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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孽缘千里》选段

第一章 狂欢

1992年,初雪。

雪霁,天穹幽远清澈,连空气都凝成了透明的蓝色。古城北河看似一块淡蓝的玻璃镇纸。

这个雪后的黄昏时分,吕峰攀着树干登上古城墙的废墟,心中蓦地生出古人站在崖畔上俯视一川流水时的感觉——逝者如斯!他竟有十好几年没来这段古城墙了。依然是那段古城墙,满目疮痍的巨大灰砖垛起的屏障;城墙头上依然是那条无数双脚踩实的土路;依旧是一棵棵似乎十几年未长分寸的矮树;依旧是一片片白雪,似乎十几年未化;依旧是一片片干黄的草丛,在等待春的荣华。小时候读一些写这座古城三四十年代抗日的小说,心中旷旷的,每行字都唤起一串联想,似乎那里头说的是另一个城市,一个遥远缥缈的城。可是书中提到的城墙和街道又确是真的。只是那令人神往的古城墙早在他出生前几年就被扒了,只剩下这么几百米,据说因为是毛主席青年时代散过步的地方,才保留下来,当了公园和体育场的围墙。小时候常来这段旧墙上,想象书中的男女主人公们怎样在这里交接情报,怎样在这里一边干地下工作,一边爆发着男女之间的爱情。毛泽东是怎样独立秋风中扫视着脚下的古城。有时想着想着心头竟要发酸,眼里会溢出泪水来。北河,有着怎样传奇般的过去啊!心目中映出的是黑云压城的黄昏,一片荒郊野地中兀立着一座黑森森的城池,那火烧云下有无数个鲜活的生命在来去匆匆行云流水般地上演着瑰丽的史诗剧。无数个青春男女热热烈烈地活,壮壮丽丽地死,古城上空激荡着浓郁的生命气浪。

而现实中的它却是那么平平常常,毫无生气。于是他常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渴望回到过去,让时光倒流几十年!他自己就是那热烈火爆生命的一部分,闹学潮、罢课、手挽手冲上大街面对反动派警察的水龙头高歌着。有时就那么一下午一下午地幻想,看着脚下的一城矮房子和小街幻想。是的,那曾经经历过的过去是最不堪回首的;而那未曾经历过的最近的过去却是最为迷人的,甚至比可预测的最壮丽的将来更迷人。

儿时住过的那条阴气逼人的胡同,几座高门大宅,透着往日沉重的辉煌。可那几进大院子早让人住得一片狼藉。十几个三代同堂之家胡乱挤住,原来的雕梁画栋和木刻花门早已是面目模糊,连门口的大石狮子也早就断头折臂。人们在那里毫无感知地过着,没谁欣赏那些过去的美。1978年上了中山大学以后,突然萌发出想了解一下故乡的冲动,去图书馆查找资料才发现在故乡北河的名下有半屉书卡。一本本查下去,方知这座已衰败的古城竟有一千多年的城史,是清代的北河总督府所在地。那时的北河,曾经清水绕城,古寺林立。而吕峰儿时日夜梦想逃出的那座阴气森森的朽败朱门大宅却原来是清代的两江学堂,后来入驻过本省最早的报社,曾经车如流水马如龙。那一刻就想考证一下一座名城血气渐渐虚竭的因由,可现实中的大千世界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学生诱惑力太大了,很快就去忙什么讲演比赛,忙着考“托福”,考EPT,又忙于分配争个肥缺,便把这座故乡古城忘干净了。现在重上这城墙,吕峰仿佛又变成了那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儿,心中怅怅的,很感到些寂寥。那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时候。

少年时从这里望这城,恍恍惚惚觉得那是一只玻璃镇纸,随时都可以伸手拿来把玩的。从城墙上甚至可以看清街上的行人,看到一格一格的小院落,看到人们在院中出来进去过日子的身影。可现在却看不到了。北河城长高了,横七竖八地新起了无数座千篇一律的红砖宿舍楼,使原先那种棋盘似的小城格局彻底乱作一团。北河似乎是变丑了。可吕峰的理智告诉他,这种丑是一种向美蜕变的开始。就像春天手上要脱皮一样,脱皮时分的手是最丑陋的,像长了疥癣一般,可一旦脱光,那下面呈现出的将是一双崭新的手。

他开始感到心情舒畅了许多。北河人终于要告别那种大杂院儿,住上方便净洁的单元房了。而十几年前这曾是少数人的专利。不必为那个曾经简朴单纯的美丽城池怀旧,那毕竟是少数人的审美需求,现实中没人需要它。这一片片杂乱无章面目呆板的红砖楼毕竟是小城人的企盼所在。人只能解决他能解决的问题。

或许一百年二百年后人们会想起那个苍凉美丽的北河,会花巨款修一座纪念馆,甚至建起一个小城的复制品,住到那艺术品般的空调平方四合院中去。二百年时间,够吗!

