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
说完故事,老人沉默不语。
我也同样沉默不语。
这些尘封在岁月中的往事压抑得令我喘不过气。
“那些约定,他一直在等。”老人说,“等到最后,他动身去找你们,你们却忘得一干二净……”
他的死,与我们脱不了关系……
如果我能早点记起来的话……
“但他仍然没有放弃希望。”老人苦笑一声,“那小子,真的有够乐观的……”
·
在榕高,我分外珍惜与李栗和夏文的相处。
那一天,一切都回不去了。
李栗上了高中之后,成绩一落千丈,因为玩手机的事更是被年级训了一次又一次。
只记得那时,我与他在晚修深切地谈心,偶然调侃一句:“老方要是知道你现在……”
“他妈的老方就是一傻逼,不要在我面前提他。我现在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管?”他瞬间炸毛。
“老方其实挺好……”
“你变了。”李栗说,“咱们之前不是一同认定老方是个混蛋吗?”
我向来不擅长争吵,只是把手里的果汁喝了一口又一口,聆听着李栗对老方怒骂那些不堪入耳的词汇,以及此刻已经取得成就了,成了他口中的正面教材了,所以不用再……
“李栗!”我断喝,“两年来,栽在老方手里的人有多少?爬来这里的人又有多少?多少谩骂与侮辱,多少打击与嘲笑我们都撑过来了,难道仅仅是在这里,没有了他们,就变成了这幅模样?”
“……”
“明明我们都存在于此了,我们做到了,所以我们还不能止步于此,现在是,从今往后也是……”
“你有病吧。”李栗丢下这句话就跑了。
我并没有去追他,而是把果汁一饮而尽,将空瓶朝着深黑的夜中一丢,片刻之后,瓶子“嘭”地落地。
声音空洞且落寞。
从那以后,我再未去找过李栗,鲜有些关于他的印象,就是听闻他又被处分,或者说成绩已经跌入谷底。
同当初一样,我身为旁观者,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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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我进了大学,大学期间空闲时间很多,我便多多少少写了些文字。在朋友的鼓励下,我去投稿,意外收获了很多人气。
一直以来,与人相处,该如何做事,我都在学着当年他们的模样。
一切的成功都要归功于他们。
待我名声渐渐壮大,生活安定下来之后,我决定履行当年的约定。
我仍然记得,十年前的那天,我们所立下的约定。
为此,我日夜赶稿,提前完成了所有的需求量,求得了编辑部许可的一个月假期。
我来到了那片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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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的有一片森林,那里的天空一碧如洗……”
我的足踏入温软的泥土,微微陷下,悄无声息地拨开残枝败叶。
“听说是全世界空气质量最好的地方……”
明明是仲夏,穿越树丛而来的清风微凉得恰到好处。
“那里……”
沙沙作响的林间,偶尔飘来几缕鸟鸣,似乎在讴歌着岁月的故事。
“一年中,每一天都有浩瀚的星空……”
我抬头仰望,看见了那夜我们所有人的笑颜。
浩瀚的群星,链接上了记忆中所有的“点”,线交织在一起,画出了我们年少的模样。
这里没有什么大黑熊,因此夏文奏也不会来。
我自己带了帐篷,所以陈青也不必费力气了。
我的包里还有充足的瓶装水与食物,所以林裕……
手上还拿着望远镜的支架,李栗也……
我还带了许多书,杨喆然的段子也可有可无了……
森林里信号很好,唐霖皓也用不着大费周章……
我一切都准备好了,你们快来啊。
那夜,我在我自己搭好的帐篷里,完成了一切我们所构想的娱乐方式,终于玩到了夜半,在月亮完全登顶之际,乌云终于完全散去了。
如李栗所说,这儿的星空是世界上最璀璨的。
没有他们,连屁都不是。
我泪眼朦胧地看着天旋地转的夜空,在幽深的林间睡着了。
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到了那一夜的山顶上,梦到了关于他们的一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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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对于他们的违约,我渐渐释怀了。
我一共在森林里呆了七天,七天里,我寄居在一个老人的木屋里。
白天,我会坐在窗边,望着候鸟盘旋在林端,回忆着诸多往事,搜寻着记忆里的点点滴滴。
夜晚,我会把我所想到的一切事情与老人讲述。
到了第六天晚上,老人同我说。
“为什么你不去找他们呢?”
