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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淑女时光》的宴会桌上,整齐地排列着对半剖开、填满了蟹肉和蛋黄酱的黄绿色牛油果,一盘又一盘的半熟烤牛肉和冷切鸡肉,其间穿插着一只只雕花玻璃碗,碗中黑色的鱼子酱,高高堆起。那天早晨,我没来得及在酒店吃早餐,只喝了一杯煮过头了的黑咖啡,苦得我直耸鼻子。我饿坏了。

来纽约之前,我从没在正经的餐厅里用过餐。豪生连锁餐厅不算数,我只在那里吃过炸薯条、奶酪汉堡,喝过香草奶昔,还是和巴迪·威拉德那种人去的。不知为何,我对食物的热爱超乎一切。无论怎么吃,我也吃不胖。十年来我的体重从没变过,只有一次例外。

我尤其喜欢放大量黄油、奶酪和酸奶油的菜肴。在纽约的时候,我们常被邀去和杂志的编辑们还有来访的各路名人共进午餐,从不用自己掏钱。在那些高级餐厅里,一小份豌豆配菜都要五六十美分,而我那时养成了习惯,目光逐项扫过巨大的手写菜单,挑出其中滋味最醇厚、价格最昂贵的菜品,点上一大串。

外出就餐总是杂志社报销费用,所以我心安理得。我特意吃得飞快,不让别人等我。她们一般都想减肥,只点个主厨沙拉和一杯西柚果汁。我在纽约认识的几乎每个人都在努力减肥。

“本杂志团队结识你们这些最美丽,又最聪明的姑娘,真是三生有幸。请允许我欢迎各位。”圆滚滚的秃头主持人呼哧呼哧喘着气,朝衣领上的麦克风里说,“我们《淑女时光》食品检测部特意准备了这次宴会,对诸位的光临聊表谢意。”

席间响起零落的掌声,诸位轻拍双手,都十分淑女。我们端坐在铺着亚麻桌布的巨大桌子两旁。

我们杂志来了十一个姑娘,指导编辑也基本全在。《淑女时光》食品检测部的所有员工悉数到场,都穿着洁净的白色厨师服,头上规规矩矩地罩着发网,妆容一丝不苟,清一色的淡粉底妆。

多琳没来。他们不知出于什么道理,把她的位子安到我旁边。那把椅子空了下来。座位上的贵宾卡是一方小镜子,顶部用花体描出多琳的名字,四周绘着雏菊花,花环中央银色的镜面上本该衬出多琳的脸庞。我把这别致的贵宾卡收了起来,好带回去给她。

多琳那天去找莱尼·谢泼德了。如今,她大半闲暇都和莱尼·谢泼德厮混。

《淑女时光》是一份大型女性杂志,总用绚丽的双页大版面展示菜肴的彩图,每月都有不同的主题和地点。用餐前的一小时里,有人领着我们参观那一间间摩登闪亮的厨房,让我们看看,打着明亮的大灯,拍摄时下大热的苹果派有多么不容易——冰淇淋不断融化,非得从后头用牙签撑起,一旦软塌了,就得再换一次冰淇淋。

目睹厨房里堆积如山的食物,我头晕目眩。我在家并不是吃不饱,可外婆做饭,向来只用廉价排骨和廉价肉馅面包,每次刚叉了食物送向嘴边,她就会说:“但愿你吃得开心,这东西一磅要花四十一美分哪。”听了这话,我便觉得这哪是周日大餐,吃的分明都是钱。

我们站在各自的座位后头,听主持人致欢迎辞。趁这当口,我低下头,偷偷打量鱼子酱的位置——正好有一碗放在我和多琳的空位之间。

我悄悄盘算,杏仁蛋白糖做成的水果高高堆起,放在桌子中央做装饰,所以我对面的姑娘肯定够不着这鱼子酱。坐我右手的是贝特西,要是我用手肘挡住小碗,中间又隔了我的面包碟,贝特西肯定不好意思要求与我分享。

何况,贝特西右边的姑娘那儿还有一碗鱼子酱呢,她吃那个不就行了。

外公和我总开一个老玩笑。离我家乡小城不远的地方开着一家乡村俱乐部,外公是那里的餐厅领班。每逢星期天,外婆就开车接他回家,因为他周一休息。我弟弟和我轮流陪外婆去。周日晚餐时,外公总会一本正经,服侍外婆和我或者弟弟用餐,把我们当作球会的常客招待。他特别喜欢让我品尝各种美味的小食。九岁的我便已狂热地爱上了奶油土豆冷汤、鱼子酱和凤尾鱼酱。

