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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沉默的子弹

作者简介

周海亮,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山东省文登市,现居山东威海,职业作家。

已在国内外各类期刊上发表文学作品800余万字,国内多家报刊开有个人专栏,出版有小说集《天上人间》等20余部。其小说集《太阳裙》获“2007年冰心图书奖”。

内容简介

本书精选著名小小说作家周海亮的小小说近作120篇,多为被转载及获奖作品。其中既有表现亲情的,又有表现爱情的,既有表现战争的,又有表现乡土的,既有表现荒诞的,又有表现生存境况的,内容丰富,篇篇精彩,字字珠玑。

周海亮小小说的特点,在于其简散的句式,典雅的意蕴,精致的画面感,丰富大胆的想象,虚与实的完美交融,最为可贵的是,周海亮的小小说所体现出向善的生命与力量的品质向度。文学有发现善的本领,引领善的责任,弘扬善的义务,倡导善的生命与力量。周海亮在这个向度上是不遗余力的。

第一辑 沉默的子弹

沉默的子弹

不过一束光,他就知道,生命不再属于自己。

光暗淡,微弱,灰白,转瞬即逝。他正掬一捧水,水送至嘴边,光悄悄划过他的眼睛。他愣住,呆住,僵住,冻住,不敢蹲下,不敢趴下,不敢逃走,甚至,不敢呼吸。他知道那是瞄准镜反射的光芒。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冷酷并且精确。

他能够想象瞄准镜后面的眼睛。眼睛扣上瞄准镜,他的眉心即刻与十字中心完美地重叠。现在,草丛间隐藏的狙击手随时可以将手指轻轻一勾,让他在瞬间死去。

甚至来不及挣扎,来不及惨叫。甚至来不及颤抖或者抽搐。他似乎看见子弹从草丛里蹿出,冲开稀薄的空气,螺旋状飞行,将他的眉心刺出一个圆圆的小孔。小孔散出淡淡的青烟,一缕金黄的阳光从小孔里灵巧地穿过,然后,照上枪手仍然冷峻的脸。

恐惧排山倒海,将他吞噬。他弯着腰,不敢动。

其实他有两个选择:其一,他一个鱼跃,扑向并且抓起旁边的步枪。填满子弹的步枪被扔在两米以外,两米距离,半秒钟足矣;其二,他一个侧翻,滚向并且逃向与步枪相反的方向。那里有一个茂盛的灌木丛,那些灌木或许可以救他。可是他没有动。他权衡很久,终于放弃。他知道不可能成功——他知道草丛里的狙击手绝不会给他任何机会——这样的距离,瞎子也不会射偏。

他在丛林里度过半个多月。半个多月时间里,他连睡觉都睁着眼睛。每一秒钟他都高度警觉和戒备,头盔压得很低,手指扣紧扳机。他趴在河边的灌木丛里观察很久,直到确信这里就像自家院子一样安全。然后他走出来,缷掉步枪,缷掉干粮,缷掉水壶,缷掉头盔。他需要喝点水,吃点干粮。他需要让他的呼吸变得轻松。他需要让他的心脏正常跳动。他需要将紧崩的神经,放松片刻。

于是他成为靶子,成为羊,成为猪,成为死去的士兵。百发百中的步枪近在咫尺,此时却更显多余和滑稽。是的他仍然是兵,只不过他是死去的兵。暂时还活着的死去的兵。这想法令他绝望和悲伤。

他不知道他们对峙了多久。一分钟?一小时?还是一个下午?他弓着身体,捧着两手,如同在向看不见的敌人讨求一片饼干或者一颗子弹。当死亡被无限抻长,当死亡带来的恐惧被无限抻长,就等于经历过很多次死亡。似乎真是这样,一分钟、一小时或者一个下午,年轻的兵在意念里被他的敌人射杀过多次。每一次他都闭了眼睛,每一次他都没有倒下。然枪手的枪,迟迟没有响起。

突然他很想坐一会儿。终是一死,为什么不能舒服一些呢?为什么不能早一些呢?甚至,为什么不能试试运气呢?他慢慢放下双手,草丛不见动静;他慢慢往旁边挪一步,草丛仍然不见动静;他一点一点蹲下,草丛还是不见动静。坐上石头的那一刻他流出眼泪——滚烫的石头带给他前所未有的舒适感和幸福感。

枪手迟迟不肯将他射杀,这说明,或许,枪手根本不想将他射杀或者他根本不值得枪手射杀。然他仍然不敢拾起步枪。他深知步枪对他意味着什么,对潜伏的枪手意味着什么。他试探着抓起干粮袋,又试探着从干粮袋里拿出饼干。枪没有响。他从小河里掬起一捧水,又试探着将那口水喝下。枪没有响。他笑了。他知道现在,只要不去碰枪,他完全可以从容地离开。他向草丛举起两手,向一颗沉默的子弹举起两手。他高举两手退向岸边,又冲草丛做一个滑稽可笑的鬼脸。他再一次看到那束光——只有当瞄准镜轻轻晃动,那束光才会出现——他知道枪手被他逗笑。

他转身,枪没有响。他将粮袋背到身上,枪没有响。他戴上头盔,枪没有响。他一步步接近灌木丛,枪没有响。他将一只脚踏进灌木丛,枪没有响。突然他认为该给潜伏的狙击手留下一点东西——饼干、罐头、巧克力、烈性酒、钞票……什么都行。枪手放过他,等于救下他。

他毫无戒备地将手伸进怀里。枪响了。

亲爱的,特雷西

母亲为儿子找出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两本书。想了想,又找出一个魔方。魔方是儿子最喜欢的玩具,即使闭上眼睛,他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彻底打乱的魔方复原。

儿子二十二岁。儿子非常聪明。二十二岁的非常聪明的儿子顶上前线,母亲知道,那里需要的不是睡衣和拖鞋,而是钢盔和子弹。可是母亲还是希望这些东西对儿子有用——战斗与战斗的缝隙里,儿子可以穿上睡衣和拖鞋,然后倚着战壕,读两页书,或者,拧几下魔方。

母亲将这些东西装进一个纸箱。母亲在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旁边的女儿静静地看着母亲,说,您好像还忘记了哥哥的抱枕。

哦,抱枕。母亲说,他会需要吗?

当然。女儿说,您给他寄去睡衣、拖鞋、魔方、他喜欢的书籍,您还可以让他睡得更舒适一些。

母亲就笑了。她将纸箱重新打开,然后,去儿子的卧室取来抱枕。儿子的卧室整洁并且繁杂,墙壁上,贴满猫王、梦露和李小龙的照片。每天早晨母亲都会来到儿子的卧室,有时她知道儿子不在,而有时,她会忘记儿子已经开赴前线。她低唤着儿子的名字,她说,该起床了,特雷西。

抱枕太大,这让她不得不换了一个更大的纸箱。她想当纸箱寄达前线的时候,儿子也许在吃饭,也许在睡觉,也许在站岗,也许,他已经冲出战壕,身边的子弹,如同乱飞乱撞的蝗虫。她重新在那个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这时她看到一位穿着军装的兵走进院子,兵站下,挺得笔直,轻轻摁响门铃。

女儿跑过去。母亲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她听到兵说,我很遗憾……

她听到女儿说,你们一定搞错了!

她听到兵说,我们也希望如此……

她听到女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哥!

她听到兵说,对不起……

母亲已经抱起那个纸箱。如果没人摁响门铃,此时的母亲,应该已经走出小院,走上大街。母亲的身体开始抖动,纸箱跌落地上,人跌落椅子。她用手捂住脸,整个人都在颤栗。然后,很久以后,母亲站起来,重新抱起那个纸箱。

她挤过她的女儿。女儿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一张早已被泪水打湿的讣文。母亲扫了一眼,她看到那个令她日夜牵挂却是肝肠寸断的名字:

特雷西。

她挤过大兵的身体。她冲他凄然一笑。她说,谢谢你。

请相信,我同您一样悲伤。大兵挺挺身体。

母亲再笑笑,走出小院,走上大街。天气很晴朗,阳光很明媚,街上很热闹,城市很繁华。母亲抱着纸箱,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终于她将纸箱重新放上桌子,她对面前的大兵说,我想给我前线的儿子,寄一个包裹。

兵看看纸箱上的名字。兵扭过头去,跟另一个兵悄悄耳语。兵转过头来,对母亲说,您确定吗?

母亲说是的。我想给他寄去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可是太太,我知道这很残忍,但我仍然想很遗憾地告诉您,您的儿子他……

别跟我说这些。母亲低了身子,求你,别跟我说这些。我只想给他寄一个包裹: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兵盯着母亲,母亲一头白发,一袭黑衣。兵咬了咬嘴唇,兵说好。好的,您可以再检查一遍您儿子的名字。他是叫特雷西吗?

特雷西。亲爱的,特雷西。

兵收下纸箱,在一份表格上恭敬并且郑重地写下:亲爱的,特雷西。兵抬起头,立正,然后,为素不相识的母亲,缓缓地行一个标准的军礼。

娘在烙一张饼

娘在烙一张饼。

面是头天晚上发好的,加了鸡蛋,加了糖,又加了蜂蜜。面不多,缩在盆底,娘将它们拍成光溜溜的面团。娘的黑发如瀑布般一泻而下,在家里,无人时,娘的黑发永远如瀑布般流淌。娘眉眼精致,嘴唇鲜艳;娘面色红润,手臂如同光洁的藕。娘将面团从瓦盆里捧出,小心翼翼地,端着,看着,眼睛里,刮起湿润温暖的风。那时候还没有儿,那时的娘,刚刚嫁给了爹。面团柔软并且韧道,娘轻哼一首曲子,手脚麻利。娘不时抬头,瞅一眼窗外,窗外下了小雨,淅淅沥沥,春意淋湿一切。想起爹,娘红了脸,额头渗出细密的汗,又在心里嗔怪一句,又哼起歌——那样强壮的男人,人前人后,尤如一头公牛。现在爹下地去了,娘要为他,烙出一张好饼。

擀面杖轻轻滚动,一张饼有了形状。那是椭圆形的饼,轮廓清晰圆润,散着蜂蜜和鸡蛋的香。娘想了想,又操了筷子和剪刀,饼面上压划出美丽的花纹。那些花纹错综复杂,就像竹席、就像梦境、就像山野、就像逝去或者未来的年月。娘的长发如瀑布般流淌,只是那瀑布之间,隐约可见几点闪亮。娘用袖口擦一把汗,娘对儿说,烧把火吧!用软柴。软柴是烙饼最好的柴火:稻草,苞米衣,或者麦秸。灶火映红娘的脸膛,娘表情生动。娘盯着灶火,拍拍儿的光脑瓢,说,再软一点。火苗舔着锅底,外面大雨倾盆。夏天的雨说来就来,爹像一棵树,守着河,守着堤。全村的男人都在守堤,大雨里河堤摇摇晃晃,大雨里男人摇摇晃晃。大雨让娘有些不安,娘在锅底,细细地刷一层油。

娘把饼翻起,娘看到金黄的颜色。娘笑了,眼角和嘴角的细小皱纹随之扯动。娘嘱儿把火烧得再软一点,娘说,别让饼糊了花纹。说话时娘轻轻地咳,娘抬手掩了嘴,娘的身体不再笔直。娘被饼烫了手,娘把手指躲到耳后,嘘嘘有声。娘说准是你爹又念叨我了……你爹念叨我,饼就烫了……火再软些。儿把头深深埋下,儿看到灶膛里跳跃的火苗。儿还看到他漂亮的皮鞋,漂亮的领带,漂亮的下巴和眼睛。这一切全因了娘——皮鞋与领带,下巴和眼睛,全因了娘。娘将饼再翻一个个儿,一张饼变得香气浓郁。娘说你爹一会儿就回来,我得为他烙一张好饼。秋天的果园果实累累,那是爹和娘的果园,娘说她在家里,就能闻到苹果的香。娘看一眼窗外,娘看到大雁、天空、落叶和风。

面是头天晚上就发好的,加了鸡蛋、糖、蜂蜜和唠叨。娘说你爹最爱吃饼,一辈子都吃不够。娘说你爹的吃相,就像圈里的猪。娘抿起嘴笑,将饼翻一个个儿,饼即刻金黄诱人。娘掉光了牙齿,娘的牙齿,再不会属于娘。娘抬起手,随意抹一把,就抹出一脸皱纹。娘看一眼窗上的冰花,看一眼窗外的大雪,看一眼胡须浓密的儿,娘说天太冷,你爹冻坏了吧。娘不停地咳,不停地咳,娘轻轻跺着脚,动作迟缓并且僵硬。娘拿出饼,细细看;娘把饼翻过来,再细细看;再翻过来,再细细看。娘笑了,笑出满头银发。娘开始喘息,愈来剧烈,为一张饼,娘耗尽所有气力。娘将饼捧进饭筐,说,给你爹送去吧!说完娘咳出一点血,红梅般落上衣襟。然后,娘坐上凳子,搓搓手,看儿恭恭敬敬将饼,摆放灵位之前。

娘在烙一张饼。娘一直在烙那张饼。

一瞬

我散步回来,经过小区花坛。是春天,是黄昏,夕阳淡淡映照,云彩镶上金边。花坛里卧着一株樱花,那么矮小,那么年轻,却开得绚烂。樱花将近处的空气染成粉红,空气缓缓流动,形成浅淡的粉红色波浪。这时我看到一条狗。狗周身雪白,从耳朵,至颈,至背腹,至尾巴,绝无一根杂毛。狗从远处的停车场奔向这里,动作轻盈,表情振奋。它跃过一丛月季,一丛蔷薇,一丛冬青,一丛无花果,雪白的四蹄闪烁出耀眼的光芒。它一直奔跑,东一下西一下,路线诡异,距樱花却越来越近。突然我为那丛无辜的樱花担心起来,它那么迷人,那么灿烂,它也许会被这条顽皮的狗破坏。狗将粉红色的空气撕开一线缺口,将淡淡的花浪击出优美的旋涡,然后,它高高跃起,修长的身体在空中完全打开,如雪的皮毛在晚霞中呈现出淡蓝的色彩。那一刻樱花更加动人,似乎它绽放得更加旺盛更加彻底,一瞬之间,所有的花苞全都变成娇艳欲滴的花朵。草是淡绿的,花是粉红的,狗是淡蓝的,夕阳是淡紫的。土地是深褐的,空气是橘红的,墙壁是橙黄的,屋顶是藏青的。一切那般美好,美好得让人颤抖,令人窒息。我想绝不能让这样美好的瞬间轻易溜住,我必须将它定格,将它留住。我要留住一片云彩,一抹晚餐,留住开得绚烂的樱花和正在跃过樱花的狗。我蹬蹬蹬上楼,撞开门,去书房,提起我的相机就往外冲。那片云彩和那抹晚霞打动了我,那丛樱花和那条狗打动了我,我想大度的它们肯定会耐心并且幸福地等待着我的快门。我的相机碰到我的花瓶,我回头,花瓶摇摇晃晃,然后,一头栽倒,滚下桌子。那是一个昂贵的花瓶,来自清末,瓶身描画了文人雅士喝酒吟诗的闲散场景。尽管万般不舍,可是花瓶必将摔得粉碎,一起摔得粉碎的还有制造花瓶的工匠,以及百年的历史。我冲下楼梯,我听到花瓶摔碎的清脆的声音。它们再也不能复还,为了一瞬的绚烂,我失去家里最值钱的宝贝。我跑到花坛前面,果然,一切都在耐心地等我。樱花依然动人,小小的花朵争相绽放;狗依然悬浮于樱花上方,身体修长,表情振奋,空中保持着健美并且舒展的姿态;云彩依然缓缓流动,赤红色的金边如同手工绣制而成;晚霞依然浓郁艳丽,从红,至紫,至蓝,至绿,至黄,再至红。世间一切依然,它们完全忽略掉我飞奔上楼然后撞倒花瓶然后飞奔下楼的这段时间。我寻找角度,调整光圈,举起相机,摁下快门。樱花开始飘摇,狗轻轻落回地面。狗的身体无比轻盈,周身无比雪白。四蹄闪过,我看到粉红色的气浪变得黯淡,变得混浊。此时夜幕四合,晚霞消失,狗在草坪里跑过三圈,然后站到一棵芙蓉树旁,高高举起一条骄傲的后腿。我拎着相机回家,想到美丽并且昂贵的花瓶,突然有些懊恼。我不知道为拍一张照片而损失一件古董是不是太过奢侈,但我知道,假如我小心一点,我完全不必失去它——因为花在等我,狗在等我,风景在等我。推开门,我惊异地发现,那个花瓶还在。它摇摇晃晃,然后栽倒,再然后,慢慢滚向桌子的边缘。我箭步上前,花瓶稳稳落到我的手里。花瓶的掉落和破碎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瞬间,我想它也在等我——等我观赏,等我记住,等我摁下快门将它定格——而我却将它挽救。我坐到椅子上,开始翻看照片。我清晰地记得我摁下了快门。我摁下快门的时候,狗保持着跃起的姿势,每一朵樱花都在开放,云彩拉成细丝,晚霞无比绚烂。我知道这将是我最满意最伟大的作品,可是,相机里没有狗,没有云彩,没有晚霞。我只看到那丛樱花,浅淡的夜幕里,散出蓝幽幽的光芒。它甚至没有完全开放,枝桠间,花苞拥挤。我胡乱地翻着相机。我被吓傻了。这时我再一次想起花瓶,抬头,花瓶兀自摇晃,然后,跌倒,滚落。我扔开相机,一跃而起,试图将它接住,我听到啪啦一声,然后,一地瓷片华丽。

桃花乱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这里没有山寺。这里只有桃源。

桃源只是村子,散落漫野桃花之间,就像浅红的宣纸上滴落的几点淡墨。姑娘低首垂眉,羞立于一片桃红之间,人面红比桃花。其时,一翩翩少年手提长衫,与姑娘相视而笑。少年说,又一年了。姑娘说,又是一年。少年说,你一点没变。姑娘说,你也是。少年说,一会儿,我就得走。姑娘说,知道。姑娘淡绿色的罗衫在微风中轻轻飘舞,缤纷的花瓣很快迷住她的眼睛。少年英俊魁梧,玉树临风。脸庞如同刀削,长衫好比旗帜。

是他们第二次相约。第一次,也是这片桃林。少年持一把纸扇,对红吟诗,姑娘就笑了,忙拿手去掩,那手,却白皙得几近透明。乍暖还寒,怎用得上纸扇?少年装模作样,少年是装模作样的书生。

就这样相识,就像崔护在长安南郊的那段往事。少年知道那段往事,他也希望给自己留下佳话。于是他为姑娘留下纸扇,又偷偷带走姑娘的芳心。

第二次相约,少年仍然一袭长衫,只是手中不见纸扇。正是日落时分,纷乱桃花之中,他与姑娘的脸,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春意盈然,到处都是踏青的行人,阳光如同流淌的金子,空气好像弥散开来的蜜。少年问,明年我还来么?姑娘侧过身子,袖子掩住了嘴。桃花人人可赏,公子为何不来?说完,扭身走向桃林深处。她的身子很快掩进一片桃红之间,少年的目光于是变得痴迷凌乱,做一个打扇动作,却忘记手中已无纸扇。

第三年,第四年,少年依然来此赏花,姑娘依然到此守候;第五年,第六年,少年依然一袭白衫,姑娘依然一抹长裙;第七年,第八年,少年的目光焦灼不安,姑娘的表情起伏难定;第九年,第十年,少年一点点老去,棱角分明的下巴上长满胡须;姑娘也不再年轻,脑后甚至绾发成髻。两个人隔着纷乱的桃花,相视而笑。

少年说,又一年了。姑娘说,又是一年。少年说,你好像瘦了。姑娘说,你有点老了。少年说,一会儿,我就得走。姑娘说,知道。姑娘淡绿色的罗衫在微风中轻轻飘舞,缤纷的花瓣悄悄迷住她的眼睛。忙抬手去擦,那双手仍然白得几近透明。姑娘娇小玲珑,婀娜妩媚。红唇好似花瓣,身段如同柳枝。

少年问,明年我还来么?

姑娘回答,桃花人人可赏,公子为何不来?

少年说,不,我不来了。少年久久地低下头,看一地乱红纷杂。他说今天,我想取回我的纸扇。

姑娘愣怔,娇小的身子扶了桃树,整个人轻轻地晃。少年跨前一步,却咬咬牙,不动。我想取回我的纸扇,他说,十年光阴,纵是纸扇也可以老去。

没有纸扇了。姑娘说,纸扇被姐姐带进了宫。

纸扇被带进了宫?少年吃了一惊。

是的。姐姐被皇上招了妃子……她什么都没有带走,惟独带走那把纸扇……其实她不喜欢进宫……他被招了妃子,是爹的主意……

可是怎么会是姐姐……

因为我是妹妹。姑娘笑笑说,事实上,第一次与你在桃林中邂逅的人就不是我,而是我的姐姐;你的纸扇也并非给了我,而是我的姐姐;你一直等候的人,更不是我,而是我的姐姐……

你为什么一直不肯告诉我?

因为你没把我认出来……我和姐姐长得并不像,可是你还是没有把我认出来。我在想,你痴迷的究竟是谁?是人,是桃花,还是心境?第一次,你竟连她的模样,都没有记清……

因为没有第一次。少年苦笑,扶住一棵桃树,没有第一次,我与你的相约,其实只有九年。

可是明明是十年……

不,是九年。少年说,十年前你的姐姐在桃林中邂逅的人并不是我,而是我的哥哥。

这怎么可能?姑娘的身子开始轻轻地晃。

是的,是我的哥哥。他在赶考途中突发急病,客死他乡。临死前他嘱人告诉我,来年春天,一定要去桃林讨回他的纸扇,如果有可能,将他的死讯也告诉她……他知道那姑娘喜欢他,他不想让姑娘等他……

可是你没有告诉我……

我怕你伤心……我以为你就是她……更可怕的是,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

可是你从来没有说过你喜欢我……

因为哥哥喜欢你。因为我认为,你喜欢的人,一直是我的哥哥……

所以你把这个秘密隐瞒了九年?

你也是。

两个人默默相对,不再说话。春意盈然,到处都是踏青的行人,阳光如同流淌的金子,空气好似流淌的蜜。少年跨前一步,盯着姑娘毛茸茸的眼睛,说,两个亡去的人,竟让我们浪费掉整整九年。姑娘微微一笑,从一片桃花中闪出,说,如果没有他们,我们也许会浪费掉一辈子。姑娘收首垂眉,羞立于一片桃红之间,人面红比桃花。少年手提长衫,再跨前一步,与姑娘相视而笑。其时,空中飘起绵绵春雨,很快打湿两个人的衣衫,以及眼睛。

桃花乱,乱人心。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然。

让子弹别飞

男人没有料到,号称坚不可摧的城市防线,竟然不堪一击。

他甚至来不及为他和女儿准备充足的食物。

所以,当他们吃完最后一片面包,喝光最后一口水,当他们又顽强地挺过一天,男人决定走出地下室。

四岁的女儿紧张地抱住他的两腿。

男人蹲下来,冲女儿笑笑。我很快就会回来。他说,别忘了你是天使,别忘了我是天使的父亲。

女儿是父亲的天使,全世界的父亲都这么认为。然女儿相信自己是真正的天使,也许,她只是唯一。

战争没有打响的春天,城市开满鲜花。老先生牵了老太太的手,女孩挽了男孩的肘弯,孩子追逐嬉闹,艺人的琴声欢快悠扬,猫在睡觉,鸽子在飞翔,狗吐出舌头,大街上阳光遍洒。男人牵着女儿走进小巷,突然栽倒在地。女儿喊,爸爸!男人一动不动,眼睛紧闭。女儿再喊,爸爸。男人一动不动,呼吸停止。女儿就不喊了。她摸出父亲的手机,报警,然后,闭上眼睛,为父亲祈祷。果然父亲在救护车赶到以前坐了起来。父亲摸摸脑袋说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天使把我送了回来。天使长着你的模样,天使唤我爸爸。

女儿咯咯地笑。那一刻,她终于相信自己是真正的天使。

这之前,为让女儿相信,男人做了很多。比如他让冰箱里突然多出一盒冰淇淋,比如他让烤箱里突然多出一只烤鸡,比如他让窗台上突然多出一盆雏菊,再比如,清晨醒来,女儿的床头,突然斜倚了母亲的照片。母亲笑眯眯地看着女儿,女儿将母亲捧起,一遍遍亲吻着母亲的脸。即使夜里,即使睡去,也不肯放手。

她是真正的天使。只要祈祷,她能拥有天使的能力。男人一次次这样说,女儿便信了。

男人嘱女儿呆在地下室里等他。男人说我不但能给你带回面包和水,还能给你带回巧克力。

可是外面在打仗。女儿说,打仗,子弹到处飞。

男人说你忘了你是天使。你只需为我祈祷,为面包、水和巧克力祈祷,我就能安全回来。现在,跟我念,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男人走出地下室,走出院子。城市早已变成废墟,到处都是冰冷或者滚烫的尸体。男人想不到城市的防线如此脆弱,更想不到城市的游击队如此顽强。城市沦陷多日,战斗仍然不止。每一扇窗口都可能射出子弹,将一个活动的头颅射穿或者劈开。

男人走出两条街,爬进一个炸烂的食品店。男人从废墟里找到两袋面包、三瓶矿泉水和一块已经融化的巧克力。男人从一具失去下肢的尸体上爬过,又从尸体的手里,夺走一条步枪。男人回到防空洞,女儿还在念,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男人抱紧女儿。他说现在我们不但有了面包和巧克力,还有一条枪。有了枪,谁也别想动我们一下。

然后,夜里,男人听到连成一片的脚步声。脚步声愈来密集,在他们的头顶上翻滚不止。男人抓紧步枪,身体护住女儿。少顷一颗脑袋探进来,盯住男人和男人手里的枪。脑袋说,把枪扔了,把手举起来。

男人很想扣动扳机,可是他终没有那样做。他知道扔掉枪还有机会,尽管机会很小,但毕竟是机会——因为女儿,他不想成为英雄。他牵着女儿,顺从地走出来,却被拖到了墙边。他给长官跪下,他说,我是平民,请放过我们。

你手上有茧子。

我靠手艺吃饭。请放过我们。

你有枪。

我很害怕。我得保护女儿。

你藏进地下室。

我真的很害怕。我得保护我的女儿。

长官冲他摆了摆手。摆了摆手的意思是,不必再说了,不用再说了。长官命令士兵端起枪,然后,走到一边,点起一根烟。

那么,求求你,放过我的女儿。男人冲长官的背影磕一个头,她还小,别让她死在童年。

长官抽着烟,不说话。烟将他的眼睛熏红。

男人将女儿抱起。男人亲吻了女儿。男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男人对女儿说,原谅我。

我可以祈祷啊!女儿将嘴巴凑近男人的耳朵,他们不知道我是天使。

是的我的天使。男人哽咽着,闭上眼睛吧。

女儿就闭上眼睛。闭上眼睛的女儿充满自信地说,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让子弹别飞……

让子弹别飞。

秋千外

四季里,他最喜欢春天。喜欢柳絮飞扬,榆钱飘落,和风细雨,花静鸟喧。当然还有秋千。整个冬天,秋千在寒风里落寞,现在春天到了,秋千便荡起来了。秋千上坐一位姑娘,长发如瀑,长裙摇曳,修长并且笔直的两腿,随着秋千的节奏,轻轻地荡。

他静静地看着,如醉如痴。

第一次看见姑娘,第一次走进院落。院落隐在山林,距闹市很近,却有桃源的感觉。门敞着,听到姑娘的笑声,他情不自禁地走过去。姑娘独自在笑,当秋千高高荡起,姑娘的笑声,便如风铃般清脆地响起。不远处,一石桌,四石墩,一壶茶,一茶杯。茶香袅袅,他扇动鼻翼,将茶香绕开,让姑娘纯粹的芳香沁进每一个毛孔。

嗯?秋千停下来,姑娘勾着头,看他。

口渴。他指指石桌上的茶壶,红了脸。

您随意。

就一个杯。

您随意。秋千再一次荡起来。美丽芬芳的姑娘,变成彩色的蝶。

他坐下,和风暖阳里,喝着热茶。他表情安静,内心却翻起波澜。一壶茶喝完,姑娘还在荡着秋千,圆润白皙的两腿,如同两段调皮的藕。姑娘看着摇摇摆摆的远方,可是他分明在她的眸子里,看到他模糊的身影。他想坐到姑娘身边,很想,非常想,然他站起来,却说,我想走了。

第二天,仍是如此。他静静地喝茶,姑娘静静地荡起秋千。石桌上仍然一壶,一杯,茶香袅袅,风舒云卷。夜里一场小雨,落红遍地,偷瞟看一眼姑娘,姑娘静静地看着远方。可是姑娘的眸子里,他的身影愈来愈清晰。

第三天,站在门口,他就笑了。石桌上一壶,两杯,姑娘坐在秋千上,勾起下巴,看着他笑。他坐下,喝茶,盼秋千停下,然后,姑娘款款走到身边,可是那秋千,不停地荡,不停地荡。终于他忍不住,问姑娘,歇一会儿?姑娘说,你来扶我。呵,花香四溢,蜜蜂在院角的花丛里,唱起浪漫快乐的曲子。

他过去,红着脸,让秋千停下。他与姑娘走向石桌,等待他们的,一壶茶,两只杯,一段美好、伤感并且即将结束的恋情。他努力使自己不表现出惊惶的表情,可是他还是感觉滚烫的脸颊一点一点变冷。他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那么漂亮的姑娘,那么接近完美的姑娘,走起路来,却是一瘸一拐?

我跳舞。姑娘告诉他,芭蕾。

哦。芭蕾。他见过这样的芭蕾。独臂或者独腿的舞者,顽强,乐观,很美,很震撼。可是他怕。他不知道他怕什么,为什么怕。可是他怕。

舞台突然塌了。姑娘笑笑,说,我摔下来,不省人事。然后,就这样……

他逃离。含蓄并且礼貌地逃离。下山,唧唧喳喳的鸟儿,一路相随。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里的舞台上,灯光追随着天鹅般的姑娘。突然一片漆黑,姑娘惨叫一声,他醒来。枕头是湿的,他不知道是因了汗水,还是泪水。

整整一年,他都在想她。她活泼并且优雅,清纯并且妩媚,心里,他早已把她当成恋人。可是他怕。他知道除了自己,没有人会理解他。他不渴求完美,甚至,他愿意接纳残疾,可是这样的现实,仍然让他无法接受。想象她见到他的朋友,亲戚,父母……想到他们走在大街上……想象人们诧异并且惋惜的目光……他从梦里醒来,枕头是湿的。这一次,他确信,那是他的泪水。

春天。夏天。秋天。冬天。一年很漫长,一年很短暂。

春天。

春天,他再一次走进小院。雨刚刚过,地上铺满花瓣,世界像被濯洗过一般清明透澈。姑娘坐在秋千上,雪白并且笔直的两腿,随着秋千的节奏,轻轻地荡。旁边石桌上,一壶,两杯,几点残红。他捂紧口袋,石墩上坐下,泡茶,喝茶,看一眼姑娘。姑娘目视远方,眸子里,他的模样无比清晰。

歇一会儿?

你来扶我。

他起身,过去,让秋千停下。他与姑娘走向石桌,等待他们的,一段美好、曲折、浪漫并且早已开始的恋情。他努力使自己不表现出诧异的表情,然他还是感觉滚烫的脸颊变得更加滚烫。他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他怀疑,一年以前,他也许根本没有到过这里。那只是一个无比真实的梦。

我跳舞。姑娘告诉他,芭蕾。

可是你的腿……

摔断过。姑娘浅笑着,所以我在这里休养了整整一年。现在,它刚刚恢复。姑娘笑着,打开,旋转,世界美好得令人窒息。

他愣住,微笑。两个人静静地喝完一壶茶,他牵起姑娘的手。

荡秋千?他冲她眨眨眼睛,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面,一枚小巧的钻戒。

两个人坐上秋千。姑娘的脚尖轻轻一点,秋千便荡起来了。越荡越高,越荡越高。

舞困榆钱自落,秋千外,绿水桥平……

一条狗两条狗三条狗

清明天,傻子从东方赶来。他披着汗衫、秋衣、毛衣、西装、中山装、军大衣、被子、麻袋和草绳,风尘赴赴。他像一辆坦克车,他的脚板让土路烟尘四起。

傻子住在近郊。那里有一个村子,两条土路,三棵树,四个垃圾箱。很少有身穿制服的人从那里经过。

傻子住在树下,又从垃圾箱里扒出变质的鸡大腿和只剩皮的包子。傻子对他的生活非常满意,他常常仰躺在春天的阳光里,咧开嘴,冲太阳笑。傻子不觉刺眼。傻子认为太阳就是一朵盛开的葵花。傻子嗅着太阳的香气,内心盈满感恩。

傻子遇到两条狗。

开始是一条。极小的狗,如同耗子。狗通体黑色,只在前额有一撮白毛。狗摇摇晃晃地跟在傻子身后,吐着暗红的舌头,贪婪并且惊惧地盯住傻子手里的鸡腿。傻子蹲下,对狗说,叫爹。狗说,汪。傻子说,叫爹,给你。狗说,汪汪。傻子说,不叫,不给。狗说,汪汪汪。傻子快乐地笑了,慷慨地将一只臭哄哄的鸡腿赏给狗。傻子说,我的好儿子。

第二条狗在一个月以后闯进傻子的生活。通体银白的一条狗,只有前额有一撮黑毛。狗瘦骨嶙峋,只剩一口气。只剩一口气的狗惶惶不安地挣扎在傻子身后,盯着傻子手里的馅饼。傻子蹲下,摸摸狗的脑袋。傻子说,我有一个儿子了。狗说,汪。傻子说,我喂不饱你了。狗说,汪汪。傻子说,留下你,我也会挨饿。狗说,汪汪汪。傻子笑了。傻子将手里的馅饼撕成三块,一块给白狗,一块给黑狗,一块给自己。傻子再摸摸狗的小脑袋,傻子说,你可真傻。

狗们越长越大,竟有了傻子的模样。同样一身脏,同样卑微的表情,同样惊恐的眼睛,同样大眼睛,小鼻子,同样喜欢蜷缩起身子。只是,太阳很好时,狗们也会打开身子,盯住太阳,久久不动。太阳是傻子和狗的葵花,常常,傻子对一黑一白两条狗说,只有坏人才会觉得太阳刺眼。

夜里傻子搂着黑白二狗,梦里喊出“汪汪”的声音。傻子说我梦见自己变成狗啦。黑狗白狗一起说,汪汪。傻子说我还梦见你们两个变成人啦。黑狗白狗一起说,汪汪汪汪汪。

散步时,傻子披着汗衫、秋衣、毛衣、西装、中山装、军大衣、棉被、麻袋和草绳,身后跟着黑白二狗。人和狗浩浩荡荡穿过村子,常常吓哭了闲耍的孩子。于是有村人冲傻子抡起拳头,滚开!傻子后退两步,缩脖,冲对方龇起牙齿,汪汪。两条狗听了,一起喊,汪汪汪。村人受到惊吓,连滚带爬,傻子和两条狗一起笑。汪汪汪。

初秋时傻子被一辆卡车撞伤了腿。傻子躺倒在垃圾箱旁,五天五夜。后来那辆车回来一次,却不是为傻子,而是为黑白二狗。那时两条狗正舔着傻子的伤口,那时傻子从嘴巴里哼出痛苦并且满足的声音。傻子听一人说,太瘦了。傻子听另一人说,终究是块肉。傻子听第一人说,还太脏。傻子听另一人说,天底下没有干净的肉。然后傻子看到两个一点点逼近的操了棍子的黑影。两条狗一起狂吠,傻子便也跟着狂吠起来。傻子的叫声与真正的狗真假难辨,那夜里傻子将喉咙撕出了血。

两条狗最终平安无事。两人消失的时候,傻子听到他们说,的确太脏了。

傻子和他的狗,从暮春住到隆冬。可是狗们终没熬过冬天。临过年时候,突然,两条狗不见了。傻子疯了似地在村子里寻找,一根木棒抡得呼呼有声。然后,夜里时,傻子再一次见到他的狗。却不过是狗皮,两张,随随便便地挂在垃圾箱上。狗皮上伤痕累累,傻子在每张狗皮上至少找到十处刀伤。傻子抚摸着狗皮,想起春天的太阳。春天里太阳干净剔透,春天里两条狗也干净剔透。现在狗躺在他的身边,一黑,一白,干瘪并且空空荡荡。狗皮上长着眼睛。空洞的眼睛。眼睛盯着天空,白天时,竟也闪闪发亮。

傻子没有哭。傻子只叹了一口气。傻子将两张狗皮披到身上,身前一张,身后一张。傻子幻为黑白二狗。

傻子坚守城郊,坚守一个村子、两张狗皮、三棵树、四个垃圾箱、几块枯骨。傻子坚守了半年,终被他粗暴的同类赶走。

那傻子说,你是一条狗。

傻子说,我不是一条狗。

那傻子说,快滚开。

傻子就滚开。滚开前傻子说了一句话。傻子说我不是一条狗,我是三条狗。一条狗两条狗三条狗。我是第一条,或者最后一条。

傻子目光灼灼。他像一位哲人。

然后,傻子身披两条狗皮,离开,头上顶着太阳,脚板击起尘烟。

山谷之城

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城隐在山洞,山洞隐在山谷。那里绿水青山,烟岚云岫。当然,那里几乎与世隔绝。

是男孩的城。男孩建造了自己的城,然后开始规划,管理,整顿和扩张。每天男孩都要钻进山谷,钻进山洞,巡视并扩张他的城。男孩皮肤黝黑,目光烁烁,根根肋骨清晰可见。城让男孩安静,兴奋,忘乎所以,神魂颠倒。男孩为城痴迷。

一年前男孩遇见了城。图片上的城。图片上的真正的城。男孩为城的宏伟和整洁惊叹,课堂上,大瞪了双眼,不停咽下口水。那几天男孩茶饭不思,他捧着城的图片,眼睛隐寻进城的深处。城里有路灯,有雕像,有很高的楼房,有很宽的马路,有笔直的线杆和巨大的广告牌,有在广场上散步的鸽子和烫着卷发的七八岁的小姑娘。男孩想象着城,迷恋着城,向往着城。然后,某一天里,男孩发现了那个山洞。

山洞并不宽敞,山洞幽暗无光。男孩举一根蜡烛进去,萤火虫般的烛光竟也映亮洞壁灰黄色的苔藓和洞底暗黄色的地衣。到处湿漉漉黏乎乎,洞的角落也许藏着不怀好意的蛤蟆或者毒蝎。寒气森森,一只蝙蝠从洞的深处飞出,没有羽毛的翅膀拍打出极其连贯的脆响。男孩笑了。他对山洞非常满意。他要在这里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将城建在这里,绝没有人会发现。那时,当然,他的口袋里,藏着城的图片。

男孩用青石垒出城墙,用土块铺成街道。他在街道两旁栽上代表绿树的青草,那些青草在几天以后变得枯黄。他用树皮充当雕像,用酥土捏成房屋。他用砂子铺成广场,又在广场的中间挖开一个土坑,里面灌上代表喷泉的清水。他在广场上撒满纸叠的鸽子,那些鸽子动作呆板,全是一样的模样和表情。他用瓶盖当成汽车,用枣核当成路灯,用火柴盒当成学校和电影院,用蚯蚓当成疾驰的火车。他的城初具规模,他认为自己是城的国王。

城的国王。他很满意自己的想象。

后来他想,他的城里,还得有居民。

于是他取了粘土,捏成小人。他像远古的女娲,不知疲倦,心怀博爱与虔诚。他将小人排上广场,摆上街道,请进屋子,塞进汽车。他捏了教师,捏了保安,捏了工人,捏了售货员,捏了法官,捏了司机,捏了医生,捏了护士,捏了邮递员,捏了清洁工,捏了警察,捏了作家、画家和科学家……小人们高度抽象和概括,却是各就各位,生机勃勃。城有了色彩,昌盛繁华,他甚至听得到汽车的马达声、学校里的朗诵声、男男女女们的交谈声和欢笑声……

男孩打量着他的城,打量着他的百姓,心情无比愉悦。

每天男孩都在充实他的城。有些依据了图片,有些,则完全依据了想象。图片只是有限几张,想象却天马行空。男孩为他的汽车添上翅膀,为他的雕像穿了衣服,为他的法官配上代表公正的剑和天平,为他的百姓戴上防毒面具和足以识别一切假冒伪劣的银针。男孩让医生们面目慈祥,让警察们高大威武,让官员们一世清廉,让作家们解决了温饱,让混迹于城的农民工,离狗更远一些。

没有人知道男孩的城。村子安静详和,鸡犬相闻。孩子们把“我们都是木头人”的游戏玩了千年,大人们仍然使用着战国时代发明的镰刀和锄头。有时男孩静静地坐在村头,看奔腾的流云,看连绵的大山,额头上,竟也有了细的皱纹。皱纹隐在过去的日子里,隐在现在的日子里,隐在将在的日子里。皱纹就像山谷,山谷是岁月的褶皱。

男孩陪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建造和扩张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巡视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拥有他的城,正好,两年。

暴雨就像瀑布,大山为之颤抖。村子就像汪洋里的树叶,人们惊惶失措。男孩就是在那个午后跑出了村子,跑向了山谷。他是城的国王,他得保护他的城和城中百姓。

男孩终未再见他的城。半路上,他遇到山体滑坡。似乎整座山都压下来,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男孩赤裸的胸脯感觉到山的柔软、坚硬、无情和寒冷。然后便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然后便是窒息,无休无止的窒息。男孩是站着死去的,他的脸冲向城的方向,双手却举向天空。

村人寻到了男孩的尸体。出现在山谷的男孩让村人大惑不解。后来他们得出结论,他们说,男孩太调皮了。男孩太调皮了,所以冒雨跑进山谷。山谷里什么也没有,山谷只是山的皱纹,落满岁月的尘土。

没有人知道那个山洞,山洞里的那座城。洞口早已被泥石封堵,缝隙不见分毫。或者,即使真有人见到山洞,见到山洞里的城,也不会认识它。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几只纸鸽、几个泥人、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

男孩太调皮了。似乎是这样,男孩太调皮了。

水底之城

毫无疑问,这是世上最宏伟最美丽的城。

城呈螺旋形状,郊区是城的外围,王宫是城的中心。城的天空与土地,街路与屋顶,同样洁白。有阳光的日子,城幻出炫丽的七彩,空气也变得潮湿和温暖。每一栋建筑物、每一条街道全都无可挑剔,坚固、干净并且整洁。城中有饭馆,有教堂,有商店,有茶馆,有鞋铺,有酒吧,有邮局,有警察局……城无比繁华。城是一个独立的王国,我们的国家,只有一座城。

城的百姓,宽厚淳朴。虽不能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打架和偷盗之类的事情极少。白天,有阳光的日子,很多人聚集到草坪,铺一张毯,读一本书,或者闭上眼睛,听听音乐,想想心事,任阳光抚过身体,任鸽子从旁边安静地走过。城繁华并且安静,谁也不会料到,一场灾难突然降临。

只是一场普通的足球比赛。比赛精彩激烈,双方互有进球。突然一个球员倒下,后面的球员从他的身上一跃而过。他的鞋钉碰到倒下球员的鼻子,他也摔倒在地,扭伤膝盖。都知是无意,可是两个人还是小声地互骂了几句。事情到这里该结束了,可是突然有别的球员冲过来,推搡了对方的球员。

球赛变成一场混战。先是场上球员,再是场边替补和教练员,然后双方的球迷大打出手,球赛终变成殴斗。直到三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前来制止,殴斗才得以平息。

混乱之中,十二名球迷被踩踏而死。包括五个孩子。

第二天,失去孩子的父母们在城中最繁华的街道示威。他们与警察发生冲突。一位无辜者意外身亡。事情闹大了。

第三天,有政治家将这次事件上升为种族歧视。于是,愤怒的百姓拿起武器,冲上大街。城大乱。

城中百姓,的确有两个种族并且只有两个种族。一直以来,两个种族虽小有矛盾,却也能够平安相处。球赛就是为消灭种族之间隐藏的矛盾,王说,用比赛的方式化解争端,再合算不过。可是谁也没有料到比赛也会带来骚乱,几天过去,由骚乱至死的百姓,已经愈万。

王不得不动用他的部队。八万名士兵们如临大敌,将城分隔成毫不相干的几个部分。很多士兵选择了自杀,因为他们必须将枪口对准他的亲戚、邻居、父母、兄弟、甚至妻儿。尽管如此,骚乱还是很快得到镇压,然此时之城,却失去了一半以上的人口。

事情到这里,远远没完。骚乱刚刚得到平息,便有军队叛乱,并迅速占领王宫。原因很简单,持续几个月的骚乱中,军队长官的种族遭到了王的屠杀,长官必须为他的种族报仇。其实,他还刻意隐瞒了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对王位,早已垂涎三尺。

王虽被斩首,可是他的余党还在。战斗一直持续了两年,两年时间里,又有几百万士兵和百姓失去生命。待一切终于结束,曾经美丽并且繁华的城,早已变得千疮百孔,空空荡荡。而当人们终于可以安静下来,他们突然发现,这一切,其实只因为一场球赛,一个跟头……

不管如何,城重归平静。每一个侥幸从战争中生还的人都相信,几年几十年过去,城还会变回战争前的模样:民风淳朴,鸡犬相闻……他们当然有理由这样乐观,因为现在,整座城,只剩下一个种族……

可是那一天,城还是遭到了灭顶之灾——整座城突然倾斜,城中建筑物,瞬间全部坍塌。

城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然后,城见到蓝色的天空。

真正的蓝色的天空。

让城倾斜的,是一只大手。大手抓起城,将城从水井里捞出。尚未死去的城中百姓,同时听到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

那声音,只是男孩的呼吸。

男孩手里的城,不过是一个精致的贝壳。将贝壳迎向阳光,便会变幻出炫丽的七彩。两年以前男孩将贝壳藏进水井,试图让贝壳变得更加鲜艳美丽,可是此时,他在贝壳里面,看到一滩污物。污物中似乎藏了极微小的尸体,恶臭阵阵,令男孩恶心。

男孩把贝壳带回家,用刷子细细刷洗。于是,城的残垣断壁和城中尚未死去的居民,霎时消失。

天空之城

男人发现那个秘密,兴奋得夜不能寐。秘密是一只鸟带给他的,鸟张开翅膀,仿佛一袭巨大的黑云;鸟直冲云霄,隐进一棵巨树的树冠。树冠里传来“唧唧喳喳”的幼鸟的叫声,所以起初,男人全因了好奇。

他攀上大树,他在茂密的枝桠间发现那个雄伟的巢。巢直径可达三米,铺了金黄色的稻草和红艳艳的红豆。幼鸟们裸着身子,柔软的浅黄色的喙亲吻着他的手脚。面对突如其来的闯入者,大度的鸟们致以最高的礼仪。

晚上他睡在坚固的巢中,通体舒泰,心情舒畅。他的身上盖着温暖柔软的羽毛,他变成一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然后,当他重新下地,他对空中柔软的坚固的友好的温暖的巢,充满无限羡慕和眷恋。几天以后他攀上另一棵巨树,他在那棵树上也发现了一个华丽的鸟巢。巢更大更坚固,更暖更舒适,让他不忍下来。他在巢里呆够足足半月,他与鸟们朝夕相处,他学会筑巢的本领。

他选择了一棵最高最粗壮的古树,那棵树下,他没有发现鸟粪。很显然这棵树没有被鸟们占领,事实也的确如此。他用时足足半年,筑造出世界上最大的最漂亮的最舒适的巢。他躺在巢中,他认为天上的星星,伸手可摘。他在巢里翻跟头,喝茶,读书,胡思乱想……他在巢里建起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巢变成他的个人世界,除非万不得已,他身不离巢。

然他很快开始孤单。虽时时有友好的鸟们光临,但鸟们不懂人语,必定不能与他交流。孤独与烦躁与日俱增,他只得再一次返回地面。然他不是回去生活,他回去,只为替自己寻得一个伴侣。他很快发现目标,一个美丽的女孩正坐在草地上垂目思春。他飞过去,张开两臂,将女孩掳于怀中。他拍打起有力的臂膀,他飞回树中巨巢。

他学会飞翔,这令他兴奋和震惊。他飞翔的技艺日渐娴熟,他能将所有的鸟儿甩到身后。他英俊的相貌、强壮的身体和优美的飞翔令女孩心动痴迷,自女孩来到树上之巢,便再也没有下地。他们不断扩建他们的巢,他们在巢中新建了书房,健身房,客厅,院落……终将巢建成楼房模样。后来他们飞上另一棵树,筑起一个一模一样的巢——儿子长大了,他需要一处独立的住所。

不断有人加入他们的队伍。他们从地面攀向空中,如当初的男人一样兴奋。他们争抢着可以筑巢的古树,他们甚至将古树上的土著居民鸟们野蛮地驱赶。他们无一例外在筑巢后学会飞翔,现在他们也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一群人还是一群鸟。他们间出现医生,护士,鞋匠,作家,农民,商人,保安,科学家,导游,经济学家,工人,警察,士兵……甚至,乞丐。他们在巢间修筑了道路,将所有的巢们贯连;他们在巢间建造了草原和山川,他们使这里变成一个美妙的世界。他们用上最尖端的技术,他们让巢、道路、河流和山脉可以脱离树木存在——当树木老朽或者垮倒,这里的世界依然悬浮。巢连巢,路连路,灯连灯,人声鼎沸,鸡犬相闻,河流穿越麦田,季风掠过山脉……现在,荒原上方,悬浮了一座繁华的城。

天空之城。

然城慢慢失去巢的模样。巢被无数次改造,终成为钢筋混凝土的组合。巢中不见树枝和羽毛,泥巴和红豆。巢中有灯,日夜如雪,巢中有玻璃,有塑料,有珠宝,有铁器,有铝合金或者不锈钢。巢与巢之间经常出现纷争,人人倾巢而出,喊杀震天,血流成河。天空之城被割据成很多块,以道路、山脉或者河流为界,他们说着不同的方言甚至语言,守着不同的宗教或者信仰,他们之间或假惺惺地谈判,或直接刀剑相见。天空之城不再美好,尽管,巢变成城,城变成世界,世界正在扩张。

某天,一位男人收起翅膀,从天空之城落入城下荒原。他发现一个秘密,他兴奋得夜不能寐。秘密是一只鸟带给他的,鸟没有翅膀,如同一块巨大的黑色石头;鸟步履蹒跚,钻入洞穴,洞穴里传来“唧唧喳喳”的幼鸟的叫声。所以起初,男人全因了好奇……

地狱之城

莫名其妙地,我误入地狱之城。

那里阴森恐怖,小鬼们怪状奇形。他们或赤裸身子,或身穿铠甲,或浑身刺上五颜六色的图案,或浑身披满黄色或者黑色的长毛;他们或留有长长的指甲,或闪动着腥红的嘴唇,或有一个巨大的黑眼圈,或在身体上挂满叮叮当当的可怕物件。他们将我的朋友们倒挂,然后手持尖刀,哗啦,刀子划下去,血腥弥漫,阴风阵阵。朋友们高声惨叫,剧烈挣扎,然他们不理不睬,一把尖刀将朋友们开膛破肚,又剥下一张张完整的皮,披于己身。他们说笑着,将已经死去的朋友们大缷八块,又将血淋淋的残肢分解成更多更小的肉块。他们将肉块分食,或煮或炖或蒸或煎,吃相凶猛。一个小鬼问我,现在把你也开膛破肚?我心惊肉颤,连连求饶。小鬼微微一笑,说,放过你是不可能的,不过你可以选择另外一种死法。

另外一种死法更加恐怖。这里聚集着一群变态之鬼。说变态,因为他们不仅喜食我们的脚掌,并且极其喜欢我们痛苦的样子。他们在炭火上架起铁板,炭火越烧越旺,铁板越来越烫。然后,他们将我的朋友们驱赶上去,然后坐在旁边,兴高采烈地倾听他们的惨叫之声、欣赏他们的痛苦之状。朋友们在铁板上不停地奔跑,跳跃,号呼,哭泣,脚掌如同针扎,又变得麻木,褪掉老皮,冒出青烟,一点一点变熟。待他们欣赏够了,他们便将朋友们的脚掌砍下,然后围成一圈,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赞不绝口,可怜我的那些失去脚的朋友们,仍然躺在旁边痛苦地呻吟。一个小鬼问我,现在把你也赶上铁板?我屁滚尿流,连连求饶。小鬼微微一笑,说,好容易把你抓过来,放掉你不可能。不过你还可以选择一种死法。

于是我见到第三种死法。那种死法更为惨烈。他们先将我的朋友们洗净剥皮,然后快速开膛破肚。他们开膛破肚和取出内脏的手法高超娴熟,他们必须保证做完这一切后,朋友们仍然没有死去。然后便是油锅——我终于见到了地狱里的油锅——油锅极其之大,炽热滚烫,油花翻滚。他们用湿布将朋友们的脑袋包裹,我猜想他们也许发了慈悲,不想让朋友们看到自己可怜的身躯被油炸熟的可怖场面。然不是。他们这样做,只不过不想让朋友们过早死去。朋友们的身体很快被炸熟,我看到他们躺在巨大的盘子里,眼泪滚滚,嘴巴一张一合。然后小鬼们开始分食朋友们的尸体,他们盯着朋友们一张一合的嘴巴和一眨一眨的眼睛,兴奋得满面红光。朋友们只剩下一副副骨架,然他们仍然活着,他们亲眼目睹自己一点一点被小鬼们分食殆尽。

我再一次向他们求饶。我愿意付出我的所有,只求他们能够放过我。我说我是人类,我有能力满足你们的任何要求。我只求能够离开地狱,在这里,我一分钟一秒钟都坚持不下去了。

你认为这在地狱吗?一个小鬼问我。

难道不是吗?我的声音颤抖。

当然不是。小鬼笑了,这是人间,人类的人间。我们也并非小鬼,而是你的同类……只不过今天,你和你的朋友们,变成为猪、鹅和鲤鱼而已……

手,枪

日本人来到门口,老人正坐在门槛上抽烟。狗安静地趴伏身边,舌头轻舔着老人的膝盖。听到动静,狗猛然蹿起,汪汪叫着,扑向来者。老人喊住狗,却没有站起。他的脸隐在灰白色的烟雾里,他灰白色的胡须随风飞扬。

日本人叽哩呱啦一阵,翻译低头走进院子。狗冲他龇起雪白的牙齿,鼻子上堆满皱纹,翻译倒退一步,脸上写满惊恐。您儿子昨晚被打死了。他对老人说,我很遗憾。

老人拍拍他的狗,狗再一次安静下来。老人面无表情地指指门槛,冲翻译说,坐。

翻译便战战兢兢地坐到老人身边。他带了九个人袭击了皇军的据点,翻译说,皇军两死五伤,您儿子和他的游击队全军覆没。

你们过来就是要告诉我这件事吗?老人的手,轻抚着狗的耳朵。

当然不是。翻译陪着笑说,皇军怀疑他藏有枪支,要过来检查一下。您看行吗?

翻吧!老人摁灭烟,说,就算我不同意,你们也是要翻的。

翻译搓搓手,抱歉地笑笑。似乎,将老人打扰,令他非常不安。

日本人进到屋子,翻找得极为仔细。他们甚至拆掉了老人的锅灶,甚至将手伸进屋角的鼠洞,甚至将整间屋子像箩筐那样倒过来拍打。一无所获的他们走出屋子,冲迎上去的翻译叽哩呱啦一阵,翻译便再一次走到老人面前。

论辈份,我得管您叫叔。翻译说,所以我希望您能配合。配合我就是配合皇军,配合皇军,就是对您的性命负责。

过来坐。老人指指门槛。

翻译只好再一次战战兢兢地坐上门槛。皇军刚才问您,您儿子平日里,跟谁走得比较近?翻译一边说,一边警惕地看着卧在身边的狗。

赵三。老人再一次拍拍他的狗。

赵三死了。翻译说,昨晚被打死的。您知道赵三死了是不是?您知道,所以您说赵三……

还有赵六。老人卷起第二炮烟。

赵六也死了。翻译为老人点上火,叔,求求你跟我配合。您不配合的话,皇军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您还知道什么?

我什么也不知道,老人说,他有什么话,从不肯告诉我。

那您知道他是游击队队长吗?

知道。

您为什么不阻止?

我为什么要阻止?老人看着翻译,说,你儿子与闯入你家的强盗搏斗,你是会阻止,还是会帮忙?

不一样的。翻译搓搓手,说,您得承认现实。现实是,我们不停地打败仗并且看不到任何能打胜仗的迹象。这种时候,保住一条命,比什么都重要……

日本人终有些不耐烦了。他们冲翻译打起手势,翻译急忙站起来,哈依哈依两声,然后,对老人说,求您了,配合我。

怎么配合?

您知道枪吗?

不知道。

他跟谁交往密切?

不知道。

叔,那我可能帮不了您了。

翻译小跑到日本人面前,叽哩呱啦地说话。从表情和手势上,老人知道他正在为老人求情。可是从日本人的表情和手势上,老人知道,他必死无疑。

老人站起来,狗跟着老人站起来。老人走到墙边,狗跟着老人走到墙边。老人伏下身体,一遍遍亲吻他的狗,狗呜呜咽咽,舌头舔着老人的脸。老人指指门口,说,大黄,去吧!狗仍然呜呜咽咽,不肯就范。老人咬咬牙,一脚踹出去,狗翻一个跟头,脑袋撞上门槛。狗爬起来,盯着老人,试图重回老人身边,却被老人再一脚踹开。狗一步一挪,终走到门口,又回头,泪花闪闪。老人看看翻译,说,关上门吧,别让大黄受惊。

此时的日本人,正将一条枪往翻译手里塞,翻译先是笑着推辞,然后变成哭着推辞。他给日本人跪下,脑袋磕得如同小鸡啄米。叔,你就招了吧!他扭头看着老人,哭嚎着。

我说过了,我不知道……

我不杀你,他们就会杀死我的。翻译接过日本人硬塞到他怀里的枪,站到老人面前,脸色苍白,身如筛糠。他将枪举起,放下,再举起,再放下。他的眼泪早已将一张脸冲得没了形状。

你不杀死我,我也会杀死你的。老人看着翻译,说,信不信我的身上,藏着一把手枪?

翻译愣住了。

老人的手,突然伸向怀中。那一刻,翻译的枪,便响了。子弹击中老人胸膛,老人却并没有倒下。他从怀里抽出手,他的手里,空空如也。空空如也的手却扮成手枪形状,拇指朝上指向天空,食指朝前瞄准翻译。然后,老人微笑着,中指轻轻一勾,做出射击的动作。伴着那动作,老人从嘴里发出胸有成竹的“怦”的一声。声毕,翻译瘫倒在地,口吐白沫,四肢抽搐。

翻译从此没有站起来。直到战争结束,直到他老去死去,他也没有站起来。

他真的瘫了——被一把虚构的手枪打倒,被一枚并不存在的子弹击穿。

放龟记

与友人经过花鸟市场,见有小龟在卖。龟壳微红,龟眼黑亮,龟爪金黄,煞是喜人。

蹲下来看,随口问,多少钱一只?答,五十块。这才有些后悔,倒不是疼钱,而是我一直养不好宠物。花鸟虫鱼,喜欢归喜欢,但到我这里,时间稍长,便无精打采,死伤惨重。忙寻个借口,今天没带钱。想不到朋友马上站出来,票子抖得哗哗响。我有!小龟于是到我家。

尽管悉心照料,小龟还是渐渐失去龟的风采。喂它鱼虾,偶尔择一口,像吃中药般费劲;喂它肉,喂它龟食,根本不予理睬。几个月过去,龟壳颜色不再鲜艳,眼神也开始黯淡。想,假如小龟继续在我这里生活,哪天有个三长两短,便是犯下罪过了。于是决定将它放生。

选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带上小龟,直奔市郊山脚处一个池塘。池塘不大,有蒲,有苇,有鱼,还有龟。蒲和苇为土生土长,鱼龟则多是人们放生所至。有人买鱼买龟,不为饲养,只为行善;也有如我这般,不忍看它死于己手。池塘边,繁花似锦,绿树成荫。

刚把龟放进池塘,便晃来一个垂钓者。垂钓者无视我的存在,拉开架式,甩出钓线。然后,悠哉悠哉地为自己泡了一壶功夫茶。

怎么能在这里垂钓?我提醒他说,这里的鱼多是放生过的。

可是并不等于全部。他说,现在无鱼咬饵,怎么能肯定我钩上来的鱼一定是别人放进去的?

——看来,今天我遇到的,是一个刁民。

那也不行啊!我只好继续提醒他,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你懂不懂?去别的地方钓鱼不行吗?

当然行。他说,可是谁规定不能在这里钓鱼?法律吗?市规吗?

问题是,万一你钓上放生的鱼怎么办?

带回家吃掉啊!他说,既然他们把鱼放生,那么,鱼就不再属于放生者而属于大自然了,对不对?我从大自然里钓的是鱼又不是大熊猫,这不犯法吧?

——看来,我遇到的不但是一个刁民,还是一个难缠的喜欢狡辩的刁民。

难道你没有一点敬畏之心?我说,万一你钓上乌龟怎么办?也把乌龟杀了?

你的意思是杀鱼可以,杀乌龟就不行?他说,这叫什么逻辑?再说什么叫敬畏之心?假如我敬畏蚊子和苍蝇——别说这不可能——是不是我就可以指责你杀死我放生的蚊子和苍蝇?是不是我就可以对全世界宣称:打死苍蝇和蚊子是不对的!对不对?你敬畏的,不一定就是我敬畏的;我敬畏的,也不一定就是你敬畏的。所以你要谈论敬畏,最好去找有相同信仰的人谈。跟我谈,对牛弹琴了。

说着话,有鱼上钩。收线下网,好家伙,一条足足三斤多重的红鲤鱼。你也喜欢钓鱼吧?垂钓者一边将鱼从鱼钩上摘下,一边说,你在河里、在湖里、在水库里、甚至在大海里钓上来的鱼,又怎么肯定不是被别人放生过的呢?那怎么办?不钓鱼了?不吃鱼了?

我哑然。我喜欢钓鱼,也喜欢吃鱼。我不能肯定那些钓上来的鱼和吃到嘴里的鱼是不是经过了放生。可是看着那条鱼在他的手里挣扎,还是心生了恻隐。于是跟他商量,我买下这条鱼,然后把它放了。

伪善!他说,就算我收了你的钱,就算你放掉它,它肯定还会被第二次钓上来。那时谁来救它?你肯定不会,因为你看不到。因为你看不到,所以你心安,是不是?同样的道理,你放生的龟呢?假如哪一天它被钓上来,送进饭店,被杀死,变成菜肴,那么,最初的凶手是谁?当然是你。可是你仍然心安,因为你看不到。不过,无论你是否看到,你都是凶手。你决定了它的死亡,而不是捕龟者、厨师或者食客……

可我是为它好才将它放生的。我急忙辩解。

为了它好?那你为何不在买过来的那天就把它放掉?你放它,是因为它越来越蔫,于你再无用处。假如每一天它都充满活力可爱机灵,你舍得放?

我彻底无语。我不得不承认,我之所以放掉它,不仅因为我怕它死于己手,还因为我对它早已厌烦。

——我怕它死于己手,于是“嫁祸于人”。这于我,是开脱;这于它,没有任何用处。

——当它不能给我增加快乐,我便将它抛弃。有时候,放生等于抛弃。而抛弃,等于死亡。夜里,梦见自己变成小龟。池塘里,池塘外,危机四伏。

赏花记

周末,与几个久居闹市的文人去乡下赏花。

正在梨花盛开的季节,田野却被黄澄澄的油菜花覆盖。逮一农妇询问,农妇说,最好的土地,得留给农作物,比如小麦;次之的土地,得留给油料作物,比如油菜;最差的土地,才留给果树,比如梨树、桃树、苹果树、樱桃树。要看梨花,你们得翻过小山才行。文人们一听傻了眼,立即按原路返回,路边搭几个摩的,绕山前往。然本来,我们的计划是,不管多远,都徒步前行。

农妇说得没错,山那边,果真有一片雪般的梨花。文人们大呼小叫,像中了头彩一样兴奋。有诗人当场吟诗,却总也跳不出“唯有梨花雪”这一句。人人都争着与最漂亮的那一树梨花合影,叉起两指,喊:耶!声音太大,震得梨花纷纷飘落。

不远处,一位老农正在开荒——先除去杂草,再用镢头将土地刨得松软。自始至终他没有看我们一眼,他把我们和梨花当成了空气。终于老农开始歇息,一群文人争抢上前与他合影。

您太有型了。一个男诗人说,看这脸色,小麦的颜色;看这皱纹,荒芜的梯田;看这眼睛,温良恭俭,反璞归真;看这胡须,不屈不挠的野草……

老农笑笑,说,我的胡须是长出来的,你的胡须是做出来的。

老农说得没错。男诗人也蓄了一把浓密漂亮的胡须。只不过每天早晨,他都得对着镜子为他的胡须忙活至少二十分钟——他的胡须是一种人为的随意。

您的梨花美得让人心碎。男诗人说,每天在这一树树梨花间穿梭,每天闻着这一树树花香耕作,您应该很享受吧?

我一点都不享受。老人说,你们会觉得马路边的楼房漂亮吗?我就觉得楼房漂亮。每次进城,看不够……

这不一样。男诗人说,花是花,楼是楼……您看,这一枝,只开了一朵,这叫孤独之美;这一枝,簇拥了这么多,这叫争奇斗妍。深山千踪灭,唯有梨花雪……

可是在我眼里,它们早已不是梨花,而是一树梨子。老农说,我得靠梨子赚够钱,养活自己,养活老伴,买两头牛,买几瓶酒,给儿子交学费,翻新我的瓦房……你说的孤独之美,不行,秋天结了梨子,这个小树枝肯定承受不了,这朵花就得除去;你说的争奇斗妍,也不行,一个枝上的梨子太多,肯定结不大,更不会甜,所以,也得除掉一些。说着话,老人伸出手,将他认为多余的梨花全部摘掉。

文人们盯着那些被摘掉的梨花,恨得牙根直痒。

很残忍吗?老农笑了,手一指,往那边看。

那边,一地梨树桩!我们一直被这片“梨花雪”吸引,竟忽视了不远处的一地梨树桩!那些梨树被贴着地面锯断,却有几棵在又粗又老的树桩上抽出细嫩的新枝。新枝开出花朵,一朵,两朵,至多不超过五朵——孤独之美。

文人们尖叫着扑过去,赞叹,拍照,不约而同地用上了“震撼”这个词。震撼完毕,又开始骂娘。怎么能把这些梨树锯掉呢?谁这么败家仔啊?

我把它们锯了。老农不知何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就是你们说的败家仔。

怎么能把它们锯掉呢?这次杀出来的是一位女诗人,它们一生守着这片土地,它们春天开花,秋天结果。它们为您的儿子结出学费,为您的老伴结出衣服,为你们一家结出牛和新房,怎么忍心把它们锯掉呢?

把它们锯掉,原因很多。老农说,比如那些枝桠实在太老,锯掉,让它们长出新桠,以便结出更多更甜的梨子;比如它们到了寿限,老到不能再结果,与其在地里慢慢腐烂,不然锯掉当一把柴;比如它们不再适合挂果,锯掉,是为了嫁接;至于这些树,因为它们实在不能为我带来收益,锯掉,让阳光进来,还能在树桩的间隙种上芋头、花生、玉米……

那也不必锯掉。女诗人说,您可以保留这些梨树,当成一处风景,然后多开荒地,用开荒赚到的钱养牛,养鸡,劈柴,喂马,你有一处房子,面朝大山,春暖花开……有道理吗?

有道理,却是诗人的道理,不是农民的道理。老农说,梨树结不出满意的梨子,就不再是梨树,而与杂草无异。就像你,长成这样,穿成这样,想成这样,假设来到农村,两天就把你赶跑了。为什么?因为你是农田的杂草,百无一用;当然,假设我进城,也一样。咱俩身份不同,理解自然不同……

可是这些梨树好可怜呢!女诗人抚摸着受伤的树,梨花带雨。

我知道你们回城以后,肯定会把照片贴上网,配上文字,以告诉别人你们来了一趟乡下,回归了一次自然。但是,提醒你们一句,千万不要丢人。老农笑着说,事实上这一地树桩,只有五六棵是梨树,其余的,都是苹果树、杏树、樱桃树……连树都认不清,还“震撼”、“可怜”?小妮子,现在我问你,你还有资格在这里哭吗?