“他们如果违约的话,说明他们老早就已经忘记了吧。”我说,“忘了我,忘了约定,再去找他们也就没必要了。”
“有些事情,忘记是人之常情。”老人说,“人生大抵如此,在反复寻回初心中了结,即便是你,也是一样。”老人瞪了我一眼。
这一眼仿佛看穿了我似的,我往后缩了缩。
“去找他们。”老人对我说,“一定要去找。”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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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告知他们,如果他们什么也不记得了,一定会觉得你是个神经病。”老人说,“你可以扮成一个陌生人,去试试他们是否还记得你。”
“如果不记得呢?”
“那也无须纠缠,你也只是一个陌生人,从他们身旁淡去就好,也不必纠缠不清,这比起做一个神经病要好多了……”
“那……”我下定决心,“我明天就出发。”
“我来帮你收拾收拾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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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是杨喆然。
几经周折,调查了他庞大的人脉网后,才了解到他:这几年他几乎什么都干过。混社会,当过各类七七八八的职工:甚至还做过图书管理员。以及,他还跟不少地方的流浪群体有深厚的交情。
一路走来,我似乎能看见他也跟在我的不远处。而我几乎看到了这几年他的生活如何:艰苦、磨难,唯一怀揣的,是希望。
当到了最后一站的时候,问及那个流浪汉,他指了指南边,说道:“……”
令我更为诧异的是,多年以后,他居然又回到了那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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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的排查破费力气,杨喆然回到这座城市后就像滴水进了海洋,根本就无从找起。
而且,他似乎是断掉了与外界的联系:qq,微博,微信的全部消息都定格在了十年前。
换句话说,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他也同我一样踏上了截然不同的旅途。
不,所有人都是如此。
我隐隐约约感到不安。
既然无从下手,我便选择了回学校看看,追寻当年在午后教室里,带了两瓶咖啡刷题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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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我惊讶道我们的午托竟然变成了民宅。
那一瞬,灿烂且艳丽的夕阳斜照进二楼的一扇窗里。
我瞳孔放大,二话不说冲上了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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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没锁,我轻轻地推开了门,刹那间,悠悠的悬尘趁着这道光挤了进去。
那一抹灿烂的金光的尽头,坐着我的友人。
从他背影来看,倒不像二十多岁的青壮年,而像一个迟暮终年的老人:他头发蒙乱,身型瘦小,躺在残破不堪的摇椅里,似乎风大一些,就能将他吹跑似的。
“我就猜到你会来。”在我惊讶时,他开口了。
他并没有回头看我一眼,而我也是经过乔装打扮的。而他却在我进门的第一瞬间认出了我。
“好久不见。”我沉默良久,还是选择了这一句土到掉渣的话做开场白。
“接下来,我会把我这些年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跟你说。”杨喆然说,“说完之后,你要帮我做一件事情。”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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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他所说的,都是我多多少少有所听闻的。
唯一在我意料之外的,就是他输了。
“我输了。”他以这一句话作为所有故事的结束语。
这三个字自他口中吐出,既无落寞愤恨之感,也无羞耻不甘之情,而是像放下了一切那般释怀。
我久久地沉默,他又开口了。
“现在,打开屋子里的煤气,然后关上门。附近这一带没监控,房间里也有手套,打开之后你就可以走了。桌上也放有我写好的遗书,你不会被怀疑的。”
“你他妈在发什么神经?”
“我本不该留在这里。”他说,“输了之后,我尝试死掉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会被人救起来。”他说,“我跳过楼,割过腕,都被一群人救起来。而且我无论跑到哪,都会有这样一群人。这是那个女人给我施下的最恶毒的魔咒。如今我即便是像个废人一样坐在这里,也有人给我送东西,况且还莫名其妙地买彩票中了好几千万,我就把这儿买了下来,准备在这儿抑郁而终……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每一秒对我来说都是煎熬。”
“你居然把别人给你的善意,当做是魔咒……他们都不希望你死啊……”我说,“你就这么回应他们?”
