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也称福忠王,俗称老福王,他是万历的第三个儿子。万历的王皇后,从来没有生育过一男半女。据说有一次万历一时兴起,“宠幸”了一个宫女,就有了长子朱常洛,也就是崇祯的父亲。俗话说,母凭子贵,但是非常可惜,万历非常不喜欢这位宫女,自然也不喜欢她生的儿子。可是按照明太祖朱元璋当年立下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的继承法,身为长子的朱常洛理所当然应是太子。但当时情形非常复杂,万历非常喜欢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郑贵妃,便一直在心中盘算,想废长立幼,立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洵为太子。他的这个打算被众大臣和孝定李太后极力反对,围绕这个矛盾,万历皇帝与群臣相斗了15年,史称“国本之争”。“国本之争”是万历一朝最激烈复杂的政治事件,前后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万历因此荒废朝政多年以示抗议,但他迫于压力,在万历二十九年不得不做出让步,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朱常洵为福王。在群臣年年相逼之下,万历四十二年,福王被迫举家迁至洛阳府邸。他到洛阳之后,横征暴敛,千方百计搜刮钱财。而万历皇帝对这个福王,真是万千宠爱至极。他不理朝政长达30年,群臣上的奏章大都不理睬,但对福王府的奏章,早上递交,到下午他便给予答复,而福王的要求更是无所不允。《明史》记载:
……海内全盛,帝所遣税使、矿使遍天下,月有进奉,明珠异宝文毳锦绮山积,他搜括赢羡亿万计。至是多以资常洵。
花无百日红,即使深得父皇的宠爱,但已经换了人间,老福王的好日子最终也到了尽头。崇祯十四年,也就是1641年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军攻陷洛阳。老福王朱常洵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世子朱由崧缒城逃走,后被明臣迎立为南明“弘光皇帝”。但老福王实在是太过于肥胖,体重达三百六十多斤,别说逃跑,就连挪个步子都十分困难。他被农民军活捉,押回城内。据野史记载,李自成看见堂下跪着哭喊饶命的福王,让手下人把他绑上,剥光洗净,又从后园弄出几头鹿,宰杀洗净,与福王放在一口巨大的锅里共煮,在洛阳西关周公庙举行宴会,与部下同食,名曰“福禄宴”。
这只是一段野史传闻。关于史实,《明史》本传有记载,福王被杀之后,“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从这里可以看出,福王被杀,尸体仍存,所谓的“福鹿宴”,应是清统治者对李自成的诬蔑与诽谤。
这段史料中,提到义军所给福王桐棺一寸。福王生在帝王之家,尽得父皇母妃万千宠爱,享尽人间富贵荣华,最终却被起义军执杀,家破人亡,只落得讨一口桐棺,真可谓人生若泛舟,迷津易堕,尘网难逃。
根据作书人在书中对棺板的描写,樯木应该就是传说中所言的“水里泡土里埋,不烂不腐的木头精”——金丝楠阴沉木。该木经大自然千年磨蚀造化,兼备木头的古雅和石头的神韵,质地坚实厚重,色彩乌黑华贵,断面柔滑细腻,油性大、耐潮、有香味,万年不腐不朽、不怕虫蛀,浑然天成,集“瘦、透、漏、皱”的特性于一身,享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的美誉。金丝楠阴沉木自古以来就是名贵木材和稀有之物,是尊贵和地位的象征。民间素有“纵有珠宝一箱,不如乌木一方”和“黄金万两送地府,换来乌木祭天灵”的民谚。在古代,达官显贵、文人雅士皆把阴沉木家具及出自阴沉木雕刻的艺术品视为传家、镇宅之宝,辟邪之物,特别是明、清时期,金丝楠阴沉木已成为帝王建筑宫殿和制作皇族棺木的首选之材。棺材上盖为天,下底为地,两侧叫帮,前后叫怀头。薛蟠店里的这副棺材,帮底皆厚八寸。而当时民间一副较好的棺木,帮底厚度大概才1.8寸。对于这位曾经备受万历皇帝宠爱、集天下财富以供他的老福王,当然能谋到这珍贵的金丝楠阴沉木棺板。而以他360斤的超胖体重来说,板材自然也要有足够的厚度。这位薛蟠口中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不是老福王,还会是谁呢?
老福王被大顺军所杀,后大顺皇帝李自成死,这副原本为老福王准备的棺材,最后又装了他仇人李自成的尸身,正是批书人所说“迷津易堕,尘网难逃也”。
秦氏丧礼,是她在荣宁二府的舞台之上的最后一出戏,极尽繁华热闹,却又流露出无比的凄凉与哀怨。而在真实的历史上,大顺皇帝李自成,死因至今仍是一团迷雾,连当时一直追杀他的满清将领,都无法找到其尸首,哪里能有一场盛大风光的葬礼!这只是作书人,用他的菩萨之心,为这位不知所终、不知所埋的盖世草莽英雄,一个体面而尊严的送别。而在书中,作书人还为其写有不少精彩之文。如第十三回一开始,她借梦前来向熙凤道别,交代家事:
“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竞争,亦不有典卖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蒙双行夹批:幻情文字中忽入此等警句,提醒多少热心人。)祭祀又可永继。若目今以为繁华不绝,不思后日,终非长策。眼见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万不可忘了那‘筵席必散’的俗语。此时若不早为后虑,临期只恐后悔无益了。(甲戌眉批: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
凤姐忙问:
“有何喜事?”
