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新月》成了继《晨报副刊》后,新月同仁表达自己,展现自己的又一阵地。到此,新月社终于有了成熟面孔。而所有谈论中国新诗历史的人,从此以后再也避不开“新月诗派”。
只是,这一群人一时际会聚在了一起,组织不严密,野心也不大,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还有些自由主义的倾向,各有各的路数,所以矛盾不能说没有。比如,徐志摩热情高涨的时候,考虑欠周,没跟大家商量,就一厢情愿地给《新月》定了名,把社长给了胡适,使得大家不满。不满的话传了出去,胡适也一度想要退出。这是小事,严重的是,办刊的方针出了分歧。
胡适与罗隆基主张新月要谈政治,而徐志摩与邵洵美等人却主张“向后转”,不谈政治。
徐志摩谈论政治的时候很少很少,或许是因为当年在英国与曼殊斐儿见面时,她希望他不进政治。她曾愤愤地对徐志摩说,现代政治的世界,不论哪一国,只是一乱堆的残暴,和罪恶。曼殊斐儿于徐志摩,是女神般的存在。她的一番话,对徐志摩产生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分歧大了,有一些人便走了,新月一度陷入危机。但徐志摩还是勉力维持着,总算撑了下来,但这一切在叶公超眼中,却并不是个好兆头:“新月同仁的书生本色和天真心性。以这些人写文章或研究学问会有成就,要他们办杂志开书店,是注定了要失败了的”。这话不是没有道理。胡适也曾在他的就新月内部的矛盾,发了如下感慨:“我们的民族是个纯粹个人主义的民族,只能人自为战,人自为谋,而不能组织大规模的事业……岂但不能组织大公司,简直不能组织小团体……”
新月成员间的矛盾,不用看其他,单看《新月》编辑的名字总有不同便可见端倪。先是 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一起编了几期,后来换了梁实秋、潘光旦、叶公超、饶孟侃、徐志摩一起。但就算新月曾因罗隆基等人的政治言论而屡陷麻烦,就算徐志摩邵洵美也总是要为成员们惹出的麻烦善后,新月成员间还是和睦的。办报方针不一,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情谊。也许,这是他们共同的西方教育背景,让他们形成了民主的做事绅士风格,或许也仅仅是他们每个人的性情使然,亦或许,这也是那个时代的风致与气度。
(三)婚姻的泥潭
离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咫尺之遥的上海,十里洋场一片灯红酒绿。上海是陆小曼长大的地方,她在这里最热衷的事情之一,便是唱戏捧角。捧角,她捧红了袁美云,袁寒云;唱戏,她把自己唱成了不输专业演员的最佳票友。多少人为了请她登台,亲自登门邀她演出,又有多少人以一睹台上的陆小曼为荣。这就是一代名媛的名声与魅力。陆小曼在这里甚至不必特别应酬,不过几个月,就把整个大上海交际圈玩在了手心,纸醉金迷的都市被她撩拨得愈发令人迷醉。
陆小曼到了哪里,都是陆小曼。一代名媛到了哪里,生活都是一样过。在福煦路四明新村高级住宅区里,陆小曼租了一幢每月银洋一百的洋楼,楼里有男仆,丫头,衣着入时不输主人家,这是名媛的排场。除了这些,名媛的排场,也是买东西可以不问价格,不问家中是否需要,只随高兴;名媛的排场,还是一月最少银洋五百(合人民币两万元一月)的开销。这位名媛,排场太大,所以排到最后,不过是一场无度的挥霍。
若只是挥霍,倒也没什么可以怨的。陆小曼本来就是这样的女人,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她受的教育与成长的环境,决定了她生来就是被捧在手里养着,养不养得起,那要看徐志摩自己的本事。但问题在于,陆小曼不止挥霍了钱,也挥霍了她与徐志摩的日子。
何竞武的女儿何灵琰是徐志摩与陆小曼干女儿。四十多年后,何女士回忆起住在上海福煦路四明新村的陆小曼时说:“干娘房间里总是阴沉沉地垂着深色的窗帘,连楼上的客堂间和小吸烟间也是如此。她是以夜为昼的人。不到下午五六点钟不起,不到天亮不睡,每天到上灯以后才觉得房子里有了生气。” 看得出来,那时的陆小曼,染上了鸦片瘾。其实陆小曼自己也知道,吃鸦片烟不是好事,但她本是多病的人,当年在北京简直就把医院当家那样住。而自从那个叫翁瑞午的男人劝她吸了几口鸦片烟之后,她竟觉得百病全消。
