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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中国的语言文字

如想与中国人真正熟络起来,他们的语言——汉语就将是横亘于其间、比长城还要险峻的屏障。汉语是地球上现存最古老的口头语言,以它作为母语的人群数量远远超越了过往或是现今的任何一种语言。而且可以说从汉语产生之日至今,无论是它的语法构造还是书写形式,都没有经历什么巨大变革。当然,汉语也和所有其他语言一样,一直处于不断消长更替的变化过程中。

如若想要真正地了解一个民族,那么就必须通晓他们的语言,能使用他们的语言进行思维。因而,如想与中国人真正熟络起来,他们的语言——汉语就将是横亘于其间、比长城还要险峻的屏障。汉语是地球上现存最古老的口头语言,以它作为母语的人群数量远远超越了过往或是现今的任何一种语言。而且可以说从汉语产生之日至今,无论是它的语法构造还是书写形式,都没有经历什么巨大变革。当然,汉语也和所有其他语言一样,一直处于不断消长更替的变化过程中。新事物、新概念要求有新的语言符号去表达它们,同时,某些文字则会随着它们代表的那些事物、概念的变更或是消亡而不再被频繁使用。但中国人一贯力求节俭、经济的民族习惯似乎也体现在了他们的造词法上。即便添加了新词,他们也绝不会因此而完全弃用任何一个旧词。如此一来,词语的数量就变得极其庞大,真正多到“无可计数”。

对于汉语中意思明确的汉字总数到底有多少这一问题,有各种不同版本的估算,其数量范围一直从2万5000个到了26万个。中国的规范字典——《康熙字典》中一共收录了44449个汉字,但其中被人们哪怕是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阶层所惯常使用的汉字也可能不到1万个。譬如,虽说仅是中国九卷经典书籍中的五卷就出现了多于20万个不同的词语,但这九卷古籍中却统共只含有4601个不同的汉字[1]。由此可见,汉语中废弃淘汰、不再使用的汉字数量要远远多于依然存活于现今、正在活跃使用的汉字。而通过搜寻和使用那些久已被人遗忘的冷僻字来显示文才或是“卖弄学问”也似乎成了一种为中国人推崇的美德。他们最为中意的用以显示渊博学识的方式之一就是重新挖掘出这些最为古老的“语言残片”,将其大量穿插和点缀于自己书写的散文或是递给皇帝的陈情书中。虽说这大大增加了学习汉语的负担,令其成了一项无止无休的任务,但同时也有一好处,那就是:它使得再怎么有学问的人都不会因自己在日常阅读过程中碰上不知道的汉字的形、音、义而感到丢脸。

汉语没有一套完整的字母体系。每一个汉字自身就代表了一个完整的概念,所以汉语被当做是一种单音节语言。但实际说来,一个汉字更近似我们的一个音节,从其通常用法看来,汉语不会比英语更趋近于单音节语言,其可单独使用的词语往往由多音节构成,因而它也不能算作是严格意义上的单音节语言。汉语在纸面上的书写顺序是从上至下,从右至左。一本中文书的末页恰好是我们英文书的扉页。汉语的书写工具则是印度墨水和上好的骆驼毛制成的刷子。

早在欧洲人掌握了这门技艺的数百年前,中国人就发明了印刷术,其印制程序很简单,那就是:将书稿的写样写好之后,把每页有字的一面贴在木板上;然后用刻刀将整个木板表面除每个字笔画所覆盖之处外的其余空白部分都剔去,使之形成浅浅的凹槽;而后把墨汁均匀刷于刻好的板面上,再将一页纸覆盖于其上,轻轻地按压它;最后将纸从印板上揭起即可。如此一页一页继续下去,一本书也就印制出来了。由作者亲手书写的书稿并非没有,只是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中国的文人雅士们也无法免俗,他们的字体通常都潦草而不优美工整,因而书稿的写样一般都是由一个专业的抄写员重新誊抄而成的,这成了一种定律。

汉语中没有字母系统而汉字数量又十分庞大,所以学习它成了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你必须逐字逐字去学习。即便一个学习者已经掌握了1000个甚至是5000个汉字,他依然必须用之前同样的方法去学会接下来的几千个。已经熟知的那些个汉字并不能为其日后的学习提供其他什么帮助,它们仅仅是让他对各个汉字独一无二的形体笔画拥有了一种更快速的感知能力罢了。然而在学习过程中,一旦他真正了解了这些汉字,那么就会发现它们有一种特殊魔力。

