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菱”与“花”
要更深刻地理解这种一妾事二夫的三角关系,不妨再从二妾事一夫的另一种三角关系中寻求佐证。与第二十八回相去数十回,第六十二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一段描写,生动活泼,情趣盎然,而其寓意却又别出机杼,并带有补示性质。众丫鬟在玩斗草游戏时,香菱说:“我有夫妻蕙”,并解释道:“有并头结花者为夫妻蕙”。于是大家拿她丈夫薛蟠开起玩笑来:“你汉子去了大半年,你想夫妻了?便扯上蕙也有夫妻,好不害羞!”打闹中又弄“污”了她的裙子。宝玉走来问起缘由,香菱便说:“我有一枝夫妻蕙,他们不知道,反说我诌,……”宝玉笑道:“你有夫妻蕙,我这里倒有一枝并蒂菱”(“菱”即暗指香菱),而且他“手内却真个拈着一枝并蒂菱花……”。作者通过人物对话巧妙将“花”与“菱”二人发生联系,再委婉引出香菱与袭人换裙子的情节,进一步暗示“夫妻蕙”、“并蒂菱”的含义。她俩的裙子竟会“一模一样”!我们注意到,正面文章并没有找到适当的借口,作出合理的解释,实在“巧合”得令人生疑。作者是否有意闪出破绽让读者窥测其中奥妙?正文只交代是宝琴带来的衣料,而且香菱说:“姑娘做了一条,我做了一条”,这“姑娘”真是宝钗吗?还是已被作者偷梁换柱而成袭人?因为只有这样,袭人和香菱的裙子才会同出一辙。那么衣料到底真是宝琴送给,还是薛蟠相赠呢?如此追问下去,是否能发现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你听袭人拿了裙子来怎样责怪香菱:“我说你太淘气了,足的淘出个故事来才罢。”是什么“故事”?已有答案:袭人的裙子一定曾是薛蟠私下所赠,此二人原在暗中保持着“并蒂”关系,恰如上节结论,连袭人也无法再瞒。君不见作者煞有介事地借香菱之口对我们作出暗示:“什么夫妻不夫妻,并蒂不并蒂,你瞧瞧这裙子”!而本回的戚回前批中语也不可轻易放过:“袭人给裙子,意极醇良。字字曲到”。换过裙子,宝玉意味深长地将那些菱蕙用“落花”掩了,“撮土掩埋平服”,从而与前面的黛玉葬花形成呼应与暗合。
关于“并蒂”的文字,后文还有。第六十三回写大家行令,香菱掣了一根“并蒂花”的签,上面写着一句诗:“连理枝头花正开”。“并蒂菱”换了“并蒂花”,直接以“花”作隔回呼应,进一步点明“菱”与“花”存在某种并列关系,而与“菱”“花”二人“连理”“并蒂”的便是薛蟠。
可以看出,作者曲笔写来,竭力用香菱的身份来比拟和暗示袭人的真实身份,以使读者通过香菱与薛蟠的关系来充分认知袭人与薛蟠的关系。
关于薛蟠、香菱与袭人的特殊关系,其实作者在第一回的诗句“菱花空对雪澌澌”中已有明显暗示,“菱花”并列而与“雪”(即指“薛”)相关联。批书者则将“菱花”二字上升至一个更高的层面:“铸一面菱花镜,为全部总评”(第五十四回戚回后批),作者的宗旨便是用“菱花镜”彻底映照出“花”的内在本质。
第三节 “乌龟”与“忘八”
放下“菱花”,再注意第六十六回一段与前文提及的“乌龟”遥相呼应的文字,这是宝玉与柳湘莲相遇时谈到尤三姐的情节:
……湘莲听了,跌足道:“……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宝玉听说,红了脸。湘莲自惭失言,连忙作揖道:“我该死胡说。你好歹告诉我,他品行如何?”宝玉笑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湘莲笑道:“原是我自己一时忘情,好歹别多心!”宝玉笑道:“何必再提,这倒是有心了。”
此段有夹批曰:
忽用湘莲提东府之事骂及宝玉,可是人人想得到的?所谓一个人不曾放过。
按正文字面理解,湘莲“骂”后,忽想到宝玉正是贾家人,与东府是亲戚关系,等于也骂了宝玉,所以自觉失言。但有此一批,我们就应“想得到”,前有“乌龟”,后有“忘八”,正是作者的精心照应,甚至这段对话的设计或许专为此用而有。至此,便无情地坐实了宝玉的“乌龟”身份,即使多情公子也无法幸免“放过”。
从上不难体会,作者与批者,或者说正文与批语,总是这样一逗一捧、一唱一和,共同为一个特定的主题服务。我们为二者如此高度默契的境界发出由衷的赞叹!