……

独在故乡为异客。吕峰怆然地拉起大衣领子,向前走去,眼睛隐隐发胀发酸。

这条悠长的街,大平原上的高高脊梁,一千多年前这里一片苍茫,清溪荡荡的时候,人们发现了这条隆起的脊椎骨,相信它是一条巨蟒的脊梁,就依傍上了它,在它两侧一字排开了房屋,建成了一条街。到民国最繁华的时候,这里已是官府商家酒肆青楼西洋楼宇书店当铺林立的十里洋场。这里的风水最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大水几乎淹了全城,可到了卫上坡就再也漫不上来,这条龙脊傲然蔑视着洪水,如方舟的大桁。走在它上面,仿佛脚下踩着几千页的史书,那阵阵回声似乎极其悠长。

第三章 流浪

沉重的腿曳着你沉重的影子在小胡同大马路上蹭过。从小,这双曾经如麻秆一样的小腿就拖着你丈量着这座城,几乎走遍了北河的角角落落。那时,这城显得那么大,大得无边无际,你像一个钻入迷宫中的小精灵,在这城里的小胡同中“探险”,每一座门楼儿,每一道滴水的屋檐,每一头把门的石狮子都让你流连。似乎这里就是世界。

可今天在这寂冷的街上大步流星地穿行,似乎几步就横越了一个街区,像是在故乡的一座微缩景物上行走一样。是因为你长大了吗?为什么这城似乎在你脚下矮了下去?

十岁时从西大街的这一头走到“大舞台”剧场来看话剧《农奴戟》,在这条热闹非凡的商业街的人流中钻来钻去,似乎是一场长征一般,那遥远的距离足以令人生畏。怎么今天这么快,似乎飞一样几步就走了过来?又到了北大街的街口,记得当年这里是最有小城风韵的一条街。几家店铺是那种老辈子的门板式活动店面,打烊时伙计们一块块地上门板,早晨开门时一块一块地卸那土红的门板,生意兴隆,红红火火。东边有一座十分古朴的澡堂子,里面点着几盏暗红的灯泡儿,水雾迷蒙,人影绰绰,里面有几个永远黑腥汤沸沸的池子,有几个白瓷洗脸盆,但需要用一只巨大的葫芦水瓢到热水池里去掏开水,那只一剖两半的大葫芦,有一口小锅子那么大,盛上水后变得十分沉重。就爱在那只大瓢中兑好凉热水,兜头浇下来,一瓢一瓢地浇,痛快淋漓。那澡堂子里还有几块搓澡石,是那种满身蜂窝眼的石头,专门用来搓脚后跟上厚皴。池子边上还备有几条干丝瓜瓤子,是用来搓背,长长的丝瓜瓤斜在背上狠拉几下,一个星期半个月的痒全然消失。

这条街现在衰败得不堪入目了,全没了那种古朴安详温暖的样子。倒像是日本鬼子飞机轰炸后的废墟一样。可能这条街是要彻底拆了的,没人再爱护它,只管让它破烂下去,只管往街上倒垃圾,泼脏水,一堆堆暗红的炉灰上泼了脏水,硬硬地冻在路灯下,像一座座小小的坟头在闪着鬼火。那座给了少年的你多少乐趣的旧澡堂子早就颓败不堪了。咦,好像这就是那家医院吧?怎么这么小,这么破旧?当年来这儿看病,外婆说这儿曾是大军阀的公馆,十分气派,几道花雕木门,几进大院,雕栏玉砌,木楼回廊,红漆地板,曾令你病痛全消,只顾在花园里玩耍。如今它却蓬门荜户般不堪入目了。可能也是要拆的吧。

这座城早就装在了心中,梦中不知多少次流连,所以身临其境时它反而变小了。可能这就叫了如指掌,完全可以像把玩一张风景画一样把玩一座心中的城。

你走着,午夜昏暗的路灯下影子拉得半街长,脚下发出“空空”的回响。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脚步竟是这样有力。

十五岁那年在大明家你和他偷偷读一本诗集,是戴望舒的。那首《雨巷》读得人心中怅然愁起。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李大明沙哑的声音缓缓朗诵着,苍白的脸上果真是愁苦一片。他第一次告诉你他在雨天里真的撑着一把伞到胡同中去走一会儿,一边走一边想许鸣鸣,会有一种幸福加酸楚的感觉,他和鸣鸣开始恋爱了。诗集是鸣鸣借给他的。

大明的一番话让你突然明白了点什么。你也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这一条条普通的胡同,看那一孔孔小窗中射出的红的白的灯光,倾听那里传出的一声声隐隐约约的对话,像听痴人说梦。

这些年在远离故乡的城市里奔波奔命,钻进钻出小轿车大饭店,觥筹交错,口蜜腹剑,心早已麻木。只有梦才是无情的惩罚者,它不让你麻木,它让你偶然回故乡温馨一下,让你在绵绵细雨中怅然若失。