一个学习者如若掌握了一门外语,就不仅仅能说此门外语、能用它去思考问题,同时他还会知悉使用这门语言的人们的观念体系和价值判断标准。每一个词语都是一张“概念的照片”,它映射出了使用这个词的人试图用其来表达的那个思想概念。这一点在汉语的书面语言上表现得尤其明显。汉字的原始形态有似图画,它们的线条或笔画勾勒出了人们所要表达的物体的粗略轮廓。而最初这些“象形文字”与实物图画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们省去了那些不重要的线条,只留下了图画中能够彰显目标物的特定形体或是重要特征的部分。因此“人”就由一根垂直的竖线来表示身体,由这条竖线延伸出来的两根线条代表腿;“羊”由分别代表了其角、头、脚和尾巴的线条勾画而成;“牛”由代表了其头、两个角和尾巴的线条组成;“太阳”就是一个圆圈正中点一个点;“树”则是由代表了树干、树根和树枝的线条构成。以此类推,用有限数目的图画形式去标示出一些独有的“有形物体”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接下来就是将这些简单的轮廓线条组合起来去表达抽象的“概念”而非“实物”了。学习和研究这个造字过程是一项特别令人着迷的工作,因为不可避免地,这些“合成汉字”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表意文字”。从它们中抽出任何一个,在你面前的都会是其所代表的中国人脑中的某个特定“概念”,而这个“复合汉字”的各个构件就标示着该“概念”的各组成要素。中国的古代造字者们在试图通过文字表达出各种观念和想法时,将自己的“概念体系”注入了这些“合成汉字”中,并使之固化,但是他们的“概念体系”往往是最原始的、不那么恰当的,有时甚至还是怪诞的。

以下就是“合成汉字”的一些实例:两棵树组合在一起代表“林”(树林),三棵树则是“森”(森林);太阳在月亮的旁边代表“明”(光明);“囚”(囚犯)用一个在箱子里的人来表示;门里一张口是“问”的意思;一口加一犬是“吠”;一个女人在别人的窗旁窥望表“妒”(妒忌);一头猪在一个屋檐下表“家”;一名女子在一头位于屋檐下的猪旁边是“嫁”(女人进入婚姻家庭),而“娶”(男人进入婚姻家庭)则是用表示“取”(抓取,控制)的汉字摆在一“女”(女子)头上来表示,这自然是反映出了男人在婚姻和家庭中所处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同时,当中国男人将一女人画在一笤帚的旁边来表示“妇”(妇人)时,就表明在他的脑子中,女人在家里所司首要“职务”就是做家事;而当他让一女人站在儿子的旁边来表示“好”时,就彰显出了自己对男性子嗣(儿子)的偏爱。另外,他还用屋檐下一张嘴、其下又有一块耕田为基底的组合方式对“富”(财富)做出了其质朴的阐释。

汉语中还有其他一些在我们看来或许更自然合理的“合成汉字”,譬如“白”(白色)和“心”组合在一起代表“怕”(害怕、恐惧);一个男人(“夫”)旁边放一只手表示“扶”(帮扶、帮助);一个人站在自己说的话(“言”)旁边意味着“信”(守信、信念)。大多数人也都会认为用“虎”(老虎)下一“心”(心思)来表示“虑”(忧虑)或是将“心”放在“猪圈”旁边表示“耻辱[2]”是很恰切的。但是,中国人脑子中与“女子”相关的思想观念映射出来的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画面:一名女子在屋檐下表示“安”(平和安宁),两名女子在一起就代表“奻”(争吵、吵闹),三名女子叠加在一起则意味着最令人不齿的行为——“姦”(私通[3])。总的说来,这些“合成汉字”不仅仅充分反映出了“女人是错误的化身”这一中国的古老观念,而且如此频繁使用“女”(女子)这个汉字的组合来表达一些不好的含义在本质上就是大错特错的。当获知一个人犯下了罪行的时候,法国人总是会马上问:“那个女人是谁?”在歧视女性的问题上,这些东方人比法国人还要开始得早,也要行得更远。他们把“女人是错误的化身”这种观念真正地编入了语言中。这些男人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不愧是“亚当”的后代和同类,因为和“亚当”一样,他们直指女人就是一切诱惑和罪恶的根源。

