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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国人的家庭生活

结婚既不能将一个男人从他对其双亲的责任和义务中释放出来,又不能从任何程度上削弱他对父母的服从和赡养责任。只要其父母健在,他就永远是个孩子,永远不能独立。所有新婚夫妇无一例外地都要和新郎的父母住在一起。事实上,婚礼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用花轿将新娘抬到新郎的父母面前,当着他父母的面,拜堂成亲。完成这一仪式后,新娘就完全失去了与她自己的家和家人的联系,成为她丈夫家庭中必不可少的一员。在新家庭中,新娘看上去似乎根本不是丈夫的妻子,更像是婆婆的佣人、苦工。

至少在一个方面,中国树立了值得世界上其他国家效仿的榜样。那就是在这个帝国之内,男女都必须结婚,没有人单身。因此,一般来说,在中国有多少对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就有多少对夫妻;有多少对已婚夫妇,现在或者将来就有多少个家庭。因此单身汉和老处女常常引人注目,因为他们非常少见,极其稀少。

然而,在中国,结婚并不意味着随即建立一个全新的、独立的家庭。结婚既不能将一个男人从他对其双亲的责任和义务中释放出来,又不能从任何程度上削弱他对父母的服从和赡养责任。只要其父母健在,他就永远是个孩子,永远不能独立。所有新婚夫妇无一例外地都要和新郎的父母住在一起。事实上,婚礼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用花轿将新娘抬到新郎的父母面前,当着他父母的面,拜堂成亲。完成这一仪式后,新娘就完全失去了与她自己的家和家人的联系,成为她丈夫家庭中必不可少的一员。在新家庭中,新娘看上去似乎根本不是丈夫的妻子,更像是婆婆的佣人、苦工。

在中国,大多数年轻新娘子的命运是非常悲惨的,完全不值得羡慕。在选择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这个问题上,她是完全没有发言权的。因此至少从理论上讲,她将与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男人结婚。到了婚礼当天,她就像被装在袋子里的猫一样,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被送到新郎家中。对于新郎来说,他在结婚以前也没有见过新娘,更无权选择配偶,因此他除了对新娘漠不关心以外,找不到其他理由对她好。当然,婚后他们也许会产生爱情,但是婚前他们之间是绝对没有任何感情的,而且将他们两人联系在一起的婚姻纽带与爱情毫无瓜葛。在她的新家中,新娘仅仅成了一个供人差遣的下等仆人。仆人所做的最低贱、最繁重的家务活全都压在她肩上。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成了她挣扎着活下去的唯一正当理由。在孩子出生以前,她通常不被人称为夫人,而是依然被叫做小姐。在中国,女子并不是结婚时,而是在生完孩子后,她的称谓才会从小姐变成夫人。当她做了母亲,尤其是当她生了儿子后,她才会获得丈夫家人的一丝尊重和认可,她那奴隶般悲惨境遇才会得到一点改善。但是许多年轻的妻子根本等不到这一天,因为在此之前她们已经自杀或者已经尝试自杀,来逃避婆婆们那令人无法忍受的惨无人道的虐待。

只有做了母亲,中国妇女才能得到保护和尊敬。然而,即便在这一点上,从一个西方人的角度来看,她们的地位依然非常奇怪甚至荒谬。她对她的孩子来说是个独裁者。她要求她的孩子们绝对服从于她,即使他们已经头发花白,儿孙满堂。她会成为她儿媳妇们眼中的恶人,因为她会将她当年做媳妇时所承受的痛苦反过来全部发泄在她们身上。但是,对于她的丈夫来说,她仅仅只是一个仆人而已。中国的法律规定,她死后,她的儿子们必须披麻戴孝,并且百日内不许剃头刮胡须。但是,如果她的丈夫为她披麻戴孝或者对于她的死表示伤痛,他将会成为他朋友们的笑柄,受到他们的嘲笑轻视。只要他认为合适,他就可以立刻再娶,但是如果一个寡妇再嫁,她就不会受到人们的尊重。中国人往往不喜欢直言不光彩的事情,他们从来不说“王寡妇再嫁了”,而是说“王寡妇向前迈了一个新台阶”。如果一个年轻的寡妇想要得到举国上下的赞美和尊重,并且得到皇帝为表彰她的品德而为她建造的贞节牌坊,她可以一头撞死在她丈夫的棺材上,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她的野心不是太大,她的余生将在奉养自己的公婆中度过。

