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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浅婚

作者简介

周海亮,职业作家,国内“最受青年读者喜爱的情感作家”之一,畅销书作家。

2003年开始职业写作,至今已出版《浅婚》、《帘卷西风》、《天上人间》、《爱的颜色》、《刀马旦》、《丢失的梦》、《分钟与千年》等30余部,其中《太阳裙》获“2007年冰心图书奖”。国内多家报刊开有个人专栏。

现居山东威海。

作品推介

无论用什么语言都不能够准确表达我对这个故事的喜爱。如果只用十六个字概括,这八个字就是:步步紧逼,剥蚕抽丝;纠结至死,直指人心。

连谏 著名小说家 剧作家

虽是第一次听到“浅婚”这个词,却一下子就被这个词触动。婚姻与情感,谁能够说得清楚?也许读完全书,对于婚姻、家庭与情感,您会有新的认识和感触。

叶倾城 著名小说家 剧作家

“浅婚”类似浅睡眠、浅阅读,容易被惊扰,被干涉,被打乱,被打断——“浅婚”几乎是所有夫妻面临的问题。小说纠结、真实、冰冷、尖锐,却又不乏温情。故事跌宕起伏,全书情节曲折,语言优美,对话幽默,主题深邃,令人不忍释卷。

风为裳 著名小说家 剧作家

在中国,能够将“残酷”与“真情”结合得天衣无缝的,我认为三个人必须一提。一是张艺谋,一是莫言,一是周海亮。这也是我近年来读过的最感人、最无奈、最温情、最纠结、最残酷的一部婚姻题材的长篇小说。

都市放牛 著名作家

“浅婚”不在于年龄的大小,不在于婚姻的长短,而在于夫妻双方的大度、宽容、忍耐以及对于错误和婚姻的态度。小说让读者一路相随,走进婚姻的深处,与男女主人公一起挣扎、沉沦、哀伤、幸福。这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好书,错过遗憾。

梅吉 著名小说家

内容提要

“浅婚”类似浅睡眠、浅阅读,容易被惊扰,被干涉,被打乱,甚至被打断。“浅婚”几乎是所有夫妻面临的问题——每一场婚姻,都不可避免地经历“浅婚”这个阶段。

自楚墨偶遇初恋情人静秋,情感生活便变得纠结难安。他与静秋第一次越轨就被妻子念蓉发现,念蓉念他喝多了酒,原谅了他。接下来的日子里,念蓉一次次用她的宽容和大度将楚墨原谅,但是楚墨却一次次将她背叛。念蓉被折磨得疲惫不堪。

其实楚墨远比念蓉痛苦。他内疚,悔恨,可是他停不下来。与初恋情人的偷欢就像吸食毒品,一旦有了第一次,便停不下来,更不可能戒掉。

静秋因了这件事,同样不得安宁。丈夫萧健一忍再忍,终于爆发,他向她提出离婚,并与她长期分居。

这件事让即将回归家庭的楚墨再一次背叛念蓉。

念蓉也有了离婚的想法。然而她这个想法却一次又一次被打断:楚墨生病,楚墨的生意遭受灭顶之灾,她与上司陆清浅的暖昧关系,等等。而当她终于下决心离婚甚至付诸行动时,却同样因为一次次意外被打断。

——初恋情人是家庭的“隐形小三”,婚姻的可怕杀手。但更可怕的杀手,其实是“浅婚”。

楚墨的弟弟楚歌“婚前出轨”,被女友亦可发现。此事非但没让她离开楚歌,反而让他们走进婚姻。然而就在结婚的当天,在列车的洗手间里,楚歌又一次与情人半烟偷情,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终于,亦可与楚歌与离婚,楚歌与年龄大他将近20岁的半烟走进婚姻。然从此以后,他与前妻亦可又开始了偷情。

——前妻亦是家庭的“隐形小三”,婚姻的可怕杀手。但归根到底,其实因为“浅婚”。

念蓉的姐姐思蓉本来与丈夫思远过着幸福并且平淡的生活,但因了第三者孙燕子的出现,两个人的感情有了裂隙。同时,自由撰稿人牧川一直在默默地追求着思蓉,随着交往越来越多,思蓉对他也颇有好感。后来思远身患绝症,思远与静秋,才深刻地理解到婚姻与爱情的真谛。

——“浅婚”不在于年龄的大小,不在于婚姻的长短,而在于夫妻双方的大度、宽容、忍耐以及对于错误和婚姻的态度。

本书为“浅婚”概念在情感、婚姻、家庭类小说的第一次被提出,极具冲击力和杀伤力。全书情节曲折,语言优美,对话幽默,主题深邃。

情感大戏,纠结至死,直指人心。

第一节 在雨夜,两个身体

或许从楚墨再一次出现,她就注定要把身体交付给他吧?她得为几年以前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为几年以前母亲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更何况,她知道,她内心的那团火并没有彻底熄灭。三两点火星,楚墨添一把柴,那团火便燃起来了,越烧越旺,越烧越旺……

1

念蓉的生活是被一张房卡打乱的。

夜里她一直在书房看稿子。厚厚一摞打印稿,她需要在睡觉以前看完。天气闷热,大雨倾盆,念蓉起身,去阳台关好窗子。楚墨还没有回来,两个小时以前她给楚墨打电话,楚墨说他正在与朋友吃饭。电话里声音嘈杂,隔着电话念蓉也能闻到浓重的酒精气味。念蓉问他:“要不要我过去帮你把车开回来?”楚墨大着舌头说:“我不开车,我飞回去。”

半个小时以前,念蓉再一次给楚墨打去电话,楚墨告诉他,他们还在吃饭。电话那边出奇地安静,楚墨的喘息若隐若现,念蓉的心里,突然不安起来。她看一眼窗外,雨如注,灰黄的夜景开始扭曲。

念蓉怕雨夜,怕闪电,怕雷声。从小就怕,现在也怕。热恋时楚墨就知道。那时候,每至雨夜,楚墨都会陪着她。记得有一次他出差在外,便用一个长长的电话陪伴念蓉。他在电话里给念蓉讲了四个小时的故事,直把电话打成烙铁。念蓉告诉他雨停了,雨真的停了,他不信,仍然不挂电话,那夜里,楚墨变成一个可爱的饶舌的妇人。后来他们有了儿子,念蓉对楚墨说:“我不能再怕打雷打闪了。”楚墨说:“就是。自然现象而已,没什么可怕的。”念蓉就不高兴了。她说她不怕,并非真的不怕,而是因为她从此有了责任。蟑螂还只是小昆虫呢,你楚墨见了不也脸色煞白,呼吸困难?

楚墨回来时候,念蓉刚好看完最后一篇稿子。她瞅一眼石英钟,凌晨三点。看来楚墨的确喝了不少,他在客厅里划着圈儿,问念蓉:“咱家洗手间在哪?”念蓉扶他去洗手间,他坐上马桶,命令念蓉:“开车。”念蓉苦笑。“怎么喝成这样呢?”她说,“别人不管你,怎么莫高也不送你回来?”

念蓉扶楚墨上床,楚墨很快打起呼噜。沙发上堆着他脱下来的衣服,客厅里,一股难闻的酒精气息。念蓉洗完澡,上床,却睡不着。雨似乎停了,一滴雨水落到窗外的空调冷却机上,地动天惊。

念蓉起身,将楚墨的衣服收拾起来。睡不着的时候,她喜欢做些家务。做家务并不能助眠,却能让难熬的时间爬得快一些。念蓉近来常常失眠,半烟说:睡不着的女人,必心怀鬼胎。

念蓉从楚墨的口袋里往外掏东西。钱包,香烟,钥匙,名片夹,餐巾纸……钥匙和名片夹本该装在公文包里,餐巾纸本该扔在酒店的垃圾筒里,看来楚墨的确喝到神志不清。然后,念蓉的手里,便出现了那张房卡。起初她不过将它当成一张扑克牌,顺手一扔,房卡落进屋角的小垃圾筒。她将楚墨的衣服抱进洗手间,塞进洗衣机,加洗衣粉,打开电源,定时,启动,滚筒转起来了,泡沫四溢。她回到客厅,目光再一次落上垃圾筒。她看到那张“扑克牌”上写着五个字:山水大酒店。

她愣住。心跳加速。

——很显然它代表了一个房间。房间里有电视,有沙发,有空调,有厚厚的窗帘和一张舒适的大床。也许还有音乐,烛光,巨大的橡木浴缸,飘着玫瑰花瓣的洗澡水,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身体……

念蓉将房卡拿到书房,台灯下翻来覆去地看。房卡泛出暗红的颜色,如同女人漂亮的乳晕。突然念蓉感觉胸口发闷,呼吸急促,她站起来,打开窗子,将头探出窗外。雨彻底停了,然此时,念蓉的心里,电闪雷鸣。

重新回到客厅,念蓉将房卡塞进楚墨的钱包。钱包里,她和楚墨的脑袋靠在一起,笑得灿烂。

2

念蓉发誓她并不想追查这件事情。并非她不在意,而是她认为,有时候,在某些事情上追查到底,不仅是自讨没趣、自讨苦吃,甚至是自我虐待。

可是她还是去了。

她想把楚墨喊起来吃早饭,楚墨却睡得像一头死猪。她用手轻轻拍拍楚墨的脸,唤他:“吃完早饭再睡?”楚墨翻一个身,含糊不清地嘟囔一句什么,眼皮都没动一下。念蓉独自吃完早饭,她把食盐当成白糖搅进牛奶。去书房,将一沓稿子塞进文件夹,稿子散落一地,忙弯腰去拣,一句话如砂子般硌进她的眼睛:每个女人都有两个版本——精装本和平装本。精装本是给别的男人看的,平装本是给自己的丈夫看的。婚姻中的男人只看到妻子的平装本和别的女人的精装本——这就是婚外恋的起因和动机。她瞟一眼作者:牧川。

下楼,发动车子,左拐,右拐,再左拐,车子驶上公路。假如车子一路往前,四十分钟以后,念蓉将到达杂志社。可是当她走到第二个十字路口,当红灯灭,绿灯亮,鬼使神差般,念蓉打一下方向盘。车子驶上另一条马路,一栋很有名的建筑等在那里:山水大酒店。

念蓉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

将车子泊在停车场,念蓉走进酒店大堂。她弄不清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她只知道此时,两条腿似乎完全不再属于自己。电梯在十二层停下,念蓉走出去,脚踩上厚厚的地毯,两腿软得抬不起来。她记得房卡上的号码——1210,那代表着一个封闭并且私密的空间:厚厚的窗帘,舒适的大床,飘着玫瑰花瓣的洗澡水,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身体……

后来念蓉想,她之所以来到酒店,也许只为给自己一个虚假的安慰。楚墨回家的时间是凌晨三点,现在的时间是清晨七点,四个小时里,纵是一个凌乱的足球场,也会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更何况,似乎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在她的情人离开自己四个小时以后,仍然傻乎乎地守着一张大床。

速战速决才是偷情的精髓吧?

念蓉摁响门铃,里面没有动静。念蓉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里面仍然没有动静。念蓉长舒一口气,转身,往回走。她走出约十几米,身后传来“嘎吱”一声,回头,房间的木门被推开一隙,一个女人的半个身子从门缝里探出。女人眯着猫般的眼睛看看念蓉,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然后,门被轻轻关上,念蓉被冻在那里。

那张脸让念蓉几乎崩溃。

她认识她。尽管她头一次见到她。

至少有十多分钟的时间,念蓉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既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出酒店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将车子开上公路的。当终于回过神来,她发现,她的两条腿和两只手,都在抖个不停。

走进陆清浅的办公室,才发现稿子忘在了车上。忙下楼去取,再回来,陆清浅看着她的脸,问:“昨晚没睡好?”

念蓉将稿子放到桌上,说:“还好。”转身就要往外走。

陆清浅问:“哪三篇?”

念蓉踅回来,翻动着稿子。“妖精的这篇……牧川的这篇……还有这篇。”

“你好像有点不太对劲。”陆清浅盯住她的眼睛,说,“如果太累的话,不妨先回家休息。等我看完这些稿子,给你去个电话。”

“真的没事。”念蓉笑笑说,“我去工作了。”

《深爱》杂志社租用了市妇联的四间办公室,陆清浅一间,念蓉和半烟一间,水湄和幼仪一间,紫苏和江雨霏一间。还是九十年代初期的老建筑,不仅房间很小,隔音也很差,念蓉常常听到水湄和幼仪在隔壁高声谈论着“LV”包、“毕扬”香水和“奔驰600”。

“你怎么回事?”半烟被念蓉吓了一跳,“怎么跟个熊猫似的?”

“没睡好。”念蓉笑笑说。

“每天都要和楚墨‘复习功课’? ”半烟说,“那也得抽空睡一会儿啊。”

换在以前,念蓉肯定会在半烟的胳膊上狠狠地掐一下,然今天,她只是笑笑,坐下来,打开电脑。半烟为她冲一杯咖啡,又盯着她的脸研究半天:“和楚墨吵架了?”

念蓉再笑笑。

“那天我肯定没有看错。”半烟一边为自己冲着咖啡,一边说,“别人我或许能看错,楚墨我能看错?扒皮认识骨头。”

念蓉有些头痛。半个月以前,半烟告诉念蓉,她在街上看见楚墨了。楚墨与一个女人走在一起,那个女人长得不如念蓉漂亮。念蓉对她说,这样的事情不必汇报。“难道我从没有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半烟说:“你再嘴硬,我也知道你心里怎么想。”

那天晚饭时候,念蓉装作不经意间问起此事,楚墨说:“一个客户,开保健品商店的,叫田小甜,想做个户外广告。”楚墨的回答不假思索,干净利索,毫无破绽。念蓉笑笑,说:“你多吃点木耳。”

一整天,念蓉心神不宁。那个女人的脸在她面前晃来晃去,又顽强地钻进她的脑子,撕扯她的神经。一天里陆清浅过来三次,一次让念蓉将那三篇稿子排出次序,一次问半烟的插图画好了没有,一次问念蓉和半烟还有没有茶叶。半烟冲念蓉笑道:“他不放心你呢。”

下班前陆清浅叫她过去,确定了三篇稿子的版面位置,又对她说:“我送你回家吧。”念蓉说:“不用了。”陆清浅说:“不是特意的。正好去找一个朋友喝杯茶,顺路。”念蓉说:“真不用了。”陆清浅说:“你这种状态,最好别开车。”他有些过分的关心终让念蓉有了抵触,板起脸问他:“我什么状态?”陆清浅说:“我怀疑你昨天晚上一秒钟都没有睡着。”念蓉一边往外走一边赌气道:“我睡着觉也能开车。”

陆清浅送念蓉下楼,如同一个跟班。念蓉发动车子,挂倒档,车子熄火。重新发动车子,再挂倒档,车子再一次熄火。窗外的陆清浅敲敲玻璃,念蓉打开车门,陆清浅轻轻拽她出来。“还是我来开吧。”他说,“看来你在驾校并没有毕业。”念蓉坐好,陆清浅发动车子,挂倒档,车子第三次熄火。陆清浅瞅瞅身边的念蓉,耸耸肩。“看来咱俩都是驾校除名,自学成才。”

3

回到家,楚墨已经做好了晚饭。油焖大虾、蜜汁苦瓜、海带排骨、莴笋木耳、紫菜鸡蛋汤,一瓶红葡萄酒摆在餐桌一角。念蓉问他:“忙了多长时间?”楚墨说:“一个下午。”念蓉说:“今天不是咱俩的生日吧?”楚墨在围裙上擦擦手,说:“都是你喜欢的菜。知道你昨晚没有睡好,烧几道好菜给亲爱的补补。”

“你也知道我昨晚没有睡好?”

“当然……”

“我为什么没有睡好?”

“我回来得太晚。”

“还有呢?”

“电闪雷鸣的。”

“还有呢?”

“你近来常常失眠。我想你是工作压力太大了。快吃饭吧。”

“还有呢?”

“没有了吧?快吃饭吧!”

念蓉坐下来,拾起筷子。尽管她不再追问,尽管楚墨的回答仍然干净利索,但念蓉能够感觉他有些招架不住了。老实说楚墨的菜烧得色香味俱全,念蓉曾经在半烟面前吹嘘说,楚墨完全可以去酒店当大厨。然而今天,她把“色香味俱全”的菜吃得味同嚼蜡。

“不喝一杯?”楚墨冲念蓉晃晃酒瓶。

“怕喝醉了。”念蓉话中有话。

“少喝点。”楚墨坚持着,“每人一杯。”

“不喝。”

“喝一杯吧。”楚墨不识时务,“有助睡眠。”

“我说了不喝。”念蓉“啪”地将筷子拍上餐桌。

楚墨无趣地将酒瓶放下。“那就不喝。”

念蓉吃得很少,这让楚墨的四菜一汤基本保持着装盘时的模样。念蓉离开餐桌,去卧室,打开抽屉,准确地抽出一本影集。那是很久以前的影集,里面放着很多楚墨大学时候的照片。念蓉翻动影集,很快找到其中一张。照片上,四个年轻人手拉着手,身后,四辆并排的单车。

楚墨跟进来,说:“你吃得不多……娘子翻影集干什么?”

念蓉盯着照片,说:“想多年以前的你了。”

楚墨说:“傻冒青年一个,有什么好想的?”

念蓉说:“傻冒才代表纯真。”

楚墨“嘿嘿”笑。

念蓉说:“你好像告诉过我,这是你们大学暑假时的照片。”

楚墨说:“确切说是大三暑假,当时我们本想一直骑行到西藏,哪想还没骑到市郊,便有人扛不住了。”

“谁扛不住了?”

“当然是我。”楚墨走过来,想把影集合上。

“这个女孩叫什么来着?”念蓉躲闪着楚墨,指着照片上的一个女孩。

“我告诉过你。”

“我记不清了。”

“静秋。”

“你确定她叫静秋?”

“当然。”

“不叫田小甜?”

“田小甜?”楚墨有些汗如雨下了,“她叫静秋,我的大学同学。”

“还是你的初恋情人。”

“可是后来她把我甩了,我成了淘汰品,还好被你收留。”楚墨转过身,说,“我跟你说过好几次的。我先去收拾碗筷。”

念蓉盯着那个叫做静秋的姑娘。似乎,现在的静秋更漂亮一些。照片上的静秋虽然青春靓丽,却又瘦又黑。然清晨的静秋却丰膄秀美。即使只是远远一瞥,念蓉也能从她晨起的慵懒之中,看到她的优雅、安静与迷人。如果说大学时候的静秋是尚未成熟的酸涩的李子,那么现在的静秋,已经变成为熟透多汁的水蜜桃。

熟透多汁的水蜜桃对楚墨这个年龄的男人有着致命的杀伤力。更何况是楚墨曾经弄丢的水蜜桃。

再拣回来,便放不下了吧?

念蓉将影集收起,走进客厅,打开收音机。楚墨还在厨房里刷碗,清洗剂涂抹得到处都是。收音机里传来思蓉的声音,念蓉对楚墨说:“等一会再刷吧。先听我姐的节目。”

“音量调大点。我边干边听。”楚墨说。

楚墨在狭小的空间里艰难地躲避着念蓉。内心有鬼或者内心有愧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的确在躲着念蓉。楚墨出轨几近事实,念蓉听到一种东西被打碎的声音。

“古代的婚姻形式对女子很不公平。”收音机里,思蓉的声音不紧不慢。“那时叫做‘掠夺婚’或者‘匪婚’——汉代的《白虎通义·嫁娶篇》”中说:“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古人为什么要在昏暗之中娶妻呢?只因为那时的男子并未征得女子及其亲属的同意,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征得同意’、‘两情相悦’等这样的意识。只要他们看上某个女子,便会采用掠夺的方式强娶,而掠夺女子只有在昏暗的黑夜才容易得手,所以便有了‘婚’之说……

是一档叫做“古今围城”的节目,每周五期,每期两个小时。思蓉会在节目里与听众分享与探讨有关爱情和婚姻的任何话题,比如古今中外的爱情故事,古今中外的爱情名言,古今中外的婚姻观点,古今中外的婚姻形式,等等。当然,这档节目最主要的任务是接听听众电话,为他们所遇到的爱情和婚姻问题出谋划策。电话内容千奇百怪,比如今天,电话里的男人伤心欲绝。

“我们分手了,我提出来的,我心如刀绞哇!”男人说,“你说我该怎么办?”

“可是您为什么要与她分手?”思蓉的声音,充满了“母性的光辉”,“您应该先找出分手的理由,然后再去想这个理由是否成立,是否值得。并且,您能确定您还会遇到比她更好的女人吗?”

“你误会了。”男人说,“他不是女人,他是男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我把他甩了,我心如刀绞哇!你说我该怎么办?”

念蓉冲楚墨笑笑,说:“也许我们该救救场子。”

楚墨说:“同意高见。”

念蓉把电话打通,然后擎着电话,等着。她盯着楚墨,楚墨还在往盘子上挤着清洗剂。念蓉笑了,说:“楚墨,你要把一瓶清洗剂都用光吗?”

念蓉想起一句话:所谓厌倦,就是一个人吃完盘子里的食物以后,对盘子的感情。

假如她是一道菜,无论如何色香味美,也终有被楚墨吃完的时候。到那时,她就会变成沾满油污的盘子。

之前,楚墨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刷盘子。

电话被导播导进去,思蓉的声音响起来。“您好。”

“您好。”念蓉拿着电话,站起来,走进厨房。“我怀疑我老公有了外遇,我想请教您,我该怎么办?”

正在卖力地刷着盘子的楚墨被吓了一跳,一边低声说“别跟你姐开这种玩笑”,一边要抢过电话。念蓉退着,躲闪着,盯着楚墨,眼珠瞪得比眼眶还大。

那边停顿一下。很显然思蓉辨出了念蓉的声音。“听声音您应该比我小,我就叫你妹妹吧。”思蓉的声音似乎有些抖,“妹妹,首先你只是怀疑,而不是事实。怀疑有两种可能:其一,他真的有了外遇——或在清醒的时候,或在不清醒的时候,或策划良久,或突如其来,或两情相悦,或逢场作戏;其二,这只是你的假想。其实据我所知,很多婚姻内的‘出轨’事件,都是夫妻单方面的假想。或者说,它是虚构的,不存在的。这时候,很多人便自以为是地充当了感情世界的稻草人。但其实呢?根本没有偷吃的麻雀。”

念蓉攥着电话,不出声,她想听姐姐接下来还能说些什么。

“其实,就算真的有了外遇,只要夫妻间还有真爱,有什么不能原谅的呢?”思蓉接着说,“婚姻的基础当然是爱与忠诚,但有时候,在某些特定的时间与环境,在某些瞬间,爱与忠诚,也许可以分开。虽然我们并不鼓励这种忠诚与爱的分开,但事实是,这世界真的存在,并且很多,否则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不美满的家庭。比如你万一出轨的丈夫,也许他只是经受了一次难以抗拒的诱惑,也许他只是个没有玩够的小男孩,骨子里,仍然向往着婚前的那种自由。其实婚姻是什么呢?婚姻就是给自由穿上了一件棉衣,虽然活动不便,但会非常暖和……所以妹妹,你可以试着与他沟通……夫妻间最难的是沟通,最容易的,也是沟通……”

楚墨终于刷完了盘子,走过来。这次他没有试图抢下电话,而是静静地站在念蓉对面,示意念蓉将电话挂断。念蓉也觉得玩得差不多了,冲思蓉说声“谢谢”,放下电话。

“干什么呢?”楚墨说,“别吓坏了你姐。”

“刚才不是说救场子吗?”念蓉笑着说,“那个男人心如刀绞,让我也试试心如刀绞。”

有人敲门,楚墨去开,楼上陈老太太满脸堆笑地站在门口。老太太捧一个大汤盆,对楚墨说:“晚上熬了银耳粥,吃不了,送些给你们。楚墨你烟抽得太凶,得经常清清肺。”

楚墨接过粥,说:“阿姨进来坐。”

陈老太太进屋,对念蓉说:“你也得常吃点银耳粥。”

念蓉说:“我又不抽烟。”

陈老太太说:“二手烟更厉害。熬银耳粥很简单的。哪天没事,我来教你。”说着话,目光在念蓉的脸上瞟过来瞟过去。

念蓉问她:“我脸上有银耳粥?”

陈老太太说:“念蓉你没事吧?”

“我就知道除了银耳粥,您肯定还有别的事情。”念蓉笑着说:“刚才您听我姐的节目了吧!那个喋喋不休的男人‘心如刀绞’,我和楚墨替我姐救场子呢!”

“只是救场子?”

“当然。”

陈老太太长舒一口气,坐下来,开始责怪念蓉和楚墨。她说你们开玩笑可以,但千万得有个度,万一影响到思蓉的节目,就不好了。“谁听到这样的事都紧张。”陈老太太说,“别说你姐,连老丙都坐不住了,非要我捧盆银耳粥过来看看。”

老丙是她的老伴,楚墨和念蓉习惯称他陈老先生。老先生和老太太住在九楼,没事喜欢在小区里打太极拳,打羽毛球,踢毽子,抖空竹,身体硬朗得就像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和小伙子。远亲不如近邻,三年前儿子盈衣出生,老太太几乎每天陪在念蓉身边,烧饭,洗衣服,跑超市,讲年轻时与老丙的那些往事。对陈老太太和陈老先生,念蓉充满感恩。甚至,她早将两位老人当成了自己的父母。

临走以前,陈老太太握着念蓉的手说:“我猜思蓉一会儿肯定要来。这样的玩笑,谁听了都肝颤。”

老太太猜得没错,她刚刚走,思蓉和思远就到。与老太太不同的是,思蓉并没有旁敲侧击,而是直奔主题。念蓉说:“我与楚墨有些无聊,正好替你救救场子。”思蓉问楚墨:“这是谁的主意?”楚墨说:“当然是亲爱的念蓉。”思蓉说:“救场子也不必说自己的老公有外遇啊!你可以说……”

“我可以说是我有了外遇,我心如刀绞……”念蓉说,“请主播思蓉指点迷津。”

“没个正形。”思蓉说,“我和你姐夫还真以为你们出了什么事情,下节目就一起跑过来,饭都没顾上吃。家里有吃的没有?”

“陈阿姨刚刚送过来的银耳粥,还有我们吃剩的四菜一汤。”楚墨说,“如果你不嫌弃,我去帮你热热。”

“别麻烦楚墨了。”思蓉吩咐思远,“你去吧。”

思远就钻进厨房,与楚墨嘀嘀咕咕,两个男人发出一阵怪笑。思蓉问他们:“嘀咕什么呢?”思远从厨房里探出脑袋,说:“我在向楚墨请教韭菜炒鸡蛋的做法。”思蓉说:“韭菜炒鸡蛋很可笑?”思远的脑袋刚刚缩回厨房,思蓉就听到他极力压抑的“哧哧”的笑声。思蓉问念蓉:“韭菜炒鸡蛋怎么让两个男人笑成这样?”念蓉说:“壮阳呗。”思蓉撇撇嘴,说:“那也不至于笑得嘴巴咧到耳朵后面啊!”

即使在晚上,思蓉的嘴唇也红得灿烂。

思蓉不太喜欢眉笔、眼影等化妆品,却对口红情有独钟。有一次念蓉在她的抽屉里发现至少三十支口红,口红们排列整齐,如同挤满抽屉的妖艳的士兵。这也算怪癖吧?电台的直播间里并没有摄像机,她抹再漂亮再动人的口红,也不会有人看见。

“刚才真把我吓坏了。”思蓉说,“导播小强说,我的脸都吓白了。”

“不至于吧。”念蓉说,“就算是真的,也是楚墨出轨,而不是姐夫出轨。”

“我是不放心你。”思蓉说,“从小就小心眼,有什么事又都在心里憋着,从不肯告诉我和妈。楚墨真要出什么事的话,还不把你气炸了?”

“真出什么事也不怕。”念蓉学着思蓉的声音说,“我可以试着与他沟通。夫妻间最难的是沟通,是容易的,也是沟通……”

“去你的。”思蓉在她的肩膀上,轻轻砸下一拳。

思远将饭端出来,思蓉一边吃一边跟念蓉聊些不咸不淡的话题。思远坐在沙发上翻一本过期的《深爱》杂志,却每隔一会儿就要抬头看一眼思蓉,眸子里似水柔情。

——就算这世上所有的男人都会背叛自己的爱人,思远也不会。他综合了好男人的所有优点,除了还可以再帅些。这是两姐妹对思远高度一致的评价。

思蓉和思远走后,楚墨重新扎进厨房。这次他要为念蓉榨一杯西瓜汁,他说天太热,喝杯西瓜汁去暑。念蓉不理他,去浴室洗好澡,出来,楚墨已经将两杯西瓜汁榨好。

“我想你误会我了。”他将一杯西瓜汁递给念蓉,“你肯定在我的口袋里发现了房卡,以为我在外面做了什么事。”

念蓉往杯子里插一根吸管。

“是这样。昨天我和静秋,都喝得有点多。饭后本想打个车送静秋回家,可是等了很久,也没有出租车。陪她走了一会儿,雨又下起来,越下越大。那时我们正好走到山水大酒店,就进去避了一会儿雨。雨总是不停,静秋喝得太多,吐了一地,又睡着了,我和服务生都喊不醒她。没办法只好开了个房间,让她在那里休息一会儿。把她安顿好,我马不停蹄……”

念蓉喝着西瓜汁,不说话。

“开始没打算叫她。可是饭桌上有个朋友想做茶馆生意,正好我知道静秋想将茶馆转出去。给她打电话,她就来了。”

西瓜汁已经喝完,念蓉将吸管吸得“嗞嗞”直响。

“见到静秋,很偶然。前些日子和楚歌去一家茶馆喝茶,竟然见到她。茶馆是她和她老公的,已经开了两年多。一直没告诉你,是怕你多想。再说,有什么可告诉你的呢?静秋现在只是我的朋友,我总不能每交一个朋友,都要向娘子汇报吧?静秋是我的初恋,这不假,可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当初再旺的一团火,也早熄灭了。昨天晚上,真的没打算叫她。楚歌和莫高都在,你不相信的话,现在就可以给他们打个电话……”

“我信。”念蓉将空杯放上桌子,站起来。

“我知道你不信。”楚墨说,“换成我,我也不信。深更半夜的,一男一女喝醉了,去酒店开房……”

“可是我信了。”念蓉走进卧室,踢掉拖鞋。

楚墨不说话了。似乎念蓉的态度跟大吵大闹没有任何区别。悄无声息的吵闹,风声鹤唳的和谐,柔声细语的惩罚。现在,娇小的念蓉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楚墨跟进卧室,念蓉已经躺下。楚墨替她关掉台灯,紧挨着她躺下,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楚墨支起身体,看看念蓉,伸出手,轻轻抚摸念蓉的肩膀,念蓉转过身去,给楚墨一个冷脊梁。楚墨俯下身体,亲吻念蓉的肩膀和后背,念蓉既不躲闪,也不迎合,冷淡得就像一条冬日的鳗鱼。楚墨的嘴唇沿着念蓉的腰畔往下滑动,终吻上念蓉的脚踝。黑暗里的念蓉将脚抽开,说:“还想不想让我睡觉了?”声音里竟有几丝厌恶。楚墨僵住了,嘴唇却仍然保持着亲吻的姿势,黑暗里,要多可笑有多可笑。他叹一口气,老老实实地躺下,双手抱紧抱枕。

其实最后一刻,念蓉几乎动摇。她非常希望楚墨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可是细想来,每一个字又都那般可疑。即将睡着的时候,念蓉想,在这件事情上,她也许有些太过分了。当然不是对楚墨过分,而是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过分。就算楚墨真的在外面招惹女人,错只在楚墨,或者只在那个被楚墨招惹的叫做静秋的女人,跟姐姐与姐夫有什么关系呢?跟陈老先生与陈老太太又有什么关系呢?她犯得着往电台打电话?她有什么资格让毫不相干的人跟她担惊受怕?

似乎太过自我了。又似乎有些矫情。

半夜里,念蓉被她的梦吓醒。梦里的静秋忽而变得花枝招展,忽而变得凶神恶煞。静秋点燃一团烈火,冲楚墨招招手,楚墨便毫不犹豫地跳了进去。她看到楚墨开始燃烧,皮肤爆裂,表情扭曲……

醒来汗湿全身。月亮爬起来,月光下,身边的楚墨,大睁着两眼。

4

楚墨想送念蓉上班,却被念蓉拒绝。“前天晚上我没有睡好,昨天晚上你没有睡好,你应该多睡一会儿。”说完念蓉就后悔了。为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的纠缠不休。

因为纠缠不休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她已经决定给楚墨一次机会。

楚墨的确没有睡好。在经过一整天胆战心惊的煎熬以后,他开始后悔。他说的那些都对:吃饭前没请静秋,有人谈到茶馆,他打电话喊来静秋,醉酒,打不到车,步行送静秋回家,雨越下越大,去酒店避雨,静秋吐了一地,迷迷糊糊睡过去,无奈之中开房,与服务生送静秋去房间……这些都对。他向念蓉隐瞒的是后半部分。后半部分,在那个挂着厚厚的窗帘、开着橘红色落地灯的房间里,静秋及时醒来,然后他与静秋,丢盔弃甲,溃不成军。然而他并不快乐。或者说,当他终将赤裸并且柔软的静秋压到身下,当他用了八年的时间终将静秋俘虏,他并未迎来期待之中那种天崩地裂水乳交融的快乐。随之而来竟是惆怅,伤感,恐惧,无边无际的忧伤……

送走念蓉,他想了很久,还是给静秋打去电话。静秋的声音很小,显然她正在茶馆里,显然萧健距她不远。他问静秋方便说话吗?静秋说还好。他问静秋方便出来吗?静秋说不太方便。他说我有事情想跟你说。静秋说电话里不能说吗?楚墨想了想,说:“还是当面说吧!方便的话,我请你到‘二嫂面家’吃午饭。”

“二嫂面家”是一家非常小的面店,口味也很一般,它被几家饭店挤在角落,不仔细看,很难被发现。这正是楚墨选择这里的理由。

不过一天没见,静秋似乎瘦了很多。见到楚墨,她完全没有了之前的随意,却多出几分慌乱。隔着窄窄的餐桌,楚墨对静秋说:“前天晚上,我喝得有点多。”

静秋笑笑说:“我好像也丢丑了。”

楚墨说:“我竟然把房卡揣回了家。”

静秋不安起来。

“可能被我爱人发现了。”楚墨笑着说,“不过她并没有对我严刑逼供。”

静秋不安地搓着一张纸巾。

“静秋,真的对不起。”楚墨握着静秋的手,静秋的手如同一只瑟瑟发抖的小鸽子,“我发誓我仍然爱你,我发誓我每天都想看到你,可是我们没有权力伤害无辜的人。我爱人,念蓉,她是无辜的。你爱人,萧健,他也是无辜的。”

“难道你以前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我只是没有意识到偷情如此艰难。”楚墨努力开着玩笑。

可是“偷情”两个字还是狠狠地刺中静秋。事实上,假如没有楚墨的死缠烂打,现在,他们完全可以当着念蓉或者萧健的面,毫无顾忌地开着彼此的玩笑。

四个月以前,楚墨再一次遇到静秋。三个月以前,楚墨给了静秋一个结实的拥抱。两个月以前,楚墨对静秋说,他仍然爱她,像大学时候一样爱她。一个月以前,楚墨将静秋拥到怀里深吻。两个人天真地认为他们都会守住最后的底线,然而,在对方的身体面前,他们不堪一击。

或许从楚墨再一次出现,她就注定要把身体交付给他吧?她得为几年以前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为几年以前母亲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更何况,她知道,她内心的那团火并没有彻底熄灭。三两点火星,楚墨添一把柴,那团火便燃起来了,越烧越旺,越烧越旺……

“对不起。”楚墨说。

这也是前天夜里楚墨将她进入时,所说的话;这也是前天夜里当楚墨离开她时,所说的话。可是对不起什么呢?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对不起我要和你做爱?对不起我要让你做一个背叛丈夫的女人?对不起我要让可怜的萧健戴一顶绿帽子?对不起我和你做完爱以后就要抽身而退?静秋闭紧眼睛,她有些呼吸困难。

“我想不到会是这样的结局。”静秋说。她想不到会是怎样的结局?是终与楚墨发生关系的结局?是发生关系的同时即结束关系的结局?她该释然还是该失落?她该怨恨楚墨还是该感激楚墨?偷情——她的心被狠狠地刺了一下,她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

她想起清晨出现在走廊的女人。她相信那个长发飘飘气质不凡的女人,必是楚墨的妻子。

她感激她。她没有大吵大闹,没有捉奸在床,没有任何试图将事情闹大的举动。她感激她。

是这样。现在,楚墨怕了,她也怕了。很多时,所谓比生命还重要的情人,所谓比生命还可贵的情感,其实不值一提。当它碰触到彼此的家庭,当它可能影响到彼此的家庭,就变得无足轻重。与彼此的家庭相比,它是那般渺小,它应该没有条件地做出牺牲。

何况她与楚墨,算得上彼此的情人吗?

初恋情人也算情人吗?

往回走,经过喧闹嘈杂的步行街,他们遇到一个卖玫瑰的男孩。玫瑰还剩下两朵,楚墨想全买下来,男孩却只肯卖他一朵。“我必须留一朵给我的女朋友,”男孩说,“每天我都会送她一朵玫瑰。”楚墨问:“每天都送?”男孩点点头。楚墨说:“你可真浪漫。”男孩腼腆地笑笑。楚墨说:“可是做为过来人,我相信你坚持不了三年。”男孩说:“你说的对。她得了白血病,医生说她最多还能活一年。”楚墨看看男孩的脸,他相信男孩没有说谎。楚墨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他只是想开个玩笑,男孩大度地笑笑,说:“玫瑰还要吗?”

楚墨买下一朵玫瑰。玫瑰沾着虚假的露水,却并不影响它在阳光下愈发鲜艳娇美。楚墨将玫瑰递给静秋,静秋微微一怔,说:“还是送给念蓉吧!”楚墨说:“一会儿经过别的花店,我再给她买一枝好了。”“可是就算你送给我,我也没地方放。”静秋伸出手,却不是接过玫瑰,而是用手掌往外推了推,“能放在哪里呢?家里?茶馆里?”她笑笑,笑出一条皱纹。她收住笑,然那皱纹,却永远留在脸上。

第二节 爱情面前,妻妾平等

他爱静秋吗?他爱她。他爱念蓉吗?他爱她。这太纠结,却并不矛盾。古时男人妻妾成群,哪一个妻,哪一个妾,都让男人爱得死去活来。

爱情面前,妻妾平等。这才叫伟大的爱情。

1

楚墨与静秋的初恋,是从大学三年级开始的。

楚墨很早就注意到静秋。他走过学校的林荫道,一棵古老的银杏树下面,静秋手捧一本书,安静地坐在那里。夕阳为她镀上一圈金黄色的美丽轮廓,静秋就像一个降临世间的女神。楚墨经过她的身边,女神抬头看她,笑笑,又低下头,翻一页书。一片银杏叶飘落下来,全世界的花儿在那一刻,齐刷刷地开放。

于是对女神展开夏季攻势,又展开秋季攻势、冬季攻势和春季攻势,却收效甚微。楚墨的所谓攻势仅限于上前搭讪,“你好”、“你好吗”、“你好啊”、“你好哇”、“你好噻”、“你好不好”等等,至多配合上他拙劣的摘帽、点头、弯腰、鞠躬甚至单膝跪地。他造作并且夸张的表演非但毫无浪漫可言,简直让人厌恶透顶。

直到大三那年暑假。

大三暑假,莫高组织了一次单车跨省旅行。计划中本没有楚墨,但自从楚墨听说静秋也要参加以后,便死皮赖脸地缠着莫高,让他带上自己。莫高说一千多公里的路程,你能撑下来?楚墨说,撑到哪算到哪。莫高笑了。“我知道你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说,“就你这小破体格,能撑到市郊就不错了。”

然而没有撑下来的并非楚墨,而是静秋。也许没有那个意外的话,莫高、阿芳、静秋和楚墨真的可以完成旅程,但是因了意外,他们的旅程,至市郊结束。

四个年轻人骑行到市郊,休息片刻,合影。合影时楚墨非常想把手搭上静秋的肩膀,跟静秋商量,静秋二目圆瞪:“你敢?”楚墨当然不敢。四个人继续前行,至一条偏僻的土路,一辆农用三轮车如螃蟹般横行过来。三轮车在驶近他们的时候彻底失去控制,楚墨听到静秋高喊一声“妈啊”,回头看,静秋已经长出翅膀,飞落路边阴沟。阴沟里有污水,有石头,静秋栽在里面,不再发出任何声音。楚墨扔掉自行车,抱起静秋,一路狂奔。他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跑,后来阿芳说,她从未见过一个男人有如此之多的眼泪。

静秋爱上楚墨,阿芳这句话起到关键性作用。但只有楚墨知道,他的那些眼泪,一半是因为害怕,一半是因为太累。

他是累哭的。狂奔途中,有几个瞬间,他甚至想放下静秋。后来他想,尚未牵手,便想到放弃,这显然不是爱情和婚姻的常态。然而,因为太累,所以放弃,却是爱情和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

因了那次意外,静秋的额角多出一道淡淡的伤疤。伤疤月牙形状,楚墨喜欢吻那道疤。

寒假时候,静秋带楚墨回家,楚墨第一次见到静秋的母亲康芳和父亲徐长征。徐长征躺在床上,歪着脑袋,淌着口水,冲楚墨一个劲地傻笑。静秋告诉楚墨,父亲瘫痪在床,已经多年。

康芳礼节性地问楚墨抽不抽烟,楚墨傻乎乎地说:“抽!”康芳黑着脸去商店给楚墨买烟,楚墨追出来,响亮地说:“要‘将军’牌的!”康芳问商店老板:“有‘将军’牌香烟吗?”对方说:“有。来一包?”康芳说:“不。除了‘将军’牌,随便什么牌子都行。”

晚饭时候,康芳没敢问楚墨喝不喝酒,楚墨就自己去商店,一会儿回来,一手提一捆“昆嵛”牌啤酒,一手拿一包“将军”牌香烟。“有‘将军’牌的!”楚墨兴冲冲地对康芳说,“刚才您也许问错了牌子。”

康芳不喜欢楚墨,不仅因为“昆嵛”和“将军”,还因为静秋提前打电话回来,告诉她楚墨是学中文的。康芳不喜欢学中文的,她坚信“百无一用是秀才”这句古老的名言。她认为中文系毕业后肯定会摆弄文字,而摆弄文字无疑是这世上最可怜最可悲最可恨的事情。徐长征也是摆弄文字的,摆弄来摆弄去,不仅让全家人跟着受罪,还把自己弄成了瘫痪。静秋告诉楚墨,有一次父亲读了报纸上的一篇文章,骂了句粗话,仰面跌倒。这一倒,便再也没有起来。尽管后来醒过来,也是眼歪嘴斜,既说不出一个清晰的字,也写不出一个清晰的字。

“是篇什么文章?”文学青年楚墨问静秋。

“没有人知道。”静秋说,“报纸上那么多文章,谁知道哪一篇惹他了?”

“他以前是做什么的?”

“乡村语文老师。”

楚墨回去以后,康芳便开始给静秋张罗对象了。静秋问康芳:“楚墨哪里不好?”康芳说:“哪里都不好。”静秋把康芳的话转给楚墨听,楚墨耸耸肩,说:“我不就抽了几根烟、喝了几瓶酒吗?”楚墨近乎弱智的乐观和自信让他失去了挽救这段感情的最佳时机。

康芳在街道工厂上班,一个同事的儿子常去接母亲下班,时间久了,康芳便喜欢上那个又高又壮的小伙子。一次同事开玩笑说:“让你家静秋给我当儿媳妇吧。”康芳说:“那敢情好。”那个小伙子便是萧健。那时的萧健一边工作一边读着业余体校,他的二百米短跑成绩在县城无人可敌。体校老师说,假如萧健能将他的成绩再提高一秒,他这辈子,就有保障了。

大四暑假,康芳瞅个机会,让萧健与静秋见了一面。萧健一眼就喜欢上静秋,回去,竟夜不能寐,茶饭不思。第二天他又提了礼物去拜访他的“康伯母”,进门就扫地,拖地板,修好漏水的水龙头,又带徐长征去县城最好的浴池洗了个澡,把徐长征舒服得像猪一样哼哼个没完,回来时,还不忘给静秋捎个巧克力脆皮雪糕。萧健走后,康芳问静秋:“这个萧健好不好?”静秋啃着雪糕上的巧克力脆皮说:“不好。”康芳问:“哪里不好?”静秋说:“哪里都不好。”康芳说:“我看小伙子不错。英俊,身体棒,能干活,孝顺老人,还知道心疼你。”静秋说:“楚墨也给我买雪糕。”康芳说:“我就没看出他有哪点好!瘦得像个蚂蚱,又吸烟又喝酒的,吃饭时把米粒掉得满桌子都是。再看看萧健,跑那么快,身体那么壮,一般人能比得上他?体校老师说了,如果他能把成绩再提高一秒,也许就能进国家队。进了国家队,啧啧啧。”不过,说归说,她一直不敢替静秋做主。假如静秋坚持,楚墨完全可以在几年以后将静秋娶回家。

可是静秋没有坚持。

毕业以后,静秋回到县城,楚墨应聘到一家报社做校对,业余时间继续他的文学创作。最开始他们几乎每天都要通电话,每次至少半小时,后来电话慢慢地少了,通话内容也变成简短的三言两语。再后来,自然而然地,电话被短信代替。其实大学恋情多是靠不住的,就像莫高与阿芳,虽然大学时阿芳就为莫高堕过胎,虽然两个人山盟海誓,死去活来,但毕业半年以后,还是做了纷飞的劳燕,各自有了新欢。

企业管理系毕业的高材生莫高是这样解释的:企业与员工之间无所谓忠诚与否,重要的是能否彼此满足。男女之间,也是如此。他的话让青春单纯的楚墨赏了他一记狠狠的耳光,那记耳光让莫高终生难忘。

因为楚墨不这么看。他与静秋相恋两年,除了吻过她的额头,两个人从没有越雷池一步。他认为静秋对他越来越冷淡全因了康芳。——康芳有一个需要照顾的丈夫,康芳只有一个女儿,自私的她希望女儿和女婿能够守在她的身边。

楚墨不想失去静秋。

他去看过静秋几次,每一次,静秋都哭成泪人。在胡同深处的小旅馆里,楚墨抱着静秋,直到静秋在他的怀里睡去。有那么一次,他试着将静秋剥光,然而静秋牢牢地守住她的最后防线,楚墨始终不能得逞。从那时起楚墨开始预感他将失去静秋,但他没有料到的是,他会失去得如此之快。

不过两个月不见,静秋便成为新娘。新郎当然是萧健,萧健一年多来的殷勤,终于得到了回报。楚墨没有见过萧健,从伴娘阿芳的描述中,他知道萧健强壮得如同一头公牛。一切结束得如此迅速,始料未及的楚墨,甚至来不及哭泣。他永远记得那个下午,静秋过来看他,挽了头发,穿了粉红色的旗袍。旗袍空空荡荡——匆忙之中做了新娘的静秋,没有及时长出新娘丰膄的身体。她的身体仍然如男孩一般扁平,她笑起来,嘴角仍然稍有些歪。他把静秋拥进怀里,吻她下巴上的眼泪,他眨一下眼睛,静秋便不见了。他在那个小旅店里闷了整整一天,喝掉三斤白酒,他想他醉死过去以后,也许永远不会醒来。可是当他醒来,他知道,无论如何,这一切都不可挽回——他失恋了,这是事实——他的女友成为别人的新娘,这是事实——他将永远失去静秋,这是事实——以后,无论他如何想她,念她,她都不再属于自己。她只属于一个叫做萧健的强壮如牛的男人,此刻,或许萧健正把静秋或粗鲁或温柔地压在身下,或许静秋正在或痛苦或快乐地将他迎合。楚墨冲了个冷水澡,甩着湿淋淋的头发,走出旅店。他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辞掉他的工作,第二件事就是撕掉他的诗歌。他近乎偏执地认为,他与静秋的结束,与诗歌有关,与康芳有关,与徐长征有关,与萧健有关,与静秋有关,与他的贫穷与无能有关。

后来他想,他其实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这还与他所谓的“潇洒”有关。他明知爱情早就出现危机,可是他从不肯跟康芳好好谈谈,跟静秋好好谈谈,甚至跟自己好好谈谈。他认为美好的爱情没有迁就,没有低三下四。可是,换一个角度,这是否等于他并非特别在意这段感情呢?

他不愿意承认,可是他必须承认。

三斤白酒说明不了任何问题。那是无知男孩的习惯性表达。那样的表达不仅弱智,并且毫无意义。

后来,念蓉便出现了。

2

再次与静秋相遇,因为弟弟楚歌。

楚歌对楚墨说,早晨时候,他好像见到了静秋。楚墨边看球赛边问哪个静秋?楚歌说当然是你的初恋情人静秋,笑起来嘴有点歪的静秋。我不过在很多年前见她一面,便记住了。楚墨说你画画把眼睛画花了吧?要不是被亦可亲花了?楚歌说我想我不会看错。“在一家茶馆门口,袅袅婷婷。那个茶馆就叫‘静秋茶馆’。我还听到有人喊她‘老板’。”楚墨说:“扯淡。”眼睛不离荧屏,却再也没心思看球。他想起大学时,静秋曾对他说过,她想在毕业以后,开一间茶室。

茶馆很偏僻。楚墨想找到这个茶馆,也许得用上放大镜。

楚墨是一个人来的。推门,他看到收银台的后面坐着一个男人。男人约三十左右,头发却白了一半。男人坐在轮椅上,无所事事地转动着手里的魔方。

“喝茶?”男人问他。

他点头。

“一个人?”

点头。

在男人的指示下,楚墨进到一间茶室。茶室不大,装修尚好,墙上挂一幅《对弈图》,两个闲人坐在地上,半光着膀子,酒葫芦翻倒旁边。古琴曲《潇湘水云》飘起来了,小小的茶室里霎时云水掩映,烟波浩瀚。楚墨的心,也如同潮水般翻滚起来。

女人的脚步声由远至近,踢踏踢踏,踢踏踢踏,楚墨侧耳细听,他认为那不是静秋的脚步声。

果然,推门而入的是一位陌生女人。楚墨点一壶铁观音,问她:“收银台那位,这里的老板?”女子说:“嗯啊。”楚墨问:“他的腿一直这样?”女子说:“嗯啊。”楚墨长舒一口气,我确信楚歌真的看错了。

他不知道此时应该失落还是应该解脱。有些事情就是如此奇怪,他来,希望见到静秋。可是他来,又害怕见到静秋。匆匆喝两口茶,拍下三十八块钱,走人。三十八块钱随便喝,茶馆的消费,低得吓人。

回去,总想着茶馆,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两天后再去,男人一眼把他认出。

“又来了?”男人两手飞快地转动着魔方,“一个人?”

“一个人。一壶铁观音。”楚墨说。钻进一间茶室,《潇湘水云》的曲子再一次飘起来。

掏出香烟,弹一根,点着,深吸一口,心里兵慌马乱。从旁边的报架上抽出一本杂志,封面上写着两个字:深爱。

似乎到哪里,都避不开念蓉。

踢踏踢踏,踢踏踢踏,脚步声由远至近。楚墨的心狂跳不止。似乎,那是静秋的脚步声。

推门,进来,往桌子上放茶壶,放茶杯,放茶盘,放茶托,放茶洗,放茶针,放茶勺,放茶夹,放保温壶,静秋头也不抬。楚墨盯着近在咫尺的静秋,他看到碎发,伤疤,雾蒙蒙的眼睛,细蒙蒙的汗滴,红唇,均匀的脖子,微微翘起的下巴,长长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的小小阴影。他看着静秋,既不动,也不说话。心中瞬间云水掩映,烟波浩瀚,一叶轻舟驶进云水深处,渔歌唱晚,彩霞满天。

静秋放好茶壶,放好茶杯,放好茶盘、茶托、茶洗、茶针、茶勺、茶夹……静秋一直低头垂眼,客人面前,她像个忠实的奴仆。静秋轻轻问他:“需要帮你冲泡吗?”楚墨不说话,他看着静秋的手,那双手仍然又瘦又长。楚墨曾开玩笑说那双手为弹钢琴而生,而现在,细长的手指之间,只有茶杯叮当作响。

一线淡黄色的茶汁点进茶杯,杯口激起极微小的浪花。茶香四溢。

突然静秋顿住动作。甚至,楚墨闻不到她的呼吸。她仍然垂着眼,只是楚墨从她的眸子里,看到一朵稍纵即逝的浪花。少顷,静秋抬起头,四目相对,静秋的嘴角,轻轻抽动一下。

“你……”

“是我……”

“怎么会……”

“是我。”楚墨站起来,将茶壶碰翻。茶壶滚落地上,发出一声钝响,砂片飞溅。一生里从未如此慌乱,楚墨变成手足无措的小男孩。

外面喊,“怎么了静秋?”静秋回一声“没事”,跑出去,拿了抹布,想将桌子擦干净,却越擦越花。楚墨弯腰将碎片拣起——不错的一把紫砂壶,片刻之间,再也回不去了。

一番忙乱之后,静秋终在楚墨面前坐下。小指刮一刮头发,伤疤轻盈地闪现。

“几天前我来过。”楚墨说,“你不在。”

“有事。邻居过来帮忙……”

“偶然路过,就感觉这茶馆是你开的……不相信是你,果然是你……”

静秋笑笑,为楚墨的茶杯续茶。

“好好的茶壶,就碎了……”楚墨说。

“是它的命。”

“还好?”

“什么?”

“这些年,还好?”

“还行。”

“什么时候来的?”

“什么?”

“什么时候来到这里?”

“前年。”

“茶馆呢?开了多长时间?”

“两年多了。”

“那男人,谁?”

“萧健。”静秋眼神暗淡,声音似乎从远方飘来。“残六年了。”

楚墨没有追问。他不愿,不敢,不忍碰触。他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残六年了”,四个字,残酷至死。

两个人聊得很少。似乎没有可聊的话题,又似乎话题太多,却总是寻不到进入的切点。只好聊莫高,聊阿芳,静秋说,她现在和阿芳仍然有联系。

感谢阿芳,让他们挺过了一个小时。

离开时候,收银台前,静秋为萧健介绍了楚墨。“我的大学同学,楚墨。”她这样对萧健说。萧健伸出手,笑着眼,楚墨却感觉后脊生风。

“我妈提起过你。”萧健说。

“你妈?”楚墨愣怔。

“确切说是静秋她妈,康芳。”萧健的另一只手里,仍然抓着那个魔方。

“喜欢玩魔方?”楚墨试图找个轻松的话题。

“魔方就像生活,看起来混乱不堪,却有其规律和秩序。”萧健说,“如果你不急走的话,我给你表演一下。”他将魔方打乱,让静秋帮他计时。他的手飞快地转动着魔方,他令人不可置信的灵巧与熟稔让楚墨眩晕。少顷他将魔方猛地拍上桌子,魔方已经被神奇地复原。他问静秋:“多久?”静秋说:“一分钟四十八秒。”他看着楚墨,说:“今天发挥得不好,我的记录是一分钟二十九秒。”

回去的路上,楚墨伤心不已。现在,那个县城里跑得最快的小伙子,只能够长年累月地坐在轮椅上,靠玩魔方赢得一点所谓的尊严。

3

一个月以后,楚墨第三次去茶馆。只是这一次,他有意拉上了莫高。有莫高在,气氛变得轻松欢快,静秋的话也多起来。静秋当着莫高的面给阿芳打去电话,电话的那端,阿芳“咯咯”地笑个不停。

似乎阿芳对她的过去,对这个世界,永远没有遗憾、嫉妒与怨恨。她和莫高甚至在电话里策划起同学会,楚墨听到阿芳边笑边说:“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临走前,莫高夸张地拥抱了静秋,又推推楚墨,让他也抱她一下。楚墨看看静秋,静秋轻抿嘴唇,扬开双臂。虽只是蜻蜓点水般的相触,却让楚墨的思绪再一次飞回七年以前的那个小旅店。仅有的一次,他顽强地将静秋剥光,静秋却深弓着腰,顽强地护住她的私处。那是一道闸——关紧那闸,她与楚墨清白无辜;开启那闸,她与楚墨便成了罪人。

那时的静秋干瘪扁平,现在的静秋丰膄柔软。楚墨能够感觉到她乳房深处的滚烫。

那段时间,楚墨坐卧难安。念蓉以为他的生意遇到难处,劝他多休息,又在星期天带他去公园散心——这让楚墨每天都挣扎在内疚与不安之中。他总是梦见桃园、玫瑰园、结满果实的银杏树、一树一树的梨花……他的梦总是与爱情有关,与青春有关,与流浪与逃离有关。那时他与静秋还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可是自他再一次遇到静秋,他深信,他和静秋,必将插翅难逃。

他怕。他渴望。他怕。

他承认亲吻静秋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可是他发誓他只想吻她一下,仅此而已。他单独约过静秋,静秋总是找借口拒绝,他便知道静秋不想给他机会,也不想给自己机会。于是那天,他路过水产市场,干净利索地买下两条红鲤鱼,一条扔进自家菜盆,一条送到茶馆。他对萧健和静秋说,野生的红鲤鱼越来越难得了。静秋说这怎么家长里短的?萧健笑,楚墨也笑。随后静秋带楚墨进到一间茶室,泡一壶铁观音,陪着他,慢慢喝,慢慢喝。静秋说这里这么多茶,你怎么只喝铁观音?楚墨说:“因为喜欢。”话里有话,静秋不理他。

是与收银台仅一墙之隔的茶室。所谓墙,不过一张薄木板,楚墨甚至能够听到萧健将魔方拧出“吱吱嘎嘎”的声音。

——静秋不想给楚墨任何机会。她心细如发。

“阿芳的同学会有进展吗?”楚墨问。只有两个人的时候,话题总是别别扭扭。

“她说着玩的。”静秋说,“你还当真?”

“是莫高当真了。”楚墨说,“他盼着见阿芳呢。”

静秋低头沏茶。

“生意还好?”

“很差。”

“我看也是这样,”楚墨说,“似乎我从没有见过除我以外的茶客。”

静秋笑笑。

“可以上几台麻将。”楚墨说,“我认识一些生意上的朋友,让他们过来捧场。”

“我讨厌麻将。”静秋皱皱眉,说,“萧健也讨厌。”

静秋给楚墨斟茶,手一抖,一滴茶溅出来,烫到楚墨的手背。楚墨吸一口凉气,静秋急忙放下茶壶,轻轻问他:“没事吧?”楚墨不说话,只将手递给静秋。静秋犹豫一下,接过楚墨的手,未及看,楚墨就绕过桌子,猛地将静秋拥进怀里。

静秋开始挣扎。那是真正的挣扎,楚墨从未想到静秋竟然有如此之大的力气。她越挣扎,楚墨拥她越紧,两个人在狭窄的空间里无声地旋转扭打,静秋压抑着喘息,泪眼朦胧。突然静秋张开嘴,猛地咬住楚墨的胳膊,楚墨倒吸一口冷气,却把静秋抱得更紧。最后一刻,静秋收住了力气。她甚至没有将楚墨的胳膊咬破,后来楚墨想,那时的静秋,与其说是撕咬,不如说是亲吻。终于静秋不再动,楚墨低头,他看到静秋的眼睛里,充满怨痛与乞求。

楚墨的嘴,裹住静秋的双唇。

静秋开始第二轮的挣扎。更凶,更激烈,如囚笼困兽。她摇着头,躲闪着,旋转着,可是楚墨的嘴如同一个强劲的风洞,她的双唇如旗帜般飘起来,飘起来,飘进去,飘进去,再也不能逃离。她和楚墨的周围挤满了挂画、椅子、保温壶、茶壶、书报架、茶盘、茶托、茶洗、茶针、茶勺、茶夹……只要她稍不留意,便可能弄出声音。一切都在无声与压抑中进行,静秋终被楚墨挤到墙上,紧锁的牙齿被楚墨的舌尖不屈不挠地撬开。静秋无处闪躲,她想号啕。

隔着薄薄的木板门,萧健近在咫尺。他与静秋的距离也许只有三十厘米,二十厘米,十厘米,五厘米,两厘米……他的两手飞快地转动着魔方,魔方被卡住,动弹不得。萧健骂一句粗话,手上加了力气,魔方瞬间分崩离析,散落一地。

静秋悲哀地发现自己落入楚墨的陷阱——这里也许是楚墨唯一可以强吻她的地方——这里胜过世界上所有最隐秘的场所——无论如何,她绝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顺从需要条件。比如现在。

楚墨的蛮强至少持续了两分钟。然后,他放开静秋,绕过桌子,去他的位置坐好,拿起保暖壶,慢慢为茶壶续水。静秋剧烈地喘息着,牙齿咬得“咯崩崩”响。终于,两腮绯红的她张开嘴,说一句话,虽没有发出声音,但她的嘴型明明在说:你混蛋!

楚墨耸耸肩,为静秋倒一杯茶。

两个人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喝掉一壶茶,然后静秋起身,意欲离开,却又站定,转回头,凑近楚墨,压低声音问他:“我的脸还红吗?”

楚墨点点头。“红得像猴子屁股。”

离开时,萧健甚至没有看楚墨一眼。他说:“欢迎再来。”眼睛仍然专注地盯着手里的魔方——他的抽屉里,也许藏了一百个魔方。

楚墨发动车子,他看到小臂上,静秋为他留下的牙痕,清晰可见。

他爱静秋吗?他爱她。他爱念蓉吗?他爱她。这太纠结,却并不矛盾。古时男人妻妾成群,哪一个妻,哪一个妾,都让男人爱得死去活来。

爱情面前,妻妾平等。这才叫伟大的爱情。

这番话,是他酒后对莫高说的。莫高撇撇嘴,露出不屑的神情。“男人总会为自己不当的所为寻找借口。”莫高说,“再说你还想妻妾成群?”楚墨说:“不是借口,是事实。”莫高说:“事实?别告诉我你和静秋已经上床了啊!”楚墨说:“怎么可能?”莫高问:“永远不可能?”楚墨说:“不可能。”却明显少了些底气。

“就算可能也没有关系。”莫高说,“你情我愿,卿卿我我,寻找七年之前的影子,犯法?男人靠什么活着?不就是为了弥补以前的一个个遗憾?只要别影响到你和念蓉的感情就好。”楚墨说:“肯定不会。”莫高灌下一口酒,险些从椅子上滑下。他重新坐稳,幽幽地说:“我想阿芳了。”

4

雨夜让不可能变成可能,让“肯定不会”变成“肯定会”。

几个男人去酒店吃饭,边喝茶边等人。谈起投资,一个男人说:“或许棋牌室生意好做些。”楚墨马上想到静秋。静秋曾说过希望将茶馆转出去——她不想守着空荡荡的茶馆,赔光她和萧健的最后一分钱。

跟那个男人说了,男人说:“不妨请过来谈谈。”楚墨给静秋打电话,静秋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来了。那几天恰逢萧健不在,他的弟弟萧强过来看他,顺便接他回老家住了几天。萧强对静秋说,爹和妈都想萧健了。

转让茶馆一事虽然没有谈成,静秋却多喝了几杯酒。最开始她并不想喝,楚墨说:“喝一杯吧!上次我们一起喝酒,还是七年以前。”静秋就喝掉一杯。楚墨再给她倒一杯,说:“再喝一杯吧!算是你七年后终于回来,我给你接风。”静秋就又喝掉一杯。楚墨又给她倒一杯,说:“这一杯,算我的赔罪酒。如果我以前伤害过你,我今天给你道歉。”静秋就干掉第三杯。三杯酒喝完,楚墨不再给她倒,她就自己抢过酒瓶。“你要是不让我再喝,我就跟你拼了。”静秋红着醉脸,往楚墨的酒杯里倒酒。“我得回敬你三杯。”她说,“第一杯,我把你弄丢了七年,此刻我找回来了……”

男人们面面相觑,都觉得此刻他们的存在,多余并且可恨。

包括楚歌和莫高。

楚墨的电话响了两次。第一次,一群人的确在划拳,在喝酒,在疯癫。第二次,楚墨与静秋,已经云雨完毕。莫高、楚歌、楚墨与静秋一起往回走,大雨再一次下起来,四个人躲进“山水大酒店”避雨,静秋吐得一塌糊涂。此时莫高建议给静秋开个房间,让她休息一会儿再走。楚墨说这样不好吧?莫高说:“我和楚歌都陪着。”可是客房尚未开好,他便冲楚歌挤眉弄眼,表情无比复杂。是楚墨与服务生将静秋扶进房间的,那时的莫高与楚歌,早已经不知去向。

楚墨给静秋喝水,静秋将水杯推开。楚墨给静秋擦脸,静秋将毛巾推开。楚墨说:“你先睡一会儿,我给念蓉打个电话。”电话掏出来,未及拨号,静秋再一次吐起来。忙扶静秋去洗手间,才发现可亲可敬的楼层服务员已经替他们备好了洗澡水。很大的橡木浴缸,弧线完美,水面上漂着桔红色粉红色淡红色大红色紫红色的玫瑰花瓣。静秋的眼睛亮了一下,她说:“楚墨你出去,我想泡个澡。”

楚墨说:“你喝太多了,不能泡澡。”

静秋说:“我没事。”人往浴缸里跨,却连衣服也没脱。

“还是简单淋个浴吧!”楚墨拦住她,“你喝这么多,真不能泡澡。”

晚了。静秋跌进浴缸,水花四溅。楚墨急忙将她抱起,她已湿透全身。她的身体上沾满玫瑰花瓣,静秋成为烂醉如泥的玫瑰女神。

楚墨抱她走出洗手间,却找不到将湿淋淋的她放下来的地方。没办法,再抱她回到洗手间,将她轻轻放到缸沿。“两个选择”楚墨说:“一,你穿着衣服泡澡,我在旁边看着;二,你脱光衣服泡澡,我到房间里去等。不过,你得唱歌给我听。”

“我凭什么要唱歌给你听?”

“因为你喝多了。我得确知你没事。”

静秋非常配合。楚墨还没出去,她就唱起来: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静秋的声音轻柔婉转,珠圆玉润,略感伤感和凄美。楚墨走出洗手间,再一次想起念蓉。现在他必须给念蓉打个电话。他知道雨夜里,独自在家的念蓉,肯定非常害怕。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好在曾经拥有你的春秋和冬夏。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掏出手机,刚想拨号,洗手间里的歌声戛然而止。楚墨喊:“静秋!”没有动静。再喊:“静秋!”还是没有动静。楚墨扔开手机,冲进洗手间,却发现静秋仍然穿着衣服。米黄色的连衣裙如一朵巨大的花瓣在浴缸里绽开,静秋看着他,笑。

“我很听话,”静秋眯着猫般的眼睛,“既没有脱衣服,又唱歌给你听。”

“你疯了……”

“反正已经湿了。”

“静秋……”

楚墨弯下腰,试图将静秋抱起,静秋轻轻一拽,楚墨跌进浴缸。浪花飞溅,花瓣落上静秋的额头,楚墨轻轻一刮,花瓣滑到静秋的鼻尖。楚墨凑近静秋,他用嘴唇将那片花瓣摘掉。

那一刻楚墨产生错觉。他相信浴缸里的花瓣来自静秋的身体。静秋是一朵玫瑰,现在,她在飘零。

他亲吻静秋的额头,眼睛,鼻翼,脸颊,下巴,脖子,乳房……他分不清打湿双眼的,是雾水,汗水,还是泪水。

……曲径通幽。鸟静花喧。上弦月。下弦月。青草地。篮球场。夕阳西下。二十岁的单车……

他拥着静秋,温水里睡去。

直到电话响起,他才知道,今夜,他还欠念蓉一个电话。

电话里,他欺骗了念蓉。他说,他们还在喝酒。

他将自己擦干净,将静秋擦干净。

他抱静秋上床。

他轻吻静秋的眼睛。他对静秋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挣扎着走出很远,你一个眼神就让我回到原地。”他说。

他唤来服务员,将两个人的衣服洗净,烘干。

他为静秋盖上毛毯,替静秋关掉所有的灯。

他离开,忘记了口袋里的房卡。

他在路边的烧烤摊上喝掉半斤白酒。他要为念蓉制造出一副烂醉如泥的假象。

可是他真的醉了。

那夜里,睡得很沉。念蓉什么时间起床,什么时间用餐,什么时间离开,他浑然不知。

醒来,头痛欲裂。想起昨夜,他开始后悔。

后来他发现钱包里的房卡。

匆匆去酒店,静秋已经离开。

一整天,胆战心惊。

他永远不会想到,念蓉对他的惩罚竟从一个电话开始。

这是不是等于,他与静秋的偷欢,已经被念蓉不动声色地公布于众?

5

楚墨拿着玫瑰花,却找不到花瓶。明明记得上次买百合时还用过,可是现在,就算他把所有的屋子倒过来拍打,也寻不到花瓶的踪影。楚墨吓了一跳:多长时间没给念蓉买花了?半年?一年?一年半?两年?婚姻中,似乎大葱和白菜,远比玫瑰花重要。

他庆幸今天,带回一朵玫瑰花。

晚上念蓉回来,楚墨对她说:“这个周六,我想带你去野外烧烤。”念蓉问:“怎么有此兴致?”楚墨说:“你不是早想去野外散心吗?正好近来有时间。好像咱们很久没去野外玩了。”念蓉问:“怎么玩?”楚墨说:“烧烤,聊天,喝茶,牵手,采野花,赏风景,还有……”念蓉说:“野合?”楚墨摊开两手,说:“娘子你真下流。”

念蓉这才发现桌上的玫瑰。玫瑰插在胖胖的罐头瓶里,美丽大打折扣。心还是稍软了一下,问:“打算叫上谁?”

“就咱俩……”

“别就咱俩啊。”念蓉俯下身子,嗅了嗅玫瑰。“多叫上几个人吧,一起聚聚。我姐,姐夫,半烟,楚歌,亦可。莫高有时间的话,就一起。再问问……陈阿姨吧!”

其实本想说“再问问你的大学同学静秋”。嘴张了张,还是忍住了。她不想把家变成战场。

何况战争已经过去。

“陆清浅呢?你们的主编。”楚墨问。

“他就算了。”念蓉走进厨房。

尽管楚墨不想带上这么多人,可是人多的话,气氛毕竟会轻松些。只有他和念蓉两个人才是危险并且难堪的,万一他哪里做得不好,念蓉再翻出他与静秋的事情,如何招架?

整整两天,楚墨一直为野外烧烤做着精心准备:啤酒、可乐、矿泉水、水果、遮阳伞、帆布椅、烧烤料、木炭、铲子、绳索、红药水、紫药水……还瞅空给念蓉买了一条“始祖鸟”牌登山裤。念蓉问咱们是去烧烤还是去打仗?楚墨说:“你腿型好,配这条裤子。”

半烟就有一条“始祖鸟”,不过她买它不为登山而为去夜店。穿上“始祖鸟”的半烟野性十足,玩到亢奋处,她喜欢蹿上桌子跳舞。她蹿上桌子,那些女孩们就算晃断了脖子,扭掉了大胯,也是仙鹤面前的鸡崽。

准备得越充分,楚墨越有自信。哄念蓉开心,以后的日子,便好过了。

——做了愧心事,总要付出代价。

念蓉刚将楚墨的打算告诉半烟,牧川便不请自到。他说他路过妇联大楼,发现《深爱》杂志社原来藏在这里,就顺便买了些水果,过来感谢念蓉编辑和陆清浅主编的厚爱,云云。

牧川是这个城市里唯一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撰稿人。他有非常薄的嘴唇、非常尖的下巴和非常细长的眼睛。半烟当着他的面说:“你就像一只狐狸。”

“多谢夸奖,伙计。”牧川说,“可是朋友们都说我像土拔鼠。”

半烟“咯咯”地笑。笑完了,也不请示念蓉,自作主张邀他参加野外烧烤。念蓉感觉不妥,轻轻咳嗽一声,半烟白她一眼,说:“你咳嗽也没有用。”又转向牧川,“到底去不去?”牧川说:“我肯定赏脸,伙计。”

牧川走后,念蓉对半烟说:“咱们跟他都不熟,你也不怕到时尴尬?”半烟说:“我跟你开始就熟?”念蓉说:“长得还那么难看,真跟个狐狸似的。”半烟说:“是土拔鼠。”念蓉说:“喜欢上了?”半烟说:“最多让他打个啵。”念蓉摇头苦笑。“我的姐姐,你啥时能长大呢?”

半烟比念蓉整整大出十岁。

周六那天,思远来了朋友,亦可需要加班,说好的八个人,便只剩下六个。半烟说还是我有先见之明吧?拉上牧川,正好充充场面。念蓉指着一片小树丛说:“你们现在就去打啵吧!”半烟不满地咧咧嘴,说:“你真变态。”

几个人坐在太阳伞下优哉游哉地喝着啤酒和饮料,楚墨却站在毒辣的阳光里大汗淋漓地为大家烤羊肉。烤的远远供不上吃的,特别是牧川,狼吞虎咽,大快朵颐,简直就是一台吃肉机器。

“我在节目里读过你的稿子。”旁边的思蓉递给他一瓶啤酒,“题目我忘了,从哪里转摘的也忘了,不过内容还记得,关于‘闪婚’的……”

之前念蓉给他们介绍,只说“这是牧川,这是我姐。”

“伙计您是……”牧川停止咀嚼,“思蓉?”

“《古今围城》主播,”半烟插嘴道,“电台台花。”

牧川慌忙扔掉烤肉,擦擦嘴角,站起来。都以为他要与思蓉握手,想不到他扑倒在地,作势要亲吻思蓉的脚趾。吓得思蓉“嗷”一声叫,跳起来,躲到莫高背后。

“原来您就是思蓉!”牧川的嘴角流出澎湃的口水,“我每天都要收听您的节目,您说的每一个字都如醍醐灌顶,令我茅塞顿开,恍然大悟,梦如初醒,拨云见日……”

“但是你可以站起来说话。”莫高说,“气顺些。”

“多谢指点迷津,伙计。”

爬起来,坐下,两眼直勾勾瞅着思蓉。

“既然这么喜欢,不妨多支持我工作。”思蓉小心翼翼地坐下,对他说。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可以给我的节目写点稿子。”

“有稿费吗伙计?”

“象征性稿费。千字十块钱。”

“钱财粪土,文学无价。”牧川说,“稿费不会拖很久吧?”

“两个月。”

“快把电子信箱给我……”

半烟见他们聊得火热,起身,坐到楚歌身边。她与楚歌也是第一次见面,之前她只知道楚墨有个会画画的弟弟。

“你吃得好像不多。”楚歌对半烟说。

“省点给那个男狐狸。”半烟瞅瞅牧川。

“想减肥?”

“也算是。”

“不用减。”楚歌笑笑说,“这么棒的身材。”

“听说你画画?”半烟将她的一缕头发在手指上绕来绕去。

“混饭吃。”

“大学刚毕业?”

“两年了。”

“油画?”

“油画。”楚歌说,“不过我更喜欢素描。感觉黑白灰更纯粹,更有张力、表现力和说服力。”

“听念蓉说你做家教?”

“做家教,也画素描头像。”楚歌说,“一节课一百块钱,一张头像一百八十块钱。艺术便宜到家。”

“知足吧你!”半烟说,“那个狐狸才千字十元。”

楚歌笑笑,替半烟咬开瓶盖。“你是美编吧?”

“学过三年画,会画俊男靓女图。”半烟“咯咯”地笑,“我是混日子的,你是搞艺术的,没有可比性。”她喝一口酒,皱皱眉,说:“这酒怎么这味?过期了吧?楚歌你尝尝。”

她把酒瓶递给楚歌,楚歌接过来,瓶口位置的唇印隐约可见。楚歌就着瓶口喝一口,又喝一口,说:“没喝出特别。”

半烟接过酒瓶,看看。“你吃了我的唇膏。”她玩着头发,一脸坏笑地对楚歌说。

“我在杂志上见过你的画,真的不错。”楚歌将目光转向别处,“简约流畅,无拘无束……”

“打住!”半烟站起来,“我去拿些烧烤。”

回来时,手里却只擎着两串。“都被狐狸抢走了。”半烟说,“我又抢了他的。”

楚歌晃晃手里的酒瓶。“多喝点。”

半烟就多喝点。喝光一瓶,又喝光一瓶。她和楚歌每人喝掉五瓶,再站起来,就成了横行的螃蟹。她问楚歌:“今天晚上为我画张头像,行吗?”楚歌说:“太行了。”“黑白灰。”半烟冲楚歌傻笑着,“简约流畅,无拘无束。一树梨花压海棠……”

楚歌的脸微微一红,说:“我去给你拿瓶矿泉水。”

6

野外烧烤那天,楚墨一滴酒都没有喝。他是大家的厨子、仆人、司机、保镖、向导、清洁工,念蓉很满意他的表现。她认为对楚墨来说,这样的小折磨不但有必要,并且非常有必要。

不过她真的再没有提起那个雨夜。日子如同河流,泛一个很小的波澜,又开始静静往前,念蓉喜欢这种生活。

整整两个星期,楚墨没有与静秋联系。没有联系不等于没有消息,莫高告诉他,静秋的茶馆,仍然门可罗雀。“再这样下去,她和萧健非赔死不可。”莫高说,“你也不替她想个办法。”

“我能想什么办法?”楚墨说,“现在我们连面都不见。”

“你就是个没良心的。”莫高说,“你肯定把她睡了,然后假惺惺地对她说,静秋,我不想因此影响到彼此的家庭……”

“你的嘴巴越来越臭。”

“捅到痛处了?看来我一语中的。”

“你可以让你的狐朋狗友们去静秋的茶馆里消费。”楚墨说,“三十八块钱一位,反正不贵……”

“开半天车就为去喝壶茶?”莫高说,“如果那里有麻将,还能凑几个人去摸两圈,问题是,那里没有麻将……”

“她讨厌麻将。”

“我还讨厌喝酒呢。为了生活,不一样得陪人灌?”莫高不满地说,“生活里哪有底线可言?”

“生活里没有底线?”

“底线是可以改变的。刚结婚那会儿,我想我的底线是‘可以肉体上背叛冬玲,但不可以灵魂上背叛冬玲’,可是现在呢?”

“现在灵魂上背叛冬玲了?”

“似乎有那种苗头。这几天,我满脑子都是阿芳……”

“你到底肯不肯帮忙?”

“给钱!”莫高伸出手,说,“五十块钱一位!跟张艺谋的《幸福时光》学学,我找几个朋友去捧场。”

“是三十八块钱一位。”

“汽油不用花钱?”莫高翻翻眼睛。

楚墨盯着莫高死鱼般的白眼,他想一拳将莫高的鼻子打歪。

事情就这样放下了。楚墨既没有自己掏钱让莫高找朋友去消费,也没有替静秋想到摆脱困境的办法。几天以后再遇到莫高,莫高问他:“知道静秋为何迟迟没有将茶馆转让出去吗?”

楚墨说:“没有合适的下家。”

莫高说:“当然不是。是因为萧健的自私。”

“因为萧健的自私?”

“静秋一直想开个骨汤店,但萧健不让。萧健害怕面对太多人,他不敢向太多人展示他的残疾。”

“茶馆里不一样吗?”

“毕竟人少些。”莫高说,“并且,假如他不坐在轮椅上,没人知道他残疾。”

“骨汤店也可以。他照样可以坐在收款台里……”

“或许他害怕静秋成功吧。如果静秋成功了,他会更加自卑。说白了他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对他与静秋的婚姻没有信心……”

“你猜的?”

“静秋对我说的。”莫高说,“前几天,我拉了几个朋友过去喝茶。”

楚墨无语了。他想不到会这样。萧健这算干什么呢?自己残了,就得让妻子白天和夜里都陪着他?就得守着一个赔钱的茶馆得过且过?就得靠自我封闭来得到一点点可怜的自尊?

楚墨拿出一千块钱,递给莫高。“先帮她度过难关。”楚墨对莫高说,“你多找些人,坐久些,别跟故意去送钱似的。”

“楚大善人……”

“也别一窝蜂,抻着点,省得露馅。”

“我的经验远比你丰富。”莫高说,“我至少已经在静秋那里花掉八百块钱了。你以为我那些哥们真喜欢喝茶?都是我出钱,然后像押俘虏一样把他们押过去……”

楚墨摆摆手,示意莫高别再说下去。他知道这绝不是办法,可是似乎,这是他与莫高现在能够想出来的唯一办法。他希望莫高能找萧健谈谈——中国有六千多万残疾人,有接近八百八十万肢体残疾人,他不过是众多肢体残疾人中的一员。

这世上绝没有人轻视和嘲笑他。静秋更不会。

送走莫高,楚墨接到亦可的电话。随便聊了几句以后,亦可告诉他:“楚歌近来对他,似乎有些冷淡。”

楚墨苦笑。楚歌与亦可相恋六年,但亦可仍然不让楚歌碰她的身子。亦可的理由是两个人得先结婚才行——她必须把世间最美好的东西,留到新婚之夜。“这是我唯一可以给你的,”亦可当着楚墨的面对楚歌说,“只有在新婚之夜给你,你才会一生珍惜。”

如今这样的女孩太少,值得赞美、敬佩甚至敬畏,但不管谁是她的男友,都会受到精神上和身体上的双重折磨。如同一个饥肠辘辘的饿汉时刻面对一只香喷喷的烤鸡,却只能看,不能吃,这种滋味,可想而知。

楚墨甚至想,相恋了六年,仍然碰不得,热情不慢慢冷却下来,又能怎么样呢?对一个饿汉来说,一碗难以下咽的炖大菜要比一只虽色香味俱全却只可看不可吃的烤鸡更有吸引力。

但不管如何,楚墨仍然不希望楚歌遇到那碗炖大菜。楚歌还小,他有资本挑食。

简单安慰她几句,念蓉就回来了。楚墨说饭还没来得及做,人就往厨房钻。念蓉说:“半烟给了两张电影票,咱俩去街上随便对付点,然后一起看场电影。”

念蓉正在努力让他们回归到那个雨夜之前。楚墨知道,雨夜虽然过去,但总有一些东西永远留在念蓉的心底。比如一张房卡,一道闪电,一滴水,一句话,一缕若有若无的气味……

看电影的时候,楚墨与念蓉的手,轻轻牵到一起。楚墨想这一次,他与静秋也许真的结束了。如果老天让他们再次相遇是因为他们缘份未尽的话,那么这一次,他们的缘份,真的应该到此为止了。做普通朋友不挺好吗?这对萧健,对念蓉,对他与静秋,都有好处。

可是他用那样的方式帮助静秋,不出问题才怪。

第三节 有些东西,不能碰

何谓浅?有四种解释。一,时间短。比如年代浅;二,不热烈。比如颜色浅;三,程度弱。比如主题浅;四,不深入。比如浅睡眠,浅阅读,等等。而浅婚,基本综合了上述四点的特质——时间短:多七年以下,所以便有了‘七年之痒’;多不热烈:日子平淡、单调、乏味;多程度弱:看不清婚姻的本质,幻想着彼此的未来,却惦记着对方的过去;多不深入,容易被打断,被打乱,被惊扰。就像浅阅读、浅锻炼和浅睡眠。

1

自从认识楚歌,半烟就极少再去夜店。

她的那些夜晚,留给了楚歌。

那天,那夜,她坐好,楚歌拉开架式,为她画像。一会儿,她说:“我有点累。”楚歌说:“你随便动,无妨。”她去取一杯冰咖啡,喝一口,递给楚歌。楚歌喝完咖啡,说:“现在不能动了,我要画瞳孔。”半烟就不动,身体绷成弓。楚歌笑了,说:“但是你还可以呼吸。”

一会儿,半烟说:“我有点热。”楚歌说:“马上就好。”半烟起身,打开音乐,去卧室,稍后出来,清新剔透的黑色蕾丝睡衣将她衬托得妩媚性感。半烟问:“行吗?”楚歌咽一口唾沫,说:“太行了。”手里的炭条加了力气,断成两截。

楚歌让半烟斜视左下方四十五度,半烟却偏偏盯着楚歌,双瞳剪水,美目盼兮。似乎再也不需要说什么,楚歌站起来,将半烟拦腰抱起。半烟半仰起头,红唇微张,眼神迷离,小巧的锁骨熠熠生辉。她雪白的胳膊缠上楚歌的脖子,她的身体深处散发出一波又一波罂粟般的幽香。

半烟不可抗拒,纵是柳下惠,也会为她勃起。——后来,很多次,楚歌这样赞美半烟。

他的赞美让半烟心里非常熨帖。

后来半烟给楚歌讲她的故事。她说她十六岁那年喜欢上一个男人,男人有高挺的鼻梁和苍白的皮肤,修长的手指和颓废的表情,男人三十八岁,弹并不好听的钢琴,画并不好看的油画,写并不浪漫的诗歌。她与男人约会,引诱男人进了她的屋子,上了她的床,脱了她的衣服。可是最后一刻,男人硬生生刹住。男人怕得要死。男人说我知道你只有十六岁。男人还说只需要一眼,我就能看出你还是处女。“我可不想负责任。”男人盯着她,无比坦诚地说。她如章鱼般缠上男人的身体,灵巧的舌尖迅疾地弹击着男人的耳台,她说我不要你负责任,我只要你要我。那天她成为世界上最无助最无耻的婊子,可是胆小并且固执的男人终没敢将她进入。男人是看着她的身体射出的,她的沾满浴液的手化妆成她紧密湿滑春雨霏霏的私处。一层薄膜有多厚?半烟说:“无限厚。”一层薄膜有多严重?半烟说:“无限严重”。也许这就是“膜拜”的由来,再加上“顶礼”,很多时,破处是一个庄严的仪式。

一整夜相拥而眠,甜蜜幸福。第二天男人离开,她追上去,从后面抱住男人。男人咬着牙,痛着表情,将她的两手解开,如同解开一条绳子。半烟说她永远记得男人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男人说,浴室的水是冷的,别洗澡。

“最后一句话?”

“最后一句。”半烟说,“从此以后,他拒绝再见到我。”

那个夜里她无比忧伤。她十六岁,她有权将樱桃般的身体献给一位成熟的男人,有权得到并且享受性爱。然而成熟的男人其实只有两种,一种不想负责任,一种只想负责任,前一种不敢要她,后一种她不敢给。然而她渴望性爱,渴望被她喜欢的男人冲击和蹂躏——性爱不仅是一种情趣,一种表达,更是一种拯救,一种信仰。欲望如同种子,生根,发芽,慢慢长大,越来越大,终长成另一个她,与她纠缠,与她撕扯,与她重合,将她吞噬,然后,开花,结果,落下新的种子,生根,发芽,慢慢长大,越来越大……

半烟突然无比悲哀地意识到,那层薄薄的可以证明她还是一个女孩的处女膜,竟成为她最大的障碍。

所以某一天夜里,她哭着将它捅破。她做了最充分的准备,剪了指甲,洗了手,找来纱布,买来消炎药,又在嘴里咬一条毛巾。可是破裂的瞬间她没有丝毫感觉——既没有感到疼痛,也没有见到鲜血,更没有听到哪怕最轻微的清脆或者混沌的撕裂之声。一切发生得不知不觉,如同从她身体最无关紧要的部位飘走一片最无关紧要的早已死去的皮屑。半烟说她是哭着睡去的,然后,醒来,一种仪式结束了,她将自己化妆成真正的女人。

“然后呢?”

“然后我遇到你。”

“中间那些年呢?”

“没有中间那些年。”半烟拉着楚歌的手,捂上她的乳房,“我闭上眼睛,睁开眼睛,我年近四十,你坐到我的身边。”

可是她不可能没有中间那些年。十六岁到三十八岁,之间,漫长的二十二年。

这恰好是楚歌的年龄。

2

念蓉对半烟与楚歌的事情并非一无所知。她对半烟说:“楚歌还小。这个年龄的男人,最容易犯错。”半烟说:“你的意思是我在引诱他犯错?”念蓉说:“你认为你们之间会有结果?”半烟说:“过程就是结果。我们给予彼此所需要的快乐,就是结果。”念蓉说:“可是他是楚墨的弟弟。”半烟笑了,说:“有其兄必有其弟。”又感觉不妥,忙说:“刚才我开玩笑啊!”

念蓉知道她指什么。换成别人,也许她马上恼了。可是面对半烟,她只是淡淡地说一句:“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便去陆清浅的办公室送稿子去了。

念蓉的眼睛常年干涩痒痛,陆清浅便为她把每期的稿子打印出来。编辑部仅她有这个特权,水湄和幼仪只能头昏脑涨地盯紧电子邮件或者word文档。

面对水湄和幼仪的不满,陆清浅总是说:“念蓉的眼晴不太好……何况都是用废纸打印。”

“我乳房还不太好呢。”水湄说,“把我的办公桌加两个软垫?”

再怎么抗议,也没有用。到审稿时,陆清浅仍然会为念蓉将稿子打印出来。

“这期稿件的整体质量不错,”陆清浅说,“不过几篇重头稿似乎缺少一个大的主题,感觉稍有零散。”

“陆主编的意思呢?”

“你再辛苦一下,费费心。”陆清浅说,“找个大主题把几篇重头稿串起来。”

“那也许得换稿子。”念蓉说。

“那就换稿子。”陆清浅说,“感觉有难度的话,随时与我交流。”

说着话,他从屋角的牛皮纸包装袋里取出一小盆粉红色的仙人掌。“刚买的。”他对念蓉说,“回去摆桌子上,防辐射。”

“我已经有一盆了。”

“那就给它做个伴吧!”陆清浅笑笑,“电脑辐射很大……这几天我看你的皮肤,似乎有些干燥。”

念蓉感觉不到她的皮肤近来有些干燥,倒是能感觉到陆清浅近来有些疲惫。杂志发行量上不去,同类期刊不停地蚕食着仅余的阵地,身兼主编和社长的陆清浅,压力可想而知。

《深爱》原名《巾帼》,三十二开本,内容单一,印刷粗糙。杂志社本属于市妇联,每年上面统一拨款,旱涝保丰收。后来期刊市场不景气,杂志社便改制为企业,自给自足,自负盈亏。陆清浅就是在这时候走马上任的。他大刀阔斧,先将“巾帼”换成“深爱”,将三十二开本换成十六开本,又增加了市场部,紫苏和江雨霏一人负责广告,一人负责发行。最后,他果断地聘来了水湄、幼仪、半烟和念蓉,将杂志社仅余的几个中老年妇女全部换掉。他的行为当然引起一些人的不满,因为《巾帼》时代,社里除了几个临时工,还有两个混在体制内多年的市妇联的元老级阿姨。两个阿姨自作多情地以为,只要地球还在转动,她们就能够守着市妇联这个铁饭碗,从《巾帼》或者《深爱》这里分得一杯美妙的羹。

那是两年以前的事情,那时候,陆清浅刚刚离异。没人知道他与妻子分手的理由,水湄曾经旁敲侧击,陆清浅想了想,叹口气,说:“当我爬到梯子的顶端,却发现梯子架错了墙。”

《深爱》杂志第一期上市,陆清浅喝到酩酊大醉。他对念蓉和半烟说:“现在,《深爱》成为我新的爱人。”

然他新的爱人并不理会他的辛劳。两年来,《深爱》的销量一直不太理想,每一天,陆清浅心急如焚。

念蓉将仙人掌放上桌子。半烟看看仙人掌,抬头说:“跟我找刺?”

念蓉说:“你哪来这么多事?”

