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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4)

人生难免错一时,错一世的是少数。小白提着阿美最爱的松露蛋糕候在楼下半宿,等来的却是亲眼目睹阿美在楼梯口与别人亲密拥吻。蛋糕被小白狠狠摔在地上,失去一切的希冀。小白坐在他最熟悉不过的楼梯口痛哭,十几年了,或是更久,眼泪从未像那日这般泛滥。他说,真的够了,够了。一切都够了,你不要再折磨我了。你要的惩罚我切身体会过了,你回家吧,回来吧。求你了。

阿美沉默地捡起地上的蛋糕,打开盒子,原本美好的蛋糕早已面目全非,只剩一摊烂泥状的巧克力,融化得到处都是。

阿美尝了一口蛋糕,说,你看这蛋糕,化了就是化了,哪怕你把它放进冰箱重新冷冻,它再也恢复不到过去的模样。你该清醒一点,破镜重圆从来是个神话。别人都说,日子过得像贴身内衣,穿得旧了就该缝缝补补,但爱对我来说应该是完整的,不该带有瑕疵。衣服旧了是贴身,破了的衣服穿在身上却是寒风入骨。我也明白,这些日子,你做什么都像是弥补。越是对我好,我越是记恨你的过失。我偶尔也想你确实没对别人起过他念,只是我过不了自己这一关。与其在一起互相折磨,不如算了吧。

小白听完这话,起身默默无言迈向小区门口,眼泪止不住地向外涌。后来,我们再饮酒,小白说,那个时候多希望自己是条金鱼。金鱼作为这世上记忆最短的生物,只有七秒的记忆。从小区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他就可以忘记她,忘记她的音容笑貌,忘记这些年来他们的一朝一夕,忘记清晨的每一个吻,忘记他们的亲密无间,忘记爱的感觉,也忘记痛的感觉。这世上所谓生死相许的爱情大抵都是同这破碎的蛋糕一般脆弱,用心调制,费尽心思,自以为造了世间的唯一,到头来被错的人打碎了一地的残缺。

一切终结以后,小白陆续谈了几次恋爱,大多都无疾而终。好事人问起,小白只好苦笑回答,也想好好投入,只是再也找不回过去的感觉,总有一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午夜梦回时,满脑子都是阿美的动人、她的决绝。

用力过度的感情,难免布满裂痕。虚耗了两年,小白依然没有着落,友人唏嘘不已,平白浪费了小白这张俊秀的脸。

我的朋友小白,生得俊秀,风流倜傥,若是早生几年,我也愿拜倒他的牛仔裤底下。今天是他的婚礼,没有浪漫的求婚,没有逢场作戏的荒唐婚礼,只有一桌家庭的喜宴。酒过三巡,新娘不胜酒力早早睡去。余了我们一群友人与他闲聊。新娘也算靓丽,只是不如阿美,两人在相亲的时候结识,相处一年后顺其自然结了婚。

我们吵闹着要他讲述与新娘的浪漫史,他醉眼惺忪卷着舌头说,倒也没什么特别的。谈过几个女友,大多受不了小白日夜颠倒的作息,又疑心小白在外图谋不轨。唯独她似乎什么也不在意,起初小白也想过是不是她仅想找个结婚对象,对父母应付交差,爱不爱不那么重要。然而,有一次他应酬回家,凌晨两点醉倒在家中沙发上,再睁眼时却是被桌边一碗香气四溢的泡面唤醒的。那位新娘坐在桌边见他醒来,只说,见你吐得东倒西歪,想着胃空荡荡睡醒会饿,下了一碗面用电饭煲保着温,你醒来便可以吃得到。

“我吃完面,当下就向她求婚了,连戒指也没买,花也没订。只是想着就是她了。过去的日子里总在痛恨阿美的决绝,被不甘折磨得日夜不寐。我本不该被这样对待,这才是我原本应该有的生活。我说,我们结婚吧,她说好。然后我笑了。”那么阿美呢?你放下了吗?我继续追问。

小白没有回答,笑得高深莫测。倒是英语哥突然发表演讲了:“要我说呀,过去的爱给你疼痛犹如落枕一般,让你不敢回头,只能硬挺着僵直的脖子向前走,小心翼翼想回头望一眼,脖子牵动起身体里每一条神经都疼痛到抽搐。时日久了,猝不及防被回忆放了一记冷枪,就好比猛然受到惊吓,陡然转过头瞄一眼,咔嚓一声才发现落枕不治而愈了。所以啊,什么事都没有个绝对,那些说着一辈子忘不了谁谁谁的,都是在睁眼说瞎话。你他妈落枕一辈子不好的吗?”

