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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何处是归程(1)

那时的北方县城盛行街头卡拉OK。乡下年轻人到县城工厂就了业,一边被按捺不住的激情驱动,一边警觉地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些茫然,分不清哪是梦想哪是现实,不知该怎样融入眼前的生活。卡拉OK摊点沿着县城街头延伸下去,宛若或明或暗的篝火,歌声此起彼伏,饱含对命运转机的欣悦,道路和远方构成了一支嘈杂的大合唱。夜色中,他们歇斯底里地唱,不是表演,是表达,像一棵走过严冬的树,开始舒展枝叶扬眉吐气。

这是1993年的北方县城。我总算走出乡村,成为县城郊区一家工厂的职工。外面的世界都是陌生的。我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充满了热爱。白天在工厂车间上班,下了班就到厂区前面的马路上散步,从一个卡拉OK走向另一个卡拉OK,在喧嚣中保持沉默。散步成为我品味新生活的一种方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无法接受散步这个概念,觉得这对一个乡下人来说是矫情造作的。当我日渐习惯县城生活,偶尔在故乡小路上漫无目的地走一走,仍能察觉到村人异样的眼神。我理解他们。他们把积攒的所有力气都用在应付生活上,劳作与劳累才是过日子的常态。这让我想到那些以散步姿态游走乡间的所谓文人,他们以审美眼光看待乡村物事,忽略了更为真实的汗水和泪水。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当我开始在县城郊区学习散步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一条更为艰辛的路已从脚下铺向远方。不同的青春,共同的异乡,街头卡拉OK随处可见,《小芳》、《潇洒走一回》、《谢谢你的爱》、《来生缘》、《想要有个家》……唱得声嘶力竭南腔北调。在异乡的夜晚,除了这般发泄,还有什么方式更能契合乡下年轻人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与表达?

一个女孩在唱《潇洒走一回》,她每天晚饭后都在邻厂门口的那个卡拉OK摊点唱这首歌。我每天都去听。我看不清她的脸。她高,瘦,有着飘飘的长发。她的歌声并不优美,但她唱得投入,动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们同在一家工厂,她是另一个车间的缝纫工。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莫名地相信,她与我心目中最美好的事物相关。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去同样的地方唱同样的一首歌,她不曾察觉,人群中有一个人沉浸在她的歌声里怅然若失。我始终没有勇气主动跟她说一句话。后来有一天中午走在厂区,我上班,她下班,迎面相遇了。同事告诉我,这就是那个唱《潇洒走一回》的女孩。阳光下,我们擦肩而过,我只是迎面看了她一眼,长久以来的美好念想就被击碎了。那是一张怎样空洞的脸啊,浓妆艳抹,火眼金睛,夸张的表情,很难与那些夜晚的沉郁歌声联系到一起。她不是一个素朴的人。我觉得自己看错了整个世界。那次相遇,让我对朦胧物事从此有了一种本能的质疑。一段假想中的情感,水一样漫过心头,很快就了无痕迹。

我对陌生的县城生活过于专注,可是我仍然看不清它。看不清这个世界的,还有那些从乡下进入县城的同龄人,他们兴奋又苦闷,有些慌乱有些不适,被生活裹挟着,踉踉跄跄,走了很久也走出很远才突然明白身后的物事。到那家工厂上班不久,我就被工人罢工的历史吸引和感动了。

那家工厂在县城东郊,厂房覆盖一片黄色琉璃瓦,透着既古典又现代的气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北方县城,应该说是难得一见的花园式工厂。它还有一个特殊身份,是小县城第一家中日合资企业。工厂产销两旺,效益却连年亏损,根源终于被挖掘出来,因为日方代表的暗箱操作,购买原料的价格被抬高,产品出口时价格被压低,两头在外,工厂生产形势越好,亏损的窟窿就越大。“病灶”一揭开,迅速引燃罢工事件。在1992年,中日合资企业大罢工,是一件逆流而上的事情。职工们不吵,不闹,不游行,只是集体静坐在工厂办公楼前,要求有关方面给个说法。罢工持续了三天,工厂经营的真相一点点浮出水面,日方投资者灰溜溜地逃走了。作为县城的第一家中日合资企业,在罢工抗争中获得新生,屋顶的黄色琉璃瓦被一场大雨冲洗得清亮洁净。我不曾亲历那场声势浩大的罢工事件,后来当我动手写作工厂创业史的时候,特意采访了很多当年罢工的亲历者,他们以革命者的姿态,深情地回顾了当时的情景。有个细节印象尤深,工厂旁边村子的老百姓得知工人在罢工维权,把家里的猪宰杀了,猪肉从院墙直接抛进厂区,以这种方式声援工人的正义壮举。若干年后,当我在别处亲历招商引资和征地拆迁的冲突时,格外怀念那场不曾亲历的罢工事件。那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年代,大家有着共同的情感,共同的底线和愿景。

