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案件回告制”叫好】
报载,从9月1日起,许昌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回告制度,对于公民报案、控告、举报等案件或扭送的犯罪嫌疑人都要立即接受,当场问明情况,制作笔录,并将立案情况、办案进度和破案结果及时通知报案人和受害人。(8月27日《大河报》)这项制度甫一实施,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案件回告制”是正在开展的“弘扬许昌精神,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结出的一枚硕果,许昌市公安机关在大讨论中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敢于揭短亮丑,针对反映强烈的报案难、办案慢、当事人对案件进展不知情等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积极整改,以危害大、影响大、难度大的刑事案件为突破口,率先推出了让报案人、办案人和当事人“三满意”的“案件回告制”。这种边查边改、自查自改、闻过即改的积极态度和负责精神值得称道,他们推出的“案件回告制”也值得其他单位借鉴推广。
“案件回告制”好,好就好在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精神,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举报权、控告权和监督权。公安机关是人民的“保护神”,对于来自群众的举报、控诉理应有诉必应,有案必立,办案必速,结案必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个别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淡漠,或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或借口“保密”,封锁信息,致使一些受害人投告无门,难知实情,因此产生委屈、绝望和误解、抵触情绪,进而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声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前几年开展的“公安大接访”中,就发现了不少这类因立案不及时、办案不透明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单靠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干警作风还远远不够,还必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用刚性的制度约束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许昌市公安机关推行的“刑事案件回告制”就是这样一项成功的尝试。通过这项制度,报案人和受害人可以当场了解立案情况,及时掌握办案进度,并对办案人员实施有效监督,从而杜绝办案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幕后交易”和失职渎职,消除过去警民双方实际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和由此引发的猜疑和误解,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同时,推行“案件回访制”还有利于增强公安干警的责任心,以当事人的实时监督,倒逼办案人员严格执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这对提高干警素质,改善公安形象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案件回告制”既然有这么多的好处和优越性,那就不能仅仅限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受理的其他案件和涉及百姓的其他业务,如户籍办理、出国审核、治安审查等等,也都应当将受理情况、办理进度及审核结果等向相关当事人及时回告。推而广之,法院、检察院和其他政府部门乃至一切与群众生活有关联的单位,也都不妨借鉴许昌市公安机关的做法,尽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执法、接访、办事“回告制”,热情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办理,如实反馈,及时回应,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息互通,声气互联,坦诚相待,亲如一家。(2008年)
【温馨提示暖人心】
河南许昌自古就以遍植荷花而得名“莲城”,素有爱莲尚廉的民风良俗。最近许昌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廉政提示语征集活动”又为这座历史名城、宜居新城和文明之城送来了阵阵温馨暖人的清风。
中国古代就有以“三字经”“千字文”等老少皆宜、妇孺喜闻的通俗形式传道授业、教化人心的文化传统,精短易记的廉政提示语就是传承文明精华、推进反腐倡廉的一种有益尝试。俗话说,“廉贪一念间,荣辱两重天”。在人生道路的选择关口,如果能够耳熟能详地记起几句拨云见日、振聋发聩的廉政提示语,对于防止一念之差、一失足成千古恨肯定大有裨益。许昌市纪委把征集廉政提示语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确是独具慧眼,独辟蹊径,抓出了新意,抓住了根本。
征集廉政提示语的过程也是廉政意识自我教育、自我强化的过程,更是廉政观念宣传普及、深入人心的过程。3000多条由许昌各界人士原创或选编的廉政提示语既代表了400多万许昌人民崇尚廉洁、爱莲倡廉的精神风貌,也生动真切地表达了黎民百姓对清正和谐美好社会的共同愿景,从中精选出的100多条获奖作品更凸显出了近年来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形象地展示了莲城人民共建廉城的民意和世风。
统观这些通俗活泼、朗朗上口、简洁凝练,寓意深远的廉政提示语,令人感受最深的就是饱含深情的人文关怀和正面、温馨的良苦用心。不论是“与清风同在,和幸福有约”,“树廉洁路标,行人间正道”,还是“莲花美吾城,廉洁静吾心”,“清风扬汉魏,廉洁润古都”,都让人感到亲切、平和,温暖如春。虽然没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今天贪一文,明天囚十年”之类警示语剑拔弩张的震慑威力,却同样让人心灵震撼,促人深省。从实际效果上看,这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温馨提示更容易被人接受,更能起到净化灵魂、陶冶情操、抑恶扬善、弘扬正气的积极作用。
应当看到,征集廉政提示语只是加强全民廉政教育的一种新尝试,其最终目的是要进一步推动全党全民全社会各个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这一根本目标,还有很多具体细致的工作要做。廉政提示语的创作和征集要靠许昌人民共同参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更需要各界群众的身体力行。
