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六、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l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l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金。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代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企业营销部管理制度
1.营销部要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市场需求,确定营销目标;
2.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设计企业最佳产品组合,选择合适的销售渠道,指定合理的价格策略;
3.制定企业销售计划,组织营销人员进行销售访问;
4.组织各种促销活动和多种经营的推广;
5.负责策划企业广告和制作宣传资料,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6.收集市场和促销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对环境、形势和问题作出分析,定期将反馈来的信息通过给总经理和各部门;
7.经常与公众沟通信息、联络感情,取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不断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
8.代表企业接待重要客人、客户,出席有关社交活动和同行组织的有关活动。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存货及应收账款。
(5)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A.销货报告。B.收款报告。C.销售日报。D.考勤日报。
销售人员管理方案
一、销售人员管理的含义
作为一名优秀的销售人员,不仅要求自身在品质、性格、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基本素质,而且企业必须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与技巧指导,使之能对企业产品有非常准确的了解,对销售技巧也有其实有效的把握。
一个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销售人员群体不仅可以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额,而且可以改变企业在销售者心目中的形象,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销售人员素质要求
1.真诚;
2.忠实;
3.机敏;
4.富有创造力;
5.博学多识;
6.充满热情;
7.礼貌;
8.乐观、自信;
9.有进取心。
三、销售人员业务要求
1.一般勤务要求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作息时间不得擅自外出,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外出联系业务时,要按规定手续提出申请,填制“外出申请表”。
(3)外出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假公济私,公款私用;应节约交通、通信和住宿费用。
(4)外出使用本企业的商品或物品时,必须说明使用理由,并办理借用或使用手续。
(5)本企业与客户达成的意向或协议。销售人员无权擅自更改,特殊情况的处理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6)在处理契约、合同、收付款时,必须恪守法律和业务上的各项制度,避免出现失误。
(7)外出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业务进展情况,听取上级工作布置。
(8)外出归来后,要将业务情况详细向上级报告,并请示上级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指示。
2.外勤安排
(1)合理安排时间
销售人员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与客户洽谈,所以在时间安排上,应尽量减少往复时间,而应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客户洽谈,提高出差的时间价值。
(2)事先与客户联系
在外出之前,应尽量与客户取得联系,以免对方负责人外出,造成无谓的浪费。在联系时,应向对方通报此行的主要业务内容。
3.洽谈生意
(1)洽谈前准备
销售人员到达目的地后,与客户正式洽谈前,还必须仔细核算客户贷款支付情况,把握企业的经营情况,筹划客户洽谈的要点、谈话策略、推销要领,确定洽谈开始时间、洽谈时间、结束时间等准备工作。
(2)洽谈技巧
①人员与客户洽谈时,应依照事前确定的访问计划行事,将平时演练的洽谈技巧充分地发挥出来。
②与对方洽谈时,应用语恰当,思维连贯,表达完整,条理清楚,语调要适中,不能给人以油腔滑调、强买强卖的感觉,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洽谈气氛。
③洽谈时,应开门见山,直接说明来意,不能过多地游离于主题之外,以免浪费双方时间,引起对方反感。
④洽谈时要察言观色,注意客户的心理变化,抓住时机,循循善诱,引发客户购买欲望。
⑤在征求订单时,应以客户急需的商品为突破口,以重点商品带动一般商品。
4.推销人员应将出差时所见所闻,包括市场供求状况、客户需求趋势与要求,以及竞争对手的营销动态、价格变化动态、新产品开发情况等及时地向上级反映。
5.售后注意事项
(1)销售人员出差归来后,应写正式的业务报告,将业务进展情况反映给上级。
(2)业务报告的内容包括:出差时间、客户名称、接待人、对方业务状况、业务进展情况、业绩与问题、差旅费使用情况。
(3)对出差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如竞争对手的动态、市场供求走势、客户信用状况的变化等,应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4)出差直接收回的货款,应立即交付财务部。
(5)差旅费应在一周内与财务部进行结算。
商店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经营方针
本商店奉行的经营方针是:
1.客户第一;
2.一切服从于本店的繁荣发达;
3.实现员工的劳动目的。
以适宜的价格,向每一位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商品,是本店义不容辞的责任。顾客光临本店,是对本店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条本规定的要旨
本规定旨在为销售人员业务工作提供规范。各销售人员必须严格地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销售工作,以保证销售人员个人目的实现和本店经营目标的完成。
【第二章】销售准备
第三条店内外清扫
在营业开始前与营业结束时,全体员工都须参加清扫店内外的工作。
1.清扫商店外周围及道路;
2.清理店内杂物,清扫地面;
3.清扫柜台、货架、楼梯、电梯等处;
4.擦拭门窗玻璃;
5.清扫店内各种通道等。
第四条设施检修
1.检查店内各种照明用具,如有故障应迅速报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更换检修。
2.检查店内外各种装置的情况。
3.检查各种售货设施的运转情况。
4.检查各种备用品和销售用品是否到位。
【第三章】出勤规定
第五条严守出勤时间
1.员工必须严格依照出勤时间,提前到达商店。
2.如无特别通知,员工须提前15分钟进入商店参加例会。
第六条正确着装
1.进入商店后,销售人员应更换统一工作服。
2.正确佩戴胸卡。
第七条例会内容
1.例会在正式营业前15分钟召开。
2.例会由主管人员轮流主持。
3.领导布置工作,提出注意事项。
【第四章】销售实务
第八条销售场所
1.努力在销售场所内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和融洽的购物气氛。
2.销售场所必须清洁、舒适、自然、美观。
3.销售场所的大小必须依据所在位置、服务半径、客流量等加以设定。
4.根据市场需求状况确定店铺的业务构成、部门构成、商品构成及业务规模和人员设置。
5.根据客流量和顾客购买心理,确定柜台的设置与面积、各楼层的经营品种,以及各种商品的陈列方式和陈列数量。
6.听取顾客意见,适时调整销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