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是猎人,猎杀夏日的绿色。风掠过山丘,像一只不愿受人驱使的猎鹰,双翅外展,利爪低垂,冷眼扫视着地面。在风吹过的地方,大地在金灿灿、冷冰冰的地表下震颤,清晨停止吐雾吞云,每片嫩树叶、每棵小草都因恐惧而颤抖。
杰弗逊·斯彭斯低头看着打字机键盘,这部老式手动打字机的按键被人称为马牙,传说乔治·华盛顿嘴里就镶着马牙。斯彭斯知道自己在浪费时间,故意找些分心事来拖延写出下一句话。他盯住书桌上的油灯,火苗飘忽不定。
他抬眼望向墙上的画像,看着埃夫兰·科尔班的脸。二十年前,斯彭斯就在这个房间里写下了《睡季》,人人都承认那是一部杰作,尤其是他自己。虽然后来的作品再没达到过那个水平,但是魔力再现也不是没有可能。
文字是有魔力的。也许老科尔班会在无意中透露出一两条秘密,漫长的墙上岁月一定给了他许多不为人知的见识。
“你好像有话要讲。”斯彭斯对画像说,声音在房间里回荡。
“跟谁说话呢?宝贝。”布丽姬在卫生间温柔地大声问,满口佐治亚腔。
“我在和海明威对话。”他说。
“这里还能打电话?我以为这里什么都没有。”
“别放在心上,宝贝,海明威还是留给懂得欣赏的人好了。”
斯彭斯曾在佐治亚大学教过一个暑期写作研讨班,布丽姬就是那段时间的战利品。他白天上课,晚上到阿森斯的酒吧里放松,头几天大多数学员都陪他一起去。但他生性直率,又放纵无度,很多人都吓跑了。到了第四天晚上,只有少数死忠分子还留在斯彭斯身旁,好似明亮的星星围绕着质量巨大的黑洞运转。
斯彭斯相中了三个人。第一个是有着古铜色皮肤的非裔女神,生着一头油腻的卷发。第二个是面颊瘦削的金发女郎,舔嘴唇的样子很邪恶,胃口像理查德·布劳提根笔下的人物那样不健康。最后一个就是温柔的布丽姬。同过去一样,有两名男生也缠着他推杯换盏,死磨硬泡地套取写作窍门。斯彭斯对男性同行缺乏耐心,给他们的最好建议是少泡吧,把时间多花在打字机跟前。女人不就一样了,她们头脑相对简单,自然也没有太大的文学抱负。
他所以选择布丽姬,正因为她在三人当中最单纯,不过,这自然也成了最可耻的选择。
“来激发一下创作冲动吧。”布丽姬说。
他能隔空感受她的赤裸,也许是鲜嫩的皮肤散发出了原味的体温,也许是光洁的玉体辐射出了野性的活力。他不敢去看。“我工作的时候别打断我。”
“我只是想——”
“你什么时候也会想了?还是让有头脑的人从事这种小众活动吧。”
他听到门咔嗒一声关上了,声音清脆悦耳。如果换成更有自信的女人,难免把房门摔得山响。他的选择很明智。
斯彭斯低头看着卷进打字机的那张纸。已经六年了,六年来他只有这段文字能展示给打字机,而且被他敲打过三百遍了。就是这段文字,他第一次拿给布丽姬看就把她搞到了手,但他连给经纪人或编辑看一眼都不敢。
他早就认识到该摆脱这一切了,该找到新的视角了,该召唤神秘的缪斯女神了。如果有什么地方能让他重获魔力,非科尔班庄园不可。
他把手指放在键盘上。卫生间响起淋浴声,布丽姬用优美的嗓音轻声唱起《在我身边》,这是本·金的老歌。他另起一段,键入了“在我身边”四个字,随后咬牙切齿地扯下那张纸,撕烂,任碎片飘了一地。
斯彭斯靠在椅背上,朝窗外望去。天色渐暗,风却大了,树梢随风摇曳。他动员起嗅觉的想象力,想象秋天,想象落到树下摔破而溢出果香的苹果,想象被鞋跟碾碎的落叶,想象从树皮裂缝渗出的晶莹剔透的胶状树汁,想象南瓜饼,想象烟囱里冒出来的烟。要是能找到合适的语言描述出这些事物,那该多好。
斯彭斯把注意力转回到墙上的科尔班画像。他考虑走进卫生间,看着布丽姬往身上涂肥皂,但她很可能会尝试唤起他的兴奋。已经有十几位佳丽尝试过了,都以为自己将成为打破他所谓的“海明威魔咒”的那个人。
每次新的失败都令斯彭斯恼羞交加,恼怒倒无妨,羞惭则不堪。
他低声咒骂着,把一张白纸卷进打字机。纸很重,含有两成的棉纤维,贵重的纸,高傲而难缠的纸。
文思会来的,不可不来,这是他的命令。
斯彭斯盯住科尔班的脸。“我该怎么写?先生。”
画中人同样盯住他,两眼黑似油墨。
斯彭斯的手指击打着键盘,嗒嗒作响,振动通过书桌一直传导到木地板,打字机每隔三十秒便叮的一声回车换行。
大宅坐落在群峰环抱的山间,俯瞰河流与大地,直达众神的家园。在室内,男人站在高大的孤窗前,从这里能俯视即将属于他的世界,他笑了。
他们来了,响应了他的召唤,愿意为他献出生命。他们将唱起他的歌,把他的名字铭刻在心里,把他的形象描绘在天空。他们带来了诗,带来了画,带来了狂热的话语,带来了梦。他们献上了礼物,他同样会赐予他们——
斯彭斯写得如此投入,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连布丽姬裸身走进房间都没注意到。他如醉如痴地写着,舌头紧抵着牙齿,他的天赋正在回归,像血液一样涌进久违的血管。他不知道应该感谢谁,布丽姬?科尔班?或者看不见的缪斯女神?
现在没工夫考虑这个,文字暂时把斯彭斯带入超越自我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