半烟说:“陆清浅送你的吧?他好像爱上你了。”

念蓉说:“滚!”

半烟说:“遵命。”起身,却没有滚。她为念蓉倒一杯水,说:“你的脾气,好像越来越大了。”

晚饭时,念蓉对楚墨说了半烟与楚歌的事情。楚墨问她:“你怎么知道?”念蓉说:“半烟说的啊!她从不避人,高调得很。她问我,知道我的皮肤为什么越来越好吗?我问她为什么?她说,爱情的滋润。然后她告诉我,她与楚歌,几乎夜夜笙歌。”楚墨想起亦可曾经打给他的电话,他确信在妩媚并且妖艳的半烟面前,楚歌已经彻底陷沦。

“我觉得你有必要跟楚歌谈谈。”念蓉为楚墨搛一筷子韭菜炒鸡蛋,说。

“这样的事情,没法谈。”楚墨说,“谁能干涉别人的爱情?”

“可是他们没有爱情!半烟三十八岁了!”

“娘子不能这样武断。”楚墨说:“难道所有的姐弟恋都没有爱情?”

“别人我不知道,半烟肯定没有。”念蓉说,“她从来没有认真过。”

“也许优秀的楚歌是个例外。”

“你怎么一点也不关心自己的弟弟?你们男人是不是从来不计后果,只觉得把一个女人压在身底下就算赚了?”

“有时被女人压在身底下也算赚了……”

“楚墨!”

“OK我投降。”楚墨举起双手,“我答应你,明天就找楚歌谈谈。可是我确信这毫无用处。恋爱之中的男人,九匹马都拉不回来。”他起身,欲离开餐桌,念蓉喊一声:“坐下!”他就坐下。念蓉指指餐桌,说:“把韭菜炒鸡蛋给我打扫干净。”

楚墨说到做到。第二天,给楚歌打个电话,兄弟俩随便找个地方吃了顿午饭。楚墨问他,亦可怎么办?楚歌说什么怎么办?楚墨说你与半烟不是正打得火热吗?楚歌说这与亦可有什么关系?楚墨说有什么关系?你与半烟,难道只是找个乐子?

“不然还能怎么样?”楚歌说。

“半烟好像爱上你了。”楚墨说。

“我知道。”

“你不爱她?”

“你爱静秋吗?”

“你在学校里这样回答问题,老师不赏你两个大耳刮子?”

“你不敢回答?”

“你这样就很没劲了,楚歌。”楚墨身体后仰,靠紧椅背,“你与我不一样,我已经有了念蓉,有了盈衣,有了家庭——就是说,主旋律早已波澜壮阔,剩下的,不过是些小插曲而已。可是你呢?你选择谁,亦可还是半烟,关系到你一生的幸福。”

“你幸福吗?”

“当然。”

“没有犯罪感?”

“什么意思?”

“既然你的主旋律波澜壮阔,还要小插曲干什么?再美的小插曲对主旋律来说也是干扰和噪音,是不是?可是我不一样,我单身,谁都可以成为我的主旋律。”

“总之你是想玩到底了?”

“不是我想玩,是亦可一直在玩。”楚歌说,“在一起这么多年,嘴都不让吻一下,换成是你,你早熬不住了。”

“你们可以早点结婚。”

“问题是我不想早点结婚。”

“这不应该成为你婚前出轨的理由。”

“婚前出轨,这顶帽子扣得好啊。”楚歌虽然笑着,却似乎有些伤感,“可是我从来没有入轨,谈什么出轨?女孩坚守自己的身体,往往会失去自己的爱情。这逻辑很混蛋,却是事实。”

“你的意思是她早该对你宽衣解带?”

“你没有权力教训我,哥。”楚歌点起一根烟,说,“嫂子对你那么好,你还不一样背叛她?”

“我没有背叛……”

“全世界都知道了。”楚歌摊开手,笑着说,“你该知道,《古今围城》很受欢迎。”

楚墨打一个寒噤。本来一直心怀愧疚,然此刻,他对念蓉,竟有了怨恨。

——因自己的过错而怨恨别人,很多男人都会这样做。

电话突然响起,来电显示:静秋。接起来,静秋说:“有时间的话,见个面。”语气如同冰凌,带着锋利的棱角,楚墨感觉耳朵被划出了血。

“有什么事?”楚墨想起那一千块钱。

“把钱还给你。”果然如此。

楚墨看看楚歌,长叹一声:“凶多吉少。”楚歌问:“什么凶多吉少?”楚墨便将他让莫高找人去茶馆消费的事情,告诉了楚歌。

“我陪你去吧!”楚歌说,“起码她不会当着我的面,赏你两个大耳刮子。”

3

“静秋茶馆”突然从门可罗雀变得门庭若市,任谁都会怀疑。而当静秋那天终听到几个可疑的茶客在茶室里低声谈论着“莫高”和“楚墨”的时候,她感觉受到了侮辱和伤害。

她知道,想出这种办法的,必是楚墨。

她到茶馆门口,偷偷给楚墨打一个电话。回来,便遇见她最不愿遇见的一幕。那一幕如同锐利的刀子,将她的心脏,剺割得鲜血淋漓。

事情是由两个时髦的女孩引起的。她们站在那里商量了很久,点了白茶。那是茶馆里最不受欢迎的茶,摆在收银台后方的茶架上。静秋在外面打电话,萧健对两个女孩说一声“稍等”,放下魔方,正正轮椅,抻直腰,拿茶罐。茶罐摆放的位置稍高,即使萧健用尽力气,也仅仅让指尖勉强触到茶罐的底沿。他试图抬起屁股,然稍一用力,身体失去平衡,萧健险些摔倒。

两个女孩捂起嘴笑。

萧健转过头,问她们:“笑什么?”

两个女孩吐吐舌头,止住笑。

萧健重新挺直身体,努力将身体努力拉长,再拉长。指尖触到茶罐,茶罐开始摇晃。忙用另一只手去扶,身体却再一次失去平衡。轮椅上的萧健就像一个滑稽的不倒翁,两个女孩心花怒放地看着他杂耍般的表演。

一个女孩终于憋不住了。她端起肩,“咯咯咯”地笑起来。

萧健问她:“很好笑吗?”

女孩说:“我来帮你吧。”

萧健说:“我问你,刚才很好笑吗?”

女孩急忙解释:“你两次都差点跌倒。”

萧健说:“差点跌倒很好笑吗?”

女孩说:“对不起。”

萧健不依不饶:“我问你,是不是很好笑?”

静秋忙不迭地跑过来,取下茶罐,带两个女孩进到一间茶室。再出来时,她看见萧健将头扎在收银台上,肩膀轻轻颤抖。

静秋走过去,一只手轻轻搭上萧健的肩膀。“你想太多了,”她对萧健说,“她们绝没有恶意。”

“我知道。我有点累。”

“要不你回家休息一会儿。”

“我有点累,别打扰我。”萧健抬起头,恳求静秋。他哆嗦着嘴唇,牙关紧咬。他早已泪流满面。

如果说之前静秋还在为是否将茶馆坚持下去摇摆不定的话,现在,当她发现楚墨自以为是的弱智之举,当她看到萧健脆弱的自尊遭到两个年轻女孩的践踏,她终于发誓将茶馆放弃。

她知道,三十岁的萧健,终成为弱不禁风的婴儿。

静秋在步行街一家冷饮店里见到嬉皮笑脸的楚墨,她将一个信封甩给他,甩头就走。楚墨一溜小跑跟在后面,说:“静秋你误会我的意思了。”静秋停下来,问他:“那你告诉我,你什么意思?”楚墨张了张嘴,却挤不出一个字。此时骄阳似火,楚墨汗流浃背。

回去的出租车上,楚墨对楚歌说:“千万别把这件事告诉你嫂子。”楚歌说:“我又不是傻子。”楚墨说:“也别告诉半烟。”楚歌说:“那当然。”楚墨说:“你发誓?”楚歌说:“如果我告诉半烟,我是孙子。”

然后,半小时以后,半烟就从楚歌的嘴里,知道了这件事情。

然后,两小时以后,念蓉就从半烟的嘴里,知道了这件事情。

念蓉下班回来就钻进厨房做饭,楚墨大爷一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只等一会儿有鱼有肉,有荤有素。少顷念蓉出来,却只煮了一碗鸡蛋肉丝面。楚墨看她的神情,感觉情况不妙,忙学着京戏里小生的调腔说:“娘子,家里揭不开锅了?”念蓉夹一根面,吹吹凉,说:“你有钱,出去吃馆子吧!”

“我哪有钱……”小生的声音越来越尖,就像小猫被夹了尾巴。

“你太有钱了。”

“我的钱就是咱俩的钱……”小生有些底气不足了。

“我可从来没有允许你把咱俩的钱送给静秋。”念蓉擎着那根孤零零的面条,说,“晚上你也别在家里住了。你有钱,去住大酒店吧!‘山水大酒店’依山傍水,环境优雅……”

“你听我解释……”小生受到惊吓,回归成楚墨。

“好啊,我洗耳恭听。”念蓉放下筷子,两手拽长耳朵,“你解释吧!”

“静秋的茶馆,生意一直不好……”

“门口老王头水果店的生意也不好,要不要发动一下咱们的亲戚,每人每天去称两斤桃子?”

“可是静秋是我的大学同窗。”

“还是你的初恋情人。”

“那是过去……”

“现在呢?”

“现在她有困难,我总不能袖手旁观……”

“你还有这种义务?她包给你了?”

“你怎么这样说话?”

“我该怎么说话?”

“什么叫她包给我了?”

“明摆着的啊!”

“真是无理取闹!”楚墨“腾”地站起来,“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

“你激动什么?”念蓉说,“我还没激动呢,你激动什么?我连件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买,你却拿咱俩的钱去讨好她!电闪雷鸣的,我在家里担惊受怕,你却跑出去和她偷情!楚墨你敢否认?你敢说你没有?你敢说她只是你的初恋情人?”

“我懒得跟你说!”

“你他妈不敢!初恋情人?狗屁!就是情人!”念蓉站起来,跌跌撞撞冲进卧室,拿枕头掩住脸。伤心欲绝的“呜呜”声在她冲进卧室的同时挤进客厅,楚墨的心情,烦躁到极点。

去书房坐了一会儿,抽掉两根烟,念蓉还在哭。去客厅,打开电视机,看了半场球赛,卧室里的念蓉,变得毫无动静。楚墨轻轻拿开枕头,见念蓉似乎睡着了,泪水将熟睡中的她变成铜锤花脸。想起她还没有吃下一口饭,楚墨心软了一下,去厨房,拌了盘凉菜,煮了两碗面,卧了两个荷包蛋。他重新去卧室,见念蓉仍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只不过大睁了两眼,直直地瞅着天花板。楚墨说:“念蓉,起来吃点饭吧!”念蓉既不答话,也不动,似乎旁边的楚墨只是一缕空气。楚墨说:“吃点饭,再睡。”说着话,伸手去拉念蓉。念蓉“噌”地坐起,躲到一边,说:“别碰我!”楚墨说:“我不碰你,你起来,吃点饭,洗个澡,再睡觉。”念蓉却重新躺下来,眼睛盯着天花板,一动不动。

楚墨叹一口气,去书房,点一根烟,拿起电话。尽管他非常不愿别人参与他的家事,可是现在,似乎,他必须搬来救兵。

天太晚,他没敢惊动楼上的陈老太太。他把电话打给了思蓉。

4

思蓉第二次在节目里读了牧川的稿子,牧川一定要设宴感谢。几番拒绝之后,牧川说:“那我送朵花给你吧!反正总得表示一下。”思蓉说:“真的不必了。以后继续支持我工作就行。”

思蓉拒绝牧川,因为她看出牧川的窘迫。靠文字生活不容易,每一分钱,都代表着一个累死或者累得半死的脑细胞。

去电台前,她为思远煮了水饺。每次思远出差,家里最后一顿饭,必是水饺。“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思蓉将古老的风俗过成了日子。

匆匆吃几个水饺,思蓉又一遍打开箱子,检查思远是否漏掉什么。思远一边往碟子里倒醋一边说就算漏掉什么也没有关系,在外面买就是了。思蓉说:“那倒是。”却仍然认认真真地检查了一遍。

然后,出门,思蓉往左走,去电台,思远往右走,去机场。即将有七八天两地分居的日子,现在,思远尚未走远,思蓉便有了牵挂。

经过导播间,导播小强和刚下节目的小美正在卿卿我我。小美说:“我梦见你给我买雪糕了呢。”小强问:“什么牌子的?”小美说:“好像是伊利的呢。”小强说:“等下了班,就给你去买。”小美说:“我可没跟你要呢。”

思蓉笑了。恋人之间自作聪明的小伎俩,也是那么甜蜜。

“当我们抱怨婚姻无趣、乏味或者不幸的时候,其实我们都在犯着同样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我们往往将婚姻不幸的根源指向了婚姻本身而非我们自已——这是一个误区,也是我们的可悲之处。是谁制造了不幸的婚姻?是我们自已——幸与不幸,全在自已……”

思蓉在她的节目里,侃侃而谈。

下了节目,刚要走,导播小强把她喊住。“蓉姐有人找你。”小强指指电话,“他说他是牧川。”

“怎么把电话打到电台?”思蓉稍有不悦,“再说这么晚了。”

“你又读了我的稿子。为表示感谢,我想请你吃宵夜。”牧川似乎永远精力旺盛。

“宵夜就算了。”思蓉说,“刚吃完晚饭。”

“可是我总得表示表示。怎么说呢伙计?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思蓉苦笑不得。

“一起宵夜?”牧川仍不死心。

“宵夜真的算了。要不你送我一朵花吧!”思蓉突然想跟他开个玩笑,“不过我有两个条件:一,不能送玫瑰;二,让花童送到我家。”

“方便?”

“方便得很。”

“我向你保证,一个小时以后,花童会敲响你家的门。”

“才怪!”

“那就等着瞧,伙计。”牧川胸有成竹地说,“我有办法在五分钟以内查到你家的地址。”

牧川说完便挂断电话。思蓉对着电话直喊“喂喂喂喂喂”,直到小强指指直播间,又对她做一个“嘘”的手势,她的“喂”才停了下来。

忙拨他的手机,提示关机。此时的思蓉,开始后悔刚才的玩笑了。她想这个疯狂的牧川不会真能查到她的住址吧?更不会真的找个花童为她送花吧?再想,还好思远不在,否则花童深更半夜过来送花,怕是一万张嘴,也解释不清了。

回家,开门,进屋,思蓉一个趔趄,险些栽倒在地。思远正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嘿嘿”地笑。电视机开着,一场足球赛正杀得难解难分。

“飞机误点了。机场方面说,至少还得五个小时。”思远说,“机场呆着无聊,不如回家,正好看场球。”

思蓉在沙发上坐下来。她的身子紧挨着思远,心“怦怦”地跳。她确信一会儿将有一个花童按响门铃,他会手捧鲜花站在门口,他会说这是牧川先生送给思蓉女士的花,请您签个名。思蓉紧张地盯着防盗门,感觉到一场地震即将到来。

她想她今天晚上做错了什么呢?她什么也没有做错。牧川呢?牧川什么也没有做错。可是只要有花童按响门铃,那么,她和牧川,都将被拉进一个可笑并且荒谬的错误之中。

“你先上床休息一会儿吧。”思蓉说,“等时间到了,我喊你。”

“我看球。”思远指指电视,说,“三比二了。”

思蓉站起来,把思远往卧室里拽。她的动作幅度越来越大,已经不再温柔,而是接近于野蛮。可是思远坐在沙发上纹丝不动,他说:“就这点时间,不想睡觉了。”

“那你去洗个澡吧。”

“去机场前不是洗过吗?”思远说,“你怎么好像怪怪的?”

有人按响门铃,思蓉从沙发上跳起。她动如脱兔,却差点被木地板滑倒。将防盗门打开一隙,她看到一朵向日葵和一朵紫丁香。两朵花被粉红色的彩带捆绑在一起,花朵上滚动着花店用自来水制造的虚假露珠。

花由一位花童抱着。花童的脸显得有些呆傻。

花童说:“这是牧川先生送给思蓉女士的花。请您签个名。”

思蓉说:“你弄错了,这上面的地址不是这里。”她想关上门,可是那个弱智的花童拼命往里挤。他一只手紧抱花,一只手挡住门,他前腿弓,后腿蹬,做出准备随时拼命的模样。他的动作熟练流畅。他身经百战。

他保持着拼命的姿势,借着楼道里的灯光飞快地瞟一眼手上的贺卡,然后抬起头来。“这是牧川先生送给思蓉女士的花,请您签个名。”他固执地说,“这是我们送您的贺卡,请您收好。”他口齿清晰,目的性明确。

思蓉感觉身后的思远从沙发上站起,正狐疑地朝这边走来。他的拖鞋在地板上敲出巨响,每一声巨响都撞击着思蓉可怜的心脏。他站在思蓉身后,思蓉闻到他身上浓浓的烟草气味。那气味让她惊恐,几近昏厥。她听到思远对花童说:“把花给我吧。”他隔着思蓉的肩膀接过了花和贺卡。他盯着贺卡仔细地看。他看了肯定不止一遍,因为他看了很长时间。然后他给花童签了名字,并付给他十块钱小费。“是送错了,”他说,“不过我们先替她收下吧……谢谢你啊。”他拿着花往回走,边走边说:“下次晚上有人按门铃,你得先问问是谁再开门。”

思蓉说:“是送错了。”

思远说:“当然是送错了。咱俩赚大发了。两朵花,只给了十块钱。不过也好,当我已经出差回来,买了两朵花,送给你。”顿了顿,他说:“思蓉,把花瓶找出来吧。”

思蓉就到处翻找花瓶。她从客厅找到卧室,从卧室找到厨房。有那么几个瞬间,她想抱着思远大哭一场。她想,以后的日子,她纵是可以背叛整个世界,也不能背叛思远。后来她终于想起花瓶可能被放在了阳台,她去阳台上翻,电话却在客厅里疯了似地叫。

她听到楚墨无助地说:“快过来劝劝念蓉吧!”

5

思蓉与思远赶到的时候,念蓉再一次睡过去。泪痕仍然挂在脸上,熟睡中的念蓉可怜兮兮,就像一只受了欺负的小猫。

思蓉陪着念蓉,思远陪着楚墨,直到很晚。后来思远不得不赶去机场,临走前他对思蓉说:“晚上就住在这里吧,别回去了。这么晚,不安全。”

其实那时,天快亮了。

楚墨送他去机场,路上,两个男人一言不发。临近机场时,思远终于忍不住了,他问楚墨:“真有那事?”

楚墨扶着方向盘,说:“让你见笑了。”

思远说:“牡丹就是牡丹,芍药就是芍药。只能去看,不能去比较。”

楚墨说:“我比较什么了?”

思远说:“那个初恋情人,真比念蓉好?”

楚墨说:“我只是帮她。换成你,也会那样去做。”

思远说:“也许吧。不过我肯定先征求思蓉的意见。”

楚墨说:“她不同意呢?”

思远说:“她肯定同意。”

楚墨说:“万一她不同意呢?”

“那我就放弃。”思远说,“婚姻是很脆弱的。就像一件瓷器,做好它很困难,打破它很简单,收拾起那些碎片,又很麻烦。所以,我们得牢记包装箱上的那句话……”

“轻拿轻放,切勿倒置。”楚墨说,“我在思蓉的节目里听她说过。”

“所以说家庭的幸福需要夫妻两个人的共同努力,而破坏它……”

“而破坏它,一个人足够。”楚墨将车子泊到停车场,“这句我也听她说过。”

“多想想念蓉的好吧。”思远下车,从后备箱里提出他的旅行箱,说,“年轻不了几年啦。”

送走思远,楚墨并没有着急赶回家。他想多给思蓉和念蓉一些时间,他知道,在姐姐思蓉面前,念蓉永远是个长不大的丫头。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也只有思蓉的话,她能够听进去一些。

楚墨独自在机场的咖啡馆里喝掉两杯浓咖啡。长这么大,他头一次感觉熬到天亮如此困难。

回去的路上,顺便买了早点。进门,发现念蓉正在厨房里打豆浆。

“娘子起来了?”楚墨没话找话。

“她根本没睡。”思蓉接过早点,对楚墨说,“暂且再给你一次机会。”

楚墨笑笑,挤过念蓉的身体,取出平底锅,打开燃气灶,倒油,鸡蛋在锅沿上轻轻一磕,“嗞啦”,一个鸡蛋饼煎得外黄里嫩。

吃饭时候,思蓉接到思远的短信。她对念蓉说:“思远已经下飞机了。”

“这么快?”楚墨看着念蓉,继续没话找话,“你说思远的屁股下面是不是装了火箭?”

“快吃饭吧!”思蓉用筷子敲敲碗沿,“你现在就是把赵本山和憨豆先生都请过来,念蓉也不会笑。”

念蓉和思蓉吃完饭,手挽手出门。楚墨无聊地喝了一会儿茶,决定去公司一趟。路上他接到莫高的电话,莫高知道他要去公司,马上说:“一会儿我也去。”楚墨没好气地说:“你去干什么?”莫高说:“拿钱啊!静秋退你的钱里面还有我一千多块呢!”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楚墨说,“你的钱被我扣了。”

莫高说:“你穷疯了吧?”

在楚墨的办公室里,楚墨问莫高:“你怎么知道静秋把钱给我了?”

“静秋说的啊!”莫高瞅瞅楚墨,说,“不会因为这事,后院着火了吧?”

“你见到静秋了?”

“没有。早晨她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去广州了。”

“去干什么?”

“考察骨汤店啊!”莫高说,“本来还拿不定主意,被你这么一搞,现在她铁了心开骨汤店。”

“你的主意?”

“我只是建议。”

“你觉得能行?”

“生意这东西,谁敢打包票?”莫高说,“你还曾经给我描绘过‘水墨广告公司’的宏伟蓝图呢!结果呢?”

楚墨的确给莫高描述过他的宏伟蓝图。自从他烧掉他所有的诗稿,他就真的再没有写过一首诗。他先去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再去另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如此几年以后,在莫高的帮助下,他自立门户,“水墨广告公司”挂牌营业。莫高曾经对他的广告公司产生过怀疑,楚墨硬是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莫高忽悠得心花怒放。公司到现在还有莫高四分之一的股份,可是莫高说,他对公司还能盈利,已经绝望。

换句话说,莫高已经放弃掉他的四分之一股份。他对莫高说,公司盈利,与他无关;公司亏损,别再忽悠他继续投资就行。

“萧健怎么办?”楚墨问莫高。

“如果骨汤店最终开起来,他愿意去帮忙就去,不愿意去帮忙就在家闲着。”莫高说,“据说他的魔方已经玩到一分钟以内了。”

“真是进步神速。”楚墨站起来,走到窗前,点一根烟。刚要给静秋打一个电话,想了想,还是忍住了。他想就这样吧!从此以后,无论静秋是好是坏,是贫穷是富有,是幸福是不幸,都与他无关。可是似乎,这又有些残忍了。——假如半烟遇到困难,他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帮她,为什么静秋遇到困难,他就不能去帮她呢?初恋情人或者情人,怎么反而成为陌路甚至仇家?

楚墨吸一口烟,茫然地盯着窗外。窗外是一片火热的建筑工地,据说城市里最高档的酒店将会在两年之内建成。他看到,脚手架上,一个戴着安全帽的农民工正努力将一注又长又细的尿液射向天空。

6

尽管仔细化了妆,念蓉的黑眼圈还是没能逃过陆清浅的眼睛。不过这一次,他什么也没有问。他对念蓉说最新一期杂志今天要下印刷厂,如果念蓉有时间,能不能跟他过去一趟。“可能版面会做一点微调,”陆清浅说,“你帮我掌掌眼。”

“我可以帮你掌眼。”水湄扭着她的小蛮腰说。

“让念蓉去吧。”陆清浅说,“版面上的事情,念蓉更有经验。”

到印刷厂才知道,所谓“微调”,其实是从两个封面方案中确定一个。这件事情完全可以在编辑部里完成,念蓉知道,陆清浅带她出来,其实是想让她借机休息一下。

果然,离开印刷厂,陆清浅对她说:“反正编辑部也没什么事情,不妨送你回家休息。”念蓉想了想,说:“也好。”车子经过一个保健品商店,陆清浅让念蓉稍等,下车,回头一个怪笑,钻进商店。隔着玻璃,念蓉看到他在满货架的安全套与自慰器之间来回穿梭。念蓉有些心慌,不知道陆清浅要搞出什么名堂。一会儿陆清浅从药店出来,手里却拿着两盒“21金维他”和两盒“脑白金”。“提高免疫力,帮助睡眠。”陆清浅上车,系上安全带,说,“你近来气色不是很好。”

“没睡好吧。”念蓉支吾其词,“天太热……开着窗子,噪音又大……似乎睡得很浅……”

“总是浅睡眠可不行,会影响到身体健康。”陆清浅换到二档,车子开始爬坡,“就像浅婚,会影响到家庭的健康。”

“浅婚?”

“我自己乱想的,不一定对。”陆清浅笑笑说,“何谓浅?主要有四种解释。一,时间短。比如年代浅;二,不热烈。比如颜色浅;三,程度弱。比如主题浅;四,不深入。比如浅睡眠,浅阅读,等等。而浅婚,基本综合了上述四点的特质——时间短:多七年以下,所以便有了‘七年之痒’;多不热烈:日子平淡、单调、乏味;多程度弱:看不清婚姻的本质,幻想着彼此的未来,却惦记着对方的过去;多不深入,容易被打断,被打乱,被惊扰。就像浅阅读、浅锻炼和浅睡眠。当然,浅表性胃炎就算了。”

“陆清浅呢?”念蓉笑道,“这算什么浅?”

“逢衣浅带吧!”陆清浅笑着说,“反正基本就是一个废人。”

“读书人怎么是废人呢?”

“百无一用是秀才。”陆清浅打着方向盘,说。突然想起来楚墨也读过中文系,也做过文学青年梦,忙说:“我只是说我自己,你家楚墨例外啊!”

说到楚墨,念蓉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此时车子恰好来到小区前,念蓉提着“21金维他”和“脑白金”下车,对陆清浅说:“上来坐坐?”陆清浅说:“不了。你睡一会儿吧。今天没什么事的话,不必去编辑部了。”说完,发动车子,车子竟再一次在念蓉面前熄火。陆清浅笑着从车窗探出头来,说:“这算不算浅驾驶?”

念蓉冲了个澡,睡了一会儿,梦里兵荒马乱,鸡飞狗跳,醒来,头昏昏沉沉,梦里的所见,竟然什么也记不得。想起陆清浅说的“浅睡眠”,为自己倒杯水,吃一粒“21金维他”和一粒“脑白金”。又想起陆清浅说的“浅婚”,吓了一跳——好像梦里所有,都与“浅婚”有关。

中午时接到楚墨的电话,楚墨问她晚上想吃什么,说他正好路过城市里最大的农贸市场,想去顺便挑点柴鸡蛋、跑山鸡、红鲤鱼、野蘑菇什么的。念蓉说,她什么也不想吃。又说:“你中午最好别回来,免得打扰我休息。”楚墨问:“你不在单位?”念蓉懒得搭理他,直接将电话挂断。

小睡一会儿,醒来,脑袋似乎不那么沉了。感觉无聊,给思蓉打个电话,一会儿思蓉便抱着瓜子和水果出现在她面前。两姐妹嗑着瓜子,吃着水果,看着电视,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突然思蓉问念蓉:“知道向日葵和紫丁香各代表什么吗?绑在一起的两朵。”

“向日葵代表爱慕,紫丁香代表羞怯,绑在一起可能是‘羞怯地爱慕’。”念蓉说,“谁送你向日葵和紫丁香了?”

“那个狐狸呗。”思蓉说,“说我在节目里读了他的稿子,他要表示感谢。”

“表示感谢就要‘羞怯地爱慕’? ”

“他哪懂这些?”

“不懂才怪。”念蓉“啪”地嗑开一粒瓜子,说,“天下男人一般色。”

“不能这么说他。”思蓉说,“送我两朵花,说明不了什么。”

“思远知道吗?”

“知道,也知道是他送的。”

“什么表示?”

“什么表示也没有。本来就没什么的。”

“你确信牧川不会影响到你和思远的感情?”

“你想到哪里去了?当然不会啊。”

“这个死楚墨,搞个破野外烧烤,竟搞出这么多事情!现在,不但牧川缠着你,半烟更是像八爪鱼一样天天缠着楚歌。”念蓉又“啪”地嗑开一粒瓜子,却是坏的,苦得她皱眉咧嘴,跑到洗手间,又是漱口又是刷牙。

“没那么夸张吧!不过一颗坏瓜子。”思蓉笑着。

“一颗坏瓜子,坏了一下午的胃口。”念蓉恶狠狠地说,“你个死楚墨!”

“还生着气呢?听我说念蓉,楚墨这次,真的没什么的。就像男人打麻将输了钱肯定不会回家汇报一样,他是怕你生气呢。”

“他认为能瞒得过去?再说,你真以为我是为这点钱生气?我生气,是因为他对我不忠。他把我当什么了?三岁小孩?菲律宾女佣?充气娃娃?”

“知道你还想着房卡的事情。”思蓉说,“也许你真的误会他了。”

“误会个狗屁!我不愿再追究,只代表我大度,不代表我傻瓜。”念蓉说,“我敢确定那天夜里,他与静秋,肯定不清不混。还要什么证据呢?他口袋里揣张房卡,早晨,那个静秋竟然还睡着……”

“知道么念蓉,其实男人出轨,真的可以原谅。”

“原谅个狗屁!思远出轨的话,你也可以原谅?”

“我可以。”

“那是你知道他不可能。”

“念蓉,你可以这样理解,男人有了外遇,其实是他在外面贪玩,忘记了回家的时间。这时我们能做什么?锁紧大门?把他往外撵?不再理他?都不对。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找到他,然后把他领回家……”

“我的姐,现在你的全身上下都闪烁出圣爱的光辉。”念蓉揶揄道,“但问题是,他还没有玩够,他根本不想回家。”

“不会有这样的男人。”思蓉说,“楚墨也不是。”

“你知道现在的婚姻,为什么如此脆弱吗?”念蓉突然问道。

“为什么?”

“因为浅婚。浅婚,不深入,不热烈,容易被惊扰,被打乱,被干涉,被打断。浅婚几乎是所有家庭面临的问题,也是这个社会正在面临的问题。换句话说,浅婚就是炸弹,当条件适合,‘轰’! ”

“谁说的?”

“陆清浅。”念蓉瞟一眼茶几上的“21金维他”,对思蓉说,“提高免疫,帮助睡眠。来一粒?”

7

电台门口的路灯下,很意外地,思蓉见到牧川。牧川穿一件仿文革时期的大汗衫,汗衫的正面写着:大海航行靠舵手。

“花收到了吧伙计?”牧川一脸得意,“五分钟内查到你家住址,我没吹牛吧?”

“我希望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思蓉板了脸,郑重地对牧川说,“否则的话,以后朋友也不要做了。”

“没这么严重吧?”牧川变了表情,“不过两朵花,并且征求过你的同意。我记得你说,方便。”

“那也不行!”思蓉大着嗓门,“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分不清轻重?”

说完,头也不回走进电台,只剩下牧川尴尬地站在夜色之中,如同一个无所事事的鬼。

突然觉得,自己无权这样对待牧川。牧川从未说过“我爱你”、“我喜欢你”等等这样别的男人为占有女人而挂在嘴边的屁话,牧川仅仅是诚恳地邀她吃顿饭,牧川不过在她的允许之下给她送了两朵花——牧川没有错,错在她太敏感。

想着这些,脸上表情严肃。上楼,经过导播间,小美刚下节目,正往小强的身上缠。见思蓉进来,小强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呼,说:“蓉姐,怎么上班比上坟还沉重?”

思蓉挤出笑,喝一口泡了胖大海的白开水。

她听到小美说:“我梦见你送我戒指了呢。”小强说:“金的还是银的?”小美说:“反正镶一颗钻石呢。”小强说:“钻石恒久远,一颗就破产。”小美说:“你还向我求婚了呢。”小强愣了愣,说:“你答应嫁给我了?”小美说:“我可没有答应呢。”

小恋人之间,即使连篇废话,也是甜蜜可爱。

节目中间的广告时间,思蓉看一眼手机短信,思远说:我很想你。思蓉跟他撒娇,回过去:想我什么?思远很快回:高山流水及其它。思蓉“噗”一声笑,竟忘了是在直播间。还好广告还在继续:山水大酒店,依山傍水,环境幽雅……

下了节目,想着刚才的短信,边走边笑。小强又一次发出惊呼:“蓉姐,怎么下班比下蛋还开心?”

走出电台大门,发现牧川竟然仍然候在那里。见到思蓉,他颠颠地跑过来,说:“对不起伙计,昨夜我送花……”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思蓉说,“刚才我有些过分了。天这么晚,你早点回吧!”

“请你宵夜?”

“又来了。”

“陪你走一会儿?”

“嗯……好吧。”

两个人穿过夜市,牧川从一个摆地摊的年轻人那里买了一本书。“正版的。”牧川冲思蓉扬扬手里的书,得意地说,“却只花了盗版的钱。”思蓉问他为什么,他说:“文学不值钱呗。”

出了夜市,思蓉再也不让牧川往前送了。她说她现在坐最后一班公共汽车,回家正好。思蓉上了车,牧川恋恋不舍地冲她招手,突然冒出一句:“一起宵夜?”

这句话让思蓉想从公共汽车上跳下来,将他饱揍一顿。

8

那几天,楚墨无比难捱。

虽然念蓉再也没有与他吵闹,但楚墨觉得,念蓉以那样的方式对待他,远比大吵大闹让他痛苦。

因为念蓉对他凛若冰霜。

吃饭,无话。看电视,无话。睡觉,无话。半夜里,楚墨用手指在念蓉的肚皮上写字,念蓉被惊醒,穿上睡衣,将自己包裹得像一个粽子,又骂一句:“你有病?”楚墨偷偷摸摸积攒起来的兴致,顿时消失殆尽。

实在受不了,再一次向思蓉求援,思蓉说:“没事。念蓉跟我说了,惩罚你一个月。”于是楚墨盼星星盼月亮,天天数着手指头过日子,却是数来数去,才刚刚过去三天。

楚墨这才体会到冷暴力的可怕。火热的变得冰冷,繁茂的变得荒凉。家像冬日的草原,像草原上的沙砾滩,像沙砾滩上的耗子洞,像耗子洞里的两只老死不相往来的毫无关系的挤在一起的耗子。

还好只是暂时的惩罚,不是永远。

度日如年。

几乎每一天,楚墨都有给静秋打个电话的冲动。他想告诉静秋,千万不要以南方店的经营状况做为是否开店的标准。南方人喜欢煲汤,喜欢喝汤,北方人却不喜欢。北方人喜欢喝高度酒,生吃大蒜,南方人却不喜欢。同样规模同样装修同样口味的骨汤店,在广州可能顾客盈门,在咱们这个城市可能就做不下去。生意不去做,起码不会赔本,一旦选错,且押上本钱,必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如此这番话,心中对静秋说过多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却仍然不敢拨通电话。咬咬牙,干脆删掉静秋的电话号码,然那号码早已烂记于心,即使闭着眼睛,即使仅凭感觉,也能从手机键盘上敲打出来。

却终是忍住了。那个号码,不能碰。

这世上,有些东西,不能碰。

男人与男孩的区别,就是前者不可以随心所欲。

大丈夫与丈夫的区别,也是如此。

男子汉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有可碰,有可不能碰。

一定不能碰。千万不能碰。

可是他绝没有想到,那个深夜里,静秋拨通了他的电话。

他更没有想到,这个电话,让念蓉对他的惩罚,从一个月,改判成三天。

他最没有想到,这个电话,让念蓉对他的惩罚,又从三天,改判成无期。

第四节 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

静秋向他打开,一点一点,就像河蚌,就像花儿,就像一艘充满弹性的船。静秋热闹并且寂廖,喧哗并且安静,滚烫并且冰冷,快乐并且忧伤……

他再一次想起静秋。刚才与念蓉缠绵,静秋的影子就在他的面前晃来晃去,现在云雨完毕,静秋的影子还在他的面前晃来晃去。

说不清。放不下。忘不掉。戒不了。

1

电话响起的时候,楚墨正在书房里翻杂志。是念蓉带回的最新一期的《深爱》,封面上,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在开满鲜花的草地上放起风筝。

念蓉鼾声渐起。城市安然入梦。

调成振动的手机突然在桌子上跳起舞蹈,楚墨盯着它从桌面中央跳到桌面一角,然后在它掉落的刹那,将它接住。看到那串熟悉的数字,楚墨的手抖了一下。他的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

“楚墨,抱歉把你扰醒……”

楚墨感觉静秋的声音比他的手抖得还厉害。

“别着急,慢慢说。”他起身,掩上书房的木门。

“月月病了。刚才给莫高打电话,他关机了……”

“月月是谁?”

“我女儿。家里只有萧健。萧健说她发烧。我想她应该去医院……”

“萧健……没打120? ”

“他说他刚给月月吃了一片退烧药,说再观察一下。可是我想她应该去医院……马上就去……”

“静秋,你不要急,我这就去看看。”

楚墨一边往身上套衣服一边问清静秋的住址。他开门,下楼,却发现将车钥匙忘在了茶几上。慌里慌张地回来,穿着睡衣的念蓉正站在客厅里,莫名其妙地盯着他。

“这么晚去哪?”这是三天以来,念蓉对他说过的最长一句话。

“有个朋友……急病……得送医院……我去看看。”

“你朋友身边没有别人?”

“现在没有……回来再跟你解释。”匆匆去茶几上抓了车钥匙,跌跌撞撞下楼,逃得像一只被追赶的鸟。他感觉念蓉的目光黏在后背,随他拐弯,拐弯,下楼,下楼,又变成灼热的火星,将他的后背,烧出一个个水泡。

发动车子,将车子从迷宫般的停车场倒出,楚墨突然一脚踩下刹车。他想他这是干什么呢?两天前才发过毒誓永远不再欺骗念蓉,怎么转眼之间,连句实话也不敢说呢?静秋的女儿急病,静秋远在广州,静秋急需要帮助,老同学去帮一把,这有什么呢?

——越是偷偷摸摸,越是说不明白。

楚墨跳下车子,重新上楼。客厅里的念蓉竟还在僵着,连姿势都没有变。楚墨站在玄关,说:“刚才我说错了。不是朋友急病,是静秋的女儿急病。静秋去南方考察,还没回来,她老公不方便……腿残了,坐着轮椅……她女儿病得很重……”

“病得很重?”

“最好送医院。”

“那还不快走?”

“你,去不去?”楚墨冲念蓉笑笑,说,“小孩子的事情,我懂不太多。”

念蓉愣了愣。“我去,好吗?”

“快换衣服吧!”

念蓉换衣服的速度,远比楚墨快得多。楚墨说:“外面好像起风了,多穿上点。”念蓉说:“哦。”返回去,却不是添一件衣服,而是多揣上一千块钱。那一刻拨云见日,楚墨加着油门,既心焦,又欣喜。

静秋一家租住在一个老式住宅小区里,那里既没有围墙,也没有门卫,楚墨想这个小区的年龄肯定大过自己。三拐两拐,上楼,敲门,走进去,屋子里逼仄昏暗,所有房间的门都被后来加宽——这当然是为了轮椅进出方便。坐在轮椅上的萧健冲楚墨笑笑,说,“静秋刚才打电话给我,说你要来,我说不用,不过感冒发烧,有什么大不了的?真有需要的话,我会打120。”

“孩子呢?”楚墨问。

“真不用。”萧健说。

“孩子呢?”念蓉问。

“哦,里屋。”萧健说。

楚墨和念蓉进去,见月月的一张小脸,红得就像煮熟的螃蟹壳。哪怕走在街上,哪怕身边没有静秋,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楚墨也能认出这是静秋的女儿。她与静秋长得太像——眉毛、额头、鼻子、嘴巴……甚至,睡梦里的表情。六七岁模样吧?楚墨想,也许在他离开胡同深处那个小旅店的时候,她已经在静秋的肚子里落下了种子。

楚墨将手背放上月月的额头,扭头问萧健:“有体温计吗?”

“都烧成这样了,还要什么体温计?”念蓉焦炙地说,“快送医院吧!”

“真有必要吗?”萧健嗫嚅着。

念蓉不理萧健,命令楚墨:“背她下楼!”

楚墨弯腰下叉,两眼圆瞪,似乎他要背起的不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而是一颗七八十斤的炸弹。念蓉扶着月月的腰,两个人一边往外走,一边小心地躲避着屋子里的二阶魔方三阶魔方四阶魔方五阶魔方六阶魔方……萧健摇着轮椅跟在后面,问念蓉:“我呢?”念蓉说:“我们先去吧!一会儿楚墨回来接你。”

去医院打了一针,烧很快退了,但医生建议再拍个片子。“怀疑是呼吸道感染。”医生对念蓉说,“就算是也没关系,吃点药就好了……你女儿看起来体质不错。”念蓉看看楚墨,楚墨耸耸肩,笑笑,却遭了念蓉一个白眼。

透视室上午八点才能上班,念蓉让楚墨先把萧健接过来,免得他在家里担心。这边有她照顾月月,肯定不会有问题。

自始至终,月月没哭一声。她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坚强。

将萧健接到医院,天已大亮。三个人守着睡熟的月月,这才感觉到有些疲惫。中间静秋打来好几个电话,有的打给萧健,有的打给楚墨。打给萧健时,语气是坚硬的,充满责怪;打给楚墨时,语气是柔软的,充满感激。楚墨说:“其实我也不懂……这件事情多亏了念蓉。”那边的静秋马上说:“方便的话,把电话给念蓉,我想谢谢她。”

念蓉急忙冲楚墨摆手,示意她不想接。楚墨只好说:“念蓉刚被护士叫走了。”

拍完片子,下午才能拿到结果。楚墨让念蓉回家休息,顺便向陆清浅请个假,今天就别去上班了,念蓉说:“好。”电话打过去,说她身体不舒服,倒把陆清浅弄得紧张起来。

“你没事吧?”他说。

“没事。”

“在家?”

“在家。”

“楚墨在陪着你吗?”

“是的。”

“多注意休息。”陆清浅说,“一会儿和半烟去看看你?”

“千万别。”念蓉急忙说,“你们要硬来的话,我就硬去上班。”

楚墨、念蓉和萧健一直陪月月呆在医院,直到下午取了片子。果真没有大碍,开了些药,三个人领着月月往外走。这时静秋再一次给萧健打来电话,却说:“楚墨,我刚买了机票,我晚上就能赶回去。”萧健愣了愣,说:“我是萧健。月月现在没事了。”静秋说:“可是我还是不放心她。我得马上回去。”萧健问:“骨汤店的事情,有眉目了?”静秋说:“以后再说吧。”

旁边的楚墨,听得明明白白。偷瞟一眼稍远处的念蓉,念蓉正与月月有说有笑。回去的路上,坐在副驾驶的念蓉突然对楚墨说:“我想盈衣了。”

楚墨从反光镜里看看月月,说:“等思远回来,一起去乡下把盈衣和端阳带回来。两个小家伙肯定晒得像两个小黑猴。”

两个人都没有发现,坐在后排的萧健,表情突变。

2

静秋回来以后,给楚墨打了个电话。楚墨问她月月怎么样了,静秋说:“能吃能喝能长肉。多亏了你和念蓉。”客气得让楚墨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因了这件事情,念蓉与楚墨的关系,又恢复到往常。两个人,顿顿四菜一汤,顿顿缺不了韭菜炒鸡蛋。楚墨开玩笑说:“再补就补炸了。”念蓉说:“祸害人的东西,炸了才好。”楚墨说:“现在我就要祸害你。”站起来,做拥抱状,念蓉说一句“想都别想”,就往浴室里躲。往浴室里躲,无非是洗澡,冲凉,或者往身体上抹润肤露,她的所为,似乎不是在躲着楚墨的“祸害”,而是在为楚墨的“祸害”创造条件。

饭后,楚墨不忘为念蓉榨一杯果汁。苹果汁、雪梨汁、芒果汁、西瓜汁、橙汁、葡萄汁……超市里有什么水果,念蓉就能喝到什么果汁。念蓉对半烟说,她补得维生素都能从脸上掉下来。

那段时间,楚墨深深体会到传说中“小别胜新婚”的感觉。“小别”的是什么呢?两个人的肉体,以及灵魂。楚墨突然认为念蓉也许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不过跟她说了句实话,不过没有瞒她,就不计前嫌,就对他千般好,就耕为奴,织为婢,厨房为大厨,床上为妓女,假如当初错过了她,他的一生,必是遗憾的。

那么,静秋呢?假如当初没有错过静秋,他现在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现在的他,是不是也有着他所不知的遗憾?

他的生活会更好?会更坏?更好能好到哪里去?更坏能坏到哪里去?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的静秋,不会受这么多的苦。

自静秋回来,两个人再也没有联系。这种关系极为怪异,接近荒诞——离得近时,反而远了,离得远时,反而近了,似乎淡忘了,又似乎时时惦念。

纠结至死。

楚墨很鄙视自己。

思远、思蓉和念蓉去乡下接盈衣与端阳回来,楚墨也想去乡下转转,偏偏这时候,公司来了生意。一家房地产公司要印刷二十万份宣传材料,通过莫高找到了楚墨。楚墨算了算,这笔生意做下来,最多能赚两千块钱。

那也得做。

虱子再小,也是块肉。

排好版,打电话问念蓉哪家印刷厂更便宜些,念蓉说,你找陆清浅吧!做杂志这么多年,他对城里的印刷厂,了如指掌。

去杂志社,陆清浅不在,却在念蓉和半烟的办公室里,遇到楚歌。楚歌坐在念蓉的位置,正用念蓉的电脑玩着“宠物连连看”。

“你怎么在这里?”楚墨问他。

楚歌看楚墨一眼,又将脑袋扎回电脑。“别吵,”他说,“最后一关了。”

楚墨就站在旁边,耐心地等他过关。

“今天没课,就过来坐坐。”楚歌终于从一群宠物里拔出脑袋,说。他还是没能过关。

“上班时间,不打扰半烟工作?”楚墨问楚歌。

“怎么会呢?”半烟插嘴道,“他不来,我才心不安。”说着话,媚眼朝楚歌瞟啊瞟啊,直把楚歌瞟得心旷神怡。

“亦可昨天又给我打电话了。”楚墨心想,干脆早点在半烟面前挑明了吧。“她说她十几天没有见到你了。”

“那又怎样?”半烟仍然插嘴说,“楚歌又不是她养的宠物,想什么时候见就什么时候见。”

“可是亦可是你的女朋友。”楚墨对楚歌说,“你答应过要娶她的。”

“那又怎样?”半烟继续插嘴道,“订婚还能退婚呢!结婚还能离婚呢!谈个恋爱就必须坚守到底?”

“我在跟我弟说话。”楚墨终于忍不住了,对半烟说,“你等我说完了,再插嘴行不行?”

“那又怎样?”半烟横着眼说,“总统演讲还允许打岔呢。难道你比总统还牛?你是仙人掌?你是海胆?你是刺猬?你是豪猪?碰不得你?”

“无理取闹了不是?”楚墨说,“我又不是故意过来吵架的。我来找陆浅清有事,正好碰到楚歌,当哥的说他几句……”

“你想说什么,你心里明白……”

“既然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就应该知道以后该怎么做。”

“哦?道德卫士了还?”半烟站起来,瞪着眼,下巴冲天。“那楚墨你告诉我,我以后该怎么做?我渴望的时候去找你?你给我买个振动棒?我直接上食指?我像后庭那些可怜的女子一样忍着?我追求爱情有错了还?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了还?”

半烟凶态毕露,哪壶不开提哪壶——楚墨当然知道半烟的“放火”和“点灯”是指什么。恰好此时陆清浅从外面进来,算是给楚墨和半烟各自找了个台阶。

陆清浅将楚墨带进他的办公室,问明来意,翻出几张名片,排上桌子。他指着其中一张名片说:“这家不错。不仅质量好,速度快,价格也合理。”他给名片的主人打了个电话,对楚墨说:“下午他在工厂等你,你可以跟他谈谈。需要我陪你去吗?”楚墨忙说“不用不用”,起身告辞。

转身的刹那,他看到陆清浅的桌子上,放着一盆浅红色的仙人掌。刚才他在念蓉的桌子上也看到了一盆粉红色的仙人掌。两盆仙人掌如此相似,简直就是一对双胞胎。

回家的路上,楚墨接到静秋的电话。“月月的事情,真的很感谢你和念蓉,”静秋说,“想请你们吃顿饭。”

“不用了。”楚墨说,“又不是外人。再说念蓉这几天去乡下了。”

心却无端地慌乱起来。

“萧健也去。还有莫高。你再叫上楚歌。”静秋说,“大家凑一起吃顿饭,聊聊天。再说骨汤店的事情,还得请教你和莫高。”

“我又不懂,就……算了吧。”

“六点半,‘川国演义’,不见不散。”静秋说。

3

楚墨明白静秋的意思。她敢面对念蓉,至少说明她内心深处的坦然。或者说,她想借此机会给念蓉一个暗示,那就是:她与楚墨,再不可能发生任何事情。

心里,竟然有些失落。

于是再一次鄙视自己。

按时到达,却只有静秋一个人在。

楚墨冲静秋笑笑,坐到她的对面。

“萧健死活不肯出来。”静秋无奈地对楚墨说,“他说他又不喝酒,不如在家陪月月玩。”

“魔方还玩吗?”

“还玩。一分十几秒吧。”

“前几天莫高说他已经能玩到六十秒钟以内了。”

“他近来状态不好,集中不了精神。”静秋笑笑,说,“楚歌怎么没来?”

“说没时间。晚上得给半烟画肖像。”

“莫高呢?”

“一会儿就到。”

正说着,电话响了。莫高在电话里告诉楚墨,突然来了个湖南朋友,实在走不开。

——明摆着给楚墨和静秋创造机会。楚墨在心里,将他臭骂一顿。

“好像,只剩咱俩了。”楚墨挂断电话,对静秋说,“要不,各自回家吃面条?”

“那哪行?”静秋说,“咱俩随便吃点。”

静秋要了一份水煮肉片,一份宫爆鸡丁,一份灯影牛肉,一份鱼香茄子,一份野生菌汤,又要了一瓶长城干红。她问楚墨:“再要点啥?”楚墨说:“再要个人吧!这么多,光咱俩肯定吃不完。”

都笑。笑完了,竟然都有些拘谨。

菜很快上齐。四菜一汤只占着偌大的餐桌一隅,如此,楚墨得趴上桌子夹菜。静秋对楚墨说:“坐过来吧!”楚墨就过去。两个人并排而坐,楚墨的心,再一次慌乱起来。

“骨汤店的事情怎么样了?”楚墨给静秋倒一杯酒。

“还好。”静秋端起酒杯,旋转着。

“吃了秤砣铁了心?”

“总得做点事情。”

“打算什么时候开业?”

“谈得差不多了,过几天再去广州一趟,谈谈细节……店址选好了,这几天要装修……装修的时候,广州那边来人,统一店面……加盟店就这点好,少操心……跟着走就是了……”

“店员呢?”

“小店,用不了几个人。”

“萧健呢?”

谈到萧健,静秋低头不语。正当楚墨开始后悔他的鲁莽,静秋突然抬头问他:“知道萧健怎么残的吗?”

楚墨摇摇头。

“想知道吗?”

楚墨点点头。

“说起来难以置信。他从二楼摔下去,就残了。”

“怎么会……”

“知道大学毕业以后,我为什么一定要先回到县城吗?因为我爸。我爸常年瘫痪,我妈既要上班又要照顾她,我妈很可怜,很辛苦。我爸不仅瘫痪,还百病缠身,医生很早就判了他的死刑。在我上大学那年,他们就说,我爸绝对活不过两年,可是我大学毕业,他仍然活着。他活着,我就得照顾他,让他少吃苦,少受罪。其实那时候,我多么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回县城啊。可是你说,如果你去县城,大学四年就白读了。你还说,你有你的追求。还记得你的追求吗?你说你要成为大诗人,像海子那样的诗人,像泰戈尔那样的诗人,像李白那样的诗人,像仓央嘉措那样的诗人。我还记得你给我读仓央嘉措的诗歌:邂逅相遇的情人,是肌肤皆香的女子,犹如拾了一块白色的松石,却又随手抛弃了……因为心中热烈的爱慕,问伊是否愿做我亲密的爱侣,伊说,若非死别,决不生离……彼女不是母亲生的,是桃树上长的吧,伊对一人的爱情,比桃花凋零得还快呢!住在布达拉宫中,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楚墨,这些诗,你还记得吗?直到现在,你也没有成为诗人……”

……我知道你在等我,等我离开县城。可是,我不能。老实说那时萧健比你帅,比你强壮,比你懂事,比你有前途……其实即使现在,萧健也比你帅……现在,他只是落魄,颓废……别恨我妈,以我妈的经验,嫁给萧健肯定比嫁给你幸福……那时候除了写诗,你还会干什么呢?呵,抽烟喝酒,没事打打架,瘦得像个蚂蚱……

……即使如此,那时,对萧健,我仍然没有什么感觉。那时我的想法是,先在县城呆一段时间,咱俩很快就能在一起。我回去后的第二年,我爸突然病危。那是真正的病危,夜里,他的喉咙响得就像吹响一只哨子……后来虽然抢救过来,但必须继续治疗,这需要很多钱……楚墨,我跟你说过这些吗?我从来没有。我不说,你当然不会知道。我不说,还因为我知道你帮不上我,还因为我知道你连自己的生活都保证不了……可是萧健他帮了我。他拿出他所有的积蓄,又背着我和我妈,借了很多钱。我和我妈知道后,说了他几句,他说不怕,他很快就能赚很多很多钱……他的话也许是对的,那时他的二百米成绩,已经相当惊人……

……我爸的病情稳定下来以后,我妈就开始给我和萧健张罗婚事了。我当然不同意,跟我妈闹,可是,我仍然没有告诉你。我告诉你有什么用呢?你过来哭?你过来闹?你过来跟我妈要‘将军’烟和‘昆嵛’啤酒?那时我只想离开家,离开萧健,离开我爸和我妈,去你那里,和你一起同居,晚上陪你睡觉。楚墨,你相信吗?那时候,我真是这么想的。可是接下来的一件事,让我不得不选择了萧健。后来我常常想,这就是命吧……

……星期天,萧健来我家,拖了地板,洗了抹布,换了坏掉的灯管。那天萧健特别高兴,他说他又将他的二百米成绩,提高了零点零五秒。特别高兴的萧健开始给我家擦玻璃,他先擦了卧室的玻璃,又开始擦厨房的玻璃。他擦着玻璃,我在旁边看着,吃着他给我买的巧克力脆皮雪糕,我记得那天,风很轻,云很淡,太阳很刺眼……他先擦干净里面的一面,又开始擦外面的一面。他将身体探出窗外,一边擦着玻璃一边给我讲笑话。说老实话,那些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他在玻璃上发现一个灰点,他将脑袋凑近玻璃,往玻璃上呵气。然后,他发出一声尖叫,我看到,他与那扇窗户,一起掉落下去……

……我冲到窗台,看萧健试图爬起来。我问他,你没事吧?他说,没事。我问他,摔坏了没有?他说,舒服得很呐。他还在试图爬起来,姿势无比滑稽。我跑下楼,去扶他。我甚至一边扶他一边‘咯咯’地笑……我和他都没有想到,那么低的二楼,就把他摔残了……这就是命。

静秋一边说,一边用手背擦着眼睛。楚墨递一张纸巾过去,静秋却并不去接。她端起酒杯,冲楚墨晃晃。“干了吧。”她说。

“可是这并不能成为你嫁给他的理由。”楚墨说,“你这算什么?伟大的自我牺牲?”

“我决定嫁给他,只因为我妈的一句话。”静秋说,“当我妈知道萧健永远不能再站起来的时候,她哭了整整一天。然后,她劝我走。她说,家里有一个瘫子了,不能再有第二个……”

“你妈开始反对?”

“岂止是反对,她简直怕得要死。可是楚墨,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能走啊!我得像我妈照顾我爸那样照顾萧健,对不对?况且那段时间,萧健的情绪很不稳定。每一天他都要死要活,我想如果我走了,他也许会选择自杀……或者,就算不自杀,他的一生也不会再有任何希望……”

“你顾忌太多……”

“你能想象一个被称为‘小城飞人’的狂妄的年轻人突然之间不能站起来并且永远不能站起来的感受吗?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帮他的女朋友擦玻璃。这实在太窝囊,太残忍。楚墨,县城所有认识我们的人都把我当成他的女朋友,我怎么办?”

“所以你嫁给他?”

“所以我嫁给他……”

“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

“我想你不会理解……我还记得那个旅店,我们最后一次相拥……楚墨,我的心都碎了。”

“可是你的牺牲太大了。”

“我知道。”

“你后悔吗?”

“大约半年以后,我开始后悔……你说的对,我的牺牲太大了……可是那时候,我已经怀了月月……我就想,等把月月生下来吧……可是月月生下来,我又想,等月月断奶吧……月月断奶以后,我又想,等月月再长长吧……就这么拖着,拖啊,拖……楚墨,你不是我,你不会懂……”

“可是这并不妨碍你们……虽然这很残忍……也许我不该说……我想说,这世间每天都有离婚的夫妻……你不能为了他的一场意外,就押上自己一生的幸福。”

“我挺幸福。真的楚墨,我挺幸福。他那么爱我……”

“你在欺骗自己……我不是指萧健的残疾,而是当初,你错误地选择了他。当然选择我也不一定正确,但你选择萧健,肯定是个错误。”

“也许吧。其实直到现在,萧健的家人对我也不是太好。虽然他们知道萧健的残疾完全因为意外,可是他们固执地认为,这一切,根由在我……楚墨,我不是嫁给了萧健,而是嫁给了一个怨声载道的家庭……这真的是命。”

虽然静秋一直在哭,却没有哭出声来。一滴泪滚到下巴,静秋忙用手去擦,却没有擦到。眼泪滴落酒杯,楚墨伤感得想要跳楼。

“为什么离开县城?”楚墨问。

“因为父亲去世了。大前年。笑着去世的。很安详。似乎没有痛苦。现在,母亲的身边,一个瘫子也没有了。”静秋再一次抬起手背,擦擦眼睛。

“为什么要来这里开茶馆?”

“总得找点事做。”静秋说,“萧健残了,我不能也跟着残。最初时萧健拒绝来茶馆,我知道,他不想见人……自从他变得残疾,性格就完全变了……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他仍然自卑……他喜欢魔方,我想,他在用另一种方式与时间赛跑……以前,用他的两条腿;现在,用他的十根手指……”

无语。静秋开始轻轻抽泣。

“抱抱我吧。”静秋软绵绵地说。

楚墨就抱住她。很轻。

“用点力。”静秋说。

楚墨就一点一点加着力气。他听到静秋的骨头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他感觉静秋正在他的怀里一点一点融化。他想起那个雨夜。

他低下头,无限怜爱地吻去静秋嘴唇上的泪水。

静秋说:“不要。”

楚墨说:“好。”却裹住了静秋的双唇。

两个舌头拥抱,摔跤,纠缠,你来我往。

天地苍凉。

楚墨将静秋抱起。静秋说:“不要。”楚墨说:“嗯。”楚墨将静秋抱上餐桌。静秋说:“不要。”楚墨说:“嗯。”楚墨将静秋放平。静秋说:“不要。”楚墨说:“嗯。”楚墨褪去静秋的衣衫。静秋说:“不要。”楚墨说:“嗯。”楚墨伏下身体,亲吻静秋的脖子。静秋说:“不要。”楚墨说:“嗯。”楚墨亲吻静秋的耳台,静秋的锁骨,静秋的肩膀,静秋的每一寸肌肤。静秋说:“不要。”楚墨说:“嗯。”

他们的身边,一份水煮肉片,一份宫爆鸡丁,一份灯影牛肉,一份鱼香茄子,一份野生菌汤,一瓶红葡萄酒,两只倾倒的酒杯。餐桌开始旋转,静秋微张双目,淡蓝色的屋顶变成天空,渐渐远去。

静秋向他打开,一点一点,就像河蚌,就像花儿,就像一艘充满弹性的船。静秋热闹并且寂廖,喧哗并且安静,滚烫并且冰冷,快乐并且忧伤……远处传来“鼟鼟”的击鼓之音,又夹杂了锣,铙,钹,笙,埙,号,编钟,唢呐,琵琶,古筝,长笛,单簧,响板,三角铁,萨克斯,木琴,胡琴,竖琴,电子琴,马头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乐声蹊跷,缥缥缈缈,浅浅淡淡,安静,悠远,虚幻,灵异,又渗洇月光里,撕撕扯扯,飘散得到处都是。

楚墨喊一声“静秋!”泪飞如雨。

4

乡下多日的盈衣和端阳果然被晒成两只小黑猴。念蓉挺起小胸脯,对楚墨说:“我妈有的是办法让他们晒黑!”似乎小孩子被晒黑是一件多么难得多么成功多么令人自豪的事情。

盈衣带回一个很大的塑料袋,里面满满的都是蝉蜕。“六百多只!”盈衣对楚墨说,“每天晚上,我和端阳哥哥都要去小树林里拣!”

“姥姥不陪你们去?”楚墨问盈衣。

“不用姥姥陪!”盈衣学着念蓉的样子挺起小胸脯,自豪地说,“我们长大啦!”

楚墨便有了小不快。他知道那片小树林。沿着河滩,带子状,环绕四分之一个村子。夏天时候,逢雨,河水暴涨,两个小孩子毫无顾忌地在那里拣蝉蜕,要多危险,有多危险。

“你妈怎么也不跟着?”楚墨说,“那么大的水。”

“怎么知道我妈没跟着?”念蓉回击道。

“盈衣说的。”

“妈偷偷跟着他们你能知道?”念蓉不满地说,“我和我姐都是妈带大的,小时候出过事?你看我和我姐,肌如凝脂,浑身上下连个小伤疤也没有。”

“晒得也太黑了吧。”楚墨将盈衣扒光,硬把他往浴盆里摁,“夜里不龇牙哪能找得到?盈衣先生,我现在去关灯,等我喊一二三,你就龇牙……”

“黑是健康色你不知道?”念蓉说。

“腿上这伤是怎么回事?林子里的刺槐划的吧?晚上出去,姥姥也不给你们穿条长裤?”

“你到底有完没完?”念蓉说,“一个大老爷们,怎么像个娘们一样婆婆妈妈?我知道,就算我妈做得再好,你对她也不会满意。亏我妈对你还那么好,回去这几天,天天念叨你怎么没有回来,知道你爱喝茶,就吩咐我给你带回来这么多东西。干菊花、干金银花、干蔷薇、干银杏叶……都是她自己上山摘的。你怎么这么没良心?”

给盈衣洗完澡,拿浴巾包了,让他去睡觉,盈衣却甩开浴巾,光着屁股,骑着拖把,客厅里策马扬鞭。他不睡,念蓉与楚墨也不能睡,客厅里坐着,电视机调到两个人最不喜欢的农业频道,竟都没有发觉。后来盈衣终有了睡意,却赖在楚墨的怀里。“等我睡着了,你才可以把我送到小床上。”他说。

“先龇牙。”楚墨说。

盈衣终于睡着。楚墨以六十分之一秒的速度关掉电视,牵念蓉去卧室。好几天不见,他特别想好好表现,然他那天的表现,接近糟糕透顶。念蓉每一声夸张的呻吟都是那般刺耳,他想那不是对他的肯定和赞美,而是对他的讽刺和挖苦。念蓉睡着以后,他将沙发上的盈衣抱上小床,然后钻进书房,点一根烟。他再一次想起静秋。刚才与念蓉缠绵,静秋的影子就在他的面前晃来晃去,现在云雨完毕,静秋的影子还在他的面前晃来晃去。

说不清。放不下。忘不掉。戒不了。

打开窗子,扔掉烟蒂,黑暗之中,烟蒂拖出一条红色的尾巴,杀进窗外的冬青丛。

他想起淡蓝色的屋顶,巨大的餐桌,以及餐桌之上,轻轻旋转的柔软的雪鳗一般的静秋。

5

静秋再一次远赴广州,莫高送她到火车站,回来,给楚墨打了个电话,约他喝一杯。楚墨向念蓉请示,念蓉说:“快去吧!”那时念蓉正心花怒放地教盈衣唱儿歌,她管不了楚墨那么多。

她对楚墨越是信任,楚墨内心越是不安。

是一个很小的饭店,只有厅,没有包间。饭厅的墙壁上挂满饭店老板天南地北的照片:在云南,在黑龙江,在西藏,在新疆,在印度,在苏格兰,在阿曼,在赞比亚,在赤道几内亚……莫高一边自斟自饮,一边摇头晃脑地研究那些照片。见到楚墨,他傻笑着说:“照片是PS的。我研究过好几次了。这里有痕迹这里有痕迹这里有痕迹这里也有痕迹。这个老板,也许没有出过山东。”

莫高的下巴上杂草丛生。莫高的双眼皮变成了双双眼皮。莫高的衣领油渍斑斑。莫高的领带就像穿过多日的袜子。

“利比亚难民?”楚墨说。

“三天没回家了。”莫高又灌下一杯酒,眼神开始发直,“你脑门上怎么长了个肚脐眼?”

“跟冬玲吵架了?”

“知道吗楚墨,我见到阿芳啦。”莫高突然笑出声来。

“哪天?”楚墨吃了一惊。

“静秋请我吃饭的那天。我骗你们说,来了一个湖南朋友……”

“不够意思了。”楚墨说,“不让我见她,怎么也得让静秋见见她。”

“她来是为了见我,又不是为了见静秋。”莫高抓起酒瓶,说,“知道吗楚墨,阿芳离婚了。”

“为什么?”

“一起过够了呗。”莫高说,“她老公是什么单位的出纳,天天跟人民币打交道。阿芳说,回家时看她的表情,也像在寻找金属防伪线和水印。吃饭前不洗手,吃饭时爱剔牙,吃饭后爱打嗝。睡觉前不洗澡,睡觉时打呼噜,流口水,放屁,磨牙,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闭着眼睛到处摸烟。不爱运动,抽烟,喜欢看广告上的美女。口头禅是‘妈拉个巴子’,听听,多妈拉个巴子的让人讨厌!妈拉个巴子的他以为自己是张大帅啊?”

“好像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吧。”楚墨说,“再说阿芳以前不知道这些?”

“有些知道,有些不知道。阿芳没有料到的是,这些毛病在结婚以前,虽然讨厌,却也小有趣,起码可以原谅,可是结婚以后,竟会让她忍无可忍。反正是离了。谁知道为了啥?也许这些都是借口。也许挺而不硬,坚而不久……”

“这与你三天不回家不刮胡子不换衣服有什么关系?”

“我与阿芳做爱了……”

“所以你就不刮胡子不洗脸?舍不得洗掉香吻?”

“我跟冬玲坦白了。”

“什么?”楚墨吓了一跳,“冬玲发现蛛丝马迹,然后给你灌辣椒水上老虎凳?”

“蛛丝马迹我可以死不认账,辣椒水和老虎凳我可以宁死不屈。”莫高摊开两手,说,“问题是,骁勇善战的冬玲,将我们捉奸在床。”

“捉奸在床?”

“我把阿芳领回家了。”莫高将酒杯拍上桌子,说,“我哪知道冬玲还会杀回马枪啊?”

对莫高,楚墨突然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哪有把女人往家里领的?妈拉个巴子你以为你是张少帅啊!

“不敢回家了?”

“回家一次战斗一次。盘子碗都摔光了。”

“你们可以用锅吃饭。”

“你这样幸灾乐祸不怕遭雷劈?”

楚墨耸耸肩膀。

“楚墨,你说,在我们之前,男人出轨了,结果会怎样?”

“在我们之前男人很少出轨。”楚墨说,“男人渴望出轨容易出轨喜欢出轨,是近几年才有的事情。”

“《福音书》里有一句话:现今的事早已有了,过去的事也已经有了,阳光之下,并无新事。”

“我们的事情不在阳光之下。”

“你和静秋的事情也是在阴暗之中?”

“闭上你的臭嘴。”

“其实,放眼世间,我们所做之事,太过正常。”莫高说,“世间所有雄性动物的一生,都是追逐的一生。追逐不过两件事:一,食物;二,交配。你想想是不是这样?狼,狮子,猴子,章鱼,河豚,蚂蚱,苍蝇,蛇……是不是?食物,交配……”

“那就可以胡乱交配?”

“谁知道跟谁交配是正确的,跟谁交配是错误的?”莫高说,“答案在哪里?标准在哪里?裁判在哪里?万一我和冬玲的交配才是错误的呢?”

“你们是合法夫妻……”

“万一连婚姻也是错误的呢?”

“你们有过一段情,才结的婚……”

“万一连那段情也是错误的呢?”

“这些留着你慢慢想吧。”楚墨抢过莫高手里的酒瓶,说,“现在,我陪你回家?”

“让你来,就是这个意思。”莫高满意地笑着,摇摇晃晃地站起,掏出一块钱硬币塞给服务员,硬着牙帮说,“不用找了。”

冬玲并没有大吵大闹。那天,她表现得极其温柔体贴。她给莫高递上一双拖鞋,再递上绞净的毛巾,又钻进厨房,给莫高榨了一杯解酒的萝卜汁。“莫高肯定说我河东狮吼了吧?”冬玲笑盈盈地对楚墨说,“我这么有素质的职业女性,怎么会呢?是不是莫高?我是职业女性,又不是职业杀手。”说着话,走到莫高身边,又是捏肩又是捶背。莫高龇牙咧嘴,看不出是舒服还是痛苦,放松还是紧张。

第二天一大早,莫高再一次找到楚墨,垂头丧气,语气中带着哭腔。他告诉楚墨,昨晚楚墨走后,冬玲就上床翻杂志去了。待莫高洗完澡,冬玲已经睡着,胳膊压着杂志。他将杂志拿上床头柜,见打开的那页上杀气腾腾地写着:如何惩罚出轨老公。旁边,画着一把很大的剪刀。那把剪刀让莫高胆战心惊,一秒钟也不敢睡过去。天快亮的时候,冬玲起身去洗手间,莫高往她的枕头底下一摸,好家伙,一把巨大的剪刀似乎要随时杀出。莫高再也没敢在床上呆一秒钟,他爬起来,抱了凉席,魂飞魄散地在阳台上对付到天亮。

“要阉夫呢!”莫高说。

“真够野蛮。”楚墨说,“毒蝎女人啊。”

“谁说不是呢?”看起来,莫高仍然心有余悸。

“我的看法是,其实冬玲完全可以换一种温柔些的办法,比如给你抹点中药。”

“抹点中药?”莫高摸摸脑袋。

“不见血光,自然脱落。”楚墨拍着桌子,笑得眼歪口斜。

6

亦可给楚歌打电话说:“中午没事,到我宿舍来,我煮水饺给你吃。”楚歌说:“中午我得给别人画肖像。”亦可说:“是不是一个叫做半烟的美编?”楚歌说:“就是她。”亦可说:“那你也先过来。吃两个水饺,再去。”

楚歌想了想,便去了。亦可知道了这件事情,说坏也坏,说好也好。大不了跟亦可摊牌,说他仍然爱她,只是因为她不给他,只是因为半烟的诱惑,所以他与半烟有了肉体上的关系。亦可伤心,痛苦,寻死觅活,认为天塌下来,都没有关系。他劝劝她,好好认错,从此疏远半烟,甚至“戒掉”半烟,事情也便罢了。事到如今,能怎么办呢?相比那些在大学里便妻妾成群的男孩,他楚歌,算是守身如玉了。

半烟算不了什么。就像楚墨说的那样,半烟只是小插曲,他与亦可才是主旋律。他相信,他与亦可的感情,绝不是半烟这样的女人有能力破坏的。

半烟只是他的充气娃娃。或者他只是半烟的充气娃娃。一回事。

即使有爱,也是主人对充气娃娃的感情。

他与亦可,却不一样。他与亦可什么感情?鱼水情。不是楚歌是鱼,亦可是水,也不是亦可是鱼,楚歌是水,而是楚歌与亦可同为鱼,他们的爱情是水。他们都不能够离开他们的爱情而独立存在,假如没有了爱情的滋润,两个人都会干渴而死。

比方是亦可打的,话是亦可说的。楚歌深为赞同。

亦可的宿舍桌子上,就有两条鱼。半年以前楚歌和亦可经过一家水族店,亦可突然说:“这么漂亮的金鱼!”两腿就迈不开了。金鱼就这样买回来,连同那个心形的漂亮鱼缸。两条金鱼体形硕大,楚歌说这两条金鱼就像我们。亦可问:“像我们吗?”楚歌说:“鱼水情深嘛。”亦可歪着脑袋问:“那你说,哪条是你,哪条是我?”楚歌说:“红的是你,黑的是我。”亦可笑,两颗可爱的虎牙闪现。笑完,给楚歌剥一粒葡萄,填进他的嘴里。

两人在街头相识。楚歌在街头给行人画肖像,亦可从他身边经过,四目相对,火花飞溅。楚歌为亦可画了一张头像,收了她五十块钱,又马上用这五十块钱,请她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饭。在饭间,他们发现竟然就读同一所大学并且喜欢在同一个食堂的同一个用餐区吃饭。缘份就是这样奇怪,以前,校园里的无数次擦肩而过也没有引起彼此的注意,黄昏时,校外的匆匆一瞥,便让他们深陷进去,不能自拔。就这么好上了,清晨或者黄昏,大学校园里,时时可见两个人成双成对的身影。

与楚墨和静秋不同的是,大学毕业以后,亦可就变成了楚歌身上的那根肋骨,楚歌走到哪里,她便跟到哪里。为此亦可不惜放弃她攻读了四年的专业——她的专业是“海洋经济学”,这门学科充满魅力。

然对亦可来说,这世间,还有什么能够抵得上楚歌的魅力呢?那样的挺拔的身材,那样的随意的穿着,那样的浓浓的眉毛,那样的方方的下巴,那样的淡黄的眼珠,那样的半遮了眼睛的乱发,那样的颓废的表情,那样的独特的思维……迷恋的结果可能是痴恋。痴恋会让一个女子失去自我。亦可也在失去自我,却并不彻底。楚歌是她的神,她会在、也只会在新婚之夜,将她的身体祭献出来。

爱情是亦可的信仰。性爱也是。性爱与爱情,与婚姻,密不可分。

楚歌赶到时候,亦可已经将水饺煮熟。水饺大得如同包子,盛在精致雅宜的骨质瓷盘里,形状完美,褶皱动人。楚歌挠挠头,说:“只有两个?”亦可莞尔一笑,说:“是一对。就像你我。”

“只有一对?”

“一对一对来。”

——亦可喜欢把任何成对的东西比喻成她和楚歌。比如鸳鸯,比如鸭子,比如蛤蚧,比如癞蛤蟆,比如眼睛,比如耳朵,比如花瓶,比如烧饼……比如,水饺。

水饺是衣食富足的象征,以前是,以后也是。水饺与日子有关,与爱情无关。

“一起吃?”楚歌拾起筷子。

“你先吃。”亦可坐到他的对面,托着香腮,含情脉脉。

楚歌笑笑,夹起一个水饺,吹吹,送进嘴里。他想水饺以后,还会有什么等着他呢?两个煎蛋?两只鲍鱼?两块点心?两杯奶茶?他想亦可会给他包什么馅的水饺呢?羊肉馅?牛肉馅?芹菜馅?三鲜馅?虾仁馅?楚歌轻轻咀嚼,咀嚼,然后,突然顿住。

“怎么这味?”

“嗯?”

“什么馅?”

“肉馅。”

“什么肉?”

“鱼肉。”

“什么鱼?”

“金鱼。”

楚歌这才发现桌子上的鱼缸里不见了那两条金鱼。两条无辜的金鱼,一红一黑,象征着他和亦可的不可离分。红色的金鱼是亦可,黑色的金鱼是楚歌。

他“嗷”一声叫,将嚼碎的水饺吐出。水饺跌落地面,他看到两只绝望的孤零零的眼睛。他踉跄着冲向洗手间,却险些被一盆君子兰绊倒。他听到亦可柔声说,你小心些。

他在洗手间里呕吐,昏天暗地。他将手指捅进喉咙的深处,他试图吐出自己的胃。他不停地漱口,漱口,漱口,冰凉的自来水让他的牙齿结成了冰。他听见外面的亦可小声地唱起莎拉·布莱曼的歌: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代我向那儿的一位男孩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他为我做一件棉衫,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不能有接缝,也不能有针线,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请他为我找一块地,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地要位于海水和海岸之间,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请他用皮制的镰刀收割,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用收割的石楠扎成一束,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

楚歌冲进客厅。“你太过分了!”他在转眼之间变成一头暴怒的狮子,“你想干什么?”

“你的样子怪吓人。”亦可笑着说。她将另一个水饺夹起,吹吹,咬去一半。她津津有味地咀嚼,她甚至给自己配上一杯品质优良的干白葡萄酒。

楚歌看到冒着热气的被腰斩的金鱼,胃里翻江倒海。

亦可喝下一口酒,开始吃另一半。她吃得隆重并且满足,她甚至小心翼翼地择掉金鱼细小的针刺,又用她洁白整齐的牙齿,剔掉金鱼几近透明的腮。

她在享受一条死去的金鱼。

“你知道吗?”亦可面色酡然,“我把它们从鱼缸里捞出来,它们拼命挣扎,誓死不从。你知道鱼也会叫吗?惨叫。像人那样惨叫。你知道鱼也有表情吗?惊恐,绝望。像人那样惊恐绝望……我把金鱼包进水饺,一条包一个,不大不小,正好……鱼很滑,眼睛凸出很高,嘴巴一张一合,又不安生,拼命扭啊扭的,嘴巴啄着我的手指……两条活着的金鱼,完整的金鱼,没有开膛破肚,刮鳞去鳃,我想让它们死得有些尊严……鱼也是有尊严的,就像人,是吧楚歌?水饺下锅,我听到两条鱼同时发出号呼,很凄厉,很凄惨,我看到水饺一凸一凹地变幻着形状,很活泼,很神奇。当然也很残忍……可是楚歌,没有办法的。谁让它们是两条金鱼,谁让它们代表了你我?你吃掉的是红色那条,我吃掉的是黑色那条,正好……你抛弃了我,我得替你把两条金鱼解决掉……”

说完,抽一张纸巾,细细擦拭着嘴角。

亦可变成了魔鬼。她整齐的牙齿足以撕裂世间一切,她的胳膊如同章鱼丑陋的触须或者吸盘。她在初秋的正午谋杀并吃掉可怜的金鱼,也许她不为维系她的爱情,她只为报复。

她浅笑着,表情可爱单纯。“楚歌,你猜我会不会偷偷打开天然气?”

楚歌连滚带爬跌进厨房,他看到一切完好——窗子半开,餐具摆放得整整齐齐,天然气阀门紧闭。他冲出厨房,指着亦可,他张张嘴,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刚才金鱼也是这样。”亦可扔掉餐巾,再抿一口酒,“你生气的样子就像金鱼。黑色的那条。”

“你到底想干什么? ”

“你抛弃我。”

楚歌盯着空荡荡的鱼缸,颓然坐下。“你的猜测是错误的。”他说,“我与半烟,只是逢场作戏。”

“哪出戏?”

“什么?”

“是哪出戏?《铡美案》?《状元媒》?《秦香莲》?《贵妃醉酒》?《霸王别姬》?《天仙配》? ”

“亦可,我知道我错了,可是你不能用这种恐怖的方式……”

“这次,是代表你我的金鱼。”亦可死死盯住楚歌的喉咙,说,“下次,如果有下次,下次,楚歌,你说下次,我找点什么好呢?”

楚歌看着亦可整齐的牙齿,脖子上凉风阵阵。

7

即使静秋在这个城市,楚墨也很少见到她。但假如她不在,楚墨便变得忐忑不安。

他曾经躲在洗手间里,偷偷给静秋拨过电话。电话拨通,静秋却总是不接。楚墨想现在,那边的静秋肯定也像他一样盯着电话。盯着电话,矛盾着,踯躅着——接还是不接?这是个问题。

仅有的一次,电话拨通,那边的静秋,冷淡冷漠。楚墨问她怎么样了,她说还好,楚墨问她什么时间回,她说这几天,楚墨问她要不要我去接你,她说不用了。一问一答,干净简短,就像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不用看,楚墨也能猜到静秋此时的表情——她的表情,必是冰冷的;不用问,楚墨也能猜到静秋此时的心情——她的心情,必是纠结的,挣扎的。陌生的城市,孤零零的女子,倾其所有的赌注,家在远方。现实这般残酷,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

静秋回来以后,很长时间没与楚墨联系。她不主动给楚墨打电话,楚墨也不主动给她打电话,两个人被一根线牵着,然那线松松垮垮,不负责任。但她回来,她在这个城市,她在十几公里以外的地方,至少,楚墨的心是安的。

再一次接到静秋的电话,是在一个午后。静秋告诉楚墨,骨汤店即将开张营业,茶馆也要在这几天彻底转让出去。接手茶馆的老板想把茶馆变成棋牌室,已经有三张麻将桌搬了过来。

“大学时曾那样向往开茶馆的日子,如今呢?好端端的一个店,说关门,就关门了。”静秋似乎有些失落。顿了顿,她接着说:“还剩一些好茶,礼拜天你找些朋友,一起过来喝掉吧!”

“喝茶,还是算了吧。”楚墨说。

“一起聚一聚吧!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茶馆,总得请大家喝杯茶。”静秋说,“上次请客他们都没来,这一次正好补上遗憾。你们一家人,莫高,还有你的朋友半烟和陆清浅,都叫上吧!”

说到上一次的遗憾,楚墨心乱如麻。回忆突然回滚,绞痛。

想了很久,他认为这一次,念蓉还是应该去的。毕竟他与静秋不可能永远这样下去,毕竟他总得将自己交还念蓉,将静秋交还萧健,将现在的爱恋交还曾经的过去。能见见面,一起坐下来,喝杯茶,聊聊天,彼此的心里,也便坦然了吧。

问念蓉,念蓉说:“行啊。算是对‘静秋茶馆’的最后祭拜。”话说得很是随便,根本没有多想,然而楚墨听来,总觉得她本想说“算是对静秋的最后祭拜。”

问陆清浅,陆清浅思忖片刻,说:“到时看看有没有时间。”楚墨说又不是呆一整天,只是去喝喝茶,凑个趣,几个小时而已。陆清浅说:“那好吧!正好这期的稿子也审得差不多了。”

问半烟,半烟问:“楚歌去不去?”楚墨说:“没邀请他。”半烟说:“那就好。”楚墨问:“什么叫那就好?”半烟说:“楚歌没跟你说吗?我们拜拜了。”楚墨暗自高兴,却装出惊讶的表情,问:“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拜拜了?”半烟盯着他的鼻子,说:“你挑拨的。”楚墨说:“我可不敢挑拨。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没有不能上吊的梁。”半烟说:“你敢保证你从没有在那个亦可面前说过我的坏话?”楚墨说:“我当然敢保证。有一次亦可问我怎么楚歌天天去找那个杂志社的美编,我还替你抵挡了呢。”半烟问:“怎么抵挡?”楚墨说:“就说你只是楚歌的一个学生,他得每天教你画素描。”半烟说:“那我怎么谢谢你?”楚墨说:“大恩不言谢。”半烟说:“小心我把你的名字写到内裤上,放屁崩死你!”

没有人会被放屁崩死,所以那几天,楚墨过得挺安生。

陆清浅、半烟、莫高、楚墨、念蓉和盈衣按时赶到。盈衣赖在萧健面前,让萧健教他玩魔方。盈衣不耻下问,萧健好为人师,不大一会儿,盈衣就将其中一面的颜色对齐。对齐一面,盈衣并不满足,又缠着萧健教他把六个面的颜色都对齐。“这个等以后再教你吧!”萧健夸奖他,“你可真聪明。”盈衣扬扬下巴:“本来就不难嘛。”

思蓉和思远想趁礼拜天去念蓉那里蹭饭,门敲了很长时间,直把楼上的陈老先生和陈老太太敲下来,也没能将门敲开。给念蓉打电话,念蓉告诉他们,在外面喝茶。

“把他们俩也喊过来吧!”静秋一边给大家沏茶一边说,“听过思蓉的几次节目,我和萧健都是她的粉丝。”

念蓉问思蓉:“来吗?”思蓉说:“方便就来。”一边的静秋说:“当然方便啊!”思蓉说:“那我们一会儿就到。”

静秋的女儿月月也在茶馆,两个小家伙竟然一见如故。他们不停地跑进跑出茶室,让茶室的气氛轻松融洽。后来两个孩子跑到茶馆门口玩,盈衣慷慨地将他的薯条和魔术飞车分给月月。楚墨出来接一个电话,见两个孩子已经兴高采烈地玩起了“过家家”。

盈衣对月月说:“你当妈。”

月月说:“你当妈。”

盈衣说:“我是男的,男的不能当妈。”

月月说:“谁说男的不能当妈?你没听大人说‘又当爹又当妈’? ”

楚墨笑。他很满意这样的结果。在众人面前,念蓉完全一副贤妻良母的形象,对静秋更是礼貌有加。来之前楚墨还担心念蓉看静秋的眼神或许会有些凌厉,现在看来,他的担心完全多余。

静秋的表现更是得体。念蓉说话时,她静静地听,浅浅地笑,似乎她与念蓉,已是相识多年的好姐妹。

刚跟两个孩子聊了几句,思蓉和思远就赶过来了。楚墨领他们来到茶室,几个人的话题已经从宇宙黑洞转到了古典诗词。古典诗词的话题被简单的介绍打断,然后继续。

“据说很多人的名字,都能找出一句或者几句相对应的古诗词。”莫高问楚墨,“你的名字是哪两句?”

“我好像没有吧。”楚墨说,“你的呢?”

“我又没写过诗。”莫高说,“不像某人,研究诗歌那么多年,竟连自己的名字都对不上号。”

楚墨笑。

“我的,能不能对上?”念蓉问楚墨。

楚墨摇头。

“思蓉呢?”

楚墨摇头。

“思远呢?”

楚墨摇头。

“《诗经》里好像有一句:视尔不臧,我思不远。”陆清浅说,“不过我记不太清了。”

思蓉就问思远:“你爸给你起名字的时候,是不是参考过这句诗?”

思远说:“怎么会?我爸一个农民,可能连《诗经》都没听说过。”

“那你以前知道吗?”思蓉问他。

“不知道。”思远说,“我哪知道古人还对我的名字感兴趣?”

“看看人家陆主编,才华横溢。你呢?”思蓉说。

思远“嘿嘿”笑。

“静秋呢?”念蓉来了兴致。

“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陆清浅说,“这句记得清楚,不会错。”

“就一句?”

“彤霞久绝飞琼宇,人在谁边。人在谁边,今夜玉清眠不眠。香销被冷残灯灭,静数秋天。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陆清浅笑笑说,“纳兰性德的,大学时我疯狂地迷恋过他。”

念蓉看看静秋,静秋笑笑,说:“名字是我爸给我取的。我爸是语文老师,也喜欢纳兰性德。”

“亦可呢?”念蓉兴致盎然,全然不管旁边的半烟。

“这个似乎很多吧。”陆清浅说,“东方欲曙花冥冥,啼莺相唤亦可听。韦应物的《听莺曲》。”

“难不倒你了啊。”念蓉愈来愈兴奋,“陆清浅呢?”

“疏影横斜水清浅。林逋《山园小梅》里的一句。不过与思远的老爸一样,名字是他随便给我取的。我想他参照的是老家那条小河,而绝非林逋的诗。”

都笑了。

半烟问:“我呢?”

陆清浅说:“暂时想不起来。”

“一夜残烛一夜酒,半边黄花半边烟。”半烟说,“没听说过?”

陆清浅说:“真没有。”

“没听说过就对了。”半烟笑起来,“我现编的。”

“我知道你有个女儿,叫做陆芳蕤,这名字是你给她取的吧?”念蓉问陆清浅。

说到女儿,陆清浅的目光,突然变得柔软。“播芳蕤之馥馥,发青条之森森。我喜欢陆机的这篇《文赋》。”陆清浅看看念蓉,说,“咱们的杂志,就是需要像《文赋》中所说的那样的好文章。”

“出来喝杯茶也谈工作,你们俩可真够无聊。”半烟打一个哈欠,对陆清浅说,“我就不信难不倒你。现在我改名叫‘玉体横陈’,你给我找首诗出来。”

“一笑相倾国便亡,何劳荆棘始堪伤。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楚墨抢先朗诵完毕,又说,“杂志社的美编,心思都用在插图上,可以没读过李商隐,我们都不笑话你。”

“放屁!”半烟瞪瞪他。

“还有吃的,土豆煮熟了,再加牛肉。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不会连毛老人家的也没读过吧?”楚墨乐不可支。

呛得半烟差点把一口茶全喷出来。

“月月呢?”念蓉看看静秋,问,“您女儿是叫月月吧?”

“步月。”一直摆弄魔方的萧健抬起头来,说,“静秋给取的。”

“步月?”念蓉愕然。

“步月。”萧健说。

念蓉、楚墨和静秋的脸色,都变了。

因为念蓉的儿子,叫做盈衣。

对酒不觉暝,落花盈我衣。酔起步溪月,鸟还人亦稀。李白兄在《自遣》里,醉眼朦胧地说。

短短一首诗,两个孩子的名字,怎么解释?

念蓉咬着嘴唇,问静秋:“有开水吗?”

