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写了宝钗“以花为药”的明文(参见原文),尽管名正言顺加批于彼,而其实双关遥指的是此处“以花(珍珠)为药”的暗文。相隔数十回的批语异地而用,为特定的正文服务,正是批书者为更隐蔽起见而常用的一种典型技巧,也就是他自己所谓的“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之笔”。可见,不仅是小说正文“别有机括,深宜玩索”(第七十六回戚回前批),批语本身也同样如此。
第四节 深仇大恨
宝玉并非软弱可欺,他以牙还牙,尽情尽兴奚落、戏弄他的冤家,读来尤觉爽快、解恨!
宝玉在第二十一回续《南华经》曰: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尽管原句也提及黛玉,那只是正面的一种分散读者注意力的陪衬。文章起于“花”仍又落在“花”上(麝指麝月,从正面即知,她是袭人的同类),她才是主要对象。宝玉欲“焚花”,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极致!袭人是“迷眩缠陷”的妖孽,不“焚”就难解心头之恨。
第七十八回宝玉“杜撰芙蓉诔”,有句曰:
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
谁谓“悍妇”?已有前文便不言而喻,另可用后文参证。相比“焚花”,宝玉这剖人心之念可谓是恨上加恨了。
不仅宝玉有恨难以释怀,且看批书人又是何等恨之入骨,感同身受,这是为何?令人深思。
批语出现在戚本第六十九回回后:
……一时写来,觉满腔都是荆棘,浑身都是爪牙。安得借鸳鸯剑手刃其首,以寒千古奸妇之胆。
批语表面上针对王熙凤对尤二姐的恶毒行为,实际并非如此(参见中篇分析),批者不过是借题而发心中愤怒。“奸妇”与前文李嬷嬷骂的“娼妇”有何二致?两下相照,真意自现。
我们借批书者的特殊心情,更易加深理解宝玉将“珍珠”为薛蟠入药的复杂心理。这绝不是作者简单、浅薄的文字游戏,因为“恨薛蟠何等刚霸”(第八十回夹批。对照前第四章第四节引批“小人图谋以霸”,二者前后暗相呼应)才是宝玉仇恨之源,一切皆是有本而笔,且尽在情理之中。我们不妨把“珍珠”的线索看作“花”的大线索的一个小小缩影,它同时又是“花”线索的补充和延伸。而这条更为清晰可鉴的“珍珠”线索反过来还可作为“花”之线索存在的最好印证。
第八章 “花”落归根
—“桂花夏家”与薛家联姻
第一节 桂花夏家
“桂花夏家”一词出现在书第七十九回,我们一闻“桂花”可知是袭人消息。作者在此回别出心裁、意味深长地为花袭人安排了一个极富戏剧性、讽刺性的归宿,这是关于“花”的最后一个重要场景。
作者从文字正面详细介绍了“桂花夏家”的来历:
他家本姓夏,非常的富贵。其余田地不用说,单有几十顷地独种桂花,凡这长安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连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贡奉,因此才有这个浑号。……可惜他竟一门尽绝了。
合长安城中,上至王侯,下至买卖人,都称他家是“桂花夏家”。
同样又是“看得见”的白纸黑字,实难轻易否认。但对于极具魔法的《红楼梦》则另当别论,这段文字仍是让人远离关键的“错误引导”。在“桂花夏家”旁,有长达数十字的夹批发挥了其独特的威力:
夏日何得有桂,又桂花时节焉得有雪?三者原系风马牛,今若强凑合,故终不相符。来此败运之事,大都如此,当局者自不解耳。
批者通过强烈的反问竭力把读者的注意力及时扭转过来,避开作者制造的表象,转入暗线,去作一种更深层次的理解、一种心与心的契合!
上批之外,回后有批进一步暗示:“从起名上设色,别有可玩”(戚本)。可见,作者将如此大不近情理的四个字组合在一起,必有某种难言之隐,大堪读者细心玩味。
“桂花夏家”字面难通,作者究竟进行了如何“设色”?怎样解释才能让“风马牛”不相及的四字变得和谐、“相符”呢?我们试作分析。
“桂花”二字应无疑义,它仍是“鬼花”的谐音变体,也可算作后者的雅称。那么“夏家”二字是否也用同样的谐音手法呢?联系此回主要是写男婚女嫁的情节,不妨暂读“下嫁”,合起来即读作“鬼花下嫁”,然后判定其与文意是否“相符”。
“下嫁”本意指嫁给比自己地位低下的人,如皇家公主出嫁便称为“下嫁”,但具体于袭人或“鬼花”的身份显然并非如此。“下嫁”正意解释不同,再进一步试作别解(猜灯谜便用到“别解”之法。尽管正文及脂批本身很少直接出现“别解”二字,但由前文分析可知,脂批的深意多从别解而出,从而使之游离于批语的正面意思之外。对小说正文的理解则尤其如此。可以说别解才是理解《红楼梦》之精髓所在,作者批者深得制谜的启发及壶奥,书中出现许多谜语便见端倪。后文在别解这点上,见其正文与批语更有淋漓尽致的发挥),把“下”解为“地下”之意,则正与已葬“地下”的袭人“相符”,而“鬼花”袭人若要出嫁也只能是“下嫁”了。联系前章宝玉用坟墓里(即“地下”)的“珍珠”为薛蟠作药一案,那么,鬼花“下嫁”便是对它的进一步诠释和延伸,不妨视作薛蟠服药的具体方式或过程。想必如此奇药定会有绝佳的疗效吧!