汉语的词语、词组和成语性词语的构造也存在着相似的特质。他们的词语、习语和成语有的简单明了,有的古色古香、新颖有趣,有的荒诞不经,有的感情张力十足,有的则和它们实际所表达的意义毫无明显关联、风马牛不相及。譬如,整个中华民族对于白色似乎都不甚喜欢,他们常常用“白”字来表示无用或者失败:“白痴”指的是一个毫无价值的无用之人,而“红人”指的是一位受人欢迎的成功人士;“白屋子”是不适宜居住的草屋茅舍;“白说”的意思是白费口舌、不成功的游说或毫无意义的争论;“白跑(腿)”的意思是白费力气、徒劳无获[4]。日常使用的汉语实际上就是由这些使人头昏脑胀、令人绝望的词语、成语、词组和习语纠结缠绕而成的,而且随着岁月变迁,它们中大多数都被时间剥离去了最原始的语源和语义联系。因而,我们不难看出,熟悉和掌握那些数量庞大的汉字固然困难,但是与学会用它们组合成中国人认为正确、明白的句子这一任务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许多外国人虽能够掌握一定程度的与书面文字相关的知识,但是却无法学会如何使用中国的习语,相较而言,他们在后者上遭遇的失败总是要比前者严重得多。

幸好,汉语的语法体系并不会给学习者带来更多困扰,它极为简单,以至于人们几乎可以当它不存在。经过长时间的使用、“打磨”,汉语中的一些词语都变得圆通、“八面玲珑”了,人们可以随意将它们运用于话语的不同部分。只要说话者高兴,他可以信手拈来,让一个词语充当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或是任何其他补助性词语。人称、时态、体、性、数和格在汉语中通通都不存在。英语中的词形变化、词尾变化和助动词“家族”之所以引人注目,也只是因为汉语中没有这些。单独一个汉字只是汉语的基本构成部分,它所有的语言身份都必须通过和其他汉字相互结合才能获取。少数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也曾尝试去学习英语,但当他们接触到我们的语法体系时,总会既惊诧不已又头痛万分,因为他们觉得这样的语法体系极为晦涩难懂。必须承认,我们这些母语是英语的人都极其容易因一时疏忽掉入“圈套”而犯下语法错误,就甭说外国人了,对于他们来说,学会英语就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清朝杰出官员曾纪泽[5]曾经和笔者一起乘船出游,他赠给了我一把精巧的团扇以纪念这份相携同行的“旅伴”情谊。曾纪泽是清朝一位著名的学者,也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学生。曾国藩死后,在其退出官场、居乡丁忧期间,他在没有任何老师的情况下,仅仅借助一本《圣经》、一本《韦伯词典》、一份华滋和赞美诗选(Wattsand Select Hymns)[6]的复印本和一些习字帖,花了近三年时间努力自修英语。从他送给笔者的团扇的图案上,我们对曾纪泽在英语学习上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可窥一斑。无论是扇面上的汉语还是英文,所看到的每一笔一划都是他用一支普通的中国毛笔书写而成的。此间书写的汉字可谓是兼具了诗体(扇子上写的是首诗歌)和书法艺术的优美雅致,而只要你考虑到他所采用的书写工具,就会不由得感慨对译的英文之字体亦是如此这般精美绝伦、令人拍案叫绝!这诗里“黑洋”(the black ocean)指的是海上升起的一阵令他惊恐的大雾;“海潮红”(the red water)描述的是此番航行的尽头——河口处的浑浊水流;而“市舶”(the captain’s bed)则意指一张沙发,这张沙发在船长的驾驶舱内,旅程中一直被笔者所“霸占”。而笔者也曾和曾纪泽一起坐于其上,进行长时间的交流谈心。虽说这首诗的英语译文不免在断句、分词上稍显怪异,在文法使用上亦稍显生疏,但它还是精准地反映出了原诗的主要内容和深层含义。