我们后来再问新娘,是否知晓小白的过去,难道不在乎吗?新娘笑得亲切,她说谁没有个过去呢。都是经历过痛苦,怨过恨过,被背叛,然后才能明白真正的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我们不得不佩服新娘的睿智,只有聪明人才明白的道理:会哭的孩子得到一块糖,而会笑的孩子才是最后被大人宠爱的那一位。

你爱过的,你恨过的,伤害过你的,你伤害过的,最后都会输给留下来的那个人。

醉过知酒浓,爱过知情重。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过后,金鱼忘却过去的种种,迎接它的下一世,穿越过这一片混沌不已的黄沙溪流,越过波涛汹涌的江水,等待金鱼的终究是彩虹高悬的宁静湖面。

小白婚后和我们见得少了,偶尔出来喝通宵,也不见有任何电话拨进来。我们笑他被老婆抛弃了,他不服气地辩解:那是有好好报备,老婆对我可放心了。眼角之间尽是满满的幸福。

我想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关系。在所有的感情里,凡是美好的平和的,都是自由的,束缚和制约只会让人感到窒息和绝望。感情是虚无缥缈的,一朝如烈火,一夕可能随清风散,因此,我们都不会有安全感。然而,我们能给予自己的只有自信。不用仰赖别人的感情证明自己的魅力,把感情看作身外之物,有则珍之,没有也不必争之。吵来闹来的,都是安慰,安静从容等待的才是真心。

上等的关系应该是愉悦轻松的,如果感到痛苦或者窒息,就该亲手斩乱麻了。

花痴了那女孩

青春是一场独角戏,演尽了每个人的刻骨铭心,然而到嘴边却都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事。但只有自己明白在年少时光里曾遇见这样的少年,而我们拼了命,也想要成为足以和他并肩的人。

讲了那么多身边姑娘的事,我也来说说关于我的故事吧。如果每个人的青春都和一个人有关的话,那我年少时光的关键词一定是三木先生。

高考以前我算是成绩优异,属于前排积极分子、祖国未来的花朵之一,受到悉心栽培。缘于成绩好,我遇见了三木先生。

高中时,大家都怕月考,所以民间组织油然而生,大家背着老师扮演特务做黑色交易,各专其长用考试答案换的辣条和小浣熊干脆面,而我正是情报中枢。那天我正站在走廊抄电话号码,考试铃声响了,大家一哄而散。我马不停蹄赶往教室,迎面来了一个人,头发微卷。那天的阳光恰好很刺眼,我看不清他的面容,模模糊糊望见他刘海很长,略微遮住右眼,嘴唇开开合合。我听见他说,你快一点啊!

他和我擦肩而过,我猛地回头,只看到他的背影。他穿着一件黑白条纹的长袖衫,下身却配着一条不合时宜的迷彩裤,匆忙中走路却有种泰然自若的感觉。

什么快一点?直到考试卷子发到我面前,我才陡然领悟,原来他说的是考试答案快一点发过去。我在心里默默咒骂,要答案还挑三拣四!好在生物是我所擅长的,半个小时就交卷了。我躲在考场外面的树荫下编辑答案,刚刚按了发送键,一抬头,就看见三木先生从楼梯上下来了。

你怎么比我还快?我迷茫地望着他。等着烦,反正都不会做,就交了出来了。他的回答如此潇洒,以至于我来不及有反应。三木先生一边胡乱地将稿纸揉成一团塞进书包,一边下楼。

这么多年过去了,每次回忆起来,我依然记得他的每一个动作。他下楼的时候膝盖弯曲的弧度,还有那天风吹过树叶发出的飒飒的声音。这一幕从来都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日渐朦胧,反而历久弥新。

那是我们第一次对话,但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或许三木先生不记得了,可我记忆清晰,很早之前,我就见过三木先生了。我们曾一起上过物理补习班。每次,我对着卷子冥思苦想焦头烂额时,总会听见门“砰”的一声被踹开,惊得正在挖鼻孔的物理老师整个跳起来。补习班里的人就都明白是谁来了。

三木先生进了教室,会把包往空座上一丢,卷起袖子坐下,他似乎从来不知道纪律是什么,通常就座后第一件事就是开口对同桌说,今天又得了什么什么好装备。我们上了一个暑假的补习班,他每节课都迟到,进教室总是如此这般惊天地泣鬼神,无一例外。

我对他印象糟糕至极,因为他“砰”的一声踢门,总能将我好不容易浮现出的解题思路踹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每当看见那条花哨的迷彩裤又晃动在眼前时,我简直恨之入骨。

纵然起初由厌恶开始,然则命运诡异不受人控制。故事的流向常出乎意料,发展成老鼠爱上猫,天师爱上僵尸。

上学的日子里尚有同学嬉笑怒骂,一旦放假,单调的生活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似路边的石子般百无聊赖。

