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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的颜色

作者简介

周海亮,国内著名小小说作家,《读者(原创版)》、《思维与智慧》等杂志社签约作家。出版有《天上人间》等13部,小说集《太阳裙》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

小说散见于《大家》、《芙蓉》、《山花》、《长城》、《飞天》、《鸭绿江》、《四川文学》、《山东文学》、《雨花》、《百花园》、《台湾日报》等,多篇小说被《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小小说选刊》等转载,有小说被译成英文、瑞典文、日文等,国内多家报刊开有专栏。

现居山东威海,职业作家。

内容简介

本书精选著名小小说作家周海亮的小小说近作88篇,多为被转载及获奖作品。其中既有表现亲情的,又有表现爱情的,既有表现战争的,又有表现乡土的,既有表现荒诞的,又有表现生存境况的,内容丰富,篇篇精彩,字字珠玑。

周海亮小小说的特点,在于其简散的句式,典雅的意蕴,精致的画面感,丰富大胆的想象,虚与实的完美交融,最为可贵的是,周海亮的小小说所体现出向善的生命与力量的品质向度。善是生活的一种本质,是人的一种本性,也是伦理秩序和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根本基础。善存在于普通的生活中,在每一个普通人的心灵深处,体现在我们身边的一些细节中。文学有发现善的本领,引领善的责任,弘扬善的义务,倡导善的生命与力量。周海亮在这个向度上是不遗余力的。

序:朴素的颜色

荒田

海亮曾笑言,他基本上是一个会安排时间的人,一天之内,睡觉,会友,喝酒吃肉,写作,都安排得有条有理。

我闻之,哑然失笑:小国寡民的日子,不都这么过的?

及至有幸目睹海亮蜗居,才知道他的话里,深有意味。

他的书房不大,却腾出一大面墙做书架。从门口望去,大面书墙迤逦连绵,像广袤的原野,那些书像原野上茂密的麦子和花朵,散发着芬芳。

他的书桌也不大。一台电脑,铁青着,沉默着,像沉思的海亮。电脑旁边是一个特大号的烟灰缸,里面的烟蒂枝空八叉的,像防浪桩组成的巨阵。那些烟蒂,有的早经洇灭,有的还顽强地瞪着黄黄圆圆的眼,不肯屈服于命运,显然刚抽完。

书案上方醒目位置贴着一张作息表,主要是安排读书和看影视,当中有“每天至少读书四十页,每月购书不少于三部,节假日照常”之句。

当海亮推开缠身的事务,把肉身挤进这间狭小的书房,他就自由了。此时夜色笼罩,思想苏醒,一切鲜活,一切给力。书墙提供原动力,香烟赶走疲劳,作息表使他务日自省,电脑心甘情愿记录下从内心里流出来的每一个字。

海亮点上一枝烟,在袅袅升腾的烟雾里,蘸着灵魂的胆汁和思想的血色,开始了文字的修行和朝觐。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生,经过暗夜思想的冶炼,变成书行间散发着清香的墨花。每一朵墨花都是爱的思考,爱的述说。

我在看这一切。海亮在外屋泡茶。铁观音挤满高筒茶杯,茶汁从里面滴沥出来,苦涩到舌头发麻,然而微香又在苦涩的尽头安慰味蕾。苦难到极致,爱随之产生。

——他日常就是这样喝茶提神?据说他也喝咖啡。

房间里的吊兰安详地绿着,竹节海棠们弥勒佛一般幸福雍容,植物的气息温良恭俭,四周弥满朦胧的欣悦。

海亮说,它们曾是流浪的花草。

爱,朴素。爱的颜色所以生动。爱,无言。爱的颜色所以化为心声。

第一辑:山谷之城

茶弈

子胥初居山野,心烦意乱。白天他与当地农夫一起农作,到晚上,便手捧一杯清茶,面朝吴国方向,久久不动。小院里雾气升腾,院角,一株他从山上移来的茶树长得生机勃勃,片片嫩芽如同落上一层淡雪。

子胥叹一口气,将茶杯置于几上。身边的七星宝剑夺目光辉,子胥能够感觉到它复仇的光芒。

有人敲门,嘭嘭嘭嘭,节奏平和,声音温敛。开了,原是东山老翁。这老人索居离群,务农为生,鹤发童颜,身姿矫捷。见到子胥,笑笑,致礼,坐定,说,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对弈一乐?

无棋。

无棋也可对弈。老人说,以茶代棋。

以茶代棋?

就是茶弈。无章无法,无规无矩,但看如何弈法。

子胥亡命天涯,见多识广,对茶弈却是闻所未闻。老人一番话,让他兴趣盎然。

两把茶壶,两把茶叶。两个人,两种表情。子胥洗茶温杯,井井有条。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如炬。少顷,子胥沏出第一杯茶,茶色浅淡,茶香淡雅。子胥为老人斟上一杯,说,请。

老人轻啜一口,笑了。老人说,茶是上等好茶,只是这泡法之上,尚欠火候。

了胥愣怔。

老人不说话,端起茶壶。洗茶温杯,与子胥别无二样。然后,添水,静坐,表情淡然。

子胥问,有何不同?

老人伸手。请。

老人之茶,形美,色透,香浓,味醇。细细品之,香浓持久,甘冽醉人,确上于子胥所泡之茶。

子胥不解。

老人说,做好茶,讲究的便是这“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做茶是这样,做人也是这样。形美,要顶天立地,不可流俗;色透,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香浓,要不骄不躁,大度豁达;味醇,要仗义疏财,高情远致。此为天赐此茶之品质,更是此茶赐人之品质。

天赐?子胥的眼睛亮了一下。

天赐。老人捋一把胡须。

子胥思忖良久,微微点头。

泡出好茶,还需要工夫。老人顿了顿,接着说,所谓工夫,但是时间。比如今日之茶,水不能太烫,水太烫则味涩苦;时不能太短,时太短则味浅淡。看似泡茶一事,实则人生至理。我看你身长一丈,腰大十围,眉广一尺,目光如电,须发绀绿,威武雄壮,必异于常人,胸怀大业。但是,听老夫一句:欲速则不达。一个人,纵有千般遗憾万般仇恨,也需按部就班,切不可急于求成。

子胥豁然开朗,向老人点头致谢。

从此子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加深居简出。七星宝剑早已锈迹斑斑,然用坏的锄头,至少三四有余。

每夜里,与他相伴的,必是一壶天赐好茶。

是夜,东山老翁再一次敲开他的房门。

睡不着?

睡不着。

那么,我们何不弈茶一乐?

子胥将两个茶壶摆上方桌,有条不紊。这次子胥有了经验,洗茶,温杯,三九二十七道序,一丝不苛,不急不躁。终于,第一杯茶沏出,子胥恭恭敬敬将茶递给老人。

不错。老人品一口茶,赞叹道,形美,色透,香浓,味醇,天之甘露。不过,既为茶弈,总得比个高低。

请。

老人开始洗茶。茶洗完,将之摊平,晾干。晾茶用时很久,老人用这段时间劈了一堆柴,又汲了井水,将那棵如落雪般的茶树浇灌。待老人将晾干的茶芽重新装进温好的茶壶,天已拂晓。接下来老人的举动令本已昏昏欲睡的子胥目瞪口呆——老人往茶壶里滴一滴水,只一滴,仅一滴,然后,老人手握茶壶,摇动起来。

老人将茶壶摇动很久。老人的表情随着茶壶的摇动慢慢变得生动。茶壶如同武器,裹起阵阵晨风。终于,啪,老人将茶壶拍上桌子。老人取来茶杯,开始斟茶,但见一滴茶珠挂在壶嘴,温润透明,久久不落。老人端坐不动,目光幽远,晨光里,如同一尊雕像。终于,珠落杯底,声音纯厚。

老人说,请。

不用看,不用闻,不用品,子胥也知那是茶之精华——一壶上等好茶,需要一把茶尖;一把上等茶尖,需要几亩茶林;一亩上等茶林,需要几座仙山;一座云中仙山,需要千年造化。这一滴茶,便是世间几千年光阴啊!

对普通人来说,一壶茶便是一生,便可知足。老人笑笑说,可是对你来说,莫让一壶茶,误你一生。

误我一生?

不是吗?老人说,不凡之人也需闲淡,但不凡之人不该一生闲淡。就像茶。上次之茶乃中庸之茶,适闲人雅士、山野村夫;此次之茶才乃志士之茶,适将相帝王、不凡之人。正所谓厚积薄发,十年磨一剑,茶与人,皆如此。还有,剑乃指点江山之器,而绝非用来挖挖山药……

老人扭头,看一眼子胥那柄生满锈蚀的七星宝剑,说,茶乃天赐甘露,你乃天赐良才。切莫辜负。

既是天赐,又何必……

虽是天赐,人必为之。老人站起来,对面一抹朝霞,飘然而去。

子胥沉吟良久,“嘭”地朝老人离去的方向跪下,尊一声“师父”,然后,取了剑,院子里舞起来。

对话

儿啊!男人说,我来看看你……我只是来看看你,过一会儿就走……要赶火车,回去晚了,矿上要扣钱的。

我知道你记恨我,你说梦话时,骂过我……你怎么这么恶毒?我是你爹啊!我有什么办法?念高中,一年得两千多块啊!

儿啊!男人说,我来看看你,坐一会就走……你今天,别骂我。

我知道你想念书,可是我去哪弄两千块钱?就算把我的血抽干,再把骨头砸了,能卖出你念书的钱,我就去抽,就去砸。可是我知道抽血得靠门路。没门路谁要咱的血?谁要咱这把骨头?咱家里,没门路。

好在咱这里有煤啊。有煤,就得有人挖煤。挖煤,一年就能挣好几千块呢。你三伯,挖煤,不是供出了两个大学生吗?他能挖,我为什么不能挖?我有类风湿?怕什么。他不是还有哮喘吗?

儿啊!男人说,所以我去挖煤了。走的时候,我不让你娘告诉你我是去挖煤。我不是怕你难受……其实你那时候已经不念书了。我跟学校的老师说,名字先给你留着,等我挣了钱,交了学费,你再回去……我去挖煤,我不告诉你,真的不是怕你难受……我是怕你也去挖煤啊!

其实挖煤也挺好的,吃的菜里有大片的白肉,馒头也挺大的。有塌方?对,有塌方……小煤矿都有塌方。没塌方,怎么能轮到我们去挖煤?

你见过塌方吗?我正挖着煤,正挖着,天就塌下来……到处都是石头,就像下冰雹,专拣人砸啊。你三伯喊,塌方!我瞅一眼,他就被埋起来了。我慌了,向外跑……跑不出去的,洞口早堵死了。牛娃喊我,向后跑啊!他也被埋住了……牛娃你认识吧?你认识的,他比你大六岁,小时候,偷过咱家的苞米。

那次塌方,死了五个人。你三伯,牛娃……全死了。你三伯,脑袋被砸掉一半,眼珠子沾在煤堆上……我命大啊!我晕过去八个钟头,八个钟头,没有再挨上一块石头……我命大啊!阎王爷知道你需用钱读书,他放我回来了。

儿啊!男人说,我挣的钱,你念书,一年够了。可是我回来,怎么你就不在家呢?

你娘告诉我,我走后没几天,你也走了。我知道你想念书,可是儿啊,钱我来挣,我是爹啊!你怎么也跑出去挖煤呢?你才十六岁,你告诉人家你十九岁……其实你说你十六岁,他们也要你。挖煤很缺人的。可那是人干的活吗?

儿啊!男人说,挖煤有大馒头吃,有肉片吃,可是有塌方啊!你见过塌方吗?你见过?天塌下来了啊!到处都是石头啊!你跟你娘说,遇到塌方,你能跑出去,你说你跑得比兔子快。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

儿啊!男人说,我来看看你……我只是来看看你,现在我得走了……再晚,就赶不上火车……矿上要扣钱的……我还得去挖煤……你弟弟,他也要念书的啊。

深秋。荒野。一个泪流满面的中年男人,朝一座新坟,狠狠地磕了三个响头。

儿啊!男人说。

亲爱的,特雷西

母亲为儿子找出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两本书。想了想,又找出一个魔方。魔方是儿子最喜欢的玩具,即使闭上眼睛,他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彻底打乱的魔方复原。

儿子二十二岁。儿子非常聪明。二十二岁的非常聪明的儿子顶上前线,母亲知道,那里需要的不是睡衣和拖鞋,而是钢盔和子弹。可是母亲还是希望这些东西对儿子有用——战斗与战斗的缝隙里,儿子可以穿上睡衣和拖鞋,然后倚着战壕,读两页书,或者,拧几下魔方。

母亲将这些东西装进一个纸箱。母亲在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旁边的女儿静静地看着母亲,说,您好像还忘记了哥哥的抱枕。

哦,抱枕。母亲说,他会需要吗?

当然。女儿说,您给他寄去睡衣、拖鞋、魔方、他喜欢的书籍,您还可以让他睡得更舒适一些。

母亲就笑了。她将纸箱重新打开,然后,去儿子的卧室取来抱枕。儿子的卧室整洁并且繁杂,墙壁上,贴满猫王、梦露和李小龙的照片。每天早晨母亲都会来到儿子的卧室,有时她知道儿子不在,而有时,她会忘记儿子已经开赴前线。她低唤着儿子的名字,她说,该起床了,特雷西。

抱枕太大,这让她不得不换了一个更大的纸箱。她想当纸箱寄达前线的时候,儿子也许在吃饭,也许在睡觉,也许在站岗,也许,他已经冲出战壕,身边的子弹,如同乱飞乱撞的蝗虫。她重新在那个纸箱上写下:亲爱的,特雷西。这时她看到一位穿着军装的兵走进院子,兵站下,挺得笔直,轻轻摁响门铃。

女儿跑过去。母亲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她听到兵说,我很遗憾……

她听到女儿说,你们一定搞错了!

她听到兵说,我们也希望如此……

她听到女儿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哥!

