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很快到达吕街,房子门前已经聚集了五十来个人,停着几辆汽车。拿着镁光灯的摄影师往他们的车门上挤。
他睁不开眼。没有人出来阻止他们拍照。他眼前只掠过暗色的衣服,人脸;他再次感觉手脚发冷,听见人群中传来威胁和辱骂,向他挥动的拳头,还有女人试图穿过警方设置的隔离带。
就在他跨入楼房大门的一刻,一块石头砸中他的耳朵。他本能地用手挡住脖子。警方或许觉得他是活该,不理解他的所作所为,便任由他被谩骂和攻击。
他走上昨天晚上他上了又下的楼梯,还清楚记得他是在哪里侧身靠墙,让迎面而上的那个年轻女孩先过。他还记得自己轻轻碰触了帽檐,他总是那么谦谦有礼。
那女孩今天也在这人群中吗?她认出他了吗?
这里到处都是人,他前面,后面,公寓门口的楼道里,公寓内通往卧室的隔间内。在这个灰蒙蒙的早晨,这里比以前他在璀璨灯火下见识的样子明显少了份奢华和精致。鲍什注意到在墙的一处边饰和一面窗帘的角上,明显有手指印记。在光线的照射下,褪去了原有的鲜活的颜色。
几乎所有人都拿着烟。一群群聚在一起,讨论着什么,但每个人知道进来的就是他以后,无一例外都转向他,用同样的神情打量他。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他一只脚刚踏入作案现场,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某个摄影师用镁光灯抓拍到了这一瞬间。那张照片证明,一切事物的瞬时凝滞是多么震撼。
这里有检察官助理,他的书记官,检察院两三位别的什么工作人员,法医,现场鉴定科专家,本地区警察局的警长。应该还有记者在场,因为都有一个摄影师被放进来了。他们大多数人都穿着肥大的暗色风衣外套。几乎所有人都没有摘下帽子,有几个手里提着雨伞。
就像塞尔热常说的,大家喜欢聚集在小会客厅也即书房里,这里满是书和照片,尤其是女人和艺术家的照片。这里还有一张异常大的卧榻,上面摊着一张豹子皮,让人啧啧惊叹。
厨房在右手边,从来都不派用场——除非是准备鸡尾酒之类的——塞尔热从不在家里用餐,每天早晨的咖啡,是用他床边的自动咖啡机做的。
卧室的门现在半开着,鉴定科的技术人员在里面作业。
尸体还在里面吗?他没办法知道。从理论上说,他的尸体要是没有被挪动,那么鲍什起码可以瞥见他赤着的双脚。昨天他开枪后,塞尔热试图下床来。他想坐起来,说得更确切些,坐到床边,但他从那儿倒在了地板上。
警长走到预审法官以及检察官助理旁边,三个人在一扇窗户边说着关于他的种种事情,不时瞟向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其余的人继续他们的分内之事,或是继续等待。与此同时,等在路上的人一边严密守候着他再度出现,一边在绵绵阴雨中跺脚,为了取暖,也是因为愤怒。
三个说着话的人之中,预审法官最用心观察鲍什,像要在决定他生死之前先对他有个论断。法官五十岁左右,红褐色的胡子,穿着得体,但不过于讲究。他像个严谨、能明断事理的人。
预审法官时不时向警长提出问题,看来是个对小细节非常上心的人,是那种从不满足于“大概”或者“差不多”这种答复的人。
“您如果想那样的话!”警长想以此作为对法官提出的诸多问题的结论。
他们朝嫌疑人走过来,后者始终在一名探员的监控之下。
“请您到这边来,鲍什先生。”
鉴定科的人被叫出卧室,四个人在朝那里走去:检察官助理,预审法官,警长和嫌疑人。
大家在卧室门口都停了下来。
“您走在前头,鲍什先生。”
他第一个进去,挪了二三步,让出道,再次目睹到地板上原来尸体躺着的地方。已经有人在那里用粉笔勾画出大致的轮廓。
他倒没有过多的情绪起伏。他主要是觉得自己软绵绵的,提不起劲,太累了。
他想知道他们现在想要他怎么样,转身面对其余三人,触及法官的目光。显然法官一直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而他自觉这次从对方眼中读到的是失望。
是挺可惜。但又能怎么样呢?他也没想过要设计一番。他现在猜想,大家都指着他能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可是,他偏偏没有自导自演的能力。
他用双眼真心实意地对预审法官(只是对方必定领会不了):
“请您原谅。”
【第四章】
他们就是要让他好好看看这里,他们则继续在沉寂中研究他,紧张感有增无减,好像终究会发生点什么的时刻正在迫近。他好像是为了让他们得偿所愿,开始默默地观察这间屋子。他注视粉笔画在地板上的尸体轮廓良久,接着看着只离尸体数厘米远的火钩,最后是在门附近躺着的那尊铜制长发裸女雕像。
他们还想让他怎么样!他看了床一眼,还是昨天他临走时的样子,没有人动过。枕头上有褶皱,昨天鲍什到的时候,塞尔热·尼古拉正靠着枕头在读什么东西。后来他努力要坐起来但摔到地板上的时候,拽住了一角床单,还有黄色丝缎床罩的一头。床罩现在就耷落在地上,上面有一团褐色的东西,看着黏糊糊的。到处都是喷溅留下的点点痕迹,还有几个血手印。
血手印让他面色惨白。他从来都无法直视血,即使是畜生的。他立即有了强烈的呕吐欲望。难不成这就是他们一直在等待的场景,他在作案现场呕吐?
