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的主意吗——去冲洗那两面镜子?”英格丽问,我感觉气氛微微转变。她可能对我的衣着评价不高,但她对我的能力开始尊敬起来。
“对。”我说。
“多亏你想得出来。”她若有所思地说。
我开始解释,任何人很难进入那栋大宅而不被看到。“所以一定有一条秘密通道。”
但我没能进一步追问。英格丽弯腰拿起她的廉价包包,放到桌上。“对不起,”她说,“我感冒了,要吃点药。”
她翻找着她的喉片时,包包滑出桌子,里头的东西散落在桌面和地板上。卡梅隆和我弯腰捡起口红、零钱、一台旧相机,还有一打其他小东西。我站起来时,看到英格丽正在收拾桌上的东西,放回包包里。唯一没收的只剩一个小玻璃瓶,瓶子的侧面刻着一朵花。
“香水?”我说,拿了起来。
“是啊,”她回答,“我在伊斯坦布尔的大市集里头买的——有个家伙自己调的香水。有点太浓了——五十步外就能把一头大象给熏倒。”
我微笑,打开香水盖,在手上喷了一点。“栀子花。”我说。
她看着我的脸,知道有什么不对劲了。“你干吗?难道还是什么园艺专家吗?”她想笑,把香水收回去,但是太迟了。
我对她声音的所有疑虑都一扫而空。我现在很确定,那天晚上在卡梅隆卧室里的人就是她:那天我走出客房要去秘密电梯时,在她刚经过的走廊里,曾闻到同样的独特香味。
“不,不是园艺专家,”我说,“我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调查过几件谋杀案。蒋凡可——你的狗也取了同样的名字——你跟他交往多久了?”
她和卡梅隆听出了我声音里的挑衅意味,知道一切都不同了。
“蒋凡可跟这一切有什么关系?”英格丽问。
“请回答我的问题,柯尔女士。”
“我不记得了。”
“他带你去过那条通往房子里的隧道?”
“什么房子?”
“卡梅隆的房子。”
“没有什么隧道通往我的房子啊。”卡梅隆主动说。
我转向她,很惊讶自己这么生气——道奇是她丈夫,而在所有的访谈中,她的朋友都说他深爱她。“别告诉我没有隧道——我走过。”
“那又怎样?就算有隧道,”英格丽插嘴,“也没人告诉过我。”
“蒋凡可说他带你走过。”我瞎掰,希望能逼得她慌张,但没用。
“那是他撒谎!”她凶巴巴地反击。卡梅隆被这个讯息和我的怒气吓坏了,但英格丽无动于衷,她走上前来,正面迎战。
“你相信他的话?”她说,“蒋凡可就是你的目击证人?一个在海滩上帮中年妇女按摩好赚点零钱的小混混?随便一个像样的律师都能把他撕成碎片。你有没有问他卖大麻的事情,嗯?或者查出他的名字不是蒋凡可,他也不是意大利人——但是哪个女人会幻想跟一个叫阿布都的男人上床?不过当然了,你早知道这些——”
她看着我的脸,同时我心里暗骂自己。我之前就觉得蒋凡可的英语不太对劲,口音比较像伊斯坦布尔而非那不勒斯,但我却没有认真多想一下。
“啊,我看得出来,你之前没发现他真正的国籍。”她说,微笑着。
“那不相关。我不在乎他叫什么名字,也不在乎他是哪国人。”
“我在乎。”她说,“这是证人可信度的问题。蒋凡可一点可信度都没有,到目前为止,你的打击点都很难站住脚。”
“你是律师吗,柯尔女士?”
“不是,但是我阅读很广。”
她讲出这些话和看着我的方式,让我想起了空荡而冰冷的排练室。我决定姑且一试。
“你在哪里学的——纽约,还是洛杉矶?”
“什么在哪里学的?”
“你在哪里学演戏的?”
英格丽没反应,但我看到卡梅隆瞥了她一眼,知道自己猜对了。
“你爱编什么理论随便你,”她说,“如果阿布都——我是说,蒋凡可——知道什么秘密通道进入那栋房子,那我想他就是照片里的人。大概就是他杀了道奇的。”
“这说不通啊,”我反驳,“动机是什么?”
“那我的动机又是什么?”
“我想你和卡梅隆是情人。我想整件事是你们两个人计划好的,动机是为了钱。”
她大笑。“卡梅隆跟我根本是陌生人。我们才巧遇过五六次。我们相处最久的时间,就是在兽医院里等那只狗开刀。这样也算谈恋爱吗?”