静秋说:“泡绿茶,最好别用开水……”

“我不想泡绿茶,”念蓉说,“我想把开水浇到楚墨头上。”

第五节 对酒不觉瞑,落花盈我衣

时间是这样一种东西,无论怎样的痛,怎样的伤,都会随着它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安抚,被慢慢治愈,最终变得无足轻重。或者,即使没有被彻底治愈,也是淡淡的痛,淡淡的伤,想起来,苦笑或者摇摇头,点一根烟,喝一杯酒,罢了。

——时间什么都可以带走。

时间还是这样一种东西,无论曾经的伤口愈合得怎样彻底,当那个人再次出现,当那段情再次重复,伤疤就会变成伤口,伤口便会撕裂,流出脓,流出血,流出疼痛,然后,越来越痛,越来越痛,曾经的一切,都会随之浮现,甚至重复。

——时间什么也不曾带走。

1

对酒不觉暝,落花盈我衣。酔起步溪月,鸟还人亦稀。

给盈衣取名字的时候,楚墨翻出这首诗。他对腆着大肚子的念蓉说:“盈衣这名字好,男也可,女也可,就叫盈衣吧。”

尽管念蓉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女性化,不过她还是采纳了楚墨的建议。夫唱妇随,从给孩子取名字开始。

儿子生下来,“盈衣”“盈衣”地叫,叫习惯了,也没觉出什么特别。直到在茶馆,突然杀出一个“步月”。

一首诗,两个初恋情人的孩子的名字,说巧合,鬼都不信。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在他们恋爱的时候,就已经给他们的孩子取好了名字。这无妨。恋爱中的男女,多会做做这样的游戏。问题是两个人分手了。两个人分手了,他们各自的孩子,便与对方无关。包括名字。这是对各自的另一半的尊重。很显然,这一点上,她被楚墨长久地俯视。

这说明,在婚后,在给孩子取名字的时候,两个人的心里,仍然在想着对方。这无妨。有时候,一段感情,真的很难彻底从一个人的内心里彻底抹去。问题是他们拿出了行动。盈衣算什么?楚墨与静秋的儿子?步月算什么?楚墨与静秋的女儿?她与萧健又算什么?也许,每当楚墨喊“盈衣”,心里都会想起静秋。或者每当静秋喊“步月”,心里都会想起楚墨。正所谓藕断丝连,那些丝,连得细密并且结实。

这说明,虽然他们生活在各自的屋檐下,虽然他们一直牵着另一个人的手,虽然他们的孩子越长越大,但他们的心里,仍然在想着另一个人。不仅一直想着,还付诸了行动。也许静秋来到这个城市开茶馆便是行动,也许她要开骨汤店是第二步行动。楚墨说他在街上看到“静秋茶馆”,走进去,就见到了静秋。世上哪有这般巧合?就算这是巧合,去“山水大酒店”开房也是巧合?什么都不必解释,楚墨就是一负心郎。——还没有盈衣时,就是负心郎;还没有结婚时,就是负心郎;甚至,还没有认识念蓉时,就是负心郎。哪一个女人都不会成为他的全部,他的心里,必有一块地方,并且是最隐秘最柔软最重要的那块地方,留给了静秋。

念蓉纵是观世音菩萨,是圣母玛莉亚,是赫拉女神,也会憋屈,也会计较,也会愤怒。

没有人愿意被长久地俯视、忽略和欺骗。

滚。你滚。你给我滚。你给我马不停蹄地滚。念蓉这样骂着楚墨。当面骂,背后骂,心里骂,梦里骂。跺着脚骂,喷着唾沫骂,咬着牙齿骂,撸着袖子骂。想起来就骂。想不起来提醒自己想起来再骂。闲时就骂。忙时忙里偷闲地骂。实在偷不得闲,就一边忙一边骂。

后来楚墨对莫高说,念蓉那样的骂法,能让黄河断流,长江倒流,万里长城坍塌,七月里漫天飞雪。

楚墨不再解释,不再争辩。事实与念蓉猜测的完全相同,与静秋的热恋之中,他们做了这个游戏,订下这个誓约。只不过,那时候,他和静秋都不知道,他们即将分道扬镳。

生男孩,就叫盈衣。生女孩,就叫步月。生下一男一女,就正好。“计划”这些时,静秋枕着楚墨的腿,楚墨为静秋剥着一个橘子。外面冰天雪地,屋檐下的冰凌越来越粗,越来越长,屋子里却春机盈然。楚墨笑着,将一瓣剥好的橘子,填进静秋的嘴里。

那是胡同深处的小旅社。那一天,静秋顽强地守住了她的最后防线。

其实说玩笑更恰当一些吧。热恋时,他们在打情骂俏中制定了太多“计划”,其余的“计划”都宣告流产,唯这个“计划”,在他们分手以后,在他们各自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以后,终得实施。

只是,当楚墨为儿子取名盈衣,当静秋为女儿取名步月,两个人都没想到,此生还能相见,相拥,在开满玫瑰花瓣的木浴缸里和轻轻旋转的玻璃餐桌上,将彼此彻底交付。其实名字毫无意义,或许只为取起来方便,或许只是心里叫得久了觉得顺口,更或许,他们根本没有料到,对方也会将那个更接近于玩笑的“计划”当真。事实上,当他们给各自的孩子取名字的时候,或许都想到了对方,但想到时,却绝没有念蓉猜测中的那种荡气回肠刻骨铭心的感觉。

时间是这样一种东西,无论怎样的痛,怎样的伤,都会随着它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安抚,被慢慢治愈,最终变得无足轻重。或者,即使没有被彻底治愈,也是淡淡的痛,淡淡的伤,想起来,苦笑或者摇摇头,点一根烟,喝一杯酒,罢了。

——时间什么都可以带走。

时间还是这样一种东西,无论曾经的伤口愈合得怎样彻底,当那个人再次出现,当那段情再次重复,伤疤就会变成伤口,伤口便会撕裂,流出脓,流出血,流出疼痛,然后,越来越痛,越来越痛,曾经的一切,都会随之浮现,甚至重复。

——时间什么也不曾带走。

然楚墨坚信念蓉是在无理取闹。

起初楚墨并没有滚,后来念蓉反复地让他滚滚滚滚滚,他便滚了。他住在办公室,那几天,办公室的地板上,铺满了啤酒瓶和方便面包装袋。几天后楚墨回家一趟,说天气有些凉了,回来拿床被子,念蓉就站在玄关,开着防盗门,等他拿完被子赶快滚蛋。似乎楚墨是洪水猛兽,是肮脏的蛆虫,家里一秒钟都不能容他。

抱了被子,抱了褥子,楚墨还想抱一个枕头。——总是枕着啤酒瓶睡觉,脖子都被磨出了茧子。

却发现,家里所有的枕头,都是绣了鸳鸯或者印了玫瑰的双人枕。抱一个往外走,心里突然有些伤感。

“干什么?”念蓉瞪着楚墨怀里的枕头。

“啤酒瓶太硬。”楚墨尽量给她一个笑脸。

“把我的那半剪下来!”念蓉冲楚墨喊。

“这,太过分了吧?”

“剪下来!”喊叫变成咆哮。

楚墨不再伤感,转而愤怒。他盯着念蓉,他认为世界上最贤惠最大度的妻子在几天之内变成为世界上最恶辣最狠毒的泼妇。他冲进厨房,操了剪刀,真的将那个枕头剪成两半。那一刻他想起“断袖”,想起“裂锦”——汉哀帝剪断被压的衣袖,为的是他与董贤缠绵芬芳悱恻先锋的爱情;周幽王令宫娥日日断帛裂锦,为的是讨他所宠爱的美人褒姒一笑。他呢?他剪断枕头,却只为了念蓉的撒野。

这被剪断的枕头,会不会永远不能够再并排到一起?

防盗门在身后“嘭”地关上,惊天动地。

他听到盈衣说:“爸爸又要去干什么?”

他听到念蓉说:“去死!”

2

对酒不觉暝,落花盈我衣。酔起步溪月,鸟还人亦稀。

给步月取名字的时候,静秋腆着西瓜般饱满的肚子,翻出这首诗。她对萧健说:“步月这名字有诗意,就叫步月吧。”

最初萧健并不知道这首诗,但静秋在他面前一个劲地念叨,他就把这首诗背熟了,吃透了,消化了。至后来,即使他玩着魔方,也能将这首《自遣》倒背如流。

尽管他觉得“步月”这个名字听起来并不太舒服,但他还是采纳了静秋的建议。妇唱夫随,从给孩子取名字开始。

女儿生下来,“步月”“步月”地叫,除了越来越顺耳,越来越好听,也没觉出什么。直到那天从医院回来,在车上,萧健突然听到念蓉说:“我想盈衣了。”

他就突然想起那首诗。

一首诗,两个初恋情人的孩子的名字,说巧合,鬼都不信。

这说明什么?

这不用说明什么——之前,萧健已经觉察到静秋的不忠或者背叛——内心的不忠或者背叛,身体的不忠或者背叛。“盈衣”事件只是将他的怀疑,几近升级为事实。

伴侣的不忠给对方所造成的打击,首先是挫伤感,然后是湮灭感,最后是绝望感。

——朝夕相处的枕边人,竟抵不过他人的一颦一笑。

楚墨第一次来茶馆,萧健只把他当成普通的茶客。楚墨第二次来茶馆,他感觉出此人的蹊跷。而当静秋为他们介绍以后,他就确信,这个其貌不扬的楚墨,必将给他和静秋平静如水的生活,激出波澜。

他很早就知道楚墨。康芳曾经不止一次在他面前提起过他。在他残疾以前,康芳说起楚墨的时候,表情不屑一顾,语气充满厌恶。然在他残疾以后,康芳再说起楚墨,便变了语气和表情。虽然她并未表现出对楚墨过多的悔爱,但敏感的萧健能看得出来。

萧健能看得出来,康芳不喜欢自己。她希望他滚蛋——结婚以前,有步月以前,以及现在。

康芳是这世上最势利、最自私的女人。

每次楚墨来到茶馆,萧健都会表现得无比平静。然而,其实,哪怕是最细微的变化,也逃不过他的眼睛和神经。有时候,他的手里玩着魔方,注意力却全都集中在眼睛的余光之中——余光之中,楚墨和静秋站在那里。他会用余光打量一切,研究一切,审视一切,洞察一切。

他知道楚墨惦记着静秋。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他还知道静秋也惦记着楚墨。

所以,谁是贼,很难说。

那一次,静秋带楚墨进到茶室,他在收款台拧着魔方。他与静秋仅仅一板之隔,可是他的感觉,咫尺天涯。静秋与楚墨在茶室里小声说着话,萧健劝告自己,千万别去偷听。后来,即使他想偷听,也没有偷听的机会,因为茶室里,很快变得安静。出奇的安静,静得可怕,静得让人怀疑这样的安静是否在努力掩饰某一种惊天动地的所为。萧健屏住呼吸,愈来愈紧张,愈来愈焦躁,愈来愈恐惧。手里的魔方拧来拧去,六种颜色仍然排列均匀。他越拧越快,越拧越快,魔方被卡住,每一个方块都动弹不得。他骂一句粗话,手上加了力气,魔方瞬间分崩离析,散落一地。

他想大哭一场。

一会儿,静秋出来送楚墨,他看到,静秋的脸庞,艳若桃花。那是他从未见过的红,经过掩饰的红,经过掩饰却依然掩饰不住的红。那一刻天崩地裂,他有一种冲上前质问的冲动。然他终于忍住,他记得他对楚墨说:“欢迎再来。”说时,头也没抬。

他不敢抬头。他怕他的目光,将他出卖。

然,眼晴的余光,还是看到楚墨胳膊上的牙痕。

后来他与弟弟萧强回老家住了几天,回来,他发现静秋变了。哪里变了,他说不清,但千真万确,静秋变了。变得让他心慌,让他心悸,让他心伤。

他一遍遍劝说自己这一切只是他敏感的无中生有的胡乱的猜测。可是他无论如何努力,也说服不了自己。说服自己需要对自己撒谎,他办不到。直到他听到“盈衣”。

听到“盈衣”,他知道,应该发生的一切,其实早已发生。

他坐在念蓉的对面,楚墨的旁边,他的手里飞快地转动着魔方,却用余光偷偷打量着念蓉。他突然想,假如这件事情必须有个结束,那么,也许他应该不动声色地求助念蓉。正想着,古典诗词的话题便开始了。散漫的话题,没有意义,没有目标。然在他看来,话题虽然散漫,却是目标准确,一步一步,直逼人心。

所以他插了一句。非常及时。他故意的。

始料未及的是,刚才还笑意盈盈的念蓉,突然之间变得凶神恶煞。

在座那些人,有些人听懂了,有些人没有听懂,无论听懂还是没有听懂,茶局就这样被搅坏。他知道,因了这件事情,楚墨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过上猪狗不如的日子。

这不是他希望的。这是他希望的。这不是他希望的。

可是在静秋面前,他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无论在茶馆里,在街上,还是在家里。

他不提,静秋也不提,似乎,根本就没有这件事情。只是,两个人从此变得别别扭扭,疙疙瘩瘩,空气被冻僵,家像寒冷的冰窨。

骨汤店即将开张,每一天,静秋都要为此忙上很长时间。有时候,即使没什么事,她也会在空荡荡的店里呆上一会儿。她突然有些不忍面对萧健了。

她有什么权力让萧健戴一顶绿帽子?为她所谓的初恋?为她所谓的遗憾?为她所谓的错过?为她和楚墨所谓的缘份未尽?可是这一切,与爱她疼她的萧健有什么关系呢?

她知道,无辜的萧健,为她的不忠,痛不欲生。那是牙关紧咬的疼痛。说不出来的疼痛。

萧健从未去看过她的骨汤店。她找个借口,让萧健去帮忙参考一下,萧健就说:“你看着办吧。怎么都好。”每天他守在家里拧魔方,拧啊拧啊,终将他的成绩从一分十秒,拧到了一分二十钞,然后一分三十秒。

有一次,萧健竟被女儿步月打败。他笑着,抱起步月,亲一口,却亲到自己的泪水。

3

思蓉的节目被延后一个小时。电台领导对她说:“电台日子不好过,黄金时段,首先要给广告让路。”

占据《古今围城》节目时段的所谓广告,其实是一个类似“专家咨询”的节目。节目由小美主持,每期都会请来那个固定的嘉宾。嘉宾一口内蒙古腔调,自称侯教授,思蓉却怎么看他都像个耍猴的或者被耍的猴子。耍猴的或者被耍的猴子每次上节目都要抱来三本厚书,说是他在讲座,其实是他在念书。有听众打进咨询电话,他就一边稳住听众,一边继续翻书。“请问您有什么症状?还有呢?还有呢?还有呢?还有呢?”终于找到他需要的那一页了,他就会说:“您这个应该是肾阳虚啊!腰膝酸软,畏寒肢冷,是不是?头晕目眩,精神萎靡,是不是?建议服用我们厂家的新药三个疗程。一个疗程才八百八十八块钱,多便宜啊!”

不仅节目被延后,思蓉还被台长摊派了拉广告的任务。思蓉本来就不擅交际,拉广告对她来说,更是非常恐怖的事情。

思远安慰她说:“不怕。节目延后一个小时,其实就等于晚下班一个小时,每天你下了节目,我去接你;拉广告的事情,你也不用着急。我可以充分利用我的人脉资源,帮你试试看。”

思蓉苦笑。他有什么人脉资源?国营工厂的销售科科长,除了厂子里的几个同事,剩下的,也许就是小区周围卖菜的卖鱼的卖水果的和卖袜子的了。

硬着头皮去拉,思蓉还真拉到一笔大广告。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开发一个商业住宅区,住宅区建在山腰,那里建国以前是一片乱坟地,所以住宅区被取名为“天上人间山庄”。“天上人间山庄”的广告将会持续滚动播出一年,每天二十遍,每遍三分钟。这个广告把台长美得露了牙花子。

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姓钟,胖得像个海哲,人送外号钟胖子。与思蓉闲聊时,他说,他想找个作家,为他和他的企业唱唱赞歌。

“就是写一本书,写我怎么奋斗,写我的企业如何从一个农村装修队成长为本市最大的房地产公司。”钟胖子说,“这也可以当成我们公司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是不是?来我公司的人,怎么能够不了解公司的发展史呢?”

思蓉一下子便想到了牧川。

自从送花事件以后,牧川就很少与思蓉联系。偶尔给思蓉打来电话,多是他在外面喝得人仰马翻,说起话来云山雾罩。仅仅有一次,他在电台门口截住思蓉,送给思蓉一个很大的南瓜。“自己在房顶上种的,”他说,“结了好几个,送你一个。绝对纯绿色无污染啊伙计。”说完,一蹦一跳地走开了。思蓉将南瓜放在导播间,下了节目的小美无所事事,和小强一起给南瓜添了两只铜铃般的眼睛。思蓉于是不高兴了,责怪小美道:“这么好的南瓜,怎么能乱画呢?”小美撇撇嘴,说:“好玩呗。一个南瓜而已。”思蓉说:“什么叫‘一个南瓜而已’?这可是房顶上种出来的南瓜。绝对纯绿色无污染啊伙计。”

给牧川打了个电话,将钟胖子的想法跟他说了,牧川问:“能给多少碎银?”思蓉说:“如果谈成,先签合同。签完合同即付一万块钱订金,书稿写到一半,再付两万块钱,等书稿全部交付,再将余下的三万块钱一次性结清。”电话那边立刻传来牧川浓重的喘息声。“可以试试,可以试试。”牧川结结巴巴地说。

思蓉找个时间,约钟胖子和牧川吃饭,钟胖子却说:“我来好了。”他拉了几个生意上的朋友,选了城市里最高档的酒店,点了酒店里最贵的龙虾和洋酒。他坐在主人的位置,不停地劝大家“喝酒喝酒”。“酒是粮食精,麻雀喝了敢斗鹰。”钟胖子对牧川说,“这年头,想成大事,就得胆量够大。如果胆量不够大,就得喝酒壮胆。你说是不是?”

牧川点头。“那是那是。”

酒过三巡,钟胖子话入正题。他问牧川:“一本书六万块钱,你觉得怎么样?”

牧川点头。“还好还好。”

“满意?”

“满意满意。”

“你可只是一个枪手,不署名的。”

“不怕不怕。”

“那你作首诗给我听听吧。”

“什么?”牧川一愣。

“作首诗啊!”钟胖子说,“你不作首诗,我怎么了解你的文采?我不了解你的文采,怎么敢把这么大的事情交给你?”

“我对格律诗,不是太精通。”牧川面露窘色。

“现代诗就行。”钟胖子说,“反正那本书,也不是用古文来写。”

思蓉急忙说:“我看作诗就算了吧。我读过牧川的很多作品,写得相当好。”

“可是现在是我请他写文章。现场作首诗,就等于现场看样品。”钟胖子对牧川说,“没问题吧?”

牧川想了想,说:“没问题。那我就随便作一首吧,希望大家不要见笑。”

满桌的人,全都鼓起了掌。脸上却多是看耍猴的或者被耍的猴的表情。

“《孤独》。作者:牧川。”牧川站起来,眼睛盯紧思蓉,抑扬顿挫,感情丰沛,“如果我是雪,我希望你也是。如果我是黄叶,我希望你也是。如果我是枯萎的葵花,亲爱的,我希望你也是。可是雪,落叶,阳光,冻僵的牛羊,枯萎的向日葵,我知道,你深在其中,却不肯提及。我堆一个雪人,请原谅我的静默、粗鲁和逃离。我想说,并非每个人都有资格,谈论孤独。醉酒,说笑,雪地里散步,然后回家。”

“完了?”钟胖子问。

“完了。”牧川说。

“现场作的?”

“是啊。”

“初秋呢。怎么整出雪了?”

“象征啊伙计。”

“真是现场作的?”

“真是。”

“好啊!”钟胖子笑起来,“多好的一首诗,把我的眼睛都搞湿了。”又扭过头,问旁边一位穿着华丽的贵妇,“你湿没湿?”

贵妇咬起银牙,掐他一下,钟胖子快乐地大笑。

钟胖子笑,牧川也跟着笑。

“再来一首?”

“什么?”

“再来一首。”钟胖子说,“都喜欢拿好东西当样品,是不是?一首,说明不了太多。你得再来一首,我才能够了解到你的真正水平。你说是不是?”他扭头,看那位贵妇。

“是哒。”贵妇说。

“可是再来一首……”牧川的嘴唇开始哆嗦。

“不行?”钟胖子坐着,牧川站着,给人的感觉,却是钟胖子居高临下地看着牧川。

牧川不吱声了。他低下头,看看桌子上的酒杯,又抬起头,看看钟胖子的脸。“我去一趟洗手间。”他说。

牧川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一桌人照样喝酒划拳,打情骂俏,似乎早将刚才的事情忘掉。思蓉惦着牧川,起身去洗手间,见牧川正躲在洗手池旁边,十指弹泪,气噎喉堵,哭得就像林黛玉一般楚楚可怜。

“怎么了牧川?”思蓉上前,说,“钟老板他……只是商人的做事方式。”

牧川擦擦眼泪,说:“我没生他的气。我生我自己的气。”

“如果你不愿意,跟他说一声就行。”思蓉说,“知道你时间很紧,还有长篇小说要写……”

“抱抱我,思蓉。”牧川突然说。

思蓉吓了一跳,看牧川的表情,认真得吓人。

“抱抱我。”牧川说。

思蓉就抱住他。刚抱住他思蓉就后悔了,想松开牧川,身体却被牧川箍住。

“放开我。”思蓉说,“牧川你喝多了。”

牧川非但不放开她,反而伏在她的肩膀上,“呜嗷呜嗷”地大哭起来。他将鼻涕和眼泪抹了一脸,他想擦干净,却总是擦不干净。后来他干脆将鼻涕眼泪蹭上思蓉的肩头,并在思蓉的肩头与自己的鼻孔之间,扯起错综复杂的蛛网。

“放开我。”思蓉说,“你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牧川突然钳住思蓉的嘴。用他的嘴唇和牙齿。他的动作如此迅速敏捷,如此干净利索,如此坚定果断,思蓉大惊失色。待她反应过来,牧川的舌头,几乎探进她的咽喉。

思蓉身体后仰,腾出手来,“啪”地赏了牧川一记耳光。耳光清脆响亮,思蓉掌心发麻。

牧川放开思蓉,捂着脸,后退一步。他盯住思蓉的脸看了好久,突然破涕为笑。“思蓉,现在我们回去,”他说,“这次我不硬拼,我智取。我要当着众人的面掴那个钟胖子一记耳光,并且不让他发觉。”

回到包间,牧川对钟胖子说:“刚才我去洗手间构思了,现在,一首新作横空出世!听好啦,《假如普希金欺骗了你》。假如普希金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

钟胖子问:“你刚作的?”

牧川说:“不行?”

钟胖子说:“似乎在哪里听过。”

牧川说:“不可能。”

钟胖子说:“真是刚才构思的?”

牧川说:“当然。并且刚才,我还给自己取了一个新笔名:普希金。钟老板认为如何?”

钟胖子点点头,说:“妙哉。”

然后,举起酒杯,对牧川说:“为合作愉快,干杯!”

思蓉并没有看到这一幕。此时,洗手间里,她正对着镜子,仔细地为她的嘴唇,补上鲜艳夺目的红。

这么多年,思蓉一直不理解自己为何如此钟爱口红,又为何要在每一个夜里将她的嘴唇涂抹得鲜艳欲滴。现在,她想,似乎,她的艳丽的口红,其实是为保护自己。

说风声鹤唳更恰当一些。——这么多年过去,除了疯癫的牧川,似乎没有别的男人打扰过她。

4

结婚的事情再一次被亦可提上议程。这一次,楚歌并没有马上拒绝。

他已经过完二十二周岁的生日。他刚刚够法定结婚年龄。

两个人去找楚墨和念蓉,楚墨却并不在家。亦可问念蓉楚墨哪里去了,念蓉没好气地说:“死啦!”

楚歌冲亦可耸耸肩膀。

亦可告诉念蓉,她和楚歌打算这几天就去登记,然后出去旅行。原以为念蓉肯定会说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等一类的话,想不到念蓉却说:“有情人终成卷首。”

“是眷属吧?”亦可一边逗着盈衣,一边给念蓉纠正。

“是卷首。”念蓉说,“就像一本杂志,卷首的内容,总是最吸引眼球的。有情人终成卷首,就是说,有情人在婚后的一段时间里,总会过得无比精彩……”

“多长时间?”亦可问她。

“一本杂志八十页,卷首只占一页,你说多长时间?”

“后面的七十九页呢?”

“这可不好说。”念蓉说,“可能无比平淡,无比枯燥,无比压抑,无比垃圾,可能还有欺骗,谎言,陷阱,灾难……”

“怎么听起来这么恐怖?”楚歌听出话锋有些不对,急忙说,“干一行爱一行,你不能这样埋汰你们的杂志。”

“真要结婚?”念蓉问楚歌。

“亦可提过好几次了。”楚歌看看亦可说,“现在我刚刚过完二十二周岁生日。”

“二十二周岁就结婚,即使在汉武帝时期,也不多见吧?”念蓉说,“不用再考虑考虑?”

“嫂子你怎么这样?”亦可打趣道,“楚歌好不容易答应了,你又要从中打搅么?你应该说:祝你们白头到老。”

“祝你们白头到老。”念蓉说,“有房子吗?”

“先住到我宿舍里。”亦可说,“牛郎织女还住草房子呢。”

“祝你们白头到老。”念蓉说,“车子呢?”

“低碳生活,坐公交,偶尔打的。”亦可说,“牛郎织女还骑牛上班呢。”

“祝你们白头到老。”念蓉说,“婚后的平淡,有准备吗?”

“平淡才是真正的生活。”亦可说,“平常百姓家,哪来那么多浪漫?”

“真的准备好了?”

“这次你没有祝我们白头到老。”亦可笑着,“真的准备好了。这几天,就去登记。我们也没打算摆酒席,形式上的事情,以后再说。暂时也不打算通知我和楚歌的父母,老人家,事情太多。”

“可是总觉得太突然。”念蓉说,“两个人,一辈子的事情,应该再慎重些。总比婚后后悔强吧?”

“怎么总是说这种话?”亦可好像真有些不高兴了,“我们相恋了这么多年,彼此什么脾气,早摸透了。”

“楚歌什么脾气?”

“有点花心吧……有时候,经不住诱惑。”亦可说,“这得婚后严加管教。”

“太高估自己了吧!”念蓉说,“你要真有那能力,我把你借过来,管教管教楚墨。”

“我哥哪去了?”楚歌说,“要不先给他打个电话?这么大的事情,总得提早几天告诉他。”

“你随便。”念蓉看看楚歌,说,“反正你打电话给他,我也不让他回来。”

楚歌跑到阳台上给楚墨打电话,亦可卧进沙发,抓起盈衣新买的魔方,玩命地拧。

“吵架了?”亦可拧着魔方,问念蓉。

“我对楚墨,就是婚前了解得不够彻底。”念蓉说,“相恋半年,就结婚了。那时以为,真正的爱情,一个瞬间就够了,现在想起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说说?”亦可扔掉魔方,托起腮。

“那时他在广告公司打工,我在报社做记者。有一次,一个朋友请一群人去歌厅唱歌,楚墨坐在我的身边。我们一眼就相互认出——以前,他曾给报社做过一段时间的校对。整夜他几乎没看屏幕一眼,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他说其实在报社的时候,他就注意过我,只是那时候,他并未发现我这么美丽动人。我问他为什么,是不是心里另有其人。他说,当然。现在我才知道他这句话并不是玩笑!现在我才知道那个人早将盈衣的名字都给取好了!”说着说着,念蓉突然激动起来。

亦可急忙给念蓉倒一杯水,并劝她“息怒息怒”。

“就这么恋上了,难舍难分。那可能是我一生之中最快乐的日子。一个女人,突然有男人疼,有男人爱,有男人牵挂,有男人爱抚,那种感觉,真是幸福得天崩地裂。半年以后,有一天,楚墨发了工资,对我说,我请客吧!我以为他要请我吃饭,请我看电影,或者请我喝咖啡,便跟着他走。走啊,走啊,我们从青年路,一直走到环山中路。我问楚墨,你不是要把我拐卖了吧?楚墨说,就快到了。继续走,走啊,走,他终于在一栋很陈旧的建筑物前面停下来。我见他从口袋里抠出七块钱,冲我眨眨眼睛,说,‘念蓉,我请你结婚吧!花钱不多,其乐无穷。’我抬头,见牌子上写着民政局。天有些凉,远处,彩霞满天……”

“好浪漫啊!”亦可啃着小指,说。

“浪漫吗?”念蓉说,“认识了半年,被七块钱给骗了。这算不算‘闪婚’?据说‘闪婚’的夫妻,多不幸福……”

“这可不算‘闪婚’。”亦可说,“闪电比这迅速得多。”

“那也算‘雷婚’了。紧随闪电之后……”

突然念蓉哆嗦一下。——“雷婚”,她被这个她突然想出来的词吓了一跳。既然‘闪婚’不会幸福,那么,‘雷婚’呢?

“闪婚”与“雷婚”有什么区别?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区别吧。

楚歌从阳台上回来,对念蓉说:“我哥感冒了,咳得很厉害。”

念蓉说:“肯定啊。那么凉的地板,那么薄的被褥,加上那么火热的内心……”

楚歌说:“虽然你嘴上这么说,但我知道你肯定心疼他。”

念蓉说:“谁爱心疼他谁去心疼他!”

“嫂子,你该让他回来的。”楚歌说,“我哥跟我说过:结婚以后,夫妻俩就变成了一双筷子,虽然每天都在磨磨擦擦,磕磕绊绊,但是其一,什么酸甜苦辣都得一起尝;其二,谁也离不开谁……”

“你哥说的?”

“是。”

“他说的是不锈钢筷子吧?像我和他这种一次性的方便筷子,经不得他那样的磨擦和磕绊。”

“可是他现在感冒了……”

“那你就去看看他。”念蓉站起来,有了送客的意思。

“用不用带点什么给他?”楚歌搓着手。

“去厨房的垃圾筒里拣点白菜帮子萝卜缨子芹菜叶土豆皮什么的,给他补充点维生素吧。”

5

楚歌找到半烟,对她说:“明天我和亦可要去登记。登完记,会摆一桌简单的婚宴。”半烟说:“去吧。”楚歌说:“我来,是想再看看你。”半烟说:“看吧。”楚歌说:“以后,我或许就该躲着你了。”半烟说:“躲吧。”楚歌说:“感谢你给了我那么多快乐的时光。”半烟说:“彼此。”楚歌说:“希望你不要恨我。”半烟说:“放心。”楚歌说:“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半烟说:“同意。”楚歌说:“还有,我认为我们之间,不是别人所认为的那样,只有身体上的需求。我们之间,至少在以前,是有爱的。”半烟说:“那是。”楚歌说:“本来婚宴打算邀请你,但亦可不同意。她说,既然不认识你,就永远也别认识你了。否则的话,她以后的生活里,会因为看到你的模样而产生阴影。比如说,当她与我缠绵的时候,想到的却是你的脸。”半烟说:“理解。”楚歌说:“那我去了。”半烟说:“去你的吧!”

说这些时,楚歌站在办公桌旁边,哈腰垂头,半烟安稳地坐着,指间夹一根细长的香烟。念蓉说我出去一下,半烟说:“别!你看看楚歌的表情,多精彩啊!”

楚歌的表情的确够精彩。他像一个犯错的孩子,正站在老师面前做着深刻的检讨。见此情景,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曾经滚在同一张床上,每夜里颠龙覆凤,欲罢不能。

念蓉认为半烟有些过了。半烟曾经试图从亦可身边抢走楚歌,现在她失败了,楚歌重回亦可的身边,这几乎是这类故事共同的结局。毕竟楚歌还是个孩子。毕竟是半烟先引诱了楚歌。毕竟,他们只是玩玩吧。

他们只是玩玩。因为他们不可能有结果。现在半烟三十八岁,楚歌二十二岁,半烟漂亮妩媚,楚歌英俊帅气。可是十年以后,半烟四十八岁,楚歌三十二岁,半烟勉强漂亮,楚歌英俊帅气。二十年以后呢?半烟五十八岁,楚歌四十二岁。楚歌还会英俊帅气,但是,半烟呢?女人总是先男人老去,何况他们之间,十六岁的年龄差距。

十六年,整整一个秦朝的跨度。

最为关键的是,以他们各自的性格和爱情观,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

楚歌注定会回归。这是肯定的——亦可比半烟年轻——亦可神秘并且诱人的身体终于向楚歌开放——亦可是楚歌的初恋,他们有着六年的感情基础。

楚歌玩累了。半烟这样的女人,容易让男人累。心理上的,生理上的。如同回归山林回归宁静的人,肯定曾经经历过无法忍受的喧嚣。没有经历过喧嚣,便不知喧嚣何味,便不会回归。半烟对楚歌来说,便是车马喧嚣,或许仍然有一丝诱惑,但那丝诱惑在亦可面前,在亦可与楚歌的六年之恋面前,甚至,在亦可对楚歌的威胁面前,早已经溃不成军。

但是半烟不可能玩累。永远也不可能。只要她还能动。只要她还是女人。只要还有男人要她。她有她独特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记得有一次,酒后,她曾亲口对念蓉说:“我喜欢被不同的男人压在身下。”说时,舌头舔着嘴唇,千娇百媚。

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洒脱,应该淡定,应该收放自如,可是今天,半烟的表现,有些夸张。两个字两个字地蹦就是证明。硬拉着念蓉参观就是证明。又开始抽烟就是证明。半烟的表现越是夸张,越说明她内心的不平静甚至痛苦,越说明她依然在乎甚至爱着楚歌。

念蓉为她担心,为楚歌担心。

楚歌与亦可举行婚宴的前一天,楚墨回了趟家。他说他要回来取几件衣服,他还说,明天的婚宴,他希望能扎一条漂亮的领带。盈衣兴奋地跑过来,“爸爸爸爸”地叫,楚墨将他抱起,用满是胡茬的下巴蹭他的小脸。念蓉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喊:“盈衣过来!”盈衣不理她,跑进洗手间,给楚墨拿来剃须刀。“爸爸刮胡子!”他说,“不然妈妈肯定不让你上床睡觉。”楚墨捏捏他的下巴,说:“好啊。”剃须刀“咔嚓咔嚓”地响,念蓉想起小时候乡下的收割机。

楚墨果然在咳。他似乎要把五脏六腑全咳出来。

楚墨去衣柜里取了几件衣服,又去洗手间洗了个澡。他抱着衣服下楼,片刻以后,又抱着衣服上来。“外面下雨了,”他问念蓉,“雨伞呢?”念蓉说:“自己找!”楚墨就满屋子找起雨伞。家里有三把雨伞,平时扔得满地都是,可是今天楚墨找了很久,硬是一把也没有找到。他在沙发上坐下,摸出一根烟,对念蓉说:“等雨停了,再走。”

“这么咳了还抽?”念蓉凶狠地瞪着他,“要抽去书房里抽!”

楚墨就去书房,打开窗户,点上烟。秋雨一阵紧过一阵,凉意阵阵。楚墨打一个喷嚏,关上窗子。

他在书房里坐下,闭上眼睛。他恹恹欲睡,却又无比清醒。雨点敲打着玻璃,如诉如泣,似乎与春雨没什么两样,然他知道,春雨带来的是越来越暖,秋雨带来的却是越来越凉。

秋风秋雨愁煞人。

这几天,他一直将自己闷在办公室里。除了下楼买啤酒、香烟和方便面,除了吃饭、睡觉和玩电脑游戏,他什么也没有做。其实他完全可以去住酒店,去吃餐馆,或约上三五朋友,钓钓鱼,打打牌,或者喝得大醉,但是他不愿意。他就是想让自己受些罪:饥饿,苦闷,冰冷的地板,夜间的凉风,蚊虫叮咬,建筑工地的噪音,孤独,内疚感,负罪感……可是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苦行僧的生活能解决问题?让自己心里好受些?让念蓉心里更难受些?不管如何,现在,他看见方便面胃就抽搐,看见啤酒瓶脖子就痛,看见街道上挽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夫妻,心里就一阵一阵难过。

不知不觉,竟然在书房里睡了过去。

大约半夜时分,念蓉过来取一本杂志,将他扰醒。他迷迷登登看一眼窗外,问念蓉:“还下雨吗?”

“要睡去沙发上睡!”穿着睡衣的念蓉抓了杂志,从他身边挤过去。

来到客厅,见沙发上多出一条毛毯。平时念蓉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喜欢用这条毛毯盖住腿,但刚才,进书房之前,楚墨并没有看到沙发上的毛毯。楚墨笑笑,沙发上躺下,极舒服地轻哼一声,毛毯遮住了脸。

——毕竟是夫妻啊。

那时候,雨已经停了。

6

楚歌永远记得民政局那个女办事员的话。她说她来这里工作了这么多年,楚歌是她见过的最年轻的新郎。“我儿子和你一样大。”她笑眯眯地说,“他还在读着大学,连个女朋友也没有交上。”

婚宴更像一顿家常便饭。楚歌、亦可、楚墨、念蓉、思蓉、思远、莫高,加上盈衣和端阳,简单几个菜,几杯酒,几句祝福,几句玩笑,加上两个孩子的几首歌,婚就算结了。

席间楚墨再一次劝楚歌最好给父母打个电话,楚歌却说,等旅游回来,再告诉他们。楚墨问:“这有区别吗?”楚歌说:“旅游回来,他和亦可就回一趟家,亲口对父母说,以示尊重。”楚墨问他:“蜜月的行程安排好了?”亦可笑着揽过楚歌的肩膀,说:“傍晚的火车。先去省城,然后去新疆。”

新疆好地方。吐鲁番,火焰山,喀纳斯湖,天山,魔鬼城,那拉提草原。葡萄干,馕,馓子,羊肉串,油塔子,哈蜜瓜。一对小夫妻,神仙般的日子。

楚墨喝了一点酒,脸憋得通红,咳嗽得喘不过气来。思蓉对念蓉说:“咳这么严重,去医院看看吧!”念蓉说:“他自找的!”思蓉说:“不管是不是自找的,也得去医院看看。我看妹夫的眼珠子都快咳出来了。”

最终,还是没去医院。吃完饭,念蓉独自回家,楚墨去药店拿了点咳嗽药和消炎药,又去了一趟公司。这次去公司当然不是吃方便面和喝啤酒,而是要将被子、褥子和那半边枕头拿回家。念蓉的态度明摆在那里,再不及时回去,就是不识时务了。

将乱糟糟的办公室收拾干净,楚墨突然想楚歌结婚这么大的事情,纵是有一千个理由,也不应该继续瞒着父母。楚歌尚有暂时向父母隐瞒的借口,可是他是楚歌的哥哥,他有让父母知道这件事情的责任和义务。急忙给父亲楚文涛打去电话,楚文涛果然暴跳如雷。他想立刻赶过来,可是当听说楚歌与亦可马上要去新疆以后,人又蔫了下来。“再说就算赶过去,我又能做什么呢?”楚文涛无奈地说,“无非是喝一杯喜酒,分两个红包。”

“先别告诉妈。”楚墨劝父亲,“免得她生气上火。”

“楚歌不懂事,你怎么也不懂事?”楚文涛说,“你应该提前告诉我们的。”

“我也是昨天才刚刚知道。”楚墨说,“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吧。他们只是先登个记,免得夜长梦多。以后大摆酒宴,举行婚礼,还不得您和妈给张罗?楚歌二十二岁了,他与亦可,恋了六年。”

“我见过亦可,不错的姑娘,长得漂亮,文静,懂事,又有文化。我和你妈肯定不想拦着他们,他们早点结婚,我们心里当然高兴。”楚文涛说,“问题是他眼里得有父母。登记这样的事情,怎么也得打个电话回来吧?”

说到这里,楚文涛的气,似乎消了大半。

安慰父亲几句,楚墨挂断电话,开车回家。怀里抱着被子、褥子和枕头,楚墨腾不开手摁门铃,想用脚踹,却没敢。尽管以前他也用脚踹过门,但那是正常时期。正常时期,怎么都行。现在,非正常时期,不敢给一触即发的形势添加一点点火星。

恰好陈老先生往楼上走,楚墨就让陈老先生帮忙摁一下门铃。陈老先生说:“别摁门铃了,我帮你抱着这些,你自己开门吧。刚才回来时候,我看到念蓉去超市买菜啦!”他抱过被褥,掂掂,说:“抱这点东西就腾不开手了?”楚墨说:“是啊!”从腰间掏出钥匙,插进锁孔。陈老先生笑了。“小伙子就这点能耐?看我给你表演表演。”只见他将被褥夹在腋下,一只手抓住楚墨的腰带。“信不信我把你举起来?”吓得楚墨急忙求饶,连连说:“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念蓉果然去买菜了。因为在杂物柜里,楚墨并没有找到念蓉买菜必备的购物袋。

去买菜,楚墨就放心了。只要不是故意避着他就好。

将半边枕头放到沙发上,怎么看怎么别扭。于是楚墨找到另半边,翻出针和线,将两半枕头笨拙地缝到一起。缝完,拽拽试试,“哧啦”,伴随裤裆撕裂的声音,枕头又变成毫不相干的两个部分。

给楚歌打了个电话,楚歌告诉他,他与亦可已经上了火车,正在吃瓜子,吃葡萄,吃苹果,吃泡椒凤爪和精武鸭脖。听得出他很享受,又听见亦可在旁边说:“我给你啃的这个鸡爪子,保证不留一块骨头。”

亦可正用她整齐美丽的牙齿给楚歌啃着凤爪。那牙齿曾经腰斩过一条无辜的金鱼。

楚歌嚼着凤爪,拆着鸭脖,吃着葡萄,嗑着瓜子,啃着苹果,喝着啤酒,心情无比愉悦。有人从他身边挤过去,他侧侧身子,并未抬头。两只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光脚从他的视线里一闪而过,他继续嚼着凤爪,却愣了一下。似乎,刚才,一只脚的脚背上,一颗美丽的红痣,轻盈地闪现。

然后,他便闻到一缕熟悉的香味。他能从几十种几百种香味里剥离出来的香味。那香味让他安静,给他安慰,又令他在突然之间,产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

扭头,他看到半烟的背影。袅袅婷婷,风摆扬柳,青花瓷图案的旗袍,高高绾起的头发,半烟变成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她没有回头,似乎她根本未曾发现列车上的楚歌和亦可。楚歌眨眨眼睛,背影消失在攒动的人群之中。

楚歌回头,低头,赶紧喝一口啤酒,呛得连连咳嗽。

亦可急忙将矿泉水递给他,又轻拍他的后背。“慢着点,又没人跟你抢。”

楚歌看看亦可,笑笑。似乎面前的亦可已经消失,他认为他的目光,仍然黏贴在半烟的后背。

可是,那真的是半烟吗?半烟怎会出现在列车上?或许刚才,只是一个与半烟相像的女子吧?

更或许,刚才,连一个与半烟相像的女子都不曾存在。他只是眼睛花了,半烟的背影是他诡异的幻视,而已。

否则的话,为何半烟没有回头?

心慌意乱地吃葡萄。却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然后,大约十分钟以后,楚歌再一次闻到那缕熟悉的香味。

那是半烟的香。独特的香。香水的香,发香,唇香,香烟的香,还有体香。

抬头,不过一个背影,却是丰姿冶丽,千娇百媚。暗红色的高跟皮鞋“啪嗒啪嗒”,半烟走向或春意盈然或冰天雪地的深处。

半烟没有回头。

楚歌低头,嗑瓜子。他将皮瓤嗑得一塌糊涂。

楚歌抬头,看窗外风景。窗玻璃上,赤裸的半烟微仰着下巴,薄如蝉翼的耳朵,透过橘红色的迷离的灯光。

芙蓉花开起来了,一树一树,灿烂如霞……

芙蓉花开始飘落,一地一地,绚烂如霞……

楚歌起身,对亦可说:“去一趟洗手间。”

往前走,他看不到半烟。可是他知道,半烟就在前面。他走过一节车厢,又走过一节车厢,硬座变成软卧,软卧变成硬卧,硬卧变成餐车。再往前走,半烟的香气,愈来愈浓重。可是前面没有半烟,半烟就像一缕轻烟,在他面前轻轻飘荡,随后,攸然而失。

往前走,没有半烟。再往前走,没有半烟。楚歌悲伤地承认,刚才的一切,真的是他的幻觉。

往回走,经过餐车,经过硬卧车厢,经过广播室,经过软卧车厢,经过洗漱间,经过洗手间。半烟的那缕香气,若有若无。突然,洗手间的门被猛地拉开,一只手,将他拽了进去。

不用看,不用闻,仅凭感觉,楚歌就知道,那是半烟的手。

手变成两只,两只手缠紧楚歌的脖子。

楚歌说:“别。”

嘴唇递上来。滚烫,柔软,疯狂,蛮不讲理。

楚歌说:“车上……人多。”

门被半烟反锁。纽扣被半烟解开。

芙蓉花开起来了,一树一树,绚烂如霞……

半烟温润如玉。

半烟媚眼如丝。

半烟芙蓉出水。

半烟暗香袭人。

半烟是盐。

半烟是烟。

半烟是雁。

半烟是胭。

半烟是盛筵。

半烟是火焰。

楚歌将半烟挤上小小的沾满灰尘的车窗。列车均速行进,“咣当咣当”,“咣当咣当”,半烟和楚歌在冰冷的铁轨上滑翔。窗外夕阳西下,庄稼,老树,村庄,炊烟,喜鹊,流浪的草狗……所有的一切,全都被镀上一圈美丽的金边。楚歌满足、恐惧、贪婪、吝啬并且深刻地感觉到她。他感觉到她的抽搐,她的恐惧,她的悲伤,她的最为彻底的打开和包融。半烟尖锐的指甲深深犁开他的后背,半烟锋利的牙齿将楚歌的舌头咬破,然后吮吸他的鲜血。半烟说“楚歌楚歌楚歌”,除此以外,她吐不出一个字。半烟变成一根七彩的羽毛,她在楚歌的怀里燃烧,终成灰烬。

楚歌将她高高抬起,他尝到她的钙和铁,盐和火焰……

列车行至一个小站,半烟扭着腰肢,下车。她始终不曾回头,她是自信的骄傲的斗士。

楚歌去洗漱间洗脸,漱口,又跟站在吸烟点抽烟的男人讨了一根烟抽。列车再一次启动,楚歌扔掉烟蒂,回到车厢。

亦可还在嗑着瓜子。

“怎么这么久?”她问,“屙肚子了?”

“是吧?”楚歌抓起几粒葡萄塞进嘴里,仍然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

“吃个葡萄就屙肚子,你可真娇气。”亦可像婢女般伸出两手,捧着,示意楚歌将葡萄皮吐进她的掌心。

7

早晨念蓉见到半烟,见她花枝招展,神采奕奕。

“今天怎么这么高兴?”念蓉问她。

“你猜呢。”半烟哼着小曲,给窗台上的绿萝浇水。

“买彩票中奖了?”

“傻瓜才买彩票。”

“遇到帅哥了?”

“可以这么说。”

“把帅哥领回家了?”

“那倒没有。”半烟说,“只要两情相悦,哪里都可以男欢女爱。”

“又谈恋爱了?”

“谁知道呢?”半烟说,“一半一半吧。”

“什么一半一半?”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海盐。”

“火焰呢?”

“在另一个女人哪里。烤干了海水,便成了海盐。”

“有妇之夫?”

“是。”

“好上这口了?”

“被逼无奈吧。”半烟拉过一绺头发,手指间绕来绕去,“好不容易爱上一个,总得认真一次,是不是?”

“认真一次就玩有妇之夫?”

“是爱。”

“刚与楚歌分手就有了新爱,你不觉得这爱来得太快太随便?”

“那可不一定哦。”半烟笑着,内容丰富。

“我看以后应该叫你成吉。”念蓉开着玩笑。

“什么意思?”半烟不懂。

“思汉(汗)啊!”话一出口念蓉就后悔了。这玩笑开得似乎有些过分。

果然,半烟不吱声了。很久后,她抬起头,认认真真地对念蓉说:“你在侮辱我的爱情。”

念蓉耸耸肩,为半烟冲一杯咖啡,算是赔礼道歉。

去陆清浅的办公室拿打印稿,陆清浅对她说:“你的脸色,还是不太好。21金维他还吃着?”

“别总是盯着我的脸。”念蓉说,“黄脸婆了,脸色当然会越来越差。”

“怎么会呢?”陆清浅笑笑说,“你要是黄脸婆,我岂不成了土地爷?”

念蓉说:“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回去了。”

“你与楚墨,没事吧?”陆清浅突然问。

“当然没事。”念蓉说,“能有什么事?”

“当我八卦啊!”陆清浅说,“上次在茶馆,见你似乎不太高兴。”

“都过去了。”

“你可以去别的地方散散心。”陆清浅说,“人总是呆在一个地方,难免会产生一些不好的情绪。现在的季节也好,秋高气爽的。”

“倒是想。”念蓉开着玩笑,“就怕你不准假。”

“怎么会呢?”陆清浅说,“只要把工作做完做好,就算你们天天不来上班,也没有关系。真想出去散散心?”

念蓉笑笑。“再说吧。”

中午下班以前,陆清浅突然开了个会。他说《深爱》杂志改版马上要两周年了,他想请几个骨干作者和几个读者代表开一届笔会,想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去外面选个地方,呆个三天五天。”他看看念蓉,说,“有山有水、远离都市……现在的季节也好,秋高气爽的。”

半烟说:“那就新疆吧。”

陆清浅说新疆可不行。“太远,超出预算了。”

“怎么突然要开笔会?”水湄说,“陆主编您这是拍脑袋工程吧?省点钱,编辑们分了,不挺好?”

“就知道分钱。”陆清浅说,“虽然咱们在天天研究杂志,研究稿子,研究版式,研究发行,但也许应了那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些事情,还不如读者和作者看得透。请他们来,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杂志肯定有帮助。”

水湄撇撇嘴,说,“那陆主编什么时候给我的办公桌上装两个托垫?——我的乳房近来下垂得厉害呢。”

水湄这样说,大家都知道她的意思。——就因为近来念蓉家事缠身,身心疲惫,所以陆清浅便要以笔会的名头,让她去外地休假散心。假公济私?半公半私?不管如何,笔会计划突然得令人生疑。

所以念蓉急忙说:“我看笔会就在本市开就行。反正是重在杂志和杂志社的前途,而不是吃喝玩乐。”

陆清浅说:“具体时间和地点,我再考虑一下。咱们先把笔会要不要开这件事情确定下来。大家说,要不要开?”

“当然要开!”几乎异口同声。

中午念蓉回了趟家,见楚墨正在厨房里炒菜。中午他们很少在家里吃饭,偶尔吃一两次,多会下两碗面或者煮两盘水饺,怎样简单怎样来。看得出来,楚墨正在为两个人的生活快些恢复到“正常状态”而加倍努力。

念蓉去阳台上浇了浇花,又将床头柜上摆放凌乱的杂志收拾整齐。此时幼儿园的阿姨打来电话,说下午幼儿园里要进行节目彩排,彩排完了以后,可能会早一点放学,如果念蓉方便,不妨早些去幼儿园接回盈衣。念蓉刚有了让楚墨去接盈衣的念头,又很快放弃。——她听到厨房里的楚墨,不停地咳。

饭间,任楚墨说什么,念蓉也不搭话。一顿饭成为楚墨的单口相声专场——楚墨很忙,楚墨很受伤。

那个中午,念蓉只跟楚墨说了一句话。她说:“再不去看大夫的话,就别在家里咳!”

——有时,恋爱时候,埋怨都像情话。有时,结婚以后,关心都似讨厌。这不仅是楚墨和念蓉的问题,这也是绝大多数夫妻的问题。

傍晚时,念蓉将盈衣接到杂志社,小家伙立刻成为半烟们的玩具。她们先是抱着盈衣亲来亲去摸来摸去捏来捏去,然后便开始问他各种各样的故意让念蓉难为情的问题。比如“夜里你有没有听到爸爸妈妈屋里传来什么动静?”,比如“妈妈是不是经常在夜里经常莫名其妙地直哼哼?”,等等。盈衣尽显大将风度,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任半烟们挖空心思,也问不出一点线索和花絮。问不出来,就不甘心,就反复地问,就变着花样问,盈衣和念蓉,几乎招架不住。到后来念蓉终于恼了,她说:“要问就直接问我吧!”于是半烟扭过头,认真并且诚恳地问她:“念蓉你说,这么小的男孩,会不会勃起?”

念蓉只好把盈衣“寄存”到陆清浅的办公室里。还有半个小时下班,她相信陆清浅可以与他成为好朋友。

事实果然如此。

最初盈衣对陆清浅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他甚至对陆清浅说:“你长得可真老。”陆清浅笑笑,说:“因为我是老神仙。”

“别以为我是小孩子,你就可以骗我。”盈衣翻翻眼睛。

“你不相信?”陆清浅从桌子上捧起那盘仙人掌,说:“我现在就能让仙人掌说话。”

“不可能。”盈衣鼻孔冲天。

“要不要试试?”

“试不试都不可能。”盈衣嘴上硬着,表情却有些迫不及待了。

“当然它不能什么都会说。”陆清浅说,“它只能跟着你说。你说什么,他就说什么。它叫回音仙人掌……”

“咱快试吧。”盈衣说,“你可真啰嗦。”

陆清浅将仙人掌塞进盈衣的怀里,说,“可以开始了。”

盈衣清清嗓子,牛刀小试。他对仙人掌说:“喂。”

陆清浅偷偷变了声音,说“喂。”他尽量保持嘴唇不动。

尽管他的把戏马上被盈衣看穿,但大度的盈衣还是决定赏他一个面子。

盈衣说:“你好。”

陆清浅说:“你好。”

“你叫什么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盈衣啊。”

“我叫盈衣啊。”

“我妈妈叫念蓉。”

“我妈妈叫念蓉。”

“我爱妈妈。”

“我爱妈妈。”

“我请您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仔鹅、卤煮咸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

“我请您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后面是什么来着?”

盈衣快乐地“哈哈”大笑。

“这么厉害,哪里学来的?”陆清浅问他。

“幼儿园里呗。”盈衣自豪地说,“过两天还要登台表演呢。”

在隔壁,半烟捅捅念蓉,说:“听听,欲擒女人心,先擒住她的孩子。看来陆清浅深谙此道。”

念蓉白她一眼,说:“你真是越来越讨厌了。”

8

楚墨仍然没有去医院看他的咳嗽,念蓉决定强拽他去。

在门诊,大夫简单询问了几句,便让楚墨去做个胸透。透视机发出诡异的“隆隆”的声音,楚墨想起火葬场的火化炉。下午取了片子,念蓉偷瞟一眼透视结果,“病变”、“结节灶”、“不规则”等几个词触目惊心。

再去门诊,大夫看看片子,眉头轻轻一皱。“住院吧!”他对楚墨说。

“怎么回事?”楚墨问他。看得出来,楚墨也有些害怕。

“仅凭片子,不好说。”大夫指着片子,对楚墨说,“你看看这里,看看这里,还有这里。看清没有?有阴影。先住院吧!”

“没什么事吧?”楚墨对大夫说,“您尽管实话告诉我就行。”

“但愿没事。不过现在真的不敢断定。”大夫说,“有可能只是炎症,这种可能性极大……也有可能不是太好……”

“不住院行吗?”楚墨试探着。

“为什么不住院?”

“生意忙,走不开……能不能开点药?”

大夫想了想,说:“那就先开点药,吃吃看。不过我只给你开一个星期的药,药吃完,马上再过来复查。”开了些药,又嘱咐念蓉,“只要药吃完,就马上过来啊!”

回家的路上,楚墨开着车,一言不发。念蓉安慰他说:“你身体这么好,肯定没事的。医生都说了,可能性最大的就是普通的炎症。肺炎吧。肺炎,有什么大不了的?”

楚墨笑笑,仍然不说话。

念蓉将一只手,轻轻搭上楚墨的手背。楚墨扭头看看念蓉,再笑笑。“开车呢。”他说,“这时候最怕美人骚扰。”

接上盈衣,去超市买了些菜,停好车子,三个人一起回家。这是多久未曾有过的情景了?这样的情景在余下的日子里是否会屈指可数?念蓉提着购物袋,越想越怕。偷偷看一眼楚墨,楚墨的脸色,倒显得很平静。

小区公园里遇到陈老先生和陈老太太,两个人竟然正在跳着国标。陈老先生将陈老太太抱起,原地转两圈,“啪”,一个定格。盈衣鼓起掌来。

陈老先生笑着问盈衣:“再给你来段恰恰?”

盈衣拍着手。“好啊好啊!”

陈老先生对陈老太太说:“走着——two, three,恰恰,one!two, three,恰恰,one! ”姿势虽不标准,但极轻盈。

盈衣乐不可支。

回到家,盈衣玩魔方,念蓉和楚墨做饭。楚墨问念蓉:“要不要来盘韭菜炒鸡蛋?”念蓉说:“当然要。”楚墨问:“你不是最不喜欢韭菜炒鸡蛋吗?”念蓉白他一眼,说:“就你这亏那亏的,不常补补怎么行?”

“再补也补不成陈老先生那样。”楚墨择着韭菜,“我怀疑他成精了。”

“常锻炼就可以啊。”念蓉将鸡蛋搅得膨松,“既不想锻炼,又想有个好身体,哪来那么多好事?”

“锻炼让我多活了十年,可是锻炼用去了十五年,我还亏五年呢。”楚墨将择好的韭菜放进菜盆,打开水龙头。

“那你就多活二十年,赚五年。”念蓉将搅好的鸡蛋倒进锅里,香气四溢。

就这么闲聊着,两个人全都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诊断的话题。

饭后,两个人看了一会儿电视,给盈衣洗完澡,哄他睡着,天已经很晚。念蓉上床,胡乱地翻着杂志,楚墨还在客厅里看电视。念蓉说:“睡吧。”楚墨似乎没有听见。念蓉穿着睡衣出来,对楚墨说:“早点休息吧。”楚墨说:“哦。”拿起遥控器关电视,却错摁了换频道的按钮。

那夜里,念蓉成为世界上最温柔最体贴的新娘。她一遍遍亲吻着楚墨的头发,耳朵,眉毛,眼睛,鼻子,下巴和胸膛,她灵巧的舌尖轻轻弹击,楚墨感觉到和风入樾的温暖和沧海桑田的悲凉……

念蓉枕着楚墨的胳膊,楚墨歪头,看窗外弯月如勾。

“有些事,对不起……”楚墨说。

“都过去了。”念蓉小声说。

“你别担心,”楚墨轻轻抚摸着念蓉的肩头,“只是肺炎……”

“我知道。”念蓉说,“我从来未曾担心过你。”

“睡吧念蓉。”

“睡吧。”

许久,黑暗里的念蓉突然转过身来,抱紧楚墨。“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弃你的。”她说,“就算万一是什么不好的病,咱们也努力去治,好不好?这里治不好就去北京,去上海……北京上海治不了,就去国外……”

“我知道,念蓉。”黑暗里的楚墨说,“睡吧。”

9

翌日,陆清浅告诉念蓉,笔会的时间和地点基本确定下来了。一个月以后,五百公里外的柳叶岛风景区。

“万一我去不了的话,你不要生气。”念蓉说。

“怎么会呢?”陆清浅愣住了,“有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事情。”念蓉说,“楚墨近来身体不太好,我想陪陪他。”

“是下个月开笔会,又不是这几天。”

“我知道。但万一去不成,你不要生气。”

“到底怎么了?”

“没事。”

“如果你不想说,我也不多问。”陆清浅盯着念蓉的眼睛,说,“不过,如果需要我帮忙的话,你尽管开口。是楚墨身体不舒服吧?我市立医院有两个朋友……”

“真不用了。”念蓉说。

那个星期,也许是念蓉和楚墨一生里最恩爱的一个星期,其程度,远远超过他们的初婚甚至初恋。每天他们都会一起做饭,一起散步,一起看电视,一起做爱。楚墨开玩笑说:“这样折腾的话,纵是没毛病,也折腾出毛病了。”

那个星期也是楚墨最清闲的一个星期。手机关机,网络不上,家里的电话响了,他也不去接它。每天早晨送走念蓉,再将盈衣送进幼儿园,楚墨便无事可做了。无事可做的楚墨开始找事做:拖地板,擦玻璃,修剪花草,跟电视上的烹饪节目学做各种各样的菜……临近中午时,他会去离家不远的一条林荫道上散步,散步时,他会想起童年,少年,青年,还有未曾到来的中年,老年……他会想起父亲,母亲,楚歌,念蓉,盈衣……他会想起静秋,莫高,思蓉,思远,端阳……他想打个电话给静秋,告诉她他很害怕……他想打个电话给父亲和母亲,告诉他们,他爱他们……他什么都想做,什么都想说,可是终究,他什么也没有做,什么也没有说。

他怕惊扰他们。他怕他们害怕。

假如真是肿瘤,那么,他只能认了。尽管他坚信念蓉会到处带他求医问药,甚至他坚信念蓉不惜为他倾家荡产,但是他同样坚信那样的治疗毫无意义。他有朋友和亲戚因肺癌去世,他眼睁睁看着他们按时消瘦,按时用药,按时抱以幻想,按时病危,又按时死去。

假如老天肯给他一次机会,假如这次只是虚惊一场,那么,他认为,他的人生,也许真的该好好规划一下了。

首先是公司要不要坚持下去?——前几年他的公司还稍有盈利,去年他的公司收支平衡,而今年,他的公司已经入不敷出。现在他努力撑起的只是一个空荡荡的躯壳,只有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其次,他想,无论如何,他都不应该再欺骗念蓉。——不管什么借口,理由。——哪怕一次。念蓉有缺点,有脾气,但这世上,念蓉无疑是最爱他的女人。

静秋呢?静秋也爱他,但不一样。无论他们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他与静秋也是偷情。他被称为“野汉子”,静秋被称为“偷汉”、“第三者”、“小三”,就在不久的以前,他们的关系,还被称之为“通奸”。

一个星期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楚墨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

好在只有一个星期,好在他的身体似乎并不那样悲观。

用药到五天,他的咳嗽减轻了很多。去洗手间咳一口痰,基本不见了铁锈的颜色和点点血丝。——他一直没敢对念蓉说,近些日子,他的痰里常常出现来历不明的血丝。

去医院的路上,他开着车,念蓉仍然将一只手轻搭上他的手背。他转头,冲念蓉笑笑。念蓉说:“答应我,不管什么结果,咱们都乐观些。”

楚墨说:“那是当然。”

“晚上还有盈衣的表演,咱们一起去看。”

“那是当然。”

“晚上好好犒劳犒劳你,庆祝你没事。”

“还没检查呢。”

“肯定没事。”

“怎么犒劳我?”

“炒几个好菜……”

“还有呢?”

“开瓶好酒。”

“还有呢?”

“去你的!”

去门诊,大夫问了问他服药后的身体状况,建议他再去拍个片子。“一般情况是半个月以后再拍片子,”大夫说,“可是看您的情况,似乎不用等那么久。”念蓉问他:“什么情况?”大夫说:“应该是好情况。但愿是好情况吧。”

片子下午才能取,两个人就坐在医院的小花园里等。身边的木芙蓉开出它的第一朵花,白重瓣,羞答答的香。

两个人的手,始终牵在一起。

下午取了片子,念蓉偷瞟一眼透视结果,“病变”还在,“不规则”消失了。瞅一眼楚墨,楚墨正看着她,目光里充满问询。

“没事了。”念蓉说,“再去问问大夫。”

重新回到门诊,大夫一张张片子看下来,表情越来越轻松。“凭我三十年的从医经验,真的是肺炎。”他将几张片子像扑克牌一样展开,“你看这里,以前的阴影基本不见了。这里也是。还有这里。我再给您开上七天的药,回去吃完,就可以停药了。三个月以后,不放心的话,就过来复诊一下。”说到这里,大夫看看楚墨,看看念蓉,问:“是不是吓了一跳?”

楚墨的脑袋,点得像小鸡啄米。幸福天崩地裂,他有一种捡回一条命的感觉。

“老天爷怎么会分开你们这对恩爱的夫妻呢?”大夫笑着说,“信不信由你们,美满的婚姻是可以治病的。”

出了医院,楚墨习惯性地摸烟。摸到了,掏出来,想了想,看了看,闻了闻,将香烟连同打火机一起扔进垃圾筒。这时他才发现,身边的念蓉,早已经泪流满面。

“你可吓死我了你可吓死我了。”念蓉边哭边说,“万一你有什么事情,我和盈衣怎么活呢?”

楚墨伸出胳膊,将念蓉搂紧。他感觉到眼角的潮湿。

10

盈衣的节目非常成功。用他的话说,那叫“精彩得要死”。与幼儿园阿姨商量以后,他更改了节目的形式,将单口相声变成了小品。剧情很简单:他在家里发现一个可以回音的花瓶,于是就对着花瓶自言自语起来。只不过他同时扮演了自己和花瓶。扮演自己时,戴着眼镜,声音清脆;扮演花瓶时,戴着富贵竹,声音混沌。

……“喂。”“喂。”“你好。”“你好。”“你叫什么名字?”“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盈衣啊。”“我叫盈衣啊。”“我妈妈叫念蓉。”“我妈妈叫念蓉。”“我爱妈妈。”“我爱妈妈。”“我爸爸叫楚墨。”“我爸爸叫楚墨。”“我爱爸爸。”“我爱爸爸。”“我哥哥叫端阳。”“我哥哥叫端阳。”“他很顽皮。”“他很顽皮。”“别再学我啦。”“别再学我啦。”“你怎样才能不学我?”“你怎样才能不学我?”“我请你吃饭吧!”“我请你吃饭吧!”“我请您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仔鹅、卤煮咸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什锦苏盘、熏鸡、白肚儿、清蒸八宝猪……”“我请您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仔鹅……后面是什么来着?”

台下笑成一片。特别是思远,正喝着水,“噗”一声笑,一口水全都喷出来。身边的思蓉急忙找出纸巾,为他擦拭。

即使看着节目,他与思蓉的手,也是紧牵着的。

他们令人羡慕。

那夜的楚墨与念蓉也令人羡慕。假如人类能长出八只手,楚墨和念蓉也绝不会闲住一只。他们相牵,相拥,亲吻,缠绵。念蓉要,楚墨就给,念蓉再要,楚墨再给,还要,还给,接着要,接着给,不停要,不停给,到最后,楚墨竟憋不住笑了。他对念蓉说:“怎么明知没事以后,却搞得像生离死别?”

两个人便一起笑,身体却还黏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第二天起床,楚墨的身体几乎累散了架。倚在床头,打开一个星期未曾打开的手机,一条条短信查看,找他的至少有五十个电话。电话有快递打来的,有骗子打来的,有物业打来的,有电信打来的,有中国人民银行打来的,有中国工商银行打来的,有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打来的,有莫高打来的,也有静秋打来的。给莫高拨回去,莫高大着嗓门,不满地问他:“这几天你死哪里去了?”

楚墨说:“黄泉路上走一遭。”

莫高说:“回来就好。现在你快马加鞭,到‘骨嘟骨汤店’走一遭。”

“静秋的骨汤店开业了?”

“今天开业,快过来。昨天静秋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

“今天……不去了……有事……”

“躲红包?”

“不想去。”

“来不来由你。”莫高说,“要么难舍难分,要么两断得彻底。老大不小的人了,做事还这样极端,真是受不了你。”

楚墨说:“随你怎么丑化我,我也不去。”

莫高说:“骨汤店开业我管不了,同学会你可得参加啊。”

楚墨问:“什么同学会?”

莫高说:“装大尾巴狼啊你?前段时间不是说好了要开同学会吗?我找了个酒店赞助,我再掏些钱……”

“你不是随便说说吗?”

“君无戏言。”

“不管你戏不戏言,我都不会参加。”

“那我和阿芳就把你的骨头砸碎!静秋的骨汤店也许用得上……”

楚墨是不想参加同学会的。或者,不敢。如果说以前他还动了同学会的心思,那么现在,他只希望同学会早些夭折。一场“意外之火”因了他的“疑似肿瘤”而被浇灭,然他知道那灰烬之中,尚藏有点点火星。他绝不敢轻举妄动。

的确是这样。没事聚什么会呢?一个个心怀鬼胎地来,满足或者遗憾地走。没事情找出点事情,有事情将事情搞大,搞复杂,搞纠结,闹得鸡飞狗跳,鸡争鹅斗,鸡犬不宁,到最后鸡飞蛋打,转了一大圈,还是得各回各家,鸡找鸡妈,鸭找鸭妈。

何苦?

然莫高的最后一句话,还是让楚墨心慌并且心悸。莫高说:“不敢去,不敢见面,说明内心有鬼。若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心如止水,纵是彼此赤身裸体,也会视而不见。”

似乎,莫高说得有些道理。

第六节 我爱你,与你无关

——所以,其实,并非所有的初恋,都会令人刻骨铭心。也并非所有的初恋情人,都会因多年以后的重逢而再一次令人怦然心动。

那么他与静秋,似乎与初恋无关了。就算没有初恋,就算他们以前并不相识,他也会爱上她。

不是重新爱上她,而是第一次爱上她。

1

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那天恰好是七夕。牛朗织女鹊桥相会,情话脉脉。

早晨楚墨就接到莫高的短信:七夕情人节到了,祝愿那些撒过谎、出过轨、勾引领导下过水;装过神、弄过鬼、跟别人老婆亲过嘴;挪过款、留过洋、带着网友开过房;翻过窗、跳过墙、一夜睡过三张床的男人们节日快乐!还要让大家谨记——男人是牛,女人是地,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牛越耕越瘦,地越耕越肥;好火废炭,好菜废饭,好车废油,好女废汉。借此机会向经常不回家却战斗在宾馆、浴场、K房、迪厅、酒吧等娱乐场所一线并以种种谎言欺骗老婆的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楚墨笑笑,将短信读给念蓉听,念蓉说:“莫高是不是有毛病?”一会儿,她的手机也迎来半烟的短信:女人一生只有五次会真正脸红——第一次的时候,第一次和老公的时候,第一次和不是老公的时候,第一次收钱的时候,第一次付钱的时候。七夕节到了,你脸红了没有?念蓉将短信读给楚墨听,楚墨说:“她今天可能想付钱了。不知会不会有男人给她打个折。”锅里煮着小米稀粥,“咕嘟咕嘟”的声音总让楚墨想起静秋的“骨嘟骨汤店”。

同学会定在今天,莫高心怀叵测。

楚墨上街买油条,顺便买回一朵玫瑰。卖玫瑰的人格外多,也许只有今天,全天下的老公们才舍得花十块钱给自己的老婆买一朵玫瑰。将玫瑰插进花瓶,念蓉还在厨房里熬粥,盈衣站在旁边,耐心地教她《报菜名》:“我请您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仔鹅……”念蓉“咯咯咯”地笑着,说,我请您吃蒸羊蒸熊蒸小鹿,烧鸭烧鸡烧小鹅……

吃完早饭,念蓉送盈衣,楚墨去公司。一左拐,一右拐,天气晴好,阳光灿烂。

办公室门前的台阶上,很意外地,莫高与阿芳等在那里。

“嚯!老成这样了?”阿芳像一只鸟,向楚墨俯冲过来,“这满脸褶子,跟菊花盛开似的。”说着话,又是摸又是捏又是掐。

“你们怎么在这里?”楚墨一边躲闪一边说。

“你这样的大人物不请能到?现在可就差你了。”阿芳一边进攻一边说。

“别骗我啊。我就不信静秋能去。”楚墨一边躲闪一边说。

“嚯!真是贼心不死,我们还没说什么呢,你倒主动提到静秋。”阿芳一边进攻一边说。

“我真不去。”楚墨一边躲闪一边说。

“大多同学们都是大老远赶过来的:从黑龙江、从北京、从上海、从浙江、从福建、从内蒙古……还有从国外赶回来的……你和莫高可都算得上东道主。”

“你再威逼利诱,我也不去。”

“你要是不去的话,我和莫高就赖在这里。”

“随你们便。”楚墨开门,逃进办公室,说:“先坐下来喝杯茶,叙叙旧。”

阿芳一点没变。依然长发,长脖,细眉,细腰,就像一只美丽的仙鹤。她坐在莫高旁边,一会儿给莫高拔掉一根白发,一会儿又要把这根白发给莫高栽上,其打情骂俏之状,让人肉麻。

至中午,楚墨要请两个人吃饭。

“那边都摆好了。”莫高说,“海参鲍鱼大龙虾……”

“海参鲍鱼大龙虾,咱们也可以。”

“茅台中华铁观音……”

“茅台中华铁观音,咱们也可以。”

“静秋阿芳孙晓云……”

“你到底有完没完?”楚墨说,“说好不去的。”

“那就把他们全喊过来,看你这间火柴盒似的办公室能不能装下。”阿芳说。

“那就喊过来吧!”楚墨耸耸肩膀。

莫高掏出电话,开始喊人。“焦仲卿吗?马上拉上咱们的部队,携带枪炮,开赴‘尚城国际’……”

“真受不了你们。”楚墨叹一口气,站起来,说,“先说好了啊,吃完午饭,你们继续玩,我撤退。”

莫高和阿芳击掌相庆。“双剑合壁,无坚不摧。”莫高眉开眼笑地说。

必须佩服莫高的组织能力。酒店里人声鼎沸,至少有三十位同学等在那里。三十位分成三桌,大家一边喝茶水嗑瓜子,一边乱哄哄地叙旧。如楚墨所料,果然不见静秋,一扭头,莫高与阿芳也不见了。楚墨知道这两个家伙肯定去搬静秋了,心中有些后悔,想走,却是走不成了。同学们轮番上前与他打招呼握手拥抱,又将毕业以后的音讯如填鸭般往他的脑子里填塞:

戴长脸升副局了。鲁光头成专家了。郑花嫁到卡塔尔。阿娇远走肯尼亚。胡莉莉成为警花。田英俊被关进监狱。吴大个子去乡下养牛。赵歪脖子开了家“最高发院”发廊。费奇英年早逝,令人痛惜。不过那病挺窝囊,似乎是艾滋一类……

楚墨点着头,嘴里应付着“嗯嗯嗯是是是好好好”,心里却乱成一锅粥。他想怎么会这样呢?说好了不来,却又来,难道真如阿芳所说的那样“贼心不死”?有贼心,还有贼胆,现在,似乎就差贼了。

马上暗自祈祷,静秋千万别来,千万别来。正想着,美丽的静秋闪亮登场。

看得出静秋经过精心打扮,眉眼描画得体,蓝色碎花长裙将她衬托得古典优雅,就像一只青花瓷瓶。看到楚墨,瓷瓶似乎吃了一惊,又看看身边的莫高和阿芳,似乎在说:不是说楚墨不会来吗?莫高挠挠头皮,阿芳捂着嘴笑,两个人不像在成人之美,倒像极了街上的皮条客。

寒暄,拥抱,就坐,上菜,喝酒,闲聊,眉飞色舞,滔滔不绝,涕泪俱下,场面混乱。不断有人过来敬酒,可是任他们磨破嘴皮子,静秋和楚墨,硬是一滴不喝。楚墨不喝酒的理由是身体不好,静秋不喝酒的理由是一会儿还得回店里,两个人理由,都极充分。但平时嗜酒如命的莫高滴酒不沾,就很令人生疑了。莫高说:“一会儿我还得开车。”这根本不能算作理由。有朋自远方来,别说不能开车,就算把车子砸了,也不过分。然而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他就是不喝。

“就不喝怎么着?”莫高拼命捂住酒杯,“有能耐你给我灌辣椒水。”

“你怎么不讲理?”对方说。

“我没理我讲什么理?”莫高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架式。

楚墨与静秋之间,隔着三五个人。两个人多忙着与别人说话,偶尔目光相触,慌乱且不动声色地躲开。终于那三五个人一起起身去他桌敬酒,为了不冷场,两个人匆匆聊了几句。——楚墨问静秋骨汤店的生意如何,静秋说还好。静秋问楚墨近来为何总是关机,楚墨说手机出了故障,他并不知道。两个人端起酒杯,干掉一杯冰镇矿泉水,楚墨被矿泉水呛出一个响亮的喷嚏。

楚墨想起一句话——世界上有三件事情掩饰不住:喷嚏;贫穷;爱上一个人。

三十多个人,一直闹到傍晚,直喝得人仰马翻,天昏地暗。这种喝法也好,直接省掉了晚饭。中途楚墨几次意欲离开,都被莫高及时拉回。

阿芳对静秋,更是严看死守。

散场后,一群人自发分成了几拨。一拨满大街寻找羊肉串摊,继续喝酒;一拨钻进七楼的K房,引吭高歌;一拨回到宾馆,促膝长谈甚至促唇长谈;还有一拨,只有四个人——莫高、阿芳、静秋和楚墨。

莫高命令静秋和楚墨:“上车!”

楚墨说:“你送静秋吧。”

莫高说:“先送静秋,再送你。”

楚墨说:“我有车。”

莫高吩咐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阿芳:“绑他一票!”

明知必有诈,明知这诈必是陷阱,明知这陷阱必与他与静秋有关,楚墨还是作满脸无奈状地上了车。

心有戚戚焉,然心戚戚矣。

纵心戚戚矣,仍心有戚戚焉。

在心里,楚墨送自己两个字:贱人。

车子的确奔向静秋“骨嘟骨汤店”的方向,然临近时,却突然转了方向。静秋对莫高说:“方向错了。”莫高说:“知道。”静秋说:“你要去哪里?”莫高笑笑,说:“还记得那次单车旅行吗?”

当然记得。不仅静秋记得,楚墨也记得。

还有阿芳和莫高,都记得。

一辈子,也忘不掉的。

车子行进约一个半小时,拐上一条土路。此时晚霞满天,世间万物皆被镀上一层虽灿烂却凝重的色彩。如同铁器生上红锈,如同瓷器挂满包浆。那是怀旧的色彩和情绪。

就是这条路。路面仍然坑坑洼洼,阴沟里仍然长满杂草,土路两边的田野里,仍然种满庄稼——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似乎就在昨天,静秋飞落阴沟,不省人事。楚墨抱起她一路狂奔,泪洒成河。

那是楚墨第一次为一个女人哭泣。

“就是这。”莫高停下车子,看看静秋和楚墨,“时光如电。”

静秋和楚墨笑笑。

“不下去看看?”莫高建议。

两个人下了车。刚下车,莫高就将车子发动,回过神来的楚墨喊:“你你你你你……”莫高已经将车子开出很远,又拐了弯,不见踪影。

楚墨对静秋说:“信不信再见到他,我会砸了他的车子。”

“这里一点都没变。”静秋笑笑,说。

楚墨说是啊。“离这里这样近,这么多年,却一次也没有来过。”

“来干什么呢?不过一条偏僻的土路。”静秋说,“最多再加上一次意外。”

楚墨不知道静秋所言的“一次意外”是指她被摔伤,还是指他们的初恋。

“现在,怎么办?”楚墨问她。

“慢慢往回走吧。”静秋说,“上了公路,就能打到出租车了。”

“他们俩呢?”

“别管他们了。”

刚刚走出几步,莫高的车子却退回来。“故地重游,感觉如何?”莫高的脑袋从车窗里探出,说,“上车吧!”

楚墨拣起一块石头,做砸车状,车子逃出百余米,停下,莫高的脑袋再一次从车窗里探出。“真把你俩扔这里啦。”他恐吓道。

静秋说:“莫高快别闹了。”

莫高说:“好心让你俩故地重游,这家伙却要砸我的车子。”

楚墨说:“有本事就真把我俩留在这里。”

“真把你俩留在这里?你小子除了故地重温,还想重温什么?”莫高笑成一朵难看的花,“想得美啊!”

楚墨和静秋上车,阿芳问静秋:“感觉如何?”

“什么感觉如何?”静秋说。

“嚯!明知故问。”阿芳说,“莫高说前面有个观景台,咱们去坐一会儿吧。”

所谓的“观景台”,其实是一个酒店的房顶。酒店建在土路的拐弯处,倚一座小山,傍一个池塘,靠一片银杏林。静秋说这么晚了该回去了吧?“天还没黑透呢。”阿芳冲她眨眨眼睛,“既来之,则安之。”

登上“观景台”,视野变得开阔。天却一点一点暗下来,山、树、池塘、庄稼、土路们的轮廓模糊不清,彼此侵扰。却能够感觉到秋高气爽,心旷神怡。深吸一口空气,肺叶里充满庄稼和青草的气息。

“嚯!有点冷。”阿芳说。

“那就进屋。”莫高说。

“屋”指客房。不大,装修简陋,却给了楚墨足够的惊喜。因为,客房的地板上,铺满了各种各样的干花:野蔷薇、草茉莉、矢车菊、江斯腊、夜来香、太阳花、金银花、歪头菜、手参、唐松草、缬草、石竹、金莲花、有斑百合、紫点杓兰……光脚踩上去,柔软,酥麻,淡淡的极舒服的痒。莫高告诉楚墨,必须提前打电话预订,他们才会在房间里铺满干花。

“你提前预订了?”楚墨问他。

“那当然。”莫高说,“阿芳惦记着呢。”

说得阿芳红霞满天。

“开同学会,花这么多钱,就为阿芳?”

“其一是为阿芳,其二是我确实想他们了,其三是我想显摆一下我辉煌的事业和宽泛的人脉……”

“你们怎么约会不可以?什么时间约会不可以?”楚墨说,“为何偏偏是同学会。”

“别的理由,阿芳不好向她男朋友请假。”

“她男朋友不是你吗?”

“我指的是,可以结婚的男朋友。”

“什么时候又交了男朋友?”

“上个月。”

“真是速食爱情啊!”

“他们有真爱……”

“有真爱还跑来与你约会?”

“我们也有真爱。就像你与念蓉,与静秋……”

“别把我扯进去。同学会就能准假?”

“当然啊。”

“为什么?”

“因为她男朋友上个星期刚刚去海南参加完同学会。”莫高摊开两手,说,“州官可以放火,百姓就能点灯……刚才说到真爱,怎么不可以?一桌八个菜,既爱红烧排骨,又爱水煮鱼,可能还爱醋溜白菜,是不是?总不能守着一个菜,吃个不休,是不是?至于吃红烧排骨的时候,水煮鱼生气了,那是它的问题。是不是?”

四个人在房间里聊了一会儿天,莫高起身离开。一分钟以后,阿芳接到他的短信,也起身离开。房间的隔音很差,隔壁很快传来两个人如牛似马的喘息声。那声音令柔软的柔软,硬挺的硬挺,轻飘的轻飘,沉重的沉重,干燥的干燥,潮湿的潮湿,温暖的温暖,滚烫的滚烫。那声音令楚墨和静秋,面红耳赤。

“咱们走吧。”静秋说。

“走回去?”楚墨说。

“莫高会追上来。”静秋说。

“好。”楚墨说。

静秋起身,楚墨起身。静秋往门口走,楚墨往门口走。两个人走到门口,莫名其妙地被挤到一起。楚墨看看静秋,说:“你先。”静秋刚跨出一步,就被楚墨拦腰抱起。

静秋轻炸一声,说:“楚墨,咱们再不能……”

楚墨说:“我知道。”

“我发过誓了。”

“我知道。”

“你肯定也发过誓了。”

“是。”

“这对萧健不公平。”

“是。”

“对念蓉不公平。”

“是。”

“放开我吧。”

“静秋……”

楚墨用他的牙齿,解着静秋的裙带和纽扣。静秋轻轻挣扎,却任长裙飘落。房间里只开了一盏橘红色的台灯,静秋的肩膀在橘红色的灯光下,闪烁出粉红色温润迷人的光芒。静秋说:“不要,楚墨。楚墨,真的不要。楚墨,我们完了。楚墨,求求你,放开我,放开我们吧……”她无力地躺倒在簇拥在一起的干花之中,花儿泛起波浪,隔壁传来阿芳忘乎所以的呻吟……

2

世上有三件事情掩饰不住:喷嚏;贫穷;爱上一个人。

但似乎,当遇上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在努力掩饰。

余炭再一次变成火苗。火苗再一次熊熊燃烧。添油加柴者,莫高,阿芳,以及楚墨,静秋。

那天他们都没有喝酒。他们无比清醒,无比理性。清醒和理性之中的交欢,只有一个解释。

他们互相爱上了对方。

千真万确。是爱上。不是寻求刺激。不是弥补遗憾。不是错觉。

是爱上。对此,楚墨有绝对的把握。

同学会后,在一次朋友的宴请中,楚墨意外遇到一个高中同学。入座他就将她认出,他笑出牙齿,她也笑出牙齿。他记得她的名字,记得她的习惯,记得她的口头禅,甚至记得她在校运动会上的百米成绩。其实她才是他真正的初恋,他们互相写过情书,一起听流行音乐,畅谈理想和人生,彼此深情地凝视……两个人一直心有灵犀——心有灵犀地写情诗,心有灵犀地听音乐,心有灵犀地畅谈,心有灵犀地凝视,心有灵犀地相恋,然后心有灵犀地疏远,心有灵犀地再不往来,直至心有灵犀地彼此忘却。

酒席上,两个人说了很多话,开了很多玩笑。楚墨甚至对旁边的她的老公说,假如他现在下手,她马上就能回到他的身边。然而,话说完了,就完了,他既没有当回事,她也没有当回事。随着酒席的散场,他们再一次心有灵犀地彼此忘却。

——所以,其实,并非所有的初恋,都会令人刻骨铭心。也并非所有的初恋情人,都会因多年以后的重逢而再一次令人怦然心动。

那么他与静秋,似乎与初恋无关了。就算没有初恋,就算他们以前并不相识,他也会爱上她。

不是重新爱上她,而是第一次爱上她。

这想法令他恐惧。说他惶惶不可终日,也不为过。

每天他都会去公司。关了门,关掉手机,椅子上半躺着,拉开抽屉,两脚架上去。闭着眼,喝着茶,听听音乐或者不听,眼前依次闪过蓝天,庄稼,坑坑洼洼的土路,铺满干花的地板,流血的静秋,残疾的萧健,煮粥的念蓉,骑着拖把的盈衣……他同情自己,鄙视自己。他认为自己无可救药。

同样无可救药的,还有楚歌。

自楚歌从新疆回来,就表现得极不正常。亦可知道他常常躲到门口接电话,然后随便找个借口溜出去。回来的楚歌,必是满足的,疲惫的。凭直觉亦可就知道打电话找他的必是半烟,那个妖精一样的女子。

“你见过半烟?”楚歌反驳道。

“我没有。”亦可说,“但是从你身上,我闻到一个女子清晰的气息。也许念蓉说得对,咱俩过早结婚,的确是一个错误。”

楚歌说:“你太敏感了吧。”

亦可的确敏感,但她说得没错。他们去了新疆,只不过,楚歌的心思,并没有随他前往。

他的心思留在了车厢,留在了这座城市,留在了半烟香气氤氲的的卧室之中。

新疆好地方。天山雪莲,哈蜜瓜,羊肉串。美丽的新疆姑娘,迷人的新疆舞蹈。

新疆再好,也抵不过那节拥挤的车厢。雪莲花再娇美,也抵不过半烟的雪肤花貌。哈蜜瓜再香甜,也抵不过半烟的唇和舌头。羊肉串再可口,也抵不过半烟的锁骨和小腹。再美丽的新疆姑娘,再迷人的新疆舞蹈,也抵不过半烟的回眸一笑。

半烟水草肥美,曲径通幽。

楚歌变成傀儡,线绳由半烟牵着,半烟想他了,轻轻一拽,他就会过来。过来,有时候,他是半烟的王;有时候,半烟是他的王;还有时候,他们只是两只野兽,红着眼,露着利齿,都想把对方打败,征服,撕烂,然后吞进肚子。

“你可能是这世上婚后出轨最快的男人。”半烟笑道,“火车上离你们登记结婚过去了多长时间?不足半天吧?”

“事实是,还没有结婚我就出轨了。”楚歌说。

“我记得你曾经为自己寻找借口,说你婚前出轨是因为亦可不肯给你。”

“那时她的确不肯给我。”

“现在呢?”

“现在我很难受,也很害怕。”楚歌说,“你知道,亦可曾经杀死过两条金鱼。”

“杀死一对奸夫淫妇呢?”

“我猜她完全做得出来。”说着,楚歌翻身上马,撸开半烟的衣衫,说,“管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亦可再没有干出那样的事情。阳台上的花儿茁壮成长,鱼缸里的金鱼自由自在。如大多数新婚夫妇一样,每一天,亦可都过着快乐的日子。最起码,表面上,亦可过着快乐的日子。

亦可每天都要——最少一天一次,偶尔一天两次,一般一天三次,经常一天四次,甚至一天五次,最多一天六次。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水绕冰渠渐有声,气融烟坞晚来明……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蜡照半笼金翡翠,麝熏微度绣芙蓉……热带雨林,背后穿针,蜻蜓点水,飘飘欲仙……大雁飞天,甘露沁心,金鸡独立,一马平川……似乎亦可深谙此道,一点即通或者无师自通。——最纯洁最圣洁的女子一旦将身体奉献给一个男人,便会心甘情愿地成为这个男人的奴仆,几近婊子或者充气娃娃。亦可便是这样。

但楚歌知道,亦可绝不是这样。或者说,绝不是心甘情愿这样。她这样,只因她发觉了自己与半烟的苟且之事。所以她要报复。她的报复是温柔的,甜腻的,欢喜的,包融的……所有这些美好的东西加在一起,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将楚歌榨干。

榨干了,在半烟那里,便只剩下空壳。就像一瓶牛奶被喝光,只剩下空空的瓶子。瓶子再兴致勃勃,再倾尽全力,也无济于事。尽管每一次善良的半烟都会言不由衷地说:“你好强。”但是他知道,他并不强。

他是霜打的茄子。他是老秋的稗谷。一段毫无生机的猪大肠。

他恨亦可。恨她独特的恶毒的与众不同的报复。

他恨自己。一个男人在新婚后半天就开始出轨,就算被榨干,被掰折,也不会得到同情。

日子就这样过。这边,亦可,那边,半烟。这边,那边,亦可,半烟……他变成钟摆,滴答滴答。“滴答滴答”的不仅是钟摆的声音,还有他本该喷薄而出的精液。

“很累吧?”那天早晨,亦可突然问他。

楚歌盯着亦可。他不知道前面还有什么样的折磨在等待着他。

“生不如死?”亦可拆开一打牛奶,递一瓶给楚歌。

楚歌接过,“嗞嗞溜溜”地喝。

“我终于见到半烟了。”亦可说,“其实我以前就该猜到,车厢里那个突然出现的背影……昨天我捉奸成功,可是我并没有打扰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的内心深处藏有伟大的人格。”

楚歌被牛奶呛了一口。

“她真的很漂亮,但是看得出来,她并不年轻。”亦可拆开一包纸巾,递一张给楚歌。

楚歌用力地擦着下巴。他将自己擦成白胡子老头。

“你品味一般。”亦可去洗手间将毛巾湿透,递给楚歌,“你在用生殖器思考。”

楚歌接过毛巾,却只是擦了擦手。

“你们很快就会相互厌倦。”亦可说,“我完全不必担心。”

楚歌去画室,拿他的画板和炭条。

“所以,我打算把你们互相厌倦的这段时间完全交给你们。”亦可跟楚歌走进画室,说,“听懂了吗?就是说,你晚上不必回来了。今天不必,明天不必,后天也不必。至你们相互厌倦之前,都不必再回来。”

“亦可,请你原谅……”

“我原谅了啊!”亦可开始帮楚歌收拾东西:颜料盒、画纸、铅笔、速写本、夹子、削笔刀……拉杆箱、衣服、书籍、刮胡刀、皮鞋……“我真没生你的气。哪个男人不贪玩呢?何况在我眼里,你还是个孩子。请相信,我这样做,只是想让你们快一些厌倦,想让你快一些回来。楚歌你懂我的意思吗?你不懂的话,让我告诉你——就是我们从现在开始分居。不过你放心,门还会继续为你敞开,你什么时候玩够了,家永远欢迎你。”

“亦可,真的,请你原谅……”

“去吧。”亦可手里提着楚歌的箱子,腋下夹着楚歌的衣服,脑袋上顶着楚歌的速写本和颜料盒。“你是打算走门,还是打算跳窗户?”她笑盈盈地问。

楚歌与亦可,住在十一楼。

3

“骨嘟”骨汤店的生意越来越好,静秋忙不过来,希望萧健帮忙,萧健却说什么也不肯去。

“收收钱,很简单。”静秋说,“以前在茶馆,你又不是没有做过。”

“可是现在我不想去。”萧健飞快地转动着手里的四阶魔方。

“可是我真的忙不过来。”

“你再雇个人。”

“已经雇了四个人了。”

“再雇个。”

“萧健,你不能总是这样。既然我们是夫妻,我的事,就是你的事……”

“我们是夫妻,说得好。”萧健将手里的魔方拧得一塌糊涂。

静秋知道,她与萧健之间的裂隙,正在变得越来越大。尽管她很小心,但她是在小心地掩饰自己与楚墨的关系,而非小心地保持与楚墨的距离。

楚墨去店里找过静秋几次,每一次,静秋对他的态度,都非常冷淡。最后一次,天已很晚,店里客人散尽,秋雨飘零。楚墨不顾静秋的反对,钻进厨房,提了菜刀,帮静秋剁起猪腿骨。他力量极大,猪腿骨在他的刀下纷纷发出清脆的断裂之音。突然他扔下菜刀,从后面将正站在灶前熬汤的静秋抱紧。静秋被顶至灶台,衣服被撩起,嘴唇被撬开。炉火熊熊,骨汤沸腾,静秋开始了坚定并且虚假的挣扎。厨房非常狭窄,前后左右堆放着油盐酱醋、盆盆罐罐、被肢解的鸡鸭、被腰斩的鱼虾……空中悬挂着竹篮,铁架上挤满成桶的花生油、成包的花椒大料和成箱的糖和味素,两个人在小小的厨房里你来我往,闪转腾挪,不知不觉地将他们的体液挥洒进翻滚的乳白色的猪骨老汤之中。激情过后,楚墨笑着说:“明天的老汤完全可以给顾客们当成春药来用。”

他的话并不好笑。事实上,他们并不快乐。

偷情如同吸毒。吸毒所产生的快乐,只有那么几次而已——第二次,第三次,或者第四次,第五次——剩下的,就是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一种寄托,一种折磨——生理上的,以及心理上的——不仅如此,还可能产生犯罪感,自卑感,虚无感,幻灭感,却唯独没有快感。

戒掉?不太可能。因为那不是糖,那是毒。

婚外情也不是糖。是毒。

面对念蓉,楚墨内疚得想死。就在前些日子,他还暗暗发誓,永不再欺骗念蓉,可是就在刚才,他对念蓉说:“莫高打牌缺人,我去救救场子。”念蓉说:“扑克还是麻将?”楚墨说:“还不知道。”下楼,钻进车子,额头冷汗涔涔。抬头,阳台上,似乎人影一闪。

但愿是错觉。楚墨想。

然楚墨知道,假如任其发展,他与静秋迟早会再一次败露。

——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他去骨汤店,静秋不在。问服务员,答静秋老板回家了,问怎么这么早,答静秋老板累了。楚墨驱车回家,路上不忘给莫高打个电话,说万一念蓉问起,就说你今天晚上约我去打牌,结果我去了,你们人手已经凑齐。

“你怎么知道我正在打牌?”莫高说。

“没心情跟你磨牙。”楚墨说,“别给我说漏了就行。”

“你怎么知道刚才念蓉打来了电话?”莫高好像有点兴灾乐祸。

“别开这样的玩笑。”楚墨说,“杯弓蛇影呢现在。”

“我说的都是真的。晚上去睡办公室吧。”莫高说。

尽管知道他在开玩笑,楚墨仍然有些紧张。回到家,念蓉问他:“这么快就打完了?”楚墨说:“人手够了。”念蓉说:“我觉的也是。”楚墨吓了一跳。念蓉说:“打牌这件事情,永远不会人手不够,是不是?六个人可以玩够级,五个人可以玩保皇,四个人可以玩麻将,三个人可以斗地主,两个人可以玩顶牛,一个人可以用牌占卜玩。”楚墨说:“那是那是。现在咱们两个人,床上顶牛去吧。”

他当然不会知道,那天晚上,静秋与萧健之间,第一次吵了架。

静秋身体不舒服,早早地回了家。步月却不在,问萧健,萧健说:“她出去买包烟。”

“去哪?”

