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是喜欢用我贫乏的文字来记下每年每个季节的美景的。萧瑟的秋风催促着我添上一层又一层衣服,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秋分日已有一个多月,冬至日快要到来了吧?我真的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太阳在秋天很妩媚。嫣红柔软的光线仿佛伤感的红酒,一滴一滴都要醉人。秋风里渐渐光颓的树枝,阳光下日益拉长的树影无不像秋的叹息和盈而不落的泪。一看到这样的景物,我心里总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低沉的情绪。而二姑却不以为然,她说喜欢秋天“层林尽染”的美,说我像古代穷酸诗人一样胸襟狭窄,要我学学毛泽东的豪放。为了这事我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她终于决定,开车带我去觅秋。
很少有家长能对孩子的一篇周记如此认真。我的二姑却一向支持我把每一篇周记都写成佳作。她不惜汽油钱开车带我觅秋,可见她之用心良苦。因此,一路上,我格外认真地观察着车窗外面的景物。我们走的是旅顺中路,道路两边是一片片荒凉的田野,枯黄衰老;行道树在风中摇摆,舞姿单调;偶尔有路过的人们紧裹着衣服,神态僵硬。一切都和我印象中的毫无差别,一切都证明着“自古逢秋悲寂寥”是正确的。
转过一个弯,目所能及的便全是山了。到了这里,我才刚开始感觉到一点点的开朗,我不得不承认山上的颜色真的很美:黯然的绿色像沉思的智者;深沉的红色像醉饮的女人;耀眼的金黄像活泼的孩子。重重叠叠的颜色像千姿百态的人,寂静的山一下子变得喧闹了。
再向前进入一个村子,我不禁“啊”的一声尖叫——我看见路旁的一棵柿子树,树上果实硕大饱满,尤其是它的颜色,那火热的橘红亮得扎眼。我的心一阵强烈的欢喜。接下来第二棵,第三棵……这是我在城市里从未看到的颜色,它比城市里一切死板的合成色更能打动我,因为它属于秋天,属于自然!
走出村子,二姑说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鲜花和叶子属于春天和夏天,而果实属于秋天。的确,光秃的田野,衰败的落叶,是它们曾经辉煌的见证。而市场上卖的白菜、柿子不正是秋之生命吗?秋之伟大难道不就是在于它牺牲自己的美而孕育了果实吗?
“觅秋真好玩。”我说。“可油费也很贵。”二姑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