刚进工厂的时候,我在羊毛衫车间当维修工。我们八个学徒工,跟着同一个师傅学艺,别人很快就出徒了,唯独我始终不具备独立作业的能力。在机械维修方面,我是一个不开窍的人,师傅手把手地教,我都学不会,更别说什么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了。我不敢独自值班,数百名纺织女工,每人一台设备,每时每刻都可能出现故障,我怕因为自己维修技术的不过关,耽误了别人的工作。让我感动的是,工友们给了我最大限度的宽容和包容,每逢我值班,机器设备倘若遇到故障,她们都是自己动手维修,不让我为难和尴尬。在她们看来,一个写诗的人不会维修机器是正常的。她们以最素朴的方式鼓励支持了我。上班时我独自躲到车间的某个角落,伏在一条长凳上写诗,工友们从不轻易打扰我,偶尔过来聊几句,也是一副小心翼翼的神态。我把写下的诗文与她们分享,有人很快就能通篇背诵下来。那时我疯狂地迷恋写诗,每天都沉浸在诗歌里,有时睡梦中被一句诗触动,随手摸过枕头底下特意备好的纸片,并不睁开眼睛,在黑暗中梦游般记下那些诗句,然后塞到枕头底下。宿舍里住着十六个工人,荷尔蒙气息,臭脚丫气味,混杂成了一种说不出的氛围。舍友知道我的枕头底下总有纸片,早晨时常把手探到我的枕头底下,顺手把诗稿拿走当作了手纸。有几次,我把写了诗句的纸片攥在手心,他们就从枕边的书上撕走几页。我哭笑不得。他们不以为意。后来,宿舍调换了,八个人,全是搞技术和跑业务的,他们从未动用我枕头底下的诗稿,也不撕书,他们每天晚上都打麻将,宿舍里烟雾缭绕,麻将声永不疲倦。我坐在上铺,读书,写诗。那段时间,锻造了我在嘈杂环境里不受干扰安心写作的能力。再后来,我调离生产车间,到工厂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办公室的套间成为我的单身宿舍,总算拥有了一个人的独立空间,诗稿可以随意放置,床头的书也可以摞得老高,再也不必担心别人伤害它们。那些独处的夜晚,真让人珍惜和怀念。有时读书写作熬到下半夜,我也会像夜班工人那样,拿着饭盒去食堂打一份加班餐,吃份热乎乎的馄饨。那些清水里的馄饨,有着百般滋味。从宿舍到食堂大约五百米的距离,夜辽阔,满路都是馄饨的味道,还有野草拔节的声息。

放下手中的管钳,拥有一张书桌,这是我在县城工厂时的梦想。我的梦想很快就实现了。一张书桌,意味着生存方式的改变,意味着从此拥有了一方耕耘的领地。夜里,我独自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前,觉得自己是一个坐拥世界的人,常常忍不住就淌下了眼泪。

我渐渐地爱上了散步。从工厂往北,大约走两三里的路,有一座桥。站在桥头回望来时的路,一片模糊。抬头向前看,县城的灯火隐约闪现,仍然是一片的模糊。我不知道,是否该以散步的姿态继续走下去,向着那片隐约的灯火,以及比灯火更远的前方。每次,都是一番犹豫之后,我又循着原路回到工厂。这样的散步几乎是每天都在重复的,有时候在一天之内会重复好多次。我记不清究竟徘徊了多少个来回,只记得在工厂与桥头之间,我走来,又走去,反反复复。我说不清楚散步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每天都被散步折腾得筋疲力尽。这种疲惫让我保持了内心的宁静。一种我所向往的有秩序的生活,恰恰是以无序和不可把握的状态渐次呈现的。我是亲历者,也是旁观者。生活像一面破碎的镜子,每一粒碎片中都有一个完整的自我。