“对英格丽·柯尔来说,是这样没错,”我说,“但我不相信你是真正的英格丽·柯尔——”
“那你再好好看一下我的护照,”她凶巴巴地说,“这件事太扯了。耶稣啊!我当然是英格丽·柯尔。”
“不,”我说,“我想你偷了她的身份。我想你是在扮演一个角色。我相信,无论你的本名是什么,你和卡梅隆已经认识很久了,说不定还是一起长大的。你们离开了故乡小镇,去了纽约。然后你们两个都跑来博德鲁姆,只有一个原因——要杀了道奇。这是可以判死刑的罪,就算你们可以逃过死刑,也要在牢里待一辈子了。”
英格丽微笑。“真好笑。你编出了这整个故事吗?”
“走着瞧吧,我还没说完呢。”
“我说完了。”她转向卡梅隆,“我不晓得你怎么想,不过我要找个律师。”
“是啊,我也需要法律建议。”卡梅隆回答,表情像夜间被车头大灯照到的鹿。她抓起她的皮包要站起来。
“不,”我说,“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呢。”
“你要指控我们什么罪名吗?”英格丽问。
我什么都没说——她显然不是好欺负的。
“我想也是,”她说,“你不能扣留我们,对吧?你在这里根本没有司法管辖权。”她微笑。
卡梅隆已经朝门走去。英格丽拿起她的喉糖,丢进包包里。她甩上肩膀时,转身凑近我。我不禁觉得自己好像浑身触电似的。
“你以为自己很聪明,但是你对我或卡梅隆都一无所知。你对整个状况连一半都不明白,差得远了。你迷失了,只是乱抓着救命稻草,如此而已。当然了,你以为你有证据。但让我告诉你一句我阅读过的话——‘所谓的证据,不过就是一份清单,列出你已经有的材料而已。那你还没发现的呢?难道就不重要?’”
这回轮到我微笑了。“引用得好——这句话写得很棒。”我说。此时我知道,就是她在纽约杀了那个女人,还把她丢进一池硫酸里。
“你引用的句子是来自一本书,由裘得·盖瑞特所写的《现代调查技术原理》,”我接着说,“而且我知道你是从哪里弄来那本书的——用一张仿冒的佛罗里达州驾照,去纽约公共图书馆借来的。你把书带回你当时居住的东城旅店89号房,然后你用那本书当教学指南,杀了某个人。这个证据怎么样?”
她面无表情看着我——老天,她自我控制的功夫实在太厉害了。但她的沉默告诉我,我这番话撼动了她的世界,把她天衣无缝的犯罪画作给撕成了两半。
她转身走出去。我猜想,一个小时内,卡梅隆就会找到律师代表,花钱雇一大堆顶尖的法律顾问,但这样也帮不了她们太多——我知道她们做了什么,全都知道,从世贸双塔倒下那一天,到她们划伤道奇双手的真正原因。
然而,英格丽说我对整个状况连一半都不明白,这话我却没注意。我还以为那是虚张声势,随便吹牛而已,但那太低估她了。我应该不错过每个细节,我应该仔细倾听,思考每一个字。
我抬眼看到海鲁妮莎的目光。她瞪着我,非常惊叹。“哇!”她说。
我谦虚地微笑。“谢谢。”
“不是你。”她说,“是她。哇!”
老实说,我同意。英格丽·柯尔——或者不管她叫什么名字——的访谈表现非常了不起,远超过我原先的期望。即使如此,摄影机还是录到了不少东西,我相信在法庭上有助于定她的罪。我拿起摄影机,然后忍不住大笑。
“怎么了?”海鲁妮莎问。
“你说得没错,”我说,“哇!她包包里面的东西掉出来可不是意外——那是声东击西。她把摄影机关掉了。”
72
我沿着游艇码头行走,虽然脚酸又饥饿,却焦虑得无法进食或休息。自从我把电池放回手机里、离开库马利的办公室,到现在已经三小时了,一路走过了海滩、旧城区,现在来到了滨水区。
我两度要打电话给布瑞德利,查问DNA检验的结果,但都及时阻止了自己。之前我已经打电话跟他强调过这件事有多紧急,而且我知道他和“低语死神”会安排尽快进行,等他一知道结果就会打电话给我。但尽管知道,却没有让等待更容易。快点,我不断告诉自己。快点吧。
我正走过几个海鲜摊,前面是一些喧闹的港边酒吧,此时电话响了起来。我根本没看来电者显示就接了电话。“班?”我说。
“有结果了,”他说,“还没有细节,只是接到电话讲了摘要,但我想你会希望尽快知道。”
“说吧。”我回答,设法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些。
“那个小家伙绝对不是那个女人的儿子。”
我的反应是呼出一口气——之前我紧张得根本不晓得自己憋着气。那为什么库马利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抚养?我问自己。
“不过这两个人是近亲,”布瑞德利继续说。“有99.8%的概率,她是男孩的姑姑。”
“姑姑?”我说,然后又自言自语说了一次。他的姑姑?