第四节 幕后元凶
……幸得人语说连理,又忽见他枝并蒂。难猜未解细追思。罔多疑,空向花枝哭月底(第二十六回戚回后批)。
综前文分析,结论尽管“出人意外”,但毋庸“多疑”,不再“难猜”,怡红院服侍宝玉的花袭人暗中竟然私通薛公子薛蟠,这也正合批语所谓的“他枝并蒂”。于是我们恍然而悟,头脑清醒的李嬷嬷为什么会骂袭人为“娼妇”(见第二十回),原也是作者有本而笔,并非“泛泛之语”。如果我们回头深究一下“花”字的古意,或可对作者“胸中丘壑”之高深更有一个彻底的认识。如《辞源》中便有“旧指娼妓”的解释,与“花”组词则有“花魁”、“花娘”、“花酒”等等,皆属此类。
宝玉故事中的“小耗子”袭人既暴露了真实身份,“老耗子”其人究竟为谁?现已呼之而出。薛蟠逐渐露出了真面目,他才是真正的“花主”,宝玉“绛洞花主”的名分不过形同虚设。“宫花”正是由薛蟠派送的,他亲自策划某种阴谋,将袭人安排在宝玉身边充当奸细,从而里应外合,辖制宝玉的人身自由。宝玉自己就曾感叹如处牢笼:“我只恨我天天圈在家里,一点儿做不得主,行动就有人知道”(第四十七回)。这与前文提及的宝玉见龄官划“蔷”(墙)而心有所感如出一辙。
这便是隐于幕后的薛蟠。作者在第三十六回巧取“蟠”的部首,“亲切”地赋予已有许多绰号的他一个极形象而充满谐谑的称呼——小虫子,并通过当事人的对话将其种种属性表现出来。首先袭人便透露:
……谁知有一种小虫子,从这纱眼里钻进来,人也看不见,只睡着了,咬一口,……
接着宝钗补充道:
……这种虫子都是花心里长的,闻香就扑。
可见,与“花”极度亲近的“小虫子”的主要特征便是偷袭,既偷情花袭人,更要偷袭别人,与笔者上面分析完全相符。只是话从袭人嘴里说出来越觉滑稽可笑罢了。
薛蟠用见不得人的勾当最终要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袭人甘愿做他暗筹潜谋的牺牲品。“老耗子”薛蟠究竟要做什么?所谓“腊八粥”到底有什么寓意?他为何要在宝玉身上用此伎俩?这些仍是谜团。
第七章 以“花”为药
—“珍珠”的妙用
第一节 袭人“本名”
紧接黛玉葬花,第二十八回出现一段详写用“珍珠”为薛蟠配药的别致情节,出人意料的是,这依然是关于“花”的一个有趣小插曲。作者行文尽管以“珍珠”的线索为经,但故事仍是用“花”作纬编织而成。
我们回到第三回,千万不要忽视花袭人的另一名字。正文淡淡一笔:“本名珍珠”,竟成“千里伏线”。袭人称“珍珠”也许平常,但这颗特别的“珍珠”却千钧之重。奥妙在于,经作者精心安排,后文的“珍珠”理所当然即代表袭人,从而关于“珍珠”的故事也仍归至“花”的总线索。
关于“珍珠”一名,紧随其后一则旁批须引起注意:
袭人之情性,不得不点染明白者,为后日旧案。(第三回)
其实,批者为了读者正确理解后文的“后日旧案”,要“点染明白”的,并非什么“情性”,而是直指袭人“本名”——珍珠。“后日旧案”中,“珍珠”二字暗有着落,如果不小心忽略了它,后面关于“珍珠”的特定故事必定会失去“珍珠”原有的色彩。
第二节 宝玉头上的珍珠
第三回点出“珍珠”后,首次着落在第二十一回湘云为宝玉梳头一段文字中:
……(宝玉)自发顶至辫稍,一路四颗珍珠,下面有金坠脚。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的。我记得是一样的,怎么少了一颗?”宝玉道:“丢了一颗。”湘云道:“必定是外头去掉下来,不防被人拣了去,倒便宜他。”黛玉一旁盥手,冷笑道:“也不知是真丢了,也不知是给了人镶什么戴去了!”宝玉不答,……(湘云)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
一语未了,只见袭人进来,看见这般光景,……
宝玉头上有一颗假珍珠,被湘云及时识别出来。此段描写仍有旁批暗示:
梳头亦有文字,前已叙过,今将珠子一穿插,却天生有是事。
可见梳头一节也不是“闲文淡文”,它隐写着一个发生在宝玉生活中的真实事件。作者巧把名叫“珍珠”者“穿插”其中,这颗假珍珠无疑就是宝玉身边花袭人的象征,而且假得极恰当。我们已知,袭人并不真正属于宝玉,暗里她本是薛家的人。正如书中所比喻的那样,宝玉头上的珍珠“丢了”并“被人拣了去”“镶什么戴去了”。
宝玉的憨愚和无奈,遭到了湘云尤其是黛玉的冷笑和讥刺,当然更是警醒,只有她们才是宝玉的真正知己!