那翁瑞午,也是个英俊潇洒的人,而且同样出身不凡。他是翁同龢的侄孙,父亲翁绶琪,是前清光绪年间举人,金石书画造诣深厚,家中收藏甚富。翁瑞午小时在父亲影响下,也研习书画。后来拜了名医丁凤山为师,学了一手精妙推拿,挂牌行医,医名甚佳。翁瑞午能认识陆小曼,也正是因为那一手推拿。
陆小曼初到上海时旧病复发,虽遍寻名医,但治疗效果并不好。于是便有朋友介绍翁瑞午来为小曼推拿。经翁瑞午推拿诊治的陆小曼,觉得精神大好,徐志摩因此对翁瑞午感激不尽,而翁瑞午也因此成为徐志摩夫妻二人的常客,与他们成了朋友。
陆小曼与翁瑞午,都爱戏剧,都喜绘画。共同的爱好从来都是人与人情感的粘合剂,而陆小曼时时发作的病情,也需这个英俊漂亮的年青人推拿舒解。尽管翁瑞午的推拿手艺好,但总归治不了本。且陆小曼也实在经不起那病时时复发的折腾。于是,他听了翁瑞午的劝,开始吸鸦片烟。哪有不上瘾的道理。从此,陆小曼的生活里多了烟榻,烟枪和烟灯。她一天也离不开这阿芙蓉带给她的慰藉。而隔着烟灯,在烟榻的另一头,翁瑞午一起斜斜躺在那里。
陆小曼似乎越来越离不开翁瑞午的陪伴,翁瑞午也愈来愈频繁地出现在徐志摩家中,频繁到他在陆小曼身边的时间,比徐志摩更多。于是,坊间便有了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徐志摩自然看在眼里,听在耳里。但他倒是豁达,他说:“男女的情爱,既有分别,丈夫绝对不许禁止妻子交朋友,何况芙蓉软榻,看似接近,只能谈情,不能做爱。所以男女之间,最规矩最清白的是烟榻。”
这是开解别人,还是在安慰自己?或许只有徐志摩自己知道。
生活就像戏,每个人都是被命运钦点的观众。所以,无论徐志摩再怎样豁达,他都必须面对陆小曼与翁瑞午带给他的纷乱。
那是一场名叫《玉堂春》的戏,在夏令配克电影院演出。戏台上没有角儿,都是票友。一个是陆小曼,演苏三;一个是徐志摩,演红袍;演王金龙的不是别人,正是翁瑞午。这场戏,本身是极好极轰动,因为演戏的人极具专业水准。但这不是这场戏最让人关注的地方,它轰动的效应,是它引得一家无聊小报,添油加醋地写了一篇下流文章,影射了陆小曼与翁瑞午间的风流八卦,攻讦了徐志摩的品格。
于是,陆小曼与翁瑞午的话题,从台面下,被摆到了台面上。徐志摩终于意识到,他活在世俗里:
“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里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了臃肿的袍服上舞台去串演不自在的‘腐’戏。我想在霜浓月淡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蜡的跳舞厅去艳羡仕女们发金光的鞋袜。”
他与陆小曼浪漫热烈的爱,到了最后终是还原成是泥泞。这才是日子。这与他原先的期望太不相同。原本以为,陆小曼会是他这辈子的成绩与归宿,原本以为,陆小曼会像原来一样看他写的文章,鞭策他,带给他灵感。但现在,他的妻子整日笼在鸦片的烟雾中,渐渐模糊看不清身影。
哪能不心疼?徐志摩知道,鸦片根本解救不了陆小曼,他不是没有设法振奋陆小曼的志气。他总是劝她,少抽烟,少打牌;他甚至为了不使陆小曼埋没天分,而让她给自己即将出版的书写序。但陆小曼提着笔不到一会就像个孩子似地喊累,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几番下来,徐志摩也只得干笑着作罢。1928年12月28日,徐志摩送给陆小曼一本《曼殊斐儿日记》做新年礼物。他希望这位高雅丽质的女性,能给陆小曼激励,但陆小曼让徐志摩失望了。她没有如徐志摩殷切期望地那样振作,她甚至觉得徐志摩在婚后变得不如先前那般浪漫,对她管头管脚,不让她打牌,不让她抽鸦片烟,真是拘束极了。
最终,徐志摩累了,他对陆小曼的爱,似乎再也不如原先那样饱满。所以,他的日记里出现了这样的句子:“最容易化最难化的是一样东西——女人的心;过去的日子只当得一堆灰,烧透的灰,字迹都不见一个。”有人说,徐志摩是因爱而生的。爱是他灵魂的全部滋养与灵感的全部动力。看来的确如此。现在,他与陆小曼的感情出现了问题,于是,他倦了。
“这几天,就没全醒过,总是睡昏昏的……脑筋里几乎完全没有活动,该做的事不做,也不放心上,不着急……想做诗,别说诗句,诗意都还没有影儿,……昨晚写信只觉得一种拿腔拿调在我的筋骨里,使得我说话上只选抵抗力最小的道的道走。字是不经挑择的,句是没有法则,更说不上章法……”