有一次,在与清政府的一些高级官员的谈话时,我提到了恭亲王妻子近日去世的问题,并且认为这位王爷可能会暂停处理政务,闭门休养一段时间。

“不会,不会,”一名内阁成员笑着说,“死了一名妻子对我们来说无足轻重,王爷为什么要为她守丧呢?只要王爷愿意娶妻,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事实上,王爷身边早已经有了另外的几个妻子。在中国,只要这个男

人养得起,他愿意娶多少老婆都可以,这点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允许的。第一个妻子或者说是正妻,比其他的妻子拥有一定的特权。虽然她们都是丈夫的奴仆,但她却是这群奴仆的统领。妻和妾的孩子具有同等的合法地位,而且具有相同的继承权。从以下的事实可以得知上述准则在实际中被确切地执行:皇上一般都有四房以上的贵妃,以及75到100个他们所谓的嫔、贵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情人。皇上原本应该认真了解那些贵妃和嫔妃们为他所生的所有儿子的特长和天赋,然后从中选出最合适的皇子,让他来继承自己的皇位。正如我们所料,皇上往往最终会选择他最爱的妃子所生的儿子来继承皇位。近数百年来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乾隆皇帝就是雍正皇帝的第十四个皇子;1875年驾崩的同治皇帝,一生碌碌无为,也是贵人所生。[1]

但是,在中国社会的中下层,人们通常只娶一个妻子,而且很少有例外。有些读者或许会从以下事实中发现某种联系。首先,尽管清朝的法律允许一夫多妻,但是事实上很少有人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妻子。其次,正如前章所述,在汉字中,家庭中只有一位女子是意味着安宁(“安”);两个女子则是“好”戏连台,争吵不断(“奻”);三个女子就表示可能会发生阴谋诡计和奸情(“姦”)。如果说这些彼此之间毫无关系的事实之间确实存在某种内在联系,这丝毫不值得奇怪。中国人既非常注重实际,同时又擅长哲学思考。他们一定发现了一夫多妻是非常不明智的举动,于是就将这一认识深化到语言结构中,以便警示后代的子子孙孙。这一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从上述事实就认定妇女在中国家庭中仅仅扮演仆人和苦力的角色,是非常不可取的。在家中,她对她的女儿们有绝对的控制权,直到她们出嫁,从她身边离开。同时,她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儿子们的生活,她要求他们从一出生开始就要严格听从她的命令,直到她去世。中国农村的老太太们不仅起着传播和散布流言蜚语、丑闻八卦的作用,同时还在决定公众意向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处理村庄事务中她们也发挥着潜在的影响力,同时她们也常常决定那些明显与她们毫无瓜葛的事情。这一点可以从她们对自己儿子们独断专横的控制权中看出。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清朝咸丰黄帝的两位妻子即慈禧太后和慈安太后把持朝政,决定清政府的一切内政外交事务。在所有危急关头,她们的决断和意愿都被采纳,并且视若神明,她们还左右着朝廷的重大方针决策。但是按照中国的传统习俗,她们不能抛头露面,只能生活在严格隐蔽的地方。因此,每当举行朝会时,如果她们必须出席,她们只能坐在帘子后面与大臣们隔开。所有的内阁大臣们只闻其声,不见其面。其中的一位太后已在几年前去世,但是另一位却精力充沛,非常活跃,在处理国家大事中发挥着潜在作用。