但是这位著名学者在另一篇译作中的表现就没有这么优异了。他似乎掉入了我们的助动词的“泥沼”,然后在期间挣扎,怎么样都无法爬上陆地。以下就是他另一首诗歌的英文翻译,这首诗是其为表示对一位美国朋友的广博学识的景仰赞赏而作,它同样也是书写于一面扇子之上。这首诗的汉语原文就如同上面展示的那首一样精美文雅,其英语译文如下:[7]

“To combine the reason of heaven, earth and man,Only the sage’s disciple who is can.Universe to be included in knowledge all men are should,But only the wise man who is could,I have heard doctor enough to have compiled the branches ofscience

And the books of Chinese and foreigners all to be experience.Chosen the deeply learning to be deliberated are at right.Take off the jewels by side of the dragon it as you might”

正如上文所示,中国的汉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它们意欲表达的那些概念的“记忆和智力图像”。它们蕴含和指示着其所代表的思想、意义,但与声音和发音却毫无关联。一个汉字绝对不会给那些深感困惑的学生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暗示,也就是说,从形体上,你是无法得知它该如何发音的,而这一点也正是中国和欧美的书面语言最根本的区别所在。汉语中,文字所勾画出的是概念和思想,至于它如何拼读,如何用于话语中则当分开另外再学。而我们美国和欧洲语言中的单词或是说字母组合,更多指向的是其正确发音,而非其所代表的思想含义。

虽然汉语里包含着各式各样的思想概念,有着各种精细微妙的话语转变,而且,可以说汉语中不少精确的观念表述英语中是没有的,但与此同时,我们欧美语言系统中出现的许多事物汉语中都缺乏表述它们的相关单词,许多概念汉语中也没有相关的语言形式与之对应,这仅仅是因为它们还没有进入中国人大脑中的观念体系中。譬如说,林林总总的科学方面的语言和出现于我们的普通学校教科书里的那些最为简单的术语和词组,你都无法在汉语中找到,因为他们对于科学和简单的学习和研究的内容都不甚了解。

有一次,笔者根据美国国务卿的指示,给清朝的总理衙门(由所有内阁成员组成)发去了一份急件,请求他们为几位海军军官提供某些特定的设备和协助。这些军官奉命前来进行实地观察勘测,以测定一条地磁副子午线的经度。笔者一个星期都没有收到答复,然后他们派人送来了一便签照会笔者说,摄政王和众内阁成员将在第二天下午前来造访,探问笔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翌日,他们如约准时到访,对主人(笔者)的身体状况表现出了殷切的关心,但事实上在与他们打交道的10余年的时间里,笔者从未生过病,在一番询问寒暄之后,他们才慢慢透露和引入了其此次来访的真正目的。他们先是毫不吝啬、极尽夸张地对笔者所发急件的优雅措辞和高度文采进行了各种赞美:“它风格简单,天然去雕饰,行文结构明确清楚,语言表述精准确切,当代没有任何一位中国本土学者能写出比这更好的汉语文章了。”但是,说到此处时,他们稍稍迟疑了片刻,然后还是承认了自己的愚蠢和无知,因为他们其实完全不知道这封急件是什么意思。他们能大概推测出它是在提出一个请求,但除此之外就是如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摸索,完全不解其意了。经过一个小时的解释,虽说这些官员们显然依旧无法对所谓的副子午线的本质有个清晰的认识,但他们还是知道了这项要求里没有包含什么危险因素,或者是要他们去做什么不明智的保证。他们毫无防备地承认说,对于这份急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整个内阁这一周分成了两派:一个派系以财政部长为首,他(们)坚持认为它指的是检疫隔离,因为其中包含了与霍乱相关的字眼;而另外一派以摄政王为首,他(们)则相信它说的是与炸药枪相关的内容。他们来访之后第二天,总理衙门就给出了一个最为谦恭有礼的答复,应允了此项请求。

熟知汉语是一个与中国人变得亲近的前提,前文已经提到学习此门语言极其不易,然而,上文所描述的大家在学习汉语过程中都会遇到的种种困难毕竟不是不可逾越、不可克服的。只要有充分的耐心,有精准的眼光,有够强的记忆能力,任何人都可以掌握足够日常生活所用的汉字,而达到这样的水平也就足够了,极少会有外国人想要成为精通这门古老而又有趣的语言的学者。而且事实上,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去努力记住它们,有足够的判断力去正确运用它们,那么即便是最为复杂的汉语习语都是有可能学会的。

