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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统一之路(3)

此外,普鲁士在1848年革命后因保留了一部具有立宪精神的宪法,赢得了资产阶级的好感,提高了它在各邦中的威望。宪法产生于1848年12月5日,1850年5月普鲁士政府作了新的修订。经过修订后的钦定宪法加强了容克贵族和大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但仍保留了原有宪法关于“人权和公民权”的内容,并赋予通过三级选举产生的第二院(众议院)以批准新赋税和监督国家财政开支的重要权力。这样资产阶级就获得通过有限的代议制参与国家立法的一定权力,并通过掌管贸易、工商和公共事务几个部门,直接介入国家管理。虽然仍受到种种限制,但这已部分地体现了资产阶级向往的宪制精神,是1848年革命的重要成果之一。相反,奥地利在1849年3月废除自由主义宪法,取消了议会制度和出版自由,完全恢复了君主专制统治。两相对比,普鲁士通过有限的让步,把自己打扮成立宪君主国,无疑提高了它在各邦资产阶级中的威望。此外,1857年,新君威廉一世(1861—1871—1888)的即位,也对普鲁士政治地位的提高带来一定影响。威廉一世不是一位杰出的君主,但他头脑清醒、遇事冷静、注重实际,这同前任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1840—1861)那种难以理解的神志不清恰好形成对照。威廉一世具有强烈的成就感,一旦他确信自己的事业具有现实性,他就敢于毫不犹豫地坚持下去。他的政治立场是保守的,并对基督教抱有虔诚的信念。他不喜欢普鲁士宪法中所保留的自由主义色彩,但他表示,“只要宪法存在,就应予以执行,而不应强行篡改,加以歪曲”。他决心向世界显示,即使在有一部“不方便的宪法”的情况下,他也能进行统治。在民族问题上,威廉一世强烈地认为普鲁士负有统一德意志的使命,却又比较现实地认为,在他有生之年这一目标可能还难以实现。所以,他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好准备方面。他在德意志统一上的作用在于,他召唤出出色的助手站在他一边,并放手让他们去干。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鲁士的政治统治,当然也由于一部温和的自由主义宪法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新的起点。这位新国王首先关心的是修订军事法规,进一步增强普鲁士的军事力量。但在这个问题上,他很快就同议会发生了冲突。

19世纪中期普鲁士的军队是按1814年9月3日和1815年11月21日贯彻义务兵役制的法律建立起来的。1815年,普鲁士拥有1100万居民,按比例应征召4.07万军人。他们在正规团队(野战军)中服役3年,在后备军(地方军)中服役2年,然后服国民自卫队第一征召役7年、第二征召役7年。至50年代,普鲁士人口已增至1800万,每年按比例应征召6.5万人。但由于经济原因,每年征召人数并未超过早先的人数,普遍兵役制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此外,征召中存在着严重的不公正现象,许多年龄偏大的已婚男子是国民自卫军的动员对象,而大约2.4万适龄青年却因种种理由不承担任何军事义务。在1848年革命中,国民自卫队介入革命的经历也使国王心有余悸。在这样的背景下,威廉一世决心实行彻底的军事改革。改革的中心内容是扩大兵源,保证正规军的3年服役期,并为改革开辟法定的财源。干练而极端保守的容克阿尔布雷希特·冯·罗恩(1803—1879)被任命为陆军大臣,协助国王进行改革工作。

1860年2月10日,由罗恩主持起草的“新义务兵役法”提交众议院讨论。依据新法案,常备军被扩大到39个步兵团、10个骑兵团,它将容纳全部符合兵役制的青年,并拟议增加950万塔勒军事拨款;改革一度缩短的服役期,重新恢复3年期限;国民自卫军的地位大大削弱,不再视为与正规军平等的武装力量,更多地受正规军官的控制,并与野战军保持尽可能大的距离。1860年4月30日,议会投票接受政府关于扩充军队人数的提案,但对削弱国民自卫队地位的要求提出异议,并要求将服役期限由3年减至2年。于是,政府撤回议案,声称只有国王有权决定军队的组成,众议院的职能仅在于投票通过必需的款项。内阁要求在总预算中增加900万塔勒的军事开支。众议院在5月15日以两票反对通过一个“临时措施”,同意支付用于直到1861年7月1日为止改编工作的额外开支。这个临时措施很快被国王和他的军事顾问理解为最终的决定,并宣称军队改革的内容属国王指挥的范围,无须由立法机构批准。这样,围绕军事改革的经费问题,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冲突变得尖锐起来。在1861年12月新的议会选举中,自由派资产阶级获得多数席位,他们拒不通过政府关于军事改革和增加预算的建议。其中在当年6月新组成的以进步党为首的议会党团,提出所谓“哈根动议”,要求议会监督政府开支,并由政府提供过去和将来的预算细目。这个动议在议会以多数票获得通过,但结果导致了议会被解散,自由派的内阁也因“行动软弱”被迫下台。