“是的,小孩的父亲是女人的兄弟。”
那么,我心想,蕾拉·库马利是帮她哥哥抚养儿子。我感觉到一阵兴奋的大浪——忽然觉得一切都清楚了,但我什么都没说。
“目前我只能告诉你这些。”布瑞德利说。
“好吧。”我冷静地说,挂了电话。
我站着不动,把酒吧里面酒客的喧哗声隔绝在外。蕾拉·库马利的哥哥有个儿子,由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而且完全对外保密。
再一次,我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要对这种事情撒谎?照顾你的侄子有什么好丢脸的?
我想到那天早上我去那个小公园找她时,她看到我出现所露出的愤怒,还有她抱起小男孩那种鬼鬼祟祟的感觉。我还记得当时以为自己撞见了一个秘密。那并不寻常,一切都说不通。
当然了,除非小男孩的父亲是个亡命之徒——比方说,一场秘密战争里的军人。他总是在移动,这样的人,或许就会把儿子交给妹妹抚养。
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一个美国调查人员出现,发现了那个男孩的存在时,蕾拉·纳苏里·库马利就会很警戒。
但小家伙的母亲呢?她人在哪里?大概是死了——被炸死或射杀。
我找到一张长椅,坐下来瞪着地上。过了好久,我才抬起头,从那一刻开始,我有一种到达分水岭的莫大感觉,不再相信蕾拉·纳苏里·库马利是在对着一个恐怖分子讲电话。我相信她是在跟她哥哥讲电话。
我终于想通了——我明白一个阿拉伯狂热分子和一个温和的土耳其警察之间的真正关联。他们不会讨论一个致命计划的手段或天花的死亡率。我们以前假设他们都是恐怖分子,但真相要远远更人性得多:他们只是家人。
没错,她大概知道他是亡命之徒,但我不认为她知道他所涉入的攻击行动有多么严重。在她心中,他大概也是其中一个普通的狂热分子。没有证据显示她知道他在策划一个大规模谋杀的行动,或甚至知道他在兴都库什山。
我开始快步行走,穿过一群群度假人潮,躲开车子,走向旅馆。可是那两通电话呢?在那个关键时刻,为什么撒拉森要冒着毁掉一切的危险,打电话给她呢?
就像我之前说过的,我发现一切都很清楚了。在库马利家卧室的档案柜里,我看到过当地医院的账单,上头显示小家伙曾因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而住院。我不记得他入院的确切日期,但我不必记得——我很确定日期符合蕾拉·库马利和她哥哥通电话的那两天。
她一得知小家伙的病情有多么严重,就在网络布告栏上贴了他们的密码讯息,通知撒拉森赶紧打电话给她。因为她很担心,认为身为父亲的人有权利知道这件事,而且以撒拉森对宗教的虔诚,他会希望替儿子祈祷。
大部分约会网站和刊登个人广告的网站,都会自动通知会员可能有他们感兴趣的贴文。撒拉森就会收到一份文字短信,告诉他有个人同样很迷某个冷门诗人——或是类似的——刚刚贴了一则广告。他知道一定是有坏消息,就打电话给他们之前指定的那个电话亭,听她预先录好的讯息。
那个时机一定很煎熬。他身在阿富汗一片荒凉的高山上,要测试他花了半生研究出来的成果,此时三个感染天花的人被封锁在一间小屋里面快死了,他知道如果自己被人发现,大概马上就会没命。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得知儿子得了重病,可能还会死掉。
情急之下,他安排好隔两天要跟库马利取得最新消息,那就是他打的第二通电话。她告诉他那些药奏效了,危机过去了,他的儿子很平安——所以后来就没有再打电话了。
我还无可避免地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撒拉森一定很爱他儿子,才会冒所有的险打第二通电话。我不喜欢这样,一点都不喜欢——我从射杀“蓝骑士”的经验得知,如果你要杀掉一个人,那他最好是个恶魔,而不是一个深情的父亲。
我跑上旅馆楼梯,冲进房间,把一套换洗衣服丢进一个袋子里,抓了我的护照。现在我知道撒拉森姓什么了,跟他妹妹一样姓纳苏里,而且我知道他们是哪里人。
我要去沙特阿拉伯。
注释:
[1]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19世纪后半叶英国伟大的小说家。代表作品有长篇小说《金银岛》《化身博士》《绑架》《卡特丽娜》等。
[2]这里这位接待人员说的是不标准的英语,他要表达的是“非常的不幸,一个非常年轻的男子”。
[3]平方英里(square miles):1平方英里=2.5899881平方千米
[4]三角洲蓝调(Delta Blues):三角洲蓝调又叫街头蓝调,起源于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三角洲平原,以空心吉他和口琴为主要乐器,以滑音为演奏方式。
[5]VHS:家用录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