她听到兵说,对不起……

母亲已经抱起那个纸箱。如果没人摁响门铃,此时的母亲,应该已经走出小院,走上大街。母亲的身体开始抖动,纸箱跌落地上,人跌落椅子。她用手捂住脸,整个人都在颤栗。然后,很久以后,母亲站起来,重新抱起那个纸箱。

她挤过她的女儿。女儿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一张早已被泪水打湿的讣文。母亲扫了一眼,她看到那个令她日夜牵挂却是肝肠寸断的名字:

特雷西。

她挤过大兵的身体。她冲他凄然一笑。她说,谢谢你。

请相信,我同您一样悲伤。大兵挺挺身体。

母亲再笑笑,走出小院,走上大街。天气很晴朗,阳光很明媚,街上很热闹,城市很繁华。母亲抱着纸箱,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终于她将纸箱重新放上桌子,她对面前的大兵说,我想给我前线的儿子,寄一个包裹。

兵看看纸箱上的名字。兵扭过头去,跟另一个兵悄悄耳语。兵转过头来,对母亲说,您确定吗?

母亲说是的。我想给他寄去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可是太太,我知道这很残忍,但我仍然想很遗憾地告诉您,您的儿子他……

别跟我说这些。母亲低了身子,求你,别跟我说这些。我只想给他寄一个包裹:一件睡衣,一双拖鞋,一个魔方,两本书,还有一个抱枕……

兵盯着母亲,母亲一头白发,一袭黑衣。兵咬了咬嘴唇,兵说好。好的,您可以再检查一遍您儿子的名字。他是叫特雷西吗?

特雷西。亲爱的,特雷西。

兵收下纸箱,在一份表格上恭敬并且郑重地写下:亲爱的,特雷西。兵抬起头,立正,然后,为素不相识的母亲,缓缓地行一个标准的军礼。

吃饭这点事情

当她还是小娃娃的时候,家里粮食总是不够吃。似乎,有时候,连吃饭也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似乎那时候母亲很少吃饭,她看看碗里的饭,看看她,微笑着,对她说,慢点吃啊。那时她并不知道粮食的金贵,活着的艰辛,或者就算知道,也不会去管。她的全部心思只在吃饱,只在千方百计让自己饥饿的胃得到一点暂时的满足。若干年后她努力回忆当时的情景,可是她竟一次也没有回忆起来年轻的母亲吃饭时的样子。

当她长成小姑娘的时候,家里日子好过了一些。是仅仅能够吃饱的那种,绝没有闲钱可以享受。偶尔,母亲会做一盘好菜,每到这时,她便像过节一样开心。其实好菜不过是几块红烧肉,一条鱼,一盘炒蛋,或者一盘辣子鸡块。到这时,母亲的筷子便很少伸向那盘菜。充其量她只是将象征性地动动筷子,然后,便只顾啃着手里的馒头。她对母亲说,您也吃点。母亲笑笑说,好。筷子伸向盘子,却什么也不会动。母亲也需要营养,母亲的味蕾也能够分辨出粗粮与美味,可是她在家人面前,总是心安理得甚至无比幸福地拒绝着来之不易的好菜。

然后她结婚了,有了爱她的丈夫。家里日子自然不会太过拮据,可是她突然发现,似乎,她遗传了母亲在饭桌旁的习惯。当然她会与丈夫一起分享一道好菜,可是当那道菜所剩不多,当丈夫仍然意犹未尽地吃着那道菜,她便绝不会再动那道菜。她并没有亏欠自己的感觉,她认为她必须这样做,或者,只有这样做,她才能够心安。她爱她的丈夫,非常爱。世上还有比偷偷为自己的爱人省下几口好菜更令人幸福的事情吗?甚至,她以为,这也是浪漫的一种吧?

再然后,当她有了天真漂亮的女儿,她便坚信自己真的遗传或者继承了母亲的习惯。女儿有挑食的毛病,喜欢吃的菜更少,每到这时,她对那道菜更是连一口也不敢吃了。她认为她对快乐和幸福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她想一家人的快乐和幸福不正是她的快乐和幸福吗?假如能够让他们的胃口得到满足,那么,即使她顿顿馒头咸菜,又有什么呢?每每碰到女儿喜欢的菜,她的筷子便会转变方向,甚至,这已经成为她的本能。

她想她理解了自己的母亲。她想她真的理解了自己的母亲。

难得有了假期,一家三口回到乡下。她知道母亲的习惯,所以那天,每道菜她都做了很多。那些菜即使十个人吃都足够,她想,她的母亲终于不必只为给她省下一点好菜,而只啃手里的馒头了。

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啊。

可是吃饭时候,她突然发现,每当母亲的筷子伸进一道菜,她的女儿便会拒绝再去碰那道菜。桌子上有八道菜,几分钟以后,女儿竟然拒绝了其中的四道。她瞪了瞪女儿,可是女儿看着她,满脸无辜。她把女儿拉到一边,悄悄问她,怎么回事?女儿眨着眼睛,认真地说,姥姥脏!我嫌姥姥脏!

女儿自然是挨了打的。那是她第一次打自己的女儿,那天她下手很狠。母亲惊慌地跑过来护住外孙,又哄又逗半天,终于让她再一次坐回饭桌边。可是,重新回到桌边的母亲,筷子再也没有拾起。她只顾啃着手里的馒头,有时低下头,喝一口白开水,然后抬起头,冲她的外孙女轻轻一笑。她的笑容里绝没有半点埋怨和不满,从母亲的眼睛里,她只看到了满足与快乐。

那天她哭了,哭得一塌糊涂。那天她终于明白,其实,她并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母亲,或者,她并没有真正理解自己,或者,她并没有真正理解女人,更或者,她并没有真正理解亲情。亲情是美好的、真挚的、温馨的,可是为什么,有时候,亲情竟也这般残酷,令人心碎?

山谷之城

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城隐在山洞,山洞隐在山谷。那里绿水青山,烟岚云岫。当然,那里几乎与世隔绝。

是男孩的城。男孩建造了自己的城,然后开始规划,管理,整顿和扩张。每天男孩都要钻进山谷,钻进山洞,巡视并扩张他的城。男孩皮肤黝黑,目光烁烁,根根肋骨清晰可见。城让男孩安静,兴奋,忘乎所以,神魂颠倒。男孩为城痴迷。

一年前男孩遇见了城。图片上的城。图片上的真正的城。男孩为城的宏伟和整洁惊叹,课堂上,大瞪了双眼,不停咽下口水。那几天男孩茶饭不思,他捧着城的图片,眼睛隐寻进城的深处。城里有路灯,有雕像,有很高的楼房,有很宽的马路,有笔直的线杆和巨大的广告牌,有在广场上散步的鸽子和烫着卷发的七八岁的小姑娘。男孩想象着城,迷恋着城,向往着城。然后,某一天里,男孩发现了那个山洞。

山洞并不宽敞,山洞幽暗无光。男孩举一根蜡烛进去,萤火虫般的烛光竟也映亮洞壁灰黄色的苔藓和洞底暗黄色的地衣。到处湿漉漉黏乎乎,洞的角落也许藏着不怀好意的蛤蟆或者毒蝎。寒气森森,一只蝙蝠从洞的深处飞出,没有羽毛的翅膀拍打出极其连贯的脆响。男孩笑了。他对山洞非常满意。他要在这里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将城建在这里,绝没有人会发现。那时,当然,他的口袋里,藏着城的图片。

男孩用青石垒出城墙,用土块铺成街道。他在街道两旁栽上代表绿树的青草,那些青草在几天以后变得枯黄。他用树皮充当雕像,用酥土捏成房屋。他用砂子铺成广场,又在广场的中间挖开一个土坑,里面灌上代表喷泉的清水。他在广场上撒满纸叠的鸽子,那些鸽子动作呆板,全是一样的模样和表情。他用瓶盖当成汽车,用枣核当成路灯,用火柴盒当成学校和电影院,用蚯蚓当成疾驰的火车。他的城初具规模,他认为自己是城的国王。

城的国王。他很满意自己的想象。

后来他想,他的城里,还得有居民。

于是他取了粘土,捏成小人。他像远古的女娲,不知疲倦,心怀博爱与虔诚。他将小人排上广场,摆上街道,请进屋子,塞进汽车。他捏了教师,捏了保安,捏了工人,捏了售货员,捏了法官,捏了司机,捏了医生,捏了护士,捏了邮递员,捏了清洁工,捏了警察,捏了作家、画家和科学家……小人们高度抽象和概括,却是各就各位,生机勃勃。城有了色彩,昌盛繁华,他甚至听得到汽车的马达声、学校里的朗诵声、男男女女们的交谈声和欢笑声……

男孩打量着他的城,打量着他的百姓,心情无比愉悦。

每天男孩都在充实他的城。有些依据了图片,有些,则完全依据了想象。图片只是有限几张,想象却天马行空。男孩为他的汽车添上翅膀,为他的雕像穿了衣服,为他的法官配上代表公正的剑和天平,为他的百姓戴上防毒面具和足以识别一切假冒伪劣的银针。男孩让医生们面目慈祥,让警察们高大威武,让官员们一世清廉,让作家们解决了温饱,让混迹于城的农民工,离狗更远一些。

没有人知道男孩的城。村子安静详和,鸡犬相闻。孩子们把“我们都是木头人”的游戏玩了千年,大人们仍然使用着战国时代发明的镰刀和锄头。有时男孩静静地坐在村头,看奔腾的流云,看连绵的大山,额头上,竟也有了细的皱纹。皱纹隐在过去的日子里,隐在现在的日子里,隐在将在的日子里。皱纹就像山谷,山谷是岁月的褶皱。

男孩陪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建造和扩张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巡视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拥有他的城,正好,两年。

暴雨就像瀑布,大山为之颤抖。村子就像汪洋里的树叶,人们惊惶失措。男孩就是在那个午后跑出了村子,跑向了山谷。他是城的国王,他得保护他的城和城中百姓。

男孩终未再见他的城。半路上,他遇到山体滑坡。似乎整座山都压下来,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男孩赤裸的胸脯感觉到山的柔软、坚硬、无情和寒冷。然后便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然后便是窒息,无休无止的窒息。男孩是站着死去的,他的脸冲向城的方向,双手却举向天空。

村人寻到了男孩的尸体。出现在山谷的男孩让村人大惑不解。后来他们得出结论,他们说,男孩太调皮了。男孩太调皮了,所以冒雨跑进山谷。山谷里什么也没有,山谷只是山的皱纹,落满岁月的尘土。

没有人知道那个山洞,山洞里的那座城。洞口早已被泥石封堵,缝隙不见分毫。或者,即使真有人见到山洞,见到山洞里的城,也不会认识它。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几只纸鸽、几个泥人、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

男孩太调皮了。似乎是这样,男孩太调皮了。

天空之城

男人发现那个秘密,兴奋得夜不能寐。秘密是一只鸟带给他的,鸟张开翅膀,仿佛一袭巨大的黑云;鸟直冲云霄,隐进一棵巨树的树冠。树冠里传来“唧唧喳喳”的幼鸟的叫声,所以起初,男人全因了好奇。

他攀上大树,他在茂密的枝桠间发现那个雄伟的巢。巢直径可达三米,铺了金黄色的稻草和红艳艳的红豆。幼鸟们裸着身子,柔软的浅黄色的喙亲吻着他的手脚。面对突如其来的闯入者,大度的鸟们致以最高的礼仪。

晚上他睡在坚固的巢中,通体舒泰,心情舒畅。他的身上盖着温暖柔软的羽毛,他变成一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然后,当他重新下地,他对空中柔软的坚固的友好的温暖的巢,充满无限羡慕和眷恋。几天以后他攀上另一棵巨树,他在那棵树上也发现了一个华丽的鸟巢。巢更大更坚固,更暖更舒适,让他不忍下来。他在巢里呆够足足半月,他与鸟们朝夕相处,他学会筑巢的本领。

他选择了一棵最高最粗壮的古树,那棵树下,他没有发现鸟粪。很显然这棵树没有被鸟们占领,事实也的确如此。他用时足足半年,筑造出世界上最大的最漂亮的最舒适的巢。他躺在巢中,他认为天上的星星,伸手可摘。他在巢里翻跟头,喝茶,读书,胡思乱想……他在巢里建起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巢变成他的个人世界,除非万不得已,他身不离巢。

然他很快开始孤单。虽时时有友好的鸟们光临,但鸟们不懂人语,必定不能与他交流。孤独与烦躁与日俱增,他只得再一次返回地面。然他不是回去生活,他回去,只为替自己寻得一个伴侣。他很快发现目标,一个美丽的女孩正坐在草地上垂目思春。他飞过去,张开两臂,将女孩掳于怀中。他拍打起有力的臂膀,他飞回树中巨巢。

他学会飞翔,这令他兴奋和震惊。他飞翔的技艺日渐娴熟,他能将所有的鸟儿甩到身后。他英俊的相貌、强壮的身体和优美的飞翔令女孩心动痴迷,自女孩来到树上之巢,便再也没有下地。他们不断扩建他们的巢,他们在巢中新建了书房,健身房,客厅,院落……终将巢建成楼房模样。后来他们飞上另一棵树,筑起一个一模一样的巢——儿子长大了,他需要一处独立的住所。

不断有人加入他们的队伍。他们从地面攀向空中,如当初的男人一样兴奋。他们争抢着可以筑巢的古树,他们甚至将古树上的土著居民鸟们野蛮地驱赶。他们无一例外在筑巢后学会飞翔,现在他们也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一群人还是一群鸟。他们间出现医生,护士,鞋匠,作家,农民,商人,保安,科学家,导游,经济学家,工人,警察,士兵……甚至,乞丐。他们在巢间修筑了道路,将所有的巢们贯连;他们在巢间建造了草原和山川,他们使这里变成一个美妙的世界。他们用上最尖端的技术,他们让巢、道路、河流和山脉可以脱离树木存在——当树木老朽或者垮倒,这里的世界依然悬浮。巢连巢,路连路,灯连灯,人声鼎沸,鸡犬相闻,河流穿越麦田,季风掠过山脉……现在,荒原上方,悬浮了一座繁华的城。