“我希望您能按照事情发生的顺序,跟我们说一下案发经过。”
预审法官表达清晰。鲍什觉得这是从昨天晚上以来,第一次有人对他像对一个实实在在的人那样说话。
“从哪里开始说呢?”他问。
“您是几点到达这里的?”
他本能地用双眼寻找那个挂钟。他昨天进屋的时候,也看了那个钟。当然现在指示的时间和昨晚不一样,但对他回忆多少有所帮助。
“那时是晚上五点五十分。可能再过那么一点,但肯定不到五点五十五分。”
“你们是约好的吗?您经常来这所公寓吗?”
他注意到书记官已经不知何时来到卧室,正在记录。
“很少。我第一次来这里都是不久前。塞尔热·尼古拉多数时候都在外面,他比较注重隐私。”
“不管怎样,您以前还是来过这里?”
“两个月前。”
“和您夫人一起?”
“和我妻子一起,还有一帮子人。我们先是在马克希姆饭店庆祝一部电影开拍,后来到了深夜,塞尔热就把所有人带到他家,要再喝一杯。”
“那么您了解这处公寓的布局咯?”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进入卧房。”
“那您后来又来过?”
“昨天是第二次来。塞尔热嗓子不舒服。他时不时会嗓子痛。他把这看作是他的一大致命疾病。”
他示意所有人看向床头柜,那里的一个烟缸里满满是捻灭的烟头。
“他一天要抽五十到六十根,每顿饭后还要抽一支雪茄。”
说话让他感觉好些了,这样就不会再想去看那些血手印了。他努力回想,尽力说得更确切一点,更完整一些,像是在经历一场考试的口试部分。
“昨天上午,他打电话到办公室,说他病得厉害,就在家里躺着了。他让我把我们目前在进行的一个剧本给他带过来,我就把剧本交给他的秘书安妮特,让她给塞尔热送去,这大概是上午十一点时的事。”
“然后呢?”
“我在下午三点给他打了电话,问问他情况怎样了。他就问我如果没有什么其他安排,下班后,能否给他带一份晚报,也顺带来跟他聊会儿天,陪他消磨时间。”
他的目光在床上寻找了一下,看到文件袋的一角还在褶皱的床罩下。剧本也仍在床上。
“谁给您开的门?”
“没人。我自己转了一下门把手。门没有上锁。只有一个钟点女工每天早上来打扫卫生。”
预审法官肯定已经询问过这个女工了,对口供的一致表示满意,就像在给学生鼓劲、循循善诱的老师。
“您进来的时候,他在睡觉吗?”
“没有。他靠在床上。”
“屋里灯亮着吗?”
“肯定是,因为一个小时之前天就已经黑了。”
他看了看现在关着的灯,然后转向法官和警长。
“那么为什么我们到现场的时候,灯是关着的呢?”警长反驳他。
“因为我在离开前把灯都关了。”
“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就是那么做了。”
“他那时已经死了?”
“肯定死了。”
他又注意到窗帘现在都敞开着。
“窗帘是拉起来的。”他适时补充道。
“确实是。您倒是都注意到了。”
的确如此。他在拿起那把手枪前,向窗口撇了一眼,确定对面房子里的人不会看见他。
“简而言之,您进了屋子,先脱下外套。”
“也不是马上。我开车来的,没有怎么淋湿。我先是把报纸给了塞尔热。在他翻报纸那会儿,我才把风衣脱下来,屋里太热了。”
“您本来打算待很久吗?”
“可能待半个小时左右吧。我料想他会给我喝一杯的。他总是会请人喝上一杯。他在路上遇上朋友,二话不说就会把人家带进酒吧。”
“他喝得很多?”
“是的,可以说是从早喝到晚。但我从来没见他喝醉过。”
“您进入这间卧室的时候,有特别注意到什么吗?”
他猜想这又是一个陷阱,就像在奥尔良警察局和刚才在巴黎警察总局时那样,只是更高明些。但这怎么可能呢。他们是不会发现那个的,除非已经搜过他的寓所了。即便如此,他们能发现这一点吗?他们不会把那仅仅看作是一种巧合吗?