“新恒达超市……只有那家有我要的‘速影牌’。”

“大马路上那家?”

“是啊。”

“这么晚了,你让她一个人去新恒达超市给你买包香烟?”

“是啊。”

“那里离咱家至少有一公里!”

“是啊。”

静秋转身,开门,欲冲下楼,却见步月擎着香烟和零钱站在门口。她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刚才给爸爸买烟去了?”

“爸爸让我去的。”

“你不害怕?”

“怕。”

“怕为什么要去?”

“爸爸让我去。”

静秋转过身,盯着萧健。“这么小的孩子,出事了怎么办?”

“能出什么事?”

“现在几点了?”

“别管几点,街上有的是人。”

“那也不行!”静秋简直要咆哮了,“我一个人走夜路都害怕,何况步月!”

“她总得锻炼锻炼。事实上,我把她锻炼得差不多了。”

“锻炼得差不多了?”

“卓有成效。”

“你常常让她去给你买烟?”

“确切说是每天。”

“夜里?”

“确切说是你没有回来以前。”

静秋问步月:“爸爸说的都是真的?”

步月说:“爸爸妈妈别吵了。”

“我问你是不是真的?”

“是。”

“萧健你太过分了!”静秋扯起嗓子,“你想让月月出事吗?你想她被人拐走,还是想她被汽车撞了?”

“我得让她学会独立。”

“可是她才六岁!”

“那也得让她慢慢学会独立。”萧健说,“我照顾不好她。”

“那就我来照顾她!”

“你没有资格。”萧健从桌子上拾起魔方,看着,放下。“假如我们离婚,我要她。别说没有这种可能。”

静秋晃了晃,扶住一把椅子。离婚,两个字从萧健嘴里说出,她有一种天崩地裂的痛苦。萧健不善言辞,然她知道,他只要开口,必经过深思熟虑。

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离婚。一次也没有。

做梦也没有。

“萧健,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

“我说的只是假如。”

“我知道你怀疑我与楚墨……”

“但愿我别再怀疑。”

“这些日子,我只是忙……同学会那天,回来有点晚,都是因为阿芳。她缠住我,我们聊得太久……萧健,对不起……”

“早点休息吧。”萧健摇着轮椅,独自进了卧室,“以后,我自己去买烟就是。”

4

《今古围城》的节目时段再一次被延后一小时,理由仍然是:为广告让路。这让思蓉下节目的时间,接近午夜。

本不必思远去接的——公交车站点距离电台并不太远,何况中间隔着一个乱哄哄的小夜市。但近来那段路在修整,白天尚不能通车,夜间更是人迹罕至。据说几天前的夜里有独行的女子被抢走坤包,又被伤了耳朵和私处。晚上思蓉走在那段路上,只觉头皮发麻,草木皆兵。

还好她有无微不至的思远。

但思远近来出了趟公差。所以这几天,那段路,她得自己对付。

走了两次,有些坚持不住了。想打电话给念蓉,让楚墨过来接她几天,却终未开口。深更半夜的,怎么好意思麻烦他呢?

牧川?万万不敢再招惹他。否则的话,说不准还会弄出个“送花事件”来。

下了节目,站在电台门口,想着这些,牧川的电话竟如约而至。

“还好吗伙计?”似乎牧川永远精力充沛。

“这么晚还没休息?”思蓉竟有些小激动。似乎那段路,会有人陪她走了。

“对我来说现在是早晨。”牧川说,“刚才下楼,我还跟刚喝酒回来的邻居打招呼说:早上好!”

“以后你得注意一下作息时间,别总是黑白颠倒。”思蓉等着他说:我过去送你。

“谢谢伙计。”牧川就是不说。

“这么晚打电话来,有事?”思蓉只好开始启发。

“当然。”

“什么事?”

“你回头。”

回头,牧川站在两棵芙蓉树之间,满脸堆笑。“知道没人接你。我送你如何?”他看着思蓉,却对着电话说。

“真是好伙计。”思蓉也看着他,对着电话说。

牧川急走几步,前面带路。思蓉跟在后面,小心翼翼。

“钟胖子的书,写得如何了?”思蓉对电话说。

“黄了。”牧川对电话说。

“黄了?”

“说我这个没有良心的知识分子骗了他。说他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弄清普希金早他娘死了八辈子了。”

“就因为这些?”

“还嫌我没有美化他。”

“你为什么不美化他?”

“我很美化他了。他却总是嫌我美化得不够。麻雀再美化能变成老鹰?壁虎再美化能变成鳄鱼?总之是黄了,一分钱没有得到。万幸的是,他没有罚我的款。”

“对不起啊。”

“说什么啊伙计?”牧川回过头,盯着思蓉的眼睛,两个人的脸,咫尺之遥。“你刚才说什么?电话信号不是太好。再说一遍?对不起?扯淡了不是?我真的挺感激你的……因为你的心里总是想着我。现在前面有沟,所以我得停下。”

他一直盯着思蓉的脸。他根本没有看前路。他停下的地方,恰好是沟畔。只要再往前一点点,他就会掉进沟中。

“你怎么知道这条沟?”思蓉问他。

“走过好几遍了。”牧川冲她眨眨眼睛,“真以为这两天,你只是一个人在战斗?”

“你敢尾随我?”

“确切说是保护。”

“我是该感谢你呢,还是该批评你?”

“说什么啊伙计?电话信号不是太好……”

牧川跃过沟,转过身,探了身体,向思蓉伸出手。思蓉犹豫一下,将手递给他。牧川轻轻一拽,思蓉像一只轻盈的燕子一掠而过。

走过僻静的路,走过乱哄哄的夜市,来到公交车站点。思蓉说,“就送到这里吧,今天,真的很感谢你。”

“请你吃宵夜?”

“又来了。”

“那你请我吃宵夜?”牧川说,“接连送你三天,你总得表示一下吧。”

“端阳还在邻居家,我得早些赶回去。”思蓉看着驶来的公共汽车,说,“以后吧。”

“那就明天?”牧川说。

“嗯。”话脱口而出,思蓉吓了一跳。待回过神来,她已经身在车厢之中,看窗外,牧川略显苍白的脸,路灯下轻轻闪过。

将睡熟的端阳从邻居那里抱回来,给自己洗过澡,上床,关灯,闭上眼睛,思蓉竟然毫无睡意。爬起来,开灯,走到窗前,给思远发一条肉麻的短信,等了一会儿,仍不见回信。想他大概睡去或者关机,刚想关机睡觉,却收到牧川的短信:独自在家,防火防盗防色狼。

思蓉“噗”一声笑了。笑完,感觉有些饿。喝掉一杯牛奶,吃掉两片饼干,仍然饿。再吃掉两片饼干,再喝掉一杯牛奶,还是饿。饿得心神不宁,坐卧难安。

突然有些后悔。早知自己会如此饿,刚才真该跟牧川去吃点东西。

吃点东西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5

楚歌在半烟那里住了七天,七天里他无所事事,悠哉游哉。每天很晚才起床,很晚才睡觉,吃零食,喝可乐,喝啤酒,看电视,玩游戏,与半烟没完没了地接吻和做爱,剩下时间里,就是等待亦可的电话。手机二十四小时开着,半夜里醒来,也会偷看一眼是否漏掉了亦可的电话或者短信。他幻想亦可会主动联系他,求他回去或者命令他回去。然,没有。他像一条被主人抛弃的狗,主人已经绝情地将狗忘记。

亦可不联系他,他也不联系亦可。两个人较着劲儿,看谁先撑不住败下阵来。

周末的晚上,半烟请几个朋友吃饭,楚歌见到念蓉。念蓉问他:“真不打算回去了?”他苦笑。其实他很想回去——吃零食时,喝可乐时,喝啤酒时,看电视时,玩游戏时,将半烟压在身下或者被半烟压在身下时——但他不能。主人不允许它回去,它就不能回去。或者,就算它厚着脸皮回去,主人也会再一次将它驱逐。

因为他与半烟,仍然没有厌倦。

虽没有厌倦,却淡了很多。至少没有了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不仅是他,似乎半烟也是这样。

“偷情”远比光明正大住在一起要刺激、快乐和幸福得多。楚歌想起一句至理名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现在,他不仅偷着了,并且将“偷”变成为“随取随用”,这刺激、快乐和幸福当然就会大打折扣。但他弄不懂的是,他偷到的到底是妓,是妾,还是将来可能的妻?

半烟领大家到展示柜那里点菜。大家互相推辞,最后半烟对楚歌说:“你来点吧!今天你说了算。点你爱吃的。多点几个。”

楚歌说:“胶东豆花蟹。”

半烟说:“我看蟹不新鲜。豆腐也不太好。你再换一个吧。”

楚歌说:“那就红烧肉。”

半烟说:“你不觉得这肉看起来可疑?哪有这样的五花肉?这样吧,换成糖醋里脊,这道菜他们做得一直很棒。”

楚歌说:“来一个炒鱿鱼丝。”

半烟说:“怎么能点这个?胆固醇含量太高,对身体不好。换成鸡汁虾仁怎么样?既漂亮,营养搭配又合理。”

楚歌说:“海米扒油菜。这个行吗?”

半烟说:“刚才不是点了虾仁吗?都是虾,重了,就别要了。要不来个栗子烧白菜吧,既家常又好吃。你觉得怎么样?”

楚歌盯着半烟,说:“九转大肠呢?”

半烟说:“吃那么恶心的东西干什么?臭哄哄的,想想就恶心。你再换一个。”

楚歌扭头就往包间里走。当着这么多人,他有一种被捉弄被侮辱的感觉。

——的确是他在点菜,但事实是,他什么也没有点成。的确是半烟在征求他的意见,但事实是,一切全是半烟说了算,却打了他的幌子。

他想起很小的时候,贫穷的母亲带他经过水果摊。他眼巴巴地瞅着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大草莓,嘴角流出澎湃的口水。母亲赶紧拉他离开,又说:歌,听话,那东西小孩子不能吃。吃了不但不长个子,还会长胡子……歌,妈妈这是对你好。

也许在半烟眼里,他就是一个还没有长出胡子的孩子。

落座,半烟问他:“喝点什么?”

这次他学聪明了些。他没有具体地给出饮料的名字,而是变成抽象并且有些进攻性质的回答。“你认为我该喝点什么?”

“啤酒还是白酒?”半烟说。

“我想喝点白酒。”楚歌说。

“白酒太伤身。我看你喝点啤酒算了。大鸟纯生还是青岛纯生?”

“大鸟纯生,我想补补。”

“你的鸟够大了,不用再补。就青岛纯生吧。”半烟替楚歌做主了。

楚歌总算稍稍平衡了些。小计巧施,他如愿以偿地喝到他非常渴望的青岛纯生啤酒。

但那夜里,他非常不快乐。不仅不快乐,简直越想越恼火,越想越害怕。回忆以前种种,似乎,半烟一直在不露声色地掌控着他。从三个月以前半烟约他为她作画,到今天半烟让他为一桌人点菜,过去的所有时间里,半烟都在掌控着他——半烟约他为她画像,他便去了;半烟引诱他与她上床,他便上了;半烟希望他们保持情人关系,他便保持了;半烟希望他追赶她的背影,他便追赶了;半烟将他掳进洗手间,他便顺服了;半烟希望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便配合了。半烟一直安静地做着他的女皇,他却浑然不知。

或者,更严重些,半烟也是他的主人。他不仅是亦可的狗,还是半烟的狗。三十八岁的半烟与二十二岁的亦可用了完全不同的办法,却有了完全相同的结果。

自尊被两个不同年龄段的女人,摧残的一塌糊涂。

他有一种强烈的挫败感。

半烟不断将他挑逗,楚歌却完全没有交欢的心思。七天以来,他们头一次在睡觉以前,没有缠绵。

楚歌想,也许明天真该回家看一看了。狗在外面受到伤害,回家是唯一的选择。狗被主人撵出家门,错在狗,而非主人。该道歉是狗,而非主人。该主动示好也是狗,而非主人。

七天已过,亦可的火气,该消得差不多了吧。更何况,突然之间,他对半烟,似乎真的有一点厌倦了。

胡乱地想着,睡过去,梦里,他、半烟和亦可,纠缠不清。

早晨,尚睡着,门被拍得震天响。他用手指捅捅半烟,说:“去开门。”半烟反击他一个肘子,说:“你去开。”他拿膝盖顶半烟的腰,说,“这是你家。”半烟一脚将他踹下了床。“快去啊!”半烟跪在床上,闭着眼冲他叫。

他就连滚带爬地去开门。

开门,门开,他见到亦可。

揉揉眼睛,真是亦可。

亦可眉飞色舞,欢天喜地。

这样的亦可,让人狐疑。

亦可往旁边一闪,吓得楚歌差点跌倒。

他见到怒气冲天的父亲和母亲。

6

从新疆回来,楚歌与亦可并未回去看望楚歌的父亲和母亲。父亲楚文涛给楚歌打过几次电话,每一次都楚歌借口太忙搪塞过去。楚文涛和韩玲就知道,楚歌不是太忙,而是想躲着他们。

躲着他们,必有理由。

你不回来,我们就过去。做父母的,有一千种办法来对付他们不听话的孩子。

为提防楚歌闻讯而逃,他们没有声张。

直到下了火车,楚文涛才敢给楚歌打电话,那边却关着机。给楚墨打电话,也关着机。两个人在火车站坐了一会儿,再给楚歌打电话,还关着机。这时楚墨的电话打过来,说刚开机就看到父亲的电话,问父亲找他有什么事。楚文涛说:“事情大了——我和你妈在火车站要饭呢。”

楚墨去火车站接上他们,要带他们回家,韩玲却执意先找楚歌。“这孩子从小就犟,又不懂事,想看看他结婚后是什么样子。”

“还是先去我家吃早饭吧。”楚墨说,“念蓉听说你们要来,煮了一锅粥。”

“先去看楚歌,让亦可也给我们煮粥。”韩玲坚持说。

“可是这么早……”

“还早?”楚文涛白楚墨一眼,“我和你妈在火车站坐了三个小时!”

楚墨就给楚歌打电话,仍然关机。打给亦可,亦可说:“好啊!让爸妈先过来,我给他们煮粥。”楚墨小声说:“粥是小事情,楚歌在不在家里?”亦可说:“你认为呢?”楚墨说:“别闹了。我们都快到了。”亦可说:“放心来吧。”

“放心来吧。”楚墨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楚歌在家。但到了以后,亦可的表情告诉他,这句话的正确理解应该是:我会解释给二老听的。

直听得楚文涛眼珠通红,火焰从鼻孔往外喷。

便命令楚墨拉他们去找楚歌。

楚墨说这不好吧。“怎么也得尊重他的私生活。”

“你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楚文涛气得连手都哆嗦起来,“结婚没几天就跑出去找别的女人,一个星期不回家,这就叫他的私生活?还谈尊重?他要是懂一点点尊重,能做出这样的混账事情?”

“是亦可把他赶出去的。”楚墨说,“这事你可以问亦可。”

“他不做错事情,亦可会把他赶出去?”楚文涛说,“刚结婚就有外遇,我和你妈这是养了个儿子,还是养了只畜生?”

“反正我不去。半烟与念蓉那么熟,不太好……”

“你把我们送到就行了。”亦可笑着说,“送到了,你和妈呆在车子里,不必下车……”

“多谢提醒。”楚墨说,“但我觉得你也没有必要去。”

“我得去。我想楚歌了。”

“你不是想楚歌,你是想让楚歌难堪。”

“他先让我难堪。”

“亦可,你这样做有意思吗?”

“哦?”亦可将椅子往前拖了拖,让身体和眼睛都尽量逼近楚墨,“那你告诉我什么有意思?他继续和半烟鬼混,我却假装视而不见?每次他与半烟鬼混回来,我都要主动给他洗脚为他按摩?要不我像那些泼妇一样站在小区里骂他十八辈祖宗?要不我半夜里拎把刀子把他骟了?要不往他的脸上泼泼硫酸?放火把房子烧了?放燃化气把房子炸了?你觉得哪个有意思?”

“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些事情告诉爸妈?”

“那你认为我该把哪些事情告诉爸妈?你的事情?”亦可笑着,声音轻柔,清澈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

只此一句,楚墨就败下阵来。他不敢再多说一句话。他认为即使十个自己再加上十个楚歌,也绝非亦可的对手。

重新将车子开上公路,听着亦可熟稔的指挥,三拐两拐,就到了。

他感觉自己在将三个刽子手送往法场。三个刽子会对付一个刑犯,楚歌很可怜。

刽子手亦可将防盗门拍得变了形状。

楚歌穿着睡衣,抱着肩膀,狼狈,惊乍。

“你给我过来!”楚文涛后退一步,说。

楚歌就过去。脸上堆着讨好的笑,猫步轻轻。“爸,怎么来也不打个招呼……”

“啪!”楚文涛拉开架式,一记耳光打得楚歌霞光万丈。

“爸……”

“爸你个腿儿!”楚文涛再一次扬起手,楚歌往后一闪,耳光抡空。“你想学西门庆还是陈世美?你想把楚家人的脸都丢尽么?”

正是清晨,小区里的人很多。很多人停下脚步观看,兴趣盎然。

“妈……”楚歌转向韩玲。

“妈你个嘴儿!”楚文涛又是一记耳光,楚歌偏头闪过,眼镜飞上了天。“你想学李甲和元稹吗?要不学吴起杀妻求将?赶快收拾东西,跟我走!”

楚墨绝没有料到会这样。他以为当着这么多人,父亲至多会责骂楚歌几句,充其量,将半烟一起骂了。他的记忆里,即使小时候,父亲也没有动手打过他们。

急忙拦到父亲与弟弟中间,充当肉盾。“快换了衣服,跟爸和亦可回去吧。”他冲楚歌说。

楚歌拣起眼镜,眼镜已经跌碎。擦擦鼻子,擦了一手鲜血。他看看亦可,亦可嚼着口香糖,“望穿他盈盈秋水,蹙损他淡淡春山”。

楚歌走到她的面前,轻轻捏捏亦可的下巴。亦可听话地将口香糖吐出。

“本来,即使你今天不来,我也是要回去的。”他对亦可说,“你又何必弄得血雨腥风?”

“不是我要请你回去,”亦可说,“是爸妈要请你回去。”

“你很无耻你知不知道?”

“我?无耻?”

“咱们之间的事情,跟爸妈有关吗?你把他们搬过来,是嫌不够麻烦?不仅把他们搬来,还大清早把他们领过来,你什么意思?组团捉奸?”

“你听着楚歌。”亦可又将一颗口香糖填进嘴里,飞快地嚼着,“其一,他们来,我并不知情;其二,不是我想带他们过来,是爸一定要来;其三,如果你还有良心,你说,是你嫌不够麻烦还是我嫌不够麻烦?结婚当天就与半烟偷情,每天与我同床异梦,睡梦里也‘半烟,半烟’地喊,这些是不是事实?”

“你说过,假如我与半烟相互厌倦,我就可以回家了,是不是?”

“问题是,现在,你们并没有厌倦。”

“你说对了。不但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你说过家永远欢迎我是不是?可是现在,还有以后,对不起,非常对不起,非常非常对不起,就算你请来一个欢迎团,就算你跪下来磕头,我也不回去了。”

说完,转身,从楚文涛和韩玲面前走过。韩玲和楚墨紧张地抱住挥舞着拳头的楚文涛,看那架式,假如放开他,他立刻会将楚歌打翻在地再踹上一百脚。

“人在愤怒的时候,智商为零。您说过的。”楚歌在他面前停下,说,“谢谢您的那记耳光,让我从此失去亦可。”

“失去你个嘴儿!是我打你跟亦可有什么关系?”

“一回事。”

又转回头,对亦可说:“哪天方便的话,给我打个电话,一起去民政局,把婚离了。”

防盗门关闭的那一刻,他听到亦可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嚎。似乎那长嚎中还夹着水果味的口香糖,口香糖击中防盗门,黏在上面,再也擦不干净。

屋子里,半烟搓着手,紧张地看着流血的楚歌。她跑进洗手间,为楚歌拿来毛巾。“快擦擦快擦擦你爸怎么能这样当着那么多人你的鼻子好像……”

“滚啊!”楚歌抢过毛巾,声嘶力竭。

7

都希望楚歌只是气头上说说。但似乎,楚歌真的吃了秤砣。

当初亦可逼他结婚,现在他逼亦可离婚。扯平了。

因为不了解而结婚。因为了解而离婚。李敖说的吧。说得那叫一个残酷。

为了不离婚,夫妻间便永远不要了解?永远不了解,与陌生人何异?

他了解亦可吗?或许了解,或许不了解。现在,了解或者不了解都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他不快乐。

婚前,不是很快乐。婚后,很是不快乐。

他没有回家,也没有赖在半烟那里。那段时间,他将楚墨的办公室当成他的卧室、画室、厨房、书房、客厅……

地板上铺满瓜子皮,窗台上堆满可乐瓶,墙角摆满啤酒瓶,桌上摞满素描画,烟灰缸里,长短不一的烟蒂们拥挤不堪……

楚墨劝过他多次。“两个选择。”楚墨说,“其一,你回去住,跟亦可认个错,然后继续过日子;其二,你到我那里住,跟爸妈认个错,然后继续和亦可过日子。”楚歌说:“就是说,无论哪一种选择,都得先认错,然后和亦可过日子。”楚墨说:“你还想怎么样?”楚歌看着窗外越长越高的大楼,说:“我只想静一静。”楚墨说:“爸妈说了,他们会一直呆在这里,直呆到你回家为止。”楚歌摇着头,说:“爸那么大岁数的人了,怎么还像个斗士?”

楚文涛的确是个斗士。年轻时看到不公正的事情,也不管敌我实力,必要争斗一番。为此他吃尽苦头,不仅在工作了一辈子的单位里没有捞到任何好处,还在四十八岁那年,因夜里勇斗四名歹徒身负重伤。至今他那条受伤的胳膊还用不上力气,但这并不妨碍他用另一条胳膊给了楚歌一记稳准狠俱全的色香味俱全的可以载入教科书里的耳光。

楚墨记得没错,之前对两个儿子,他从没有动过他们哪怕是一根手指头。只是那一天,那一刻,他实在忍不住了。看着自己新婚的二十二岁的儿子穿着睡衣从一个年近四十岁的女人的被窝里爬出来,纵是一只绵羊,也会愤怒。他所庆幸的是,在他抡楚歌的耳光之前,扔掉了手里的一根牙签。

否则的话,楚歌的脸上,很可能多出一条狰狞的伤疤。

楚文涛与韩玲常住沙家浜,白天下跳棋,看电视,晚上就与楚墨和念蓉聊天。聊天的内容丰富多彩,却有一大半与楚歌、亦可和半烟有关——对楚歌和半烟,大家异口同声地声讨;而对亦可,大家则异口同声地同情。

其实念蓉该说半烟几句好话的。其实楚墨该说楚歌几句好话的。但是,他们都没有。

念蓉不说半烟的好话,这不难理解。她需要哄公公和婆婆开心,为此牺牲她本就不太喜欢的半烟,很划算。

楚墨不说楚歌的好话,也不难理解。他需要和爸妈站在同一个道德阵营里,更需要靠牺牲楚歌来掩护自己。

他很担心念蓉会在父母面前说起他与静秋的事情。他知道,哪怕念蓉无意中说漏了嘴,哪怕说了一点点,母亲也会喋喋不休地追问,然后父亲便会愤怒,赏他两记耳光,并非没有可能。

可是,没有。念蓉与父母谈楚歌,谈京戏,谈叙利亚局势与氽牛肉丸子的做法,就是不谈那个雨夜,不谈静秋,不谈那两千块钱,不谈盈衣的名字的真正由来。并且在二老面前,念蓉努力表现出与楚墨的和谐与恩爱,甚至动不动撒撒小娇——让楚墨削个梨,泡杯茶,给她捏捏肩、捶捶腿,刷刷盘子刷刷碗,再为她切几片敷脸的黄瓜片,诸如此类,等等等等。楚墨心甘情愿地做着这些,耳朵却伸得很长,密切关注着客厅里的动静。

“楚歌能有楚墨一半听话,我和你爸就放心了。”韩玲说。

“能有四分之一也行。”楚文涛说。

“能有八分之一也行啊。”念蓉的语气,似乎有些揄弄,“这世上像楚墨这样专情的男人,真是太少了。”

韩玲信以为真,美得露了牙花子。

楚墨赶紧从厨房出来,殷勤地为念蓉的脸蛋贴上黄瓜片。脸上贴满黄瓜片的念蓉不再说话,她仰着脸,斜着眼,瞅着楚墨,眸子里闪烁出慈爱并且宽容的光芒。

那段时间里,念蓉变得很是清闲。有楚墨送盈衣去幼儿园,有楚文涛去幼儿园接盈衣回家,有韩玲给一家人烧饭,有韩玲哄盈衣睡觉,有楚墨争着抢着做家务,她只需吃饱后坐在沙发上,聊天或者看电视,将黄瓜片、鸡蛋清、番茄酱、菜籽油、白萝卜、大米饭、西瓜皮等等往脸上贴或者抹就是了。几乎所有的食物都能变成念蓉的护肤品,当然她仍然不忘每天坚持服用21金维他和脑白金。有天夜里楚墨去厨房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吃的,他跟仰着脸闭着眼的念蓉商量:“从你脸上借几个黄瓜片炒炒?”

那时念蓉正在做一个决定。她想等楚墨的父母走后,是否应该把自己的母亲也接过来住一段时间?过些日子她要去柳叶岛风景区开笔会,她担心在这段时间里,楚墨与静秋死灰复燃。

她哪里知道,现在楚墨对静秋的迷恋,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第七节 偷偷摸摸,战战兢兢

他们恶毒什么了?太多已婚男女做着与他们同样的事情,或为权,或为钱,或为欲,或为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与静秋呢?他相信,他们只为情。为情有何恶毒?偷偷摸摸,战战兢兢,顾着各自的家人和底线。他们很可怜。

1

楚文涛和韩玲终没能熬到楚歌回家。但他们得到了楚歌的口头承诺,那就是,他永远不再主动向亦可提出离婚。

不主动提出离婚,就等于他们尚处在婚姻之中。只不过如太多婚姻之中的男女一样,他们的婚姻只是暂时出了点问题而已。

楚墨和楚歌将两位老人送到火车站,送到站台,送进车厢。楚文涛问楚歌:“还生我的气?”楚歌说:“气得要死。”楚文涛说:“如果下次过来还见你在外面晃荡,我就再赏你一个大耳刮子。”楚歌说:“那你直接赏了吧,省得下次麻烦。”楚文涛说:“既然与半烟不再来往了,为什么还不回家?”楚歌说:“我想再独处一段时间。”楚文涛问:“多久?”楚歌耸耸肩,说:“车快开了,我和哥得走了。”

送走父母的当天,楚歌就搬出了楚墨的办公室。他租了一间单身公寓,白天去街头为行人画肖像,晚上就闷在屋子里看书、听音乐、与电脑下围棋。楚墨偶尔会来看他,带着啤酒、葡萄酒、清酒或者白酒。两兄弟席地而坐,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跟亦可闹了这么久,也该差不多了吧?”楚墨对楚歌说,“错先在你,你总得有个认错的态度。”

“错先在我,不假。可是她带着爸去掴我的耳光,你想我能受得了?并且当着那么多的人。我是已婚男人,我二十二岁了……”

“她没有主动带爸过去,是爸要求我开车去找你的。她只是带路。你错怪了亦可。”

“把我赶出来,也是我错怪了她?”

“可是这件事情,总得有个结束。”

“结束了又能怎么样呢?还会有下一次。”

“你与半烟不是两断了吗?”

“以前也曾两断过,后来怎么样呢?不是又如胶似漆了?”楚歌用牙齿咬开一瓶啤酒,递给楚墨,“再说两断了又能怎么样呢?也许还会有别的女人。你信不信,现在,随便一个女人,都能把我从亦可那里抢走。”

“你是紧俏物资?谁想抢你?”

“不管谁都可以。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亦可总是让我产生逃离的念头。”

“以前,没发现?”

“发现了又能怎么样?以前总是以为那种死皮赖脸的纠缠和死去活来的束缚,便是爱了。”

两兄弟举起酒瓶,碰碰,各自喝掉一大口。

良久的沉默。

“你呢?与嫂子的感情还好吧?”

“好啊。”

“没再去找静秋?”

“想什么呢你?怎么可能?”

“太可能了。”楚歌笑笑说,“信不信你心里想什么,我都知道。”

“我心里想什么?”

“想静秋啊!”楚歌喝一口啤酒,将花生米嚼得“咯咯”响,“并且现在,你认为你对她的爱恋,与她是你的初恋情人完全无关。”

“扯了。”楚墨说,“现在我们只是朋友,仅此而已。”

“你就像某些励志文章的作者。”

“什么意思?”

“不但骗别人,还连自己一起骗。”

“假如你说的是真的,假如这事换给你,你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胆战心惊,倍受折磨呗!”

楚墨笑。喝酒。头晕脑胀。然后,他倚着墙,睡过去。

楚歌却没有睡。那个秋高气爽的下午,他摇摇晃晃地带着画具,去街头画画去了。

他的顾客,是一个光头。光头约四十多岁,一道狰狞的伤疤贯穿了他的整张脸。他叼一根雪茄,提一个着鸟笼,穿一件红格子衬衫,衬衫敞着,胸口露出巴掌大一片护心毛和两条缠绕在一起的张牙舞爪的带鱼。在平时,这样的人楚歌肯定躲着,然而那天,似乎楚歌就是想惹点事端。

酒喝得太多,所以无论他怎么看,那个光头都长着三只眼睛。

于是,他真的给光头画了三只眼睛——除了一左一右两只,脑门上还多出竖着的一只。

光头接过画,看看,再抬头,看看他,说:“找不自在?”

楚歌打一个酒嗝,说:“一直不自在。”

光头拍拍画,说:“不打算改改了?”

楚歌说:“不用了。”

光头说:“知道我是谁吗?”

楚歌说:“二郎神。”

光头站起来,一个正踢,将楚歌踹翻。“我二你爹!”

楚歌爬起来,抓起画板,砍向光头。光头低头闪过,一个侧踢,再将楚歌踹翻。楚歌再一次爬起来,光头再一个摆踢接一个半月踢,楚歌像皮球一样滚出很远。

楚歌最后一次爬起来,手里多出一块砖头。可是他的砖头尚未砍中光头,光头就最后一次将他击倒。

这次不是用他精湛的跆拳道脚法,而是直接上刀子。刀子一寸宽,三寸长,刀锋幽蓝。刀子扎进楚歌的大腿,楚歌的肚腹,楚歌的胸膛。结结实实的三刀,刀刀凶险。

楚歌栽倒在地,冲光头喷一口鲜血。

“老子有的是青春弄你。”他笑着说。

光头踅回来,又是一刀……

2

拒绝过多次,思蓉终与牧川一起去“宵了一次夜”。她为自己寻找的第一个借口是“她在无意之中答应了他”,为自己寻找的第二个借口是“下节目时间太晚,她在睡觉以前容易饥饿”,她本来想凑齐三个借口,但是她实在找不出来。两个借口就两个借口吧,“宵夜”而已,一只癫狂、敏感、自尊、放荡不羁的男狐狸而已。

说是“宵夜”,其实是降低了宵夜的标准,事实上,他们不过在夜市上一个尚未打烊的小饭摊前,吃掉两碗馄饨。

馄饨皮薄,馅大,像元宝,晶莹剔透。虾仁鲜美。一滴香油如同琥珀。

“你常来吃?”思蓉问牧川。

“偶尔吧。”牧川往碗里加着胡椒,“有时晚上写累了,就会过来坐坐。”

“人近中年,身体要紧。”思蓉说,“别太累。”

牧川又开始往碗里加醋,加辣椒油,加葱末和香菜末。摊主跟他开玩笑说:“一会儿馄饨钱不必给了,你把调料钱算算就行。”

牧川不好意思地笑。

“收入,还行吧?”思蓉忍不住问他。

“小说的平均稿费,千字五十。”牧川说,“我一天写一千至一千五百字,你可以帮我算算。”

“有没有尝试过别的工作?”思蓉说,“我的意思是,这么多年,你一直写作?”

“做过很多啊。啤酒厂的装卸工,皮鞋厂的绷楦工,锡镶厂的抛光工,铝合金厂的下料工,鱼竿厂的面漆工,五金商店的售货员,也开过个体书店,还在貂厂养过貂……”

“为什么最终选择了写作?”

“自由啊。”牧川放下筷子,扬开双臂,“特别是心灵的自由……筷子先借我用一下。”

他接过思蓉的筷子,从他碗里的馄饨里面扒出几个虾仁,夹给思蓉。“女人多吃点虾仁,”他把筷子递回思蓉,“不仅美容,并且对身体好。”

夹个虾仁还用换筷子?思蓉悄悄红了脸。她想起那个夜里,牧川曾经蛮不讲理地将她亲吻。

吃完馄饨,最后一班公共汽车已经错过。思蓉想打车回去,牧川说:“一起走走吧。”

就一起走。秋夜清冷,街路两边随处可见飘落的黄叶。牧川俯身拾起一片银杏叶,对思蓉说:“有时想想,人如同落叶。绿了,黄了,飘落了,化为泥土,了此一生……”

“悲秋了?”思蓉笑。

牧川从随身挎包里掏出一本书,将那枚树叶小心地夹进书里。思蓉看一眼书的封面——瓦尔登湖。

“多年以后,当翻开这本书,当看到这枚树叶,也许我还能回忆起今夜。”牧川幽幽地说,“我与思蓉,一起漫步街路。此时灯影摇曳,秋叶飘零,路边的草丛里,秋虫呢喃。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起鸡皮疙瘩了呢。”思蓉笑着,说,“跟诗人在一起,就是累。”

牧川也笑。

“打算就这样了却一生?”

“什么?”

“我是说,你这样优秀,怎么不找个女人?”

“找了啊。”

“可我总觉得你单身……”

“曾经过了两年不是单身的日子。”牧川说,“后来,她把我甩了。”

“哦,对不起。”思蓉吐吐舌头。

“对不起什么呢?她把我甩了,又不是你的错伙计。”牧川说,“她可真是个好女人啊!头发很短,皮肤很白,戴眼镜,脸上有雀斑,脖子很长,腰很细,身子软软的。总之很漂亮,娇美动人。怎么形容呢?乌云叠鬓,杏脸桃腮,浅淡春山,娇柔柳腰,真似海棠醉日,梨花带雨。她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的皮鞋,黑色的袜子。我写累了,她就给我按摩,她的手,春葱般白;我写烦了,她就陪我散步,我散步的习惯,就是那时候养成的。有一次,我开玩笑说,我送你一个桃源吧。她说,好啊好啊。眼睛,忽地就亮了。第二年春天,我真的去郊区租了块地,栽上成片的桃树。二十多棵桃树吧,占了半亩地。那真是快乐的一天啊。我在前面栽树,她在后面浇水。她围一方香帕,呵,我仿佛看到一园桃花。回来的路上,我们一直牵着手,默默走,慢慢走,默默走,慢慢走。思蓉你相信吗?我们走了整整一个晚上。春风拂面,春雨缠绵,我们站在广告牌的后面接吻。你猜我送她什么?一枚银戒。很小的戒指,细密的花纹,枝叶纠缠。她笑。她笑起来那么美。她把嘴唇凑近我的耳朵,她说,呵,你送给我一轮太阳……”

“后来呢?”

“后来就上床了啊。”

“讨厌!我是问后来,后来,为什么分手?”

“因为生活里不能只有桃花。”牧川说,“生活里还有柴米油盐,还有鸡零狗碎,还有漏雨的屋顶,凌乱的厨房,干瘪的钱包,凹凸不平的地板……她对我说,她等不及了。我的意思是,有时候,当下一笔稿费迟迟不来,当我们只能坐在餐桌前喝白开水,她美丽的眸子,就会黯淡下来。她问我明天怎么办。我说,可能会来笔稿费吧。她问,不来呢?我说,我去借钱。她问,你还能借到钱吗?我无语。我能,或者不能。能与不能都正常。我有朋友,可是朋友不是为借钱给我而成为我的朋友的……我去烧第三壶开水,我发现煤气停了……那么冷的天,屋子里放一杯水,便结了冰。她拥着我,瑟瑟发抖……那是我写作的第二年,写作的第二年,我们挣扎着熬下来。可是春天的时候,她终于离我而去。她离我而去,嫁给一位商人……她终没有等到桃花盛开……商人的戒指很丑,领带结很丑,皮鞋很丑,可是商人很帅,很有钱……商人也爱她,像我一样爱她,然而,商人没有桃园……她真是一个好女人,她离我而去,我应该恨她的,可是我就是恨不起来……”

“那片桃树,还在吗?”

“还在。每年春天,我都要去看桃花……”

“桃子呢?”

“谁还在意桃子?”牧川盯着思蓉,说,“也许被附近的农民摘走了吧?我从没问过。”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默默走,慢慢走,默默走,慢慢走……一辆出租车停在他们旁边,牧川拉起思蓉的手,将她塞进出租车。“很晚了,快回家吧伙计!”他冲思蓉笑笑,眼睛里泪光闪过。

刹那间思蓉被他打动。为他的眼泪,以及他的纯真与坚守。

快到家的时候,思蓉从坤包里掏出口红,对一面小镜子,仔细地为她的嘴唇补妆——尽管,她不过吃掉一碗馄饨。

思远准时归来,以后接送思蓉,自然成为他的事情。可是,当午夜,当思蓉与思远走在那条僻静的路上,思蓉总是忍不住回头。她怕看到牧川的身影。她渴望看到牧川的身影。

每一次,当两个人回到家,思远总是抢着去浴室里淋浴,又在他洗完以后,催促思蓉“快洗澡快洗澡”。天气越来越凉,在浴室里淋浴,已经不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一连几次,思蓉终于明白:思远之所以要抢着先洗,只为在他洗完以后,浴室里的温度能够升高一点点。能升高多少呢?一度,或者两度。可是这足够了。

思远对她,永远体贴入微。

躺在床上,思蓉的脑子里,杂七杂八地想。她想着牧川为她夹起一个虾仁,想着牧川将她拉过一条小沟,想着牧川将她塞进一辆出租车,想着路灯下牧川晶莹闪亮的眸子,想着春天来临时候,牧川的桃园,开满一树一树云霞般的桃花……突然思蓉有些心疼,她悄悄爬起来,去茶几上抓一个苹果,又把自己埋进沙发里,慢慢啃,慢慢啃。

“干什么呢?”思远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

突然有些恨自己了。这么晚了,不老老实实陪老公睡觉,而是偷偷想一个疯疯癫癫的男狐狸,她这是干什么呢?

3

静秋对楚墨说:“以后别再来找我。”

楚墨说:“今天,恰好是路过。”

静秋说:“路过也不要来找我。咱们俩,必须得有个结束了。”

静秋站在店门口的台阶上,娇小的身体如同一道坚不可摧的大闸。楚墨两次试图从静秋身边绕进去,可是静秋坚定地将他堵在外面。

楚墨揉揉太阳穴。“我只是想找个地方坐一会儿。”他说,“中午和楚歌喝了太多酒,头痛。”

“昨天萧健让月月一个人去买烟。天已经很晚,月月独自走了三里路。”静秋说,“萧健说,他得让月月学会独立。”

“他什么意思?”

“他说,假如我们离婚,怕月月没有人照顾……”

“离婚?怎么会……”

“他说他不过是假设而已。”静秋说,“可是楚墨,我好怕。”

“他不会知道我们的事情。”楚墨安慰静秋,“是你想得太多了。”

“他知道的。”

“他只是试探……”

“不,他什么都知道。”静秋背过身去,说,“从我们的第一次,他就知道……从你一出现,他就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他只是不说。他爱月月,可是他让月月深更半夜独自外出,为什么?因为他想离婚……因为我们把他的心,伤透了……楚墨,我们的一些做法,真的太过恶毒……你走吧。以后,永远别再来找我。”

楚墨在台阶上颓然坐下。恶毒?这个词让他无比忧伤。

他们恶毒什么了?太多已婚男女做着与他们同样的事情,或为权,或为钱,或为欲,或为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与静秋呢?他相信,他们只为情。为情有何恶毒?偷偷摸摸,战战兢兢,顾着各自的家人和底线。他们很可怜。

静秋说:“你走吧。”

楚墨看着她。不动。

静秋说:“我要冲洗台阶。”

楚墨低下头。不动。

静秋去店里,一会儿出来,手里提一桶水。她将那桶水全部倒在楚墨面前,又取了扫帚和拖把,用力冲刷着台阶。扫帚和拖把搅起的污水溅上楚墨的脸,楚墨擦一把,突然想大哭一场。

手机“哇啦哇啦”地叫起来。

接起,医院里的半烟,早已乱了方寸。

“楚歌死啦!”她号啕着,“楚歌被人杀死啦!”

4

楚歌并没有死。但楚歌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天时间里,半烟和亦可,一秒钟都没有合眼。尽管有医生,有护士,有楚墨,念蓉,思蓉,思远,莫高,陆清浅,但她们仍然不敢离开。两个女人突然变得和睦友好,“相依为命”。当半烟去洗手间,就会叮嘱亦可:一定要盯紧生命体征监视仪,盯紧呼吸、脉搏、血压、心率、血氧……一定要不停地轻唤楚歌的名字。“听清楚了吗?”半烟红着两眼,说。

亦可去洗手间时,亦然。

有时候,在夜里,她们的手,甚至会轻轻握到一起——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只要楚歌能醒过来,哪怕自己失去楚歌,又有什么呢?只要楚歌没事,哪怕楚歌被对方抢走,又有什么呢?只要楚歌不会死去,哪怕他从此瘸着一条腿,甚至从此瘫痪在床,又有什么呢?

楚墨没敢将此事告诉楚文涛和韩玲。但那天,楚文涛突然打电话过来,问楚歌回去了没有。楚墨说,暂时还没有。楚文涛问他,他现在在哪里?楚墨想了想,说,在床上……亦可陪着他。

他说的没错。那时候的亦可,正在给楚歌唱歌:

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代我向那儿的一位男孩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他为我做一件棉衫,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不能有接缝,也不能有针线,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请他为我找一块地,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地要位于海水和海岸之间,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请他用皮制的镰刀收割,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用收割的石楠扎成一束,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

楚歌睫毛眨动,轻轻咳嗽。然后他睁开眼睛,说:“再来一遍,小妞。”

楚歌是幸运的。光头的刀子,无限凶险地接近他的要害,又无限友好地避开他的要害。

年轻人的生命,无比顽强。

见楚歌醒来,亦可一声长嚎,“哇啦哇啦”地哭起来,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哭着哭着,一头栽倒在旁边的病床。去看,亦可竟然睡着,打起鼾,鼓起鼻泡。梦里的亦可,依然流泪不止。

相比之下,半烟倒是比较平静。她只是伸手擦了擦眼睛,又冲床上的楚歌扮一个鬼脸。再后来,她就看不到楚歌了。楚歌被闻讯赶来的医生、护士、楚墨、念蓉们围得水泄不通。

静秋在两天以后来到医院。她捧来一罐大骨汤,她对楚墨说他刚刚得知消息。“如果楚歌能喝点东西,以后我天天给他送大骨汤。”她说,“厨师老黄专门为楚歌熬的,说是对病人的康复很有帮助。”

楚墨说:“多谢你。”

“这几天你瘦了不少。”静秋说,“楚歌又没有什么事情,你不必总是守在医院里。”

“我瘦,并非只因为楚歌。”楚墨看看静秋,说。

他们站在医院的小花园里。从这里,抬头可见楚歌的病房。

身边的木芙蓉,开得灿烂。

楚墨仍然记得这棵木芙蓉开出的第一朵花。白重瓣,羞羞答答的香。就在一个月以前,他和念蓉还坐在这里,忐忑不安地等待诊断结果。那时,他生死未卜。

静秋不说话。

“近来还好?”楚墨没话找话。

“还好……我妈来了。”静秋说。

“哦。”

“来帮我照顾月月。店里太忙,晚上回家总是很晚。有她在,我就放心了。”

楚墨当然知道她说的“放心”是指什么。

“她还好?”楚墨问。

“谁?月月还是我妈?”

“你妈。”

“不太好。这几年,老了很多。刚来就病倒了。坐了一个晚上的火车,就病倒了。年龄大了,经不起折腾了。”

“严重吗?”

“还好。不过这几天,她非但不能照顾月月,还得我和萧健照顾她……”

“改天我去看看她?”

楚墨不过说说而已。他想静秋肯定会拒绝。很显然这是他在自讨没趣。意外的是,静秋说:“也好。”

“你妈不会骂我?”楚墨笑笑,“我记得那时,她连看我的眼神,都是厌恶的。又抽烟又喝酒,人瘦得像个蚂蚱……”

“一直怀恨在心?”

“记她一辈子。”

两个人一起笑。

“她让你去的。”静秋说,“跟她说,见你干什么?她说,想道个歉。”

“道歉就免了。”楚墨说,“她多大年纪,我多大年纪。再说哪个妈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个好男人?那时的我,的确有些愣。”

“等楚歌稳定下来,就去看看她吧。”静秋说,“我妈还从来没有着急见一个人。”

“她怎么知道我们有联系?”楚墨这才发现他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

“萧健说的。”

“他说这些干什么?”

“闲聊中,无意说起的。”

“不是故意说起的?”

“当然不是。”

楚墨掐一片树叶,扔掉。再掐一片树叶,再扔掉。

“如果不是因为楚歌,如果不是因为你妈想要见我,你是不是真的一辈子都不会主动再找我?”楚墨盯紧静秋,问。

“是。”静秋看着他。

“真结束了?”

“结束了。”

“彻底结束了?”

“早该结束了。”静秋说,“也许从大学毕业那天起,就该彻底结束了……也许我来这个城市,就是一个错误。”

顿了顿,又说:“我们玷污了各自的婚姻。”

5

楚文涛、韩玲和王子兰几乎同时来到这个城市。不同的是,楚文涛和韩玲不过呆了一个星期,王子兰却是住个没完没了。

得知楚歌已经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楚文涛首先将满腔怒火发泄到楚墨身上。他说原以为你真的能够照顾好你弟弟,想不到你不但让他白挨了刀子,还向我和你妈隐瞒了这么多天。

楚墨说我照顾他也不能二十四小时陪着他啊。

楚文涛说你再敢顶嘴的话,我就赏你两个大耳刮子。

他守在楚歌床前,努力地研究着楚歌的脸。他问楚歌你怎么一点儿也不痛苦?楚歌说不痛我痛苦什么?楚文涛说你挨了四刀竟然不痛?楚歌说本来很痛,但见到妈和您千里迢迢不辞劳苦赶过来看他们的儿子,我就想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楚文涛说:“你就强颜欢笑吧。你以为你挨了刀子我就会饶过你?出院以后,马上跟亦可回家!”

楚歌看看亦可,亦可面无表情。楚歌看看半烟,半烟知趣地躲出去。

医院里有楚墨,有念蓉,有思蓉,有思远,有半烟和亦可,有医生和护士,所以很多时候,病房里的楚文涛和韩玲,显得有些多余。

同样多余的,还有念蓉的母亲王子兰。

这让两亲家有了更多的交流时间。交流地点多在医院走廊,或者回去的公共汽车上。

王子兰说:“如果不是因为楚歌的意外,咱们两亲家说不准哪天才能见面。”

楚文涛说:“这几年,走动的少。”

王子兰说:“孩子们的事情,都不愿意告诉父母。”

楚文涛说:“越大越这样。”

王子兰说:“那个半烟怎么回事?”

楚文涛说:“缠着楚歌,越缠越紧。”

王子兰说:“她怎么这样不要脸?楚歌的品味怎么这样低?这个半烟,有四十岁了吧?”

楚文涛皱皱眉,说:“怎么是不要脸呢?谁都有追求爱情和幸福的权利,是不是?法律上,既没有禁止爱上有妇之夫,追求有妇之夫,也没有禁止与有妇之夫谈恋爱,是不是?再说她好像没有你说的那样大,看起来,还像个小姑娘。”

楚文涛就是这样,他可以骂楚歌,批评楚歌,但别人骂,别人批评,甚至指桑骂槐,就不行。

王子兰说:“怎么会呢?我一打眼,就知道这个半烟年龄不小了。——看女人,不能只看皮肤,只看身材,还得看表情,看眼神。眼神最能出卖一个人的年龄。你看她那眼神,小姑娘哪有那种眼神?唰,扫过来,唰,扫过去,又直勾勾盯着楚歌的脸,有情有意、有怨有恨的。细看那里面,藏了很多东西呢。”

楚文涛说:“藏再多东西也白搭。楚歌一出院,我就逼他回家。”

王子兰笑笑说:“他要真听你的,还会与这个半烟打得火热?还会像个乞丐一样跑大街上给别人画像?”

楚文涛变了脸。“那叫街头艺术!”

“哦,艺术。”王子兰撇撇嘴,说,“可是我总以为街头艺术与乞丐差不多的。”

王子兰说话刻薄,历史悠久。小时候读书,见体育老师头发长,就说:“像个绵羊腚似的。”老师回去看,觉得也像,便把头发剪短了。问王子兰:“这次怎么样?”王子兰说:“跟个山羊腚似的。”老师再回去照镜子,真有点像,一气之下,便把头发剃光。这次王子兰没等问,就说:“跟个脱毛的山羊腚似的。”总之在她这里,体育老师的脑袋与羊腚算是脱不开干系了。

当初楚墨第一次登门,王子兰硬是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将他审讯。她问楚墨:“听说你想开公司?”楚墨说:“准备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她问:“听说还喜欢读书?”楚墨说:“大学时读中文系,有时喜欢附庸风雅。”王子兰说:“家族中有无疾病史?”念蓉便不高兴了。她将王子兰拉到一边,说:“以前的公主挑选附马,也没像你这样苛刻。”

王子兰的确苛刻。可是对楚墨,总还算七分满意。楚墨长得不够英俊,她满意——英俊的男人多让女人动心,让女人动心的男人多花心,楚墨正好长了一张不容易让女人动心的脸;楚墨要开公司,她满意——公司开起来,生意做得好,女儿以后的日子便不会太过拮据;楚墨爱好文学,她满意——爱好文学的男人懂事理,不粗俗,女儿婚后的生活,该不会太过单调无趣。

但是她错了。这三点,并不能够说明什么。

“楚墨长得不够帅”只代表了她的审美取向——她对男人的审美仍然停留在“浓眉大眼”的层次,自然会认为楚墨长得不够帅。她哪里知道楚墨的单眼皮和尖下巴在几年以后,竟然也会受到那些被韩剧深深毒害的傻女人们的青睐和追捧。

楚墨开公司。这不假。但楚墨那个公司,说白了,跟摆地摊差不多。摆地摊虽辛苦一些,总还能混个旱涝保丰收。可是楚墨呢?生意越做越小,路子越走越窄,楚墨的公司,看不到任何希望。

楚墨有文化。这也不假。但王子兰忽略了一句流传甚广的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楚墨虽非流氓,但他的所谓“文化”,并不能助他与念蓉的婚后生活丰富多彩,卿卿我我。甚至,有时候,还会帮了倒忙。

比如突然闯入的静秋。

——爱好文学的男人多浪漫。但浪漫往往是一把双刃剑——锋利的剑锋,一面对着别人,一面对着自己。

不管如何,就这么过关了。楚墨抱得美人归,皆大欢喜。

然这次来,王子兰用她犀利的眼神、敏锐的嗅觉和深刻的经验,很快发现了端倪。

她感觉楚墨与那个叫做静秋的女人,肯定有问题。

这问题首先来自于楚墨看静秋的表情。每当这个叫做静秋的餐馆女老板捧一罐骨头汤进来,楚墨的表情,便会变得极不自然。再看静秋,也是低着头,匆匆将汤罐放下,应付几句话,转身就走。这显然令人生疑。

令人生疑的还有楚墨送静秋的时间。那时间总是稍长一些。有一次王子兰偷偷跟踪,见两个人站在医院的小花园里聊天。听不清他们聊些什么,也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但王子兰仅凭直觉,便知道他们所聊的必与情感有关。最重要的是,每一次,楚墨都要目送静秋离去,直到看不见她的背影。

问念蓉,念蓉告诉他,这个静秋是楚墨的大学同学。再问,还有别的关系?念蓉说,还是他的初恋情人。王子兰便确信她的感觉千真万确了。

再三追问之下,念蓉不得不避重就轻挂一漏万地将楚墨与静秋的一些事情讲给她听。王子兰越听越紧张,越听越气愤,听到最后,筷子往餐桌上“啪”地一拍,说:“他怎么这么不要脸? ”

“已经过去了。”念蓉说。

“过去了?我看未必。”王子兰说,“每次静秋过来送骨汤,楚墨都要送她下楼。”

“这不很正常?”念蓉说,“是朋友,才去送她。如果真有什么事情,就会故意不理不睬,避人耳目了。”

“小树靠砍,老公靠管。”王子兰拾起筷子,说,“你不管他,他就会没完没了地欺负你。”

“他没有欺负我。”

“没有欺负你?你还想他怎么欺负你?”王子兰再一次将筷子拍上桌子,“把那个静秋弄过来和你睡同一张床上?”

“妈您怎么这样说话呢?”念蓉不高兴了,“都说了已经过去了。已经过去的事情,仍然说个没完,有什么意思呢?”

“那也得常常提醒他一下,免得他以为你好糊弄。”王子兰再一次拾起筷子,将一块红烧排骨嚼得“喀喀”响。“警钟长鸣,这道理你不懂?”

“你可千万别跟他爸和他妈说。”念蓉叮嘱王子兰,“楚歌的事情,已经够他们操心的了。”

“我怎么会跟他们说呢?”王子兰说,“我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

到了晚上,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的王子兰,便非常及时并且添油加醋地将这件事情说给了楚文涛和韩玲。

“不可能。”楚文涛摇着头,说,“我了解我儿子。”

“你的意思是我不了解我女儿?”王子兰说,“现在的年轻人,可是什么事情都敢想,什么事情都敢做。思想上和身体上出出轨,再正常不过。”

“楚墨承认了?”

“当然啊。难道你以为我在胡说八道?”

“如果是真的,等我收拾他。”楚文涛说。

王子兰低了头,偷偷笑。这正是她想要的结果。

6

这世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瞒过王子兰。有时候她想,这是她的幸运,也是她的不幸。能够洞察一切是痛苦的,因为人类的内心总是藏满了肮脏、龌龊、邪恶以及凶险。

王子兰二十三岁那年,嫁给同村一个叫做宋修业的男人。宋修业虎背熊腰,仪表堂堂,王子兰觉得他长得就像三国里面剃掉胡须的关羽。那时宋修业在镇上的供销社上班,能弄到别人弄不到的布匹、童鞋、衣服和帽子,看起来前程似锦。可是很快,供销社便日暮西山,然后非常顺利非常听话地关门大吉。宋修业与王子兰商量,说他这几年攒下一点路子和人脉,想去县城发展,别的他不会做,供销之类,难不倒他。王子兰问他:“有谱吗?”宋修业说:“当然有谱。那边有朋友开了鞋帽商场,等我去帮忙呢。”王子兰不知道,他说的“朋友”,很快成为他的情人。

改革开放早期,商场发展很快,宋修业很快拥有了自己的股份。第二年他在县城买下一套三居室,将年幼的思蓉、念蓉和王子兰接过去。那时王子兰弱智并且一厢情愿地认为,一家四口总算在县城扎下了根。

可是很快,她便发现了不正常。

宋修业早出晚归,披星戴月,这正常。不正常的是,宋修业晚归时候,总是带回一股莫名其妙的沐浴液的气味。他在办公室里洗澡?他在酒桌上洗澡?他在大街上洗澡?这完全不合逻辑。当然他可以去澡堂子洗澡,这合乎逻辑,但问题是,家里就有一间很豪华的浴室和一个很奢华的大浴缸,宋修业舍近求远,令人满腹狐疑。

王子兰没有问。她有自己独特的办法。再逢宋修业带回那股气味,王子兰便提醒他,洗完澡再睡吧!宋修业说:“好。”脱衣,进浴室,进浴缸,又在两三分钟以后爬出来,王子兰见到,他的脖子甚至是干的。

——假如他刚在外面的澡堂子里洗过澡,他就没有必要洗第二遍。他洗第二遍,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不想让王子兰知道他在外面洗过澡。

为什么要偷偷在外面洗澡?最大的可能是,他想洗掉某一种气味。

并且,每一次当他带着沐浴液的气味回来,他总是显得异常疲惫。

王子兰开始偷偷跟踪他。第一次,路上遇见熟人,说了几句话,宋修业便不见了;第二次,宋修业三拐两拐,硬是把王子兰转迷了路,待她回家,宋修业早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第三次,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她将宋修业和那个叫做费小丽的女人捉奸在床。说捉奸在床有些夸张,事实上,她一直耐心地候在宾馆房间外面,直到他们云雨完毕。

“离婚!”她只有这一个要求。

就离了。也许对宋修业来说,这是巴不得的结果。念蓉和思蓉都归了王子兰,房子也归了王子兰,一起归了王子兰的,还有两个闹市区的门脸房。王子兰靠宋修业的抚养费和收取两个门脸房的租金,不仅将念蓉和思蓉养大,还将她们送进大学。她的日子过得虽不宽绰,却也不至于太过艰难。

偶尔会有宋修业的消息传来,说他又结婚了,又离婚了,又结婚了,又离婚了……他的财产被一点点瓜分和蚕食,直到一贫如洗。

不断有好事之人为王子兰牵线搭桥。看了一个,对方嫌她老;又看了一个,她嫌对方老;看了第三个,彼此感觉还行,谈了半年,她让他摸了胸脯和大腿,就低调地结了婚。婚后第一年,两个人还算相敬如宾,第二年,突然有一天,她再次感觉,这个貌似忠厚的男人与宋修业属一丘之貉,必在外面偷腥。不必跟踪,只需黑下脸一问,男人便招得那叫一个彻底。也没有闹,爽快地离了。再有人给她介绍男人,王子兰直接推辞。“男人有什么好?挂根猪肠子,见到合适的或者不合适的洞,都想往里钻。”她粗俗地对介绍人说。吓得介绍人扭头就走,再不敢跟王子兰谈论任何有关男人的话题。

那时候,思蓉读着初中,念蓉读着小学。这么多年以来,王子兰再没有碰过男人。

最近的一次,又有热心人为她介绍了一个大学教授。教授喜欢打篮球,喜欢穿满是窟窿的汗衫,喜欢种花养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乡下的老房子。教授就像个大男孩,与陌生女人说句话,都会脸红半天。两个人见了几次面,彼此顺心可意。王子兰于是回到村子,买下四间草房,装修一番,又修篱种菊,很有些陶渊明或者牛郎织女的味道。她原打算将这四间草房当成她和教授的度假山庄,想不到,两个人还没有正经地住上一次,教授就出事了。

教授把一个女学生的肚子搞大了。

女学生的家长手持两把菜刀,坦克般开进学校。他将菜刀舞成车轮,嘴里嚷着要把教授的那段猪肠子剁下来下酒。吓得教授躲在床底下,一天没敢露头。

后来王子兰才知道,教授之所以与陌生女人说话脸红,不是因为他的羞涩,而是因为他的兴奋。他兴奋,加之高血压和高血脂,所以脸便红成了猴子的屁股。

白天是教授,晚上是野兽。无耻得很呐。

王子兰再不敢相信男人。

只不过,与教授那段日子,也算没有白处。王子兰重新开始喜欢乡下,喜欢清静。现在那四间草房成了她的度假胜地,每年夏秋两季,她都会住在那里,侍弄菜园,观花赏景,倒也逍遥自在。只是没事时候,她会想起这三个走进她生活之中的男人。想得最多的,便是宋修业。她想假如她不知道宋修业在外面有女人,那么她现在的生活,该完全是另外一种模样吧。她不知道,就等于他没有;她不知道,她就会活得快乐并且安静。所以说,有时候,丈夫有没有外遇,完全取决于妻子。发现了,便有;没发现,便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太多人的生活,都是如此吧。

可是对她来说,最起码对以前的她来说,不行。她有洁癖,她绝不能够容忍男人的那根猪肠子捅了别的女人再捅自己。她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背叛。哪怕仅仅是心灵的背叛。

但假如,教授没有发生那件事情,那么现在,她与他,应该处在婚姻之中吧。处在婚姻之中的她,即使闻到一点风声,是否还会有离婚的勇气?就像一个食客在饭店里点一碗米饭,嫌硬,换一碗,又嫌软,再换一碗,那么,就算这碗饭仍不好吃,就算这碗饭里有砂子,怕这个食客,也会硬撑着吃下去了。尽管吃的过程中,可能会皱了眉头,胃里和心里,都极不舒服。

不可口,也比饿着肚子强。对很多人来说,这就是婚姻。

对思蓉与思远,王子兰一百个放心。思远是男人中的榜样,丈夫中的楷模,这样的男人,是精品,接近极品。她不放心的,是念蓉与楚墨。总觉得这几年的楚墨变得不再安分,街上见了漂亮女孩子,眼珠子能够飞出眼眶。

女人大抵如此:幸福了,便希望儿女们延续自己的生活,哪怕这生活并不适合她的儿女们;不幸福了,便害怕儿女们重蹈覆辙,其结果,往往草木皆兵。

甚至矫枉过正,棒打鸳鸯。

为了念蓉的幸福,王子兰每天攻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念蓉对王子兰说:“过些日子,我要出去开个笔会,您替我好好照顾盈衣,楚墨他心思太粗。”

王子兰说:“知道。”

念蓉说:“尽量别让楚墨在外边吃饭。饭店里不安全,又是苏丹红又是地沟油的,还有那么多人向他灌酒。就让他每天回来做饭,既安全省钱,又锻炼了身体。楚墨的菜烧得不错,绝对饭店大厨水平……”

王子兰说:“知道。”

母子俩相视一笑,心有灵犀。

楚墨在劫难逃。

7

楚歌刚能下地行走,便要求冲个澡。他说躺了这么长时间,从里到外都臭了。护士对他说,洗澡可以,但一要注意避开伤口,二是旁边必须得有人守着。楚歌说让她帮我搓洗呢?护士说,可以冲,可以洗,但就是不能搓。“伤口容易感染,不利伤口愈合。”护士对楚歌说。

“还是项技术活?”

“嗯。”

“你们有这项服务吗?”

“你以为这是洗浴城?”

“‘制服诱惑’啊。”楚歌看着漂亮的护士,眉开眼笑。

“去!”小护士收了打空的吊针瓶,摆着小屁股,边走边回头,“要洗抓紧,一会儿吴医生来了,可不像我这么好说话。还有,洗澡的时候,别哼哼。”

楚墨和莫高都不在。病房里除了楚歌,只有半烟和亦可。

半烟对楚墨说:“我给你洗吧。”

亦可对半烟说:“还是让我来吧。”

半烟对楚墨说:“我以前在幸福院做过义工,对付手脚不利索的人士,比较有经验。”

亦可对楚墨说:“我小时候在老家,常给家里那头老驴洗澡。我家那头老驴,不仅年龄比你大,脾气也很接近。”

半烟对亦可说:“可是万一楚歌真的滑倒,你这小身子哪能扶得动他?”

亦可对半烟说:“有我在,他绝不会滑倒。就算他真的滑倒了,我也会先趴到地上,让他摔倒在我身上。”

半烟对亦可说:“知道你想多了。你千万不要多想,楚歌现在需要照顾,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亦可对半烟说:“楚歌肯定好意思,是我替你感到不好意思。”

半烟说:“这倒不必。”

亦可就盯着半烟,看了半天,说:“装糊涂?我才是她老婆!”说完,扶起楚歌,走进洗手间。

半烟被晾在病房中央,呆着也不是,离开也不是。

——只要亦可不在,半烟对楚歌,便可百战百胜。而当半烟面对亦可,就会全面处于下风。

怎么说,都是人家的老公啊!

洗手间里传出“哗啦哗啦”的水声,半烟听到亦可说,“你坐下。”又听到亦可说,“张开腿。”又听到亦可说,“老实点!”又听到亦可说,“好家伙!”又听到亦可说,“舒服?”半烟认为自己再呆下去,不仅无聊和无趣,简直无耻和无德了。离开时,洗手间里的楚歌,突然发出或痛苦或舒坦的“哼哼”之声。

8

楚墨提着两盒中老年壮骨粉和两条红加吉鱼敲开静秋的防盗门。

他绝没有想到康芳衰老得如此之快。

康芳变成标准的老人。身体佝偻,头发花白,老年斑横行,连嘴唇上都是皱纹。她肯定在猫眼里窥觑了很久,因为她在开门的时候,一双湿漉漉的手又是往头发上抹,又是往围裙上擦。“楚墨啊!”她尚未将门彻底推开,卑微的笑容便率先在门缝里闪现。“快进来。”她说。

萧健玩着魔方,冲楚墨点点头,又笑笑,算是打过招呼。

康芳身体不好,楚墨看得出来。她说她浑身没劲,口干舌苦,常觉胸闷气短,头晕眼花,夜里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又很容易惊醒。早晨起床,腰酸背痛,浑身所有的关节全都“咔嚓咔嚓”地响。

“人老了,毛病就多。”康芳站在厨房里给楚墨洗苹果,说,“还是你们年轻人好啊。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

“您平时多注意休息。”楚墨站在她的旁边,替她刷着果盘,“别总是干这干那的。”

楚墨说这句话,当然是无心的。想不到康芳马上接过话茬,说:“我不干行么?静秋那么忙……我来,就是为静秋干活的。”

楚墨瞅一眼不远处的萧健。萧健正坐在沙发上,全神贯注地转动着手里的魔方。

康芳去客厅里拿果盘,回到厨房时,装作无意间掩上门。

“有果盘。”楚墨将果盘递过去。

“你,还好吧?这几年。”康芳问他。

“就那样。”楚墨说,“吃喝屙撒睡,谁都差不多。”

“你不生阿姨的气吧?”

“什么?”楚墨竟没有反应过来。

“几年前,阿姨拆散了你和静秋,你不会生气吧?”

尽管隔着一道门,楚墨仍然认为在这里谈论这件事情有些不妥。何况这件事情根本不必再谈论——他当然生气——静秋有再多嫁给萧健的理由,但导致他与静秋离开的罪魁祸首,便是她。没有她,现在的静秋,极有可能是他的妻子。

可是假如这样的话,便不会有念蓉。

生活里,静秋与念蓉,哪个重要?

他不知道。他不知道,是因为他不愿意承认。

但只要他承认,他便确信,必是念蓉无疑。念蓉助他开起公司,念蓉给他操持家务,念蓉陪他求医问药,念蓉与他同床共枕,念枕为他生下盈衣……念蓉陪他风风雨雨一起走过。静秋呢?

所以,其实,他真的不应该恨康芳。

“你肯定还记恨着我。”康芳喋喋不休,“你记恨我,说明你还在乎静秋……”

“我没有记恨你。”

“可是我知道,静秋一直记恨我……”

“静秋也没有记恨你。”楚墨希望早点结束这样的交谈。“当初,她是自愿的。”

“当初她的确是自愿的,可是我知道,她现在后悔了。”康芳说,“是我拆开了你们,我作孽啊。”

一股凉风从脚底升到头顶。楚墨隐约觉得,康芳的话里,似乎藏着一个阴谋。

“要是能回到当初就好了。”康芳接着说,“你和静秋,会是很好的一对。”

楚墨有些不快了。她怎么能这样说话呢?不管如何,萧健都是她的女婿,她怎么能在外人面前说出这种话呢?什么叫“你和静秋会是很好的一对”?这等于她对现在的萧健极为不满,等于他对静秋的婚姻极为不满。

或许还等于,她希望他和静秋能够“破镜重圆”?

楚墨说:“阿姨您先忙,我得回去了。”

“坐一会儿啊。”康芳说,“吃个苹果再走。对了,我去给你买包‘将军’烟……”

“真不坐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楚墨拉开厨房的门,“再说,我已经戒烟了。”

客厅里的萧健,仍然在聚精会神地转动着手里的魔方。

对萧健,楚墨突然有一种上前抡他两个耳光的冲动。——你丈母娘都在别人面前说出这种话了,你竟还有心思玩魔方?

萧健抬起头,冲他笑。

笑容复杂。

第八节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你在骗我,楚墨。萧健不可能无缘无故提出离婚。他离婚,肯定是因为你和静秋。”念蓉驾驶飞机,一枚原子弹从楚墨的头顶扔下去,“你他妈的贼心不死!”

楚墨看原子弹呼啸着落下,耸耸肩膀。白光闪过,蘑菇云升起,楚墨尸骨未存。

1

笔会笔会,鹊桥相会。采风采风,采花的蜜蜂。

话由牧川随口说出。因为这句话,他遭到围攻。

笔会期间,杂志社除了留下紫苏“看家”,其余的编辑倾巢而出。二十多个骨干作者、十几个热心读者、市妇联几个领导加上陆清浅念蓉他们,四十多个人如蝗虫般将柳叶岛占领。几天下来,他们喝光了岛上的所有啤酒。

笔会第一天,全体编辑、作者和读者座谈。谈什么都可以,意见、建议、批评甚至攻击都没有关系,只要对杂志有帮助。牧川将他面前果盘里的水果吃光,又抢走了半烟面前的橘子,偷走了水湄面前的香梨,然后开始发表长篇大论。归纳起来,大致有几点:杂志的版面有些花哨杂乱,显得杂志媚俗,轻佻,不庄重;杂志封面的主色调一直为蓝色,做为一本女性刊物,显得有些太“硬”和太“冷静”,不够柔软、柔和和感性;杂志的栏目设置也有问题,除了纪实就是小品文,与别的刊物雷同,没有自己的特色;“编辑部故事”这个栏目可以弃之不要,翻来覆去,不过念蓉水湄半烟幼仪江雨霏,为“故事”而“故事”,无聊透顶;“编读往来”这个栏目也可以不要,杂志就是杂志,又不是居委会,让念蓉板一张老脸充当街道老大妈,又不能给处在婚姻中的女性提出什么真正的建议,不好;杂志的文章质量差强人意,良莠不齐,特别是头条稿,总是不够大气,不够吸引眼球;杂志的刊名也不太好,“深爱”,既抽象又不好理解,最主要是没有诗意。不妨从古典诗词里找几个词做为刊名,比如《婵娟》、《初见》、《佳人》、《天地合》,都不错;最差劲的,就是杂志的插图。卡通痕迹太重并且人物呆板无神,随便拿出一期,随便拿出一幅,都像圣斗士大战变形金钢或者蜘蛛侠大战金刚葫芦娃……气得半烟拿眼睛一个劲地瞪他,他却仍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轮到别人发言,别人就无话可说了。牧川将该说的全都说完了,还有什么可补充的呢?并且,最主要的是,牧川几乎霸占了座谈会上作者和读者所有的发言时间。

笔会第一天共进行了十二个项目,妇联领导发言,读者、作者和编辑座谈,交流,颁奖,合影,等等。从第二天到最后一天,就只剩下一个项目——游玩。秋风潇洒,秋气清凉,正是一年中最适游玩的好季节。

柳叶岛是柳叶群岛中最大的一个,说是岛,面积却远比一个中等城市大得多。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和浮躁,岛上有山有水,天然植被繁茂,自然景观秀美。初秋的树叶呈现出绿、黄、红三种颜色,忽而密密麻麻连成一片,忽而星星点点点缀其间,极有层次感和立体感。站在高处,举目四望,只觉天大地大,心旷神怡,似乎世间一切烦恼,皆烟消云散。

陆清浅问念蓉:“来对了吧?”

念蓉说:“的确是好地方。”

陆清浅说:“其实生活在城市里,不管多么忙,都应该抽出一点时间来亲近自然。只有真正的自然才能让够让人心安静下来,而所谓的‘虽身居闹市,亦可在心中修篱种菊’,不过是文人的一厢情愿罢了。”

牧川说:“伙计你说得太对了。我要在这里住个一年半载的话,说不定就能憋出一部《红楼梦》来。”

半烟说:“《红楼梦》你就别指望了,你写本《青楼梦》还差不多。”

牧川说:“打击报复了吧。事后想想,昨天我有些言重了。其实你画的不错,一看就受过专业的训练。我的意思是,插图别太卡通,并非世间所有女子都长着小蛮腰,穿着露脐装,双眼皮,长睫毛,扎两条大马尾,是不是?”

半烟说:“你再解释,也是写《青楼梦》的料子。”

牧川说:“青楼就青楼吧。古人云:山外青山,楼外青楼。是不是?”说完,将一瓶啤酒直接插进喉咙。

笔会的几天,水湄一直在与一个笔名“店小二”的作者黏黏糊糊——吃饭时坐一起,游玩时走在一起,合影时搂搂抱抱,牵牵扯扯,没事时候,眉目传情,尽显恩爱。特别是晚上,店小二肯定会约水湄出去走走,待回来时候,或者水湄的裙子上沾了苍耳,或者店小二的肩膀上挂了蛛网,或者两个人的脑袋上,白露为霜。江雨霏对水湄说:“何苦野合?你说一声,我把房间腾出来就是。”水湄说:“去你的!”到第二天,却盯着江雨霏,羞涩地说:“你昨天说的话,还算话?”江雨霏明知故问:“我昨天说什么了?”水湄说:“你想想。”江雨霏说:“如今庭院不锁春?”水湄说:“去你二大爷的!”

所以牧川说得没错,笔会上,真有“鹊桥相会”者。不多,两三对。撰稿人的圈子本来就小,能够在这条路上走得远走得好的,彼此多非常熟悉。全国各地的笔会为他们提供了相逢的机会,一次两次,便开始熟悉;三次四次,便开始思念。再见了面,便成为牛郎织女,彼此的家庭,成为天河,成为王母——特别的环境,特别的心境,特别的气氛,加之一轮明月,两滴眼泪,三点娇羞,四分炽热,五两小酒,心里便开始六神无主,七上八下,回肠九转,十分渴望也十分害怕。到最后,该发生的发生了,不该发生也发生了,十分刺激又十分幸福。再忆起此事,眼前百媚千娇,心里渴尘万斛,亿万斯年,亦不忘矣。

然这多是作者与作者之间的事情,作者与编辑,唯水湄与店小二。

可是半烟说,笔会上还有比较特殊的一对。牧川问她:“哪一对?”半烟说:“陆主编与念蓉呗。”牧川说你扯淡了不是?“陆主编与念蓉在杂志社里天天见面,还用到这里鹊桥相会?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鹊桥相会’伙计?”半烟瞪他一眼,不满地说:“弱智!”

说时,陆清浅与念蓉就走在他们身边。是一条曲折如迷宫的回廊,湖面上,残荷遮天蔽日。“秋风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牧川说,“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陆清浅笑道:“你到底想说初春还是初秋?”牧川说:“伤春悲秋,一回事嘛伙计。”几个人往前走,“嘻嘻哈哈”地跳上游船。游船开起来,速度非常快,转弯时,一侧的船舷几乎贴着水面,穿着救生衣的念蓉眉头紧蹙,脸色煞白。她问陆清浅:“会不会有危险?”牧川说:“只要是船,都会有危险。不过你放心,俗话说得好:船撞桥头自然沉。”游船又一个大漂移,吓得念蓉急忙抓紧陆清浅的手,又长又尖的指甲将他的手背抠掉一块肉。陆清浅倒吸一口冷气,却硬撑着,不将手抽出来。

夜很深,大家仍然一起喝啤酒,吃烧烤,聊天,猜谜,吟诗,点起篝火,唱歌,跳舞,尽情狂欢。牧川的新疆舞跳得非常好,这让很多人怀疑他有新疆血统。大家鼓掌叫好,让他来点高难度的,他却不跳了。独自发了一会儿呆,走到麦克风前面,很文艺地坐下,说:“给大家演唱一首《我的秋天》:没有人会留意,这个城市的秋天。窗外阳光灿烂,我却没有温暖。伴着我的歌声,是你心碎的幻想。你用你的眼泪,抚摸我的寂寞。那些无助的夜,我漫无目的地走。那些无助的夜,你牵着我的手。幸福如此遥远,我却无法看见。这秋天的夜晚,让我感到茫然。总在每个深夜,听到你在哭泣。你幻想的美丽,我从没能给你……”

歌声沧桑,悠远,贴着地面,慢慢悠悠,慢慢悠悠,爬上踝,爬上膝,爬上胸膛,钻进肉心,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一点一点地切割。又突然散开,将人的胸膛,填塞得满满当当。

很多人鼓起掌,牧川却扭过头去,抹一把眼泪。

旁边阴影里,陆清浅偷偷握住念蓉的手。

念蓉一惊,一慌,急忙甩开。

有人将陆清浅推出去。“陆主编,来一个!陆主编,来一个!”先是一个人喊,然后大家一起附和。

牧川擦干眼泪,咧嘴傻笑着,空酒瓶将砂土地磕得“嘭嘭”作响。

陆清浅看看念蓉。念蓉递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陆清浅挺挺身子,说:“这么多年,也没学会一首完整的歌。这样吧,给大家献上一首老歌——《燕子》。”

念蓉轻轻鼓掌。

“燕子啊,听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燕子啊,你的性情愉快亲切又活泼。你的微笑好像星星在闪烁。啊,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是我的姑娘燕子啊。燕子啊,听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燕子啊,你的性情愉快亲切又活泼,你的微笑好像星星在闪烁。啊,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是我的姑娘燕子啊。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陆清浅嗓音浑厚苍凉,中间虽有些跑了调子,却伤感,真诚,如诉如泣。唱时,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念蓉,仿佛念蓉就是他的燕子——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念蓉将目光移向别处。初秋的夜里,她突然从炭香和肉香之中,清晰地分辨出一缕奇异的花香。抬头,下弦月孤单地挂在天际,令人心碎。低头,寒气上升,几步以外,雾气濛濛。

“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两个月前,在静秋的茶馆里,陆清浅如是说。

现在念蓉宁愿相信他说的不是静秋,而是她。

2

“骨嘟骨汤店”的生意越来越好,每一天,静秋都会在店里忙到很晚。人忙起来,一些事情便忘记了——烦恼的或者痛苦的,明晰的或者模糊的——忘了,哪怕是暂时的,也是好的。

就像快乐。人世间,哪怕是支离破碎的快乐,也值得珍惜。哪怕是给过你片刻快乐的人,也值得感激。

有时候,静秋干脆住到店里,剁骨头,擦地板,收拾碗筷,又将鸡鸭鱼肉萝卜白菜们该切片的切片,该切丁的切丁,该切丝的切丝,该剁末的剁末……其实她完全可以再雇一个人,那样她就不必这样拼命。可是她偏不。她就是想让自己忙起来。或者,突然之间,她对回家,产生一种深深的恐惧感。

这种恐惧感令她恐惧。新的恐惧成为新的恐惧感。新的恐惧感又令她产生新的恐惧。家——萧健,步月,母亲。她到底怕谁呢?家——锅碗瓢盆,坛坛罐罐,魔方。她到底怕什么呢?

大多时候,康芳是闲着的。闲着,便四处走走,甚至去静秋的骨汤店转了几次。看静秋忙得晕头转向,康芳就心疼,对萧健,也就愈来愈不满。

她再一次对萧健说:“为什么不去静秋店里帮忙呢?坐着收款,那么简单的事情。”

萧健说:“再简单我也做不了。”

康芳说:“你这叫什么话呢?静秋每天累死累活,为了什么?不就为了这个家?你是他的男人,也没让你负什么大责任,去帮忙收个钱怎么都这样难?”

萧健说:“我不想去。”

康芳说:“谁不喜欢吃饱了睡,睡足了吃?问题是,静秋太苦了,你也不能总这样闲着。天天闷在家里,连买包烟都支使月月去,你这是干什么呢?”

萧健说:“嫌苦的话,就把餐馆关了。”

康芳的嘴巴,张得很大。“关了?你怎么这样说话?”她说,“静秋辛辛苦苦这么长时间,又把我接过来,餐馆好不容易有些起色,你却让她把餐馆关了?你想要她的命?”

萧健从桌子上拾起一个三阶魔方,看了看,开始拧。魔方在他的手里变得非常听话,似乎转眼之间,六面颜色便排列得整整齐齐。

“整天玩这东西,能当饭吃?”康芳不满地说,“我知道你不想见人,怕别人嘲笑你。可问题是,你已经残了这么多年,你早应该接受现实。”

“什么现实?”

“你腿残的现实,静秋赚钱养家的现实,静秋吃苦受累的现实,以及别人嘲笑你的现实。”康芳说,“你总不能让街上每个人都假装对你的两条腿视而不见。总是闷在家里玩魔方,别人会更加瞧不起你……”

萧健将手里的魔方打乱,重新拧。这次他用了很长时间,魔方仍然没有复原。

“这样下去,这日子可怎么过?”康芳系上围裙,走向厨房。她想用这样一句话,结束他们之间的交谈。

“那就别过了。”萧健说。

“你说,什么?”康芳刹住脚步。她大惊失色,心里却蓦然划过一道闪电。

萧健却不说话了。魔方拧来拧去,拧来拧去,“崩”地一声,四分五裂,散落一地。萧健身体前倾,弯腰去拣,轮椅一滑,一歪,萧健跌倒在地。他像一只无助并且无望的壁虎划动着他的胳膊,他想站起来,怎奈再一次摔倒。康芳颠着两脚跑过去,试图将他扶起,他却抡开胳膊,将康芳推一个趔趄。“别管我!”他大叫一声,泪水在眼眶里转来转去,挣扎着,不掉下来。

康芳整夜未眠。一个龌龊、邪恶并且无耻的计划在她的脑子里慢慢酝酿,成形,打磨,终在清晨,变得完美。

早饭时候,康芳对萧健说:“知道你心里难受,也知道你为什么难受。你千万别怨静秋。”

萧健“嗞溜嗞溜”地喝着稀饭,不说话。

康芳说:“昨晚她又没有回来。我想她可能和楚墨一起出去吃饭了。”

萧健说:“他们是大学同学,这太正常。”

康芳说:“怎么叫正常呢?全都有家有业有儿有女的,还天天混在一起怎么行?再说吃完饭她倒是回家啊,什么饭能吃一宿?自己就开着餐馆,却要跑到外面吃饭,这就不太正常了。你说是不是?”

萧健说:“你怎么知道他们昨晚在一起?”

康芳说:“昨晚我不是出去一阵子吗?我去买酱油,回来穿过街角的小花园,从小花园出来时,看到一辆停在路口等红灯的车子里,一男一女很像楚墨和静秋。我给静秋打电话,说,我想去你店里看看。静秋告诉我,她与朋友在外面吃饭。我就想,她说的那个朋友,肯定是楚墨吧?”

萧健低下头,“嗞溜嗞溜”地喝着稀饭,又将一根咸菜嚼得“喀喀”响。

康芳说:“等静秋回来,我问问她。”

“不用问了。”萧健说。

“总得问清楚啊。”康芳说,“这样下去可不行。一晚上不回家……”

“我说了,不用问。”

“你觉得静秋和楚墨吃完饭以后……”

“我觉得他们根本就没有去吃饭。”

“可是那一男一女……”

“你在骗我。”

“我没有骗你……”

“你在骗我。”萧健抬起头,盯住康芳,说,“并且我知道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不会骗你……”

“现在,你肯定后悔当初将静秋嫁给我。你后悔得要死。你认为我是一个废物,除了吃饭睡觉,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做不了。你认为我是静秋的负担,静秋的累赘,你认为你的女儿如果继续与我生活在一起,一辈子都不会幸福。不仅不会幸福,还会有受不完的苦,遭不完的罪。所以你就要编造故事,给我戴绿帽子,让我们吵架,然后离婚。你肯定听静秋说过,我曾经提出过离婚……你知道我想过离婚,可就是下不了决心……”

“我……”

“当然,就算我和静秋离婚,静秋也不太可能和楚墨走到一起。我知道,虽然楚墨一直背着念蓉与静秋来往,但他和念蓉的感情一直很好。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静秋能够离开我,不管嫁给谁,都会幸福。静秋漂亮,聪明,能吃苦,她是天底下难寻的好女人,会有很多男人喜欢她的。就算她从此选择单身,也比与我在一起幸福得多。我以前,没有给静秋什么。我以后,更不会给静秋什么。所以,我理解你。”

“萧健,你与静秋……”

“事实上,之前,静秋与楚墨的确背着我做了很多不太好的事情,这些我都知道。从他们的第一次到他们的最后一次我都知道,所以你完全不用编造。有时候想,如果我是静秋,或许我会做得比静秋还要出格得多。或许我早就不回家了……或许我早就离婚了……有必要守着一个废人痛苦地过一辈子吗?有必要为了一个所谓的‘好女人’的名声牺牲自己的一生吗?更何况,好像静秋本就应该属于楚墨,而不是我。静秋同是我和楚墨的初恋,但是,楚墨先我一步……”

“你别说了,萧健……”

“其实我也痛苦。我指的是,假如我与静秋继续生活下去,不仅静秋痛苦,你痛苦,我更痛苦。我已经痛苦了很长时间——看到静秋,我就内疚;看到楚墨,我就自卑……我想我们何不早些结束这种痛苦呢?很简单的事情,偏偏这么拖啊拖啊,有意思吗?离了,我相信,几年之内,静秋和我都会彼此想着对方,都会不习惯,都会难受,都会刻骨铭心。但是,几年以后,我相信静秋和我,都会慢慢快乐起来。相比漫长的一生,几年的不习惯和痛苦又有什么呢?所以,就算你不编造故事,就算你不试图拆散我与静秋,我也是要离婚的。昨晚我想了一夜,我决定了……”

“萧健,你不能……”

“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结果吗?”萧健摇着轮椅,离开餐桌,去茶几上取了魔方,“咔嚓咔嚓”地转。“魔方就像生活,看起来混乱不堪,但却有其规律和秩序。”萧健说,“一个正常人与一个残疾人的婚姻,必定是痛苦的、危险的、混乱不堪的,这时便需要有一双手,将其重新转动,归位。我想这‘转动’就是分手,而‘归位’,就是各自回到原始的状态或者找到新的一半。”说完,萧健将魔方“啪”地往桌子上一拍,康芳看到,本来混乱不堪的四阶魔方变得整整齐齐,六种颜色排列成墙,密不透风。

康芳想不到会这样。萧健的一番话将她牢牢地钉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但其实,这不正是她想要的结果吗?为什么现在,她的心里,反而替萧健难过起来?

她冲小卧室喊:“月月,咱们该去幼儿园了。”

小卧室没有动静。

她起身,推开小卧室的门。步月正站在门后,看着她,眼睛瞪得很大。

“咱们该去幼儿园了,月月。”康芳蹲下来,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去拽她的胳膊。

“我不用姥姥送我去幼儿园!”步月往后一闪,康芳抓了个空。“我讨厌姥姥。姥姥别再住到我家,姥姥现在就走!”

“月月,你怎么能这样说姥姥?”康芳不知所措。

“你走啊!”步月甩着两手,“哇哇”地哭起来。

3

静秋回来时候,步月还在哭。她哭得嗓音嘶哑,上气不接下气——长这么大,除了断奶那几天,她还从未如此号嚎过。

“姥姥在电话里说,你不肯去幼儿园?”静秋蹲下来,说,“月月怎么不听话了?”

“我不要姥姥送!”步月边哭边说。

“为什么不要姥姥送?”静秋看着她的眼睛。

“就是不要姥姥送。”步月坚持着。

“那好,月月先别哭了。”静秋说,“去洗把脸,换件衣服,今天妈妈送你去幼儿园。”

“你让姥姥走!”步月说,“别让姥姥住在咱家!”

“你怎么这样说话?”静秋惊愕,“姥姥又给你做好吃的,又给你讲故事,还天天送你去幼儿园。姥姥是妈妈的妈妈,你爱妈妈,难道你不爱妈妈的妈妈?”

“我不爱姥姥,我讨厌姥姥!”步月的声音,突然提高八度。

“月月,再这样说话,妈妈可真要揍你啦!”静秋气得脸色通红,“月月,你这样说话,已经不是调皮,而是没有教养了。”

“我恨姥姥!”步月手指门外,“让姥姥走,马上就走!”

“啪!”一记势大力沉的耳光,静秋虎口发麻。步月晃了晃,咧开大嘴,再一次“哇哇”地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说:“你让姥姥走啊!我再也不想见到她啦!”

康芳扑过来,用身体护住步月。“你发什么神经?”她冲静秋喊,“你打月月干什么?”

静秋终觉察到事情的蹊跷。她问康芳:“月月怎么回事?”

“她不让我送……”

“什么原因?”