女诗人哭得更凶了。却不是因为受伤的梨树,而是因为受伤的自己。

老农拾起镢头,开始总结。所以你们这些高雅的文人,只能生活在书本上的梨园,却不能生活在现实里的梨园。听我的,走吧!就像城市不欢迎我,乡下也不欢迎你们。

老农直来直去,我们表情狼狈。女诗人边哭别走,边走边用高跟鞋猛跺地上的杂草。是时,忽听得老农在身后怒喝,别踩我的芋头!

我的妈啊!活了近四十年,我们才知道芋头长成这模样!

旅游记

在北京这座城市呆久了,人会变得有些压抑。或许并非北京如此,每一座大城市都是这样。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到处都在塞车,超市里的商品使人胸口添堵,汽车的尾烟更是让人喘不过气来。于是决定,趁七天长假,去那个遥远的乡下旅游。

乡下千里迢迢,自驾需要整整两天时间,即使三个人轮流开车,也非常累。但是为乡下美景,为呼吸一下久违的鲜新空气,更为久居闹市的心情得以彻底放松,也值了。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山青水秀,民风纯朴,更重要的是,那是消费极低。住在农家,吃在农家,玩在农家,完全可以一条龙服务。除了吃饭要点钱,其他全都免费。可以这样说,在北京一家中档饭店吃一顿饭,在这里,完全可以尽情消费一个月。

招呼几个早想去那里旅游的朋友,用时两天,顺利抵达。车子行驶在狭窄崎岖的山路,朋友们手舞足蹈,连呼过瘾。我暗笑他们少见多怪了。那样的风景,乡下随处可见,用得着如此兴奋?等一会儿见到那些无比热情的村人,见到一大桌纯绿色无污染的青菜,听到微风掠过竹林、鸟儿唧唧喳喳歌唱,他们就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回归山野”了。

可是那天,我们在村子里没有见到一个村人。二十多户农家全都铁将军把门,村路上,连鸡鸭也寻不到一只。

他们肯定下地去了。我安慰朋友们说,咱们只需等上一会儿,他们就会回来。等他们回来,肯定会先安排我们到最干净的农户家里住下,然后杀鸡宰鸭,敲锣打鼓……村里的长者会亲自给我们敬酒,漂亮的姑娘载歌载舞……酒要全干了,不剩一滴……别给钱,钱等我们离开时再结算……

我说得头头是道,朋友们眉开眼笑。但其实,那时,我也被眼前奇怪的景象给弄糊涂了。村子里的人,到底哪里去了呢?就算是下地的时间,家里也总该有老人和孩子吧?街路上也总该有鸡鸭和土狗吧?村子变成空村,显得颓败并且不安,我的心,也开始不安起来。

一直等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我看到从远远的山路上走来一位老人。急忙上前问他怎么回事,老人笑了笑,朝我们晃晃手里的一大串钥匙。见我们仍然不解,老人说,这是各家各户的钥匙,这几天他们都不在,我得替他们喂鸡喂鸭喂狗……

全村一起搬家了?

当然不是。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怎么会搬家呢?老人说,再说真要搬家的话,也不能留下鸡狗鸭鹅啊!

那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我问。

至少得七八天吧!老人说。

那他们干什么去了?

天天在这大山里闷着,他们都快闷出病来啦。老人说,这几天难得农闲,于是全村人组织起来,一起去旅游啦!

去旅游了?我吃了一惊,那我们岂不是白来了?

是白来了。老人说,我这么大岁数,可没法招待你们……

他们去哪里旅游了?我问。

北京啊!老人说,那地方多好啊!高楼大厦,小汽车满街跑,超市里什么都有,连车屁股喷出的烟都是香的……

美容记

早上起来,揽镜狂阅,见皱纹堆积,面目可憎。白天时,恰好经过一家美容院,遂决定进去看看。

打扮得像个护士般的小姑娘弯腰致谢。欢迎大爷光临!

我说,你看我多大?

她说,怎么也得六十多岁吧!您是我们小店年龄最大的顾客,将得到我们的八折优惠。

我笑。小姑娘可真会做生意——明显的事情,故意把我说老,以便让我产生“做美容乃当务之急”的想法。

我告诉她,今年我才三十八岁。小姑娘闻言,果然假装吃惊。哇!她说,事不宜迟,快上床,我给你拍去皱纹!

上床,我懂,即上美容床。拍去皱纹,我不懂。不耻下问。

就是用我的手拍去你脸上的皱纹。小姑娘说,每次拍一百下,连续拍一百次。一百次拍完,你的脸将会变得与四十年前一样光滑。

四十年前还没有我。我说。

小姑娘假装不好意思地说,我又把你错当成六十多岁了。

问她,一百次得多少钱?

小姑娘竖着眼说,便宜得吓死你!一次三十块,一百次三千块!三千块,是不是便宜到家?千万别以为这三千块是购买了我的劳动,事实上,我的劳动是免费赠送给您的。三千块只是购买我们的美容膏。光拍肯定不行,但配上我们的美容膏,就行了。一百次完毕,您的脸,旧貌换新颜。

于是,遵小姑娘命令,上床,闭眼,让她将我的脸抹成拔丝地瓜。然后小姑娘开始拍,由慢,至快,至飞快。五分钟以后,小姑娘兴奋地说,完毕!

我说,没完毕。

小姑娘说,一百下完毕。

我说,没完毕。我一下一下数得仔细,你只给我拍了九十七下。

小姑娘愣了。您数这个干什么?大爷您好无聊啊!

我说当然得数。你每次少拍三下,一百次下来,就是少拍三百下。少拍三百下,说不定就不能让我“旧貌换新颜”或者就算“旧貌换新颜”也会换得不彻底,这怎么行呢?难道免费赠送的就应该糊弄?万一因为我这张老脸砸了贵店的牌子,我可担当不起啊!

小姑娘有些不高兴了。您知道少拍了三下,回家自己补上不就行了?

这可不行。我开始给小姑娘下套子了,我又不懂拍法。这拍法肯定很讲究吧?

小姑娘说讲究什么啊!就是随便拍!美容膏才讲究呢!

那么,假如我自带美容膏来,你是不是可以天天给我免费拍一百次?我开始收套子了。

小姑娘尴尬地说可以啊!不过如果没有效果,就不是我的错了。现在,给你补拍三次!小姑娘啪啪啪给我连拍三下,最后一下,势大力沉,与抡我的耳光别无二样。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于是,与她告别,拐一条街,去到另一家美容店。负责接待的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最开始的交谈,仍然与第一家美容店完全相同。

我上床,小姑娘开始拍我的脸。感受了大约四十下以后,我发出由衷的赞叹。你的手指技法实在太美妙了!我开始给小姑娘下套,看似简单一拍,实则蕴含太多。弹钢琴的指法,拉小提琴的指法,画油画的指法,揉面的指法,还有周易、红楼、三国、水浒、罗汉拳、八卦掌、咏春拳、十二路小擒拿手……

那是那是。小姑娘乐了,没有十几年的功力,拿不下来。

就是说,拍去皱纹,靠的完全是手法。我开始收套了,那些美容膏,其实并不值钱。

根本不值钱。小姑娘乐不可支,如果你能天天来,那些美容膏完全可以免费赠送。

那这样吧!我说,你只需赠送给我美容膏就行了。至于指法,我先回家自己练着……

嘛?一声“嘛”喊完,小姑娘刚好拍够一百下。

不是说能够免费赠送吗?我问她。

哦,当然,当然。小姑娘尴尬地说,只要您天天来,给我们做一下宣传,就可以送您美容膏。不过,如果因为您的拍法不到位导致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就不是我的错了。

就这样,每一天,我从这家美容店拿来免费的美容膏,又去那家美容店拍够免费的一百次。我相信聪明并且无耻的自己完全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能够达到那种“旧貌换新颜”的理想境界。

可是,没有。两个小姑娘一天比一天不耐烦,终于,到九十九次那天,一家美容店的门口站着两个虎背熊腰的小伙子,另一家美容店的门口站着四个刺着刺青的小伙子。他们的职业是专门对付不受欢迎的顾客,他们的办法是用极为专业的咏春拳和十二路小擒拿手……

所以,因为没有做够一百次——我宁愿相信是因为没有做够一百次——现在我的脸,仍然峰峦叠嶂,满目疮痍。

教授之死

那个没有尊严的夜晚,可怜的教授一直在追赶他的自行车。

工厂将课程安排在周末晚上,因为只有那时,教授才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教授穿了西装,打了领带,擦了皮鞋,梳了头,骑了自行车,提前一个小时出门。他认为时间完全来得及。教授不是打不起出租车,更不是买不起轿车,他讨厌汽油的气味,更讨厌将自己关进封闭的车子。家到工厂需要经过一条偏僻的小路,教授喜欢在那条小路上,一边蹬着车,一边哼起属于自己那个年代的曲子。

讲授内容是年轻人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这当然包括很多外延,比如欲望的收敛,人性的尊严,道德的沦丧,集体的失语,等等。教授知道没几个年轻人会对此感兴趣,所以他会尽量讲得浅显直白——他知道,工厂里的那些年轻人,文化普遍不高。

他们本该坐在教室里听他讲课,而不是坐在车间里。他们是一群可怜的孩子。

风有点大,教授有些累了。他的头发被风吹乱,皮鞋上沾满灰尘,他想他现在的模样肯定惨不忍睹。教授是一个注重仪表的男人,他停下车子,去路边的商店买一瓶水,打开盖子,慢慢地喝。他的对面有一面镜子,教授可以从镜子里看到清晰的自己。

他头发花白,皱纹堆积。他苍老,可是依然精力旺盛。他替镜子里的自己抹平头发,整好领带,现在他很满意自己的形象。然后,他转身,他的自行车已经不在。

不远处,一个年轻人斜跨着他的自行车,另一个年轻人站在旁边给他拍照。两个年轻人都是工厂的学徒工,距上课时间尚早,出来买一包香烟。他们与教授擦肩而过,他们认为这把年纪的男人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实在可笑。

教授跑过去,说,别偷我的车子。“偷”字让年轻人很是反感,所以一个年轻人说,你没上锁,所以这叫拣到车子。教授说,就算拣吧,把车子还给我。年轻人说,可是刚才你说偷。教授说,别管偷还是拣,先把车子还我。年轻人说,你叫车子一声,看它会不会答应。教授说,别闹,车子还我!年轻人乐了,说,这么大岁数的人,说话一点儿也不懂礼貌。

他们决定戏耍一下这个不懂礼貌的老头。一个年轻人蹬起车子,另一个年轻人跳上后座,他们慢慢骑着自行车,让教授跟在后面小跑。快追啊!一个年轻人冲教授快活地喊,只要你能碰到自行车,就还你。

教授追赶着他的车子,如果农夫追赶着不听话的奶牛。他追出约五百米,坐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喘气。他掏出电话,他想把电话打给他的儿子,打给他的学生,甚至,打给他的警察朋友。可是他停下来,年轻人也停下来。一个年轻人真挚对教授地说,别打电话了,过来拿车吧,我们不跑了。教授站起来,年轻人果真一动不动。教授走过去,年轻人仍然一动不动。教授试图抢过车子,年轻人却再一次将车子骑出去。他们吹起口哨,一起说,你得为刚才的无理付出代价。

教授慢慢跑,慢慢跑,胸口剧烈起伏,肺页开始燃烧。路灯暗淡,云笼罩,月无光,风一点点大起来,奔跑的教授如同一头奶牛。他再一次坐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再一次掏出电话。他要把电话打给他的儿子、学生、朋友……可是两个年轻人再一次靠近他,说,过来拿车吧!发誓这次真不骗你。如果骗你,我们就是狗屎。

教授靠近车子,年轻人再一次将他戏弄。这次他们没有跑远,他们骑在自行车上,绕着教授转起了圈。教授看着他们的脸,看着自己的自行车,感觉四肢无力,头晕目眩。他想他的车子注定要不回来了。他想今天的课注定上不成了。教授慢慢坐到地上,却没有掏出电话。他抹一把脸上的汗,流下屈辱的泪水。他对两个年轻人说,我慢慢等,你们慢慢玩吧!

两个年轻人终在十分钟以后扔下自行车——不是扔到教授身边,而是扔到不远处的草丛里。他们大笑着离开,黑暗里的两个烟头就像两个红色的邪恶的眼睛。教授站起来,走向自行车。他步履踉跄,却越走越快,越走越快。他嘴唇颤抖,眼角抽搐,眼泪再一次喷涌而出。摸到自行车的瞬间,他眼前一黑,晕倒在地。然后,整整一夜,那条小路上,再无人经过。

所以,那些坐在车间里等待上课的年轻人,注定不会等来他们的教授。

穷人节

去某国某地旅游,恰好遇上当地的穷人节。穷人节?仅这名字,就令人顿生好奇,倍感亲切。

穷人节的主要节目,便是扭秧歌。我想这也贴切,我生活的那个城市,有钱人去歌厅舞厅,去酒店健身房,穷人们随便找个广场,大喇叭一响,秧歌扭起来,倒也自娱自乐。看来秧歌并非是中国穷人的专利,全世界无产阶级都喜欢扭秧歌,只是动作稍有不同罢了。

秧歌队扭过来了。队伍的最前面,几百名流浪汉腰扎彩带,头系红绸,组成整齐的方队,声势浩大。也难怪他们高兴,流浪汉终于得到重视,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怎能不开心呢?更何况,最为关键的是,当秧歌扭完,每人都能够得到一杯免费的热咖啡。

紧随流浪汉的第二方阵,便是我们常说的穷人。他们的方阵最为复杂,有待业者,失业者,工薪阶层,也有破产企业主。可是不管如何,从穿戴上,一眼便能看出他们是穷人。比如某人穿了件名牌上衣,裤子却是地摊货;比如某人虽然一身名牌,但鞋子只值十块钱;比如某人穿着一套价值不菲的西装,却只系着三块钱的裤带。更重要的是,他们全都操着一种“贫穷”的表情。那表情卑微,低下,恰到好处地证明着一种身份。总之一个人的贫穷是掩饰不了的,还好这个城市的人们并没有掩饰,一万多人的巨型方阵,便是证明。

然后,便是由白领和小商人组成的方阵。我想他们应该属于这个城市的中产者,怎么也把自己当穷人呢?拽住一个问了,那人说,什么中产者?我们穿不起大名牌,吃不起大酒店,开不起好车子,买不起大房子,我们是城市真正的穷人!我告诉他,前面两个方阵里,有人甚至吃不饱饭,你跟他们比,算是富翁了。他听了,反驳说,我可不这么看。何谓穷人?买不起想买的,得不到想得到的,便是穷人。说完,头也不回,扭着屁股往前冲。

再往后,我就彻底看不懂了。如果说第三个方阵还勉强算得上穷人方阵的话,那么组成第四个方阵的那些人,一看便是成功人士。他们的方阵大概有二百多人组成,多大腹便便,仪表堂堂,穿戴讲究,甚至,方阵里,缓缓行驶着很多名牌轿车。这让我很是纳闷,穷人节,你们来凑什么热闹?

我混进他们的队伍,三扭两扭,很快跟一位戴了十个钻戒的中年男人混熟。我问他,难道您也是穷人?他一边扭,一边点点头。我说可是您看起来很阔绰啊!他说看起来很阔绰?当然,我有一个很大的公司,固定资产上千万,光轿车我就有十几辆,看起来的确很阔绰。可是你不知道,我公司的贷款和欠款加起来,足有三千万之多啊!我说那就是说,你不但不是千万富翁,还是两千万负翁?男人点点头,扭得更欢。

看来,这个方阵里的所谓的成功人士,远比前几个方阵的人更像穷人。

可是接下来的由不足百人组成的方阵,却是真正的富翁。我问过几个人,他们的净资产,大多超过几千万。这就很奇怪了,他们是这个世界真正的富人,他们应该过富人节而不是穷人节啊!将不解跟其中一人说了,他笑笑说,仅从资产上说,我们的确算得上富人,可是,我们缺的是自己的时间啊!

缺时间也算穷人?

当然。他说,你们可以喝闲酒,聊闲天,可以逛公园,看电影,可以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喝掉一杯咖啡,读完一本书,我们呢?我们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来用,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我们努力工作,拼死拼活,到头来,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成功?可是真成功了,却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从容。还有很多人,甚至因此失去家庭,失去朋友,我们连最宝贵都失去了,你说,我们不是穷人,又是什么人呢?

我并不完全赞同他的话,因为我不熟悉富翁的生活。然我刚刚退出“穷人富翁”方阵,秧歌队伍的最后一个方阵便闪亮登场。那是最为奇异的方阵,他们表情各异,穿戴各异,甚至有人光着膀子。再细看,竟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工薪阶层的影子,白领阶层的影子,单位领导的影子,无业游民的影子,百万富翁的影子。很显然他们没有按照要求站到本应属于他们的方阵里,他们彼此开着粗俗的玩笑,有人甚至大打出手。

我小心翼翼地跟一个看似领导的男人搭上话。

您是穷人?

我是穷人!

您为什么这样看?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但我就是感觉自己是个穷人!说到这里,他骂出一句粗话,吐出一口黏痰。那口痰正好吐到旁边一个光着膀子纹着刺青的年轻人身上,年轻人骂骂咧咧,冲他晃晃拳头,他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脚,两个人便扭打起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是个穷人,但是我知道。他们成功或者不成功,有钱或者没钱,有地位或者没地位,有时间或者没时间,有文化或者没文化,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没有素质——做人最基本的素质——我想这个方阵里的人都是如此。那么,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彻头彻尾的穷人。

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秧歌队伍,由两万五千人组成。而这个城市,区区两万五千人。

我只是游客,不是小城居民。然那天,我想也许,我也该跟随他们的队伍,扭一把穷人节的大秧歌。

青蛙

雨后青蛙满塘。

彩虹的尾巴插进水里,倾斜成桥,青蛙们便傻呵呵地往上跳。到半空,掉下来,再跳。不过一个七彩虚幻的影子,却让青蛙们兴高采烈。

青蛙让金豆兴高采烈。

金豆把老牛拴在一边,瘦小的身子趴在塘沿,屁股撅起很高。青蛙们游来游去,追逐嬉戏,或蹦上岸,凸着眼珠,一动不动,又突然从宽阔的嘴巴里弹出灵巧的舌头,卷走一只盘旋的飞虫。金豆拍起手笑,他想如果青蛙足够大,蹦起足够高,肯定可以舔下云彩里的飞机。

吞掉大狗,更是不成问题。

大狗喜欢说这是他养的青蛙,理由是春天时他曾往池塘里撒下一捧蝌蚪。大狗小金豆两岁,长得却又高又壮。有他在的时候,金豆便被剥夺了看青蛙的权利。后来金豆和大狗打了一架,他骑在大狗的脖子上,抡起巴掌左右开弓。他问这是谁的青蛙?大狗说当然是我的。金豆狠狠地卡住大狗的脖子,指甲深深嵌进去。到底是谁的青蛙?他锋利的牙齿几乎切中大狗的鼻子。大狗紧闭眼睛,从嗓子里挤出又尖又长的嚎叫,当然是我的!后来大狗被偶过的村人救起,站起来的他翻着白眼,脚步踉跄,脖子上血迹斑斑。当晚大狗就招集他的同学将金豆暴揍一顿,又把他抬起来扔进池塘。——大狗有同学,可是金豆没有。金豆读不起书,他日日与一头老牛相伴。

学校就在池塘后面,几间破瓦房,操场上飘着陈旧泛白的国旗。大狗上课时候,金豆就偷偷跑到池塘边看青蛙,看国旗,听大狗和他的同学在课堂上扯起嗓子拖起长腔读《小蝌蚪找妈妈》。听着听着金豆就哭了。他没有妈妈。他读不起书。他常常被大狗和他的同学欺负。他连看青蛙的资格都没有。

突然金豆产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要处死大狗的一只青蛙。处死青蛙肯定会让大狗伤心不已。处死青蛙如同处死大狗一样痛快过瘾。

青蛙跳起来,金豆伸手横扫,青蛙就被他紧握在手。是一只很小的青蛙,披着淡绿色花纹,蹬着细长的后腿。青蛙的眼睛凸起很高,金豆从它的眼睛里看到惊恐的自己。金豆对他的表现非常不满,他想不过处死一只青蛙,凭什么要害怕?青蛙青蛙,你的末日到了。

金豆要把青蛙烧死。他的口袋里揣着一个一次性打火机,那是他从爹的口袋里翻来的。他点着打火机,将淡红色的火苗调到最大,然后小心翼翼地靠近青蛙。青蛙剧烈挣扎起来,金豆感觉到它强劲的后腿将他的手心划开两条深深的口子。红色的火焰噼噼啪啪地烧烤着青蛙绿色的头颅,那颗硕大的脑袋拼命躲闪,两只高高鼓起的眼睛如同两颗孤零零的黄豆,似乎马上就要滚落下来。金豆感觉到青蛙的身子在一点点膨胀,他的手几乎抓不过来。

突然怦一声响,打火机在金豆手里爆炸。持续的高温让它受热变形,蹿出的弹簧在空中翻着跟头,无气无力地跌进面前的池塘。

青蛙还在挣扎。有那么几个瞬间,金豆甚至看见它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绝望地啃咬着自己的手指。

惊恐万分的金豆,决定将青蛙活剥。他见过爹剥掉一只野兔,从鼻子下刀,左划拉右划拉,又轻轻一撕,一张完整的兔皮就撕了下来。可是金豆找不到青蛙的鼻子,他想干脆从青蛙的腿上下手算了。青蛙还在挣扎,被烤焦的头颅散发出奇异的香气,金豆捏住青蛙的一条腿,轻轻一折,只听得啪一声脆响,那条腿就断了。金豆看到青蛙细细的白色骨头刺穿绿色的皮肤,就像露出来一截火柴棍。青蛙的挣扎更加强烈,它滑腻的身子几乎从金豆的手里逃离。青蛙浑身冰冷,可是金豆感觉他的手中握着一粒滚烫的炭核。金豆满脸是汗,恐惧被一点点放大。他既想不到青蛙的腿如此之脆,更想不到小小的青蛙竟然有如此之大的力气。他咬紧牙关,捏住青蛙的断腿猛地往上一撕,只听嗞溜一声响,一只光溜溜的被剥掉皮的完整的青蛙就出现在他面前。

青蛙像在瞬间被脱光了衣服。金豆可以清晰地看到它身上一丝一丝的肌肉。那些肌肉排列整齐,抽搐跳动,雪白,娇嫩,没有一丝血珠。然它完整的皮肤并没有与身体彻底脱离,皮肤连挂在它的头颅之上,就像青蛙披了一张很宽很柔软的的披风。青蛙的身体猛然拉长,眼睛瞪住金豆,舌尖倏然弹出,与金豆的鼻子,咫尺之遥。

金豆嗷一声叫,松开手,脸色惨白。青蛙直直地落进池塘,沉下去,又很快浮出。它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游向池塘深处,它游得很慢,娇嫩的肌肉撕开河水,发出哧哧啦啦的声响。一张完整的青蛙皮在它的头顶张开成伞,又不断变幻着形状,与被活剥的青蛙紧紧相随。其它青蛙并没有受到它的影响,它们照样追逐嬉戏,一遍又一遍跳向彩虹。

金豆慌慌张张地跑向他的老牛。他的两条腿没有一丝力气,他的眼前尽是被剥掉皮的凸着眼睛的雪白娇嫩的在水中缓缓游动的青蛙。他想这青蛙也许会把大狗吓傻吓疯吧?他剥了青蛙的皮,就等于剥了大狗的皮。那也是他自找的。谁让他不允许自己看青蛙?

不远处的教室里,大狗们已经读完两遍《小蝌蚪找妈妈》。年轻的教师在下课以前叫起大狗,他问大狗听说你养了一塘青蛙?大狗点头说是。老师问那么现在,你认为那是谁的青蛙?大狗擤一把鼻涕,嘿嘿一笑,说,大家的青蛙——那是大家的青蛙。

金豆已经逃出很远。

第二辑 母亲的一年

母亲的一年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过年你没回家,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脾气不好,你多让着她。你娶她时,咱家那么穷,连间房子都买不起,她能嫁过来,你该知足了……你胃病好些了吧?别不吃早饭,熬点粥,煮个蛋,用不了多长时间……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很长时间没见他了,他又长高了吧?别让他吃太多糖,不好。过几天就元宵节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这几天我和你爸团点汤圆,知你和玲儿都爱吃。对,糯米粉,黑芝麻,熟猪油,白糖……不买现成的,现成的不合口……不费事的,你小的时候,妈不是常给你做?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元宵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身体不好,你让她注意休息。家务活,你多做些。你娶她时,咱家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给她买,她能嫁过来,你该知足……你换工作了?别总是换来换去,这山望着那山高,不好。能吃饱,安安稳稳的,健健康康的,就挺好……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几个月没见他,猜他又长胖了吧?上学放学,你和玲要去接他,城里车那么多……过几天就清明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我和你爸给你留了点汤圆,冰箱里放着,坏不了。对,糯米粉,黑芝麻,熟猪油,白糖……清明天就暖和了,你回来,带你们到山上走走,顺便看看你奶奶,烧点纸钱。转眼你奶奶走三年了,都说人走三年,就是真走了,世上留不住了……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清明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前几天她打电话回来,说你们吵架了,我和你爸一宿没睡觉。强子,不管什么事,多迁就她,她是你媳妇,侍候你和小宝这么多年,不容易……工作稳定了吗?稳定了就好。和同事搞好关系,别使性子。世界上哪有什么坏人?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半年没见他了,他可能早把我忘啦……过几天就端午了,强子你回家吗?回?好。给你留的汤圆还在冰箱里,每次开冰箱,一眼就瞅见了。这几天我和你爸去摘点苇叶,给你们包粽子……糯米,火腿,苇叶,小宝去年喜欢得不得了呢。不买现成的,现成的不合口……不费事的,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端午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前几天她打电话回来,说你给她道歉了,这就对了。玲不容易,嫁过来时,咱家那么穷……听玲说你工作不顺心,下班后多出去走走,别总闷在家里。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多交几个朋友,比什么都强……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大半年没见他了,怕是他连我的模样都想不起来了吧……近来也没什么节,你忙你的,别想着家里……对了强子,重阳节你回家吗?回?好。九重阳,老人节,妈转眼之间,就成人见人嫌的老人啦!重阳节,天气好,你回来,我带你和小宝去山上看看。山上的苹果该熟了,红彤彤的,很漂亮……你和玲可以带一些回去,小时候,你最爱吃呢……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妈就放心了。重阳节你没回来,我和你爸都挺想你……知你忙,工作要紧,妈什么时候都能看……玲还好吧?她脾气不太好,你多让着她。她嫁给你时,咱家那么穷,连个金戒指都没给她买,妈一直过意不去……你胃病好些了吧?早晨别不吃饭,熬点粥,煮个蛋,用不了多长时间。要不就去外面吃点,油条豆浆,用不了几个钱……小宝还好吧?他想奶奶吗?快一年没见他了,猜他长成小伙子了吧?你寄的钱,收到了。以后别再寄,你和玲还得还贷款,知你们也紧巴。冰箱里有汤圆,还有粽子,有苹果,每次开冰箱,一眼就瞅见了。天凉了,你和玲多加些衣服,别感冒……再有几个月就过年了,要是你工作太忙,就等过年回家吧!过年你和玲总该放假,是吧?你爸早说了,等过年,给你们宰只羊。宰只羊,才有过年的气氛。外面飘着雪,一家人坐在热炕头上喝羊汤,吃羊肉,啃羊腿……不累的,我和你爸又不是没宰过羊……你回家,我和你爸都高兴。你爸?坐在旁边听我打电话呢!这老家伙,笑出满脸褶子……那就聊这些吧,电话费挺贵的。挂了吧强子!你先挂……

……强子你还好吧?你还好,爸就放心了。过年你没回来,我不知道你到底在忙什么……想打电话给你,你妈不让……清明你肯定回来?如果太忙,就不用回来了……回来也看不见你妈了……你妈她走了,昨天刚走,很突然……冰箱里还给你们留了汤圆、粽子、苹果、羊肉馅水饺……临走前,她对我说,她想你们,她没活够……

门牙

满仓请我喝酒,在他堆满垃圾的房间。那天我们喝得高兴,两个人干掉两瓶白干,三包威海产辣花萝卜。喝到接近尾声,满仓和我开起玩笑。他说我长得像条狗,并且还是那种纯种的德国牧羊犬。这当然激起我的愤怒。于是我抓起一只酒瓶,照他的脸就一家伙。

我记得酒瓶在他脸上炸开,像利刃在秋风中铮铮作响。他怔一怔,怪叫一声,扑上来,一拳捅中我的眼睛。我们扭打到一起,在垃圾堆里滚来滚去。最后满仓占了上风,他把我压到身下,拳头像蒜锤捣蒜般击打我的面门。不疼,满仓像在给我挠痒,或者按摩。

第二天满仓找到我,在我堆满垃圾的房间。他告诉我他的门牙被我打掉一颗,让我看着办。我说掉就掉了吧,又不是脑袋掉了。满仓说那可不行,你得给我镶上。我说满仓你开什么玩笑,我的脸现在肿得像个馒头,我找过你吗?满仓说那可不一样。你的脸肿得像馒头,过几天就好了。我的门牙没有了,可是一辈子的事。我说那可不一定,说不准过几天你牙床上还能重新长出一颗门牙。满仓说兄弟,你就帮老哥这一次吧。啊?算我求你,帮我把门牙镶上。我说给你镶个金的还是银的?他说什么样的都行。我说烤瓷的行不行?他说当然好。我说要不镶个铜的或者铁的?满仓说你看着办,铜的铁的都行。我说铁的?你也不怕嘴里长出黑锈?给我滚!

满仓没有滚。他坐在我的面前,可怜兮兮。我说你怎么还不滚?他说我门牙掉了,是你打掉的,你得给我镶上。我说你说什么都没有用,这事我管不着。他说我吃饭会不方便的。我说你正好少吃点。他说我说话会漏风的。我说这样正好带着点港腔,多洋气。他说我女朋友会甩了我的。我说我正好趁虚而入。满仓嘭一声就给我跪下了。他说兄弟,你就帮哥镶一颗吧,铁的也行。他的表现让我很不满,我说你他娘的真烦,不就一颗门牙吗,还至于下跪?行,你把那颗门牙拿过来我看看,我就带你去镶一颗。镶个铜的,让你满嘴金光。满仓说可是那颗门牙找不到了。也许被我咽下去了吧?我说那你上厕所时看着点儿,等腚里长出一颗门牙来,你再过来找我。满仓跪着不肯起来,他说你别难为我了,你就帮老哥镶一颗吧!我说,拿门牙来,立马带你去镶,否则,免谈。给我滚!

我知道他不可能找到那颗门牙。在他乱糟糟堆满垃圾的房间,别说打掉一颗门牙,就算打掉一颗脑袋,也找不到了。满仓在城市拣垃圾,我也在城市拣垃圾,我们亲如手足。但我想,感情是一回事,给他镶牙,是另外一回事。掉颗牙也至于他这样?我想起一个刚刚学到的词:矫情。

其实从道理上讲,我是应该给他镶颗门牙的。倒不是因为那颗门牙是我给他打掉的,而是因为我比他过得舒服。虽然也常常吃不饱饭,但是我没有女朋友,没有一条叫满仓的狗,花销自然少了很多。满仓就不一样。女朋友和狗花掉他大部分的收入。满仓的女朋友也是拣垃圾的,是满仓在垃圾箱边把她骗来的。人有些弱智,除了陪满仓睡觉,别的什么也不会干。满仓的狗是他从垃圾箱里拣的,那时狗还很小,满仓想把它当成宠物。那天满仓认真地问我给狗起个什么名字呢?我说也叫满仓吧!我看它跟你长得很像。满仓就细细端详脏兮兮的狗,说,是挺像呢。于是,那条狗就叫了满仓。所以后来我想那天满仓说的长得像德国牧羊犬,或许并不是在骂我。可是我的酒瓶抡出去了,就收不回来。那酒瓶砸飞满仓的门牙,也收不回来。唯一能够补救的,就是给他镶一颗门牙。

可是他不可能找到那颗门牙。所以我想,满仓的后半生,将注定会缺少一颗门牙。

第二天一早,满仓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我猜满仓是来揍我吧?也好,他打掉我一颗门牙,就两清了。于是我龇起嘴,露了牙床,冲满仓说,快打。满仓说什么快打?他伸开握成拳头的右手,我看到,他的手心,放一颗晶亮的门牙。

我说找到了?他说废话。我说你的牙太难看啦。他说你别管难不难看,快带我去镶牙吧。我说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镶牙!我找到一只锤子,照着那颗门牙猛砸下去。砸得有些偏,牙蹦起很高,空中翻着跟头,唱起快乐的歌。

那天是城郊大集。一把沾着血污的钳子放在一张只有三条腿的桌子上,让满仓的身子不停地抖。我说你害怕个屁,还镶不镶了?满仓连连点头,他说镶镶镶镶镶。然后那个像屠夫一样的镶牙匠把满仓的嘴巴撬开,在烟尘滚滚的土路上,几乎将脑袋完全探进满仓的口腔。

为表示感谢,满仓在集上买了两瓶白干,一只快过保质期的烧鸡。我们坐在他堆满垃圾的房间里喝酒吃鸡,心情无比愉悦。满仓的旁边坐着他弱智的女朋友,女朋友的旁边坐着那条叫做满仓的狗。我喝下半碗酒,从嘴里吐出臭烘烘的鸡骨头。我把骨头扔给那条狗。我说满仓,开饭罗!

狗盯着骨头,两眼含着泪花,呜呜咽咽地叫。突然我发现这条狗今天不对劲,从我进门那一刻,它就在哼唧。现在两瓶白干喝掉一瓶,它还在哼唧。并且狗的脑袋好像不太对称,一边大,一边小。

我蹲下身子,扒开狗嘴。我发现,那条叫做满仓的狗,嘴里缺掉一颗门牙。

梅花

梅花是一处小镇。梅花是一位姑娘。

小镇民风淳和,鸡犬相闻。梅花娇小玲珑,温婉湿润。梅花端着簸箕,唤来鸡崽,撒一把米,又拾级而上,倚了门,眺望不远处的戏场。戏场上锣鼓喧天,人声鼎沸。一年一度的掰手节是梅花镇的节日,是梅花百姓的节目,更是梅花的节日。不过今年梅花不想去戏场,不想去看那些憋红脸的后生。戏场上没有强壮墩实的冬青,又怎会有她的心思?

梅花的心思,全在千里之外的小城。

是在掰手节上认识冬青的。梅花躲在一群唧唧喳喳的姑娘身后,双手遮了眼睛,却又透过一指缝隙,偷看冬青棱角分明的脸。冬青的脖子上凸起青筋,手腕上凸起青筋。他胳膊上的肌肉一蹦一跳,汗珠们被弹起很高。然他的表情是微笑的,胸有成竹。冬青战无不胜,淡褐色的眼睛,缤放出迷人的七彩。

后来就认识了。小镇本就不大。何况女伴们从她的目光里读出一切。更多时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啜着清茶,却不说话。突然四目相对,梅花粉了腮,忙起身,去厨房给冬青煮两个荷包蛋。那鸡蛋青壳,椭圆,有着磨砂般的质地和光泽。天近黄昏,小镇染上胭脂一样的粉红。

两个人订下终身,没有承诺,全是用了眼神。然后冬青去了城市,他说他得给梅花攒下五间像模像样的房子。

可是梅花不喜欢城市。城市太吵,太闹,太大却太挤,太干净却太肮脏。城市让她手足无措,心神不宁。梅花只要小镇,只要冬青,只要他们安稳的日子。冬青去了城市,那一年,镇上的掰手节索然无味。然后冬青写信回来,说他冬天就回。回来,就把梅花娶了。冬天里他果真回来,却没有娶下梅花。他说他还得打拼一年,一年以后,五间房子,就变成了楼房。

梅花镇没有楼房。楼房不该属于这样详和悠闲的小镇。梅花与冬青面对面坐着,梅花的眸子里,刮起了风。她问冬青你真的喜欢城市吗?冬青不说话。她问梅花镇不好么?冬青说,好。她问我不好么?冬青说,好。她问那么,你真的喜欢城市吗?冬青便不再回答。梅花起身,去厨房为冬青煎蛋。厨房窗前开着两丛梅,白的似雪,红的似血。

梅花终于决定和冬青一起去城市。尽管她讨厌城市,可是她喜欢冬青。她知道冬青不想再回来,她知道梅花镇的楼房不过是他的一个借口。春日里的阳光暖洋洋的,梅花端坐小院,一方手帕上绣着傲雪的梅。忽然就想起是暮春了,暮春里,梅花们早已凋落,新叶却未及长出。梅花有些惆怅,收了针线,回到屋子。鸡崽们唧唧喳喳,尖尖软软的嘴巴啄着木门,噼噼啪啪地响。

夏天里冬青来信,说他在城里买了房子。信里夹了很多照片,冬青站在屋子的每个角落,英俊魁梧。仿砖墙的电视墙让梅花犯晕,黑色的抽油烟机让她想起古老的木门;地板亮得耀眼,防盗门牢不可破。梅花盯着照片出神,这是她的家吗?她试图将自己放进照片,却无论如何,也放不进去。

秋天里冬青没有回来。他答应过梅花要参加最后一次掰手节的,可是他竟食言。他甚至没有写信回来。没有冬青的掰手节,连男人们都觉得没劲。掰手节匆匆而去,梅花的心撕成碎片,花瓣般撒落一地。

冬天里冬青失去音讯。梅花斜倚门前,顾目远盼。她的手里依然绣着一朵寒梅,她的手白皙透明,淡蓝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梅花站在牢不可破的防盗门前,敲门。她敲了很久,终见她的冬青。冬青穿着睡衣,睡眼朦胧,神色疲惫。他的身后跟着一位女子,那女子眉眼精致,长发披肩。那么,似乎一切都不必再问。那么,似乎一切都已经结束。梅花笑着退出,又捂了脸。眼泪掉落地上,击穿一方青石。

早春时梅花再一次见到冬青。冬青躺在医院,脸色蜡黄。这就是那个牛般强壮羊般腼腆的冬青吗?这就是那个不想生活在小镇的冬青吗?冬青看她一眼,笑。冬青说我骗了你。当我发现自己喜欢小镇,已经晚了。当我发现自己真的离不开你,已经晚了。天让我走,我不能不走。冬青说,我真的不想离开你。

梅花与冬青的婚礼在几天以后举行。那一天,其实是冬青的葬礼。梅花捧着冬青的照片,一袭长裙。她用了小镇传统的装束,她认为冬青会喜欢。照片上的冬青,憨厚地笑。

梅花躺在孤零零的城市,躺在冰凉的木地板上。梅花烧掉绣了大半的梅花,烧掉她所有的心思和往事。那火焰温柔地燃烧,又猛然蹿起,瞬间填满房子,将梅花包融。火焰中响起梅花的歌声,歌声婉转悠长,丝丝缕缕,顽强地穿越城市,回到那个叫做梅花的小镇。

是早春。世间的梅花在早春里开放,我们的梅花在早春里凋零。

空袭

空袭警报拉响的时候,他正扶母亲喝一碗汤药。汤有些烫,母亲边喝边用没有牙齿的嘴巴嘶嘶吸着冷气。他愣一下,他说飞机来了,我们得躲进地窖。母亲说我爬不起来,我等死算了。活这么大年纪够本了,我要浪费他们一颗炸弹……他不由分说将母亲背起,身后的母亲僵硬如一段朽木。

院子里挤满了人。第一颗炸弹已经在城北炸响,先是一团烈焰慢慢升腾,紧接着传来一声沉闷的爆炸。那声音紧贴地面,传出很远。然后,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炸弹排成排连成片,一点点往市中心推进。街道上胡乱奔逃着惊恐的人们,他们一边呼喊着亲人的名子,一边寻着最近处的防空洞。炸弹在城市各个角落同时爆响,地面剧烈颤抖,到处火光冲天。一位老人在防空洞口被炸倒,他爬起来,抱紧从膝盖处被齐刷刷炸断的小腿,一蹦一跳扑向洞口;一位少妇从烈焰中慢慢走出,她拖着燃烧的婴儿车,脸上皮肉翻卷,一块一块往下掉。他背着母亲,逃向后院,逃向他亲手挖成的地窖。他不可能挤进离他们最近的防空洞,母亲像朽木一样坚硬,像铁一样冰冷和沉重。

整个城市都在燃烧。燃烧带起的疾风加剧了燃烧的速度,滚滚浓烟又将火光变得模糊,似乎那是滴上宣纸的暗红朱墨。到处都在爆炸,到处都在坍塌,到处都是惊恐的号呼和绝望的惨叫。一颗炸弹笔直地落下,击穿两层楼板,镶上挂了吊灯的顶棚。片刻后炸弹从顶棚落下,在屋子里面炸开。房子就像注满水的布袋,棱角不再分明。布袋向四个方向爆裂,家在顷刻间荡然无存。那是他们的家。房子炸开的时候,他和母亲,已经躲进了地窖。

地窖通风良好,地窖坚不可摧。一排排炸弹炸过去,炸回来,再炸过去,再炸回来,一波连着一波,似乎永不停歇。他扶母亲躺下,又在母亲身边蜷起身子。地窖里酷热难当,烤焦烧糊的人肉气味硬挤进来,不断冲击他的鼻子,让他呕吐不止。好几次他想起身,将出口堵上,可是他知道,假如堵上那个出口,只需一会儿,他和母亲,就将窒息而死。

突然母亲说,我想你的哥哥。

母亲想他的哥哥。他也想。哥哥一年前写信回来,说他很好,长胖了,也白了。母亲不信,母亲说他可能胖了,但他怎么可能白呢?小时候,他和母亲常常取笑哥哥的肤色。母亲说如果哥哥掉进煤渣,就寻不到了。寻不到怎么办呢?就得龇牙。一龇牙,煤渣里两排雪白,别动!每到这时,哥哥便红了脸膛,一张脸更黑了。哥哥木讷,害羞,性情温和。他和母亲都认为哥哥毕业后不会找到工作,谁会想到,哥哥竟也会远走他乡?

急忙安慰母亲,说等战争结束,我们一起去寻找哥哥。这时爆炸声小了一些,距离也越来越远,将脑袋凑近窖口,他看到火车站方向的火光映红了天空。然后,又一轮轰炸开始,炸弹从火车站开始,一排排向他逼近。他缩回来,继续蜷坐着,看着黑暗里的母亲。母亲一动不动,似乎昏睡过去。伸手试探鼻息,母亲呼吸均匀。他长舒一口气,重新坐下来。隆隆的爆炸声忽远忽近,他守着母亲,竟然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他做了很多梦。关于战争,关于母亲,关于哥哥,关于空袭……那些梦支离破碎,仅是一个个碎片;那些梦又异常清晰,油墨厚重。他打一个寒噤,突然醒来,地窖中仍然黑暗一片。伸出手摸身边的母亲,却什么也没有摸到。

他慌了,站起来,脑袋重重地撞上窖顶。急急地爬出地窖,眼前的城市仍然是一朵巨大的扭曲的火焰。他看到母亲笔直地站在窖口,头努力抬着,望着黑压压的天空。坐起来都困难的母亲,竟然一个人爬出地窖,剪纸般毫无设防地站在窖口!火焰的映衬下,母亲灰白的头发随风飘扬。一枚炸弹在不远处落下,一片弹片迎着母亲,直直地削过去……

他把母亲背回地窖。母亲艰难地喘息。弹片依次划过她的肚腹,胸膛,脖子,下巴,鼻子,额头……他哭着问你出去干什么,你出去干什么……

母亲说我想看看你的哥哥。

可是母亲不可能看见自己的儿子。尽管哥哥加入了敌国国籍,尽管哥哥当了兵并成为空军,尽管哥哥成为空军基地的轰炸机飞行员,可是,也许,他不可能参入到这次空袭中来。或者,就算他加入了空袭,母亲也不可能看到他。天空中只有黑压压的云层,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母亲艰难地说,但愿那是你哥哥……但愿他不要遇到拦截……但愿他和他的飞机,能够平安地返回……

又一颗炸弹炸开,将母亲的声音彻底淹没。

吉庆街

吉庆街是武汉一条普通的小街。

去武汉,夜里,两友人请我去吉庆街喝酒。大排档延伸了整条小街,几乎座无虚席。席间来往穿梭着众多卖艺者,只需十块钱,便可以为你唱上一首。与友人边喝边聊,女孩就凑过来了。她怀抱一把琵琶,落落大方之中,稍有羞涩。她问我们要不要点首歌,声音很轻。我说,不要了。她说,是三十块钱一首。她的话让我意外,我想她应该说“八块钱一首”或者“五块钱一首”。将价钱高当成卖点,她可能是这条街上唯一敢这样做的歌手。

女孩娇小白净,椭圆脸,头发盘在头顶,很有些古典气韵。她独自一人,这并不多见。卖艺者多为组合,一奏一唱,更有七八个人的乐队,能演奏声势浩大的《土耳其进行曲》或者《黄河》。孤身一人的女孩和她怀里的琵琶很是扎眼,她站在我的面前,我闻到若有若无的丁香气息。

我说,那来一曲吧。她说谢谢,坐下来,递我一张塑封的曲目单。曲目很少,且多是黄梅戏唱段。我说就来《十二月调》吧!我打出一个丑陋的酒嗝,那时我的模样或许就像孟姜女过关时把守关口的老爷。然女孩并不计较,她向我弯腰致谢,然后,琵琶如珠帘般响起,我听到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挂红灯。老爷高堂饮美酒,孟姜女堂前放悲声……五月里来是黄梅,梅雨漫天泪满腮。又怕雨湿郎身体,又怕泪洒郎心怀……

我发誓我从未听到过如此动人的声音。声音婉转凄美,弹性十足,催人泪下,直让人肝肠寸断。随着歌声,女孩眼角开始湿润,然后,突然间,泪如雨下。

……六月里来热难当,蚊虫嘴尖似杆枪。愿叮奴身千口血,莫咬我夫范杞良……

女孩变成孟姜女。孟姜女就是女孩。我想她哭过多次。在这条街上,在她唱到这里时。我不知道她是为孟姜女而哭,还是为她自己而哭。可是我坚信那不是表演。她的哭泣真诚,眼泪清澈。我无法不被她打动。

我掏出三十块钱,与友人匆匆逃离。我本来想给她五十块钱,可是我怕她伤心。

与友人寻得一处酒吧,弹了钢琴,喝了啤酒,我很快忘掉悲伤的女孩和悲伤的孟姜女。我甚至与友人玩起骰子,我总是输,便不停地喝。后来我喝多了,偶尔赢一次,也喝。我想那天我喝掉至少三十瓶啤酒——我喜欢纸醉金迷的感觉。

从酒吧出来,已是凌晨。天空飘起雨,飘忽不定的灯光如同滴落宣纸上的淡彩。我们需要穿过吉庆街去对面马路打车,于是,我再一次看到女孩。

因了雨,街上食客已经很少。然女孩仍然暗在角落,怀抱她的琵琶,安静地坐着,我想她也许被拒绝过多次。本不想再打扰她,可是她看到了我们。她冲我们招招手。嗨。

鬼使神差般,我们再一次坐到小吃摊前。女孩礼貌地凑上来,于是我们有了一些闲散的交谈。

怎么还不回家?

再守守。

一个人住吗?

几个女孩一起。都在这条街上唱歌。

唱几年了?

八年。

天天这样唱?

天天这样。

我盯住她。她多大?十八岁?二十岁?二十二岁?其实她完全不必在这里受苦,她那样年轻,面容娇美,能弹会唱,机会很多。可是八年里,几乎每一天,她都会怀抱一把琵琶,在一群顿着酒嗝的人的面前,进入到孟姜女或者自己的世界。

我告诉她,你唱得非常好,你应该参加一些选秀节目,你肯定迅速成名。她看看我,笑了。她说,谢谢。我不知道这一声“谢谢”,是表示赞同,还是表示拒绝。

那天我非常世俗地要走她的电话。我对她说,我认识或者可能会认识一些电视台的导演,如果有类似节目,我可以给她打个电话。她再一次笑笑,说,谢谢。

我回到我的城市,日日奔忙。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很快挤满,删了几次,终于将她删掉。我从没有给她打过电话,我想我以后也不会给她打电话。我或许并没有让她成名的能力,她或许会非常认真地拒绝成名。怀抱一把琵琶,在嘈杂中演绎一曲《十二月调》,或许就是她最踏实最安然的生活——吉庆街便是她的世界。

可是每隔一段时间,我便会想起她,想起她的歌声。也曾动了去武汉看她的念头,但每一次,我都被自己说服。她还认识我吗?这么多年,有多少个类似的我在酒后许下的多少个类似的诺言,或者,在长长的吉庆街,有多少个类似的她一边哭泣一边演唱着类似的《十二月调》?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

可是假如去武汉,假如我去,我一定要在夜里去吉庆街喝酒。我希望在那里遇见她。我希望在那里遇不见她。

回忆

有些经历,每一次回忆,都会不同。

……我走进戈壁,寂静,空旷,让我的两腿,不知该迈向哪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很远,沙土,石头,鬼鬼祟祟的老鼠,只剩骨架的骡马。不远处有一棵枯树,树干极细,就像一只伸向天空的胳膊。谁也不会想到那样细的树干后面竟然藏着一个士兵。士兵头戴钢盔,食指早已搭上扳机。他在等我。也许在他眼里,我早已变成一个死人。是这样,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必死无疑。我从肩上摘下步枪,拉动枪栓,扣动扳机。子弹咬中他的肩膀,他晃了晃,继续端着枪,继续向我瞄准。我端着枪冲上去,刺刀捅进他的腹部。他轻哼一声,眼睛里溅出鲜血。我将刺刀往上挑拉,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终达他不断抖动的咽喉。我听到刺刀破开皮肤、肌肉、骨胳和内脏的声音,我看到他终于倒下,泪飞如雨。我守在那里,看他一点一点死去,然他的死去那般漫长,令我昏昏欲睡。一只鹰从天空掠过,起了风,砂砾砸上他的钢盔,火星四溅……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将这段经历讲给战友们听。单枪匹马,狭路相逢,勇敢无畏是经历的主题。

这主题让他和他的战友们放松并且骄傲。

可是每一次,他的讲述都会不同——当他努力回忆,他的脑子里便会多出一些曾经被他忽略的细节。

……他躲在那棵极细的树干后面。也许不是躲,他只是坐在那里休息。膝盖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位美丽柔软的女孩依偎在他怀里。他的步枪横放地上,他的两手毫无意义地搭在一起。看到我,他愣了愣,慌慌张张地拾起步枪,跳起来,向我瞄准。他动作拙劣,可是他还是将枪口对准我的额头。那一刻我仿佛听到撞针撞击子弹的声音,子弹蹿出枪膛的声音,我仿佛看到子弹冲出枪膛,然后,一点一点击穿我的脑袋。我不敢动,我想我必将死去,我想甚至,我连做俘虏的资格都没有。可是他的枪迟迟不肯响,于是我冲上去,一边跑一边胡乱地开了一枪。我将刺刀捅进他的肚子,我将一只脚踩上他的肩膀。他静静地看着我,眼睛里充满恐惧、不解、悲伤以及绝望。他至死都没说一句话,当他倒下时候,他亲吻了地上的照片。我守在那里,看他的手从步枪上移开,慢慢伸向怀中。当他再一次伸开手,他的手里,多出一块巧克力。他被吓傻了,也许他将巧克力当成了子弹……

即使退役,他也需要将这段经历讲给他的朋友、妻子甚至孩子们听。故事让朋友们可以顿着酒嗝称赞他,让妻子和孩子们可以在骄傲中睡去。然而,故事再也不能够让他骄傲。

因为每一次,他的讲述都会不同——当努力回忆,他的脑子里便会多出一些曾经被他忽略的细节。

那些细节让他恐惧,让他哀伤,让他几近崩溃。

……他完全有机会将我射杀,可是他没有。他倚着树干,静静地休息。也许他迷路了,他走不出茫茫戈壁,他需要一个伙伴同行。也许在死亡面前,他认为,所有人都是伙伴。他端起步枪向我瞄准,他的手指只需轻轻一勾,我就将悄无声息地倒下。他瞄了很久,这样的时间甚至可以杀死然后肢解一头水牛。我解下肩上的步枪,他没有开枪;我拉动枪栓,他没有开枪;我射出子弹,他没有开枪;我冲了上去,他没有开枪;我将刺刀捅进他的肚子,他没有开枪。也许最后一刻,他后悔了,他想开枪,可是,晚了。死去之前,他拼尽全身力气,为我掏出一块巧克力。他想干什么?将巧克力送给我?让我将巧克力捎给他的未婚妻?我不知道。总之他死去了,像一位猎人终被他的猎物杀死。他死以后,我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他的身体彻底冰冷。他的下巴有一颗痣。他甚至没有长出男人该有的喉结……他其实,还是个孩子。我检查了他的步枪,枪膛里,子弹排列整齐……

即使多年以后,他也需要将这段经历反复地讲——他的国家需要这样的英雄和故事。可是每一次,他都能想起曾经被忽略的细节。那些细节有时是眼神,有时是巧克力,有时是子弹,是呻吟,是砂土,是尸体……那些细节让他恐惧,让他在梦里,一次次与那个死去的孩子如影相随。

终于,他紧紧闭上嘴巴。他不再向任何人讲起那段经历,他劝自己说,那经历属于别人,与他无关。

可是,没有用。那个死去的男孩夜夜与他纠缠,终有一天,在夜里,他痛苦地死去。他用刀子将自己拉开,从小腹,一点一点往上,终达咽喉。

临死前,他对自己说,他终于,找到了我。

隔壁的父亲

父亲敲门时候,我正接着一个电话。电话是朋友打来的,约我中午小酌。我从父亲手里接过一个很大的纸箱,下巴上,还夹着叽哩呱啦的电话。

父亲寻一双最旧的拖鞋换上。要出去?

我说朋友约吃中饭。不过,不着急。我打开纸箱,里面,塞满烙得金黄的发面烧饼。

这才想起又该七月七了。我们这里风俗:七月七,烙花吃。花,即发面烧饼。以前在老家,每逢七月七这天,心灵手巧的母亲都会烙出满锅金灿灿香喷喷的烧饼,当我进城以后,母亲便会将烙烧饼的时间提前几天,然后打发父亲将烧饼送到城里。老家距城市,不过两小时车程,然似乎,我总是没有回家的时间。

和父亲喝了一会儿茶,电话再一次响起。我跟父亲说,要不一起过去?父亲惊了表情,说,这怎么行?我一个乡下人,怎好跟你的文化界朋友吃饭?我说那有什么?正好把您介绍给他们。父亲一听更慌了,说不去不去,那样不仅我会拘束,你的朋友们也会拘束。我说难道您来一趟,连顿饭也不吃?父亲说没事没事,回乡下吃,赶趟。我说干脆这样,我下厨,咱俩在家里做点吃的算了,我这就打电话跟他们说。

父亲急忙将我阻拦。他说做人得讲诚信,答应人家的事情,再失约,多不礼貌……你去吃饭,我正好回乡下——乡下好多事呢。我说您如果真不去的话,我也不去了……当爹的进城给儿子送烧饼,儿子却没管饭,等我回村,别人还不把我骂死?再说,我早就想跟您吃顿饭了。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与父亲达成协议——偷偷在那个酒店另开一个只属于我和父亲的小包房。这样,我就既能够不驳朋友面子,又能陪父亲吃一顿饭了。父亲倒是勉强同意,但路上还是一个劲地嘱咐我别点菜,就要两盘水饺就行了——一人一盘,聊聊天,多好。去了,小包间正好被安排在朋友请客的大包厢的隔壁,我没敢惊动朋友,悄悄帮父亲点好菜,又对父亲说,等菜上来,您慢点吃,我去那边稍坐片刻,马上回。父亲说那你快点儿啊!还有,千万别说你爹就在隔壁啊!我笑了。父亲与我刚刚进城时的我,一样拘谨。

做东的朋友一连敬酒三杯,废话连篇。我念着隔壁的父亲,心里有些着急。我说要不我先敬大伙一杯酒吧,敬完我得失陪一会儿,有点事。朋友说还没轮到你敬酒呢!我得连敬六杯,然后逆时针转圈……又没什么事,今天咱一醉方休。我说可是我真有事。朋友说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就放你走,否则,罚你六杯。我笑笑,我说,我爹在隔壁。

满桌人全愣了。

我说今天我爹进城给我送烧饼,我把他硬拉过来。让他过来坐,他死活不肯。现在他一个人在隔壁,我想过去陪他一会儿。

朋友们长吁短叹,说你爹白养你这个儿子了,你这算什么?在隔壁给他弄个单号?虐待他?你愣着干什么快请他过来啊!

我说他肯定不会过来。如果你们不想让他拘束让他难堪,就千万不要拉他过来。

朋友说,那我们现在过去敬杯酒,这不过份吧?

我说这挺好。不过你们真想敬他一杯酒的话,就一起过去。千万不要一个一个敬啊!他喝不了多少……

朋友们全体离桌,奔赴隔壁。然推开门我就愣住了,房间里只剩一个埋头拖地板的服务员。我问那才那位老人呢?服务员说早走啦!你点的菜,也都被他退啦!不过他还是打包带走一盘水饺,他说,想给乡下的老伴尝尝城里的水饺。

父亲进城一趟,送我五十六个烧饼,一兜大蒜,一兜土豆,一兜菜豆,一兜韭菜,两个丝瓜,八个南瓜,然后,在一个小包厢里独坐一会儿,再然后,饿着肚子回家。而他的儿子,却在隔壁与一群朋友吹牛扯皮胡吃海塞,还美其名曰:周末小酌。

我端起杯,对朋友们说,咱们敬我父亲一杯吧!朋友们一起举杯,那杯酒,就干了。

然我的父亲,既不会看到,更不会知道。此时他正坐在开往乡下的公共汽车上,怀里,抱着一个装了城里水饺的饭盒。

愤怒的石头

日本老人重回村子,只为赎罪。

老人已经很老,两个人将他搀扶,仍然东倒西歪。可是他头脑清醒。他说他得为七十年前犯下的罪过道歉,他求村里人将他宽恕。即使不宽恕,也没有关系。他说,你们应该记恨,再说我都是要死的人了。

老人身患绝症,活不过半年。这也是他终于决定来到村子的理由。

村人带他进山,那里,静卧着36个坟头。坟头长满枯草,静默并且颓败。那曾经是36条鲜活的生命。

他们全都是兵。村人告诉老人,其实最开始,他们全都是庄户人……你们打过来,他们才丢下锄头,扛起枪……他们只打了一次仗,全军覆没……你们却连一个伤员都没有……那不是打仗,那是送死……

老人说,对不起。不过,这里似乎少了一座坟。

村人说,36个游击队员,一个不少。

老人说,我说的不是游击队员,而是一个男孩。十六七岁,光头,跛一只脚。死于1940年,被射杀。

村人说,我不知道您说的男孩。

老人说,这不能怪你……因为你们一直对阵亡的战士更尊敬……他那么小,不可能有儿女,爹娘也早已去世,你们将他忘记,正常……可是我无法将他忘记……他让我恐惧,让我每时每刻,都想赎罪……

……我们子弹上膛,全副武装。我们需要对付的是山那边的中国军队,而不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最起码,那一天,那时候,我们没有射杀任何一个中国百姓的打算。我们面前是一座石桥,桥面很窄,桥中央,站着一位十六七岁的男孩。我们早就看到了他,他裸着上身,穿着松松垮垮的裤子,他绝不可能藏有任何可以攻击我们的武器。我们的队伍往前,我想他会让开,如以前那些百姓一样,退到桥边,脸避向一侧,或者蹲下来,两腿颤抖,两手抱头。可是他没有。有人喊,让开!他看着我们,嘴角突然勾起,似笑非笑,似怒非怒。我们继续往前,他站在桥的中央,瘦小的身体如同铁塔一般结实。有人再喊,让开!他突然伸开手,我看到他的手心里,有一块小小的石头。他将石头抛起,接住,猛地砸向我们。石头轻飘飘的,离我们很远,便落到地上。有人向他瞄准,我看到他的胸口,多出一个冒烟的小洞。他脚步踉跄,却没有倒下。他弯腰,拣起第二块石头,又一次狠狠地砸向我们,于是他的小腹上,也多出一个冒烟的洞。他一连朝我们扔出三块石头才倒在地上,他身中七枪。三块石头,仅有一块掷进我们的队伍。石头恰好落上我的头盔,“轰”一声巨响,就像在耳边,放响一颗炸弹。那一刻我恐惧到极点。我身经百战,我射杀过很多中国士兵,我被很多中国士兵瞄着打,然而这以前,我从未有过恐惧。我的恐惧全因了这个男孩,他表情镇定,手无寸铁,面对我们的枪口,他竟将随处可见的石头,当成攻击我们的武器……并且,攻击我们的时候,他是那样认真,那样郑重,似乎他的手里不是石头,而是手榴弹……他身中七枪,最后一枪,是我打的……我不想开枪,可是我恐惧……

……从那天起,我便陷入到无边的恐惧之中。我总是想起砸在我头盔上的石头,那一声巨响,几乎将我的耳朵震聋。我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我的手指,总是警惕地扣上扳机。我开始想赎罪,每时每刻都想——向那个男孩赎罪,向被我们射杀的中国百姓赎罪,向被我们打死的中国士兵赎罪。你相信吗?那时战争还没有结束,可是我已经想到赎罪了。那时我们捷报频传,可是我已经想到赎罪了。是这样,打赢,打输,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与我有关系的只剩下,赎罪。可是我还是战士,尽管我恐惧,尽管我想赎罪,可是我还得打仗。你能明白这样的感觉吗?我一边将子弹残忍地射进中国士兵的身体,一边想着给他赎罪,给战争赎罪。你能理解这样的感觉吗?生不如死。你能理解吗?

老人看着村人,流下眼泪。

你真的不知道那个男孩?老人说,十六七岁,光头,跛一只脚。

我真不知道。村人说,我既没有经历过那场战争,也从没有人告诉过我。

那么,老人说,我想在这里为他建一个墓碑,可以吗?

我能理解您的意思,也知道您想赎罪,可是,万一他不是我们村里的人呢?不是我们村里的人,为何把墓碑建在这里?村人说,比如他只是一个过路者,恰好遇到了你们。再比如,也许您刚才所说的,只是您的一个无比真实的梦……

老人长叹一声。老人说,我倒希望现在,我正做着一个梦。一厢情愿的梦,有关一块愤怒的石头……

返祖

女人愁容满面地在医生对面坐下。她说医生,您一定得救救我丈夫。

医生就问她,您丈夫怎么了?

女人说,我发现他越来越像猩猩了。不仅相貌越来越像,连一些生活习惯,都几乎跟猩猩一模一样了。

哦?医生说,他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女人指了指窗外的一棵树,说,您看看,他刚才看到那棵树就急不可耐地“嗖”一下爬上去了。现在他正在树上摘果子呢。

医生走到窗边,看到一位男人正抱着一根高高的树枝打秋千。那是一棵枣树,熟透的枣儿随着树枝的晃动,劈劈啪啪往下掉。

医生回桌边坐下。女人告诉他,她丈夫30多岁,是市某某局的副局长。医生说,现在您把他的症状详细讲给我听。

女人便掏出一张男人的近照,递给了医生。医生看看照片,又回过头看看正在树枝上荡秋千的男人,安慰女人说,您不用怕。这是一种返祖现象。这种病虽然不是非常普遍,但近年来也算比较常见。

返祖?女人不解。

是啊。医生说,就是有那么一部分人,越进化,反而越像自己的祖先,兽性越来越多,人性越来越少。

是这样啊。女人有些担忧,您看看,您看看他这脸,是不是完全一张猩猩的脸?

医生再看一眼照片,说,这倒不用害怕。他满脸是毛,是因为他留了长发又蓄了胡子,几乎完全遮住了自己的脸皮而已。解决这个问题倒不用找医生,您带他随便去一家理发店就可以了。

可是,您再看看他这两只手。女人指着照片上的男人说,刚结婚的时候,他的手和正常人是一样长的。可是近年来他的这两只手却越来越长,您看看,都垂到膝盖了。这和猩猩还有什么两样?

哦。医生说,这个也好理解。一般人戴戒指,如果是黄金,戴一只就行了,戴几克的就可以了。可是您再看看他,一只手戴一只戒指,一只戒指足有半斤重,天天这么向下坠着,胳膊怎能不被拉长呢?回去把戒指摘了,这胳膊就会慢慢恢复到原来的长度了。

可是他连饮食习惯都改变了呢!女人接着说,以前爱吃肉,现在爱吃香蕉。

那是因为他这几年吃肉太多了。医生说,天天晚上公费胡吃海塞,怎能不吃腻?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都爱吃水果,并且都爱吃香蕉。那东西有助于消化。

可是他变得驼背了呢!女人说,越来越驼,越来越驼……从后面看,和猩猩根本没有什么区别。

是的。医生说,因为他在单位里是副局。当然并非所有的副局都驼背,可是,只要一个人当上了副局,那么他驼背的几率就会增加。不过这不用担心,等到他升了正局,那胸膛马上就能挺起来了。

那么,他不好好走路,见了树或者电线杆子就往上爬是怎么回事?女人不安地盯着还在树杈上荡秋千的男人。

这个更好解释。医生说,在副局这个位子上久坐的人,心里都有一种向上爬的冲动。月月想天天想时时想分分想秒秒想,有一部分人就会走火入魔,就会急不可耐地表现出来。最为常见的表现形式,就是见了比自己高的东西,就会抓住它往上爬。

是这样啊!女人说,那吃点什么药呢?

吃药不好使。医生说,等着吧,等升到正局,他所有的症状,都会不治而愈的。

女人长舒一口气,收回了照片。她说谢谢您啊医生,就转身往门外走。可是刚刚走出两步,又再一次转过身来。

差点忘了。女人一拍脑袋,他还有一个最可怕的症状。

哦?说来听听。医生说。

女人不安地说,近年来他对我越来越没兴趣了,但只要看到母猩猩,就会表现得兴奋异常。刚才,在医院门口,他就突然挣开我的手,冲向一只满脸红毛的母猩猩,并且和它紧紧拥抱。我注意到,双方目光柔情似水。

医生笑了笑,你说刚刚出去的那只母猩猩啊!那可不是母猩猩……她也是来看病的……也是副局长……和你丈夫是一个单位的。

渡河

终于来到河边,河边不见一个人影。

几天来他一直躺在丛林里。他想他也许撑不住了,夜里,他能够听到皮肤燃烧出“嗞嗞”的声音。他的五脏六腑全都着起火,他冲天空呼一口

气,淡蓝色青烟袅袅。

他病了,越走越慢,越走越慢,终与队伍失去联系。他冲最近的战友喊,等等我!声音被风吹散,瞬间无影无踪。然后他摔倒,失去知觉,待醒来,丛林里只剩自己。他不知道他们是否找过他,找过或者没有找过,都不再重要。他被孤零零地扔进丛林,这才是现实——也许敌人,近在咫尺。

他们需要马上渡河。半年来他们东躲西藏,疲如奔命,队伍仍然越来越短,就像一条被砍掉大半的蛇。其实他们不配像蛇。他们更像兔子,耗子,像一切死到临头的惊恐万状的动物。他们必须渡河。渡河,还有活着的希望。否则,必将全军覆没。

河水黄浊,河面浩荡,岸边芦苇匍匐,白色的芦花却纷纷扬扬。他沿着河岸走,五脏六腑再一次燃烧起来。终于他走进那个颓败的村落——十几栋泥草房,十几株山楂树,十几只瘦羊,十几个拥挤在一起的坟茔……

他问老人,是否有部队渡过了河。

那也算部队?老人说,当兵的面黄肌瘦,军装就像麻袋,步枪就像烧火棍,长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孩子。不足二百人吧!那也算部队?

他们过河了?

两天前就过河了。村里只有两条渔船,他们用了最快的速度,还是从黄昏忙到天亮。长官最后上船,护着两挺重机关枪。这样的队伍竟然有两挺重机关枪!长官说,它们是队伍的希望……

我得追上他们。他说,希望您能帮我过河。

你要自讨没趣?老人说,他们本该等你的,是不是?你只是失踪,不是阵亡。村子里丢只鸡全村人还到处找呢!队伍不能冒险。他说,为了我一个人,押上二百多人……

那就留一两个人等你。老人说,家里的狗跑出去,晚上还得给它留着门呢。

后有追兵……

追兵在哪里?老人说,这么多天,我连一个兵虱子都没看到。

无论如何,请您帮我过河。他说,我得追上他们。

没有船了。老人说,他们渡河以后,将两条船全烧了……然后,他们端着枪,命令我跳下河,游回来……他们根本不在乎我的死活……

你可以摘下门板。他说,把两扇门板绑到一起,再找一根竹竿。我知道,这办法管用……

你想掉进河里喂鱼?