1862年5月6日,新的议会选举使进步党获得更大的胜利,他们的议席由109席增至135席,连同其他自由派的力量,他们已在新选举中获得绝对优势(在352个席位中占230席)。这个自由派多数否决了军事改革的全部经费,于是政府和议会的关系再度陷入僵局。进步党人无意从军事上削弱国家,也不是想使内阁垮台,而是想以此为手段,迫使政府进行某些宪法改革,特别是削弱上议院(贵族院)的权力。罗恩本人试图通过在两年兵役制问题上向议会让步,换取对改革的财政支持,但威廉一世态度坚决,拒绝在任何权力上向议会妥协。于是罗恩撤回了自己的让步建议,站在国王一边,公开向议会宣战。他们决定在预算没有批准以前,依靠国王的全权,按照过去法定的预算继续军事改革。但这一违宪行为遭到受人民群众支持的资产阶级反对派的坚决抵制。国王打算,如果他无法找到一个能在违宪的情况下成功地反对议会的内阁,就传位给他的儿子。在这样一个危急关头,罗恩向国王举荐了他在法国出任大使的朋友奥托·冯·俾斯麦。这位铁腕人物在1862年9月24日被任命为首相。从此,俾斯麦这个名字开始深刻地影响未来德国的历史,在他那令人惊叹的政治生涯中,他不仅以无与伦比的方式解决了宪法纠纷,实现了在普鲁士领导下的德国统一,而且以其在欧洲外交棋盘上纵横捭阖、左右风云的高超手腕,在欧洲和世界史上永远留下了他的印记。

三、俾斯麦其人

奥托·冯·俾斯麦(1815—1898),1815年4月1日生于勃兰登堡阿尔特马克舍恩豪森庄园的一个容克世家。这个庄园从1562年起就是俾斯麦家族的世袭产业。数百年来,岁月流逝,世代沧桑,但俾斯麦家族的地位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从14世纪的庄园主到19世纪初叶的乡村贵族,犹如庄园以西不到8公里远的易北河,缓缓地向北流淌,既不声名显赫,也并非默默无闻。几百年前这个家族的人已开始在阿尔特马克地区以外谋求社会声誉。同其他容克家族一样,它也认真履行其军事义务,但并不过分热情。这个家族经历了从等级反动派转变为效忠国王的贵族的一般发展过程,但以前并未出现过出类拔萃的天才人物。

俾斯麦的父亲费迪南·冯·俾斯麦在12岁时就进入柏林武备学堂,这是进入军界谋求前程的预备阶段。虽然他有过与年过七旬的弗里德里希大王交谈的殊遇,并在国王的侄子的统率下参加过对法战争,但未能激发他在军事上的抱负。由于胸无大志,加上晋升的机会十分渺茫,费迪南上尉在23岁就转入预备役,3年后终于退伍。在俾斯麦出生前的20年,他把全部精力用来经营他的舍恩豪森庄园,成为一个生活无忧无虑的典型乡村贵族。

俾斯麦的母亲威廉明妮·冯·俾斯麦出身于资产阶级学者兼官员家庭。其父路德维希·门肯曾任普鲁士高等文官和驻斯德哥尔摩大使。良好的家庭教育和非贵族出身,使她给这个容克世家注入了新的因素。也许正是传统和遗传两种因素的结合,俾斯麦身上才形成一种把统治欲望、强烈的意志同无限的智慧和想象融合为一体的独特天赋和丰富而又充满矛盾的性格。就其复杂性而言,任何成为英雄或恶魔的简单风格与之相比,都不免黯然失色。