“她说她讨厌我……”

“她为什么突然这样?月月她一直很听话的。”

“哦。也许她偷听了我和萧健的谈话。”

“你们谈什么了?”

“鸡毛蒜皮的事情……孩子嘛,总喜欢当真……”

“不是这样!”月月突然喊起来,“姥姥想让爸爸妈妈离婚!”

“别乱说!”静秋扭回头,冲她大吼一声。她的巴掌再一次高高举起。

“她没有乱说。”不知何时,萧健已经摇着轮椅从卧室里出来。“妈劝咱俩离婚。妈说昨晚你和楚墨一起去吃饭了。妈还说,她好像在十字路口见到你们了。你们坐在车子里,等红灯……”

静秋只觉脑子里响起一个炸雷,险些将她击倒。她看了萧健很久,直到确信他没有说谎。她盯住康芳,康芳急忙低下头,去厨房,毫无目的地将锅碗瓢盆弄出“喀铃喀铃”的声音。静秋抱起步月,去洗手间,给她洗脸。步月高一声低一声地哭,一半脸肿起很高。静秋低下头,轻轻地说:“对不起,妈不该打你。月月别哭了。”自己却流下眼泪,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静秋送步月去幼儿园,回来,躺在床上,再不肯说一句话。吃午饭的时候,康芳过来喊她,她却连眼睛都不肯睁开。

“起来吃点饭。吃完了,再睡。”康芳说,“刚才萧健出去了……他说去小区里看下象棋。”

“走开。”静秋说。

“妈也知道,妈做错了。”康芳说,“可是,看你天天受苦受累,妈心里痛啊。”

静秋不出声。

“妈这就去喊萧健回来,一起吃午饭。”康芳低着头,搓着手,身体极力地弯着。她的两条腿开始发抖。

“你去吧。”静秋突然说,“然后你直走,去火车站,买一张票,回家。”

“静秋,是妈不对……”

“月月说得没错,你应该马上走。”

“静秋,我走,没什么。甚至,我一辈子都不再来,一辈子都不见你,也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不该受这样的苦,遭这样的罪。你这么漂亮,这么年轻,这么能干,你什么错也没有犯,凭什么要受这份罪呢?”

“不管你怎么说,我也不会和萧健离婚。”静秋说,“我受不受罪,痛不痛苦,那是我的事情。”

“你再骂妈,再恨妈,妈也要劝你。静秋,你与萧健在一起,看不到任何希望。静秋,听妈的,离了吧!”

“走开啊!”

“妈给你跪下了,静秋。”

老泪纵横的康芳,竟真的给静秋跪下。她的膝盖砸上坚硬的地板,静秋听到金属断裂的阴沉可怖的声音。她跳下床,将康芳扶起,康芳却挣扎着,再一次给她跪下。“你不答应我,我就一直跪着。”康芳说,“妈耽误了你上半辈子,妈不想你把自己的下半辈子也耽误了啊。”

静秋抱紧康芳,号嚎大哭。“妈啊!”她抖得像冬日里遗落在枝头的树叶,“你这是干什么啊?”

4

没到出院的时间,楚歌却坚持出院。他说他想喝啤酒,想喝可乐,想抽香烟,想画素描,想躺在浴缸里洗澡,想靠在女人的怀里听音乐。楚墨说要不我把你送回老家,你天天靠在咱妈怀里听音乐?楚歌仰天长啸:“毋宁死!”楚墨问那你出院后想住在哪里?楚歌说:“住你那里不行?”楚墨说:“当然不行。亦可与半烟,你现在就给我一个选择。”楚歌说:“我住蒙古包算了。”

楚歌当然不会住蒙古包。从医院出来,楚墨就直接将他送回家。事实上楚歌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半烟远在柳叶岛,这让本该极其复杂的事情变得极其简单。

其实,就算真的他可以选择,他也应该、肯定、理当、绝对会选择亦可。结局明摆在那里——他与亦可的婚姻尚可补救,他与半烟的爱情没有未来。

每天亦可服侍他起床,散步,吃饭,洗澡,甚至大小便。那段时间,他成为柔弱的婴儿,亦可成为坚强的母亲。

他诸事不便,亦可形影不离。为此亦可向公司请一个月的假,公司不准假,亦可便辞职不干。楚歌得知此事,问她:“以后咱俩吃什么?”亦可说:“我吃你,你吃我。”楚歌坏笑着说:“你可以吃我,我却不能吃你。”亦可说:“不能么?”遂温柔将她的小舌头,探进楚歌的嘴里,又缠住楚歌的舌头,搅啊搅啊。

亦可的舌头非常尖,非常软,非常有弹性。楚歌常常会产生错觉,认为亦可长了蛇精的舌头,可以分出叉,喷出火,射出毒液。

亦可为楚墨出脑筋急转弯。她说假如我们的嘴巴足够大,可以吞得掉对方。假如我们躺在床上,身体弯成弧形。假如我们彼此噙住对方的双脚,然后同时往下吞。请注意,一定得同时,理论上这完全行得通。那么最终,我们俩是否会同时从地球上消失?

“怎么可能呢?”楚歌说,“就算你把我吞掉了,可是你还在啊。”

“可是你也把我吞了啊。”亦可说,“你把我吞了,我就不存在了。”

“那就是我还在。”楚歌说,“你虽然不在,但是我还在。”

“可是你也不在了啊。”亦可说,“因为我把你也吞掉了。”

“从小到大,一直头痛这样的问题。”楚歌摇摇头,说:“这好像不是脑筋急转弯吧?这应该属于哲学范畴了。也许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或者笛卡尔喜欢思考这样的问题。或者莎翁站出来,说,存在或者不存在,这是问题所在……”

说时,两个人躺在床上,亦可的身体,真的弯成了弧形。只不过她的嘴巴张得不够大,也没有噙住楚歌的双脚。她噙住的,是楚歌另外的身体部位。

柔软的双唇,尖尖的舌头,令楚歌无比快乐。

楚歌不能做剧烈运动,可是楚歌想做剧烈运动,这没有关系,亦可可以帮他。每夜里亦可都在帮他。每夜里亦可都在帮自己。想彻底忘掉一个人的过错无比艰难,想彻底原谅一个人的过错以及这个人对自己的伤害更加艰难。亦可希望她可以做到。

亦可是妻,是妾,是奴。亦可是母亲,是婊子,是仆人。

是玩具。是狗。

亦可向楚歌要了半烟的电话号码。她给半烟打电话,说楚歌出院了,身体恢复得很好。半烟说:“哦。你多照顾他。”亦可说你哪天回?楚歌肯定想你了。回来以后,咱们聚一聚。半烟说:“好啊。”亦可问:“哪天回?”半烟想了想,说:“回去以后,我给你们打电话。”

亦可放下电话,对楚歌说:“半烟情绪稳定。”

楚歌说:“游山玩水,谁都开心。”

亦可说:“她说回来以后,给咱们打电话。”

楚歌说:“聚聚也没关系。没必要剑拔弩张的。可是亦可,你真的不生气?”

亦可说:“如果有下次,我保证我这扇门,再不会为你打开。”

楚歌说:“再过十二年,我三十四岁,半烟五十岁。你认为我们还会有下次?”

亦可想了想,说:“也许五十岁的半烟,更有魅力。”

楚歌笑。开始微笑,后来浅笑,再后来大笑,到最后,简直变成暴笑。亦可问他:“很好笑吗?”楚歌继续笑,直笑得满床打滚,伤口开裂。

然后他突然不笑了。如同单放机被突然关掉,如同电视机突然被拔掉电源。暴笑与缄口之间,没有任何过渡。

因为亦可的舌尖轻轻弹击着他的喉结。亦可轻轻说:“你再笑的话,我就咬断你的喉咙。”

她的舌尖冰凉,锋利。刀锋划过皮肤的感觉。

亦可是妻,是妾,是奴。亦可是母亲,是婊子,是仆人。

是玩具。是狗。

是杀手。

5

王子兰让楚墨很不舒服。

王子兰喜欢很早睡觉——就像一头无所事事的猪,很早起床——就像一只关心天下的鸡。她睡觉时候,家里绝不能弄出一点声响——楚墨就算去趟洗手间,也得蹑手蹑脚;就算喝一杯茶,也得轻拿轻放。手机调成震动,电话去阳台接,喷嚏冲窗外打,就连在书房里翻杂志或者敲键盘,也是小心翼翼,鬼鬼祟祟。即使这样也不行,早晨王子兰起床,眼圈发黑,哈欠连天。“你和念蓉用的什么马桶?声音那么大。”她说,“‘哗啦’一声,‘哗啦’又一声,让人心脏跟着一紧一紧。”楚墨说:“以后,我关上马桶盖子再冲。”第二天,王子兰又对他说:“家里的马桶盖子该换了吧?声音那么大——‘嘭啦’一声,‘嘭啦’又一声,就像砸在我的心脏上。”楚墨说:“以后我会再轻一点。”心里却想:怎么这么多毛病?要清净去五台山当尼姑好了。

楚墨的刻薄是有缘由的,这缘由来自于王子兰一些让他难以接受的习惯和做法。比如早晨时楚墨的两本书还放在茶几上,中午回来,就找不到了。问王子兰,她说:“卖给收废品的了。”楚墨说:“怎么不先问问我有没有用?”王子兰说:“能有什么用?连封面都掉了。”似乎她远比楚墨更清楚哪本书有用,哪本书没有用;比如楚墨和盈衣都喜欢喝纯黄豆磨成的豆浆,王子兰却偏偏要在黄豆里面加上绿豆、豌豆、蚕豆和黑豆,结果磨出来的豆浆,不仅有雨后泥浆的颜色,还有雨后泥浆的味道。楚墨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过几次,她却先急了。“光黄豆营养哪够?”她说,“你不觉得加了绿豆、豌豆、蚕豆和黑豆磨出来的豆浆营养会更加丰富?盈衣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用得着。”似乎她就是权威的儿童营养学专家;比如她喜欢给盈衣讲各种各样的传统故事:牛郎织女天河配、西门庆和潘金莲去楼上鬼混、狐狸精迷倒赶考的书生、阎王爷大战猪八戒……楚墨说您倒是给他讲点有意义的啊!王子兰问他:“什么叫有意义的?”楚墨说:“像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爱丽丝梦游仙境……”王子兰说:“都是国外的玩意儿,有什么意义?我讲的才是国粹。这些东西如果不加以保护的话,迟早得失传。所以,必须从娃娃抓起……”似乎她就是权威的儿童教育专家和执着的非物质遗产保护者;还比如,有一天,她趁楚墨不在,竟然偷翻了楚墨的手机。

楚墨出去买菜,手机忘在桌子上。回来,见王子兰正急匆匆地往一个本子上记着什么,表情稍有慌乱。楚墨问她:“写什么呢妈?”王子兰说:“记记流水账,花钱好有个数。”楚墨拿过手机,见手机停在通话记录的一页,心里便明白一些什么了。趁王子兰去接盈衣,偷翻她的床头柜,楚墨吃惊地发现,王子兰竟然将他的所有通话记录,全记在那个本子上——几日几点几分,已接电话,姓甚名谁;几日几点几分,未接电话,姓甚名谁;几日几点几分,呼叫失败,姓甚名谁……

楚墨本想与她谈谈,思前虑后,还是觉得让念蓉跟她谈比较好。电话里将此事告诉念蓉,念蓉问:“真的吗?”楚墨说:“你的意思是我看错了还是故意陷害你妈?”念蓉说:“也许她只是好奇吧?”楚墨说:“她好奇怎么不去厨房喝洗涤液玩?”念蓉说:“楚墨你什么意思?妈那么大年纪了,不过翻看一下你的手机,你犯得着这样咒她?”楚墨说:“什么叫不过翻看一下我的手机?手机是能随便看的?她怎么不懂尊重别人的隐私?”念蓉说:“一会儿我打电话问问她。”楚墨说:“你想问问她是否偷看过我的手机还是想问问她我的所有通话记录?”念蓉说:“楚墨你可真够无聊。就算妈错了,又能怎么样?我替妈向你道歉,行了吧?”楚墨说:“道歉就免了。跟她说,别再乱动我的东西。还有念蓉,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念蓉说:“想我了?”楚墨说:“宽衣解带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念蓉愣了愣,说:“讨厌。”挂断电话,转身,见不远处的陆清浅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向她招手。秋阳将他的脸膛,涂成红彤彤的颜色。

念蓉给王子兰打电话,问楚墨说的是不是真的,王子兰说:“当然是真的。”她让念蓉稍等,然后取了本子,将楚墨的通话记录一个一个读给念蓉听。“好了好了,电话无关紧要。”念蓉有些不满地说,“我好像没让你帮我查楚墨的电话吧?”王子兰说:“丈母娘看看女婿的电话,有什么怕的?”念蓉说:“可是你总得尊重他的隐私。”王子兰说:“一个光明磊落的男人哪有什么需要瞒着家里人的隐私?害怕暴露隐私的男人,必然喜欢撒谎,心怀鬼胎。”

这句话让念蓉哭笑不得。

以后再回家,楚墨便将他的手机,看管得严严实实。不仅如此,出门以前他肯定会将书房、书柜和主卧室的门锁上,似乎王子兰不是他的丈母娘,而是身边防不胜防的贼人。

他的行为当然将王子兰深深伤害。这反而让她疑心更重,认为楚墨不仅是在借题发挥,更多的其实是实际需要。于是她坚定了要做一个成功的福尔摩斯的想法——替女儿看管女婿,维护女儿的婚姻幸福,放之四海,皆是真理。

楚墨接到静秋的电话,已是深夜。接起来,还没有说话,楚墨便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头。

“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该给你打电话,可是除了你,我不知道这件事情还能向谁说。”静秋说。情绪无比低落,似乎随时可能哭泣。

“什么事情?”楚墨问她。

“与萧健有关。”静秋说。

“你现在在哪?”

“餐馆。”

“我马上过去。”楚墨毫不犹豫。

从卧室出来,见王子兰精神抖擞地坐在沙发上,两手支着下巴,搭成檐顶。

“您不是睡了吗?”楚墨问她。

“被电话吵醒了。”王子兰瞟着他,“生意上的事?”

“生意上的事……”

“要出去?”

“要出去……”

“有人要做广告?”

“是。”

“那去吧,早点回来。”王子兰说,“你知道我睡眠不好,你回来开门,我肯定听得到……”

王子兰絮絮叨叨,楚墨烦不胜烦。这一烦,便忘事。下楼,将车子发动,才想起手机忘在卧室,又想起卧室的门忘记了锁。忙回来取,见沙发上的王子兰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两手支着下巴,搭成檐顶。似乎她一直没有动过。

“手机忘了吧?”她说,“刚才又在卧室里响……”楚墨不理他,抓了电话,锁上门,飞奔下楼。

见到楚墨,静秋就哭了。

“萧健想跟我离婚。”她说,“这次是真的。他亲口说的。”

“怎么会这样?”楚墨始料未及。

“他铁了心。他说这两天他弟弟就会来接他。我不同意的话,他就一直住在老家……”

“怎么会这样?”

“他一直很犟。他说出这样的话,肯定经过深思熟虑……”

“如果是因为咱们……静秋,我保证以后不再找你……我知道这很难,但我能够做到……”

“不完全是。楚墨,不完全是。他认为他是我的负累,他认为他会毁掉我一生。还有我妈,她希望我们分手,她说她不想看着我每天受苦。其实楚墨,我真的不觉得苦。我该怎么办?”

“你劝劝他……”

“没有用的。他开始收拾东西了。他的魔方,整整一大纸箱。萧强已经买好了火车票,很快就到。他说,他先回去,待什么时候我想通了,就回去一趟,把婚离了。我们是在老家结婚的,那个民政局,还是老样子……楚墨,我好害怕……”

“不用怕……他只是一时头脑不冷静……静秋,我真的很想帮你,可是我,好像帮不上忙……”

“谁都帮不上忙。不仅你,我和我妈,连我们自己,都帮不上忙。萧健认准的事情,很难拉他回头。楚墨,我喊你来,只是想找个人说说。我现在,连找个人说说话,都那么难……”

“没事的,静秋。听我的,待萧健冷静下来,你们再劝劝他……”

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餐馆靠窗的座位上,窗外,秋风秋雨愁煞人。静秋擦着眼泪,不再说话。一辆公共汽车开过去,楚墨看到车体上喷写着“山水大酒店,依山傍水,环境优雅。”雨丝从打开的窗户飘进屋子,楚墨和静秋,同时打一个寒噤。

“打算怎么办?”楚墨站起来,关上窗子。

“不知道。”静秋站起来,走向厨房。厨房里还炖着猪大骨,浓烈的香气熏得楚墨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楚墨跟进厨房,静秋还在哭。楚墨帮静秋将大骨汤舀出,静秋还在哭。楚墨对静秋说:“相信我,萧健肯定不会离开。”静秋还在哭。楚墨说:“再哭就不漂亮了。”静秋还在哭。楚墨说:“如果咱俩是在演电影,导演应该安排一个闪电。”静秋还在哭。然后,天空里真的划过一道闪电,静秋与楚墨的影子清晰地一闪,然后被厨房里的盆盆罐罐和油盐酱醋,切割得支离破碎。

楚墨说:“再来几点雷声。”

“轰隆隆”雷声滚过,如同滚过楚墨的头顶。

静秋边哭边说:“别逗我。”

楚墨笑笑,伸出手,揽了静秋的肩膀。

静秋将脸靠上楚墨的胸膛。

楚墨低下头,看着静秋。两个人就那样站着,任雨丝打上窗玻璃,“唰唰”作响。

楚墨轻手轻脚地上楼梯,轻手轻脚地开门,轻手轻脚地打开客厅的灯。他吓得差点蹦起来——王子兰笔直地坐在沙发上,精神饱满地看着他。

“谈得还好?”王子兰问他。

“您怎么还没休息?”楚墨说,“人吓人,吓死人啊。”

“没做亏心事害什么怕?”王子兰笑着说,“楚墨你也知道,我睡眠不好。你不回来,我是坚决不敢睡的。否则,你开门,你换拖鞋,你上厕所,你洗澡,我都能听得到……”

楚墨对她说声“早点休息吧”就进了卧室。心里却说:你应该耳朵先背,再出来当你的福尔摩斯。澡也没洗,脱衣上床,蒙了被子,却是翻来覆去,难以睡着。静秋孤单无助的可怜模样不断在他的脑子里闪回,干脆开了灯,看雨丝顺着玻璃蜿蜒而下,不禁愁肠百结。他想抽一根烟,心存侥幸,打开卧室所有的抽屉,却一无所获。这时他想起一年以前莫高曾送给他一根古巴雪茄,好像雪茄被他扔在书房最上面的柜子上,去书房里找,雪茄盒子倒是找出来了,却仅仅是一个空盒。也许莫高本就送给他一个空盒,也许他哪一天将雪茄抽掉,自己忘记了。发了一会儿呆,遗憾地走出书房,客厅里,王子兰黑乎乎的影子吓得他差点瘫倒在地。

“妈,可不能再这样吓人啊。”楚墨抖着腿说,“会出人命的。”

“你这里翻翻那里找找,成心不让我睡觉吧?”黑乎乎的影子说。

楚墨看看窗外,天已经有些亮意。干脆不再睡,穿了衣服,去街上买早点。回来,王子兰终于没有在客厅站岗放哨。喊她吃饭,不应,开门,见她睡得正香,涎水挂在嘴角,荡来荡去,就是不肯掉下来。——她还是撑不住了。再狡猾的猎手也斗不过好狐狸啊!

楚墨将盈衣送到幼儿园,回来途中,给静秋拨了一个电话。静秋说她和康芳正在劝说萧健,但是现在的萧健,谁的话也不肯听。楚墨叹一口气,不知道应该再说点什么了。

无论说什么,都是多余。

路上,几次想停车买包香烟,终还是忍住了。

回到家,王子兰已经起床,正坐在餐桌边吃着油条。厨房里的豆汁机“轰轰隆隆”地响,黄豆、黑豆、蚕豆和豌豆们上下翻飞。

“今天的油条不好。”她说,“像地沟油炸的。”

楚墨不理她,去卧室,想补个回笼觉,却仍然睡不着。一会儿,他听到防盗门发出“闶朗”一声响,知道王子兰出去了。睡觉时的王子兰最怕声音,可是只要她没有睡觉,就会将家里弄出各种各样令人心烦意乱的声响。甚至,她能把年糕咬出脆骨的“喀喀”之音。

烦不胜烦啊。

楚墨开始后悔刚才没给自己买一包烟。躺了一会儿,爬起来,去小卧室,打开抽屉,抽屉是空的。打开床头柜,里面仍然没有香烟。这时他想到那个本子,枕头底下一摸,果然在。翻开,见不知不觉之中,他的通话记录又多出一条——本子上工工整整地写着:凌晨一点,两分钟,静秋。

楚墨看一遍,又一遍,然后,将本子撕碎,去洗手间,扔进马桶,冲水。“哗啦。”

王子兰回来,将小卧室翻了个底儿朝天,楚墨就是不理她。终于,午饭时候,王子兰忍不住了。“有没有看到一个本子?”

“哦?”楚墨问,“什么本子?”

“本子啊。我在上面记了些东西。号码一类的。为这事你还与念蓉闹得不愉快。”王子兰说,“绿皮本。想起来了吗?”

“想起来了。”

“见到了吗?”

“见到了啊。”

“哪去了?”

“先在枕头底下,然后在马桶里,再然后到了下水道里,现在我想,已经被冲出很远了。”楚墨说,“要不我给您找个竹竿,您顺着这条大街走一趟,挨个井盖翻起来捞捞看?”

王子兰的脸,便白了。

6

王子兰在电话里声泪俱下,她说楚墨跟静秋偷偷幽会也就罢了,还撕掉了她心爱的本子。“他是想毁灭证据啊!”王子兰咬牙切齿地说,“那是教授送我的生日礼物啊!”说到教授,王子兰哭得更伤心了。却并非不舍的哭,而是恨之入骨的哭,怜悯自己的哭。

念蓉匆匆安慰她几句,便将电话打给楚墨。楚墨正在睡觉,见念蓉的电话打来,猛然跃起,蹲下马步,拉开架式。

他知道来者不善。

“你把妈的本子撕了?”远方的念蓉,向楚墨攻出一招“黑虎掏心”。

“还扔进了马桶。”楚墨见招拆招,一个“移步换形”,轻轻闪过。

“妈做得再不对,你也可以跟她谈。”念蓉换上长枪,刺向楚墨的喉咙。

“没那耐心也没那必要。”楚墨用盾牌一迎,“美国人就从来不和恐怖分子谈判。”

“我相信这次妈犯的错远没有以前你犯的错大,我不是也跟你谈和了吗?”念蓉甩出“峨眉刺”,“你撕她的本子干什么?”

“妈说我想毁灭证据。”楚墨伸出手,将念蓉的“峨眉刺”稳稳接住,“妈真是火眼金睛。”

“妈说你去找静秋了。”念蓉干脆掏出手枪,瞄准,扣响扳机,“妈说的没错吧?”

“没错。”楚墨偏头闪过,“萧健要回老家,静秋怎么劝他,他也不肯改变主意。静秋很害怕……”

“他为什么要回老家?”念蓉扔出手榴弹,“过不下去了?要离婚?”

“据说是。”萧健接住手榴弹,扔回去,哑弹。

“为什么离婚?”念蓉用上狙击步枪。楚墨的眉心在瞄准镜的十字中心轻轻地晃。

“那你得问他。”楚墨将头埋进战壕,“反正这事与我无关。”

“不是你与静秋刺激的?”念蓉终将机关枪对准楚墨,“哒哒哒”一阵猛烈扫射,“我可是对你百般信任,才放心出来开笔会的。”

“你可以继续你的信任。”楚墨避之不及,身中一弹,“你回来,我保证完璧归赵。”

“你在骗我。萧健不可能无缘无故提出离婚。他离婚,肯定是因为你和静秋。”念蓉驾驶飞机,一枚原子弹从楚墨的头顶扔下去,“你他妈的贼心不死!”

楚墨看原子弹呼啸着落下,耸耸肩膀。白光闪过,蘑菇云升起,楚墨尸骨未存。

是夜,月黑风高。笔会上的男男女女们正围着一只烤全羊大快朵颐,只有念蓉躲在一边打电话。

笔会的最后一夜。最后的疯狂。

几天来,一个笔名“八千女鬼”的男作家像只苍蝇般围着半烟转个不停。半烟睡觉,他就给半烟发短信;半烟打电话,他就给半烟打太阳伞;半烟吃饭,他就给半烟斟酒;半烟喝酒,他就给半烟沏茶;半烟喝茶,他就给半烟点烟;半烟抽烟,他就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半烟,一边偷偷地咽几口唾沫。他恶心透顶自作聪明的表演终将半烟惹恼,半烟探身,一杯茶全都泼上了他的猴脸。他却不怒,一边擦着茶水,一边对半烟说:“你说过你喜欢长得坏的男人。”

“我是喜欢长得坏的男人。”半烟说,“可是我不喜欢长坏了男人。”说完,甩开“八千女鬼”,来到念蓉身边。

“给楚墨打电话?”

念蓉说:“别理我。”

“肯定又是因为静秋吧?”半烟说,“男人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别理我。”

“理不理你,你现在也做不了什么。”半烟说,“咱们先去吃肉。别的事情等回去再说。”

“你说男人是不是都是贱骨头?”念蓉问她。

“当然。”半烟拉着念蓉,边走边说,“女人也是。”她将念蓉拽到陆清浅身边,摁念蓉坐下,又对陆清浅说:“你和念蓉喝点酒。”她不断冲陆清浅挤着眉毛,模样无比讨厌。

“来一瓶?”陆清浅冲念蓉晃晃手里的啤酒。

念蓉摆摆手。

“好像从没有见你喝过酒。”陆清浅说,“所以你一直很理智。”话刚出口就有些后悔,恐念蓉多想,急忙补充道,“我是指,喝醉酒的人,总会有些不同。比如反应迟钝,比如过度兴奋……”

“我现在就过度兴奋。”旁边的牧川一边啃着羊腿,一边像服了摇头丸般晃着他的脑袋,“我兴奋我兴奋我过度兴奋……”

“你兴奋什么?”陆清浅问他。

“马上就能见到思蓉了……”他说。

“你再敢打她的主意,我就宰了你!”念蓉的火气,腾地冲上来。

“我们去那边坐坐?”陆清浅一边冲牧川递着别惹念蓉的眼色,一边向念蓉伸出手。

念蓉站起来,仍然恶狠狠地剜了牧川一眼。

陆清浅带她来到湖边,两个人坐在台阶上,片刻无语。毕竟是秋天了,空气就像薄荷,吸到鼻孔里,清浅的凉意。

陆清浅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听吗?”

念蓉点点头。

“说有一个丈夫有一天下午六点钟回家,妻子嫌他回家晚了,与他吵架起来。两个人从六点钟一直吵到夜里八点,妻子仍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于是丈夫说,为这点小事我们何苦要吵架呢?这样吧,现在我走出去,再假装刚回到家,让咱们重新开始。妻子说,行。于是丈夫真的走出去,然后进门,说,亲爱的,我回来啦!妻子抬头看看他,又看看手表,怒不可遏地说,怎么这么晚回来?现在已经八点啦!”

念蓉礼貌性地笑笑。陆清浅说:“很无聊的笑话,是不是?”

念蓉说:“挺好。”

陆清浅说:“笔会上,你好像一直不开心。”

念蓉说:“现在没事了。”

陆清浅说:“一起散散步?”

念蓉说:“好。”

两个人就绕湖散步。湖不大,二十分钟他们便可绕湖一圈。每绕湖一圈,那只烤全羊就会少去一点。待烤全羊只剩下一堆骨头,牧川已经躺倒在灰烬旁边,无所顾忌地呼呼大睡。

“好山好水好无聊。”他在睡梦里说。

那里只剩下他。

“这么冷的天,把他弄回去吧。”陆清浅说,“别冻坏了。”

“别管他!”念蓉拉起陆清浅的手,说。

陆清浅的手,猛地抖了一下。

两个人至少绕湖走了二十圈。念蓉一直拉着陆清浅的手或者陆清浅一直拉着念蓉的手,似乎只有两手相牵相握,喝得稍多的陆清浅或者一滴酒没喝的念蓉才不至于摔倒。

“记得你曾经说过‘浅婚’。”念蓉突然停下来,说。

“我乱说的。你别当真。”陆清浅笑着说。

“可是突然之间,我认为很多人的婚姻真的是你所说的浅婚——很多家庭,很多夫妻,看似恩恩爱爱,和和睦睦,实则处境尴尬,甚至同床异梦。你说的对,这样的婚姻不深入,不稳固,容易被惊扰,被干涉,被打乱,甚至被打断……也许包括我和楚墨吧。”念蓉看看陆清浅,说,“我好像从未对你说过我与楚墨的事情吧。”

“从来没有。”陆清浅说,“不过我能够猜到一些。其实,不止是你们,世界上所有的婚姻在度过甜蜜的三年、两年甚至一年以后,都会进入一个平淡期。这就是‘三年之痒’、‘两年之痒’甚至‘一年之痒’。当然最普遍的说法是‘七年之痒’,意即七年平淡,可是事实上,三年已经足够。大多情况下,这与爱和不爱没关系,有关系的是人的本性。什么本性?——喜新厌旧的本性。但是在婚姻之中,却并非所有的‘厌旧’都因为‘喜新’,也并非所有的‘喜新’都一定会‘厌旧’,不管外面有无诱惑,三年对婚姻来说,都是一道坎。不过没关系。年轻时候的爱情和婚姻,多少都会经历一些挫折和磨难。”

“跟你有多老似的。”念蓉说,“不过像你这样有着魏晋风骨的男人,真的是越来越少了。”

“学会奉承主编了?”陆清浅笑着说,“没人要的老男人,还谈什么魏晋风骨?”

“不是没有人要,而是很抢手吧?”念蓉也笑,“你不但对杂志的要求太高,对自己的要求太高,对女人的要求也太高。”

“对了念蓉,刚才我给你讲的那个笑话,你认为如何?”

“挺好啊。真的很好笑。只是这两天,我好像不太会笑了。”

“我的意思是,你认为它仅仅是一个笑话?”

“难道是你的真实故事?”

“一半一半吧。”陆清浅说,“如果我说这是我和乔琪以前的家庭琐事,你信不信?”

“乔琪?”

“前妻。”

“呃……多一句嘴……就因为这些琐事分手?”尽管说得小心翼翼,念蓉还是觉得有些唐突,忙补充道,“可以不回答啊。”

“没关系啊。”陆清浅说,“我们俩分手的原因,说出来你可能不会相信。有一天,当我下班回家,她突然说,咱们分手吧。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我不再爱你了。”

“她为什么不再爱你?”

“没有为什么。她不再爱我,这既是问题,又是答案。我们之间没有第三者。谁都没有。陆芳蕤跟了乔琪,剩下我孤家寡人,就这样。”

“你同意分手?”

“为什么不同意呢?她已经不再爱我,我就算将她捆绑起来,就算刀子架上她的脖子,她也不会继续爱我。没有爱情的婚姻没有必要再维系下去。没有爱情的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悲剧,还是两个人的地狱。”

“所以你认为,浅婚?”

“绝大多数不完美的婚姻,其实都可以补救,因为它们仅仅是‘浅婚’。生活中,‘浅婚’的表现为平淡,表现为争吵,表现为不满,表现为指责,或者,表现为一方有了外遇。其实,这些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不再爱’。既然‘不再爱’,就没有必要试图重新再爱,就像我和乔琪。但,只要还有爱情,‘浅婚’终会过去。”

“得多长时间?”

“这个可不一定。有些夫妻,一两年足矣。而有些夫妻,则需要一辈子。大致的时间,看各国对婚姻的叫法就行。在美国,一年称为纸婚,两年称为布婚,三年皮婚,四年丝婚,五年木婚,六年铁婚,七年铜婚,八年电婚,九年陶婚,十年锡婚,十五年水晶婚,二十年瓷婚,二十五年银婚,三十年珍珠婚,四十年红宝石婚,五十年金婚,六十年钻石婚……英国的说法大同小异:一年纸婚,五年木婚,十年锡婚,二十年瓷婚,二十五年银婚,三十年象牙婚,四十年绒毛婚,四十五年丝绸婚,五十年金婚,七十五年钻石婚……日本的说法是:五年木婚,十年锡婚,十五年水晶婚,二十年陶婚,二十五年银婚,三十年珍珠婚,三十五年珊瑚婚,四十年红玉婚,五十年金婚,七十五年金刚石婚……俄罗斯的说法则是:一年花布婚,五年木婚,四十年银婚,五十年金婚,六十年钻石婚,七十年福婚,七十五年王冠婚……念蓉你发现规律没有?虽然这些国家的文化差异很大,但在看待婚姻稳固的这个问题上,却几乎是相同的——十年之内的婚姻,一击即破;长达五十年的婚姻,即成为金,成为钻石,成为王冠……”

“五十年,好漫长。”

“的确够漫长,所以才给了‘金’,给了‘钻石’,给了‘王冠’。”陆清浅说,“朱德庸说的吧?高难度的爱情,是月色、诗歌、三十六万五千朵玫瑰,加上永恒;高难度的婚姻,是账簿、证书、三十六万五千次争吵,加上忍耐;高难度的人生,就是以上两者皆无。”

“你浪漫吗?”

“我?不够浪漫吧。”陆清浅说,“或者说,之前,乔琪并不懂我的浪漫。她认为浪漫就是月色,就是诗歌,就是三十六万五千朵玫瑰,但是她并不知道,有时候,浪漫也可以是一碗粥,一句话,一个眼神,甚至财簿、证书和争吵……浅婚与打打闹闹无关,只与感觉有关……”

“什么感觉?”

“爱的感觉。牵挂的感觉。依赖的感觉。后来,她曾经给我打过电话,她说,当裤子失去皮带,才懂得什么叫做依赖。我知道她的意思,可是念蓉,有些事情,一旦结束,便再也不能开始……回不去了……就像有一个人,有一天,终对你说,我想你了。你会怎么回答?”

“你怎么回答?”

“对不起,晚了。”陆清浅说。

“她仍然单身?”

“单身。并且我想,她极有可能,一生都会单身。”

“你呢?”

“不知道。”陆清浅说,“也许注定一生单身,也许,再遇到好女人,仍然会有走进围城的冲动和行动。谁知道呢?”

两个人的手,仍然牵在一起。有那么几个瞬间,念蓉想要将手抽开,却被陆清浅握得更紧。

“有时候,想,人的生命如果只有一两天该有多好。”陆清浅突然说。

“为什么?”

“那就不会迎来浅婚,甚至不会迎来婚姻。只剩下爱情。那样的话,世间的爱情,便都是美好的。即使遗憾,那遗憾,也是美好的。”陆清浅笑笑,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说着,他俯下身体,为念蓉摘一朵月色里盛开的淡蓝色的秋花。

——月色、诗歌、鲜花,假若再加上永恒,便是世间最高难度的爱情吧?

走着,聊着,沉默着,竟依依不舍。似乎回到他们的城市,回到杂志社,便是离别。

非常奇怪、非常诡异、非常美好、非常令人心慌意乱的感觉。

待陆清浅送她回到房间,已近天明。

半烟仍然没有睡。她坏笑着问念蓉:“与陆主编野合去了?”

念蓉白他一眼,说:“你怎么还不休息?”

“睡不着啊。刚才好不容易有了睡意,又被那个‘八千女鬼’的短信给扰醒了。”半烟说着,将手机拿给念蓉看。

短信全文如下:半烟,一起出来晒月亮?

半烟回信:晒你妈个卵月亮!

第九节 云未散,月如勾

清浅。念蓉第一次这样叫他。清浅,两个字让陆清浅心头一紧,一松,一热,一烫,一软,然后,那颗心便碎了,淌出血来。

——幸福也会让人心碎。有时候,幸福是世界上最锋利的刀子。

1

静秋不过在餐馆呆了一个小时,回来,萧健就走了。他将手机扔在桌子上,他不想让静秋有通过电话劝他回来的任何机会。静秋问康芳为什么不拦住他,康芳说:“你前脚刚走,萧强后脚就到。两个大男人,我哪里拦得住?”

尽管静秋认为是她有意“放走”了萧健,可是她还知道,萧健若要执意离开,别说一个母亲,十个母亲加上十个自己,也拦不住他。

虽这样想,仍然埋怨了母亲几句。“萧健回去以后,他的家人会怎样看我?亲朋好友又会怎样看我?”静秋似乎在自言自语,“再说我知道,萧健他仍然爱我。”

打一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试图将萧健拦下劝回,可是火车已经开走。去窗口问下个班次的火车什么时候开,售票员告诉她,三个小时以后就有。静秋随口问道:“有票吗?”售票员说:“硬座。要不要?”静秋想了想,说:“要。”她买了一张票,进到候车室,给康芳和老黄各打了一个电话。她说无论萧健跟不跟她回来,她都必须要在今天见到萧健,她说她晚上不回来了,让康芳照顾好盈衣;他让老黄帮忙照料餐馆,有什么事情的话,及时与她联系。

上了火车,静秋又后悔了。这时让萧健一个人静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吧?几年的婚姻,几年的同甘共苦,她不相信萧健说丢下就能丢下。

去时,萧健、萧强与婆婆费丽正在吃饭。见她进来,三个人同时停下手里的筷子。

“你来干什么?”费丽的脸,拉得很长。

“来接萧健回去。”静秋说,“我们吵架了,我做得不对……”

“哦?要么赶他回来,要么请他回去。”费丽的嗓门高了起来,“这么多年的夫妻,静秋你可真下得去手。”

“我没有赶他回来。”静秋说,“是萧健他……”

“哦?你还想怎么赶他回来?”费丽说,“一个女人家,不好好相夫教子,天天和初恋情人混在一起,晚上又不回家,静秋,你自己说,你还想怎么赶他回来?”

静秋努力忍住眼泪,然一滴眼泪还是不争气地落上手背。

“哭了?还好意思哭?该哭的是萧健,是我们。”费丽说,“给萧健戴绿帽子,还有理了?”

“妈你别说了!”萧健说,“这是我和静秋的事情,你不要管。”

“你以为我想管?”费丽挑着眼,“可是你回来住哪里?谁照顾你?我怎么跟亲朋好友们说?我说你被静秋休了?我说我儿媳妇不但在外面偷人,还把我残疾的儿子赶回来了?我是不是得替你们编瞎话?我不管?我不管行吗?”

“够了!”萧健扔了筷子,双臂撑起身体。轮椅近在咫尺,可是他还是费了很大力气将身体移上去。静秋过来帮忙,萧健一把将他推开。

“当初,萧健没出事的时候,你妈往我家跑得那个频啊,就怕这门婚事不成,就怕萧健被别的姑娘抢走了。可是现在呢?萧健什么也干不了,就把他往外撵,家里就一天也容不下他,有你们这样的吗?你们是不是忘了萧健的腿是怎么残的?是帮你家干活时摔残的!是为你静秋残的!是为你们家残的!”费丽紫着脸,呼吸急促,“就算把一只小猫小狗养了这么多年也是有感情的,对不对?受伤了,受欺负了,也得哄一哄,对不对?跑丢了,也得找上一个月半个月的,对不对?何况是对你们家有恩的萧健!如果不是萧健,你爸能活那么长时间?怕是早死了吧?”

“妈!求求你别说啦!”萧健摇着轮椅,离开餐桌,“是我提出要离婚的,这件事与静秋无关。”

“无关?她不做错事情,你能提出离婚?想离婚,不好开口,就把她妈搬过去。母女组合!迂回曲折!敲山震虎!好啊!多恶毒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又想做什么又想立什么来着?话是难听一些,可是对你静秋,我觉得太准确了。”

背对母亲的萧健,猛地掀翻了桌上的暖瓶。暖瓶摔落地上,发出“乓”的一声巨响,开水和碎玻璃炸得到处都是。“你再敢说出这样的话,我就永不再回来!”萧健转回头,牙齿咬得“喀崩崩”响,“我说到做到。”

费丽闭嘴了。萧健的模样让她害怕。

静秋泪如雨下,牙齿紧咬嘴唇。她把嘴唇咬出血来。

“对不起。”静秋对费丽说。

费丽看看萧健,萧健表情狰狞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对不起?早干什么去了?”费丽小声说。

“咣当!”这次萧健直接将一面镜子扔过来。费丽低头闪过,镜子在墙壁上敲得粉碎。

费丽再不敢说一个字。

“萧健,我只问你,回不回去?”静秋看着他,边哭边说。

萧健不说话,摇着轮椅,往另一间屋子里走。

“就算你不回去,我也不会离婚。”静秋说,“要是你喜欢这样,咱们就拖着,拖到老,拖到死……”

萧健的轮椅被门框卡住。他像一只螃蟹般挪动着轮椅和身体,终让轮椅艰难地通过。

“萧健,回不回去?”静秋几乎是哀求了。

“嘭!”门被重重关上。

静秋扶住椅子,眼前漆黑一片。她不知道自己怎样离开房间,怎样离开萧健、费丽和萧强,怎样走到火车站,怎样坐到候车室,又怎样登上返程的列车。她只记得列车启动时候,她的眼泪,再一次汹涌而出。低头擦擦眼泪,她看到一抹阳光从她的手背上飞快地溜走。

窗外,一只鸟从低空掠过。

列车即将到站,她给楚墨打一个电话。她说楚墨,晚上陪我喝喝酒。

楚墨问:“静秋你在哪里?”

“我马上就到火车站。楚墨,晚上陪我喝喝酒。”

楚墨想了想,说:“没问题。”

2

楚墨去火车站接上静秋,然后将车子开到步行街停车场。三个小时以后他必须再一次返回火车站,笔会多日的念蓉,将带回她的疲惫、慌乱、幻想和满腹的牢骚。

他带静秋穿过步行街,走进一家咖啡馆。咖啡馆取名“花样年华”,每次经过这里,楚墨都会想起素净的张曼玉和庄重的梁朝伟,想起他们背后的苏丽珍和周慕云——所有的一切全都摇摆不定,忧郁,孤寂,猎奇,难堪,挣扎,叛离,依恋,难舍难分,“吱吱呀呀”的留声机,昏暗的街灯和夜雨,忐忑的内心,对视的眼神,变幻莫测的旗袍,光影流离。至今楚墨仍然能够清晰地记起电影的那句台词:

那些消失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

然他来,不为这些。他来,他知道静秋情绪不稳。他必须陪着她。

卖花的男孩仍然守在街角。他认识楚墨和静秋,他说他女朋友的病情似乎稳定了,他很开心。然后,他祝楚墨和静秋,白头到老。

楚墨笑,静秋也笑。楚墨买下三朵康乃馨。“送你女朋友一朵。”他对男孩说,“祝她早日康复。再送你一朵。”他对静秋说,“相信我,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

他为自己点一杯咖啡,为静秋点一杯果汁。“晚上别喝咖啡,”他对静秋说,“睡不着。”

“不喝咖啡我也睡不着。”静秋说。

“那就来一杯。”楚墨说,“只准喝一杯。”

“现在我想喝酒。”

“这里没有酒。”

“找个有酒的地方。”

“别喝酒……”

“楚墨我想喝酒……”

“听话,静秋,喝酒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伤了身体。”楚墨说,“那是男孩女孩们才喜欢做的傻事。就像我,多年以前,在那个小旅馆里,独自喝掉三斤白酒,有用吗?我把胃喝坏了,还是阻止不了你嫁人……”

“现在我只想喝酒……”

“我保证今天晚上,一滴酒都不会让你碰。”楚墨胸有成竹地拍拍胸膛,拍得自己连连咳嗽。

静秋开始沉默。很长时间里,无论楚墨怎么逗她,她都一言不发。

喝掉一杯咖啡,又喝掉一杯果汁,静秋仍然没有回家的意思。楚墨只好喊来服务生,加了两份德式土豆饼和两份煎牛排。“咱们都吃一点。”他说,“我猜你回去以后,肯定不吃晚饭。”

楚墨看看手表,距念蓉到站的时间,已经很近。答应去接她的,刚才买下的两朵康乃馨,也有属于她的一朵。

躲进洗手间打电话,问念蓉到哪里了,念蓉说:“火车晚点半个小时。”楚墨长舒一口气,想:吃完饭,送静秋回家,再去火车站,时间应该来得及。

走回包厢,他差点被静秋吓晕。

——静秋趁他不在,向服务生要了两瓶白兰地。一瓶已经被她喝光,她正在喝光第二瓶。拤着腰,仰着脖,瓶口插进喉咙,“咕咚咕咚”,喝得那叫一个豪爽。

却不是坐在椅子上。她坐的地方,是窗台。窗户已经打开,夜风猎猎,静秋长发飘扬。

他们在十六楼。

静秋从喉咙里拔出酒瓶,擦擦嘴:“你骗我。明明有酒……”

“静秋你先下来。”楚墨声音颤抖。

“知道吗楚墨,今天上午,我受到婆婆的侮辱……”

“先下来,静秋。下来,给我好好讲讲这段,我陪你喝喝酒……”

“怕我跳下去?”静秋笑,“你认为我会吗?我有盈衣,有萧健,有我妈,有餐馆,我会跳下去吗?还有你。楚墨,你算不算?”

“静秋,关上窗子吧,夜风大,别着凉……”

“为什么要关上窗子?”静秋扭头俯视窗外,说,“霓虹闪烁,万家灯火,我好像从没有这样认真地观赏过城市的夜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其实这样的生活也不错,是不是?得过且过,享受人生,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当。花天酒地,声色犬马,另一种价值观,也不错,是不是?可是对绝大多数男人女人来说,外边忙了一天,都会选择回家。回家,烧饭,吃饭,刷碗,拖地,浇浇花,擦擦桌子,看看电视,翻翻杂志,哄孩子睡觉,陪爱人说说话,洗澡,睡觉,心若止水,一天就过去了……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今天晚上,当我回家,我看不到萧健……”

“相信我,萧健会回来的。静秋,你先下来,我陪你喝点……”

“你在撒谎,楚墨。你不会陪我喝酒……刚才你还骗我,说这里没有酒……就算你陪我喝酒,也只是怕我跳下去。我跳下去,你就会有推脱不掉的责任,对不对?你就会自责一辈子,对不对?你就会思念我,对不对?你就会做恶梦,对不对?奸夫淫妇,咖啡馆里幽会,发生口角,一人跳楼……”

“不要这样说,静秋。我们不是奸夫淫妇……”

“我们是。难道我们没有家庭?难道我们没有幽会?难道我们没有做爱?难道我们没有背叛?我们一样不缺。我不是好女人,你也不是好男人,好女人和好男人,不会伤害自己的爱人……”

“我们没有伤害他们,我们只是不小心……”

“你在寻找借口。我也在寻找借口。不仅我们,天底下所有偷情的男女,都会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借口。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总会轻易地原谅自己,认为我们犯下的错误,不过是一个闪念之下的偶然。但其实,不是。如果我不是静秋,不是你的初恋,你会犯这样的错误吗?你可能会说,不会。但我想,你会。假如你不是楚墨,不是我的初恋,我会犯这样的错误吗?我想,我也会。事实上,现在,我们与初恋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愿意承认,但事实的确如此……”

念蓉打来电话,楚墨却不敢去接。他警惕地盯着静秋,静秋的头发,在风中飞舞。

“你先下来,静秋……”

“知道婆婆怎么说我吗?她说我,又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

“她是在气头上吧。气头上的话,不必太认真。”

“她说得没错。难道我不是吗?”

“你当然不是。”

“我是。”

“你先下来,静秋。现在,我走过去,把你抱下来。你别动……”

“你别动!”

“好,我不动。你先把窗子关上……”

“楚墨你说,我与萧健还有未来吗?”

“当然有。”

“那么,咱们还有未来吗?”

“静秋……”

“如果我与萧健还有未来,咱们只能到此为止。如果咱们还有未来,我与萧健只能到此为止。以后,我要做个安分的女人。楚墨,你给我个选择……”

“当然是萧健。咱们算什么呢?你刚才说的,奸夫淫妇……”

“其实楚墨,刚才我在火车上想,世界上有那么多离异的夫妻,我和萧健,算得了什么呢?”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刚才,我真的想到放弃这段婚姻。当然并非像婆婆说的那样,我认为他是我的拖累,而是因为,与他生活在一起,我已经不再幸福。知道吗楚墨,每一天,当我在餐馆里忙完,我都不想回家。甚至,恐惧。回家,与萧健,无话可说。说什么呢?无论说什么,他都没有兴趣。”

“你先下来,被服务生看见了,不好。”

“我的头有些晕,楚墨。你怎么在晃?”

“我没有晃,静秋,是你在晃。”

“是你在晃。可是我能离开他吗?我真的不能。我不能,因为萧健的残疾。他为我摔残了腿,我怎能离开他?我离开他,他怎样生活?很多时候,我认为,萧健不仅是我的丈夫,还是我的孩子。他任性,可怜,孤独,他离不开我……”

“现在是他要主动离开你……”

“孩子试图离开母亲,只有一个原因——他受到伤害,他委屈……”

手机再一次响起来,楚墨低头看,仍然是念蓉打来的。

楚墨咬咬牙,将手机关掉。

“为什么不接?”

“你先下来,静秋……你喝得太多了……”

“我没有喝多,我只是累。”

“你喝多了,你头晕眼花。”楚墨伸出两根手指头,问静秋,“这是几根手指头?”

“两根。”

“错了,这是一根。”楚墨说,“你喝得太多了。你别动,我抱你下来……”

“你别动!”

“静秋,你这算干什么呢?吓唬我?吓唬自己?现在,我不但要过去,还要陪你在窗台上坐一会儿。夜景很美吧?万家灯火,霓虹闪烁,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花天酒地,声色犬马……”

他一边说,一边向静秋靠近。服务生恰在这时敲响房门,说:“先生您要的德式土豆饼……”静秋稍稍一愣,楚墨动如脱兔……

将静秋抱紧,抱起,抱离窗台。衣冠不整的静秋在他怀里“咯咯”地笑。

“先生您要的德式土豆饼和煎牛排……”服务生低着头,将土豆饼和煎牛排放上餐桌。如此场景司空见惯,服务生训练有素。

楚墨腾出一只手,关紧窗子。“你是不是疯了?”他虎着脸对怀里的静秋说,“喝这么多,万一摔下去……”

“一了百了。”静秋闭着眼。

“静秋,现在我要把你放下来。”楚墨说,“你先保证别再上窗台……”

“我不保证。”静秋说,“你敢把我放下,我就再上窗台。”

“会出事的。”楚墨试图将气氛变得轻松些,“孤男寡女,温玉满怀……”

“你是个坏男人……”

“理解万岁。”

“一直就是……”

“多谢夸奖。”

“我也不是好女人……”

“看出来了。”

“一直都不是……”

“同意高见。”

“楚墨……”

“嗯?”

“谢谢你今天陪我。”

“我很荣幸。不过静秋,我实在抱不动了。”

“你敢放下我,我就敢爬窗户……”

“那就这样,我只抱你一半……”

“怎么抱?”

“你坐下来,我抱你一条胳膊……”

静秋想了想,说:“好像是个办法。”

楚墨并没有着急将她放下。他绕过桌子,将静秋摁上他的座位。那里与窗户隔着一张桌子,楚墨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制止静秋一切疯狂的举动。

“楚墨,好像,你抱着我的胳膊,并不是抱了一半的我。”静秋的醉意越来越浓,“而是抱了三分之二的我……”

“静秋,我送你回家吧。”

“我想再喝点……”

“不能再喝了。”

“刚才你还说要陪我喝点……”

“真不能再喝了。”

“我没喝多。你不相信吗楚墨?现在我就站起来,给你走两步。”

说着,静秋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往前走,往前走。然刚刚走出两步,她就“轰嗵”一声栽倒在地。

楚墨弯腰扶她,却见她已经睡着。睡着的静秋,念一声“萧健”,哭出声来。

3

列车上,念蓉一直跟陆清浅、半烟、牧川和水湄保证楚墨会去接她。正说着,楚墨的电话打过来,问她现在在哪里。“一车五个人,正好。”念蓉挂断电话,对他们说。

到了火车站,楚墨却并不在。给他打电话,不接;再打,仍不接。念蓉有些急了。牧川说:“他忘了吧?”半烟说:“老婆出去这么长时间,提前又说好了来接,怎么会忘?”牧川说:“反正我是不想再等了。谁想和我一起打出租?”水湄和半烟忙说:“咱仨一起。”陆清浅说:“都一起吧!”牧川说:“最多能载四人,你们再打一辆。”说着,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钻进去,对身后的水湄和半烟说:“我算了一下,大约得十二块钱。咱们三个人,每人四块钱。万一不够,我添……”

念蓉再打楚墨的电话,这次干脆提示关机,念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也许是他的手机出故障了。”陆清浅安慰念蓉,“咱们别等他了。”

“手机出故障,人也出故障?”念蓉说,“刚才还说来接呢。”

“离杂志社这么近,打个出租,一会儿就到。”陆清浅说,“去杂志社取了车子,我送你回家。”

似乎只好这样了。

路上,念蓉再一次打楚墨的电话,仍然提示关机。念蓉开始不安,她毫无理由地感觉,此时的楚墨,肯定与静秋在一起。

陆清浅将念蓉送到门口,念蓉几乎飞上了楼。王子兰见她回来,忙去厨房热饭炒菜洗水果,又对她说:“楚墨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

“谁的电话?”

“还能有谁的?”王子兰的嘴唇,突然之间变得薄如刀片,“现在,我只要看他接电话的表情,就知道电话肯定是那个静秋打过来的。”

“你肯定?”

“我当然肯定。”王子兰将鸡鸭鱼肉摆上桌子,说,“本来说好去接你回来,然后一家人吃饭。可是我听到他说:静秋你在哪里?没问题。就出去了。走得那叫一个欢快。”

“你听见了?”

“尽管他躲在阳台接电话,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我问他,出去忙?他说,先忙一会儿。忙完去火车站,时间正好。咱还是别管他了,先吃饭吧。”

静秋坐下来,突然感觉四肢无力,几乎连筷子都拿不起来。电话突然响起,看到楚墨的名字,念蓉浑身发抖。

“念蓉你在哪里?”

“你先问问你在哪里?”

“你到家了吧?我马上回去。”

“你干什么去了?”

“莫高请吃饭……”

“还他妈的撒谎? ”

“……不是撒谎,念蓉,我是怕你生气……是的我和静秋吃饭去了……知道你不会计较,才告诉你的……”

“知道我不会计较才告诉我的?知道肯定瞒不过去了才告诉我的吧?我出去一个多星期,回来时,你不去接我也便罢了,反而陪着你的初恋情人吃饭……”

“你误会了。是这样。萧健回乡下了,静秋情绪不稳。怕她出事,请她吃顿饭……”

“我现在情绪也不稳!”念蓉大叫起来,“我他妈的也要出事!”

“别这样,念蓉。回家再跟你解释。现在我马上回家。”

“你不用回家了。”念蓉挂断电话,任楚墨的电话一次次打过来,就是不接。

再后来,她关掉手机,冲下楼。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冲下楼。

很意外的,小区花园里,她看到仍然站在那里的陆清浅。

陆清浅正靠着一棵芙蓉树抽烟。烟头一明一暗,陆清浅的脸一明一暗。

“你怎么还在?”念蓉刹住脚步。

“站一会儿,抽根烟。”陆清浅表情稍有尴尬,“车子里抽烟,味太大……”

“怕我出事?”

“不是。只是想抽根烟……”

“你不是不抽烟吗?”

“抽得少……”

“有空吗?”

“什么?”

“有空的话,拉我出去兜兜风。”

“可是,这么晚了……”

“去不去?”

“是不是楚墨他……”

“到底去不去?”

陆清浅扔掉烟蒂,盯着念蓉的脸。不必多问,从她的眼睛里,陆清浅看到一切。

“非常愿意效劳。”陆清浅拉开车门。无论何时,他都是一位标准的绅士。

车子开出小区,开上青年路,开上文化路,开上环城路,开上环山路。车子离闹市越来越远,离山野越来越近;离喧嚣越来越远,离天边越来越近。离刚刚过去的笔会,越来越近。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念蓉,突然抬手擦擦眼睛。

“跟楚墨吵架了?”

念蓉不说话。

“楚墨不在家?”

“能不能别再问?”

“那就来点轻音乐?”陆清浅看着念蓉的眼睛,说。

念蓉打开车窗。夜风吹进来。念蓉长发飘扬。

“夜风太大,别着凉。”陆清浅急忙说。

念蓉将一只手伸出窗外。

“别这样,念蓉。”陆清浅紧张地说,“这样多危险。”

“你有幸福感吗?”

“幸福感?怎么说起这些?”

“告诉我,单身生活,你有幸福感吗?”

“未来也许会有。”陆清浅耸耸肩膀。车子拐上一条更窄的柏油马路。他将车子开得很慢。

“可是我不知道,我与楚墨是否还有未来……”

“仅仅因为他没来接你?”

“他没来接我,我不计较。可是今天晚上,我知道,他一直与静秋呆在一起……”

“他肯定有他的理由。念蓉,先把手拿回来,把窗子关上。”

“停车。”

“什么?”

“停车,我想出去走走。”

陆清浅小心翼翼地将车子靠在路边。那里有一条通往山林的小径,小径两旁,秋虫呢喃,秋草凄迷。

念蓉拉着陆清浅的手,走向小径深处。

小径越来越深,越来越窄,两边,灌木杂乱,乔木参天。月如勾,灰白色的浮云如同被驱赶的羊群。低空中匆匆掠过。

不远处传来猫头鹰不怀好意的笑声。

“回去吧。”陆浅清说。

念蓉不说话,脚步并不停歇。陆清浅感觉到,她的手心里,冷汗涔涔。

草丛里突然飞起一只夜鸟,念蓉一声惊叫,跌进陆清浅的怀里。

陆清浅抱着她。“是鸟。”他拍拍念蓉的后背,“不怕。”他试图放开念蓉,念蓉却抱他更紧。

“念蓉……”

“抱我一会儿。”念蓉的声音,一捏即碎。

陆清浅抱着她,竟有些手足无措。他闻着自己或者念蓉的呼吸,感觉着自己或者念蓉的心跳。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秒钟还是一个小时,突然,陆清浅感觉到,念蓉柔软的嘴唇,正轻轻啄触着他的耳台。

“念蓉……”陆清浅口干舌燥,血脉贲张。

“抱紧我。”念蓉喃喃地说。

“咱们,该出去了。”陆清浅试图将念蓉推开。

“抱我一会儿,清浅……”念蓉幽幽地说。

清浅。念蓉第一次这样叫他。清浅,两个字让陆清浅心头一紧,一松,一热,一烫,一软,然后,那颗心便碎了,淌出血来。

——幸福也会让人心碎。有时候,幸福是世界上最锋利的刀子。

他低下头,寻了念蓉的脸颊。嘴唇落上去,他吻到花瓣的香。花瓣上沾着露珠,他将那滴露珠吻干。

还有那唇。柔软,甜美,馨香,却冰冷,没有温度。

云散去。

月如勾。

第十节 落花舞,不胜秋凉

……静秋那么漂亮,那么温柔,那么善良,你对她上瘾,其实太过自然。但是,我还想,即使她不漂亮,不温柔,不善良,即使她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毛病,你也会对她上瘾。为什么?就因为她是你的初恋情人。谁都有初恋情人情结,是不是?这既是对逝去时光的无限眷恋,也是青春岁月的试图再现。其实,这也是你无数次犯错又无数次为自己寻找的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可是你想过没有,你离开我,去找你的初恋情人,我去找谁呢?楚墨我问你,你有没有过舍弃一切与你的初恋情人共度一生的想法。你肯定有过。那么我呢?我只有你一个初恋情人啊!

1

半烟为楚歌送来鲜花、饼干、保健品、两尾金鱼和一个造型典雅的小鱼缸。金鱼一红一黑,看起来活泼健康。“愿你们就像这两尾形影不离的金鱼,”半烟笑着对亦可说,“祝你们的爱情鱼水情深。”亦可说声“谢谢”,将鱼缸放到卧室里,从此悉心照料。可是一个星期以后金鱼便死掉一条,又一个星期以后,另一条也一命呜呼。

亦可便将鱼缸变成花瓶。富贵竹、康乃馨、百合、玫瑰们轮番上阵,床头生机勃勃。

但金鱼死掉了。死掉的金鱼宣告了半烟的胜利。这是她对楚歌和亦可明目张胆的诅咒。

楚歌的身体康复得很快,能够独自拄着双拐上下楼梯,散步,逛街,甚至打乒乓球。他跟亦可商量,能不能出去给别人画肖像,亦可说,别去找半烟就行。楚歌说:“好不容易把她忘得差不多了,你又提起来。”亦可问他:“打算怎么去?”楚歌说:“坐公交。”

楚歌背着画板,拄着双拐,挤上公共汽车。他冲亦可挥手,就像奔赴战场的勇士。至少有三个人同时站起来给他让座,有位妇女甚至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真是身残志坚的好青年啊!”她教导着旁边的儿子,“腿残了怕什么?只要还有一双手,就能自食其力。”

汽车走过六站,楚歌下车。半烟等在那里,眼睛和脸蛋,都笑成了桃花。

“没人跟踪?”半烟夸张地说。

“画张肖像,有什么可跟踪的?”楚歌说。

正逢星期天,半烟和楚歌可以霸占整间办公室。进去,拉严窗帘,反锁门,半烟抱紧楚歌,亲吻他的下巴、眼睛和嘴唇……然后,一件件剥去他的衣衫,没收他的拐杖,扶他坐上椅子……再然后,剥掉自己的衣衫,坐到他的两腿之间,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他的痛处,尽大可能地增加着他的快乐……两个人配合默契,熟练得如同经过一百次练习又经过一百次实战。但其实,这是第一次——办公室里的第一次;楚歌伤以后的第一次;楚歌离开半烟的第一次。

本来楚歌的确要给别人画肖像。公共汽车上,半烟的电话打过来,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做爱吗?”楚歌的身体,便热起来。其实几天以来他一直在与半烟“做爱”——当亦可不在的时候,他们或者通过电话,或者通过网络。半烟忘乎所以地呻吟,楚歌的身体被点燃,慢慢烧成灰烬。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妻是亦可,妾是半烟。只是这个妾,比妻还要大上二十二岁。

感情就是这般奇怪。亦可照顾他,服侍他,白天与黑夜,无微不至,他感激,他感动,他感恩,他感愧,可是他忘不掉半烟。事实上尚在医院的时候,他就开始想念半烟。虽然半烟每天都去,虽然半烟坐在他的床头,虽然半烟正给他剥着橘子,他仍然想念半烟。

他想她的身体。想她的温柔。想她的疯狂。想她眯起猫一般的眼睛,说:“我爱你。”

电话或者网络上做爱,是半烟教给他的。半烟说:“你这样。”他就这样。半烟说:“你那样。”他就那样。半烟说:“你还这样。”他就还这样。半烟好为人师,他不耻下问。半烟是罂粟,是毒品。半烟侵入他的皮肤,血液,肌肉,骨骼,神经。他想戒,他戒不掉她。

虚拟的性爱虽然比真实的性爱神秘并且刺激,然而那时候,楚歌却并未产生太多的负罪感。他想也许,这是好事情。这样的话,他就会慢慢远离半烟,直至将她彻底戒掉。如同抽烟,以前一天两盒,后来一天一盒,再后来一天十支,再后来改成电子烟,到最后,达到完全戒除。半烟也是一样。现在他与半烟的电话和网络性爱便不再是香烟,而是代替香烟的电子烟。虽有袅袅升起的烟雾,却无令人上瘾的尼古丁。

他去为别人画肖像,挤上公共汽车。他接到半烟的电话,他在刹那间变成半烟的傀儡。他想逃离,想坐到终点站,想从终点站再坐回来,可是当到了那个站点,他不由自主地站起,然后,坚定地下车。他被半烟牵着,进到办公室,他闻到熟悉的气味。

半烟是烟。

半烟是盐。

半烟是燕。

半烟是胭。

半烟是羞筵。

半烟是火焰。

两个人,默契得如同一个人。

久违的快乐,排山倒海。

他离开,拄着双拐,带着疲惫与满足,内疚与幸福,挤上公共汽车。他在终点下车,敲开顾客的房门。他开始为顾客画像,炭条“窸窸窣窣”,画纸上呈现一位女人的脸庞。女人鲜眉亮眼,妖娆动人,三十八岁的半烟,被他强加给他的顾客。

顾客很满意。没有女人会拒绝将自己画得更漂亮一些。尽管画纸上的女人,已经不再像她。

回去,亦可如同一只小猫,将他嗅了又嗅。“你似乎很累。”亦可说。

楚歌说:“很累。”

亦可问:“明天还去吗?”

楚歌说:“还去。”

亦可问:“不休息一天?”

楚歌说:“不必。”

亦可问:“半烟还好吗?”

楚歌就愣住了。

2

“面对不幸的婚姻,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放弃无谓的战争。然而此时,夫妻双方千万不要奢求马上回归初始的甜蜜,而是都要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婚姻中最重要的就是思考,没有思考就没有行动,当然也就不可能找到解决具体问题的钥匙。自已想要的东西和那些令人不快的细节只有自已最清楚,解决问题的钥匙最终还是掌握在夫妻双方的手里。”思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甜美和优雅。

大约是直播时间太晚的缘故,最近一段时间,打进来的电话少了很多。这让思蓉不得不准备大量的节目内容,以便让两个小时的节目细密、精彩并且深刻。

好在她有牧川。

牧川简直就是一台写字机器。他不仅写小说,写诗歌,还给思蓉写了大量有关婚姻与家庭的文字。思蓉劝他不必这样辛苦,他说:“不但没感觉到辛苦,倒是感觉非常快乐。”思蓉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故意说:“千字二十就满足了?”牧川说:“就算白写我也快乐伙计。”

——某个话题如果被他抓住,就算你会幻影大法,也逃不掉。

思远每天过来接她,风雨无阻,时间拿捏得就像定时炸弹一样精确。回家,天已经很晚,照例是思远先洗过澡,才让思蓉去洗。为了送她一度的温暖,思远脱衣服比剥香蕉皮还要麻利。

有时候,思远的胃会稍有不舒服。不痛,一种淡淡的碰触感。思蓉想也许是他在洗澡的时候受凉了吧?这样想着,心里有了小感动,洗完澡以后,就会端一盆热水送到思远面前。热水里泡了生姜片,思蓉对思远说:“饭后百步走,睡前一壶汤。常用加了生姜片的热水泡脚,不仅有助睡眠,还能驱寒。”思远说:“多谢娘子。”没深没浅地将脚伸进去,烫得差点蹦起来。思蓉说你倒是小心点啊。她在思远旁边坐下,两脚伸进木盆,又“嘘嘘”叫着抬起,片刻后再一次将脚伸进去,虽然仍然“嘘嘘”着,两脚却不再抬起。她对思远说:“可以了。”思远便也将两脚伸进去,这次他痛并快乐着,龇牙咧嘴,哼哼唧唧。一会儿,思蓉将一只脚踩到思远的一只脚背上,思远笑着,将另一只脚踩上思蓉的脚背,思蓉再笑笑,另一只脚爬到了最上面。四只脚在木盆里恩恩爱爱,打打闹闹,直到那盆水慢慢变凉。

星期六上午,思蓉还在睡觉,小美的电话打过来。电话里的小美不停地哭,思蓉问她怎么了,她说:“蓉姐你过来。”思蓉说:“你倒是说说你怎么了?”小美说:“绿城广场。蓉姐你快过来。”思蓉急匆匆赶过去,也被吓坏了。说感动坏了也行。一个巨大的条幅从十二楼笔直地垂下,条幅上写着:“小美,嫁给我。”

广场上挤着兴致勃勃的看热闹的人群。人们鼓起掌来,为这一对年轻的小恋人儿。

再看小美,正躲在一边,不停地抹着眼泪。

那天小强送给小美一枚真正的戒指。铂金镶钻,花纹吉祥密致。那枚戒指也许用掉小强的所有积蓄,但是,当小强把戒指戴上小美的手指,思蓉想,纵是将生命交付小美,他也会心甘情愿吧。

回来的路上,给思远打电话,说起小强和小美的事情,思远半天没有吱声。

“你怎么了?”思蓉问他。

“我竟然哭了。”思远说,“我想起咱们的从前。”

那天思远再一次出差,那天牧川再一次出现。似乎牧川真的有特异功能,他总是在“应该出现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出现。

虽然那段马路已经修好,牧川还是等候在电台门口,保镖般护送思蓉回家。

思蓉对他说:“小强和小美,已经订婚了。”

牧川说:“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思蓉说:“牧川,你真该找个好女人了。”

牧川说:“落花舞,不胜秋凉。雁字去,聚散无常。顷刻间,地久天长。繁华尽,残梦一场。”

思蓉说:“牧川,你什么时候能够认真一点?”

牧川说:“我为什么要认真一点?”

思蓉说:“老大不小的人了,再不找个好女人,好女人就都被别的男人抢走了。”

牧川说:“都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思蓉说:“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

牧川说:“思远不在的时候,送你回家伙计。”

思蓉笑。“就这点出息?”

牧川眨眨眼睛。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伙计。”

3

念蓉对牧川说:“本来我想臭骂你一顿,可是现在,我突然感觉你很可怜。我姐能给你什么?爱情?婚姻?金钱?身体?你告诉我,你天天黏着我姐,她能给你什么?”

牧川说:“我从未指望她能给我什么。”

念蓉说:“那你缠着她干什么?”

牧川说:“有钱难买我愿意。”

念蓉叹一口气,说:“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傻男人。”

念蓉本不该数落牧川的,她没有资格。可是那段时间,她的心情坏到了极点。有时候,对着镜子看,不满三十岁的她,竟有了黄脸婆的模样。21金维他是天天要吃的,这一盒尚未吃完,陆清浅已经将下一盒续上。可是,没有用。夜里她躺在床上,感觉自己正在飞速地变老。失眠,无休无止的失眠,夜里一根针跌落地上,都有了炸弹的巨响。王子兰教她一个办法,说你先虚构出一片水草肥美的山林,然后往那片山林里赶绵羊便可。念蓉于是闭着眼睛,一只绵羊一只绵羊地往山林里赶,可是直到她的绵羊将山林挤满,直到她的绵羊啃光那片山林,她仍然睡不着。不仅她睡不着,她知道楚墨也睡不着。也许楚墨也在赶绵羊,并且他的羊群之中,有一位长得极像静秋的迷人的牧羊姑娘。牧羊姑娘那粉红的小脸,好像红太阳;牧羊姑娘那美丽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楚墨愿意放弃了财产,跟她去放羊,每天看她那粉红的小脸,还有美丽金边的衣裳……

念蓉如此猜测,并非没有道理——她的羊群里就经常出现一位牧羊汉子。牧羊汉子长得就像陆清浅,手持长长的套马竿,只不过他无马可套,可套的只有温顺的绵羊。套羊的汉子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到处去流浪,他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求助于安眠药,倒是睡得好了些,只是早晨醒来,头晕目眩,连洗手间里都挤满了绵羊。绵羊间,时而多出一个牧羊姑娘,时而多出一个牧羊汉子,两个人在她的洗手间里,晃来晃去。

心病。不好治。治不好。

这次对楚墨,念蓉并未像前几次那样表现得太过强烈。尽管电话里将他痛骂一顿,但当她回来,见到仍然在餐桌边等候她的楚墨,念蓉再也没有与他争吵一句。当然她也没有任何主动示好的表现,尽管有鸟一般“唧唧喳喳”的王子兰和骑着拖把在客厅里飞来飞去的盈衣,家仍然冷得像个冰窨。

念蓉不与楚墨争吵,并非她不生气,而是因为,那一夜,她险些或者已经犯了与楚墨相同的错误。云散去,月如勾,秋风阵阵,秋草的气息一波接着一波。她能听到陆清浅“咚咚”的心跳声——在她面前,陆清浅突然变成一个小男孩。

陆清浅吻她的嘴唇。陆清浅的嘴唇干燥得如同两片京华火腿。陆清浅吻她的下巴。陆清浅干燥的嘴唇将她的下巴磨出淡蓝色的火星。陆清浅将她抱紧,抱紧。陆清浅说:“念蓉,念蓉……”她开始融化,融化。周围漆黑一片,猫头鹰的笑声再一次从远方传来,几只夜鸟毫无方向感地从她的头顶“呼啦啦”飞过。她融化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悬崖。溪流。蓝天。白云。粉红色的气流。她跌下去,跌下去……

最后一刻,她抓住了崖壁。她一点一点攀登,终将自己救上来。她站在悬崖的边缘,粉红色的气流将她轻轻托起……

她面红耳赤,心跳如鼓。

她说:“清浅,不能……”

陆清浅说:“我知道。”

她说:“清浅,放开我……”

陆清浅说“知道。”

陆清浅奋力将她推开。仿佛他所面对的不是体重不足百斤的念蓉,而是一块巨石,一座大山。陆清浅慌乱地整理衣服,其实他穿戴整齐。尽管看不清彼此的表情,两个人仍然相视而笑。

就这么结束了。一条路走到中途,一条河流到中途,一团火烧到中途。如释重负,两个人后怕不已。

回去,谁都不再说话。念蓉跑上楼,开门,楚墨满脸堆笑地坐在餐桌旁边。念蓉去卧室,从阳台往窗外看,不远处的芙蓉树下,淡红色的烟头一明一暗。

楚墨向她解释,说静秋情绪不稳,如果他不去陪她,怕她出什么事情。念蓉说:“那为何偷偷摸摸?”楚墨说:“怕你生气,更怕你妈知道。”念蓉说:“我记得你曾经发过誓,说你永远不再欺骗我。”楚墨说:“这不叫欺骗。我想过了,如果能瞒过去,就瞒着你,你不知道,反而更好;如果瞒不过去,我就将实情告诉你。反正我只是陪她喝一会儿咖啡,至多安慰了她几句。”念蓉说:“你随便吧。以后,不管你干什么,我都不再管你。”楚墨说:“看看,你还是生气了。”念蓉说:“夫妻久别重逢,老公非但不去火车站接她,反而陪着他的初恋情人喝咖啡。你告诉我,天底下有遇上这样的事情不生气的妻子吗?”

但这次,假如楚墨说的都是真的,她想她或许真的可以原谅他。——没有原则没有底线地原谅他人,只因他人犯了与自己同样的错误,人类之弱点,彼此彼此。

却仍然心烦意乱,情绪低落。不仅失眠,还容易发脾气。上班时候,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与半烟拌嘴,互相讽刺挖苦;见到陆清浅,心中又升起别样的感觉,既有与之交流的冲动,又唯恐他主动跟她搭话。躲得远远的,又不想离得太远,靠近了,心又“嘭嘭”地跳,不敢抬眼看他。工作自然干得一团糟,无论盯着电脑还是打印稿,全都一个字也读不下去。终有一天,她将厚厚的一沓打印稿扬得到处都是。

好在办公室里没人。半烟请了一个上午的假。半烟请假必因为楚歌。待下午回来,就会眉飞色舞,性感妖媚。

半烟说,都是爱情的滋润。

念蓉愣了一会儿,蹲下来,一张一张拣起打印稿。突然她捂住脸,开始哭泣。她,楚墨,静秋,陆清浅,白天或者夜里,四个人毫无秩序地搅成一团,令她喘不过气来。她想,或许终有一天,她会完全崩溃,然后彻底疯掉。

周末,约思蓉出去喝茶,希望心情可以变得稍好一些。待见到思蓉,她才发现,自己一句话都不想说。

思蓉看出她心情很糟,于是给她讲小美和小强的故事,她听,脑子里却想起楚墨与静秋。思蓉又给她讲她与思远的故事,她听,脑子里又想起自己与陆清浅。最后,思蓉给她讲牧川的故事。说到牧川夜里送她一事,念蓉的火气,便蹿上来了。

“他还有完没完?”念蓉说,“不破坏你和姐夫的感情,他就不肯罢休么?”

“他可没想破坏我和思远的感情。”思蓉说,“再说他也破坏不了。他没有那样的能力。”

“那他是什么意思?”

“也许只是他的生活方式吧。他喜欢关心中国妇女,这会让他快乐,产生自豪感、被需要感、价值感……而我只是他所关心的众多中国妇女之中的一个。”

“自欺欺人吧。”念蓉说,“现在他的生活,除了写字,就是想你了。”

“还是别说我了。牧川只是疯癫,却没脑子,绝搞不出什么事来。”思蓉说,“你呢?楚墨与静秋,还那样?”

念蓉开始沉默。有什么可说的呢?怎样说才能够清楚地表达她的心思呢?现在,假如萧健真的与静秋离婚,她不知道楚墨会不会选择离开自己。或者就算楚墨不再与静秋发生任何瓜葛,现在的念蓉也不敢保证他们的婚姻能够持续一生。

每夜里,念蓉都会说服自己不过是在杞人忧天。每个白天,她又会完全推翻夜里的判断。

——陆清浅,这个绅士般的男人变成她生活里的一颗炸弹,引爆之时,必会将她与楚墨的婚姻,炸得粉碎。

晚上有文学圈的朋友请念蓉吃饭,饭桌上见到牧川,念蓉终于忍不住了。她将牧川叫到一边,声色俱厉。到后来连她都认为自己有些太过分了。她有什么权力教训牧川呢?牧川光明正大,她却偷偷摸摸;牧川尚且单身,她却有丈夫有儿子;牧川什么也没有干,她却在山野之中与陆清浅拥吻……

她的行为仅仅是对楚墨的报复?她的行为仅仅是因为她受了委屈?难道,这里面没有爱?

如果没有,她就是一个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的女人;如果有,哪怕一点点,她就既没有权力指责牧川,也没有权力指责静秋。她不得不承认,她做了与静秋同样的事情——在她看来,接吻与性爱,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最可怕的是,这与报复、伤心、委屈等等,全都没有关系。

去洗手间的时候,她长时间地盯住镜子里面的自己。镜子里的她可怜,可悲,可恨,可耻,面色怊怅。

她冲镜子笑笑,镜子里的她,却流下眼泪。

4

所有人都没有料到,亦可竟然提出离婚。

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有料到。

她说如果拄着双拐、伤口尚未好利索的楚歌都要去偷情,那么,就算她是女神,也不能够拉他回来。“索性离了吧。”亦可说,“趁我们还年轻,趁半烟还没老。”

楚歌说:“我保证,不再与半烟来往。”

亦可笑笑,说:“这种话你在我面前至少说过一百遍了吧?现在,纵然你在我面前剖腹发誓,我也不会再相信你了。不过楚歌,我相信,就算你与半烟结婚,也不会幸福。你是个孩子,永远长不大。你是只馋嘴的猫,你喜欢偷腥……”

“我不会与她结婚。”

“你会。当初你也不想与我结婚,结果呢?”

“但是现在我不想离婚……”

“你说了不算。”

“为什么要离婚呢?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一日夫妻百日恩……”

“你是不是感觉自己很幽默?”

“百日夫妻似海深,铁棒磨成针……”

“够了!你是不是常拿这种自以为是的恶心透顶的伪幽默去骗小姑娘?”

“亦可,我不想离婚……”

“我不想继续守着你受折磨……”

“我不配合你……”

“那我就找律师。”亦可说,“我不能守着一个小男孩和馋嘴猫过日子了。我是你的妻子,不是你的母亲和主人……”

“不离婚行吗?”

“绝对不行。”亦可说,“一次又一次,有什么意思呢?耽误了彼此的好时光,是不是?”

很难相信两个人是在缠绵以后说出这番话的。那天的亦可,比以往时候都要温柔体贴,妩媚动人。这一刻,她仍然是楚歌的玩具或者狗,妾或者奴。

“我是你的玩具或者狗,妾或者奴。”刚才,亦可吻着楚歌的胸膛,说,“你喜欢怎样,就怎样。”

但是楚歌不想离婚,就像他当初不想结婚。他自作多情地认为,伤心的亦可只是在恐吓他。可是第二天,早晨,当他们云雨完毕,亦可再一次趴在楚歌的胸口,温柔地向他提出离婚的要求。她的声音既软且轻,似乎生怕吓坏了楚歌。“如果你还不同意,律师下午就来。”亦可给楚歌揉着肩膀,说。

“一定要这样?”楚歌慌了。

“先这样。”亦可说,“也许你还会回来。你再回来,就不一样了。虽然你也许还是馋猫,但是你长大了。你会有分寸,懂得节制……”

“那就再给我一点长大的时间。”楚歌说,“一年,半年,两个月,甚至一个月,都行。何必要走极端?”

“这次,必须要离。”亦可说,“离了,你才懂得什么叫珍惜。”

就离了。律师敲门,楚歌说:“你给我滚。”然后,他与亦可打车,去民政局。路上他仍然心存侥幸,说咱们先吃顿饭?亦可说:“办完事再吃。”楚歌说要不咱们先找个地方来个最后的缠绵?亦可说:“办完事再缠绵。”楚歌说可是到那时你就不是我的妻子了啊。亦可说:“虽不是你的妻子,但是你若想找我,我愿意奉献。”楚歌说要不咱们再试着过一天?就一天……亦可说:“楚歌,咱们已经到了,快下车吧。”

民政局的那个女办事员竟然还认识他们,她说她在这里工作了这么多年,楚歌与亦可不仅是年龄最小的夫妻,也是离婚最快的夫妻。“两个多月吧?”她瞅瞅楚歌,再瞅瞅亦可,“真不知你们是怎么想的。”

当晚楚歌再一次住进楚墨的办公室。楚墨问他:“又跟亦可吵架了?”

楚歌说:“是离婚。”

“别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楚墨说,“现在我听到‘离婚’这两个字,就胆战心惊。”

“真离了。”楚歌说,“不知道对半烟来说,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别开玩笑……”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

楚歌不像在开玩笑。他的表情从未如此认真、不安和痛苦。

“为什么要离婚?”

“因为半烟。因为我拖着伤残之躯,仍然与半烟偷情……”

“你提出来的?”

“亦可。”

“你同意了?”

“没办法。律师都登门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离婚了,各过各的日子,能怎么办?”

“你想过什么日子?”

“当然是快乐的单身汉。不过从此,我就变成了离异,而不是单身或者已婚。你能想象吗?我二十二岁,离异……”

“快乐的单身汉,我能接受。离异,也没有什么。只要你别再与半烟来往……”

“我肯定还会与她来往。她不是半烟,是大烟……”

“如果你继续与她来往,那你不但会伤到一个亦可,还会伤到别的女人。我指的是,以后,即使你爱上别的女人,即使你再一次走进婚姻,你的婚姻也会被半烟毁掉……”

“你错了。其实这世上,绝没有人会毁掉我们的婚姻,能够毁掉我们的婚姻的,只有我们自己……”

楚墨愣了愣。他想起静秋。

“你也懂这些?”

楚歌笑笑。

“先找份工作,稳定下来再说。”楚墨说,“有个私立学校好像正在招聘美术老师,我帮你打听一下……”

“去街头画画也挺好的。”楚歌说,“只要别再遇到纹身男那样的亡命之徒……”

“别再混日子了,楚歌。街头画画,绝不是长久之计。当然我的公司也不是长久之计。等这段时间过去,也许我会关掉公司……”

“那我去哪里住?”

“学校宿舍。”楚墨说,“只要你愿意,凭你的实力,当老师没问题。当上老师以后,远离半烟。半烟是大烟,伤身,成瘾,对精神有刺激……”

“半烟知道我离婚的话,肯定会来找我。刚才她还打来电话,我骗她说,这几天身体不舒服。”

“自由了,反而开始躲她?”

“是想静一静。”

“你与半烟的未来,一眼就可以看穿。”楚墨说,“还是快刀斩乱麻吧。痛一阵,就过去了。”

“你与静秋呢?听说萧健要离婚?”

“似乎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楚墨说,“静秋近来心情很坏……”

“他还是不想离婚。”楚歌说,“真想离的话,就像亦可那样,找个律师,一下子就解决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门被推开,半烟如同神兵天降。

“亦可什么都告诉我了。”半烟低眉顺目地走到楚歌面前,“楚歌,我真的很抱歉。”

“错不在你。”楚歌皱皱眉。

“可是我想不到会这样。我发誓从来没有破坏你和亦可的婚姻的打算……”

“你早就想到会这样。对你来说,应该是心想事成。”

半烟看看楚墨,她没有斗嘴的心情。“晚上请你们吃饭吧!”她说。

“这算庆祝,还是算祭奠?”楚墨说。

“别这样说话好不好?”半烟说,“不错,我勾引过楚歌,我想一辈子拥有楚歌。可是这有错吗?谁都有追求爱情和幸福的权力。还有,我不是他们所说的剩女,我只是在等待一个让我动心的男人。”

“楚歌与亦可结婚以前,你当然有追他的仅力。可是后来你明明知道他结婚了。并且你还知道,亦可对他很好……”

“难道你不知道静秋结婚了?难道你不知道萧健对静秋也很好?难道你感觉不到念蓉对你更好?”

“别总拿我说事行不行?别忘了,你与楚歌,有着十六岁的年龄差距!”

“那又怎么样?陈明比丁玲小十三岁,梁实秋与韩菁清相差近三十岁,许广平比鲁迅小十八岁,林乐怡比金庸小二十六岁,胡美琦比钱穆小三十二岁……英国有一对刚刚过完‘锡婚’的夫妻,丈夫哈维比妻子诺马小了整整三十二岁!抛开世俗的目光,敢于挑战年龄的障碍,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那是他们的爱情,不是你与楚歌的爱情。”楚墨说,“就算你们有爱情,也不可能有婚姻……”

“我宁愿不要婚姻,”半烟说,“我觉得这样就挺好……”

“可是楚歌需要婚姻。就算你们继续好下去,楚歌也是要结婚的。到那时怎么办?第二个捉奸的亦可就出现了……”

“还是先管好你自己的事情吧。念蓉现在被你折磨得筋疲力尽,每一天,她都会拿我出气……”

“楚歌的事情,也是我的事情。”楚墨说,“我是他哥。”

半烟咬着嘴唇,盯着楚墨的脸。她盯了很久,说:“楚墨,你知道吗?你是天底下最表里不一的无耻男人。”

楚墨耸耸肩膀。“随你怎么丑化我。”

“晚上我请吃饭,去不去?”半烟说。

“不去。”

“你呢?”半烟转向楚歌。

“我想静一静。”楚歌说。

半烟说:“那你好好休息。”转身,往外走,又顿住,说,“天凉了,晚上得盖被子了。”开了门,再一次顿住脚步。“真的对不起。”她无比诚恳地说。

5

楚歌果然像他说的那样“静一静”,二十多天里,他几乎没有步出楚墨的办公室。每天楚墨都会给他送方便面,送盒饭,送啤酒,送香烟,送杂志……楚墨说你这样总不是办法,要不先去我那里住一段时间吧。楚歌说:“让我再静几天。”有一天深夜,楚歌的香烟告馨,他不得不下楼去买。至一小摊前,说:“拿包烟。”小姑娘抬头瞅,见面前站一个高大的野人,吓得“嗷”一声叫,扔了钱和香烟就跑。楚歌拣起钱和香烟,回去,对着镜子看,越看越想管自己叫声“爸”。想到楚文涛,楚歌再一次心烦意乱——假如父亲知道他刚回去住了几天就与亦可离婚,还不马上拎把菜刀过来将他剁了?

半烟打来无数个电话。有时她在办公室里,有时她在家里,有时她在饭馆里,有时她在夜店里。近来半烟又开始频繁地出入夜店,楚墨告诉楚歌说,天这么冷了,她仍然穿着小短裙,露着白生生的大腿。每天她必会喝醉,醉了,像一朵罂粟般在黑夜里摇啊摇啊,直到很晚。

说到楚歌心痛。

“谁告诉你的?”楚歌问。

“你嫂子。”楚墨说,“有时她也去。半烟拽她去的。半烟说她一个人去好孤单好孤单……”

“那可不是好地方。”楚歌说,“去夜店的男人多是寻找刺激的,去夜店的女人多是受过刺激的。”

两兄弟,无奈地笑。

当天夜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半烟一个人去夜店,摇到很晚。一个陌生的男人总是盯着她看,其表情龌龊,其眼神邪恶。男人约四十岁模样,戴着眼镜,头发微卷,稍有秃顶,眉上一颗黑痣,似乎刚刚在乡下吃完窝窝头回来,却捧着一本徐志摩的诗集。男人走到半烟面前,说:“请问这里有人吗?”半烟看看他,没加理睬。男人为半烟要了一杯酒,半烟一饮而尽,男人就又为她要了一杯。七层的鸡尾酒,男人说:“你慢点喝。”半烟说:“好。”又一饮而尽。男人就不再为她要酒。不再为她要酒,却盯着她看个没完没了,假如他的眼睛里长出生殖器,半烟早已被他强奸了一百次。

整个晚上,男人都在与半烟搭讪。后来他对半烟说:“送你回家?”半烟说:“我认识路。”男人说:“我想女人了。”半烟说:“回家找你妈去!”

也许正是这句话惹怒了男人,男人走开,再也不见踪影。半烟在夜店里玩到很晚,刚出门,便被拽进一辆轿车。男人露出恶狠狠的表情,他说你要敢喊的话,我就弄死你。

半烟说:“放心吧,我不喊。”

轿车一直开到市郊。柏油路的旁边,有一片收获后的玉米地。男人一手搂着半烟的腰,一手拤着半烟的喉咙,娇小的半烟几乎是被男人拎进玉米地的。半烟说:“也许你该为我朗诵一首徐志摩的诗。”男人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半烟说:“也许咱们找张大床更舒服一些。”男人说:“你再多嘴的话,我就弄死你。”半烟说:“奸尸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男人说:“脱吧。”半烟说:“脱吧。”男人说:“你先脱。”半烟说:“谁先不是一样?”男人说:“快脱!”半烟就脱了。小皮裙往下一褪,半裸的半烟成为人体艺术。男人咽一口唾沫,解开裤带,学着半烟的样子将裤子往下一褪!说时迟,那时快,半烟将皮裙往上一提,撒腿就跑。

男人抬腿便追。可是他褪至膝盖的长裤变成缚束他的绳索。他像麻雀般蹦出两步,重重摔倒在地。他爬起来,往上提着裤子,他听到半烟发出鬼一般的叫声。“救命啊!”声音至少分出五股叉,每一股叉又变成无数个细小的针芒,将郊外的秋夜,射得遍体鳞伤,惊骇不安。

男人仓皇而逃。

半烟将故事讲给楚歌听,一边讲一边笑。她模仿着男人的动作在屋子里蹦,她说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穿裙子的妙处。她在屋子里蹦了两圈,坐到楚歌对面。她对楚歌说:“知道吗楚歌?我真的很孤独。”

楚歌说:“给我找个烟灰缸。”

半烟伸出手,说:“弹我手心里吧。”

楚歌愣愣,真的把烟灰弹进她的手心。

半烟说:“不仅孤独,还有恐惧。孤独到骨子里,恐惧到每一个毛孔。孤独,恐惧,对一个女人来说,还有比这更加残忍的吗?每天回家,屋子里空荡荡的。我把屋子里所有的电灯打开,我将拖鞋摆到门口。两双拖鞋,一双男式,一双女式。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吗?这样做,是想告诉那些试图撬门而入的男人,家里,有男主人。我在窗户上安装了警报器,我的床头柜里,总是放着一把菜刀。楚歌我真的很害怕,经常,我会产生一种冲动。我想去大街上拉个男人,随便什么男人都行,随便多大都行,随便什么模样都行,只要他们肯陪着我,就行了。二十二年,我一直过着这样的日子,楚歌你能理解吗?”