天空之城。

然城慢慢失去巢的模样。巢被无数次改造,终成为钢筋混凝土的组合。巢中不见树枝和羽毛,泥巴和红豆。巢中有灯,日夜如雪,巢中有玻璃,有塑料,有珠宝,有铁器,有铝合金或者不锈钢。巢与巢之间经常出现纷争,人人倾巢而出,喊杀震天,血流成河。天空之城被割据成很多块,以道路、山脉或者河流为界,他们说着不同的方言甚至语言,守着不同的宗教或者信仰,他们之间或假惺惺地谈判,或直接刀剑相见。天空之城不再美好,尽管,巢变成城,城变成世界,世界正在扩张。

某天,一位男人收起翅膀,从天空之城落入城下荒原。他发现一个秘密,他兴奋得夜不能寐。秘密是一只鸟带给他的,鸟没有翅膀,如同一块巨大的黑色石头;鸟步履蹒跚,钻入洞穴,洞穴里传来“唧唧喳喳”的幼鸟的叫声。所以起初,男人全因了好奇……

红加吉

加吉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极为名贵。由于其常为喜庆宴席上的佳肴,并有“一鱼两吃”的习惯,故称加吉鱼。其中,红加吉鱼尤为上品。

刘老汉吃过多少条红加吉了,肯定数不过来。也从来没有“一鱼两吃”。将鱼刮鳞开膛,洗净,扔锅里,撒盐,咕咚咕咚烧一阵,盛盘上桌,吃净鱼肉,完事。鱼头喂猫。一鱼两吃?鱼头还要熬汤?扯淡。这世上,没有刘老汉觉得名贵的鱼。

刘老汉是位渔民。

刘老汉年轻时,有自己的船。每次出海归来,刀鱼青鱼黄花鱼堆满船仓。并且,他总有办法弄回一两条红加吉。红加吉不卖,只自家人吃,天天吃顿顿吃,直吃得刘老汉的儿子刘葵见了红加吉就哭。后来他的船归了集体,他和十几个人上了一条更大的渔船。可是刘老汉仍然能够弄到红加吉,不多,就一两条。船上的规矩,弄到红加吉,不超过三条,自己拿回家就是。这规矩怎么来的,没人知道。

刘老汉家的红加吉,还是天天吃顿顿吃。那时刘葵长大了些,见了红加吉不再哭,却是皱眉撇嘴,好像与此等鱼中极品,结下深仇大恨。这时他的脑袋上必挨娘的一个凿粟。娘说,不识好东西吗?吃鱼!

所以刘葵进城后,很长一段时间,对鱼市毫无兴趣。直到有一天,在路边,一位鱼贩子扯开嗓子自豪地嚎,红加吉啊红加吉啊,他顺嘴问一下价格,竟差点吓得摔倒。做梦都没有想到,这种令他恨之入骨的鱼,竟能卖到三十多块钱一斤!

回老家,跟刘老汉说这事,刘老汉并未表现出半点惊讶。刘老汉说,这鱼以前也不便宜啊。

刘老汉那时已经老了,不能再出海。更多时他坐在渔家小院,浇浇花,吼两句杨延昭的“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老伴就在旁边接一句佘老太君的“不消!”。两位老人哈哈大笑。那时她身体还好。不管刘老汉还是刘葵,都想不到她会走得那样突然。

去年春天的一个黄昏,她在门口喂鸡,忽然跌了一跤,等送到医院,人早已断气。刘老汉哭了一天一夜,鼻涕和眼泪在胸前扯成了网。哭过后,就跟着刘葵进了城。他几乎不出门,只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唱“见老娘施一礼躬身下拜”,却没人接那句“不消!”,刘老汉就开始叹气,一声接一声,让刘葵也跟着抹眼泪。刘葵说爹,您出去走走吧,去海边转转。刘老汉说转什么呢?在海上飘一辈子,又不能打鱼了,转什么呢?

刘葵想不到刘老汉会突然对红加吉产生兴趣。

那天刘老汉问刘葵,现在红加吉多少钱一斤?刘葵说前几年三十多块,现在不清楚,得五十吧。刘老汉说你下班经过鱼市时,顺便买一条回来。刘葵说好。刘葵想人老了,有时像个孩子,以前打鱼那阵子,不是也不喜欢吃么?何况又那么贵。

他去了鱼市,从东头走到西头,又从南头走到北头,他摸遍每一个摊子,就是找不到红加吉。他又去了超市看,仍然不见红加吉。他问别人,现在不正是吃红加吉的时候吗?别人告诉他,是时候,不过这玩艺儿现在奇缺,想吃,只能去大酒店。刘葵说我不想去大酒店吃鱼,我只想买一条新鲜的红加吉鱼。那人就笑了。他说买红加吉?去鱼码头吧!运气好的话,或许能碰到一两条。

刘葵没去鱼码头。他空着两手回家。他没跟刘老汉解释,刘老汉也没问。不过他还是从刘老汉的眼里读出了深深的失望。刘葵想至于吗?不就一条红加吉?

第二天下班,刘葵去了一家酒店,找到领班。他问有红加吉吗?领班说吃红加吉不用找我,直接点菜就行。他说到底有没有?领班说当然有。他问多少钱一盘?领班说,二百六。他说那我只买一条活的,一百三行不行?领班说你来酒店买活鱼?你能去澡堂子买拖鞋吗?你能去公安局买手枪吗?刘葵说我没工夫跟你开玩笑……到底行不行?领班说当然不行。刘葵说那这样,我点一盘红加吉,不过别下锅,从水箱捞出活红加吉,盛盘子里端给我就行。领班说不行,没这个规矩。刘葵说求您了,我就想买一条红加吉,最好是活的。领班说可是这不行的。刘葵说真不行吗?把你们经理找来。领班说经理不在家……好吧,就破个例。受不了你。

刘葵搭了出租车,可是回到家,鱼还是死了。他问儿子,爷爷呢?儿子说,去海边了。刘葵说他不是不喜欢去海边吗?都这么晚了,他去海边干嘛?

刘葵看到父亲坐在海边默默地抽烟。刘葵说爹,你要我买的红加吉,我买回来了。刘老汉看看儿子,他说今天用不着了。刘葵说什么用不着了?不是你让我买吗?刘老汉说我是让你昨天买……昨天,才是你娘的祭日。

刘葵脑袋嗡一声响,身体晃了晃。他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记耳光。他看到父亲紧闭着双眼,似乎要阻止自己的眼泪。于是他想安慰一下父亲。他说爹,娘吃一辈子红加吉了,恐怕她对红加吉,不会有太多兴趣了。

刘老汉的眼泪,终于肆意奔腾。他盯着刘葵,一字一顿地说,可是你娘看到饭桌上没有红加吉,她会为咱爷俩伤心的啊!

奶奶的药粒

奶奶住到我家的时候,已经有些神志不清。

经常,奶奶在吃完午饭后小睡片刻。醒来,就一个人念叼,午饭呢,怎么还不吃午饭?弄得母亲不得不向偶来的客人解释。

奶奶会长时间地盯着床边的一角,然后一边挪动着身子,一边叫着爷爷的名子,你倒是向里坐一坐呀,一半屁股坐着,你累不累?

其实那时爷爷已经过世两年,奶奶的话,让每一个人毛骨悚然。

奶奶每天都要服药,她经常说,怎么这些药粒都不一样呢?花那么多冤枉钱,干什么呢?奶奶以为,世界上的药,都是治同一种病的。

奶奶吃药,需要别人提醒。即使这样,她也是嘴上说好,一会儿就会忘得一干二净。

那几年父亲的生意不好。我病休在家,也是天天吃药,家里日子捉襟见肘。

后来,姑姑从南京回来,说什么也要把奶奶接走。家里人拗不过,只好放行。

临走前,奶奶把我叫到身边。她一边笑着,一边从床角摸出了一个黑塑料袋,哆嗦着打开,里面竟装满了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药粒。

奶奶说,这都是我每天吃药时,故意省下来的。我去你姑姑家了,你留着慢慢吃。别再让你爹买药给你吃了。家里没钱。

奶奶以为,她省下的药,可以治好我的病。

奶奶在我家,住了三个多月。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奶奶为我省下了一百多粒廉价的药。那些让奶奶的生命得以维系的药粒,对她的孙子来说,却毫无意义。

奶奶上车时,仍然朝我挤着眉毛。只有我知道她的意思。

现在奶奶已经辞世。我常常想,假如奶奶不为我省下这一百多粒药,那么,她会不会活到现在?

嗨,迈克!

迈克得了一种罕见的病。他的脖子僵直,身体僵硬,肌肉一点一点地萎缩。他的病情越来越重,最后完全失去了自理能力。他只能坐在轮椅上,保持一种固定且怪异的姿势。他只有十四岁,十四岁的迈克认为自己迎来了老年。不仅因为他僵硬不便的身体,还因为,他的玩伴们,突然对他失去了兴趣。

母亲常常推着迈克,走出屋子。他们来到门口,来到阳光下,背对着一面墙。那墙上爬着稀零的藤,常常有一只壁虎在藤间快速或缓慢地穿爬。以前迈克常盯着那面墙和那只壁虎,他站在那里笑,手里握一根棒球棒。那时的迈克,健壮得像一头牛犊。可是现在,他只能坐在轮椅上,任母亲推着,穿过院子,来到门前,靠着那面墙,无聊且悲伤地看面前三三两两的行人。现在他看不到那面墙,僵硬的身体让那面墙总是伫立在他身后。

十四岁的迈克曾经疯狂地喜欢诗歌。可是现在,他想,他没有权利喜欢上任何东西——他是一位垂死的老人,是这世间的一个累赘。

可是那天黄昏,突然,一切突然都发生了改变。

照例,母亲站在他的身后,扶着轮椅,捧一本书,给他读一个又一个故事。迈克静静地坐着,心中盈满悲伤。这时有一位美丽的女孩从他面前走过——那一刻,母亲停止了朗诵。迈克见过那女孩,她曾和自己就读同一所学校。只是打过照面,他们并不熟悉。迈克甚至不知道女孩的名子。可那女孩竟在他面前停下,看看他,看看身后的母亲。然后,他听到女孩清清脆脆地跟他打招呼:“嗨,迈克!”

迈克愉快地笑了。他想,原来除了母亲,竟还有人记得他的名子。并且是这样一位可爱漂亮的女孩。

那天母亲给他读的是霍金。一位杰出的物理学家,一位身患卢伽雷氏症的强者。他的病情,远比迈克严重和可怕百倍。

那以后,每天,母亲都要推他来到门口,背对着那面墙,给他读故事或者诗歌。每天,都会有人在他面前停下,看看他,然后响亮清脆地跟他打招呼:“嗨,迈克!”大多是熟人,偶尔,也有陌生人。迈克仍然不能动,仍然身体僵硬。可是他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累赘。因为有这么多人记得他,问候他。他想这世界并没有彻底将他忘却。他没有理由悲伤。

几年里,在母亲的帮助下,他读了很多书,写下很多诗。他用微弱的声音把诗读出,一旁的母亲帮他写下来。尽管身体不便,但他果真过得快乐且充实。后来他们搬了家,他和母亲永远告别了老宅和那面墙。再后来他的诗集得以出版——他的诗影响了很多人——他成了一位有名的诗人。再后来,母亲年纪大了,在一个黄昏,静静离他而去。

很多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想给母亲写一首诗,想给那老宅和那面墙写一首诗。于是,在别人的帮助下,他回到了老宅的门口。

那面墙还在。不同的是,现在那上面,爬满密密麻麻的青藤。

有人轻轻拨开那些藤,他看到,那墙上,留着几个用红色油漆写下的很大的字。那些字已经有些模糊,可他还是能够辨认出来,那是母亲的手迹:

嗨!迈克!

吉庆街

吉庆街是武汉一条普通的小街。

去武汉,夜里,两友人请我去吉庆街喝酒。大排档延伸了整条小街,几乎座无虚席。席间来往穿梭着众多卖艺者,只需十块钱,便可以为你唱上一首。与友人边喝边聊,女孩就凑过来了。她怀抱一把琵琶,落落大方之中,稍有羞涩。她问我们要不要点首歌,声音很轻。我说,不要了。她说,是三十块钱一首。她的话让我意外,我想她应该说“八块钱一首”或者“五块钱一首”。将价钱高当成卖点,她可能是这条街上唯一敢这样做的歌手。

女孩娇小白净,椭圆脸,头发盘在头顶,很有些古典气韵。她独自一人,这并不多见。卖艺者多为组合,一奏一唱,更有七八个人的乐队,能演奏声势浩大的《土耳其进行曲》或者《黄河》。孤身一人的女孩和她怀里的琵琶很是扎眼,她站在我的面前,我闻到若有若无的丁香气息。

我说,那来一曲吧。她说谢谢,坐下来,递我一张塑封的曲目单。曲目很少,且多是黄梅戏唱段。我说就来《十二月调》吧!我打出一个丑陋的酒嗝,那时我的模样或许就像孟姜女过关时把守关口的老爷。然女孩并不计较,她向我弯腰致谢,然后,琵琶如珠帘般响起,我听到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挂红灯。老爷高堂饮美酒,孟姜女堂前放悲声……五月里来是黄梅,梅雨漫天泪满腮。又怕雨湿郎身体,又怕泪洒郎心怀……

我发誓我从未听到过如此动人的声音。声音婉转凄美,弹性十足,催人泪下,直让人肝肠寸断。随着歌声,女孩眼角开始湿润,然后,突然间,泪如雨下。

……六月里来热难当,蚊虫嘴尖似杆枪。愿叮奴身千口血,莫咬我夫范杞良……

女孩变成孟姜女。孟姜女就是女孩。我想她哭过多次。在这条街上,在她唱到这里时。我不知道她是为孟姜女而哭,还是为她自己而哭。可是我坚信那不是表演。她的哭泣真诚,眼泪清澈。我无法不被她打动。

我掏出三十块钱,与友人匆匆逃离。我本来想给她五十块钱,可是我怕她伤心。

与友人寻得一处酒吧,弹了钢琴,喝了啤酒,我很快忘掉悲伤的女孩和悲伤的孟姜女。我甚至与友人玩起骰子,我总是输,便不停地喝。后来我喝多了,偶尔赢一次,也喝。我想那天我喝掉至少三十瓶啤酒——我喜欢纸醉金迷的感觉。

从酒吧出来,已是凌晨。天空飘起雨,飘忽不定的灯光如同滴落宣纸上的淡彩。我们需要穿过吉庆街去对面马路打车,于是,我再一次看到女孩。

因了雨,街上食客已经很少。然女孩仍然暗在角落,怀抱她的琵琶,安静地坐着,我想她也许被拒绝过多次。本不想再打扰她,可是她看到了我们。她冲我们招招手。嗨。

鬼使神差般,我们再一次坐到小吃摊前。女孩礼貌地凑上来,于是我们有了一些闲散的交谈。

怎么还不回家?