他摇了摇头:“这几年你的一切我都有在关注,你现在是个伟大的人,所以不要想着花时间劝我了,你应该还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去做。”他顿了顿,“要么现在杀了我,要么滚。”
我攥紧双拳,站在原地。
他误以为我在犹豫不决,他转用哀求的语气说道:“这种事情,本不该脏了你的手。但如你所见,自杀根本就行不通,各种超自然事件都会出现……偶然经过的救护车,突然脱落的锁,偷家的小偷,以及各种各样好奇推门而进的邻居或者经过的路人……我试了一次又一次,现在想着会不会他杀就能冲破这个诅咒。你知道吗,你所做的绝非罪恶,我死去,对我来说是救赎。而你将是济世的圣人,我事后一定会好好祝福你的……”
“这种事情,我做不到……”我摔门而去。
他并未来追我。
我明明一直在紧咬牙关,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一直把他看作自己的信仰,他的一切行动都奉作真理与教条。
如今你的真理与教条是一种近乎绝望的苟活……
我的心感觉空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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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站是夏文奏。
同样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也留在了这个城市。
颇为嘲讽的是,做了一位普通高中的英语老师。
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认出了他:一如既往地把头发剃得很短,也像当初穿校服一样执着地穿着教师制服。
眼神少了当初很多的锐利。
“夏文,有人找你耶。”一位托我话带给他的漂亮女教师逗趣地说,看亲密程度,也许是他女朋友也说不定。
“哪位?”他放下批改作业的笔,摘去眼镜,看向我。
那一瞬间我又惊又喜,我希望他认出我来。
但没有,他的表情一如既往地一潭死水般,“你是谁?”
“我是你带过的一个学生。”我说,“第一届的,叫林尉,还记得我吗?”
我多么希望他的表情闪过一瞬间的缅怀,但没有:他疲惫地揉搓太阳穴,然后苦恼地说道:“抱歉,带过的学生有点多,我不太记得你是我教过的了。也怪我,没有经常去记名字,你别太在意。”
“老师你不记得我我却记得你呢!你是所有老师里最爱讲故事的。你说你是个英语老师,但在初高中你学的最好的是数理化,英语经常考二三十分呢……”
“我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他打断了我,“我没有跟任何人分享过我的过去,况且你说的那个也不是我。”
“怎么可能……你明明在课上……”
“你究竟是谁!你不是我的学生!”他抓起电话怒吼,“你在再这里骗人我就叫保卫科的了!”
下一刻,刚才的女教师与办公室周围的老师就一哄而上,将他牢牢地架住。强行给他喂了镇定剂之后,就扶他去别的地方休息了。
“抱歉。”女老师拉来一张凳子在我身旁坐下,“你真是他的学生?”
“嗯……”我心虚地低下了头。
“他其实神经上有些错乱,在谈及过去的事情时就会触发。”女教师说,“刚来这里的几年尤为明显,上课上着突然就情绪激动,哭了或者怎的,为了不让你们看到就往教室外跑。亦或者像刚才一样会突然暴起,我们许多人压都压不住。”女教师说,“但这几年,他渐渐地融入了这里,随缘自适,避免跟我们,跟学生谈及过去。日复一日地复式教书。我们也同样,对过去的事情,或者引起过去的话题颇为忌口。但你刚刚……所以就……”
“他怎么会这样……”
“除此之外,他其实人很好的,很会照顾人。”她笑着说,“刚刚其实也是担心的是我们,才会如此情绪激动,怕你是什么小偷或者是什么恐怖分子,这些事情我们也曾经碰到过呢。”
我的眼眶刹那间湿润了,即便一味地逃避过去,他仍然记得他很强,他要保护周围的人。
“我们下个月准备订婚了。”女教师伸出他戴着钻戒中指,“近两年的恋爱期里,我曾彻查过他的过去。他曾经是做过一个特别的人对吧?数理化能力超群优秀,英语却是烂的一塌糊涂。在中考竟成为了全市唯一一个有此成绩却进了榕高的特别存在。”
“嗯,之前他经常跟我们说过。”
“但其实喔?我猜测,他其实并不想如此。一直以来他仅想全力以赴地去生活,做好生活中的一切能做好的事情。他讨厌喧嚣与舆论,也并不喜欢成为所有人所期待的那样去成为科学家,工程师或者一系列的被别人既定认可的路。他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去胜任,而是觉得自己仅不过将一切踏踏实实地完成了而已的凡人。我们眼中特别的他,只想安静平凡且充实地度过这一生。为此,他选择放下自身所有的优势,去学习英语。自然而然地,他的总成绩仍然保持着与以前一样的水平,只是理综超群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我不知道他做了怎样的心里斗争,又是如何被过去的执念所束缚,但如今,我想他选择了逃避,继而来到了这里,做了一名英语老师。普普通通的英语老师。”
“他大概也有在后悔吧,今日与过去的反差感。”我说,“所以在提及过去的时候才会如此激动。因为他明明已经把它丢在最遥远的角落里,不愿再去拾起,因为如果再提起,一定会让自己的内心有所动摇。”
女教师点了点头。
“那么,打扰啦。帮我跟夏老师陪个不是,说我以后有时间再来见他。”我说,“另外,提前祝你们新婚快乐!”