……

这座城市的历史太久了,这座城经历了太多的战争和野蛮。

小时候曾为北河的巨大名声感到骄傲。那么多的书是写它的,让人读得真想叫时光倒流。置身于那个城墙和护城河环抱的小城中,读《红旗谱》《敌后武工队》《野火春风斗古城》,看完了,就满城去找那书上写的街道,竟找到了不少,其中有条唐家胡同竟然真的就是离你家不远。还有那个热闹的城隍庙,古色古香,好大好高的一片去处,高门大庙,雕栏玉砌,大大小小的石狮子,恰似故宫的大殿一般宏伟。记忆中,那七百年历史的城隍庙早已凋敝,屋顶蒿草丛生,庙门里住了挤插插的人家,煤炉子就支在门楼里做饭。可那种繁华热闹却依旧是小城一景,放风筝摆小摊吹糖人儿耍杂耍儿的熙熙攘攘,依旧可据此绘一幅小小的《清明上河图》出来。很古朴,很闲适,也很市井,透着一种俗美。这样一片广大劳动人民喜爱的找乐儿之地,竟被一通破坏,拆拆建建,圈成一处市里的宾馆,弄得雅不雅俗不俗,可惜了一处圣地古文物就这么给破旧立了新。城墙没了,城隍庙拆了,这是这个城市最悲哀的两件事,从此这个古城再难有魅力。

第六章 情梦

回家后似睡非睡了半夜,第二天就跑到城南许鸣鸣家去找她。那是你第一次单独去她家,以前跟着老师和别的班干部去过,混在人群中,对那个大院子印象已模糊了,只记得那个大院子叫“淮军公所”,名字很怪。问过才知那是一百年前李鸿章率淮军来北河接替曾国藩任总督时修建的军部,后来做了李鸿章祠堂的。几进院落,几道门楼,高屋圆柱,石鼓柱础,雕梁画栋,气派非凡,一望便知不是本地风格建筑。最可爱的是院内的影壁上虽然用红笔写上了“最高指示”,如“念念不忘”之类,但仍依稀辨出南国风情的花鸟风景水墨画迹。这青瓦白壁的南方大院,让人们住得挤挤插插乱七八糟,碎砖房挤得院场中只剩下羊肠小路,可仍透着历史的风韵。你记不清鸣鸣家住第几进院子了,只记得她家是那院子中最整洁的,门前雨廊上没堆杂物,更没垒鸡窝煤棚之类,清清爽爽,高台石级上,是一尘不染的方砖墁地,轩檐斗拱,均是精细的透雕。方方正正的几扇大玻璃窗上罩着朴素的方格布窗帘,素雅而简朴。你愣头愣脑地在那迷宫样的院子里钻了好一阵子,终于发现了鸣鸣家那卓尔不群的外景。

你发现那些乱糟糟人家的窗上露出警惕的面孔来盯着你,但你不怕他们,大大方方地叫着许鸣鸣的名字,还说“老师让通知下午到校开团干部会”,大声大气地说着就进了屋,自以为像地下党一样机智勇敢。进屋后你迫不及待地把山里的情况讲给她听,讲得面红耳赤。你太需要她分享你的快乐和兴奋了,似乎一想起在农村“战天斗地”,眼前就浮现出你和许鸣鸣开梯田,油灯下读马列,为农民办夜校,上门为他们治病。你会写出一部部小说和诗歌,你们那个山村会出名,或许它就叫西山坞或北山坞之类,你会一夜出名,腰上扎根红腰带头缠陕北人白头巾,扛着锄头腋下夹着你的小说诗集之类让记者拍照,那种意气风发的新农民作家诗人形象会跃然全国的报纸上,你会比时下最红的浩然还要红。浩然那些农村作品实在太老掉牙了,他只会写合作社土改而已,他不可能懂上山下乡,不会懂反修防修,不会懂这一代人的情怀。

你如醉如痴,把想法一股脑儿倒出来给许鸣鸣听。她给你沏了一杯浓浓的白糖水,你喝了一头的汗,仍感到口干舌燥,就到外间屋去从水缸里舀了半瓢带冰碴的凉水喝下去。

鸣鸣在里屋说你别再说了,快走吧,我爸该下班回来了,你待工夫太多了,院子里邻居要讲闲话。

“我不怕,鸣鸣!只要你也不怕就行。”你在外屋里说。鸣鸣关了里屋的门,央求你快走,别让她爸撞上。说着从门缝里塞出一块小手帕:“擦擦汗,快走吧,还有几分钟我爸就回来。”

你掖好手帕,拉开风门出来,想起《红楼梦》中黛玉在手帕上写诗给宝玉的一段。你明白了鸣鸣的心思。她会听你的,一同跟你下乡去的。你不再怕那个李鸿章大院中的人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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