廉政提示语不仅要创要写,而且还要上报纸、上广播、上电视、上板报、上广告、上网络、上手机,同时还要进机关、进厂矿、进学校、进广场、进村镇、进社区,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这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易学易记的廉政提示语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成为全体许昌人民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真正像一条特色鲜明的许昌廉政提示语所说的那样:“身在莲城,心怀廉情;爱莲倡廉,风清气正。”(2008年)
【“小饭盒”解决大问题】
前些年,一些地方农民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少数基层干部吃喝成风,有的乡镇干部习惯了到村里吃“招待饭”,村里给吃穷了、吃怕了,推杯换盏中,干群距离拉大了。为了管住干部的“嘴”,各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包括严禁基层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给乡镇干部发放误餐补助费、下村工作凭票限额就餐、村集体开支实行“零招待费用”等等,然而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倒是河北承德县岔沟乡的一个小小“发明”收到了不错的效果,该乡为全部46名干部每人购置了一个既能装饭又能装菜的保温饭盒,以及一个携带方便的背兜,要求下村工作一般都要回乡就餐,距乡较远的村或来不及返回的,一律从机关食堂领取饭盒,带饭下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组干部或亲友家中用餐,村组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支出乡干部就餐招待费。(5月5日《人民日报》)一个不起眼的“小饭盒”有效地刹住了屡禁不止的“吃喝风”,这一切实可行的措施值得借鉴推广。
小小饭盒能有如此威力,其功不在饭盒自身,而在于小饭盒的“发明者”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科学理念。过去我们刹吃喝风大多侧重“几不准”的禁止性规定和对违规吃喝者的查处惩治,这当然很有必要,也势在必行。然而干部进村工作既要吃饭,又不可能背锅带灶现吃现做。既然不能像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下乡干部那样与当地农民同吃同住,就要以别的形式解决临时就餐问题。仅仅简单化地禁止干部在村里吃饭不但不能刹住“吃喝风”,而且还会“逼”出一些花样翻新的歪门邪道。例如有的拿着乡里发的就餐补助费,照样在村干部家里大吃大喝,招待费用换个名目依然由村集体财务支出;有的不在村里吃饭,反而跑到外乡甚至外地吃喝,舍近求远,花销更大。承德县岔沟乡的做法之所以有效,就在于事先考虑到下村干部的就餐需要,以自带盒饭的形式解除了他们误餐不归的后顾之忧,有了乡里食堂专门配备的“便携套餐”,既不用打扰乡亲另起炉灶,也免去了村里来客接待的额外开支,没有了酒席上的推杯换盏招待应酬,干部吃得更香,群众由衷赞许。
“小饭盒”里盛满了组织的关爱和群众的期待,下乡干部带在身边,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谢绝一切形式的宴请招待,而且能够时时提醒自己勤廉自律,洁身自爱。饭盒虽小作用大,既打消了干部贪杯的念头,又堵住了公款吃喝的源头,消除了公务招待的由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带了个好头。
其实,不仅刹“吃喝风”要疏堵结合,许多明令禁止的事项也都要先给出路,因势利导。例如禁止乱倒垃圾,必须先划定方便适用的垃圾收集场和处理站;不让随处停车,就要提供足够的停车场地;不许流动摊贩沿街叫卖,应为他们指定合适的经营场所;清除街头非法小广告,也要允许那些合法的小广告集中免费张贴;整治无证三轮、“摩的”私自载客,就得先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交通工具……只禁不疏,禁令难行;疏堵结合,先疏后堵,才能令行禁止,这就是承德“小饭盒”给我们的有益启示。(2008年)
【敬老不只是免费】
许昌市的老年人好有福气!从4月3日起,全市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4月2日《许昌晨报》)闻此喜讯,我们不仅要为政府出台的这一尊老政策叫好,而且还要真诚地感谢那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甘为和谐社会做奉献的公交企业。许昌的老人因他们的善举而受益,许昌的形象因他们的良绩而增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老年人的尊敬程度和关爱力度更彰显着一个社会、一个地方的文明水准。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照顾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如免费逛公园、免费进图书馆、免费参观博物馆,优先就医、购票等,这次出台的让老人免费乘车的新政策又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了更大的实惠。
然而,要把这项敬老惠老的好政策落到实处,把这件便民利民的好事真正办好办实,仅凭政府的一纸通告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具体操作者的诚意和细心。例如考虑到70岁以上老人腿脚毕竟不那么利索,在办理免费乘车证时能否变通一下原有的规定,不让本人亲自到场,允许家人或亲友为其代办?再如,有关部门为了解除老年人乘车时的后顾之忧,以防不测之虞,规定了办证人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保险单或当场缴纳10至20元保险费。这条规定的本意当然是出于关爱和预防,但是鉴于我国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自愿而非强制,给老年人免费乘车加上这样一个强制性的前置条件是否妥当,办证者是否接受,都还应再加斟酌,并按照大多数当事人的意愿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对老年人的优惠和关照不仅仅是给予乘车免费的特殊待遇,还要围绕让老年人安全乘车、舒适出行搞好配套服务。例如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点,可以在各个公交站点修建与车底等高的专用站台,以减少老人登车的攀爬之苦。公交车司机也应当改变急停急开拼命赶点的“职业习惯”,适当延长在站停靠时间,好让那些动作迟缓的老年乘客能够从容不迫安全登车。除了加强敬老宣传,鼓励乘客自觉为老年人让座外,公交车上也应设置专门的老人座席,放置一些常用的急救药品,以备不时之需。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父辈祖辈安享免费乘车之便,真正感到“出行如在家,舒适又放心”。(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