“谢谢你,你的话我一定会转达的。”
我走时带上了门。
漫步在校园里,我看到了这样那样的孩子。
体育场上,也见到了冲在第一的那个身影。
以及在赛道旁欢呼的我们。
榕须飘扬,流云翻转。
我站在天地之间,任凭追逐的孩子从我身边穿过。
我的心似乎又空了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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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站是林裕。
飞往美国也花了我不少时间。
照着之前大概七年前联系的闲扯,我很轻松地就找到了他家:某个风景还不错,也挺气派的小区。
我满怀希望地走进去,却忽地停下脚步。
就在他楼下,有个露天篮球场。
球场上,却没有他的身影:几个约刚成年的孩子苦恼地抱着球,大概是因为没凑齐人。
我走了过去,说着不太流利的英语:“我能加入你们吗?”
孩子们点了点头,但神色依旧苦恼,紧接着竖起一根食指。
还差一个人。
“我认识一个人,但你要陪我演个戏。”我说。
孩子们欣喜若狂,纷纷跟过来听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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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刚搬来这儿。”我领着那群少年中的一个,他也十分配合,可怜巴巴地抱着球,“我孩子的朋友因事违约,现在我们还差一个人,请问能不能……”
门里的那个人胡子拉碴,眼睛布满了红血丝,身型一如既往地高大,却少了那么几分自信与阳光。
我多么希望,他能有那么一丝的悸动:在听到篮球这个词之后,能够让他无光的眼睛悦动起来。
谁知,他笑了,一如十年前那般可亲。
“哈哈,我没有孩子,父母也不在这儿住,家里就我一个人,我的技术可能达不到你们期待的程度,但你们要是真的少人的话,我可以试试。”
十年前,他是个无论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老大哥。
十年后,他同样是个乐于助人的老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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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裕像很久没运动了般笨拙地跑来跑去,但过了五分钟。
他双手撑在弯曲的膝盖上,深吸了一口气。
当他再奔跑起来的时候,之前的懒散模样被消灭得干干净净:每一个动作简约精准。他迅速地破防,灵巧地带球转身,三分线上起步。
一,二,三,我数着自己的心跳,完全合拍。
周围的青年全都看呆了,热烈地鼓起掌。
我学着他当年的模样,学着他当年的动作:当然不可能那么精湛,掺杂着许许多多的坏习惯。
望着他穿梭于球场的身影,时光好像回到了十年前,如今他仍然是全场最亮的那颗星。
打完之后,我向他递来一瓶水。
他愣了一下,朝我一笑,接过我递来的水。
“你好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
那一瞬,我眼泪差点就崩了。
“他很笨拙,也的确很笨拙。”他缅怀地说,“总有这样那样的坏习惯,上篮总是会慢一步,总是会分不清第三步究竟是该跳还是该跑……”
“嗯。”我说,“巧合吧。”
“那段时间我经常教他篮球。他那个人,虽然在打篮球上很无用,但却也有一颗不想被嘲笑的心。”他拧上瓶盖,“当时我就认定了,他将来一定会很出色,那个眼神,就像要把自己烧起来一样。”
“但其实,烧过一把,也就什么都不剩了喔?有些人正是因为过于平庸,也仅仅只有烧起来的那一瞬才会成为一点光芒。”
“如果可以,我宁愿选择一瞬间的璀璨。”他说,“不会被过去荣光所牵引,因为本身就没有什么值得去骄傲的。支撑着自己前进的,就是痛恨马上就要碌碌无为的一生,亦或者以一些特别的人或事情做坚持。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自己。只是有些人靠着它们义无反顾地前进,有些人却它们束缚住,再也没办法出来……”
夕阳渐渐西沉,我们的影子延伸向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打篮球那么很厉害,为什么没想过去参加些比赛或者成为职业球员呢?”我说,而青年们也聚拢过来,“过两天离这不远处的体育馆开比赛,你可以加入我们吗。”
“我当年也想过这样。能一生当个球员的人,大概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吧。”林裕摆摆手,“那一天我走了出去,结果在见识了一番现实之后又灰溜溜地回来躲起来:其实自己也不过如此,连一个区区的市级比赛都拿不下……等到再回头的时候,就成了现在这幅模样,在一所普普通通的医院上班,半夜加班到两三点,每年每月每日都带着疲惫的身躯……原来自己,也会成为众生芸芸,在追逐梦想的途中跌落,至此就成了一个普通人,还被昔日的荣光折磨地不堪重负……”
林裕痛苦地抱住了头。
“哪有的事。只要每天做到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断前进的话……”
他猛地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谁都不是生来成功的,我也一样,历经千辛万苦走来,即便深知前方无坦途,深知会跌得粉身碎骨……但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有资格书写那些佳话,你不是最喜欢打篮球的吗?”我说,“坚持下去的话,一定可以做到……”