我想渡河。他目光执着,求求你,帮我渡河。

……老人在门板下面捆上两张鼓圆的羊皮,老人的船仿佛被捆绑在一起的飘浮在河面上的两只死去的山羊。门板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似乎随时可能断裂。他趴在门板上,听到水底的呼呼风声。

他们离开时候,说起过我吗?他问老人,比方说,为了大局,我们不得不放弃那个兄弟……

屁都没有一个。老人说,除了最后上船的长官……长官说,重机关枪不能湿,那是队伍的希望……

可是他们应该等等我的。他说,我只是失踪,不是阵亡……村子里丢只鸡,全村人都要出去找……

所以,就算渡过河,你仍然追不上他们。老人的竹竿轻轻一点,羊皮筏打一个趔趄,水面上猛地一蹿。或者,就算你追上他们,又能怎么样呢?就像一条失踪的狗重新回到家里,主人会给他道歉?说不定,会狠狠揍它一顿……

我们是一个整体……对一支完整的队伍来说,我很重要……

你可有可无。老人说,一百个你加起来,也不如一挺重机关枪重要。

他长叹一声,不再说话。回头看一眼岸边,岸边芦苇匍匐,芦花苍茫。突然他感觉自己就像倒地的芦苇或者随风而逝的芦花,他的存在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是对他的部队,还是对他的世间。老人破败的村庄在这一刻突然变得生动并且亲切,牛,羊,青草,庄稼,沟畔,老人十九岁的脸上长满雀斑的女儿,一扭一扭的随风摇摆的炊烟……

追上部队,你终究是死。不是死在这一场战斗,就是死在下一场战斗。所以现在,我是在送你去死。老人收了竹竿,说,船到岸了,你愿意走,就走。不过,如果你愿意跟我回去,我会让春玲给你煎两个荷包蛋。

他抱着枪,久久不语。突然他问老人,他们真的没找过我?

老人无奈地摇摇头。下船!老人说。

他们还烧光了你们的船?

他们还烧光了我们的船……他们手里有枪……你下船吧!

我手里也有枪。他跳下船,咬咬牙,说。

什么意思?老人愣住了。

把船烧掉,然后,你游回去。他拉动枪栓,恶狠狠的语气,却流下眼泪。

仇恨

兵的额头缠着纱布,纱布上血迹斑斑。兵漫不经心地拎着步枪,枪口指向阴霾的天空。兵隔着窗户朝屋子里观望,木椅上坐一位鬓髯花白的老人。老人如同一副骨架,宽大的皮肤披盖在身,然而目光与他相碰,却是铮铮有声。兵敲门,推门,关门,将枪斜立墙角。兵低目垂手,又点头,冲老人温和地笑。兵说,您不要害怕。

老人说我没有害怕。

兵说我是逃兵,从战场上逃过来。我讨厌这场战争,请相信我,我和您一样讨厌战争。正义或者邪恶的战争,胜利或者失败的战争,所有的战争,我都不喜欢。

老人说战争是你们挑起来的。你们说这是解放,可是我们认为这是侵略。

兵紧抿嘴唇,不置可否。屋子里很热,赤裸上身的老人抓一柄蒲扇,却不摇动。破旧的蒲扇搁上老人的腿,老人的一条腿轻轻颤抖。

兵摘下头盔,他的头包得像一个蚕茧。兵脱下军装,露出里面的衬衫。兵脱下衬衫,露出自己的胸膛。兵的胸膛上散落着几点伤疤,圆的,椭圆的,半圆的,弯月的,菱形的,三角形的,红色或者紫色,凸起,闪着光,面目狰狞。

兵的腹部,围一条宽宽的布带。布带纵向对折,腰上缠两圈,搭口叠在一起,很是漂亮。布带上绣了老人看不懂的五彩图案。

女朋友送我的。兵笑笑说,围上它,子弹就射不进去。兵从口袋里翻出一张很小的照片给老人看,照片上的姑娘唇红齿白,笑意盈盈。老人感觉姑娘就像年轻时的老伴。

家里就你一个人?兵问。

他们都死了。老人说,老伴、女儿、女婿和外孙死于空袭,儿子死在战场上。

怎么会这样?兵有了不安,对不起。

老人不说话。

怎么没人送他这样的护带吗?兵突然问。

没有用。老人叹一口气,他什么都不缺,可是他还是死了。子弹避开护带,射穿心脏……战场上再敏捷再勇敢都没有用,打仗只需要运气……这条命只需要运气……你的运气就很不错……

可是我再也不想打仗了。兵说,一枪都不愿意开。兵指指斜立墙角的步枪,真想把它扔了……

老人笑一笑,蒲扇摇动起来。

战争不是我们的错,兵说,我们只是兵。

蒲扇轻轻摇动,兵感到凉风袭袭。

如果战争胜利了,我就能回到家乡。兵说,目光开始柔软。

那样的话,我们就失去了家乡。老人站起来,丢掉蒲扇,你来这里只是想跟我说这些吗?

兵不好意思地笑了。他扬起眉毛,露出两只调皮的虎牙。他笑起来很像老人的儿子,有那么一霎间,老人甚至真的以为面前腼腆的年轻人就是他的儿子。我非常饿,兵说,我两天没吃东西。如果方便的话……我会付你钱……

只有米。老人问,可以吗?

挺好了,兵说,谢谢您。

老人淘好米,细细地煮。米香弥漫屋子的时候,年轻的兵流下了眼泪。他背过身子去擦,瘦小的肩膀在阳光下抖动不止。

米饭摆上桌子,兵看着,贪婪地吸着鼻子,却不吃。他看着老人,说您也吃点。老人笑笑,端起碗,目光平静。他默默地吃下一碗饭,用去足足十分钟。老人抹抹嘴,空碗放回桌上。他站起来,重新坐回椅子。他是那么老,皮肤堆起褶皱,覆盖全身。

兵吃得很快,却很文雅。他将桌子上的米饭全部吃光,又像狗一样将空碗舔得干净。他满足地站起来,打一个很响的饱嗝。他穿上皱巴巴的衬衣和军装,戴上沉重的头盔,重新变回一个兵。他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悄悄压在碗底。他隔着口袋轻轻抚摸女孩的照片,脸上写满幸福。他看一眼老人,老人手握蒲扇,眯着眼,一动不动。

您是好人。兵说。

老人似乎已经睡着。

兵拾起他的枪,往外走。他在门口站定,回头再看老人一眼。他说您就像我的父亲。他慢慢走向远方,再也没有回头。

老人睁开眼晴,张张嘴。他想喊住年轻且腼腆的兵,可是他终未出声。老人重新闭上眼睛,却有两行浊眼滑落脸颊。

半小时以后,老人突然从椅子上栽倒在地。他痛苦地皱起眉头,胸膛里似乎燃烧着一团烈火。他知道毒性已经发作,很快,他就将离开地狱般的世间。可是他本该放过那个兵的。可是他不能。他说服不了自己。他做不到。兵的军装是那般刺目,纵可以原谅他的罪行,也不能饶恕他的衣服。

茶弈

子胥初居山野,心烦意乱。白天他与当地农夫一起农作,到晚上,便手捧一杯清茶,面朝吴国方向,久久不动。小院里雾气升腾,院角,一株他从山上移来的茶树长得生机勃勃,片片嫩芽如同落上一层淡雪。

子胥叹一口气,将茶杯置于几上。身边的七星宝剑夺目光辉,子胥能够感觉到它复仇的光芒。

有人敲门,嘭嘭嘭嘭,节奏平和,声音温敛。开了,原是东山老翁。这老人索居离群,务农为生,鹤发童颜,身姿矫捷。见到子胥,笑笑,致礼,坐定,说,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对弈一乐?

无棋。

无棋也可对弈。老人说,以茶代棋。

以茶代棋?

就是茶弈。无章无法,无规无矩,但看如何弈法。

子胥亡命天涯,见多识广,对茶弈却是闻所未闻。老人一番话,让他兴趣盎然。

两把茶壶,两把茶叶。两个人,两种表情。子胥洗茶温杯,井井有条。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如炬。少顷,子胥沏出第一杯茶,茶色浅淡,茶香淡雅。子胥为老人斟上一杯,说,请。

老人轻啜一口,笑了。老人说,茶是上等好茶,只是这泡法之上,尚欠火候。

了胥愣怔。

老人不说话,端起茶壶。洗茶温杯,与子胥别无二样。然后,添水,静坐,表情淡然。子胥问,有何不同?

老人伸手。请。

老人之茶,形美,色透,香浓,味醇。细细品之,香浓持久,甘冽醉人,确上于子胥所泡之茶。

子胥不解。

老人说,做好茶,讲究的便是这“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做茶是这样,做人也是这样。形美,要顶天立地,不可流俗;色透,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香浓,要不骄不躁,大度豁达;味醇,要仗义疏财,高情远致。此为天赐此茶之品质,更是此茶赐人之品质。

天赐?子胥的眼睛亮了一下。

天赐。老人捋一把胡须。

子胥思忖良久,微微点头。

泡出好茶,还需要工夫。老人顿了顿,接着说,所谓工夫,便是时间。比如今日之茶,水不能太烫,水太烫则味涩苦;时不能太短,时太短则味浅淡。看似泡茶一事,实则人生至理。我看你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须发绀绿,威武雄壮,必异于常人,胸怀大业。但是,听老夫一句:欲速则不达。一个人,纵有千般遗憾万般仇恨,也需按部就班,切不可急于求成。

子胥豁然开朗,向老人点头致谢。

从此子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加深居简出。七星宝剑早已锈迹斑斑,然用坏的锄头,至少三四有余。

每夜里,与他相伴的,必是一壶天赐好茶。

是夜,东山老翁再一次敲开他的房门。

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弈茶一乐?

子胥将两个茶壶摆上方桌,有条不紊。这次子胥有了经验,洗茶,温杯,三九二十七道序,一丝不苛,不急不躁。终于,第一杯茶沏出,子胥恭恭敬敬将茶递给老人。

不错。老人品一口茶,赞叹道,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天之甘露。不过,既为茶弈,总得比个高低。

请。

老人开始洗茶。茶洗完,将之摊平,晾干。晾茶用时很久,老人用这段时间劈了一堆柴,又汲了井水,将那棵如落雪般的茶树浇灌。待老人将晾干的茶芽重新装进温好的茶壶,天已拂晓。接下来老人的举动令本已昏昏欲睡的子胥目瞪口呆——老人往茶壶里滴一滴水,只一滴,仅一滴,然后,老人手握茶壶,摇动起来。

老人将茶壶摇动很久。老人的表情随着茶壶的摇动慢慢变得生动。茶壶如同武器,裹起阵阵晨风。终于,啪,老人将茶壶拍上桌子。老人取来茶杯,开始斟茶,但见一滴茶珠挂在壶嘴,温润透明,久久不落。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幽远,晨光里,如同一尊雕像。终于,珠落杯底,声音纯厚。

老人说,请。

不用看,不用闻,不用品,子胥也知那是茶之精华——一壶上等好茶,需要一把茶尖;一把上等茶尖,需要几亩茶林;一亩上等茶林,需要几座仙山;一座云中仙山,需要千年造化。这一滴茶,便是世间几千年光阴啊!

对普通人来说,一壶茶便是一生,便可知足。老人笑笑说,可是对你来说,莫让一壶茶,误你一生。

误我一生?

不是吗?老人说,不凡之人也需闲淡,但不凡之人不该一生闲淡。就像茶。上次之茶乃中庸之茶,适闲人雅士、山野村夫;此次之茶才乃志士之茶,适将相帝王、不凡之人。正所谓厚积薄发,十年磨一剑,茶与人,皆如此。还有,剑乃指点江山之器,而绝非用来挖挖山药……

老人扭头,看一眼子胥那柄生满锈蚀的七星宝剑,说,茶乃天赐甘露,你乃天赐良才。切莫辜负。

既是天赐,又何必……

虽是天赐,人必为之。老人站起来,对面一抹朝霞,飘然而去。

子胥沉吟良久,“嘭”地朝老人离去的方向跪下,尊一声“师父”,然后,取了剑,院子里舞起来。

爱的颜色

想必,爱也是有颜色的吧?玫瑰红的,温暖并且浪漫;柠檬黄的,清澈并且明净;宝石蓝的,内敛并且深沉;那么,红色的呢?我是指,那种火一样的红。

男人喜欢穿红颜色的衣服,淡红的,赭红的,砖红的,橘红的,朱红的,紫红的……像开着一朵火焰,喜庆并且热烈;然女人却是一袭素衣,或白或蓝或灰,标准的大都市调子。两个人站在一起,或并排走,或一前一后,看起来便很是协调。或许夫妻相不单指两个人相似的长相吧?还有站在一起的视觉效果。

秋天时他们一起去西藏旅游。没打算登山,只想住在山脚看一看风土人情,然后就回家。可是那天女人突然来了兴致,她说要不我们跟哪个登山队走上一程?男人说登山可不是闹着玩的。女人说我们又不登顶……只跟着走一段,就下来。男人拗不过女人,他说,好吧。

就开始准备。能准备什么的呢?他们连一根绳子都没有。

第二天一早,他们真跟在一个登山队后面朝一座雪山进军。攀到约一千五百米高度,男人不再往前。他说下吧,再往上可能就危险了。女人点头同意,两个人开始返回。当然意犹未尽,不到两千米高度,感觉像在家里蹬跑步机。女人说在她的老家,这样的山到处都是。说话时女人看着男人,白雪皑皑里,男人就像一只火红的狐狸。

往山下走,脚步轻松很多,可是等下到山脚,才发现迷路了。好像他们是从另一条路下山的,明明记得山下有一爿房子,现在却变成了草野。

偏偏天空突然布满乌云,世界转眼间被狂舞的雪花填满。草野变成雪地,两个人的周围,只剩下望不到尽头的白。

男人耸耸肩膀,对女人说,也许我们可以堆一个雪人。

问题并非太严重——他们是在山下而不是山上——可是仍然不敢懈怠。在空无一人的冰天雪地里迷路,两个人都知道,这样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

互相鼓励着对方,一步一步往前。走了约两个小时,女人突然滑了一跤,再站起来,就走不了路了。她的脚被重重地崴了一下,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很是痛苦。男人早已体力不支,这样的天气里背着女人,对瘦小孱弱的他来说,根本没有可能。

他们决定改变一下策略。男人说你在这里等我,我一个人先走,等找到能够帮助我们的人,就回来接你。女人点点头说,好像只能这样了。男人脱下他的羽绒服,说,穿上。女人说你疯了?你会冻成冰棍的!男人说把你的羽绒服脱给我——我们换一下穿——穿着对方的衣服,身上或许更有力气。女人就笑了。她想怎么这种时候,男人竟还有心思开玩笑?

女人穿了男人的羽绒服,男人穿了女人的羽绒服,两个人轻轻拥抱,然后男人冲女人做一个鬼脸,就转了身。他刚刚走出几步,两个人就同时听到远处有人朝这边喊叫——那里晃动着几个很小的身影,另一支登山队正在返程……

甚至有些失望。故事缺了最惊险的情节,没有大难不死或者劫后逢生的激动……

女人喝着一杯热茶,问一名登山队员,隔了这么远,你们怎么能够发现我们?对方回答说,因为你的衣服啊!那么红,一片白里很是扎眼。难道你不知道吗?登山时最好穿上颜色鲜艳的衣服,比如大红,这样万一遇上险情,容易被救援人员发现……

女人扭过头,盯住她的男人。男人冲她笑笑,继续喝茶。甚至有些尴尬,只因他的心思,终被女人觉察。

女人想这样的男人,注定可以依靠一辈子了。也许这就是红色的爱情吧?喜庆并且热烈。平日里火炉般小心燃着,散给她恰到好处的温暖;而在危急时分,就变成了不顾一切的熊熊烈焰。

战士

战士回到家乡,养起牛羊。

战士扶牛耕地,耕到地头,不喊“喔”或者“吁”,他喊“向后转”。牛耕了一辈子地,没听过这等吆喝,当然不敢就范。牛和战士较起劲,一个拼命往前冲,一个拼命喊“向后转”,结果忙了一天,半亩地还剩一大半。于是战士就火了。战士冲牛吼,信不信老子一枪崩了你?

战士没有枪。他只有一把锄头。

农闲的时候,战士喜欢听戏。戏台搭在村委大院,县吕剧团送戏下乡,锣鼓声把村子震得摇摇晃晃。战士搬一个马扎,坐在前排,两腿分开,两手并拢放于膝盖上,腰杆挺得笔直,眼不斜视。落幕,战士热烈鼓掌。他是惟一给演员鼓掌的村人。战士在军队,学到不少东西。

战士的被子,总是叠成砖头。战士的锄头,总是擦得锃亮。战士的脸盆里,总是放着牙缸。战士走在黄昏的小路,喜欢唱歌,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战士和村长,艰难地交谈。

战士说过年,有没有我的份?

村长说,会有。

战士说可是我情况有些特殊。

村长说,可是你当过兵。当过兵,就有份。

战士就笑了。他的牙残缺不全,那些缺掉的牙,被留到部队。

大年三十,天奇冷。战士穿了带着折痕军装,夹了马扎,来到院子,坐下,目不斜视。他的两腿分开,两手并拢放上膝盖,腰杆挺得笔直,表情严肃并且期待。牛在旁边倒嚼,一边哞哞地和他交谈。锣鼓响起来了,村长带领着村人,开始送春联。那些春联是送给光荣军属的。那是一种标志。

战士坐在院子里,等。

战士等了一个下午。

黄昏的时候,战士突然站起来,小跑到门口。村人正往他的门上刷着浆糊,锣鼓敲得热闹。战士打一个立正,行一个标准的军礼,一动不动,直等村人贴完春联全部离开,才肯放下手。放下手的战士笑了,他小跑回院子,立定,夹起马扎,再小跑回屋子,立定,脱下军装,叠好,上炕,躺下,就睡着了。

战士一直在笑。

天黑了,鞭炮声稀稀零零地响起来,战士还在梦中。后来鞭炮声连成了片,惊天动地。战士在睡梦中翻了个身,他说,齐步——走!

战士没有打过仗。即将开赴越南的时候,他却回了故乡。一次实弹演习,一颗手榴弹在他身边爆炸。从此,他听不到任何声音。

战壕

一开始没有战壕,那里只是广褒空寂的戈壁。戈壁上散落着两排房子,国界线从中间划开,戈壁被分成不均等的两块。可是两排房子距离如此之近,你可以清晰地听得到对方的交谈甚至咳嗽。

每一天他都无所事事。他躺在沙地上,看昏黄的天空,把枪胡乱地丢在一边。那边有人吹起口琴,曲子被黄风刮得支离破碎,却将他的两只耳朵灌满。坐起来,看到吹琴的士兵了,有着和他一样魁梧的身材,一样粗壮的胳膊,一样忧郁的表情,一样无所适从的青春岁月。

甚至,就连他们的五官,都是那般相像。他们就像兄弟,他想,如果两个人站在一起,除去军装,即使最挑剔的人,也会把他们当成兄弟。

一曲终了,对方抬起头,雾濛濛的眼睛打量着他。他笑笑,翘起大拇指。对方也笑,脸上有了拘谨和羞涩。连他们的性格都有几分相似吧?入伍以前,他也是那样腼腆和木讷。

两群兵,守在国境线上,守着自己的国家。更多时候,他们感觉对方就是他们的战友。根本不需要交谈,他们完全可以用动作和眼神彼此交流。

可是形式陡然紧张。他们在梦里被野蛮的长官喊醒,每个人分到一只铁锹,在房子前面挖起战壕。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只知道服从。战壕挖得很深,沙袋垒起射击孔,射击孔里塞上枪管,兵们各就各位,似乎大战近在眼前。他直起身子,看着对面,看着近在咫尺的对方战壕。这样的距离也许根本用不到机枪步枪冲锋枪,只需一根长矛,就可以将对方刺杀。

可是戈壁滩上依然平静。有时兵们爬出站壕,坐在沙地上打牌抽烟,将一泡长长的尿液射向天空。那个年轻的士兵仍然喜欢在黄昏里吹起口琴,琴声让他泪流满面。他喜欢那个士兵,他们常常相视而笑,他认为他和士兵,已经成了戈壁滩上的朋友。

夜里他们再一次被长官的皮靴踹醒。他们睡眼朦胧,把地雷密密匝匝地排在战壕前面狭窄的空地。那是极为奇异的一幕,以国境线为界,他们把地雷埋在这边,对方把地雷埋在那边。完全不避人,双方的士兵甚至碰了肘弯或者踩了脚趾。那里是如此逼仄,地雷们塞进去,就像将一颗颗土豆塞进空间很小的纸箱。长官说这是为了防止对方步兵的突然攻击,他不信。如果真要攻击,这些地雷有什么用呢?士兵们只需先助跑,然后一个鱼跃……

他们真的在虚张声势。有人告诉他,真正的工事在他们身后十公里处,那里聚集着几个营的兵力,他们是真正的王牌军,战场上鲜遇对手。那里战壕连成了片,那里有地对空炮火和反坦克火箭炮。那是一处保垒,坚不可摧。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将对方麻痹或者欺骗。当战争爆发,他们只需要撤退或者被对方击毙。

或许对方所做的一切也是如此用意吧?他想肯定是这样。

似乎战争一触即发。在夜里,他们搂一杆枪,挤睡在寒冷的战壕。白天时他将头探出去观察,他发现对方也在观察他们。面前如同放了一面巨大的镜子,除了军装不同,一样的动作和表情。

趁长官不在,他和几个兵爬出了战壕。他们坐在沙石上静静地抽烟,感受正午阳光的炽热。他看一眼对方的战壕,他再一次看到那个年轻的兵。兵托着一支枪,正在认真地向他瞄准。他惊呆,恐惧,不敢动,也不能动。后来他强递给对方一个微笑,兵却没有理他。那一刻悲哀和绝望涌上心头,那一刻他想起远在家乡的母亲。然而那支枪,终于没有响起。他看到枪口稍稍移动,瞄准另一个兵的头颅。然后,再移动,再瞄准。托枪的兵就像一尊活动的雕像,身体,还有表情。

他们再也不敢爬出战壕。每个人的精神高度紧张,几近崩溃。每天他们都在盼望战争。只要战端一开,他们就将撤走,或者死去。

战争终没有打响。长官突然告诉他们所有戒备彻底解除。长官说这是政治的胜利——战争拼国力,政治拼骗术——我们的骗术,高过对方一筹。

战壕失去作用。长官说,如果喜欢,你们可以在里面栽一排树。

生活再一次变得无所事事,黄昏时,他仍然喜欢躺上沙地,看血红色的天空。然他再也听不到悠扬的琴声,那个年轻的兵,再也不会吹响他的口琴。有时他们对视一眼,又匆匆移开目光,脸上尽是厌恶或者惊吓的表情。似乎他们真的经历过一场大战,似乎,他们变得不共戴天。

战友

兵走出丛林,惊恐地端起了枪。他做出射杀的姿势,射程之内,他可以将一只苍蝇精确地终结。类似险境他遭遇过多次,每一次,他都是最终的胜者。他看到对方像一只鸟或者牲畜般飞向天空,身后,血光绚烂。

兵没有扣动扳机。这是他遇到的第一个背对他的敌兵。敌兵像木桩般站着,拎着水壶和枪,头盔如同农夫的草帽。兵单膝跪地,枪口瞄准他的脖子。兵说,不许动!

敌兵抖了一下,举起手。

兵说,扔掉枪!

敌兵扔掉了枪。

兵说,慢慢转过身!

敌兵没有动。

兵走过去,踢开他扔掉的枪,打掉他的头盔。失去枪的敌兵不再是兵,他变回牙医,银匠,售货员,农夫,商人,学生,卡车司机……他甚至变成猪,变成狗,变成靶场上的靶子。兵命令他,转过身来!

敌兵没有动。

兵绕到他的面前,枪口捅进他的嘴巴。敌兵没有动。兵将枪口残忍地搅动,敌兵牙齿纷纷脱落。敌兵没有动。兵说,走!

敌兵不动。

兵说,现在我可以随时将你杀死。走!

敌兵不动。现在我也可以随时将你杀死。敌兵瞅瞅脚下,说,其实,你也是我的俘虏。

兵愣了愣。敌兵的一只脚深陷沙砾。

敌兵笑了。你猜的没错,他说,我踩到了地雷。

兵后退一步,枪口指着他的脑袋。兵汗如雨下。

你最好别动。敌兵说,这个距离,正好同归于尽。

兵说,真以为我相信?

敌兵说,你可以试试。

兵被钉在那里,如同双脚同时踏上一颗地雷。他的枪口仍然指着敌兵的脑袋,可是那枪已经开始晃动。阳光雪白并且毒辣,汗水淌进兵的眼睛,兵看到红色的世界。时间过去一个世纪,兵瞪大眼睛,面前的敌兵如同树桩般僵硬。

看来我肯定活不成了。敌兵的身体开始摇晃,或者被射杀,或者被炸死……即使你不打死我,也会有另一个兵。战场上射杀一个兵,远比将他俘虏安全和容易得多……

兵将枪口对准他的脖子。

你不必害怕。敌兵身体摇晃得越来越大,你害怕也没有用。我杀死你,远比你杀死我容易得多……我只需抬起腿,或者倒下去……我怎么做都行,你难逃一死……似乎我坚持不了多久了。这绝不是好消息,对我对你都是如此……你相信吗?我已经在这里站了整整两天……一动不动的两天。你想过自己会这样死去吗?穿着刚刚分到的军装,端着压满子弹的步枪,背着足够的水和干粮,来到战场……你害怕遇到敌人,你渴望遇到敌人……突然脚下一软,一陷,你的脚知道,你踩上了地雷……你只能一动不动,一动不动,忍受劳累、饥渴、恐惧、绝望,任生命从体内一点一点溜走……然后,总有那么一刻,“轰”一声响,你不复存在……什么都不会留下:军装,枪,水壶和干粮,脑袋,躯干和四肢,骨骼和内脏,甚至名字……这是我的第一场战争,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敌人……我好像真的坚持不了太久……

兵将枪口对准他的胸口。兵悄悄往后挪动脚步。

你有妻子吗?

兵不说话。

孩子呢?

兵不说话。

我的一个女儿……她很漂亮,左脸颊,有可爱的雀斑……

兵开始颤抖。

你可以退得更远一些。敌兵突然说,退得更远一些,躲到石头后面,然后将我射杀……很奇怪吗?我也很奇怪。我居然会放过你。也许因为你是我的俘虏吧?还因为现在,你远比我恐惧……我不能够杀死俘虏,俘虏不再是兵。他变回牙医,银匠,售货员,农夫,商人,学生,卡车司机……当然,我放过你,还因为你有一个女儿。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有一个女儿,天真,可爱,扎长长的马尾……

兵在后退。兵终于退到石头后面。兵一直端着枪。兵将枪口重新对准敌兵的脑袋。敌兵身体摇摆,兵瞄不准他。敌兵开始笑,抹起眼泪。敌兵说几乎所有的战争,都标榜是伟大的,可是什么伟大的战争,能比生命更伟大呢?

兵终于扔掉了枪。兵在扔掉枪的同时骂出一句粗话。兵在骂出一句粗话的同时号嚎大哭。兵一边哭一边跑向敌兵。兵说你再坚持一会儿,我想把这颗地雷抠出来……

你会排雷吗?

我可以试试……

也许你也会死去……这远比射杀我危险……

你是俘虏,你不再是兵……我想有一个活着的俘虏……

还因为你有一个女儿?

我有一个女儿。

脸上也有雀斑?

也有。兵抬起头,笑笑。

兵在兵面前跪下,兵是兵的俘虏。兵将手探入沙砾,兵为兵排除一颗地雷。兵一动不动,为他的俘虏,为他几分钟,或者一生的战友。

一声巨响。兵和兵,满天碎片……

烟斗

王对邻国宣战,出乎所有人意料。

近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国家距离战争,已经太过遥远。邻国也是。两个王的爷爷便是莫逆之交,到了王这一代,更是亲如手足。——邻国之王送王一匹千里马,王马上回送邻国之王十箱赤足金,邻国之王再回送王百位绝色美女,王无以回报,便将一只烟斗送给了他。那只烟斗曾是王的爷爷的爷爷的心爱之物,仅一个烟嘴便价值连城。叼上它,立刻就有了王的样子,可以一统江山,目空一切。

作为大将军,我第一个站出来反对。我说我们的百姓并不需要江山,他们需要的,只是安稳的日子。王瞅我一眼,说,我已经决定了。我说可是我们需要一个宣战的理由。王说,解放邻国受苦的臣民,便是理由。我说最为重要的是,以吾国之力,根本没有取胜的把握。王再瞅我一眼,说,我已经与西北四国立下盟约,到时候,五国握成拳头,十天之内,必取之。

可是战争并非如王想象得那般轻松。单是打过邻国边界,就耗费半月有余。镇守边关的邻国将士完全以死相拼,似乎王将他们送来,就是让他们与我们同归于尽。到最后,他们高呼着王的名字,将身体涂满油脂,点上火,嚎叫着冲进我们的炮营。爆炸声和哭喊声惊天动地,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和凌乱缠绕的肠子,场面恐怖惨烈,我们损伤惨重。单是这样的代价,我想,纵是明天就将邻国占领,也不值。

但其实,战争才刚刚开始。队伍每推进一步,都会受到最为顽强的抵抗。邻国自知不是我们的对手,他们采取的战术,便是战至一兵一卒。几乎每一座被我们攻下的城池都是空城,既见不到士兵,亦见不到百姓。房屋被烧毁,骡马被宰杀,粮食被掩埋,兵器被折断——他们不想给我们留下任何东西。

每一座城池的外围,山一般堆满我们的尸体。我多次请求王放弃这场战争,终于将王惹恼,他说你再胡说八道,我就将你斩首。我不想被斩首,更不想看着我们的士兵毫无意义地死去。每一天,战场上的我,心如刀绞。

一年以后,我们终于打到邻国国都。那里聚集着邻国所剩无几的军队和所剩无几的国民,那是他们最后的希望。防线被一次次撕开,又被一次次补上,终于,当最后一名士兵死去,我们扑进了城。

城已经空空如也。

吾王和西北四国之王信步狼籍的皇宫。

我们找到了邻国之王。当然,那只是一具尸体。当最后一名士兵死去,他绝望地将一把尖刀捅进自己的胸膛。

王看到了那个烟斗。烟斗躺在邻国之王的身边,距鲜血,咫尺之遥。王将烟斗拣起,擦了擦,迫不及待地装上烟,大口吸起来。

西北四国之王却在屋角展开邻国地图,将一个国家像蛋糕那样切成四块。他们每人分到其中一块,却完全没有把我和王放在眼里。

作为大将军,我当然提出抗议。他们却异口同声地说,这是与王早就签定的协议。你的王,不需要一砖一瓦,一针一线。

我惊愕,问王,真是这样?

王满足地吐出一口烟,说,是这样。

可是这怎么行呢?我说,为这场战争,我们耗尽千两黄金,战死百万士兵。而当战争胜利,你却什么也不想得到。吾王能否告诉我,这到底为什么呢?

为了我的烟斗。王再一次将烟斗装满,说,战争只是借口——我需要一个借口来讨回我心爱的烟斗。

寻臂

老人当了十五年兵。十五年里,老人从未开过一枪。有时队伍训练,连长说,放一枪吧!老人摆摆手,说,子弹怪金贵。那时老人还是小伙子,嘴角两个酒窝,胸前两坨肌肉。连长说万一打到就剩下你了,抱根枪总比抱根烧火棍强。老人说万一打得就剩我,抱根炮筒都没有用。

任谁说,都不听。

老人从不用枪。他是担架兵。

老人换过很多搭档。搭档在前,老人在后,搭档不顾一切往前冲,老人随着他的脚步,尽量把晃动和颠簸减到最小。担架兵需要配合,配合得好,伤员就像躺在床上,配合得不好,担架或竖起来,或翻了跟头,伤员或被抛到空中,或被扔到地上,甚至随担架翻起跟头。老人见过一次,担架猛地一颤,伤员便飞起来。飞起来的伤员发出一声惨叫,一条胳膊便掉下来。胳膊血肉模糊,英俊的肱二头肌仍然蹦跳不止。

都知道担架兵需要默契,可是他们没有培养默契的时间。担架兵对敌人构不成威胁,子弹却仍然追着他们打。总是老人的搭档被打死,总是老人一次次死里逃生。当需要两个人的担架只剩老人,他就会做出各种滑稽的动作。或将担架像独轮车那样往前推,或将担架像驴车那样往前拉,或将担架像水罐那样顶在头顶,甚至,干脆扔掉担架,将奄奄一息或者已经死去的兵扛上肩膀。却有那么一次,老人将一个兵抱了回来。兵失去两条胳膊和两条腿,兵变得非常小,非常轻。只剩脑袋和躯干的兵仍然活着,眼睛轻轻眨动,喉结一蹦一跳。医生说他从没见过这样奇怪的炸弹和这样奇怪的伤兵。说完,不再管这个兵,忙另一个兵去了。于是老人知道,他将他抱回来,其实毫无意义。

终有一次老人被炸上了天。正低着头跑,一颗炮弹近在咫尺地炸开。刹那间老人长出翅膀,鸟一般滑翔。空中一个弹片从面前轻巧地划过,再看,翅膀便失去了。老人坠落的速度极快,试图爬起来,却没有成功。老人在两天以后醒来,他看到护士、止血钳、纱布、吊瓶、铁锯、口罩、医生冷峻并且沉着的眼神。老人还看到一杯水。他想将水拿起,可是他找不到自己的胳膊。

我的胳膊……

扔了。医生说,你想要命还是要胳膊?

我要胳膊。老人没有犹豫。

老人被送回家乡,从此失去当兵的资格。失去胳膊的老人更加挺拔,如同一棵不会分杈的杨树。老人结过两次婚,却都半途而废。她们在离婚以后暴露了离婚的理由,她们说:老人让她们烦躁。

老人让她们烦躁。无论白天,还是夜里。老人惦着他的胳膊,老人说他的胳膊藏在床底下,藏在柜子上,藏在水缸里。老人说我的胳膊还通人性呢!夜里偷偷来胳肢我,又痛又痒……

老人不停地说,不停地说,配合丰富的表情和并不存在的手势,任谁都会崩溃。老人不会给她们什么,财产,名望,什么都没有。老人只会给她们带来日复一日的烦躁和无边无际的恐惧。

——这么多年过去,老人不该惦着胳膊。——这么多年过去,老人应该面对现实。——现实是,老人非常老,老人失去胳膊多年。

但老人偏不。所以,终有一天,老人找回当年的战场。战场面目全非,那里变成一个热火朝天的建筑工地。老人问工头,这里以前是什么?

工头说,荒滩。

老人说那就好办了。我问你,有没有挖出两条胳膊?

工头的脸,变得煞白。这是什么话呢?他抖着嘴唇说,难道这里还有命案?

老人就告诉他,多年以前,就在这里,他用担架运送了最后一名伤员。我观察了很久,老人说,就在咱俩站的地方,炸弹削掉我的胳膊……你们应该再深挖些……

这不可能。工头说,把盖到一半的楼房推倒重来?还好没挖到胳膊,真挖到的话,这些房子,怕是一栋也卖不掉了。

老人便回去。隔段时间再来,战场已经成为美丽时尚的住宅小区。失去胳膊的地方变成一个草坪,一个女孩牵着一个风筝边跑边笑,一条狗躲在一棵松树旁抬起后腿……

老人低下头,用肩膀擦擦眼晴。老人往回走,就像一棵移动的永不分杈的杨树。夜里老人有梦,梦里的胳膊变成白色的骨头,梦里的骨头躺在草坪的深处。忽一天,挖掘机挖开草坪,两条孤零零的胳膊闪出地面。却无人发现或者理睬,人们从胳膊上跨过去,手里牵着风筝或者挎着皮包。夜里两条狗游荡过来,低头嗅嗅只剩骨头的胳膊,然后,叼起来,嬉闹着逃向远方……

老人在哭泣中死去。老人死去时候,耳边响起爆炸声。

他们躲进深深的草丛,整整两天。家近在咫尺,却不能回去。他们甚至不能走出草丛——树林里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士兵,他们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活动的目标。

因为他们恐惧。

他们恐惧,所以必须射杀所有百姓;他们更恐惧,因为他们就是百姓。之前他们甚至没有见过杀牛,杀羊,杀猪,杀鸡,可是他们打过来了——他们打过来,活生生的村人瞬间成为尸体。尸体堆在村子的谷场,如同死去的牛,羊,猪,鸡。他们将坚硬的地面变成血的沼泽,又将沼泽变成长满血痂的硬地。苍蝇盘旋俯冲,野狗成群结队,腐臭铺天盖地,到处都是残肢,毛发,孤零零的脑袋,缠绕在一起的肠子……

弟看看姐。弟说,我饿。

别出声。姐捂住他的嘴巴。

我饿。声音从指缝间挤出。

忍着。又一只手捂上去。

没办法再忍。他看到子弹击穿太阳,太阳嘭地炸开,成为极小的碎片,暗绿色,紫黑色,苍白色,或者幽蓝色,悬浮,飘动,又在碎片间藏了绿色的眼睛,又在眼睛间藏了红色的血滴,又在血滴间藏了灰色的子弹。他还看到死去的爹娘——爹的脑袋缺掉一半,娘拖着早已失去的腿。他们相互搀扶着来到他的面前,抚摸他光光的脑瓢。娘笑眯眯地将一张烙成金黄的饼掰开,他一半,姐一半。他用力眨眨眼睛,爹和娘都不见了,金色的太阳坠入林莽,一棵狗尾草摇摆不定。

饿。他舔舔嘴唇,说。他的嘴唇裂开一条条深深的血口,他听到砂纸打磨瓦砾的声音。

姐摁低他的脑袋。

家里有吃的。他说,锅里,一张饼。

再忍一忍……

我要回家。他推开姐的手。

姐紧张地抱住他。姐烫得像火。姐的嘴唇被烙出一串白色的水泡。水泡发出嘭嘭啪啪的破裂之音,似乎姐正在干涸和爆炸。

我要回家。他说,我想吃饼,喝水……

最终他留在草丛,姐爬了出去。姐爬得很慢,仿佛一条紧贴地面的扁平的水蛭。他从一数到三十,姐爬出一步。他从三十数回一,姐又爬出一步。姐甚至像变色龙那样不断将身体变幻成各种各样的颜色和花纹,姐与身边的石头和杂草融为一体,难分彼此。姐爬到谷场,凝结的血让那里光滑得如同冰面。姐攀越了堆砌的高高的尸体,姐惊恐并且悄无声息地从脖子上摘下一段墨绿色的肠子……

他打一个盹儿,醒来,紫色晚霞里,紫色的姐还在爬;他打一个盹儿,醒来,灰色暮霭里,灰色的姐还在爬;他打一个盹儿,醒来,白色月光里,白色的姐还在爬;他打一个盹儿,突然,他被枪声惊醒。——先一声,然后是连到一起的三声。四声响枪之后,树林重回死寂。他伸长脖子,他看到剪影般的月亮和剪影般的太阳。

中午时分,他爬出草丛。他像姐一样紧贴地面,他从土地的深处闻到腥咸的血的气息。他从一数到二十,爬出一步,再从二十数回一,再爬出一步。他越过高高的尸体堆,在那里,他几乎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体。他真的看到了爹娘,他看到的不过是爹的一条胳膊和娘的一条腿。他越过爹的胳膊和娘的腿,饥饿、干渴和恐惧让他无暇悲伤。

他爬,他看到家。他爬,他越过高高的门槛。他爬,他看到年幼的姐。姐已经死去,睁着眼,一只手护在胸前。他爬,他从姐身上一滚而过。他爬进屋子,他没有找到饼。

他喝掉足够的水,重返院子。他翻动姐,他看到金黄的烧饼。饼掖在姐的胸口,饼被子弹射出四个圆圆的小洞。他抢过饼,咬一口,再咬一口,又咬一口。饼让他安静,给他安慰——他嚼到饼的香,血的腥。

是姐的血。姐的血将饼浸透,让饼柔软然后坚硬。饼在正午的阳光里闪烁出陶般的紫黑光芒。他举着饼,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他将饼吃得干干净净,未漏下一粒残渣。

狭路

想不到,突然之间,墙就塌了。

更想不到,墙那边,竟然藏着两个敌方士兵。

土墙訇然坍塌的那一刻,我知道,他们的恐惧绝不小于我们。一个士兵甚至发出一声惨叫,拔腿就跑,可是只跑出几步,他就被一块石头狠狠绊倒。他高高飞起,空中扭头看向我们,一张脸扭曲成淡绿色狰狞的丝瓜。爬起来的他刹住脚步,不再逃。他慢慢走向我们,虽然眼睛里充满恐惧,却在恐惧深处藏着几分邪恶的镇定。——局面已被控制,控制局面的,是另一个敌方士兵。

因为他的步枪瞄着我们。因为我们全都举起了手。——战场上,枪不仅仅是魔鬼,还是上帝。

我们也有枪,可是我们的枪在几天前以前全都扔掉。我们本有一个加强连的兵力,我们的队伍外号“章鱼连”——像章鱼一样缠住对方,让其难以脱身。仅仅使他们的前进受阻就足够了,这是我们的唯一目的。为此,我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当他们砍掉章鱼的一个触手,便会有另一个触手及时缠上去,他们再砍,我们再缠。终于,近二百人的队伍只剩十人,我们决定撤退。

事实上,这结果我们早就预料。

我们打光最后一颗子弹,扔掉最后一颗手榴弹,逃向灰色的荒漠。我们在荒漠里走了整整五天,扔掉枪,扔掉头盔,扔掉空空的干粮袋和水壶。终于我们走进一个被烧成焦炭的村庄,我们饥寒交迫,躲到一栋侥幸未被烧毁的土房里取暖。我们根本没有觉察出墙的那边藏着敌人,就像他们没有觉察出墙的这边藏着我们。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时,不管我们还是他们,都远离各自的队伍。换句话说,我们彼此的处境都非常糟糕——不管是投降的我们,还是持枪的他们。

然现在,似乎他们的处境更好一些。因为我们成为俘虏。

俘虏并非手无寸铁——我们每个人都揣了锋利的匕首——然而这没有任何用处——在能够打出连发的步枪面前,匕首越是锋利,越显得滑稽可笑。

一个士兵持枪瞄着我们,另一个士兵脱下我们的裤子,将我们的双手和双脚结结实实地绑到一起。我看到持枪的士兵非常紧张,他的枪口哆嗦着,嘴角的肌肉快速地抽搐;我看到负责捆绑的士兵更加紧张,他抖着两腿,嘴里发出直升机即将升起的声音。终于他捆绑完毕,细细检查一遍,又用坚硬的皮靴将我们依次踹倒。他返回到持枪的士兵身边,说,没有问题了。现在处决他们吗?

当然。持枪的士兵长舒一口气,说,难道留着吃肉?

士兵扔掉了枪,又从腰间拔出匕首,走向我们。他的匕首又丑又钝,我想它不可能切不开一块豆腐。然现在,他想用它锯开我们的喉管。

这结果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认为没有杀掉俘虏的道理。我认为他们应该将我们留下,因为我们已经失去最后一点反抗的可能。可是现在,似乎,我们在劫难逃。

做为一连之长,我得替兄弟们求情。我说既然一定要杀死我们,那么,请给我们一个痛快。

每人赏你们一颗子弹?他歪着脑袋,问我。

我说,求你了。

他笑了,露出八颗丑陋邪恶的牙齿。他蹲下来,一边用匕首锯开我的喉管,一边凑到我的耳边,轻轻地说:如果枪里还有子弹,我他娘早不躲在这里了。

第三辑 给您换一碗

给您换一碗

每个黄昏,年轻人都要过来吃碗拉面。面馆很小,板房改造而成,半露天。正是夏天,苍蝇成群。年轻人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这是离他最近的面馆。

年轻人喜欢吃面。不仅因为便宜,还因为面的味道。

工地没有食堂,早晨和中午,年轻人在附近商店买两个馒头和一包咸菜,加上一碗水,就能将两顿饭对付过去。可是晚饭,年轻人一定要吃一碗面。面虽然简单,但里面有油,有盐,有酱油,有醋,有几块牛肉和几点葱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年轻人需要这些东西。

一碗面当然不能让年轻人吃饱。所以,回去时,年轻人仍然会拐到商店里,买个馒头,买包咸菜。年轻人坐在工棚里默默地吃,想着远方的母亲和父亲、弟弟和妹妹,一碗水喝得咚咚有声。年轻人幸福并且忧伤。

面馆虽然很小,很脏,但那个秃头老板能把面做出非常棒的味道。年轻人认为他最大的幸福,就是坐在面馆的长凳上,冲秃头老板喊,来一碗面!多放点葱花……

那天年轻人发现碗里有一只苍蝇。他吃下一口面,辣得龇牙咧嘴,低头,便看到苍蝇。年轻人唤来秃头老板,老板一个劲地给年轻人道歉。真的很对不起,老板说,这里马上就要拆迁,不值得再装修,所以苍蝇多。年轻人摆摆手,表示没关系。老板笑笑,说,那给您换一碗。他端走年轻人只吃掉一口的面,然后给年轻人重新端上一碗。年轻人吃着面,突然感到有些可惜。——那碗面里不过有一只苍蝇。——那碗面他不过吃掉一口。——那碗面里甚至还有两块薄薄的牛肉。年轻人想,假如他能将那碗面吃掉大半甚至吃到只剩下汤水,再喊来老板,将会是不错的结果。年轻人坐在工棚里啃着馒头,仍然想着这件事情,他觉得那碗面,真是太可惜了。

假如再碰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晚些喊来老板。年轻人想,花一碗面的钱吃掉两碗面,应该是件很合算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事情毕竟很少。谁都不希望碰到这样的事情:老板,食客——除了年轻人。

终于,三个月以后,年轻人的碗里,再一次出现一只苍蝇。

是深秋,苍蝇已经极少。可能正因为此,老板放松了警惕。年轻人吃下一口面,抹抹脸上的汗。正这时,他发现,他的碗里,有一只苍蝇。

年轻人愣了愣,抬头看看忙碌的老板,又低了头,用筷子小心地将苍蝇拨到碗沿,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吃了起来。

面的味道真的很棒。一只苍蝇并不能破坏年轻人的胃口。

可是年轻人不能将面吃光——他得做出突然发现苍蝇的样子——他得做出发现苍蝇便扔掉筷子的样子。年轻人大声喊,老板!秃头老板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年轻人扔了筷子,说,你怎么回事?面里有一只苍蝇!

苍蝇?

你看看。年轻人说。

年轻人拾起筷子,拨动着剩下几根面条。他没有发现苍蝇。年轻人继续拨动面条,没有苍蝇。年轻人找来一只空碗,将碗里的汤一点一点滗出去。苍蝇仍然没有出现。很多食客盯住他看,表情复杂。年轻人只觉一股血冲上脑门。

他难受。他想哭。不是因为他不小心吃掉了那只苍蝇,而是因为,或许,这些人,食客,甚至老板,都看清了他的伎俩。

苍蝇呢?老板问他。

刚才……还在……现在……找不到了……我也不知道……

真有苍蝇?老板目光如炬。似乎他的目光能够将年轻人穿透,似乎他知晓年轻人脑子里的所有秘密。

真……有。

老板轻轻叹一口气。老板冲周围的食客笑笑,以示抱歉。然后,老板端起碗,对年轻人说,对不起,我这就给您换一碗。

年轻人愣了愣,终伏上桌面,哭出声来。

我们找过你

黄昏时分,游击队试图袭击敌人的据点。他们趟过一条小河,爬过一座山坡,潜入到茂密的丛林。据点掩在丛林中心,那里有三间非常隐蔽的土房和几个端着步枪的看似松松垮垮的士兵。

他们远远低估了敌人的实力。

距据点尚且很远,他们就被警惕的狙击手发现。狙击手连开两枪,他们失去两名队员。据点里的士兵随即扑出,甚至,从一棵树的后面,闪出一辆坚不可摧的装甲车。游击队匆匆撤退,却在撤退的途中,扔下一名队员。确切说是找不到他——有人见他腹部中弹,又有人见他肩部中弹,然后,他便不见了。也许他死在草丛,也许他滚下山坡,也许,他成了俘虏,正在接受治疗或者严刑拷打。总之当游击队撤回驻地,十个游击队员,只剩九个。

六个活的,三个死的。三个死去的队员被浅浅掩埋,队长说,别让野狗把他们撕了。

然后,队长将六名队员分成两组,趁夜色再一次趟过小河,爬过山坡。当然不是试图再一次袭击敌人,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到那名失踪的队员。

天亮前他们必须撤离驻地。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半个晚上。

凌晨时分,第一组撤回来,他们一无所获。

第二组随后撤回,他们不但一无所获,并且又失去一名队员。黑暗中他失足掉下山崖,一个锋利的石刃,将他的脖子切开。

时间紧迫,他们甚至来不及悲伤。几个人将死去的队员埋葬,然后开始了迅速并且危险的撤离。他们走出不远,发现路边挣扎着一团黑影。黑影正是失踪的队员,他的身上至少有五处枪伤,一条腿血肉模糊——尽管气若游丝,可是他还活着。看到他的战友,他咧开嘴,笑笑,吐出一口血。我爬回来的,他说,在路上,我干掉了一匹狼。

队长匆匆安慰他几句,又扎了简单的担架,几个人轮流将他抬到村子。即使他还活着,可是没有人相信他能挺过来。然而几天以后,他竟然奇迹般地站起,又过了两个月,他再一次拿起枪,与他的队友们并肩作战。

有时候,队长会有事没事地凑近他,说,我们找过你,六个人,分成两组……

我知道。他说,我一个人爬回来,躲进草丛,敌人在我面前晃过来晃过去……

我们真的找过你。队长说,找了大半夜,为此牺牲了老耿……

我知道。他说,我的身体不停地冒着血泡,我想,我可能爬不动了……

我们找遍了山脚的石林……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看见你们。我一个人在石林那里休息了一会儿,我的一条腿就像砸烂的鱼尾……

我们找遍了河边……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看见你们。我在河边喝了点水……

可是我们真的找过你……

别说了。

相信我们。我们不会丢下你……

我相信。他抬头,看着队长,说,别说了。

每一次都是如此。队长向他表白,向他发誓,队员向他表白,向他发誓,可是似乎,他对他们的话,心存狐疑。后来战争结束,他和队长一起回到村子种田,队长仍然时常与他谈及此事。

我们找过你……

我知道。

我们真的找过你……

我真的知道。

嘴上这样说,然他的表情,似乎坚信曾经的队长将他抛弃和欺骗。他让队长自责并且痛苦。

秋天时候,一头野猪闯进山林,全村二十多个男人前去围堵,到最后,野猪虽被活捉,却不见了他。村人将大山翻了三遍,仍不见他。

他突然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三天以后,终于只剩下队长还在努力。

第四天,队长在一个废弃的陷阱里找到了他。他已经奄奄一息,胸口上,插着一根尖尖的竹子。队长伏下身子,试图救他出来,可是他笑着,冲队长摆了摆手。

这次没用了。他说,我的运气,不会总那么好。

我这就回村里喊人。队长说,你再挺一会儿。

真的不用,我马上就要死了。他抬起头,说,也许我早该死了,我没死,只因我在等你。我知道你会坚持到最后,我知道你会找到我,看到你,足够了。

别乱说,再挺一会儿……

我没乱说,我真的要死了。他喘息着,看着队长。我等你,只因我想对你说一句话——我相信你们找过我,真的相信。可是你们为什么总是怀疑,我真的相信你们找过我呢?

我好像见过你

现在我坐在火车站候车室的长条椅上等火车。火车进站还有半个小时,半小时对我来说,实在难捱。于是我开始打量坐在对面的旅客。我想这应该是一种打发时间的很有趣的办法。我看到一位老人仔细地削着苹果皮,他的水果刀比我家用的菜刀还大;我看到一个孩子津津有味地吮吸着手指,也许他把手指当成一粒美味的棒棒糖;我看到一个小伙子在睁着眼睛睡觉,他的头下枕一个帆布包,嘴角流出一线很长的涎水;我看到一位姑娘捧着一本很厚的韩文书,正聚精会神地看。这姑娘长发披肩,五官标致,皮肤白皙,十分漂亮。漂亮当然要多看一会儿,这样我就把眼睛定格在她的脸上。可是这一定格,我竟发现她非常面熟。我想我应该在哪里见过她,并且肯定不止一次。可是在哪里见过她呢?一时却又想不起来。于是我走过去,对她说,你好。她抬起头,盯着我,脸上是很无辜的表情。我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愣一下,说,是吗?我说肯定是。你是不是在我家门口的超市当收银员?就是那个“真得利”超市。她说不是,我从来没有做过收银员。我说那你就是在统一路上的那家肯德基快餐店当服务员。她皱皱眉,说,我从来不吃肯德基。我说不是说你吃肯德基,是说你在肯德基当服务员。她再皱皱眉,说,我也没当过什么服务员。这时她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我看到她低下头,哗哗地翻着手里的韩文书,可是我哪能就此罢休?我说那就是我们在哪个舞会上见过面吧?是市工会组织的那次舞会?她一边翻着手里的书一边说,你记错了。我不知道什么市工会组织的舞会。我说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我们可能是校友。她说是吗?我说应该是。我是五职毕业的。她说有这个大学吗?我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说,是职高。她说我没读过职高。我说那就奇怪了,我明明见过你嘛。她啪地合上书,却笑了。她说你还有事吗?我说我不骗你,我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她说那你回忆一下,是不是你去哪个理发店理发时见过我。我说经你这么一提醒,好像还真是这样。她说好像?我说肯定。她说是不是叫红玫瑰理发店?我说应该是吧。她说应该是?我说肯定是。她说那就对了,我们可能是在红玫瑰理发店见过面,我是理发师,给你理过几次头发。她这么一说我就乐了。我说看看,我就知道我没记错,我就知道咱俩以前肯定见过面。她于是向旁边挪了挪身子,示意我坐下来,表情十分甜美。我坐下后,她问我,去哪里?我说,去西安。她说太巧了,我也去西安。路上我们可以相互照应一下的。不过现在你得先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买个大碗面,一会儿火车就该进站了。我看她扭着小屁股拐向旁边的商铺摊子,心情十分愉快。我想这一路上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姑娘陪我聊天,肯定不会枯燥。正暗自美着,却看见她已经回到我的面前,身边还跟了两个警察。警察问她,是他吗?她咬牙切齿地说,就是他。于是警察瞪我一眼说,跟我们走一趟。我说我没办法跟你们走一趟,火车就要来了。警察说火车来了你也得跟我们走一趟,这位姑娘说你神态可疑,并且对她有骚扰行为。我说不可能。至多我是打扰了她,怎么就成了骚扰呢?打扰与骚扰,完全是两个概念。警察大吼一声,站起来!我马上从椅子上蹦起,身体站得笔直。警察说,跟我们走!我只好像一条狗一样跟他们往火车站派出所走。我一边走一边说,我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她嘛。警察立刻开心地笑了,他说你这套小把戏,拿到清朝去或许还好使。我说可是我没有撒谎啊!我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我肯定在哪里见过她。

是这样,我肯定见过她。你见过她吗?你也肯定见过她。

躺着睡觉的马

一匹马累了,它决定休息。它把两条前腿跪下,再将两条后腿蜷起。它在草原上驰然而卧,像猫一样团着身子。它是草原上惟一一匹躺着睡觉的马。它是一个异类,没有马喜欢它。

它告诉其它的马,其实躺着睡觉远比站着睡觉舒服。可是没有任何一匹马相信它。自盘古开天劈地,马们都是站着睡觉的,这是马的标志,更是历史和传统。躺着睡觉?没有马敢跟它学习。

可是马群中有一匹马受伤了。它的一条后腿在一次奔逃中被狮子的利齿刺穿,虽然拣回性命,走路却一瘸一拐。伤口在夏天发炎,疼痛难忍。它决定躺下睡觉。它决心试一试。它真的这么做了。当它醒来,一个消息迅速在草原上的野马群里扩散开来:躺着睡觉,是如此美妙。

一个奇特的现象在以后的几天里诞生并且延续。所有的野马,全都趴伏在地上睡觉。它们就像一只只猫或者一条条狗,睡得放肆、踏实和幸福。它们搞不懂的是,为什么千百年来,它们的祖先们,一直不肯躺下来?无疑,站着睡觉是一种近乎于自虐的行为。它们为祖先们失去一种美好的感受和体验而惋惜不已。

可是那天,休息中的野马群遭到狮子的伏击。三只狮子从三个方向攻击了它们,对它们大开杀戒。马们在头马的带领下奋勇突围,它们用健硕有力的后腿蹬踢着进攻的狮子。那次突围,它们失去了六位伙伴,包括那匹受伤的马。其实遭到攻击是常有的事,伙伴被屠杀也是常有的事,可是一下子死掉六位伙伴,还是头一次。最后它们得出结论,所有的一切,只因为它们选择了躺下睡觉的姿势。这种姿势太过舒服,让他们的警觉性大大降低。并且,不可忽略的是,这使得它们多出一个站起来的动作。这动作让它们失去了逃走的最佳时机。

马们痛恨这匹躺着睡觉的马。它们不能够原谅它。它们把它驱逐出野马群,让它独自面对危险。伤心的马失去了集体,它变得多愁善感,郁郁寡欢。

它仍然躺着睡觉,就像一条狗。它把耳朵紧贴上地面,时刻感觉着周围的危机四伏。三只狮子再一次从不同的方向向它发起攻击,它早早地一跃而起,将狮子远远地甩在后面。它站在一个土坡上嘲笑被它甩掉的狮子,嘲笑赶它离开的同类。它试图用它的经历说服野马群里的同类,它想说,我们完全可以像狗一样用耳朵感知危险。它试图回到它们中间。没有用。仍然没有任何一匹马相信它。它们不想被它说服。——它们曾经亲眼目睹六位伙伴霎间被狮子的利齿撕成碎片。

它只好继续独自生活,尽管他是那样怀念他的集体。许多年后它老了,步履蹒跚。它依然保持着警觉的耳朵,却无法保持敏捷的身手。终于,在一个黄昏,一只同样老迈的狮子攻击了它。它拼命奔逃,却没有成功。被撕碎的一刹那,它没有恐惧,只剩下忧伤。它想,当它死后,这世上的马,将再也不会躺下。

它的故事在野马群里流传。没有颂扬,只剩下怜悯。马们只知道在很多年前,有一匹躺着睡觉的马,落入了狮子之口。所以它们的教训是,无论如何辛苦和疲劳,都绝不能够躺下。尽管站着睡觉的马,也常常遭受攻击,也常常面临屠杀和死亡。

守护

一模一样的两个山洞,就像一对孪生的兄弟,斑驳的铁门和生锈的铜锁标志着山洞年代的久远。没有人知道山洞里面藏了什么,飞机?大炮?奇怪的机器?或者空无一物?他从未进去过,也从未看见别人进去过。山洞藏在山坳,山坳距离连队至少二十公里。这里近似与世隔绝,他搂着端着抱着扛着他的枪,寂寞压抑——除了偶来山坳的姑娘,能让他精神一振。

山洞由他和五奎看守,守了将近五年。两年义务兵,他们记清了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株草每一个蚂蚁洞。后来本该复员,却不甘心,又一起申请了三年志愿兵。可是他们仍然没能离开山洞,仍然或搂或抱或端或扛一杆枪,轮流在山洞旁站岗。这里没有兵营,这里只有一个低矮的砖石窝棚,年轻的兵钻进去,无边空寂孤独。

姑娘是在春日午后来到山坳的。她好奇地打量着山洞,好奇地打量着站岗的他。姑娘走近山洞,捋一下额前刘海,眼睛就亮起来了。她问山洞里藏着什么?他说不知道。她说你从来没有进去过?他说没有。她说你不好奇?他说很好奇。姑娘就笑了,两只虎牙一闪。他问姑娘你是狐仙?姑娘就指指山腰,爷爷的果园呢!毕业了,没工作,来帮忙。他知道山腰那里有个果园,知道侍弄果园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更知道春天的果园里充满迷香。大山里突然多出一位姑娘,让他身心陶醉。

姑娘说她叫小兰,21岁。21岁呢!姑娘说着,调皮的虎牙一闪一闪。夜里两只虎牙闪进他的梦境,让他睡得香甜并且踏实。

隔三差五,小兰就会来一趟。来时,有时他站岗,有时五奎站岗。小兰为他们带来闪烁出青瓷光芒的苹果,那些苹果是如此之酸,他和五奎龇牙咧嘴,却吃得无比开心。那绝对是一个隆重的节日,他们薅光附近的野花,给小兰做成一个肥颠颠的花环。然后小兰戴着花环离去,山野里到处弥漫着她青春的芬芳。

但大多时,绝大多时,这里只有他和五奎。有时一个人站岗,另一个人就在旁边陪着说几句话。——想家吗?——想。你呢?——特别想。还想申请志愿兵吗?——不。我得回老家。在老家,这把年纪,早当爹了。——我也想回老家。可我就是不甘心。这五年我干什么了?野兔、松鼠、蚂蚱、山洞……你说这山洞里到底藏着什么?——我哪知道?也许连连长都不知道……连营长都不知道……连团长都不知道。——你不想进去看看?——你想?——你不想?——废话。——咱们偷偷进去看看怎么样?——不想活了?——看一眼怕什么?没人知道。——你真想看?——做梦都想。——那也不能看。咱俩是兵。兵的任务只是看守。——看一眼又不耽误看守。——万一是空洞呢?你还有兴趣看守?——空洞还要两个兵守着?——别说了,不能看。

不能看,却好奇。他和五奎都好奇。那天他终于凑近山洞,仔细打量起铁门上的红锈。红锈奇形怪状,连接组合成复杂诡异的图案。后来他伸手拽了拽那个巨大的铜锁,他发誓他的举动毫无目的,可是,那铜锁竟然“喀嚓”一声被他拽开。他吓了一跳,差点蹦起来,慌忙将铜锁重新锁上,然后一路小跑回到站岗的位置。他在那里笔直地站了两个小时,然后,再一次来到铁门前,再一次拽了拽铜锁。铜锁再一次被他拽开,毫不费力。他重新锁上锁,转过头,往回走。他感觉浑身虚脱,他的汗水将军装浸透。

换岗时他跟五奎说起铜锁的事。他说也许我们真该进去看看?五奎说进去看看吧!他说我再考虑考虑。五奎说我也得考虑考虑。他说要不等晚上吧!等晚上,如果咱俩都没改变主意,就进去看看。只看一眼……没什么大不了的……总得知道咱们这五年,到底守着些什么。

夜里他们没有改变主意。他们两腿颤抖,似乎即将奔赴战场。月下光他摸到铜锁,他突然希望这次铜锁不要拽开,可是铜锁还是发出极其清脆的“闶郎”一声。他看了看五奎,五奎看了看他,月光下同是恐惧并且急切的脸。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小兰的声音,声音从远方的小路传来,撕心裂肺。小兰说爷爷病啦!爷爷要死啦!

未及反应,五奎已经转过身子,没命地跑向小路。他的速度是如此之快,就像来无影去无踪的鬼魅。后来他想他万不该愣了一下,他愣一下,机会就溜走了。其实他还可以紧随着五奎一起跑向小路,那样他仍然有机会,可是他不能。这里只剩下一个兵,他得看守这两个看似毫无用处的山洞。

他重新锁上铜锁。他站在月亮下发呆。明天就是他和五奎复员的日子,他将从此不再有机会。

五奎在第二天清晨回来,他说老人已经去了,他说小兰将代替老人照看果园,他说复员后他也许会留在这里。他听了,笑笑,流下一滴眼泪。他去擦那滴泪,却又有第二滴眼泪涌出。

中午时连长过来接他们回连队。连长带来两个新兵,两个新兵就像夏天的苹果。连长问有什么问题吗?他说我只想知道,洞里面到底藏着什么?连长说我哪知道?也许连营长也不知道,连团长也不知道……还有什么问题吗?他说门上的锁,该换了。连长就去拽那个锁,拽开它,又锁上,再拽开,再锁上。连长说是该换了。连长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啊。

……

第二年秋天他来到果园。那是他第一次来到果园,那里的感觉熟悉而又陌生。他吃了很多苹果,喝了很多酒,唱了很多忧伤的歌。他的对面坐着五奎,五奎的旁边坐着小兰。

我没白守那两个山洞五年。我得到了小兰,再守五年我也认了。五奎摊开两手,说,可是兄弟,你好像什么也没有得到。

他笑。仰脖,再灌一口酒。可是我没让任何人进入山洞,他抹抹嘴,说,我守住了别人,以及自己。

世间决战

决战在即。决战一触即发。

为这次决战,我们准备了两年。

两年时间里,我们一直在锻造一柄举世无双的大刀。

世间所有最先进的技术全被我们拿来用来锻造这柄大刀。纳米技术,航天技术,核技术……

待决战时,大刀将握在我的手中。我是至高无上的将领,我将统率千军。

大刀被按时锻造出来,它寒光逼现,吹锋断发。一柄威力无比的大刀,一柄战无不胜的大刀。

对方也在锻造一柄大刀。他们也用去整整两年时间。

他们也将所有最先进的技术全都用了上去。纳米技术,航天技术,核技术……

大刀锻造成功之时,他们说,那柄大刀,绝对天下无敌。

他们要用这把大刀报仇。报两年以前的仇。两年前他们输给了我们,现在他们求胜心切。我们的决战,每两年一次。

两年一次的决战,世间最惨烈的规模最大的决战,可以解决世间所有争端的决战。

所有争端。你想到的,你想不到的,你可能会想到的,你绝对想不到的……

决战在即。决战一触即发。

我身穿铠甲,肩扛大刀。我的头发在风中飞扬,我胳膊上的肌肉蹦跳不止。刀锋映照夕阳,夕阳将决战前的世界,变成一片浩瀚血海。

战鼓响,身后五千铁甲齐声呐喊。

我的面前站在对方的将士,他强健的肩膀上,同样扛一柄大刀。

大刀坚韧并且锋利,将我们的呐喊齐刷刷削成无数段。

他的嘴角,挂着必胜的微笑。

然而我们都知道,这是决战,容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决战包含了太多内容,决战代表着太多东西,决战可以解决所有争端,决战可以决定所有事情。

我大吼一声,大刀突然从肩膀上蹦起。大刀卷起一阵腥风,将一只误打误闯的苍蝇斩成大小均匀的两截。大刀继续向前,抖出凄厉恐怖的颤音。大刀划着残忍的弧线,劈向微笑的报仇者,劈向他迎过来的大刀。

大刀与大刀碰到一起,绚烂的火星四溅。声音惊天动地,掩起双方擂起的战鼓。时间刹那定格不动,对方的大刀瞬间折为两断。

决战便结束了。

两柄大刀相击,便是决战的全部内容。两年时间锻造一柄大刀,只为这一击。

无论我们还是他们,这一击,都足够了。

对方弃刀,抱拳,认负,说,两年后再决战!——所谓的决战,仍然是两刀相击。

我们赢了。他们输了。

我们赢了,却要输给他们锻造大刀的最先进技术。他们输了,却能赢下我们锻造大刀的最先进技术。

我们赢了却输了,他们输了却赢了。这没什么好奇怪,这太过正常,我们和他们,一直这样。这是我们和他们的约定,我们和他们的规矩,我们和他们的道德规范,我们和他们的法律准绳。

并且,两年来的所有问题,所有磨擦,所有芥蒂,所有事端,在将分出胜负的那一刻,化为乌有。

所以,我们所生活的世间,绝不可能是你们所生活的世间。我们的世间,或许只是你们衣橱里的一角;或许你们的世间,只是我们衣橱里的一角;也或许,我们的世间与你们的世间永远不可能重叠或者相逢,我们的世间是存在于平行宇宙的另一个维度;更或许,我们的世间,不过存在于某一粒尘埃,某一首诗歌,某一个音律,某一闪意念……

总之,这不是你们的世间。

可是不管如何,因了你们认定的那种奇异独特的决斗方式和胜负分配,我们与他们,永远没有厮杀,永远拥有所有世间最高超的锻刀技术……

清明

多年以后,清明那天,将军来到山村。

他要祭奠满子。

两个兵将满子送回来。回来时候,满子早已死去。他的身体甚至已经变臭,然他的脸,却被两个兵清洗得干干净净。陪同满子一起回来的还有一点钱,不多,却足以令满子的父亲和满子和女人,挺过那段最难捱的日子。

兵只呆了一会儿,便匆匆赶回战场。战场需要士兵,尽管等待他们的,可能是必然的死亡。

满子是战死的。兵这样说。他们趴伏战壕,一颗手榴弹近在咫尺地炸开。满子喊一声“我的娘啊”,就死了。满子的娘早就死了,满子当兵以前就死了。她是饿死的。死去以前,她像啃萝卜一样啃掉了自己的五根手指。满子将娘下葬,头也没回,当了兵。当兵会被打死,炸死,熏死,吓死,可是当兵不会饿死。哪一种死法都比饿死好一千倍一万倍。满子认为世界上最痛苦最恐怖的死法,就是饿死。

可是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满子的死因不断传回村子。一种说法是满子自杀而死。大战在即,满子让自己吃饱,然后偷偷躲进一间屋子,拉响手榴弹。他宁愿将自己炸死也不敢面对敌人,他恐惧到了极点。那个夜里,也许他认为,就算饿死,也比端着步枪跃出战壕幸福得多。

另一种说法是,满子在他参加的第一次投弹训练中,怎么也扔不掉手里的手榴弹。手榴弹冒出白烟,满子五官狰狞,五指抽筋。他做出至少八次投弹姿势,他甚至将自己投出去,可是手榴弹仍被他紧紧攥在手里。手榴弹终于炸开,就像撕开一朵灿烂的烟花,他喊一声“我的娘啊”,血流如柱。

当然还有更多传闻:他偷了手榴弹去河边炸鱼,一片三角形的弹片准确地切开他的脖子;梦里的他将手榴弹当成香喷喷的油条,他的嘴角飘着引线,脸上挂着贪婪的笑;他偷了老乡的核桃,然后用手榴弹猛砸坚硬的核桃壳,手榴弹就响了;他聚精会神地端着满满一碗稀饭,他摔了一跤,手榴弹就响了……每一种说法都与吃有关,每一种说法都与手榴弹有关,每一种说法都与战场和杀敌无关。每一种说法,都能够准确地命中他被炸烂的身体和完好无损的脸。

战争过去多年。现在,将军来到村子,他要祭奠满子。

他坐在小小的院落,面前坐着满子的老爹,稍远处,满子的女人轻轻抚摸一条狗。狗已经很老,它活了整整十五年。满子娘被饿死,狗却没有。狗是满子从街边拣来的,狗活到三岁以前,从没有见过真正的粮食。

满子他,到底怎么死的?老爹问他。

将军摸出烟,递一根给老爹。老爹搓搓手,笑着,不去接。

有人说他用手榴弹砸核桃,轰一声响……有人说他从腰里往外拔手榴弹,却只拔出一条引线……他到底怎么死的?