那时最开心的事情是食堂里杀羊。掌管工厂食堂的,是一位姓胡的师傅,矮矮的,胖胖的,据说是特级厨师,大家都称呼他胡总。胡总是不轻易下厨的,除非厂里来了特殊客人。到了冬天,胡总隔三岔五就招呼我们几个相熟的年轻人去喝羊汤。羊是胡总亲自动手杀的,羊汤也是胡总亲自熬的,从一只羊到一锅羊汤的整个过程,胡总全是一个人操持,不放心任何人插手代劳。他从乡下把羊买来,并不马上宰杀,拴在食堂的门口喂养一段时日,这只被展览的羊很快就成为一个话题,熟识的人见了胡总,总要催问什么时候动手,胡总眯着双眼,并不作答,只是意味深长地笑。一天又一天过去了,不同的人都在重复着对羊的关心,甚至,那只拴在食堂门口的羊,也渐渐失去了继续等待下去的耐心,不愿再容忍这份拖沓和煎熬。在某个早晨,胡总操刀上阵了。他的杀羊动作据说很专业,我不曾亲见。我只记得常常是在某个寒冷的中午,我们会被胡总招呼到食堂的简陋雅间,围着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羊杂汤坐定,很快就响起了一片喝汤的唏嘘声。一只羊,经由胡总的手,被制造出了万种风情。喝完羊汤,抹一抹嘴,有人慨叹:“羊味很足,不愧是特级厨师。”众人笑,随声附和,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羊汤喝光了,盆底显露出来,有人一声惊叫,发现了盆底沉淀的一层羊屎,像一粒粒珠子,光滑,饱满。怪不得羊味这么足呢,有人一语道破天机。

工厂里还有一位师傅,是从上海聘请的印染专家,姓谷。从背影看,谷师傅与食堂的胡师傅有些相仿,也是矮矮的,胖胖的。不同的是,谷师傅有一张白净的脸,脸上看不出丝毫的烟火气息。他住在厂区的贵宾楼里,每天黄昏总是一个人背着手,在楼前的小花园里走走停停,像在想什么,又像什么也没有想。偶尔,会看到他在街头卡拉OK那里唱同一首歌:“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我记住了这句歌词,记住了谷师傅唱这首歌时的表情,蹙眉,低首,脸呈忏悔状。那年夏天,他的女朋友从上海来看他,黄昏时分在小花园里散步的就变成了两个人,他们手挽着手,相依相偎,旁若无人,成为厂区的一道风景。谷师傅的女友并不漂亮,但她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气质。她来自上海,带着大都市的陌生气息。那时不用说大上海与小县城之间,即便县城与乡镇之间,也是有着巨大反差的。户口是差异的标签,标示着一个人的命运,农家孩子读书考学,大多是为了把户口迁到城市。

宿舍在办公楼的一楼,距离工厂传达室仅有一百米的距离。时常是在午夜,我坐在桌前读书,传达室传来女工的笑声。一个门卫,还不满十六岁,身材魁梧,长着一张俊朗的脸。据说他初中还没毕业,跟着镇上的某位高人习练武术,然后就到这个工厂当起了门卫。他的名字与唐朝大诗人杜甫谐音,究竟姓什么谁也不曾问过,厂里的人都喊他“杜甫”。杜甫不会写诗,但是他懂感情,会恋爱。我留意到,传达室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女工的说笑声,而且主角时常变换。有人做过统计,在这家接近千人的纺织工厂,年龄最小的杜甫是谈恋爱最多的人,在一年的时间里他谈了十多个女朋友,平均不到一个月就换一个。没有文化的杜甫,并不成熟的杜甫,何以深得女工爱慕?若干年后我才明白,原因很简单,杜甫是习武之人,他能够给人安全感,那个年代的年轻人从乡下到了县城,置身一个陌生的现实环境,内心最需要的,不是文化认同,是最起码的人身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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