他进入卧室后,的确有一处细节马上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不是那把手枪——估计他们都是这么想的。塞尔热·尼古拉平时习惯随身带一把手枪,还时不时拿出来炫耀一下。所以鲍什在床头柜上看到一把武器,并没有大惊小怪。
震撼他的是尼古拉的睡袍:黑色丝锦,领口收紧,剪裁有点类似俄国长衫。两个月以前,作为他们结婚周年礼物,费尔南德送了他三套一模一样的睡袍,应该是在同一家店买的,他从没有见过这种款式。他感到不解,因为他从来不穿别出心裁的衣服,基本上只一味追捧英国绅士的穿衣品位。
“出格一次啦!”费尔南德是这么对他说的,“这是我的主意。我觉得你穿这个肯定好看。”
昨晚,他看着塞尔热靠在床上,明白了。但是他不能跟眼前的这几位提这件事,他们会曲解他的真正想法。
他才不是因为一件睡衣就杀了人。也不是因为嫉妒。他从头至尾,只想到了费尔南德那么一小会儿。他想到她时,心中产生一丝苦涩。
他昨天压根没有想到的事,现在全都涌现出来——结婚周年那天晚上,费尔南德坚持要他穿那件睡衣,还有,那天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纵情更投入。
这个发现不过是个小细节而已,无关紧要。尼古拉就在他的床上,丝毫没有生病的样子。他剃过胡子了,手似乎保养得比平时更好。上午,安妮特把剧本送达,回到办公室后,表情愉悦。他知道,塞尔热把剧本和她一并带上了床。
或许后来费尔南德或者其他某个女人也来过?不大可能。费尔南德是不会再来看他的。她没再跟他说起过什么,但几个星期以来,她紧张兮兮,疯疯癫癫。她的作息时间改变了,换了个新发型,说话也不似以前,连对食物的喜好都不一样了。
“我是问您,您进入卧室的时候,有什么东西特别吸引您的注意力吗?”
“我明白。你们觉得是手枪吧。”
“不是吗?”
“可能是吧。但也不是一进来就看到了。”
“那是什么时候呢?是在您脱下外套之后吗?”
“是的。我已经坐下了。”
“您坐在哪儿了?”
“就在这张躺椅上。”
躺椅此刻翻倒在地毯上。他不记得自己把躺椅弄倒了。
“请把躺椅放到您昨天看见的位置,并坐下。”
他照做,躺椅归位到正对床的地方。可如此一来,他眼前尽是滩滩血迹。
“现在,重现一下您昨晚的举动。”
“他就在那儿读信。”
“没有跟您说一句话?”
“他吹着口哨。他有这习惯。”
“那您呢,在干什么?”
“我什么也没做。等着他读完,我看着他。”
“这样持续了很久?”
“三到四分钟吧。”
“然后你们开始说话?”
“也没有。我觉得热。我不习惯坐在躺椅里。我不喜欢丝缎的触感。我站起来了,床边有一个信封掉在地上,我就往那儿走,想去捡信封。瞧!信封现在还在我放的地方,在床头柜上。”
“请继续说。”
“我放下信封,摸了摸手枪,又拿到手里掂了掂。人看见手枪都会这样做的。”
“您这时已经决定要杀了尼古拉?”
“我想是的。”
“具体是什么时刻?”
“这个我已经和奥尔良的警官说过了。几个星期以前。”
“可您说的是几个月以前。”
“或许吧。”
“但您并没想到会在昨天晚上?”
“是的。我把枪拿在手里,几乎是马上就指向了塞尔热。他抬起头,说:‘当心,亲爱的!子弹上了膛了。’”
“您把手枪拿上。怎么做的?再做一遍。”
他觉得不自在,也觉得相当滑稽。玩这个把戏,他觉得丢人,更何况是在这么些有身份的、煞有介事地看着他的人面前。
“就是这样。我就在这里。我使劲扣动扳机。”
“您不担心邻居会听到枪声?”
“我没想那么多。”
警长低声和预审法官说了什么,法官接着问:
“您当时注意到隔壁有个聚会,是吗?他们在放音乐。”
“并不是这样。应该说,我现在在这里才想起来,昨天坐在躺椅上的时候,我听到了音乐声,但有点心烦。他们放的都是老歌,我不太喜欢。”
“为什么心烦?”
“因为我不喜欢那些老歌。”
“您没有想过聚会的吵闹声,正好能掩盖枪声?”
“没有。”
警长适时做了一个手势,应该是表示对什么不满意。法官继续提问:
“所以,您开了枪。然后呢?”
“我以为他会完全倒下去,我一直以为一个人中枪后就该那样。但是他的身体挺了起来,我看见他的光腿也从床罩下面撑出来。”
“等一下。您是说,他光着腿。”
“他从来只穿上面的睡衣,不穿下面的。”
“您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