上述两个女人的例子准确地说明了中国妇女在清朝拥有特殊的地位。作为妻子她们显然没有任何的影响力,作为母亲她们则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咸丰皇帝在位时,这两个女人只是供他取乐的玩偶。她们默默无闻,人们也未听说、也从未想过她们还有其他的任何才能。但是自1862年咸丰皇帝驾崩后,慈禧太后开始垂帘听政,独揽大权,直到现在。从1875年1月开始,以及后来的二十多年里,在位的皇帝不是两位太后的亲生儿子,而是她们已逝丈夫的侄子,并且他必须绝对尊重和顺从他伯母的意愿。这表示,母性控制在清朝是一种非常突出的实际权力。

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在这里强者的意志总是支配着弱者。这种例子在中国的妇女中并不罕见。虽然这些妇女被严酷的清规戒律和封建习俗所约束和限制,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不被社会认可,她们的地位只比奴仆稍微高一点,但是她们中有些人却能命令和控制自己的丈夫,使他成为自己的代言人。更进一步说,中国妇女从来没忘记自己有一张嘴巴可以利用,且不说她们在其他方面的能力如何,仅她们尖酸刻薄、连绵不断的叫骂能力就能让人望尘莫及。任何听到她们那种经典叫骂的人,都会注意到在那滔滔不绝的骂声里,所用词汇是多么的生动形象,而且周围的空气都在颤抖,大有风云突变、天塌地陷的感觉。幸运的是,这些词汇无法翻译成英语。有次经历的人都会相信中国妻子的舌头里藏着一件能够让男人毫无招架能力的有力武器,男人们面对它时,要么溜之大吉,要么束手就擒、乖乖就范。这种情况下,他的男性邻居们绝不会同情他,反而会冷嘲热讽、嘲笑挖苦他,这并不是他们对于他妻子的同情怜悯,而是他连自己的妻子都管不住,也就是说不能使自己的妻子闭嘴,对自己百依百顺。

中国人的地域观念和彼此之间的联系非常强烈。所以,当他们组建新家时,习惯把房子建在离老家不远的地方。因此,在中国你会看到以父母居所为中心一栋栋房子紧密相连的家族部落,你也会发现很多村庄都是由同一姓氏的人家组成,而且在这些人家中不乏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的家庭。“史密斯村庄”、“琼斯村庄”,更确切地说是“张家村”、“王家村”、“十字路口的李家村”等等,这种村庄、城镇的名字或者类似的地名在中国随处可见、遍地都是,而且在清王朝的所有地名中占的比例很大。每个家族的财产,特别是房屋和土地都是集体创造,共同所有。只有当族长去世时才会分家产。家族里的所有成员,无论男女老少,都要下地干活。如果家里的地像农场一样大,所有的人都必须黎明起床,终日劳作。妇女也会像男人一样参加劳动。我曾经有一次看到一位手扶犁耙耕地的农民,前面是他的妻子和一头牛、一头驴在共同使劲,拉着犁耙。

对于那些腰缠万贯,周游世界看风景的被戏称为漫游家的人们,他们的行为形成了中国人的难解之谜。中国人与家族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他们从不外出去游山玩水,也从不轻易离家,除非有私事或者公事不得不出门办事。离家之后,无论是身处异国还是客居他乡,他都将自己视为漂泊在外的游子,多少总是会有些思乡病。无论他的家乡多么的贫穷落后、破败不堪,他总是希望有一天能重回故里,并将此作为终身的计划。

中国人如果不彻底改变自己的天性,将永远不能成为统治世界的殖民者。虽然,无论是在南美还是北美,在缅甸、泰国、东印度群岛以及爪哇、日本等地,都可以发现中国的身影,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他们的定居地。他们不是殖民者,只是暂时的移民。在这方面他们很像那些成群迁徙的候鸟,这种鸟习惯在某个地方觅食几个月,然后飞往一个它们铭记于心、却非常遥远的地方建造巢穴,繁殖后代。如果因为突发事件,中国人不得不背井离乡、流落他乡,那么在动身出发之前,他们就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返乡计划,这个计划和返乡的希望时刻萦绕在他们脑海里,一刻不曾忘记。如果认真统计来往于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各条航线上的中国游客,并且将这个调查持续几年,那么你会发现,事实上那些原先出国的人又都陆陆续续地返回故土了。他们来来回回,就像刚才所说的那些迁徙的候鸟一样。那些不幸客死他乡的异国游子,在临死前都作了相似的安排,请求他人将自己的骸骨带回自己的家乡,埋在自己的祖先旁边。如果将过去二十年里移民美国的中国人的数目与我们所知道的葬在美国的中国人数目相比较,你会惊讶地发现后者远远不及前者。毫无疑问,那些骸骨被永远埋在美国的中国人,都是些贫困潦倒、无家可归并且在自己家乡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流浪儿。