那个玩笑是这样,到我的婚礼那天,外公保证让我吃鱼子酱吃到撑。这是个玩笑,因为我永远不打算结婚。就算哪天真的结婚,外公也买不起那么多鱼子酱,除非他把俱乐部的厨房洗劫一空,塞满一个行李箱带回家。

高脚玻璃水杯、银质餐具和精致骨瓷彼此碰撞,铿锵作响。在觥筹交错的掩护下,我先在盘子上铺了一层冷切鸡胸,又在鸡胸上厚厚地铺上一层鱼子酱,像在面包上涂花生酱一样。我卷起鸡胸,这样鱼子酱便不会滑落,用手指把它们一片片捻起来吃掉。

面对排列成行的餐具,我不知究竟该按什么次序取用,为此一度伤透了脑筋。后来才发觉,用餐时哪怕举止欠妥,只要摆出一副高傲派头,显出自己对礼仪其实一清二楚,就能混过场,没人会觉得你粗鲁少教养。反以为你独树一帜,幽默机智。

是在杰伊·茜带我和一位著名诗人共进午餐那天,我领悟的这个小窍门。我们去的餐厅奢华无比,四下里装饰着喷泉,头顶悬着巨大的水晶吊灯,男宾们一律身穿深色西装,配洁白无瑕的衬衣。但那位名诗人,却穿一件丑陋松垮的棕色呢外套,污渍斑斑,配一条灰色的便装裤、红蓝格子的开领棉衬衫。

诗人边用手吃沙拉,边与我讨论自然与艺术之间的对立。他苍白粗短的手指在沙拉碗和嘴巴之间来回移动,夹着一片又一片的菜叶,还滴滴答答,流淌着调味汁,我无法把目光从他的手上挪开。餐厅里没人暗笑,也没人窃窃私语,评头论足。那诗人的模样,仿佛这么吃沙拉原本天经地义。

我们杂志的编辑们和《淑女时光》的工作人员离我都远,贝特西又善解人意,似乎对鱼子酱压根儿不感兴趣,我越来越自信满满。吃完了第一盘鸡胸肉夹鱼子酱,我又给自己摆上第二盘。随后,便开始进攻牛油果蟹肉沙拉。

鳄梨是我的心头好。过去每到周日,外公会往手提箱底藏一个鳄梨带给我,上面塞上六件穿脏了的衬衫和周日漫画特刊。外公教我用平底锅把葡萄果酱和法式沙拉酱融在一起,往鳄梨中心的凹陷里填上那深红的啫喱。回忆起美味的酱汁,我突生思乡之情。相比之下,眼前的蟹肉多么寡淡无味。

“皮草秀好看吗?”我问贝特西。眼下我已不担心她会跟我争抢鱼子酱。手持汤勺,我从钵子里刮下最后几颗咸津津的黑色鱼卵,把勺子舔得干干净净。

“太好看了。”贝特西含笑说,“他们展示给我们看,如何把水貂尾巴和金链子搭在一起,做成各种场合都好戴的围脖。你在伍尔沃斯的店里,花一美元九十八美分就能买一条一模一样的金链子。希尔达立马跑去皮草批发仓库,拿到了大折扣,买了好几条水貂尾巴,顺路又去伍尔沃斯。上了大巴,就动手把貂尾和链子缝到一起。”

我偷看一眼希尔达,她坐在贝特西的另一侧。不消说,她脖子上围了一条用好几条貂尾结成的披肩,一侧用晃晃荡荡的镀金链子固定,看上去雍容华贵。

我一直看不透希尔达。她的个子足有1.8米,斜眼睛,绿眼珠,红彤彤的厚嘴唇,神情空茫,一张东欧人面孔。她可是做帽子的高手。杂志把她分到时尚编辑的手下,这一来,她和我们这些更文艺的姑娘之间便隔了一层。我呀,多琳呀,贝特西呀,都是写专栏的,虽说有些专栏仅以健康和美容为题。我不知希尔达到底识不识字,但她做的帽子真令人叫绝。她在纽约一家教授制帽工艺的学校上过学,每天上班戴的帽子从不重样,就用一点稻草啦,皮毛啦,缎带啦,颜色低调优雅的面纱啦,自己亲手制作。

“太棒了,”我说,“太棒了。”我想多琳了。她要在场,定会轻声尖刻却不失低俗,挖苦希尔达的神奇皮草,让我高兴起来。

我情绪低落。就在那天上午,我被杰伊·茜亲自揭开了面具。此刻,我感觉对自己的所有讨厌怀疑均已成真,我再也不能自欺欺人。在十九年的优秀成绩、各种获奖之后,我在松懈,在减速,行将彻底退出这场比赛。

“你怎么没跟我们一块儿去看皮草秀?”贝特西问。我模糊觉得她重复了一遍这个问题,似乎一分钟前刚刚问过,只是我肯定心不在焉。“你跟多琳出去了?”

