴和他说过的一些话语,想起了仲叔去世前那种行将就木的状态,尤其是想起了一世第一次走进切面店时的样子。他原本严肃的面庞立刻焕发出动人的喜悦之情。
“她现在怎么样?她过的好吗?她是不是结婚了?”他的脑海里涌现出一连串的问题,“我一直想来这里看她,但却提不起勇气。我害怕看到她牵着别人的手有说有笑的从我期盼和渴望的眼前走过,却不屑转过脸看我一眼。这种情形太可怕了!我不愿看到她已经成为别人的妻子,而我依旧在苦苦的热恋着她,却从未让她知道。我以前胆怯,尽管内心蠢蠢欲动却羞于表达自己的爱意,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我一个在切面店天天和面粉打交道的毛头小子怎么敢开口和一个与众不同的成熟女性说我爱她,这听起来多么的滑稽可笑,会让人笑掉大牙的。这就好比一个刚上小学的小男孩对一个他爱慕的高中女生说:‘你等着我,将来我一定会娶你的。’”从来不去关心政治的永恒不知道,这一年刚刚赢得总统选举的法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埃玛纽埃尔·马克龙就曾说过这种话,而且他最终迎娶了比自己大二十四岁的这个他倾慕一生的女人。“不过现在,我后悔当初的胆小如鼠了。人活着谁都会死去,该放手一搏的时候就应该无所顾忌的放手一搏,无论是什么事情,尤其是爱情。”他最后这样想道。
永恒走出老街,沿着他曾经跟踪一世的那条路一直走到一世所住的公寓楼的大门口。这个院有一个异常动人的名字,叫公主小镇。永恒知道一世就住在E座,因为他曾亲眼看到她走进了E座的大门,但却不知道她住在第几层,几号房间。因此,他来到公寓楼下,在门口茫然无措的站了一会儿。
“不知道她现在还跑不跑步,”永恒思忖,“如果她跑步的习惯没有改掉,我只要等到六点,准能看到她。我记得,以前她总是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老街。”永恒看了看时间,现在才刚到五点,“我还需要等一个小时。”于是,他把双手伸到嘴边,掌心相对,一边互相搓动,一边哈气,以便使它们暖和一点。与此同时,他轻轻跺着双脚,在原地绕着圈小跑起来。人们都说等待是漫长的,也是难捱的。但充满爱和希望的等待却是甜蜜的,也是短暂的。搁在平时,在大冷天里等待一个小时也许一点也不好过。我们都有过这种体会,当我们闷闷不乐、无所事事、心情压抑的时候,我们就会觉得时间特别漫长,一个小时等同于一年,甚至于更长。我们会百无聊赖的趴在某一个地方,盯着时间的点数,看它如何从前一秒变到下一秒,从下一秒变到再下一秒,就这样期盼着时间快点流逝,以便让我们结束这痛苦不堪的时刻。但此刻的永恒却是另一种情形。他在地上踱着步,兴致盎然的看着自己的脚印。突然,他抬起眼看着面前这一块平坦的犹如白色绒毯般的雪地,狂热的心灵机一动。他摘下墨镜轻轻的放在一边,然后直起身,伸开双臂,不由自主的向前跨出一步,抬高一条腿,快速的向前移动了两步,然后一转身,旋转了一圈。没错,没有音乐,没有观众,只有他心中的爱,他如痴如醉的跳了一段男子独舞,他是为爱而跳。跳完后,他大汗淋漓的看着自己脚印踩过的地面,发现他在无意识中用双脚写了一组字母。他凝神细看,确定这是一个英文短句:I Love You。
“我无时无刻都在情不自禁的表达自己的爱意,唯独她不知道。”他忧伤的想道。
最近,永恒总是冷不防的做一些他之前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比如弹奏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能听懂乔治所讲的英文,甚至于刚才还情不自禁的跳起了舞。不知道内情的人会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闻所未闻。一个人怎么会突然会一些自己从来没有学过的事情呢?但知道内情的人,尤其是知道一世和木森一年后为了永恒的案件去了水乡之城,并见到了他儿时的玩伴张磊,从他嘴里或多或少的了解了一些永恒童年时代的情况,得知这个天才儿童从小就多才多艺,可谓能歌善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且聪明好学、智力超群。只可惜命运拦腰斩断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孩子不可估量的未来。那么,我们这些知道内情的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永恒会突然掌握一些他近期从未接触过的事情的要领,让人觉得他似乎有无师自通的神奇本事。其实,他什么本事也没有,他唯一的本事就是对命运的馈赠恭恭敬敬的接受,踏踏实实的过好属于他的每一天。如果现在这一切看起来有点违背常理,那也只能说明,在他迷失的过往的深海里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偶尔会冒出几个记忆碎片的小气泡,使他重拾往昔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