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说:“你不知道我的苦衷,我这么大了,用钱还要依靠爸爸妈妈,真不是个滋味。爸爸妈妈很长时间安排不好我的工作,一个人呆在家里,实在很无聊,就想到外面去闯一闯,体现一下自己的价值么。”
听了张某的话,我才知道有双亲、有钱的人原来也有苦恼。
在张家,我和张某同吃、同住、同玩,张某的父母亲也待我似自己的女儿,我在张家玩得很开心。
一个月后,我提出要到东莞去做工。张某说:“那边社会环境不好,容易上当受骗,就不要去了。”
我就问她:“那我到哪里去呀,总不能老待在你家里白吃白住呀!”
这时,只见张某思索了一下,说:“我在浙江杭州有个小姐妹,在茶室里做工,那边找工作容易,你还是到那边去好。”
2005年年底的一天,张某为我买好了安顺到杭州的火车票,两个小姐妹依依惜别。
张某的小姐妹是重庆人,叫兰蓝,是张某在广东做工时认识的,后来兰蓝来到江南小城找工作,在茶室做工。
离春节还有十多天时间。我记得兰蓝来杭州火车东站接我时,天气阴冷。
我第一次来到这个江南的城市,发现是那么的秀美、整洁,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休息了几天后,我被安排在兰蓝工作的那家茶室做工。工种很轻松,老板只要我打打电话、联系一些客人、买买扑克牌等,每月工资1000元,还有来茶室的客人给的小费,一个月也有2000多元收入,我也很乐意。
不过,当我初次涉足娱乐场所时,却很不习惯。因为,我看到了一些男女之间肮脏的交易,这令我反感、恶心。我当时真不明白,一些看上去很漂亮的女孩子,为什么做这种肮脏的肉体生意呢?为了弄清其中的奥妙,我开始认真观察并有意和那些女孩子接触、交谈,慢慢地了解到有不少女孩子也来自离异或者单亲家庭,饱受了亲人离异之苦和精神上的折磨,她们都有一本辛酸史。于是,我想想自己也是单亲家庭的女孩子,多艰苦啊!不觉同情起她们来了。
在娱乐场所,一个女孩子要想保护自己,还真不容易。一些客人见我年轻又清纯,也打起了我的主意,甚至有人想高价“包养”我,都被我拒绝了。我有自己做人的底线,坚持自己做人的原则。因此,我虽然在娱乐场所做工,但没有做那些肮脏的生意。在东莞做工时,我已经有了深刻的教训。
然而,工作之余上网聊天,仍然是我的业余爱好。来到这个城市后,我依然和无锡的“帅气太子”保持联系,一有空就去上网,和那个网友聊聊天,解解烦,自得其乐。
这个城市和无锡距离近了,我几次萌发了去看看网友的念头。2006年3月的一天,我只身前往无锡相会“帅气太子”。当我在无锡某个宾馆见到那个“帅气太子”时,看到他真的很帅气、很英俊、很漂亮,我真的很欣赏、很喜欢这个“帅气太子”,想象着“帅气太子”就是自己的“白马王子”,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窃喜。
然而,当我在无锡待了两星期后,却发现了这个“帅气太子”一个惊人的秘密,这样一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子,竟然会这样!我太失望了,一气之下,愤然回来了。
懵懵懂懂的她,一不小心被白魔俘虏
那天,我偶然推门进入他的房间时,发现这个“帅气太子”正在吸毒。原本英俊、帅气的他,变成了一个贪婪的吸毒鬼,那模样令人厌恶。我一见,正是又气又心疼,就跑过去一把掀掉他手中的毒品,说:“千万不好吸毒的,你为什么这样啊?”