将军摸出一沓钱,递给老爹。老爹搓搓手,终接下,却擎着,不敢揣进口袋。

到底怎么死的?他擎着那沓钱,问将军。

当然是战死的。将军说,夜里阵地遭到袭击,一颗手榴弹甩进我们的战壕……

将军瞅一眼不远处的满子的女人。女人漫不经心地抚摸着那条狗,眼睛却攸然一闪。

将军起身。我得去看看满子。他说。

山野萧瑟。虽是清明,绿意却并未泛出。坟头上挣扎出几蓬灰色的野草,风吹来,草叶喀铃铃响。细听,草叶间分明传出枪炮声,爆炸声,呻吟声,惨叫声……

将军跪到坟前,将那些杂草拔得干净。一根棘刺划伤他的手指,他将手指举到眼前,凄然一笑。

将军站起来。身后,女人扶着老爹。狗趴伏近前,呜呜咽咽,泪光闪烁。

能不能,让我和满子单独呆一会儿?将军说。

女人和老爹,便转身离开。他们为将军留下一摞黄纸和纸钱,他们已经好多年没有来过满子的坟头了。没脸来啊,老爹说,他没有参加过一场战斗,他用手榴弹砸核桃……

他是战死的。将军说,满子是好样的。

将军点燃黄纸,青烟袅袅。将军再一次深深跪下,冲坟头,连磕三个响头。

大战在即,你怕,我也怕。将军说,我只想把你关一会儿,只想当我放你出来,你不再怕。可是满子,我只知道下掉你的枪,我哪知道你还藏了手榴弹啊!

将军咬紧牙关,一滴眼泪砸进黄土。将军掏出手枪,对准右手手腕。将军说,满子,还你一只手,两清了吧。

枪响。山野萧瑟。山野浩荡。

偶像的偶像

男孩的梦想,就是再一次见到他的偶像。

偶像比男孩大八岁,七八年以前,男孩见过偶像一次。那时偶像还不是偶像,他随队来男孩的学校踢了一场友谊赛。偶像的球踢得非常好,男孩坐在观众席上,看傻了表情。赛后男孩邀偶像去家里做客,偶像欣然前往。男孩的父亲为偶像烧了几个菜,又为他烙了一锅香喷喷的牛肉锅贴。他的手艺令偶像赞不绝口,那天偶像毫不客气地将锅贴吃得干干净净。男孩和偶像聊了很多,然后,偶像与男孩告别。三年以后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青队,又过了一年,男孩得知偶像进到国家队。电视上常常看到偶像踢球,盘带、分球、突破、射门,全都潇洒连贯,一气呵成。偶像终成为男孩的偶像,卧室墙壁上,贴满他的照片。

可是男孩从未与偶像联系。——他没有偶像的联系方式。——他缺乏勇气。——他不敢。

男孩对父亲说,他也想进国家队。父亲说假如你的球踢得足够好,进国家队是迟早的事情。男孩说我很想跟我的偶像谈谈。父亲说你可以去找他。男孩说可是我不敢,我怕他瞧不起我,更怕他端架子。父亲说如果他耍大牌,那是他的错误,他的错误与你没有关系。男孩说我知道,可是我还是不敢。父亲说能否告诉我,你为什么非要见到他吗?男孩低了头,想了很久,说,我想弄明白,他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男孩想知道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说白了,男孩试图弄明白的是,偶像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到底有没有关系?是刺激、鼓励,还是令人感觉高不可攀,最终将仅有的一点信心击垮?

整整一个月,父亲为男孩的盘缠日日奔波。下班之后他又去农贸市场做临时装缷工,三个小时下来,可以赚到二十块钱。男孩只有父亲没有母亲,男孩和父亲,生活得很苦。

足球让男孩快乐,让男孩成长,然后,终成为男孩的希望。他不想像父亲那样无能,更不想像父亲那样永远过着艰难清贫并且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日子。男孩瞧不起他的父亲,或许就像偶像瞧不起自己。男孩在暑假里踏上寻找偶像的旅程,随身携带的饭盒里,还装着父亲为他烙好的牛肉锅贴。男孩在陌生的城市里独自住了十几天,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偶像。

坐在偶像面前的男孩,紧张并且拘谨。很显然偶像早已将他忘记,偶像看他的眼神,与陌生人无异。男孩不想提及偶像在他的家里吃过一顿饭,他的自尊不允许他这样做。男孩如坐针毡,他想问偶像唯一一个问题便起身告辞。当然,那个问题是,偶像有没有自己的偶像。

当然有啊。偶像说,不过我的偶像,与足球没有任何关系。

他是谁?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偶像说,我只记得几年以前,我碰到一位给我烙了一锅牛肉锅贴的男人。那个外貌粗犷但长着一双巧手,那个可以为他的儿子、为一位陌生男孩烙出世界上最美味的牛肉锅贴的男人,是我迄今为止,最佩服和最崇拜的男人。

孟三罐

孟三罐,滨城名医。

孟三罐看病,望闻切问,与其他大夫无异。不同之处在于火罐。别的大夫也下火罐,却多为辅助,草药才是根本。唯孟三罐不同。望闻切问完毕,病人俯卧,撸衣露背,孟三罐洗手温罐,表情凝重凛然,然后,只见他一手把火,一手持罐,啪啪啪火罐落于病人后背,势如疾风闪电,伴着病人几声惨叫,那后背上,便长出或红或紫的疙瘩。落罐无定数:有时九罐,状如九子拜寿;有时七罐,状如七星北斗;有时五罐,状如凌寒独梅;最多四十九罐,密密匝匝状如蜂巢。然大多时,只有拳头大小三只罐。三罐或摆成一列,或三足鼎立,病人躺在床上,龀牙咧嘴。

火罐撤下,孟三罐再为病人开几副辅疗草药,让儿子当归拿到后院,碾碎,研末,拌蜜,弹成蜜丸,嘱病人注意事项,就完了。过些日子,病人必上门答谢。为何?罐到病除,相当灵。

孟三罐的诊室,本名“天仁堂”,因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干脆更名“孟三罐”。匾上三字为孟三罐亲题,横不平,竖不直,团成圆形,与其手下之罐很是相似,然细看,大拙之中又藏有几分大巧,大愚之中又藏有几分大智,盯久了,背部竟也有了感觉,如烧似烤,如捏似揉,酥痛中透着舒坦。

常有人过来偷艺。扮成病人,喘息或者咳嗽,孟三罐望、闻、切,便笑了。他让当归取来两斤点心,或一斤核桃,或半斤白糖,恭恭敬敬送给来人,然后挥挥手,客气地说,别再来了。根本不必问,孟三罐便可识破来者的把戏。来者便红了脸,泄了气,怏怏而归,对孟三罐的为人,从此敬佩得五体投地。

也有人过来拜师。揣了钱,提着礼品,诊室外长跪不起。孟三罐忙毕,提了长衫一角,走到来者面前,扶他起来,说,不收徒。知趣者,便走开。却有固执的后生不肯走,跪了两天两夜,终口吐白沫,晕倒在地。孟三罐让当归背他上床,啪啪啪三罐下去,再给他服些汤药,后生便精神抖擞了。精神抖擞的后生回家对着镜子研究三个火罐的位置、形状、力度,直到三个紫疙瘩变成红疙瘩,三个红疙瘩变成粉疙瘩,三个粉疙瘩彻底消失,也没研究个子丑寅卯出来。

偷艺不成,拜师不得,便只剩最后一记阴招。早晨孟三罐走进诊室,见诊室一团糟,所有火罐被偷得干干净净。孟三罐微微一笑,请候在门口的病人进来,望闻切问完毕,取来三个饭碗,又让病人俯卧,撸衣露背。孟三罐洗手温碗,表情凝重,然后,一手把火,一手持碗,啪啪啪三碗下去,与用罐别无二样。随后,开些草药,交给当归,撤碗,抱拳,病就看完了。几天以后,病人登门答谢,又送孟三罐一块牌匾,上书:华佗在世。孟三罐笑笑,匾悬诊室,却从不看它。

全滨城的大夫都在研究孟三罐的火罐。全滨城的大夫都琢磨不透孟三罐的火罐。连当归也琢磨不透。当归越长越大,苦研医术,然孟三罐只肯教他一点皮毛。当归不理解,孟三罐轻捻胡须,说,医之事,一生之事,不可急躁。何况总有一天,我会将医术全都传授于你——包括火罐。

孟三罐二十岁开始行医,二十五岁有了名气,三十岁名声大振,七十岁作古而去。五十年来,他所医过的患者,没有一万,也达九千。

临终前,孟三罐将当归唤到身边,问他,想不想学火罐?

当归点头。当然想。

孟三罐笑笑说,连我的火罐都敢偷,还看不出门道?

当归红了脸,低了头。

孟三罐抖抖嗦嗦,枕头底下摸出一本又黄又旧的薄书。我一辈子,就琢磨了这点东西。他说。

当归接过书,从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然他没有看到与火罐有关的一个字。

火罐呢?当归不解地问。

没有火罐。孟三罐长叹一声,说,我的火罐,其实与别的大夫没有不同。这么多年,其实,我一直在用草药给他们治病,却打了火罐的招牌。明白我的意思吗?没有火罐,我不过一介郎中;有了火罐,我就成为名医。至于你以后要做郎中还是要做名医,自己作主吧。

孟三罐死后,当归接替了他的“孟三罐”诊所。与父亲不同的是,诊所只有草药,却无一罐。滨城百姓于是相传,孟三罐至死也没将他的罐术传给当归,摇着头,走过“孟三罐”诊所,却并不进去。

三年以后,诊所关门。当归改行经商,从此名声大振。

刘大耳朵和他的弟弟

刘大耳朵只有一只耳朵。小时候他和弟弟顽皮,一起掉进了枯井。三九天,冬暖夏凉的井底也成了冰窨。两天后他们被父母救出来,弟弟平安无事,他却失去一只耳朵。是冻掉的。母亲说那时他的耳朵像一块透明的薄冰,撞击着井壁,叮当有声。

剩下的那只耳朵,就疯了似地长。村人说那是他把营养全部供给了这只耳朵。耳朵又厚又长,厚比烧饼,长可比肩。刘大耳朵在村里闲逛,肥墩墩的耳朵摇摇颤颤,就像西行的唐僧。

刘大耳朵一辈子没娶上媳妇。不仅因为他长了一只丑陋的耳朵,还因为他不务正业。

很少有人看过他下地。每天他在村子里晃,或者去村边的小河抓鱼摸虾。他躲藏在草丛中,等洗衣的婆娘们靠近了,猛地蹿出来,丢过去一块石头。石头击起的水花打湿了婆娘们的衣服,她们就扯开嗓子骂,刘大耳朵你这个贱手!刘大耳朵不恼,嘿嘿笑着从她们身边经过,一个猛子扎进河里。一会儿,从水里钻出个只长了一只耳朵的脑袋,手里掐一条半斤重的鲤鱼。

刘大耳朵游手好闲。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出息。

他的弟弟却完全不同。弟弟肯干,肯钻研。他买了村里第一台手扶拖拉机,他在山上栽了十亩果树,他盖了村里惟一一栋小砖楼。有时他劝哥哥说,你也包十亩果园吧。刘大耳朵说有用?他说当然有用,我还不是从栽果树开始的?刘大耳朵想了想,说,不干。再想想,又说,就我这模样,赚多少钱,都不会有女人看上我。弟弟就不高兴了,他说你又没赚过钱,怎么知道女人看不上你?刘大耳朵撇撇嘴说,就算看上了,也是看上钱。不干!

每一天,仍然在村子里游荡。后来他逛烦了,就隔三岔五往镇上跑,晚上醉熏熏回来。一开始村人纳闷,刘大耳朵不干活,哪来喝酒的钱?可是他们马上就搞明白了。他们发现了刘大耳朵偷鸡摸狗的勾当。

一开始,刘大耳朵并不偷什么值钱的东西。村里人放在院子里的锄镰锨镢,挂在院子里的晾晒衣服,都是他下手的目标。那时偷这些东西很容易,院门没插,他大摇大摆走进去,拿了就走。后来村人加强了防范,他的成功率就降低了很多。那时他的胃口也大了,竟然打起粮食、自行车甚至钱包的主意。他偷过几次,都被村人当场抓获。他被暴打过几次,有一次,几个村人把他扭送到镇派出所,可是走到派出所门口,却又放了他。乡里乡村的,都想再给他一次机会。

从此刘大耳朵果然不偷了。没事时,他往弟弟家里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看就是一天。弟弟仍然劝他,劝他养鸡劝他养牛劝他栽果树。弟弟说,只要你干,我借你本钱。可他就是不干。这样弟弟就没有了办法。总不能拿刀子逼他,哥这一辈子算完啦!他是在娘面前说下这句话的。那时刘大耳朵正捧着饭碗在院子里吃饭。刘大耳朵一直和娘住在一起。

其实,这之前,尽管兄弟俩的性格截然不同,尽管弟弟常常数落自己的哥哥,可是两个人总还没有太大的矛盾。让他们反目成仇的原因,是刘大耳朵突然偷了弟弟的彩电。

弟弟和婆娘下地去了,刘大耳朵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中午他们回来,哥哥和电视都不见了。婆娘说是不是哥把电视抱去换酒喝了?弟弟说不会吧?直等到晚上,刘大耳朵才从镇上摇摇晃晃地回来。弟弟问电视是不是被你拿走了?刘大耳朵说是被我借走了。弟弟问哪去了?刘大耳朵拍拍肚子,打一个酒嗝,说,在这里呢。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他说这是剩下的钱,还够喝上半个月。

那天弟弟动手打了刘大耳朵。他不是心痛自己的电视,他是心痛自己的哥哥。他想哥怎么能这样?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他怎么能偷到自己的弟弟?

弟弟从此不让哥哥再踏进他的家门。刘大耳朵只好再一次对村里人下手。村子几乎被他偷个了遍。派出所他也进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弟弟花钱,把他保出来。尽管弟弟不愿意,可是他没有办法。这世上,刘大耳朵只剩下弟弟和一位70多岁的老娘。

弟弟以刘大耳朵为耻。他不愿意见到他,谈起他。有时,他甚至对自己的亲哥下了最恶毒的诅咒。

刘大耳朵继续偷鸡摸狗,一连好几年。

那天刘大耳朵偷了两只鸡,被发现,被追着打。追他的是三个兄弟,是村子里的霸王。刘大耳朵仓惶逃蹿,跑到了河边。追兵越来越近,刘大耳朵慌乱之下,跳下了河。是冬天,河水虽未结冰,却是冰凉刺骨。刘大耳朵在河里扑腾了几下,就沉了下去。三兄弟拿了扒勾捞,直捞到天亮,才把刘大耳朵从水里捞出。尸体早已僵硬。

弟弟听了哥哥的死讯,很伤心。可是很快他就有了一种轻松的感觉。不仅他,除了娘,村里的所有人都有这样一种感觉。

娘死前,把刘大耳朵的弟弟叫到面前,她说,你不要恨你哥。

他说,我不恨。

娘说,你知道你哥的耳朵是怎么没的吗?

他说,冻掉的。

娘说,不是。你们在井里饿了两天,马上就要饿死了。我去救你们的时候,你哥抱着你,一只耳朵已经没有了。你在他怀里,满嘴是血。你们都昏了过去。

他愣住。他说难道是我啃掉了哥的耳朵?

娘说,不知道。反正我见到你们俩的时候,你满嘴是血,你哥少了一只耳朵。

他呆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娘说,这事没人知道。你,你哥,村里人,都不知道。也许不是你啃掉你哥的耳朵,也许就算你不啃他的耳朵,也饿不死。

娘的话前后矛盾,让他听不明白。可是他还是呕吐起来。他吐了很久。他一边吐一边哭。他希望这不是真的。

收拾娘的遗物,他发现一个本子。本子是哥哥的,是他读初中时写下的日记。娘不识字,她对所有写有字的纸片,都视若神明。他翻到其中一篇,有这样一句话:

弟弟啃掉了我的耳朵,我的生命中,不再有幸福……

老乡

满仓的皮鞋开胶了。他只有这一双皮鞋。

他找到街口的修鞋匠,说,修鞋。鞋匠抬头看看他,再低头看看鞋,说,稍等。鞋匠戴着花镜,嘴里咬两根鞋钉,正给一只黑色的高跟鞋钉掌。满仓坐下来,贪婪地嗅着高跟鞋散发出来的热哄哄的气息。鞋匠说听口音,您不是本地人?满仓说我是杨县的。鞋匠就停下手里的工作,他说怪不得我听着有股杨县味。您杨县哪的?满仓说怎么了?您也是杨县的?鞋匠说是啊。您杨县哪的?满仓说我杨县洪家沟的。鞋匠说真巧!我是李家沟的。咱俩老乡!满仓就咧开嘴快乐地笑。他说真不容易,竟在这里碰上了老乡。

补好了鞋,满仓问多少钱?鞋匠说算了吧,乡里乡亲的。满仓说怎么能算了呢?该多少是多少。鞋匠说应该两块钱,您给一块钱算了。满仓就给了他一块钱。鞋匠收好钱,说,老乡常来坐。满仓说那肯定那肯定。

这件事是满仓说给我听的。他心花怒花的样子让我怀疑街口修鞋的不是鞋匠,而是美国的现任总统。也难怪满仓高兴,在城里混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人主动给他打过五折。甚至,如果今天满仓再实在一些,那修鞋的钱,就完全可以全部省掉了。

不过我还是把满仓奚落了一通。我说满仓,你怎么把祖宗给卖了?满仓说我怎么卖祖宗了?我说你他娘的明明是柳县的,什么时候你又变成杨县的了?满仓说逗他玩嘛。再说,还能省下一块钱呢。我说省下一块钱你就卖祖宗?你祖宗就这么不值钱?满仓说卖祖宗不过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会造成任何损失;可是我和他攀老乡就能省下实实在在的一块钱,你说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我说去你娘的抽象!被你爹知道了还不拿斧子劈了你?满仓不满地盯着我,半天才从嘴里挤出两个字:弱智!

第二天我的皮鞋就坏了。记得头天晚上睡觉前,它还是好的,早晨起床,那皮鞋就开了线,成了鳄鱼嘴的模样。我说满仓是不是你偷偷搞坏了我的皮鞋?满仓不置可否地坏笑。他说,去修鞋吧。

这样我就见到了被满仓叫做老乡的鞋匠。鞋匠五十多岁的样子,慈眉善目,守着一个很小的修鞋摊,看来生意还不错。鞋匠见了满仓,说,来了?满仓说来了。还带来一位朋友。我冲鞋匠笑笑,麻烦您修修鞋,鞋后腚开线了。鞋匠看看皮鞋,再看看我,说,听口音,您也不是本地人?满仓急忙说,他也是杨县的。鞋匠的眼睛就亮了。他说怪不得我听着有股杨县味。您杨县哪的?我说我周家沟的。鞋匠说真巧!我是李家沟的。眼里却露出狐疑之色。满仓说不算巧。你李家沟的他周家沟的,这能算巧?快修鞋吧快修鞋吧。鞋匠就一边修鞋一边嘀咕,这城里老乡怎么这么多?

修好了鞋,我问多少,鞋匠说刚才您说自己是周家沟的吧?我说如假包换。鞋匠说那算了,乡里乡亲的。我说怎么能让您赔呢?该多少是多少。鞋匠说应该两钱块,不过您给一块钱算了。我就给了他一块钱。鞋匠收了钱,冲我们摆手,常来坐啊!

那天我认为,其实满仓说得挺有道理。卖了祖宗,也不过那么回事。

我们并没有常去坐。毕竟在一个修鞋匠面前坐一只马扎,远不如躺在床上睡觉舒服。可是那天傍晚我和满仓都有些闷,满仓就建议去找修鞋匠聊会儿天。说不定,还能蹭他一顿小酒呢!满仓满脸无耻地说。

我和满仓就去了修鞋匠的摊子。我们一直走到鞋匠面前,他却仍然没有发现我们。那天鞋匠的生意出奇地好,我看到他旁边至少堆了十双皮鞋布鞋旅游鞋人造革鞋。鞋匠的脸上淌着幸福的汗,一边用手摇着钉线机,一边和坐在马扎上的一位中年妇女聊天。

鞋匠说听口音,您不是本地人吧?女人说不是。我槐县的。鞋匠惊呼,啊?怪不得我听着有股槐县味。您槐县哪的?女人说怎么了?您也是槐县的?鞋匠说是啊。您槐县哪的?女人说我山后王家。鞋匠马上露出单纯的笑。他说真巧!我山后孙家。咱俩,老乡!

我和满仓掉头就走。走着走着满仓突然放声大笑。他说看来卖祖宗这样的事,并非咱俩独创。我说那是,满仓你现在最想干什么?满仓说我现在最想把那个鞋匠杀了吃肉。

我使劲拍拍满仓的肩膀。我说,真巧!英雄所见略同!

酒醉的谭哥

六十岁的谭哥,至少可以做我的叔叔。可是我仍然习惯叫他谭哥,他也习惯拍着我的肩膀喊我老弟。不管他在厂里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下了班,我们就是哥们,就可以勾肩搭背,喝酒打牌,桑拿钓鱼,拍桌子骂娘。我认为这样很好,少了些官场的腥骚气,多了些江湖的豪爽和亲切。

国营的酒厂,谭哥是副厂长。在这个位置上,他坐了二十多年。现在终于熬到退休了,晚上,谭哥请我喝酒。

谭哥有个毛病,沾酒必醉。醉酒后不睡不吐,却是废话连篇。当然那些废话里不乏肺腑之言,说到动情处,常把酒桌上那帮哥们弄的眼圈发红。然后谭哥再喝,几杯再下肚,又改唱了。他的保留曲目是《骏马奔驰保边疆》,唱得雄壮威武,声情并茂。有时也唱韩国歌曲《多啦叽》,一边直抒胸臆一边手舞足蹈。谭哥像一位民间艺人般在酒桌上表演,引得一桌子人乐不可支。到这时候,大家就知他完全醉了,忙灌他一壶浓茶,然后找人送他回家。

我说谭哥咱今天就别喝了吧,我请你去桑拿。谭哥说桑拿没劲,喝酒!为什么不喝?喝!

就喝。包间的酒柜上就摆着我们厂的星级白酒,谭哥的手指划过去,却没有停顿。最后他挑了三瓶烈性洋酒。我说你开玩笔吧谭哥,咱俩能喝掉三瓶烈性酒?谭哥说怎么不能?喝!

谭哥的酒量我清楚。三两下去胡说八道,半斤下去又唱又跳。可是今天,七八两烈酒灌下去,竟还是一副沉着冷静的样子。他说话不多,只是猛喝。端起海碗似的大酒杯,一扬脖,又是一杯。

我说谭哥你慢慢喝吧,我可得换成啤的,受不了。谭哥说不行,今天你一定得陪我喝,喝到醉。我说为什么偏要喝醉呢?难受着呢。谭哥说不,一定要醉。我他妈二十多年没尝过醉酒是什么滋味了,怀念!我说这怎么可能,以前你不是沾酒就醉吗?话刚出口就后悔了,这等于揭了谭哥的短。我想起谭哥像个小丑般在酒桌前手舞足蹈的样子。

想不到谭哥意味深长地冲我笑笑。他说你以为我真喝醉了吗?你喝醉了也字正腔圆地唱一曲《骏马奔驰保边疆》试试?保准你大舌头!我说我唱歌不用喝醉也是大舌头……你真的一次也没有醉过?

谭哥说当然没有。我敢醉吗?一桌子全是领导,全是直接管着咱们或者间接管着咱们的人民公仆,我敢醉吗?醉了说错话怎么办?你说错话,是年轻冲动,是年少无知。我说错话呢?就成了老奸巨滑,含沙射影。我敢醉吗?没喝醉我都想指着他们的鼻子骂,喝醉了还不得在他们的脑袋上开啤酒瓶?

说话间,谭哥一个人已经喝掉了一斤。他又打开一瓶,想给我倒。我忙用双手遮了酒杯。

多喝点没事,谭哥说,今天没外人,我又正式退了,你骂我两句都没关系,我真的不会生气。谁在心里没骂过领导?谁不承认谁是孙子。一仰脖,又是一杯。

我说谭哥你这酒量也实在了得。可是我弄不明白,你没醉装醉,图个什么呢?

谭哥说你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我喝醉了,肯定酒后吐“真言”,他们听了,还不眉开眼笑?平时说什么他们都不信,这时说什么他们都点头。告诉你老弟,有肉麻和奉承的话,只能在酒桌上说,并且一定要在他们认为你喝醉后才说……再说了,你记着,只要是酒局,就得有一个人站出来让别人当猴耍,这样大伙才能高兴,才能尽兴。我不当猴谁当猴?这事,是要自告奋勇的。

我的心里突然生出一些伤感来。我给谭哥倒满酒,说,这么多年可真是苦了你了谭哥。

谭哥说这倒没什么,这正常,还不至于让我很难受。你知道最让我难受的是什么吗?

我忙问是什么。

谭哥说就是馋酒啊!盯着桌子上的好酒不敢畅开了喝,那才真叫难受。其实说白了,我还不如个干建筑的民工。他们干完一天的活,还能捧个酒瓶子喝个底儿朝天。我呢?白天忙一天,晚上陪一群孙子在酒桌上喝酒,馋得口水直流还得装出不能再喝的样子,最后还得被人捏着鼻子灌浓茶水萝卜汤,你尝过这滋味吗?

我说我没有,我是真的沾酒就醉……不过谭哥,你说你二十多年没醉过一次我还是不信,平常没事在家里,你完全可以一醉方休啊!

谭哥唉一口气。谭哥说我是酒厂厂长啊!白天我在酒气冲天中上班办公,晚上我在酒气冲天中喝酒扯淡,除了睡觉的时候,几乎都是酒泡着我,你说我还有心情喝酒吗?回了家,酒虫也跑了,人也累垮了,看了枕头就想倒。还有,只要当了厂长,那家就不是家了,是什么?是第二办公室,是偷偷摸摸干坏事的地方。我喝醉了,迷糊了,有人敲门,谁啊,我小周,你说我怎么办?跟你把真心话往外掏?我说的没错吧老弟?我那家的门槛,几乎被你们踩平了。你去过多少次还能数得清吗?

我不好意思地笑。我觉得面前的谭哥实在可怜。二十多年来,嗜酒如命的谭哥,竟然一边吞咽着唾沫,一边假惺惺地跟别人说“多了多了”,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吼一曲《骏马奔驰保边疆》或者《多啦叽》。我想谭哥是伟大的。他的伟大之处在于,能把这样的一个节目,天衣无缝地表演了二十多年。

那天我们菜吃得很少,却把三瓶烈酒全部干掉。我一斤,谭哥二斤。结了帐,我扶着谭哥往外走。

不用你扶,谭哥说,还没醉呢!我发现谭哥好像在偷偷抹泪,发现我在看他,忙拍了拍我的肩膀,换成一副大笑脸。谭哥说你知道二十多年几乎天天装醉是什么滋味吗?一个字:痛苦啊!

谭哥说了三个字,所以我认为这次他是真的醉了。我试着松开他的手,谭哥果真一头栽倒。忙扶他起来,发现他的额角被蹭破很大一块皮,正流着血。谭哥却咧开嘴乐了,牙齿一闪一闪。他说老弟,今儿高兴,咱们换个饭店,接着再喝!

谭哥真醉了。他竟感觉不出痛来。可是我没醉。幸福的谭哥从此可以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地喝醉,可是我不能。一次也不能。

因为谭哥退休了。因为我接替了他的位置。

接警电话

喂。您好。

快帮帮我……我很害怕……

……你好像是个小男孩,是吧?发生了什么事?

起火了……我家起火了!爸爸妈妈的卧室,门缝,正往外冒烟。我摸门,门很烫……我不敢进去看……好像起火了……我很害怕。

家里就你一个人?怎么不快跑出去?

爸爸妈妈上班去了。门从外面锁上了……打不开。我敲门,外面没有人。我很害怕……

你今年几岁?火很大吗?千万不要打开爸爸妈妈卧室的门啊!别动那个门……你家住在哪里?能告诉我吗?

我六岁。我不知道火大不大。爸爸妈妈的卧室,门缝,在往外冒烟。门很烫。家里就我自己。好,我不动那门。我不知道我家住在哪里……

……听着孩子,现在只有你能救得了自己。你是用手机打电话吗?不要放下电话,照我说的话做……

……爸爸的手机……在充电……我很害怕……

……听着孩子,你的小卧室在哪里?在爸爸妈妈卧室的对面?很好!现在你把床单和枕巾取下来,跑到洗手间,浸透水,尽量把爸爸妈妈卧室的门缝堵住。还有你的鼻子也要捂住……我知道你可以的……

……好了吗?你做得很好。你再想一下,你家住在哪里?不知道吗?听我说,你找找客厅里有没有信件,你翻翻抽屉。要快!找到了?信封上面的字你都认识吗?太好了!快念给我听……很好,再念一遍……很好!等我半分钟,别挂电话……

……你还在吗?很好。你的小卧室,有窗户吗?六楼是吧?听着,马上跑到你的小卧室,快找些床单衣服枕套什么的,再去洗手间用水浸透,然后你就呆在小卧室里,把门关紧,用这些东西把门缝堵住。现在你打开窗子,守在窗口。千万不要挂电话,听明白了吗?你可以的,孩子……

……现在你守在窗口吗?你做得很好。听着,快打开窗子。你能闻到烟的气味吗?没有?很好!你不用怕,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你出去。屋子里热吗?一点点?不用怕。一会儿,你看到有消防车停在楼下,你就朝他们喊,手里要拿一件鲜艳的东西朝他们晃……你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红色的吗?太好了!现在脱掉你的衣服……

……现在你能闻到烟的气味吗?一点点?听着孩子,脸朝着窗外,捂着鼻子和嘴……没关系,我能听清你说话……现在屋子里热吗?不要怕,马上就会有人救你出去。不要害怕,不要开门……千万不要……

……现在你看见消防车了吗?看见了是吧。你把头探出去,朝他们喊……你把衣服朝着那辆车晃,使劲晃,别停下。他们发现你了?他们架起了云梯?太好了!你做得真棒!

……不要挂断电话。听我说,孩子,你做得很好,现在你是男子汉了。他们马上救你出去……你六岁是吧?你看见一位叔叔?他在向你靠近?他要抓住你了?你小心点,小心点,不要急。您好!请问您是消防队员吗?请问你们现在安全了吗?您,还有小男孩,都安全了吗?太好了。谢谢您。哦对了,还有,您告诉那个小男孩,以后万一再碰上这种事,让他拨119,不要随便拨个号码。

她放下电话,长舒一口气。她合上一本书,那是本《火灾现场自救》,是刚才从书架上找出来的。她揉着跌破的膝盖,咧开嘴笑。翻找那本书时,她不小心踩翻了椅子。

16岁的她,在那一刻,突然感觉自己长大了。

女人歪进屋子,嘴巴痛苦地咧着。屋子不大,一张病床,一个吊针架,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干净并且整洁。戴着听诊器的年轻的医生冲女人笑笑,说,坐。

这是小城唯一的西式医院,两层,门口种了绿色的冬青,涂了白色的“十”字。医院的对面敞一家大药房,一位白髯老者端坐在一个红木桌旁,手里捧一本发黄的老书。大药房掩在医院的阴影里,显得歪歪扭扭,暗淡无光。

我想请你,看看我的脚。女人弯弯膝盖,轻轻对医生说。

只一眼,医生就确信那是一双永远走不稳的脚。脚被裹过,在女人很小的时候,用结实的粗布,一层层裹紧,然后,再裹紧,再裹紧,再裹紧,再裹紧……那脚就变了形状,四趾弯至脚底,拇趾却突兀地伸展着,如同一片被胡乱对折的可怜的荷花瓣。整个过程无比漫长,好几次,痛到极致的女人想到了死。可是想到以后,她可以挪动着两只美丽的小脚风摆莲花,终是忍了。她忍了,还因为父亲。父亲是一介秀才,知书达礼,对《香莲五观》尤为崇拜。父亲给她讲“并蒂莲”、“朝日莲”、“分香莲”、“同心莲”、“缠枝莲”、“西番莲”……这些都是各种小脚的美称,讲这些时,父亲的脸上,充满了美好。夜里父亲陪着她,给她读苏东坡的词: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她听不懂,可是她知道,这是诗人在赞美一双美丽的小脚。她盯着一天天变小的脚,她认为,凭这双脚,她会嫁给一位英俊富有的男人。

男人的确英俊并且富有。他的长袍永远一尘不染,他的轿子永远由四个人来抬。他还有一条又粗又黑的辫子,辫子垂到腰际,随着男人的动作,闪烁着健康的光泽。每天早晨,她都要为男人梳理他的辫子;每天夜里,男人都要把她的两脚捏在手心里爱抚。她本以为一辈子就这样幸福并且平淡地度过,可是突然有一天,男人剪掉了他的辫子。

是男人提出要剪辫子,可是那天,男人还是捧着他的辫子,流了一夜的眼泪。男人看着它,抚摸着它,如同抚摸着他们的婴儿。天亮时男人决定离开,他说,他要去当兵。女人说,我怎么办?男人说,等我。女人说,多久?男人说,很快。长长的辫子揣在男人的怀里,男人说如果保皇派打过来,这辫子或许还可以救他性命。可是她知道,男人其实是不舍。男人不舍辫子,却剪掉辫子;男人不舍她,却离开她。这样的年月,一切太过荒唐。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男人没有回来;半年,一年,一年半,男人音讯全无。然后,突然一夜之间,城里男人的辫子几乎全都不见。又一夜之间,城里女人裹起的脚几乎全都放开。被放开的脚,有些可以慢慢复原,走起路来,慢慢变得稳稳当当。有些,则不能。一片被胡乱对折的花瓣能够复原吗?女人伤感地盯着她的脚,她的脚,仍然像一片失去弹性的花瓣。

她知道,就算她的脚好起来,她也不会去找男人,可是,她还是希望她的脚好起来。她愿意用曾经的疼痛去交换。她愿意用百倍千倍于曾经的疼痛去交换。

求你,治好我的脚。女人低着身子,说。

医生摇摇头,却没有再看女人的脚。一个月以来他看了太多这样的脚:并蒂莲、朝日莲、分香莲、同心莲……看一次,他心痛一次。它们再也不可能健康起来。哪怕健康一点点。哪怕只是看起来健康一点点。

门外骚动起来。有人喊,当兵的来啦。又有人喊,当兵的回来啦。女人慌慌张张站起来,挪动一双小脚,表演着杂技演员的高难度动作,扑向窗口。她趴在窗口看了很久,然后,转回头,扭曲着五官,说,没有我男人。

医生笑笑。

我男人肯定被打死了。女人说,如果没死,他肯定会回来找我。他知道我走不远……

医生说,快回家吧。

可是我的脚……我走不了太远的路……

医生摇摇头。

可是你根本没有仔细看过我的脚……

医生说,对不起。回家吧!

女人的表情,终于彻底黯淡下来。她慢慢转身,慢慢往回走,两只小脚将坚硬的地板踩出咚咚的声音。声音无比忧伤,无比清晰,传出很远,直到现在。

家园

男人带着儿子,从乡下来到城市。城市让他惶然,迷茫,忧伤并且绝望,他认为他和儿子就像城市里两块难看的伤疤,狰狞地凸起着,闪动着令人生厌的灰暗光泽。有时男人蹲在路边休息,甚至会有硬币飞来。硬币砸中他的头,他的脸,他的身体或者影子,让他徒生伤感。城市里阳光生满了锈,懒洋洋地照着,男人觉不到丝毫的暖。

男人没有家。夜里他和儿子睡在桥洞,任警察一遍又一遍地驱赶。

从发现那栋烂尾楼,男人的脸上便有了笑意。那是一栋废弃多年的烂尾楼,灰头土脸,缩在城市的角落,根根裸露的钢筋直刺天空。男人选中三室一厅,赶走盘据在那里的老鼠和蜈蚣,又在地上铺了硬纸壳和碎油布,就当是他和儿子的家了。烂尾楼的周围,垃圾堆成小山,有风时候,白色的塑料袋漫天飞舞。男人站在垃圾山上,他想也许该在这里铺一条通往外边的小路。

儿子问,这是咱们城里的家吗?

男人说,这是咱们城里的家。

儿子问,可是我们的邻居呢?

男人说,我们没有邻居。

说话时候,男人正给门洞的位置装两扇简易的木板门。木板门潮湿并且扭曲,两扇合拢时,中间敞一条很大的缝隙。男人说有了门,家就更像家了。儿子往门上贴一幅蜡笔画:一栋房子,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一条狗,一个太阳,一圈篱笆,一片向日葵。儿子说你能让家变成我画的模样吗?男人笑。男人说当然可以。儿子问你敢保证吗?男人笑。男人说,当然敢。

男人将堵在门口的垃圾运走。男人在腾出的空地上铺一层土。男人在土里撒上草籽。男人在垃圾山上开出一条小路。男人在小路两边种上向日葵和牵牛花。男人给他的烂尾楼取了名字——桃源居。这些事花去男人整整一年时间。现在男人坐在门口,心满意足地晒着太阳。男人说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房子了。男人说我们甚至可以把你爷爷接来。

柔软的嫩绿的绒毛般的草尖钻出土地,挂着晶莹的露珠,男人说这是我们的草坪。小路两边的牵牛花开出红色和紫色的小花,男人说这是我们的花园。男人甚至做出一个秋千,黄昏时,他推着自己的儿子,一下一下地荡。儿子开心地大笑。他说他想写一封信寄给爷爷。他说爷爷的回信我们能收到吗?——地址就写桃源居。

一年以后,男人的家里多出一位女人。女人是男人拣垃圾时遇到的,她的脸膛很黑,眉毛很浓,手指粗短。女人看到男人的家,就笑了。然后女人就住下来,像回家一样自然。她给男人和儿子洗衣服,做饭,里里外外地收拾。洗衣服和做饭的时候,女人喜欢轻哼着山歌。女人唱歌很好听,尖尖的嗓子,尾音拖得很长。男人告诉儿子,他和女人是老乡。城市里没几个这样的老乡呢!男人说。儿子拍起手来,儿子喊女人妈妈。

男人决定凿一眼水井。他说等水井凿成,就再也不必去很远的水泥厂提水了。到那时,咱们的家将无可挑剔。男人对女人和儿子说。那些日子男人一直在为凿井做着准备,男人坚信他有这种能力。可是他只挖了一锹土,便有人怒气冲冲地站到他的面前。

你干什么?

挖井。

为什么挖井?

我住在这里。

你怎么能住在这里?这栋烂尾楼马上就要拆掉了。

拆掉?可是这是我的家。

可是现在这属于城市的废品……拆掉,新的大楼将拔地而起……

可是这是我的家!我在这里修了草坪,修了路,栽了花,我给这里取名叫桃源居……

笑话!桃源居?这里不过是一个垃圾场!你在这里盖一座宫殿都没有用。你有房产证吗?必须拆掉……

男人抄起铁锹,一张脸变成紫色。他后退两步,雪青色的锹刃将炽烈的阳光反射到对方脸上。如果你拆了我的家,我会要了你的命。男人怒气冲冲地说。

男人一夜未眠。他手持铁锹守护着自己的家,如同忠心耿耿的士兵守护着国王的宫殿。夜里女人一遍又一遍出来,劝他回去,男人说可是他们要拆了我们的家呢。男人流出两滴眼泪,锹刃在月光下闪出寒光。后来男人俯下身体,热烈地亲吻着他的草坪。

然第二天,男人的家,还是被拆掉了。儿子抱紧女人,女人抱紧男人,三个人如同三只惊骇、愤怒、忧伤并且绝望的老鼠。好几次,男人的铁锹准确地瞄准其中一人的脑袋,可是最终,那铁锹还是无力地落到一边。

拆掉的砖石上,写着男人为烂尾楼取下的美丽的名字:桃源居。瓦砾里的木板门上,贴着一张稚嫩的蜡笔画,那上面画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一个太阳,一圈篱笆,一片向日葵,一条狗,一口水井……

然后,新的大楼拔地而起。这片高档住宅小区的名字,果然叫做“桃源居”。

只是他们不再有家。夜里,男人、女人和儿子睡在桥洞,任警察一遍又一遍地驱赶。

海参

守着一个铝盆,他蹲在市场尽头。铝盆里蠕动着三只海参,两大一小,周身长满漂亮的刺儿。

昨夜里他偷偷潜入海滩。正是退潮的时候,海滩上散布着一个个水洼,水洼里散布着一块块石头。翻开石头,运气好的话,就会碰到海参。夜的海滩腥风阵阵,阒静无声,他小心翼翼胆战心惊,连呼吸都在颤抖。他知道巡海员就在不远,每人手持一部对讲机。——这是一片受保护的海滩,盗海者必将受到惩罚。

三个小时,三只海参。运气当然不错。

有人在面前站定,他看到一双锃亮的皮鞋。然后来人蹲下,脑袋扎进铝盆。“这么大的海参?”声音从铝盆里传出来,很响,有金属的质感,“海茄子吧?”惊得他冒了冷汗,忙说是海参,“野生的海参,个头当然大。”“怎么可能?”来人晃晃脑袋,“到哪弄野海参?偷的吧?”他的脸立刻变得通红,汗水濡透衬衣。“是偷的。”他小声说,“都还活着。”一根手指轻捅铝盆,海参们蠕动起来。来人笑了。狂笑。伏在铝盆里的脸瞬间不见,眼前只剩一双锃亮的皮鞋。“卖海参的都说是偷的,”声音从高处猛砸下来,震得他耳膜生痛,“以后能不能换个说法?”连皮鞋都不见了。

他将铝盆挪挪,怯生生地靠近一个卖菜的小贩。今天他必须将海参卖掉。必须。

又有人蹲下,好奇地盯着他的铝盆。“多少钱?”是一位年轻女人。“大的四十,小的三十。”他回答。“大的二十,小的十块。”女人开始还价。他摆摆手,将铝盘往怀里拖。女人就不高兴了:“总得让我还个价吧?还能抢你的不成?”

“价低不卖。”他说。

“那么,大的三十,小的二十。”女人试探说。

“大的四十,小的三十。”他坚持。

“偷来的东西能卖掉就不错了。”女人盯住他,“大的三十!小的二十!”

脸再一次变得通红。有经验的人看一眼他的海参,就知道是偷的。野生和养殖的肯定不同。更何况他的表情已将自己出卖。他的心嘭嘭地跳起来,似乎全世界都知道他是小偷。

仍然不肯卖。他继续把铝盆往怀里拖。

“大的四十小的三十,我要了。”一位小伙子蹲下来,一只手搭上铝盆。

小伙子年龄与他相仿,甚至,仔细看,连长相都有几分相似。同是一张稚嫩的脸,同是戴着眼镜,同是白的皮肤,同是高高瘦瘦的身材。似乎怕女人抢走海参,他一只手护着铝盆,一只手伸进怀里掏钱。可是他只掏出八十块钱。女人站在旁边,一声不吭,目光里带着嘲弄。他有些发窘,松开铝盆,两只手在所有的口袋里胡乱地摸。

“明明记得口袋里不少钱。怎么只剩八十?”

“那不能卖。”他说,“大的四十,小的三十。总共一百一十块。”

“可是没有了。”小伙子说,“我不是跟你讨价还价。我需要三条海参……”

“可是不能卖。”他斩钉截铁,“我需要一百一十块钱。”

“要不先欠你三十,明天或者今天傍晚,我再过来还你。我发誓。”小伙子急了,语气里带着哀求。

女人笑了。他知道她的意思。海参是偷来的,明天或者今天傍晚,他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市场。

他问小伙子,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三条海参。

“因为父亲。”小伙子的表情突然变得哀伤,“父亲可能要走了。他的神志已经开始模糊。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想喝口飘着葱花的海参汤……他可能以为海参还是十几年前几块钱一斤的价钱……父亲受了一辈子苦……”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小伙子抹一下,却把眼睛抹红。

他愣了愣,护住铝盆的两手慢慢闪开。他对小伙子说:“你再找找。”

“真没有了。”小伙子说,“就八十。”

他把三条海参全部装进塑料袋,递给小伙子。“拿走吧!”

“三条海参卖八十块钱!大的三十,小的二十,正好!”女人有了不满,“那刚才怎么不卖给我?”

他不答话,站起来就走。

“要不我出九十?”女人没有放弃。

他已经走出很远。

他去超市买了两斤水果和两袋奶粉,一只鸡和一条鱼,用掉五十块钱。他揣着剩下的三十块钱急匆匆往家赶。——父亲在病床上躺了大半年,大半年前的一天,母亲和他将父亲从医院里接回。他们再也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何况医生告诉他们,那种病根本治不好。

是明知会在某一天痛苦地死去却没有办法的那种。是眼睁睁看着生命从体内慢慢溜走却无能为力的那种。

父亲已经昏迷,母亲坐在客厅里抽泣。母亲说医生刚才来过,他的父亲,极有可能熬不过今天晚上。

哗啦一声,手里的东西全部掉落地上。

“知道哪里有新鲜海参卖吗?”突然母亲问他。

“不知道。”他的心慌起来,“好像整个城市都没有新鲜海参卖……您问这个干什么?”

“你爸可能知道自己熬不过去了。”母亲又开始抽泣,“刚才趁他清醒,问他想吃什么,他说,只想在临走之前,喝一碗飘着葱花的新鲜海参汤……”

跪下

父亲说啥时候也不能跪下啊!父亲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啊!笨嘴笨舌的父亲只会说这么两句,翻来覆去,如同老僧诵经。

两句话,父亲念叨很多年。

农村老风俗,除夕夜,规规矩矩摆上供桌,旁边燃起黄纸,全家老小跪下,嘭嘭嘭连磕三个响头。父亲却不跪。不跪,也不准家里人跪。供桌照样摆上,酒杯里美酒飘香,黄纸落进火堆,蜷缩,飞舞,满载了全家人的希望。父亲对他说,心诚就行,跪就免了……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不能跪。不能跪。父亲表情虔诚。父亲把膝盖看得无比神圣。膝盖是父亲的神。

他听父亲的,膝盖坚硬如同顽石。小学,中学,大学。毕业,进城,结婚。买房,做官,升官。他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从城里人变成光鲜的城里人。家里常常来客,熟人或者陌生人,来了,有事喝茶说事,没事喝酒下棋。他知道这个位置的重要性,他需要准确地拿捏分寸。

有人敲门,拘谨不安,就像十几年前的他。从猫眼看,民工打扮,民工表情,民工的卑微与惶恐。把民工让进屋子,问有事吗?民工说,孙董的事。灰黑着脸,低着眼神,瞅着脚尖,呼吸是屏住的。问哪个孙董,民工说半天,他才想起孙董的模样。问孙董什么事?民工说说好年底给钱,可是要了十几趟,硬不给……十几号人的钱呢!问欠多少,民工说每人五千……找您,知道您的话好使。他说您先别急,我总得调查一下。他想给孙董打个电话,翻手机,没有孙董号码,翻名片册,仍然没有,再翻另一本名片册……他一边找一边对民工说,您有事的话,先回吧。

民工突然跪下。嘭一声,膝盖砸上地板,客厅微颤。他一惊,一怔,厌恶感随即而来。他想至于吗?不过五千块钱,至于吗?男儿膝下有黄金啊!跪下的民工不说话,只把头垂得更低。忙把民工扶起,说明天一定找孙董谈谈。心里却恨不得掴这个没有骨气的家伙两记耳光。

翌日在办公室翻到孙董电话,想拨过去,又想再拖一天吧!——那个民工,总得为他的贱骨头付出些代价。

第三天太忙,就把这事忘了。晚上回家,妻子告诉他,来找你的那个民工,白天里,跳了广告牌。当场摔死,脑浆涂了一地。

蓦然想起跪下的狗一样的民工,心里猛一抽搐,两记耳光赏给了自己。他想跪下的纵是一条狗,也得赏它一点残羹剩饭吧?他省掉一个电话,却要了别人一条性命。

然民工至死再没说过一句话。他一言不发地爬上广告牌又一言不发地跳下来,似乎他的死,与孙董没有半点关系。孙董还是孙董,活得圆滑、周全、嚣张并且滋润。甚至,因为这件事,与他,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

时间长了,竟成了朋友——官场上那种。

他知道孙董的野心。他知道孙董为他挖好诸多陷阱。他小心翼翼避着,处处化险为夷。可是终有一次,稍一疏忽,他就深陷进去。孙董隔着饭桌,满意地剔着牙。他的要求不高,一个大工程。

他说不行。这工程不属于你。

孙董就笑了。我有证据……真把那件事抖出去,你就惨了。

他拍了桌子。抖出去,这工程也不属于你!

可是他怕。恐慌。惊惧。彻夜未眠。他是村子的骄傲,乡亲的骄傲,父亲的骄傲,他不能出事;他有家,有妻子,有女儿,他不能出事;他有房子,有车子,有位子,他不能出事。他再一次想起那个民工,民工狗一般朝他跪下,却送给他一个陷阱。

第二天再找孙董,低声下气。他说收你的钱,一分不少退你……除了工程,你要什么都行。孙董说我只要工程。他说不可能。孙董说那就对不住了。他说我们是朋友。孙董用鼻子说,哧。他说求你,我有今天,不容易。孙董再用鼻子说,哧。

嘭!膝盖砸上地板,包厢轻颤……他感觉出地板的坚硬,膝盖的松软……他的动作迅速夸张,世界訇然倒塌……他像民工一样跪下,像狗一样跪下……那一刻他想起父亲……父亲磕磕绊绊地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他说,求求你。

孙董扇动鼻子。哧哧。

他一跃而起,拾起旁边的壁纸刀,狠狠扎进孙董胸膛。他说,求求你。孙董不说话,眼睛惊骇血红。他拔出刀子,说,求求你。刀子再扎进去。扎进去。扎进去……他说,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

他畏罪潜逃。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无影无踪。而当人们终将这件事渐渐淡忘,他却突然出现。

是自首。

他说他来自首,既不是良心发现,也不是受够亡命天涯的折磨。我来,只因为前几天,我偷偷回过一趟老家……

……是夜里,有月。我站在院子里,与父亲告别。父亲送出来,老泪纵横。我们隔着一堆乱石,一棵树,大约二十步距离。父亲说儿啊,你可以提心吊胆过日子,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可以背着罪名东躲西藏,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杀了人,你应该坐牢。父亲说儿啊,听爹的话,去自首吧!

……然后,父亲走过来。他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他走了很长时间……他紧紧抱住了我……

就因为这些?警察有些不解。

是的。他泣不成声,因为,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是跪着走到我面前的……

二马

房子要装修,朋友给我介绍了二马。

二马是父子俩。进了门,把电锯摆好,就开始了工作。他们把宽宽的板材破成一块一块的方木,动作熟稔而迅速。很快,两个人的脸上,便糊满了厚厚的锯末。

休息的时候,老马告诉我,自己做了一辈子木工,儿子刚毕业两年,没什么事做,就暂时跟着他。当个帮手,也学学徒,老马说,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当一辈子木匠也值。手艺人,到哪里都能吃饱。然后我询问了工期,老马说,起码得四十天。

星期天中午,我去察看装修的进展情况。老马正蹲在屋角抽烟,儿子拿一个气扳枪,往墙上钉着钉子。老马见我来了,擦擦一条板凳,招呼我坐。然后他指指旁边一个黑塑料袋,说,今天中午别走了,咱们喝点。

那个黑塑料袋里面,装着一种叫海红的蛤蜊。下酒菜,物美价廉。忙告诉他这几天我有些忙,等过段时间,一定好好请他们父子出去吃一顿。老马说你说到哪去了?你是东家,你付我工钱,还请什么吃?说着话小马已经把海红煮上,很快,屋子里充满了诱人的香味。

正和父子俩喝着酒,有人轻轻敲门。小马跑过去开门,我看见门外站着一位女孩。一开始我以为又是来参观房子的人。常常有要装修或正装修的人来参观我的房子,好当成一个参考。刚想起身客气一番,却见女孩羞涩地在小马胸膛上捶了一拳。老马悄悄告诉我,看见了吗?他女朋友。

女朋友?我吃了一惊。我知道他们是乡下人,以前在县城做活,刚来这城市三个月。

是这样。老马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说,这女孩也是我们村的,和我儿子好了好几年,后来她考上了大学,我儿子却没有考上。可是她不嫌他呢。从我们来到这儿后,隔几天就来看我儿子一次呢。

女孩不漂亮,戴着眼镜,脸膛黑里透红,胸前闪着一个很亮的小圆牌,那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校徽。

到这城市干活,其实也是为了他。老马说,这样离姑娘近些。姑娘那么好,咱怎么好亏待人家呢?

那天我想了一个下午,也没有想出老马这个“亏待”是何所指。

在工期还差七八天结束的时候,我请父子俩吃饭。老马爽快地答应,小马却对我说,我不能去了。小马穿了笔挺的西装,好像要出门的样子。老马说,他要去找他女朋友。小马的脸马上红了。

小马推了推老马。老马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差点忘了……是这样,我们带的钱不多了……能不能先预支些钱,他想买条好领带……本来有一条的,抽烟,烧了个洞……去大学校园看女朋友,别太不成样子。

我说当然可以。不过我这儿不是有领带吗?你带上这个就行。我把领带解下来递给小马,怕他们误会,又赶忙掏出二百块钱,问他,够不够?

小马就扎上了我递给他的领带。他扎领带的速度比我快好几倍。那是一个英俊的结。他揣了钱,对老马说,一般不会动的。不过还是揣上吧,怕万一。老马挥挥手,表示同意。

我和老马坐在饭馆里吃饭。老马告诉我,他昨天刚推了一个活,是大活,如果接了,能一直能干到过年。我问为什么要推掉呢?老马说那活儿是县城的,距这儿三百多里呢。我说这有什么关系?哪里不是耍手艺?老马说不行啊,他女朋友在这里啊!我笑笑,这老马真有意思,倒像是他在恋爱。好像这个女孩,可以承载他和儿子后半生的幸福。老马接着说,人家大学生,不嫌咱,咱别辜负了人家。那表情,仿佛他儿子的女朋友是某个国家的公主。我说,现在谁还把大学生当回事?用你们老家的话说,大学生比驴粪都多。老马笑笑,喝一杯酒,说,那也是大学生嘛!仍然是虔诚的表情。

老马还告诉我,装修的工期,可能会比原计划提前三天,因为他们干得有些快了。我说这当然好。老马不好意思地说因为放弃了那个大活,工期又提前,所以新活儿可能接不上,得在你装修好的新家住上两天。我说这没什么,反正我也不急搬来。老马说那也不好,你自己的新家还没住,倒被我们爷俩儿住了。说完嘿嘿笑,专拣盘子里的肥肉吃。

我们回去的时候,小马已经回来了。问他怎么这么快?小马说没见着她,门卫不让进。老马说你就不能等她出来?小马说她在上课呢……我怕误了活儿。老马说真没出息!活儿不是还有我嘛!小马把领带还给我,又拿出那二百块,要还给我。我说不用了,到时从工钱里扣掉就行了。小马看看老马,老马说,留着吧。

活干完了,给他们开完工钱,老马偏留我喝酒,仍然是老白干煮海红。老马说新活果真没接上,真得在你这儿住三天。我说没问题。老马就敲敲小马的脑门,他说你福气啊,住这么好的房子。这几天拾掇干净点儿。小马说你不住吗?老马说我得回趟家,把钱交给你妈。你小子不想妈,我可想老婆!

小马和我一起笑了。这个老马,还挺幽默呢。

断手

至少十年时间,他几乎忘记了他的残缺。他用掉十年前的十年来适应,现在,他生活在熟悉的环境和人群里,大家对他的残缺,似乎司空见惯。可是就在昨天,他突然无比悲哀地意识到,他可以说服自己,却说服不了别人,包括他可爱的儿子和美丽的妻子。

他知道儿子的幼儿园要举行一场亲子拔河比赛,他摩拳擦掌,准备上阵。可是儿子下午回来,却告诉他,他没有报名。他愣住,问,为什么不报名?儿子翻翻眼睛,瓮声瓮气地说,拔河得用两只手!

犹如当头一棒,他瘫在沙发。儿子说错了吗?没有。拔河得用两只手,而他,只有一只。他在沙发上靠了很久,起身,敲开儿子的房门。他问儿子,我可以抽烟吗?儿子点点头,说,您随便。他熟练地弹出一根烟,叼上,点火。他没有用打火机,他用的是火柴。他唯一的一只手是那般熟练,那也许是世界上最灵巧最不可思议的手。

你认为我会给你丢人吗?他问儿子。

没有。儿子低着头,我只是觉的,拔河得用两只手……您那只手——我是说那条胳膊——露出来的话,小朋友会觉得很难看……

可是谁说拔河得用两只手?他看看儿子,说,难道你觉得世界上还有我用一只手干不成的事情吗?

您什么都可以做。儿子低着头,说,您真打算只用一只手吗?

足够了。他说,我会像现在这样,将另一只手插进裤兜。你可以跟小朋友们说,我爸爸是个大力士,只需一只手……

儿子想了想,说,如果您真想参加比赛,明天我还可以报名。

他笑。他知道儿子不会将他厌烦,将他抛弃。可是晚饭时候,妻子却再一次给他当头一棒。

不行。妻子说,不过一场拔河比赛,不去,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不去呢?他用一只手打开一瓶啤酒,一家人一起乐乐,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你有不便的。妻子盯住他,说,你缺一只手啊!

难道以前你不知道我缺一只手?

你跟我说这些有意思吗?

你瞧不起我?你歧视我?

我歧视你的话,还会嫁给你?

可是你为什么不让我参加拔河比赛?

你缺一只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和儿子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但我们没有必要让幼儿园的小朋友和阿姨都知道,没有必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是不是?儿子还小,我不想让他受到任何异样的眼神,更不想让他成为小朋友们取笑的对象……

你想太多了吧?

别说这些事情不会发生!

我会将那只手揣进裤兜,我发誓绝不拿出来。我说我让着他们,一只手就能对付……

你以为别人都是白痴?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妻子起身,收拾碗筷。如果你想让我难堪,如果你想让儿子的生活从此蒙上阴影,你就去。

最终,当然,他没有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残缺那般丑陋,并且这丑陋,会令他的家人和朋友蒙羞。他多么怀念十年以前的日子啊!那时他与妻子刚刚认识,妻子对他的残缺,毫不在意。他相信那时的妻子是认真的,就像他相信现在的妻子也是认真的。那天他在妻子面前发下毒誓,他说你嫌我难看是吧?那好,我这只手,永远插进裤兜,再也不拿出来!

他说的手,其实并不存在。裤兜里,只有一个尖尖的手腕。

夜很深,他仍然没有回家。他坐在护城河边的台阶上,他在这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产生过轻生的念头,然最终,他还是想到了家。他认为妻子和儿子都没有错,他可以忘记他的残缺,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忘记他的残缺;他可以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而现在,他想回家。他想回家,站起来,忽觉一阵晕厥,然后,他晃了晃,掉落水中。

他会游泳,可是他被淹死。即使最后一刻,他也固执地将那只并不存在的手插进裤兜。那只手要了他的性命,那只手给了他并不存在的尊严。

大副

大副卸完鱼,坐在岸边静静地抽烟。码头在大副面前晃动不止,就像船的甲板。这一趟飘了十七天,鱼越打越小,网却破了两次。大副蹲在甲板上补网,暴雨浇到脸上,眼就睁不开了。闭上眼的大副也可以补网,他自夸有一双手术刀般的手。大副还要帮伙计们上网和下网,择鱼和贮鱼,干得热了,就将自己脱光。古铜色的皮肤上沾满白花花的鱼鳞,大副像一条站立的梭鱼。

大副扔掉烟蒂,看看表,还有一个半小时。他企鹅般摇摇晃晃走进市区,肩膀上却扛着一颗类人猿般的脑袋。他推开理发店的玻璃门,叫,理个发,再刮个脸。老板转头看他,剪刀差点掉落地上。怎么变这模样?她愣怔着说,你是去打鱼还是去坐水牢了?

大副只顾笑,催她动作快些。剪刀在大副头顶嚓嚓地响,乌黑的碎发纷纷飘落,一颗脑袋逐渐清爽有型。然后再刮脸,露出大副轮廓分明的嘴。老板一边忙一边抱怨他满身臭鱼腥,说如果不是老客人,给三倍价钱都不侍候。大副只笑不语,不时抬起手腕看表。理发用去半个小时,大副看看镜中的自己,向老板翘起拇指。老板说坐一会儿吧!大副说不了,先回家。老板说新来的小姑娘,手艺不错。干洗一下,打六折,解乏呢。大副说不了,以后吧!老板接了大副递过去的钱,意味深长地笑,真是小别胜新婚啊!

大副疾步走过两条街,拐进一家洗浴中心。路上用去十分钟,大副像参加着竞走比赛。大副问窗口的男人,衣服还在吗?男人说当然在,递给他一个很大的塑料纸包。大副把纸包小心地锁进衣柜,又很快将自己泡进温水。从现在起他不允许身上留有一丝鱼腥,香皂打了三遍,深达每一个细小的毛孔。

大副擦干身体,打开纸包,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他的表情郑重,动作严谨。过来一位男人,说,回来了?大副说回来了。男人说去喝点?大副说不了,赶车呢。男人说车还有两班呢!大副说真不了,下次吧。男人说想老婆了?大副说当然。近二十天呐!男人突然变出一瓶香水,瞅空往大副身上吱吱地喷。大副慌了,躲着,说,别闹别闹。那时大副已经穿好了衬衣,打好了领带,套好了西装,擦好了皮鞋。湿漉漉的换衣间里,湿漉漉的大副英俊逼人。

洗澡用去半个小时。现在留用大副的时间,只剩二十分钟。

大副把旧衣服留在洗浴中心。三天后回来,他会把它们带上渔船。

大副一溜小跑钻进附近的商场。他看中一套碎花连衣裙,问问,五百多。再问那套乳白色的,六百多。那条纱巾呢?九十八!乖乖,大副吐吐舌头,逃向二楼。最后他买下一个拳头大小的变形金钢,花掉三十元。大副看看表,只剩五分钟了。大副变成短跑健将,一路狂奔。

刚好赶上了汽车。屁股刚落上座椅,人就睡过去。他踏实放肆的鼾声让很多人直皱眉头。

大副走进院子,儿子扑面而来。大副问你妈呢?儿子说薅黄花菜去了。知道你爱吃,说给你下酒。大副问你妈知道我今天回来?儿子说妈不知道,这几天她天天去薅黄花菜,说这样不管你哪天回来,都有黄花菜下酒……爹你在船上也穿这么帅吗?大副说当然,我是大副。这时大副想起变形金钢,掏出来塞给儿子,说,能变三十种形状呢。儿子的眼睛立刻眯成一线,小脸兴奋得通红。大副问怎么不拆开?儿子说晚饭时让妈帮我拆吧!大副问为什么?儿子说,快乐!大副笑了。每一次回来,儿子都会长大一点点。

门外传来声音,大副捂着嘴往屋子里蹿。他和儿子结成同盟,要跟女人开一个玩笑。女人推开柴门,儿子接过她肘弯的柳筐。柳筐里装满新鲜的黄花菜,散发着潮湿的清纯的诱人的香。晚霞中的女人拄一只单拐。那拐杖陪了她二十多年。

女人喘一口气,问,你爹回来了吗?

儿子不动声色,没呢!他背着一只手。金钢牢牢地藏在身后。

女人瞅瞅满脸彤红的儿子,噗一声笑了。她捋捋额头零乱的头发,整理一下沾了花粉的衣襟,然后冲屋子软软地喊,死鬼出来,杀只鸡去啦!

第四辑 天地生

天地生

一生里,王做过两件残暴的事情。两件事常常将王折磨,夜里,王噩梦不断。

头一件事发生在很多年前,那时候,王刚刚成为王。王成为王与王无关,有关的,只是王的爷爷和王的父亲。王从父亲手里接过王位,如同接过一个玩具般顺理成章。父亲传给王的不仅是一个威严并且舒服的坐椅,还有秩序、顺民、军队、江山……因了父亲的威望,王一呼百应。

王那天心情不好,骑马郊游野猎。孤身一人的王穿着粗衣,穿着粗衣的王与百姓毫无二致。王射落一只飞雁,待近前,雁却被山野刁民拣走。王试图与刁民讲道理,刁民一拳将王击飞。王爬起来,亮剑,一剑刺穿刁民。王受到侮辱,受到恐吓,遭遇不公,遭遇危险,王认为他完全有理由这样做。后来王赔偿给刁民之妇一大笔钱,王认为那个刁民,几辈子都赚不到这些钱。

第二件事发生在三年以前。那时候,邻国开始强大,王国开始败落。一群蛮夫揭竿而起,试图用木棍、石头、铁锹和血肉之躯迫王下台。王当然不能答应。王仅用一百多人就将这群乌合之众杀得精光。王惧怕他们儿孙的报复,有了诛九族灭三十里的想法。但最终,王还是饶恕了他们。不是王动了恻隐之心,而是因为,王对自己,太过自信。

可是夜里,王仍然噩梦连连。

王国还是王国,却不再是王的爷爷和王的父亲之国。王国愈来衰败,百姓叫苦连天。王想出各种办法,可是所有办法都不能阻止王国的日渐没落。夜里,王愁眉不展,心急如焚。

终有一天,邻国对王国发起进攻。他们高歌猛进,很快拿下大半个王国。正是秋收季节,百姓扔掉镰刀和镢头,拿起刀枪和盾牌,田野里为王筑起一堵堵血肉之墙。没有用。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高梁成熟了,红彤彤的香气也不能遮掩排山倒海的血腥和尸臭。

王的军队且战且退,半年过去,终于退到都城近郊。那是王最后的军队,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战败,然后,替王死去,替王国死去。王去看望他们,潸然泪下。

王意外见到刁民的妻子。她替王的部队挖着壕沟,掌心磨出鲜血。王对她说,你可以逃命。她说,你给了我太多,我得为你做些事情。

我给过你什么?

