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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阳光缓慢,流水妩媚。我们却不看风景,只十分专注地将两把“彻的”一前一后,一寸水面都不放过地地毯式彻过去。彻上来的大多是泥沙同水草,要是有一两只小虾子小鱼儿,便立即捡起来放在锑皮桶里。要是谁彻上来一条两三寸长的小鲫鱼,那就会喜之不尽,连不声不响的小列都会尖叫起来。另一个没有彻到小鲫鱼的人也会羡慕得不得了。这一小片水域便要被我们反反复复彻上好几遍,收工回来时也还要在这个地方多彻几下。爷爷曾指点我们,说是水一动,鱼就游远了,第二彻就要离第一彻大约一米多远的地方才行。爷爷虽是有经验的老渔民,可我们却不听他那一套。留白处总疑心有更多的精彩,小孩子压不住那样的好奇。

父亲母亲忙碌得没有闲暇关心我们彻鱼不彻鱼,但每次彻鱼回去,奶奶一定要先掰过我们的桶子看,欢喜得眉开眼笑,说:“今日就有这些些。”一家人的饮食都是奶奶操心,够煮一碗鱼辣椒糊糊,让家人沾点荤腥,奶奶就很开心了。

在那些专心彻鱼的时光里,水港的世界是遗世而独立的。溪面上反射着的太阳的光斑,溪岸上白的粉的刺花,招摇的水草,带着腥味的淤泥以及那些小鱼、小虾、小泥鳅,都只为我们四个人而存在,同我们有着秘密的相知和同样的快乐。

很多年过去之后,妹妹定居在台湾的东港,靠近大海。她写信告诉我,说那边卖的海鱼好大,一只鱼的眼睛都要大过我们当年彻的那些鱼。我知道,她是深深怀念那些彻鱼的时光了。

去年端午回乡,我特意去重访了那条溪沟。那溪沟的每一个拐角我依然还是那样熟悉,溪边粉红粉白的刺花也仿佛是儿时旧识,我甚至还记得我们当年曾在哪个拐角处彻到过一条小鲫鱼。可水港虽是当年的水港,我却不是当年的我了。我觉得那水草里蛰居的鱼虾是多么寂寞,两岸馥郁着的刺花也是多么寂寞。

那时候,我又想起珍兰。珍兰读完小学四年级之后,她母亲便决定不再让她上学了,要省下学费供小列读书。开学之时,我同妹妹去到她家,为珍兰苦苦哀求,她母亲却不为所动。珍兰低着头,眼里含着泪,两手不停地捏着衣角,却始终不敢开口求她母亲一句。我同妹妹实在忍不住眼泪了,回去请了我母亲来做说客。珍兰母亲在我母亲的苦苦劝说下,才勉强让珍兰多读了两年书,读到了小学毕业。这之后,我们同珍兰就分道扬镳,走上了各自不同的人生旅途,再也顾不到彼此了。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珍兰了,我只知道她嫁到了濒临南湖的另一个小村庄,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不知道做了母亲的珍兰,生活在另一个宁静村庄里的珍兰,是否还会同我和妹妹一样,时常怀念起那些溪边彻鱼的美妙时光。

新华字典同粉色铅笔盒

相比于妹妹的机敏活泼,我小时候玩各样游戏都不敏捷,迟钝痴憨。我常常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对外界环境的声色变化都缺少听闻,想什么想入了神就会一个人自言自语。妹妹常蹑手蹑脚凑到我身后来听,我仍浑然不觉,她便忍不住哈哈大笑,弄得我极为尴尬。

记得某个初冬的早晨,我于迷糊中卷着被子从床上滚到了床前踏板上,滚到踏板上之后我还保持着卷在被窝里的姿势一动没动,且大睁着眼睛一个人扮两个人说话:“你借了我的刀子还不还?”“我哪有借你的刀子?”“你明明借了我的刀子啊?”妹妹当时正在灶屋里给奶奶烧火,听到房里“咚”地一响,就跑到房里来看,恰好见到这一幕。她开始还忍住笑细听,后来越听越忍不住了,扶住门框笑得弯腰揉肚子,大喊着叫全家人都拢来看。我被妹妹的大笑大嚷惊醒打断,糊里糊涂从地上爬起来,似乎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又似乎不记得,只知道被妹妹嘲笑,十分羞愧。父亲母亲都很知道维护孩子脆弱的自尊心,并不以此种事情嘲笑我,反而责怪妹妹大惊小怪。但母亲心里还是认为我太过痴憨,暗暗替我的前途命运担忧。