再守守。

一个人住吗?

几个女孩一起。都在这条街上唱歌。

唱几年了?

八年。

天天这样唱?

天天这样。

我盯住她。她多大?十八岁?二十岁?二十二岁?其实她完全不必在这里受苦,她那样年轻,面容娇美,能弹会唱,机会很多。可是八年里,几乎每一天,她都会怀抱一把琵琶,在一群顿着酒嗝的人的面前,进入到孟姜女或者自己的世界。

我告诉她,你唱得非常好,你应该参加一些选秀节目,你肯定迅速成名。她看看我,笑了。她说,谢谢。我不知道这一声“谢谢”,是表示赞同,还是表示拒绝。

那天我非常世俗地要走她的电话。我对她说,我认识或者可能会认识一些电视台的导演,如果有类似节目,我可以给她打个电话。她再一次笑笑,说,谢谢。

我回到我的城市,日日奔忙。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很快挤满,删了几次,终于将她删掉。我从没有给她打过电话,我想我以后也不会给她打电话。我或许并没有让她成名的能力,她或许会非常认真地拒绝成名。怀抱一把琵琶,在嘈杂中演绎一曲《十二月调》,或许就是她最踏实最安然的生活——吉庆街便是她的世界。

可是每隔一段时间,我便会想起她,想起她的歌声。也曾动了去武汉看她的念头,但每一次,我都被自己说服。她还认识我吗?这么多年,有多少个类似的我在酒后许下的多少个类似的诺言,或者,在长长的吉庆街,有多少个类似的她一边哭泣一边演唱着类似的《十二月调》?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

可是假如去武汉,假如我去,我一定要在夜里去吉庆街喝酒。我希望在那里遇见她。我希望在那里遇不见她。

帘卷西风

紫的旗袍裹紧狐的腰身,狐更加神秘和妩媚。狐住在逼仄的后院,背阴的西厢,日间只有正午,才有一缕阳光洒进院子。即使在夏天,狐也会坐在椅子上,坐在阳光里,身体尽可能打开。狐淡蓝色的血管在闪着釉光的皮肤下若隐若现,狐淡褐色的眼波永远像清澈的水潭。狐的脸光洁细腻,狐的唇娇艳欲滴。那美是惊艳的,脱俗的,倾国倾城的,无人可及的。狐应该属于月宫。

上午狐和太太们打牌。她们聊着天,喝着茶,嗑着瓜子,时光像香炉散起的青烟,飘渺,轻淡,一丝丝一缕缕,看得见,却抓不住。大太太打出幺鸡,三太太碰,纤纤玉指拈出一张七万,二太太就胡了。兴奋的二太太把姐妹们的牌翻过来看,愣了愣,又捂着嘴笑。她说四妹该你胡啊。她的话将狐的目光从远方拉回,狐笑笑说,刚才没看到。——狐的牌打得极好,却不露锋芒。

大多时俞老爷侧卧在床,两眼微眯。室内氤氲着鸦片的幽香,空中里流动着稀薄的淡蓝色烟雾。俞老爷抽完烟,哑着嗓子喊,来一个。便有一位太太起身进屋,给俞老爷按摩捶背。俞老爷喜欢在按摩捶背中睡去。睡去,太太们就悄悄离开。狐很少起身,她知道俞老爷舍不得娇嫩潺弱的自己。

午后的后院安静倦惫。狐仍然穿着那件紫色旗袍,却卸了妆。天生丽质的狐根本不用化妆,她化妆,只是让众太太心里舒服一些。她或坐或站,抱一只猫,隔一道木珠门帘,静静地往院子里看。院子里有花,有草,有石凳和石桌,有假山和苔藓,有树和知了,有井栏和水井。狐的目光抚过井栏,那井栏于是更加光滑。这时他就来了,打着赤膊,担着水桶,胸膛上凸起方形的肌肉。他将一只水桶挂上勾,轻摇辘轳,桶就慢慢沉到井底。他吹着口哨,表情轻松地摇上打满水的木桶,然后再将另一只桶放下水井。他肯定知道狐在看他吧?不然他的嘴角,为何挂了诡异的笑容?

每个午后,他都要过来挑十五担水。十五担水送进厨房,一天的工作随之结束。他是俞老爷新雇的短工——厨房的人手,近来总是不够。

狐当然可以走出屋子,看他把两只木桶打满,看他颤起光滑润泽的扁担,看他胳膊上隆起的肌肉和宽阔结实的后背。可是狐不敢。狐不是胆小,狐知道,假如她这样做了,带给她和他的,将极有可能是一场灾难。

哪怕她只是看他一眼。哪怕他只是对她一笑。俞府有无数个眼线。丫环,家丁,长工,厨子,羊倌,管家,大太太,二太太,三太太,大少爷,二少爷,三少爷……甚至俞老爷本人。俞府有明的规矩和暗的规矩。俞府所有的规矩都神圣不可侵犯。

微风扯动珠帘,狐的表情也随之扯动。谁说不能相见才可以相思?现在她看着他,思念却深彻骨髓。每天都是如此,狐躲在珠帘后面,看他往返十五次。厨房距离水井很近,这让狐深为遗憾。狐知道每一次见他都可能是最后一次。狐的眼睛,似多情并且贪婪的手。

终有一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依然没来。狐的日子于是回归从前,在午后,慵倦的她斜倚床畔,目光掠过爬满青藤的井栏。突然她坐起来,身体因激动而颤粟。——她在井栏上看到了阳光。季节更替,午后的院子,竟也有阳光!并且这阳光,竟也慷慨地赏给井栏。

几天后狐受了伤。狐说是猫抓的。正睡着午觉,那只猫突然发疯,刀锋般的趾甲深深划开狐娇嫩的脸上肌肤。狐的脸,似结了一张马虎的蛛网。

大夫给她开药,嘱咐她千万按时喝。她说好。然后,过了半个月,脸再一次受伤。仍然是重伤。仍然是猫闯下的祸。伤口堆上上次的伤口,蛛网盖上上次的蛛网。狐的脸狰狞可怖,五官几乎扭曲。大夫摇摇头,对俞老爷说,四太太怕是破相了。

是真的。狐从此变得丑陋。变得丑陋的狐,于自己,便有了一些权利。——美貌是狐的天堂和地狱,幸福和悲哀。

半年后狐离开俞府。也许对狐来说,这是唯一的归宿。

一年后有人告诉俞老爷,说在邻县见到了狐。狐和那个挑水的住在一起,夫妻俩恩爱有加。狐似乎黑了,漂亮了,眼角长出笑纹。

俞老爷思索良久,长叹一声,为一个挑水的,宁愿牺牲女人的美貌,这样的女人,随她去吧!弓缩了身子,从旁边拾起烟枪,一口一口慢慢地吞……

发如雪

父亲头发一直很好。乌黑,浓密,带一点微卷。即使是那段最艰苦的日子,当他衣冠不整、夜夜失眠,当他东奔西走、穷困潦倒,当皱纹挤满额头,当脊背压得弯曲,那头发,仍然亮泽茂密,生机勃勃。现在父亲60多岁,因了头发,他认为自己是年轻人。

那天父亲鼓足勇气,对儿子说,我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说回乡下?父亲说不是回乡下。还在城里,是搬到别处住。儿子说爸您在这里住得不开心?我做错什么了吗?父亲说我没有不开心。你也没做错什么。我在这里住得很好。我只不过想搬出去住些日子。儿子问可是为什么呢?您真要搬出去的话,邻居们会怎么看我呢?父亲不说话了。他用手轻捋着自己的头发。一头乌发光可鉴人,有着自然流畅的微卷。

几天后儿子下班,见客厅里坐一位大妈。她和父亲隔着茶几聊天,父亲正笨拙地削一只苹果。父亲削好苹果,欠欠身子,递给她。她接过,说,谢谢。父亲说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这是你张婶。儿子说张婶好。父亲说我们跳扇子舞时认识的,老乡。你张婶,是领舞呢。儿子说张婶您吃苹果。父亲说刚才在超市里遇见,顺便来咱家坐坐。儿子说中午别走了张婶,留下吃饭。张婶说不了不了,得回。就起了身。儿子说不容易来一趟吃了饭再走吧。张婶却已走到门口,一边穿鞋,一边咬着手里的苹果。

父亲问儿子,我跟你说过张婶吗?儿子说没有。父亲说我记得跟你说过。老乡,离咱村,五里。儿子说您从没说过。父亲说她一年前搬到城里,儿子在国外,她一个人,住四室一厅。儿子说这样啊。父亲说,是,是这样。他轻捋着自己的头发。那是年轻人才有的头发。一丝不苛,非常有型。

父亲很久没有再提搬出去住的事,倒让儿子有些不安。那天儿子鼓足勇气说,爸如果您真想搬出去住,就搬吧。不过您得告诉我您要搬到哪里,我们总得有个联系。父亲说还是算了,邻居们会笑话。儿子说咱不管邻居了,还能为邻居活着?父亲说再等等,现在不方便……我再考虑考虑。

儿子再一次看到了张婶。张婶眼睛红红的,仍然和父亲隔着茶几坐着,父亲仍然给她削一只苹果。儿子说张婶今天留下吃饭吧。张婶摆摆手,不了,得回。站起来往外走。父亲说苹果!张婶就站在那里等。她接过父亲递给她的苹果,咬一口,冲父亲笑。笑容让她更显苍老。

吃晚饭的时候,父亲突然问儿子,如果你也出国,会不会带上我?儿子说肯定会。父亲说肯定吗?儿子说当然。父亲就垂了头。他说前些日子张婶的儿子从国外回来,明天回去。这次,要带上张婶。儿子说带上好,省得她一个人寂寞。父亲说带上好?儿子点点头,当然。父亲的头,就垂得更低。他把手指插进头发,一下一下地捋。儿子说爸,您头上怎么有白头发?父亲说其实你应该认识你张婶的,你妈走后,她接济过咱们。没有她,或许你读不完大学。儿子说爸您怎么不早说?父亲说我说过了。儿子说您绝对没说过……您说是跳扇子舞认识的。父亲说我肯定说过。儿子说爸,您头上,真有白头发了。父亲说哦,帮我拔掉吧。儿子就帮他拔。拔掉后又发现一根,再拔掉再发现一根,仿佛白发在刹那间,飞快地长出来。儿子慌了,他说怎么这么多呢爸?父亲说我老了,当然有白发。儿子说爸您不老。父亲说是老了……等来等去,就老了。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晨练的父亲还没有回来。儿子心生纳闷,出去找他。他沿一条街走了很久,终于看见父亲。父亲正从一家理发店往外走,他发现,自己的父亲,竟然剃成了光头!