一大笔钱。

那是你应得的。我杀掉了你的丈夫。

那是他应得的。他抢走了你的雁。

王想给她跪下。可是王忍住了。

然后,王见到由二百余人组成的敢死队。他们手持利刃,腰间绑满燃油。当战争打响,他们将会冲进敌人的炮阵,以生命换取微不足道的局部的胜利。

二百余死士,全是那些被他杀掉的蛮夫的儿子、兄弟、亲戚、邻人……

你们应该恨我的。王说,我杀掉了你们的亲人。

我们应该恨你,我们还应该感谢你。他们说,其实我们早已死去一次。你没有诛掉我们,我们心存感激。

可是我杀掉了你们的亲人。王说,你们或许应该叛逃。

我们不会叛逃。他们说,不管如何,当外敌入侵,我们会站到你的这边。现在我们是为国作战,为家作战。我们当然恨你,可是这与国与家无关。我们愿意付出生命……

王想给他们跪下。可是王忍住了。王抷一把土,看了又看,闻了又闻。那是王的土,王国的土;那是国的土,百姓的土。王本想趁看望他们的机会逃走,然后在恰当的机会杀回,重建他的王国,然现在,王决定留在都城,留在宫殿。

王决定不再抵抗。抵抗之王,留给历史的是惨烈,是功迹,是美誉,但王什么都不想要。

王下令投城。违令者,斩。

王身穿粗衣,站于城门之外。士兵及百姓站在王的身后,手无寸铁。王看到邻国之王,施礼,然后令亲卫将己捆绑。王对邻国之王说,我为你留仓库,你为我留百姓;我为你留宫殿,你为我留太庙。万方有罪,罪在寡人,不杀百姓,杀我一人可也。

王转身,泪如雨下。王伏下身体,终给百姓跪下。

玻璃球游戏

一个消息说,将有一颗巨大的慧星撞上地球。那是相当于一百亿颗原子弹同时爆炸的威力,假如果真撞上,一切都将毁灭。消息说慧星撞上地球的时间,正好是一年以后的元旦。

所有杰出的科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军事家甚至作家们聚到一起,试图将地球拯救。他们经过一遍又一遍的观测、计算、讨论甚至争吵,最后得出结论:这颗慧星,根本不会撞上地球。

理由是,从地球诞生那一天起,还从来没有一颗这样大的慧星撞上地球。那么,根据经验来看,这颗慧星撞上地球的概率就是几百亿分之一。几百亿分之一,相当于从月球上向地球扔出一枚硬币,而这枚硬币正好落进美国总统家的烟囱。——这显然不可能。

所以,请大家尽管放心好了。

他们是在一个豪华的新闻大厅发布这个消息的。

这个新闻大厅,建在一个繁华的都市。

这个繁华的都市,是一个美丽国家的首府。

这个国家,占据着这颗叫做地球的蓝色星球的一角。

这颗叫做地球的蓝色星球,距离那颗慧星,已经非常近。

这颗慧星,不过是一颗红色的玻璃球。此时它被捏在一个男孩的手里。

男孩把红色玻璃球放到地上,抬起头,看看不远处的另一颗蓝色玻璃球。他弓起中指,眯上一只眼,瞄准,猛地将中指弹出,红色玻璃球迅速滚动起来,撞向近在咫尺的蓝色玻璃球。

那是他的游戏。他喜欢这个游戏。一颗红色玻璃球撞上一颗蓝色玻璃球,蓝色玻璃球刹那间被击得粉碎。——男孩从来不曾失手。

这一次,男孩仍然做到了。蓝色玻璃球再一次被击得粉碎,尸骨无存。男孩知道蓝色玻璃球上滋生着一群叫做人类的细菌。可是他管不了这么多,他只需要游戏。他想那些人类也是这样。它们可曾为一群细菌着想过吗?

这时他听到挂在树上的高音喇叭开始播送一则消息。消息说八十年以后,他们的星球将会撞上一颗紫色星球,一旦真是这样,那么,他们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男孩想,用不了八十年,他就会长大。那时他将成为一位科学家,他肯定有能力拯救他的星球。

办法很多。可以改变他所生活的这个星球的轨道,可以改变即将撞上去的那颗紫色星球的轨道,可以在即将撞上的时候将那颗紫色星球炸掉,甚至,还可以做出一张巨大的鱼网,将那颗紫色星球掳获。

男孩对自己的能力,深信不疑。

他将那只红色玻璃球揣进口袋。他结束了游戏,离开了屋子。

那屋子只是一栋复式小楼里的普通一间。

那栋复式小楼在一个村子里。

那村子在一座高山上。

那高山属于一个迷人的国家。

那国家,占据着一颗绿色星球的无关紧要的一角。

那颗绿色星球正划着一条美丽的弧线疾驰。

它是被一根高尔夫球杆击出去的。一位男人手持球杆,满意地看着他刚刚击出去的绿色玻璃球。

他知道,这颗绿色玻璃球能不能准确地击中不远处的紫色玻璃球,只取决于他挥杆瞬间的力度和角度……

最高雅的画作

贵妇人把画家请进屋子。贵妇人说,亲爱的保罗,可以开始了。

画家点点头,掏出画笔。不过夫人,画家说,您完全没有必要化妆。

哦,保罗,我想你搞错了。贵妇人说,我不是让你画肖像,我是想让你给我画一副世界上最高雅的画作。

世界上最高雅的画作?画家愣了愣,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因为每个人都说我太过俗气!贵妇人的声音尖了起来,我的儿子、我的丈夫、我的邻居、我的美容师、我的心理医生、宠物店老板、街头流浪汉……他们会偷偷说,嘿,瞧见那个臃肿难看的肥婆了吗?她不读书,不看报,不听交响乐,不看歌舞剧,看不懂艺术品,不参加任何慈善活动。她的屋子里绝没有一个石膏人像,墙上绝没有一副像样的画作,酒柜里绝没有一件有价值的艺术品……她的眼睛里只有钱。钱,钱,钱,钱是什么东西?

钱是什么东西?画家笑了。

当然是好东西。贵妇人说,喜欢钱有错吗?我的钱既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那是我丈夫辛辛苦苦赚来的。

那就任他们去说吧。画家说。

那可不行。我一定得改变他们的看法,我可不喜欢别人嘲笑我一辈子。贵妇人说,所以,下个星期开始,我打算去剧院听交响乐,看歌舞剧,去博物馆欣赏艺术品,参加一些慈善活动……我还会去买几件像样的摆设,并且,墙上,一定要挂一件高雅的画作。保罗,我知道你是一位伟大的画家,我认为你完全可以胜任……不过你得完全按我的意思去画……很简单,将众多元素融合到一起,使之成为一件世界上最高雅的作品……

没问题。画家点点头,摆开架式,我们开始?

我们开始……首先,要有一位主体。贵妇人想想说,上帝或者神明?太普通。浴女或者农夫?太落伍。这样,你在画面最突出的位置,画一位杰出人物吧。比如科学家、作家、外交官、政治家……

画好了。画家说,他集政治家、外交官、作家、科学家于一身,他是一位伟大的人物,几近于神……

然后呢,你应该在画作上表现出人类不同与其他物种的高贵与智慧。贵妇人说,比如,一串阿拉伯数字……

照您的意思办。画家说,然后呢?

容我想想。贵妇人说,对了,似乎应该描上复杂细密的花纹,使画面更生动,变得更高雅。花纹就是历史,就是世界,就是美……我说的没错吧?

没错。画家说,接下来呢?

应该再加上一句话吧!贵妇人说,一句有意境、令人敬畏、表达信仰的话。“我们信仰上帝”,你认为这句话如何?

非常好。画家说,还有吗?

你该让整个画作呈现出一种灰黑色的主调。贵妇人说,稍偏一点蓝吧……有一种宁静和庄重之感……总之别太艳丽,那样太俗……

是的。灰黑色,偏一点蓝。画家说,现在这副画基本完成,您想看看吗?

先不急看。贵妇人想了想,说,总感觉还有些单调。人物,图案,数字,一句话……好像缺点什么吧?

缺风景。画家笑着说,风景,建筑,画作主远的主题。

对。贵妇人点点头,再添点风景吧!

可是画面已经很挤……

添在反面吧。

添在反面?画家问,您确定吗?夫人。

我确定。贵妇人说,是的,添在反面……反正我已经为这副画花了钱……反正你说过,一切都按我的意思办……我相信这并不过分。

当然不过分……那就画个教堂,如何?

画个纪念堂吧!贵妇人兴奋地说,费城独立纪念堂!我喜欢费城独立纪念堂!想想看,伟大的人物,复杂的图案,神秘的数字,令人尊重的话,宁静庄重的色调,代表和平的独立纪念堂……上帝啊!我相信,这绝对是世界上最高雅最有价值的画作!

画家笑了。他把完成的画作递给贵妇人。

贵妇人的面前,一张标准的百元美钞。

属于儿子的八个烧饼

母亲上了火车,倚窗而坐。她将头朝向窗外,一言不发。车厢里闷热异常,然母亲似乎毫无察觉。她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她需要在座位上,坐上一天一夜。

乘务员的午餐车推过来了。母亲扭头看了一眼,又将脸转向窗外。

母亲保持这样的姿势,直到晚餐车再一次推过来。这一次,母亲终于说话。她问卖晚餐的乘务员,盒饭,多少钱一份?

十块!

最便宜的呢?

都一样,十块!

哦。母亲欠欠身子,表示抱歉。她将脸再一次扭向窗外。黄昏里,一轮苍老的夕阳,急匆匆落下山去。

母亲已经很老。她似乎由皱纹堆积而成。新的皱纹无处堆积,便堆积到老的皱纹之上,皱纹与皱纹之间,母亲的五官挣扎而出。那是凄苦的五官,凄凉的五官,凄痛的五官。母亲的表情,让人伤心。

母亲身边坐着一位男人。男人问她,您不饿吗?

哦。母亲说,不饿。

可是男人知道她饿。男人听到她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男人想为母亲买上一个盒饭,可是他怕母亲难堪。

即使不饿,您也可以吃一个烧饼的。男人说,中学时候,我们把烧饼当成零食……您烙得吧?

男人指指桌子,桌子上,放了一个装着八块烧饼的塑料袋。烧饼们烙得金黄,摞得整整齐齐。似乎,隔着塑料袋,男人也能够闻到烧饼的香味。

哦,我烙的。母亲看一眼烧饼,表情起伏难定。捎给我儿子。

他喜欢吃烧饼?

喜欢。母亲说,明天七月七,你知道,七月七,该吃烧饼的。

他一下子能吃八个?

能呢。他饭量很大。他在家吃的最后一顿饭,就是我烙的烧饼。他一口气吃掉八个。这孩子!怎么吃起来没个够?

母亲的目光,突然变得柔软,似乎儿子就坐在她的面前,狼吞虎咽。

他在城里?

哦。

因为明天七月七,所以您给他送烧饼?

哦。

您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只为给他送八个烧饼?男人笑了,我猜您是想进城看他吧?烧饼只是借口……

哦,咳咳。母亲说。

他该结婚了吧?男人看一眼母亲的脸,说,他在城里干什么?我猜他当官。我有个儿子,也在城里当官。他也很忙,几乎从不回家。有时我想他了,就找个理由去看他。比如,烧饼。不过他饭量很小,别说八个烧饼,一个他也吃不完。男人耸耸肩,笑着说。

母亲看着烧饼,不出声。

反正烧饼只是借口,男人说,您为什么不吃上一个呢?

不可以。这是儿子的八个烧饼。

但是现在,这还是您的烧饼……

不。这是儿子的八个烧饼……

男人无奈地摇摇头,不说话了。火车距终点站,还得行进十二个小时,他知道,这位母亲,必将固执地守着她的八个烧饼,一直饿到终点。

……

母亲下了火车,转乘公共汽车。汽车上,母亲仍然守着他的八个烧饼。汽车一路向西,将母亲送到一个距离城市很远的地方。母亲下了汽车,步行半个小时,终见到他的儿子。她将八个烧饼一一排出,四十多岁的儿子,便捂了脸,然后,泣不成声。

儿子身着囚服。身着囚服的儿子,在这里熬过整整二十年。整整二十年里,每逢七月初七,他的一点一点走向苍老的母亲,都会为他送来八个金灿灿的烧饼。

在沙漠里

生意人要在去沙漠那端做一笔生意。他携带了足够多的金币、干粮和水,为防范可能遇上的歹人,又随身佩带了一把锋利的长刀。然他还是低估了沙漠,干粮和水很快告馨,却仍然没有丝毫走出沙漠的迹象。

整整两天滴水未进,他又饥又饿。脸被火焰般的阳光灼伤,疼痛难忍,他想自己也许会死在沙漠里,连同他的金币和佩刀。他的面前横着一座低矮的沙丘,周围,黄沙席卷。他攀爬过太多这样的沙丘,每一次都是心怀希望,每一次都是心灰意冷。

沙丘爬到一半,他非常累了。他坐下来休息,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突然他听到一阵驼铃声。醒来,抬眼望,他见到一位牵着骆驼的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男人从沙丘上走下来,驼峰上搭着鼓鼓囊囊的干粮袋和水袋。男人脚步轻盈。

他扑向男人。救救我吧!我就要因饥渴而死。他说,如果你能够赏我一点干粮和水,我愿意用一个金币来报答你。

男人看看他,笑了。你认为我是普通的旅人吗?

他开始细细打量男人。男人穿着华丽的衣服,身上几乎一尘不染;男人的脸上不见一滴汗水,他不像走在沙漠里倒坐像在舒适的树荫下喝着奶茶。生意人有些发懵,他问,难道您是传说里的沙漠之神?

男人微笑着点点头。

那您快救救我吧!他给男人跪下,我家还有妻儿老小……

救你当然可以。沙漠之神说,不过你得回答我三个问题。如果回答正确,我将分别赏你水、干粮和骆驼。如果回答错误,你就得付出一些代价。

什么代价?

比如一个耳光,或者这把佩刀。

好的好的。生意人迫不及待,快开始吧!他当然分得出孰轻孰重,相比生命来说,一个耳光或者一把刀算得了什么?

第一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脚下是什么?

沙漠!生意人脱口而出。

沙漠之神微笑着点点头,将其中一个水袋扔给男人。归你了。他说。

生意人捧起水袋,咕咚咕咚一阵狂喝。终于,他放下水袋,说,第二个问题呢?

第二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头上是什么?

天空!生意人头也没抬。

沙漠之神再一次微笑着点头,然后将一小袋干粮扔给他。这个也归你了。他说。

神的问题真是太简单了!神爱世人!

生意人一通猛吃,直吃到胸脯高出下巴两寸。他满意地抹抹嘴巴,说,快问第三个问题吧!

第三个问题,沙漠之神说,你面前是谁?

神啊!生意人几乎要笑出声了。他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匹骆驼。

错了!沙漠之神说,现在请你做出选择,让我打你一个耳光,还是送我那柄长刀?

生意人沮丧并且懊恼,可是他不敢同沙漠之神争辨。既然神说他错了,那他肯定就是错了——他只能在一记耳光和一柄刀子之间选择。他摸摸自己被阳光烤伤的脸,然后解下佩刀。我还是将刀子送给你吧!他说,不过我很好奇,作为沙漠之神,您要一把刀子干什么呢?

沙漠之神笑了。沙漠之神说,现在我只想告诉你,刚才你犯下了三个错误。

三个错误?生意人真的糊涂了。

第一个错误,你这种年龄的男人,竟然还相信这世上有沙漠之神。你太天真……

你不是?

当然。我和你一样,只是沙漠里的旅人。

第二个错误呢?

第二个错误,你不该将这把刀输给我。

可是输你一把刀总比挨你一记耳光好多了啊!生意人说,一个金币就可以买到两把这样的刀子,何况我有这么多的金币!他将一袋金币向男人晃晃。

这就是我需要一把刀子的理由。男人掂掂手里的刀子,问他,你认为现在这些金币还能属于你吗?

生意人盯着男人的表情,盯着他手里的刀子,身体开始发抖。很显然他遇上了歹人,职业的或者业余的歹人,却是绝顶聪明。他只好顺从地将一袋金币交给男人,又乞求他,能否送他一点水和干粮,他真的不想在沙漠里死掉。

没问题!想不到男人很是爽快,我拿走你一袋金币,当然要有所补偿。

生意人搞不懂了。尽管他提出要求,可是他对男人能够同意并不存在太多幻想——谁都知道,沙漠里,干粮和水,远比一袋金币重要。

男人哈哈大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他说,这也是你犯下的第三个并且是最重要的错误——沙漠里有一个富足的绿洲,那里有水,有可口的饭菜,有骆驼,有舒适的房子。刚才我就是从那里过来的。——绿洲近在咫尺,翻过沙丘便是。所以现在,干粮和水,一文不值。

小说人物的处境

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突然遇到了意外。

我安排他出场,我认为太过自然。他不嗜烟酒,他慎于风月。他的工资不高,他几乎把所有的工资全部交给了妻子。他有一个活泼机灵的女儿,有一位慈祥善良的母亲。他的工作不是很累,也不轻松。他长着一张大众化的脸,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英俊也不难看。当灾区需要钱,他会从工资里挤一点汇过去,当街上偶遇可怜的乞丐,他往往会掏光口袋里所有的零钱。他面临诸多诱惑,他小心谨慎,从未犯过大错。他是一位绅士,文质彬彬,儒雅安静。他谦虚好学,家里书架上,塞满从书店里买来的各种各样的书。

他生在我的小说里,他也将死在我的小说里。他知道他生在我的小说里,他也知道他将会死在我的小说里。可是他既不会像楚门那样痛苦,也不会像埃舍尔那样努力探寻假相与真相的交织——他对他的世界无欲无求。一部小说构成他生命中完整的真实的世界,他的世界安静并且美好,真实并且踏实。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很满足自己的生活,他希望自己在这部小说里度过他安静安稳的一生。

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位警察找到了我。他是在小说里找到我的,他请我去小说里最好的酒店消费,然后,他向我提出他的要求。

他说,他得把那个家伙带走。

带他去哪里?我吃了一惊。

带出你的小说。

为什么要带出我的小说?

因为他太美好了。因为世界上绝不可能有这般美好的人。

警察开始数落他的诸多好处,用上太多滥美之辞。他说他不该饿着肚子捐款,更不该从来不曾打过麻将。可是小说里不需要这样的人物,警察说,小说是一座城,一个江湖,一个世界,那里应该是邪恶的,血淋淋的,狡诈并且奸诈。那里危机四伏,刀光剑影,处处充满陷阱……

可是这并不影响他的生活。我说,他照样可以在我的小说里生活得很好。

可是因为他,小说的秩序被改变了。警察说,换句话说就是你的小说世界从此变得索然无趣。还可以这样说,没有阴险与邪恶的小说世界,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谁会感兴趣呢?

谁制定了这样的规则?

读者,当然是读者。警察摊开两手说,然后读者决定了编辑,编辑决定了作家,作家又再一次决定了读者……就是这样……小说不需要美好,美好的东西不应该在小说的世界里存在。所以我必须把他带走,带出你的小说世界……

可是你是警察。他没犯错,你凭什么把他带走?

因为我是道德警察……

那就更不可以了。我说,据我所知,道德警察更应该惩恶扬善。惩恶扬善是什么意思?就是要惩治邪恶,弘扬美好……

可是你忽略了一个事实。警察说,现在我在你的小说里,小说的世界是阴暗的,寒冷的,邪恶的……

可是我并不希望小说世界一片邪恶。我说,并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一位好警察。

我当然是一位好警察。警察说,不过“好”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比如说,是对小说里的老百姓好,还是对读到这篇小说的老百姓好?如果是前者,那么这小说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和他,甚至你的小说,甚至你本人,都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如果是后者,那么,请同意我将他带走。

那天我思虑很久,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不仅仅因为他佩带了足以射杀我的枪支,还因为,必须承认,他的话有些道理。我想他带走我小说里的人物,就等于让我的小说一下子失去两个人物。可是这并不可怕,因为我还可以创造出另外两个人物,仍然有一位好男人,不过却再不会有警察或者道德警察。我会为这个好男人创造出一位善良的父亲,或者为他创造出一位挚交,一位美丽的邻居,一位热心的同事,一位可怜的乞丐,一条听话并且温顺的京巴狗……现在我所创造的绝不是一个人的美好,而是一群人的美好,一个世界的美好……

可是我很快发现了自己的弱智。那天,这位好男人找到了我,并请我去小说里最高档的酒店吃饭。他开门见山,他说现在,你必须把我带走,或者,我把你带走……

为什么?我惊愕。

因为太美好了。男人说,因为每个人都认为不可以这样美好。这是小说的世界,小说的世界应该是邪恶的,阴冷的,战战兢兢的,充满危险的。美好的世界太过虚幻,就像童话。而童话里人物普遍的智商,不过相当于三岁孩童……

你在为你的智商担忧吗?

当然不是。男人说,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或者说,所有与我有关的人物,你的小说里的所有人物,你的小说里的世界,你的这篇小说,甚至你本人,都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谁对你这样说的?我问他。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将警察送出很远。

每个人都说过。男人笑着说,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的父亲,我的挚交,我的邻居,我的同事,街上的乞丐,还有那条漂亮的京巴狗……

我曾经是那条狗

去公园的路上,老吴给孙子小宝买了一只烤鸡腿。到了公园的健身场,老吴和几个相识的老哥们一边聊着天,一边把腿伸到单杠上面去压。旁边的小宝看了一会,觉得很没意思,就一个人跑到一条石凳旁,看蚂蚁搬家去了。

老吴正兴致勃勃地换压着另一条腿,突然听到小宝在那边嚎啕大哭。隔着一个篮球场,老吴大声问小宝,你怎么了?小宝不答,继续嚎啕,并有了满地打滚的迹象。

老吴赶忙跑过去,问,你哭什么?小宝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用手一指,他抢了我的鸡腿!抢了你的鸡腿?老吴看看,果然,小宝的手里是空的。再顺着小宝指的方向看,一个瘦小的背影正匆匆离去。

你等一下!老吴大声喊。那人似没有听见,继续着急匆匆的步子。说你呢,你站下!老吴再喊,那人就站下了。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极不情愿地转过身,笑咪咪地朝老吴走来。老吴发现,他的手里,果然拿着一只啃咬过的烤鸡腿。

那是一个落魄和憔悴的男人,杂乱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额头的皱纹里满积着污垢。那张脸很瘦很长,颧骨凸起,形状很像厨房里生了铁锈的金属汤勺。此时这个汤勺,正冲着老吴尴尬地笑。

我没有抢,汤勺脸男人咧着嘴说,我是拣的,从地上拣的。

他抢的!小宝当然不依。

别急别急慢慢说,老吴盯着面前的男人,到底怎么回事?

是拣的。男人说,我怎么能抢一个小孩子的东西呢?他把鸡腿扔在地上……不要了……他一边玩去了……鸡腿不要了……我真的是拣的——像这样。男人在牛大爷面前弯下腰,他把腰弯得很深,做了一个拣的动作。

老吴低头看看小宝,你把鸡腿扔了?眼睛里有了怒气。

我没有扔!我拿鸡腿喂小蚂蚁……他抢了我的鸡腿!

你是说你拿鸡腿喂蚂蚁?

小蚂蚁饿了,我拿鸡腿喂……他就抢了我的鸡腿!

你拿鸡腿喂蚂蚁,然后去一边玩了,他就拿了你的鸡腿——是不是这样?

是。可是小蚂蚁饿了……他抢了我的鸡腿!

老吴再一次仔细观察着面前的男人。他的脸色蜡黄,几乎没有一丝血色;他的眼神黯淡,此时却露出极其难堪和惊慌的表情。他穿着一件附近工地上民工们常穿的那种沾满污垢的蓝色工作服,由于身材瘦弱和矮小,给人的感觉,就像披着一件宽大的蓝色泥土织成的斗篷。

沾了那么多蚂蚁……你拣它有什么用呢?老吴像是在自言自语。

哦……哦……当然有用……喂狗……对,是喂狗。冲一冲就可以了……男人躲闪着老吴的目光,小心翼翼地说。

其实他根本不用躲闪,甚至不必回答。此时老吴的眼睛,已经停留在远方。

你走吧,对不住了。老吴说,小孩子不懂事,你千万别见怪。

男人没有说话。老吴发现他的下巴突然轻微且急速地抖动。这抖动牵扯了眼角的肌肉,眼睛便被扯得有些莫名得大,几乎盈出了里面的泪水。只是男人还在尴尬地笑——他试图笑得自然些——但显然他无法做到。于是他的整张脸,变得怪异并且恐怖。

老吴突然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悲哀。他想起他的青年时代。他想,面前的这个男人,不就是多年前的他么?

老吴带着小宝往回走。小宝嚷着,为什么要让他拿走我的鸡腿?他的狗,很重要么?

是的,很重要。老吴叹了一口气说,很多年前,爷爷就是那样的一条狗。

我很开心

社长坐在办公室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屋子里烟雾弥漫,烟灰缸里堆起小山。社长叹一口气,起身,推开窗户。窗外夜幕四合,凉风习习,银灰色浅淡的月亮挂上树梢。一阵风吹来,桌子上的杂志翻动页片,窸窣作响。社长再叹一口气,带上门,下楼,瘦削的身体很快隐进夜幕。

他不知道这杂志还有没继续办下去的必要。他不知道这杂志社还有没有继续撑下去的必要。发行量持续下跌,社长的心,终在今天跌进谷底。

只有两个人的杂志社。一个社长,一个编辑。生存自然是艰难的,何况文学就像浪迹街头无人照料的野狗。挺了一年,又一年,再一年,终是挺不下去了。其实还有希望,只需十万块钱,杂志社就能继续挺过半年。半年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准呢?可是十万块钱啊!去哪里弄十万块?

十万块,说少不少,说多不多。社长就有十万块钱,薄薄的一张存折,锁在抽屉里好几年。那是多年的积蓄,留作儿子读大学的费用。去年挺不过来时,也曾动过那笔钱的心思,说给妻子听,妻子立即红了眼圈,说,你看着办吧……你考虑清楚。她总是顺着他。她是那种通情达理的女人。对丈夫,对丈夫的事业,她甚至怀了一种愵宠。尽管她知道,这些钱一旦拿出去,就再也不会属于他们。

咬咬牙,他终是没敢动那笔钱。没动那笔钱,杂志社也挺到了今天。可是现在呢?社长再叹一口气,摇摇头,拐进路边的印刷厂。

是一个只有二十多人的福利厂。杂志社的每一期杂志都是在那里印刷的。门卫是一个傻子。极年轻的傻子。他有青春的容颜和花白的头发,单纯的眼睛和呆滞的表情。他只会说两句话。一句“你好”,一句“请登记”。两句话他学了很多年。从没有人听到过他的第三句话。

傻子跑出来开门,跳跃着,怪笑着,流起涎水。他对社长说你好。他对社长说请登记。他带社长走进门卫室,那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傻子不识字,可是桌子上却放了社长的杂志。那当然是社长送给他的。社长想傻子虽然看不懂杂志,可是总能够看得懂封面上的图片。看懂图片就足够了,平常人都不读书的今天,你能要求一个傻子什么呢?

社长常常给傻子讲杂志上的故事。听故事的时候,傻子出奇安静。讲完一段,他冲傻子笑笑,问,听懂了吗?傻子说,你好。他就再讲。又讲完一段,问,好听吗?傻子说,你好,请登记。傻子只会说这两句话。傻子的话含糊不清,却用了力气。社长认为傻子完全听得懂,他看得懂傻子的表情,甚至,他听得懂傻子的腹语。傻子的表情非常满足。口水淌至胸口,笑纹满脸飞舞。傻子说“你好”的时候,就像在说“我听懂了”。傻子说“请登记”的时候,就像在说“真好听”。——他真的看得懂傻子的表情——傻子的表情,满足并且快乐。

厂长不在。等待厂长的时间里,社长再一次给傻子讲起杂志上的故事。那些故事用了作家一个月甚至一年甚至几年的心血,却仅有区区几个读者。故事从社长的心坎里往外掏,语气轻飘飘的,每一字却是重若千钧。傻子静静地听着,嘿嘿地笑。有时候,甚至,他咧起嘴巴,拍起巴掌。傻子的口水汹涌嘭湃,他的眼睛灿烂明黄。

厂长的车子开进来了,傻子跑过去开门。社长起身,说,今天就到这里吧!就到这里吧,年轻人,我得走了。

我很开心。傻子说。

你说……什么?社长吓了一跳。

我很开心。傻子说,我很开心,我很开心。

社长愣了足有十秒钟,然后,转身跑上楼梯。他撞开办公室的门,他从办公桌后面拽出厂长,他将厂长一直拽进门卫室。他几乎是拎着厂长进到门卫室的,厂长的身体在他手中飘了起来。他将厂长扔进屋子,摁上椅子,然后,他冲傻子笑笑,说,年轻人,说句话。

我很开心。傻子说,我很开心,我很开心。

厂长几乎从椅子上栽倒。然后,厂长和他一起笑。他们拍拍傻子的肩膀,掐掐傻子的面颊,捶捶傻子的胸膛,又将傻子抱起,扔到地上。傻子从地上爬起来,擦擦嘴巴,快活地看着面前的两位男人,咧开嘴笑。

我很开心。我很开心。我很开心……

社长想现在,他是应该决定一些什么了。他能让一个傻子开口说话,他能让一个傻子开出说出第三句话,他的杂志,还有什么理由不继续挺下去呢?

社长深吸一口气。在夜里,社长说,我很开心。

我们的粮食

游击队在村子里驻了半个多月。说是村子,实在是降低了村子的标准,那里只住着五户人家。五户人家悬挂山腰,似乎随时可能滚落。

游击队明天就将撤进深山,村子里杀掉了惟一一只公鸡。

吃顿饱饭吧!老人说,躲进深山里,不知什么时候能再出来。

不是躲。队长纠正他说,是撤进去。

哦,撤进去。老人笑了笑,撕一条鸡腿给他,你多吃些。

队长啃着鸡腿,模样豪迈。战场上的队长也很豪迈,他双手使枪,百发百中。他的一只眼睛是瘪的,就像没有成熟的稗谷。这让他的另一只眼睛更显明亮,皎皎如月。他说独眼龙都打得一手好枪,一颗子弹一条命,绝不浪费。他身上的伤疤,多得像天上的星星。

跟你商量件事。队长对老人说,想跟你们借点粮食。你知道,队伍撤进山里,少则一月,多则半年……

可是我们也没有粮食……

你们有。队长说,我们在这里住了半个多月,我们知道你们还有粮食。高梁,山芋,小麦,红薯……

可是我们也得活命。老人说,村子里的粮食已经很少,我们很难坚持到明年的夏粮……

用不着等到明年,战争就会结束。队长说,到时候你们肯定会有吃的。要什么有什么……

战争结束与我们的粮食没有关系。老人说,我们只想活命……

你对我们没有信心?

当然有信心。老人说,不过我们需要活命。只有粮食才能让我们活命。即使战争结束,即使战争打赢了,也只有粮食能让我们活命……

队长站起来,将啃了一半的鸡腿递给身边的战士。战士感激地接过,蘸了盐,狼吞虎咽地啃。只有四名战士,加上队长,五个人构成游击队的全部。半年前游击队还是十二个人,十二条青一色的健壮得如同公牛般的汉子。可是每一次战斗以后,游击队都有死伤,一个,或者两个,甚至三个。也许,队长心想,一年以后,他们就将死得光光。死在深山里,公路旁,石屋里,火车上,被弹片削断脖子,被刺刀刺中胸膛,或者被子弹射穿心脏……可是不管如何,他不想他和他的兄弟们被活活饿死。

这样吧!队长从怀里掏出一沓钞票,我们买你们的粮食。这些钱,只买一口袋粮食……

那是我们的活命粮。老人站起来,推开队长的手,我们不能卖……

队长歪着脑袋看着老人。兄弟们都是为你们的好日子战死的,他说,如果没有我们,恐怕你们早没命了,村子也早就不见了……要多少粮食都没有用……

我知道。老人说,所以我感激你们。我可以跪下来为你们磕头,磕十个、磕一百个、磕一千个,都行,但是,请你原谅,为了全村老小,我们不能卖掉我们的粮食……

我们有枪!队长终于火了,飞起一脚将面前的桌子踢翻,又薅着老人的衣领,把他提了起来。我们有枪!我们完全可以不必商量你们!

老人看着近在咫尺的队长的扭曲狰狞的脸,闭上眼睛。你们可以掠夺。老人说,但是我不会卖掉我们的粮食……

你是说,掠夺吗?队长吓了一跳,怔住不动。

难道不是吗?老人说。

队长放下老人,擤一把鼻涕,重新坐下。他坐在那里想了很久,然后站起来。你说的对,假如我们拿走粮食,不管借还是买,都是掠夺。他咬咬牙,说,可是为了弟兄们,我只能掠夺一次。

等于杀掉了我们。老人说。

我们拿走的只是粮食……

等于杀掉了我们。老人重复着。

队长不理老人。他再一次站起来,走进屋子。俄顷他扛着一个装满高梁米的布袋走出来,步子沉重并且轻松。对不住啦老人家。他说,我把钱放在炕上,我得让兄弟们活着……活着,才能打仗,才能保护你们,才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他挥挥手,从老人身边走过去。兵们站起来,提着枪,咂着油津津的手,跟着他。突然老人疯狂地冲上来,他拤住队长的脖子,他说,放下粮食!

队长说,把手拿开。他的眼珠变得血一般红。

老人说,放下粮食!手上加了力气。

队长拔出枪。他不过想吓唬老人。他把枪对准老人的脑袋。他说放手!老人没有放手。老人的手仍然一点一点攒着力气。老人的手就像古树的虬根。老人的胡须就像古树的虬根。老人的眼神就像古树的虬根。老人就像古树的虬根。

枪响。老人的脑袋訇然炸开。一棵树仆然倒地。无数棵树仆然倒地。满世界只剩下五个挺得笔直的游击队员。

队长仍然扛着他的布袋。布袋里装着火红的高梁米。那是生命的保障,胜利的希望。队长盯着老人的尸体,唯一的一只眼睛里盈出一滴冰冷的眼泪。他说怎么会这样呢?我们,不是来保护你们的吗?

说完,将布袋往肩头上颠了颠,又挥挥手,勾了头,缓缓地走向密林深处。

天大地大

少年骨瘦如柴,硕大的脑袋上,几乎仅剩两只眼睛。两只眼睛间隔很宽,中间塞得下一只拳头。他趴伏地上,面前放一个破旧的写着红色“奖”字的搪瓷茶缸。那茶缸跟随老杜多年,立下汗马功劳。

少年不知道站立的感觉,更不知道行走和奔跑的速度。少年的腿是柔软的,细若芦柴,伸手可握。老杜常常握着他的腿说,可怜的娃啊!少年听了,咧嘴一笑,又俯下身子,整理一堆零钱去了。他数得很是仔细,几枚硬币被他敲打出钢钢当当的响声。

少年生来就像一条鱼。他有两条腿,可是他的腿总是拖在地上。将两腿抓起,便可以任意搭上身体的任意部位:腋窝、肩膀、头顶、甚至后脑勺。小时候他常常表演给他的伙伴们看,给村子里的大人们看,给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大叔大妈们看。他的表演新奇并且刺激,常常赢得一片赞叹和糖果面包等奖励。后来他长大了些,这样的表演就少了。少了,他便从此失去伙伴,失去大叔大妈们的糖果和面包。每天他一个人趴伏门口,盼着下地的母亲回来。他笨拙并灵活地游动着身体,越过砂砾、尖石、草丛、水洼……他的嘴里喊着娘娘娘娘娘,他的两只眼睛就像两枚熟透的会动的李子。

是老杜把他带出来的。确切说是老杜把他租过来的,用了每年两千块钱的价格。那时母亲已经不在,那时他只有父亲。母亲患上乳腺癌,割掉一只饱满美丽的乳房。母亲在割掉乳房之后的半个月就下了地,她把他抱到地头,让他为她捉一只蚂蚱。那个夏天他捉到十几只蚂蚱,他相信他捉得越多母亲越开心。母亲是在第二年春天死去的,临死前母亲问医生,如果再割一只乳房,我能不能活下来?她的话让医生潸然泪下,医生说他至少二十多年没有流过眼泪了。母亲抻长脖子寻找他,他趴在地上,爬着,喊着娘,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然后母亲便死去了。死去的母亲仍然保持着怪异的姿势,脖子抻得很长。

老杜把他带出来,父亲是愿意的。父亲债务缠身,很多时,他不敢呆在家里。父亲到镇子上打工,夜里就睡在镇子,搂着一条叫做秋菊的狗。父亲攥着他柔软的腿说,儿啊,你能帮家里赚钱了啊!那天父亲和老杜喝了很多酒,父亲拍着老杜的肩膀说,兄弟,娃以后托给你了。父亲把酒洒得到处都是,又把剩下的酒灌进鼻子。父亲扶着桌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老杜说,滚蛋吧!下着小雨,少年趴在老杜的手扶拖拉机上,感觉凉意渗透了衣服和皮肤。

少年于是成为老杜的手下一员。这样的生活他很满意,太阳懒洋洋地照着,他懒洋洋地趴着,任懒洋洋的人群将零钞扔进他面前的瓷缸。逢雨天,老杜甚至会给他们放假。那是幸福的时光,老杜从肯德基买来炸鸡翅和薯条,买来鸡腿堡和可乐。可乐泛起泡沫,凉入骨髓。少年喜欢这种感觉。

少年见到一条只有两条前腿的狗。狗用倒立的姿势走路、跑步、嬉戏和进食,身体像杂技演员一样灵活。狗让少年开心不已羡慕不已,那几天他一遍又一遍地练习倒立。他磕破了胳膊磕掉了牙齿,他当然不会成功。没有成功,他便不再练。他继续趴在地上,任两腿扭曲成任意的形状然后搭上身体的任意部位。他赚来的钱总是最多的。老杜说他就像一条泥鳅般惹人怜爱。

可是他不是泥鳅。他只是一个孩子。他被警察们带走,又被警察们送回大山。临走前警察问了他很多话,他知道警察很想让他说些老杜的坏话。可是老杜有什么错呢?老杜让他学会了赚钱,让他喝到了冰镇可乐,老杜错在哪里呢?老杜哪里也没有错。他的态度让警察大为恼火,一个矮个子警察恶狠狠地说,真是不识好歹!

少年再一次见到父亲。半年不见,父亲黑了很多瘦了很多也老了很多。父亲为他炒了菜,开了酒,甚至为他买了一瓶可乐。父亲蹲在地上陪他吃饭,又将菜里所有的肉都拣出来堆到他的面前。父亲说查出来了,我得了肾炎。父亲说我还得去镇上打工,我不能侍候你。父亲说再说你长大了,我也侍候不动了。父亲说就算能侍候,怕我也活不过几天了。父亲摸摸他的头,问他,以后,你怎么办?少年说我还想出去。父亲瞅着他,咬烂嘴里的烟蒂,不说话。父亲的喉结突然凸起很高。

老杜在两个月以后重新来到村子。他的脸上多出一道很深的伤痕,他说那是逃跑时磕的。他为父亲带来一千块钱,他说这是娃半年的工资。他和父亲坐在地上喝酒,两个人都把喝光的酒瓶使劲砸到墙上。后来父亲扶着老杜的肩膀站起来,说,滚蛋吧!手扶拖拉机在土路上颠簸不止,少年就像一条脱水的泥鳅。

他们重新回到城市,城市的秋天萧杀不安。夜里老杜捏着少年柔软的腿,说,给我当个儿子吧!少年就笑了,抬起头,说,爹。老杜也笑。老杜说天大地大……往下他没有再说。他看一眼窗外,一滴眼泪掉落少年额头。

剃头

春节前,下了大雪。我和满仓缩在屋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我说满仓回家过年吗?满仓抱一本没头没尾的书边看边说,国外有个人,竟拿菜刀给自己做了阑尾炎手术。我说满仓,我问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说这家伙还没打麻药,只是嘴里咬一根雪茄。我说满仓!满仓抬了头,额前的抬头纹张牙舞爪。我说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好奇地盯着我,回家?这模样能回家?

“这模样怎么不能回家?”“你说带什么回家?还像上次一样带两瓶矿泉水?”“你少往脸上贴金。你上次灌的是自来水。你就骗你爹有本事。”“那我爹还直说好呢。他早想尝尝城里的自来水。是我,实现了他这个心愿。”“真不回家?”“肯定不回。你回不回?”“我也不回。”“就是嘛,省下路费,咱俩还能喝点酒。”“不是省路费,是根本没有路费。”“你说那个外国人怎么能拿菜刀给自己做手术?”“哪国人?”“巴西人。”“扯淡。巴西人不用菜刀。过年咱俩干什么满仓?大年初一也出去拣垃圾?”“肯定不出去。过年咱俩喝酒。他是用剪刀割的吧?”“他用什么割的关你屁事?雪该停了吧?”“停不了。天气预报说,这雪要下半个月。”“真他娘的。那咱俩吃什么呢满仓?”“吃什么?喝风吧!”

雪果真下了半个月。我和满仓像两只冬眠的熊,每天躲在屋里,不安地舔自己的爪子。雪掩埋了城市的马路,城市的冻青丛,城市的垃圾箱,城市的肮脏和繁华。后来雪终于停了,我们再一次看到冻僵的太阳。那天正好是年三十,我说满仓咱们还出去吗?满仓说不出去了。我说明天呢?满仓想了想,他说明天再说。

我们掏出所有的钱,满仓算了算,说,有酒有肉,挺丰盛。我揣着钱往外走,却被满仓喊住。他说你买了酒菜早点回来,给我剃个头。我说这是理发店的事吧?满仓说我还有钱去理发店吗?我说可是我不会剃啊,在农村我连羊毛都没剪过。满仓说很简单,横平竖直就行了。我说我怕手一哆嗦,连你的脑袋都剃下来。满仓说你可真罗嗦。快去快回,给我剃头!

我没有快去快回。我把钱分成三份。一份买了几瓶白酒,一份买了一些酒菜,一份买了半只烧鸡。我蹲在路边,一个人把那半只烧鸡吃得精光。怕满仓闻到酒味,我没敢喝白酒。不过我还是喝掉一瓶啤酒,尽管我认为啤酒有一股猪食缸里的味道。天很冷,啤酒更冷,我的身体不停地抖。我边抖边吃,边吃边抖。有人从我面前走过,碰翻站立的啤酒瓶。一滴水从高处落下,正好砸中我的眼角。我讨厌那滴水,它看起来像我的眼泪。

回去时候,天已擦黑,街上响起稀稀落落的鞭炮声。我提着两个方便袋,推开门,就看到一只怪物。

怪物长着满仓的样子,脑袋像一个足球,像一只绿毛龟,像一堆牛粪团,像被剥皮的土豆,像被摔烂的茄子或者冬瓜。怪物满脸碎发,一双眼睛从碎发里洇出来,错综复杂地瞪着我看。怪物手持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剪刀上黏了至少两块头皮。我说满仓你怎么不等我回来给你剪?满仓说等你回来?我这脑袋还能保住吗?

屋子里只挂了一只十五瓦的灯泡。仅靠这点微弱光芒,我想即使削不掉他的脑袋,至少也能削下他半斤瘦肉。

满仓一手操剪刀,一手举一块碎玻璃,仔细并笨拙地给自己剃头。那块当成镜子的玻璃片好像毫无用处,因为他不断把剪刀捅上自己的头皮。他剪几剪子,转头问我,怎么样?我说,左边长了。他就剪左边,呲牙咧嘴,痛苦不堪。过一会儿,再问我,这回怎么样?我说,好像右边又长了。他就再剪右边,咬牙切齿,碎发纷飞。我说别剪了满仓,你快成葫芦瓢了。满仓顽固地说,必须剪完!

很晚了,我和满仓才开始吃年夜饭。我们开着那台拣来的黑白电视机,可是荧屏上雪花飞舞,根本看不到任何影像。满仓骂一声娘,喝一口酒;喝一口酒,骂一声娘。他的脑袋不停地晃。那上面,伤痕累累。

酒喝到兴头上,满仓非要和我划拳。他总是输,就不停地喝。后来他喝高了,偶尔赢一把,也喝。满仓低着头,一边展示他的劳动成果一边说,你说我和那个割自己阑尾的巴西人,谁厉害?

我站起来,握起拳头猛砸那台可恶的黑白电视机。我说你厉害。因为你还得考虑美观。可是我搞不懂,你为什么非要在今天剃头呢?满仓听了我的话,抬头看我。那时电视机正好显出影像,我看到赵忠祥手持麦克恋恋不舍地说,明年除夕,我们再见。

满仓向赵忠祥挥挥手。他低着声音说,记得小时候,家里穷,过年时,没好吃的,也没好穿的,爹领我去剃个头,就算过了年。说话时,38岁的满仓就坐在我的对面,可是他的声音,似乎飘到很远。飘到很远的声音遇到腾空而起的烟花,被炸得粉碎。

一滴水从高处落下,砸中满仓的眼角。满仓忙伸手去擦,可是没有擦到。那滴水,于是滴进面前的酒碗。

1937·军装

1937年。南京。

天空不见一丝蓝色,废墟般的城市里,烧焦的残肢断臂随处可见。溃败的中国士兵蝗虫般涌出挹江门,他们没有秩序,面无表情地踏上同伴的尸体。到处都是呼喊声,惨叫声,老人的呻吟声,孩子的哭泣声。子弹和炮弹编织成密集的网,城在网中,毫无还手之力。

第一波日本人很快扑进了城。他们嗷嗷叫着,惊恐地将每一个活动的目标射杀。他们越过一片又一片废墟,穿过一条又一条马路,他们就像在丛林里狩猎,动作愈来熟练,神色愈来悠闲。突然一排轻飘飘的子弹从一栋摇摇欲坠的楼房里射出,几个日本兵猛然栽倒。他们戴了钢盔的脑袋上,冒起淡淡的青烟。

躲在楼房里的,也许是最后一支战斗着的守军。只有三十多个人,只有打光最后一颗子弹的命令。三十多个人挤在狭小的建筑物里,就像被捆绑在一起的手榴弹。他的左边挤着强子,右边挤着死去的连长。弹片将连长的半个脑袋削飞,仅剩一半脑袋的连长依然英俊。强子的手里紧攥着一挺机枪,那机枪严重变形,弯弯扭扭,好像一根天津麻花。机枪“哒哒哒”地响起来,子弹击起远处的尘烟,切断日本人的喊叫。他认为强子是一名出色的机枪手,一名合格的士兵。

可是他呢?他是兵吗?也许是,也许不是。他参军没几天,他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军装。记得他跟连长说过,连长说,哦。寻一杆枪给他,就指挥士兵摞沙袋去了。那些沙袋摞起很高,那些沙袋摆起怪异的阵式。到处都是沙袋,步枪,水壶,子弹,手榴弹,机枪,铁锹,书信,豪言壮语,惊恐或者壮烈的士兵。连长说他们的防线坚不可摧。可是当战斗打响,那些沙袋们,霎时同兵的尸体一起飞上了天。

他跟连长说过三次。他说他得有一身军装。有军装,我才有兵的样子。连长终于恼了,他说那你随便从哪个死人身上扒下一套!他试了试,终于没敢。他想那样的话,那些死去的战友,就不再是兵。他们战死了,却不再是兵,他不能这么干。尸体们叠股枕臂,堆成小山,他趴在小山里,填子弹,瞄准,射击,再填子弹,再瞄准,再射击……他在死人的缝隙里坚守,就像坚守在隆隆战车前的螳螂。后来他们撤进了城,躲进那栋随时可能坍塌的小楼。连长说,打完最后一颗子弹,咱们就可以散了……追上队伍,或者回家。然后弹片划过,他的脑袋仅剩一半。他用仅剩一半的脑袋冲他微笑,他的笑容凄惨并且绝望。

日本人迅速将他们包围,他们腹背受敌。甚至有日本士兵冲进屋子,他的枪筒几乎捅进日本人的嘴巴。子弹清脆地击穿日本人的后脑,那是他的最后一颗子弹。拖着血丝的子弹飞向天空,天空与天空之间,尸体,尸体,尸体。

他们跑向广场,他们知道战斗结束了。突围的过程异常惨烈,三十多个人,也许仅剩他一个。广场上挤满了人,老人,女人,医生,孩子,学生,士兵。士兵们慌慌张张将枪扔掉,又慌慌张张地脱着自己的军装。有人将军装埋进花坛,那些花儿全都失去了头颅;有人将军装投向烈焰,它们很快燃烧,如同一面面战败的旗子,却裹起阵阵腥风。脱掉军装的士兵马上变回牙医,变回铁匠,变回农民,变回酒馆伙伴,变回菜市场上的商贩。他们挤进人群,缩起脖子,眼睛死死地盯住地面——他们试图用参军以前的职业来救回自己的性命。

军装染上鲜血。军装熠熠生辉。军装五彩斑斓。军装坚硬如铁。军装躺在地上,缩在火焰里,沦为尘土,或者化为青烟。一座城沦陷了,一起沦陷的,还有军装。

他跑过去,泪飞如雨。他从火焰里抢出一套军装,动作迅疾滑稽。那是一套几乎全新的军装,没有枪眼,没有鲜血,没有褶皱,甚至没有灰尘。他将军装抖开,浓重的草绿色刺伤他的眼睛。他向火焰跪下,向城跪下,向废墟跪下,向军装跪下。他说,我还是,兵。

仍然有人胡乱地脱着自己的军装。他却胡乱地往身上套着陌生的军装。一模一样的军装,几个小时以前,它们还在战壕里并肩作战。连日本人都愣住了,他们赶过来,端起枪,眯起眼,却忘记扣动扳机。终于他穿戴整齐。他甚至有时间整理一下衣襟。然后他“啪”地立正,向火焰和废墟行一个并不标准的军礼。

枪响,军装上多出两个圆圆的小洞。他嚎叫着伸手去捂,牙齿将舌头咬断。

他想捂住的不是鲜血,而是军装上的洞。

1937·枪

枪是连长临时甩给他的,机枪,子弹齐整,有着冰冷沉闷的黑铁光泽。那时他们站在城外,那时天空中飞翔的还是蜻蜓而不是飞机。连长把机枪甩给他,说,好好用。就走了。他抱着机枪,就像抱着娇嫩孱弱的婴儿。然后成群的飞机遮天蔽日,有时它们掠得又如此之低,他甚至听得见驾驶员和机枪手咳嗽的声音。

新兵强子不知所措。不知所措的强子抱着他的机枪,在城门外挺了整整三天。

防线被撕开一条口子,补上,又被撕开一条口子。日本人就像泄闸的洪般汹涌而来,防线如同脆弱的堤坝,摇摇晃晃,转瞬崩溃。连长挥一挥手,他便随同队伍撤进了城。他将机枪架上窗台,寻着最合适的姿势,瞄着最确切的目标。日本人的脑袋从掩体后面探出,那脑袋随即炸开,红色白色纠缠一起,中间,翻滚旋转着两颗孤零零的眼球。

有那么几秒钟,城市寂静无声。寂静无声的城市让他觳觫,让他几乎失去继续站在那里的勇气。死去的连长躺在他的身边,手里却还抓着妻儿的照片。他的妻子娇小玲珑,穿了开衩到脚踝的旗袍;他的儿子白白胖胖,手里攥着木头刻成的手枪。一只越过战火的苍蝇降落连长脸上,蹬踢着两腿,满足地笑着——也许它把连长的脸当成了停泊的机场。又一个日本人从掩体后面探出脑袋,他的机枪响起,对方却并未应声而倒。倒下的是他的战友——那个叫做柱子的男孩,昨天刚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

后来他们开始向城市的各个角落溃逃。兵们不约而同地扔掉枪,一边奔跑一边脱去身上的军装。很多人被打倒,就像一串蚱蚂,一个挨着一个,排列齐整。他们突然死去,却被定格了扔掉枪支或者脱掉军装的瞬间。他也扔掉了枪,也脱掉了军装。奔跑中脱掉军装绝非易事,他用了杂技演员般的动作。跑出几步以后他猛然顿住,然后,返回,重新捡起他的机枪。一颗子弹紧擦着他的脖子飞过去,那里立刻变得灼热。

他抱着枪逃进一条小巷,扎进小巷尽头的一间平房。那里挣扎着一棵树,那棵树只剩下粗的树干。

屋子里缩着一位女人。她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一张脸瞬间变得惨白。她手持一把绣花剪刀,那剪刀也许剪不掉她的指甲。她将剪刀横在胸前,抖着,不说一句话。他急忙低下身子,将食指竖到唇边,又提了提机枪,指了指门外。他低声说,中国人。

女人仍然抖着,盯着他的脸。

南京没了。他说,队伍也打没了……我得躲一躲。

可是你手里有枪。女人的声音颤抖着。

你不用怕……

我没怕。女人说,可是你手里有枪。

他想他明白了。那挺机枪被他愚蠢地扔掉,又被他愚蠢地捡回来。机枪曾经是他性命的保障,可是现在,这挺机枪,足可以取他性命。他慌慌张张跑到门口,看了看,又慌慌张张跑回来。他的怀里,仍然紧紧地抱着那挺扭成麻花的机枪。

快扔掉。女人说。

这是公家的。他说,丢了,长官会让我赔……

命重要还是枪重要?

命。

那快扔掉!

不能扔……

鬼子进巷子了!

这是一挺机枪……

鬼子朝这边来了!

机枪刹那间变得滚烫,将他的掌心烙出白色菱形的水泡。那枪里还有子弹,他检查过的——他并没有严格服从连长的命令。是的,当然是性命重要。当日本人疯狂地冲进屋子,他并没有将他的子弹打光。那时候,他只顾着逃命。他随战友逃出那栋摇摇欲坠的小楼,不同的是,有人逃向四通八达的广场,而他,却逃进只有一个出口的小巷。

他扔掉了机枪。就像扔掉一块烙铁。机枪飞出窗外,翻着跟头,发出“当”的一声。那声音惊天动地,震裂他的心脏。

然后日本人闯了进来。只有一个日本人,面无表情。

他和女人,一起举起手。

日本人将枪口对准女人。

他喊,不要!

日本人又将枪口对准他。

他突然怀念起那挺机枪。一分钟前机枪还抱在他的怀里,但现在,机枪静静地躺在树干下,躺在泥土里。机枪里还有子弹,子弹们排列整齐,时刻准备出膛。可是扔掉的机枪不再是枪,他想,现在它肯定不如一根烧火棍。

日本人面无表情,扣动扳机。枪没有响,更没有子弹出膛。也许他的步枪并不精良,也许他早已打光了最后一颗子弹。可是日本人随即抽出军刀。那军刀青灰色,二指宽,三尺有余。军刀举起,杀气逼人,寸寸寒光锋利。军刀挥下,他看到自己光秃秃的脖子。

他的脑袋在空中滑翔。他看到日本人逼向女人。他看到女人被逼墙角。他看到日本人撕开女人的衣服。他看到女人惊骇并且绝望的眼神。他看到躺在泥土里的机枪。他看到藏在机枪里的子弹。他看到整个城市火光冲天。他看到坑坑洼洼的土地和土地上紫红色温暖的鲜血。

他非常怀念那挺扭成麻花的机枪。

1937·女人

女人本有机会反抗的。剪刀那么锋利,握在手中,完全可以切开日本人的喉管。可是她放弃了,她想起丈夫和儿子。

怎么能让丈夫失去妻子呢?怎么能让儿子失去母亲呢?

那个日本人还是大男孩吧?他的唇上长着淡蓝色稀疏的髭毛,脸颊上点缀着暗红色稀疏的粉刺。他甚至大不过自己的儿子吧?他的动作慌乱并且生疏,却是粗暴野蛮,每一下都直抵女人深处。女人闭上眼睛,耻辱和仇恨遮天漫地。失去头颅的士兵就躺在她的身边,一条腿甚至还在急促并且轻微地抽搐。她解除了兵的武装,她残忍地将兵害死。她把拳头塞进嘴巴,她在无声地嚎啕。

日本人的军刀举起两次,又放下两次。她看着他,不说话,也不动。日本人在最后一刻放弃,军刀劈中花瓶,花瓶身首异处。日本人匆匆逃离,单薄并且邪恶的背影迅速隐进阴暗之中。

她往脸上抹了黑灰,又将美丽的长发剪短。她走上鲜血淋漓的大街,她得寻回儿子和丈夫。两天没见他们,她想他们可能已经死去,被手榴弹炸烂了脑袋,或者被日本人砍成两截;或者他们安然无恙,躲进某一栋废墟,为一名士兵包扎伤口;或许儿子被炸死,丈夫没事?或许丈夫被砍死,儿子没事?活下一个她就满足了,死去哪一个都会让她崩溃。女人急匆匆走着,又不时俯下身子,翻动那些死去的肢体不全的尸体。每一次女人都闭了眼睛,每一次女人都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没有丈夫和儿子。死去的他们,别人的丈夫或者儿子。

她的儿子死在街角,下巴被子弹打烂,两腿被炮弹炸飞。他肯定不止死去一次,死去一次的人绝不会这般惨烈。她扑过去,抱起他,又试图将两条断腿,接上儿子残缺的身躯。怀里的儿子变得很轻,如同一根羽毛。昨天儿子对她说,如果南京没守住,他会保护她。他的表情极其认真,他认为自己有这样的能力。可是现在他死了。他死了,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女人无处将儿子掩埋。到处都是瓦砾和尸体,弹片和残肢,燃烧的军装和打弯打折的枪,凌乱的内脏和孤零零的脑袋,鲜血,鲜血,鲜血……

女人一路向东,寻找他的丈夫。她仍然心存侥幸,她想她的丈夫会突然喊住她,然后跑过来,满是烟尘的脸上,两只关切的眼睛。

她真的看到了丈夫。丈夫被反剪双手,扔上军车。军车上塞满太多这样的男人,他们或嘶喊,或无言,或挣扎,或顺服。一位男人跳下车厢,两条腿就像舞起的风车。枪响,男人仆倒在地。他一动不动,可是日本人仍然在他的后脑认真地补上一枪。

他们的手上有茧子。有人告诉女人,鬼子说他们是逃进城的士兵。

可是我丈夫是打铁的。

他手上有茧子……

他从来没有摸过枪。他是打铁的……

你去跟翻译说,跟日本人说……

女人就跑过去。她拽住翻译的胳膊。她是我丈夫,他是打铁的……

远处立刻有日本人朝这边看。

他从来没有摸过枪。女人流下眼泪,他是个铁匠……

翻译推开她。翻译说别再说了,别再说……再说会没命的……别再说他是你丈夫,别再说……你救不了任何人,你甚至,救不了自己。翻译有些哽咽,他摘下自己的眼镜。

车开走了。身边的妇人们制止了她的疯狂和哀嚎。十分钟以后那些男人被集体射杀在长江边上。那些天长江里流淌的是红的鲜血。红的血渗进沙土的深层,时隔多年以后,仍然隐约可见。

……女人将自己描画得动人,走进日本人的营地。衣服里藏着那把剪刀,那是女人惟一的利器。女人冲翻译笑,冲日本人笑,女人说她愿意为皇军提供最温柔最满意最周到的服务。可是她注定不会成功,笑容未及落下,剪刀就被搜出。日本人轮流揪她的头发,搧她的耳光,拤她的脖子,踹她的肚子,用打火机一遍又一遍烧她的手指——日本人不怕正面的战争,他们怕的是零散的打击。

日本人没有杀死她。尽管她苦苦哀求,可是日本人仍然没有杀死她。她被剥光衣服,推进屋子。那里有一张临时的床,那张床上沾满血垢。有日本人进来,嘻笑着,坐在她的旁边,贪婪地盯着她的身体。日本人咽下一口唾沫,又咽下一口唾沫,然后,扑向她。她是女人,是工具。她被蹂躏,却让他的敌人寻到片刻的安静与幸福。她手无寸铁,她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可是她还有牙齿。她用牙齿切开了日本人的喉咙。鲜血喷溅而出,她在血光中撞向尖锐的床角……

……她被砍去四肢,挂上高墙。日本人不让她死,所以她还活着,还可以看到焦炭般的南京。死亡如此亢长,丝丝缕缕,延绵不断。后来她终于死去,一点一点死去,用了足足三天。

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她肯定有名字。但那时,在中国,在南京,在每一处战壕,每一管小巷,死去的男人女人,都没有名字。

1937·恐惧

来中国以前,他甚至不敢踩死一只老鼠。他易羞并且胆小,性格温顺随和。然后他当兵,来到中国,一切就都改变了。他时刻将枪搂在怀里,神经就像绷紧的弓。即使一只突然从墙头跃起的野猫,也会吓他一身冷汗,然后枪响,猫从墙头直直落下。

枪给他勇气。屠杀让他心头的恐惧,一点一点减轻。

他喜欢中国。他知道长城,知道李白,知道精美的瓷器和华丽的京戏。他对这个古老的国度充满兴趣,可是他学不会这个国度的语言。那是神的语言,临行前他对母亲说。他的腰间缠着长长的绣了五彩图案的布带,那是母亲为他赶做的。这布带是用来挡子弹的,母亲哭着说,子弹打不透它。

几乎每个士兵都缠着这样的挡弹布带,可是这并不会阻止子弹将他们打穿。他们像潮水一样向前,又像潮水一样倒下。上海远比想象中结实,据说中国军队一个师一个师往里填,据说那位冯将军哭得不成样子。哭完了,拳头一挥,又一波士兵顶上去。几乎没有人能活过一个小时。活着以分钟计,以秒计,以毫秒或者微秒计。暂时还活着的士兵疯狂射光子弹,子弹集结成群,密不透风,如隆隆开来的墙,没有任何躲避的空间。身边的兄弟一个个倒下,如同被集体伐倒的水稻——可是上海还是被打下来——胜利与死去的生命无关。

再后来,他们进到南京。

南京早已不成样子。街道被炸得坑坑洼洼,到处都是已经死去正在死去即将死去的士兵或者百姓。却不断有零星的子弹从某一栋建筑物里射出,让他们的开进,不时受阻。

恐惧在他心头散开,不留缝隙。南京正在成为一片坟岗,那认为那坟岗,并非仅属于中国人。所以他要射杀所有活着的目标。他不关心那些人是平民还是士兵,他只知道多杀一个,他和他的兄弟就能多一分安全。他追赶着那些扔掉武器的中国士兵,他的子弹不断咬中他们,让他们安静地死去。后来他追进小巷,撞上一个手无寸铁的男人和一个娇小美丽的女人。那男人膀大腰圆,浑身上下弥散着子弹和火药的气息。那无疑是一名士兵,可是他手中无枪。

手中无枪的士兵更加令他恐惧。他向他开枪,可是枪膛里已经没有子弹。那一刻恐惧升级到极点,绝望升级到极点,那一刻,他甚至想跪下向那个中国人求饶。可是中国人既没有动,也没有反抗,更没有动和反抗的意思。于是他抽出军刀。军刀闪过,中国人人头落地。那颗人头旋转不止,嘴巴啃上坚硬的地面,将砂石嚼成粉末。

他奸污了女人。在失去头颅的尸体旁边,在废墟般的城市。那一刻他极度疯狂,那疯狂缘于他的恐惧。征服让他的心情得到稍许的释缓,可是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边无际的罪恶。

他杀了那么多士兵,他没有罪恶感。他杀了那么多百姓,他没有罪恶感。他将一座城变成坟墓,他没有罪恶感。他奸污了一个女人,他似乎掉进罪恶的深渊。

他急匆匆逃走。他被打败了。被一位可怜的手无寸铁的任人宰割的中国女人。

所以后来,当再一次遇见她,他放过了她。确切说是恐惧让他放过了她。那女人令他颤抖。

在军车旁边,那女人哭着,要领走她的丈夫。他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可是他看得懂她的表情。她的表情焦灼绝望,她苦苦哀求的声音让他再一次有了给她跪下的冲动。那一刻他痛恨自己软弱的膝盖。他疯狂地杀死那么多士兵,最后,竟败在一个女人身上。

那女人终不会成功。可是她拣回一条性命。女人走后,他竟有了虚脱的感觉。

所以当他又一次遇见女人,当他遇见打扮得漂亮却是自投落网的女人,他知道,这一次,女人必死无疑。女人必死无疑,他躲在一堵墙的后面,捂住眼睛和耳朵。

没有用。他知道女人正在受尽折磨。那女人曾给过她片刻欢愉,可是现在,他甚至不能让女人毫无痛苦地死去。他并不认为自己心怀悲悯之情,可是他恐惧。同伴们越是折磨女人,他就越是恐惧;女人越是痛苦,他就越是恐惧。那恐惧越放越大,排山倒海,完全将他吞噬。

恐惧无法排遣,他就摸他的枪。他将枪一点一点卸开,又一块一块装上。他甚至拆开枪膛,检查每一颗子弹。每颗子弹或许都是一条生命,他想,他们等在那里,安安静静,只等着他去屠杀。

却没有用。恐惧就像牙齿,就像利箭,就像子弹,就像无处不在的空气或者尘烟。他完全被恐惧包围和浸濡,无处藏身。城慢慢变得安静,变得死寂——蓝色的天空变幻为灰色的幡,红色的火焰冷却成黑色的炭。

他见到挂在城墙上的女人。曾经的女人惊恐万状,现在的女人安静详和。她流着血,她没有四肢,她的身子空空荡荡,她曾经被强暴,被蹂躏,被无数次无限接近死亡地杀死,可是现在,她安静详和。她就像一位女神,头顶升起光圈,周身散发出金灿灿的光芒。她让他仆倒在地,以头撞墙,剧烈呕吐。他想起一句话,汉语是神的语言。那么这个国度,该是神的国度吧?

夜里他开枪,准确地射杀了长官。他不是有意的,真不是有意的。他成为第一个疯掉的日本士兵。

1937·远方

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你看不到我,找不到我,感觉不到我。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

二奎端着他的枪,心中默念。

枪是猎枪,精确并且霸气,可以瞬间射杀一头狗熊或者一只蜜蜂。二奎屏住呼吸,闭上一只眼睛,手指搭上扳机。几十米外站一只警觉的梅花鹿,鹿低头啃食残雪,又不时抬头,朝二奎的方向张望。没有用的,二奎默念,你看不到我找不到我感觉不到我。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

猎枪的声音沉闷短促,梅花鹿应声而倒。二奎从草丛中站起来,笑笑,冲父亲说,有下酒菜了。

两个人朝山下走去。肩头的梅花鹿一荡一荡,淡灰色柔软的嘴唇亲吻着二奎结实的腰肌。二奎说姐和姐夫在就好了,姐夫特别喜欢鹿肉……

父亲扛着二奎的枪。父亲六十多岁,仍然身姿矫健。父亲说他们在南京过得好好的,没什么事情,不会回来。

可是听说南京丢了。二奎将梅花鹿往肩头颠颠,小鬼子只用了三天时间。

是丢了……南京总会丢的……也许整个中国都会丢……不过他们不会有事情,你姐夫只是个打铁的。父亲说。

说话间来到山脚。到处都是田野。近处的田野连着稍远处的田野,稍远处的田野连着更远处的田野,田野是乡间的主题,世间的主题,田野广袤无边,无限延伸。冬天的田野衰败萧条,却铺满各种各样的蹄印。蹄印或像竹,或像梅,铺成一片,杂乱无章,就像刚刚举行过一场狂欢舞会。雪下面有草,嫩黄或者嫩绿的草,抖动着叶片,钻出来,即刻变得枯黄,索索响着,感叹世间的残酷,想缩回去,已经晚了。梅花鹿颠来荡去,两个人热气腾腾地奔向村庄。

在村口遇见大霸。大霸斜眼看看他们,斜眼看看那只鹿,再斜眼看看他们。你们打死了我的鹿?

怎么是你的鹿?二奎说。

怎么不是我的鹿?大霸说,我跟了它好几天……怎么连这点规矩都不懂?

可是怎么是你的鹿?二奎说。

那好,不用我说,你们自己看,这只鹿的四蹄是不是黑里透红?有一只蹄以前受过伤?

好像是。父亲看也没看。

尾巴尖上,是不是还有一撮白毛?

是这样。父亲说。

那就对了。大霸耸耸肩膀,我的鹿被你们打死了,这话怎么说呢?

那就分一半?父亲看着二奎,似乎在商量他,又似乎在命令他。分一半,晚上让二奎给你送过去。

不心疼?大霸笑着脸。

规矩嘛。父亲说,我们打死了你的鹿,就该分你一半。说完,拉了二奎的手,匆匆逃离。

回到家,二奎还生着父亲的气。父亲说你就忍了吧……又不是不知道大霸的厉害。

二奎说我恨不得一枪开了他的瓢!

父亲说开了瓢你不得偿命?你以为你是鬼子?

二奎说别跟我提鬼子!再不当兵,我看连这儿都得没。

父亲不理他,将梅花鹿挂上高高的悬起的铁勾。当兵?父亲一边剥着鹿皮一边嘟囔,你以为当兵就像打猎?你以为鬼子会像鹿一样让你瞄着打?