“没有,”我说,“我本想去看皮草秀的,但杰伊·茜打电话要我去办公室。”我本并不大想看什么皮草秀,可现在却竭力哄自己说有过这打算。如此一来,想到杰伊·茜对我的那番数落,就更好自怨自艾。

我告诉贝特西,一早躺在床上就打算去看皮草秀的。但没告诉她,其实之前多琳来过我房间,对我说:“去那狗屁的秀干吗?莱尼和我要去科尼岛游乐场,你还不如一块儿去,莱尼可以帮你叫上个帅哥。今天又有午餐会,下午还有电影首映式,排得满满当当,没人会留意咱俩开溜了。”

我一时动心。皮草秀肯定蠢,我对那东西从没兴趣。但是,最后我却决定赖在床上,想赖多久就赖多久。然后,再去中央公园那片光秃秃、点缀着鸭子戏水池上的荒野之中,找一片最深的草地,躺上一整天。

我对多琳说,我不要看皮草秀,不去午餐会和电影首映式,对科尼岛也没兴致,只想待在床上。多琳走后,我就琢磨,为何自己不能按部就班,去做该做的事,打发一天呢?这念头令人难过又疲倦。后来,我又琢磨,为何自己不能像多琳那样混上一天,任性大胆,做些不该做的事呢?——可这念头令人更难过,更疲倦。

不知几点钟了,只听得走廊里姑娘们走来走去,大呼小叫,为看皮草秀穿衣打扮。走廊渐渐沉寂下来,而我仰面朝天,赖在床上,死盯一片毫无装饰的白色天花板。那沉寂似乎不断增长,越来越大,直到耳膜都要被它胀破。突然,电话响了。

我瞪着电话机足有一分钟。听筒在那个骨头般惨白的摇篮里微微晃动,我这才确信电话机真的在响。我想大概自己在某个舞会或聚会上把号码给过谁,然后又忘到脑后了。我拿起听筒,声音沙哑,然而充满期待。

“喂?”

“我是杰伊·茜。”杰伊·茜语速飞快,不由分说,“你今天有没计划要来办公室一趟?”我钻进被单。真不明白,为何杰伊·茜会以为我今天要去办公室。我们都有打印规整的日程卡,方便理清各种活动的头绪,很多上午、下午都得离开办公室,去参加城里的各种活动。当然咯,有些活动不是非去不可。

沉默好一刻,我才怯怯地说:“我本来计划要去看皮草秀的。”当然,我根本没这计划,可一时不知还能如何敷衍。

“我对杰伊·茜说,我计划要去看秀的。”我向贝特西描述当时的经过,“可她要我去办公室一趟,说要跟我谈谈,还说有些工作要做。”

“噢,噢!”贝特西同情地应道。她肯定发现我的眼泪正噼噼啪啪,落入那道蛋白酥配白兰地冰淇淋甜点,她没动自己那一份,推给了我。我心不在焉,吃完自己那一份,又开始吃她的。哭成这样,我有些难为情,可我真伤心啊!

杰伊·茜着实给我一顿好训。

十点左右,我蔫头耷脑走进了办公室。杰伊·茜站起来,绕过桌子,关上了门。我到自己搁着打字机的写字台前坐进转椅,面对着她。而她坐回她写字台旁的转椅,面对着我。她身后的窗台上摆满各式盆栽,错落有致好几层,热带花园一般,在她身后蓬勃茂盛。

“你对自己的工作不感兴趣吗,埃丝特?”