秦氏道:
“天机不可泄露。(甲戌侧批:伏得妙!)只是我与婶子好了一场,临别赠你两句话,须要记着。”
因念道: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甲戌侧批:此句令批书人哭死。甲戌眉批: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
这是秦可卿在作书人搭建的舞台上,最后一段台词。
这一段话,古往今来,众多红学大家,都在探究其间深意。大部分观点认为,可卿是在向熙凤传授治家之方。然而在后面六十七回行文之中,却再无丝毫笔墨,涉及熙凤按此治理荣府家事,或者提及秦氏之说。说明可卿此言,并不是针对荣府家事,而是作书人借秦氏之口,抒秦氏的扮演者、大顺皇帝李自成的感言。因为李自成就曾被人深挖过祖坟。清人边大绶有野史笔记《虎口余生记》一书,叙述自己从李自成大顺军中逃生的经历,文笔生涩,史料价值一般,但因他全程参与挖掘李自成的祖坟,所以引起不少明史研究者的关注。
边大绶是明末河北任丘人,崇祯十二年(1639年)中举人,放陕西延安府米脂县令,崇祯十四年(1641年)十二月初五,他给上司写过一封报告:
窃流贼猖獗,李寇尤甚。其本籍实隶米脂,在职所辖境内。兹访得贼祖李海,父李守忠,坟墓并在本县城西二百里外,相传营葬时,曾有异人为之指画,以为三世后当得极贵,今者其言将验。但地利固有明征,而天理不容久昧。今若发其冢,剖其棺,灰其骸,断其龙脉,贼之灭亡可立待也。又访得本县民人李成系贼同里,曾为贼祖赞襄葬事,若得其人导引,则贼墓可以物色而得。兹有贡生艾诏,其人老成持重,寻访李成,便可记伊前往,但职未敢擅便,伏乞制台俞允,俾得便宜行事,庶几闯贼可灭,而国耻立雪矣。理合报明。
这份报告,意思简单明确,就是建议挖掉李自成的祖坟,以“断其龙脉”,使威胁明王朝统治的李自成军速亡。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朝廷的开国皇帝,在他们出生之时,都有神奇异兆。如汉高祖刘邦,醉斩白蛇起义,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也不例外。王文禄的《龙兴寺记》曾记载过这样一段传说。
朱元璋的祖父朱初一,经常在一个地方放牛,有一次,一个道士路过,对他说道:
人死若葬于此处,后代可出天子。
道士的徒弟追问原因,道士说:
你若是不信,就拿个枯树枝栽在这儿,十天之内就能起死复生。
朱初一听了此话,偷偷试验了一番,果真如此。便把道士的话告诉了儿子,也就是朱元璋的父亲朱世珍。十年后,泰定四年(1327年),朱初一病死,朱世珍便将其葬于此地。半年后,朱世珍的妻子陈氏怀了朱元璋。后朱元璋参加农民军,一路登上皇帝之位。1386年,朱元璋命皇太子朱标,带领文武群臣和工匠,开始修建祖陵。以后陆续增修,长达28年之久,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才把他的高祖、曾祖、祖父三代陵墓全部修建成功。当李自成所率领的部队打到这里之后,为了破其风水,斩其龙脉,将明祖陵砸了个稀烂。
古人历来认为,皇帝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他们是天命所归。其“命”何来?这就神乎其神,不可言说。各种神秘力量,主宰着人的荣辱沉浮、死生祸福。其中祖坟的风水也非常关键。古人对于挖祖坟断龙脉的实际效用深信不疑。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正月初八,在得到明朝陕西总督军门汪乔年的首肯之后,边大绶率人进驻陕西米脂,在山中找到李自成的祖父与父亲的墓地,“尽数伐掘”,把骨骸“聚火烧化”,并把周围“大小树木一千三百余棵悉行斫伐”。
李自成和崇祯互挖对方祖坟,互断对方龙脉,将大好江山送给了在关外觊觎多时的满清。
看过这一段史料,再来读细秦氏遗言:
婶子好痴也。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常保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即如今日诸事都妥,只有两件未妥,若把此事如此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
后面便是她所说的“祖茔祭祀和家塾之事”。秦氏强调,将家塾亦设立在祖茔附近,所以,归根结底,这两件事,其实只有一件,就是如何永保祖茔。她认为,保住了祖茔,就保得了永全。
据说边大绶率人挖掘焚毁李自成的祖茔之时,李父坟上的一棵老榆树倒下,树倒墓开,墓里竟然盘着九条蛇,象征李自成如果坐稳江山,他的皇位便可以传至九代。这样有趣的野史传闻,对于作书人来说,不可能没有听过。他巧妙地将有关李自成祖坟这一段轶事,借秦氏之口,诉自成之悔。正如松斋所批:“语语见道,字字伤心。”
说完了秦可卿的扮演者,再来看其弟秦钟。可卿离世之后,秦钟在书中零星出现过几次,很快也走上了作书人为其安排的黄泉之路。从贾府戏台来看,他死或不死,与剧情似乎没有太大关系,作书人为何偏要安排他离世呢?他的扮演者又会是谁?来看贾府戏台之上,秦钟不多的戏份。
秦钟在第五回悄然出现。那天宝玉随贾母、王夫人等在宁府赏梅吃酒,一时倦怠,欲睡中觉,可卿引他去自己房间,有一个老嬷嬷笑道:
“那里有个叔叔往侄儿房里睡觉的理?”
秦氏笑道:
“哎哟哟!不怕他恼。他能多大呢,就忌讳这些个!上月你没看见我那个兄弟来了,(甲戌眉批:伏下秦钟,妙!)虽然与宝叔同年,两个人若站在一处,只怕那个还高些呢。”(甲戌侧批:又伏下一人,随笔便出,得隙便入,精细之极。)
这是作书人第一次出秦钟,宝玉听可卿这般一说,忙道:
“我怎么没见过?你带他来我瞧瞧。”(甲戌侧批:侯门少年纨绔活跳下来。)
众人笑道:
“隔着二三十里,往哪里带去,见的日子有呢。”
说着大家来至秦氏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