我在等待年饭开席时收到三木先生的短信,他说,等吃年饭就是无聊。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他会莫名其妙发出这样的一条短信,给一个不相熟的陌生人,也许他只是太无聊了,抑或他选错了收件人。但原本在不同星球的我和他因为这条信息初次有了交集,这交集后来无限扩大,最后吞噬了我的星球。

从一条无意的短信开始,那一年的二月,我手机话费一千多,动感地带那个五百条短信的套餐,我们一天就能全部用完。每天一睁眼,就会看到他的短信。我们从他收养的一条名叫小黑的小狗开始聊,聊到给小黑洗澡多么的麻烦多么的有趣。我说我以后要养一条狗一只猫,每天乐呵呵傻兮兮地看它们打架。然后聊到他那条前女友送的迷彩裤,他一直穿着,即使分手了也舍不得丢。我们一起骂高中生活无聊,一起怀念初中的生活,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年末的时候我将那一个月的短信记录打印出来。长长的一卷,我在移动营业厅保安惊诧的目光下,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折好,放进信封中。现在小黑已经不在了,短信记录上面的油墨早已褪得一干二净,只遗留下几个模糊的数字,还能证明这些时光确实存在过,那不是我的臆想,是我真实经历过的日子。

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何两个曾天南地北小葱拌豆腐都可以扯谈的人,却没有在一起。

我读书那会儿飞扬跋扈的,虽说没有打架翻墙,但也是麻烦不断的事儿主。我一直觉得依照自己这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的性格,让我中意的怎么着也应该是潇洒风流似《上海滩》里周润发的大哥角色。

三木先生全然不符合我的要求,他看似成熟且无所不知,实际上是十足的幼稚鬼。有一回,我偷偷从他们班后门窜进去,他就在后门口坐着,趴在桌上不知道在干吗。我“嘿”一声吓得他一惊,赶紧拿手把桌上的东西挡住。他不让我看,我就偏要看,他只好整个人都趴在桌子上,他衣服上洗衣粉的味道飘进我的脑袋,让我有点晕乎乎的。

我下意识地俯身想拉开他的手,这动作实在暧昧,我和他都呆住了。他在愣神的时候,我就趁机抢过他挡住的一张纸,原来是张数学卷子。只有39分,却被三木先生自己添了几笔改成了89分,偏偏那红色又与先前的颜色不太一样,涂改痕迹异常严重。我笑得直不起腰问他,你就挡这个啊,你幼不幼稚?

三木先生抢过卷子揉成一团塞进抽屉,你管我啊。我说,要不要我给你补习啊?虽说我数学也不好,教你还是可以的。他转了个身,双手撑住凳子,向后靠在墙上。“不用了,给我发答案就行了。”

他笑着看我,眼睛又细又长向上挑着,像一只狡猾的狐狸。他一笑,我就手足无措了,我喜欢看他笑,而又不敢看他的眼睛,好看的人眼睛都会说话,他的眼睛亮晶晶像有一整个宇宙,里面全是星星,忽闪忽闪的,让我头晕眼花,移不开眼。我想我那时是对他有瘾,着了魔,才会看见那些星星。

三木先生虽然性格恶劣,嘴巴尤其刻薄,却有一颗豆腐心。他没有花言巧语、油嘴滑舌尽挑哄你开心的话说,那些柔软的部分都藏在他冷漠的言语之下。你不舒服,他不会对你说多喝点热水。我胃疼得在课桌上翻滚时,在他这里永远得不到安慰,他只会面无表情,丝毫不带任何温度地告诉我,拿头撞桌子,撞昏了就不疼了。然而,课间休息的十分钟,桌上安然躺着一包苏打饼干和一盒温热的牛奶,我感动得无以复加。他仅用一盒牛奶和一袋饼干就轻而易举让我沉沦。

三木先生时常站在教室门口,趴在栏杆上看姑娘。我的教室在对面教学楼,为了能制造巧遇,我故意选择了从他们教室门口穿过。他惯于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领口处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衬衫,下身是一条米黄色长裤。左手撑在走廊的栏杆上面,右手插在口袋里,歪着头,嘴角略微上扬。阳光落在他头发上面,一片辉煌。

每次遇见他,我不可抑制地欢欣鼓舞,心跳仿佛要跃出胸膛。男男女女在我身边川流不息,我的视野里仅有他的存在。周围嘈杂一片,阳光洒在我皮肤上产生灼热的温度。隔着那么远,我却仿佛能触碰到他的呼吸。

过去读过很多文艺小说,里面描写男主永远都是用“阳光洒在他的身上,金光灿灿”或是“他身后好像长了一双毛茸茸的天使翅膀”,这是让我最嗤之以鼻的恶俗。

有了三木先生后,我才领悟到,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在你的眼里真的会光芒万丈,周围的一切风景与他相比都黯然失色。他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世间万物的存在都是为了衬托他,他是那么的完美,连一呼一吸都赋有艺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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