中国人是胆大心细、精于算计的商人,同时也是吃苦耐劳、忠诚可靠、勤劳勇敢的劳动者。但是,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热爱自己家乡的民族。尽管他们在世界各地漂泊流浪,忍受饥寒交迫的困境、任人辱骂的难堪以及其他种种艰难困阻,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流浪者,他内心深处最大的渴望就是重回家乡、在老家安享晚年,最重要的是百年之后和祖先葬在一起。无论是被迫流浪他国,还是去他乡建功立业,他们都有落叶归根的想法。这个特点并不是说中国人爱国之心多么的强烈,更多的是乡土情结在作祟。例如,一个广东人绝不会定居北京,他可能会去北京做生意,有不少人的确如此,但是在那里他们只是作为流浪者和陌生人存在,他们始终如一的计划就是回到出生地去养老定居。如果他们中有贫困潦倒、举目无亲的人死在北京,那些善心大发的人就会将他的尸骨运回家乡安葬。在清朝的每个大城市里都设有一些行会,也可以说是社会慈善机构,这类组织的一个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负责将那些不幸客死异乡的人送回家乡安葬。那些设在洛杉矶人们对它曾有过许多不切实际报道的六个中国同乡会,承担着这个任务也是他们的责任之一。在中国旅游的外国人偶尔会碰到一口悬挂在两根长杆子上的棺材,杆子的两端固定在两头骡子的驮鞍上。棺材的前面放着一个柳条筐,里面装着一只白色的大公鸡。棺材里面装着客死异乡的人,就这样被两头骡子拉着,也许要横穿整个清王朝才能到达死者的安息之地。那只公鸡必须是全身雪白,一根黑色的羽毛都没有,在漫长的行程中,它将指导或者说引领死者的灵魂,或者说服灵魂伴随肉体同行。而且这只年轻公鸡在笼子越是活蹦乱跳、不停打鸣,就越是能更好地完成它的使命。

这种强烈的乡土情结经过几千年的代代传承,被不断地延伸、强化,最后变成了一种信仰,就是无论生死都要叶落归根,并且它是每一位中国人的神圣追求。如果我们参考所谓的“祖先崇拜”现象,或许能对它有更深的了解。

尽管我们可以将这种崇拜视为一种盲目崇拜而加以谴责,但是我必须承认每次看到一口中国人的棺材跋山涉水被运回死者的家乡安葬,就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圣经》前半部分里所记述的一个美丽的历史故事。故事里讲述了亚伯拉罕在希伯伦为他的妻子萨拉买了一块墓地,亚伯拉罕自己以及长子以撒、儿媳利百加都葬在那里。次子雅各死后,他的十一子约瑟和他的兄弟们抬着父亲的遗体从埃及返回迦南,安葬在雅各的第一个妻子利亚旁边。约瑟同样要求他的孩子们向他承诺,在他百年之后,将他的骨灰埋在他父母的墓穴里。在他去世两个世纪后,他的遗愿才得以实现。因此人们很难不尊重中国人这种与人类最早的祖先们共同拥有的传承千年的乡土情结。