父亲对他说,一会儿,得去送你张婶……来不及染了。

儿子冲进理发店。他看到,满地碎发,洁白如雪。

洗手间里的晚宴

女佣住在主人家附近,一爿破旧平房中的一间。她是单身母亲,独自带一个四岁的男孩。每天她早早帮主人收拾完毕,然后返回自己的家。主人也曾留她住下,却总是被她拒绝。因为她是女佣,她非常自卑。

那天主人要请很多客人吃饭。客人们出身上流,个个光彩照人。主人对女佣说今天您能不能辛苦一点儿,晚一些回家。女佣说当然可以,不过我儿子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那您把他也带过来吧……不好意思今天情况有些特殊。那时已是黄昏,客人们马上就到。女佣急匆匆回家,拉了自己的儿子往主人家赶。儿子问我们要去哪里?女佣说,带你参加一个晚宴。

四岁的儿子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一位佣人。

女佣把儿子关进主人家的书房。她说你先呆在这里,现在晚宴还没有开始。然后女佣进了厨房,做菜切水果煮咖啡,忙个不停。不断有客人按响门铃,主人或者女佣跑过去开门。有时女佣进书房看看,她的儿子正安静地坐在那里。儿子问晚宴什么时间开始?女佣说不急。你悄悄在这里呆着,别出声。

可是不断有客人光临主人的书房。或许他们知道男孩是女佣的儿子,或许并不知道。他们亲切地拍拍男孩的头,然后自顾翻看着主人书架上的书,并对墙上的挂画赞不绝口。男孩始终安静地坐在一旁。他在急切地等待着晚宴的开始。

女佣有些不安。到处都是客人,她的儿子无处可藏。她不想让儿子破坏聚会的快乐气氛。更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知道主人和佣人的区别,富有和贫穷的区别。后来她把儿子叫出书房,并将他关进主人的洗手间。主人的豪宅有两个洗手间,一个主人用,一个客人用。她看看儿子,指指洗手间里的马桶。这是单独给你准备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凳子。然后她再指指大理石的洗漱台,这是一张桌子。她从怀里掏出两根香肠,放进一个盘子里。这是属于你的,母亲说,现在晚宴开始了。

盘子是从主人的厨房里拿来的。香肠是她在回家的路上买的。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的儿子买过香肠。女佣说这些时,努力抑制着泪水。没办法,主人的洗手间是房子里惟一安静的地方。

男孩在贫困中长大。他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更没有见过洗手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漂亮的大理石洗漱台。他闻着洗涤液和香皂的淡淡香气,幸福得不能自拔。他坐在地上,将盘子放上马桶盖。他盯着盘子里的香肠和面包,为自己唱起快乐的歌。

晚宴开始的时候,主人突然想起女佣的儿子。他去厨房问女佣,女佣说她也不知道,也许是跑出去玩了吧。主人看女佣躲闪着目光,就在房子里静静地寻找。终于他顺着歌声找到了洗手间里的男孩。那时男孩正将一块香肠放进嘴里。他愣住了。他问你躲在这里干什么?男孩说我是来这里参加晚宴的,现在我正在吃晚餐。他问你知道你是什么地方吗?男孩说我当然知道,这是晚宴的主人单独为我准备的房间。他说是你妈妈这样告诉你的吧?男孩说是……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知道。晚宴的主人一定会为我准备最好的房间。不过,男孩指了指盘子里的香肠,我希望能有个人陪我吃这些东西。

主人的鼻子有些发酸。用不着再问,他已经明白了眼前的一切。他默默走回餐桌前,对所有的客人说,对不起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共进晚餐了,我得陪一位特殊的客人。然后他从餐桌上端走两个盘子。他来到洗手间的门口,礼貌地敲门。得到男孩的允许后,他推开门,把两个盘子放到马桶盖上。他说这么好的房间,当然不能让你一个人独享……我们将一起共进晚餐。

那天他和男孩聊了很多。他让男孩坚信洗手间是整栋房子里最好的房间。他们在洗手间里吃了很多东西,唱了很多歌。不断有客人敲门进来,他们向主人和男孩问好,他们递给男孩美味的苹果汁和烤成金黄的鸡翅。他们露出夸张和羡慕的表情。后来他们干脆一起挤到小小的洗手间里,给男孩唱起了歌。每个人都很认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场闹剧。

多年后男孩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带两个洗手间的房子。他步入上流社会,成为富人。每年他都要拿出很大一笔钱救助一些穷人,可是他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更不让那些穷人知道他的名子。有朋友问及理由,他说,我始终记得多年前,有一天,有一位富人,有很多人,小心地维系了一个四岁男孩的自尊。

第二辑:爱的颜色

爱的颜色

想必,爱也是有颜色的吧?玫瑰红的,温暖并且浪漫;柠檬黄的,清澈并且明净;宝石蓝的,内敛并且深沉;那么,红色的呢?我是指,那种火一样的红。

男人喜欢穿红颜色的衣服,淡红的,赭红的,砖红的,橘红的,朱红的,紫红的……像开着一朵火焰,喜庆并且热烈;然女人却是一袭素衣,或白或蓝或灰,标准的大都市调子。两个人站在一起,或并排走,或一前一后,看起来便很是协调。或许夫妻相不单指两个人相似的长相吧?还有站在一起的视觉效果。

秋天时他们一起去西藏旅游。没打算登山,只想住在山脚看一看风土人情,然后就回家。可是那天女人突然来了兴致,她说要不我们跟哪个登山队走上一程?男人说登山可不是闹着玩的。女人说我们又不登顶……只跟着走一段,就下来。男人拗不过女人,他说,好吧。

就开始准备。能准备什么的呢?他们连一根绳子都没有。

第二天一早,他们真跟在一个登山队后面朝一座雪山进军。攀到约一千五百米高度,男人不再往前。他说下吧,再往上可能就危险了。女人点头同意,两个人开始返回。当然意犹未尽,不到两千米高度,感觉像在家里蹬跑步机。女人说在她的老家,这样的山到处都是。说话时女人看着男人,白雪皑皑里,男人就像一只火红的狐狸。

往山下走,脚步轻松很多,可是等下到山脚,才发现迷路了。好像他们是从另一条路下山的,明明记得山下有一爿房子,现在却变成了草野。

偏偏天空突然布满乌云,世界转眼间被狂舞的雪花填满。草野变成雪地,两个人的周围,只剩下望不到尽头的白。

男人耸耸肩膀,对女人说,也许我们可以堆一个雪人。

问题并非太严重——他们是在山下而不是山上——可是仍然不敢懈怠。在空无一人的冰天雪地里迷路,两个人都知道,这样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

互相鼓励着对方,一步一步往前。走了约两个小时,女人突然滑了一跤,再站起来,就走不了路了。她的脚被重重地崴了一下,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很是痛苦。男人早已体力不支,这样的天气里背着女人,对瘦小孱弱的他来说,根本没有可能。

他们决定改变一下策略。男人说你在这里等我,我一个人先走,等找到能够帮助我们的人,就回来接你。女人点点头说,好像只能这样了。男人脱下他的羽绒服,说,穿上。女人说你疯了?你会冻成冰棍的!男人说把你的羽绒服脱给我——我们换一下穿——穿着对方的衣服,身上或许更有力气。女人就笑了。她想怎么这种时候,男人竟还有心思开玩笑?

女人穿了男人的羽绒服,男人穿了女人的羽绒服,两个人轻轻拥抱,然后男人冲女人做一个鬼脸,就转了身。他刚刚走出几步,两个人就同时听到远处有人朝这边喊叫——那里晃动着几个很小的身影,另一支登山队正在返程……

甚至有些失望。故事缺了最惊险的情节,没有大难不死或者劫后逢生的激动……

女人喝着一杯热茶,问一名登山队员,隔了这么远,你们怎么能够发现我们?对方回答说,因为你的衣服啊!那么红,一片白里很是扎眼。难道你不知道吗?登山时最好穿上颜色鲜艳的衣服,比如大红,这样万一遇上险情,容易被救援人员发现……

女人扭过头,盯住她的男人。男人冲她笑笑,继续喝茶。甚至有些尴尬,只因他的心思,终被女人觉察。

女人想这样的男人,注定可以依靠一辈子了。也许这就是红色的爱情吧?喜庆并且热烈。平日里火炉般小心燃着,散给她恰到好处的温暖;而在危急时分,就变成了不顾一切的熊熊烈焰。

地瓜萝卜田大夫

田大夫只是赤脚医生,但村里人都叫他田大夫。

逢人去看病,田大夫才肯套上白大褂,于是就有了专业的样子。他把手搭上来者的手腕,开始讲故事。那故事他讲了千遍万遍,他讲不够,村人也听不厌。

他说最开始,中国没有地瓜。地瓜是日本人运到中国的,不远万里,远渡重洋。地瓜虽然好吃,好栽,耐干,抗虫害,可是有毒。连吃地瓜五十天,人就被毒死啦。日本人为什么要把地瓜运到中国?就是想霸占中国,不费一枪一炮。可是他们哪里知道,咱中国有萝卜啊!田大夫说到这里,表情丰富并骄傲起来,手上加着力气,捏得面前的病人直咧嘴。咱中国有萝卜!萝卜是什么?小人参啊!能解毒啊!一边吃地瓜,一边吃萝卜,有粮有菜,营养双补。等五十年过去,日本人一看,啊嗬?怎么中国人非但没有被毒死反而越来越强壮?呜哩哗啦哗哩啦!于是有了芦沟桥……你到底哪里不舒服?田大夫这才正式进入望闻切问。

故事很让面前的病人兴奋。一兴奋,该大痛的地方小痛,该小痛的地方不痛,该不痛的地方照样不痛。看完病,田大夫随便开点药,又拿出血压计,说,给你量量血压吧!量血压是田大夫看病的固定程序。不管什么人,不管什么病,到最后,都必须在他那里测量血压。碰上血压高,在田大夫那里开点药,回去一吃,马上见好。也有不开药的,他们认为高血压根本就不是病,不用治。田大夫就劝他,说一定要治……舍不得花钱的话,我给你出!田大夫说到做到,他真的出过钱给村里人降过血压。田大夫开出的降压药非常有效,吃上,血压马上就降下来。可是一停下,血压又立即蹿上去。田大夫摊开手,无奈地说,医学也就这样了——高血压,世界难题。村人啧啧点头,说那是那是。他们不夸降压药,只夸田大夫医术高明。

被田大夫医过的病人,有的彻底康复,有的病情恶化,更多人维持原状。这很正常,村人说,如果什么病都能治好,地球上的人还不都成了唐僧?有病,仍然去医疗室,去找田大夫,去听田大夫讲故事。

田大夫不但会讲故事,还会说顺口溜。他说,庄稼饭儿,三大件儿,地瓜饼子萝卜菜儿;公家饭儿,三大件儿,馒头饺子大肉片儿。一群孩子就跟着他学,直到倒背如流。他问知道为什么庄稼饭儿是这三大件吗?因为吃地瓜,就得吃萝卜。解毒!最开始中国没有地瓜。地瓜是日本人运到中国的。不远万里,远渡重洋……孩子们傻呵呵地听,直到鼻涕漫过肚脐。田大夫突然说,给你们量量血压吧!拿出血压计,攥着孩子们的脑袋,认真地量。量完,挠挠头皮,说,怎么没有一个高的呢?

田大夫学识渊博,风趣幽默。我们都这样说。

田大夫没有学过医,可是他是村子里最接近学过医的人。小时候家里穷,一间半房子垂悬山腰,天天跟草根树皮打交道,一直混到三十多岁。后来农村有了合作医疗,需要一位大夫,就选中了他。中药不就是草根树皮牛粪马尿?中医不就是把这些玩艺能吃的吃了能抹的抹了?田大夫说,一点即通。田大夫就这样成了大夫并给村里人看起病,一直到他六十多岁。

六十多岁的田大夫更像一位老中医。他的面前摊开医书。他每隔一会儿就要捋一把山羊胡子。他的顺口溜被几代孩子传唱,慢慢走了样子。庄稼饭儿,三大件儿,地瓜饼子大肉片儿……田大夫慌了手脚,忙站起来,冲孩子们喊,是萝卜菜儿。孩子们急忙改口,庄稼饭儿,三大件儿,地瓜饼子萝卜菜儿……田大夫就笑了,他说这可不能乱改……全靠仗萝卜解毒呢。可是一会儿孩子们又唱乱了,庄稼饭儿,三大件儿,地瓜饼子大肉片儿……田大夫就敲起桌子,他说再这样下去非他娘亡国不可!

老年的田大夫告别医疗室,天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可是村里人有点小病小灾,仍然来找他。佝偻着身子的田大夫以最快的速度穿上白大褂,用最专业的姿态给村里人号脉,然后说,给你量量血压吧。量一量血压,无论对他还是对村里人,都是一种必要的仪式。

田大夫在一个清晨突然死去,无声无息。他的死让村里人惊惶不安,如同到了世界末日——他是村子里惟一的大夫,他死了,村里就没有大夫了。

陈老圈

陈老圈本名陈老泉,但村人都叫他陈老圈。

陈老圈年轻时当兵,想老婆想得受不了,就写信。一页纸,写二百多字,夹画了三十多个圈。探亲回来,老婆问,老画那些圈,啥意思?想吃烧饼了?陈老圈挠挠头,说,碰上不会写的字,就画圈。老婆嘴杂,出去说了,村人就笑他,说,陈老泉成陈老圈啦!这外号就传开了。其实大部分村人,连圈都画不圆。

陈老圈的儿子陈德在村里念小学。写作文,二百多字,也画二十多个圈。老师说,不会写的字,怎么不问你爹?儿子低了头,小声说,我还补上十多个字呢!一开始,我爹画了三十多个圈!老师也是村里的,笑岔了气,拍着桌子乐,真是个陈老圈啊!于是这外号,想改也改不掉了。

儿子上了中学,周末回家,总要和陈老圈下象棋。那次下了三盘,陈老圈全输,就不下了,拿儿子的语文课本瞅。瞅着瞅着,指一个字,问儿子,这念个啥?儿子张大嘴,这字您不认识?老圈说,头一次见。儿子便拿了笔,在那字上套一个红圈。陈老圈一看就乐了,嘿,是象棋里的“帅”啊!儿子撇撇嘴,咕哝一声,老圈!陈老圈也不恼,仍然傻乐。

儿子念大学,念研究生,念博士,一路念下去,留在城里,直步青云。回村看陈老圈,坐着大轿车。陈老圈不看那一堆礼物,单盯着车屁股发呆。儿子问,咋啦?陈老圈说,给我买的车?儿子说,我哪有这能耐?公家车。陈老圈纳闷,那怎么在车屁股上画四个圈儿?然后往那儿一站,叉开两指,说,加上我,像不像奥运五环?儿媳笑,儿子红了脸,说,爹,别闹了。陈老圈就不闹了。儿子长大了,陈老圈就听儿子的。

儿子在老家,闲着没事,想起了母校,就去村里小学校转。小学校破破烂烂的,教室的顶盖,用七八根歪歪扭扭的木头撑着,似乎马上就要塌倒。他甚至在其中一张课桌上,看到自己当年用刀刻下的名子。回了家,儿子对陈老圈说,怎么这么多年,学校还是老样子?陈老圈说,老样子。儿子说,怎么没人修?陈老圈说,没人修。儿子说,难道没钱修?陈老圈说,没钱修。儿子说,那再过十几二十几年,村里人不都成老圈了?陈老圈说,你想出钱?儿子说,这应该是村里或镇上的事。陈老圈起身,挥挥手,说,早想跟你谈这事了。你出钱!