在俾斯麦不足两岁时,由于继承关系,他们家把舍恩豪森庄园托付给一个代理人经营,全家迁居波美拉尼亚的克尼帕霍夫。这里距波罗的海有45公里,离柏林约170公里。由于这里土地贫瘠,遍布森林沼泽,耕作条件较差,但自然风光优美,一望无际的滨海平原,畅行无阻的海风,飘逸着成熟庄稼的香味,对于少年俾斯麦来说是一个富有诗意的美好天地。他在这里度过了童年、少年,长大成人,培养了对农业世界的特殊感情和深切感受,以至于成年后对城市生活毫无兴趣。每当他不得不待在大城市时,他总是渴望远离城市文明,如他所说:最喜欢穿着涂油的靴子,漫步于幽静的森林深处,听取啄木鸟优美的啄木声……

但是,俾斯麦的母亲不愿意让环境把儿子塑造成一个典型的乡间贵族,她坚持要把两个儿子:俾斯麦和比他大5岁的哥哥,送到柏林去接受新的文明教育。于是,从1822年起俾斯麦开始在柏林威廉街139号普拉曼学校就读。这是一所在十多年以前由一位福音派牧师创办的学校。创办者力图贯彻爱国主义者路德维希·雅恩的教育思想,即通过对学生严格的体育锻炼和智力训练,为他们今后从事更高级的活动做准备,因而在普通贵族和公职人员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俾斯麦在这里学会了游泳和击剑,也参加了按雅恩要求所制定的体操运动,但他生活得并不快乐,他渴望在假期里回到克尼帕霍夫,他厌恶柏林和都市生活,自称是一只被冷酷无情的城里人剪短了翅膀的波美拉尼亚沼泽的大雁。

1827年,12岁的俾斯麦离开了普拉曼学校,但仍在柏林上学。他先在弗里德里希·威廉文科中学就读3年,15岁后又转入灰衣僧修道院文科中学学习。在这里,他重点学习了希腊语、拉丁语、德国古典作品和数学。但在这两所学校里,他的学习从未超过中等生的水平。他对古希腊、罗马的文化以及数学的学习缺乏热情,但对英、法两国的文学,特别是莎士比亚的戏剧保持着浓厚的兴趣。这种情况使他的母亲十分失望。在母亲的劝说下,1831年秋他开始到大神学家、三位一体教会牧师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那里去上宗教课。这位神学家的玄妙说教使他成为俾斯麦所崇敬的少数人物之一,但教义所宣扬的顺从美德与这位狂放少年的个性格格不入。1832年,他作为一名泛神论者而不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从学校毕业。当年5月,也是在母亲的决定下,他被送到汉诺威的哥廷根去上大学。

哥廷根是一座坚固而漂亮的城市,带有明显的中世纪特征。在这里就读的学生大多数出身于德意志贵族,但也有少量的外籍学生。俾斯麦最早结识的朋友约翰·洛思罗普·莫特利就是一个美国学生。25年后,这位美国人因研究荷兰历史成为名家,他早期写过的一部自传小说曾给我们留下关于俾斯麦在大学初年级的形象:

我很少见过一个乍一看如此不起眼儿的人,但当我们进一步认识之后,我觉得他长得挺不错。他长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头发的颜色难以确定,介乎红色和浅褐色之间。他满脸雀斑,眼睛显得没有精神,周围好像有一道红圈。他身上穿着一件不像样的大衣,没有领子和扣子,没有明显的样式或颜色;还穿着肥得出奇的裤子和带有铁后掌和大马刺的靴子……他的头发挂过耳,直到颈项,腰间佩带着一把很长的剑。跟随在他足后的不是体面的长卷毛狗,而是好几头狗。站在窗口的大学生们拿他的外表和他所中意的狗开玩笑。他要求进行决斗来回答这种侮辱。

莫特利的描写具有一定的夸张成分,但也真实地再现了俾斯麦的奇特外表和狂傲态度。的确,这位新来的大学生没有一处不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特点:好穿奇装异服,常常饮酒,藐视校管人员,负债累累,特别是经常与同学决斗。自从1832年8月9日首次进行决斗以来,3个学期与同学决斗25次,狂暴的声名远近传扬。但是,与那些身穿镶金边衣服的浪荡公子有所不同,在他那大胆妄为的粗俗习气后面隐藏着卓越的才智和诱人的魅力。除了莫特利,出身于波罗的海地区贵族世家富有教养的凯泽林兄弟最先感受到这种才智和魅力,并与他维持毕生的友谊。因为这位贵族青年会弹钢琴,会拉提琴,会讲四国语言,热爱贝多芬的音乐和英、法两国的文学,特别是当他和朋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谈吐出奇地文雅并能打动人心。莫特利写道:“这里有一个英雄的好材料被糟蹋了。”这个评价距离俾斯麦成名尚有十年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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