学习汉语时,真正最大的包含于汉语自身的固有困难在于如何将它运用于会话中,这也使得彻底了解这一民族变成了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再多的书本知识都无法让你知晓该如何说这门语言,你必须看着一个“活着的老师”如何说,你才能跟着学会口语。在接受口语训练时,你必须有灵敏的耳朵和极为灵活柔韧的发声器官,才能学会正确的发音。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同时也许可以说是一个规则,那就是一个年纪超过了30岁的学习者无法学会正确的汉语发音,这是因为到了一定的年龄,人的发声器官就会丧失一部分弹性。也有很多未到30岁的人虽付出了自己的最大努力,依然不能掌握汉语。10个会说汉语的外国人都未必有1个会发很普通的猫叫声,虽然我掌握了这门技艺,但是在苦苦练习了17年之后,我依旧无法发出北京街头巷口赶驴车的人们吆喝、催赶他们的长耳朵牲畜的那种声音。而唯一令我得到安慰的是,据我所知,至今没有外国人能发出这种声音。

试图找出一种拼读方式去拼出所有汉语语音是毫无用处的。除去有一普遍特质[8]会影响汉语中的每一个词语之外,这个特性在后文会谈到,任何一种简化归纳体系都无法覆盖所有汉语语音,还没有发现任何字母或是字母组合能够准确地表示它们。而且就如你即将在下文看到的那样,如若遵循一种只是近似于准确的拼读体系来表示汉语,那么不管有多近似,它总还是会导致学习者们在说话时带上一种特有的口音。一般说来,汉语元音的发音简单、容易,辅音则很独特,有些辅音的发音方法超出了外国人的发音器官所能到达的范围。

那些最优秀、最专业的外国权威学者总是会在选择什么是与许多汉语语音最为相似的音标时产生分歧。比如说,该用j还是r来标示汉语中“人(man)”的发音,貌似就是一个永难解决的纷争。事实上它的正确发音应该是介于两者之间,而发出这样的中间音对于外国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笔者曾在一次宴请一些美国和欧洲的汉语学者时,在席间一一询问他们认为该如何用英文字母拼读出“粥(porridge)”这个汉语词语,笔者得到了以下各种答案:Chou、chow、cheu、chau、tcheau、djou、tseau。与此相同,“鸡(fowl)”这个汉语词也被英-中两语的专家学者们音译作了以下各种形式:Chi、ki、dji、kyi、tsi。而这所有不同版本的拼读方式都是表示最普通、最寻常的“母鸡(hen)”。

就如对其他世间万物一样,中国人对自己的语言也充满了好奇。虽然他们似乎无法分清我们语言中以l、m、n和r为代表的流音之间的区别,当其努力讲英语的时候,总是会混淆或是错置它们,但当这些音出现在汉语中时,他们却永远能准确地加以辨别和运用。汉语中有很大一类汉字的首音可以拼作sh,还有另外一类,虽说相对前者较少,但也为数众多的汉字的首音是必须将s、h这两个字母对调,发作hs。

另外,汉语中那些首音如果拼作英文字母,应该写作ch、p和t的所有字词被分成了两类。一类是送气的ch、p和t,一类是不送气的ch、p和t。如果你错将一个不送气音的t发作了送气的t,或者与之相反,那么你就会完全改变所说的词的意思,即说成了另外一个词。譬如‘tan’,如若其中的‘t’是不送气音,那么这个字的意思是“蛋(egg)”,这同样一个语音形式,如果其中的‘t’是送气音,那么这个字的意思是“炭(charcoal)”。有一次,一位受人敬重的传教士在众多中国听众面前做祷告时,将上帝称作了“无所不吃的上帝”,他的原意实际是“无所不知的上帝”,但因为他将其中不送气的ch发作了送气的ch,所以才闹出了这样的笑话。还有一次,一位传教士惊愕地发现一位听众在听完他谦恭有礼的让大家坐下的欢迎词之后急匆匆地离开了教堂,这是因为这位传教士原本是要对听众们的到来表示欢迎,但是因为口误变成了告诉他们说你们绝对是进错了地方。而这一次误会产生的罪魁祸首则是一个送气的t。的确,虽说不送气音ch、p和t和我们语言体系中g、b、d的发音极其相近,但它们仍然不是完全一样的。外国学习者试图去发出这些语音,一方面如若能够学会无疑会让自己能够得到更好的理解,但另一方面它们也行之有效地阻止了他们讲标准的汉语,因为外国人很难标准地发出这些音。这个事实很好地阐明了汉语中某些语音之间极其精妙细微的渐变过程。