陈老圈说村里谁对小学校最有感情?你!现在村里谁最有钱?你!好像他忘记了儿子早已在城里扎根了。儿子说我哪有什么钱啊?才工作没几年。陈老圈说让你出点钱你能变穷了?儿子说我又不想流芳百世。陈老圈说没让你流芳百世,只让你流三万块钱。儿子睁大眼说三万块钱就够了?陈老圈说够了。儿子就不说话了。他想了一晚上。第二天起床,第一句话是,那好吧。

儿子回到城里,几天后,给陈老圈汇来三万块钱。陈老圈找村人帮忙,买了木料、砖瓦、灰沙,开始翻新校舍。村长对陈老圈千谢万谢,说小学校翻修好了,说什么也得立个功德牌,写上陈老圈的名子。陈老圈说别写我,要写写我儿子,他出的钱。村长拍拍胸脯,没问题。

校舍翻新一大半,三万块钱花光了。陈老圈打电话给儿子,说,钱不够了,能不能再添两万?儿子说爹,我又不是百万富翁。陈老圈说村长要立一块功德牌呢。儿子说爹,我又不是慈善家。陈老圈说百拜你都拜了,还差这一哆嗦?儿子说这一哆嗦就得出两万块啊!我看还是将就一下算了,反正是个小学校,陈老圈说怎么将就?马上要立冬了,娃们在哪上课?儿子说爹,你就别管闲事了好不好?咱们出了三万块,已经很不错了。村里谁还出过一分钱?陈老圈说他们出工啊!再说你是小学校出来的啊!儿子说小学校出来的多了,怎么他们还种地?我混成这样,跟小学校关系不大。陈老圈说你混帐。儿子说爹……陈老圈说爹什么爹?这么低三下四求你,你是我爹!

陈老圈卖了猪,卖了羊,又挨家挨户借钱。问他干什么,答,有急用。再问,不会是翻新学校的钱不够吧?——你儿子那儿有钱!陈老圈不答,拿了钱,扔一句,尽量早还你。就走了。陈老圈借了半个村子,总算凑齐两万块钱。陈老圈买了水泥、红榉板、门把手,继续翻新村中校舍。为赶在立冬前完工,陈老圈和村人,没黑没白地干。

小学校终于焕然一新。陈老圈和村长站在院子里,裂开嘴笑。陈老圈说这下好了。村长说是啊,别看你老圈不识几个字,心里明着呢!陈老圈便红了脸。村长说,老圈,替我谢谢你儿子。陈老圈的脸由红转紫,他说不用谢应该的。村长说这几天,我就找人立个功德牌。陈老圈忙摆手就不用了不用了。村长说,不行,要立。斩钉截铁。

几天后儿子打电话来,问陈老圈,小学校修好了吗?陈老圈瓮声瓮气地说,修好了。儿子说您看,我就说嘛,没有我们,照样能把小学校修好……谁添的钱?陈老圈说不用你管,反正你没添。儿子干咳两声,那,功德牌立起来了吗?是我陈德的名子吗?陈老圈说是,名子是你的。不过你只出了一半钱,所以我告诉他们,名子也只写一半。儿子急了,写一半?就叫“陈”?那个“德”呢?

陈老圈笑笑。他说,我画了个圈。

断手

至少十年时间,他几乎忘记了他的残缺。他用掉十年前的十年来适应,现在,他生活在熟悉的环境和人群里,大家对他的残缺,似乎司空见惯。可是就在昨天,他突然无比悲哀地意识到,他可以说服自己,却说服不了别人,包括他可爱的儿子和美丽的妻子。

他知道儿子的幼儿园要举行一场亲子拔河比赛,他摩拳擦掌,准备上阵。可是儿子下午回来,却告诉他,他没有报名。他愣住,问,为什么不报名?儿子翻翻眼睛,瓮声瓮气地说,拔河得用两只手!

尤如当头一棒,他瘫在沙发。儿子说错了吗?没有。拔河得用两只手,而他,只有一只。他在沙发上靠了很久,起身,敲开儿子的房门。他问儿子,我可以抽烟吗?儿子点点头,说,您随便。他熟练地弹出一根烟,叼上,点火。他没有用打火机,他用的是火柴。他唯一的一只手是那般熟练,那也许是世界上最灵巧最不可思议的手。

你认为我会给你丢人吗?他问儿子。

没有。儿子低着头,我只是觉的,拔河得用两只手……您那只手——我是说那条胳膊——露出来的话,小朋友会觉得很难看……

可是谁说拔河得用两只手?他看看儿子,说,难道你觉得世界上还有我用一只手干不成的事情吗?

您什么都可以做。儿子低着头,说,您真打算只用一只手吗?

足够了。他说,我会像现在这样,将另一只手插进裤兜。你可以跟小朋友们说,我爸爸是个大力士,只需一只手……

儿子想了想,说,如果您真想参加比赛,明天我还可以报名。

他笑。他知道儿子不会将他厌烦,将他抛弃。可是晚饭时候,妻子却再一次给他当头一棒。

不行。妻子说,不过一场拔河比赛,不去,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不去呢?他用一只手打开一瓶啤酒,一家人一起乐乐,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你有不便的。妻子盯住他,说,你缺一只手啊!

难道以前你不知道我缺一只手?

你跟我说这些有意思吗?

你瞧不起我?你歧视我?

我歧视你的话,还会嫁给你?

可是你为什么不让我参加拔河比赛?

你缺一只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和儿子从来没有嫌弃过你,但我们没有必要让幼儿园的小朋友和阿姨都知道,没有必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是不是?儿子还小,我不想让他受到任何异样的眼神,更不想让他成为小朋友们取笑的对象……

你想太多了吧?

别说这些事情不会发生!

我会将那只手揣进裤兜,我发誓绝不拿出来。我说我让着他们,一只手就能对付……

你以为别人都是白痴?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妻子起身,收拾碗筷。如果你想让我难堪,如果你想让儿子的生活从此蒙上阴影,你就去。

最终,当然,他没有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残缺那般丑陋,并且这丑陋,会令他的家人和朋友蒙羞。他多么怀念十年以前的日子啊!那时他与妻子刚刚认识,妻子对他的残缺,毫不在意。他相信那时的妻子是认真的,就像他相信现在的妻子也是认真的。那天他在妻子面前发下毒誓,他说你嫌我难看是吧?那好,我这只手,永远插进裤兜,再也不拿出来!

他说的手,其实并不存在。裤兜里,只有一个尖尖的手腕。

夜很深,他仍然没有回家。他坐在护城河边的台阶上,他在这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产生过轻生的念头,然最终,他还是想到了家。他认为妻子和儿子都没有错,他可以忘记他的残缺,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忘记他的残缺;他可以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却不能要求别人也对他的残缺假装不在意。而现在,他想回家。他想回家,站起来,忽觉一阵晕厥,然后,他晃了晃,掉落水中。

他会游泳,可是他被淹死。即使最后一刻,他也固执地将那只并不存在的手插进裤兜。那只手要了他的性命,那只手给了他并不存在的尊严。

给我舔干净

中午小秋一个人溜出工地,去饭馆喝了两碗拉面。时间短,他甚至没来得及摘下头上的安全帽。从饭馆返回工地,需要经过一条幽长的胡同。此时,小秋就急匆匆行走在这条胡同里。

也许走得太急,他突然感觉胸腔里憋着一口粘痰,呼呼响着让他很不舒服。于是他用气流将那口痰从胸腔拔至鼻腔,再从鼻腔绕到口腔。那浓痰在小秋的嘴里至少转了四圈,然后才被他“啪”地吐出。

却没有落地。那痰准确地射中一条裤腿。那是条灰色的休闲裤。肥大。质料考究。

小秋看到一张中年男人的脸。这张脸因为极度愤怒,抻长了眼睛与嘴巴的距离,身体也膨胀得象一匹骡马。他看到从骡马的眼睛里飞出愤怒的紫色火焰,把他的脸烧得滋滋直响。

小秋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哦对不起。

对方却不说话。他看看那痰,看看小秋,再看看那痰,再看看小秋,嘴唇剧烈地颤抖。

小秋慌了。真的对不起,小秋说,我给你擦。他从口袋翻找着刚从饭馆里偷拿的餐纸,急急地蹲下身子。

擦?对头发出浓重并快速的喘息,擦得干净么?

能擦干净肯定能擦干净。小秋急急地说。终于翻出餐纸,他的手靠近了裤腿上的粘痰。

我看还是别擦了。对方突然笑了,你给我舔干净算了。

小秋揉揉耳朵,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小秋问,你说什么?他的声音提得很高,增加着对方的愤怒。

对方说,给我舔干净。

小秋站起来说,真的对不起。

对方说,给我舔干净。

小秋重新蹲下,他对自己用纸巾给他擦那口痰仍抱有希望。蹲下来的小秋说,别逼人太甚,大不了赔你一条裤子。

对方的腿迅速移开。从小秋的角度看,对方高高的身体象一座铁塔。他说,我不要裤子,你也赔不起,你给我舔干净。他开始打电话叫人,小秋听到他对着手机吼,老六,你带把刀来啊!

小秋于是怕了。他想跑,但对方骡马似的身子还在膨胀,把那条胡同塞得满满。

于是小秋说了句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

小秋说,好,我给你舔。

小秋想,还好舔的是自己的痰。

痰的部位在裤角。尽管小秋蹲得很低,却仍然够不到。小秋便跪下来,跪下的小秋轻轻地捧着男人的腿,他仰着脸,眯起眼,伸出舌头,很认真、很敬业地舔着那口痰。

很快,那里只剩下一小片深的唾渍。

男人说,你很冤是不是?

小秋说,不,不冤。

然后小秋站起来走,对方侧了身子。小秋快步往前走,嘴里轻轻嘀咕了一句什么。直到现在,小秋也不知道他那天到底嘀咕了一句什么。

但男人却追上来。先是一声怪叫,然后便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暴揍。小秋听到对方说,你他妈敢骂人?你他妈敢骂我?小秋没有还手,甚至没有躲避。他的脑袋渐渐有些麻木,意志变得模糊。小秋想,我骂过他吗?后来小秋就失去了知觉。

再后来,小秋就在医院里住了下来。他的一个肾脏被打破,两条肋骨被打断,一个眼眶被缝了六针。医生说,这哪叫打架?这简单就是杀人!

小秋也这么想。

男人没有跑掉,也许他根本就没打算跑掉。是他把小秋送进了医院。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这个举动有多么愚蠢,因为小秋不仅遥遥无期地住着医院,他的肾脏还被割掉一个。当然割掉一个肾,对小秋今后的生活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他的很多朋友都少一个肾。但小秋不干。他坚持要换肾。

这当然需要很多钱。

男人已经为小秋花掉了三万块钱。他不知道前面还有多少个三万块在等着他。

所以他找到小秋。那天他带了一大袋水果,说,咱别换肾了,行不?那天我喝多了,我是混帐。

小秋看着天花板,不出声。

男人说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有钱人。其实我跟你一样穷。你别跟我过不去了好不好?

小秋说,好。

然后小秋从胸腔里憋出一口浓痰,痰在他的嘴里至少转了六圈,然后射在病房的地板上。那痰在地板上沸腾,焦黄的泡沫里翻滚着粉红的血丝。

小秋说,这还是那口痰。给我舔干净。

官人

官人两位,一姓田,一姓卫。两位都是厂长,田是正,卫是副。工厂不大,集体企业,生产钓鱼竿。旧厂房满足不了新形式需要,春天的时候,工厂就迁到了市郊。那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却离市区太远。因为太远,职工们上班就很不方便。运气好的,坐一路公交车,半小时后也就到了;运气不好的,中间就得转车一次或者两次。离厂最远的职工,上班和回家,都得坐两个小时多小时的公交车,很麻烦。

卫厂长就跟田厂长商量,能不能买辆厂车接送职工。田厂长说厂子刚搬迁,哪有闲钱?卫厂长说可是工人们实在太辛苦了。田厂长说那也没有办法。要不给他们每人每月补助一百块钱?卫厂长说那还不如买一辆厂车。田厂长说可是厂子实在没有钱呐!卫厂长说要不先贷点款?田厂长把头摇得很坚决。他说,肯定不行!

两个人争执起来,谁也不肯让步。最后,田厂长无奈之下,只得同意了买厂车,并且把事情交给卫厂长去办。当然没有贷款,只从财务拨出一点点钱。卫厂长用这点钱买了两辆二手客车,又雇了司机,厂车就开起来了。

却并不顺利。那两辆厂车几乎天天坏。即使不坏,速度也比公交车还要慢许多。工人们怨声载道,好几个人宁肯坐公交也不肯乘厂车。几个月后,田厂长招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他问你们愿意乘坐这样的厂车,还是愿意每人每月补助一百块钱?职工们自然愿意选择补助一百块钱。于是田厂长当场拍板,从此以后,每名职业到了月底,都可以多领一百块钱交通补助。至于那两辆厂车,田厂长说,先闲着吧,总比天天送钱给大修厂强。卫厂长还有话要说,田厂长就拍拍他的肩膀说,我看了看,你买的汽车,都快到报废期了。便宜没好货,以后注意些。他的话几乎把卫厂长顶一个跟头。

工人们月月领钱,心情舒畅。他们认为田厂长真是为职工着想。

年关将近,工厂有两件事要办。一是县里要评先进企业,选出三十家候选单位,鱼竿厂榜上有名。这就需要工厂在剩下有限的时间里,有一个新的形象;二是工厂要进行民主选举,重新选厂长。偏偏这时产品销路出现问题,田厂长和卫厂长天天忙得不可开交。

那天下班后,田厂长跟卫厂长商量,要不咱也整辆厂车接送职工?卫厂长说厂子财务很困难,现在咱们要把钱用在刀刃上。田厂长说可是职工们实在太辛苦了。卫厂长说他们每个月不是有一百块钱交通补助吗?田厂长说那也不如买辆厂车好。卫厂长说可是实在没有钱呐。田厂长说要不先贷点款?卫厂长说我认为这件事还是应该放一放,现在产品销路是件大事。田厂长当时就火了,他说我认为职工生活才是大事。这事我已经决定了。

田厂长就去银行贷了款,一下子购买了四辆豪华客车。职工们坐上去,一个个乐得合不拢嘴。后来田厂长再一次招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问每个月的交通补助该不该收回来。职工们当然全力反对。田厂长大手一挥说,那就先不收回了!