半烟去洗手间,将手心里的烟灰倒进马桶。回来,楚歌还在抽烟。这次他将烟灰弹进自己的手心。他盯着那些烟灰,似乎烟灰里面写着答案。

“昨天我回到家,一整夜,都听到有人在撬门。我知道门外不可能有人,可是我还是能够听到撬门声。楚歌你能理解吗?一整夜,我没睡一秒钟。念蓉认为我还在玩,玩身体,玩感情,可是楚歌,我不是。我三十八岁了,三十八的女人,还有资格玩身体、玩感情吗?我也想找个人把自己嫁了,很想,特别想。可是正因为我三十八岁,我才不能随便就把自己嫁了啊!亦可还小,嫁错了,可以从头来过。可是我呢?我还有从头再来的机会吗?我说这些,别人不能理解,可是楚歌,我相信你能理解我。”

楚歌起身,去洗手间,将手心里的烟灰倒进马桶。回来,半烟正从烟盒里弹出一根烟,叨着,却找不到火。楚歌为她将烟点上,她深吸一口,烟雾后面美丽的脸,显得愈发苍白,又变得模糊不清。

“楚歌,咱们结婚吧。”半烟盯着楚歌,眼神越来越凌厉。

“可是我刚刚与亦可……”

“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向一个男人提出结婚的要求。”半烟说,“在你面前,我总是尊严全无……”

“可是我从没有想过与你结婚。半烟,我知道这句话也许会伤害你,我知道这很残忍,可是这是真的……”

“没关系的,楚歌。我可以等你。但是我等不了太久。五年够了吗?我等你五年……”

“半烟……”

“你回去考虑吧。今天,我就不留你住下了。我知道你要安静。对不起让你走了这么远的路……”

楚歌起身,往外走。半烟起身,跟着他。楚歌打开防盗门,回过头,冲半烟笑笑。半烟伸出手,摆摆,示意他快些离开。楚歌走出屋子,防盗门发出沉重的声响。那一声击中半烟的心脏,她想也许,楚歌应该拥抱她一下,说几句安慰的话,然后才离开。

可是楚歌没有。

半烟坐在沙发上,表情颓然。她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抖个不停,将手放在茶几上,连茶几也抖动起来。门铃毫无预兆地响起,她愣了一下,跳起,冲过去。她知道,摁响门铃的,必是楚歌。

开门,两个身体,紧紧地缠到一起。楚歌用脚关上半烟的防盗门,用牙齿解开半烟的文胸,用舌头撬开半烟的嘴唇,用眼睛让半烟湿润。楚歌的电话响起来,半烟将它关进冰箱。电话在冰箱里继续响着,半烟闻到葡萄的气味,苹果的气味,青玉米的气味,青草地的气味……

两个人从客厅纠缠到书房,从书房纠缠到卧室,又从卧室纠缠到厨房。半烟碰翻一瓶番茄酱,她和楚歌在番茄酱里打滚,呻吟,喘息,叫骂,求饶,哭泣……

赤裸的半烟,花儿一样开放……

6

楚歌和半烟将他们结婚的消息告诉楚墨和念蓉,楚墨并没有表现出特别讶异的样子。倒是念蓉先被吓坏,然后“拍案而起”。

“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离婚,说结婚又结婚,楚歌你当婚姻是儿戏?”她竖着眼睛,“神圣的婚姻到你这里怎么这样随便?你二十二岁了,别人可以觉得你小,觉得你不懂事,可是你自己不能觉得你小,更不能觉得你不懂事。也许你真的是不懂事吧?你不懂事,却懂得到处招惹女人。”

“我没有到处招惹女人。”楚歌瞅瞅半烟说,“我不过招惹了半烟。”

“半烟以一当百。”念蓉说,“你招惹了她,就再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招惹别的女人了。”

“所以我们要结婚。”半烟一边说,一边从包里往外掏喜糖,“结了婚,楚歌改邪归正,从此守着我踏踏实实地过日子。我这也算行善吧。”

“本来我不该做长舌妇的。”念蓉说,“可是我还想多一句嘴——楚歌能背着亦可偷你,难道不能背着你偷别人?你能吃一次烧烤就爱上楚歌,难道不能喝一次茶就爱上别人?”

“过分了吧?你不希望我们恩恩爱爱?”半烟用牙齿撕开一颗喜糖,硬塞进念蓉的嘴里。然后她从包里掏出大红的结婚证,恭恭敬敬地递给念蓉。“请看这是证书。”

“相当于无期徒刑判决书。”楚墨试图缓和一下有些尴尬的气氛,笑着说,“并且没有缓期。”

“但是可以越狱。”念蓉转回头,盯着他的眼睛。

楚墨耸耸肩,笑笑。“祝福你们吧。”他对楚歌和半烟说,“恩恩爱爱,白头偕老。没缓期,不越狱。”

四个人在步行街一家叫做“辣妹子辣”的湘菜馆吃饭。楚墨楚歌两兄弟吃不得辣,念蓉和半烟却是无辣不欢。可是家里炒菜,念蓉很少在菜里放辣椒。她的辣椒有三种吃法:一,将辣椒切碎,盛在小碗里,每吃两口菜,便吃一口碎辣椒;二,榨成辣椒油,盛在小碗里,每夹一口菜,便在小碗里蘸一下;三,生辣椒洗净,装在小碟子里,直接就馒头。每一次,当她“喀嚓喀嚓”地嚼着生辣椒,楚墨都会看到红色的火焰在她的牙齿间闪烁跳跃。对她说,别吃这么多辣椒,对身体不好,她说,哦。下一顿饭,对她钟爱的辣椒,仍然不肯收敛。

这正是令楚墨感动的地方——自结婚以后,念蓉就剥夺了自己往菜里加辣椒的权力——确切说是剥夺了自己享用美味的权力,加在菜里的辣椒与盛在小碗里的辣椒,感觉肯定不同——所谓“夫唱妇随”是要做出牺牲的,念蓉在这一点上,做得无比彻底。

半烟一定要选择湘菜馆,无非两种可能。一,她在模仿念蓉——婚后的日子已经开始,她要抓紧时间享用一次“最后的辣椒”;二,她在向楚歌传达一个信息——她不能为了楚歌,放弃她心爱的辣椒。前者,“夫唱妇随”;后者,“妇唱夫随”。说刻薄些,“主”与“奴”的区别。

湘菜馆的隔壁便是“二嫂面家”,楚墨与静秋在那里约会过多次。——城市无限大又无限小,大到即使同床共枕,也感觉相隔天涯;小到随便一扭头,便是朋友、同学、妻子、情人……

楚墨一边吃饭一边往大街上瞅,他看到那个卖花的男孩提着红色的塑料筒从窗前走过。男孩看到正在吃饭的楚墨,愣了愣,然后笑笑。

“与楚歌结了婚,我就不能再跟你拌嘴了。从此以后咱俩就成了妯娌。虽然你仍然会喊我‘念蓉’,但事实上,我是你嫂子。只不过我这个嫂子,比你还要小很多。”念蓉对半烟说,“这要在旧社会,住在一个大宅院里,天天‘嫂子’长‘嫂子’短的,我可怎么好意思?”

“如果真是旧社会反倒好了。”半烟说,“旧社会女人不用上班吧?每天打打麻将,抽抽大烟,多滋润。”

“可是旧社会允许纳妾。”念蓉看看楚墨,又看看楚歌,说:“到那时,三妻四妾的,估计你这把年龄,很快就不得宠了。”

楚墨说:“吃得差不多了。该走了。”

“就算是新社会,咱们也得不了几天宠。”念蓉再看一眼楚墨,说:“这哥俩,出色着呢。”

她在“色”字上加了力气。傻瓜也能听出她的用意。

四个人往回走。半烟自然地将手插进楚歌的臂弯,很有些招摇过市的意思。经过卖花男孩的身边,楚墨目不斜视,楚歌却停下来,给半烟买了一大捧红玫瑰。“刚结婚,怎么也得表示表示。”他对半烟说,“等过一阵子,就该买菜花送给你了。”

半烟喊住楚墨,无比讨厌地说:“你不表示表示?”

楚墨就回来,给念蓉买了一朵玫瑰。

“今天就不要钱了。”卖花男孩看着楚墨,笑着说,“刚才那位先生买那么多,这朵算我送给你的。”

“那可不行。”半烟将玫瑰抢过来,对楚墨说,“既然是楚歌花的钱,添头也应该是我的。你想送花给念蓉,自己掏钱买。”

“那就再送这位女士一朵。”男孩又从水桶里拿出一朵玫瑰,递到念蓉手里,“嫂子真是越来越年轻了。”

念蓉说声“谢谢”,将玫瑰捂了个严严实实,生怕被半烟抢走。可是走出两步以后,她突然发觉有些不太对劲,返回,问卖花男孩:“你夸我越来越年轻?”男孩说:“还越来越漂亮。”念蓉问:“你以前,见过我?”男孩愣了愣,说:“看这位大哥这么有心,嫂子肯定生活得很幸福。幸福的女人,哪有不越活越年轻的?”

念蓉转头看楚墨。楚墨的表情在转瞬之间,变得极不自然。

念蓉快走两步,将手里的玫瑰塞给半烟。“还是送给新婚妻子吧。”她说,“我已经到了收菜花的年龄了。”

7

楚墨一直在“收拾残局”。公司彻底不打算再开,他欠别人的钱要去还上,别人欠他的钱要去讨回。那几天,楚墨忙得晕头转向,苦不堪言。

这世上,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涉及到钱,便会变得无比复杂。

有时莫高会过来帮忙——他指东打西,敲山震虎,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很多时楚墨不得不佩服莫高的交际和办事才能,一些让他焦头烂额的事情,到了莫高那里,即刻变得轻轻松松,迎刃而解。

可是近来,也有让莫高焦头烂额的事情。那就是他与冬玲的婚姻。

冬玲再一次将他和阿芳捉奸在床,只不过这次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外边的出租屋里。莫高偷偷在“云鹤山庄”生活小区租一个三室一厅,却只为每个月与阿芳的一次偷欢。然这也瞒不过冬玲,当他第二次与阿芳在那里缠绵,敲门声惊天动地。

“谁?”

“开门!”

莫高没敢开门。他相信假如他将门打开,冬玲也许会把阿芳剁成肉酱。他们在屋子里躲了大半天,吃掉两包方便面和一袋瓜子,任凭冬玲或哭或闹或咆哮,就是不开门。黄昏时莫高从猫眼往外看,见冬玲正在指挥一个身穿“开锁公司”工作服的男人。“打不开的话,就用铁锤砸!”她说,“这是我的身份证,这是两千块钱!”男人将钱揣进口袋,往掌心吐两口唾沫,铁锤高高举起。莫高喊一声“且慢!”,猛然将防盗门推开。男人的铁锤在空中抡出一条美妙并且怪异的弧线,紧擦着莫高的头皮呼啸而过。据说因为硬生生刹住的这一大锤,男人从此落下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

门打开,冬玲却出乎意料的冷静。她对阿芳说:“限你十秒钟之内从我眼前消失。”她去洗手间洗了把脸,搬一把椅子在莫高面前坐下。“莫高,咱们是心平气和地离婚呢?还是我先把你阉了,然后离婚?”冬玲说。

“我今天,喝多了酒。”莫高搓搓手,说。

冬玲说:“你这样说话有意思吗?以前,有时候,你在外面谈生意,去那些风月场所,喝喝花酒,做做按摩,甚至与几个女孩子有染,我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过去了。你以为我不知道?我都知道,我只是不与你计较。后来你把阿芳弄回家,你们俩在床上摆造型,唱京戏,我仍然原谅你了。为什么原谅你?因为我相信你说的话。你说你喝了太多酒,失去了判断能力。我原谅你,还因为,我相信你可以改好。可是现在呢?你在这里租了房子,装修得既豪华又温馨,你买了家具,买了电器,买了厨房用品,买了床上用品,买了花瓶、盆花、字画……然后与这个阿芳日日厮混。你这是什么?你这是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包二奶。什么?不是日日厮混?一个月就一次?莫高啊莫高,你狡辩什么呢?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一个月三十次与一个月一次有什么不同吗?能找到这样一个隐蔽的地方,能装修得这么温馨,能连窗帘和花瓶都选得这样有品味,你不是在包二奶,是在干什么?什么?我说得难听?二奶很难听?奸夫淫妇好不好听?知道难听你还要搞出这样的事?莫高,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结果。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滚出家门;二,我先把你阉了,然后你再滚出家门。”

莫高说:“我不相信你真的想离婚。你说的肯定都是气话,到明天,你的想法又会不一样了。”

冬玲站起来,说:“今天就算你把心掏出来给我看,我也不能相信你了。其实咱俩离婚,对你有好处。你长得帅,谈吐风趣,事业有成,三十岁对男人来说,还是花骨朵一样的年龄。对女人特别是喜欢做梦喜欢浪漫的弱智女人,你一直有着极强的杀伤力。所以,就算没有阿芳,也肯定会有别的女人围着你转,暗送秋波,挤眉弄眼,投怀送抱。我呢?三十岁的女人,豆腐渣了吧?既然如此,我不想拖你的后腿。从此以后,你愿意与阿芳鬼混就天天与阿芳鬼混,愿意与别的女人鬼混就天天与别的女人鬼混;愿意结婚就结婚,不愿意结婚就过你快乐的单身生活。打电话不用再偷偷摸摸,回家之前不用再删掉短信,可以搂着小姑娘在大街上招摇,可以光明正大与女人去酒店开房。你有智慧,有身体,有钞票,你愿意怎么样都行。只是我警告你莫高,梅毒淋病艾滋病什么的,可不管你有多少钱。还有,一旦咱俩离婚,以后你就别想再回来,再和好,再碰我一下。虽然我到了豆腐渣的年龄,但是我相信还会有别的男人知我,要我,爱我,疼我……”

莫高说:“冬玲,咱们回去做饭吧。俗话说得好:两口子吵架不用劝,放下桌子就吃饭……”

冬玲冷笑一声,说:“‘老婆做的饭也许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却是世界上最温暖的。’这句话是谁说的?”

莫高说:“现在我仍然这样认为。”

冬玲说现在你仍然这样认为个屁!“你有多久没吃过我烧的饭了?你还能记起来吗?你有多久在我睡觉以前没回家了,你还能想起来吗?咱俩是夫妻吧,可是咱俩想在家里一起吃顿饭,竟然还得他妈的预约!还想吃我烧的饭?可是现在你宁愿守在这里与阿芳啃方便面,也不愿意回家!所以莫高,你不但喜新厌旧,朝秦暮楚,拈花问柳,见异思迁,最无耻的是,你还喜欢撒谎!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最让我瞧不起吗?就是欺骗女人的男人。”

莫高说:“对不起。”

冬玲笑笑。“不是每句‘对不起’,都能换来‘没关系’。”

莫高说:“先回家吧。咱俩一起回家。”

冬玲说:“你若回家,我就出去。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想与你躺在同一张床上,坐在同一张餐桌旁,挤在同一张沙发里。莫高你懂我的意思吗?就是说,从此以后,咱俩互不往来,两不相扰——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过你的奈何桥!”

说完,腰身一扭,独自离开。半小时以后莫高回家,冬玲果然不在。打她的电话,她说她正在与帅哥吃饭。电话里果然有男人的声音,男人仗着酒兴抢过电话,竟然对莫高破口大骂。“连冬玲这样的好女人你都不懂珍惜,你这样的男人还能干什么?”男人说,“早点离了吧,你不要我要!”

莫高抓着电话,愣了半天。他怀疑刚才听错了,天底下哪有这般没有素质这般猖狂的男人?就算他喜欢冬玲,爱上冬玲,或者仅仅想与冬玲来个一夜情或者多夜情什么的,也不该这般挑衅他吧?不管他与冬玲闹得如何不可开交,他们现在仍然没有离婚。只要没有离婚,他就是冬玲唯一的合法的丈夫,就有权力过问冬玲在外面的一切行动,就有权力盘问与冬玲在一起的任何男人,现在,他既没有盘问也没有发火,对方却先火冒三丈了?他妈的你不知道泡别人的老婆是不道德的?他妈的泡别人的老婆得低调!

再一次将电话打过去,冬玲却接都不肯接了。大约两个小时以后,冬玲主动打来电话,莫高满怀希望地接起来,电话里却只传来冬玲的呻吟声。呻吟声起起伏伏,高山流水,小桥人家,枯藤老树,古道西风……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娇娇嫩嫩,停停当当人人……四四拍,降C调,1234567,哆来米发索拉西……

是真?是假?真假已经无关紧要。事情到了这一步,似乎只有离婚了。

离婚,顺利得很。两套房子,两部车子,一对双胞胎,正好平均分配。从民政局出来,冬玲赏脸与莫高吃了一顿最后的晚餐,饭间,冬玲突然“呜呜”地哭出声来。莫高递她纸巾,她一把将莫高的手打开。“别他妈碰我!”她咆哮着哽咽,哽咽着咆哮。两根粉丝挂在嘴角,荡来荡去,飘来飘去,冬玲变成哭泣的鲤鱼精。

莫高跟楚墨说起这些,楚墨咬牙切齿,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他说,“不知道一个合格并且优秀的老公首先是不能让老婆知道自己的行踪?”

“摊上冬玲那样的,别说你是老公,就算你是特工,也迟早会被她抓到现形。”莫高苦笑道,“知道现在女人的三从四不得吗?三从:从不温柔,从不体贴,从不讲理;四不得,说不得,打不得,骂不得,惹不得。”

“坏事都是你干的,却埋怨人家冬玲,你还讲不讲道理?”楚墨一边将办公室里最后的一些零散东西装进一个大纸箱,一边说,“当初就劝你别与阿芳走得太近,现在怎么样?阿芳会嫁你?就算阿芳嫁你,你会娶她?打死我也不信。”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煎何必太相急?”莫高说,“依我看,你与念蓉,也是他娘的风雨飘摇。”

楚墨将纸箱抱起,环顾已经变得空空荡荡的办公室,一声长叹。

莫高问他为何叹气。

楚墨说:“辛辛苦苦经营了三年的公司说关闭就关闭了,你说我为何叹气?”

莫高也一声长叹。

楚墨问他为何叹气。

莫高说:“辛辛苦苦经营了五年的婚姻说结束就结束了,你说我为何叹气?”

8

静秋生日那天,楚墨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只是简单的祝福,没有任何附加内容。可是静秋竟很快回了短信,只有四个字:我想见你。

如同吸毒者再一次嗅到毒品的气味。楚墨的心,一下子乱了。

那时念蓉还没有下班。楚墨把电话打回去,问她有什么事情。静秋说她刚回来,如果不是楚墨提醒,她会忘掉自己的生日。“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忘掉自己的生日。”静秋说,“没有想到的是,你竟然还记得。”

楚墨当然记得。大学时候,他给静秋庆祝过生日。他仍然记得静秋双手合一,表情虔诚,口里念念有词。面前的蛋糕上插着五颜六色的蜡烛,烛光闪烁之中,头戴生日帽的静秋如同喜气洋洋的西行的唐僧。楚墨仍然清晰地记得他们的位置——静秋的旁边是阿芳,阿芳的旁边是莫高,莫高的旁边是他,他的旁边是静秋。那年秋天特别冷,静秋红着鼻子,却让阿芳将窗户打开。窗外是两棵银杏树,因了年头太久,两棵树抱到一起,就像一对亲密的爱人。静秋看着楚墨,脸上飞霞流转。楚墨用指尖沾一点奶油,抹上静秋的额头。静秋“咯咯”地笑,将奶油蹭上楚墨的脸。生日蛋糕转眼间变成武器,四个年轻人尽情地嬉笑打闹……

那时多年轻呵。什么都是美的,包括丑的。什么都是快乐的,包括痛苦的。

一转眼,这么多年,便过去了。

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这一次,楚墨先给莫高打了个电话。他嘱咐莫高,万一念蓉问起,就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如果念蓉再问咱们在哪里,你就说咱们在郊区陪一个老板喝酒,”楚墨就像教小孩子背唐诗,“是为我转行做保健品生意的事情。”莫高问他:“又想和静秋鬼混?”楚墨说:“别管我和谁鬼混,你要是给我说漏了,我就把你阉了。”然后他一边开车一边给念蓉打电话,说他现在正驱车赶往郊区,保健品生意的事情,应该八九不离十了。念蓉问:“晚上不回家吃饭?”楚墨说:“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跟你请假。”念蓉说:“吃完饭,记得回家就行。”又说,“那晚上我也和朋友一起去吃饭,不回家做了。”楚墨说:“也行。你先给妈打个电话,让她去幼儿园接上盈衣,然后带盈衣去吃肯德基吧。小家伙馋了一个多星期了。”

近些天,王子兰的兴趣已经从侦察楚墨的一举一动,变成为打太极拳。别的老人一天只打一次,她一天却要打上十几次。念蓉问她为何如此迷恋太极拳,她说自她打上太极拳,腰不酸了背不痛了腿不抽筋了上楼也有劲了,最重要的是,太极拳让她睡得很香,再也不必为失眠烦恼了耶。但其实,她心里清楚,她之所以一天五趟往小公园跑,只为看一眼她刚刚认识的一位老先生。与老先生是在小公园里打太极拳认识的,老先生圆脸,圆眼,圆唇,圆下巴,侧面看就像一条大鲶鱼,太极拳却打得柔中带刚,飘逸俊美。老先生刚刚退休,他对王子兰说:“我以前,是大学教授。”王子兰发誓她不喜欢大学教授,更不想再一次走进婚姻,但自从认识老先生,她的心思便如同春天的榆钱一样多。老先生成为她的精神鸦片,睁眼是他,闭眼是他,半睁半闭眼还是他。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楚墨本想约静秋去“二嫂面家”,思前虑后,觉得那里不太安全,便改在了“楼外天海鲜城”。两家饭馆的档次看似一天上一地下,但对楚墨来说,也差不多。去海鲜城,找个位子坐下,点一盘拌海带,点一盘炒裙带,点一盘芸豆炒虾酱,再点一盘炒蛤蜊,同样可以干掉一箱啤酒。

但今天,他还是为静秋要了一碗海参羹。静秋气色不好,需要补养。

他问静秋:“你在电话里说,你刚回来?”静秋说:“我又去见萧健了。”楚墨问:“他还不肯回来?”静秋说:“不但不肯回来,还在县城里开了一家专营成人益智玩具的小店,卖魔方、九连环、华容道、独立钻石、鲁班锁、七巧板、四喜人等等。他摆明了不想再回来。”楚墨问:“没再提离婚的事情?”静秋说:“能不提吗?他说,他开这个小店,是想证明他有能力养活自己,也想证明他并非不敢见人。他对我说,他的内心正在变得强大……”楚墨问:“那你怎么说?”静秋沉默了半天,说:“我同意了。”

“你同意离婚了?”楚墨有些紧张。

“不同意怎么办?”静秋说,“反正他不肯回来。”

“你们,没去离婚吧?”

“那倒没有。”静秋笑笑说,“不过这一次,我把月月送过去了。自萧健离开以后,月月就天天念叨他,说她想爸爸,想爸爸,我就想,带她去看看萧健,再跟萧健好好谈谈。可是月月见到萧健,就不肯再跟我回来。我说,你不上幼儿园了?她说,我要爸爸。我说,你不要妈妈了?她说,妈妈我也要。我说,那你跟我回去吧!她说,我不,我要陪着爸爸。爸爸不方便,我要帮爸爸买香烟。知道吗楚墨,为了不回来,月月用尽一个孩子能够想出来的所有手段。我知道她怕我们离婚。月月才多大?可是她什么都懂。楚墨,如果我和萧健真的离婚了,最可怜的既不是我,也不是萧健,而是月月。”

“萧健怎么这样?”楚墨说,“不依不饶了还?”

“假如念蓉给你戴绿帽子,你怎么办?”静秋问他。

“念蓉永远不会。念蓉虽然有太多毛病,但这一点,我相信她。”

“万一呢?”

“没有万一。”

“那好,假如我是念蓉,假如你是萧健,假如念蓉与一个叫做楚墨的大学同窗有了关系,你会不会提出离婚?”

“你把我弄糊涂了。”

“简单些。假如你是现在的萧健,你会不会提出离婚?”

“我不知道。”

“你可以想想。”

“也许,会吧?”

“你肯定会。”静秋说,“并且你会希望离得顺利,离得彻底。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之处。假如男人出轨,大多女人都会原谅他,都希望他能够回归,都愿意给他一次甚至几次机会。可是假如女人出轨,大多男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婚。谁说女人小心眼?谁说女人小肚鸡肠?这世上,真正自私的,其实是男人。”

楚墨说:“同意高见。”

尽管静秋表现得很平静,但楚墨知道,现在的她,远比上一次更痛苦。似乎她与萧健的婚姻真的走到了尽头,而这一切,只因为他的突然闯入。

他不能给静秋幸福。他只会给静秋痛苦。的确是这样,他是一个无比自私的男人。

他的自私,只因他只在意自己。如果不是他去找静秋,如果不是他强吻静秋,如果不是他灌静秋酒,如果不是他将静秋带进酒店,那么,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发生。他与念蓉仍然和和美美地过日子,静秋与萧健仍然安安静静地过日子,由此延伸而来的,楚歌与亦可还在热恋,莫高与冬玲绝不会离婚,牧川不会认识思蓉,半烟不会认识楚歌……

一切皆由他起。

静秋想见他,只是想和他说说这些。静秋对他没有任何要求,即使她真的与萧健离婚,即使步月真的跟定萧健,即使她从此变成孤家寡人,也不会对他有任何要求。——对一个有家庭的男人来说,任何哪怕最微小的要求也是过分的,尽管这个男人,让她的生活,变得一团糟。

饭吃得很慢,因为楚墨在不停地喝酒。他给静秋讲无花果的栽植,讲摄影光圈和景深的运用,讲周胖子的小说和诗歌,讲宇宙大爆炸和黑洞,就是不再碰触静秋和他的婚姻。他开始闪躲,开始回避。他怕。男人的自私再一次被他淋漓尽致地表现。当静秋终有了单身的可能与“机会”,他能够选择的,只剩下逃离。

楚墨开始与静秋划拳。他总是输,就不停地喝。后来他偶尔赢一次,也喝。他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多啤酒,那天他尿出一个太平洋。喝一杯酒,他祝静秋生日快乐。再喝一杯酒,他就把以前的祝福忘了,于是再祝一遍静秋生日快乐。念蓉打过来一次电话,问他能不能去接一下她,他大着舌头说:“你认为我能吗?”念蓉说天太晚了,出租车很难打到。楚墨说:“那我问一下莫高能不能先去送一下你。他今天没喝酒。”楚墨冲窗外喊:“能去送一下念蓉吗?”三秒钟以后,他说:“莫高说,我们马上就散。”挂断电话,楚墨很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了一会儿。如此这般,既表示他很关心念蓉,又说明莫高就在身边。假如念蓉不相信,给莫高打电话,莫高依计划行事,一切尽在掌握。

正得意着,莫高的电话突然打过来。“你过来阉了我吧!”莫高如惊弓之鸟。

“你对念蓉说什么了?”楚墨的酒被吓醒了一半。

“或者你过来阉我,或者你马上回家。”莫高说,“如果回家的话,记得穿件防弹衣。”

9

念蓉与朋友吃完饭,天已很晚。朋友们都顺路,正好一车装下,问念蓉怎么回去,念蓉说,我打个车就行。可是念蓉在路边站了二十多分钟,也没有等来一辆空出租车。是家叫做“老于的大鱼”的大鱼馆,位置很偏僻,平时别说晚上,就连白天,也很少有出租车经过。来吃大鱼的,多是熟人推荐,几个朋友,或者一家人,开着私家车,吃几个小凉菜,喝几瓶啤酒,最主要的是,吃一条二十多斤的大鱼。二十多斤的大鱼,哪里去找?“老于的大鱼”大鱼馆,应有尽有。

等不到出租车,念蓉便将电话打给楚墨。如果楚墨不对着窗口喊莫高,她会完全相信楚墨的说法。可是楚墨那比较弱智的一嗓子,令她狐疑。

于是,她真的将电话打给莫高。假若莫高不接,或者莫高关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是莫高非常白痴地抓起了电话。

此时的莫高,正躺在一家足疗城里,优哉游哉地享受着星级服务。他问这里有没有叫什么玲的,领班问他干什么,他说如果有,就让叫什么玲的给她做,领班说没有,他问那有没有叫冬什么的,领班说也没有,他问那长得小鼻子小眼的额头圆溜溜的总该有吧,领班说有一个小鼻子小眼的还有一个额头圆溜溜的,但综合到一起的没有,莫高想了想说那就找那个小鼻子小眼的吧。稍后,当身着小粉裙的漂亮的小鼻子小眼的足疗小姐为他端来木盆,念蓉恰巧打来电话。莫高冲足疗小姐做一个“嘘”的手势,脱下袜子,接通电话。“我们还在喝酒呢。”莫高说,“一会儿就完。喝完以后,我送楚墨回家,如果你想再等一会儿,就一起。如果你遇上出租车,就……嗷!你是想做足疗,还是想做红烧猪蹄!”

莫高扔掉电话,“嗷嗷”乱叫着蹦起来。他的脚霎时变成紫红色,他几乎可以闻到红烧猪蹄的香味。然那红烧猪蹄还有脚气,还有鸡眼,并且是一只刚刚单身的红烧猪蹄。他瞪着足疗小姐无辜的眼神,恨不得把一盆洗脚水全都泼上她的面门。

美丽的足疗小姐,真有些冬玲的风采。

莫高嚎了半天,才想起电话,拿起来,那边的念蓉竟然还没有挂断。于是急中生智,忙说楚墨还在和那个做保健品的秃脑门老板喝酒,他感觉很无聊,就偷跑出来,顺便放松一下。“要不我现在就去找你?”莫高一边往脚上套着袜子一边说,“我打个电话跟楚墨说一下就行。”

“现在,我相信冬玲做错了。”念蓉说,“她不该就这样和你离婚。”

“那当然。”袜子套反了,莫高脱下来,重新套,“我这样的男人,不敢说是极品,怎么也是精品;不敢说是名牌,怎么也是品牌。你刚才说你在哪里来着?‘老于的大鱼’是吧?我这就过去。”

“冬玲不该就这样和你离婚。”念蓉将牙齿咬得“咯崩崩”响,“她在和你离婚之前,的确应该先把你阉了!”

放下电话,念蓉的眼泪,流得稀里哗啦。其实刚才她本想找陆清浅过来接她,然而她想了又想,终把电话打给楚墨。她害怕与陆清浅独处,哪怕一个小时,一分钟,甚至一秒钟。她一直在努力呵护她与楚墨的婚姻,可是楚墨呢?一次又一次与静秋约会或者幽会,一次又一次将她当傻瓜一样欺骗。她感觉寒透骨髓。

不是今天突然寒透骨髓。不是今夜突然寒透骨髓。不是现在突然寒透骨髓。而是很久以前就开始冷。从夏天的雨夜就开始冷。一点一点冷,直到现在。从皮肤开始冷。然后是肌肉。血管。血液。神经。内脏。骨骼。骨髓。心中结了冰。泪珠跌落地上,声音清脆。低头看,泪珠一跌八瓣。冰碴锋利。

冷风中站了很久,仍然没有等来出租车,念蓉终将电话打给陆清浅。她知道这个时候的陆清浅已经睡觉,她顾不了这么多。

二十分钟以后,陆清浅的车子,准确地停在她的身边。

“这位女士在等人吗?”陆清浅摇开车窗,冲念蓉笑,“请问能不能载你一程?”

一路上,陆清浅既没有问她为何一个人来到这里,也没有问她楚墨为何没来接她。车子一直开到楼下,念蓉问他:“不上来坐坐?”陆清浅说:“这么晚,算了。”念蓉便一个人上楼,开门,进屋,开灯。王子兰还没有回来,念蓉打电话给她,她说:“还和盈衣在小花园里玩呢。盈衣要跟教授学打太极拳……”

去阳台,芙蓉树下,暗红色的烟头一闪一闪。

念蓉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突然起身,冲下楼。她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跑,鞋跟“哒哒哒哒”地敲打着楼梯,如同敲打着她的心脏。陆清浅扔掉烟头,问她:“怎么了念蓉?”念蓉说:“开门。”车门打开,念蓉将自己扔进去。陆清浅问她:“到底怎么了念蓉?”念蓉说:“开车。”陆清浅说:“可是念蓉……”念蓉扑过去,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双唇堵住他的嘴巴。

那里距离念蓉的家,咫尺之遥。

那时候,思蓉的节目刚刚开始,静秋在卧室里翻看老相集,半烟与楚歌正在缠绵。那时候,亦可在灯下听那首《斯卡布罗集市》,王子兰给盈衣买了一个很大的气球,楚墨已经来到小区门口。那时候,无花果树的叶子开始飘落,芙蓉树上的干豆荚“哗铃铃”响,紧贴着地面的白色雾气凝结成霜。

那时候,陆清浅溃不成军。

他竟然轻轻挣扎。他说:“别,念蓉。”念蓉却将他的双唇紧紧锁住。他轻轻推推念蓉,却只有推的动作,没有推的力气。说拥抱念蓉似乎更准确些,他和念蓉,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带我走,清浅……”念蓉的眼泪将陆清浅的眼睛打湿,她的声音如同芙蓉花的花瓣般细软。

“不可以。念蓉……”

“带我去你家……”

“不可以……”

“开车……”

“念蓉,不可以……”

车子却发动起来。两个人分开的瞬间,一辆出租车驶进小区。雪亮的车灯刺中陆清浅的眼睛,陆清浅恍若梦中。

——出租车上,坐着忐忑不安的楚墨。

陆清浅全神贯注地开着车,却汗流浃背。念蓉抬手为她擦擦额头,又将一根手指,放到他的唇边。他吻那根手指。不停地吻,一直吻。他幸福得浑身颤栗。

连呼吸都是不均匀的,身体从肺页开始,一点一点燃烧。住处越来越近,陆清浅的脸,越来越红。

将车子小心翼翼地泊好,陆清浅看着念蓉,念蓉看着陆清浅。三十秒钟的沉默以后,陆清浅问她:“还上去吗?”

念蓉说:“走!”

家收拾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念蓉的眼里,却只有陆清浅。陆清浅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出来,连脑袋上都是水。他让念蓉先坐一坐,然后去厨房给她洗水果。他刚刚离开,念蓉就关掉客厅里的大灯,只留一盏小小的壁灯。橘红色的灯光照着念蓉的脸,刚刚哭过的念蓉如同出水芙蓉般迷人。

“吃点水果。”陆清浅从厨房出来,对念蓉说。

“抱着我。”念蓉命令他。

“你今天,喝多酒了。”陆清浅满脸通红,极度不安,“咱俩聊一会儿天,然后我送你回去。”

念蓉再一次跌进陆清浅的怀里。舌尖卷到一起的刹那,念蓉的心被撕成碎片。这是他们第三次接吻——第一次,笔会归来的郊外,她亲吻陆浅清,陆清浅不动声色地躲闪;第二次,二十分钟以前,狭窄的车子里,她亲吻陆清浅,陆清浅半推半就;这一次,灯光暖昧的房间里,陆清浅终于迎向她,接纳她。其实她不想这样,真的不想这样。陆清浅是她的上司,她的同事,她的朋友,充其量,她的大哥。尽管她想过陆清浅,梦过陆清浅,内心里喜欢陆清浅,然她知道,不可以。无论男女,身体都是一个人最后的防线,当这道防线被逾越,一切都会改变。或变得好,或变得糟。然今天一切都没有逻辑,天翻地覆,天崩地裂。念蓉终于无奈地承认,这一切,绝非仅仅因了楚墨的欺骗与不忠。

陆清浅亲吻念蓉的耳台、脖子、锁骨……念蓉躺倒在沙发上,扭动,呻吟……冰川,火焰,火山。草原,芙蓉树,牵牛花。乳白色的雾气,淡蓝色的雾气,粉红色的雾气……陆清浅的头发被念蓉的发卡勾住,他不得不停下动作……念蓉停下呻吟,说:“清浅,先去洗个澡吧。”……

浴室里传出“哗哗”的水声,念蓉再一次想起那个雨夜。坐起来,将衣服整理好,她的嘴唇,稍有些痛。她愣了很久,然后走进厨房,喝掉整整两杯凉水。她还想喝一杯,她将水龙头拧到最大。

“念蓉你疯了吗?”陆清浅穿着睡衣从浴室里出来,“会闹肚子的。”

念蓉将一杯冷水一饮而尽。

“饮水机有冰水。”陆清浅慌乱地打开饮水机的冰水开关,又慌乱地取了杯子,给念蓉接水。

“这么冷的天,喝冰水会闹肚子的。”陆清浅看着念蓉,吞吞吐吐,“如果你要洗澡,现在,正好……我帮你调好了水温,打开了浴霸……洗发水、护发素、浴盐和浴液,都在浴缸旁边的架子上……浴柜里还有干花瓣……地板有点滑,记得穿上拖鞋……”

“清浅,我得走了。”隔着陆清浅的身体,念蓉眼睛看着别处,“谢谢你陪我这么长时间……”

“念蓉……”

“对不起……”

“念蓉,我送你下楼……”

“不用了。”

念蓉开门,跑下楼。她跑得踉踉跄跄,好几次差点摔倒在地。陆清浅跟出来,她已经跑出很远。

恰好一辆出租车停在门口,念蓉钻上车,捂住胸口。她的心脏“咚咚咚”地跳个不停。

回到家,盈衣和王子兰已经睡着,楚墨歪在沙发上看电视。见他回来,楚墨站起来,说:“是这样,念蓉。静秋她刚刚回了趟老家,萧健逼她离婚。怕她出事,就陪了她一会儿。你知道,静秋在这里没什么朋友……”

“不用再说了。”念蓉慌乱地钻进洗手间,“这没有关系。”

楚墨跟进去,说:“知道你肯定生气了。之前怕你生气,所以让莫高……念蓉你的发卡呢?”

念蓉差点跌倒。刚刚稍有平静的心情,再一次慌乱起来。镜子里面的她头发凌乱,嘴唇发青——回家之前,她忘了整理一下头发,再为自己补一点口红。

她打开篷头,回头看看楚墨。楚墨知趣地退出去,念蓉听到厨房里传来“哗啦哗啦”的榨汁机的声音。仔细地洗过澡,出去,见茶几上多出一杯白萝卜汁。“你好像喝了不少酒,”楚墨说,“给你解酒用的。”

念蓉将萝卜汁一饮而尽。她想起那两杯凉水,牙齿间蓦然升起一股凉风。

躺在床上,眼前尽是陆清浅的影子:陆清浅发动车子,挂倒档,车子却熄火了。他瞅瞅念蓉,耸耸肩,说:“看来咱俩都是驾校除名,自学成才。”……陆清浅从药店出来,手里提着21金维他和脑白金,陆清浅对她说:“提高免疫力,帮助睡眠。”……陆清浅挺挺身子,说:“这样吧,给大家献上一首老歌——《燕子》。”他深情地望着念蓉,眸子里刮起季风……陆清浅抱紧她,手足无措。她亲吻陆清浅的嘴唇,她感觉那嘴唇早已变得滚烫……陆清浅将她压在身下,轻轻亲吻她的耳台、脖子、锁骨……陆清浅说:“我帮你调好了水温,打开了浴霸……地板有点滑,记得穿上拖鞋……”

一会儿,陆清浅又变成静秋,她又变成楚墨。静秋的脸从门缝里探出,眯着猫一般的眼睛,美丽的乳沟若隐若现……静秋轻吻着楚墨的脸,楚墨紧搂着静秋的腰肢……静秋在楚墨面前轻轻哭泣,楚墨用纸巾为她擦着眼泪……静秋被楚墨压在床上,她扭动着身体,一边唤着楚墨的名字,一边忘情地呻吟……

天快亮的时候,念蓉仍然没有睡着。不仅她没有睡着,身边的楚墨也毫无睡意。两张滚烫的烧饼在床上翻来覆去,床“吱吱呀呀”,纠结,压抑,痛苦,连贯,毫无节奏。

突然念蓉自言自语:“咱们离婚吧。”她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她想:刚才是她发出的声音吗?

“哦,那就这样。”她听到楚墨说。她怀疑楚墨在说梦话,抬身看他,见他紧抱着双臂,大睁着两眼。

“你刚才说,咱们离婚?”念蓉问他。

“你说的。”楚墨说。

“我说离婚,你就同意了?”

“你真要离,我能怎么办?”

“咱俩谈谈?”

“天亮再说。”

念蓉重新躺下,泪如雨下。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说出这样的话,但是她的确说了。她说了,楚墨便同意了。尽管只是嘴上说说,但两个人如此爽快,念蓉始料未及。

原来婚姻竟如此脆弱。

第二天早晨,楚墨照例下楼为一家人买油条,念蓉照例在厨房里拌凉菜,王子兰照例将黄豆、绿豆、豌豆、蚕豆和黑豆磨成泥浆般颜色和味道的豆汁。一家人吃完早饭,楚墨送盈衣去幼儿园,王子兰乐颠颠地去小公园,念蓉却没有去杂志社。她给陆清浅打了一个电话,说她身体不舒服,想请两天假。说完这些本该将电话挂断,可是陆清浅说:“等一等我有话对你说。”念蓉就拿着电话,耐心地等着他。陆清浅沉默很久,终于轻轻地说:“对不起,念蓉。”

“完了?”念蓉说。

“……”

“假如我离开楚墨,你敢不敢娶我?”

“别开玩笑,念蓉……”

“敢不敢?”

“你不会的。”

“万一我会呢?”

“我知道你和楚墨的婚姻出了点小问题,但是那点小问题,还不至于闹到分手的地步……”

“那就是不敢了。”

“念蓉,昨天晚上,我和你都有些冲动……”

“陆清浅!我现在就问你,假如我和楚墨分手,你要不要我?”

“念蓉……”

“到底要不要?”

“……要。我要。”

念蓉挂断电话,将自己恨了个咬牙切齿。为什么要说这些呢?与陆清浅,错全在她,她没有权力对陆清浅提出任何要求。

楚墨将盈衣送到幼儿园,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然后回家。两个人本来有很多话要说,但突然郑重地面对着面,竟都不知应该如何开口了。屋子里非常安静,落针有声,墙上的石英钟“哒哒哒哒”地响着,每一秒钟,都慢得让楚墨和念蓉无法忍受。

“昨天晚上,我想通了。”下午时候,念蓉终于打破了沉默,“我知道,萧健之所以要选择离婚,不是因为他的残疾,而是因为他看不到希望。他残疾了这么多年,什么都习惯了。自闭,自卑,嘲笑,挖苦,异样的眼光……他都早已习惯。如果没有你,我相信他会与静秋过一辈子,但是,自从你闯进了他与静秋的生活,他就变得毫无希望可言。他全方位地输给了你,他绝没有一点胜利的可能。所以他要离婚,要把静秋交还给你。既然他将静秋交还给你,我想,我没有任何继续霸占你的理由。”

“咱们是夫妻,不存在谁霸占着谁……”

“我相信静秋很快就会过上独身生活,那样的话,你们的机会,就会变得更多。”念蓉说,“即使你向我保证绝不再与静秋来往,我也不会相信。以前,环境那么恶劣,你们都能见缝插针地幽会和偷情,以后,你保证你再也不会,你认为我会相信吗?换成是你,你会相信吗?世界上没有不偷腥的男人,这句话我能理解。但问题是,看如何偷法,看偷了多久,看偷的谁。一次又一次,偷曾经的初恋情人,你认为这样的婚姻还能够长久吗?以前我原谅你,理解你,知道为什么吗?就因为静秋是你的初恋情人。既然是你的初恋情人,你们肯定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遗憾,最大的遗憾,便是没有上床。可是你们既然有过一次偷欢,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偷欢呢?楚墨,你能不能给我点尊严?”

“以前的事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我对不起你,我向你道歉。”楚墨说,“我只希望以后,我们能够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我相信你是认真的,楚墨。我相信你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真的认为自己能够做到。其实,之前的多次,你都是认真的,都认为自己能够做到。问题是,你做不到。就像吸毒的人每一次吸完毒都会发誓永不再碰毒品一样,可是结果呢?闻到毒品的气味,看到毒品的样子,甚至想起毒品的模样,便受不了了,便挖空心思去吸。现在,楚墨,你就是吸毒者,静秋就是你的毒品。静秋那么漂亮,那么温柔,那么善良,你对她上瘾,其实太过自然。但是,我还想,即使她不漂亮,不温柔,不善良,即使她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毛病,你也会对她上瘾。为什么?就因为她是你的初恋情人。谁都有初恋情人情结,是不是?这既是对逝去时光的无限眷恋,也是青春岁月的试图再现。其实,这也是你无数次犯错又无数次为自己寻找的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可是你想过没有,你离开我,去找你的初恋情人,我去找谁呢?楚墨我问你,你有没有过舍弃一切与你的初恋情人共度一生的想法。你肯定有过。那么我呢?我只有你一个初恋情人啊!”

“念蓉,昨天晚上,真的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相信昨天晚上你们真的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但是我同样相信明天或者后天晚上,你们又会真的发生一些事情。我刚才说过,静秋是你的毒品,你戒不了的。或者,就算我说错了,就算你能戒掉她,以后,你还会犯类似甚至同样的错误。初恋情人值得你爱,那么,暗恋情人呢?美丽的女邻居呢?温柔的女同事呢?漂亮的女老板呢?善良的女房客呢?你能在静秋那里犯的错误,在她们那里同样可以犯。所以楚墨,不妨咱们快刀斩乱麻,一了百了。咱们结束了,萧健与静秋也就结束了。然后,你与静秋一起过你们安安静静甜甜美美恩恩爱爱和和睦睦的好日子。你们是大学同学,你们有的是话题……”

“静秋不会同意与萧健离婚的。我也不会同意。”

“你们这是干什么呢?你们这样,就有些不道德了。既爱得死去活来,又不想走到一起,非得霸占着各自的家庭和各自的爱人,你们这是干什么呢?非得偷情才够刺激?楚墨,既然亦可可以找律师,我也可以找。一个月以内,你们哥俩都离了婚,又都有了新欢,你们俩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你们所做过的事情让我和亦可在别人面前变得毫无尊严可言,所以,首先提出离婚是我们最后的一丝尊严。既然楚歌满足了亦可,请你也满足我。”

“咱们非得离吗?”楚墨坐到念蓉旁边。

“必须离。”念蓉挪动身体。

“考虑很久了?”

“是伤心很久了。”

“不用再考虑了?”

“考虑了三个多月了。”

“没有缓和的余地了?”

“想都别想。”

“真的是因为我和静秋?”

“你什么意思?”

“没有其他原因?”

“你想说什么?”

“陆清浅。我知道他一直在关心你。我知道仙人掌,知道21金维他和脑白金,知道你的打印稿,知道他在笔会上为你献上的那首歌。我还知道昨天晚上,在楼下,你坐在他的车子里,然后车子开走了,你失踪了三个小时。再然后,你回来,头发凌乱,嘴唇乌青,发卡不见了。”

念蓉低下头,牙齿紧咬着嘴唇,直将嘴唇咬出血来。她沉默了至少三分钟,然后,抬起头,说:“知道吗楚墨,如果你今天不说这些,如果你今天一直坚持,也许到傍晚时,我还会改变主意。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

“如果我说错了,我向你道歉。”楚墨站起来,耸耸肩,说,“一起去买菜吧念蓉。盈衣和妈要回来了。”

“你没有说错。我的确爱上陆清浅了。就像你再不承认,也是爱上静秋了。我爱上陆清浅,这才是我们离婚的理由,你满意了吧?”

“好了,都过去了,咱们去买菜……”

“买个屁菜!楚墨,明天早晨,咱们就去民政局。”念蓉又一次泪流满面,“就这样了……别再跟我说一句话。”

念蓉返身去卧室,蒙上被子,任楚墨和王子兰一遍又一遍地叫,就是不肯起来吃饭。王子兰问楚墨她怎么了,楚墨说:“身体不舒服吧?”王子兰便信了。晚饭后,她嘱咐楚墨给念蓉抓点药,就带上盈衣欢天喜地直奔小公园去了。

处在热恋之中的人,无比迟钝。比如王子兰。

楚墨下楼买烟,见陈老太太和陈老先生正在小区花园里打羽毛球。陈老太太一个轻勾对角,陈老先生鱼跃将球救起。见到楚墨,陈老先生说:“喊来念蓉,咱们来个双打?”

楚墨笑笑,帮陈老太太拣起羽毛球。多么令人羡慕的老爱情啊!曾经很多次,楚墨幻想他和念蓉的爱情也可以如他们一般长久和古老,然现在,似乎,一切都不再可能。

楚墨钻进书房,倚着窗口,一根又一根地抽烟。就这么结束了?他不相信。

去卧室,念蓉仍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身体痛苦地趴着,被子蒙住了头。楚墨掀开被子一角,见念蓉虽然紧闭双眼,眼泪却还在不停流淌。枕头被打湿一大片,暗红色的枕头,如同淋上了念蓉的鲜血。

那么他与念蓉,似乎真的结束了。尽管离婚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情,比如盈衣的归判,比如财产的分配,比如双方家长以及朋友们的阻挠……但如果两个人真想离婚,哪怕其中一个人真想离婚,所有的问题,便都不再是问题。

楚墨重新钻进书房,点燃一根香烟。深秋的窗外一片萧瑟,此时的楚墨,目断魂销,万念俱灰。

第十一节 婚姻之翼,飞向何方

陆清浅眼圈发黑,精神萎靡。看得出来近来他休息得很少。谁都知道为什么,念蓉、思蓉、半烟、水湄、幼仪、江雨霏、陆清浅……甚至包括几天前见到他的楚墨。但谁都不说。很多事就是这样,愈痛苦愈沉默,愈公开愈秘密。

——所以,所谓秘密,并非别人不知,而是别人佯装不知,或者知而不说。

那天念蓉是走回家的。她不想说一句话,只想沿着熟悉的马路,慢慢走,慢慢走。夕阳西沉,火烧云将半边天空变成为红色的炭,念蓉甚至能够听到天空中传来的“嗞嗞啦啦”的燃烧之音。黄昏的城市因了火烧云,竟有了片刻的悠闲和共同的快乐。

然对念蓉和楚墨来说,几天以后,却将是完全陌生的环境和完全陌生的人群。她不知道她和楚墨这条小小的脆弱的婚姻之船,有没有能力渡过这片暗流涌动的险滩。

1

清晨,楚墨下楼为一家人买油条,念蓉在厨房里拌凉菜,王子兰将黄豆、豌豆、蚕豆、绿豆和黑豆磨成泥浆般模样和味道的豆汁。一家人吃完早饭,王子兰送盈衣去幼儿园,家里只剩下楚墨和念蓉。

“还去民政局吗?”楚墨问念蓉。

“去!”念蓉说。

“可是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谈。比如房子,汽车,盈衣……”

“边走边谈。”念蓉说,“我尽量依着你便是。”

“别去了吧?”

“去!”念蓉紧咬牙关,表情狰狞。

两个人走到门口,关上防盗门,屋子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家里的座机很少响起,特别是早晨时候。楚墨愣了愣,对念蓉说:“我先接个电话。”

重新开门,进屋,换上拖鞋,抓起电话,楚墨的脸,霎时变得煞白。他扔下电话,慌慌张张跑出屋子,慌慌张张往楼上跑,脚上却仍然穿着拖鞋。他一边跑一边说:“陈老先生出事了!”

陈老先生出事了。楚墨和念蓉赶到的时候,陈老先生正躺在冰凉的地板上,脸色青紫。陈老太太守在旁边,手忙脚乱,却什么也不敢去做。

“怎么了?”楚墨跑上前去。

“说是胸口痛,就倒下了。开始还能应我,后来就没音了。我不敢动他。”老太太急得哭出声来。

“叫救护车了吗?”

“叫完了,给你们打的电话。”

楚墨解开陈老先生的纽扣和腰带,又让陈老太太取来枕头,垫到陈老先生头下。“看样子像是心脏病。”楚墨说。他俯下身体,轻轻喊:“陈伯伯,陈伯伯。”陈老先生完全没有回应。

楚墨对念蓉说:“打开窗子……去楼下,等救护车。”

念蓉刚刚跑到楼下,救护车就“呜啦呜啦”地开进小区。她带医生和护士跑进屋子,躲到角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楚墨走过来,轻握住她的手,她缩进楚墨的怀里,身体抖得如同冬日枝头上的树叶。

的确是心脏病。虽然楚墨所做的一切都对,但他仍然没能挽救陈老先生的生命。陈老先生死在医院的病床上,安详,安静,安然。

从葬礼上回来,陈老太太一个劲地念叨,说都是因为她不小心,陈老先生才走的。“昨夜里他说左胸口不舒服,我和他还以为是打羽毛球时抻了一下。”陈老太太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他就是平时身体太好了。因为身体太好了,我们都没有在意。他曾经对我说,他再活一百年都没有问题。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念蓉走上前,轻轻握住陈老太太的手。“您别太伤心,”她说,“你们在一起和和睦睦这么多年,他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你的。”

“我们也吵过架。”陈老太太说,“年轻的时候,常常吵。吵来吵去,觉得很没意思,就不吵了。也许是老了吧。老了,什么都想开了。为什么要吵架呢?一个人病了,还不得指望另一个人照顾?父母去了,儿女走了,你还能照顾谁,牵挂谁?不就剩个老伴?”

“你们那时候,为什么吵架?”楚墨问她。

“什么原因都有。他下班不回家,他偷藏家里的钱,他抽烟烧了新买的裤子,我把他最喜爱的花瓶摔了,我说错了一句话,我把菜烧糊了……什么原因都有。最严重的一次,整整三个月,我们没说一句话。我憋着,他也憋着,谁都不肯先认错。别看他平时嘻嘻哈哈,年轻时候,倔犟得像头驴呢。知道那一次为什么吵架吗?说出来也许你们不信——因为他有了外遇。”陈老太太说着,抬手擦擦眼泪。

“不会吧?”念蓉说,“陈伯伯那么好的人。”

“有外遇就得是坏人?”陈老太太笑笑说,“他和她,都是好人。我见过那个女人,长波浪,喇叭裤,指甲染成紫色,说好听的普通话。那个年代,那样的女人,就像天上的仙女。别说他,我看她一眼,眼神也都直了。回家,我对他说,你眼光不错,但是你能和她过一辈子?他说,我只是没有经受得住诱惑。我问他,以后呢?他说,以后,我保证不再碰她……”

“然后呢?”念蓉问。

“我知道他又偷偷摸摸和她来往了几次,然后,他们真的两断了。”陈老太太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两断,但那时,我相信他们会。你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他累了吧?也许是他感觉出我的好了吧?也许是我对他的信任将他感动了吧?可是不管如何,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问过他。我嫁给他,就得信任他……他没有辜负我的信任,他为我做出了牺牲。”

“您说,牺牲?”

“不是吗?那个女人那么漂亮,那么得体,据说还很有地位……后来我生了一场大病,整整病了两年,连医生都说我可能救不活了,可是他偏偏不信。那两年里,每一天,他都会守在我的床前,给我按摩,给我擦身子,给我讲故事。他本来有机会去北京当官,可是为了我,他放弃了。当什么样的官,我就不说了,总之如果他去,他的下半生,肯定会比现在好得多。那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机会,他就那么放弃了。这件事,直到我完全康复,他才肯跟我说……他说,他甚至收拾好了东西:衣服、钱、洗漱用品、书籍……他想就这样不辞而别,与我、与他过去的生活彻底两断。他拎着一个很大的皮箱站在门口,回头看一眼家,他看到桌几上的我们的照片。他说那一刻他动摇了,然后站在门口,哭得稀里哗啦……他再一次放弃,却不是放弃了我,而是放弃了他的前程。呵,为了一棵树,他放弃了整个森林……”

“可是那一次,苏伯伯与那个女的好了那么长时间,难道你没有想过要离婚?”

“一次也没有。”

“为什么呢?他那样伤害你。”念蓉看看楚墨,说,“对女人来说,最大的伤害,就是男人在外面偷情……”

“你说得对,念蓉。不过那个年代与现在不同——从物质生活上,那时候我们结婚,只需要半斗米,后来便需要半头猪。可是现在呢?基本上是半条命。但奇怪的是,越是代价小的婚姻越稳固,越是代价大的婚姻反而越容易破裂;从思想观念上,我们那个年代,东西坏了,首先想到的是修。现在呢?首先想到的是扔掉,是换掉。现在的婚姻之所以脆弱,就是因为没有人舍得花时间去修;那时候的婚姻之所以牢固,就因为没有人愿意把旧东西扔掉。其实念蓉,世界上没有修不好的东西,就看你有没有耐心。”

楚墨与念蓉,都不说话了。他们请陈老太太去自家吃饭,陈老太太摇摇头,说:“我得回去陪着老丙。知道吗?人去了,灵魂会留在屋子里三年。我不回去,老丙会孤独的。这个老家伙,一时也离不开我呢。”老太太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轻轻地笑。她抹一把眼泪,却抹出一脸皱纹。

回到家,两个人在沙发上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准备晚饭。念蓉从冰箱里拿出鸡蛋,想了想,出去,一会儿回来,手里提着一把韭菜。她将韭菜放进洗菜盆里,慢慢濯洗。楚墨将鸡蛋打碎,搅膨松,倒进锅里。“呲啦”,厨房里香气四溢。

楚墨拾起锅铲,翻动着锅里的鸡蛋。

“别炒太老了。”念蓉突然说,“太老的鸡蛋炒韭菜,不好吃。”

2

念蓉在网上查过资料,初恋的成功率几乎为零,初恋的结婚率却有近百分之五。这并不矛盾。念蓉想,假如这次没有陈老先生的意外,楚墨与静秋也许会为这个百分之五的结婚率再尽一点微薄之力。

楚墨再一次变得忙碌起来。他看好一种增强体质的保健品,决定孤注一掷,倾囊而出。为此他特意转了两个城市,火爆的销售场面,令他热血沸腾。他去厂家谈代理事宜,厂家代表拿着地图,“啪啪啪”地戳。“这里,这里,这里,这里,这里,都有代理商。你能够选择只剩下这里,这里,这里和这里。”楚墨看了一下,一个“这里”远在黑龙江,一个“这里”是没有管辖县区的很小的城市,剩下两个“这里”,一个就是他的城市,另一个距他的城市约有五百公里的距离。楚墨把电话打给念蓉,请教她的意见,念蓉说市场上同类产品那么多,能行吗?楚墨说如果你看见一个老太太为买两盒这样的保健品不惜排了三个小时的队,就会鼓励我做了。“到中午时,那个老太太仍然没有排到,就掏出五十块钱,递给一个路过的小男孩,说:‘帮我买一瓶矿泉水,再帮我买一个面包,剩下的钱归你。’我问她:‘您为什么不自己去买?’老太太说:‘我要去买的话,回头还得从队尾排起。让小孩子沾点便宜,他就不会拿着我的钱跑了。’我问她:‘您为什么一定要买呢?’老太太说:‘你可不知道这保健品有多管用啊!我只服了两盒,就感觉自己年轻了十年!我现在的精神状态特别好,每天一睁眼,就想买菜,跑步,打拳,打球。这么跟你说,我爬泰山都没有任何问题。’念蓉,我能做到他们的十分之一,就发大财了。”念蓉说:“我可没指望你发大财,你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挣得钱够花,就行了。”楚墨说:“那你说,这市场我到底签不签?”念蓉说:“如果你觉得行的话,就签了吧。签之前,再好好考虑考虑。毕竟做保健品不像你以前做广告,资金投进去,除了几盒胶囊,什么也见不到。”楚墨说:“那我就签了啊。”按照合同,他交了二十万块钱的市场保证金,又一次性上了十万块钱的货,事情就算初步搞定。回去以后,楚墨做了几天详细的市场调查,觉得他所生活的这个城市有大户把持着市场,他的新产品不容易启动,不如先把另一个城市的市场做起来,然后再考虑本地市场。于是他天天往那个城市跑,到后来干脆在那个城市住下,铺货,找促销,谈分成,谈广告。广告费高得吓人,楚墨向几个朋友借了二十万,又向莫高借了二十万,不足半个月便全砸了进去。广告费砸进去,倒也收到了一些效果,虽然并不理想,但楚墨坚信一段时间以后,凭借产品无可比拟的疗效和良好的口碑,他也能够给厂家做出一个让别的代理商流口水的样板市场。

那些日子,楚墨与念蓉很少呆在一起。不过他们每天都会通一个电话,虽没有绵绵的情话,却也能感觉到彼此的关心。楚墨的代理商生涯刚刚起步,两个人的爱情也好像刚刚起步。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柔声细语的,小心翼翼的,似乎对方是不堪一击的婴儿,声音大了,态度硬板了,都会把对方吓坏。

每一天,念蓉都去陪一会儿陈老太太。自陈老先生去世以后,除了买菜,陈老太太很少下楼。她总是一个人呆在屋子里,看电视,看报纸,养花,喂鱼,摸摸这里,擦擦那里,又长时间的躺在摇椅上,摇啊,摇啊……摇椅摆在阳台,深秋的阳光照着陈老太太的面庞,她的脸如同枯萎的菊花。有时念蓉会将一只手搭上陈老太太的手背,她的手背,就像一条苍白并且多皱的鱼。

陈老太太总是叹气。她说陈老先生每天都会在梦里看她,陈老先生还是以前的模样,穿着运动服和旅游鞋,拿着哑铃或者羽毛球拍。陈老先生放下哑铃或者羽毛球拍,坐到餐桌前吃饭,或拉起他的手,屋子里翩翩起舞。“可是醒来以后,我知道他走了。有时在梦中,我也知道他走了。那时候就很难过,害怕醒来。”陈老太太说,“我知道,不管我如何想他,他都不会再回来。”

陈老太太的身体垮得很快。几天时间,她似乎老去几年。很多时,念蓉只是静静地陪着她,既不知道该不该说话,又不知该说话的时候说些什么。阳光浅浅淡淡,日子淡淡浅浅,孑身一人的陈老太太,飞速地奔向极度衰老,甚至死亡。

念蓉亲眼目睹一个人的死去对另一个人造成的如此之大的伤痛。在夜里,她常常感慨爱情的伟大,世事的无常。

上班时,见到陆清浅,不仅慌乱,恐惧感也一天一天加深。她庆幸那天晚上她和陆清浅都守住了最后的底线,否则的话,现在,他们将如何面对对方?

陆清浅表现得倒是比较正常。他照例将念蓉负责的稿子打印出来,照例给念蓉买21金维他和脑白金甚至又买了瑶族巴马泡脚神汤。念蓉将21金维他、脑白金和瑶族巴马泡脚神汤退还给他,说:“你再这样买下去的话,我家就该开药店了。”陆清浅笑笑,将一堆东西收回。此事恰被水湄看见,于是黄昏时候,她扭着小蛮腰,拧着小屁股,撩着小红唇,飞着小媚眼,来到陆清浅的办公室,说:“念蓉不要我要。”陆清浅说:“你睡眠也不好?”水湄说:“你看看我脸上的斑,就知道我睡得好不好了?”说着,小嫩脸往陆清浅的面前使劲地凑,吓得陆清浅连退三步,说“快拿走快拿走”。

原想过上几天,也许会变得好些,可是一段时间以后,见到陆清浅,念蓉仍然心慌,仍然恐惧。于是问题有些很严重了。念蓉想她这是怎么了?楚墨刚刚有了“洗心革面”的样子,怎么她又变得“心猿意马”了呢?她与陆清浅不过是在特殊的时间、特殊的环境、特殊的心境之下有过那么三次拥吻,这有什么呢?之前的种种行为除了冲动,充其量是她对楚墨的报复吧。

所以,就让过去的过去吧。现在,她应该抛弃一切杂念,好好与楚墨过日子,过成陈老先生和陈老太太那样的日子。

过成那样的日子,人生无憾了吧。

念蓉开始害怕上班,害怕见到陆清浅。然而,仍然不行。上班时候,陆清浅在。下班回家,陆清浅犹在。念蓉感觉自己身陷囹圄,无处可逃。最严重的几天,她竟然精神恍惚。

半烟却每天神采奕奕。她风一样来,风一样去,仿佛楚歌是一块巨大的磁铁,只要她下班,就会被楚歌强大的吸引力招唤回去。有时候,连中午那点时间,她也会回去一趟。“毕竟是年轻人啊!身体真好。”半烟表情迷离地对念蓉说,“怎么累,都累不坏他。”

念蓉说:“你们可悠着点儿,时间还长着呢。”

半烟笑。花枝乱颤,心满意足。

念蓉随半烟去过一次她家,墙壁上,到处都是半烟的画像:铅笔画像,炭笔画像,炭条画像,水彩画像,水粉画像,油画像,油画棒像……头像,半身像,全身像……普通肖像,半裸像,全裸像……家成为楚歌的工作室,而半烟,成为她唯一的模特。

“这样不好吧?”念蓉说,“万一有别的男人进来,看到你的裸体,楚歌不吃醋?”

“美的东西就应该分享,楚歌倒希望全世界都挂满我的画像。”半烟说,“再说快递员又不是没有进来过。”

“怎么说?”

“哪还敢说话?脸红得像猴子的屁股。再看到我,紧张得手都抖了。”

“天天这么画,楚歌也画不够?”

“没个够。爱情和性爱都能够激发艺术家的灵感,让艺术家源源不断地创作出更多的好作品并且真正视艺术为生命。念蓉我跟你说,自从楚歌娶了我,就变得心无旁鹜。”

然念蓉可不像半烟这样乐观。的确,那些画非常美,可是除了半烟动人的眼神、迷人的脸庞和诱人的身体,从那些画作里,念蓉似乎还看到另外一些东西——男人的欲望、贪婪、怀恋、不安……她太熟悉这种感觉了。

楚墨从那个城市回来,念蓉请假陪他。这似乎有些夸张,但念蓉认为,既然他们将现在的婚姻当成了新婚,就应该有点新婚的样子。念蓉甚至陪他去静秋的餐馆里转了转,餐馆的生意,依然异常火爆。静秋请他们在餐馆里吃了顿饭,三个人随意地聊了聊天,似乎一切真的已经过去。然后,晚上回来以后,楚墨告诉念蓉,他去那个城市的晚报社谈广告的时候,遇到一个也去做招聘广告的女人,闲聊之中,得知那个气质不凡的女人是《好女人》杂志社的主编。她说杂志社想重新招聘几个好编辑,她开出的报酬,很是诱人。“我告诉她我老婆也是杂志社的编辑,叫念蓉,你猜她怎么说?她说她知道你。”

“她怎么会知道我?”念蓉有些小吃惊。

“她在《深爱》见过你编发的稿子和策划的主题。”楚墨说,“她把你狠夸了一通。”

念蓉说:“是你把我狠夸了一通吧?”

楚墨说:“我可不敢瞎说。她还说,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不妨到《好女人》杂志社看看。也许到了那里,你就会大施拳脚,大展宏图。”

“你的意思是我去那里应聘?”

“随便说说而已……就算不应聘,参观一下也没有关系。”楚墨说,“再说反正你也没有编制,去哪里都是做编辑……她开出的薪水,比你现在多出一倍……再说如果你要真能去的话,咱们相互间还有个照应……租个房子,也不贵……我想好好把那里的市场做一做,那个市场,至少可以做三年……妈现在闲着,正好可以照顾盈衣……咱们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回来看看……是不是?挺好……”

念蓉知道楚墨绝非“随便说说”。他非常希望她能去。理由也绝非那里的薪水比这里多出一倍,而是他希望她暂时离开陆清浅。或许这也是他首先选在那里做市场的原因吧?他躲开静秋,她躲开陆清浅,两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打拼,一切都有了原来的样子。原来是什么样子?相依为命,恩恩爱爱,心无旁鹜的爱情和婚姻。

考虑了半宿,念蓉决定去试一试。她想就算最终没有成功,去试一试也是一种挑战吧?假如应聘成功,至少说明她在编辑圈里还是有份量、有地位的,满足一点虚荣心,增加一点成就感,有何不可?

对楚墨说了,楚墨便开始翻电话。“可以跟她预约一个时间。”楚墨说,“我留着她的电话号码呢。”

按预约的时间去了,那个女主编与念蓉聊了聊有关女性期刊的办刊理念与前景展望,又让她对《好女人》的刊物风格和栏目设置提了些意见,便决定录取她。“如果您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来上班。”她与念蓉握了握手,说,“不瞒您说,在同类期刊中,我们的杂志是销量最好的,我们的薪水也是最高的。”

这倒是一句实话。事实上,念蓉一直对这家杂志社和这本刊物颇有好感。如果单身的话,也许几年之前,她就过来应聘了。

是楚墨陪她去的。知道她应聘通过,楚墨也很高兴。“只是你还得回去跟陆主编好好说说吧?说声对不起,交接一下工作。”楚墨说,“人往高处走,相信陆主编能够理解你。这几年他对你一直关照有加,得替我谢谢他。”

可是念蓉怎么跟他说呢?说她翅膀硬了,所以选择了跳槽?说她想躲着他,所以去外面呆上几年?不管她怎么说,陆清浅都能猜到她真实的用意。她只希望陆清浅能够理解她——现在,她不敢让任何杂念和杂为碰触到她和楚墨脆弱的婚姻。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静秋和陆清浅。

鼓足勇气跟陆清浅说了,陆清浅半天没有吱声。

“你知道的,杂志社离不开你。”沉默许久以后,陆清浅说,“不过,如果你真想离开,我不拦你。”

“楚墨想好好发展他的事业,我去了,或许能帮上一点忙……”

“理解。”陆清浅说,“打算什么时候走?”

“杂志社的工作交接好,就走。”

“那行。这几天你把你手头的稿子交给水湄,再去幼仪那里把这个月的工资结清,就可以了。”陆清浅说,“到时我给你摆酒送行。”

“摆酒送行就不必了。”念蓉急忙说,“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

“再怎么说你也是杂志社的功臣元老。就算是普通朋友,送送行也是应该的。到时你可以叫上楚墨……”

“真的不必了。”念蓉说,“你不生我的气,我已经感激了……”

“怎么会生你的气呢?”陆清浅说,“《好女人》杂志的影响力那么大,多少人挤破头想往里钻,你能去,我真心替你高兴……”

“可是咱们杂志社……”

“我再招个编辑就是。”陆清浅说,“也有很多年轻人挤破头想钻进来。”

念蓉笑笑,说:“那没什么事我先出去了。”开门,见水湄正抱着一沓打印稿站在门口。念蓉问刚才你一直等在门口?水湄说正好我刚过来。念蓉问我桌子上的仙人掌你要吗?水湄说要啊。念蓉说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不要了?水湄说你不是要离开了吗?念蓉说你不是说你刚过来吗?水湄咧咧嘴,说:“正好听到了。不行?”

那天念蓉是走回家的。她不想说一句话,只想沿着熟悉的马路,慢慢走,慢慢走。夕阳西沉,火烧云将半边天空变成为红色的炭,念蓉甚至能够听到天空中传来的“嗞嗞啦啦”的燃烧之音。很多人跑出来拍照,甚至兴奋得大呼小叫——黄昏的城市因了火烧云,竟有了片刻的悠闲和共同的快乐。

然对念蓉和楚墨来说,几天以后,却将是完全陌生的环境和完全陌生的人群。她不知道她和楚墨这条小小的脆弱的婚姻之船,有没有能力渡过这片暗流涌动的险滩。

3

近来楚歌突然有一种诡谲的感觉,他认为半烟绝不是纯粹的半烟。半烟是亦可与半烟的混合体——把半烟和亦可分别打碎,然后混到一起,搅得均匀,捏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女人。这两个女人,一个叫半烟,一个叫亦可。

或者不必这样复杂。只需将两个人的皮肤完整地剥下,然后对换——半烟的皮肤下面藏着亦可的身体,亦可的皮肤下面藏着半烟的身体,两个女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扮成我,我扮成你,你即我,我即你。

这样想着,作画时,就分了神。他总是为半烟的双乳之间点一颗红痣,然那痣,其实应该属于亦可。半烟不解,他说:“虚构出来的美人痣嘛。”半烟不要,他说好。下一幅,仍然会点上一颗红痣。红痣熠熠生辉,亦可夺走了半烟的乳房。

楚歌去“文化名居”买颜料和画布,牌坊下面,很意外地,遇到了亦可。亦可正坐在台阶上翻一本摄影集,四目相对,亦可笑容灿烂,不见丝毫拘谨。“你来的真是时候。”她说,“我刚刚坐下。”

“你怎么会在这里?”楚歌想起那颗痣。

“我就不能搞艺术?”亦可扬扬手里的杂志,说,“我买了单反相机,正在学习摄影。不过我挺笨的,光圈啊,景深啊,感光度啊,点测光啊,曝光补偿啊,常常令我一头雾水……”

“你常来?”

“常来啊!每天都来。摄影器材店那里每天都聚集着几个摄影爱好者,听他们聊天,能学不少知识。”

“你还好吧?”

“还好啊!上班,吃饭,睡觉,摄影,爬山……你没发现我瘦了不少?没事时,我还练瑜伽。楚歌你说我瘦了吗?我想让你看看我瘦了没有?”说着,亦可站起来,原地转一圈。天已很凉,亦可仍然穿着太阳裙,她身体转动,太阳裙绽开成一朵美丽的葵花。娇小动人的亦可,动作轻盈。

“好像是瘦了吧。”楚歌说,“我想去买画布和颜料……”

“我陪你去?”

“嗯……好吧。”

“怎么像不情愿似的?”亦可说,“离婚了就不能陪你一会儿?又不是偷情,邂逅嘛……”

“绝没有不情愿。”楚歌耸耸肩,说,“我很荣幸。”

去他和亦可都熟悉的美术用品店,挑了些颜料、画笔、画纸、画布和两个速写本,胖老板为楚歌打了个八折。楚歌对胖老板表示感谢,胖老板说:“谢什么呢?你这么好的人品,打个折是应该的。”

“我什么样的好人品?”楚歌对胖老板这句话产生出浓厚的兴趣。

“跟你说啊楚歌,我年轻时,也是画画的,并且出过几本画册,小有名气。”胖老板说,“那时我主攻油画,也攻版画。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画画吗?不仅因为我喜欢艺术,还因为我喜欢女人。画画多好啊!喜欢上哪个女人,就说,我给你画张画吧!基本上,没有女人会拒绝。然后就找个机会让她把自己扒光,打着裸体是艺术的幌子,这女人就基本上为艺术献身了。也可以不必这么麻烦,只需将嘴巴凑近她的耳朵,说,我想操你,就行了。绝大多数女人都会喜欢画家,楚歌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画家有想象力,有洞察力,善于捕捉光和影,瞬间的情感流露与精神释放。当然画家还有细长并且灵巧的手指,说画家永远不老,永远年轻,永远能够满足身边的女人,也许就是这个意思。我说的没错吧楚歌?画家多好啊!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满是破洞和油彩的牛仔裤,画板往野外一架,调色板往旁边一架,随便往画纸上涂抹点什么,都会令女人心动。就因为如此,画家队伍里没几个好人——我说的画家是指男画家,我说的好人是指从没有犯过男女错误的男人——美女暗送秋波,投怀送抱,所经之处粉香脂艳,声色犬马,能受得了?所以,画画的男人多花心,多感情丰富,出个轨离个婚什么的,再正常不过。平时出来一趟,大约就是与别的女人约会之时,哪有带着女友或者老婆的?你楚歌就不一样,我认识你这么长时间,每次你过来买东西,总是带着亦可。最让我感动的是,你这么年轻,就结了婚,为什么啊?不就是因为你想向全世界的女人宣布,我楚歌是已婚男人,你们碰不得啦!楚歌,你这样的好男人,真的是越来越少了。”

楚歌尴尬地笑笑,搓搓手。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胖老板说,“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夸你几句就红了脸,多腼腆的好青年啊。还有,你看看,出来买点东西,也戴着结婚钻戒,多好!这戒指是亦可送你的吧?这么大一颗钻石,跟黄豆似的……”

那戒指其实是半烟送的。那颗黄豆大小的钻石其实真是一颗黄豆。

楚歌偷偷瞅瞅亦可的手指,亦可的手指上,竟仍然戴着他送她的结婚钻戒。

胖老板的眼睛,已经在瞟亦可的手指了。怕他又要在亦可的戒指上大做文章,楚歌拉起亦可就走。走到店门口,楚歌放开亦可,笑笑,说:“你去忙你的吧。”

亦可问他:“着急回去?”

楚歌说:“在外面,又没什么事……”

“去我那里坐坐?”

“不好吧?”

“去不去?”

“好。”

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楚歌和亦可坐到后排,两只手,已经牵到一起了。

一路上,身似浮云,心如柳絮,气若游丝——于我心有戚戚然。

进门,楚歌急不可耐地抱住亦可,亦可却轻轻将他推开。

“你干什么?”亦可说。

“什么?”楚歌愣住了。

“你想干什么?”

“我想……吻你啊。”

“可是咱俩离婚了啊。”

“可是你让我来的啊。”

“可是我只是让你过来坐坐啊。”

“可是刚才你拉了我的手啊。”

“可是现在你还可以拉我的手啊。你吻我干什么啊?”

楚歌隐隐看到一个圈套。

“亦可,你在戏弄我。”

“我让你来坐坐,怎么成了戏弄你?”

楚歌盯着亦可的眼睛,从她的眼睛深处,他看到兴灾乐祸的报复。楚歌懊恼地坐下来,说:“亦可,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恨我。”

“我怎么会恨你呢?”

“可是你让我来……”

“我的意思是,你总该先洗个澡吧。”亦可看着他,似笑非笑。

心中那点希望之火再一次被点燃,转眼之眼,熊熊燃烧。楚歌脱掉衣服,飞进浴室,见热水器的指示灯竟亮着——亦可早已为他备好了热水。

甚至,旁边还有一小瓶楚歌最喜欢的“够劲够爽够威猛”牌男士沐浴露。

这说明,亦可早有预谋。

楚歌心中得意,打开篷头。热水淋下来,楚歌身心舒坦。

闭上眼睛,刚想唱一首《我的太阳》,冷水毫无预兆地浇下来,楚歌“嗷”一声叫,跳起来,冲亦可喊:“你在干什么?”

“我在洗手间洗水果。”亦可说,“我把冷水开得很大……”

“你故意浇我冷水吧。”

“哦,对不起。”亦可说,“我忘了你在洗澡。”

楚歌试试水温,重新站到篷头下面。《我的太阳》刚刚开了个头,冷水再一次浇下来,楚歌至少跳出两尺,一边嘘嘘有声,一边喊:“亦可你又在洗水果?”

“这次我在洗茶具。”亦可说,“我又忘了你在洗澡。”

楚歌知道她故意的。性爱之前,一点小的惩罚,楚歌可以接受。因为亦可一直如此。她总是处处表现得很可怜,很听话,很乖巧,又处处让楚歌吃尽苦头——结婚前是这样,结婚后是这样,离婚后,竟然还是这样。

“你继续洗澡吧。真的对不起让你的龙体受苦了。”亦可说。听那声音,似乎她已经憋不住要笑了。

楚歌没敢再站到篷头的下面。他将身体擦干净,却找不到可穿的浴衣。他围着大浴巾出来,见亦可正坐在沙发上啃苹果。她穿戴整齐,似乎不是刚刚从外面回来,而是正要准备出门。

“水温正好,你也去洗吧!”楚歌说,“我保证不会像你一样又是洗水果又是洗茶具……”

“我什么时候说我要洗澡了?”亦可眨着眼睛,“我洗澡干什么?”

“哦。”楚歌感觉他刚从圈套里出来,又落进了陷阱。“亦可你过来。”

“我过去干什么?”亦可啃着苹果。

“我刚刚洗完澡,你看……”楚歌指着膨胀的下体,说。他认为自己,已经被亦可折磨得狼狈不堪。

“你刚刚洗完澡跟我有什么关系?”亦可嘴着苹果,“我只是让你洗个澡而已。人变脏了,都要洗澡的,是不是?”

她果然这样说,楚歌对她,开始恨之入骨了。他一把搂过亦可,疯狂撕扯着她的衣服和太阳裙,亦可既不喊叫,也不挣扎。她侧过头,津津有味地啃着手里的苹果,又将一个黑色的果籽,小心翼翼地吐进掌心……

那天的楚歌亢奋异常,够劲够爽够威猛。那天的亦可却异常平静,够稳够柔够沉默。甚至,在楚歌疯狂的冲撞之下,她还能一边看着电视节目“咯咯”地笑,一边用牙齿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苹果上的虫眼。

然最后一刻,她还是扔掉苹果,闭上眼睛,从嗓子深处发出虽经过压抑却依然快乐的呻吟。那呻吟让楚歌更加疯狂,于是使出浑身解数,累得翻了白眼又吐了白沫。直到他像一棵树般倒下,才发觉他犯下的错误多么严重——现在,他与亦可已经不仅仅是偷情那样简单。亦可是他的前妻,他深知与前妻偷情对一个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想说:亦可,我仍然想你,爱你。可是这样的话,连他自己听起来都是那样恶心。

他想说:亦可,我以前,对不起你。可是这样的话,连他自己听起来都是那般没有诚意。

他想说:亦可,咱们仅此一次,好吧。可是这样的话,连他自己听起来都不会相信。

所以最终,他什么也没有说。

他拥着亦可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然后坐起来,寻找他的衣服。可是他的衣服,却不知去向。

“我的衣服呢?”他问亦可。

“被我扔了。”亦可说,“包括内裤。”

“你可别开玩笑。”楚歌说,“你今天已经把我打得落花流水了……”

“可是今天你把我强奸了。”亦可爬起来,裸着身体,盯着楚歌,“我没同意,你强迫我与你做爱……有被撕裂的裙子作证……”

“别开玩笑啊亦可。你应该知道,我一直对你心怀愧疚……”

“心怀愧疚就强奸我?”

“我们只是做爱……”

“但我们不再是夫妻。”

“充其量算偷情……”

“我同意了吗?”

“亦可……”

“我没同意,就是强奸。”

“你别吓唬我……”

“楚歌,问你个问题。假如我们还是夫妻,假如我注定要与你以外的男人发生关系,你希望是哪一种?一,红杏出墙;二,被强奸。”

“问这个干什么?”

“随便问问。”

“你不会的。”

“回答我。”

“被人强奸吧……”

“你看看,这就是你们这些混账男人的选择。红杏出墙是什么意思?对女人来说,那是一种享受。强奸是什么意思?对女人来说,不仅会有伴随一生的可怕阴影,并且会有生命危险。你希望我被人强奸?你这样的男人,真是自私无耻到了极点……”

“亦可,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你的答案已经将你出卖。”

“我的意思是,那样的话,至少你没有背叛我……”

“这恰恰能够证明你的自私和无耻。你们最怕自己的老婆背叛自己,却最希望别人的老婆背叛她的丈夫。”

“你扯远了,亦可。刚才那道题,不成立。因为天底下没有哪个女人注定要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关系……”

“楚歌,你好像忘了继续找你的内裤了。”

“我的内裤呢?”

“真被我扔到楼下。”亦可眯着眼睛,“我没骗你。你去厨房,便看到了。”

楚歌跑进厨房,从窗口往下看,他的T恤、长裤和内裤们果然七零八散地堆在草坪上。“你不必紧张,肯定不会被人拣走。”亦可说,“你也知道这栋楼房是小区的最后一排,这片草坪很少有人走动……咱们刚结婚的时候,有那么一次,一块腊肉从防盗网上掉下去两天,都没有被人拣走……连只猫也没有……就算拣走了也没有关系,你离开我的时候,正好漏下了一套衣服。我帮你洗干净了,熨平了,叠整齐了,就等着哪天有机会还给你……你可以穿着那套衣服回去见半烟啊。万一半烟问,你早晨好像不是穿着这套衣服出门的吧?你就说,我走在大街上,来一阵风,我的T恤长裤内裤们就被刮走了。此时又来一阵风,刮来这套衣服,我一看,嚯!正好是我忘在亦可那里的衣服。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亦可,你这样做有意思吗?”

“什么有意思没意思?”亦可说,“你身上那套衣服有三十多岁了吧?确切说应该三十八岁。也该换换了吧?”

“亦可,麻烦你,帮我把衣服拣回来。”

“无效。”

“亦可,求求你……”

“你要是真舍不得的话,就自己去拣。”

“大白天的,这么多人……”

“那你等到天黑再去拣……”

“我不能那么晚回去,半烟会问的。对了你没把我的电话也扔出去吧?”

“这个倒没有。”

“我的电话呢?”

“刚才你洗澡的时候,你的电话响了。是半烟打来的,问你在哪里。”亦可说,“我告诉她你在这里,她说她随后就到。也许现在,她已经进了小区……”

“我又不是白痴。”

“你确定吗?”

“亦可,我电话呢?”

“冰箱里。”

楚歌光着屁股打开冰箱,他的电话果然挤在一堆白菜、萝卜、苦瓜、油菜、鸡蛋和牛奶之间。急忙翻看,谢天谢地,虽有半烟打过来的未接电话,却并没有接听记录。

“也许我会删掉。”亦可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

“我不相信你接过半烟的电话。”楚墨可怜兮兮地说。

“回去你就知道了。”亦可说,“如果没接过,你和半烟还可以优哉游哉地度你们的蜜月;如果接过,以半烟的脾气,也许她会吃了你。”

“求求你了亦可,帮我把衣服拣回来吧。”

“一,你自己下楼去拣;二,我告你强奸。你自己选择吧!”

楚歌当然会选择前者。此时正是上班时间,小区里基本不见人影,楚歌找来一件亦可的睡衣,包着自己,慌慌张张下楼,慌慌张张拾起衣服,慌慌张张上楼。睡衣太小太短,所以楚歌更像只在身体外面套了一件背心。

回去,亦可却不给他开门了,楚歌苦苦哀求,里面的亦可就是没有动静。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在门口脱掉睡衣,然后匆匆忙忙慌慌张张地套着T恤和长裤。

他的举动被突然下楼的女邻居撞见。女邻居吃了一惊,吓了一跳,又冲他点头致意。

“回来了?”邻居问他。

“回来了。”楚歌说。

“要出去?”

“要出去。”

“更衣室挪外面了?”

“赶时间呢。”楚歌一边往脚上套着袜子,一边说。

4

这世上绝没有人想到思远会有婚外恋。然而事实是,思远与孙燕子的秘密恋情,已经进行了两年有余。

孙燕子是端阳的幼儿园老师。幼儿园里共有七个老师,孙燕子主要负责幼儿舞蹈。但孙燕子的舞蹈水平绝非仅仅停留在教小朋友跳舞的层面上,她学得虽是幼师,舞跳得却极其专业。几乎每天思远都会去幼儿园接端阳,有时去得早了,就会站在木栅栏外面静静地看孙燕子教小朋友们跳舞。孙燕子打开,晃胯,扭臀,“One, two, three! Two, two, three!Three, two, three! Four, two, three! ”她的声音像端午节的粽子一样糯,像仲秋节的月饼一样甜,像元宵节的汤元一样软,像清明节的阳光一样明媚和温暖。

小朋友们都喜欢孙燕子。大朋友思远也喜欢。

那年年末时候,思远去“合庆山庄”参加市文联的团拜会,很意外地,见到孙燕子出现在舞台之上。那天孙燕子扮成洁白无暇的天鹅,《天鹅之死》的曲子飘起来了,孙燕子美丽得让人心碎。

……皎洁的月光轻轻流淌,一只忧伤白天鹅低垂着头,抖动着翅膀,湖面上踯跼徘徊。它身负重伤,即将死去,可是求生的欲望让她渴望能够重新振翅,再一次飞向天际。她轻轻抖动着翅膀,艰难并且痛苦地立起脚尖。她一次次尝试着飞起,却一次也没有成功。蔚蓝色的天空将她呼唤,终于,她奇迹般地飞离湖面,低空中盘旋飞翔。生命的光辉重新闪现,白天鹅看到生的希望,可是由于伤势严重,精疲力竭的白天鹅又一次缓缓降落湖面。她挣扎,祈祷,受尽折磨,却再也不能展翅飞起。她屈身,垂下翅膀,一阵阵颤栗如同闪电一般扫过她纯净娇美的身体。最后,她在颤抖中拼尽全力抬起一只翅膀,指向天际,无力地合上双眼,默默死去……

看及此处,思远泪流满面。

团拜会结束以后,鬼使神差般,思远来到后台。孙燕子已经卸掉了妆,换好了衣服——美丽忧伤的白天鹅,还原成美丽活泼的女人。看到思远,孙燕子吃了一惊,问思远怎么会参加市文联的团拜会,思远说这几年他一直在有一搭没一搭地练习书法,今年加入了市书协,就被邀请过来了。“你呢?”思远问她,“市舞协?”孙燕子笑。“什么协也不是。”她说,“以前常给市舞协的人排练舞蹈,就被他们邀请过来混场子了。”

市文联为大家安排了晚饭,但孙燕子说她不喜欢热闹,又不能喝酒,想提前撤离。思远说我去送你?孙燕子说不用,我打个车回去,你跟他们聚一聚。思远说我也滴酒不沾,并且也不喜欢凑热闹,还是去送你吧!“回家,正好顺路。”他说。

孙燕子笑笑说:“恭敬不如从命。”

思远一直将孙燕子送到楼下。孙燕子说:“上来坐一会儿?”思远说:“今天算了。回家吃晚饭。”孙燕子说:“在这里对付点?”思远说:“还是回家吃吧。”孙燕子说:“都这么晚了,你跟嫂子说一声就行。嫂子知道你在我这里,放心。”思远笑,孙燕子也笑。——思蓉与孙燕子也很熟,思远没空时候,都是她去幼儿园接端阳。

那时思远并不知道孙燕子独身。他随她上楼,嘱咐孙燕子:“我的胃不太好,千万别让你老公灌我酒啊!”孙燕子笑笑,说:“我没有老公。”思远停下脚步,孙燕子回头,说:“分手四五年了。”思远忙说:“对不起啊。”孙燕子“噗”一声笑了。“我们分手,跟你又没有关系,你道的哪门子歉?”