还有另外一个汉语语音的重要特性也值得注意,它影响了汉语口语中每一个字词的发音,也让所有将其归纳转化为字母形式的尝试都变成了白费力气。在英语和大多数其他语言中,对于一个说话者而言,所谓的一个单词的语音所传达出来的就是单一的永恒不变的一个概念、意义,你讲这个单词时所使用的不同音调就只是起了个表达询问、轻蔑、讽刺、讶异、气愤或是其他情感的作用,但是不管是以何种语调,通过这个单词的发音所表达出来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都一直是不变的。所以在我们的语言中,不管发这个单词时是否是像生气时那样伴随着一股突然爆发的力量,又或者是如同询问时那般带着上扬的转调,抑或是有着其他什么语调,“man(人)”始终就是“man(人)”。

但是到了汉语中,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在汉语里,你说话的声调就如同这个语音形式本身一样,会影响、甚至是决定这个语音形式所表达的基本意义。即在决定说话者所要传达的意思的时候,语调和语音形式是具有同等地位的合作伙伴,这两者任何一个发生了错误都将是致命的,话者都将无法传达出自己意欲表达的思想。在汉语中,如若你改变了声音的声调,那么“人(man)”就迅即不再是“人”,“他”可能就变成了一种病、一只夜莺、一根胡萝卜,当然在某一种特定声调时,“他”就是表示一个“人”。

在外国人所称的汉语标准语或是普通话里,共有4个声调或是变音:一声,高平具爆发性的调类;二声,上升调,相当于我们提问时采用的语调;三声,一个曲折变调;四声,下降调。同样一个语音形式,这四种不同声调会赋予它毫无关联的四种截然不同的意义。譬如,再举语音形式“man”为例,如果是一声的话,它的意思是“蛮(厚脸皮的,厚颜无耻的)”;如果是二声,意思是“瞒(欺瞒)”;三声是“满”;四声则是“慢”。还有另外一个语音形式,发音相当于我们英语的“one”,一声是“温”(暖和),二声是“闻”(有学识的),三声是“稳(稳固)”,四声是“问(问询)”。

以上这些示例都充分证明了在汉语中,有着不同声调的同一语音形式之间毫无关联。它们也同样显示出声调和语音形式本身在决定某一语音所表达的意义时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英语口语中,是非疑问句一般用“yes (是)”或者“no(不是)”来回答,它的最后一个单词必须要用上升调。或许英语中再没有任何一条规则会像这条一样,让我们在学习汉语时产生那么多严重的语误了。遵守这一规则对于我们这些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而言是出于本能的语言习惯,由于迁移作用,它也被我们带入了汉语的学习和使用过程中。它会把一个不太高兴、友善的外国人带到与之对话的中国人面前。但是别忘了,在汉语中,将句尾的词语变为二声上升调并不意味着疑问,相对的,它只是完全改变了该词的意义,从而让说话者原本要说的话变得很混乱,让人不知所云。他应该感到幸运,如果自己想说的话只是被当做了一些毫无意义、荒谬愚蠢的东西,因为好好的一句话很有可能就因此而变成了一种对人的侮辱冒犯之语。

汉语所具备的这两种特性:一、某些辅音是任何一种西方语言系统都没有的;二、在表达每个基本意义时,都伴随有一特定的声调。其中任何一方面出现了错误都将完全改变说话者的意思,因而可以说,外国人想要正确讲出汉语中的一个简单的词语都绝非易事。如若你想要又准确又完整地发好一个个独立存在的汉字,那么长期而又持续的发音训练就将是必不可少的。在笔者开始学习汉语的时候,就曾经坚持一天对着一张声调表练习四个小时,这个表里的每一个语音形式都给出了四个不同的语调,这样令人乏味的练习一直持续了八个月。而且在这以后的很长时间里,笔者还会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温习一下。