几天后,工厂果真被评上了县先进企业。有人说,那四辆超华大客车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又几天后,工厂进行了民主选举,重选厂长。田厂长和卫厂长都是候选人,结果自然是田厂长再一次当选。

满票。

跪下

父亲说啥时候也不能跪下啊!父亲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啊!笨嘴笨舌的父亲只会说这么两句,翻来覆去,如同老僧诵经。

两句话,父亲念叨很多年。

农村老风俗,除夕夜,规规矩矩摆上供桌,旁边燃起黄纸,全家老小跪下,嘭嘭嘭连磕三个响头。父亲却不跪。不跪,也不准家里人跪。供桌照样摆上,酒杯里美酒飘香,黄纸落进火堆,蜷缩,飞舞,满载了全家人的希望。父亲对他说,心诚就行,跪就免了……男儿膝下有黄金啊!不能跪。不能跪。父亲表情虔诚。父亲把膝盖看得无比神圣。膝盖是父亲的神。

他听父亲的,膝盖坚硬如同顽石。小学,中学,大学。毕业,进城,结婚。买房,做官,升官。他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从城里人变成光鲜的城里人。家里常常来客,熟人或者陌生人,来了,有事喝茶说事,没事喝酒下棋。他知道这个位置的重要性,他需要准确地拿捏分寸。

有人敲门,拘谨不安,就像十几年前的他。从猫眼看,民工打扮,民工表情,民工的卑微与惶恐。把民工让进屋子,问有事吗?民工说,孙董的事。灰黑着脸,低着眼神,瞅着脚尖,呼吸是屏住的。问哪个孙董,民工说半天,他才想起孙董的模样。问孙董什么事?民工说说好年底给钱,可是要了十几趟,硬不给……十几号人的钱呢!问欠多少,民工说每人五千……找您,知道您的话好使。他说您先别急,我总得调查一下。他想给孙董打个电话,翻手机,没有孙董号码,翻名片册,仍然没有,再翻另一本名片册……他一边找一边对民工说,您有事的话,先回吧。

民工突然跪下。嘭一声,膝盖砸上地板,客厅微颤。他一惊,一怔,厌恶感随即而来。他想至于吗?不过五千块钱,至于吗?男儿膝下有黄金啊!跪下的民工不说话,只把头垂得更低。忙把民工扶起,说明天一定找孙董谈谈。心里却恨不得掴这个没有骨气的家伙两记耳光。

翌日在办公室翻到孙董电话,想拨过去,又想再拖一天吧!——那个民工,总得为他的贱骨头付出些代价。

第三天太忙,就把这事忘了。晚上回家,妻子告诉他,来找你的那个民工,白天里,跳了广告牌。当场摔死,脑浆涂了一地。

蓦然想起跪下的狗一样的民工,心里猛一抽搐,两记耳光赏给了自己。他想跪下的纵是一条狗,也得赏它一点残羹剩饭吧?他省掉一个电话,却要了别人一条性命。

然民工至死再没说过一句话。他一言不发地爬上广告牌又一言不发地跳下来,似乎他的死,与孙董没有半点关系。孙董还是孙董,活得圆滑、周全、嚣张并且滋润。甚至,因为这件事,与他,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

时间长了,竟成了朋友——官场上那种。

他知道孙董的野心。他知道孙董为他挖好诸多陷阱。他小心翼翼避着,处处化险为夷。可是终有一次,稍一疏忽,他就深陷进去。孙董隔着饭桌,满意地剔着牙。他的要求不高,一个大工程。

他说不行。这工程不属于你。

孙董就笑了。我有证据……真把那件事抖出去,你就惨了。

他拍了桌子。抖出去,这工程也不属于你!

可是他怕。恐慌。惊惧。彻夜未眠。他是村子的骄傲,乡亲的骄傲,父亲的骄傲,他不能出事;他有家,有妻子,有女儿,他不能出事;他有房子,有车子,有位子,他不能出事。他再一次想起那个民工,民工狗一般朝他跪下,却送给他一个陷阱。

第二天再找孙董,低声下气。他说收你的钱,一分不少退你……除了工程,你要什么都行。孙董说我只要工程。他说不可能。孙董说那就对不住了。他说我们是朋友。孙董用鼻子说,哧。他说求你,我有今天,不容易。孙董再用鼻子说,哧。

嘭!膝盖砸上地板,包厢轻颤……他感觉出地板的坚硬,膝盖的松软……他的动作迅速夸张,世界訇然倒塌……他像民工一样跪下,像狗一样跪下……那一刻他想起父亲……父亲磕磕绊绊地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他说,求求你。

孙董扇动鼻子。哧哧。

他一跃而起,拾起旁边的壁纸刀,狠狠扎进孙董胸膛。他说,求求你。孙董不说话,眼睛惊骇血红。他拔出刀子,说,求求你。刀子再扎进去。扎进去。扎进去……他说,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

他畏罪潜逃。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无影无踪。而当人们终将这件事渐渐淡忘,他却突然出现。

是自首。

他说他来自首,既不是良心发现,也不是受够亡命天涯的折磨。我来,只因为前几天,我偷偷回过一趟老家……

……是夜里,有月。我站在院子里,与父亲告别。父亲送出来,老泪纵横。我们隔着一堆乱石,一棵树,大约二十步距离。父亲说儿啊,你可以提心吊胆过日子,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可以背着罪名东躲西藏,可是你爹不能,你妈不能,你婆娘不能,你闺女不能。父亲说儿啊,你杀了人,你应该坐牢。父亲说儿啊,听爹的话,去自首吧!

……然后,父亲走过来。他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他走了很长时间……他紧紧抱住了我……

就因为这些?警察有些不解。

是的。他泣不成声,因为,我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是跪着走到我面前的……

叫大瘤的孙洱

大瘤其实叫孙洱。可是后来,人们就把他的名字忘了。

大瘤长到六岁,脖子上多出一个小瘤。小瘤呈粉红色,豆粒大,纺锤形,柔软光滑,人见人捏。小瘤越捏越大,慢慢成了大瘤。远处看,总觉得他脖子上多出一个娇嫩的没有五官的小脑袋。爹带他去医院,大夫检查了好几天,最后的结论是:鸟事没有。鸟事没有的他,却从此落下个外号:大瘤。

爹说,大瘤,放羊去;娘说,大瘤,去打些猪草;村里大人说,大瘤,你的瘤又长了;村里小孩说,大瘤,大瘤……要喊大瘤干什么,孩子们并没有目标。没有目标也要喊,他们尽情享受着虐人的快乐。

大瘤乳名叫小洱,学名叫孙洱。爹年轻时下云南,知道那里有个“洱海”,记下“洱”这个字。他把这字给了大瘤,显得他和大瘤都有了文化,比村人高了一个档次。可是,儿你这个瘤啊!爹捏着那个瘤说,都怪你这个瘤啊!

大瘤去村里上小学,爹在他作业本皮上写了“孙洱”。老师拿起来念:孙——,什么玩艺儿?大瘤站起来,小声说,洱。老师先盯着那个字,再盯着大瘤,突然大笑起来。洱什么洱呀,老师笑着说,还是叫大瘤好。老师也是村里人,和大瘤家住得很近。那年大瘤八岁。八岁的大瘤,好像再也没有机会叫孙洱了。

大瘤十岁那年,村里的牲畜们染上一种奇怪的病。先是不吃料,然后慢慢消瘦,到最后,只剩下一副标本似的骨架,躺在地上喘着气,痛苦地等死。大瘤爹养了两头黄牛,死了一头,剩下的一头也站立不稳。爹走了很远,领回一位能掐会算的神人。神人焦黄着脸,指甲里淤了厚厚的灰垢。神人看看牲口,看看爹,看看大瘤,不说话。爹把神人拉到一旁,神人说,你儿子?爹点点头。神人脸色一沉,不,他不是你儿子,他是妖。爹慌了,什么妖?神人说,葫芦妖——你看他长得像人吗——专吃牲畜的葫芦妖。爹再看大瘤的瘤,越看越像葫芦。爹说那怎么办?神人把手掌凑近自己的脖子,一抹。爹说,杀?神人点点头,转身走。爹给了神人一些钱,领他出村。净挑偏僻没人的小路走。

爹回来,并没有杀掉大瘤。他把大瘤关进小黑屋,不准他上学,不准他见人,像饲养着一只羊或者狗。村里牲畜们渐渐有了精神,半年后再一次精神抖擞。被关了半年的大瘤却从此掇了学,每天在村里游逛。他脖子上的大瘤晃啊晃啊,像一个没有五官的脑袋。

后来大瘤有了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孙洱”。再后来大瘤去打工了,带着叫“孙洱”的身份证。可是没几天,矿上人就开始喊他“大瘤”。可爱的人们总会替别人苦想出一个可爱的外号。恰当。确切。无师自通。

大瘤攒了六年钱,终于回了家。爹说大瘤你有这么多钱,想干嘛?大瘤说我想把瘤割了。爹说你盖五间大瓦房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你娘治治她的脑血栓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自己娶个媳妇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不割瘤也有闺女争着嫁你,听说你带了很多钱回来,媒婆把咱家的门都挤破了……你割了瘤,花光了钱,谁还嫁你?大瘤说,我一定要割瘤。爹说你总想割瘤干嘛?你钱够了吗?

二十六岁的大瘤割掉了瘤,的确英俊了不少。村里人再看到他,都觉得怪怪的。爹说大瘤咱们下地吧!大瘤说我没有大瘤了。爹说哦……大瘤你怎么还不下地?大瘤就有些恼。他说我没有瘤了……村里人还叫我大瘤,怎么你也叫?爹说哦……叫叫怕什么,习惯了嘛。大瘤说要下地你自己下吧,我得回矿上……死活我不在村里呆了。

大瘤回到矿上,工友们还叫他大瘤。开始他和别人急,急着急着就吵起来,吵着吵着就打起来。打了三次后,就不再和别人急了。工友说该吃饭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工友说该下井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大瘤花掉六年的工资割掉陪了他二十年的大瘤,却割不掉随了他二十年的外号。大瘤觉的这个钱,花得真不值。

煤矿塌方那天,大瘤跟一群人往外跑。可最后他还是被埋起来,身体砸得稀烂。大瘤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月,才出了院。他坐在轮椅上,他爹推着他走。大瘤的眼睛看不清任何东西,世界在他面前,一下子变成模糊的轮廓。爹说大瘤你没事,政府会养你一辈子。大瘤说哦……谢谢政府。

发钱那天,爹扶着轮椅,大瘤无精打采地坐着,目光黯淡。桌子上放一沓厚厚的表格,会计拿起一张,照着念一个名字,发一沓钱,把名字勾掉,再拿起下一张。突然会计皱皱眉,他说,孙——,什么玩艺儿?爹和大瘤似都没有听见,面无表情。会计再说,孙——耳?大瘤便惊了一下。他挺挺身子,大声说,是我——我叫孙洱!那眼睛,就放出光来。

进化论

一群猴子在树上操练。

神说,下地来吧!猴子说,为什么要下地?神说,下了地,就变成人。

猴子们不信,四散开去。却有两只愚蠢的猴子留了下来,并下了地。

于是他们真的变成了人。有了人的智慧。

他们盖起了草屋,种起了庄稼,养起了家畜……

发明了衣服……发明了文字……发明了书籍……发明了水泥……

发明了火药……发明了大炮……发明了装甲车……发明了核武器……

发明了口红……发明了拉链……发明了电脑……发明了一次性筷子……

发明了法律……发明了哲学……发明了秩序……发明了战争……

陆地越来越少,海洋越来越多……

森林越来越少,沙漠越来越多……

猴子越来越少,人类越来越多……

神不得不再一次来到他们中间,说,现在,请回到树上吧!人们问,为什么要回去?神说,回去,你们才不会灭亡。

人们当然不信,仍然各忙各的。是的,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

陆地继续减少,海洋继续增多……

森林继续减少,沙漠继续增多……

猴子继续减少,人类继续增多……

终于,一场战争过后,所有人都确凿无疑地相信,假如不接受退化,那么,明天就将灭亡。

于是找来了神。

人们说,神啊,请挽救可怜的我们吧!现在,我们宁愿回到树上去,变成猴子……

神听了,号淘大哭。

神说,最后一棵树,已经被你们变成了筷子。现在,我只能把它们插在地上,然后你们爬上去,将就一下,变一只蚂蚱吧!