很简单的晚饭,很散淡的闲聊,然后,思远就离开了。那天思远的胃不太舒服,他吃得极少。可是孙燕子却吃得不少——看得出来,因了思远,她精神振奋,胃口大开。

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思远去接端阳,孙燕子塞给他两张票。“市里的舞蹈表演,希望你能去捧个场。”孙燕子说,“你可以带上嫂子。”回到家,思远问思蓉去不去,思蓉说:“节目调不开呢。”思远说:“我一个人去的话,浪费了一张票。”思蓉说:“那就拉上楚墨吧!或者拉上念蓉也行。”

最终,思远谁也没有拉上。不是他不想拉上他们,而是楚墨和念蓉对舞蹈根本不感兴趣。其实之前思远对舞蹈的兴趣也不大,可是自从他看到一只忧伤的白天鹅缓缓飘上舞台,他对舞蹈,就简直有些痴爱了。

照例是他送孙燕子回家,照例是孙燕子请他吃饭。只是这一次,他们聊得更多。孙燕子说她与前夫之所以离婚,既不是她有了外遇,也不是前夫有了外遇,而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实在太过平淡。“后来我想通了,家家都是这样的日子。”孙燕子说,“可是那时候想不通,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嫁错了人。我喜欢跳舞,闲不住,他却喜欢安静,喜欢喝茶,喜欢看报纸。我说,老年人才喜欢你做的这些。他反驳说,小孩子才喜欢你做的那些。我说,小孩子怎么了?他说,老年人怎么了?总之是互不相让,一定要分出个高低。回头想想,夫妻间吵架,最怕分出高低。一旦分出高低,就会伤了元气。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便决定分手。记得分手那天,突然下了很大的雨,他说,今天就算了吧。我说,不行!就算下刀子,咱们也先把婚离了。家里只有一把雨伞,我们就擎着那把伞,挤在伞底下,一路走到民政局。红色的雨伞,初恋时买的雨伞,他追我时派上了用场,离婚时,再一次派上了用场。工作人员见我们只拿了一把伞,还以为我们是去登记结婚,得知我们是去离婚,便劝我们和好。当时如果能听她的,哪怕一句,就好了,可是固执的我,竟然没有回头。半年以后我就后悔了,一年以后,我有了与他破镜重圆的打算,可是当我去找他,他已经有了新的家庭。看他与她那么恩爱,我想,还是别打扰他们了——尽管我深信,只要我介入到他们的生活,他还会回来,还会与我重续前缘。可是,我不能那么干。”思远说:“你这么漂亮,这么活泼,舞又跳得这么好,追你的男人肯定不少吧?”孙燕子说:“幼师这样的工作,天天守着一群孩子,哪能接触到什么男人?即使接触到的,也都是像你这样的家长,哪会有男人追求我呢?”思远说:“倒也是。”临走时候,孙燕子开玩笑说:“以后遇到好男人,可以帮我介绍一下。”思远问他:“什么样的男人是好男人?”孙燕子说:“像我前夫那样的,像你这样的,都是好男人。”思远竟红了脸,说:“我算什么好男人?每天下了班就守在家里,看看电视,翻翻杂志,做做家务,最多练两笔书法,思蓉常取笑我像白开水一样乏味。”想不到孙燕子听到这些,竟然红了眼圈。“我的前夫就是这样,”她说,“不过我可不像嫂子这样聪明——嫂子这样说,是爱你,疼你,夸你。我呢?说离婚就离婚,总觉得自己什么都对。”吓得思远急忙找纸巾给她擦泪,一连串地说“对不起对不起”,终让孙燕子破涕为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她说,“你这样的男人,真的很少见。”

再见到思远,孙燕子的话就多了起来。最多是关于端阳的,她说他舞蹈跳得有模有样,如果朝这个方向发展,说不定将来能有所成绩。“就算以后他不喜欢了也没有关系,”孙燕子说,“技不压人。多学点东西,总不是坏事。”思远说:“那你就多费费心。”孙燕子说:“这个没有问题,不过得请你这个家长配合。”思远问她:“怎么配合?”孙燕子说:“就是别的小朋友放学以后,我再专门辅导他一会儿。我辅导他,你就得在旁边陪着。当然前提是,端阳得自愿。”晚上思远问端阳,端阳说好啊好啊!竟高兴地拍起巴掌,跳了起来。端阳不爱上看图识字课,不爱上算术课,不爱上手工课和美术课,唯独对音乐课和舞蹈课情有独钟。于是,以后放了学,孙燕子就把端阳留下来,教他跳桑巴、伦巴和恰恰。一起留下来的还有一个五岁的叫做小桃红的总是拖一嗵鼻涕的小女孩。后来端阳告诉思远,他好像爱上小桃红了。

孙燕子教端阳和小桃红跳舞的时候,思远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后来他突然发觉,他看得更多的竟不是端阳和小桃红,而是孙燕子。孙燕子身材修长,脸蛋像桃花一样艳丽,腰肢像柳条一般柔软,有时候,正跳着舞,眼神“啪”地往这边一甩,思远马上有了触电的麻酥感觉。似乎那眼神不仅带电,还带着倒勾,勾住了,便摘不下来,想摘下来,便得连皮带肉往下撕,真是痛并快乐着。有一次孙燕子为他跳印度舞,平坦结实的腹部和迷人可爱的肚脐露出来,思远只觉得面红耳赤,整个人似乎年轻了十几岁。那是许久未曾有过的感觉,那是只有高中时候才曾有过的感觉。——高中时思远曾经暗恋过一个女孩,那女孩的舞也跳得非常棒。毕业晚会上,女孩为他跳了一曲印度舞。女孩回眸小觑,年轻的思远血脉贲张,浑身颤栗。然他终没敢向女孩表达他的爱慕之心。那时的思远,沉闷得就像一段扔在茅坑里的臭石头。

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一年里,思远几乎每天都要去接端阳,每天都要盯着燕子般轻盈的孙燕子看一会儿。然后,又一年团拜会上,孙燕子变成为美丽的新疆姑娘。新疆姑娘快乐地采摘着葡萄,眼睛一眨一眨,摄人魂魄,仿佛连长长的睫毛都在向思远诉说着遥远的心事。思远在椅子上坐得笔直,却再一次面红耳赤,全身颤栗。

思远送孙燕子回家,天降大雪。到家后,孙燕子留思远吃饭,思远想了想,说:“行。”只不过,那天,“滴酒不沾”的思远和孙燕子都喝了点酒。思远为自己寻找的借口是天太冷,他想暖和一下;孙燕子为自己寻找的借口是演出成功,她想庆贺一下。喝下两杯葡萄酒,孙燕子的脸便红了。她问思远:“喜欢我跳的新疆舞吗?”

思远说:“喜欢。”

孙燕子说:“还想看吗?”

思远说:“想看。”

孙燕子说:“现在跳给你看?”

思远说:“美哉。”

孙燕子就离开餐桌,跑进卧室。她很快换好演出服,飘到客厅中央。双臂扬起,袖口滑至肩膀,孙燕子的肩膀,雪一般白,花一般香,玉一般温润。孙燕子的眼神开始放电,电压至少二百二十伏,足以带动一个烤箱或者将思远电击致死。她给思远跳了几个简单的动作,然后对思远说:“你过来。”思远说:“干什么?”孙燕子说:“咱俩一起跳。”思远说:“我不会。”孙燕子说:“我教你。”思远说:“我很笨。”孙燕子说:“包教包会。”思远说:“教不会呢?”孙燕子说:“免费再学。”思远说:“我真的不行。”孙燕子说:“再不过来我拽你啦。”思远说:“别。我真不行。”孙燕子就过来,拽起了思远。

一开始,思远的确是在认真地跟孙燕子学习交谊舞,可是很快,他就变得心猿意马。因为孙燕子对他说:“我踩到你的脚背上吧。”

思远便想起张爱玲与胡兰成。

孙燕子真的踩到他的脚背上。孙燕子的脚小巧,柔软,冰凉,令思远非常舒服。孙燕子说:“你怎么动,我就怎么动。”现在,不是孙燕子在带思远,而是思远在带孙燕子。然后,孙燕子将他越缠越紧,越缠越紧,终将整个人箍进他的怀里,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这时候,纵是铁打的男人,也会被孙燕子融化。

思远不是铁打的男人。他更容易被融化。他嗅着孙燕子的发香和体香,将孙燕子抱起,轻轻放到床上,然后,低头吻她。他只是吻她。吻眼睛,吻睫毛,吻鼻子。吻耳朵,吻脖子,吻嘴巴。浅吻,深吻,螺旋吻。唇吻,舌吻,推滑吻。嚼食吻,律动吻,深喉吻。有些事,不需要学习,人人皆无师自通,比如接吻。除了吻,思远不敢再做任何事情。孙燕子闭上眼睛,发出“嘤嗯嘤嗯”的声音,直到思远离去。思远离去,孙燕子站在窗前,哭了整整一个晚上。

窗外雪花飘零。地面上的城市融为一体,天空中的城市支离破碎。

以后的两年,思远与孙燕子的约会,大抵如此。聊天,吃饭,听音乐,孙燕子为他跳舞,相拥,接吻。仅此而已。思远绝不敢越雷池一步,哪怕孙燕子暗示他,鼓励他,甚至威胁他。他不敢,因为他念着端阳,念着思蓉,念着他们的家庭。他知道,假如他与孙燕子有了肌肤之亲,一切都将变得不可收拾。

那么,接吻算不算肌肤之亲?似乎他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即使是单纯的接吻,也是性生活的一种。

两个人的感情,不冷不热,不温不火,不疾不徐,不远不近,不清不白,不曒不昧,不矜不盈,不即不离,不禁不由,不日不月。往后看,历历在目。往前看,没有尽头。

就像注定没有结果的初恋。

然越是如此,越值得珍惜。

值得珍惜的意思是,抓紧一切可以抓紧的时间,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

周末黄昏,思远、思蓉和端阳坐在餐桌前吃饭。电视机开着,剧里的男女主角,激烈拥吻。

端阳突然笑了。

思蓉说:“小孩子不能看电视剧。快吃饭。”

端阳说:“别以为我是小孩子就什么都不懂。不就是亲嘴吗?”

思蓉说:“端阳什么都懂,但端阳现在得快吃饭。”

端阳耸耸肩,说:“亲嘴有什么?今天我就看到爸爸和孙燕子阿姨亲嘴了。”

思远筷子上的鸡蛋,“啪”地掉上桌子。

思蓉脸色骤变。他看看思远,思远对端阳说:“小孩子不能说谎。”

端阳说:“我没有说谎。我和小桃红在跳舞,爸爸把孙燕子阿姨拉过去……”

思蓉说:“端阳快吃饭!”她看着思远,说,“这么小的孩子就学着撒谎,真不知幼儿园里的老师是怎么教的……”

思远起身,将电视调到少儿频道。端阳心花怒放地看着金刚葫芦娃大战蝎子精,美出两个响屁。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当端阳睡着,当思远为思蓉端来烫脚水,思蓉突然问他:“多久了?”

“什么多久了?”

“你和孙燕子。”

“端阳在撒谎。”

“端阳从来不会撒谎。”思蓉盯着思远的眼睛,“告诉我,多久了?”

思远放下木盆,走进小卧室。端阳睡得正香,鼓出喜悦的鼻泡,一条胳膊伸出被窝。思远为他擦擦鼻涕,将他的胳膊拿进被窝,又轻轻为他掖好被角。从小卧室出来,沙发上的思蓉,仍然盯着他的眼睛。

“前年冬天。”思远表情觍然,“对不起。”

5

几天来,念蓉一直在为新工作和新城市做着准备。当思蓉摁响门铃,她还以为思蓉要送她什么东西或者要嘱咐什么话。所以当她听思蓉说起思远的“龌龊之事”,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弄错了吧?”她瞪着眼睛,“姐夫还有这样的花花肠子?”

“他已经承认了。”思蓉说。

念蓉为思蓉倒一杯水,思蓉捧过,低下头,转着茶杯,吹着,一层一层揭着喝。

“这么渴?”念蓉问她。

思蓉不说话,继续“嗞溜嗞溜”地喝水。的确渴。她已经在外面转了很久。昨天整整一夜没有睡觉,现在的她,近乎虚脱。

“我想在你这里睡一会儿。”她说。

念蓉便跑进卧室,帮她换好床单。她听到思蓉在客厅里打电话,说:“牧川,能不能帮我赶一篇稿子?是这样,我想临时换个话题,所以麻烦你……是关于婚外恋与离婚的……写完以后发我信箱,晚上做节目用。”

“没那么夸张吧?”念蓉说,“又是婚外恋又是离婚的。”

思蓉笑笑,去卧室,躺下,耳塞塞住了耳朵。“吃饭时叫我。”她说,“我可不想饿着肚子上节目。”

吃饭时候,只用了一眼,王子兰就看出女儿有心事。问她,思蓉说:“近来太累了吧?”

“是不是思远在外面有什么事?”王子兰面露狐疑。

“没有。”思蓉说,“他那么老实,能有什么事?”

“那你怎么不回家吃饭?”

“思远有饭局。”

“你们真没事?”

“真没事。”

“反正待念蓉和楚墨走后,我得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王子兰说,“有没有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思蓉勉强笑笑,继续吃饭。她接到牧川的电话,牧川告诉她稿子已经发到她的电子信箱,如果她方便的话,现在就查看一下,免得他担心信箱丢信。思蓉说:“当然方便,在妹家呢。”放下筷子,去书房打开电脑,将牧川发过来的稿子打印出来,然后坐在椅子上,慢慢读完。此时灯火阑珊,王子兰带盈衣去小公园打太极拳去了,家里只剩下念蓉和思蓉。

念蓉推门进来,说:“姐夫打电话给我了。我告诉她,你在我这里,一切都挺好。”

思蓉笑笑。

念蓉说:“他怎么不直接打电话给你?”

思蓉说:“我不让他打。”

“你不让他打他就不打?这方面他倒是挺听话。”

“我上节目去了。”

“还有好几个小时吧?”

“我慢慢走过去,当散步。反正又没什么事情,赖在你这里,还让你跟着我一起烦。”

正说着话,门铃响起来。顺猫眼往外一瞅,牧川兄精神抖擞。

“你怎么来了?”思蓉问他。

“你说你在这里,我就过来了。”牧川说,“我可以送你上班。”

“哦?”念蓉问他,“你怎么送?”

“当然是用车。”

“你买车了?”

“毛毛雨啦。”

“什么时候?”

“前些日子啦。”

“你抢银行了?”

“来了一笔稿费啦。”牧川挺挺胸膛,对念蓉说,“伙计,要不要参观一下?”

下楼去看,原来是自行车。还不是新自行车,而是邮递员淘汰下来的邮政自行车。“八十块钱从一个邮递员手里买的。”牧川得意洋洋地对念蓉说,“零耗油,大空间,全方位视野,全钢铁结构,越野性能暴强。”

念蓉对他说:“这几天最好别烦思蓉。”

思蓉却冲他笑笑,偏坐到车后座上。“开车吧。”思蓉说。

“还是我去送你吧。”念蓉说。

“开车啊!”思蓉捶着牧川的腰。

牧川扶着车子,思蓉坐着车子,两个人出了小区,上了马路。思蓉问他怎么不上车?牧川说:“超载了。”思蓉说:“那我下来啦?”牧川说:“低头!”思蓉刚刚低头,就觉得一条大长腿从头顶呼啸而过。然后,车子歪歪扭扭,驶向城市的繁华地段。

“别超速。”思蓉说。

“不会。”

“没醉驾?”

“没有。”

“慢点开。”

“遵命。”

自行车却并非直奔电台而去,而是围绕着电台,一圈又一圈地转。思蓉说:“耽误了做节目你负责得起?”牧川笑着说:“我盯着时间呢!伙计。”

导播室里,小强和小美正在打情骂俏,卿卿我我。见到思蓉,小强放开捏着小美下巴的手,说:“刚才有个叫思远的打来好几个电话,说是要找你。听声音好像是姐夫的。”思蓉说:“再打来你也不要接,或者接起来直接挂断。”她进到直播间,清清嗓子,伴着《加州旅馆》的背景音乐,展开牧川的稿子:

“恋爱和结婚是不一样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恋爱使优点扩大化,而婚姻使缺点扩大化……决定嫁给一个人,只需一时的勇气;守护一场婚姻,却需要一辈子倾尽全力。因为从一开始,爱情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而婚姻却是一件庄严的事……每个男人都要通过婚姻来成长,来懂得生活到底是怎样的柴米油盐和琐碎不堪;每个女人也都要通过婚姻来成长,来懂得什么叫做责任和宽容,什么叫做奉献和牺牲……婚姻中,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女人改造男人,男人改造女人。其实说到底,婚姻中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谁改造谁的问题,所谓的‘改造’不过是夫妻之间的一种磨合。如果每个人都在试图改造对方,让对方无条件服从自己的意愿,婚姻就成了一场毫无结果而又永不止息的战争。其实细想起来,爱的本身就是改造——一切没有爱的改造都是徒劳,而有了爱,改造又变得多此一举。所以夫妻之间,应该多些磨合与谅解,少些批评和改造……毫无疑问的是,婚外情意味着对婚姻的绝对不忠与彻底背叛。然而可以理解的是,婚外情的发生有其特殊的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每个人情感都是极其复杂的,你永远无法用简单的‘好’与‘坏’来评判,因此,理性的思考也许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既给自已和对方机会,也给婚姻和家庭机会,同时又不失做人的基本尊严。因此,正确处理婚外情的方法是:理性地去思考和面对,自信和有尊严地去处理……相爱是一门艺术,爱是两个人一起成长,这就必须交流——有交流才有了解,有了解才有更深层次的爱。交流可能会产生争执甚至不快,但这绝非坏事。”

很多时候,暴露矛盾比掩盖矛盾更有利于婚姻的和谐和家庭的美满……夫妻不要滥用对方给自已的宽容和自由的权力。夫妻双方当然有各自的生活圈子和交往的自由,但是请一定要牢记,在你享受这种自由和宽松氛围的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对方的感受。对方给你以信任,你就要对得起这种信任;对方给你以宽容,你就要对得起这种宽容;对方给你以自由的空间,你就要对得起这种自由……什么是爱情或者婚姻的最大悲剧?也许有人会说,爱情或者婚姻的最大的悲剧当然是爱到最后却分手了。因为不爱所以分手,这当然令人伤心,但这不过是爱情或者婚姻的无奈,却并非爱情或者婚姻的悲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反而是爱情或者婚姻的幸运——不爱了却硬要在一起,那才是真正的悲剧。所以爱情或者婚姻的最大悲剧是:自已并不知道是否还爱着对方。更为可怕的是,很多夫妻错把不爱当成了爱,又错把爱当成了不爱……当丈夫另有所爱,妻子千万不要从此一蹶不振,而是要不动声色地继续活下去,并且要活得比以前更好。此时千万不要做祥林嫂,更不要将个人的哀怨展示给每一个人看,而是要敢于直面惨淡的婚姻,敢于正视残忍的分离。即使心中万般痛苦,也要静下心来,冷静地面对事态的发展和结果。请记住,永远不要向任何人乞求,因为爱情不是乞求来的,婚姻不是乞求来的,幸福更不是乞求来的。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也唯有自己才能够救得了自己……我们在爱情的甜蜜中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婚姻却在琐碎并且平淡的生活中打碎了我们许多美好的憧憬。我们厌了,烦了,够了,于是终有一天,我们想到了离婚。离婚很可怕吗?离婚便是世界末日吗?其实细想,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始就有终,有合就有分,有结婚就有离婚,只是在离婚之前,你至少应该把相关问题想清楚,然后才可以向婚姻开刀。如此一来,至少你不会后悔终生——毕竟离婚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大转折——它可能让你的人生变得柳暗花明,也可能让你的人生从此坠入深渊——结婚不能结得糊里糊涂,离婚当然也应该离得明明白白……那么,婚姻到底是什么?婚姻是一间病房——一方精心护理着另一方,另一方怜爱心疼着对方;婚姻是一座建筑——以爱情为原料的婚姻是一幢别墅,不但鲜花环绕,并且结实牢固;以金钱为原料的婚姻是一间用钞票砌成的纸房子,经不起风吹雨打;婚姻是一局围棋——双方的段位越接近,棋局的切磋时间就会越长。当然,这种段位包含了学识、修养、性格乃至出身等因素;婚姻是一台冰箱——它的目的是为爱保鲜,但如果将爱情贮藏的时间过久,爱情就会变得冰凉;婚姻是一道菜肴——丈夫喜欢吃咸的,于是只管往里面放盐;妻子喜欢吃甜的,于是只管往里边放糖……如此这般,当这道菜出锅后,他们谁也没法吃了;婚姻是一款果品——有的婚姻就像橘子,剥开哪一瓣都是甜的;有的婚姻就像椰子,挺大的壳原来里边没有多大甜头;婚姻是一座桥——相依相拥走上桥头时是青年;手牵着手走在桥上时是中年;相互搀扶走下桥时是老年……

必须佩服牧川救场子的能力。这么短的时间,竟赶出这么多字——虽多是老生常谈,甚至有那么几句有摘抄的嫌疑,但其中也不乏他个人对于爱情、婚姻以及婚外情一针见血的真知灼见。

这是思蓉几年来第一次在节目里“鼓励”和“支持”离婚。之前的节目,不管她接听到多么绝望的听众电话,都会劝他们和好,劝他们重新开始。尽管很多时候,连她自己也清楚,有些事情是回不去的,有些感情是挽不回的。

台长打来电话,说这期的节目内容似乎有些灰暗了。思蓉听得出来,他对这期节目不太满意。

走出电台,牧川已经不在,取而代之的,是表情尴尬的思远。

思蓉慢慢走着,思远小心地跟着。走过那段马路,思远急走两步,与思蓉并肩。“上车吧!”他扯了扯思蓉的胳膊,说。

思蓉就上车,却不肯与思远多说一句话。车子启动起来,拐过街角花园。她看到牧川的身影在车窗外一闪,连同那个笨重的绿色自行车。

6

陈老太太是被一个陌生人送回来的。陌生人说,他正开着车子,陈老太太突然从路边杀了出来。“好在车速不快,”陌生人擦着冷汗对念蓉说,“否则的话,就出大事了。”

念蓉问陈老太太:“您有没有受伤?”

陈老太太说:“我只是过马路,我没有看到车子……”

念蓉对陈老太太说:“您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陈老太太说:“不要。车子又没碰到我。我只是过马路,心里想着事情。我没有看到车子。”

自从陈老先生去世以后,陈老太太就一直精神恍惚。有时候,念蓉去看她,她让念蓉坐在沙发上,一会儿,又让念蓉往里挪挪,再一会儿,再让念蓉往里挪挪。“你陈伯没有地方坐呢。”她对念蓉说。然后,她会表情丰富地盯着念蓉的身边,说:“老丙你就不能去凳子上坐一会儿?念蓉不容易来一趟,你总是挤她干什么?”

虽然陈老先生生前待念蓉就像亲闺女一样,但陈老太太的这番话,还是让念蓉头皮发麻,毛骨悚然。

也曾想和楚墨一起带陈老太太去医院看看,但陈老太太知道他们的想法以后,吓得连连摆手。“我可不去医院,好端端的人都能找出点毛病来。”她说,“你们不必担心我,我只是太想老丙了。”

似乎她什么都知道,就是振作不起来。

陈老太太的状态让念蓉一筹莫展。“您总是这样子,我怎么放心走呢?”她对陈老太太说。

刚刚送走陌生人,思蓉又打来电话,约她晚上吃饭。“就咱姐俩,”思蓉说,“咱们好好聊聊,再喝点酒。”念蓉说晚上你不做节目了?思蓉说:“跟台长说了,让小美替我一天。”念蓉说:“以前你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会耽误上节目,即使小美主动请缨,你也不敢让她碰一下,今天这是怎么了?心里还不痛快?”思蓉说:“思远有外遇,你说我能痛快吗?”念蓉说:“可是喝酒也不是办法啊。”思蓉说:“那就改成喝茶,主要是想和你聊聊。”

说是聊聊,也没有聊什么。说是喝茶,终还是喝下不少酒。思蓉仍然笑,按时吃饭,按时睡觉,看起来她还是她,但念蓉知道,她已不再是她。平时思蓉看起来文静贤淑,但她的心思要比念蓉重得多。思远搞出这样的事来,思蓉肯定灰心绝望,痛不欲生。

念蓉送她回家,她抱住念蓉,终流下眼泪。她说这么些年,思远对她的欺骗远比思远的婚外情给她的伤害更大。“思远那么关心我,体贴我,每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我的后面,原来都是假的。”思蓉说,“他的心思,原来一直都在孙燕子那里。”

“思远爱你,也爱孙燕子,这并不矛盾。”念蓉说,“男人与女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男人的心里能够同时装得下两个甚至好几个女人——他爱这个,也爱那个;疼这个,也疼那个;体贴这个,也体贴那个;而女人的心里,却只容得下一个男人——她爱这个,必不爱那个;她疼这个,必不疼那个;她想这个,必不想那个。”说到这里,念蓉竟想起陆清浅。

对她来说,陆清浅算怎么回事呢?比如此时,她更想楚墨还是更想陆清浅?更牵挂楚墨还是更牵挂陆清浅?更疼楚墨还是陆清浅?不管如何,她的心都被切成了两半,一半随着楚墨,一半随着陆浅清。

第二天,念蓉去陆清浅的办公室交校对稿件,见办公室里多出一个女人。女人穿着暴露,用“衣不蔽体”形容也不为过,雪花图案的网袜让念蓉都替她冷。女人是来应聘的,她说她以前是报社记者,很多别人挖不到的新闻,她都能够手到擒来;很多别人都想不到的标题,她都能够信手拈来。

“我先回避一下?”念蓉对陆清浅说。

“不必。”陆清浅为念蓉倒一杯茶,“马上就好。”

女人性感漂亮,又见多识广。最重要的是,女人对女性类期刊的某些见解并不比念蓉差多少。说话时候,她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陆清浅的眼睛。她的瞳孔呈淡蓝色,她的身上有一股好闻的苦艾气味。

“第一个月,您一分钱都不必给我,就当我来做义工。”女人对陆清浅说,“然后,您再考察我三个月。如果三个月以后您决定将我留下,我们再谈薪水的事情;如果这三个月我做得不好,哪怕一点点没让您满意,我立马卷铺盖走人,您仍然一分钱都不必给我。我这样说,绝非自负,而是我对自己的工作能力有充分的信心。对了,我还单身。我的意思是,由于没有家庭琐事缠身,我会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为杂志服务中去。”

“我还是先出去等一会儿吧。”念蓉站起来,说,“你们先聊。”

站在走廊里的念蓉,心情变得莫名地焦虑。半烟叼着烟去洗手间,念蓉将她喊住。“给我根烟。”她说。半烟甩她一根烟,问:“心情不好?”念蓉说:“没事。”半烟说:“没事才怪。”她抻长脖子往陆浅清的办公室里瞅瞅,说:“啧,真漂亮。应聘的吧?”念蓉没深没浅地吸一口烟,呛得连连咳嗽,又是鼻涕又是眼泪。咳嗽声将陆清浅惊动,他走出来,伸手将念蓉嘴里的香烟拔掉。“抽这东西干什么?”他将烟搓灭,皱皱眉,说,“染上再想戒掉,就难了。”

陆清浅眼圈发黑,精神萎靡。看得出来近来他休息得很少。谁都知道为什么,念蓉、思蓉、半烟、水湄、幼仪、江雨霏、陆清浅……甚至包括几天前见到他的楚墨。但谁都不说。很多事就是这样,愈痛苦愈沉默,愈公开愈秘密。

——所以,所谓秘密,并非别人不知,而是别人佯装不知,或者知而不说。

“你忙完了?”念蓉问他。

“差不多了。”陆清浅说。

“打算留下她?”

“她还不错。”陆清浅说,“相信她会成为像你一样的好编辑。”

“可是,我突然,好像,不想走了。”念蓉说。

陆清浅愣住了。

“我只是,暂时不想走了……突然之间的想法,还没来得及跟楚墨说。你知道,陈伯伯刚刚去世,陈阿姨近来的情绪非常不好……她孤孤单单一个人,我想我得陪着她……还有我姐……她近来,家里出了点事……如果我不陪她的话,我怕她出事。”

“你真的确定不走了?”虽然陆清浅面带怀疑,但那嘴,似乎已经笑起来。

“暂时,不想走了……当然,还得商量一下楚墨。”念蓉将话说得结结巴巴。

陆清浅冲她笑笑,返身回到办公室。他在办公桌前面坐下,对女人说:“不好意思,今天我们先聊到这里,您回去以后,等我电话。”

女人从陆清浅的脸上,看到了拒绝。

“行不行,您说一声就行。”她说。

“想跟您说声对不起。”陆清浅说,“您知道,现在的期刊界竞争激烈,所以我们还是想聘用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编辑。这样对我们刊物……”

女人已经没有耐心继续听下去。她站起来,一边整理衣裙,一边挎上坤包。“诸葛亮出山前也没有带过兵,你凭什么要求我必须有工作经验?”

淡蓝色的瞳孔,霎时变成为深紫色。

第十二节 人间繁华,旋转木马

……他甚至想,无论念蓉与陆清浅最终做了些什么,他都不会愤怒也没有资格愤怒。这些天他一直相信念蓉与陆清浅终会发生些什么,或许是明天,或许是后天,或许是更远的将来。如果这件事情迟早要来,那么,不如来得早一些。来得早一些,还有补救的机会,回归的机会,快刀斩乱麻的机会。缠缠绵绵太久,事情就会越来越复杂,骨头连着骨头,筋连着筋。

快刀斩乱麻。问题是,念蓉会斩了谁的乱麻?他的?陆清浅的?这样想着,又后悔在这种时候出来了。

静秋呢?静秋也终会快刀斩乱麻。或者与他,或者与萧健……

1

得知念蓉的想法,楚墨并没有说太多。他让念蓉多照顾自己和盈衣,就挂断了电话。那天他本打算回一趟家的,可是突然之间,他放弃了。他独自在街上走了很久,然后钻进一家歌厅。他点了一个胳脯上纹着蝴蝶的女孩,他搂着女孩喝了很多啤酒,唱了很多歌:许巍的《一天》、李玉刚的《二泉映月》、张惠妹的《三天三夜》、庞龙的《四季》、杨丽娟的《五路车》、胡歌的《六月的雨》、周杰伦的《七里香》、李光陆的《八板进行曲》、宋祖英的《九九艳阳天》、刘若英的《十年》、徐小凤的《百鸟朝凤》、高胜美的《千年等一回》、萨顶顶的《万物生》、周汤豪的《亿万分之一的机率》,然后,倒回去,萨顶顶的《万物生》、高胜美的《千年等一回》……直唱到嗓音嘶哑,眼球酸涨,太阳穴疼痛难忍。他塞给女孩二百块钱,女孩说:“老板您再加一百,《今晚在你的臂膀中沉醉》。”楚墨说:“一分也不加了,《今晚祝你做个好梦》。”女孩说:“知道我的外号叫什么吗?‘乐百氏’呢。”楚墨说:“知道我的外号叫什么吗?‘二郎山’呢。”

回去,倒头便睡。梦里的念蓉提着白色的长裙在开满油菜花的田野上边笑边跑,将她追逐的却不是自己,而是陆清浅。

醒来,满头是汗。打开手机,短信提示至少有二十个电话。回过去,不止脑门,浑身都是冷汗了。

他代理的保健品公司出事了。

问题很多——产品质量有问题,产品安全有问题,五证有两证涉嫌造假,火爆的销售场面是虚假的,排队买产品的老太太是群众演员,电视宣传片里的老先生是专业演员,等等。说白了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假产品,没吃出人命,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总之公司被查封,产品被强制下架,楚墨的“鸿鹄之志”,至此戛然而止。

很多代理商找到公司,获得一些赔偿金,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楚墨也揣着合同去,却是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他的合同与别人的不一样。最关键的几条,被删减掉了。公司对他这样的菜鸟,来一个骗一个,来两个骗一双。

现在,除了一堆保健品,他什么也没有剩下。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完。一个老太太突然眼歪嘴斜,生命垂危,送进医院,费了很大劲儿抢救过来,却仍然不能或者不肯出院。钱不停地往里砸,用他儿子的话说,那些钱换成零钱的话,能把一个人活埋。突然遇到这样的事情,当然要查,查来查去,问题竟出在那两盒保健品上。说是那两盒保健品损伤了老太太的心功能肝功能肺功能脾功能肾功能,老太太能够被救活,已经是一个奇迹。这一切楚墨只是听说,老太太的儿子说什么,他信什么。他只能信。若不信,便要打官司。他不想打官司。他想让这件事情快些结束。他不想把这件事情搞大,不想让别人都知道他销售过假的保健品,又差点要了一位无辜可怜的老人的性命。

他需要赔偿老人家十五万。跟老人的儿子谈了两次,对方寸步不让,楚墨便认了。认了,钱却是个大问题。已经债台高筑,他知道自己绝不能再借一分钱。

与念蓉商量了两天,最后决定将房子卖掉。卖房子的想法是念蓉提出来的,念蓉提出这想法时候的表情不像要卖掉他们的房子,倒像要去跳蚤市场卖掉他们的旧单车。“卖房子的钱还掉债,如果还能剩下一点,就当个首付,咱俩再买一套房子。我看西郊新建的那片住宅楼不错,只是地角稍偏一点。偏一点怕什么呢?正好图个清冷。再说咱们俩都有车。”念蓉说,“其实相当于以旧换新了。每个月从工资里挤点贷款,问题不大。”

这件事情上,念蓉所表现出来的镇定、冷静、宽容和大度令楚墨自愧不如。自始至终她没有埋怨楚墨一句,似乎楚墨并非做生意赔掉几十万,而是打牌输掉了几百块。然细想之前,在做保健品代理这件事情上,唯一站出来反对的人,便是念蓉。现在楚墨败了,败得窝窝囊囊,一塌糊涂,念蓉有一万个理由责怪他,翻他以前的老账,揭他以前的老底,然后像一位伟大的女性那样搂着他的肩膀,说,不要怕,要振作。但念蓉没有。

几十万绝非仅仅一个数字,房子绝非仅仅一个住处,它们代表了两个人几年来的辛苦和打拼。念蓉提出来,楚墨先是反对,然后只能同意。不同意还能怎么办呢?他和念蓉,都不想再向别人借一分钱。

其实,房价日益飞涨的今天,念蓉和楚墨都不敢肯定他们是否还有再买一套房子的能力。

那夜里,楚墨将自己闷进书房,抽掉整整一包香烟。

第二天上班,念蓉在办公室里将售房广告打印出来。说是售房广告,不过在纸上打印了“售房”二字,又在下面加了她的电话号码。现在她只需将这张纸贴上阳台的窗户,那房子便再也不属于她和楚墨。卖掉或者暂时没有卖掉,都不再属于她和楚墨。

去洗手间,回来,放在桌子上的“售房广告”便不见了。问半烟,半烟说:“陆主编拿走了,他在办公室等你呢。”念蓉问:“你告诉他的?”半烟说:“确切说是我把你的‘售房广告’拿给他看,然后被他没收了。”念蓉说:“这是我和楚墨的事情,与你们无关。”半烟挥挥手,说:“快去吧,陆主编等着你呢。”

陆清浅正在对付一棵仙人掌。那棵仙人掌在他的办公桌上呆够两年,生出枝桠。陆清浅小心地将一个枝桠掰下来,栽进一个小巧的花盆。见念蓉进来,他笑笑说:“以前那棵被水湄抢走了,再给你栽一棵。很容易成活……”

“半烟说你把我的‘售房广告’没收了?”念蓉问他。

“上班时间干私活,当然得没收。”陆清浅示意念蓉坐下,“跟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想换套新房。”念蓉说,“所以先把旧房子卖掉。”

“楚墨的生意出问题了吧?”陆清浅说,“中国人置办点家业不容易,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卖房子卖地……”

“没什么事我先出去了。”念蓉说,“这件事,不用你管。”

“差多少钱?”

“你烦不烦?”念蓉起身,往外走。

“我可以帮你。”陆清浅说,“这几年,我攒下一点钱……”

“好啊!”念蓉站定,转过身,说,“差五十万,你能帮得了?”

陆清浅低下头,面露窘色。直到念蓉走了很久,他才抬起头,冲着墙壁轻轻地说:“我试试吧。”

2

尽管楚墨一直将此事瞒着莫高,莫高还是从别人那里得知楚墨打算卖房子的事情。他打电话喊来楚墨,把他臭骂一顿。他说朋友是用来干什么的?吃吃喝喝?吹吹牛皮?朋友不就是用来互相帮助的吗?现在你有了难处,怎么能瞒着我?“那二十万,你什么时候不能还?”莫高红着眼珠,说,“这事要被别人知道,我莫高成什么人了?逼着你卖房子还我的钱?”

楚墨急忙向他解释,说他绝不是这个意思。除了欠莫高的钱,他还欠别人的钱,欠那个老太太的钱,卖掉房子是他和念蓉能够想出来的最轻松可行的办法。“否则的话,拆东墙补西墙,哪里是个完?”

“反正我不支持你卖房子。”莫高说,“活得再艰难,总还有个窝。窝都没有了,活个什么劲?”

说起“窝”,楚墨想起冬玲。问莫高,莫高说:“离利索了。什么都分了,连老相册里的照片都被剪开,一人一半……”

“你和阿芳,现在怎么样?”

“还那样。前几天她来,我们还亲热了一番。只是,似乎不如以前那样疯狂那样刺激了。”莫高说,“我指的是,没有偷情的那种疯狂和刺激。我现在算彻底解放了吧。解放了,一切却都变得没劲起来。”

“那你就别做。”楚墨说,“又没有人拿刀子逼你。”

“可是对阿芳来说,她是在偷情啊!她偷情,就刺激,就疯狂,生活就有味道。咱得行善,对不对?”

“她还没结婚?”楚墨问。

“她说快了。”莫高说。

“你这是干什么呢?”楚墨说,“不但弄丢了冬玲,被人骂成陈世美,与阿芳也注定不会有结果。难道你不后悔?”

“太后悔了。”莫高说,“我后悔自己做得不够隐蔽,这么早就被冬玲发现……”

楚墨苦笑。尽管莫高不说,但楚墨知道他肯定后悔。莫高是爱冬玲的,这与他的背叛和不忠并不矛盾。鱼和熊掌怎么不能兼得?盛在两个盘子里端上来便是。“若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尽人间繁华;若她心已沧桑,就带她乘坐旋转木马。”这是莫高的泡妞之道,也是莫高的待妻之道。然,此法则对妞们百战百胜,对妻就行不通。再说莫高一直弄不清冬玲到底属于“涉世未深”的那种女人还是属于“心已沧桑”的那种女人,他常常对楚墨说奇怪得很,天天守着一个女人,天天盯着一个女人,就看不懂她了。现在冬玲不再给他看懂自己的机会,每日里她把手插进一个帅哥的臂弯,任那个帅哥带着她到处招摇过市。很多时她不像被帅哥带着走,而像是被帅哥提着走。——冬玲就像帅哥胳膊上的花篮。

与冬玲分手,绝对是莫高的损失——因为他与阿芳没有未来。或者,就算他们动了结婚的心思,就算他们最终结婚,结果也不会乐观。偷情是一回事,相恋是一回事,结婚是一回事。他与阿芳充其量只是回温和追溯——对过去的回温和追溯,对初恋的回温和追溯,对他们所怀念的青葱岁月的回温和追溯,但是,事过境迁,莫高不是从前的莫高,阿芳不是从前的阿芳,无论相貌、心境、环境甚至两个人的爱情观和价值观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必然使得他们所渴望的回温与追溯的快乐大打了折扣。

其实男人只为两件事情活着吧?一是实现小时候吹过的牛皮,二是拟补年少时留下的遗憾。

那么,他与静秋呢?

刚想到静秋,静秋便打来电话。她说她听楚歌说起楚墨的事情,她愿意帮他一把。“千万不能卖掉房子,”静秋说,“你还没逼到那份上。”

“楚歌怎么知道这件事?我一直没跟他说……”

“半烟说的。”

“半烟怎么知道?”

“念蓉说的。”

“这件事情,我与念蓉商量了很久,我们已经决定了。”

“决定了还可以改,反正房子还在你们手里。”静秋说,“楚墨,听我说,虽然我没有太大的能力,但多多少少总能帮你们一点。以前你不也偷偷帮过我吗?有困难时,帮一把,应该的……”

“你还好吗?”

“还好。你呢?”

“除了为钱发愁,别的都还好。萧健还没回来?”

“没有。他可能永远不回来了。前几天月月问我,爸爸怎么还不回来?你让他回来吧。我说,他还想在奶奶家住一段时间。月月说,那你带我去看看爸爸吧。我想,就带她去看看吧!也许萧健见到月月,心一软,就回来了。我带月月去,萧健仍然不肯回来。他不肯回来,月月竟然也赖在那里,不肯回来。我知道,我和萧健,月月更喜欢萧健。从小就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说你不回来怎么办呢?不上幼儿园了?月月说,不上了。为了萧健,月月可以舍弃我,舍弃幼儿园。我是一个人回来的,她奶奶说,可以让月月先在萧健那里呆上一阵子。我有什么办法呢?我什么办法也没有。我想等这阵子忙完,再去一趟。可是如果萧健仍然坚持,我该怎么办呢?月月怎么办呢?”声音越说越低。虽然看不到她,但楚墨能够感觉到静秋的表情愈来愈暗淡。

都攥着电话不再出声,于是,便挂了。一会儿静秋发短信过来,向楚墨要一个银行卡账号,楚墨回复说:真的不用。静秋又发短信过来,说:如果你不肯配合,我就亲自把钱送到你家。楚墨想了很久,终将一个银行卡号告知了静秋。几分钟过去,他收到短信提醒,八万块钱已到打了过来。八万块钱,尽管只是杯水车薪,楚墨还是被感动得湿了眼角。

临走时,莫高塞给他五万块钱。“我近来手头也不宽绰。”莫高说,“冬玲分走一半,生意上压着一些,股市上套着一些。看能不能解你燃眉之急吧!千万别卖房子,咱们再想想办法。记住,你欠我二十五万啦……”

吃饭时候,楚墨对念蓉说,也许他们不必着急卖掉房子。“莫高帮我凑了五万,静秋帮我凑了八万,咱俩想办法再凑点,先把欠那个阿姨的钱还了。剩下的,慢慢想办法。”

念蓉说:“刚才陆主编也打电话过来,说可以帮咱们凑一点。”

“你告诉他了?”

“没有。他发现了我的售房广告……”

“他能凑多少?”楚墨尽量让他的神态保持平静。

“十五万。”

“十五万?”楚墨无法继续保持平静了,“他哪来这么多钱?”

“借乔琪的。”

“乔琪?”

“他前妻。”念蓉说,“现在乔琪开着两个很大的美容院,听说陆主编向她借钱,答应得很爽快,根本不问借钱干什么。”

“你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既然他已经借了,咱俩就先用着。这几年好好干,用不了几年就能翻身了。”

“你确定房子不卖了?”

“不卖了。中国人置办点家业不容易,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卖房子卖地……”

“这样也挺好。”楚墨给念蓉夹一个虾仁,说,“否则的话,要是被妈知道咱俩把房子卖了,还不骂咱俩是败家子?对了妈在你姐那里住得怎么样?”

“好像不太顺心。尽管姐和姐夫都瞒着我妈,但我妈知道他俩肯定出了问题并且问题出在姐夫身上。”念蓉抬头看看楚墨,说,“有些事情,瞒不过去的。”

“她怎么,还不回去?”楚墨说,“她好像在这里住很久了吧?”

“前几天说要回去的,突然又改变主意了。”念蓉说,“我姐说她不会是又谈恋爱吧?她现在每天都往小花园跑,跟那个老教授学太极拳。”

正说着话,传来敲门声。不用看人,仅凭声音,楚墨就知道敲门者王子兰也。去开门,果然是她。她显得有些疲惫,风尘仆仆。她的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两个橘子和一个“康师傅”大碗面晃来晃去。

“您这是从哪里来?”楚墨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

“东土大唐而来。”王子兰一边换着拖鞋一边说。

“你回家了吧?”念蓉说,“怎么我姐没跟我说?”

“不让她告诉你。”王子兰进了屋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啪”地拍上茶几。“七十万,够了吧。”她盯着念蓉,说,“这么大的事情,竟然还瞒着我。”

“你回家,帮我们借钱了?”

“都是咱们自己的钱。”王子兰“咕咚咕咚”地喝掉一杯水,抹抹嘴,说,“两个门市房,我把小的卖了。”

3

其实最初时候,楚墨与念蓉都想到王子兰的两个门市房。只要卖掉其中一个,他们就可以度过难关。可是最终,两个人还是决定不打门市房的主意。——门市房是王子兰的,不是他们的。——他们还年轻,门市房却是王子兰的唯一财产。

“原本想等我老了以后,把两个门市房给你和思蓉一人一个。”王子兰说,“谁能想到这么早就派上用场?我卖得太急,又要现款,没能卖上个好价钱。七十万呐!能做多少事情?却被楚墨一个月就败进去了。”

念蓉说:“妈,事情都过去了,别再说他了。要不这钱你先留着,静秋、莫高和陆主编都帮我们凑了一点,还还债,也差不多够了。”

王子兰说:“拆东墙补西墙有什么用?还是趁早把钱还上吧!还上了,以后看住楚墨,安安稳稳过日子,别让他今天静秋明天保健品了。谁家能抗得住这样折腾?”

母女俩说这些时,楚墨在卧室里听得真真切切。王子兰就是要让他听清楚,她大着嗓门,每到关键的词或句子,都要先清清嗓子再说,生怕楚墨漏掉或者听错。念蓉虽然替他说几句好话,但似乎对母亲的埋怨和指责并不反感。这便是母女之间的默契,用不着双簧,胜似双簧。

楚墨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独自呆了大半个下午。想想自己长这么大,似乎总是他先惹出事端,然后由别人来收拾残局。这别人或是楚文涛,或是念蓉,或是静秋……念蓉说的没错,他真的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他的所为全都是感性的,而非理性的。

王子兰,这个之前让他烦不胜烦的女人,却在关键时刻拉了他一把。他对她充满无限感激。尽管他也深知,王子兰能够做出如此敞亮如此伟大的事情,其实是为她的女儿,而绝非为她的女婿。

然不管如何,欠丈母娘的钱,总比欠别人的钱好。更何况王子兰说过,那个门市房,早晚属于他们。

将静秋的钱退回去,颇费了一番周折。无论楚墨说什么,静秋就是不肯相信。最后他只好去了一趟餐馆,当着静秋的面将十万现金塞给她。餐馆的生意依然火爆,似乎这个城市的市民突然在一夜之间明白了大骨汤的妙处。

与静秋不同,陆清浅完全相信念蓉的话。他说这样最好,你和楚墨都没有压力,以后再想做什么项目,也多了些经验。念蓉说这次真的很感激你。陆清浅说我连忙都没有帮上,还谈什么感激?办公室的门敞着。现在,只要念蓉去陆清浅的办公室,必会小心地将门敞开。

正说着话,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走进来。陆清浅问她:“你怎么来了?”女孩说:“来看看老爸不行?”陆清浅急忙给念蓉介绍,说:“这是我女儿,陆小朵。”念蓉问:“你有几个女儿?”陆清浅说:“一个啊。”念蓉说:“可是我记得你说她叫陆芳蕤。”一旁的陆小朵就笑起来。她笑起来的模样,跟陆清浅很像。“本来是叫陆芳蕤的,”陆小朵说,“但那个‘蕤’字很多人不认识,写起来又麻烦,我就自作主张把名字改成‘陆小朵’。陆小朵,清清爽爽的名字,还容易记,多好。”陆清浅说:“好像长这么大,你从没有听过我一次。连我给你取个名字,你都要换掉。”陆小朵冲他吐吐舌头,扮一个鬼脸,说:“请你们俩吃晚饭?”陆清浅说:“你把你妈抢了?”陆小朵不满地看看陆清浅,说:“怎么还小瞧我?我发工资啦。”

这是陆小朵大学毕业以后领取的第一笔薪水。她坐了大半天高铁回来,只为用这笔薪水请陆清浅吃顿晚饭。

“你们去吃吧!”念蓉站起来,说,“我得回家了。”

“一起去吧。”陆小朵拽起念蓉的胳膊,说,“好像很久没有美女陪老爸吃顿饭了。”

念蓉无奈地笑笑,只好跟了去。

看出来他们父女的关系非常好。陆小朵可以毫无顾忌地开陆清浅的玩笑,陆清浅非但不计较,反而极力配合。后来陆清浅问她:“晚上去我那里住,还是去你妈那里住?”陆小朵说:“当然去妈那里住。”陆清浅说:“当然是什么意思?”陆小朵说:“妈没有人陪啊。”陆清浅说:“难道我有人陪?”陆小朵笑着看看念蓉,对陆清浅说:“你有没有人陪,谁知道呢?”

念蓉假装没有听懂。突然她感觉自己不应该来。——不是她反感陆小朵开玩笑,而是她认为,这种时候开这种玩笑,似乎不合时宜。

想着,便起身,对陆清浅说她先回去。陆小朵急忙说:“我去埋单!”两个人等了很久,也不见她回来,去问,服务生告诉他们,陆小朵早就埋完单走了。陆清浅看看念蓉,笑着说:“她想多了,你别介意。”

念蓉说:“你女儿挺可爱。”

两个人在酒店门口告别。念蓉驱车回家,见楚墨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是真正的“看”电视,因为他将电视设置了静音。荧屏上,一只公熊对一只母熊穷追不舍。

“怎么还没休息?”念蓉说,“陆主编的女儿陆小朵回来了,要请我和陆主编去吃饭。”

“电话里不是说过了吗?”楚墨关掉电视,搓搓手,说,“是这样,念蓉。今天下午,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我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呆上一段时间。今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想好好梳理一下,想个明白……”

“可是很多事情不是你呆上几天就能够想明白的。”念蓉说,“再说哪有真正安静的地方?”

“下午跟莫高说了,他说,我可以去他老家。他在老家还有一个大宅子,我见过那个大宅子,分前院和后院,很气派。祖上留下来的,他爷爷抗美援朝有功,加之那地方非常偏僻,因此文革中得以幸存。几年以前,莫高的生意遭到灭顶之灾,去那个大宅子里呆了三个多月,每天种菜养花,钓鱼登山,回来以后,重新杀回生意场,竟然如鱼得水,如虎添翼……反正该还的钱都还上了,该处理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近一段时间,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如果你同意,我想过两三天就动身……如果你也想去,咱俩就一起去……快赏菊花了吧……枫叶肯定红得不讲道理……估计柿子也红了吧……”

“你决定了?”

“你不同意,我不敢决定。”

念蓉笑了。“如果你做保健品代理商之前就这么尊重我的意见,就不会败得那样彻底了。”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这等于在楚墨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楚墨并不计较。

“那你就去休息几天。”念蓉说,“钓钓鱼,爬爬山,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挺好。”

“你去不去?”

“我哪有时间?”

“可以跟陆主编请几天假。”

“近来假请得够多了。”念蓉笑着说,“杂志社又不是你开的。”

就这么决定了——待楚墨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完,去乡下住些日子。

其实纵是楚墨自己,也弄不懂他去乡下到底有什么目的。只是因为近来心烦意乱,所以去清静几天?只是因为莫高说饲养跑山鸡是个不错的主意,所以他要背着念蓉去考察?只是因为他害怕再见到静秋,所以躲她一些时日?只是因为他想找一个远离朋友和家人的地方好好想想之前和之后的事情?

上了火车,他想,他去乡下,是否还因为他想给念蓉和陆清浅更多单独相处的机会?他甚至想,无论念蓉与陆清浅最终做了些什么,他都不会愤怒也没有资格愤怒。这些天他一直相信念蓉与陆清浅终会发生些什么,或许是明天,或许是后天,或许是更远的将来。如果这件事情迟早要来,那么,不如来得早一些。来得早一些,还有补救的机会,回归的机会,快刀斩乱麻的机会。缠缠绵绵太久,事情就会越来越复杂,骨头连着骨头,筋连着筋。

快刀斩乱麻。问题是,念蓉会斩了谁的乱麻?他的?陆清浅的?这样想着,又后悔在这种时候出来了。

静秋呢?静秋也终会快刀斩乱麻。或者与他,或者与萧健。与他,他想他可以接受。与萧健,他便接受不了。不仅他接受不了,他相信很多人都接受不了。

人们总是同情弱者。

他爱念蓉,也爱静秋。他并不认为这有多么龌龊,有多么难以理解。但现在他知道,他只能爱念蓉,不能爱静秋。哪怕以后,念蓉有一千个不值得他爱的理由,静秋有一千个值得他爱的理由,他也只能爱念蓉,不能爱静秋。这才是婚姻的精髓所在吧?——娶她,便爱她。爱她,便只能爱她,便不能再爱别人。这是婚姻世界里最简单的逻辑。

他去乡下。他在逃避。他深知这一点。现在,他要的就是逃避。生活中,有时逃避也是一种策略,并且是一种非常明智的策略。

列车一路向西,“咣当咣当,咣当咣当”,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抛在身后。列车在一个小站停靠很久,然后重新启动。楚墨听到广播上说,列车将晚点半个小时抵达终点站。

可是楚墨还是将一个“平安到达”的短信发给念蓉。那时候,他尚在列车上。

不管如何,他知道此刻,念蓉正在牵挂他。既如此,就不要让她多牵挂半个小时了吧。

4

当楚歌第二次去那个美术商店,半烟便隐隐觉察到一些什么了。到处都是破绽:楚歌的穿着、表情、行为……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脚步,甚至每一声咳嗽……在情感问题上,女人的直觉总是这般灵敏准确,不管这男人是对自己,还是对自己以外的女人……

火焰升起来,被自己浇灭。再升起来,再被自己浇灭。想就这样算了吧,回头好好跟他谈谈,但是,鬼使神差般,竟偷偷打一辆出租车跟在楚歌后面。当看到娇小动人的亦可笑意盈盈地从台阶上站起来,半烟便知道,对她来说,一种生活结束了,另一种生活开始了。

女人三十岁以前出轨,三十岁以后捉奸。李敖说的吧。半烟没有逃脱捉奸的命运,只不过她将捉奸的年龄,推迟了近十年。

就像亦可。曾经的亦可也没有逃脱捉奸的命运,只不过她将捉奸的年龄,提前了近十年。

——尽管没有人愿意捉奸。哪怕是世界上最闲极无聊的女人。

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楚歌仍然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一会儿半烟,一会儿亦可。只不过,现在的半烟变成了曾经的亦可,现在的亦可变成了曾经的半烟。

亦可,楚歌,半烟。三个人,好戏连台。

为一个并不优秀的男人,妻子变成情人,情人变成妻子。曾经的“奸”变成“捉奸人”,曾经的“捉奸人”变成“奸”。

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依然是第一次的翻版。楚歌找不到他的衣裤,亦可说,被我扔了。楚歌扒开窗户往下看,很快找到了他的衣裤。只不过这一次,那些衣裤被半烟搂在怀里,半烟抬头看他,冲他做一个手势,让他下来取。

楚歌缩回脑袋,额头上早出冷汗。“半烟追来了。”

“半烟总会追来。”亦可说,“她比我聪明得多。”

“我怎么办?”

“她不会上来。”

“可是她在下面。”

“说不定她已经离开了。”

楚歌凑近窗户,半烟果然消失。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衣裤,现在的草坪上,空空荡荡。

“半烟绝不会轻饶我。”楚歌寻一条浴巾围住下身,“她肯定很伤心。”

“当初的我,也很伤心。”

“你还是不肯原谅我。”

“没有人会原谅一个出轨的并且谎话连篇的男人。”

“你一直在报复我……你引诱我出轨……你知道半烟很快就会发现……”

“你曾经伤我那么深,我还向你奉上我的身体,有时想想,我真的很贱……”

“可是你明知半烟迟早会发现……”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道理你早就该懂。”

“我怎么回去?”

“光着。”

“亦可,我知道我是混蛋,当初与你在一起时,我不该去招惹半烟。可是现在半烟是我老婆,我能娶她,说明我爱她,更说明当初我们并非只有肉欲。你不该总是没完没了地报复……”

“我怎么报复你了?你自己不小心也是我的错?半烟跟踪你也是我的错?当初你背着我与半烟偷欢并非只为肉欲,现在呢?你背着半烟与我偷欢只有肉欲?当初你们有爱,现在,咱们呢?你敢说你没有爱?”

“先不说这些。亦可,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去买件衣服……”

“不能。”

“我总不能光着回去。”

“那你就别回去。”

“半烟会宰了我的。”

“世上正好少了一个负心汉。”

“亦可,我知道你生气。等气消了,帮我去买件衣服。我总得回去。现在,半烟才是我的老婆。”

“假如现在,我和半烟,让你选,你会选谁?”

“你指做爱还是结婚?”

“随你怎么想。”

“是半烟。我选半烟。”

“你考虑清楚。”

“半烟。”

“我想知道理由。”

“半烟是我老婆。”

“当初我也是。”

“可是当初半烟只想与我偷情。她绝没有想过报复。”

“再问你一遍,我,还是半烟?”

“半烟。”

“那么现在,你可以滚了。”

亦可拉开防盗门,一只手坚定地指向门外。“滚得越远越好。”

那天楚歌回家时,只在腰间围一条浴巾。他站在路口等出租车,那天的出租车,出奇得少。偶尔会有空出租车经过,见到楚歌,却不敢停。——不是他们害怕楚歌惊世骇俗的装扮,而是他们实在想不到这种接近于祼体的男人会把钱藏在哪里。

很多路人扭头看他,边看边笑。楚歌耸耸肩膀,说:“少见多怪了不是?行为艺术嘛。”

5

半烟既没有吵,也没有闹。她照样将一日三餐烧得准时并且可口,照样将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照样脱得一丝不挂给楚歌当模特,照样在与楚歌缠绵的时候叫得惊天动地。倒是楚歌沉不住气了,他说你骂我两句打我两下都行,你这是干什么呢?半烟看看他,笑着说:“亦可就是曾经的我。曾经的我,很可怜。”

“可是你总得惩罚我。”楚歌说,“你这样低眉顺目,我总怀疑你不是半烟,或者你会偷偷往我的啤酒里加什么毒药……”

“惩罚你有用吗?”半烟说,“如果惩罚你有用,你当初还会舍弃亦可与我结婚?再说我怎么惩罚你?把你撵出家门?你正好与亦可重续前缘。我也去找个男人?正好给了你抛弃我的借口。好像无论我怎么做,都会落入你和亦可的圈套。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奇怪:明明是你错了,错却好像全在我。明明我应该强势,却没有任何强势的机会。现在,只要我哪里做得不好,你与亦可立刻就会破镜重圆……俗话说得一点没错:家花没有野花香。哪怕这野花不过是被抛弃的家花,那怕这家花在几天之前,还是人人争而采之的野花……”

“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那是怎样?”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亦可走,跟亦可回家,跟亦可上床。我真的不知道。就像当初,在车厢里,你不过从我面前一晃,我就站起来,跟随你……”

“你的意思是,你也会像抛弃那时的亦可那样抛弃现在的我,然后像接纳那时的我那样接纳现在的亦可?”

“我不会的。我已经有过两次婚姻了,我不想再有第三次……”

“其实还是两次。亦可,我,亦可。就算离开我,还是两次。”

“你非要逼我离开你你才满意?”

“我希望你能守我一辈子。”

“那还说出这样的话?”

“因为我突然有一种预感,你不会陪我一辈子。”

“知道吗?亦可曾让我选择。你和她,我选了你。”

“多谢高看一眼。”

“我是真心的。”

“真心的就背着我与前妻偷情?”

“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楚歌有些急了,“我与亦可,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你总是这样有道理。”半烟像知心姐姐般将一只手搭上楚歌的手背,说,“你与前妻在外面偷情,似乎是我不对;我不惩罚你,似乎也是我不对。那么楚歌,你告诉我,我怎样做,你才满意呢?”

她将椅子往前拖拖,下巴逼近楚歌的眼睛。她的模样,果然像极了曾经的亦可。

6

乡下是这样一种地方——那里的年轻人会不惜一切代价逃出去,不惜一切代价混进城市,又在混进城市不久,开始怀念乡下,渴望乡下。怀念乡下和逃离乡下的理由完全相同:乡下偏僻、安静、愚昧、落后、原生态。乡下适合逃避,适合与世无争,或者在撞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当成一处卧薪尝胆的所在。

楚墨的记忆里,没有乡村。

是一个非常气派的宅院。宅院蹲守村落一角,黑色的月亮门将宅院分成前院和后院。据说宅院始建于光绪年间,后经过多次修缮,才变成如今的样子。虽然宅院已经破落,楚墨却完全能够想象得出当年的繁华——很多年前,这里人丁兴旺,妻妾成群。

已是初冬时分,天气却并不见冷,楚墨这里逛逛,那里瞧瞧,钓鱼,爬山,躺在野地里睡觉,在农民收过的红薯地里挖遗漏的小薯……悠闲自在。有一天,他甚至突发其想,一连拦住几个上山打柴的老农,让他们说说爱情和婚姻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其中一个老农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

那个老农这样说:“今天你把她睡了,明天还想和她睡,这就是爱情;今天你把她睡了,明天还得和她睡,这就是婚姻。”

每天临睡以前,楚墨都会给念蓉发一条短信,鸡毛蒜皮的小事,很有些没话找话的意思。有时甚至只有一个字:安。念蓉发回来:保重。就完了。

淡淡的牵挂与问候,这很好。

刘婶一家是楚墨最近的邻居,楚墨的一日三餐,固定在那里。来之前莫高给刘婶打来电话,说楚墨是他最好的朋友,请一定好好款待。“好好款待的意思并非大鱼大肉,而是山野苦菜,淡饭粗茶,总之农村的兔子和猪吃什么,让他跟着吃什么便是。这样有利于他补充维生素C,降低胆固醇。”莫高说。刘婶问楚墨:“这样行?”楚墨说:“太行了。”刘婶笑,却并没有按莫高交待的去做,当然也没有特意给楚墨开小灶。一家人吃什么,楚墨跟着吃什么便是。一连几天不沾腥荤,楚墨的脸色竟好看了很多。加之天天爬山,呼吸新鲜空气,楚墨自感体力和精力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兴奋地打电话告诉念蓉,问她来不来,念蓉说:“天很快就冷了。就算我真想去,也得等到明年。”

刘婶的儿子在城市的工地上干钢筋工,一天能赚一百多块钱,这让刘婶很是骄傲。儿媳在家里猫了两年,前几年也随儿子去了城市,家里于是只剩下刘婶、刘叔和一个七八岁的孙子。刘叔年轻时干石匠,炸石头遇上哑炮,刘叔等了它整整一宿,第二天终忍不住去看,“轰”!刘叔便残了。刘叔在床上躺了三年,终于接受了残疾的现实。他无师自通地学起绣花,几年过去,竟真的让一根银针开出花来。他绣的鸳鸯活灵活现,他绣的花草栩栩如生。每个月刘婶都会去一趟县城,将他的绣品卖给一个工艺品商店。工艺品商店再将那些绣品加以装裱,竟能卖出很高的价钱。刘叔说,他得感谢那一声“轰”,感谢他再也不能站起来,否则,到现在,他的手里也是抡着几十斤的大锤,而不是捏着不足一克的银针。

乡下人肤浅的满足与乐观,在有时候,近似无知。

刘叔下不了地,地里的活便全都交给刘婶。刘婶年纪不大,却变成为标准的老人模样。虽然身体尚好,但她的头发全都白了,脸上更是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再挤得下一条皱纹。楚墨去的时候,地里的农活已经忙完,但刘婶仍然闲不着。喂鸡,喂猪,喂牛,喂羊,劈柴,担水,起早贪黑,沐风栉雨——农家的活,永远没有完。刘婶不爱说话,除非楚墨问她话,她很少张嘴。但是,只要与儿子通起电话,刘婶立刻眉飞色舞,家长里短。

楚墨问她:“这么多年,你一直这样干?”

刘婶说:“不干怎么办?”

“太辛苦了。”

“不辛苦怎么办?天上就掉下了一个雨星,正好砸中我……”

“有没有想点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

“比如,算我多嘴……比如在城市里,有句话这样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怎么能这样说?伤天害理了不是?”刘婶的斧头稳稳地落下,手腕粗的木柴被劈成均匀的两半。

楚墨便想起静秋和萧健。静秋与刘婶、萧健与刘叔,何其相似?只不过,刘叔的手里常年捏着一根绣花针,而萧健的手里常年拧动着各种各样的魔方。

莫高的短信远比念蓉多。当然不是诉说思念,而是催他去看跑山鸡。此时山野萧条,粮归仓草归垛,鸡场却迎来一年里最繁忙的季节。鸡场几乎圈了大半个山头,从春天开始,鸡崽们便漫山遍野拣草籽、捉蚂蚱、刨蚯蚓,到秋天,一个个长得体型硕美,毛色油亮。每天鸡场都会迎来全国各地的采购者,鸡场老板和一群山野村姑捉鸡数鸡称鸡,忙得不亦乐乎。

是这里独有的跑山鸡鸡种。这里的跑山鸡供不应求。

那天楚墨享受了一顿真正的全鸡宴。跑山鸡细嫩且不失劲道的肉质加上鸡场老板独特的烹饪方法,让楚墨第一次领略到区区一只鸡还能如此美味。

打电话给莫高,告诉他跑山鸡形势大好,莫高就坐不住了。“过几天我回去看看,”他说,“可能的话,要么我也办个鸡场,要么我往这边采购,专供特色酒店。”

楚墨说你可千万看准了,别像我一样,赔个底朝天。

莫高说现在只是个想法而已。生意上的事情,一百个想法能做成一个,已经很不错了。

“过几天真来?”楚墨问他。

“真来。”莫高说。

两天以后,莫高打来电话。这次他告诉楚墨,不但他会来,还会拉上静秋一起来。

楚墨就有些不高兴了。

“你把静秋拉过来干什么?”

“昨天与几个朋友在她那里吃饭,听她说,她打算再开一家特色餐馆,以农家饭农家菜为主。我觉得这想法可行。你也知道,城里人怪毛病多,才吃了几天馒头,就开始怀念窝窝头了。我跟她说了跑山鸡的事情,她觉得可以在跑山鸡上大做文章,将跑山鸡变成新开的农家餐馆的招牌菜。”莫高说,“我觉得挺好的,趁现在餐饮业还好做,不妨多开几个店。反正一只羊也是放,一群羊也是放,对不对?做生意就是这样,要滚雪球。”

“可是你明明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之一,就是躲避静秋……”

“生活就像‘新闻联播’,并非你换换台就能躲得过去。”

“静秋决定了?”

“决定了啊。这几天我就帮她把票订了……”

“你狠。”

“你紧张什么?静秋是与我一起去,又不是一个人去。我们是去看跑山鸡,又不是去看你。再说了,你住着我的房子,却不让我们过去,哪有你这样反客为主的?”

楚墨哭笑不得,急忙打电话给静秋,如莫高所言,静秋真有过来看跑山鸡的想法。她说“骨嘟骨汤店”的生意虽然很好,但毕竟容易模仿,含金量不高,这几天,步行街那里就一连冒出两三家骨汤店。居安思危,希望一段时间以后,她能够在骨汤店的基础上,再开一家真正属于自己的餐馆。“连锁店做得再好,也是人家的牌子。”静秋说,“我想有自己的牌子。”顿了顿,又说,“莫高会陪我过去。”

事已至此,楚墨也不好再说什么。——似乎他不是来此散心,而是来给莫高和静秋考察跑山鸡。

当莫高再一次打来电话,楚墨终于发火了。那边的莫高说:“我生意上突然有点事情,走不开,只好静秋一个人去。”

“你他妈故意的吧?”楚墨说,“你什么意思?拉皮条?”

“你这么激动干什么?”莫高说,“什么叫拉皮条?当初你去找静秋时一定要拉上我打掩护,那时你怎么不说我拉皮条?现在不想见她了,就像条疯狗一样到处乱咬人。那地方只许你去?别人去不得?”

“你也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想一个人静一静……”

“心里不静,把你送到月球上你也静不下来。心里静,就算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也不会产生丝毫想法。你这么脆弱的小心脏还搞婚外恋?”

“可是静秋一个人来,会诸事不便。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这道理你不懂?你让我怎么面对她?”

“该怎么面对就怎么面对。爱她,就不顾一切娶她;不爱她,就像朋友一样待她。别红旗不倒彩旗飘飘的,有什么意思?”

“你改邪归正了?”

“别把我扯进去。我现在独身,有权做一切事情,你就不可以。”

“明知我不可以,你还让静秋一个人来?”

“不是我让她一个人来,是她想一个人去。她就不像你,她坦然得多……”

“她坦然是她的事情,我做不到……”

“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怕静秋?你怕她,说明你太拿自己当根葱了。太拿自己当根葱的人,往往特别喜欢装蒜……你怕她,说明你依然贼心不死……”

“就算我贼心不死好不好?莫高我求求你,你也抽空来一趟。和静秋一起来……”

“我肯定去不了。就这样,一会儿我就送静秋去火车站。真以为静秋去看你?现在在她眼里,你也许真的不如一只跑山鸡……”

放下电话,楚墨直奔刘婶那里。他说明天会有一个好朋友过来,问刘婶能不能腾出一间屋子给那个朋友住下。“可能得住好几天。”楚墨

说,“说是来看跑山鸡,然后在城里开农家饭馆。住在您这里,来回跑路方便些……”

“当然行。”刘婶问,“女的吧?”

“您怎么知道?”

“如果是男的,就和你挤大炕了。”

“这几天多麻烦您……”

“我怎么称呼她?”

“叫她静秋就行。”

“静秋大妹子?”

“也行。”

一切安排妥当,楚墨想,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念蓉?告诉她,说静秋不过来看跑山鸡,绝没有别的意思。说原本她要和莫高一起来,但莫高突然有事,她就只好一个人来了。念蓉会相信吗?

换成是他,他会相信吗?

怎么听都像谎话。

那就只能瞒着她。天高路远的,只要他不说,静秋不说,莫高不说,念蓉永远不会知道。

这样的事情,想想就别扭。静秋并非为他而来,他却还要替静秋掩饰。婚姻之中的男人,要多累有多累,要多可笑有多可笑,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回到住处,翻来覆去睡不着。好不容易睡过去,却极浅,风过树梢,枯叶落地,都能将他扰醒。忽然又产生回城的冲动——赶在静秋到来之前离开此地,让静秋一个人留在这里。

静秋如猫,楚墨如耗子。只是,耗子并非害怕被猫吃掉,而是害怕将猫吃掉。

天蒙蒙亮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楚墨迷迷登登爬起来,迷迷登登去开门,脚下的路走得摇摇晃晃。他想刘婶有什么事不能留到早饭时再说呢?难道静秋已经到她家了?顶着满脸的眼眵将门打开,楚墨吓得差点蹦起来。

他看到神采奕奕的念蓉和盈衣。

世上所有巧合之事,其实都有人为的成分。比如这次,假若楚墨能够提前给念蓉打一个电话,也许就不会如此被动。起码念蓉会告诉他,她和儿子想去看他。或者,假若楚墨昨晚真的打电话告诉念蓉静秋会来,事情也不会如此复杂。

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盈衣嚷着要看爸爸。念蓉正好编完一期杂志,有了三天空闲。于是,便来了。

“你们怎么来了?”楚墨有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来看看你。”念蓉说,“盈衣想你了。”

“怎么过来的?”

“火车站有直达的汽车啊!”念蓉说,“盘山路又高又险的,吓死人……你不是也这样过来的吗?”

“怎么提前不告诉我?”

“盈衣说,他要给你个大大的惊奇。”念蓉将盈衣抱过高高的门槛,“看样子好像不欢迎?金屋藏娇?”

“快进屋。”楚墨没有大大的惊奇,反而有了大大的惊吓,“你和盈衣先洗把脸。一会儿吃早饭……”

“你亲手做?厨房在哪里?”念蓉各个屋子转着。她对大宅兴趣盈然。

“去刘婶那里吃。”楚墨说,“正宗的农家饭。”嘴上应着,心中忐忑慌乱。一会儿去刘婶那里该怎么说?一会儿静秋到了该怎么说?——静秋和念蓉,极可能乘坐了同一次列车。

“坐了这么久的火车,累坏了吧?”楚墨摸摸盈衣的光脑瓢,对念蓉说,“你们俩先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去刘婶那里看看饭做好了没有?”

“不用那么夸张吧?”念蓉说,“怎么跟太后驾到似的?”

“反正你们得休息一下,反正自我来到这里以后就有晨炼的习惯。”楚墨说,“你也洗把脸吧。”

说着话,楚墨往院子里走。他必须先去刘婶那里“统一口供”,以免一会儿见到刘婶,她说漏了嘴。在去刘婶家的路上,他还可以给静秋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问她到哪里了。如果她还在下一次列车上,就告诉她直接在县城找个酒店住下,千万不要过来,否则,与念蓉碰上了,不好说。即使去鸡场考察,也暂不要打扰他,她一个人去就行了,大不了他先打个电话过去,与鸡场老板沟通一下。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想不到,还没走出院子,就看到了兴冲冲赶过来的刘婶。

急忙将食指竖到唇边,意示刘婶千万不要乱说话。可是久居山野的刘婶哪懂他的手势?她往屋子里看了一眼,然后大着嗓门问他:“刚才进门的那个闺女,就是你说的静秋吧?”

“嘘嘘嘘嘘嘘……”

“什么嘘嘘嘘?刚才我看到一个闺女领着一个孩子从门口走过去,就猜她肯定是你说的那个静秋大妹子……”

楚墨回过头,见念蓉正甩着湿漉漉的手走过来。

她的一张脸,早已黑成包公。

7

解释。有用吗?发誓。有用吗?发毒誓。有用吗?楚墨、静秋、莫高,加一个刘婶,组团忽悠?城市里眼线众多,所以跑到乡下偷情,战略大转移?什么都不必再说,再说什么都是此地无银,欲盖弥彰。

尽管,楚墨已经向念蓉解释了半天。

念蓉欲带盈衣离开,楚墨急忙抢过盈衣,说:“住一天再走。”念蓉说:“我相信你行不行?你怎么编我都相信行不行?让我走。”楚墨说:“你不能走!”上前,拉住念蓉的胳膊。念蓉甩了一下,没甩掉,终于咆哮起来:“我不走我留在这里干什么?啊?现场观摩你和静秋卿卿我我?”

楚墨也终于爆发。“我懒得再跟你解释!”

盈衣“哇”地一声,哭起来。

“哭什么哭?”念蓉拽过盈衣,冲他的屁股就是一顿巴掌,“说了不来,你偏来!非得看爸爸与狐狸精亲热你才高兴?”

“你打孩子干什么?”楚墨再一次抢过盈衣,“你有资格骂静秋是狸狐精吗?除了无理取闹,你还能干什么?”

“我无理取闹?你敢说你和静秋是清白的?总是偷腥的猫,突然有一天改吃素了,谁能相信?偷情偷到乡下来,还敢天天拍着胸脯撒谎!你也不怕拍出肺炎?”

“你这么咒我有意思吗?原来你不是来看我的,你是来捉奸的!对不起让你来早了。你最好像冬玲那样,捉奸在床……”

盈衣还在号啕。念蓉再一次将盈衣拽过来,低头骂他:“啕什么啕?”又转过脸,问楚墨,“刚才你说什么?最好捉奸在床?那样的话,就可以直接离婚了是不是?离婚后你好与静秋白头偕老了是不是?楚墨你凭良心说,从你一开始与静秋偷情,我有过大吵大闹吗?我是不是一次又一次原谅你?你患病那段时间,我是不是陪着你一起害怕、一起煎熬?砸锅卖铁,我也得给你治病,是不是?你做生意赔了,是不是我主动提出来要卖房子?一个女人嫁给你,到最后连房子都卖了,连窝都被你祸害进去了,我有怨过你吗?我妈为了替你还债,将她的门市房都卖了!那是谁的门市房?是我的!是她的!不是你的!你说你要来乡下散心,好啊,我相信你。我帮你打电话订票,帮你收拾行李,帮你留意这边的天气,你呢?你跑来与静秋偷情!原来我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帮助你与静秋偷情!原来你一直都在利用我的善良和信任!我还捉奸在床?这难道不算?难道非得我把你从静秋的身体里拨出来?”

“你说话怎么这样难听?”

“我他妈的今天就是要说点难听的!以前都是我说好听的把你惯坏了!从现在开始,你别想从我嘴里听到一句好听的话!楚墨,我和盈衣这就回去,希望你永远留在这里,永远别再踏进家门一步!家不再欢迎你!”

“念蓉,我来这里,都是为了咱们这个家。”楚墨突然软弱起来,“我想在这里静一阵子,躲躲静秋,想想以前的过错,你怎么就不能相信我一次呢?”

“之前,一次又一次,你在我面前拍胸脯,你说我哪一次没有相信你?可是楚墨,从此以后,就算你把心肝肺都拍出来,我也不会再相信你了。”

“就住一天,行吗?再听我慢慢解释。等静秋来,你去问她……”楚墨挡住念蓉的路。

“给我让开!”念蓉怒不可遏,“别挡着我!”

“我懒得再理你!”楚墨终于失去耐心,“真是不可理喻!”

念蓉弯下腰,抱起盈衣,走出屋子。她和楚墨同时看到,不知何时站在院子里的静秋,脸色苍白,瑟瑟发抖。

第十三节 既然异梦,何苦同床

她想她这是干什么呢?深更半夜与陆清浅外出,这不算幽会,算什么呢?这是对楚墨的报复?她为什么要报复楚墨?如果楚墨去乡下真的是与静秋偷情,她又为什么要重复楚墨的错误?或者,处理这件事情的办法很多,比如与楚墨大吵大闹,比如与楚墨好好谈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与楚墨分居一段时间,甚至彻底与他离婚,这些都是办法,深更半夜与陆清浅幽会算什么办法?

假如一个小时以后,她真的与陆清浅发生了什么,那么似乎,她与楚墨的婚姻,便再也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楚墨犯错,楚墨不忠,她也犯错,她也不忠。犯错与不忠这样的事情绝不在时间的早晚,而在犯错与不忠的本身。所谓的同床异梦,正是如此吧?

1

回去的列车上,念蓉几次躲进洗手间里哭泣。思蓉给她打来电话,问她在乡下是否习惯,她回答说,我回来了。敏感的思蓉马上意识到她与楚墨之间再一次出现了问题,她问:“你在火车上?怎么回事?”念蓉说:“回去再说。”思蓉说:“让思远去接你?”念蓉说:“别再思远思远了。如果我是你,马上与姐夫离婚,绝不再给他任何机会。”思蓉说:“你不懂思远的。”念蓉说:“我不懂思远,可是我懂男人——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的话,更不要给出过轨的男人任何机会。”思蓉说:“思远没有出过轨。”念蓉说:“接吻还不算?再说除了接吻,谁知他们还干过什么。”思蓉说:“这事等你回来再说。我和思远去接你吧。”念蓉想了想,说:“我让陆清浅过来接我。”

她果真给陆清浅打去电话,说她和儿子正在返程的火车上,问是否方便去接她。陆清浅说:“荣幸至极。”既没有考虑哪怕一分钟,也没有问她为什么这么快就回来。陆清浅就是这样。他很少触及别人的痛处,打扰别人的内心。

看到陆清浅在出站口等她,念蓉产生出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上了车,陆清浅问她先回家还是先吃饭,念蓉说:“回家吧。”陆清浅说:“也可以先吃饭。吃完饭,回家洗澡睡觉,时间正好。”念蓉说:“可是带着盈衣,不方便吧。”陆清浅笑了。“有什么不方便的?”他冲念蓉眨眨眼睛,说,“又没有什么儿童不易的镜头。”念蓉说:“可是我妈还在家。”陆清浅说:“一起叫过来吧,省得做了。”念蓉想了想,说:“还是算了,她肯定不会出来。这样吧,我给她打个电话,让她别等我们。要不咱再叫上半烟?”陆清浅说:“行。”念蓉就给半烟打电话,可是半烟说她不想出来。“你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必找灯炮,正好给楚墨那个不长记性的一个教训。你这么快就回来,我猜肯定是楚墨又在搞一妻一妾了。”半烟的语气里充满厌恶,“我也正和楚歌谈判呢!楚歌现在也是一妻一妾了。”念蓉皱了皱眉,说:“真不出来的话,我要挂电话了。”半烟说:“看来我猜得没错。这兄弟两个,一个是陈世美转世,一个是西门大官人转世。”

陆清浅带念蓉去一家川味餐馆,随便点了两个菜,又让念蓉帮盈衣点一个他爱吃的。念蓉说:“小孩子嘛,吃什么都行。”盈衣就不高兴了,撅起嘴说:“什么叫吃什么都行?这两天一直在火车上啃面包,撒尿都是一股面包味。”陆清浅笑笑,说:“想吃什么,你说就是了。但你得全部吃光,一点不能浪费。”念蓉说:“你可别惯着他。”陆清浅笑笑说:“偶尔一次,没关系的。”盈衣高兴地捧起菜单,说:“伯伯你真好。”他将菜单翻来覆去地看,什么都想点,又怕点了这个,失去点那个的权利。实在拿不定主意,干脆将菜单交还陆清浅,说:“你随便点个我们小孩子爱吃的就行啦。”

吃饭时候,陆清浅一直跟念蓉聊刊物,对她的乡下之行只字不提。倒是盈衣突然想起楚墨,说如果爸爸在就好了,爸爸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菜。念蓉瞪他一眼,说:“快吃饭。”盈衣委屈地说:“以为爸爸能回来呢!爸爸能回来的话,晚上就能陪我睡觉了。”

念蓉刚想发作,陆清浅急忙用眼神将她制止。他对盈衣说:“爸爸不回来也没有关系,有妈妈陪你睡呢。”

盈衣说:“可是我喜欢爸爸陪我睡。如果爸爸回来,我就要他陪着我睡……”

念蓉说:“那妈妈一个人睡觉害怕怎么办?”

盈衣想了想,耸耸肩,说:“那让陆伯伯陪你睡好啦。”

念蓉看看陆清浅,陆清浅看看念蓉,两个人都笑起来。笑着,陆清浅给念蓉的茶杯里斟满茶。“晚上睡觉真害怕?”

“如果一个人,如果赶上雷雨天……小时候落下的毛病……”

“这么大的人了,还害怕打雷下雨。”陆清浅的眼神,霎时变得柔软。

念蓉将一杯茶喝光。

“晚上少喝点茶。”陆清浅一边为她续茶,一边说,“喝多了,晚上睡不着。”

“不喝我也睡不着。”念蓉说。再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急忙告诉自己,千万别在陆清浅面前流下眼泪。

结账的时候,服务员对陆清浅说:“跟你开个玩笑?”

“哦?”

“前提是你不能生气,即使说错了。”服务员说,“我喜欢和顾客开玩笑。”

“我不会生气。”陆清浅说,“最多拒绝埋单。”

“凭我在这里工作多年的经验,我认为你们应该是情人关系。”

陆清浅笑了。“何以见得?”

“很简单,一男一女出来吃饭,男人掏钱是情人关系,女人掏钱是夫妻关系,男女争着掏钱是朋友关系,AA制的,则是从精神病医院里跑出来的……”

陆清浅扭头看看念蓉,笑笑,又对服务员说:“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向你说的这个方向努力。”

陆清浅送念蓉和盈衣回家,一路无话。念蓉回到家中,王子兰竟然还没有回来,打她电话,王子兰告诉她,明天她得去绿城广场参加太极拳集体表演,今晚想在小花园里跟教授多练一会儿。“念蓉你可千万不要误会,”王子兰说,“好几个老头老太太呢。”念蓉问她什么时间回来,用不用去接她,王子兰急忙说不用不用。“半个小时以后,教授会送我回去。”

念蓉从电话里听到电视机的声音和榨汁机的声音。显然母亲与教授正在室内,而非像她说的“在小花园里”。

——中老年人一旦谈上恋爱,甚至比青年人更投入,更疯狂。

调好洗澡水,将盈衣抱进浴缸,念蓉去了一趟阳台。外面看不到陆清浅的车子,合欢树下见不到忽明忽暗的烟头,念蓉突然生出几分莫名其妙的失落。

给盈衣洗完澡,哄他睡着,念蓉却毫无睡意。去书房胡乱地翻,竟翻出几张她与楚墨的照片。照片上的她依偎在楚墨怀里,眼睛笑成一条缝,后面是开满油菜花的田野。她已经忘记了这张照片是谁给他们拍的,她只记得那一天,楚墨第一次吻了她。天蓝得像湖水,湖水蓝得像宝石,金灿灿的油菜花铺到天边,香气席卷。那时感觉快乐的日子会永远没有尽头,那时感觉爱情就像永远的春天。那时候,楚墨在她眼里,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王子兰回来时候,脸色绯红。她说练拳练得太投入了,忘记了时间。问念蓉怎么还没有睡,念蓉说:“睡不着。”问念蓉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念蓉说:“没什么事,就回来了。”王子兰盯着她的脸,研究了半天,说:“又和楚墨吵架了吧?”念蓉说:“没有。”王子兰说:“没有才怪。”她一边往卧室里走,一边对念蓉说:“很晚了,快睡觉吧。”念蓉问她:“您不洗澡了?”王子兰愣了愣,说:“今天累了,不洗了。”

再怎么累,王子兰在睡前也会洗澡。不洗澡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刚刚在外面洗过澡。

——曾经的宋修业正因如此,才被王子兰发现了蹊跷。

重新关灯上床,仍然睡不着。念蓉爬起来,去阳台,往外看,城市的霓虹至少熄灭了一半。此时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竟是陆清浅发过来的。只有三个字:还没睡?

念蓉吓了一跳。

回过去:你怎么知道?

——猜的。

——茶喝太多了吧?

——也许。

——你怎么也没睡?

——我也睡不着。打算就这样熬到天亮?

——你有更好的办法?

——不妨出来坐坐?

——现在?

——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方便得很。

——我去接你?

——同意高见。

放下电话,念蓉愣了半天。她想她这是干什么呢?深更半夜与陆清浅外出,这不算幽会,又算什么呢?这是对楚墨的报复?她为什么要报复楚墨?如果楚墨去乡下真的是与静秋偷情,她又为什么要重复楚墨的错误?或者,处理这件事情的办法很多,比如与楚墨大吵大闹,比如与楚墨好好谈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与楚墨分居一段时间,甚至彻底与他离婚,这些都是办法,深更半夜与陆清浅幽会算什么办法?假如一个小时以后,她真的与陆清浅发生了什么,那么似乎,她与楚墨的婚姻,就再也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楚墨犯错,楚墨不忠,她也犯错,她也不忠。犯错与不忠这样的事情绝不在时间的早晚,而在犯错与不忠的本身。所谓的同床异梦,正是如此吧?

那么,这是对陆清浅的爱恋?她爱陆清浅吗?也许爱,也许不爱。陆清浅成熟,稳重,热情,帅气,儒雅,忠诚,有才华,可是这些与她有关系吗?她与陆清浅不过有过一次危险的游戏,但是,好在他们及时将彼此的身体刹住。那么,便是不爱吧?可是不爱她,那一次,她又为何一定要借口照顾陈老太太和思蓉而留在这里却不肯与楚墨去外地?说到底,爱只是一种感觉,他对陆清浅的感情,应该介于爱与不爱之间吧?爱,依赖,尊重,喜欢,都有一点点吧。

突然又后悔答应了陆清浅。不管如何,这么晚,这样的心境,这样的情绪,不该出去的。

正胡乱想着,陆清浅的车子已经停在了窗外。念蓉猜他可能将汽车开出了飞机的速度。

看盈衣,睡得又香又沉。轻手轻脚将他抱到王子兰的房间,王子兰还是被她扰醒。“你干什么?”王子兰奇怪地看着她。

“出去一趟。”念蓉说,“要是盈衣醒了,您帮我把他哄睡……”

“这么晚了出去一趟?”王子兰坐起来,“你疯了?”

“睡不着,出去走走。”

“可是这么晚了……”

“没事。”

王子兰站起来,趴到窗口往外看。“有人在等你?”

“出去散散心。”念蓉答非所问。

“那辆车是等你的?”

“过来接我……”

“是谁?”

“你别管了。”

“你可小心点啊念蓉,”王子兰说,“这么晚了,与男人出去……”

“只是去散散心……”念蓉在玄关处犹豫了一下。她从包里掏出手机,关掉,扔进鞋柜,然后“蹬蹬蹬”地下楼,钻进车子里。她见到黑暗之中,陆清浅的眼睛,明亮如炬。

倒车,拐弯,车子开得熟练并且慌乱。

“去哪里?”陆清浅将车子驶出小区。

“随你。”念蓉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男澡堂子如何?”

“去你的。”

“那就……去河边坐坐?”

“好啊。”

车子驶出市区,来到西郊。是一条很安静的小河,由于近几年保护得很好,使得这里环境清雅,空气清新。河边有成排的垂柳,有绿色的草地,有白色的细砂,有供游人休息的长木椅和小凉亭,夏夜里,这里是情侣们谈情说爱的好地方。现在是初冬的凌晨,河面上雾气蒸腾,河岸上雾气罩笼,花草们低垂了谢败的头颅,垂柳树们干枯的树枝发出“哗铃哗铃”的响声。两个人沿着曲折迂回的卵石小径散步,周围静谧神秘。

天上的月亮,白得发蓝。里面淡淡的阴影,如同凸起并且跳跃的静脉。

“有点冷。”念蓉说。

陆清浅脱掉他的外套,给念蓉披上。

“你可以穿上外套,搂着我。”念蓉看着陆浅清的眼睛,“这样咱俩都能暖和一些。”

“这样不好吧?”陆清浅搓搓手。

“孤男寡女深更半夜来小河边约会,这样就好?”

“那我就不客气了。”陆清浅说。

他的手搭上念蓉的肩膀。却只有搂的姿势,没有搂的力度。念蓉朝他的胸膛上靠靠,她听到陆清浅的心脏发出击鼓般的声音。

“楚墨和静秋跑乡下幽会去了。”尽管念蓉不想说这些,但走到一个岔路口,她还是没能管住自己的嘴巴。

“他不会的。”陆清浅搂着她的胳膊,稍稍加了力气。

“可是我看到静秋了。”

“也许是你错怪他们了。”

“你为什么总要替他们开脱?”

“不是我替他们开脱,是你太在意自己的感觉。”陆清浅说,“但其实,很多时,我们的感觉会出现偏差,甚至是错误的。”

“那你知道我现在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

“冷。”

陆清浅搂住她的胳膊,又加了力气。两个人沿着河边漫无目的地走了近一个小时,开始往回走。月光如水银般泻下,卵石、细砂、香蒲和河水都被染上一层银白,就像刚下过一场小雪。

“送你回去吧,天快亮了。”看到车子,陆清浅松开胳膊,说。他的胳膊已经僵直,回不过弯。——那是过度紧张的结果。

念蓉点点头。

陆清浅替念蓉打开车门,念蓉钻进去。陆清浅发动车子,挂倒档,车子熄火。

“驾车水平还是没有长进。”念蓉取笑他。

陆清浅笑笑,再一次发动车子。倒车,车子再一次熄火。

念蓉说:“我来开吧。”

陆清浅扭过脸,看着念蓉。念蓉抿着嘴唇,看着陆清浅。她没有下车,她试图在狭小的车子里与陆清浅交换位置。她碰触到陆清浅的肩膀、膝盖、胸膛、下巴,终于,她将自己挤进陆清浅的怀里。

她在陆清浅的怀里将车子发动。她能够感觉到陆清浅的紧张与膨胀。她回过头,她的唇几乎碰触到陆清浅的下巴。她冲陆清浅笑:“你打算就这样抱着我开车?”