我也没弄明白读书是怎么回事。入学后第一次考试,我数学只得了19分。拿着试卷回家,走在稻禾青葱的田埂上时,我才忽然意识到敏试卷上那红笔批的90分似乎比我的19分要好得多,我担心到家后父亲会因此骂我。父亲见到我的试卷后,却只温和地淡淡一笑,什么也没说。然自那之后,我虽然依旧糊涂,成绩却总是很好,再也没有考过那么低的分数了。

第一个学期结束时,我被评为全镇的三好学生,一个学校一个年级只评一个。校长亲自带着我们不同年级的几个学生去镇联校领奖。那是我第一次到十里外的镇上去,又落雨,完全不记得我是如何走到镇上去的,对小镇的一切也都没有了印象。镇上大礼堂里有很多老师学生,联校领导在讲台上对着话筒讲话,嗡嗡的巨大回声吵得我越发脑壳发蒙,然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回到家的时候,我手上有一把几乎同我人一样高的长把黑雨伞,书袋里有一本奖励给我的盖着红印章的新华字典。而我浑身上下,从衣服裤子到头发,全都溅满了黄泥巴。新华字典被誉为“哑巴老师”,一篮鸡蛋还换不到一本,哥哥姐姐想要,母亲一直没有舍得买。我得了这个奖品,以后晚上煤油灯下写作业,几兄妹就都有字典可用了。母亲为此很高兴,她嘴上虽没说什么,但为我脱脏衣服擦头发,又端饭出来给我吃,来来回回,笑容满面。

我之所以能把回家的那一幕记得那么清楚,倒不是因为母亲开心,而是因为姐姐的缘故。姐姐不仅为字典高兴,还真心为我感到荣耀,说我了不起。她那由衷为我感到自豪的喜悦表情不知怎么就打动了我愚钝的心,让我头一次忽然站在了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回看我自己,觉得十分惊讶,因此记忆深刻。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考第一名和考最后一名有什么区别,我满心羡慕的都是同桌君的那只粉色软皮铅笔盒。

全校几个年级的学生,也只有君才有那么漂亮的一只铅笔盒。那是城里才有的东西,同农村里一切粗笨拙朴的物品都大不相同。那铅笔盒又柔软又宽大,粉红色盒面上印有一个穿着公主裙的卡通公主,盒盖返折下来的边缘还有一个含有吸铁石的暗搭扣。每当君合上铅笔盒时,那搭扣就会“啪”的一声轻响。我的心也就要跟着跳一次。

我们兄妹读书都是没有铅笔盒的,难看的铁皮铅笔盒都没有。我的铅笔同橡皮擦都是放在书袋里或者衣服口袋里,可是口袋常常就会破了洞,不知什么时候铅笔就会掉了出去。又或者是放学路上翻筋斗翻得过于频繁,而将铅笔或者橡皮擦弄丢。回家写作业找不到笔,见爷爷坐在桃树下纳凉,便怯怯地开口问爷爷要钱买笔。爷爷从口袋里摸几分钱递给我,骂道:“败家子!有好多笔给你掉?”我接过钱,眼里酸酸地往曾妈的杂货铺飞跑,一路跑一路暗下决心再也不掉笔了,就算掉了笔也决不问爷爷要钱。

我从来没有同任何人提过那粉色铅笔盒。

君在我眼里,就同她粉色铅笔盒上的卡通公主一样,洁净美丽,高不可攀,同我们这些衣衫褴褛的脏丫头大不一样。我还没有来得及鼓起勇气同她说一说话,更没有来得及鼓得起勇气摸一摸她的铅笔盒,她就转学走了。她转学走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巫师何姑的女儿。巫师何姑我是认识的。我想,在南江村,也许就只有何姑能养育出那样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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