那也多出一杆枪!二奎说,以我的枪法,完全可以成为一名狙击手。我是一块石头,我一动不动……

发烧吧了你?父亲熟练地褪下一张完整的鹿皮,又换成一把更加锋利的刀子。他将梅花鹿开膛破肚,他的表情轻松,游刃有余。你死了秋花怎么办?守寡?狗蛋怎么办?没爹?我怎么办?老年丧子?你妈怎么办?没人养活?

可是真等鬼子打到这里来,咱们全得他妈的完蛋!二奎将自己的屁股狠狠砸上凳子。

那就一起完蛋算了!父亲的刀子在梅花鹿血淋淋的骨骼和肌肉中游走,那些骨骼和肌肉发出极轻微的嗤啦嗤啦的声音,让二奎也随之颤抖。父亲叹一口气,说,我们守着这山,这岭,我们有庄稼,有野物,我们有乡亲,有家,我们总还有活下去的机会。去当兵?用不了三天,子弹就会劈了你的脑壳……

可是鬼子打过来……

那就让他们打过来!父亲扔下刀,怒气冲冲地盯住二奎,把大霸的半只鹿送过去!

半只鹿伏在二奎的肩膀,就像一只狰狞的死去的被肢解的狗。二奎听说鬼子也经常这么干,将被俘的国军或者共军剥皮肢解,挂上高高的城墙或者线杆。那些残缺的尸体随风摇摆,每一丝肌肉都在蹦跳不止。

大霸正等着那半只鹿。火烧得正旺,大霸的脸在火光里闪烁跳跃。大霸说你是不是感觉很冤屈?二奎说有点。大霸说以后就不会有人欺负你们了,我要去当兵啦……当兵,打狗日的鬼子!二奎差点跌倒。当兵?你决定了吗?大霸说当然。行李都准备好了。明天就走。一起喝点?二奎说你妈和嫂子同意你去?大霸将一口唾沫淬出很远。她们?大霸说,等她们同意,中国早他妈完了!

那天二奎陪大霸喝下很多酒。高度酒,吞下去,就像吞下液体的火焰。火焰在二奎的胸膛里越烧越旺,终让他的脸,变成蟹壳一般赤红。

二奎摇摇晃晃回家,倒头便睡。睡梦中他变成一位战士,端着狙击步枪,将鬼子们的脑壳一个个敲得粉碎。

可是那毕竟是梦。第二天,当二奎醒来,当他看见父亲和母亲,妻子和儿子,他的心思就软了。他抱起狗蛋亲了一口,却只亲到了自己的泪水。

几天后传来消息,说大霸在战场上死去。他是在当兵的第三天死去的,他的死期被父亲准确地言中。可是父亲没有言中的是,临死以前,他痛痛快快地杀死了两个鬼子。

再然后,日本人杀了过来。一场空袭中,二奎和家人全部蒙难,无一幸免。

壮士

将,100米决赛,只需保住一枚银牌,他所代表的城市的奖牌数,就会跃居第一。并不仅仅是一个名次的概念,这代表着许多实实在在的东西。100米是最后一项赛事,那是他们最后的超越机会。

他当然有拿一枚银牌的实力。

发令枪还没有响,他就冲了出去。是抢跑。他受到裁判的警告。气氛变得骤然紧张。

教练告诉他,银牌,一定要拿到手。拿了银牌,你就成为城市的英雄;拿不到,你就是城市的罪人。可是现在,站在起跑线上,他认为自己必须第一个冲过终点。第二名,银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如此。

发令枪第二次响起来。他第一个弹出去。他像一只神鹿。像一阵疾风。像一道闪电。像节奏极快的说唱或者音乐。周围山呼海啸,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终点的那根红线。那根线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可及……

突然有人从身边超越。是实力最强的那个对手,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冲刺能力。现在他落到了第二名。他和第一名,只有小半步的距离。他调整着自己的节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试图重新夺回第一名的位置,可是他办不到。小半步,将成为第一和第二的距离,金牌和银牌的距离,天堂和地狱的距离。

其实,他的任务,不过是一枚银牌。有了银牌,他就是英雄。可是他知道,今天,他必须最先碰触那根红线。第二名对他来说,注定是一场灾难。

终点向他奔来。那根红线向他奔来。可是他和第一名,仍是小半步的距离。对手即将撞线。他即将崩溃。

最后一刻,他扑向终点。他向那条红线,伸出了两手。

他抓住了那根代表胜利的红线。他把它抓得很紧。抓紧红线的刹那,他重重摔倒在地。他飞快地爬起来,一瘸一拐跑向摄像机。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挥舞着那根红线,冲摄像机不停地喊,看到了吗?红线!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他的膝盖上流着血,一小块白骨清晰可见。

所有人都惊呆了。人们忘记了阻止他。人们认为他成了一个疯子。整个体育场鸦雀无声,人们只听到他一个人近似于疯狂的呐喊,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

理所当然,他犯规了。他被取消了成绩。他丢掉了那枚到手的银牌。他成了城市的罪人。

并且,终点的突然摔倒让他有伤的左腿加重了伤情。虽然他仍然可以跑,但却不再能参加任何比赛。他只好选择了提前退役。

可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因为女儿。因为他向女儿保证过。

出征前,三岁的女儿坐在妻子怀里,说,爸爸能得第一名吗?妻子说当然能,爸爸就是为第一名去的。他赶紧瞪一眼妻子。他知道自己没有跑第一名的实力。女儿说那我也要去看。他说这可不行,人家不让的。女儿不干,哭闹了半天,哭得他和妻子心烦意乱。最后女儿终于妥协,但是却要他亲口答应她一定要跑第一名。他红着眼睛抚摸了女儿圆圆的脑袋。他咬咬牙,做出一个决定。他说会的。一定会的。我会第一个拿到那根红线。第一个拿到红线的,就是冠军。到时你肯定会在电视上看到。我保证。然后,他躲到洗手间里,嚎啕大哭。

这是女儿最后一次看他的比赛。大夫说,她的病情正在急速恶化,她活不到这个月底。

其实他本该呆在家里陪着自己的女儿。可是,城市需要他的银牌。

其实他本该为这个城市夺取一枚银牌。可是,女儿需要他的第一。

所以,他去了;然后,他只能犯规。

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他选择了后者。

匪兵甲

甲翼器匪兵甲不是匪兵,他是匪兵甲。他在戏园子跑龙套,扮成匪兵甲或者群众乙。大多情况下,他的台词只有一个字:是!这个字被他磨练得字正腔圆,气吞如虎。

他本来是演主角的。那时他是戏园子的头牌,一招一式,英俊逼人。台下就有女人粉了腮。好像躲到哪里,都有他在面前晃啊晃的。那两道剑眉高高挑起,那一双朗目皎皎如月。还有发青的刀削般的下巴。还有挺拔的雄鹿似的身姿。那时的他,让镇子里多情的女人们,脸红心跳,神魂颠倒。

可他还是从头牌变成匪兵甲。因为小武。因为一匹马。

小武是老板的儿子。他看着小武长大。他给年幼的小武当马骑,脖子上套了七彩的缰绳。一次小武让他站着睡觉,理由是这样才像真正的马,他就真的站了一夜。小武越长越大,越来越聪明。老板本想送小武出国读书,可他竟迷上了唱戏。小武学戏,不用拜师,就坐在台下看。看了几次,竟也唱得有板有眼。那时小武的嗓音开始变粗,下巴上长出淡青色细细的绒毛。那时小武的个头,已经挨到了他的肩膀。他冲小武笑。他说,这样唱下去,用不了几天,你就是头牌了。小武也笑,一双眼睛盯着他,饶有兴趣地闪。老板说还是读书好,都民国了……再说戏园子有一个头牌就行了。他和小武一齐点头。戏园子有一个头牌就行了,他和小武都理解这句话的深刻。

春天他和小武去郊外骑马。他对小武说,让你骑一回真正的马。两匹马,一红一白,同样喷着响鼻,同样健硕高大。上午他和小武并驾齐驱,他骑白马,小武骑红马。到下午,两人换了马展开比赛。两匹马像两道闪电往前冲,红的闪电和白的闪电缠绕在一起,将田野刺出一条含糊不清的裂隙。突然他的马摔倒了。一条前腿先一软,然后两条前腿一齐跪倒在地。马绝望地蹬踢着强壮的后腿,试图控制身体的平衡,可它还是重重地把身体砸在地上。小武的马从旁边跃过去,他听到小武的嘴里发出一连串兴奋畅快的呼哨。马把他压到身下,压断他一条腿。

他想怎么会这样?他想被摔断腿的,怎么不是小武?中午时,他明明拔掉了白马蹄掌上的一颗蹄钉。

他的腿终于没能好起来。他把路走得一瘸一拐。自然,小武取代了头牌的位置。小武也有一双皎皎如月的眼睛,也有雄鹿似挺拔的身姿。小武成为镇上新的偶像。他让女人们为他神魂颠倒。

于是他成了匪兵甲。戏园子的老板照顾他,留下他跑龙套。他不会干别的,只会唱戏。匪兵甲他也演,虽然只有一句台词。他啪一个立正,喊,是!字正腔圆,气吞如虎。时间久了,戏迷们不再叫他名子,直接喊他匪兵甲。

几年以后,延绵的战火烧到了小镇。兵荒马乱的年月,戏园子逐渐冷清下来。老板开始减人。他减掉一个青衣,又减掉一个熨戏服的帮工。现在老板亲自操起熨斗,那熨斗把他的身子拉成弯月。他说老板,我不想唱戏了。老板说不唱戏你干什么?他说干什么都行,反正我要走了。老板看着他,就流了泪。老板说我也是没有办法啊。他说不关您的事,是我不想唱戏了。

不唱戏了,却隔三岔五去戏园子看戏。和那些戏迷一样,小武一出场,他就鼓掌叫好。他叫好的声音很大,震得小武心惊肉跳。那段时间小武脸色苍白,卸了妆,人不停地咳嗽。

小武终于病倒。他躺在床上,笑一下,吐一口血。老板请了最好的郎中,可他还是一天天消瘦,仿佛只剩一口气。小武以前就脸色苍白。小武以前就经常咳嗽。没人把这当回事,包括小武自己。郎中一边写着药方,一边轻轻地摇头。郎中的表情让小武和老板有一种无力回天的绝望。

老板把熬剩的药渣倒在戏园子门前。他坐在窗口,愁容满面地等待。小镇的风俗,得了重症的人,都会把药渣倒在街上让行人们踩。那药渣被踩得越狠,病就会好得越快。据说,那病会转移到踩药渣的行人们身上。不管有没有道理,小镇上的人都信。可是现在戏园子没有头牌了,来看戏的人就非常少。稀稀落落几个戏迷来了,见了门口的药渣,要么掉头便走,要么捂鼻子皱眉毛,从旁边小心地绕过。没有人踩上去,包括那些看见小武就脸红的女人。锣鼓寂寞地敲起来了,坐在窗口的老板,眼光一点一点地黯淡。

突然老板看到了匪兵甲。他瘸着一条腿,慢慢走来。他看到门口的药渣,飞快地愣了一下。他蹲在地上,细细研究一番。然后他站起来,坚定地从药渣上踏过去。踏过去,再踏回来,再踏过去。如此三圈,每一步都跺着脚,激起干燥的尘烟和奇异的药味。他流下悲伤的眼泪。那眼泪混浊不安,恣意地淌。

那以后,他天天来戏园子看戏,天天在新鲜的药渣上跺脚。可是他终没将小武救活。两个月后,病床上的小武在忽远忽近的敲鼓声中痛苦地死去。

老板请他喝酒。老板说小武对不住你。他说我对不住小武才对……现在戏园子需要人手吗?老板说需要。你肯回来?他说您肯要吗?老板说当然要……小武真的对不住你。他说那我明天就回戏园子来。老板说小武临终前告诉我,那次你们骑马,他偷偷拔掉了红马蹄掌上的一颗铁钉。他说都过去了……我明天,还演匪兵甲……我以后,只演匪兵甲。老板说你会原谅他的,是吗?

他喝下一碗烧酒,辣出泪。他抬起头,说,是!声音从丹田发出,字正腔圆,气吞如虎。

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择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进到她梦里的人,可能有两个,可能有两百个,可能有两千个;梦中的地点,可能在小屋或者马路,可能在河川或者森林……甚至有一次,母亲对槐说,那时我正在月亮上赶刘庄大集……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永远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籽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飘起来了,他也飘起来了。他鹜水的姿势怪异并且笨拙,从母亲多次的描述中,槐判断出父亲用了狗刨。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银亮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她和他牵手和相拥,缠绵和怄气,卿卿我我和剑拔驽张,恩恩爱爱和白头偕老。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有一天她说,昨天我给你爸,拔掉十二根白头发。有一根,分了叉……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拉下。梦让母亲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了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槐不想让母亲过早衰老。尽管,他似乎无能无力。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母亲不说话,槐也不敢吱声。后来母亲放下筷子,叹一口气,站起来。槐说,妈。

母亲抬了头。她眨一下眼,眼角多出一条皱纹;再眨一下眼,再多一条皱纹。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发如雪

父亲头发一直很好。乌黑,浓密,带一点微卷。即使是那段最艰苦的日子,当他衣冠不整、夜夜失眠,当他东奔西走、穷困潦倒,当皱纹挤满额头,当脊背压得弯曲,那头发,仍然亮泽茂密,生机勃勃。现在父亲60多岁,因了头发,他认为自己是年轻人。

那天父亲鼓足勇气,对儿子说,我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说回乡下?父亲说不是回乡下。还在城里,是搬到别处住。儿子说爸您在这里住得不开心?我做错什么了吗?父亲说我没有不开心。你也没做错什么。我在这里住得很好。我只不过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问可是为什么呢?您真要搬出去的话,邻居们会怎么看我呢?父亲不说话了。他用手轻捋着自己的头发。一头乌发光可鉴人,有着自然流畅的微卷。

几天后儿子下班,见客厅里坐一位大妈。她和父亲隔着茶几聊天,父亲正笨拙地削一只苹果。父亲削好苹果,欠欠身子,递给她。她接过,说,谢谢。父亲说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这是你张婶。儿子说张婶好。父亲说我们跳扇子舞时认识的,老乡。你张婶,是领舞呢。儿子说张婶您吃苹果。父亲说刚才在超市里遇见,顺便来咱家坐坐。儿子说中午别走了张婶,留下吃饭。张婶说不了不了,得回。就起了身。儿子说不容易来一趟吃了饭再走吧。张婶却已走到门口,一边穿鞋,一边咬着手里的苹果。

父亲问儿子,我跟你说过张婶吗?儿子说没有。父亲说我记得跟你说过。老乡,离咱村,五里。儿子说您从没说过。父亲说她一年前搬到城里,儿子在国外,她一个人,住四室一厅。儿子说这样啊。父亲说,是,是这样。他轻捋着自己的头发。那是年轻人才有的头发。一丝不苛,非常有型。

父亲很久没有再提搬出去住的事,倒让儿子有些不安。那天儿子鼓足勇气说,爸如果您真想搬出去住,就搬吧。不过您得告诉我您要搬到哪里,我们总得有个联系。父亲说还是算了,邻居们会笑话。儿子说咱不管邻居了,还能为邻居活着?父亲说再等等,现在不方便……我再考虑考虑。

儿子再一次看到了张婶。张婶眼睛红红的,仍然和父亲隔着茶几坐着,父亲仍然给她削一只苹果。儿子说张婶今天留下吃饭吧。张婶摆摆手,不了,得回。站起来往外走。父亲说苹果!张婶就站在那里等。她接过父亲递给她的苹果,咬一口,冲父亲笑。笑容让她更显苍老。

吃晚饭的时候,父亲突然问儿子,如果你也出国,会不会带上我?儿子说肯定会。父亲说肯定吗?儿子说当然。父亲就垂了头。他说前些日子张婶的儿子从国外回来,明天回去。这次,要带上张婶。儿子说带上好,省得她一个人寂寞。父亲说带上好?儿子点点头,当然。父亲的头,就垂得更低。他把手指插进头发,一下一下地捋。儿子说爸,您头上怎么有白头发?父亲说其实你应该认识你张婶的,你妈走后,她接济过咱们。没有她,或许你读不完大学。儿子说爸您怎么不早说?父亲说我说过了。儿子说您绝对没说过……您说是跳扇子舞认识的。父亲说我肯定说过。儿子说爸,您头上,真有白头发了。父亲说哦,帮我拔掉吧。儿子就帮他拔。拔掉后又发现一根,再拔掉再发现一根,仿佛白发在刹那间,飞快地长出来。儿子慌了,他说怎么这么多呢爸?父亲说我老了,当然有白发。儿子说爸您不老。父亲说是老了……等来等去,就老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晨练的父亲还没有回来。儿子心生纳闷,出去找他。他沿一条街走了很久,终于看见父亲。父亲正从一家理发店往外走,他发现,自己的父亲,竟然剃成了光头!

父亲对他说,一会儿,得去送你张婶……来不及染了。

儿子冲进理发店。他看到,满地碎发,洁白如雪。

第五辑 小山的骆驼

小山的骆驼

小山喜欢骆驼,却不喜欢父亲。骆驼救了他,父亲却将他抛弃。八岁以后,小山只能在动物园里见过骆驼。——灰色的无精打采的皮毛,一个或者两个软塌塌的驼峰,以及异常难闻的腥臭气味。而小山对父亲的记忆,则仅仅停留在他八岁和八岁以前的支离破碎的片断。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离开了他。换句话说,父亲在小山八岁那年抛弃了他,还有他的母亲,父亲的妻子。

那时父亲和母亲已经分手。八岁的小山判给了母亲。这让父亲蹲在门口,抽了一夜的苦烟。每二天父亲和母亲商量,能不能,带小山去玩一圈?小山说好,母亲说不行。父亲说,只是出去旅旅游……以前没机会……你就答应了吧。小山兴奋地说好啊好啊,母亲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不行。父亲的目光就黯淡下来。他转过身,来到院口,蹲下不动,头顶升起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灰色烟圈。父亲在那里蹲了很久,像一尊逼真的远古泥塑。后来母亲给他端去一杯水,父亲却没有伸手去接。母亲说你哭什么呢……你别哭了行不行?好——吧!

这样父亲就带着小山出了门。那是父亲留给小山的最后回忆。母亲和父亲,父亲和小山,小山和骆驼,在那个夏天,毫无章法地纠缠。后来他们被硬生生剥离,小山回到现实。回到现实的小山无奈地发现,他的世界里,只剩下自己和母亲。

父亲先带小山去了郑州。他们在那里呆了两天,喝掉六碗胡辣汤。然后他们去了青岛,在那里,小山第一次看见大海。看大海的时候,小山突然说我还想看沙漠。父亲说看沙漠,我们得去新疆。小山说那我们就去新疆。八岁的小山认为新疆很近,穿过一条马路就是。父亲说那我们不回去了,你永远跟着我。小山说,好。父亲说我们也不要妈妈了,我们不让她知道,好不好?小山想了想,说,好。为了看到沙漠,年幼的小山学会了不露痕迹的撒谎。他看到父亲高兴地笑了。父亲摸摸他的头,说,好儿子。

父亲带着小山来到乌鲁木齐。父亲并没有着急带他去看沙漠,而是一个个居民区乱转。小山说不是要看沙漠吗?父亲说,我们先住下。八岁的小山并不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他说我不要住下,我要看沙漠。父亲说听话,先住下,再看沙漠。小山说先看沙漠。父亲说信不信我揍你?小山说你没有权利揍我。我被判给了妈妈,你以为我不知道?父亲急了,一巴掌拍下,小山号啕大哭。他说我要回家,我不看沙漠了,我不要你了,我要妈妈。父亲的眼睛突然黯淡,有了绝望的表情。仿佛长久的努力顷刻化为泡影,小山再一次看到升腾着灰色烟圈的泥塑。

多年后小山一直坚信,正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让父亲下定抛弃他的决心。父亲得不到小山,就要抛弃他。离婚是一回事,抛弃是另一回事。父亲和母亲的分手,只是一种形式的终止;而抛弃,却是彻头彻尾的终止。本质的终止。

父亲和小山在某个凌晨登上一趟列车,奔向沙漠。父亲在列车上不停地向别人请教,他对沙漠的所有知识,都是在列车上的几个小时恶补的。他匆匆买了指南针,水壶,干粮,然后带着小山,踏进无边的黄沙。他们很快迷了路。他们看见十二个太阳。骆驼刺和仙人掌告诉他们,这是真正的大漠深处。他们顺着指南针所指的怪异方向,胡乱地走。他们争抢着水壶里的水,胜利者总是小山。后来小山喝掉最后一滴水。他的嘴唇上裂开口子,淌着鲜血。小山说爸爸我要晕过去了。父亲说再坚持一会儿,就快走出沙漠了。

……父亲牵着他的手。父亲说驼队来了。小山果真看到远处走来一队骆驼。骆驼们有着金色的皮毛,迈着优雅的步子。驼队慢慢走向他们,终于来到近前。领头的骆驼跪下,一个汉子翻身下来。他的脸膛像烈焰般红,头发像烈焰般飞舞。他和父亲轻轻交谈,露出轻松愉快的微笑。他喊来一头骆驼,骆驼跪倒在小山面前。父亲把小山抱上驼背。父亲说,回家罗!小山揪住骆驼的皮毛。那是很温暖的皮毛,散发出炙烈的芳香。那是驼队里最漂亮的一头骆驼,健硕并且修长。父亲骑上随后的一头骆驼,他说小山,坐稳了别动……我开始给你讲故事了……

小山忘记了故事的内容。父亲的故事断断续续,像沙漠里随风摇摆的驼铃。小山听着故事,睡着了。后来他再一次听到父亲的声音,父亲说,到了。小山醒来,看到夜色里成排的胡杨林。他坐在骆驼背上,像一名凯旋的将军。迷迷糊糊的小山再一次睡去。再次醒来,父亲就不见了。他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旁边坐着他的母亲。那天小山喝了很多水,他认为这些水可以灌满一个池塘。后来他想起父亲,他问,爸爸呢?母亲说,他跟着驼队走了。咬牙切齿刻骨铭心的表情。小山说他不要我们了?母亲说,是……骆驼救了你。你要感谢骆驼。

小山记住了母亲的话。他要感谢骆驼。他心里记恨他的父亲。他认为母亲并不知道。在对他的抢夺战中,父亲处于全面的下风。处于下风的父亲于是走得无影无踪。他抛弃了从前的一切。以至于,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山竟一点点忘记了父亲的样子。

每个星期天,小山都要去动物园看骆驼。骆驼漠然地盯着他,似乎他们之间,并没有丝毫的联系。那天小山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妻子打来的。妻子说,妈要走了。

小山赶到医院,母亲正在等他。母亲吝啬地节约着每一口气息,将她的生命顽强地抻长。母亲看到他,艰难地招手,喉咙里发出鸽子般咕咕的声音。小山坐到母亲旁边,低下身子。

母亲说小山,我要走了。

小山握了她的手。

母亲说小山,妈只有一个要求。

小山握着她的手,用了力。

母亲说小山,我知道你记恨你爸。别再恨他了。那天,其实没有驼队,没有骆驼……是你爸,把你背出了沙漠……然后,他走了……

没有骆驼?小山想起抓在手里的温暖皮毛。那应该,是父亲浓密的头发吧?

我知道他走了。小山说,可是他抛弃了我们……

他没有抛弃我们。母亲努力扭动身子,嘴巴张得很大。他把你背出沙漠。他见到了我。他累死了……

……

小山整理母亲的遗物,在一个箱子的最底层,发现了父亲的照片。照片上的父亲英姿飒爽。年轻的父亲,并不像一头骆驼。

小山把父亲和母亲的相片小心地排到一起。那是年轻的父亲和苍老的母亲。然后他在相片旁边,摆上一尊泥塑的骆驼。

后来,小山给他的儿子,取学名,叫骆驼。

叫大瘤的孙洱

大瘤其实叫孙洱。可是后来,人们就把他的名字忘了。

大瘤长到六岁,脖子上多出一个小瘤。小瘤呈粉红色,豆粒大,纺锤形,柔软光滑,人见人捏。小瘤越捏越大,慢慢成了大瘤。远处看,总觉得他脖子上多出一个娇嫩的没有五官的小脑袋。爹带他去医院,大夫检查了好几天,最后的结论是:鸟事没有。鸟事没有的他,却从此落下个外号:大瘤。

爹说,大瘤,放羊去;娘说,大瘤,去打些猪草;村里大人说,大瘤,你的瘤又长了;村里小孩说,大瘤,大瘤……要喊大瘤干什么,孩子们并没有目标。没有目标也要喊,他们尽情享受着虐人的快乐。

大瘤乳名叫小洱,学名叫孙洱。爹年轻时下云南,知道那里有个“洱海”,记下“洱”这个字。他把这字给了大瘤,显得他和大瘤都有了文化,比村人高了一个档次。可是,儿你这个瘤啊!爹捏着那个瘤说,都怪你这个瘤啊!

大瘤去村里上小学,爹在他作业本皮上写了“孙洱”。老师拿起来念:孙——,什么玩艺儿?大瘤站起来,小声说,洱。老师先盯着那个字,再盯着大瘤,突然大笑起来。洱什么洱呀,老师笑着说,还是叫大瘤好。老师也是村里人,和大瘤家住得很近。那年大瘤八岁。八岁的大瘤,好像再也没有机会叫孙洱了。

大瘤十岁那年,村里的牲畜们染上一种奇怪的病。先是不吃料,然后慢慢消瘦,到最后,只剩下一副标本似的骨架,躺在地上喘着气,痛苦地等死。大瘤爹养了两头黄牛,死了一头,剩下的一头也站立不稳。爹走了很远,领回一位能掐会算的神人。神人焦黄着脸,指甲里淤了厚厚的灰垢。神人看看牲口,看看爹,看看大瘤,不说话。爹把神人拉到一旁,神人说,你儿子?爹点点头。神人脸色一沉,不,他不是你儿子,他是妖。爹慌了,什么妖?神人说,葫芦妖——你看他长得像人吗——专吃牲畜的葫芦妖。爹再看大瘤的瘤,越看越像葫芦。爹说那怎么办?神人把手掌凑近自己的脖子,一抹。爹说,杀?神人点点头,转身走。爹给了神人一些钱,领他出村。净挑偏僻没人的小路走。

爹回来,并没有杀掉大瘤。他把大瘤关进小黑屋,不准他上学,不准他见人,像饲养着一只羊或者狗。村里牲畜们渐渐有了精神,半年后再一次精神抖擞。被关了半年的大瘤却从此掇了学,每天在村里游逛。他脖子上的大瘤晃啊晃啊,像一个没有五官的脑袋。

后来大瘤有了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孙洱”。再后来大瘤去打工了,带着叫“孙洱”的身份证。可是没几天,矿上人就开始喊他“大瘤”。可爱的人们总会替别人苦想出一个可爱的外号。恰当。确切。无师自通。

大瘤攒了六年钱,终于回了家。爹说大瘤你有这么多钱,想干嘛?大瘤说我想把瘤割了。爹说你盖五间大瓦房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你娘治治她的脑血栓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自己娶个媳妇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不割瘤也有闺女争着嫁你,听说你带了很多钱回来,媒婆把咱家的门都挤破了……你割了瘤,花光了钱,谁还嫁你?大瘤说,我一定要割瘤。爹说你总想割瘤干嘛?你钱够了吗?

二十六岁的大瘤割掉了瘤,的确英俊了不少。村里人再看到他,都觉得怪怪的。爹说大瘤咱们下地吧!大瘤说我没有大瘤了。爹说哦……大瘤你怎么还不下地?大瘤就有些恼。他说我没有瘤了……村里人还叫我大瘤,怎么你也叫?爹说哦……叫叫怕什么,习惯了嘛。大瘤说要下地你自己下吧,我得回矿上……死活我不在村里呆了。

大瘤回到矿上,工友们还叫他大瘤。开始他和别人急,急着急着就吵起来,吵着吵着就打起来。打了三次后,就不再和别人急了。工友说该吃饭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工友说该下井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大瘤花掉六年的工资割掉陪了他二十年的大瘤,却割不掉随了他二十年的外号。大瘤觉的这个钱,花得真不值。

煤矿塌方那天,大瘤跟一群人往外跑。可最后他还是被埋起来,身体砸得稀烂。大瘤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月,才出了院。他坐在轮椅上,他爹推着他走。大瘤的眼睛看不清任何东西,世界在他面前,一下子变成模糊的轮廓。爹说大瘤你没事,政府会养你一辈子。大瘤说哦……谢谢政府。

发钱那天,爹扶着轮椅,大瘤无精打采地坐着,目光黯淡。桌子上放一沓厚厚的表格,会计拿起一张,照着念一个名字,发一沓钱,把名字勾掉,再拿起下一张。突然会计皱皱眉,他说,孙——,什么玩艺儿?爹和大瘤似都没有听见,面无表情。会计再说,孙——耳?大瘤便惊了一下。他挺挺身子,大声说,是我——我叫孙洱!那眼睛,就放出光来。

上帝的恩赐

荒岛上的土著部落,已经与世隔绝了几百年。

某一天,一个土著在海边拣到一个瓶子。普通的酒瓶,已经飘了很远的地方。土著把它拣起来,靠近自己的眼睛,世界变成一片模糊的淡蓝;他把它放到嘴边,吹一口气,瓶子发出短促且怪异的低吟;他把它迎向太阳,地上于是出现一个很亮很圆的小白点,烤死了一只行色匆匆的蚂蚁。

土著想,这是什么呢?他不认识瓶子。

他把瓶子拿给酋长看,酋长也不认识。但酋长认为这肯定是一个好东西,可以装水,看淡蓝的景物,可以烤死蚂蚁,吹出节奏简单的音乐。特别是瓶子的晶莹透明,瓶子水滴似的小巧造型,立刻让酋长爱不释手。于是酋长用两串贝壳和一个姑娘,跟这个土著完成了交易。

从此,酋长无论吃饭,睡觉,打猎,祭祀,都是瓶不离手。瓶子仿佛成为酋长的代表,酋长就是瓶子,瓶子就是酋长。他从不让别人摸瓶子一下,甚至多看一眼也不行。他的举动无疑增加了这只瓶子的神秘。

有一次酋长在丛林中遇到一条巨蟒,巨蟒将酋长缠得很紧,长长的信子拍打着酋长的脸。酋长慌乱之中拿出瓶子在巨蟒的眼前轻轻一晃,巨蟒竟然松开了酋长,逃走了。

这次的蛇口脱险,让酋长认为,这只瓶子肯定具有一种非凡的神力。

恰逢那几年海岛上风调雨顺,没有发生任何灾难。不仅野果结得遍岛都是,连野兽们也仿佛变得温顺。酋长便指着瓶子说,都是因为这个宝物啊!无疑,这是“上帝的恩赐”。

他不再随身携带这个瓶子,而是把瓶子供奉在一个隐秘的山洞里,派人日夜看守。他说这是“上帝的恩赐”啊!这是“镇岛之宝”啊!从此后,它在岛在,它亡岛亡!

久了,岛上的土著们,也就相信了他的话。

一个普通的瓶子,非常自然地,成为岛上居民的图腾。

后来德高望众的酋长死去,新的酋长和他的居民们仍然继续着对这个普通瓶子的顶礼膜拜。一任任的酋长死去,一代代的土著相传,瓶子的地位便日益攀升。很多年过去,人们不再记得这不过是海上飘来一个物什,而是觉的,这宝物与海岛同龄,是上帝在创造这座海岛时,恩赐于他们的。

终于有那么一天,海上飘来一艘大船。船上的人拿着高倍的望远镜,抽着长长的雪茄,提着乌亮的长枪,操着高傲的表情走上了这座海岛。本来他们只想在这岛上休息几天,但他们马上喜欢上了这个海岛。因为岛上不仅有成片的橡胶林,甚至还有人发现了钻石。船上的人欣喜若狂,在商量了半天后,他们决定把这个海岛,据为己有。

他们用手语与海岛上的土著进行着艰难的交流,他们命令土著们离开海岛,或者成为他们的奴隶。当然,如此蛮横无理的要求当场遭到了土著们的拒绝。于是战争开始了。

土著们的作战工具是弓箭和磨了钝尖的木棍,船上人的作战工具是高倍望远镜和射杀力极强的长枪,所以这根本不是战争,而是屠杀。船上的人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基本控制了整个海岛。晚上他们把船泊在距海岛不远的海域附近庆功,他们甚至打开了很多香槟酒,喝得大醉。因为他们知道,明天,只需一个上午,他们就会彻底控制整个海岛。

土著们聚在山洞里,听着酋长的祷告。这是那个供奉着“镇岛之宝”的隐秘山洞,也是土著居民的最后一道防线。酋长虔诚地望着那个瓶子,口中念念有词。突然他转过身,狠狠地说,我们一定要把这群野兽赶走!他指着那个瓶子,他说这是“上帝的恩赐”,他会帮助和保佑我们赶走入侵者的!我们要为岛而战!我们要为“上帝的恩赐”而战!然后他对一直站在身后的四十名精壮的年轻人说,准备好了吗?出发!

四十名年轻人,相当于海岛的“皇家护卫队”,他们有着非凡的作战能力。他们裸着上身,脸上抹着怪异的油彩。他们的箭头上淬了剧毒,耳朵和鼻子上挂着华丽的骨环。他们身体强壮,行动敏捷,树上水下,如履平川。他们更不怕死。假如海岛最终失去,或者他们成为奴隶,那么,他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们企图利用船上人在夜间的疏忽,进行偷袭。他们想夺下他们的枪和望远镜扔进大海,然后把他们杀得精光。假如行动成功,那么,他们将是战争的最终胜利者。

事实上,一百年前,同样的偷袭,曾成功地上演过一次。

借着夜色,他们跳进海里,从水下悄悄靠近了大船。他们一个接一个爬上了船,奇怪的是,船上的人,竟然混然不知。

船上人做梦都想不到他们会来。此时,他们正聚集在某一间屋子里,对酒当歌。

这是绝好的进攻机会。

酋长带领着他的四十名战士摸到了门外,他摆摆手,四十名战士立刻做好了攻击的准备。然后酋长把门轻轻推开一条缝,他向里面看了一眼,又急忙摆摆手,四十名战士便蹲下来;他再看一眼,再一次摆摆手,四十名战士便撤退了。

那时酋长的眼睛里,竟然充满了无边的恐惧和敬畏。

同来时一样,他们静悄悄地撤走。船上没一个人知道他们曾经来过。船上人更不会知道,他们曾经距离死亡,只差分毫。

其实酋长只需怪叫一声,船上人就将全军覆没。这不用怀疑。

然而酋长却是带着他的四十名战士,逃回了那个山洞。慌慌张张,似已经大败。

他的举动,令他的战士,更令等在山洞里的土著居民,大为不解。

酋长盯着那个瓶子,仍然是虔诚的表情和语气,他说,这是我们的“镇岛之宝”,这是“上帝的恩赐”。但现在,这恩赐已经救不了我们。以后,我们只能做他们的奴仆。

酋长说,我看到,他们正围坐在一起唱歌,每个人的手中,都有一个“上帝的恩赐”。

酋长说,上帝是不会胡乱恩赐的。那么很明显,他们就是上帝。

一条鱼的狂奔

他的手里提一个沉甸甸的冲击钻,腰间别一个丑陋并陈旧的卷尺。不远处的长椅上,坐着几个等车的人。那里还有一个空位。他需要一个位子,可是他不敢走过去。

他已经累了一天。他把自己悬挂在接近峻工的楼房外墙,用极度别扭的姿势把坚硬的混凝土外壳打钻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这是他在城市里糊口的惟一本钱和留下来的全部希望。有时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一条离开了河川,在陆地上奔跑的鱼。他必须不停地狂奔,用汗水濡染身体。他不敢停下来。太阳会把他烤干。

已经疲惫到极致,他的两腿仿佛就要支撑不住他瘦小的身体。他不断变换着站立的姿势,使自己舒服或者看起来舒服一些。没有用。腿上的每一丝肌肉都在急速地蹦跳和抽搐。这些微小的抽搐几乎要牵着他,奔向站牌下的那一个空位。

姑娘坐在那里,空位在姑娘身边。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描得细致和迷人。姑娘穿着很长的黑色皮靴,很短的黑色皮裙。皮裙和皮靴之间,露一截令他眩晕的圆润的大腿。他看了姑娘很久。他是用眼的余光看的。城市生活让他习惯了用余光观察所有美好的东西。——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不动声色。有风,姑娘身上的香味不断飘进他的鼻子,让他宁静、安逸、幸福和自卑。

他上了公共汽车,投下一枚硬币。他希望得到一个位子。他果真得到了。是公共汽车的最后一排,他冲过去,把身体镶在上面。他几乎在那个巴掌大的硬椅上平躺下来。他是那么疲惫,坐着有多么幸福。

香味再一次钻进他的鼻子,轻挠着他,让他打一个羞愧的喷嚏。他把脑袋转向窗外,眼睛却盯着姑娘绵缎般光洁的皮肤。当然是用余光,他的余光足以抚摸和刺透一切。他再一次变得不安起来。他挺了挺身子,坐得笔直。

车厢里越来越拥挤。所有站着的人,都在轻轻摇摆。姑娘倾斜着身子,一只手扶住身边的钢管。姑娘的旁边站一位男人,身体随着汽车的摇摆,不断碰触着姑娘。他的脸红了。好像自己就是那位男人,好像他攥着的,不是冷冰冰的冲击钻,而是姑娘甜藕一样的胳膊。

他看到姑娘扭过头来,厌恶地看看男人。男人尴尬地笑,做一个无奈的表情。姑娘没有说话,她小心并艰难地使自己和男人之间闪出一条狭窄的缝隙。汽车突然猛然摇晃,姑娘的努力倾刻间化为泡影。现在她和男人,再一次贴到一起。

于是他站了起来。他对自己的举动迷惑不解。他对姑娘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想他应该说出了这句话,因为他的嘴唇在飞快地抖动。姑娘看看他,懵懂着表情,似乎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他只好指指自己让出来的位子,他对自己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

姑娘的额头洒着几粒赭红色的迷人麻点。姑娘的眉眼细致动人。

姑娘瞅瞅他,再瞅瞅那个空位,再瞅瞅他。姑娘把头重新扭向窗外。姑娘没有动,也没有理他。姑娘说,哈。

他的表情便僵住了。他感觉自己被当众扒光了衣服,所有人都在细细研究他身上每一个肮脏的毛孔。他没有坐下。他把脸扭向男人。他对男人说,这儿有个座位,你坐。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轻轻颤抖。那是哀求的调子,透着无比的卑微和虔诚。

男人笑了。他不知道男人为什么笑,但男人的确笑了。男人的脸上霎间堆满了快乐的细小皱纹。男人没有动,甚至没看那个空位。男人盯着他。男人说,哈。

声音是从鼻子挤出来的。——那声音有些失真。

他有一种强烈的想哭的冲动。那座位就那样空着,没有人去坐。包括他。很多人都在看他,面无表情。他感觉自己被他们一下一下地撕裂开来,每个人都拿到其中一块,细细研究。

他提前了两站逃下了车。他提着那个沉甸甸的冲击钻,慢慢走向宿舍。他感到很累,似乎马上就要瘫倒。他经过一个报摊,停下来。他把眼睛贴上了当天的晚报。

他对晚报并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现在离过年,还有几天。

他把冲击钻换到另一只手。他感觉自己是一条即将脱水的鱼,正被太阳无情地炙烤。他想明年,自己应该不会再来到这个城市了。因为在乡下,淌着一条温暖的河。

一缕熟悉的清香悄悄钻进他的鼻孔。他没有转身,继续盯着那张晚报。突然他再一次紧张起来,他感觉姑娘就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看。

他转过身。他第一次面对姑娘。他看到姑娘迷人的脸。他的身体开始颤粟不安。

姑娘说刚才是你吗?他点点头。姑娘说哦,转身走开。姑娘走了几步,再一次停下。姑娘扭过脸,说,谢谢你啊。然后把身子,踅进一家服装店。

他开始了无声的狂奔,泪洒成河。他感到安静和幸福。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鱼,在炙热的陆地上不停地奔跑。他不能停下,他需要汗水和眼泪的濡染。

他想他明年,可能,还会留在这里。他知道这个城市需要他,用极度别扭和危险的姿势,将坚硬的混凝土外墙,钻磨出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圆孔。

1912年的猪头

1912年的猪头,挂在周家大院的石墙。那猪头的前额堆满皱纹,咧嘴,眯着眼笑。60多岁的周老爷常靠着那面墙,把一个水烟袋,咂得咕咕咚咚地响。

一年中绝大多数时间,那个猪头,是村里的惟一。几年前一个清晨,周老爷把一个猪头刮干净,扔进滚水,烫至半熟,捞出,调整好面部表情,风干晾干,一件贵重的道具就做成了。是,猪头只是道具,是供奉鬼神和祭奠亡灵的,吃不得。

常有村人来借。谁家有人死去,过三七或者五七,就会敲开周家大门,塞给周老爷一包点心,说,借猪头。周老爷便从嘴里拔出烟袋嘴儿,踮起脚尖,郑重地取下那个咧着嘴笑的猪头。风中,周老爷垂在脑后的辫子,像一条风干的辫子鱼,无精打采地晃。

因为那个猪头,周老爷这位村里的财主,更有了财主的模样。

这次借走猪头的,是张栓。张栓和他的婆娘跪在父亲坟前,哭得死去活来。瘦骨嶙峋的儿子站在稍远的地方,摸着一条同样瘦骨嶙峋的狗,好奇且漠然地看着自己的爹娘。后来他看得有些烦,他发现爹娘总是一个腔调和表情,像夏天里不知疲倦的鸣蝉。他把目光移开,去看那个猪头。猪头在烟雾缭绕中笑眯眯注视着正午的太阳,憨态可掬。于是他笑了。他笑了,用手拍拍那条狗的脑袋。

那是极为恐怖的一幕。狗突然疯一般冲向那个猪头,撕咬猪头的一只耳朵。后来张栓说,那一刻,他分明看到,被咬住耳朵的猪头,变了表情。

张栓和他的婆娘同时发出一声惨叫,似乎被咬住的,是自己的耳朵。他们很快赶走了狗,却发现那猪头,已经缺掉一只耳朵。张栓说完了完了,这下完了。他坐在地上,竟忘记继续给已故的父亲磕头。

张栓再一次敲开周家大门,再一次塞给周老爷一包点心。周老爷说,给过了。张栓说,您留着。周老爷说,没这个规矩。给过了。张栓说,猪头……周老爷这才注意到那个猪头。他的脸一下子变得无比紧张,皱纹拥挤成一朵狰狞的菊。他朝猪头跪下,磕头。磕头。磕头。他说,作孽啊!

张栓呆在旁边,手足无措。周老爷一边磕头,一边对猪头说,这怎么可以吃呢?会遭雷劈的。张栓说,是狗……周老爷说,狗?他转过头,看张栓。他充满怀疑的脸,让张栓几乎站立不住。张栓说,真的是狗……周老爷不再看他。他对猪头说,作孽啊!

张栓站在屋前,唤出闯祸的狗。他紧握锄头,大吼,畜生!就把锄头抡了下去。锄头在狗头上一闪而过,发出一声微小的闷响。那狗就站起来,往前走。往前走的狗,脑袋不再完整,像一只被横向切开的葫芦,翻滚着红的血和白的脑浆。狗走向张栓,摇摇晃晃,终在距张栓几步远的地方,訇然倒下。张栓低了头,发现脚边的小半个狗脑壳。有一丝肉,正轻微且快速地跳跃。

张栓站在屋前,唤出闯祸的儿子。他说你为什么不看好狗?儿子看看死去的狗,颤着牙关,再看看张栓。张栓说你说我怎么惩罚你?也劈了你的脑壳?儿子吓傻了,拔腿就跑。他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张栓愤怒的锄头紧追上去,在他身边一闪而过。儿子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嚎。一条胳膊就断了。他不敢哭。他盯着自己的胳膊,盯着他爹。他痛得汗流满面,满地打滚。

那胳膊,最终,是残了。

张栓第三次敲开周家大门。他领着儿子,扛着狗。已是两天后了,狗有了臭味,儿子的胳膊,肿得像村头的碾砣。他站在周家大院,不说话。那时周老爷正聚精会神地对付那个猪头,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到来——直到闻到一股恶臭。周老爷说你干嘛?张栓把死狗扔下,又按儿子跪下。他说,这够不够?周老爷慌了,去扶。这时张栓才发现,原来周老爷刚才在向那个猪头上,粘一只猪耳朵。木头刻成的猪耳朵,用了鱼鳞熬成的胶。周老爷扶起张栓的儿子,发现肿成碾砣的胳膊。他血红的眼睛瞪着张栓。他抱起张栓的儿子,老泪纵横。周老爷说,作孽啊!

猪头还原成原来的模样。它咧着嘴,眯着眼,笑呵呵地,遥望并不存在的未来。

周老爷借出他的猪头,从此不收点心。他说不能再收。问他为啥不收,他说不为啥,就是不能收。他一次次从墙上摘下猪头,又一次次把它重新挂上去。他的辫子在风中轻轻地荡。那是1912年的冬天,胶东农村,奇冷无比。他的辫子,瑟瑟发抖。

那个猪头,据说又用了20多年。烟熏火燎中,它的颜色逐渐变灰变暗,直至完全变黑。老年的周老爷把它放在水里冲洗,不管怎么努力,也洗不净。那烟火已经深深渗进它的深层,与它的本身,融为一体。

20多年里,那个猪头笑眯眯地送走了一位位村人,敬奉了一位位鬼神,并给活在世间的人们,心满意足的安慰。

夜晚父亲坐在土炕,给我讲这个故事。他说那位周老爷,是你爷爷的爷爷;那位张栓,是他的一个小侄。我说这我知道,你讲过多次,我不相信的是,全村怎能只有那一个猪头?父亲叹一口气。他没有回答我的话。他说,睡觉吧!

1966年的骷髅

有我的远房叔提着四齿粪叉,在1966年某个泥泞的午后向后山狂奔。那里正在掘坟,那是难得一见的场面。

雨后的太阳湿漉漉的。远房叔赤裸胸膛,四个尖尖的叉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还是去晚了。村人已经扒开了坟墓,正撬起一个赭红色的棺材。棺木早已腐朽,阳光下散着刺鼻的霉臭。一只狐惊恐地逃离,躲在不远处,放一个响亮的屁。

棺盖被嘎地掀开。围住棺材的村人惊恐地后退,又兴奋地伸长脖子。棺里躺一具白色的骨架。骨架披一袭华美的长衫,长衫上开着大朵的牡丹。那牡丹随风飘舞,变成一只只色彩绚丽的蝴蝶。一霎间,长衫和蝴蝶都不见了。雨后的阳光让蝴蝶化为烟尘,随风飘逝。现在棺里只剩一具骨架。这个慈祥的骨架,是十几年前的张秀才。

村人向地上啐一口唾沫,慢慢靠近白森森的骨架。他们细细端详,幻想能够发现些什么。

远房叔向队长请示过的。他说,挖我家祖坟吧!队长摆摆手。他说你家上数一百代都是贫农,挖了有屁用?远房叔说谁的有用?队长说南岭村掘的是翰林的坟,北岭村掘的是知州的坟,后泊村更厉害,据说掘了康有为的坟……远房叔说扯淡吧?队长说当然扯淡,康有为怎会死在胶东?远房叔说咱村这么多年,别说翰林知州,连个土匪也不出。就掘我家祖坟吧!队长说不行……掘张秀才的吧!

张秀才也是农民。“秀才”不是学历,而是名字。张秀才在地里抓刨一辈子,最远到七里外的公社赶过集。张秀才死的时候,家境还算殷实,儿子给他打了棺材,请了吹鼓队。那天队长和远房叔都被请去吃喝,那是村子难得的节日。队长说掘张秀才的坟吧!上面问下来,就说掘了一个秀才……谁知道真秀才还是假秀才?远房叔就笑了。他说高,实在是高!

队长和远房叔找到张秀才的儿子。队长说破四旧,得挖你爹的坟。他说拥护。队长说会补给你二十斤玉米。他说多谢。队长说那下午就挖?他说没问题。队长说你不去看看?他就红了眼。他正啃一只灰菜窝头,噎住了,脖子上蹦起一条青筋。他说我能去看吗?把你爹从坟堆里挖出来,你会去看吗?队长就拍拍他的肩,表示安慰,然后和远房叔离开。队长对远房叔说下午我们早些去,说不定能挖出个金元宝什么的。远房叔的脸膛即刻涂抹了彩霞。远房叔说,妙哉。

远房叔从人堆外往里挤,他看到咧着嘴笑的骷髅和咧着嘴笑的队长。那时远房叔很生气,因为亲如兄弟的队长没有遵守诺言。队长半蹲下身子,细细研究那个骷髅。他说张秀才现在怎么这模样?村人就笑了。似乎他的话很风趣。队长说好像屁也没有。村人齐说屁也没有屁也没有。队长说那埋了吧?村人齐说埋了埋了。队长失望地挥挥手。锄耙锨镢一起动作,黄沙飞扬。

远房叔说,且慢。

队长的权威受到挑战,他回了头,不满地看远房叔。远房叔走到骷髅近前,问队长,你看他嘴里,是不是含一个金元宝?队长的脑袋就以很快的速度凑近了骷髅。他离得非常近,仿佛要和骷髅耳语。突然他大叫起来,是金元宝!这个张秀才,坏透了!说完,想去抠。

远房叔说,且慢。

队长被远房叔推个趔趄。刚想发作,远房叔就把四齿粪叉对准他。队长说你想干嘛?远房叔说不能抠,可能有尸虫,咬上会死人的。队长说尸虫?你把粪叉对着我干嘛?远房叔不理他。他盯着骷髅咧开的嘴巴。他说,这元宝,铜的吧?

凑上一群脑袋。

队长说当然是铜的。张秀才到哪弄金的?含个铜元宝去地府,也不错了。

远房叔再一次把粪叉对准他。亮晃晃的叉齿让队长后退三步。

远房叔突然扔掉粪叉。他把手迅速插进骷髅嘴里。元宝花生米般大小,闪着生硬的黄橙光芒。他伸出两根手指去捏。他兴奋得浑身发抖。

他惨叫一声。手刚碰到元宝,骷髅就咬住了他。骷髅的牙齿齐整,动作又准又狠。那一刻,所有人都感到一种深渗骨髓的恐惧和悲凉。

远房叔在原地嗷嗷蹦跳。孤零零的骷髅晃动着,挂在他的手上。骷髅咬得紧,表情狰狞。远房叔开始在山坡上狂奔,一边跑一边甩着他的手。他绝望瘆人的嚎叫让所有人头皮发麻。队长和村人一齐跪下,朝缺了脑袋的骨架磕头。那个下午诡异无比,转眼间,太阳变成椭圆形的紫色。

远房叔终于甩掉了骷髅。骷髅旋转着滚下山坡。远房叔瘫倒在地,狂吐不止……

几年后,远房叔终于扛不住胶东农村的饥荒,闯了关东。前几年回老家,跟我说起这事,目光依然惊悚。

后来呢?我问。

后来张秀才的头骨找到了,和身子合二为一,又下了葬。可是那个元宝,却不见了。全村人天天找,也找不到。

你看错了吧?或许根本没什么元宝。

有元宝。远房叔肯定地说,我的手指分明捏住了它。不会错。

我感到一丝凉意从脚底爬上来,直冲脑壳。我想那个下午,肯定会让所有的村人,终生难忘。

远房叔喝一口烧酒。他慢悠悠地说,我们可以逼迫活着的人就范,可是逼迫不了死人啊!

像感叹,也像总结。

刀马旦

刀马旦腰身舞动,婀娜可人。花枪抖开了,啪啪啪,耍得人眼花瞭乱,过瘾,透着舒坦。

刀马旦半年前调到省城,很快成了剧团名角儿。舞台上刀马旦魅力四射,舞台下,却是沉默寡言。她不主动找人说话,你问她话,也是爱理不理,心不在焉。这让常和她演对手戏的那个武生,心痒得很。

下了班,武生对她说,回家?她说,回家。武生说,一起喝茶?她说,谢谢。武生说,只是喝杯茶。去还是不去?她说,不了,谢谢。人已经飘出很远。武生盯着她的背影,恨得牙根直痒。第十三次碰壁,窝囊。

武生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人。舞台下,他是一位绅士。他恰到好处地掩饰着自己的感情,除了请她喝茶,他不给她施加任何压力。他知道刀马旦的婚姻并不幸福。他听别人讲过。他还知道刀马旦的丈夫曾经试图结束他们的婚姻。他只知道这些。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甚至,没有人认识刀马旦的丈夫。

武生三十二岁。他认为,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他可以等。哪怕长久。

有几次,武生感觉舞台上的刀马旦,非常疲惫。他把大刀劈下去,刀马旦拿枪一迎,却并不到位。有一次,武生的大刀,险些劈中刀马旦的脑袋。

武生问她,没事吧?她说,没事。武生说,一起喝杯茶?她说,谢谢,以后吧。人已经飘出很远。武生摇摇头。下次?那是什么时候?

剧团去外地演出,晚上,住在一个乡村旅店。累了一天,所有人睡得都香。夜里武生被一股浓重的焦糊味炝醒,他发现到处都是火光。武生和其他人拥挤着往外逃,场面混乱不堪。武生数着逃出来的人,突然大叫一声,再次冲向火海。他摸到刀马旦软绵绵的身子。他把她扛在肩上。他的头发上着了火。他摇摇晃晃地往外跑。他一边跑一边哭。人们头一次看见武生哭。人们惊叹一个男人,竟会有如此多的眼泪。

武生和刀马旦坐在茶馆喝茶。刀马旦说对不起。武生摸着自己被烧伤的脸,什么对不起?刀马旦说其实我什么都知道,可是不可能。武生说我可以等。刀马旦说等也不可能。武生说我抱抱你吧。刀马旦说好。武生就抱了她。武生说我吻吻你吧。刀马旦说不要。武生说我真的可以等。刀马旦说真的吗?武生说真的。刀马旦说,好。星期天,你来我家。

武生敲刀马旦家的门。只敲一下,门就开了,像是等待很久。刀马旦披挂整齐,完全是演出时的行头。正愣着,刀马旦拉他进屋。于是武生看到一个男人。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正躺在床上,歪了头,对着他笑。男人说原谅我不能给你倒茶,让玲儿帮你倒吧!刀马旦就给他倒一杯茶。男人指指自己,动不了,这狗屁身子!男人抱歉地笑,不能去捧玲儿的场,只好在家里看她演……可苦了玲儿了。男人的脸红了,有了腼腆害羞的样子,与瘦长的满是胡茬的轮廓,很不协调。

刀马旦开始舞动腰身,碎步迈得飘忽和稳当。花枪抖开了,啪啪啪,耍得眼花瞭乱。录音机里传出锣鼓齐鸣的声音,小小的客厅,便仿佛涌进千军万马。刀马旦一个人指东打西,很快,那施着淡妆的脸,有了细小的汗。

武生两个空翻过去,和刀马旦并肩作战,试图击退并不存在的敌人。刀马旦朝他笑笑,不等了?武生说,不等了。刀马旦说,真的不等了?武生说,不等了。

男人鼓起掌来。那是他们最成功的一次演出。

二叔的胡琴

二叔的胡琴,斜挂在墙。闲时,二叔摘它下来,提在手里,夹一马扎,到门口槐树下,坐定,将胡琴立稳大腿。二叔微眯了眼,吸一口气,那弓就抖起来,甩出一声声高低起伏的调子。震得一树麻雀,扑楞楞飞。

二叔只拉京戏。他的胡琴是给人伴奏的。却只有灰尘围绕着演奏中的二叔。那些细小的微粒跳着细小的舞蹈,急切地将二叔的抬头纹填满。

二叔在槐树下拉琴,一直拉到28岁。

有人对二叔说,县京剧团正招人呢。二叔说,哦。那人说,不去试试?二叔说,行。那人说,还不快走?二叔说,好。二叔扔下锄头,返身回家,抓了胡琴,直奔县城。二叔坐在那里,流着汗,一板一眼地拉。只拉几下,剧团的老团长就摆摆手,可以了。二叔站起来,也不说话,鞠一躬,转身就走。团长问,你干嘛?二叔说,不是淘汰了吗?团长笑笑。很慈祥。他说,过几天来上班吧!

二叔就去了县京剧团。临时工。做杂活,也拉琴。二叔跟一帮人排练,胡琴天天擦得锃亮。这样二叔在拉琴时,周围就不再有飞舞的尘埃。二叔额前的抬头纹,逐渐变得清晰明亮,露出沟底多年的颜色。

团里的女演员,大都年轻貌美,身段迷人,这让二叔很是兴奋。二叔从没见过这么多漂亮姑娘。他感觉她们的脸,都一样白;她们的身子,都一样软。于是二叔想挑一个,当他的媳妇。二叔挑来挑去,就挑花了眼,认为哪个都不错,放弃了哪个,都可惜。

团里开会,二叔坐在后排。团长说,要好好练,不要开小差。二叔正研究前面一位姑娘的耳朵,那上面长了细小的茸毛,很耐看。团长说,不要开小差,过几天要彩排。二叔还在研究那个耳朵,那耳朵很薄,像玻璃,能透过阳光。团长说,过几天要彩排,然后送戏下乡。二叔朝那耳朵,轻呵一口气,刮倒一片茸毛。姑娘回过头来,朝二叔笑,露出有些发黄的牙齿。二叔想,就这个了。

这个姑娘,唱花旦。

晚上二叔去花旦宿舍,坐在花旦床头。二叔说,我怎么样?花旦说,好。二叔说,哪好?花旦说,哪都好。二叔说,那和我好吧?花旦说,不好。二叔说,为啥不好?花旦说,我是团长的人。二叔说,我知道你是团长的人,不但你是,团里姑娘都是。可是不一样,他是玩玩你们,我是想娶你。花旦说,你说什么?二叔说,我是想娶你。花旦说,我问前一句。二叔说,他是玩玩你们。花旦就抽了二叔一巴掌,劲大味足,像给二叔的半边脸,泼洒了一碗辣椒油。

二叔去找团长。团长正在喝水,暖瓶大小的玻璃杯,泡了半杯肿胀的枸杞。二叔说,我想和水蛇好。团长愣一下,关我啥事?二叔说,来请示你。团长说,私事不用请示。很慈祥。二叔说,我和她好后,你不能再碰她。团长说,你神经病。二叔说,你把全团姑娘都玩了,我知道。团长说,你神经病。二叔说,行不行?团长说,你临时工吧?二叔说,是。团长说,你走吧。二叔说,好。转身走。团长说,你干嘛?二叔说,回宿舍。团长说,不是回宿舍,是回乡下。二叔便盯着老团长的裆部。他说,你那玩艺儿,还能用吗?

二叔去找花旦。他说我要走了,团长让走。花旦说,你傻。二叔说,你跟不跟我走?花旦说,不跟。二叔说,那你让我摸一下。花旦瞅瞅四下无人,说,好。软软的身子迎向二叔。二叔就摸了她。只摸了耳垂。二叔说,好薄!

二叔提着胡琴,回到乡下。他把胡琴,斜挂上墙。闲时,二叔坐在槐树下,练习他在剧团学到的曲目。有灰尘被他的颤弦惊起,围着他跳起细小的舞蹈,将他明亮干净的抬头纹,急不可耐地填满。

一年后,下乡演出的县剧团,轮到了二叔的村子。团长和花旦都来了,亲切慰问了二叔。演出开始,二叔坐在台下,把胡琴拉得震天响,配合着台上花旦的唱腔。于是村人不再看戏,只看二叔。团长走到二叔面前,拍拍他的肩膀,说,给个面子。很慈祥。二叔说,下乡干嘛来?团长说,送戏。二叔说,你问问他们想听谁拉?二叔声音很大,村人开始起哄,要二叔上台。团长在二叔旁边坐下,说,你想捣乱?二叔说,你信不信,我能把你的两个肉球捏碎?老团长的脸,就白了。

二叔上了台,点了花旦,问村人,行不行?村人齐声说,好啊!二叔就坐下拉琴,很大的动作幅度。花旦开始咿呀呀唱,甩着宽大的水袖,扭着柔软的腰身。一段拉完,二叔并不下台,问村人,还要不要?村人齐声说,要啊!二叔就看着花旦,说,开始。花旦再一次唱起来,声音凄惨动听。第二段唱完,花旦主动对二叔说,我们再来!

就再来。二叔拉了整整一个下午,花旦也唱了整整一个下午。老团长坐在那里,脸色灰白。他不说话,也不阻止,捧着枸杞茶的手,一个劲儿抖。终于花旦把嗓子唱哑,发出母鸡般的声音。二叔站起来,迎向她。他发现花旦的眼底奔腾着泪水,只要一眨眼,那泪就会决堤。所以花旦大睁着眼,一动不动盯着二叔。她对二叔说,我把嗓子唱破了。二叔说,你吐痰。花旦就吐痰,粉红色。二叔满意地点头。他说,很好。

二叔把胡琴举向天空,怪叫一声。胡琴从中间折断,发出清脆久远的呻吟。二叔把胡琴扔出很远,然后伸手摸摸花旦的耳垂。二叔说,好薄!

独身一人的二叔,从此不再拉琴。

冷夜

那绿色一直诱惑着他。他曾试图将目光移开,却总被那绿色硬生生拽回。晚饭时他喝下两大碗菜汤,这让他有一种很饱的感觉。吃饱不想家——他的工友这样告诉他。但现在,尽管那些汤汁在他的肚子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他却非常想家。因为那绿色。

他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

那绿色就在他身边,在超市的货架上,一伸手,便可以拿到。那是一小袋新鲜的无花果,残留着阳光的甘甜与芬芳。那些翠绿小巧的果实圆润并饱满,每一袋标价五元。他把手抄进口袋,又拿出来,再抄进去,再拿出来。他盯着其中的一袋,眼睛里伸出无数双手,在那翠绿上抚摸。

旁边有人轻轻地碰了他一下,那是位娇小美丽的女人。女人低了头,嗅了嗅那一小袋无花果。女人露出满足的表情,她把手伸向那袋翠绿。

却是他抢先抓走了那袋果实。他什么也没有想,只是下意识地把它抓在手里。他没有看女人,开始往回走。他看到收款处排了很长的队。他站在那里等,抓着袋子的右手开始抽筋,拇指突突跳动。后来他的整个胳膊都开始颤抖,不能自控。这时他想起家乡,想起父亲,想起院子里的无花果树。他竟然把那袋无花果撕开,拿出一颗,放进嘴里。

他咀嚼的声音很大,嘴里的芳香和甘甜让他变得放松,充满幸福感。这时他看见远处有一位保安,保安盯着他,目光中充满了讥笑和愤怒。保安的手里也许还抓着什么东西,保安朝他走来,越走越快,越走越快……

他看看保安,张张嘴,却没说话。他突然感到恐惧。

然后他便犯了一个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

他猛地推开前面的人,撒腿冲出超市的大门。伴着“抓贼”的叫喊声,很多人被他勇猛地撞倒。他的手里,仍然紧紧地攥着那个袋子。

他突然想,如果这样不停地跑,能不能跑回乡下?

他已经跑过了两条街,他看到远处有一个模糊的巨大阴影,黑暗中似向他露着尖尖的牙齿。那是他和工友们盖了一半的楼房。他向那里跑,其实那是与家乡完全相反的方向,但他还是朝那里跑。风吹开他黑乎乎的衬衣,露出同是黑乎乎的胸膛。他认为自己跑得飞快,他听见自己风箱般的剧烈喘息。

跑过第三条街的时候,后面的声音小了。他却不敢停,仍是跑。他一边跑一边回头,后面没有人,一个也没有。他松口气,然后他便听到轮胎磨擦地面的尖叫和自己的身体被钢铁击中的闷响。他在空中划出一道怪异的弧线,砸弯了路旁的护栏,然后被弹回,击中汽车飞速的后轮。在他身体连续的翻滚中,他竟然清晰地看见轮胎上冒起的红色烟尘。

他翻一下身,他认为自己还能动。他想站起来接着跑,身体却似被压上了巨石。他开始爬,狗一般爬,伤狗一般爬。他听到旁边有人发出惊恐的叫喊,他听到“抓贼”声逐渐向他靠近。他却突然变得冷静,莫名地冷静。

他爬。身下那段柏油路的颜色变得更深,淤积着他黏稠的血。一段肠子拖在他的身后,像跟住他的一条红色鳗鱼。他不出声,不停地爬,冷静地爬,一刻不停地爬。有风,一个废旧的塑料袋沾在那段肠子上,被他拖着走,像一个活动的标签。

他张张嘴。他想说话,却吐出一大口血。他盯着那血,血中有无花果的细小籽粒。他又一次想起父亲和小院。他知道那是一袋来自自家院子的果实。就算把全世界的无花果全部放到一起,他也能一眼找出自家院子的无花果。

他想说话。他想说,他只想尝尝自家院子的无花果,只想尝尝。他不想偷,他不是贼。可是他说不出话,血块堵住了他的喉咙。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里还紧紧攥着那袋无花果,于是他笑了。随着那笑,夏夜里,他的身体,变得和月亮一样冷。

小玉

小玉在等她的男人。小玉马上就能见到她的男人。她很紧张。

她翻出那件碎花对襟小袄,慌乱地穿了,对着镜子红起了脸。送走男人那天,她就是穿着这件对襟小袄。记得柳絮在风中飘摇,一朵朵沾了她的脸颊和红袄,又一朵朵被他轻轻摘掉。她问你啥时回?他说打完仗就回。她问啥时打完仗?他说应该很快。说话时他们站在树下,保持着很远的距离。那年她十八岁,身体就像葡萄,饱满剔透,挂着露珠。她说那我等你回来。他说好。就走了。她的话,算不上承诺吧?她看到他的背包打了漂亮的结,他在柳絮中越走越远。

他再也没有回来。

可是小玉在等,死心塌地。战争就要打过来了,娘想带她离开村子。娘说过几天,炸弹就会炸平我们的村子。她不走,抱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哭得死去活来。她说他回来找不到我,会伤心的。娘说可是你们没订亲的。娘说过几年天下太平了我们再回来。娘说你不走会被炸成肉末的。娘说活着重要还是等他重要?夜里她和娘收拾了家什,离开了村子。她们一直往北走,直到一颗炮弹在她们头顶爆炸。她将娘草草掩埋,然后挺了胸脯,一直往回走。她再一次看到了村子,再一次看到了草房。她走进草房,生起灶火,给自己煮一锅香喷喷的稀粥。然后她睡着了。她看到他站在面前,轻轻为她摘掉一朵柳絮。她看到柳絮不停飞舞,飘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她看到战场上的他抱一杆扭了麻花的枪,咬着牙向一架飞机瞄准。她看到飞机在低空盘旋,像一只饥饿的秃鹰。她看到从秃鹰的腹部甩出一颗颗炸弹,眨眼间将村子炸成废墟。她看到她从废墟里爬出来,抖落身上的土,咧开嘴笑。

她醒了。她的村子真成了废墟。她在废墟中微笑着等他。

她一直等他。在一个人的村子,在一片荒野,在战争中等他。几年后村人回来,村子再一次有了轮廓和规模。在夜里,她的门前站着一个个痴情的后生,他们和她,都在等待自己的爱情。她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她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她不知道自己还能等多久。她决定等下去,她认为这一切天经地义。

有关他的消息,不断传进她的耳朵。有人说他战死了,脑袋被子弹劈成两半;有人说他当了官,留在城里,早有了家室;有人说他在山西跑盲流,脏兮兮得像一条狗;还有人说他死在归来的途中,尸体被野狼撕成碎片。说什么她都信,说什么她都不信。她只知道自己必须呆在村子,守着自己。否则,他回来,会找不到她的。

门前的后生们越来越少,终于,所有人都失去耐心。后生们长出胡须,然后将皱纹,抹了一脸。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等了多长时间。一天,两天,十天,一年,两年,十年,还是一百年?