“帅气太子”看了看我,慢慢吞吞地说道:“不要紧的,我吸的是‘麻古’,危害不大。”说完,“帅气太子”就摸出一粒粉红色的药品,放在锡箔上,用打火机在锡箔底下一烧,那颗粉红色的药品就化了,“帅气太子”摸出吸管吸了一口。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这种吸毒的全过程,觉得很好奇,呆呆地看着。这时,“帅气太子”瞧瞧我,说:“你也来吸吸看。”我连连摇头,表示不敢碰这个东西。“帅气太子”又吸了一口,说:“没关系的,不信,你吸一口试试。”就把锡箔、吸管递给了我。我因为好奇,小心翼翼地吸了两口,就再也不敢吸了,我觉得没什么感觉。看着“帅气太子”吸食时那种贪婪、舒服的模样,我真心劝他道:“你不要吸了,毒品危害很大的,国家是严厉禁止的,弄不好还要坐牢。”
“帅气太子”好像根本没听见似的,只顾自己吸着。我在旁边劝说了几遍,都没有使“帅气太子”停下来。于是,我一气之下,愤然离他而去。后来,我又劝他过几次,叫“帅气太子”戒毒,他都不听,依然我行我素。我见“帅气太子”如此嗜毒如命,对自己一点兴趣也没有,越来越气愤了,在无锡呆了两天后,愤然回来了。
回茶室的当天晚上,我向老板说出了网友吸食毒品的伤心事。老板听了后,提醒我以后要当心,不要再同这些人来往。
我在茶室里做工时间一长,就发现了一个秘密,有些客人到茶室来也在吸毒,而且“麻古”的需求量大。尤其是茶室老板也嗅觉灵敏起来,觉得有钱可赚,就萌发了贩卖毒品赚钱的危险念头。
8月份的一天晚上,茶室老板突然向我问起了无锡“帅气太子”吸毒的事,意思是询问“帅气太子”那边有没有毒品来源,请我打探一下。
天真、幼稚的我就同无锡的“帅气太子”进行了联系,对方称有“麻古”的货源。我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茶室老板。老板让我到无锡的网友处购买些“麻古”回来,我没有答应他,说你们自己去好了。
8月中旬的一天,经我事先联系,茶室老板带上我和其他两个人去无锡的“帅气太子”处,用3.5万元现金,购得“麻古”毒品1000颗、K粉2包,连夜返回,并进行贩卖。由于公安机关严查严打,信息灵敏,雷厉风行,茶室老板他们很快被公安民警在某小宾馆内抓获归案,人赃俱获。
再说我,我对这种消息一点也不知情,从无锡“帅气太子”处回来后,依旧在茶室上班,有空就到网吧上网。
8月30日晚上9点,我在某网吧上网时,身后来了两个青年男子。其中一个男子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问:“你是不是袁小花?”(我用继父女儿的户口簿办理身份证,姓名也就叫袁小花)。我抬头看了看陌生男子,回答道:“是的。”
“那请你跟我们走一趟。”青年男子说。
“我不认识你们,为啥要跟你走?”我不解地说。
这时,那青年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本本给我看,我一看,是本《警察证》。
“怎么回事?”我只好跟着两个便衣警察走出了网吧。在走了一段路后,我才看见一偏僻的地方停着一辆警车,这才知道大事不好了!
在审问快结束时,警察问我:“你知道自己贩卖、运输毒品吗?为什么没有逃跑?”
我说:“我又不做坏事,又没有贩卖毒品,谁知道这样做也会犯罪。”我一脸的无知、幼稚模样,使警察也感到我这个女孩子太天真了,真正是个法盲。
2007年2月7日,茶室老板等三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我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懵懵懂懂的我,就这样一不小心被白魔俘虏了,可悲可叹可怜!
每当想起妈妈,我就要哭。我对不起妈妈!时光如梭,岁月蹉跎,转眼间,我被羁押在看守所已经9个月了,我每天都在承受着心灵的谴责和痛苦的煎熬。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我经过管教民警的教育,渐渐地知道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懂得了怎样做人,什么叫犯罪。我因无知、幼稚、法盲,懵懵懂懂地犯了罪,还背上了一个运输、贩卖毒品的罪名,不仅使自己走进了高墙,失去了自由,而且让亲人、朋友都因我而抬不起头来。在家时,妈妈和我讲的话,我总认为是管束,现在想想,妈妈都是为我好。我好后悔,妈妈啊,女儿我向您深深地忏悔!
我小时候,尽管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虽然生活艰苦,颠沛流离,但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过着自由快乐、有滋有味的生活。小时候和很多同龄人那样,我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可是,由于步入社会太早,不懂得做人的道理,年幼无知,交友不当,才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失去自由是多么的痛苦,在这里,我要向社会呼吁:不要因一念之差而遗恨终生啊!
年轻人充满了好奇心,往往为神秘的东西敢冲敢碰,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为了自己,为了父母亲,为了社会的安宁和谐,请广大青少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最后,我满怀信心地认为:远行的游子带着亲人的嘱托,南飞的大雁一定有着来年的希望。只要自己努力学习,积极改造,争取尽早出狱,我相信明天的阳光依旧灿烂!
“我因无知、幼稚、法盲,懵懵懂懂地犯了罪,还背上了一个运输、贩卖毒品的罪名……”“警察问我:‘你知道自己贩卖、运输毒品吗?为什么没有逃跑?’我说:‘我又不做坏事,又没有贩卖毒品,谁知道这样做也会犯罪。’我一脸的无知、幼稚模样,使警察也感到我这个女孩子太天真了,真正是个法盲。”
从与“小鸽子”的交流来看,这个女孩子真是个法盲。她认为仅仅为茶室老板联系了毒品的货源以及跟着去买了毒品,自己还是局外人,不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节第二十五条指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第七节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小鸽子”为什么会被判刑,为什么会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我们看了上述法律法规便清楚了。法律是青少年的“保护神”,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必将更多地参与社会活动,也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腐蚀和侵害。因此,青少年要更注重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法、懂法、守法,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