对生活多大的失望才能如此?这段日子的文字,字字透着从心底升起的幻灭。但如果仅把对陆小曼的失望,视问题徐志摩倦怠的原因,那未免肤浅:
“志摩的单纯的信仰,换个说法,即是‘浪漫的爱’。浪漫的爱,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这爱永远处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步,永远存在于追求的状态中,永远被视为一种极圣洁极高贵极虚无缥缈的东西。一旦接触实际,真个的与这样一个心爱的美貌女子自由的结合,幻想立刻破灭。原来的爱变成了恨,原来的自由变成了束缚,于是从头来再开始追求心中的‘爱,自由和美’。这样周而复始的两次三番的演下去,以至于死。……”
这是梁实秋对徐志摩的评价是,毕竟是朋友,还是他看得透彻。诚然如他所言,徐志摩从与陆小曼在一起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爱”便从此失去的吸引力,他的灵感失去了新鲜的动力;于是,他从理想的云端上,看到了浪漫的灰烬。
(四)再别康桥
日子还是消沉,按着徐志摩一贯的心性,家事不顺心,浪漫成了灰,他哪里有其他心思想事情。也许新月的工作可以让他的情绪稍稍平复,但时局的混乱却只让他更加烦闷。本来北伐战事就令徐志摩怨念从生,眼下又发生了“济南惨案”,徐志摩终于第一次开始为国事难受。
“这几天我生平第一次为国事难受……这回却既不是纯粹感情问题,也不是理性所解剖的现象,一方面日本人当然是可恶,他们的动作,他们的态度,简直没有把我们当作“人”看待,且不说国家与主权,以及此外的一切体面的字样,这还不是“欺人太甚”?有血性的谁能忍耐?但反过来说,上面的政府也真是糟,总司令不能发令的,外交部长是欺骗专家,中央政府是昏庸老朽的收容所,没 一件我们受到人家侮辱的事可以追原到我们自己的昏庸。……我们未尝不想尽点责任,向外国说几句话,但是没有‘真理’就没有壮气,我们的话没有出口,先叫自己的甜头给压住了。我们既不能完全一任感情收拾起良心来对外说谎,又不能揭开了真相对内说实话,这是我们智识阶级现下的两难。”
徐志摩手上有自己的刊物,也有自己的书店,但这样的时事评论,不是写在报纸上,他只把它们记在日记里。他有政治的激情,却少了参与的热情。徐志摩无论自己多想诗化他的生活,无论多么不想谈论政治,但他终究不过时代的蝼蚁。
在那样一个思想激荡的年代里,鲁迅谁都不听,于是他战斗;胡适选择了自己的栖身之地,有了着落;而徐志摩,他只关注自己的内心。对政治,他没有自己的坚定理念,所以一旦时事起了波折,别人有价值观可以依凭,或战斗,或协调,而他终无依附,情感矛盾亦可想而知。但徐志摩对自己的这种状态不是没有反思,他也曾有过自剖:
“爱和平是我的生性。在怨毒、猜忌、残杀的空气中,我的神经每每感受一种不可名状的压迫。记得前年奉直战争时我过的那日子简直是一团黑漆,每晚更深时,独自抱着脑壳伏在书桌上受罪,仿佛整个时代的沉闷盖在我的头顶。”
“我当初也并不是没有我的信念与理想。有我崇拜的德性,有我信仰的原则。有我爱护的事物,也有我痛疾的事物。……我恨的是这时代的病象,什么都是病象:猜忌、诡诈、小巧、倾轧、挑拨、残杀、互杀、自杀、忧愁、作伪、肮脏。我不是医生,不会治病;我就有一双手,趁它们活灵的时候,我想,或许可以替这时代打开几扇窗,多少让空气流通些,浊的毒性的出去,清醒的洁净的进来。”
这样平和的性情,在那时是不是有些不合时宜?当时他在《新月》创刊号上提出“尊严与健康”就曾遭到鲁迅等人的斥责。这样的时代,尊严是谁的尊严,而健康又是谁的健康?这一切,让他对自己一向信奉的西方理念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他的精神产生了一次空前的危机。于是,他在家事与国事的纠缠中,苦闷彷徨得无以复加,这个总是感情用事的冲动青年,再一次在情感的迷茫中,失落了希望。
徐志摩的境况,胡适看在眼里也替他心疼。所以,在一次会餐后,胡适对徐志摩说:“到外头走走吧,呼吸点新空气,得点新材料,也许他的生活能真的换个方向。”朋友的建议也正符合他自己的想法。去走走吧,或许回来以后,一切会不一样。
另外要说的是,徐志摩此次出国还准备带些玉器古董去卖,一来补充旅费,二来贴补些家用。看来,徐志摩的生活确是陷入了窘境。这个从小长在殷实家境中的少爷,如今也真是苦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