“你是谁?”他颤抖着问我。
“你的邻居啊。”我笑笑,“曾几何时,我也有个跟你很像的朋友,他也曾这么劝过我。”
“哈哈,一切真是巧啊。”他说,“谢谢你,我该走啦,回去洗完澡之后我还得去值夜班。”
“好。”
我的心缺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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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站是唐霖皓。
说起来跟他的相遇很是巧合:竟然就在菜市场撞见了他。
他的肩上还坐着一个孩子:胖嘟嘟的,很是可爱。
而他倒是比之前清爽了不少:没有邋遢的刺头,也没有流里流气的举止,更少了飘闪的眼神。
想必他有了家之后,也变得收敛了许多了吧。
我没有上前搭话,而是默默地离开了。
我的心似乎又缺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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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为什么他没来找我。”我问老人。
“谁知道呢?”老人说,“也许是你们如今模样已经把他击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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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再去找李栗和陈青,因为结局我早已清晰不过了。
这七天的旅途下来,我深陷绝望。
他们一个个的粉碎掉了我记忆里关于他们的所有印象。
一切的成功都失去了值得我坚信的理由。
我浑浑噩噩地回到大城市里,把自己完全沉溺在工作里……
如果我是能够拯救他们的圣人。
那谁又能够来将我救赎?
“你自己又过得好到哪去一样……”
偶然间我又记起老人说的话。
我苦笑着看着自己的手,看着电脑屏幕上自己写的东西,惊觉的命运的反复无常。
原来我们每个人,都会这样:在追逐梦想的途中深陷迷惘,在现实面前摸爬滚打,而后惊觉
其实自己也不过如此,也会在旅途中,选择了平淡地去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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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唯,你新连载的《花之旅途》很不错喔?”女编辑叫小雪,在我身旁坐下,“昨晚花了一晚上就看完了。”
“是嘛。”我说,“随便写写的。”
“真的吗,随便写写就已经到这种程度了吗?”小雪低下了头,“真好啊。我曾经也有想写过小说,但写写总是不尽人意。”
“什么时候开始写的?”
“初中的时候吧。但写出来的故事根本无法像你一样那么好看。”小雪无奈地笑笑,“你又是因何成长到今天这样的?”
“跟你一样,在初中的时候开始动笔的。那时候班上同学都说我作文写的很棒,碰巧又遇上了一群特别的人,就想着无论如何都要用笔把他们记录下来……”
话说到这里,我突然停了下来。
我当初……写他们的动力,究竟是什么来着?
为了以此生存?以此名声大噪,去见他们吗?
仿佛一重锤砸到我的脑袋上,混沌随之烟消云散。
说是写他们,我也的确做到了:如今他们的很多形象都被我写进了小时里,但绝大多数已经被改写得面目全非:莫名其妙的设定,莫名其妙的性格,完完全全没有他们的影子。
他们简直就是为了符合读者的口味而诞生的。
我现在究竟在干什么:连载着巨长的小说,日复一日地撰写着无趣的日常,把他们当做赚钱工具,深挖引人入胜的设定,全部往上去套……
这真的是我想写的东西吗?
这样的我,做着事与愿违的事情,却被别人当做特别的存在……
我抱着头,痛苦地趴在桌子上。
“凌唯,你……怎么了。”女编辑急切地问道,“要不要我帮你叫救护车?”
曾几何时,我又不是没有尝试过去撰写自己内心真正想写的东西。
一次次地退稿,一次次地嘲笑。
多年以后,我同他们一样,将那份信仰偷偷地掩藏了起来,选择了麻痹自己,继而逃避过去。
它太珍贵了,正因如此才会担心它被毁灭的那一瞬。
自己才不是什么济世的圣人,而是一个需要救赎的罪人。
相比起他们,只是稍微活得体面了些而已。
“对不起,我需要好好地休息一下。”我勉强地微笑着,“昨晚差不多通宵了,头有些疼。”
“那你好好休息,不打扰你了。”
女编辑走时带上了门,房间里归于一片寂静。
窗明几净的屋里,忽地又悦动起他们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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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一篇关于我们七人的小说。”我说,“将来你们若是看到了,一定要想起我,想起你们自己,相约一个地方,我们共叙明天!”
我的初中,无非让自己铭记他们。
铭记那些,铭刻在星空下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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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个不断寻回初心的过程,反反复复,然后迎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