作者有如此绝妙安排,而且将深意浓缩于“桂花夏家”四字中,难怪批书人会流露这种心情:“听得桂花浑号,原觉新雅,故不觉一笑。余亦欲笑问”。难道我们不觉“新雅”可笑吗?
第二节 鬼“花”下嫁
我们从第七十九回正文描写,从“鬼花下嫁”的具体情节印证这种“别解”。宝玉路遇香菱,说起薛蟠娶亲的事来:
宝玉道:“什么正经事这么忙?”香菱道:“为你哥哥娶嫂子的事,所以要紧。”宝玉道:“正是。说的到底是那一家的?只听见吵嚷了这半年,今儿又说张家的好,明儿又要李家的,后儿又议论王家的。这些人家的女儿他也不知道造了什么罪了,叫人家好端端的议论。”香菱道:“这如今定了,可以不用搬扯别家了。”
从正面看,主要写薛蟠相亲的事,但他人再不好,也不至于像对话中闪烁其词、“渺茫欲露”的那种“忌讳”气氛。实际上,这里有一个正面无法看到、拙文也尚未涉及的事实:此时的薛蟠正如此时的袭人,也是“地下”之人(详见中篇第六章第一节分析)。他们早已经死去,薛蟠娶、“桂花”嫁本为阴间相配,故“其婚娶俗礼一概不及”,这才“正是书中之大旨”(见本回夹批)。我们之所以从对话中感觉到一种异常的氛围,正因为他们并非是平常意义上的婚配。
进一步注意香菱后面的话:
……只是娶的日子太急,所以我们忙乱的狠。我也巴不得早些过来,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
如此忙乱草率,而作为妾的香菱又满不在乎,确实不像正常结婚的样子。脂批再次加强我们的这种感受:
妙极!香菱口声断不可少,看他下作死语,知其心中略无忌讳疑虑等意,真是浑然天真。……(夹批)。
什么叫“下作死语”?为什么又“略无忌讳疑虑”?可见香菱所谈论确是阴间之事。试想,若是薛蟠真结婚,香菱又岂能了无妒意?
至此,薛蟠曾经求之不得的“为君的药”——宝玉头上曾经戴过、现在坟墓里的“珍珠”终于如此这般配齐了。“鬼花”夏金桂与薛蟠终于“珠(珍珠)联璧合”,走到了一起(第五回香菱的判词画册上画着“一株桂花”,表面喻夏金桂,对照前文,实际作者直接暗示夏金桂不过是“桂花”花袭人的一个特殊化身;又第十七回中描写薛宝钗日后居住的蘅芜苑时,作者曾用伏笔“或花如金桂”对二者关系作暗示,只是并不引人注目。甚至连贾政也说:“有趣!只是不大认识”)!作者用“鬼花下嫁”四字对这个特别事件作了极形象传神的概括。
“鬼花下嫁”后,花袭人的“盗跖”性气、生前伪装的可恶嘴脸原形毕露,开始转而对付她曾经的主子薛蟠了!这味“为君的药”并不宜服用,颇有心计的夏金桂原来只是要禁止别人叫她“金桂”和“桂花”的“浑号”(试思,她为何如此不喜欢这个称呼?),并给自己改取一个“寓自己身份”的名字——嫦娥花。又变一花样,但万变不离其宗,“花”字还是被作者保留下来,作为袭人点睛之笔。她后来渐渐在薛家耍起威风来,倚娇作媚,挟制薛蟠,得寸进尺,大施淫威,闹了个地覆天翻。“鬼花”曾经历“葬花”之劫,或许现在心有悔悟,便将满腔怨气发泄于薛蟠身上也未可知。不过薛文龙终究也无可奈何,只有遗恨“悔娶河东狮”。就连脂批也在一旁叹息道:“薛蟠贻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戚回后批)不过叹息的真正含义是:作恶多端,咎由自取!
第三节 宝玉染病
作者意味深远地在暗线第七十九回中安排了薛蟠与袭人“团圆”的结局,而“鬼花”袭人却又把这种受人作弄的怨恨报复在宝玉身上,使宝玉“魇魔惊怖,种种不宁”,甚至“酿成一疾,卧床不起”。待百日之后渐渐痊愈,为什么“宝玉恨不得就过去一见才好”?当然并非出于好奇,我们理解宝玉的迫切心情。等到第八十回他见过夏金桂,又觉得“举止形容也不怪厉,一般是鲜花嫩柳,与众姊妹不差上下的人,焉得这等样情性,可为奇之至极”,竟“心里纳闷”起来。
宝玉的纳闷是有深刻来由的,毕竟此时的“鬼花”早已今非昔比。试问宝玉:公子还能认出这个当年的怡红中人吗?说来也怪,我们有时竟隐约觉得,就像是宝玉在亲自导演这场“正经里更有大不正经者在”(第七十九回戚回后批)的戏,最终让薛蟠死后仍“贻恨”不已的正是曾经深受其害的怡红公子!
在这点上,真要分不清谁是作者、谁是宝玉了!这也许正是作者的最高明之处,是他高超艺术手法的集中体现(关于作者与宝玉的关系,请参见拙著下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