“念蓉……”

陆清浅低下头,吻她的眼睛。

他的动作很慢,很轻,标准的中年人的温柔与稳健。念蓉有充足的时间闪躲或者拒绝,然她没有。她迎上去,迎上去,迎上去,脖子优雅地后仰,嘴唇如花瓣般绽放。陆清浅干燥的嘴唇如同两片燃烧的炭,将湿漉漉的月光烫出“嗞嗞”的声音。

那是真正的吻。起初是浅浅的,试探的,小心翼翼的,后来是热烈的,疯狂的,不顾一切的。舌头相互磨擦,拥抱,缠绕,爱抚,又试图将对方的舌头推开或者扳倒。那一刻念蓉变成鲤鱼,变成泥鳅,变成强盗,变成砂砾,变成尘埃,变成葵花,变成火焰,变成月光。念蓉与月光混为一体,她在车子里流淌开来。

座椅缓缓放平,念蓉亲吻着陆清浅方方正正的下巴。

陆清浅说:“念蓉,念蓉……”他的唇落上念蓉的脸颊,脖子,肩膀。那是祼露的肩膀,如水月光里,散发出白玉般温润的光芒。

念蓉是月色里的女神。念蓉是黑暗中的鬼魅。

陆清浅说:“不行,念蓉。这样不行……”

“不管了。清浅,咱们什么都不管了。”

陆清浅说:“不行……这样不行……”

可是他分明用牙齿,解开念蓉的纽扣。

念蓉挺起身子,撕扯着她和陆清浅的衣服。她听到心里响起水波的声音,微风的声音,火焰的声音,揉弦的声音。她听到石落水波的声音,风过树梢的声音,火焰呼啸的声音,弦断的声音。她挺起,再挺起,像一只崩紧的弓。她的身体将方向盘压住。她听到喇叭的声音。

她对自己说:“别管了。什么都别管了。”

手机铃声在喇叭声里顽强地传出,清晰无比。陆清浅摸到手机。

“别接……”

“先接一下。”陆清浅歪着头,说。

念蓉抢过手机,扔出窗外。

她吻陆清浅的眼睛。

陆清浅说:“先接电话……”

她吻陆清浅的唇。

陆清浅躲闪着。“我得先接电话,念蓉。”他喘息着,“不管是谁,这么晚打来,肯定有急事……”

他挣扎着,推开念蓉,打开车门,下车,拾起电话。铃声在那一刻停止,他看一眼手机,对念蓉说:“半烟打来的。”铃声再一次响起,他将电话接起。

——因了这个电话,陆清浅再一次刹住即将决堤的身体。庆幸或者遗憾,没有人知道。

“亦可出事了。”那边的半烟颤抖着声音,“打念蓉电话,关机……楚歌出去了,家里只有我……我不敢去,我好害怕……念蓉和你在一起吧?我好害怕……亦可出事了……”

似乎,已经不再是半烟的声音。

“念蓉在我旁边,”陆清浅看着念蓉,握住她的手,“半烟你别急,慢点说。亦可怎么了?”

“从楼上摔下去了……‘花样年华’咖啡馆……十六楼啊……”半烟“呜呜”地哭起来,“我猜她肯定摔死了……没个人样……”

2

楚墨对静秋说:“没想到,让你受这么大委屈。”

静秋苦笑着说:“是我自找的。”

“可是你不过来看看跑山鸡。”

“可是我有以前,我们有以前。”静秋说,“因为有以前,我们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可疑。就像这次,即使莫高与我一起来,我们也充满了可疑。这怨不得别人。”

他们的面前,是一条小河。河边有垂柳,有山菊花,有灰色的芦苇和灰色的芦花,河水里,时而会蹦起一两条银色的小鱼。楚墨和念蓉都喜欢河,热恋时,几乎每一天,他们都要去西郊的小河边坐一会儿。谈理想,谈人生,眉来眼去,勾肩搭背,说几句废话或者傻话,也是那样动人那样快乐。婚后前几年,当两个人心情不好,还会去小河边走一走,坐一坐。只是近几年,不知为何,这个共同的习惯突然中断。

“我今天去看跑山鸡了,与鸡场老板谈得很好。”静秋说,“回去以后,我想再开一家农家菜馆……”

“这么快就决定了?”

“看好了就没有必要再等。正好步行街那里有间门脸房对外出租,以前也是开饭店的。租过来,简单装修布置一下就可以开业,省去不少麻烦。”

“那这一趟总算没有白来。”楚墨叹一口气,说。

静秋笑笑,说:“等回去,先把房子租下来,然后我再去看看萧健。”

“只是去看看他?”

“让他回来。不能总这样下去。”

“他仍然拒绝呢?”

“那我就把餐馆转让出去,在那里陪着他,不回来了。”

“餐馆?把骨汤店转出去?”楚墨吃了一惊,“刚才不是还说要开家农家菜馆吗?”

“是的。但是这一切,必须建立在萧健回来的基础上。如果他不回来,我宁愿放弃一切。”静秋低着头,说,“我想让他知道,我所做的这些,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家。对男人来说,事业就是事业,家庭就是家庭,但对女人来说,家庭和婚姻才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事业甚至是唯一的事业。如果失去萧健,即使我开一百家店,即使我成了千万富姐,也是一无所有。”

“你对他,怜悯和感激更多一点,还是爱更多一点?”

“是爱。楚墨,我爱他。”

两个人不再说话。风一点点大起来,柳树的枯枝发出“哗铃哗铃”的声音,天边的晚霞,红得像忧伤的胭脂。

晚上鸡场老板请静秋和楚墨吃饭,高度白酒,楚墨一口气喝下半斤。他还想喝,却被静秋抢过酒瓶。“还要不要肝了?”静秋说。

“我什么都不要了。”楚墨仰面躺倒在草地上,看着天上掠过的浮云,说。

3

思蓉没有坚持让思远去接念蓉,除了有陆清浅去接她,还有一个原因——那夜,思远的胃,突然痛得天翻地覆。

思远的胃一直不好,近些日子尤甚。每当饿了,就会痛一阵子,吃两口饭,又好起来。没当回事,以为是胃炎胃寒胃溃疡一类小毛病,胡乱吃了些药,却不见好转。终于痛得大汗淋漓,躺在沙发上打滚,思蓉有些紧张起来。

“明天别去上班了。”她将一杯热水递给思远,“我陪你去医院看看。”

“不用。”思远勾着身子,喝一口水,“苍蝇蹬一脚……”

“去看看。”思蓉说,“痛成这样子可不行。”

“孙燕子的事情,真的对不起。”思远努力地笑着,表情尴尬,“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坏了哪根神经……”

“喝完水早点休息吧!”思蓉说,“明天一早我陪你去医院。一上午应该能检查完,下午咱俩去超市买点菜。念蓉回来了,明天晚上让她和妈来咱家吃饭……”

夜里思远再一次被痛醒,思蓉握着他的手,感觉到他手心里全都是汗。突然思蓉有些紧张,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弥散开来。去客厅,为思远再倒一杯热水,那手,却抖起来。

第二天上午,做完一系列检查,医生将思蓉叫进办公室,问了些问题,又将检查结果反复地看了几遍,说:“您先别害怕,只是怀疑……”

只此一句,思蓉就吓懵了。怎么可能呢?思远那么健康,那么乐观,怎么会患上那样可怕的病呢?

“必须做一下复查,才能确诊。”医生安慰她说,“就算确诊了也没有关系,还可以治疗。很多重获健康的例子……只要有信心……”

思蓉却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往门外偷看一眼,思远正在逗一个小孩子玩。他变没了孩子手里的气球,一会儿变回来,气球上,拴了一块巧克力。

从医生办公室出来,思蓉努力装得若无其事。思远问她:“怎么这么久?”思蓉说:“医院里不都这样?”思远说:“快回家做饭吃吧!昨晚就没怎么吃饭,又饿了一个上午,刚才等你出来的时候,我都想把皮带煮了吃。”思蓉说:“现在胃怎么样?”思远说:“舒服得就像刚喝过姜汤。”

回家,思蓉为思远炒了四个菜。电视机开着,两个人边吃边看电视。是一档有关生命的纪录片,大洋深处,两条鱼为了争夺一只螺壳,打得难解难分。

螺壳可以做为鱼的庇护所。那是生命的保障。

“思远,是这样。”思蓉尽量将声音放轻放缓,“医生说可能是胃炎,也可能是胃溃疡、胃粘膜脱垂、胃息肉或者胃结石,总之结果不太确切。开的这些药,你先吃着,但是这几天,我们必须再去复诊一次。如果你觉得市立医院服务不好,咱们就换到中医院或者红桥医院……”

“挺好啊。”思远笑着说,“市立医院的小护士个个都那么漂亮……”

“那就再复诊一次。我跟刘医生定好了,大后天就去。”

“浪费那个钱干什么?”思远说,“你没听说过吗?医生远比强盗可怕——强盗通常只在晚间作案,医生却全天候抢钱;强盗风里来雨里去四处流窜,医生冬天暖夏天凉环境优雅;你把钱交给强盗是为了活命,你为了活命而把钱交给医生;强盗只能抢光你身上的财富,医生却能抢光你一生的积蓄;强盗只会逼你掏钱,医生却能逼你借债;你碰上强盗作案可以消财免灾,你碰上医生抢钱却落得倾家荡产;强盗作案时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医生抢钱时理直气壮无所顾忌……”

“思远,复诊了,不管胃炎、胃溃疡还是胃结石,咱心里都踏实了。对不对?”

“……强盗还怕你人多势众,医生连警察也照抢不误;你被强盗抢了可以报警,你被医生抢了只能认命;强盗作案时把自己打扮成魔鬼,医生抢钱时把自己伪装成天使;强盗抢光你的钱他会逃跑,医生抢光你的钱叫你滚蛋;强盗钱抢多了叫数额巨大得枪毙,医生钱抢多了称贡献突出受表彰;你把强盗杀了叫正当防卫,你把医生宰了叫违法犯罪;医生一辈子也许不会被强盗抢,强盗一生中肯定会被医生抢;医生上辈子肯定是强盗,强盗下辈子一定想当医生……”

“别闹了思远……思远你听到我说什么没有?”

“你好像很紧张。”思远突然停下来,盯住思蓉的脸,“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我没怕,我只是让你去复诊。”

“那我乖乖听话就是。”思远耸耸肩,给思蓉夹一片腊肉,“真的不用怕——你老公,结实着呢。”他放下筷子,给思蓉做一个健美运动员的华丽姿势,思蓉很想还他一个微笑,却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

吃完饭,思远午休,思蓉在厨房里洗刷餐具。手被钢丝球扎出血,她却浑然不知。

去卧室,想陪思远休息一会儿,刚躺下,又想爬起来,静静地看思远一会儿。她在心里骂着自己:怕什么呢?初诊误诊,太过正常,报纸上不是说在中国,初诊的误诊率高达百分之三十吗?几个月以前楚墨不是刚刚有过一场虚惊吗?再说,就算初诊没错,就算真是癌症,也非世界末日吧?这世上,很多癌症患者照样顽强并且快乐地活着。正想着,思远醒过来,看思蓉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夸张地将十根手指头全部塞进嘴巴。“怎么含情脉脉的?”他模仿着周星驰的声音说,“你不会一直没睡吧?”

两个人去超市买菜,鸡鸭鱼肉填满了购物车。思远说以后不打算过了?思蓉说妈和妹好不容易来家里吃顿饭,咱们多烧几个菜。收银处结账的时候,思蓉给念蓉打去电话,让她和母亲早一些过来,帮她打打下手什么的。念蓉却说她有些累,晚上不想出去了。

思蓉感觉念蓉的声音,明显不对劲。

“你怎么回事?”思蓉问她,“没休息好?”

“还好。”

“可是你的声音不对劲。告诉姐,是不是楚墨出什么事了?”

“是亦可出事了。”念蓉沉默很久,说,“从十六楼摔下去了。”

4

谁也不知道亦可到底是意外还是自杀。她没有为这个世界留下只言片语。

咖啡馆的服务生说,亦可一个人来,要了最好的房间,点了最好的葡萄酒。她穿了夸张的蓝色碎花旗袍,她将自己打扮成一件小巧玲珑的青花瓷。她一个人将三瓶葡萄酒喝光,然后唤来服务生。她对服务生说:“陪我坐一会儿。”服务生说:“对不起我们没有这项服务。”她就笑了。她对服务生说:“就一会儿。”然后,她捏着嗓子,轻轻唱起莎拉·布莱曼的歌:

“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代我向那儿的一位男孩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请他为我做一件棉衫,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不能有接缝,也不能有针线,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请他为我找一块地,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地要位于海水和海岸之间,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请他用皮制的镰刀收割,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用收割的石楠扎成一束,他就会成为我的真爱……”

她且唱且舞,投入并且动情。服务生说,唱到最后一句,她流下伤心的眼泪。

然后,她攀上窗台,坐在那里,专注地看着窗外的夜景。她看了很久,转回头,对服务生说:“你相信爱情吗?”

服务生懵懂地点点头。

亦可笑。“你真是小孩子。”她说。

亦可扶住一扇窗户,她的动作让服务生非常紧张。服务生说姐姐你下来,我陪你再喝一杯吧。亦可说别吵,让我吹一会儿凉风。后来她干脆将半个身子探出窗外,她唱:“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芜荽,鼠尾草,迷迭香和七里香,代我向那儿的一位男孩问好,他曾经是我的爱人……”月光将她的轮廓镀上一圈闪亮的银边,她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似乎一阵风就能将她吹上天空。

那扇窗户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服务生说,他真的不知道她是跳下去的还是掉下去的。当一缕浮云遮住月光,当她抬起头,她就变成了断线的风筝。一起跌落的还有那页窗户,她在跌落的时候,发出一声极为短暂的惊呼。

那声惊呼,让楚歌的负罪感稍稍减轻一些。她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吧?否则的话,她为何会发出那样一声惊呼?

亦可跌落地面,血肉模糊。据目击者说空中的亦可不停地变换着跌落的姿势,那些姿势有些优美,有些拙劣,有些滑稽。她的身体碰到阳台、电线、路灯、汽车、落叶、潮湿的雾气、雪一般的白霜……她被汽车反弹而起,翻半个跟头,终于掉落地面。掉落地面的那一刻,她从一只风筝,变回一件瓷器。瓷器摔得粉碎,后来楚歌说,正睡着,他猛然在梦里听到那一声撕心裂肺的脆响。

亦可掉落地面很久,天空里依然飘洒着她的血花。

楚歌只看她一眼,便晕了过去。那时她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那时她变得好看了很多。事实上将亦可送进医院完全多余,从她跌落的那一刻起,她就没有任何抢救的必要。

此时,安安静静的亦可,如同一片轻飘飘的剪纸。

一个人,死了,便不再是自己,便没有名字。所以,医院里对亦可的称呼是——尸体。

但她是亦可。楚歌曾经的爱人和情人。

楚歌醒来,再看她一眼,再晕过去。当再一次醒来,他不敢再看她。他愣了一会儿,冲向走廊的尽头。他试图从窗口一跃而下,跟随亦可,一了百了。尽管两个医生和两个护士将他紧紧抱住,却依然不能够阻止他疯狂并且艰难地接近着窗户。四个人如同挂在楚歌身上的巨大的人形果实,楚歌如同一棵移动的人形的哭泣的大树。这让其中一个医生不得不将他打晕。

楚歌又一次醒来,周围多出半烟、念蓉和陆清浅。楚歌不再哭泣,不再嚎叫,他紧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我杀死了亦可。”他说,“亦可因我自杀。”

“她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半烟说,“如果她想自杀的话,不会拽掉一扇窗户……”

“她是自杀。”楚歌说,“出事以前,她给我发了短信。”

“她不小心……”

“她发短信,约我去,我拒绝了。”楚歌终从紧闭的眼睛里流出眼泪,“我不该拒绝的。我该去的。半烟,哪怕明知会被你抓到,哪怕明知你会和我吵架,我也该去的。”

“可是亦可没有理由自杀。楚歌,她真是不小心掉下去的。”

楚歌开始沉默。任凭半烟说什么,他都不再张嘴说话。他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两夜,除了偶尔起来吃一点东西,上一趟洗手间,剩下时间里,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他都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他像是在睡觉,又像是已经死去。有时候,夜里,半烟真的怀疑他已经死去。或许,虽然他躯体仍在,灵魂却早已出窍,与死去的亦可交流或者团聚去了。

半烟伤心并且惊悚。

两天以后楚歌终于走出家门。他去澡堂子洗个了澡,用掉至少半瓶洗发液和沐浴液。然后他走进理发店,让理发师剪掉他蓄了多年的长发。他说:“光头。”

“光头?”

“光头。和尚一样的光头。”

回来时候,他变得清清爽爽。

正吃着饭,楚歌突然对半烟说:“分手吧!”

半烟的筷子,掉落地上。

“分手吧。”楚歌擤一把鼻涕,说,“我们害死了亦可,我们是刽子手。你和我,不能继续一起生活了。”

“可是楚歌,亦可的死真的与咱俩无关。”半烟绕过餐桌,轻轻捧起楚歌的脸,“就算她真是自杀,也与咱俩无关……她不能连这点委屈也受不了……她只是脆弱……”

半烟不过想安慰一下楚歌。无论她说什么,真的或者假的,好听的或者难听的,事实的还是想象的,都是这样的目的。想不到楚歌猛然站起,抡起胳膊,“啪”地给了半烟一记势大力沉的耳光。

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滚!”他冲半烟大吼一声,表情狰狞,声泪俱下。

似乎挨了耳光的,是他自己。

第十四节 明天的豆浆,记得加糖

她听到楚墨轻轻唤她:“念蓉,念蓉。”她很想应一声,可是她咬咬牙,没有出声。她听到楚墨“窸窸窣窣”地下床,蹑手蹑脚地走进书房。他鬼鬼祟祟地躲在书房里翻找着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声音再一次传来。念蓉想也许他偷藏了私房钱吧?或许,他想藏起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比如书信或者照片,以便当成两个人这一场六年婚姻的纪念……

……楚墨仍然挂在窗骨之上。他想重新缩回身子,可是他已经没有了让自己重新回到屋子的力气。好几个瞬间他想放弃,他认为自己即将掉落,像亦可一样掉落,摔得粉碎。或许在摔落的过程中他还可以与念蓉说最后一句话,比如:明天的豆浆,记得加糖。

1

楚墨给念蓉打电话,说他在返程的列车上,夜里就能到家。他像在说评书或者表演单口相声,因为自始至终,他没有听到念蓉说一个字。他想也许念蓉不过打开了接听,然后扔掉电话,忙别的事情去了。这样的事情,念蓉不是没有做过。

记得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楚墨的母亲韩玲过来,夏夜里,三个人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里播放的是念蓉喜欢的韩剧,那天正好播到最后一集。当荧屏上出现男女主人公激烈拥吻的镜头,韩玲有些不好意思了,忙拿起遥控器,将电视调到别的频道。后来韩玲说她不过想错开这个镜头,稍后就会将频道转回来。她说可能念蓉误会她了,以为她忽视了念蓉,只顾挑自己喜欢的频道看。

当时,念蓉起身,去卧室休息,随手将门一关,正好一阵穿堂风刮过,门发出很大的声音。韩玲吓了一跳,脸色霎时变得极不自然。她看一眼卧室,悄悄对楚墨说:“念蓉是不是不高兴了?”楚墨抬腿冲卧室做了一个踹的动作,念蓉恰好推门出来,将这一切看了个一清二楚。

后来念蓉说,其实,她当时一点儿都没有多想。尽管那个韩剧很精彩,尽管那天是大结局,但她并非非看不可。响亮的关门声将她也吓了一跳,她出来,本就是为了解释。楚墨的动作让她非常伤心,她认为这是楚墨对她的不尊重,更是在韩玲面前对她的尊严的一种践踏——更可怕的是,这也许是家庭暴力的伏笔或者前奏。

她是他的妻子,不是他养的猫或者狗,说打就打,说踹就踹。哪怕仅仅是一个动作。

一连好多天,她不和楚墨说一句话。后来楚墨去武汉办事,主动讨好给她打回电话,她却在打开接听以后将电话丢到一边,任楚墨说什么,都不去听。一会儿,当她忙完回来,楚墨早已经将电话挂断。这些都是念蓉后来亲口告诉他的,说这些时,念蓉像只小母鸡般“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这次也是如此吧?在念蓉看来,乡下遇到静秋远比楚墨假装踹她一脚,让她伤心。

楚墨是与静秋一起回来的。相邻的卧铺,却一路无话。途中楚墨买了两个大碗面,帮静秋泡好一碗,推给静秋,静秋坐起来,恭恭敬敬地说一声:“谢谢。”

一声“谢谢”,什么都结束了。——地球到月球的距离。

回家之前,楚墨去看过楚歌,那时楚歌正坐在门口抽烟,半烟躲在卧室里,任楚墨说什么也不肯出来。见到楚歌的光头,楚墨的心就碎了。之前他视他的长发为生命,洗头发掉一根,都会心疼半天。如果不是伤心到极致,他绝不会剃去蓄了多年的长发。

楚墨没敢提起亦可。一个字都没有。他陪楚歌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又拍拍他的肩膀,便起身回家。他了解他的弟弟。他知道这种时候用不着说话。无论说什么都是多余,无论怎么说都是在楚歌滴血的伤口上撒一把盐。

回到家,家里却空无一人。打念蓉的电话,关机。打王子兰的电话,王子兰说,她与盈衣在思蓉这里。楚墨问她:“念蓉呢?”王子兰说:“我也不知道。”楚墨说:“那您和盈衣早点回来。”王子兰说:“今晚不回去了。明天一早思蓉和思远要去医院,我想陪他们过去。”楚墨问:“怎么了?”王子兰说:“思远的胃病犯了。老毛病。”放下电话,楚墨开始不安起来,却不是为思远,而是为念蓉。他将旅行箱里的脏衣服掏出来,塞进洗衣机,人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就像上了发条的玩偶。去阳台,再拨念蓉的电话,仍然关机。将电话打给半烟,半烟竟然也关着机。楚墨在阳台上发了一会儿呆,抽掉两根烟,将洗好的衣服晾到阳台,又将念蓉没有收回来的干衣服收回,叠整齐,放进衣柜。此时天已很晚,楚墨还没有吃晚饭,去冰箱翻一袋速冻水饺煮了,一个人慢慢吃完,念蓉仍然没有回来。再拨念蓉的手机,还是关机。再拨半烟的手机,还是关机。楚墨焦躁不安。通讯录翻下去,终找到江雨霏的电话,打过去,江雨霏说:“下班她就回家了吧?”问她半烟呢,江雨霏说:“半烟好几天没来上班了。”楚墨扔了电话,坐立不安——并非害怕念蓉会出什么意外,而是,他突然想到陆清浅。

女人在伤心特别是因情所伤的时候,最容易与丈夫以外的男人产生感情甚至发生关系。特别是,楚墨知道,念蓉与陆清浅,一直互有好感,纠缠不清。

之前他非常信任念蓉和陆清浅。这信任除了他对自己有信心,对他与念蓉的婚姻有信心,还因为他相信陆清浅的人品。陆清浅绝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男人,他有着太多男人所不具备的理智和责任。

可是今夜,他谁也不敢相信。之前他也是有理智有责任的男人,然当他与静秋同在特殊的时间、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心境,他们同样不能够管住彼此的情感与身体。

楚墨在阳台的椅子上坐下来,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不知道他有没有睡着,但他知道自己做了很多梦。梦里的念蓉一次又一次地被陆清浅冲击和蹂躏,他们的周围,野花、草地、湖水、庄稼、成群的牛羊、骏马、深不可测的大宅、冰河、史前动物的骨骼、扭曲的火焰、天空、白云、暴风疾雨、滚烫的太阳、一望无际的沙漠……醒来,他无比忧伤地发现,他泪流满面。

但此时,其实,念蓉与他,近在咫尺。她坐在小区花园里,她的面前,残菊低下头颅。下班后她就一直坐在这里,既没有回家,也没有吃晚饭。她看到楚墨拖着旅行箱从小区门口一路走来,从她前面绕过去,打开楼层防盗门,提起旅行箱,走进去,然后,家就有了灯光;她看到楚墨在阳台上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地打,她看到楚墨将她晾干的衣服收进屋子,她看到楚墨在阳台上坐立不安,她看到楚墨埋进藤椅,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她看到楚墨躺在椅子上久久不动,她想他肯定睡着了。梦里有谁?她还是静秋?他还是陆清浅?楚墨永远让人捉摸不透。夜凉,花园里升起淡淡的乳白色雾气,一只猫从冬青丛里蹿出,“喵”一声叫,她看到楚墨骤然坐起,趴上窗户。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是念蓉的鼻子,猛然间酸了一下。

回家时候,念蓉一个喷嚏一个喷嚏地打。楚墨什么也没有问,只是去厨房,用半锅水为念蓉熬出一碗姜汤。姜汤里加了红糖,加了大枣,楚墨的姜汤熬得很是地道。“喝了再睡吧,”他把姜汤端到念蓉面前,说,“听你打这么多喷嚏,想必是要感冒。”念蓉没急去接姜汤,而是说:“早晨的姜汤赛参汤,晚上的姜汤赛砒霜。你想毒死我?”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忙伸出手,接过姜汤。这样说话有意思吗?总是找茬有意思吗?既然离婚,就索性离个爽快,就别吵,别闹,别打嘴皮子官司,就尽量别让自己不痛快,让楚墨不痛快——离婚的前夜仍然拌嘴也许是世界上最无聊最无趣最愚蠢的事情。

并且,念蓉相信,不管楚墨以前做错什么或者以后将要做错什么,起码对他来说,这碗姜汤是认真的,是对她的关心。不掺假。

楚墨看看窗外,说:“早晨的姜汤赛参汤,晚上的姜汤赛砒霜。你说的对。”

隔着楚墨的肩膀,念蓉看到,此时,东方的天际,已经泛白。

临睡以前,念蓉对楚墨说:“你知道吗?亦可死了。”

楚墨说:“半烟给我打过电话。回家之前,我和静秋去看过楚歌,他看起来情绪很差,我挺担心他。”

“你怎么想?”

“我很伤心。谁也没有料到会这样。”

“你不希望我们也出什么事吧?或者,牵连到别人……”

“什么?”

“你,我,静秋,萧健,盈衣,步月,我妈,她妈,你妈,你爸,我姐……”念蓉说,“知道吗楚墨,我们的婚姻,绝不仅仅属于我们,还属于很多人……”

“你想太多了。”

“明天上午,咱俩把手续办了吧。”

“什么手续?”楚墨愣住了。

“确切说是今天上午。”念蓉说,“离婚手续。”

她想楚墨或许会暴跳如雷,或许会说尽好话求她,或许会像以前那样,检讨自己的过错,发誓永远不再如何如何,令她惊愕的是,楚墨竟然平静得很。

“你决定了?”

“决定了。”

“真决定了?”

“真决定了。”

“没有缓和的余地?”

“绝对没有。”

“睡觉吧。”楚墨将灯熄灭,说。

黑暗里的念蓉,终于流下眼泪。楚墨太过平静的表现是否证明他已经真的不再在乎他们的婚姻?她在此时提出离婚,又是否正中楚墨的下怀?

偷偷擦一把泪,竟冰凉刺骨。

过了一会儿,她听到楚墨轻轻唤她:“念蓉,念蓉。”她很想应一声,可是她咬咬牙,没有出声。她听到楚墨“窸窸窣窣”地下床,蹑手蹑脚地走进书房。他鬼鬼祟祟地躲在书房里翻找着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声音再一次传来。念蓉想也许他偷藏了私房钱吧?或许,他想藏起什么值得纪念的东西,比如书信或者照片,以便当成两个人这一场六年婚姻的纪念。

后来楚墨在书房里抽起了烟。他仍然没有开灯。念蓉知道,他怕惊扰了假装熟睡中的自己。

2

早晨,楚墨下楼买油条,念蓉在厨房里打豆浆,生活一如从前。真正的纯粹的黄豆豆浆,里面没加一粒红豆绿豆黑豆蚕豆豌豆。却加了白糖,香,甜,滑,喝起来既可口又舒适。楚墨喝掉一碗,又喝掉一碗,然后抹抹嘴角,说:“自从你妈来这里以后,我就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豆浆。”

念蓉说:“吃完饭,咱俩去民政局。”

楚墨说:“非去不可?”

念蓉点点头。

就去。念蓉对着镜子描眉画唇,楚墨坐在沙发上剥着瓜子,耐心地等她。两个人往外走,楚墨在前,念蓉在后,开门,关门,锁门,楚墨突然对念蓉说:“你好像忘了带上咱俩的结婚证。”

重新进屋,去书房,翻书柜,翻桌柜,翻茶几柜,翻写字台,结婚证却找不到了。不见了结婚证,却翻出了户口本、房产证、独生子女证、借书证、港澳通行证、学历证、毕业证、煤气卡、医保卡、电费卡、水费卡、保健卡、献血卡、酒店打折卡……各种家电的说明书、发票、保修卡、线路图、装修图、各种合同书、公证材料、股票、债券、投保单……通讯录、书信、照片、生日光盘、新年录音带……病历、检验单、透视底片、处方单……等等等等。这么多的东西随随便便躺在书房的各个角落,平日里,谁都不会注意。念蓉想不到一家三口过日子,竟然需要这么多看似并不需要的东西。

可是,没有结婚证。

想起昨夜里鬼鬼祟祟的楚墨,念蓉知道,必是他将结婚证藏了起来。她看着楚墨的脸,不说话。

那时候,已经到了午饭时间。

“咱俩先吃午饭吧。”楚墨说,“吃完午饭,再一起找。”

去超市,购物车很快装满。回来,念蓉择菜洗菜,楚墨掌勺,生活再一次回到从前。然后,吃饭,楚墨喝了点酒,念蓉也喝了点酒。午后,休息,梦中或者清醒中的楚墨,一只手轻轻搭上念蓉的腰畔。念蓉想把他的手拿开,终是忍住了。

下午,继续找。不过只楚墨一个人在找,念蓉躺在床上,将一本过期的《深爱》翻成了抹布。陆清浅打电话过来,问她能不能来杂志社一趟,念蓉说早上我不是请假了吗?陆清浅说还是希望你能过来一趟。“这期的杂志虽然已经定稿,但我觉得头题还是不够份量,应该换一换。还有版面,也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念蓉说:“版面的事情,好像半烟更有发言权吧?”陆清浅说:“半烟还没有来上班。”念蓉想了想,爬起来,洗了脸,化了妆,出门。

她看到楚墨还在装模作样地翻找着结婚证。他已经将翻找的地方从书房延伸至客厅和小卧室。他当然不会找到。不过他再一次翻出太多早已被他和念蓉忽略甚至忘掉的东西:盈衣小时候的玩具和奶瓶,印了两个人照片的水杯,他们一起去山上采集的野花种子,楚墨在结婚以前送给念蓉的假金戒和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瓶子,还有扑克牌,跳棋,用坏的钱包,不再唱歌的音乐盒,纸分币叠成的菠萝,咖啡勺,生日钞……这些东西堆在客厅,这是他们从相识到相恋,从相恋到结婚,从结婚到现在的生活展示。

看到这些东西,念蓉的心里,百感交集。

到杂志社才发现,其实根本没有去一趟的必要。许是陆清浅猜出她与楚墨的事情,让她来,不过想让他们都冷静一下。念蓉在杂志社里呆到下班,临走前,陆清浅问她:“晚上请你和楚墨吃饭?”念蓉说:“不用了。”陆清浅说:“有什么事情,多和楚墨交流一下。”念蓉看看陆清浅,笑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她说,“我们很好。”

回到家,见到一地旧物,心里再一次五味杂陈。绕到洗手间,绕到厨房,绕到卧室,每经过一次,心里就难受一次。问楚墨:“找到了?”楚墨摇摇头,说:“都找遍了,找不到。”念蓉说:“找不到结婚证,就没法证明咱俩已经结婚。没法证明咱俩结婚,就没法离婚。”楚墨点点头,说:“是这个意思。”念蓉说:“算了,别找了。”楚墨说:“真不找了?”念蓉说:“不找了。”楚墨说:“明天不去民政局了?”念蓉说:“等找到结婚证,再说。”

吃过晚饭,楚墨将翻出来的东西重新整理归位。家经过这一番折腾,反而变得整洁,有了新婚和新房的样子。然后楚墨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念蓉继续翻那本翻了一百遍的《深爱》。突然楚墨笑了,他对念蓉说:“能看下去?”念蓉不理他。楚墨说:“书房里有的是书,何不换一本?”念蓉起身,进书房,将杂志扔进屋角的废纸篓,又从书架上随便抽出一本书。她站在书架前随便翻了两页,竟从书里翻出一枚银杏叶。银杏叶上画了一颗心,写着楚墨和她的名字,念蓉回忆起来,这枚银杏叶是他们订婚以后,两个人在一棵银杏树下拣的。其实很难说清那到底是一棵银杏树还是两棵银杏树,现在,她只记得扭成麻花的树干和楚墨快乐并且得意的脸。

她想,应该将这本书连同这枚树叶一起收进书架最上层的柜子里吧——那个柜子里,装满户口本、房产证、独生子女证、借书证、港澳通行证、学历证、毕业证……上午时候,楚墨曾将这些东西翻找出来,一件一件地查看,那里面没有结婚证。然后,她亲眼看着楚墨将这些东西归类,收起,摆好,关上柜门。

她踩着椅子,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很大的塑料包。她将塑料包在写字台上拆开,只一眼,她便看到那个鲜红的结婚证。

她愣了愣。她听到书房的门被楚墨推开。她看到楚墨的手里,拿着她的电话。

楚墨僵在那里,一动不动。

念蓉看看楚墨,看看结婚证,再看看楚墨,再看看结婚证。她的嘴巴张开很大,她的表情瞬间被冻住。

“我好像,找到结婚证了。”她说。

似乎,她什么也不该说。她只需将结婚证重新放进塑料袋,扎紧,收进柜子。

如此便可。

所以,话刚出口,念蓉再一次后悔了。

楚墨咬着嘴唇,将电话递给念蓉。“妈来电话了。”他的声音,既远且冷。

念蓉接起电话,她听到王子兰的哭声。

“思远,癌。”王子兰哭得就像一个孩子。

3

那天夜里,思蓉在节目里告诉她的听众,这将是她的最后一期《今古围城》。“我的丈夫,他患了癌症,我得照顾他,一直到他康复,或者死去。”思蓉说,“这也许需要半年,也许需要一年,三年,五年,十年,甚至一生。我希望我能照顾他一生,假若如此,我认为这是我生命里最幸福的事情。我告诉我的丈夫,癌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信心——对自己的信心,对家人的信心。我得让他知道,不管如何,我都会守着他,不离,不弃……以后,小美会接替我的节目,我相信她会做得更好。还有,我想请听众朋友们帮一个忙:如果你们有治疗胃癌的偏方,希望能够告诉小美或者直接告诉我,我在这里代表我的全家,感谢你们。”然后,她在节目里留下她的电子信箱。

与刚刚听到消息时几乎要崩溃不同,此时的思蓉,异常平静。后来她对念蓉说她知道思远正在用手机收听她的节目,在思远面前,她必须坚强。那天仍然是思远送她去电台,然后接她回家。在她做节目的时候,思远果真坐在电台门前的台阶上,静静地听着她在节目里向全市的听众请求偏方。

一起坐在台阶上的,还有牧川。他是在收听了一半节目以后打车来到电台门口的。他震惊,心痛,内疚。他希望此刻他的存在,多少会给思蓉和思远一点信心。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陪着思蓉慢慢往回走。似乎此时应该接受安慰的不是思远,而是思蓉。

小区门口,牧川紧紧拥抱了思远。他对思远说:“伙计你不会有事的。”思远笑笑,说:“我也这么看。”牧川又紧紧地拥抱了思蓉,说:“听不到你的节目,我会很不习惯的。”思蓉笑笑说:“你可以继续支持小美。”牧川说:“这段时间我就不过来打扰你们了。等思远康复,我请你们吃大餐。”

回家洗过澡,思蓉为思远端来洗脚水。恰到好处的水温,蒸气袅袅。水面里浮现出两个人依偎而坐的模糊身影,思蓉看着水面上的她和思远,突然想大哭一场。

“你泡泡脚。”思蓉说。

“一起泡吧。”思远说。

两个人将脚一起伸进热水。起初是并排的四只脚,慢慢的,那脚就摞了起来——先是思蓉的一只脚悄悄爬上思远的一只脚,接着思远的另一只脚爬上思蓉的这只脚,最后思蓉的另一只脚也爬上思远的另一只脚。这游戏他们做了几千遍吧?现在,思蓉知道,也许有一天,这游戏将会戛然而止,再也不会继续下去。

泡完脚,思蓉打开电脑,已经有好心并且热心的听众通过电子信箱为她发来了偏方。思蓉将这些偏方打印收好,她想明天去中医院请教几个老中医,顺便将这个偏方一起拿过去。

然后,思蓉为自己开通了微博。之前她一直对博客这样的东西毫无兴趣,但现在,为了思远,她开通了一个叫做“拯救爱人”的微博。她在微博里贴出一家三口的照片以及思远的病历,她希望大家可以帮她提供一些民间偏方以及比较好的治疗手段,她说,假如思远真的离去,她的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

最后,她在博客里写到:亲爱的思远,无论如何,我和端阳都绝不会放弃你。

4

楚墨找到莫高,问他市立医院和中医院有没有熟人。如果没有,别的大城市的肿瘤医院里有没有能够说上话的朋友。莫高问他怎么回事,他告诉莫高,思远患了胃癌,他和念蓉想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思远的生命。

莫高听罢,一连拨出六七个电话。他对楚墨说已经在上海为思远联系了一家医院,如果思远愿意,可以随时跟他联系。

“在乡下玩得如何?”莫高递楚墨一根香烟,“打算就这样沉沦下去?”

“不沉沦能怎么办?”楚墨说,“丈母娘为了替我还债,连房子都卖了。似乎以后又得回到打工的生活了……”

“没那么惨吧?”

“最起码,得艰苦一阵子。”楚墨叹口气,说,“混了这么多年,不但一事无成,还把丈母娘也牵连进去。如果不是她帮忙的话,我现在恐怕要出去躲债了。你说我是不是很无能?”

“你得多跟静秋学学,她的农家餐馆似乎忙得差不多了。”莫高说,“你们现在怎么样?”

“得谢谢你的建议。”楚墨说,“你让念蓉抓了个现形。”

“你们干什么了?”

“什么也没有干。”

“那念蓉抓到了什么现形?”

“什么也没有抓到。可是她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

“说到底还是你罪孽深重。”莫高笑着说,“换成我,我也会多想。”

“你还好吧?与阿芳。”

“好得很呐。”莫高说,“在我的死缠乱打之下,阿芳终于把她的高富帅甩了。”

“那就恭喜你。”楚墨一脸不屑,“打算怎么办?”

“结婚啊。”莫高说,“尽管我知道,结了婚,一切都会在一段时间以后变了模样。说白了就是回到我以前的生活——与冬玲那样的生活。平淡,琐碎,无精打采。或许我还会有新的外遇,然后编各种各样的瞎话,生活在新的刺激与战战兢兢之中。其实就等于从一座监狱转到另一座监狱,狱中的生活没有丝毫变化,有变化的只是监狱长和狱卒……”

“那为什么还要结婚?”

“因为心结。与初恋情人的心结。还因为心存侥幸。万一会恩恩爱爱、白头到老呢?是不是?阿芳与冬玲,毕竟不同……”

“你怎么把她感动的?”楚墨点上烟,“我是说,她为什么要抛弃她即将走入婚姻的高富帅,而选择你这个离异的矮坏丑?”

“前些日子阿芳过生日,我给她快递了生日礼物。”莫高笑道,“猜猜是什么?”

“一亿美金。”

“你他妈是不是穷疯了?”莫高说,“我给他快递了胸毛。我拔光我所有的胸毛,然后把这些胸毛编成小辫送给她。”

“真他妈变态。”

“什么叫变态?只许费翔拍卖胸毛,不许我快递胸毛?俗话说的好:千里送胸毛,礼轻情义重……”

“你完全不必这样自虐。”楚墨说,“你随便去街上找条流浪狗,拔几根狗毛快递过去,也可以蒙骗过关……”

“诚实很重要。”莫高笑着说,“知道我为什么要拔光胸毛吗?因为阿芳不喜欢。”

“那你应该剃光身上所有的毛……最好连你裆里的那个重要部位也快递过去……”

“我在编成的小辫子上,拴了一枚戒指。”莫高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求婚钻戒,雕了我和她的名字。”

似乎这才是问题的关键——阿芳看到戒指,回忆过去,审视现在,展望未来,终答应了莫高的要求。至于那个高富帅,他犯下的唯一的严重的错误,就是不应该认识阿芳。

——阿芳绝不是那种容易摆平容易满足的女人。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在别处。无论是对高富帅的过去,还是对莫高的将来。

告别莫高,楚墨去看望思远。念蓉和王子兰都在,母女俩在厨房里洗菜,两张脸就像两个苦瓜。思远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手里还在剥着一头大蒜。楚墨在他身边坐下,说如果他和思蓉愿意,明天就可以启程去上海最好的医院。“莫高已经联系好了。”楚墨说,“他说他认识那边的主治医师。”思远说:“我哪里也不去。”一边的思蓉说:“去看看也行,那边条件毕竟好一些。反正辞职后我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可以陪着你。”思远笑着说:“不折腾了。咱俩这么恩爱,老天不会让我走的。”想了想,又说,“就算老天真的让我走,我也认了。咱俩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你给了我那么多快乐,我够本了。”思蓉说:“别说这样不吉利的话。既然我给你那么多快乐,就让咱们的快乐一直延续下去。”思远说:“我努力吧。”听得思蓉红了眼圈,忙借口去厨房,偷偷抹一把眼泪。

一起吃过晚饭,楚墨和念蓉驱车回家,王子兰继续住在思蓉那里,她说这样接送端阳更方便些。这正合盈衣的意。他和端阳从洗手间跑到客厅,从客厅跑到厨房,又从厨房跑到小卧室,一会儿扮大马一会儿扮喜羊羊,玩得不亦乐乎。王子兰被两个小家伙搞得烦不胜烦,大喊一声:“快去睡觉!”思远马上起身,对王子兰说:“让他们玩吧!难得碰到一起,又这样开心。”王子兰说:“可是你需要休息。”思远说:“从明天起就天天呆着了,什么时间不能休息?”说完,一个人去到阳台,看着窗外,久久不动。“也许我还会休息得很久很久。”过了一会儿,思远突然自言自语。

回到家,念蓉去浴室洗澡,楚墨躲到书房抽烟。一会儿念蓉出来,楚墨对她说:“明天是星期天吧?”念蓉问:“怎么了?”楚墨说:“星期天,民政局不上班了。”念蓉说:“可是还有星期一。”楚墨说:“思远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咱们应该多去陪陪他。”念蓉说:“这并不矛盾。”楚墨说:“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不容易。”念蓉说:“你也懂这些?”楚墨说:“这一次,你真的误会我和静秋了。”念蓉说:“我给过你那么多机会,不妨就误会一次。”楚墨说:“可是我们有必要离婚吗?怎么对我妈和你妈说?盈衣怎么办?”念蓉咬咬嘴唇,没说话,一个人走进卧室。

假如没有那夜的意外,楚墨真的不知道他与念蓉是否会在星期一走进民政局,然后结束他们的婚姻。其实,如果夫妻真的下了离婚的决心,什么都不是问题——财产、父母、孩子,都不是问题——问题是,结束一场婚姻,是否是两个人最正确的选择。

假若果真如此,无论对楚墨还是对念蓉,都将是一生里最可怕的灾难。

5

一连好几天都是王子兰接送端阳,孙燕子心生狐疑。起初她想可能是端阳的“出卖”造成的结果——因了这件事,思远与思蓉闹起别扭,甚至打得不可开交。为此他偷偷问过端阳,语气委婉。端阳说:“爸爸和妈妈很好呢。”她问肯定没吵架?端阳说:“不但没吵架,还跟谈恋爱似的。”她问那爸爸为什么不来接你?端阳说:“爸爸生病了啊。”她问爸爸哪里不舒服,端阳说:“好像是胃病吧。”她问爸爸还好吗,端阳说:“还好。可精神呢。”孙燕子松口气,以为至多是胃穿孔吧。——他的胃不好,饭局上又被逼喝了太多高度白酒,就胃穿孔了。孙燕子的哥哥就曾经胃穿孔过,动了手术,医院里躺了整整一个月。

——人类总喜欢用自己的经历来编造别人的故事。

这样又过了两天,总是感觉不太对劲,心慌意乱,莫名紧张。并且以前王子兰偶尔来接端阳,总是笑着脸,然而近来,孙燕子没见她笑过哪怕一次,别的家长跟她搭话,她也是心不在焉。孙燕子有些沉不住气了。

那一次,终于鼓起勇气问王子兰:“思远怎么了?”

“胃癌。”王子兰说,“现在他和思蓉每天上午都要去一趟医院。医生说,他也许最多还能活三个月到一年。”

孙燕子眼前一黑,天就塌下来了。

一夜未眠。

她决定去看看思远。

第二天下午,提了礼物,敲开门,思远坐在沙发上,冲她笑。

面对面坐着,谁都不知该如何开口。思蓉见气氛尴尬,借口出去买菜,将他们单独留在家里。

“你不用怕,思远。”孙燕子搓搓手,说,“这种病,太多治好的例子。你不知道吧,咱们这个城市就有一个肿瘤患者俱乐部,里面全都是身患癌症的病人。很多人完全跟正常人一样,打球,游泳,登山,旅游,学习,工作,甚至结婚生子……”

“我知道,”思远说,“我一点都不怕。你还好吧?”

“还好。”孙燕子说,“只是突然不见你,有些不习惯。”

“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再去幼儿园接送端阳了……”

“别乱说,思远。”

“我的意思是,端阳不可能总上幼儿园。”思远故作轻松地笑笑,说,“他很快就长大了。”

“以前,如果因为我,让你和思蓉闹了不痛快,我向你道歉。”孙燕子说,“我真的不是有意的……那时我只是……孤独……”

“别说这些。”思远说,“我得感谢你,你给了我那么多牵挂、快乐和幸福。”

“你是说,我给了你牵挂和幸福?”

“难道不是吗?”说完,思远冲进洗手间,揭开马桶盖,开始呕吐。似乎他特别痛苦,背努力地勾着,头低得很深,额头淌下汗珠。孙燕子站在旁边,一只手轻轻拍打着他的后背。

她心如刀绞。

思蓉回来的时候,思远正在喝一杯水。见她回来,孙燕子忙说不好再继续打扰,匆匆告辞。

夜里,一起泡脚的时候,思蓉突然对思远说:“你想和孙燕子出去转转吗?”

思远愣住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出去转转,等过了这几天治疗期,不妨约上孙燕子,就近走走看看。”思蓉的脸色变得极不自然,“思远,我绝没有意思……如果总是呆在家里,没病也能憋出病来……就近转转,三四天就回来了,不会耽误你的治疗……”

“你想干什么?”

“就是让你出去散散心……思远你想多了……”

“出去散心的话,何必拉上孙燕子?”

“就是结个伴。”思蓉支支吾吾,“你真的想多了,思远。”

“是你想多了还是我想多了?”思远直视着思蓉的眼睛,“你想完成我的‘遗愿’?你认为我与孙燕子没有上床,是我的遗憾,是不是?你想给我们一个谈情说爱的机会?”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孙燕子也不容易……单身女人,那么喜欢你……我知道,她对你的爱是纯粹的,没有目的的……我可以把你,交给她几天……”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思远说,“什么叫把我交给她几天?交给她干什么?过夫妻生活?”

“你别生气,思远……这样不好么?”

“不好!你这算干什么?临终关怀?”

“思远,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思远的胃再一次痛起来。他冲进洗手间,吐得昏天暗地。思蓉追过来,捧一杯热水,束手无策。

吐完了,重新回到床上坐下,思远突然“呜呜”地哭起来。

“思蓉,我知道你对我好。”思远边哭边说,“可是我已经背叛过你一次,我不能再背叛你了啊!”

“对不起,思远……”

“思蓉,我不想死,我舍不得你啊!”思远抱紧思蓉,说。

6

那夜里,正睡着觉,楚墨突然听到“嘭”地一声,好像有人在楼道里放响一个沉闷的炮仗。仔细听,又没有了声音。过了一会儿,楚墨似乎闻到一股焦糊气味,坐起来,仔细嗅了嗅,焦糊气味愈来愈浓烈。忙下地,拉开防盗门,外面已是浓烟翻滚。浓烟中似乎还有火光,楚墨下意识地将门关紧。

楚墨一边喊:“念蓉!”一边跑回卧室。念蓉已经爬起来,正急急地往身上套着衣服。“怎么了?”她问。“起火了!”楚墨拉起念蓉跑到阳台,说,“呆在这里别动!”他返身冲进洗手间,将浴巾浸透,又跑回阳台。他将浴巾递给念蓉,命令她捂住鼻子,然后拉开窗户,冲夜色大声喊:“起火了!”他听到小区里传来杂沓并且慌乱的脚步声,他看到远处人影晃动。楼上有人试图冲下楼梯,却被浓烟赶回屋子。楚墨再一次跑回玄关,用手试试防盗门,防盗门并没有变热变烫的迹象。回头,念蓉竟站在他的身后。“快回到阳台!”楚墨说,“我去看看陈阿姨!”说着,意欲再一次离开念蓉。“别急,我先给她打个电话。”念蓉拨通电话,只说了一句话便关掉。“阿姨去广州她儿子那里了!”念蓉说。楚墨跑进书房,将包裹着他和念蓉的结婚证、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塑料袋拿出,又去卧室拿了几件贵重东西,拉念蓉重新回到阳台。此时浓烟将整桩楼房包围,即使将身体探出窗外,也看不到下面的情景。然可以猜到此时的小区里乱成一团,狗叫声与孩子的哭声,连成一片。

念蓉一只手抓紧楚墨,另一只手抓着一条红色的双人枕巾,拼命地摇。

“念蓉别怕,”楚墨说,“消防车马上就到。”

“我们怎么办?”

“你怕高吗?”

“什么?”

“我用床单把你顺下去……”

“别,楚墨,我不敢。”

“听话念蓉,我会搓成绳子,很结实……”

“我们再等等……”

“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照我说的做。”

楚墨回到卧室,将床单和被罩撕成宽宽的布条连接起来。他估测了一下长度,摇摇头,又开始撕扯着窗帘。其实他远比念蓉慌乱,他忘记了柜子里还有床单、被罩和可以直接搓成绳子的衣服。终于一根结实的“绳子”连接好,此时,小区门口传来消防车“呜啦呜啦”的声音。

楚墨将被褥扔出窗外,然后将“绳子”系上一根结实的窗骨,使劲拽了拽。他扭头看看念蓉,说:“滑下去。”

“楚墨,不行。消防车到了……”

“烟太大,他们也许看不到我们。火势也会越来越大,楼层又太高,云梯也许靠不上来……”说着话,他将念蓉抱上窗台。

“我不敢,楚墨,我要陪着你。”念蓉拼命摇头。她开始哭泣。

“听话,念蓉,听话。”楚墨一边说,一边将“绳子”的一端在念蓉的腰上缠了两圈,系紧,“抓紧,慢慢往下滑。我会在这边拽紧你。你准行。”

“楚墨,我们再等一等。我陪你一起等……”

“你先滑下去,在下面等着我。”楚墨冲念蓉笑笑,“我马上就到。”

“楚墨……”

“我爱你,念蓉。”

“楚墨……”

“滑啊!”

念蓉开始慢慢往下滑。她像一只笨拙的壁虎,沿着光滑的楼壁,一寸一寸接近地面。往下看,滚滚浓烟中,很多人朝这边跑过来;往上看,透过浓烟,她似乎可以看到楚墨冲她扮一个调皮并且滑稽的鬼脸。

“别往下看!”楚墨冲她喊,“念蓉加油!”

终于,念蓉滑到“绳子”的尽头,然而她的身体,仍然停留半空。匆忙并且慌张的楚墨只顾目测了窗户到地面的距离,却忽略了“绳子”缠在念蓉腰上的那一截。四面都是浓烟,念蓉几乎不能呼吸,手指钻心地痛。她的头脑开始模糊,体力在飞快地透支。

楚墨做出一个疯狂并且惊人的举动。

他冲念蓉大喊:“念蓉别怕,再坚持半分钟!”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那段绳子往上拉,然后用牙齿,解开系在窗骨上的死结。瞬间,巨大的冲击力让楚墨的身体猛然前倾,他险些被拉出窗外。楚墨死死地抓住绳子的一端,冲念蓉喊:“别朝下看!我喊跳,你就跳下去!”

浓烟挤进屋子。楚墨感觉呼吸困难。

他用双脚勾住两根窗骨,然后像杂技演员一样慢慢探下身体。他的表情极度痛苦,他的身体完全挂到窗外。

——此时的念蓉,将他的身体完全拉直。

楚墨变成一段绳子。一段连接在念蓉和窗骨之间的生死之绳。楚墨的身体还在拉直和伸长。1.75米的楚墨,把那段由床单、被罩和窗帘编成的“绳子”的长度,增加了2.05米;把念蓉到地面的距离,降低了2.05米。

此时的楚墨,精疲力竭。

此时的念蓉,距地面很近。

一股烈焰从一楼的窗口猛然窜出,在念蓉的面前拐一个弯儿,险些烧到她的头发。烈焰里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

楚墨冲念蓉喊:“快跳!”

“楚墨!”

“相信我,我没有说谎。”楚墨喊,“念蓉,我爱你。”

“我也爱你!”念蓉仰起头,喊。

念蓉跳了下去。她摔倒在楚墨扔出的被褥上。四周都是浓烟,很多人跑过来将她扶起。“楚墨还在上面!”念蓉挣扎着,哭喊着,高呼着楚墨的名字,“你们快救救楚墨!”

楚墨仍然挂在窗骨之上。他想重新缩回身子,可是他已经没有了让自己重新回到屋子的力气。好几个瞬间他想放弃,他认为自己即将掉落,像亦可一样掉落,摔得粉碎。或许在摔落的过程中他还可以与念蓉说最后一句话,比如:明天的豆浆,记得加糖。

这些都是楚墨后来对念蓉说的。念蓉没觉得他在夸张。

是消防队员砸开防盗门,然后像采摘一枚气喘吁吁的果实一般将他从窗骨上摘下。终回地面的楚墨只会“嘿嘿”地傻笑,他的脚踝被窗骨磨出鲜血,脸黑得就像煤炭雕刻而成。然他的两只眼睛却从焦黑的底色里顽强地渍出,冲着念蓉,一眨一眨。

火灾并未造成伤亡。住在二楼的居民夜里抽烟,烟蒂掉进沙发缝里,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火灾。火焰没有蔓延至二楼以上的楼层,却席卷了这户人家的客厅和卧室,又让整个小区的人们,肉跳心惊地度过一个不眠之夜。

后来楚墨想,他和念蓉也许应该感谢这场火灾。

与“嘿嘿”傻笑的楚墨不同,那个夜晚,念蓉一直在低低地抽泣。她和楚墨坐在小区花园里,她的手紧攥着楚墨的手。“你怎么这么傻怎么这么傻?”她说,“如果你真出了什么事情,我会痛苦一辈子的。”

第十五节 顷刻间,地久天长

……电台门前的台阶上,楚墨与念蓉静静地坐在那里。念蓉的身上披了楚墨的风衣,楚墨的手心里暖着念蓉的手。大雪将两个人的肩头染得雪白,他们却全然不觉。车子停在旁边,却没有熄火,收音机里传来思蓉的声音:思远,我爱你。念蓉终于嘤嘤地哭了。

此时天地静默。此时天地安详。

1

楚歌去乡下,找到亦可的父母。推开柴门,他就给他们跪下。

普通的农家小院,充满孤独与悲凉。亦可的父母坐在院子里,旁边的竹椅上,放着亦可的照片。几只母鸡围着他们“咯咯”地叫,院角的毛竹瑟瑟发抖。见到楚歌,他们谁也没有说话,亦可的父亲返身回屋,亦可的母亲从旁边抓一把小米,撒到地上。

春天时候,楚歌还见过亦可的母亲一面,那时楚歌试图从她的满头黑发里找到一根白发,他没有成功。然现在,冬日阳光下,她的头发,白得可怕。

楚歌试图从那些白发里找出一根黑发,他没有成功。

“是我杀死了亦可,”楚歌说,“如果我们没有离婚,如果那天我答应她,她也许不会死。”

亦可的母亲向他投来极为厌恶的一瞥。

“今天我来,不是请求你们的原谅。”楚歌说,“我来,只想看看你们。”

“现在你可以走了。”亦可的母亲说。

“我对不起亦可,对不起你们。”

“你可以走了。”

“您打我两下。”楚歌说,“打我两下,您会好受些,我也会好受些。”

“滚!”

楚歌没有滚。他走向亦可的母亲。他是用双膝走过去的,那一刻,楚歌变得极卑微极低贱。他一直走到亦可的母亲身边,然后,仰起脸,说:“您打我两下。”

亦可的母亲闭紧双眼,咬紧牙关,突然,她开始了左右开弓。她本不想打他,然而她控制不了自己。她一边打他一边嚎哭,一边嚎哭一边打他。那是极为惨烈极为凄怆的一幕,一老一少面对着面,一起为一个年轻的死去的女人哭泣。“我只有这么一个闺女啊!”亦可的母亲嚎啕着,“以后让我们老俩口怎么活啊!”

如果不是亦可的父亲终将她阻拦,那一天,她也许会将楚歌打死在这个农家小院。

——尽管只是用巴掌。——用巴掌也可以将一个人打死。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到极致,哪怕只用诅咒,也可以取了对方的性命。

楚歌离开时候,满脸是血,站立不稳。他的光头在阳光下散发出青蓝色的光芒,他看到一抹阳光在他的面前闪来闪去。他想起亦可的眸子。

回去,他翻出所有可以找到的亦可的照片。那些照片本来藏在他的电脑里,现在,他把它们冲洗出来,镶上木框,挂到床头。床头挂得满满当当,那里站着十九岁的亦可、跑着二十岁的亦可、坐着二十一岁的亦可、卧着二十二岁的亦可、笑着二十三岁的亦可……亦可在她的每一个时间段里出现,然后被楚歌并列,展示,定格,热热闹闹地供楚歌回忆,追忆,遥忆,思忆。

每一天,躺在楚歌身边的半烟夜不能寐——总感觉楚歌的做法是将一个人抠掉五官,然后将五官排成一线。想到这些,半烟毛骨悚然。

她对楚歌说:“亦可去了,我也很伤心。你每天想她念她,你在家里给她摆个灵位,我都不会反对。但是,你在墙上挂满她的照片,似乎有些过了。”

楚歌说:“这是我的事情。”

半烟说:“你与我结了婚,就不再有只属于自己的事情。什么事情我都可以忍,都可以让步,可是你在墙上挂满亦可的照片,会让我崩溃。”

楚歌说:“那你崩溃好了。或者,你去外面住……”

半烟说:“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房子是我的,你凭什么让我走?”

楚歌说:“那我去外面住。”

半烟说:“楚歌,这件事情,咱俩必须好好谈谈。亦可去了,这是事实,无论你怎样内疚,怎样自责,怎样想她……无论你怎样去做,墙上挂满照片或者给她捏个泥人,她都不会再活过来。可是咱们总得为活着的人打算,是不是?咱俩是夫妻,好不容易走到一起,无论什么事情,都得相互让一步,是不是?楚歌,长这么大,你是第一个打我的人。我念你对亦可感情太深,并没有计较。换成别人,也许我会找黑社会挑了他的大筋……”

“你也可以挑了我的大筋。”

“你怎么这样?你根本就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态度。”

“我没发觉有什么问题。”

“亦可的照片!你怎么能把它们挂到墙上?”

“这件事与你无关……”

“可是我睡不着!每天一抬头,亦可就冲我笑。做着梦,亦可也冲我笑!半夜醒来,亦可也冲我笑!我真的好害怕,楚歌。每天我都会梦见亦可,浑身是血,却还在唱啊,跳啊,又挂在你的腰间,呻吟着,喊着,叫着,耳朵、鼻子和眼睛,都流出血。求求你楚歌,把照片撤掉吧!撤掉它们,试图忘掉亦可,咱俩一起好好过日子……你得面对现实。现实是,亦可已经走了……楚歌你还爱我吗?”

“真他妈烦!”

“楚歌你还爱我的话,就替我考虑一下。”半烟说,“再这样下去,我会崩溃的……”

“那我搬出去好了!”楚歌腾地坐起,一边往身上套着衣服,一边说,“让我一个人守着亦可好了!”

那一天,半烟没有让梦歌离开。她主动为楚歌打开身体,可是楚歌没有要她。临睡以前,她对楚歌说,她会在楚歌不在的时候,摘下这些照片,并将它们全部烧掉。

“你要是真敢这么做,我就拧下你的脑袋。”楚歌恶狠狠地说。

可是第二天,当楚歌从美术用品商店回来,墙壁上的照片,全都不见了。

“把照片还给我!”楚歌上前一步,拤住半烟的脖子。

半烟微微仰起下巴。“全被我烧了!”

“交出来!”

“全烧了!”

楚歌跳起来,一拳将半烟打倒。他骑在半烟的身上,把半烟的脑袋摁上冰冷的地面。半烟不挣扎,不说话,任柔软细长的脖子扭转出可怕的角度,任一张美丽并且憔悴的脸挤压成可怕的形状。她静静地看着楚歌,眼神平静并且绝望。终于,她深吸一口气,从喉咙深处拔出一口夹带着肉丝的浓痰。浓痰从她的嘴巴里射出,正中楚歌的眼睛。

“带上你的照片,永远滚出家门!”她说。

楚歌愣了愣,栽倒在地。那个瞬间他看到藏在床底下的照片。照片们摞得整整齐齐,照片上的亦可,静静地冲他微笑。

2

思远的身体垮得很快,今天与昨天,判若两人。他仍然与见到的每一个人打招呼,仍然努力说着俏皮话,仍然坚持傍晚与思蓉一起散步,仍然在临睡以前给端阳讲故事,但他的病情并不乐观。化疗让他开始脱发,脸色失去光泽,行动变得迟缓,谁都能看得出来,死神距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每一次去看他,楚墨都会偷抹一把眼泪。他不知道自己为何变得如此脆弱。——也许男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都会变得敏感,变得脆弱,变得不堪一击。就像以前,他从来不会为某一首歌流泪,不会为某一篇小说流泪,不会为某一个电视剧里的某一个桥段流泪,不会为电视里的某一个被采访人流泪,然现在,楚墨经常会为这些事情红了眼圈甚至湿了眼圈。

他不知道,脆弱与坚强,哪个对自己更重要。

陆清浅从念蓉那里得知了思远的病情。与思远不过在静秋的茶馆里见过一面,可是他还是决定过来看他。他为思远带来整整两年的《深爱》,他说当思远无聊时,可以翻一翻这些杂志。

看过思远,正好到了晚饭时间。陆清浅请楚墨和念蓉吃饭,念蓉借口家里有事,将楚墨与陆清浅单独留到一起。不知为何,她突然希望他们可以谈谈。

看念蓉离去,陆清浅冲楚墨笑笑。“正好,咱俩喝一杯。”他说。

楚墨也笑。

从昨天开始,城市迎来今年冬天的第一场寒流。寒风毫无顾忌地撕扯着树枝上的几片枯叶,路上行人稀少。

冬夜萧瑟。

两个男人来到步行街,随便找了一家特色火锅店。店堂的墙壁上贴满花花绿绿的涂鸦条,楚墨将脑袋凑上去看,见上面多写着“我爱你”、“我恨你”、“想要把你甩掉真的好难”、“爱情就像两个人喝酒:我干杯,你随意”、“男人的承诺就像八十岁老太太的牙齿,很少有真的”、“宁做英雄妾,不为庸人妻”、“我爱你,与你无关”、“有一种想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寒冷叫忘穿秋裤”……看得出胡乱涂鸦的多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这个年龄的男孩女孩,可以说任何话,可以做任何事情。

爱情是世界的主题,文学的主题,亦是胡乱涂鸦的主题。

“听念蓉说起你前几天的英雄之举了。”陆清浅为楚墨倒一杯酒,“很崇拜你。”

“过奖过奖。”

“我没有开玩笑。换成是我,我可能没有这样的勇气。”

“老老实实留在阳台上似乎更明智一些。”楚墨自嘲道,“当时我被吓懵了,其实那并非明智之举。”

“念蓉很感动……”

“男人到了那种时候,都会挺身而出……”

“不一定的。”陆清浅说,“我对很多人说,我与乔琪分手是因为我们之间慢慢没有了爱情,其实,并非这样……我与她分手,只因为有一天夜里,当外面有人喊,地震啦!我跳起来,只顾一个人逃命……”

“你在编故事?”

“我说的是真的。当然地震是假的,可是那时候,我被吓傻了。我赤脚冲到楼下,才想起乔琪还在家里。我往回跑,冲进卧室,乔琪正坐在床上,使劲摁着太阳穴。她看我一眼,说,你是不是知道没有地震,才敢重新跑回家?我上前,拉起她的手,说,不管地震是真是假,咱们先下楼躲一躲。乔琪厌恶地甩开我的手,说,别在我面前作秀!你这个自私的男人!”

“就因为这些?”

“这只是个引子。或者说,这件事情从此成为我与乔琪之间挥之不去的阴影。她从此肯定我是一个自私的男人。这种自私是可怕的,不可宽恕的。如果你是女人,你会原谅一个在灾难来临之时丢下发妻只顾独自逃命的男人吗?”

“你认为自己是那样的男人?”

“当然不是。”陆清浅喝光一杯酒,又给自己斟满,“其实那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或许本能更多一些吧?人类的本能是什么?无非是逃离。”

“所以你不用自责……”

“所以你值得钦佩。”陆清浅说,“你对念蓉的爱,甚至战胜了你的本能。”

楚墨笑笑,说:“或许只是时间更充分一些吧?火灾与地毕竟震不同。”

这么晚了,那个卖花的男孩竟然还在步行街上晃。楚墨敲敲玻璃,示意他进来,然后买下一朵玫瑰和两朵康乃馨。玫瑰是留给念蓉的,康乃馨一朵送给思远,另一朵送给男孩的女朋友。“相信她很快就能康复。”楚墨说。

“我替她谢谢您。”男孩说,“可是她已经走了。”

“走,了?”

“前几天走的。”男孩说,“她走的时候,我一直守在她的身边。临走时,她拉着我的手,说她很满足,很幸福……她的手指上戴着我送她的戒指,那一天,我们举行了婚礼……她躺着,我坐着,护士和医生都是我们尊贵的宾客……呵,她做了我八个小时的新娘……”

男孩抬手擦擦眼睛,说:“谢谢您的花。”

楚墨站起来,紧紧拥抱了男孩。男孩出门,将那朵花转送给一位乞讨的老人。老人冲他点着头,笑。

两个男人只喝酒,不说话。

“如果这世上只剩一个人还在乎你,那个人就是念蓉。”很久以后,陆清浅突然说,“同样,如果这世上只剩一个人还在乎念蓉,那个人就是你。”

楚墨说:“那当然。我们是夫妻嘛。”

“不仅仅因为你们是夫妻,还因为这一年来,你们经历了太多事情。”陆清浅说,“其实从夫妻双方走进婚姻的那一天起,婚姻就像一个呱呱落地的孩子,需要倍加呵护,才能成长。当然这呵护需要方法,一味地纵容、掩饰和放任,这个孩子的成长,注定是不健康的;一味地冷淡、打骂和争吵,这孩子也会走上另一个极端。所以我曾经说过,婚姻有‘浅婚’与‘深婚’的区别——两个人不管恋爱多久,一天、一个月还是十年,不管他们的智商有多高、文化有多高、情商有多高,不管他们如何贫穷或者如何富有,只要走进婚姻,他们的婚后生活都注定会经历一番挫折。这挫折也许会发生在新婚,也许会发生在婚后三年以内、五以年内、七年以内,甚至会延续一生;这挫折可能是夫妻之间的小吵小闹,可能是暗藏在恩爱之中的同床异梦,还有可能是冷暴力,等等。但不管是什么,总有一些事情,会让‘浅婚’来临,并且让‘浅婚’的状态呈现。哪些事情?太多了。比如生活的平淡,比如突然的诱惑,比如偶然的际遇,比如曾经的经历,比如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后的缺点放大,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的期望值过高,再比如,疾病,贫穷,等等。‘浅婚’状态对婚姻来说是正常的,又是可怕的。它的正常之处在于,几乎每个人都逃不开它;它的可怕之处在于,处在‘浅婚’状态的婚姻,随时可能破裂甚至终结。这就需要两个人共同的信任、谅解、坚守和宽容,以便让‘浅婚’这个阶段早一点过去。如果此时做得不好,便只剩下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夫妻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却一辈子都是‘浅婚’。这样的夫妻很多,他们要么并不清楚两个人延绵一生的婚姻其实是‘浅婚’,他们其实一辈子都没有真正的水乳交融的那种婚姻,要么懒得分分合合,凑和着将一生熬过去;其二,终结这段婚姻,重新选择单身或者重新迎来另一段婚姻的‘浅婚’阶段。我个人并不赞同第二种做法,因为,如果将婚姻比喻成一个孩子,这等于让这个可怜的孩子夭折。尽管我和乔琪,就是在‘浅婚’的阶段,将婚姻终结……”

楚墨一直默默地听。对陆清浅的说法,他既不表示赞同,也不表示反对。他与陆清浅碰碰杯,说:“说到底,你还是认为所有的夫妻都可以恩恩爱爱,白头到老。”

“起码对你和念蓉来说,是这样。”

“你认为我和念蓉所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楚墨说,“或者说,是什么事情让我们的‘浅婚’终于来临?”

“很多。”陆清浅笑笑说,“静秋,初恋情人,心结,遗憾,往事,报复,猜疑,计较,甚至,我……”

“有你吗?”

“你说呢?”

两个男人,相视而笑。

“如果我以前做错过什么,我今天正式向你道歉。”说着,陆清浅站起来,一杯酒一饮而尽。

“你从来没有做错过什么。”楚墨也将一杯酒喝光,“我一直信任你和念蓉。”

“以后,你会更加信任我。”

“那倒是。”

“怎么不问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我要走了。”

“你要走了?”楚墨差点呛酒。

“没能给杂志增加销量和利润,当然得拍屁股走人。”陆清浅笑笑说,“正好办公室空出一个编制,就想把我调回去,平时写写材料、会议发言稿和唱唱赞歌什么的。”

“决定了?”

“他们决定了,不过我可不想去过那种生活。”陆清浅说,“想想就害怕,天天闷在办公室,写没滋没味的新闻,编清汤寡水的故事,说言不由衷的话,领上面赏赐的薪水。这叫什么?混吃等死吧。就像一些所谓的专家作家。所以前几天,我去《好女人》杂志社应聘,并侥幸被他们录取。也许下个月,我就会去那里上班。当然没有编制,我得从最普通的编辑做起……”

“等于你彻底抛弃了一份保障?”

“是这个意思。”

“混了这么多年,终于混成打工仔了?”

陆清浅笑。

“那《深爱》怎么办?谁来当主编?”

“我向他们推荐了念蓉,我相信他们会考虑并且会最终采纳我的建议。”陆清浅说,“现在杂志社里这些人,最优秀的就是念蓉,这毫无疑问。当然现在念蓉还不知道,你也别着急告诉她。”

“那我就先替念蓉谢谢你。”楚墨说,“到时我和念蓉给你送行。”

陆清浅笑笑,说:“干掉这杯,早点回家吧。听说今晚会有雨夹雪,也许还有冬雷,念蓉害怕这样的天气。”

楚墨也笑笑。“英雄所见略同。”他说。

3

电话响起的时候,静秋毫无准备。她看到萧健的号码,人就慌了。——她曾经以为,萧健永远不会再主动给她打来电话。

接了,原来是步月。虽然有些失落,但听到步月的声音,静秋还是非常高兴。她问爸爸在旁边吗?步月说他不在。“他不在,我翻他的手机,一下子就翻到你的电话啦。”

“你认识我的名字?”

“那当然。”步月骄傲地说。

“谁教你的?”

“爸爸。爸爸还教我背诗:静数秋天,又误心期到下弦……”

静秋的心,猛地痛了一下。

“想家吗?”

“想啊。”

“想姥姥吗?”

“也想啊。”

“想不想妈妈?”

“更想啊。”

“过两天妈妈去看你?”

“好啊。”

“妈妈这次想把你带回来。”静秋说,“你不能总是呆在那里。”

“可是我不想离开爸爸。爸爸身体不方便,我得照顾他。”

“那得你长大了才行。爸爸还好吗?”

“不太好。”

“怎么了?”

“他总是叹气。”

“为什么叹气?”

“想妈妈呗。”

静秋的心,又猛地痛了一下。

“他怎么想我?”

“梦里叫你的名字呗!”步月说,“我和奶奶都听到啦!”

静秋突然想扔掉电话,大哭一场。

然后,她在电话里,听到萧健的声音。

“给谁打电话呢?”萧健问。

“妈妈。”步月说。

“以后再玩我的电话,得提前跟我说。”

“哦。”步月似乎有些委屈,“早想给妈妈打电话了,你总是不让……”

“把电话给我。”

“我想再说一句。”

“说吧。”

“妈妈,我好想你。”步月说,“我好想你能过来看我。你来,如果要带我回去的话,就连爸爸一起带上……”

“可是爸爸不想跟妈妈回来。”静秋终于没有忍住眼泪,“爸爸生妈妈的气了。”

“爸爸为什么要生妈妈的气?”

“因为妈妈做错事情了……”

“妈妈会改吗?”

“当然会。月月。妈妈会的。”

“改了就是好妈妈。”步月恋恋不舍地说,“那我把电话给爸爸啦。记得你说来看我,别说话不算数啊。说话不算数,也不是好妈妈……”

“好了月月,把电话给爸爸。”

萧健拿着电话,既不挂断,也不说话。

“萧健,我想再开一个农家餐馆。”静秋说,“我希望你能回来帮我……”

“我知道。”萧健说,“你妈跟我说了。”

“她跟你说了?”

“前几天她打了电话给我。”萧健说,“她还说了别的事情……思远的事情,亦可的事情……亦可的事情是她从报纸上看到的。这样的新闻,报纸总是喜欢……还有楚墨的事情……好像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特别多……”

“你说得对,萧健,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这些事,每一件,都对我触动很大。我常常想,人这一辈子,能有几天呢?与一个人一起生活,又能有几天呢?为什么大多人总是不能够好好珍惜?”

“……”

“萧健,我知道你一直生我的气……我做错了太多……”

“你做错事,与我有关。”萧健说,“我自以为是的自尊,让你伤透了心……你不过是一个火星,而我才是往那个火星上浇汽油的人……如果说一开始还是你的错,那么后来,都是我的错……”

“我们,怎么办?”

“……”

“萧健,我们离开多久了?”

“很久了吧。”

“你想我吗?”

“不说这个了。”

“可是我想你,萧健。可能这之前,我对你的怜悯和感激更多一些,但现在,我知道,这一切,全都是爱。”

“你过来一趟吧!”萧健说,“把月月带回去。”

“她会回来吗?”

“肯定会。”

“可是她说,如果你不回来,她也不会回来。”

“她会改变主意的。”

“你会改变主意吗?”

“静秋,你在逼我。”

“我知道你已经改变主意了,只是说不出口而已。你根本不想离婚。”

“过来一趟吧。”萧健说,“先把月月带回去。她姥姥肯定想她……”

放下电话,静秋终于哭出声来。尽管萧健不肯说,但她知道萧健仍然爱她。萧健怎会不爱她呢?他们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

——萧健离她那么久,那么远,只因她以前,伤他太深。

萧健需要时间疗伤。就像楚墨。

或许就像她在《深爱》杂志上看到的有关“浅婚”的文章一样,她与萧健,终于迎来“浅婚”并送走“浅婚”。——从楚墨走进茶馆的那一刻,他们的婚姻便开始到“浅婚”的状态;从步月拨通她的电话,他们的婚姻就告别了“浅婚”的状态。当然这与步月无关,有关的,是她与萧健这段时间的生活。

只有分开,才知对方对自己有多重要。

她相信,只要她再去一次,随她一起回来的,除了步月,还有萧健。

4

离婚那天,半烟并未表现得太过伤心。她对念蓉说能够早点离开楚歌这样的男人是一个女人的幸运。“趁我现在还不是太老,我相信会有一百个男人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她说。

的确有很多男人愿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那些男人仅仅愿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说恰当些,那些男人更愿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内。他们不过将半烟当成一夜情的对象,他们并不希望半烟能够带给他们一场或轰轰烈烈或平平淡淡的爱情。

半烟亦是这样。她习惯称这些男人们为狗。她对念蓉说狗们根本不会思考,更不会有情感。“在夜里,他们嗅着鼻子,到处乱窜。”半烟说,“他们只为性交活着。”

“你没有必要作贱自己。”念蓉对她说,“就算楚歌离开你,你仍然可以等来属于你的爱情。你应该像楚歌没有出现以前那样活着。”

“可能吗?”喝得酩酊大醉的半烟大着舌头,“当一个女人失去贞操,是否还能像处女一样活着?”

“两回事。”

“一回事。楚歌夺走我灵魂的贞操。——之前,我从未真正爱上一个男人。”

“以后呢?”

“以后也不会。”

半烟让念蓉,无计可施。

念蓉和楚墨去看楚歌,见他的住处,仍然挂满了亦可的照片。虽然他又开始作画,但是他所有的画,都是亦可。站着的十九岁的亦可、跑着的二十岁的亦可、坐着的二十一岁的亦可、跪着的二十二岁的亦可、卧着的二十三岁的亦可……楚歌生活在各种各样的亦可之间,他被亦可完全包围。

“你需要重新振作起来。”楚墨说,“半烟说的对。我们需要为活着的人活着,而不是为死去的人活着。”

“再给我一点时间……”

“半烟每天都在做恶梦。”

“别提她。”

“如果你还关心她……”

“我们已经离婚了。”

“她现在天天去夜店,喝很多酒。很多男人围着她转……”

“她以前就是这样。”

“她以前不是这样。自从嫁给你,她变成贤妻良母……”

“别提她。”

“亦可的死,我们都很难过。可是你不能因为亦可的死,就让自己从此一蹶不振。更不能因为亦可的死,就仇恨与此有关或者根本无关的每一个人……”

“我没有仇恨每一个人。”

“半烟算不算?”

“是她把我赶出来了。”

“如果你能回到以前的生活……我的意思是,振作起来,把墙上的照片摘掉,我想半烟会原谅你的。”

“可是我不会原谅她。”

“说到底还是仇恨。”

“我与半烟不会重新开始。我不再爱她了。永远也不会……”

“楚歌,你让我无话可说。”

“我得画画了。你们可以走了。”

“今天半烟对我说,她可能会辞职。”念蓉说,“她说她不想继续留在这个城市,她说她害怕这个城市的一切。熟悉的街景,熟悉的办公室,熟悉的人群,熟悉的感觉,树,房子,霓虹灯,空气,甚至光秃秃的墙壁。她说,每天夜里,她都会在空无一物的墙壁上,看到亦可冲她笑。她想辞职,彻底告别这里,彻底告别她以前的生活……”

“那是她的事情。”

“你应该,挽留她。”

“我巴不得她走。”

“你这样说,并不能证明你洒脱,却能够证明你一直将感情和婚姻当成儿戏。说到底,你就是个混蛋……”

“你伤害不了我。”

“或许你对亦可也是如此吧?现在,你之所以拼命地想亦可,画亦可,只因为她死了。她死了,你只是内疚,悔恨,恐惧。这里面,也许……没有爱……”

“别跟我提亦可!”

“别让半烟走……”

“再说一遍,你们可以离开了。”

楚歌背过身子,再也不理楚墨和念蓉。他的画笔在画布上胡乱地捅,黑,白,灰,投影,高光,一塌糊涂。却有一张脸清晰地从杂乱无章的线条里突兀出来,那是十九岁的亦可、二十岁的亦可、二十一岁的亦可、二十二岁的亦可、二十三岁的亦可……甚至,八十岁的亦可。那张脸上有粉刺,有痤疮,有皱纹,有黄褐斑,有妊娠斑,有蝴蝶斑,有老年斑……年轻的亦可,在楚歌的画布上走完她匆忙并且忧伤的一生。

5

牧川和思远坐在小区的凉亭里喝茶。思蓉和王子兰站在不远处,小声地说着话。王子兰刚刚卖掉她的另一个门市房,她将那笔钱交给思蓉。“思远治病花多少钱,咱都花。”她凄然一笑,说,“不过等我老了,得靠你们养着我了。”说得思蓉红了眼圈,竟在母亲面前流下眼泪。

是思远打电话约牧川过来。他说很长时间没见牧川了,有点想他。冬日的暖阳懒洋洋的,思远眯起眼睛,小口小口地呷着茶水。

思远在享受一杯清茶。只有身患绝症的人,才能感受到一杯最普通的茶水竟然如此美妙。

“治不好了。”思远冲牧川,轻轻地笑,“思蓉给我试过很多偏方,可是毫无用处。不过我仍然感谢那些为我提供偏方的好人,他们让思蓉没有失去希望。”

“别说丧气话,伙计。”牧川说,“我爷爷就患了癌症,他活到九十八岁。”

思远再笑笑,说:“你觉得思蓉怎么样?”

“很好啊。”牧川瞟一眼不远处的思蓉,说。

“要身段有身段,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要气质有气质。”思远说,“最关键的是,她脾气好,有爱心,有宽容心。前段日子,我差点有了外遇,如果换成别的女人,也许会扒掉我一层皮。”

“那是。就为这,你也得坚持活下去。”

“你喜欢思蓉吗?”

“你什么意思?”牧川吓了一跳,“别告诉我……”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思远看看思蓉,说,“我知道你喜欢她。”

“谁都喜欢她。”

“不一样的。”思远笑着说,“假如我出了什么事情……我是说万一……万一,我没能熬过去,答应我,把思蓉娶了……”

“你肯定没事……”

“把她交给你,我放心。”思远说,“你虽然有些疯癫,但人还不错。最重要的是,你单纯,善良,肯负责,洞察一切。我看得出来,你是真心喜欢思蓉。如果思蓉是单身的话,你早就对她展开攻势了。”

“伙计,别乱说话。等你好了,我再对她展开攻势不迟……”

“你肯不肯答应我?”

“不肯。”

“那我就在报纸上为思蓉登个征婚广告。明天就去,趁我还能动。”思远说,“我这样写:某女,30岁,健康漂亮,善良体贴,有住房一套,带一子,丧偶……”

“呸呸呸!”牧川站起来,“怎么总是说这样的丧气话?要是连你对自己都没有信心,又怎么让思蓉对你有信心?”

思远站起来,长时间地盯着牧川。“我也不想说丧气话,可是似乎,我真的治不好了。如果我能挺过来,这些话,当我没说……我希望这些话当我没说,更希望这些话当成咱俩一辈子的秘密……可是如果我去了,我就把思蓉托付给你。你答应我,我会非常感激你。你不答应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就这样。”

牧川不说话了。他害怕思远的表情。那是极其认真极其郑重极其严肃的表情。似乎此时的思远不是思蓉的丈夫,而是她的父亲。

牧川没有答应思远。可是他站起来,拥抱了思远。

思远招呼思蓉过来,说:“晚上咱们一起去吃馆子吧!你,我,妈,端阳,牧川。吃完这顿,我就不再出门了。——行动不方便喽!”

思蓉看看牧川。牧川说:“好啊!我请客。”

思远笑了。“我也这么看,伙计。”他模仿着牧川的语气和表情,说。

6

静秋见到萧健的时候,萧健正挤在一堆魔方之间翻一本《会计基础》。静秋拍拍窗户,萧健抬头看她,笑笑,合上书,说:“你来得挺快。”

“怎么一个人在?”静秋也笑,“月月呢?”

“跟我妈去超市了。”萧健说,“桌子上有水,你自己倒。”

“怎么看这样的书?”

“没事瞎翻翻。”

“打算当会计?”

萧健笑。

“我有点饿了。”静秋说,“有吃的没有?”

“马上就有。”

“打算请我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你做什么,我吃什么。”静秋说。

关上店门,静秋推着轮椅,与萧健一起挤过熙熙攘攘的大街。有人主动凑过来与萧健打招呼:“健子,这美女是谁啊?”

萧健笑笑,不答。

“是谁啊?”对方追着问。

“我是他妻子。”静秋说,“我来接他回家。”

萧健的表情,便变得局促起来。

回去,婆婆费丽和女儿步月已经回来。见到静秋,步月跑过来,勾着静秋的脖子,“啵啵啵”地亲个不停。“妈妈我好想你。”她说。

竟把静秋亲出了泪水。

萧健择菜洗菜,静秋掌勺,步月跑来跑去,一会儿拉拉萧健的胳膊,一会儿拽拽静秋的衣角。日子似乎再一次回到从前,只不过,客厅沙发上,费丽正襟危坐。

吃饭时候,费丽就像打量一道菜一样将静秋细细打量。她让静秋很不舒服。

“静秋,上一次,我和萧壮说的那些话,有些过分了。”费丽终于打破沉默,“不过静秋,之前,你做的一些事情,也有些过分……”

静秋看看费丽,挤出笑。

“当然萧健也有不对的地方。”费丽说,“做为夫妻,你应该多担待他。”

萧健抬头说:“妈你快吃饭吧。”

“你这次来,我也知道你是什么意思。”费丽说,“不管萧健怎么想,我和萧壮都不反对。”

静秋看看萧健,萧健低下头,为她夹一口菜。

“其实以前,与其说我在生你的气,不如说我在生萧健的气。”费丽叹一口气,说,“本来好好的人,怎么说残就残了呢?萧健以前多好啊!健康,结实,帅气,有前途,结果,那么一残,什么都没有了。其实当时,你完全可以不必嫁给他——你们既没有订婚,又没有合同——可是你还是嫁给她,所以,我真的很感激你和你们一家。上次说那些话,我收回来。其实静秋,我是心里不痛快啊!”

说着话,费丽竟“呜呜”地哭起来。吓得静秋和萧健急忙扔下筷子,安慰费丽。

晚上,静秋在左,萧健在右,步月在中间,一张床被挤得满满当当。天很晚,静秋仍然睡不着,翻一个身,她看到,明亮的月光下,萧健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冲萧健笑笑。

“明天,和我一起回去吗?”静秋说。

“我……”

“答应我,萧健。我需要你。”

“农家餐馆?”

“家也需要你。”

“我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

“不知道……也许是所谓的自尊……虚假的自尊。”萧健看看她,又看看步月,喉结抖动着,“静秋,其实前几天,我就想好了。我想,就算让我一辈子没有尊严,我也会跟你回去。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还爱我。”

“是的,因为我还爱你。”

“因为你还爱这个家。”

“是的,因为我还爱这个家。”

“你不会没有尊严的,萧健。”静秋说,“是你想多了。你总是那么敏感……”

静秋伸出手,摸摸萧健的脸。是一种极其熟悉的感觉。如同回到以前——回到他们吵架以前,回到楚墨再次出现以前,回到萧健出事以前——却似乎,与以前,又那般不同。

安静。踏实。现世安稳。

“睡觉吧?”静秋说。

“是啦!快睡觉啦!”看似早已睡着的步月突然说,“总是说个没完没了,吵死人啦。”

7

静秋与萧健下火车的时间,恰好是半烟登上火车的时间。楚墨和念蓉甚至弄不清楚他们来火车站到底是为送半烟,还是为接静秋。

站台上,半烟抱着念蓉,念蓉只顾哭。雪花开始飘落,站台上雾气濛濛。

“哭什么呢?”半烟说,“怎么跟生离死别似的?”

“还回来吗?”

“回来也是看你。”半烟说,“这个城市,让我心碎。”

“其实哪里都一样——有家,有爱人,有家人,僻野与闹市,贫穷与富足,都一样的。”

“我知道。”

“为什么还走?”

“我不知道。念蓉,我真的不知道。人近中年,中年不惑,倒是好像什么都搞不明白了。”

“留下来吧,半烟。”

半烟笑笑,将念蓉抱得更紧。“你把我也弄哭了。”她说。

半烟登上列车,趴上窗户,冲楚墨和念蓉拼命招手。列车开始启动,“咣当咣当,咣当咣当”,半烟愈来愈远,愈来愈远。念蓉拉过楚墨的手,捂住脸,漫天飞雪中,她的眼泪,像止不住的泉。

然后,回头,静秋推着萧健,冲她静静地笑。

8

思远希望思蓉能够为他再做一期节目。他说这是他离世以前最大的愿望。这么多年,只要他在这个城市,思蓉做节目的时候,他必然等候在电台门口的台阶上。他说他希望能有这样一次,他躺在温暖的床上,在思蓉的声音里安然入眠。思蓉找到台长,台长说好啊。“你们的故事肯定会感动很多听众。”

“与思远相识,也在一个冬季。”念蓉坐在直播间里,窗外大雪纷飞,“那时我们还读着大学,那时的思远,喜欢打篮球,喜欢音乐,喜欢装模作样地思考和抽烟。记得那一天,我路过篮球场,篮球正好飞到我的脚下。思远冲我喊,把篮球扔过来!我抬头,脸就红了。呵,多英俊的一张脸啊……”

“……我与思远手拉着手,林间小道上慢慢走,慢慢走。周围都是落叶,黄的,橘黄的,红的,橘红的,踩在脚底,软绵绵的,‘沙沙’响,‘沙沙’响。突然思远停下来,问我,冷不冷?我点点头。思远便停下,脱下他的外套,帮我披上。可是那天晚上,思远感冒了,高烧,咳嗽。我去看他,他爬起来,指着自己的脸,说,像不像一只螃蟹?思远顽皮起来,就像一个孩子……”

“……思远带我爬山,竟迷了路。周围都是山崖,风很大,冷。天已黄昏,我们仍然找不到下山的路。我紧攥着思远的手,急出眼泪。突然思远笑了,他说,你着急的样子,很好看。他开始给我讲故事,一个接着一个,然后,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看到来时的路。在一棵栗树下面,思远对我说,你转头。我转过去,他就吻了我。那是我和思远的初吻,呵,雪花飘下来了……”

“……生下端阳那天,思远远比我痛苦和幸福。他整整两天没有合眼,他守在医院里,守在病床前,走廊里,产房前……他抱着端阳,看了又看,看了又看……他看着我,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瞅瞅四下无人,他吻了我。呵,做了父亲的思远,还像一个顽皮的孩子……”

“……那是一段无比开心又无比艰难的日子,我和思远都没有工作,每天清水熬白菜,甚至有那么几天,我们只吃两顿饭。每一天,思远都吃得很少。我知道,他吃得少,是为了我和端阳。这几天,我常常想,思远的胃,是不是那时候饿坏了?每想到这里,我就自责……我常常想,如果那时候,我能少吃一点,现在的思远,也许就不会患上这样的病……”

“……可是思远病了。尽管我怀疑这也许是一个梦,当我醒来,身边仍然是健康的阳光的思远,可是他真的病了,很严重。可是我相信,他能够好起来。每天我都会为他祈祷,我相信我的坚持和虔诚定会感动上天……思远,你在听吗?我知道你在听……思远,答应我,一定要好起来……好起来,我们再去那条林间小道散步,再去爬山,迷路,接吻……思远,雪花飘起来了,你看到了吗?思远,我爱你……”

……躺在床上的思远,扭头看向窗外。雪片“噗噗”地扑上窗户,或掉落,或停留片刻,一点一点融化,然后在玻璃上,留下一道清晰的水痕。思远想起多年以前的雪夜,他歪开嘴笑,却笑出满脸泪水……

……电台门前的台阶上,楚墨与念蓉静静地坐在那里。念蓉的身上披了楚墨的风衣,楚墨的手心里暖着念蓉的手。大雪将两个人的肩头染得雪白,他们却全然不觉。车子停在旁边,却没有熄火,收音机里传来思蓉的声音:思远,我爱你。念蓉终于嘤嘤地哭了。

……屋子里没有开灯,半烟将自己镶在木椅上,安静地听着念蓉与思远的故事。她摸出烟,却寻不到火。她站起来,绕开身边的男人,去厨房,打开燃气灶,将烟点着。

雪光映照之下,男人的光头闪烁出刀子般的青蓝光辉。

窗外,雪越下越大。空中飞舞的硕大雪片让天地间支离破碎,地上厚厚的积雪又让天地间融为一体,不见缝隙和边缘。

此时天地静默。此时天地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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