就像某些英语语法规则会有例外一样,汉语的这些声调也存在各种各样的变调现象,例如,在两个音节或是语音形式构成的一个词语中,如果第二个音节是四声且重音落在它上的话,那么这个音节的声调将由第四声转为第一声。这些变调现象无疑大大加重了学习者的负担,但与此同时,如此多音节语调的曲折变化的存在也让汉语成为了一种拥有抑扬顿挫的节奏和悠扬婉转的韵律的语言,这使得汉语读起来格外朗朗上口,说起来格外愉快舒适,听起来格外悦耳动听。能将这些变调发得清晰而又准确的那些字正腔圆的说话者讲汉语时,听起来就好比是在唱赞美诗一般动听。其实,既然你不可能持续以一个调讲汉语,而且任何一个汉语句子的发音都必须跨越五度音阶,汉语会带来这样音乐般的效果也就并不难想象了。

如果你最终能感受到学习汉语口语的满足感、愉悦感的话,那么这将是给你为掌握这门地球上最复杂的语言而坚持不懈地付出的那些努力的应得奖励。但是在学习汉语及其以后运用它与中国人实际交流的过程中,一些最令人烦恼、荒谬可笑的错误常常使得学习者无法获得这种快乐感,这样的语误如果要记下来的话,甚至可以写成一卷书。例如,一位传教士曾经有一次告诉他的教众说“救世主来到人间,四处吃饼”,他的原意事实上是“四处治病”,但是因为将一个不送气音发成了送气音,所以“治”变成了“吃”,又因为声调不对,所以“病(病人)”被误说做了“饼(糕饼)”。

有一次,笔者宴请各方宾客,坐于席间之时,曾因席上缺乏某一小物件,而唤来家中的男管家(中国人),让他去拿来。这位管家在听完笔者的话之后,一脸疑惑不解,想确认是否真的需要他所听到的那样东西,笔者给了其肯定的答复,并令其速去取来,于是他不再说二话,出去了,不大一会儿就回来了,迈着每一位训练有素的中国下人们永远都保持着的那种极其稳重的步伐,用盘子端着一厨房里的拨火棒走了过来,那是一根大约有三英寸长的铁棒,一端是个球形柄,另一端则是个削得很锋利的尖头。他大概认为主人是要用这根铁棒去打爆其中一位客人的头,但是这并不在他的干涉范围之内,他只是很庄重地把铁棒呈给了自己的主人,殊不知他的主人——笔者只不过是发错了一个音,错误地将一个不送气音发成了送气音。

还有一次,笔者令家中厨师在很短时间内,为一盛大的招待晚宴做好准备。为了减轻其负担,笔者告诉他说,可以去糕点店订购100个“女士的手指[9]”。大约在接到这一命令两个小时之后,这位厨子坐在车辕上,驾着一马车进到了公使馆,他从马上下来,进到了笔者的办公室,报告说他已经遍寻京城某处,但是只买到了64个“女士的手指”,还需要去更远的地儿才能买到剩下的34个。笔者问厨师为何要雇一辆马车,他回答说:“为了把买来的东西带回家啊”,笔者接着问“你不能自己把它们拎回家吗?”,对此,他答道:“当然不能,这每一个都有5、6磅重呢。”在听到这些和冰激凌一起吃的小块小块的蛋糕竟然重到需要马车来拉这一令人惊愕的陈述之后,笔者迅即前去查看,结果发现车里竟是64个新鲜的牛舌头。而这一闹剧的始作俑者则是笔者用错了一个声调。

以上对汉语所作的种种陈述可适用于至少4/5的中国人口所说的汉语。虽然某些特定地区所使用的语言在发音和习惯用语上还是会带有轻微的地方特征,但是由于大部分地方的方言和通用汉语大同小异,所以并不需要单独拿出来另作说明,不过有一个地区是例外。这个例外由沿海的一长片区域组成,它一直从最北头的上海延伸到了中华帝国的最南端。这片区域向内陆延伸的距离为50~150英里。在这整片区域里,所使用的书面语言是和中国的其他地区是完全一样的,但是所使用的口语却可被分成许多种地方方言。在邻近地区,汉字发音的差别都极大,中国人常常形容这种现象说“生活在河这边的人完全听不懂生活在河对岸的那边人所说的话”。因为中国官员是不允许在其故乡省市担任官职即要异地为官的,所以他们在自己辖区内想要和老百姓进行交流,就只能通过翻译了。那些移民到美国的中国人一般都来自上面所说的这个沿海地区,事实上移民到其他外国去的中国人也一样。所以除去极少数人外,他们通常都听不懂也不会说正确、标准的汉语。