“噢,感兴趣,感兴趣。”我说,“这工作我很感兴趣。”我真想大声喊出这些话,仿佛这样就能更让人信服,但我抑制住了自己。

有生以来,我一遍遍告诫自己,学习、阅读、写作、拼命工作,正是我的心愿,表面似乎的确如此。每件事我都完成出色,拿到了全优,上大学之后更是锐不可当。

我为镇上的报纸担任大学通讯员,还是文学杂志的编辑,同时在荣誉委员会里做秘书。荣誉委员会管理学生们在学术上和生活里犯的过错,给予相应处罚;秘书一职甚是抢手。一位在我们系里当教授的知名女诗人,极力主张推荐我去东部的顶尖大学继续读研,还许诺一路给我全额奖学金。眼下,一家有内涵、有品位的时尚杂志把我分配到最高明的编辑那里学习。而我呢,只知退避推让,犹豫不前,就像一头蠢笨的拉车马。

“我对一切都很有兴趣。”这些字词平淡而空洞地落在杰伊·茜的写字台上,犹如一个又一个木头做的钱币。

“这样就好。”杰伊·茜几分愠怒,“你知道吗,只要你肯下功夫,这个月在杂志社里能学到很多东西。你之前来的那个女孩,才不理睬什么时装秀。人家在这间办公室结束实习后,就直接进了《时代周刊》。”

“天呀!”我依旧蔫头耷脑,“那可够快的!”

“当然,你还得在大学里再念一年书,”杰伊·茜的语气稍稍温和了些,“毕业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我一直以为,自己打算去争取某个高额奖学金,好继续读研;或是申请资助,在欧洲各地游学。然后,我认为自己会当上教授,同时写出一册又一册诗集;或者写出一册又一册诗集后,成为编辑。通常,这些计划我张口就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听到自己这样说。听到自己这么说,我吓了一跳——因为话一出口,我便知道这是句真心话。

我觉察到这是自己的真心话。这么说吧,就好比你家门口这么些年来,一直有个面目模糊的男人在徘徊,他突然走到你面前,声称是你的亲生父亲;他长得和你一模一样,于是,你顿悟他真是你父亲,而一直以来你视为父亲的那人,竟是个冒牌货。

“我真的不知道。”

“你这样下去,会一辈子一事无成。”杰伊·茜停了一下,“你能说几种语言?”

“噢,法语能读一点,还一直想学德语。”

这五年来,我老是跟人说自己想学德语。

我母亲小时候,在美国也说德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学校里的孩子为此大肆欺负她。我父亲在我九岁时就去世了,他也说德语,他的故乡是普鲁士王国黑色核心区域里某个又癫狂又压抑的小村庄。

我最小的弟弟当时正在柏林,体验国际化生活。他说起德语来,跟母语一样晓畅流利。

我从不跟人说,每次拿起德语字典或德文书,看到上头那密集、黢黑、扭曲得如同绞丝网般的单词,心智便立刻像蚌壳一样死死扣紧。

“我一直想进出版这行。”我试图抓住些头绪,恢复以往的明快机敏,把自己推销出去,“我想,我会去哪家出版社找份工作。”

“你要学会阅读法文和德文。”杰伊·茜毫不留情,“多半还得再学几门语言,比如西班牙文、意大利文,俄文更好。每年六月份,成百上千的年轻姑娘蜂拥到纽约来,都以为自己能做编辑。你呢,非得超过平庸之辈才行。最好多掌握几门外语。”

我没胆告诉杰伊·茜,大四全年的时间已排得满满当当,根本没空学语言。我选了教人独立思考的课程,不计学分。还有一门讲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课、一门针对诗歌创作的高级讨论课。剩下的时间,我都要拿来写毕业论文,以詹姆斯·乔伊斯作品中某个不为人知的线索为题。因为还没来得及读《芬尼根守灵夜》,题目还没选定;不过我的教授导师对我的论文兴趣浓厚,还许诺要给我一些关于孪生子意象的启发。

“我看能不能想想办法。”我对杰伊·茜说,“大概能腾出些时间,加一门他们鼓捣出来的基础德语速成平行课。”当时我想真可以试一把,总有办法说服年级主管允许我偶尔不守常规,因为她把我的学业当作一项有趣的试验。

学校有门物理课和化学课是必修,不得不学。之前我修过植物学,成绩优异。整整一年里,考试没错过一道题。有那么一阵子,简直立志想做植物学家,一头扎进非洲的大草原或南美的雨林里冒险探索。相比申请去意大利攻读艺术或去英国攻读英语,跑到边远地区,钻研冷僻学科,更容易获得大笔资助,反正没谁和你争抢。