中国政府一直以一种微妙的方式来利用人们这种独特的乡土情结。那些希望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他们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在中华帝国的版图内拥有一块坟地。这块坟地的所有权被视为他准备在中国成为永久性居民的最好证据。几个世纪以来,中国政府还以另外一种方式发挥他对群众的影响力。它企图将它的臣民都限制在自己家中,阻碍并且最小化人们任何企图改变自己住所或者行业的计划。《大清律法》明文规定任何个人和家庭必须终生从事一种行业,不得变更。“世世代代,不得更改”,法律上这样写的。对于一个已经习惯墨守成规的民族来说,这个法律的明智性值得怀疑。虽然到了今天这条法律实际上已经成了一纸空文,但是,它已经对整个民族产生了双重影响。一方面,子承父业,使得一个职业的生产方式和造作流程都一成不变地保留下来,没有任何创新和改变。因此,它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的发展,使它落后于世界其他国家几个世纪。另一方面,它将民众们彼此隔离开来。人们很自然地待在他的事业所在地,如果他是子承父业,那他自然地就只能待在家里或家乡。因为他的所有利益都在这,所以他不会背井离乡,独自闯荡。

有一次,我向一位老人询问,距离某个中国城市还有多远,因为我打算去那投宿过夜。当时老人正靠在土墙上晒太阳,土墙正好替他挡住了一月份那冷冽的寒风。他回答说他不知道。我非常吃惊并且怀疑他的回答,于是我问他是否也是路经此地的旅客。“不,不是,我就住在那”他回答我,并且用头示意,指向不足百米远处一户看起来很不错的人家。“你在那住了多久了?”我又问道。“我一直都住在那,而且我今年已经78岁了”他说。“那您真的不知道距离那座城市有多远?”我继续追问,并且怀疑他之前的话。“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呢?”他反问道,“而且我从没去过那。”他的回答让我更加吃惊,“您今年已经78岁了,在这住了一辈子,难道从没去过那?”我大声问道。“当然没有”老人坚决地反驳,“我为什么一定要去那呢?我的家在这里。”后来我才知道,那座城市距离这不足十公里远。

刚刚提到的那条鼓励人们维持现有的一切的法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尽管措词不够准确,但是还是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体现出来。在中国每个颇具规模的城市里都能找到一定数量的钟表和手表的修理店。但是中国并不生产钟表,拥有它们的人也非常少,而且进口量也相对较小。不明所以的旅游者也许会非常好奇这些店铺是如何寻找客户,更重要的是他们从哪学会这门手艺。答案非常简单,他们对这门手艺知之甚少或者一无所知。他们大部分是罗马天主教徒,从自己的祖先那继承自己的信仰和手艺。而他们的祖先是两个世纪前来到中国的早期天主教传教士的皈依者和学生。因此他们对钟表和手表修理知识了解的多少,取决于传教士在当时能够传授他们祖先多少知识。

“尊重父母”这一命令已经深深植入中国人的天性品质中,不仅受民意支持,而且受法律保护。那些稍有违背的人,即使侥幸逃脱法律的惩罚,也会被视为邪恶的人和异教徒而被社会驱逐。事实上,它被毫无理由地放大,以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变成了一种枷锁。在家庭中孩子没有独立行动或者是做出个人决定的空间。一个人完全不能行使他作为成年人所具有的独立自主的权利,直到他的父母年老体迈,失去管束他的能力。与此同时,中国家庭中一个最让人欣赏的优点就是家庭中年轻人对年长者所展现出来的顺从和尊敬。其实,那些半大孩子会比他们的父辈多出一些难以形容的创造能力,譬如想象的智慧,和对生活黑暗面的实际感知力,这些都完全被忽略了。在汉语中,你无法发现诸如“那个老头”、“那个老官僚”、“那个老太婆”之类的词语,至少你不能将它们用于称呼父母。年龄始终受大家尊重,年老代表着一种荣誉。街上随便一位破衣褴褛、肮脏污秽、出言粗俗的年老的女乞丐也会因为她的白发苍苍而十分受大家敬重,人们总是尊称她为“老太太(令人尊敬的女士)”,而不会称之以其他不敬之词。自己都已是满头银丝的国务大臣们再怎么公务缠身、日理万机,也定会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前去探望和照料他们年迈的母亲,即便她们或许牙也掉了,眼也瞎了,又或许因为处在“第二童年期”,所以像个不懂事的孩子般无理任性、烦躁不安、脾气乖戾,他们也总是会如小时候所接受的教育告诉自己的那样,对老母亲精心照顾、百般顺从,竭力迎合她们所有毫无来由的反复无常之需。如果说在中国,年老事实上是孝顺服从、荣誉敬意的报酬和奖赏的话,那么中国人的寿命理应比地球上任何其他地方之人都要长。

