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语言学家方光焘教授一些课。关于“下定义的困难”一节,他便侃侃然谈了两个钟头。其时浑浑噩噩,至今仍不甚了了。不过那赫然写在黑板上的几个大字,还是记得的。
近年来,“通俗文学”与“纯文学”有些“摩擦”。不过,二者都没有离开“文学”,看来是祸起萧墙,一家子之争。
“通俗文学”一词,流行有年了,“纯文学”一词,则似乎是新见,是时髦的东西。
“纯文学”与“通俗文学”不是对立概念。“纯”应是对“不纯”而言的。但浓度达到百分之几为“纯”,低于百分之几为“不纯”?似乎不像铝锭裹砖头,茅台酒对敌敌畏那样容易鉴别。
在我国文学中,唐诗、宋词,大概是有资格称得上“纯”的吧?但“纯”就都不通俗了吗?恐怕未必,有些脍炙人口的名篇,就通俗得可以。试读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试读骆宾王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试读苏轼的《浣溪沙》:“簌簌衣巾落枣花,村南村北响缲车,牛衣古柳卖黄瓜。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我们确实可以举出许许多多,既有高度的文学性,又较为通俗易懂的作品。
“纯文学”一词,也许是指小说而言。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既是“纯文学”的榜样,也是“通俗文学”的典范。《聊斋志异》搜神志怪,谈狐说鬼,田父野老,都喜欢在豆棚瓜架下听讲,还不通俗吗?可是柳泉居士喜欢用典,有些句子文绉绉的。书一开头便说:“披萝带荔,三闾氏感而为骚;牛鬼蛇神,长爪郎吟而成癖。”别说目不识丁的芸芸众生不知云何,就是读过几天子曰诗云的人,恐怕也难免抓耳挠腮。
前些日子,一些公案、朴刀、脂粉类的小说,泛滥成灾,一时间闹得人们头大如斗。有些论者报以掌声,曰:“新的崛起”;曰:“时代潮流”;曰:“……”大有挽文运于既倒之势,而今而后,非此莫属了。曾几何时,忽又偃旗息鼓,代之而起的有吓人的大标题:《通俗文学即庸俗文学》。悻悻然,似乎非组织新军进行讨伐不可。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毒气外溢,有害于世,腐蚀灵魂,其在“人人喊打”之列,是不足为怪的;但若因此而罪及“通俗文学”,则又未免冤枉。
“文学”而冠以“通俗”,应说好得很,何罪之有?人们在工作劳动之余,想读点有情有趣的东西,从中获得快乐,获得启迪。那些艰深晦涩的东西,实在令人头痛,读它,比干重体力活还辛苦,谁愿意去忍受那种折磨啊?作品是写给人们看的,不管它怎么的“纯”,也是想征服更多的读者,最好是普天之下的百姓,都拜倒在它们面前。哪一个作家愿意把自己的作品写成谁也不懂的张天师符咒?有几个作家愿把自己的书写成让人瞎猜的“无字碑”?
天才的东西,应当是广大群众易于理解的;愈能被广大群众理解的东西,愈是天才的东西。故“通俗”不一定就渺小;“不通俗”不一定就伟大。“乐天长短三千首”,最有价值和最为后世称道的部分,却是他的“其词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的《新乐府》。白居易没说过什么“通俗文学”的话,不过他确确实实实是提倡作品要通俗易懂,为自己的作品能被牛童马弁、妓女僧徒所喜爱为荣。
“文学”一旦挤干“通俗”的部分,剩下的筋骨就很有限,“纯”到哪里去,就不大好说了!
世人说话,很难尽善尽美。一个名词的出现,一个术语的产生,或是约定俗成,或是某名人说过了,从此便流传开去。不过“纯文学”云云,实在有点使人感到茫昧。
或问:“那该叫什么?”
我仍浑浑噩噩,不甚了了。只能搬出先师的遗训作挡箭牌,在“困难”面前慨叹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