终于,她听到他的消息。

……一颗子弹钻进他的脑袋,将他的记忆全部抹去。他知道有一位姑娘在等他,可是他不知道那位姑娘到底是谁。战争结束了,他进了城,分到了房子,却是独身一人。夜里他把自己的头发一把一把往下薅,仍然不能够将她从记忆里翻出。直到半个月前,一位村人在那座城市的公园里见到了他。村人说你记得小玉吗?他摇摇头。他甚至不认识面前的村人。村人说你怎么能忘记小玉呢?送你去当兵的小玉啊。他仍然想不起来。可是他知道那个叫小玉的,肯定是等他的那位姑娘。他忘记了小玉。他忘记了她的名子,她的声音,她的眉眼,她的身材。他忘记了有关她的一切,可是他没有忘记自己的爱情。

他决定去找她。

村人带回来的消息让小玉颤粟不已。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她却变得惊慌失措。好几天她什么事情也不做,只躺在床上胡乱地想他。记忆中他留了平头,左脸长一颗英俊的红痣。他的语速很快,却很清晰。他的眼睛不大,却如朗月般明亮。他身材魁梧,那腰,总是挺得笔直。

小玉拿了头梳,仔细地梳理头发。她的头发一丝不苛,那是十八岁的发型。她在唇上点了口红,看了看,又轻轻抹去。那颜色太过娇艳,她怕他不能够将她认出。

她慢慢地走出院子,来到村口。她想他这时候应该下了汽车,正急匆匆赶往村子。她没有想错。她看到他了。他朝她走来。他走得很快。他的眼睛,仍然如朗月般明亮。

突然胸口痛起来。很痛,那里面有一双撕裂一切的手。她的视线开始模糊,她的世界天旋地转。——她的心脏病坚持不懈地纠缠着自己,终在这一天爆发。现在她想她终于要死去了。连同对他纠缠不清的思念。

她慢慢地倒下。他来到她的面前。他盯着她看了很久。他蹲下来拍她的脸。他喊一声,小玉!她笑了。现在,她可以安静地死去。

男人离开小玉,时间1945年。男人再一次见到小玉,时间2007年。1945年和2007年,一样的柳絮飞扬。80岁的小玉,将永远活在春天。

五六七八

小时候的大狗,一把弹弓出神入化。他眯一只眼,瞄准远处的枣树,怪叫一声,着!便有一枚绿枣直直落下。枣树是春霞家的,古老,高大,繁茂葱茏。自有了大狗和他的弹弓,春霞全家就没吃过一颗成熟的红枣。

因了弹弓,大狗成为男孩们的领袖。他的身后总是跟着瘦小羸弱的华子,他是华子最安全的保护伞。

华子日日操练。也学着大狗,瞄准一树绿枣,怪叫一声,着!石子射出去,枣们纹丝不动,却传出玻璃破碎的声音。他和大狗撒腿就跑,春霞妈追出来破口大骂。春霞跟在妈的身后,一张脸兴奋得通红。

大狗对华子说,你再练一百年都没有用。这样吧,我给你造个火枪。

大狗就给华子造火枪。大狗的功课一塌糊涂,人却心灵手巧。

可以喷出火焰,可以射出铁砂,五十米之内,可以射杀一条狗。这是大狗对火枪的描述。

半年后火枪打造完毕,完全是五四手枪的造型。大狗拉华子去试枪,瞄准一只麻雀,高叫一声,着!轰一声响,麻雀箭一般逃离。华子睁开眼睛,看到大狗血淋淋的右手。

大狗从此失去一根手指。拇指。那年大狗十二岁。

大狗和华子升了初中,同一个班,用着同一张课桌。华子的身材仍然瘦小羸弱,大狗的功课仍然一塌糊涂。上课时他们常常同时被一条漂亮的马尾辫吸引。那是春霞的马尾辫,他们可以清晰地分辨出辫子上每一根乌黑的发丝。

星期六三个人一起回村子。大狗和春霞走在前面,华子跟在后面。大狗说华子你跟上来。华子就跟上去。然后三个人并排走,大狗和华子一左一右,就像两个保镖。近村子时,春霞一个人走出去,大狗和华子踢着石块,慢腾腾跟在后面。

每次都是如此。

后来,有一次,华子突然问大狗,会划拳吗?

大狗和春霞都愣了。

华子说,简单。五,六,七,八……他伸出手,比划着,让大狗也跟着学。大狗伸出左手,华子说,不行,划拳得用右手。

大狗伸出右手。却没有划拳。他的拳头直接击上华子的面门。华子的眼镜被打得粉碎。

疯狂的大狗被春霞及时抱住。

再到星期六,华子和春霞并排走在前面,大狗跟在后面。他垂着头,右手深深袖进裤兜。春霞回头,说,你跟上。大狗笑笑,走得更慢了。麻雀们唧唧喳喳,大狗常常想起那一柄威力强劲的火枪。

初中毕业后大狗进城打工,华子和春霞读高中;三年后大狗拉起一班人马搞装修,华子和春霞读大学;四年后大狗开起公司,华子和春霞却开始打工。每年春节,他们都在老家相见。华子敬大狗一杯酒,说,小时候,不懂事。大狗不喝,嘴上说,我早忘了。

华子知道大狗不可能忘了。——手指是因他而掉的;为了春霞,他残忍地伤害过大狗的自尊。大狗真不可能忘了——公司的名子,就叫“五六七八”。

后来华子和春霞同时从公司辞职,办起了公司。

却是半年过去,没有做成一单生意。

无奈之下华子给大狗打电话。他说我想跟你借点钱……大狗说你是谁啊?他说是我啊我是华子啊……大狗说华子啊这样吧晚上你来东来顺酒店吧!

大狗在东来顺酒店等华子,身边坐着两个虎背熊腰的年轻人。大狗欠欠身子,示意华子坐下。大狗问华子借多少?华子说你看着办。大狗说五万?华子说你还在为小时候的事生我的气。大狗说六万?华子说对不起狗哥。大狗说要不七万?八万?华子站起身,他说我不借了。大狗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存折,“啪”一声拍上桌子。大狗说,十万。

华子看看大狗,问,有代价吧?

大狗大笑道,打你一枪!

两个年轻人上前,将华子摁上桌子。一人掰开他紧攥的拳头,回头冲大狗说,可以开始了!华子拼命挣扎,他想他总算明白大狗要做什么了,他想大狗还是没有饶过他。大狗的手里多出一只枪。火枪。模样古怪的火枪。大狗站起来退后两步,眯一只眼,枪口瞄准华子的拇指。大狗说,这一枪绝对不会走火——着!

食指扣动,火枪发出脆响。枪口射出红色的子弹,子弹翻着跟头,轻飘飘似在滑翔。——那是一枚红枣,饱满柔软。红枣飘向华子,华子闻到它的清香。红枣击中华子的拇指,弹起,落回桌子,旋转着,发出令人眩晕的红。华子的拇指一阵酸麻。

大狗重新坐下,端起酒杯。他指指存折说,密码五六七八……前面添零……代我问春霞好。

只要七日暖

几年前,我在市供暖公司上班,每天负责收取供暖费。我们这座北方小城,到冬天,家里如果不通暖气,似乎连空气,都能结成坚冰。

那年冬天来得特别早,仿佛秋天刚过一半,就到了隆冬。那个下午,在窗口前等待交费的人,排成长龙。我注意到一位男人,总是在轮到他的时候,就站到一边,独自呆一会儿,似乎后悔了,再从队尾排起,等再一次轮到他,却又站到了一边,呆一会儿,再一次回到队尾。好像,他想跟我说什么,却总也开不了口。

临下班的时候,整个交费大厅,终于只剩下他。我问您要交费么?男人说,是交费,是交费。声音很大。很突然。语速夸张地快。似乎一下午的勇气和力气,全都集聚在一起了。

我问他家庭住址,他急忙冲我摆手。不忙不忙,他说,先麻烦问一下,能不能只交八天的钱?

我愣住了。心想,只交八天的钱,开什么玩笑?

他急忙解释,我知道这违反规定,我知道,供暖费应该一次交足四个月。可是,我只想交八天的钱。你们能不能,破个例,只为我们家,供八天的暖气?

男人五十多岁的样子,已经满脸皱纹,包括嘴角。那些话便像是从皱纹里挤出来的。每个字,似乎都饱经了风霜。苍老且浑浊。

可是为什么呢?我迷惑不解。

是这样的。男人说,我和我爱人,下岗在家,还要供儿子念大学,没多余钱交供暖费的。——其实不交也行,习惯了,也不觉得太冷。可是今年想交八天,从腊月二十九,交到正月初七……

可是,一冬都熬过了,那几天又为什么要供暖呢?因为过年吗?我问。

不是不是。男人说,我和我爱人,过年不过年的,都一样。那几天通暖气,因为我儿子要回来。他在上海念大学……念大三,两年没回家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忙些啥,打工忙,还是读书忙。不过今年过年,他要回来……写信说了呢,要回来……住七天……要带着女朋友……他女朋友是上海的,我见过照片,很漂亮的闺女。男人慢吞吞地说着,眉毛却扬起来。

您儿子过年要回来住七天,所以您想开通八天的暖气,是这意思吧?我问。

是的是的。男人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他回家住七天,我打算交八天的暖气费。——家里太冷,得提前一天升温,否则他刚回来,受不了的。我算过,按一平方每天一毛钱计算——是这个价钱吧今年——每平方每天一毛钱,我家五十八平方,一天是五块八毛钱,八天,就是四十六块四毛块……错不了。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撂钱,推给我。我数过的,男人说,您再数数。

我盯着男人的脸。男人讨好地冲着我笑。又怯怯的。那表情极其卑微,为了他的儿子,为了八天的供暖费。

当时我极想收下这四十六块四毛块。非常想。可是我不能。因为不仅我,连供暖公司,也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事。

于是我为难地告诉他,我得向上面请示一下。因为没有这个先例。这件事,我做不了主。

那谢谢您。男人说,您一定得帮我这个忙。我和我爱人倒没什么,主要是,我不想让儿子知道,这几年冬天,家里一直没通暖气……

我起身,走向办公室。我没有再看男人的脸。不敢看。

最终,公司既没有收下男人的钱,也没给男人供八天的暖气。原因很多,简单的,复杂的,技术上的,人手上的,制度上的,等等。总之,因为这许多原因,那个冬天,包括过年,我想,男人的家,应该冷得像个冰窨。

后来我想,其实这样也挺好。当他的儿子领着漂亮的女朋友从上海回来,当他发现整整一个冬天,他的父亲母亲都生活在冰窨似的家,也许,那以后,他会给自己的父母,比现在,多出几倍的温暖吧?

假的

外乡人在小镇热闹的集市拉开架式。他先用半根粉笔在地上划一个椭圆,然后从随身携带的松木箱子里掏出酒杯、扑克牌、铁圈、钢刀、铜锣……他“咣咣咣”地敲起铜锣,引来十几个正闲逛的小镇居民。“各位父老乡亲!”外乡人拍拍赤裸的胸膛,鼓着腮帮子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下面给大家变个戏法,空杯变鸡蛋。”

围观的人群开始起哄。“假的!”有人扯开嗓子喊。

外乡人抱抱拳,说:“虽然戏法变出的东西是假的,但是戏法本身却是真的……”

“假的假的,不看不看!”那个人喊,“要来就来个真的!”

“那我就给大家来套真的,硬气功!这可是日久天长练出来的。”外乡人收起空酒杯,从地上拣起一块砖头,递给旁边一位年轻人。“你检查一下这块砖头是真是假。一会儿,我用手指把这块砖头钻出一个洞!”

“假的!”年轻人看也没看他的砖头。

“没看怎么知道是假的?”外乡人说,“这可是我刚才从镇西的建筑工地上拣来的。”

“不用看也知道是假的。”年轻人说,“要不就是你的手指是假的。”

外乡人把食指伸到年轻人面前。“你怎么证明这是假的?”

“不用证明也是假的。”

“假的能这样弯曲吗?能这样动吗?”外乡人有些急了。

“障眼法呗。”年轻人说,“我们都懂,这叫障眼法。假的!”

“你摸一下。你摸一下这手指软不软,热不热?”外乡人几乎把手指捅上他的脸。

“不用摸,假的!”年轻人躲闪着,固执地说。

“好!”外乡人突然大叫一声,“那么今天,我就既不变戏法,也不演硬气功,我今天给大伙来一个绝的。刀刀见血!”

“哧!”又是一片倒采声。

“就是用这把刀子,把我胳膊上的肉一块一块往下割!”外乡人从地上拾起砖头,又抓起旁边的钢刀,大吼一声,钢刀闪过,砖头被削成两半!

“假的!”有人喊。

“你检查一下这把刀。”外乡人的眼珠子都红了,他冲喊话的人说,“假的能削断砖头?”

“砖头是假的。”

“刀呢?”

“刀也是假的”

“那好,你用这把刀割自己两下试试。”

“不用割也知道是假的!”

外乡人的眼泪都快急出来了。“老哥,这刀可是真的啊!”他可怜巴巴地说,“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了。我把自己割得血淋淋的,怎么能是假的?”

“假的!”

外乡人痛苦地扭曲着脸。他把刀硬塞到一位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手里。“你捅我两刀!”他说,“快捅我两刀!”

“捅你两刀干什么?”络腮胡子大为不解。

“我要以死来维护我的尊严!”外乡人圆瞪二目,“不敢捅?不敢捅就证明刀是真的。”

“根本不用证明。”络腮胡子不紧不慢地说,“捅不捅,刀都是假的。”

外乡人扑上去,想要掐住络腮胡子的脖子。络腮胡子用握了刀的手一挡,外乡人就抓紧他的手连同他手里攥着的钢刀,“噗哧”一声,捅进自己的肚子。

这下事情闹大了。

鲜血从刀口里流出,散发出恐怖的浓重的腥味。外乡人倒退几步,坐在地上。他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肚子,一只手指着络腮胡子,嘴唇哆嗦着,“是你,杀了我……”

“我可没杀你。”络腮胡子脸上挂着笑,没有丝毫惊慌,“是你自己把刀捅进去的。”

“可是你说我的刀是假的。”

“你的刀本来就是假的。”

“我要死了,你还说我的刀是假的?”

“假的!刀是假的,死也是假的。”

外乡上躺在地上,剧烈地挣扎。几分钟后他的眼睛慢慢闭上,一条腿轻轻地抽搐。终于他彻底不动,胸前积着一洼黏糊的血。

“真死了?”络腮胡子问围观者。

“假的!”围观的人群一起喊。

人们很快散去,再也没有人理睬躺在那里的外乡人。外乡人的尸体在阳光的暴晒下一点一点肿胀,又一点一点变冷。偶尔会有路人被他的尸体绊一下,转过头,看看他,低声说:“死人?”又马上提高嗓音,“假的!”

外乡人的尸体,在那个集市上整整躺了一天。傍晚时候,一位女人差点被他的尸体绊掉。女人回头看,立刻掩住惊恐的脸。

她急跑两步,拽住一位恰好从这里经过的警察。“那里有个死人!”女人战战兢兢地说,“那个死人好可怜。”

“假的!”警察看了看外乡人的尸体,说。

“假的?”女人拉警察来到尸体旁边,说,“他都发臭了。还有,你看,他身上都有尸斑了。”

“假的!”警察掩了鼻子。突然他想起来什么,问女人,“你不是本地人吧?”

“我偶然经过这里。”

“怪不得。”警察说,“他也就能骗骗像你这样的外乡人。”

女人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小声地自言自语,大意是说那个外乡人死得好可怜,死了这么久,不仅没人为他收尸,并且没有人相信他已经死去。女人越哭越伤心,似乎即将气绝气亡。

“好啦!”警察不耐烦地说,“我最见不得女人哭!”他从口袋里捏出几张钞票,塞给女人。“如果你好心,你就用这点钱找几个人把他弄走然后把他葬了。”说完,转头就走。

外乡人的尸体突然蹦起。他抢过女人手里的钱,看一眼,撕碎,将碎屑狠狠地砸上警察的后脑勺。

“假的!”外乡人气愤地喊。

粉丝

粉丝对他的偶像,狂热地喜爱和崇拜。他床头的墙上挂满了偶像的照片,书桌上堆满着有关偶像资料的剪报册,床头柜里塞满了偶像的影碟、歌碟和磁带。有时粉丝认为偶像也许是世间的另一个自己,他常常在心中与偶像交谈。

有天粉丝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说他的偶像坠入了爱河。报纸上配了彩色照片,偶像小鸟倚人般靠着一位男孩,笑得很美很甜。这个消息让粉丝难受了很多天,他开始厌恶那个男孩,尽管那男孩也曾经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位歌手。可是这件事并没有影响粉丝对偶像的喜爱与崇拜,甚至几天以后,粉丝认为谈着恋爱的偶像比以前更有味道、更性感。粉丝默默地为偶像祝福,他想,只要她能够幸福,自己受点伤,又有什么呢?

偶像在一年之后结婚,电视里的一档娱乐节目播出了她的婚礼片断。场面豪华并且热烈,婚礼上有很多粉丝见过的娱乐明星的面孔。粉丝惊叹偶像怎么会有这么多朋友,这么多朋友又怎么舍得抽得出时间来参加偶像的婚礼?粉丝对偶像的崇拜再一次加深,对她的喜爱几近痴迷。粉丝想偶像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从此后,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不能说那些人的坏话。并且,粉丝觉得婚后的偶像更妩媚,更迷人。粉丝跑遍整个城市买她的影碟、歌碟和磁带,粉丝绝不错过偶像的任何消息。每一天,粉丝都在默默地为她祝福。

让粉丝吃惊的是,偶像的婚姻闪电般结束;更令他吃惊的是,离婚后的偶像迎来了她演艺事业的巅峰。她同时做着十几个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她的电影不断地获得国际大奖,她专辑的销量不断创造着新的纪录,她频频亮相各种晚会和募捐活动。粉丝不知道她为什么离婚,粉丝也不想知道。偶像婚姻的失败带来她事业的成功,粉丝认为她做得很值。现在他只知道偶像的大红大紫能让他有更多的机会从电视上看到她,那段时间,粉丝幸福得不能自拔。仿佛偶像的成功就是他的成功,他认为自己非常幸运。

可是突然传出对偶像不利的消息,杂志上说偶像在成名以前,干过很多龌龊的事情。他们列出了一大串男人的名子,他们说偶像一一陪他们睡过觉。这个消息让粉丝几乎惊呆,他不能够相信这是事实。他的理由是:如果他是偶像,他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既然自己不会做,那么,聪明的偶像怎么会去做呢?他憎恨那些泼偶像污水的记者,他认为他们阴险狡诈并且卑鄙无耻。几天后他在电视上看到偶像出来辟谣,偶像哭着红红的眼,楚楚可怜地看着自己。那一刻他有拥偶像入怀的冲动,他想让她靠着自己,哭个痛快。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好像有些下流:偶像那么纯洁和神圣,怎么可以随便亵渎呢?哪怕仅仅是抱一下。

当然,粉丝知道他的偶像有缺点。可是他认为这并不重要。粉丝认为他喜欢偶像就足够了。偶像是世间的另一个自己,偶像是心中的神。偶像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偶像的忧伤就是他的忧伤。有时候他觉得,他比偶像本人,还要了解偶像。

那天他正上着网,屏幕上突然蹦出一个网页。是有关偶像的,一个恶毒的标题刺得他眼睛生痛。他点开,人就呆住了。是一段视频,偶像和一位男人在酒店的客房里搂抱在一起,然后摁灭了床头灯。那男人在娱乐圈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一句话,绝对可以决定一位女孩的前途。

粉丝没有看完。他流着泪关机。他在床上整整躺了两天两夜,不吃不喝。第三天清晨,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床上。他吞下了很多片安眠药,又挥刀切腕。粉丝根本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生还的机会。床头留了一张遗书,是写给偶像的。他说他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他痛苦,所以他要离开。可是他并不记恨偶像。遗书的最后,他祝她一生幸福。

偶像在一个饭局中听她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情。她愣一下,说,打击?也这叫打击?多单纯的孩子呵!

穿过正午的马车

马车上铺满厚厚的稻草,碎屑和灰尘在阳光里盘旋飞舞。马车颠簸在夏日正午的山间小路,呱嗒呱嗒,呱嗒呱嗒。眯着眼,一指缝隙里,我看到老人颤起的鞭梢和一匹马健硕的屁股。突然老人喊一声“吁”,跳下车,寻一根棍子,将马遗落的粪便拢起,又从车厢里寻一个破旧的蛇皮口袋。棍子又细又软,老人几乎用手将几粒粪团抓进口袋。老人将口袋扔到我身边,抱歉地说,嫌吗?我说没事。老人就笑了,所有的牙齿都在牙床上摇摆或者飘扬。老人说这世上只有人粪臭不可闻。老人说所有的牲口粪都有一股发酵后的香味。老人说,酱香味。老人重新坐稳,喊,驾!鞭竿声东击西,鞭梢抖开成花。

尽管阳光暴烈,但躺在稻草上非常舒服。两腿搭上车轩,两臂枕在脑后,甚至可以轻哼一首曲子。我庆幸遇上老人的马车,否则,这样的正午,这样的土路,我想我可能会晕倒路边。

做什么来?老人问。

采风。

采风?老人扭头看我。

就是随便转转。顺便看一位老同学。

哦。到哪里去?

镇上。

去镇上看一位老同学?

是这个意思。

哦,这样。前面不远,快到了。老人咳一口浓痰,点一根草烟,驾!驾驾!

宽大的轮胎击起一路黄尘。

一会儿,老人再扭头看我。

在城里做什么?

写字。

写字?

作家。

写书?

是。

报纸呢?

偶尔。

老人急忙喊住马,惶惶地跳下车。他小跑到我面前,握住我的手。老人仿佛跪倒在神灵面前的圣徒,表情刹那间变得卑微并且虔诚。老人光着膀子,汗珠从他的毛孔里蜂拥而出,将宽大粗糙的紫黑色皮肤打湿。他的身体散发出浓重的牲口气味,又酸又甜,又腥又臭,阴,湿,黏稠,灰黑色,当当响着。

你得帮我。老人说,你一定得帮我。

我愣怔,愕然。怎么帮你?

因为你写报纸。老人说。

写报纸怎么帮你?

回去再说,边吃饭边说。老人松开我的手,身体伏低。他低着身子蹿上车轩,鞭梢急不可耐地击上马的屁股。后来我一直坚信,那个正午,那匹老马跑出了风的速度。

我坐在老人的炕头上吃饭,四菜一汤,大盘子大碗。老人开始讲他的故事,表情平静。他说他的儿子被镇长的小舅子捅死了,不是用刀子,用的是四齿粪叉。他说他的儿子身上有四十八个冒血的窟窿,他的儿子,挨了十二叉。他说他的儿子躺在炕上嚎了整整两天两夜,临死前他吓跑屋里所有的老鼠。他指指炕尾说,就躺在这里。我扭头,那里似乎真的躺着一位年轻的后生,后生被扎成可怜的蜂窝煤,身上的每一个孔洞,都鼓起红色绚丽的转瞬即破的气泡。

怎么这样?我问。

赶集时,镇长的小舅子白拿老乡东西,他看不顺眼,说了几句。打起来。镇长的小舅子顺手操起身边的粪叉……

怎么处理的?

黑白颠倒了。

怎么处理的?

说是防卫过当,判了几年。我想他明年就能出来。最晚后年。可是杀人得偿命,你说是不是?我死了儿子,他得偿命……

可是我怎么帮你?

你写报纸,你帮我写写。算我求你……即使不偿命,也不能颠倒黑白,是不是?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我儿子,他不是贼。真正的贼,是镇长的小舅子……

我低头喝酒。

你肯不肯?老人再一次低了身子。

我继续喝酒。

你到底肯不肯?老人的身子越来越低。

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点头。好像我还说了一句“没问题”。我忘记我到底说没说。老人的老伴将筷子伸向盘子里的一只鸡块,老人狠狠地剜她一眼,那筷子立刻不动声色地改变了方向——盘子里的鸡块,屈指可数。

老人送给我一蛇皮口袋苹果。青苹果,圆圆溜溜,青瓷光,小得像鸡蛋。老人用他的马车送我到很远,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老人站在土路远方跟我挥手,老人喊,回去别忘了写。他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开,那是一堆抖动的叠起的皱纹。我使劲点头,肩上口袋重若千钧。

那袋苹果伴我半程,终被我无奈地扔掉。我揉着磨出血泡的肩膀,看它们滚落一地……

每一天我都在想老人托我的事情,但是我无法办到。我不是记者,不是警察,不是法官。我只是作家。作家只是职业,既不是身份,更不是职务。我可以虚构出美好或者残忍,但我绝对做不到真实。我像一只流浪混迹在城市里的猫,我想,城市里,绝没有人在意一只猫的苦楚。

更何况,大多时,我的苦楚,其实那般虚伪。

在夜间,在清晨,在黄昏,在正午,我分明能够听到马蹄落上土路的声音,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踢踏踢踏,呱嗒呱嗒……还有马粪的酱香,还有闪动着光泽的老人的紫黑色的皮肤……无数辆马车无数次穿越无数个正午,无数个老人向我投来无数个乞求的眼神……

那天回来时,镇长为我安排了轿车。他拍着我的肩膀,万般不舍地说,下次什么时候再见面,老同学?

长凳

乡下的雨比城里的雨大,我这样认为。

逢夏季,逢大雨,雨便把乡村浇得亮晃晃的,呈现一种模糊和扭曲的景致。于是河水暴涨,黄浊,湍急,直冲而下,村人就跑出来,急匆匆的,却不是为了看景,村人没那个雅兴和时间,他们出来,为了捞东西。

总会有可捞的东西。河的上游连着很多村落。河水里飘来垃圾、南瓜、巨木、甚至家俱,当然,更多的时候,只会飘来一些碎草。碎草被河边裸露的树根挡住,就有村妇拿了粪叉,捞半天,捆紧,带回家,晒干,可以煮五六碗的稀饭。

方言里,这叫“捞浮”,几乎每一个村人,都干过这事。

宝田与三麻同龄,论辈份,宝田管三麻叫“叔”,但从不叫,亲哥俩似的友谊。那时三麻正跟一条鲢鱼搏斗,三斤多重的鲢鱼自己蹦上岸,三麻扑过去,手一滑,鲢鱼又蹦回到水里。三麻骂,成心逗老子呢你。这时他听到宝田的声音,凳子!

是长凳,放在堂屋,一次可以坐三四人的那种。凳子从上游飘下来,被雨后的阳光照着,闪着木质的暗黄。等凳子靠近,宝田便拿一根粪叉,看准了,猛地向岸边一划。凳子在水中打一个旋儿,飘到叉子不能所及的地方。

宝田急了,凳子,飘了!凳子,飘了!他向着凳子喊,很无助的样子,却并不看三麻。凳子飘出很远,颜色开始暗淡。宝田向回跑,寻着更长的粪叉,或者棍子。三麻正是这个时候,跳下水的。

三麻是村里水性最好的一个,没费多大劲儿,就把凳子救回。他把凳子坐在屁股下,一边哆嗦,一边拿手抚摸。三麻说,多好的凳子啊!

三麻把凳子带回家,三个孩子争抢着坐。一个孩子跛脚,很严重,吃饭时,几乎趴在地上。三麻的女人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三麻说,好个屁,那是宝田的凳子。女人便看着他,尽是不满。

宝田常来。他对三麻说,这凳子,是我先看见的。三麻说,是。宝田说,我的叉子,没捅准。三麻看一眼正在凳子上玩得起劲的跛脚儿子,说,是。宝田就不再说话,有时喝一碗三麻家的玉米粥,把嘴巴咂得夸张地响。

有时三麻去找宝田。三麻对宝田女人说,要是我不去捞那个凳子,凳子就冲远了。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家里孩子,腿不好。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下次再捞浮,如果有凳子,我拼了命也为你家捞一条。宝田女人的嘴就撅起老高。不会那么巧,她说,捞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看见你捞到凳子。宝田火了,丢了手中的筷子,大骂他的女人。女人就哭,数落着宝田的窝囊。

凳子就放在三麻家的堂屋。宝田来了,常常坐在上面。一边用手摸着,一边说,多好的凳子啊!

那年,没有为三麻和宝田再下一场大雨。天热得很,三麻的承诺,被太阳烤焦。

第二年夏天,终于下了一场大雨。好象所有的云彩都变成了雨,直接倒在了河里。河水再一次暴涨,更浑浊,更湍急,河面变得更宽。

雨还没有停,三麻就叫上宝田,要去捞浮。宝田说,等雨停了吧,会有凳子吗?三麻说,现在去,会有。

还没到河边,两人就发现河面上飘着一只凳子。尽管影影绰绰,看不确切。三麻说,是凳子吗?宝田说,像。三麻就狂奔起来,奇快,宝田在后面喊,三麻!三麻没有回答,依然狂奔。他跳下了河。

三麻就这样被河水冲走了。宝田还记得,三麻在河水中举起的那条“凳子”,不过是一个窄窄的硬木板。

尸体是在下游很远的地方发现的,三麻被泡得肿胀和惨白,象发过的笋。三麻的女人只看一眼,就昏过去;众人把她叫醒,她再看一眼,再昏过去;众人再把她叫醒,她就疯了。

她把跛脚儿子抓起来,扔到院子里。然后抱着凳子,去找宝田。她对宝田说,别再捞浮了,叫三麻回家吧。宝田嘿嘿笑,像哭。她再说,三麻水性好,但水太凉,别让他下水。宝田再嘿嘿笑,更像哭。她再说,三麻呢?宝田便不再笑了,抹一把泪说,对不住你,婶娘。宝田头一次叫三麻的女人婶娘,三麻女人感觉不是在叫她。

那以后,村人常常听到宝田在夜里,打她的女人。女人的惨叫,传出很远。

有时我回老家,去三麻女人那儿坐坐。那是一个已经六十多岁的女人,我也叫她婶娘。

我问她,婶娘,认识我吗?她说,认识,你是小亮。我问她,婶娘,身体还硬朗吗?她说,还好,什么病也没有。我问她,婶娘,家里日子还好吧?她说,还好。只是,三麻没有坐的地方。

她的家里,其实摆了一圈沙发。那是她的跛脚儿子添置的,他们一直住在一起。

后来我知道,她的家中曾经失火,那条被宝田送回来的凳子,早已化为一把清灰。

她盯着我,她说,三麻没有坐的地方。如此重复,一直到我离开。

小的时候,在雨后,我也常常和大我十几岁的堂哥,跑去捞浮。我们捞到了碎草、葫芦、树枝、油桶、南瓜、竹篓、八仙桌。我们捞到了很多东西,但我们依然贫穷。

洗手间里的晚宴

女佣住在主人家附近,一爿破旧平房中的一间。她是单身母亲,独自带一个四岁的男孩。每天她早早帮主人收拾完毕,然后返回自己的家。主人也曾留她住下,却总是被她拒绝。因为她是女佣,她非常自卑。

那天主人要请很多客人吃饭。客人们出身上流,个个光彩照人。主人对女佣说今天您能不能辛苦一点儿,晚一些回家。女佣说当然可以,不过我儿子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那您把他也带过来吧……不好意思今天情况有些特殊。那时已是黄昏,客人们马上就到。女佣急匆匆回家,拉了自己的儿子往主人家赶。儿子问我们要去哪里?女佣说,带你参加一个晚宴。

四岁的儿子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一位佣人。

女佣把儿子关进主人家的书房。她说你先呆在这里,现在晚宴还没有开始。然后女佣进了厨房,做菜切水果煮咖啡,忙个不停。不断有客人按响门铃,主人或者女佣跑过去开门。有时女佣进书房看看,她的儿子正安静地坐在那里。儿子问晚宴什么时候开始?女佣说不急。你悄悄在这里呆着,别出声。

可是不断有客人光临主人的书房。或许他们知道男孩是女佣的儿子,或许并不知道。他们亲切地拍拍男孩的头,然后自顾翻看着主人书架上的书,并对墙上的挂画赞不绝口。男孩始终安静地坐在一旁。他在急切地等待着晚宴的开始。

女佣有些不安。到处都是客人,她的儿子无处可藏。她不想让儿子破坏聚会的快乐气氛。更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知道主人和佣人的区别,富有和贫穷的区别。后来她把儿子叫出书房,并将他关进主人的洗手间。主人的豪宅有两个洗手间,一个主人用,一个客人用。她看看儿子,指指洗手间里的马桶。这是单独给你准备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凳子。然后她再指指大理石的洗漱台,这是一张桌子。她从怀里掏出两根香肠,放进一个盘子里。这是属于你的,母亲说,现在晚宴开始了。

盘子是从主人的厨房里拿来的。香肠是她在回家的路上买的。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的儿子买过香肠。女佣说这些时,努力抑制着泪水。没办法,主人的洗手间是房子里唯一安静的地方。

男孩在贫困中长大。他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更没有见过洗手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漂亮的大理石洗漱台。他闻着洗涤液和香皂的淡淡香气,幸福得不能自拔。他坐在地上,将盘子放上马桶盖。他盯着盘子里的香肠和面包,为自己唱起快乐的歌。

晚宴开始的时候,主人突然想起女佣的儿子。他去厨房问女佣,女佣说她也不知道,也许是跑出去玩了吧。主人看女佣躲闪着目光,就在房子里静静地寻找。终于他顺着歌声找到了洗手间里的男孩。那时男孩正将一块香肠放进嘴里。他愣住了。他问你躲在这里干什么?男孩说我是来这里参加晚宴的,现在我正在吃晚餐。他问你知道你是什么地方吗?男孩说我当然知道,这是晚宴的主人单独为我准备的房间。他说是你妈妈这样告诉你的吧?男孩说是……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知道。晚宴的主人一定会为我准备最好的房间。不过,男孩指了指盘子里的香肠,我希望能有个人陪我吃这些东西。

主人的鼻子有些发酸。用不着再问,他已经明白了眼前的一切。他默默走回餐桌前,对所有的客人说,对不起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共进晚餐了,我得陪一位特殊的客人。然后他从餐桌上端走两个盘子。他来到洗手间的门口,礼貌地敲门。得到男孩的允许后,他推开门,把两个盘子放到马桶盖上。他说这么好的房间,当然不能让你一个人独享……我们将一起共进晚餐。

那天他和男孩聊了很多。他让男孩坚信洗手间是整栋房子里最好的房间。他们在洗手间里吃了很多东西,唱了很多歌。不断有客人敲门进来,他们向主人和男孩问好,他们递给男孩美味的苹果汁和烤成金黄的鸡翅。他们露出夸张和羡慕的表情。后来他们干脆一起挤到小小的洗手间里,给男孩唱起了歌。每个人都很认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场闹剧。

多年后男孩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带两个洗手间的房子。他步入上流社会,成为富人。每年他都要拿出很大一笔钱救助一些穷人,可是他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更不让那些穷人知道他的名字。有朋友问及理由,他说,我始终记得多年前,有一天,有一位富人,有很多人,小心地维系了一个四岁男孩的自尊。

打捞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胖婶的儿子,淹死在池塘。

每个黄昏胖婶和儿子总要来到池塘边。池塘里开满粉的荷花,荷叶像张开的绿色的蓬船。胖婶看着儿子,说,儿,荷花漂亮吗?荷叶好看吗?儿子不答,胖婶就绕着池塘慢慢散步,心里想着她的男人。儿子或跟在她身后,或跑在她身前,或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她。开窑的男人前年从拖拉机上栽下来,脑袋直直戳向地面,没来得及跟任何人打招呼,就一个人去了。他给胖婶留下一大笔钱,那笔钱足可以让一百个胖婶在下半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胖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十六岁,在城里读着大学;小儿子六岁,守在胖婶身边,形影不离。

可是六岁的儿子淹死了,胖婶伤心欲绝。

她说她不该只顾一个人绕着池塘走,却忘记身后的儿子;她说她不该给儿子戴一个粗粗的金项圈,不然的话,儿子或许还能游上来;她说在那时,她应该跳下池塘救起儿子而不该吓得只剩下嚎啕;她说我的儿子走了,家里只剩下我,我可怎么活呢?

她失去了儿子,她很可怜。她花大价钱买下池塘边的一块地,立起一座坟。坟敞着,那里没有儿子的尸体。

全村人都在打捞胖婶的儿子。

池塘被搅得淤泥翻滚。荷花们翻了肚腹,荷叶被扯成碎片。人们扎起猛子,半天不见,又突然从污水里钻出脑袋,一张脸憋得通红。可是池塘里没有胖婶的儿子,没有金项圈,那里只有淤泥和藕根。池塘被翻地三尺,那几天里,村人家家的餐桌上,都有一盘炒藕根或者炸藕合。

黑婶的儿子在池塘里捞了三天。他捞上来一百多斤藕根,却捞不到胖婶的儿子。黑婶说别捞了,胖婶的儿子也许被鱼吃掉了。黑婶儿子说怎么能不捞呢?一万块钱啊!一万块钱就装在胖婶的挎包里,胖婶坐在坟头,哭着嚎着,等着儿子的尸体。一万块钱,村人两年的收入。

黑婶和胖婶,说起来还沾亲带故。她们同一年里嫁到这个村子,又在同一年里失去男人。不同的是,黑婶又瘦又小,胖婶又白又胖;黑婶穿着俭朴,胖婶穿金戴银;黑婶的男人是病死的,胖婶的男人是摔死的;黑婶惟一的儿子在村子里种庄稼,胖婶的大儿子却在城里读着大学。

那些天,除了吃饭和睡觉,黑婶儿子都把自己泡进池塘。他的皮肤被淤泥染成黑色,他的身体散发出藕根的甜甜气味。每一次他都满怀希望地扎下去,每一次他都是垂头丧气地浮上来。他看着胖婶的眼睛,那眼睛在他浮上来的霎时失去光泽,就像两个空空的孔洞。

胖婶坐在空坟前哭泣。她在几天之内老去,皱纹将一张脸挤得变了形状。黑婶儿子空着两手爬上来,说,怕是真被鱼吃掉了。胖婶就捂了脸。她的头埋得很深,指缝间亮晶晶一线。她的肩膀剧烈地颤抖。

肉吃了,还会留下骨头;骨头吃了,还会留下金项圈。胖婶的儿子就在池塘里,这毋庸置疑。还得捞。

黑婶儿子终在第六天的时候将胖婶的儿子捞出。是傍晚,天有些凉,池塘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是在池塘的边沿,几乎所有人都是从那里跳下水的,那里便成了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黑婶儿子的手将淤泥犁开一尺,摸到一个滑溜溜冷冰冰的东西,心就怦怦地跳起来。他浮出水面,冲着紧皱眉头的胖婶说,找到了。他深吸一口气,就像一棵紫色的萝卜般沉下去。他结实的脚踝打起一个水圈,水圈轻轻荡动,扩散整个池塘。胖婶捂住眼睛,她说他也许潜下去一百年。后来胖婶终于看到她的儿子。她的儿子肿胀惨白,四肢奓开,五官密集,金项圈深深卡进脖子。她的儿子被两只手高高举起,那两只手上沾满着腥臭的淤泥,滴着灰色的水。然后那两只手开始急切地抓挠,又无奈地沉了下去,水面上只剩下她的儿子。儿子浮在水面上,宛若一个吹起的充气娃娃,又像一艘小巧的皮划艇。可那不过是一条狗。一条普通的农村草狗。胖婶一直把那条狗叫做儿子,却把城里读书的儿子叫做狗崽。

那天,胖婶得到死去的儿子,黑婶得到一万块钱。

池塘终于恢复平静,淤泥散去,池水微蓝。一年以后池塘里长满香蒲,微风吹过,哗铃铃响成一片。池塘边呆着一座小坟,走着牵了狗的黑婶。每个黄昏,黑婶准时牵着她的狗来散步。黑婶坐在池塘边,抚摸着她的狗,满是皱纹的嘴唇轻轻颤抖。黑婶说,香蒲好看吗?儿子。

毛毛熊

男人坐在候车室的长条椅上,呆滞的目光瞅着脚边一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他在等待一天中惟一的一班过路车。其实男人十天前就应该离开这个地方,但当妻子要求他和她一起回去时,他说,让我再静静呆几天吧。

老人什么时候进来的,他没有察觉。他看到他们时,老人正领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站在他面前。看得出老人很累,流着汗,弯着腰,握拳轻轻捶着自己的大腿。他向旁边挪了挪,指着腾出来的空位。“您坐。”他说。

老人朝他笑笑,坐下。她把男孩放到自己腿上,眼睛看着窗外。

“奶奶……”“嗯。”“妈妈是不是不要咱们了?”“嗯。”“她为什么不要咱们了?”“她做的对。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爸爸呢?”“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是不是要去看他?”“不。我们要去亲戚家。”“以前的家呢?”“我们不再回去了。”“我们为什么不去看爸爸?”“因为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他?”“你不懂……”“我不懂,你快告诉我。”“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奶奶……”“嗯。”“我什么时候长大?”“很快。”“我想妈妈。”“嗯。”“我更想爸爸。他说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嗯。”“我想看爸爸的照片。”“等到了亲戚家再看。”“不,我现在要看。”“你怎么不听话?”“我就想看看爸爸的照片……”“信不信我揍你?”“好。我先看。看完了,你再揍我。”

男人静静地听着一老一小的对话。本来他不想插话,但男孩的最后一句话让他心酸。他把身子斜了斜,朝向老人,“就给他看看吧!”他说,“这么小的孩子,这么想他爸爸。”

老人叹口气,从随身携带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又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递到男孩面前。“快点看!”老人的眼睛环顾四周,样子有些紧张。

男人愣住了。他死死地盯着照片上的男人,直到老人把照片重新装进信封。

“他是不是,叫高畋?”男人问。

“是的。”老人不安地说。她飞快把脸转向另一侧,盯着窗台上的一盆云竹。

“您告诉我,”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抖开,指着上面的一张照片问她:“这是他吗?”男人的胸膛开始剧烈地起伏,仿佛有人在里面拉一个巨大的风箱。

“是的。”老人看了他一眼,再一次飞快地把脸转向那盆云竹。

男人盯着老人,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他的胸膛有节奏地起伏,却挤出不均匀的呼吸。男人站起来,又坐下,他重新把报纸抖开,盯着上面那个已经死去的男人。

……一个月前的一天,这个叫高畋的男人闯进了镇上的储蓄所。他带着一把刀子,身上绑满了炸药。他没有抢到钱,却被很多警察追赶。男人慌乱之中跑向附近的一座小山,并躲进半山腰一个废弃的有着两间屋子的看林房。荷枪实弹的警察很快将他包围,男人看逃走无望,就引爆了身上的炸药。

恐惧并绝望的男人并没有发现,在一墙之隔的另一间屋子里,正躲着一群瑟瑟发抖的人。那是八个来这里旅游的小学生和一位青年老师,那天他们来爬这座山,累了,进到看林房休息。然后他们听到有人闯进另一间屋子。再然后,房子被炸上了天。

八个小学生,当场炸死两个。十几天后,在医院里,又死了一个。据幸存的青年教师回忆,那个男人并没有发现他们……

男人朝老人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

男孩再一次缠起老人,“我还想看爸爸的照片。”他说。

老人终于火了。“信不信我揍你?”她在男孩的屁股上重重打了一巴掌。

男孩大哭起来,“我要看爸爸!你为什么不让我看爸爸?”“跟你说过爸爸走了!”“我知道他走了,他去哪了?”“信不信我再打你一巴掌?”“你打!你打!爸爸说过要给我买一只毛毛熊的!他不会扔下我走的!”“你想知道爸爸是怎么走的吗?你想知道是不是?”老人的眼泪终于淌下来,“好!我告诉你!”

“你不要这样!”男人急急地阻止老人。他低下身子,看着男孩,“爸爸刚才还在,和我在一起。不过你来之前,他坐上汽车走了。他得赶着去挣钱,给你买更多玩具。过些日子,他还会回来找你。毛毛熊他给你买了,让我捎给你。”男人打开那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从里面拿出一只很大的毛毛熊,递给男孩。“你看,是不是?”

毕竟是小孩子。男孩看到毛毛熊,就乐了:“我就知道奶奶在骗我!我就知道爸爸不会忘了我!”

老人不安起来。“这个,值很多钱吧?”她指着毛毛熊问。

“没事。我买给孩子的。他早想要一只毛毛熊,一直没给他买。后来他……病了,就给他买了一只,让他日夜抱着。想不到医生没能……把他救活。现在他不需要了……”男人强忍着泪,泪却还是滴下来。

老人重重地叹口气。“什么病?”她问。

一辆汽车在候车室门口停下来,正是男人等的那一班。男人站起来,拿起瘪瘪的旅行包,朝门口走。走了几步,他停下来,转过头,对老人说:

“他没得病。假期来旅游,死在这儿了。是被炸死的。在半山腰的守林房。”

木枪

那些年月,一切都那样荒诞不经。

唐宋被枪毙过一次。他和另外两人跪在那里,脑后顶了乌亮的寒枪。子弹蹿出枪膛,打着呼哨,霎间将两只脑袋撕成碎片,绽出焰花般绚丽的七彩。死掉的两人是唐宋的同事,一秒钟前,他们的眼睛还瞪着血色黄昏,一秒钟后,那眼睛就不存在了。它们在空中撞击出金属般明亮的脆响,然后迅速消逝。

唐宋从朝鲜战场回来,工作了几年后,就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他不停被人审问,拷打,批斗,躯体和信仰像麻花般被人扭来扭去。他和另外两名同事成了罪恶滔天的坏蛋,罪状闻所未闻。有人在桌子上摞起很高的砖头,让唐宋站上去,厉声问他,说不说?正迷惑着表情,砖头被人蹬倒。他从高高的桌子上訇然跌落,鲜血糊住了脸。人们把砖头重新摞好,再强迫他站上去,喝他,说不说?唐宋便嚎啕了。说什么呢?唐宋嘶喊,你们让我说什么呢?

他们被关了半年。半年后,拉上了刑场。

行刑的战士中,有一名是唐宋的亲侄。亲侄端着枪,把枪口对准唐宋的后脑,和另两名战士一样威武。那枪口一直在抖,唐宋想回过头,递给亲侄一个大度的微笑,可是他的脖子僵硬,身体风化成石雕。然后枪就响了,两名同事面朝下扑倒在地,身体急速抽搐。唐宋被架起来,拖着往回走。有人对他说,你好幸运啊!

三支枪,两颗子弹,唐宋挨了空枪。据说是上面的意思。三个人必须毙掉两个,留下一个。留下的人继续交待可能被遗露的问题。行刑者并不知道自己的枪里有没有子弹。他们更像是在玩一个抓阄的游戏。他们抓到有子弹或者没子弹的枪,唐宋们抓到了生命或者死亡。这些都是传说,即使多年以后,也没人能说清楚唐宋为什么能从刑场上活着回来。对于这件事,唐宋说他是不相信的,因为这太过荒诞,即使是在那样的疯狂岁月。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版本,当然还有另一个版本。

另一个版本是亲侄告诉唐宋的,他说那次本来就没打算枪毙唐宋。他领到的枪,其实是一只木枪。木枪平时被民兵们用来操练,遇到枪毙这样的事,就会拿出来壮威。木枪和真枪一模一样,除了不能发射子弹。他领到了木枪,他知道自己的叔叔只是被陪毙。——陪毙是那个年代的独特产物,是对人的心理承受力最残忍和最致命的打击。后来他把木枪拿给唐宋看,那时历史已经硬生生刹住了车。把它挂在墙上吧!亲侄对唐宋说,民兵解散,我要来了木枪……您留着它……那段可怕的历史……

唐宋摸着木枪。木枪以假乱真,冷冰冰的,曾经顶在他的后脑。唐宋说假如这是真枪,假如这枪里有一颗子弹,你会不会开枪?亲侄说这事不能假如,我顶着您脑袋的,本来就是一只木枪。唐宋说我知道是木枪,我只是假如。亲侄说如果是真枪的话,我想我下不了手。唐宋轻轻笑了,他说吃饭吧。桌子上摆满了酒菜,亲侄常常去唐宋家喝酒,带来大包小包的礼品。

唐宋知道亲侄不吃一切红色的东西。红辣椒,番茄酱,红鲤鱼,螃蟹……他会狂吐不止。

唐宋知道亲侄有很严重的失眠,夜夜睡不着觉。好不容易睡着了,却是恶梦连连。

唐宋知道亲侄得了绝症,一天比一天接近死亡。

现在亲侄躺在医院里,大夫说他不可能熬过今天。唐宋站在床头,握紧亲侄的手。

白发人送黑发人。唐宋送的,是他的亲侄。亲侄曾经用一只枪,顶住他的后脑。

亲侄说叔叔,你肯原谅我吗?

唐宋说当然,那不过是一只木枪……甚至我可以,原谅那段历史。

亲侄说是的,那只是木枪。它打不出子弹。

唐宋说我知道。你不要自责。木枪杀不了人。

亲侄说我走了。

唐宋说好。

亲侄就闭上了眼睛。表情是微笑的。唐宋仍然握着他逐渐冰冷的手。

唐宋回了家,从墙上摘下木枪,折成几段,塞进院角的煤炉。煤炉的火焰猛然蹿起,像一只伸向天空的蓬勃抽象的手。

老伴说你疯了?

唐宋说我没疯……其实木枪也能杀人。

老伴说木枪杀死了谁?如果没有这只木枪,你早死了。

唐宋笑笑。他说多年前顶住我的,其实并不是木枪……打了这么多年仗,真枪还是假枪,我还是能够分出来的。

第六辑 请求支援

请求支援

你决定成为一名剑客,行走江湖。你认为时机恰好。

你的剑叫做残阳剑。这柄剑威力强劲,你可以同时斩掉十五名顶尖高手的头颅。你的独门暗器叫做天女针。你面对围攻,只需轻轻按下暗簧,即刻会有数不清的细小钢针射向敌手,状如天女散花。天女针一次可以杀敌八十,中针者天下无解。

靠着残阳剑和天女针,你打败了飞天燕,杀掉了钻地鼠,废掉了鬼见愁的武功。他们全是江湖上一顶一的高手,他们全是杀人不眨眼的黑道魔头。从此你声名大振,投奔者众。

现在你拥有一支军队,占有一座城池。你的军队勇士五千,良驹八百;你的城池繁华昌盛,鸡犬相闻。

你不停地和道上的兄弟签署着攻守同盟。你还和神枪张三、铁拳李四、一招鲜王刀结拜成兄弟。你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你招兵买马,筑固城池。似乎四分五裂的天下不久之后就将统一,你将成为万人瞩目的头领或者君王,你将拥有无涯江山,无尽财富,无穷权力,无数美女。你沉浸在难以抑制的兴奋之中,你常常会在梦里笑出了声。

可是,鬼见愁突然杀了回来。

其实那天你并没有完全废掉他的武功。那天你有了小的疏忽。鬼见愁凭着多年的武功造化医好了自己,又用三年时间练就了一门邪道武功。现在他率精兵五万,包围了你的城池。

敌十倍于你,你并不害怕。因为你的勇士们个个以一当十。

你的五千勇士扑出了城。你试图将鬼见愁的五万精兵一举歼灭。你甚至想晚上就可以用鬼见愁的脑袋做成一个马桶。可是你很快发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鬼见愁的五万精兵,完全以死相拼。他们踏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极度疯狂。你砍断他的矛,他会用拳头打你;你砍断他的胳膊,他会扑上来撕咬你的咽喉;你砍断他的脖子,他还会在倒下去的一刹那,用脚踢一下你的屁股。尽管你的五千勇士个个骁勇善战,可是最后,他们不得不退了回来。

五千勇士,只剩三百。

鬼见愁精兵五万,尚有八千。

你关了城门,开始求援。

你给神枪张三飞鸽传书,让他速来救你。几天后你得到消息,神枪张三早被一无名剑客杀于某个客栈。

你千里传音给铁拳李四,让他速来救你。铁拳李四回话说,现在我也被围,自身难保,如何救你?

你在城墙上放起求援的烟火,这烟火只有一招鲜王刀才能看懂。一会儿王刀放烟火回答你,他说,我正在攻城掠池,无暇管你。你好自为之。

无奈之下,你计划弃城。你已经管不了城里百姓的死活。现在你只想自己逃命。

夜里你率剩下的三百勇士突围。那是一场惨烈的战争。你挥舞你的残阳剑斩下无数头颅。你的天女针霎时消灭掉鬼见愁八十名贴身保镖。可是当你抬头,你突然无奈地发现,现在,你只剩下一名勇士,而鬼见愁,尚有精兵一百。

你的天女针已经射完最后一根钢针。现在它成了废物。

你的残阳剑已经卷刃并且折断。现在它不如一把菜刀。

你和最后一名勇士逃回了城。鬼见愁甩手一镖,你的勇士就倒下了。倒下前他为你紧闭了城门。他忠心耿耿。

鬼见愁将城围起,不打不攻。他想将你折磨致死。

其实鬼见愁只剩士兵一百。你只需再有一把残阳剑,再有一管天女针,就可将他们全部消灭。可是现在你没有了武器,也没有了士兵,更没有了兄弟和朋友。你呼天天不响,叫地地不应。

等待你的,只有死路一条。

最后一刻,你终于想起了你妈。

你向你妈求援。

你妈六十多岁。

你妈是一位农民。

你妈连鸡都不敢杀。

你给你妈打电话,你说学校又要收学费了,五百块。你妈说,好。我马上照办。

你命令不了别人。你可以命令你妈。

你用这五百块钱给你的游戏卡充值。你重新为自己装备了残阳剑和天女针。你单枪匹马冲出城外,将鬼见愁和他的精兵杀个精光。

你保全了自家性命。你还可以行走江湖,招兵买马。

即使在虚似世界里,最后一位给你支援的,也肯定是你妈。

请求原谅

我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是大胡子让我杀死他的。我必须听大胡子的。我没有主见。甚至,我没有拥有主见的权力。

只因为一个很小的磨擦,一个只需一句话就可以解开的芥蒂。大胡子把手枪递到我手里,说,开枪。我扣动扳机,朋友就倒下了。他抱着我的腿,嚓嚓地啃咬着我的皮鞋。尽管紧闭了眼睛,我仍然可以看见他血流满面的样子。子弹击中了他的眼睛,他的眉骨和鼻梁都被击碎。他躺在地上喘息,痛苦地恳求我再补上一枪。我把枪举起,却被大胡子摁下。大胡子说不能让他死得这么早,我们得让他多受些折磨。朋友是在第二天清晨死去的,那时我已经身在逃亡的途中。

我剪平了头发,剃掉了胡须。我戴上眼镜,说着生涩的普通话。我躲到宾馆或者古刹,新疆或者河南,名山或者大川,纽约或者乌兰巴托。到处都是机警的警察,他们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腰间的手铐哗啦啦响。在大胡子的遥控指挥之下,我总能够在关键时刻化险为夷。他让我免去了牢狱之灾,我得感谢他。

常常想起朋友的眼睛,常常想起他的眼睛被我的子弹在霎间击得粉碎。然后从梦中醒来,我一身冷汗,浑身颤粟。屋子里大多时暗了灯,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宾馆还是古刹,新疆还是河南,名山还是大川,纽约还是乌兰巴托。好几次我几乎崩溃,好在,在逃亡的途中,还有她。

那么美丽多情的女子。那么温柔善良的女子。她有娇小的身子和嫣红鲜嫩的唇,她的身体总是散发着青草的迷香。大胡子把她送给了我,大胡子总是这样善解人意。我们扮成兄妹,以此来躲避隐藏在周围的多疑警醒的目光。我们同居一室,却只能小心翼翼地保持着看似安全的距离。

后来我爱上了她。再后来她爱上了我。这没有什么不好,这太过正常。可是我们仅仅可以眉目传情。——大胡子严厉地警告过我,既然我们化装成兄妹,就应该有兄妹的样子。

大胡子的眼睛无处不在。

终于有一天,她壮着胆子吻了我。我说我们是兄妹。她说,我们不是,我们是情侣。我说可是大胡子说我们是兄妹。她说,现在大胡子不在。

于是大胡子出现了。当我们的唇分开,我发现,大胡子正坐在房间的沙发上,笑呵呵地看着我们。

大胡子说,现在,你该逃亡了。

我说,现在我想恋爱,现在我不想逃亡。

大胡子说可是你必须逃亡。现在你必须扔下她,一个人继续逃亡。然后你会在逃亡中会遇到第二位朋友,你们有了过节,你将他杀死。再然后,你遇到另一位美丽的姑娘……

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

大胡子说,没有为什么。观众需要就是所有的原因。说话时他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本子。他身上的马甲有无数个口袋。

我说,可是你知道吗?我杀死了我的朋友,我和相恋的人不能够相守,这对一个人来说,实在太过残忍。这样的剧情,也实在太过庸俗和无聊。

大胡子笑了。他说我知道这很残忍也很庸俗和无聊,可是我有什么办法?这是电视剧,我们是为那些充满猎奇心而又忙于生计的观众们准备的。

既然忙于生计,那么剧情岂不是更应该加快节奏?

不。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需要拖沓,需要不断地绕圈子,需要不断地用爱恨情仇来吊起观众的胃口。这样他们即使漏掉中间几集,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剧情不会因此中断,前后衔接天衣无缝。

你是说,其实他们只需要年初看一集开头,年末再看一集结尾,就可以了?

就是这个意思。

假如他们连开头和结尾都因为生计的奔忙而错过了呢?

那也没有关系。明年我们还会重播。

那么,你,我,演员,导演,观众,所有人,似乎都在做着一件毫无意义的无聊的事情。

可以这样说。大胡子导演点点头说,所以,我想请求你,请求所有的演员,请求所有的电视观众们原谅。

尽管他满脸诚恳,可是我知道,这或许也是一种高超的演技。甚至,这句话的本身,也是整个剧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当你不小心看到这部由我主演的电视剧的时候,我还是想,请求你的原谅。

请求赦免

战鼓起,兵勇们越过国界。等待我们的是山崖上数以千计的弓箭手,我们中了埋伏,伤亡过半。

我是众多兵勇中的一员。将军说我们只是诱饵。我们的任务是将敌方的主力引诱出来,将我们尽情屠杀,然后放松警惕。这时我们左右两翼的主力就会强渡过河,以铁钳之势给他们致命一击。将军的话说得虽然委婉,但是我们都明白,我们的任务,其实就是送死。我们只能进,不能退。

我的朋友一个个倒下。他们没有将士的盔甲,没有突围的战马,没有撤退和进攻和命令。他们所拥有的,只有等待屠杀的生命。一支箭射中阿三的嘴巴,又从后脑勺穿出来。箭尖上滴着血,映出我恐怖变形的脸。阿三是一位英俊的少年,他只有十七岁。阿三爱上邻村的姑娘,他说打完仗就娶她为妻。昨晚在帐子里,阿三和我赌钱。他赢了很多,他知道那绝不是一个好兆头。阿三想输,可是他总也输不了。阿三搂着那一堆钱,一直哭到后半夜。现在阿三死去,世上不会再有他的哭声。

弓箭手们射完最后一支箭,悄悄退了回去。他们的主力仍然不见,我们的计划没有得逞。我们得到原地休整的命令,后方派快马为我们送来只够维持一天的粮食。我问将军粮食为何这样稀奇?将军回答说,你认为一个人在临死之前有必要吃太多吗?他说的有道理。我们即将死去,不该浪费太多金贵的粮食。

第二天天刚亮,我们就迎来更为惨烈的一战。对方的弓箭手重新爬上山崖,数量是昨天的十倍。他们一边轻松地聊着天,一边把我们像靶子一样瞄着打。他们展开比赛,射中太阳穴十环,眼睛九环,鼻子八环,嘴巴七环,脖子六环,身体五环……我们把盾牌围成一圈,人坐在里面,唱起悲壮的歌。我想我们即将死在异国他乡,我们的死毫无价值。也许他们根本没有主力,也许他们的全部主力,只是一万多名站在山崖上的弓箭手。

突然我听到美妙的炮声。山崖的弓箭手突然被我方炮火炸得血肉横飞。我们的铁骑终于杀了上来,他们在炮火的掩护下,向战场纵深不断推进。弓箭手被霎间消灭,敌国的大门向我们敞开。我挥舞着长矛冲锋陷阵,现在我变成一名英勇的马前卒。坐在马上的是一位抡着双锤的将军,我的任务是保护他和马的安全。两天后我们摧毁了敌人的第二道防线,那里尸横遍野,满目疮夷。

敌人的防线一点点收缩,一步步后退。我们的弓箭手呈一字形排列,箭射出,多如牛毛。弓箭手的任务是射杀面前所有人,不管是士兵,还是百姓。终于我们攻临敌国的都城,那是他们最后的防线。

我们搭起云梯,开始攻城。我们的弓箭手射出一支支火箭,城楼被烧成黑色的炭;我们的发石器将巨大的石块甩上城楼,将守城的士兵砸成肉饼;我们的土炮瞄准城墙一角不断开火,直到把城墙轰出一个个缺口;我们的战车和兵勇不断地从那个缺口冲进去,又不断地遭受到强有力的阻击。我们的士兵一批又一批全军覆没,一批又一批疯狂地冲上去。那是极其惨烈的战斗,守城的勇士,直至战到一兵一卒。

最后一名士兵被我们砍死,我们冲进了城。城中尸体纵横,血流成河。我保护着我们的将军,闯进了皇宫。我看到皇帝站在花丛间瑟瑟发抖。

将军轻轻地对我说,杀了他。

我点点头,将长矛刺过去。却并未刺中他的咽喉。最后一刻我刹住了长矛。一位仕女突然从花丛间闪出。她用身体护住了皇帝。

我愣住。我认识她。她是被掳去的我的情人。我一直深爱着她。想不到现在她成了敌国皇帝的仕女。

我说,你让开。

她说,除非你把我杀死。目光中充满坚毅。

我只好转身,请求身后的将军将她赦免。我说她只是仕女,这场战争,并不是她的过错。

将军说是这样。可是现在,要杀掉狗皇帝,只能先杀掉她。

我再一次对她说,你让开。

她说不可能。现在我既是仕女,又是贴身保卫。死在吾皇前面,是我的职责。

我只好再一次对将军说,如果你一定要杀死她,那么,我只好自杀。

将军说,即使你自杀,也必须在自杀前先把她和狗皇帝杀了。这是命令。所有的战争都是这样。

是的。这是命令。所有的战争都是这样。我必须服从。我含泪将长矛刺穿她的喉咙,她在倒下的霎间,喊了我的名子。我知道她依然爱我。

杀她,在一个黄昏。在黄昏的城市里。城市的小区里。小区的凉亭里。凉亭的石桌上。石桌的棋盘上。两位老人端坐,摆开楚河汉界。他们用一顿饭的时间完成了对弈,而我们的战争,足足延续了两千年。我只是一名黑卒,她只一位红仕。我们没有过错,我们只想相爱。可是有些事,我们做不了主。

两千年的简单游戏,结果无非有三:胜,败,或者平。棋盘上的战争带给对弈者无穷无尽的快乐,可是他们永远不会理解,一位兵卒或者仕女的痛苦。

终点

他把右手插进裤兜,从汽车的前面往后挤。车厢里气味复杂,拥挤不堪,这让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上沾着无数只眼睛。他用左手艰难地抓紧着头顶上的钢管把手,身体象一条被挂起来的风干的咸鱼,轻轻地晃。

他的手心冰凉。

班车的终点是八十公里外的一座小城,据说那里轻工业发达,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他行程的终点,只是这个拥挤不堪的车厢,或者,只是那个旁边有个加油站的小站。

他右手的手指开始剧烈地蹦跳。不能自控。

之所以选择那个加油站下手,是因为他知道那里只有三个年轻的女孩。他还知道那附近有成片的玉米地,有一条通向无限荒凉的土路。他想,这或许可以增加他逃离的成功率。

斜挎着黄色帆布包的乘务员开始收钱。他问多少,对方答七块。他松开紧攥着钢管的左手,在身上所有的口袋里乱翻。其实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翻出多余的一分钱,却仍是装模作样地寻找。终于他有些烦躁,他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表演,把身上仅剩的六块钱递给了乘务员。

差一块,乘务员看着他,面无表情。

就这些了。他说。

可是差一块,对方盯着他说,六块钱只能到张村。你不是要到加油站吗?

那就到张村,他低声说,剩下的路我自己走过去。他可怜的回答引来一片目光。明亮的,混沌的,好奇的,麻木的,同情的,幸灾乐祸的……这些目光随着他身体的左右晃动,便也跟着晃动起来。

乘务员接过钱,咧一下嘴,继续向后挤去。他松一口气,抖抖身体,象要抖掉沾满一身的眼睛。他看看窗外,正是夏天,玉米们拔着节儿,争先恐后地接近太阳。

他想自己过去的二十七年的生命真是太失败了。相恋五年的女友说走就走了,甩掉他就象甩掉一把恶心的鼻涕。他还想到自己的工作,想到人事科长指着他的脑门破口大骂。不过那都是半年前的事了。他给自己留了半年的时间,可是他仍然失恋,仍然失业。世上的一切仍然在跟他顽强地作对。他想就这样吧,拼一次!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颤抖不止,好像那把折叠刀生了翅膀,即将从他的手里飞走。于是他用了力。用了力,右手再一次抽筋。他想这一次会失败吗?他对自己并没有信心。

其实失败了也没什么。他想,只需拿这刀往自己的脖子上轻轻一抹,他就真的到终点了。他想,这世间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窗外的玉米地慢慢地连成了片。他知道,现在距那个加油站很近了。他裤兜里的手抖动得更加厉害。他呼吸紧促,胸口发闷。他不得不大张着嘴,似一条缺氧的鳗鱼。

而他此时的身体,却似一张绷紧的弓。

汽车在一个小站停下,他松开抓着钢管把手的左手,活动着僵直的手指。突然有人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转头,他看到一只纤细的手,手指间捏着一张的崭新一块钱。他愣了愣,那钱便递到了他的手里。再回头,一个纤细且陌生的背影已经下车。

汽车再一次行进起来。

他把钱捏在手里,像做着梦。那一块钱轻飘飘的,仿佛完全没有质量,却让他用了浑身的力气抓紧。后来他感到自己正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向四个方向牵引。他有一种被分离的感觉。

汽车再一次停下。到张村了!乘务员只朝他一个人喊。

他盯着乘务员,扬了扬那一块钱,露着自豪的表情。然后他下了车,慢慢朝加油站的方向走去。

他的右手仍然插在裤兜里,紧抓着那把刀。却不再抖,安静得象疲劳的战士。经过加油站的时候,一个忙得满头大汗的女孩正好抬起头来,向他笑了一下。

他也向女孩笑一下,然后继续走。继续走,他没有停下,始终朝着终点的方向。他知道那里有一座小镇,小镇上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

他把刀从裤兜里掏出来,抡圆,猛抛向旁边的玉米地。空中的刀子将一抹白色的阳光反射上他的眼睛,刺得他淌了泪水。

现在他的右手再一次插进裤兜,紧紧地攥着那一块钱。他的手指,正幸福地蹦跳。

他想他到了那座小镇后,会随便走进一家工厂,他会问他们这儿需要人吗?他会说,只要有活干,干什么都行,多少钱都行。

他感觉自己,正在奔向起点。

往事

娘赶集去了,她把大庆关在家中。大庆也想去赶集,可是娘不让。娘说小孩子赶什么集?三跑两颠的,早晨吃那点饭不全都颠没了?娘说你在炕上别乱动,尽量少钻茅坑,实在憋受不了再去,这样最省粮食,粮食多金贵啊。娘说你在家里等着,如果供销社有卖冰棍的,就给你买一根。娘说你爹晌午要回,看好锅里的菜团,你爹回来要吃。娘说都记住了吗?大庆说都记住啦!娘你千万别忘买冰棍。大庆看娘用缺了齿的木梳蘸着豆油,把头发梳得又光又亮。那木梳上积满黑色的灰垢,放到鼻下闻,又酸又臭。

娘捏着五分钱,从集东转到集西,从集西再转回来,再从集东转到集西,手里还是五分钱。娘把五分钱捏到滚烫,烫得她几乎捏不住了。娘把钱换到另一只手,手指肚上,就留下一个清晰的印痕。那印痕中间写着五分,周围有饱满的麦穗环绕。娘看看麦穗,咽一口唾沫,叹一口气。

大庆两手托腮,坐在窗前想爹。爹被大队派去修水库,娘说他晌午能回。大庆觉得爹越长越像爷。爹的胡子都长出来了,爹的皱纹似乎比爷的还深。这时柴门嘎吱一声,大庆伸长脖子,却没有看到盼望中的爹。来人叫横财,大庆叫他叔。

横财缩着脖子,蹭到炕上。他讨好地摸摸大庆的头,他的手上全是血口。大庆说娘去赶集了。横财说知道,我给你捉了蚂蚱。他把蚂蚱放到炕沿,轻轻弹一下蚂蚱的屁股。蚂蚱受到惊吓,拼命往前蹦。可是它的两条后腿早被横财掐断,所以它只能悲壮地做一下蹦跳的姿势。大庆看看蚂蚱,没去动它。他说娘赶集回来,会给我捎一根冰棍呢。横财说这我也知道。大庆问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横财说我还知道你家锅里肯定有菜团子。

大庆吓了一跳。他说那是娘留给爹的,爹去修水库,晌午回。横财说我不吃,我去闻闻。大庆说闻也不行,会把香味闻跑的。横财说你看这蚂蚱多好。大庆说你给我蚂蚱也没用,我不会让你闻。横财说那我看一眼行吗?大庆说,不行。横财嘿嘿笑,从怀里掏出一只木头手枪,慷慨地递给大庆。他说你不是早想要吗?专门给你刻的。大庆说你要看菜团才给我手枪的话,我就不要;你不看菜团也给我手枪的话,我就要。横财说拿着吧。我不看了。

大庆紧攥手枪,爱不释手。他把手枪瞄准横财的脑袋,嘴里发出一连串嘭嘭的声音。横财再摸摸大庆的头,可怜巴巴地说,我都两天没吃饭了。

大庆说你十天没吃饭也不关我的事。娘让我看家,我就得看好。

横财倚着炕沿一团乱蓬蓬的旧棉絮,无精打采地看玩得起劲的大庆。他看了一会儿,自觉无趣,就慢慢下了炕,说,我走了大庆。大庆说走吧。想了想,又说,就让你看看吧。只准看一眼。

横财掀开锅盖,人就哭了。他盯着两个乒乓球大小的黑色菜团,浑身开始了颤抖。大庆在炕上喊,你闻完了吗?横财不出声,慢慢抓起一个菜团,慢慢凑近鼻子。大庆说你快点闻,闻完快点盖上锅盖。横财说,好。却突然张开嘴,一个菜团就不见了。

大庆是扑过来的。他扑过来抓横财的手,挠横财的脸,用木枪疯狂地击打横财的下巴。他说吐出来吐出来快吐出来。横财当然不会吐出来,他又抓起另一个菜团往嘴里塞。他的牙齿相撞,发出很响的喀喀声。鼻涕眼泪糊满横财一脸,他把它们全部抹进嘴里。

大庆在横财身上打着无奈的秋千。他的鼻涕眼泪流得比横财还多。他说娘回来要打我的!他说你说过只看一眼的,怎么说话不算数?他说你吃了爹的菜团,爹回来会杀掉你的。大庆说娘啊快回来啊横财叔把爹的菜团子都吃了啊!