有些时候,他们对长者表达尊敬和情感的方式在我们看来,是成问题的,但对中国人而言,它们却是适当得体的。在大清国的北京或者其他城市,看到以下这种场面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一群人排着长长的队列在街上行进着,最前头的是一个乐队和许多旗子,中间则是两具棺材。然而,这个队列里并没有以他们民族性的表示吊唁、哀悼的白色来装点,乐队连奏着很欢快的音乐,这种总体上轻松、欢乐的氛围在队列里每一个成员间洋溢开来,这一切都在明确地告诉大家说这并不是最后为死者举行的悲伤的告别仪式。事实上,这其中的两具棺材通常由未知者、让我们暂且称之为张先生(女士)的儿子们所购置,是他们孝顺和尊敬之情的小小象征,它们被以很隆重的仪式抬着,一路展示,最后来到老者的家中,儿子们会说着吉祥的话语,将它们送到父(母)面前,而受宠若惊的接受者也总会适时、适当地还以自己的感激之情。这样的一份礼物,对我们来说,就好比你去拜访一个朋友,中途他掏出了手表来看,暗示道:到你离开的时间了,你最好还是赶快走吧。但是中国的父母们可不会有这样过分审慎、敏感的想法,他们开心地收下这些精雕细琢、油光发亮的棺材,将它们看做是儿孙为自己所作的事前考虑、对自己所持的情感关怀的最终证据。他们通常会把这些棺材摆放在家中一个独立的房间中,平日对其百般精心保护,使之免受损坏,朋友来家之时,还总是不免要向他们展示、炫耀一番。中国人的客厅里或许不会放置很昂贵的钢琴,但是他们不会不预先添置好灵柩以作为自己百年之后的休憩之处,因为它不仅仅不会制造吵闹声,还大大满足了他们的自尊,令其脸上十分有光。这份礼物的哀伤之处从来不会打击到他们,他们通过它看到的只有儿孙们的爱戴尊敬和周全思虑。这份礼物就好比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给了其一份现世的契约,它向他们确保了一点,那就是他们走后铁定会有一个隆重体面、无比风光的葬礼,而这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极为重要。

虽然和本章节的主旨不太密切,但是我还是想说一下,中国人往往提前许多年,当他还身强力壮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棺材准备好了。这些棺材存放在稳妥之处,以备不时之需。我曾经雇用一个无儿无女的寡妇多年时间,她每个月省吃俭用从仅有的四美元工资中省下一部分存起来,日积月累,终于赚够了钱,为自己买了一口没有任何雕饰,也没有上过漆的普通杉木棺材。因为没有合适的地方存放棺材,老太太的远房亲戚——一个居住在几公里远的小镇上的农民就提出将棺材暂时放在他家。此后三年里,每隔半年,她都会风雨无阻地骑着毛驴像朝圣般前往亲戚家,去查看她的棺材是否保存完好。但是当她最后一次从亲戚家看完回来,她的心都碎了,痛不欲生。她的亲戚因为急于用钱就将她的棺材当了,更悲剧的是,那张当票也被卖掉了。面对这次不幸的经历老太太毫不气馁,振作起来,重新开始攒钱,每次从牙齿缝里省下一两文钱,准备再买一口棺材。但是还没等她攒够钱,一场霍乱就夺走了她的生命。最后朋友们给她举办了一场体面的葬礼,完成了她最后的心愿。

注 释

[1].前文已有提及,此处不符合史实,乾隆为雍正的第四子而非第十四子。同治帝的生母为孝钦显皇后叶赫纳拉即慈禧太后,当然生同治帝之时还只是一贵人(懿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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