再说,植物学多好玩呀!切开叶片,把它们放到显微镜下,在纸上描绘出面包霉菌的形状,或是羊齿草生殖器官里头那长相奇特的心形叶片,这一切我都兴致盎然,因为实实在在。

然而,迈进物理课堂的那天,我死的心都有了。

曼茨先生——一位身材短小,深色皮肤的男人,穿一身紧绷绷的蓝色西装,站在教室前头。他调门很高,说话却咬字不清,手握一个小小的木球。他把木球放到斜面上的槽里,让球一滚到底。然后就开始说什么a是加速度,t是时间,一眨眼工夫,黑板上便写满各种字母、数字和等号,而我的脑海一片死寂。

我把物理课的教材搬回宿舍。老厚的一大本,足足四百页,砖红色硬书壳之间,透亮的油印纸上没有图画,没有照片,只有表格和方程式。教材是曼茨先生编的,专为大学女生讲解物理。要是我们都能学懂,他便打算把教材送去出版。

于是,我死命啃那些方程式,规规矩矩听课,目睹一个个小木球从斜面上往下翻跟斗,期待下课铃声响起。学期结束时,其他女同学大多没考及格,我却拿到了优等成绩。几个女孩向曼茨先生抱怨课程太难,我听到他回答:“怎么会太难呢?有个姑娘拿到了A哪。”“是谁?快告诉我们!”同学们打听。可曼茨先生摇摇头,避而不答,只抛给我一个会心微笑,仿佛与我共谋了一个秘密。

我忽然起意下学期该如何逃掉化学课。物理考试的确拿到了优,可我已陷入恐慌。这门学问让人难受不已,我受不了物理课把一切都压缩成字母和数字。看不到形状各异的树叶,看不到叶片上植物出气的气孔在显微镜下的排列,黑板上也不再是“胡萝卜素”“叶黄素”这些奇妙的字眼。物理课只有曼茨先生用专属红粉笔画出的一串串方程式,扭曲难看,字母就像蝎子一般蜇人。

我早就知道化学课会更难熬。在化学实验室看到过墙上挂着的那幅元素表,列出九十几种元素——“黄金”“白银”“深蓝钴”“铝”,这些美妙的词语都被缩略成难看的简写,后头跟着不同的数字。假若还得逼着大脑继续接受这些东西,我一定会疯掉,一定会挂科。咬紧牙关,我才硬挺过上半学年。

忽然,灵机一动,我去找年级主管。

我是这么解释的:我需要时间,修一门莎士比亚课。说到底,我本是英文专业的嘛。年级主管和我都很清楚,化学课我肯定又能拿优,那干吗还参加考试呢?还不如我照常上课,认真听讲、默记于心,把分数呀、学分呀之类,统统抛诸脑后?这是一项君子协定,内容本来就重于形式,既然我知道自己从来得优,那还盯着考试成绩之类岂不犯傻?恰逢学校不久前刚刚做出决定,大二学生从下一届开始便不再必修理科课程,这让我的计划更具有说服力。只可惜我们这届还得遭受老规定的折磨。

曼茨先生百分之百赞同我的计划。他大概美滋滋地以为,我真心喜欢上他的课,所以才毫不在乎学分、优等成绩,多俗气。我选这门课,纯粹因为热爱化学之美。而我呢,尽管已经换修莎士比亚了,可还主动提出继续听化学课,这一招甚为高明。这少见的高姿态,显得我无论如何都不愿放弃化学似的。

当然,要不是一开始在物理课上拿到了优等成绩,我这诡计肯定无法得逞。我其实既担心又消沉,认真考虑过要采取极端手段,比如找医生开个证明,说我精神状况不佳啦、无法学习化学啦、化学方程式可能导致眩晕啦——这心思若被年级主管知晓,她连一分钟都不会听我解释,只会直接逼我继续修化学课。

就这样,教授委员会通过了我的要求,年级主管后来告诉我,好几名教授还大为感动。他们认为,这是学生学术心智迈向成熟的重要一步。

想起那一年后来的事,我就忍不住笑。每周要听五次化学课,我一次不落。曼茨先生站在宽敞而破旧的环形阶梯教室的底部,把试管里的东西倒来倒去,蓝色的火焰、红色的闪光、黄色的烟雾,横空出世,而我对他的讲课充耳不闻,只当远处有只蚊子在哼哼。靠着椅背,观赏着明亮的闪光和斑斓的火焰,我写下一页又一页维拉内拉诗[6]和十四行诗。

曼茨先生不时瞅我两眼,看到我在奋笔疾书,总会报以赞许的微笑。他大概以为我正逐个记下化学方程式,并非跟其他女孩一样为应付考试,而是他的授课精彩绝伦,使得我忘情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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