横财一直站着不动。后来他冲大庆笑,笑纹里亮晶晶一片。他说开始我只想看看……后来我只想闻闻……再后来我就忍不住了……你不用怕,这事不关你……我和你一起等你娘,等你爹……我会好好跟他们说……大庆你别再哭了……大庆,别用枪戳我的脸……

可是他还是逃走了。他跟大庆说要去茅坑,偷偷溜掉了。他走得很快,低着头,抹着脸上的血,表情尴尬并且痛苦。

娘没有带回传说中的冰棍。娘说路太远,带回来也会全部化掉。娘说完话就去掀锅盖。娘掀开锅盖的一刹那惊恐地叫了一声,那声音深深烙进大庆的记忆。后来她操起一根棍子,把大庆往死里打。大庆说是横财叔吃了!娘一边打他一边说,不是让你看好吗?大庆说我挡不住他,他吃起菜团像一条疯狗!娘说那我就打死你这个没用的!大庆说他吃就吃了他是我亲叔啊!娘又一棍抡过去,大叫,他是你亲爹也不行!棍子打断了,清脆的断裂声把娘吓了一跳。娘抱起大庆,号嚎大哭。

大庆从此落下病根。看到蚂蚱,就浑身发抖。

多年后大庆进城,在一个工厂干钳工,每到周末,横财都要请他吃饭。那时横财已是一家五金商场的经理,他开着轿车,接上大庆,直奔酒店,好酒好菜点一桌子。他不吃,坐在一旁眯着眼抽烟。

他说那两个菜团子真香啊!那样的年头,村里只有你和你娘,是两个好人。

大庆回老家,把他的话告诉娘。娘瘪着嘴说,那是我不在家,那是你不懂事。好人?如果我正好在家,如果你懂些事,咱们还是好人?

大庆想,也对。他是个好人,只因为那时,他还是个孩子。

屋子里长出一棵香椿树

刚去那个城市的时候,时间紧,随便租了一间平房。后来住习惯了,就懒得再搬。屋子里很潮,又暗,门前一棵大香椿树遮住了窗口的阳光。好在我很少在屋子里闲呆,回来倒头就睡,睡醒锁门上班,住处的好坏,也就无所谓了。

那天醒得早,去墙角挪动一个花盆,竟发现那里长出一棵香椿树!地面是红砖铺就,香椿树从砖缝里钻出来,树高已达膝盖,叶片绿中带红,长得蓬蓬勃勃。我盯着那棵树,感觉不可思议。很明显,门口那棵香椿树把根须伸到这间屋子的地下深层,然后从其中一个根须上,长出来这样一棵幼苗。它肯定生长了很长时间,而我竟没有发觉。

去院里的水龙头旁洗脸涮牙,遇上了房东。我告诉她,我住的那间屋子里,长出了一棵香椿树。房东有些抱歉地朝我笑笑,她说那屋子是有些潮,又背阴。这样吧,以后每个月把你的房租减去二十块。倒是我有些不安了。我说我绝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稀奇事而已。她说真的对不起……房租每月减二十块,从下个月就开始,我决定了。

上班途中,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好笑。我只是说了一件蹊跷事,她竟以为我嫌房租太高。于是打个电话给女友,想把这乐子与她分享。想不到女友在那边沉默了半天,竟抽泣起来。她说不喜欢那份工作的话,就回来吧。我说我没有不喜欢这份工作,我只是想告诉你屋子里长出一棵香椿树。她说我知道你肯定生活得很苦,我知道你的工作肯定不顺心,住的地方像牛棚,你快回来吧。女友呜呜地哭,让我的心里很不舒服。最后她竟肉麻地发誓,不管如何,我会永远爱着你。

在办公室我再一次想起屋子里长树这事,就告诉了我的主任。我说我把这件事说给我的房东和女友听,你猜她们有怎样的反应?主任看着我,尴尬地说,其实我也想每个月发些住房补贴给你,可是咱们公司有规定,只有工作满一年的职员才能享受这个待遇。我说我绝不是跟你要住房补贴,我只是告诉你一件奇事。主任不理我,他说你等等啊,我去申请一下试试看。一小时后主任回来,拍拍我的肩说,破格通过了。从下个月起,你就可以去财务领八十块钱的住房补贴了。

房租免掉二十,再加八十块的住房补贴,我等于每个月多赚了一百块钱。我想这真有意思,不过因为一棵树,怎么他们突然对我这么友好?下班时经过一条街,街边蹲满了算卦的。我想不妨问问他们,屋子里长出一棵树,有没有什么说头?

我随便问了其中一人。那人一听,眼睛就亮了。他说好兆头啊!屋子里长出树,生活有了绿意,说明你的生活,从此将生机盎然!他的话倒是让我很受用,于是给了他五块钱。

走了一会儿,我又问了第二个。他一听,头马上摇得跟风车似的。不是好兆头!他说,你想,方方正正的屋子就是一个囗,树即为木,囗里加一木,不成“困”了?这说明你近期的生活,肯定将困难重重。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很不舒服。给他五块钱后,一个人站在街口发呆。

过了一会儿,我想被一棵树折磨,真是不值得。于是打电话给一位朋友。我说今天晚上我没什么事,你来我这儿坐一会儿?他说好啊。我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今天早晨我起床后,竟发现屋角长出一棵香椿树!长到小腿那么高了……他说等等,长多高了?我说小腿那么高了。他说好,一会儿,我找你喝酒。

我坐在床上等他,盯着那棵香椿树。一会儿朋友来了,提了一瓶酒,握着两枚鸡蛋。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就是没聊香椿树;那天我们俩喝得很痛快,一瓶白酒被全部干掉。我们的下酒菜是:香椿芽炒鸡蛋。

后来我想,自打发现这棵树后,他是我见到的惟一正常的人。

城分成东城和西城,中间马路相连。东城高楼林立、商业发达,西城则基本保持了老城区的原貌。那条小街安静地躺在东城一角,小街上有一个理发店,一个杂货店,一个花店,一个蛋糕店,一个药店,一个饭店,一个干洗店,一棵树。

小街上行人稀少,尽头是一个村子。那也许是城市里最后一个村子,因为濒临灭绝,所以有了价值。有人说村子五十年之内不会被拆除,连同这条做为附属的小街。小街和村子是城市里的另类,它们安静详和,鸡犬相闻。

傻子就住在小街上。确切说,傻子就住在小街的树上。树是柳树,有很粗的主干,在距地面一人多高的位置,分出三个强壮的枝杈。晚上傻子侧卧在三个枝杈间睡觉,呼噜震天。

最开始傻子并不住在这里。十几年前他住在东城,那时的东城和一个大村落没有什么区别。晚上他睡在柴草垛里,他认为柴草垛暖和得就像一个美好的火炉。某天有推土机悄悄地铲起那个柴草垛,那天傻子惊惶地逃走。后来傻子住进一个破旧的祠堂,可是没几天推土机就跟了过来。傻子一点一点地后退,推土机一步一步地追随,到最后,傻子想进城讨饭,需要步行二十多里路。最后傻子不得不搬到了东城。东城人少,街道宽敞,傻子很是满意。可是推土机很快逼近,它推倒一座座房子,又在原地盖起一座座一模一样的房子,傻子听人说那叫翻新。——就像宋朝人翻新秦长城,就像明朝人翻新宋长城,等等。这道理傻子不懂,这道理傻子也不想弄懂。可是傻子没有住处,每一天他都惊慌失措。

傻子终于发现那棵柳树,柳树给傻子一种亲切感和安全感。他在柳树下铺起破烂的棉絮,扯起挡雨的塑料纸,甚至垒起两块石头当成吃饭的桌子。傻子把这里变成一座城堡,他是城堡的君主或者居民。可是两天以后,他的城堡就被人无情地摧毁。摧毁城堡的是两个穿着制服的人,傻子站在不远处战战兢兢地看,待他们离开,傻子才敢放声大哭。当天晚上傻子就爬上了树,傻子睡在树上,他认为树上比树下安全,他感觉树上是世界上最舒适最美妙的地方。那时已是秋天,傻子认为城市里的四季一个模样。

偶尔会有人来惊扰傻子。在夜里,他们喝高了酒,站在柳树下呕吐或者方便。傻子从树上跳下来,朝他们嗷嗷怪叫。傻子说不准弄脏我的院子!那些人就乐开了。院子?他们醉熏熏地笑,这城市哪里还有院子?

制服们早知道夜里傻子睡在树上。他们驱赶过几次,可是傻子很快就会不屈不挠地返回。于是制服们不再理他——反正是在夜里,反正是在树上,反正城市美丽的夜景并不计较一棵树和一棵树上的一个傻子。

可是有人计较。她是一位女孩。几天前她盘下了柳树对面的杂货店。晚上她站在柜台里,抬头,就能看见昏黄路灯下的柳树和昏黄柳树上的傻子。傻子光着膀子穿着裤头蜷着身子打着呼噜,他的睡姿无比放肆。

女孩对她的男朋友说,夜里柳树上睡着人。男孩说,是个傻子。女孩说,你让他离开。男孩说,他又没惹咱。女孩说,可是他让我不舒服。男孩问,他怎么你了吗?女孩说,没怎么我我也不舒服……明天,你找个猎枪,把他像鸟一样给打下来。

男孩深爱着女孩。自己的爱情和傻子的巢穴,他当然会选择前者。不过男孩既不会找个猎枪把傻子像鸟一样打下来,也不会像制服们那样瞪起眼睛恐吓傻子。男孩大学毕业,他认为自己有着很高的素质和智商。男孩想了一夜,第二天果然有了办法。

下午他找来一些剩油漆和一把秃了毛的扁刷,趁傻子不在时,在树干上涂鸦一番。他躲进女孩的小店,耐心地等待着傻子。黄昏时傻子迈着正步唱着歌儿归来,他在距柳树几米远的地方愣住。傻子盯着柳树看了很久,突然嚎啕。他跑上前,搂抱着树干,忧伤地亲吻着古老干裂的树皮。然后他跟柳树告别,转身离开,一路泪水挥洒。

……树干上画着一个白色的圆圈。圆圈里写着一个白色的汉字:拆。

江南好

江南好。江南有桑。

桑有纤弱的身子,纤长的颈,纤秀的臂,纤美的足。桑住在小镇,小镇依河而建,小河匍匐逶迤。黄昏时桑提着白裙,踏过长长的石阶。黄昏的河水是粉色的,河面上似乎洒了少女的胭脂。桑慵倦的倒影在河水里轻轻飘摇,桑顾影怀思。

也躲进闺房写字。连毛笔都是纤细的。桑写,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两只鸟歇落树上,悠然地梳理羽毛。桑扔掉笔,趴到窗口,就不动了。桑常常独自发呆,然后,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窗外风景。

桑在一个清晨离开小镇,离开温润的江南水乡。一列小船推开薄雾,飘向河的下游。那天桑披着盖头,穿着大红的衣裙。唢呐呜哇呜哇扯开嗓子,两岸挤满着看热闹的人群。人群兴奋并且失落——那么婉约多情的桑,竟然嫁到了北方。

桑跳下船,掀掉盖头。桑上火车,泪眼婆娑。桑坐上汽车,表情渐渐平静。桑走下汽车,盖头重新披上。唢呐再一次呜哇呜哇地响起,这是北方的唢呐。花轿颤起来了,桑的心一点一点地下沉。

从此桑没有再回江南。却不断有银钱、粮食、药材和绸缎从北方运来。那本是江南的绸缎。江南的绸缎绕一个圈子,终又重回江南。

桑离开江南一个月,有男人来到小镇。他跳下船,提了衫角,拾级而上。他有俊朗的面孔和隼般的眼神,他有修长的身材和儒雅的微笑。他坐在小院,与桑的父母小声说话。片刻后他抱抱拳,微笑着告辞。他跳上船,船轻轻地晃。他盯着胭脂般的河水,目光被河水击碎。他叹一口气,到船头默默坐下。他静止成一尊木雕,夕阳落上长衫,每一根纤维却又闪烁出迷人的红。

桑住着北方的宅院,神情落寞。当然也笑,笑纹一闪而过,像夜的惊鸟。有时喝下一点点酒,红酒或者花雕,眼神就有了迷离缤纷的色彩。然后,桑将自己关进房间,开始写字。她写,江南好。纸揉成团,又取另一张纸。再写,江南好。再揉成团,再取另一张纸。突然她推开窗户,看午栖的鸟。她开始长久地发呆,红了唇,红了脸,红了眼圈,红了宅内风景。

老爷说,想家的话,回去看看吧。桑说,不用了。老爷说,总写这三个字,料你是想家了。桑浅笑不语。笔蘸着浓墨,手腕轻转。三个字跌落纸上,桑只看一眼,便揉成团。旁边堆起纸山,老爷摇摇头,满脸无奈。

男人在某个深夜潜入大宅。仍然身材修长,仍然一袭长衫。他提一把匣子枪,从墙头轻轻跃下。他悄悄绕过一棵槐树,就发现自己中了埋伏。他甩手两枪,两个黑衣人应声倒下。他闪转腾挪,似一只凶猛矫健的豹子。后来他打光了子弹,再后来他中了一枪。子弹从下巴钻进去,从后颈穿出来。子弹拖着血丝,镶进宅院的土墙。男人轻呼一声,缓缓倒下。月似银盘,男人俊朗的面孔在月光中微笑。

桑倚窗而立。从第一声枪响,桑就倚窗而立。她只看到了墙角的毛竹,她只听到了密集的枪声。枪声戛然而止,她就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她趿了鞋,推开门,走进宅院的深处。她看一眼男人,闭了眼;再看一眼男人,再闭了眼。她的手轻轻滑过男人的后颈,男人的微笑在她的眸子里凝固成永恒。她站起来,往回走。她走得很慢,脚步声充满悲伤。

第二天桑死去了。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她的饮食和以往完全一样。一切都是那般蹊跷,诡秘万分。老爷请来大夫,两天后大夫得出结论。他说她想死,于是就死了。一个人悲伤到极致,一个人想死到极致,就会死去。这没什么奇怪,所有人都是这样。

桑留了遗书。一张宣纸,三个字:江南好。

人们就说,桑是太想家了。

只有死去的男人,明晓桑的意思。

因为他的名字,叫做江南。

手心朝下

老女人穿了红色的旧款毛衣,她把毛衣当成外套来穿。她伸手拦住我,轻声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她的目光混浊,诚恳中带着几分凄惶,一道道竖起的皱纹挤满嘴唇。她该是迷路了吧?或者丢了钱包。我问她能找到女儿吗,她点头说能。

找出十块钱给她,她却不接。她袖起手,为难地说:“我只要一块钱。”我告诉她,我身上没带一块零钱。她马上提醒我说:“你可以买包烟。”

她接钱的样子很怪异。一只手本来向上摊着,可是在接钱的瞬间突然翻转,手心朝下,两指如钳。来不及多想,我等候的厂车已经驶过来。

几天后在街上再一次遇见她。那时已是初夏,花草葳蕤,天气闷热,可是她仍然穿着厚厚的红色毛衣,见了我,凑上前来,试探着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

原来她是一个骗子。这毫无疑问。她看我的目光是陌生和拘谨的,她已经不认识我了。那天我没有理她,可是她还是从旁边一位姑娘那里要到一块钱。她惶然地笑着,手心向下,拇指和十指飞快地捏走那枚硬币。她没有说谢谢,可是腰弯得很低,嘴巴几乎吻中膝盖。

一个月以后,在街心花园,我又一次见到她。她凑上来,盯着我的脚,说:“给我一块钱……”

“您是要坐车去看女儿吧?”我的话中带着讥诮。

她讷讷地笑着,说:“给我一块钱……”她的红毛衣已经很脏很旧,胸口和两肘的位置磨得发亮,光可鉴人。

“那么,您女儿在哪里,我送你去。”我向她发起挑衅。

“不用,不用麻烦。”她紧张起来,“她在白石岭,很远呢……”

的确很远。从这里去白石岭,需要大半天时间和十二块钱。我厌恶地转过头去,不理她。她在我面前站了很久,终于极不情愿地离开。她转身的动作很慢,先是脚,再是腿,再是腰,再是肩膀,再是脖子,再是头,最后才是目光。她让我心生怜悯。尽管她是骗子,可她毕竟是一位老人。

她在很远的地方讨得一块钱。她在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永远伸出两根手指去捏。怯生生的,却迅速,目标直接。

与朋友谈起此事,朋友大声说:“她啊!”

“你知道她?”我好奇地问。

“只要在小城住一段时间,不想知道她都不行。”

“她很有名吗?”

“是的,很有名……你注意到她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吗?这表示那一块钱不是乞讨来的,更不是你施舍的……你注意到以前打把式卖艺那些人吗?他们靠卖艺吃饭,接钱时,和她一样的动作……这是和乞丐有区别的……”

“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做。她只是说,给我一块钱,她要去看……”

“你不用怀疑,她的确是去看她的女儿。”

“可是这里离白石岭很远,一块钱远远不够。”

“所以当她想去看女儿的时候,就会在大街上呆很长时间,直到要够往返路费。”

“可是她女儿……”

“她女儿以前和她一样,靠乞讨。她有精神病,间歇性的。那时她女儿还小,每天拽着她的衣角,在大街上转……不过她女儿会唱歌,一副好嗓子,唱一曲后,再收钱。别看那女娃小,机灵呢。懂得也多。她告诉母亲,接钱时,一定要手心朝下……可是那女人哪里记得住?这么多年的沿习,不好改的……后来她女儿长大了些,就死活不让母亲去乞讨。可是不去乞讨干什么呢?她们养不活自己的。后来她女儿终于有了份工作,是在白石岭的采石场上班。砸乱石,也放炮。是一九八几年的事吧?本以为上了班,母女俩再也不用沿街乞讨了……她们不是本地人,她们流浪至此……”

“她女儿,还在那里工作吗?”

“她死了。”朋友说。

“死了?”我震惊。

“死了。上班没几天就死了。”朋友慢慢喝着水,“哑炮,隔一个晚上没响。早晨她去看,竟轰一声,地动山摇……本来她头天要去看女儿的,可是为了省一块钱……那时一块钱能打个来回……那时采石场常死人……就葬在后山。剩下她一个人了,脑子又受了刺激……她本来就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她能干什么呢?想女儿想得受不了,就去白石岭。每隔几天,上街跟路人要一块钱。她只要一块钱,她脑子里只装着一块钱……可是很奇怪,她竟记住了女儿的话,手心永远朝下……她认为自己不是乞丐吧?可是,她仍然在乞讨……”

她仍然在乞讨。永远只要一块钱,然后去看她永远沉默的女儿。——那么,她是一个诚实的乞丐吧?

只希望她在接钱的时候,那手心,永远朝下……

牡丹

从前有位书生,喜欢夜读,喜欢喝酒,更喜欢夜读时喝酒。书生有一棵牡丹,生得亭亭玉立,很得书生喜爱。这样书生在喝酒时,总是省下一滴,留给牡丹。日久天长,这牡丹得了人气,化成仙,夜夜幻为倾国倾城的佳人,陪书生喝酒读书下棋吟诗。至于后来书生有没有中举,他们有没有结成夫妻,我就不清楚了。——让我感兴趣的,只是故事的前半部分。

这故事很让我兴奋。因为我也有一棵牡丹。还因为我也是一位书生。确切说我是一位作家。再确切说我是一位不得志的三流作家。对我来说,能有一俏佳人儿夜夜陪伴喝酒聊天,几乎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了。

牡丹是于丹送来的。于丹就是一位美人。于丹凤眼樱唇,皮肤像锦缎般光滑,气味似牡丹般芬芳。她把牡丹连同花盆送给我,然后给我讲了那个故事。牡丹瘦瘦小小,放在我朝阳的窗台。我说明天我就去买瓶茅台浇浇它。于丹说你敢?她的凤眼瞪起来如一泓秋水,令我痴迷。

于丹常给我讲她圈子里的事。她说她的朋友阿甲今年赚了八万,阿乙赚了十八万,阿丙赚了二十八万。我说瞎子阿丙?她说是民营企业家阿丙。那时我正在浇灌我的牡丹。却不是用酒,我还不至于弱智到如此地步。我用加了营养液的水。我盼望这棵牡丹能够早日鼓出娇艳且富贵的花苞。

我的牡丹虽然不能幻为佳人,可是夜里却常有佳人伴我。是于丹。于丹陪我喝酒读书下棋吟诗,令我无比欢悦。有时天很晚了,我说别走了,住下吧。于丹就住下。我们做了你能猜到和猜不到的所有事情。这时我常常出现幻觉,觉得牡丹就是于丹,于丹就是牡丹。我看着于丹近在咫尺的粉脸,说,牡丹。于丹说,我是于丹。我仍然说,牡丹。于丹说,我是于丹!我继续执迷不悟地说,牡丹。于丹就伸出她长长的手指,掐我的脸。很痛。痛得让我舒服。

在没有幻觉出现的时候,我把于丹定位为添香的红袖。可是我读书写字都不点烛,所以,事实是,于丹从来不曾为我添香,充其量,她只会用她学过有关微机的粗浅知识,优化我电脑的windows系统。

一年过去了。我开始变胖,牡丹也开始变胖。我给牡丹更换了更大的花盆,却没有能力给自己更换更大的房子。于丹说,明年,牡丹也许就开花了。然后她再一次给我讲她圈子里的事。她说今年阿甲赚了五十万,阿乙赚了六十万,阿丙赚了八十万。我说怎么阿丙总比别人赚得多?她说当然,阿丙是最有才华的一个。

我没有见过阿丙。我想阿丙肯定长得又矮又胖,打着松松垮垮的领带,戴着愚蠢粗俗的戒指。我不想见任何人,我只想写我的长篇小说。于丹问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我说写了五千字。于丹说去年这时候呢?我说也是五千字。于丹说前年呢?我说五千六百字。于丹说怎么越写字越少呢?我说有一个自然段写得不好,被我删了。于丹撇撇嘴。她说你的小说到底什么时候能写完?我说明年吧。明年,也许就差不多了。于丹问能赚多少钱?我说两万吧,也许两万两千。于丹就蹦起来,吻我的脸。我的幻觉接踵而至。我看着于丹的脸,一本正经地叫她,我的牡丹。

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紧锁眉头,窗台上的牡丹也陪我苦思冥想,我们相依为命,苦不堪言。所以我庆幸它是一盆普通的牡丹,这样省去了我怜香惜玉的时间和精力。每天,我不过赏它一壶自来水,而不是口红胭脂以及漂亮的衣裙。

又一年过去了,我变得更胖,牡丹却变得窈窕。于丹说这是它开花的前兆,所以那天她抱来一个更大的花盆。于丹问你的小说写完了吗?我说写了四千六百字了。于丹说去年这时候不是已经五千字吗?我说我又删掉一个自然段。于丹问你到底什么时间能写完?我说明年这时候,应该差不多了。然后我和于丹开始喝酒下棋搂抱亲嘴。那天于丹住下了。第二天起床,于丹说今年阿甲赚了八十万,阿乙赚了一百万。我问阿丙赚了多少?于丹说,三百万。然后她往门口走,走着走着又踅回来。她抱紧我,吻我。她没头没脑地说,你能不能,快一点儿。

我不能。我是作家。我在写小说,不是劈木柴。我又痛苦地思考了大半年。半年里,牡丹不知疲倦忠心耿耿地陪着我。还有于丹。

正如于丹所言,某一天,牡丹鼓出花苞。它即将开出绚丽夺目的花儿,不开则已,一开惊人。

我的思路开始顺畅和清晰,小说腹稿逐渐成形。我知道我的手指一旦落上键盘,十几二十几万字将会一气呵成。我想我必须好好睡一觉。等我醒来,我将一个月不吃不喝,直到小说完成。

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的牡丹开出大红的花朵,它一边打开身体,一边向我微笑。然后牡丹化为女人的形状,来到我的床前。她是那般惊艳,白处雪白,红处血红,细处纤细,圆处浑圆。她拉我起来,陪我饮酒下棋猜谜吟诗,她的眼睛扑闪扑闪,她的表情娇羞不安。后来我喝醉了,绅士般亲吻她的手指和脚趾。我一边吻她一边说,于丹。她说,我是牡丹。我继续说,于丹,于丹。这时太阳升起来了,她惊呼一声,就不见了。我醒来,去看那花盆,花盆里只剩下花土,牡丹已经不见。我的牡丹仙子,终没能在天亮前回归。

我听到乱成一片的鞭炮声。我探了头,看到美丽性感的露着肩膀的身披婚纱的于丹。我听到有人喊,阿丙,亲她一下。旁边的男人,就亲了她。那是一位英俊逼人的男人,他高高大大,长着贝克汉姆一样的脸。他的领带打着漂亮的结,手指戴着金光灿灿恰到好处的戒指。他亲了于丹,于丹幸福地笑。

于丹和我,同住一个小区。我们相隔,百步之遥。35岁的于丹像仙女一样陪了我十几年,我感激她。

于丹任阿丙抱着,上了婚车。我看到,她的脑后,插一朵娇艳的牡丹花苞。

轮回

他熟稔地从树干上滑下,钻进洞穴。他用两块石头互相撞击,笨拙地燃起一摊火。是清晨,火苗照亮赭红色的洞壁,险些烧到他的草裙。他匍伏在洞口,眼睛瞪得雪亮。忽然他打起兴奋的忽哨,石斧陡然划一道凶狠的弧线,准确击中一只野羊的头颅。野羊惊恐地翻一个跟头,狂奔而去。他爬起,拾起石斧,紧紧追随。他一边跑,一边把石斧在一块很小的石头上反复打磨。他试图在石斧上,磨出一个锋利的刃。

他追出森林,眼前的城池豁然开朗。野羊一蹦一跳,闪进森严的大殿。这时石斧变成铜斧,闪烁着耀眼的黄橙光芒。大殿里香气氤氲,歌舞撩人。有人身穿花丽的长衫,将一张地图缓缓展开。突然匕首闪现,长衫人扔掉地图,手持匕首扑向威严的帝王。大殿中乱做一团,叫喊声乱成一片。野羊乘机再翻一个跟头,逃出大殿。他无声地追出去。手中的铜斧,已经幻为锋利的宝剑。

野羊在繁华的城邑中狂奔,他加快脚下的步子,穷追不舍。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追赶这只羊,好像,追赶和屠杀的本身,已经成为全部。不断有身披铠甲的武士从他的身边经过,不断有逃荒的农民发出悲怆的哭声。远处有一队人马杀过去,又有一队人马杀过去。到处是鲜血和火光,哭喊和饥饿,硝烟和瘟疫,起义和镇压。他的宝剑优雅地飞出,再一次击中野羊的头颅。野羊回头看他一眼,抖动粉色的唇。他知道羊笑了。

他的衣衫精干。他行走如飞。可是他追不上那只羊。他和羊穿越城市,把诗歌和瓷器留在身后。他们来到草原,到处绿草如茵。可是芳草和鲜花很快被疯狂践踏,野兔和狐狸仓惶逃离。他知道这是天下最精良的部队。他们有着强壮的兵卒和战马,有着杀伤力极强的弓箭和长矛。他们有一位目空一切的强大首领,他们有一统天下的豪迈和雄心。他们所过之处,满目疮痍。一面旗帜飘起来了,半空中,忽啦啦响。

野羊不断回头,却从来不曾停下。好几次他手中的长柔几乎刺中羊的身体,到最后,却总是被它灵巧地闪躲。野羊将他带到海边,那里的战船已经燃烧。炮弹像冰雹般落下,击起白色的海水和红色的火焰。惨叫声和呐喊声此起彼伏,那是壮烈并绝望的调子。头插羽毛的将士面目狰狞,拳头紧握。他停下,端起枪,瞄准野羊,扣响扳机。羊警惕地跳跃,再一次冲进繁华的都市。

是正午,太阳悬挂天空,就像红色的剪纸。一辆电车从城市中心驶过,将影子扔上正在搭建的脚手架。城市是红色的海洋,动荡并且狂热。雄壮的歌声在城市上空轰鸣,震落毫不设防的云雀。然后城市归于平静,所有人都在反思和感叹。再然后,城市又一次变得狂热,人们疯狂地涌上大街,夸张地释放心中的压抑和苦闷。

沙漠里有蘑菇云升起,天空中有飞机掠过。蹴鞠变成足球,球场上山呼海啸;旗袍变成迷你裙,所有的道德都被推倒重来。汽车就像甲虫,楼房好似森林。男人的头发披散至肩,女人的头发五彩斑斓。鸽子们聚集到广场,森林变成荒漠。有人说,诗人仍然活着,诗歌早已身败名裂……

野羊带着他,穿越一个个顶天立地的广告牌。他的领带飘在身后,像跟住他的一个标签。各种肤色的人聚集到一起,惊恐不安。太阳明晃晃地照着,一切都在解冻,一切都在变质和发霉。天空中飞过一艘奇异的船。他知道,那只船必将抵达遥远。那叫星际殖民,或者叫星际移民。一回事。

似乎到处都是烈焰。一眨眼,又似乎到处都是坚冰。野羊奔向野外,那里有幸存的森林和草原。他再一次用长枪将它瞄准,试图扣响扳机。却发现,那枪,早经变成一根长矛。他将长矛狠狠甩出,长矛软弱无力地飘向野羊。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追赶这只羊,他其实并不需要。好像,追赶和屠杀的本身,已经成为终极目的。

世界并没有毁灭。他和羊再一次回到繁华的城邑。身边是金戈铁马,远处是飘扬的战旗。楼房变成茅屋,足球回归蹴鞠。诗人们站立起来,却无力吟诵忧伤的诗歌。野羊敏捷地跨越一个个尸体,幸存的百姓们,换上朴素的粗布衣衫。

野羊逃进宫殿,宫殿威武森严。身着长衫的人还在,他将手中的匕首像标枪般掷向满头是汗的帝王。王移步闪开,一剑挥下。血光闪,长衫人仰天长啸。

是黄昏,野羊回头再笑,逃进森林。低头看,长矛幻为铜斧,光泽正在流失。他在丛林中狂奔。他必须用铜斧将野羊杀虐。突然他被绊倒,铜斧扔出很远。扔出很远的铜斧发出清脆的响音,碎成不规则的两半。跑过去看,那不过是两块普通的石头。

是夜晚。林中刮起疾风,吹起他破旧的草裙;天空划过流星,扯出暗紫色的尾巴。现在他失去惟一的武器。现在他必须放弃对羊的追杀。可是羊停住了。羊转过身来。羊再一次笑了。羊低下头,冲向他。羊锋利的犄角,恶毒地瞄准他的胸膛。

他终成羊的猎物。他转身逃遁。羊什么时间学会了复仇,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必须爬上一棵树,才能躲开一次致命的攻击。

他爬上了树。他在连成一片的树间不停跳跃,如履平川。他摸摸自己的脸,那上面,长满密密匝匝的长毛。

他并不惊慌,只剩下痛苦和悲伤。

老爹打工去了

老爹打工去了。他今年55岁,我27岁。也有人说我37岁。我搞不清楚。多少岁都一样,反正他是我爹,我是他儿子。

老爹打工去了。家里只剩下我,还有老娘。老娘总是躺在炕上,总是在哼唧。老爹还没走的时候,她就躺在炕上,就哼唧。现在老爹都走了三年,她还躺在炕上,还在哼唧。老娘有一个纸盒,里面有些钱。有时候,她从纸盒里掏出一张钱,跟我说,栓子,去镇上买点盐回来,再去黄大夫那里给我抓些药。我就去了。镇上很远,得翻一座山。我把她给的钱都买了冰糖和冰棍吃。冰糖和冰棍都很好吃。所以家里就没有盐,老娘就没有药。我27岁。但五阿婆和二柱爷都说我37岁。我搞不清楚。

村里没几个人了。我在村里遛达,难能碰见一个人。五阿婆和二柱爷倒是常常见。他们每天坐在村头的大槐树下晒太阳,不动,只张着嘴喘气,像快死的样子。不过他们都还没死。五阿婆常常来我家,给我和老娘送点东西。她送来的东西都有一股臭味。她一来,老娘就乐了,拉着五阿婆说话。五阿婆说,再过20年,这村里,可能就没有活人了。我算了一下,再过20年,我47岁,或者57岁,怎么就没有活人了呢?我是识数的。但他们都说我是傻子。老爹,老娘,五阿婆,二柱爷,都这么说。

老爹打工去了。三年没有回来。五阿婆说老爹肯定死了。我不信。我记得老爹临走前,摸着我的脸说,傻栓,爹回来捎好东西给你吃。又摸着老娘的手说,栓妈,我回来给你治病。然后老爹就走了。我去送老爹,我不想让他走。或者让我跟着他走。老爹往回赶我,我不听。老爹抓了石头扔我。有一块石头打在我头上,流了血。我坐在地上哭。老爹也哭。他哭,却没有回来。走了。那年我24岁。也有人说我34岁。我搞不清楚。

老爹说,山下有叫城市的村子。有电灯。不缺水。地上种着草。大姑娘都穿裙子。我见过裙子,我姐有一条。我姐出嫁那天,就穿着裙子。山下来了很多人,打扮得很奇怪。他们说他们是开着汽车来的,但车开不上来,只好麻烦我姐走下山。我姐抱着老娘哭。我姐说,娘,我走了,你怎么办?老娘躺在炕上,不看我姐,只是哼唧。那时老爹还在家。老爹喝多了酒,流了很多鼻涕。他把鼻涕往土墙上抹,像一只狗对着一棵树撒尿。我知道,这是记号。怕迷路的记号。

老爹打工去了。家里只剩我和老娘。老娘越来越臭,到了晚上,两只手总是胡乱地抓。我很害怕,怕她突然死了。她死了,我就没有娘了。早上老娘对我说,栓子,看来你爹真的死了,他不会回来了。我也快死了,你快点给我去抓药,再买点盐。然后他拿出那个纸盒,我看到那个纸盒里还剩一张钱。我接了钱,翻过山,来到镇上。我想吃几块冰糖,再吃根冰棍。我很馋,也饿。可是这次我想给老娘抓一回药。我不想老娘死。我抓了药回来,是傍晚了。老娘还是那种姿势,她躺在炕上,不哼唧了。我看见老娘胸前沾着她吐出来的绿洼洼的东西,两只漂亮的绿头蝇正往她的鼻孔里钻。我喊了声老娘,她不应声。我就知道她死了。她真的死了。她死了,家里就只剩下我了。村子里还剩我和五阿婆。二柱爷也死了。前几天,走着走着摔倒了。啪一下,死了。

老爹抹在墙上的鼻涕,结成黄色的干痂,现在我盯着它看,很害怕。所以我得去找老爹。五阿婆说老爹死了,老娘也说老爹死了。我不信。他只是去打工了,去山下一个叫城市的村子打工了。那儿有电灯。不缺水。

老爹今年55岁,我27岁。也有人说我37岁,我搞不清楚。多少岁都一样,反正他是我爹,我是他儿子。现在家里没有人了。村子里也没有人了。晚上我守着我娘,流了很多鼻涕。我把鼻涕抹到墙上,像一只狗对着一棵树撒尿。

我要去找老爹。老爹打工去了。我也要打工去了。可是,打工是什么意思呢?

蝗灾

一团黑云从北方滚过来,压在低空,很快分散,又很快聚合,直接扑向绿的田野。黑云在田野里撒野,像一匹匹疯狂的兽,你甚至可以看到它扭动的四肢和锋利的牙齿。然后它迅速离开,庄稼只剩下可怜的筋骨。又一团黑云滚来,再一次将青苗蹂躏,再一次迅速离开。那庄稼,便连筋骨都不存在,只剩下埋在土里的可怜的须。

光棍汉狗皮坐在田埂上。他没有动。不断有蚂蚱从那片黑云里撕扯出来,撞上他的身体,收了翅,重重落下。狗皮想,完了。他从地上拾起一只掉队的蚂蚱,看看,放进嘴里,使劲咀嚼。他的牙齿将蚂蚱腰斩,断成两截的蚂蚱还在拼命挣扎。上半身扭动,下半身蹬踢,扎伤他的舌头。狗皮嚼一会儿,烦了,啪,吐出一口深绿微紫的黏糊。狗皮说,真完了。

狗皮不想饿死。他决定逃荒。他翻出一根扁担,紫红色宽宽的扁担,像一面镜子般,照着他狭长苦难的脸。他挑起他的家什——其实也没有什么家什——上路了。

狗皮走得很快,那是真正逃荒的样子。他想快些走出这片蝗区,他想快些看到青灵灵的玉米和花生。他走了三天。三天,他没有看见一棵完整的青苗。

偶尔狗皮会见到和他一样逃荒的人,无精打采,拖家带口,拿无神的眼瞅他。狗皮不理,继续走他的路。晚上狗皮睡在野外,精神高度紧张。荒年出悍匪,这道理狗皮懂。尽管他身上没有可抢的东西,但狗皮想,杀人,不一定非得越货吧?

狗皮的脑子里,像爬满了蚂蚱,烦躁不安。

狗皮饿了,他的胃中早已空空。也渴,嗓子冒出青烟。狗皮来到一个村子,很大的村子,却没有一户人家。狗皮走在尘土飞扬的村中小路,垂头丧气。忽然狗皮看到一口井,他飞奔过去,趴在井沿,却看不到水。那是一口干涸的井,一只青蛙好奇地看他。

狗皮放下扁担,有些恼火。无数只蚂蚱在他的脑子里飞,像一架架盘旋的直升飞机,撞击他的脑壳,吮吸他脑子的汁液。狗皮伤心地坐在那里,睡着了。他做着梦,到处都是蚂蚱,到处都是黑云,到处都是杀人越货的匪,面前到处都是锋利的牙齿和尖刀。狗皮的肩膀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他醒了,转身,然后,他真的看到,胸膛那儿,顶着一把雪亮的刀。菜刀。

狗皮弯腰,缩脖,闪躲,提扁担,抡圆,猛挥出去。扁担重重砸中来人的脑袋。来人被他砸飞,未及喊叫,便准确飞进那眼枯井。狗皮听到井的深处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像尸体跌进地狱。

狗皮没命地跑。他顾不上拾起他的家什。他知道这附近曾经活跃着一群匪,每人手持一把雪亮的菜刀。他知道匪帮不可能只有一人出来干活。他拼命逃,拼命逃。他摔倒了,扁担扔出很远。他顾不上拾起他的扁担。他逃进了一片小树林。那片树林,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狗皮在那里,躲了五天。五天时间里,只有夜间,他才敢溜到附近红薯地里,扒几根小指粗的红薯,擦擦土塞进嘴里。只有埋在土里的红薯,才会幸存。狗皮想着,脑袋里,再一次钻进成千上万只蚂蚱。

狗皮安全地度过五天,然后继续上路。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往哪里走,他没有了家什,也丢掉了扁担。狗皮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所到之处,全是光秃秃的田野和空无一人的村子。狗皮想,也许自己,会死在逃荒的途中。也许蚂蚱,会像啃一棵青苗般,啃光整个地球。包括泥土,以及岩石。

终于狗皮看到一间冒烟的房子。房子在村子的一角,敞着门,似在迎接狗皮的到来。狗皮闻到一股香喷喷的玉米饼子味儿,这让他饥饿的胃,抽搐起来。狗皮进了屋子,一位男人正站在灶前,向外拿着饼子。男人盯着他看,他也盯着男人看。男人说,来一个?狗皮说,好。男人就给了他一个饼子。狗皮三口两口吞咽完,再一次盯着男人。男人说,再来一个?狗皮说,行。男人又给了他一个。第二个吃完,狗皮还是盯着男人。男人说,干脆你坐下来吃算了。狗皮说,怎么好意思?手和嘴,却急不可耐地动作起来。

狗皮一连吃掉七个,肚子像一只生气的蛤蟆。男人说饱了?狗皮说,是,谢谢。男人说逃荒?狗皮说是,闹蝗灾啊……你怎么不逃?男人说我有吃的,能吃到明年这时候,为什么要逃?狗皮说你真行……看你的样子,不像庄户人。男人说是庄户人,不过农闲时,做些别的。狗皮说什么。男人说打铁。狗皮说打什么。男人说打菜刀。狗皮说怪不得我看门口有个小铺……怎么炉子灭了?男人说几天前我挑了菜刀去卖,到一个村子,好不容易看到井边坐一个人,我把他拍醒,可他一扁担把我打飞!好在我命大。可这手,断了。男人抬抬他的右手,笑笑。

狗皮站起来,往外走。男人说不带上点儿?狗皮说行。男人就用左手给他包了三个饼子。狗皮说你的手能不能好起来?男人说能吧,谁知道?狗皮说那我走了,谢谢你。

狗皮走到门口,看一眼那个铁铺,再看一眼天空。不时有黑云翻滚过来,让狗皮的脑子,又痛又乱。这时狗皮感觉身后颤起尖锐的呼啸,未及回头,就感到腰部挨了重重一下。狗皮踉跄几步,险些跌倒。

男人站在他的身后,高高似一座铁塔。男人说,两清了。带上你的扁担,路上用得着……

那扁担很宽,紫色,亮得似一面镜子,照着狗皮狭长且苦难的脸。

给我舔干净

中午小秋一个人溜出工地,去饭馆喝了两碗拉面。时间短,他甚至没来得及摘下头上的安全帽。从饭馆返回工地,需要经过一条幽长的胡同。此时,小秋就急匆匆行走在这条胡同里。

也许走得太急,他突然感觉胸腔里憋着一口粘痰,呼呼响着让他很不舒服。于是他用气流将那口痰从胸腔拔至鼻腔,再从鼻腔绕到口腔。那浓痰在小秋的嘴里至少转了四圈,然后才被他“啪”地吐出。

却没有落地。那痰准确地射中一条裤腿。那是条灰色的休闲裤。肥大。质料考究。

小秋看到一张中年男人的脸。这张脸因为极度愤怒,抻长了眼睛与嘴巴的距离,身体也膨胀得象一匹骡马。他看到从骡马的眼睛里飞出愤怒的紫色火焰,把他的脸烧得滋滋直响。

小秋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哦对不起。

对方却不说话。他看看那痰,看看小秋,再看看那痰,再看看小秋,嘴唇剧烈地颤抖。

小秋慌了。真的对不起,小秋说,我给你擦。他从口袋翻找着刚从饭馆里偷拿的餐纸,急急地蹲下身子。

擦?对头发出浓重并快速的喘息,擦得干净么?

能擦干净肯定能擦干净。小秋急急地说。终于翻出餐纸,他的手靠近了裤腿上的粘痰。

我看还是别擦了。对方突然笑了,你给我舔干净算了。

小秋揉揉耳朵,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小秋问,你说什么?他的声音提得很高,增加着对方的愤怒。

对方说,给我舔干净。

小秋站起来说,真的对不起。

对方说,给我舔干净。

小秋重新蹲下,他对自己用纸巾给他擦那口痰仍抱有希望。蹲下来的小秋说,别逼人太甚,大不了赔你一条裤子。

对方的腿迅速移开。从小秋的角度看,对方高高的身体象一座铁塔。他说,我不要裤子,你也赔不起,你给我舔干净。他开始打电话叫人,小秋听到他对着手机吼,老六,你带把刀来啊!

小秋于是怕了。他想跑,但对方骡马似的身子还在膨胀,把那条胡同塞得满满。

于是小秋说了句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

小秋说,好,我给你舔。

小秋想,还好舔的是自己的痰。

痰的部位在裤角。尽管小秋蹲得很低,却仍然够不到。小秋便跪下来,跪下的小秋轻轻地捧着男人的腿,他仰着脸,眯起眼,伸出舌头,很认真、很敬业地舔着那口痰。

很快,那里只剩下一小片深的唾渍。

男人说,你很冤是不是?

小秋说,不,不冤。

然后小秋站起来走,对方侧了身子。小秋快步往前走,嘴里轻轻嘀咕了一句什么。直到现在,小秋也不知道他那天到底嘀咕了一句什么。

但男人却追上来。先是一声怪叫,然后便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暴揍。小秋听到对方说,你他妈敢骂人?你他妈敢骂我?小秋没有还手,甚至没有躲避。他的脑袋渐渐有些麻木,意志变得模糊。小秋想,我骂过他吗?

后来小秋就失去了知觉。

再后来,小秋就在医院里住了下来。他的一个肾脏被打破,两条肋骨被打断,一个眼眶被缝了六针。医生说,这哪叫打架?这简单就是杀人!

小秋也这么想。

男人没有跑掉,也许他根本就没打算跑掉。是他把小秋送进了医院。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这个举动有多么愚蠢,因为小秋不仅遥遥无期地住着医院,他的肾脏还被割掉一个。当然割掉一个肾,对小秋今后的生活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他的很多朋友都少一个肾。但小秋不干。他坚持要换肾。

这当然需要很多钱。

男人已经为小秋花掉了三万块钱。他不知道前面还有多少个三万块在等着他。

所以他找到小秋。那天他带了一大袋水果,说,咱别换肾了,行不?那天我喝多了,我是混帐。

小秋看着天花板,不出声。

男人说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有钱人。其实我跟你一样穷。你别跟我过不去了好不好?

小秋说,好。

然后小秋从胸腔里憋出一口浓痰,痰在他的嘴里至少转了六圈,然后射在病房的地板上。那痰在地板上沸腾,焦黄的泡沫里翻滚着粉红的血丝。

小秋说,这还是那口痰。给我舔干净。

父亲的游戏

两天前,儿子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现在,父亲要送他回去。

他们来到火车站,却在候车室的入口停下来。两个人盯着安检仪的小屏幕,那上面不断流动着各种箱包和编织袋的轮廓。

男人说看到了吗?把行李放进去,屏幕上就会照出行李里面的东西……你看看,这是一个脸盆……这应该是一床被子……这个,一双皮鞋吧。可是,它为什么能照出里面的东西呢?男人低下头,问他七岁的儿子。

是X光的原因……你昨天跟我讲过的。儿子说。

男人满意地点头。他说是,是X光。只有X光,才能把东西变透明了,我们才能看见它的里面。

男人穿一件蓝色的工作服,那上面沾着点点泥水的痕迹。男人头发凌乱,目光是城里人所认定的那种卑微。看得出来他在某个建筑队打工。城市里有太多这样的男人,他们从家乡来到城市,散落到各个建筑工地。然后,用超负荷的劳动,维系一种最底限度的期望。

男人说要是人钻进去,内脏就会清楚得很。这东西,就是你娘给你说的医院的X光机。

儿子使劲点点头。表情很是兴奋。

安检员不屑地撇了撇嘴。如果说一开始男人的话还有些靠谱儿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

男人冲儿子笑笑,你看好了……

然后他就做出一个让周围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他突然扑向安检仪,蜷了身子,像一个编织袋般趴伏。安检员大喊一声,你要干什么?可是来不及了。传送带把男人送进安检仪,屏幕上出现男人趴伏的瘦小轮廓。几秒钟后,男人被安检仪吐出。男人爬起来,满面红光。

安检员冲过来,朝男人吼叫,你发什么疯?

男人尴尬地笑。他说,我和儿子做游戏呢。

做游戏?安检员怒火冲天,你们拿安检仪来做游戏?这东西对身体有害你不知道?

男人慌忙朝他眨眼。安检员正大喊大叫,忽略了男人急切的眼神。男人飞快地拉起他的儿子。男人说,走,我们去等火车吧!

他们来到候车室,找两个座位坐下。男人问儿子,你刚才看清楚了吗?

儿子说,不是很清楚。

男人说没关系,你看个大概就行了。得了肺病的人,肺那儿会有一个很大的黑影,你看见我有吗?男人跟儿子比划着肺的位置。他比划的并不准确。

是,你那儿没有黑影。儿子认真地说。

这就对了。男人满意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看我们多聪明,我们骗那个没穿白大褂的大夫说我们在做游戏,他竟信了。他竟没收我们的钱。你看看,我早说过你也能当大夫嘛。

是啊是啊。儿子两眼放光。

回去,你娘问你,你陪着你爹去看X光了吗,你怎么说?男人问。

去看过了。儿子说。

去哪个医院看的?男人追问。

去火车站医院看的。儿子回答。

好儿子。父亲捏了捏儿子的小脸,我们拉勾吧!父亲伸出手,勾住了儿子的小指。他们仔细地拉勾,每一下都很到位。

告诉你娘,我的肺病早就好了,别再让她担心。也别再让她把你一个人送过来,陪我去医院。男人站起来。火车马上就要来了。

好。儿子使劲地点头,你的肺上没有黑影,我和娘都知道你的病早好了。

男人笑了笑。他再一次捏了捏儿子红扑扑的小脸。

男人把儿子送上了火车,往回走。他走得很快。他还得赶回去干活。他还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命赚钱。他要把赚来的钱全部带回家。家里需要钱,他不敢去医院检查他的病。哪怕,只是挂个门诊,然后照一张X光片。

男人走得有些急。他轻轻地咳起来。咳出的痰里,夹着淡淡的血花。他紧张地回头,却想起儿子已经上了火车。于是男人笑了。刚才他和儿子做的那个游戏,让他满足和幸福。

小美的歌声

小美的歌声,单调,乏味,尖锐刺耳。临睡前,小美又唱起来了,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小美只会唱这一句。她是哑巴。

小美很小的时候,男人教她说话。男人说,阿爸。小美说,阿爸。男人说,苹果。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天安门。小美说,阿爸。男人说,小老鼠。小美说,阿爸。男人就哭起来,嚎啕。男人说,妞妞,你怎么是哑巴啊!斗大的脑袋撞向松软的土墙,墙皮啪啦啦掉。男人的动作把小美逗笑。小美边笑边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带小美去医院。医生看看小美,说,这孩子是不是傻?男人说不傻,就是不会说话。医生把小美的嘴巴撬开,研究她细细的喉咙;医生拿一堆图片给小美看,表情越来越不耐烦;医生忙了一天,把小美像魔方般拧来拧去。最终医生叹一口气,摇摇头。哑,还傻。医生说,并且不是一般的傻。

小美没有妈妈。她只有阿爸。

男人头大如斗,脖子细长无力,左肩上直接长出左手。男人干不了农活,走路都不稳当。正下着雨,床上挤着接雨的脸盆,嘀嘀答答的水声仿佛可以把时间无限度地定格或者抻长。小美把一只破旧的纸船小心地放进脸盆,两根手指在旁边快速地划水。船仓很快被雨水灌满,小船打着旋儿,慢慢下沉。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说妞妞你别唱了,我好烦。妞妞你别唱了,要睡觉了。妞妞你想妈妈吗,你想不想妈妈?妞妞咱家没粮食了,明天咱俩吃什么?妞妞快别玩那个纸船了,妞妞快睡觉吧!

男人给小美脱了衣服,盖上被子。被子很快被小美柴棒似的两腿踢开。六岁的小美躺在床上,歪着头,恋恋不舍地盯着那个纸船。男人捏着小美清晰可见的小小肋骨,仿佛稍一用力,那肋骨就会被捏得粉碎。男人不停用袖子擦干滴落在上面的泪滴,却总也擦不干净。男人说撑不下去了妞妞,咱俩撑不下去了。男人又开始嚎啕,声音沙哑高亢,震得眼眶里未及淌出的眼泪,噗噗啪啪地滴落上小美圆圆的脸。

小美盯着纸船,颤颤地笑。小美唱,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男人突然站起来。男人说妞妞咱不睡了,我们去看妈妈。男人给小美穿好了衣服,领着小美走向野外。雨下得很大,男人感觉小美使劲攥着他的手。小美的手,轻轻地抖。

男人按下小美的头,逼她给一座孤坟磕了三个响头。野地里积了很深的黄浊的雨水,呛得小美不停地咳嗽。男人说妞妞咱们也走吧。小美瞪着眼睛,不解地看他。男人从身上撕下一绺布条,蒙上小美的眼睛。小美再一次咯咯地笑了。她认为这是一个有趣的游戏。

男人牵着小美,慢慢走向远方。他们走了很久,来到悬崖边上。男人解开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他看到小美兴奋的表情。男人说妞妞我们跳下去吧!小美说,阿爸。男人牵着小美往前走,一步步接近天空。男人说妞妞你怕死吗?小美说,阿爸,阿爸。男人抹一把脸上的雨水,拉着小美继续往前走。突然小美停下脚步,身子缩成一团。男人说妞妞你再往前走一步。就一步。男人似一匹即死的兽,表情狰狞恐怖。小美猛然挣脱了男人,转身就跑。男人愣一下,想追上去,身体却突然急速下陷。仿佛脚下正颤动着一条深不可测的长着利齿的裂缝,男人感觉自己,被一点一点地咀嚼和吞噬。

……男人醒来的时候,看到围住他的村人和小美。村人说,你晕过去的地方,周围全是密麻麻的狼蹄印儿。村人说,你躺在一个小水洼里,是小美一直抬高着你的大头,不然你早灌死了。村人说,你腿上划了一条很长的口子,流了很多血,是小美给你包扎的。村人说,我们找到你的时候,小美已经守了你一天一夜。她不停地唱歌。她的歌吓跑了野狼,却唤来了我们,又唤醒了你……

男人盯看自己的腿。那个曾经蒙住小美眼睛的布条,此时,正稳稳地缠着他的伤口。

男人闭上眼睛。他不想让泪水涌出。男人说妞妞,再给我唱个歌吧!

小美就唱起来,阿爸,阿爸,阿爸阿爸阿爸……

苏曼丽的刀

苏曼丽的刀,挂在客厅,挂在电视墙上。青铜的刀柄,青铜的刀鞘,古老复杂的纹饰,冷的色泽和光辉。推开刀柄,刀锋薄如蝉翼,寸寸寒光逼人。将一根头发靠近刀锋,吹一口气,发梢扫过寒光,却是完好无损。——它不能够吹锋断发,我却感觉呼吸和目光被齐刷刷斩断。

苏曼丽告诉我,刀是以前的男友送的。以前的男友送她刀,当然是两断的意思。他们斩了乱麻,所以我进入到苏曼丽的生活。现在我是她的男友,可是那把刀,时时让我不快。

一把刀也可以是纪念品。还可以是警告。夜里我拥着苏曼丽,感觉刀锋从刀鞘里飞出。它打起唿哨划开黑暗,在我身边盘旋不止。白天我再一次对苏曼丽说,扔掉这把刀吧,或者送人。苏曼丽说你怕了?我说我怕。不过我怕的不是刀,而是你。苏曼丽说你是怕旧情复燃?我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有时候一把刀和一朵玫瑰,好像没有什么区别。苏曼丽就笑了,露出两只可爱的虎牙。她转身收拾行李,将衣服和牙具盒塞进一个鼓囊囊的大包。她将出差数日。她就像一只南征北战的天鹅。

苏曼丽将刀摘下,轻轻抚摸,又挂上墙。刀终于没有随她同行。它日日与我对视。

朋友过来喝酒。酒后,用那把刀开了西瓜。朋友对刀爱不释手,他把刀揣在怀里,试图带走。我说这是苏曼丽的刀。朋友说她人都归你了,一把刀子有什么?朋友说的有道理,不过我得请示一下苏曼丽。我给她打电话,关机;再打电话,还关机。夜已经很深,我去门口小超市买烟,待回来,已经不见了朋友和刀。我点燃一根烟,睡眼朦胧。我想明天我一定得把刀子追回。刀是苏曼丽的,对她来说,那把刀代表了很多。苏曼丽只是我的女友,她并不完全属于我。当然,包括那把刀。

可是,那把刀却从此不见。

朋友说他明明记得将刀揣在腰间,一路上用手抓着,怎么就不见了呢?我问他你打了出租车吧?朋友说是打了出租车,可是下车的时候,刀明明抓在手里。朋友努力回忆昨夜的情景,我却对刀子能够失而复得不报任何希望。很显然,那时朋友的手里,也许仅仅抓着自己的腰带。

可是我怎么对苏曼丽解释呢?我怎么解释都没有用。她不会相信我的。她会以为是我故意扔掉她的刀子,连同她的过去。

苏曼丽按时归来。她把行李丢在地板上,人坐在沙发里喝咖啡。她的目光扫过电视墙,愣一下,然后狠狠地盯住我的脸。我说,是被我扔掉了……我喝多了酒,去了海边,把刀当成石头扔进了大海。苏曼丽放下咖啡杯,低声说,我早知道你不会放过那把刀。

我把刀子当成了石头……

可是这怎么可能?

我喝多了酒……

你认为我会相信吗?

我想我和苏曼丽的故事也许要结束了。却只因为一把刀子。苏曼丽绝不肯原谅我。我知道,所有的女人都不会原谅同床共枕的是一位自私小气的男人。

苏曼丽盯着对面的电视墙,那上面空无一物。突然她转过身,靠紧我。她说,谢谢你下了决心。

她的话让我莫名其妙。我揽住她。

她又说,谢谢你让我下了决心。

我想我开始明白一些什么了。我把她揽得更紧。

苏曼丽开始抽泣。她告诉我,那其实是她的刀。她把它买来,挂在墙上,期待某一天送给从前的男友。她希望与他一刀两断,可是,她似乎总也下不了决心。

那么,现在呢?我问她。

苏曼丽擦一把眼泪,冲我笑笑。然后,她认真地说,我们结婚吧!

聪明人的愿望

三个朋友历尽艰险爬上一座高山,见到传说中的神。三个人中,一个傻子、一个正常人、一个聪明人。神被三个人感动,决定帮他们每人实现一个愿望。

傻子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试探着说,天太冷了,我想要一件羊皮袄。神挥一下手,他的身上就多了一件羊皮袄。羊皮袄做工精细,又漂亮,又暖和。傻子开心地笑了。不过很快他就开始后悔。他想,为什么不跟神要两件羊皮袄呢?

正常人想了很久,对神说,我想要一百万美金。神挥了挥手,他的手里就多出一张存单。他看了看存单,人就跳了起来。那上面果真有一百万美金。这么多钱,他一辈子都花不完。

轮到聪明人了,可是他并不说话。神问难道你不想实现一个愿望吗?聪明人说我当然想,不过我得多考虑一些日子,我可不想白白浪费这么好的机会。神说那好,给你一年的思考时间。一年后的今天,你再来这儿找我。聪明人说,谢谢神。

聪明人开始了漫长的思考。

他想,既然只能实现一个愿望,那么,实现什么愿望好呢?如果跟神要钱,哪怕再多,只要自己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再多钱也没有用。可是如果跟神要健康,哪怕再健康,几十年后自己也得老去并且死去。要不跟神要一瓶长生不老药?可是那就不能跟神要花不完的钱了。只能实现一个愿望,似乎少了点儿。

要不跟神说:“我的愿望是‘再给我一百个愿望’”?这无疑有些耍小聪明的意思了。这样会不会激怒神?就算不会将神激怒,就算神真的为自己实现了一百个愿望:金钱,美女,豪宅,香车,健康,长生不老……可是,总会拉下点什么吧?比如快乐、威信,等等。一百个愿望其实远远不够,如果能有鹰那样的眼晴,熊那样的力量,如果长一双翅膀,如果能成为世界第一美男子……聪明人一条一条地列举,直到为自己找出了两千个愿望,仍然不能满足。他觉得自己可以无休无止地罗列下去。哪怕神为他实现五千个愿望,都达不到自己的要求。

要不跟神说:“我的愿望是‘心想事成’”?似乎太过抽象了。再说,这样会不会害了自己?比如哪天,他突发奇想:我要是墙角那棵小树该多好啊!结果真成了树,没有了思想。那么,他的金钱美女豪宅香车不就全都没有用了?

聪明人痛苦地想啊想啊,不知不觉想了一年。一年里他什么也没有干,只想着他那惟一的愿望。

可是他不能再想下去了。因为神规定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他得赶回山上,跟神提出他的愿望。

聪明人匆忙上路,艰难地向山上攀爬。他想应该向神提一个什么愿望呢?他一直想,仍然拿不定主意。直到见到了神,他才狠狠心下了决定。他想,他会跟神说:“我的愿望是‘再给我一万个愿望’”这就是他一年来想出来的结果。他认为这是对神最好的要求。

山上很冷,可是他却汗流满面。只一会儿,他就被冻得感冒。

神在耐心地等待他说出自己的愿望。

他打一个喷嚏。他说,我的愿望是,再给我一万个……他忍不住了,又打了一个喷嚏。

神笑了。神说,你的愿望很独特。我就喜欢你这种没有贪欲的人。

于是聪明人站在山顶上,一连打了一万个响亮的喷嚏。

百战百胜

约翰和汤姆是小城里两位喜欢开玩笑的亿万富翁,这一天他们又开起了玩笑。约翰对汤姆说,你信不信,我能让小城里绝大多数人在几天内都变成驼背?

汤姆当然不信。于是两个人决定打一个赌,赌资,五百万。

当天约翰就找到小城的晚报社,要求在一周之内连续刊登一则寻物启示。大意是:他不小心弄丢了一张彩票,而这张彩票刚刚中出五百万大奖。城市的各个角落都有可能是他丢失彩票的地方,如有拣到并归还者,肯定会有重奖。云云。

第二天约翰和汤姆走上大街,果然见到很多弯腰驼背的人。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随着寻物启事的影响越来越大,几乎所有走上街的人,全都变成了驼背。他们低着头,眼睛盯着街上的每一个角落,生怕漏掉这个一夜暴富的机会。

那几天公交车上变得异常干净,马路工人也一个比一个起得早,连商场里的眼镜和放大镜都是销量猛增。

当然,约翰赢走了汤姆的五百万。

约翰又在晚报上连续刊登了一个星期的启示。大意是:前几天的那则寻物启事,不过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给大伙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云云。

于是第二天,街上所有的人全都恢复了常态。他们昂首挺胸,神色奕奕。只不过公交车重新开始变得满地纸屑,马路工人也开始了偷懒。

过了些日子,约翰再一次找到汤姆,说,我还能让小城里的绝大多数人在几天之内重新变回驼背,你信不信?

汤姆当然不信。他想人们不可能连续上他两次当吧?于是和他再赌一次,赌资还是五百万。但是有言在先,约翰不准仍然在报纸上登出“丢失价值五百万元的彩票一张”。约翰说,当然没问题。

当天约翰再一次找到当地的晚报,再一次要求一周以内连续刊登一则寻物启示。只是大意有了小的改动:他不小心一次弄丢了五百张彩票,这些彩票每一张价值一万元。彩票被装在一个信封里,城市中的各个角落都有可能是他丢失信封的地方,如有拣到并归还者,肯定会有重奖。云云。

汤姆看到约翰登出的启事,笑了。他说这次你输定了。同一个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登两则寻物启事,并且人们已经上过你一次当,怎么还会当第二次傻瓜?五百张总价值五百万元的彩票装进一个信封?这怎么可能?能装得下吗?即使能装得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你输定了。

约翰笑笑。他说,我们一起去街上看好戏吧。

令汤姆大为不解的是,他再一次在街上见到很多弯腰驼背的人们。并且,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随着第二则寻物启事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几乎所有走上街的人,再一次变成了驼背。他们低着头,眼睛认真地瞅着每一个角落,似乎生怕漏掉这个极其难得一夜暴富的机会。

那几天公交车上再一次变得异常干净,马路工人也再一次一个比一个起得早。商场里的眼镜和放大镜的销量也再一次猛增。

当然,约翰也再一次赢走了汤姆的五百万。五百万到手后,约翰再一次在晚报上连续刊登了一个星期的启示。大意是:这个装着五百万彩票的信封被一个叫做汤姆的人拣去并交还给他,在此对他表示谢意,云云。

如你所猜,街上的人在第二天就全部恢复了常态。他们一个个目视前方,腰杆挺得笔直。

汤姆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他问,这样弱智的漏洞明显的骗局,怎么能够屡试不爽?

约翰笑着说,别说把五百张每张价值一万元的彩票装进一个小信封,就是我告诉他们我把五百万张每张价值一元的彩票装进一个小信封,他们都会上当。——只要人类还有贪欲,只要他们还有坐享其成和一夜暴富的心理,那怕这种弱智的骗局再用一千次,也能够百战百胜。

万花筒

黄昏时候,列车开出老牛的速度。车厢里很安静,有人打着盹,有人看着报,有人发着呆,有人吃着东西。列车咣当咣当,漫不经心地驶向终点。终点是一个陌生的城市,父亲带着他的儿子去那里看病。

四个人的座位。父亲和儿子坐在这边,那对年轻人坐在那边。他们还是大学生吧?看他们的穿戴和表情,看他们旁若无人地表现出虽稚嫩却亲昵的举动。他们喝着可乐,吃着薯片,谈着周杰伦和巴黎圣母院,用纸巾为对方擦去嘴巴上的残渣。两个人偷偷笑着,薯片嚼得喀嚓嚓响。

他们,在吃什么?儿子拽拽父亲的衣角,小声问。

薯片。父亲小声说,别看。

薯片?

就是土豆片。父亲说,让你别看!

土豆片吗?儿子听话地将目光移向别处,这么薄的土豆片……刀子切的?

刀子切的吧……也可能先把土豆磨成粉,再把土豆粉压成薄片。父亲说,总之就是土豆。土豆,咱家里多的是。

可是跟咱家土豆不一样呢。儿子虽然看着窗外,却不断扇动着鼻子。好香!

父亲变了脸色。他狠狠地剜儿子一眼。儿子的鼻孔马上就不动了。

装薯片的纸筒好漂亮。过了一会儿,儿子说。

父亲看着窗外,不说话。

他们吃完了。儿子说。

父亲仍然没有说话。

他们吃光了薯片,好像他们不要那个纸筒了。儿子看着父亲。

你想干什么?父亲看着他。

我想要那个纸筒。

要纸筒干什么?

做个万花筒。儿子说,我早想做一个万花筒……那个纸筒正好……他们吃完了,那个纸筒好漂亮。

父亲瞪着他的儿子,脸上有了怒气。儿子用眼角怯怯地看看父亲,又低了眼,缩进角落,坐得笔直。那个空荡荡的纸筒就扔在桌子上,伸手可及,男孩几次把胳膊抬起来,却只是挠了挠自己的脸。

列车在一个小站有了短暂的停留,两位年轻人背起行李下车。临走前他们收起那个纸筒,丢进火车上的垃圾箱。

他们把纸筒丢了!儿子兴奋地拉拉父亲的衣角。

哦。父亲说,那东西本来就没有用。

可是我想用它做一个万花筒!

别闹……那是城里人丢掉的东西……

我没闹……他们不要了,我去拣过来……

又不能吃!

我要做万花筒……

信不信我揍你?

他们不要了……

我真揍你?

巴掌扬起来,高高地,恶狠狠地,做着时刻落下去的姿势和准备。男孩小小的身体猛地一颤,又咬咬嘴唇,缩缩脑袋,再一次低了眼。却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感到非常委屈和不解。

列车终于抵达终点,父亲拖着他的儿子,下了火车。男孩拼命回头,眼巴巴地瞅着垃圾箱里的空纸筒。没有用,父亲拽着他,五根手指如同五把结实的铁钳。

那纸筒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被丢进更大的垃圾箱。城市里它只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包装盒,可是到了乡下,它可能变成一个让孩子开心无比的万花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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