“珍珠”的这次着落,同时又是后文展开“后日旧案”的重要伏笔所在。
第三节 后日旧案
在黛玉的悉心爱护和帮助下,宝玉对薛蟠和袭人的所作所为,从懵懂无知逐渐醒悟。面对小人的险恶用心和卑鄙手段,宝玉极端愤怒、厌恶,甚至葬花之后仍不解心中仇恨,终于在第二十八回引发了脂批所谓的“后日旧案”。曾在宝玉头上戴过的“珍珠”在案中具有了神奇的效果、绝妙的功用。
在正面,这同样是一段非常有趣的描写。先是王夫人见了林黛玉,引出关于“药”的话题,而后作者借宝玉为黛玉配药之机巧妙转至薛蟠曾一再求宝玉要药方的事,肠回九曲之文终于转入了暗线正意:
宝玉笑道:“……诸如此类的药,都不算为奇,只在群药里算。那为君的药,说起来唬人一跳。前儿薛大哥哥求了我一二年,我才给了他这方子。他拿了方子去又寻了二三年,花了有上千的银子,才配成了。太太不信,只问宝姐姐。”
宝钗与王夫人说笑着不相信宝玉的话,宝玉“一回身把手一拍,说道:‘我说的倒是真话呢,倒说我撒谎。’”凤姐出面为他解围并说出详情:
宝兄弟不是撒谎,这倒是有的。上日薛大哥哥亲自和我来寻珍珠,我问他作什么,他说配药。他还抱怨说,不配也罢了,如今那里知道这么费事。我问他什么药,他说是宝兄弟的方子,说了多少药,我也没工夫听。他说不然我也买几颗珍珠了,只是定要头上带过的,所以来和我寻。他说:“妹妹就没散的,花儿上也得,掐下来,过后儿我拣好的再给妹妹穿了来。”我没法儿,把两枝珠花儿现拆了给他。还要了一块三尺上用大红纱去,乳钵乳了隔面子呢。
紧接着正文又写道:
凤姐说一句,那宝玉念一句佛,说:“太阳在屋子里呢!”凤姐说完了,宝玉又道:“太太想,这不过是将就呢。正经按那方子,这珍珠宝石定要在古坟里的,有那古时富贵人家装裹的头面,拿了来才好。如今那里为这个去刨坟掘墓,所以只是活人带过的,也可以使得。”王夫人道:“阿弥陀佛,不当家花花的!就是坟里有这个,人家死了几百年,这会子翻尸盗骨的,作了药也不灵!”
文章步步深入,宝玉也尽情自如挥洒。我们一路走过,绕开“群药”不说,独这一味“为君的药”提供给薛蟠,足以让人心惊,“唬人一跳”。这颗特别的“珍珠”并非由宝玉直接托出,而是借凤姐之言慢慢道来。既缓冲了这种令人猝不及防甚至窒息的感觉,又反而来得更加沉重、更加有力!
凤姐转述薛蟠原话,这“珍珠”“定要头上带过的”,实在不行“花儿上也得”。谁“头上带过的”?寻找上文便知。作者唯恐读者“不入”,又带一“花”字暗暗点染,最后才干脆把“珍珠”与坟冢直接联系起来。
宝玉就这样把刚刚埋葬的“珍珠”花袭人做“为君的药”配给了他的哥哥薛蟠,还不是轻易配给,而是薛蟠主动百般请求才给了这个药方。读罢如此令人忍俊不禁的妙文,我们不知,宝玉“念佛”之余,是否也为自己受人同情的内心报复暗自窃笑呢?
与宝玉相比,薛霸王何其“呆”也!“他为了此药竟寻了二三年,花了有上千的银子,才配成了”,其实他并不用找什么“古坟”,只需打开“花冢”即可,等见到寻觅已久的“珍珠”,他定会恍然大悟!
药能配全就好,又何必用什么“大红纱”去“隔面子”呢?可见,“羞耻之心,人皆有之”,薛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需要遮挡一下虚伪的“面子”。
“珍珠”药案并未结束,薛蟠服药的细节,作者另有奇异发挥。而“为君的”三字“双关暗合”(第十七回夹批)、“伏线千里”,更是出人所料。当然这是后话。
关于这段“后日旧案”,可引用两处脂批作进一步理解:
本回有眉批直指上文:
此写玉兄,亦是释却心中一夜半日要事,故大大一泄。
这“一夜半日要事”,便是指前回的“葬花”大事,与上文宝玉“大大一泄”的配药之事紧相连属。
又第七回夹批道:
以花为药,可是吃烟火人想得出的?诸公且不必问其事之有无,只据此新奇妙文悦我等心目,便当浮一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