关于汉语的一章无法就此结束,至少还必须提及一门无法归类的语言,这种语言是在当代社会那些条约里允许外国人居住和从事各种活动的中国港口里兴起的。一些外国人学习了此种语言,他们与当地中国人进行商业贸易往来的唯一媒介就是这种所谓的“洋泾浜英语”。“洋泾浜”是当地人尝试发出“business(商业)”一词时所产生的最终结果,所以事实上,称呼这门语言的专业术语应该是“商务英语(Business English)”。这种语言里的词语除去少数一些不知何时、以何方式形成的混合词之外,其他都是由汉语中的用词按字面意义对译成英语的;但是发音则为适应中国当地口语的特点和方便当地人的理解而各不相同。下文将会提到的一系列真实事例就反映出了这样一种交流模式有多么荒唐可笑,又是如何有失体面,也充分地说明了此种语言的独有之处。读者们也许会极度讶异,以至于对自己所读到的这一论断无法置信,但是不要怀疑你的眼睛,这的确就是事实,外国人和中国人当地人之间所完成的重大商业交易有9/10都是通过这样一种怪诞可笑的胡言乱语来完成的。

一年轻男子前去拜访两位年轻女士,来给其应门的中国仆人很严肃地告知他说:“那两个女孩不能见。第一个上边做洗洗、洗洗,第二个出去了,做走走、走走。(That two piecey girlo no can see. Number one piecey top side makee washee, washee. Number two piecey go outside, makee walkee, walkee.)这位仆人想要说的是两位女士中,较年长的那个在楼上洗澡,较年轻的那位则出门了。(The elder of the two was taking a bath upstairs, and the younger had gone out.)

1881年4月,夏威夷群岛的卡拉库亚王(King Kalakua)在上海之时,曾下榻于礼查饭店(Astor House)[10]的二楼套房。两位美国绅士想要拜会国王陛下,于是某天早上就来到了这个宾馆,在楼底下他们见到了老板,向他禀明了来意后,询问国王是否在,“让我看看”,这位老板答道,然后他踮着脚,朝楼上的中国下人用洋泾浜式英语大喊道“孩子!那个国王上边有没”(Boy!That piecey king top side hab got?),“有”(“Habgot”),那位下人简短地答道。“先生们”,然后这位老板又转过来用标准的英语对两位年轻绅士说,“国王陛下在里面。请你们上楼吧。”

注 释

[1].这里作者所说的“九卷经典书籍”指的应该是四书五经,其中的五卷指的则应该是五经。

[2].无法查到与作者所述相符的汉字。

[3].“奻(nuán)”和“姦(jiān“奸”的繁体字)”都已不再是现在通行的汉字。

[4].这里作者有些以偏概全,很多时候,在中国人看来,白色是清纯、纯洁、神圣的象征。

[5].原文中作者并未表明该位官员的名字,根据上下文可推知是曾纪泽。

[6].该书作者以撒华滋(Isaac Watts,1674-1748)被尊为英国“圣诗之父”,他留下了大约600 首赞美诗,大部分都收录在“Wattsand Select Hymns”一书中,同时该书还收录了其他作者所写的一些赞美诗。

[7].这首诗歌的英文译文中助动词的使用多有错误。

[8].这指的是声调,下文会继续谈到。

[9].根据下文,这应该是指一种蛋糕的名字。

[10].礼查饭店始建于 1846 年,当时上海开埠只有三年时间。英国商人阿斯脱豪夫·礼查(Richard)在英租界与上海县城之间、今金陵东路外滩附近,兴建了一座以他名字命名的旅馆,名为Richard's Hotel and Restaurant(礼查饭店)。这是上海最早的一所现代化旅馆1860年,英国人史密斯(Henry Smith)接手经营礼查饭店,改名为Astor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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