等待

女人去二十里外的乡邮局,给男人打电话。

女人说在外面过年,好吗?男人说不好,城里人不扭秧歌,不唱大戏,不放炮。女人说冷不冷?男人说还行,就是没意思。女人说你不在,家里也没个年味。娃想你,娘想你,爹也想你。她想说我也想你,可是脸红了,就没有说。男人说大龙把钱捎给你了吗?女人说给了,娃想你呢。男人说我也想回,可过年这几天干活,能拿双倍钱呢。女人说大龙说了,你在看工地。男人说今年接着盖这楼,还得盖一年。对了,昨天给你买了条银手链,和电视上的一样。等回家时,捎给你。女人说花那没用的钱!你啥时回?男人说夏天吧,活不忙的话,告个假。女人说大龙明天走,让他再捎床被子给你?男人说好。挂了吧,电话费挺贵的。

打春了,雪仍然下得大。女人挑两个水桶,去村里老井担水。井很深,井口滑溜溜的,女人小心地把水桶顺下去,再吃力地拔上来。只有大半桶水,但女人还是倒掉了一点。路很滑,她怕摔倒。女人挑着两半桶水,歇了两次,终于回了家。她把水倒进水缸,抹一把汗,给瘫痪在床的娘翻一下身,又挑着两个空桶出去。她想起男人。男人在家的时候,她总是拿一条毛巾候着,等男人挑水回来,在他额上轻轻擦一下。其实男人额上根本没汗。男人身强力壮,铁打般的汉子。

女人去二十里外的乡邮局,给男人打电话。

女人说能告假吗?男人说不能,忙呢。女人说就知道你不能,可是娃想你呢。男人说这个小兔崽子!女人说爹和娘,也都想你呢。女人的脸突然红了,她轻轻咳了一声。男人说你怎么了?女人说不怎么,你那儿热吗?男人说还行,秋苞米种上了吗?女人说早种上了,我和爹去种的。你啥时回?男人说秋收吧,不管活忙不忙,我都告个假。女人说爹年纪大了,手脚不利索,如果你不回,这么多地,我怕顾不过来。男人说我会回的……对了我给你买了银手链,跟电视上的一样。女人说都说一百遍了。男人说再说一遍嘛!女人说知道了。男人说多给娘做些好吃的。女人说嗯。男人说晚上早点挂上门……好了挂吧,电话费挺贵的。

女人坐在小院里,抬头看天上的星。她知道那颗叫牛郎星,那颗叫织女星,那亮闪闪的一条带子,是银河。男人在家的时候,夏夜里,他们会坐在小院里纳凉。她拿一把蒲扇轻轻给娃儿赶着蚊虫,男人坐在竹椅上,一边卷着纸烟,一边给她和娃儿讲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有时夜很深了,男人还在抽烟。烟味很炝,又有些香。男人从院角拔一棵狗尾草,对她说,你咬着它,闭上眼,抬头,能看到牛郎星和织女星亲嘴呢。女人不知有诈,照男人说的去做。男人猛地一抽那草,草籽便捋了女人一嘴。女人吐着草籽,伸手掐男人一把。男人疼得嘘嘘叫着,向她求饶。轻点轻点,男人说,爹和娘都睡了。

女人去二十里外的乡邮局,给男人打电话。

女人说你到底回不回了?男人说可能不回了,告不下假,抢工期呢。女人说地里的活儿,怎么办?男人说你雇个人吧。你和爹,别太累。女人说累倒是不怕,可是娃想你呢。男人说娃长高了吧。女人说还用问?还有,娘在梦里念叨你呢。女人想起她昨夜的梦,脸偷偷地红了。男人说我今年又挣了不少,明年咱就能盖上新房。女人说你要等到过年才回么?男人说是,看样子得等那时候。收成会好吗?女人说会好。过年肯定能回?男人说肯定回……对了我给你买了银手链。女人说你要唠叨一千遍么?男人说我现在,天天戴在手腕上呢。女人说没人笑话你?男人说我不管,戴上它,像摸了你的手……女人说讨厌呢你。男人说雇个帮手吧,别太累……挂吧,电话费挺贵的。

女人拿着镢头,汗流浃背地刨着苞米稞子。爹跟在她身后,从稞上撕下苞米棒子,再把稞子捆起,扛到地头。爹不时直起身来,伸着腰,抹着汗,露着痛苦的表情。女人便在心里,恨起了男人。如果男人在,她和爹,怎会吃这样的苦?男人光着膀子,镢头上下翻飞,嘴里哼着小曲,那苞米稞子,就一片片倒下了。她和爹跟在后面,不时和男人开一句玩笑,好像根本不觉得累。有时娃也在,男人便寻一棵狗尾草,对娃说,咬着,闭眼,抬头,大白天能看见星星呢!女人忙抢下狗尾草,嗔骂男人,怎么这么坏呢你。男人刨苞玉,总是光着膀子。他不怕苞玉锯齿般锋利的叶子。男人有着红铜般的肤色。他健壮得像一头公牛……爹问,想什么呢你?女人感觉自己的脸,烧得像炭。

女人去二十里外的乡邮局,给男人打电话。

女人说你到底什么时候回?男人说初三回,火车票都买好了。女人说那就过完年了啊。男人说是,又不能在家过年了。领导临时找了点活给我干,没办法。女人问什么活?男人说和擦窗玻璃差不多,快过年了,都忙,领导就找了我和大龙。女人说危险吗?男人说不危险,站在屋子里擦,又不是吊在外面。过年时干几天,顶乡下干三个月呢。女人说快些回吧,娘和娃想你,都快想疯了。男人说干完活就回。对了我以后不住这个工地了,这电话以后不能打了。女人说不打了,反正过几天你就回了。男人说给我杀只鸡,多打些酒。女人说还用说?你还戴着那手链?男人说当然,像摸着你的手呢。女人说真讨厌……路上小心点,我挂了啊!男人说挂吧挂吧。

女人守着她的鸡,她的鱼,她的烟叶,她的烧酒。女人刚洗了身子,她感觉此时的自己,像花苞般娇艳。女人安静地坐着,候她的男人。她守着她的鸡,她的鱼,她的烟叶和烧酒。她想出去迎接他的男人。可是她不敢。两年未见男人了,仿佛,羞涩和紧张,竟甚过了思念。

她坐在炕沿,侧耳细听着街上的动静。外面好像很多人,吵哄哄的。她听到大龙的声音。嫂子!大龙喊,嫂子!嫂子!女人突然感觉不对劲。她跳下地,慌乱地跑出院子。

很多人。大龙。村人。陌生人。还有男人。男人在一辆车上安静地躺着,身上蒙一块白布。那白布有些短,露了男人的双脚。

我们正擦着玻璃,在十七楼。大龙说,他手腕上的链子突然掉出窗外。他叫一声,探身想抓那手链,就掉下去了……

大龙把白布掀开一角,露出一只紧握的拳头。这手,扳不开了……大龙说。

女人昏厥过去之前,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嚎。

你可回来了啊——

酒醉的谭哥

六十岁的谭哥,至少可以做我的叔叔。可是我仍然习惯叫他谭哥,他也习惯拍着我的肩膀喊我老弟。不管他在厂里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下了班,我们就是哥们,就可以勾肩搭背,喝酒打牌,桑拿钓鱼,拍桌子骂娘。我认为这样很好,少了些官场的腥骚气,多了些江湖的豪爽和亲切。

国营的酒厂,谭哥是副厂长。在这个位置上,他坐了二十多年。现在终于熬到退休了,晚上,谭哥请我喝酒。

谭哥有个毛病,沾酒必醉。醉酒后不睡不吐,却是废话连篇。当然那些废话里不乏肺腑之言,说到动情处,常把酒桌上那帮哥们弄的眼圈发红。然后谭哥再喝,几杯再下肚,又改唱了。他的保留曲目是《骏马奔驰保边疆》,唱得雄壮威武,声情并茂。有时也唱韩国歌曲《多啦叽》,一边直抒胸臆一边手舞足蹈。谭哥像一位民间艺人般在酒桌上表演,引得一桌子人乐不可支。到这时候,大家就知他完全醉了,忙灌他一壶浓茶,然后找人送他回家。

我说谭哥咱今天就别喝了吧,我请你去桑拿。谭哥说桑拿没劲,喝酒!为什么不喝?喝!

就喝。包间的酒柜上就摆着我们厂的星级白酒,谭哥的手指划过去,却没有停顿。最后他挑了三瓶烈性洋酒。我说你开玩笔吧谭哥,咱俩能喝掉三瓶烈性酒?谭哥说怎么不能?喝!

谭哥的酒量我清楚。三两下去胡说八道,半斤下去又唱又跳。可是今天,七八两烈酒灌下去,竟还是一副沉着冷静的样子。他说话不多,只是猛喝。端起海碗似的大酒杯,一扬脖,又是一杯。

我说谭哥你慢慢喝吧,我可得换成啤的,受不了。谭哥说不行,今天你一定得陪我喝,喝到醉。我说为什么偏要喝醉呢?难受着呢。谭哥说不,一定要醉。我他妈二十多年没尝过醉酒是什么滋味了,怀念!我说这怎么可能,以前你不是沾酒就醉吗?话刚出口就后悔了,这等于揭了谭哥的短。我想起谭哥像个小丑般在酒桌前手舞足蹈的样子。

想不到谭哥意味深长地冲我笑笑。他说你以为我真喝醉了吗?你喝醉了也字正腔圆地唱一曲《骏马奔驰保边疆》试试?保准你大舌头!我说我唱歌不用喝醉也是大舌头……你真的一次也没有醉过?

谭哥说当然没有。我敢醉吗?一桌子全是领导,全是直接管着咱们或者间接管着咱们的人民公仆,我敢醉吗?醉了说错话怎么办?你说错话,是年轻冲动,是年少无知。我说错话呢?就成了老奸巨滑,含沙射影。我敢醉吗?没喝醉我都想指着他们的鼻子骂,喝醉了还不得在他们的脑袋上开啤酒瓶?

说话间,谭哥一个人已经喝掉了一斤。他又打开一瓶,想给我倒。我忙用双手遮了酒杯。

多喝点没事,谭哥说,今天没外人,我又正式退了,你骂我两句都没关系,我真的不会生气。谁在心里没骂过领导?谁不承认谁是孙子。一仰脖,又是一杯。

我说谭哥你这酒量也实在了得。可是我弄不明白,你没醉装醉,图个什么呢?

谭哥说你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我喝醉了,肯定酒后吐“真言”,他们听了,还不眉开眼笑?平时说什么他们都不信,这时说什么他们都点头。告诉你老弟,有肉麻和奉承的话,只能在酒桌上说,并且一定要在他们认为你喝醉后才说……再说了,你记着,只要是酒局,就得有一个人站出来让别人当猴耍,这样大伙才能高兴,才能尽兴。我不当猴谁当猴?这事,是要自告奋勇的。

我的心里突然生出一些伤感来。我给谭哥倒满酒,说,这么多年可真是苦了你了谭哥。

谭哥说这倒没什么,这正常,还不至于让我很难受。你知道最让我难受的是什么吗?

我忙问是什么。

谭哥说就是馋酒啊!盯着桌子上的好酒不敢畅开了喝,那才真叫难受。其实说白了,我还不如个干建筑的民工。他们干完一天的活,还能捧个酒瓶子喝个底儿朝天。我呢?白天忙一天,晚上陪一群孙子在酒桌上喝酒,馋得口水直流还得装出不能再喝的样子,最后还得被人捏着鼻子灌浓茶水萝卜汤,你尝过这滋味吗?

我说我没有,我是真的沾酒就醉……不过谭哥,你说你二十多年没醉过一次我还是不信,平常没事在家里,你完全可以一醉方休啊!

谭哥唉一口气。谭哥说我是酒厂厂长啊!白天我在酒气冲天中上班办公,晚上我在酒气冲天中喝酒扯淡,除了睡觉的时候,几乎都是酒泡着我,你说我还有心情喝酒吗?回了家,酒虫也跑了,人也累垮了,看了枕头就想倒。还有,只要当了厂长,那家就不是家了,是什么?是第二办公室,是偷偷摸摸干坏事的地方。我喝醉了,迷糊了,有人敲门,谁啊,我小周,你说我怎么办?跟你把真心话往外掏?我说的没错吧老弟?我那家的门槛,几乎被你们踩平了。你去过多少次还能数得清吗?

我不好意思地笑。我觉得面前的谭哥实在可怜。二十多年来,嗜酒如命的谭哥,竟然一边吞咽着唾沫,一边假惺惺地跟别人说“多了多了”,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吼一曲《骏马奔驰保边疆》或者《多啦叽》。我想谭哥是伟大的。他的伟大之处在于,能把这样的一个节目,天衣无缝地表演了二十多年。

那天我们菜吃得很少,却把三瓶烈酒全部干掉。我一斤,谭哥二斤。结了帐,我扶着谭哥往外走。

不用你扶,谭哥说,还没醉呢!我发现谭哥好像在偷偷抹泪,发现我在看他,忙拍了拍我的肩膀,换成一副大笑脸。谭哥说你知道二十多年几乎天天装醉是什么滋味吗?一个字:痛苦啊!

谭哥说了三个字,所以我认为这次他是真的醉了。我试着松开他的手,谭哥果真一头栽倒。忙扶他起来,发现他的额角被蹭破很大一块皮,正流着血。谭哥却咧开嘴乐了,牙齿一闪一闪。他说老弟,今儿高兴,咱们换个饭店,接着再喝!

谭哥真醉了。他竟感觉不出痛来。可是我没醉。幸福的谭哥从此可以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地喝醉,可是我不能。一次也不能。

因为谭哥退休了。因为我接替了他的位置。

刘大耳朵和他的弟弟

刘大耳朵只有一只耳朵。小时候他和弟弟顽皮,一起掉进了枯井。三九天,冬暖夏凉的井底也成了冰窨。两天后他们被父母救出来,弟弟平安无事,他却失去一只耳朵。是冻掉的。母亲说那时他的耳朵像一块透明的薄冰,撞击着井壁,叮当有声。

剩下的那只耳朵,就疯了似地长。村人说那是他把营养全部供给了这只耳朵。耳朵又厚又长,厚比烧饼,长可比肩。刘大耳朵在村里闲逛,肥墩墩的耳朵摇摇颤颤,就像西行的唐僧。

刘大耳朵一辈子没娶上媳妇。不仅因为他长了一只丑陋的耳朵,还因为他不务正业。

很少有人看过他下地。每天他在村子里晃,或者去村边的小河抓鱼摸虾。他躲藏在草丛中,等洗衣的婆娘们靠近了,猛地蹿出来,丢过去一块石头。石头击起的水花打湿了婆娘们的衣服,她们就扯开嗓子骂,刘大耳朵你这个贱手!刘大耳朵不恼,嘿嘿笑着从她们身边经过,一个猛子扎进河里。一会儿,从水里钻出个只长了一只耳朵的脑袋,手里掐一条半斤重的鲤鱼。

刘大耳朵游手好闲。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出息。

他的弟弟却完全不同。弟弟肯干,肯钻研。他买了村里第一台手扶拖拉机,他在山上栽了十亩果树,他盖了村里惟一一栋小砖楼。有时他劝哥哥说,你也包十亩果园吧。刘大耳朵说有用?他说当然有用,我还不是从栽果树开始的?刘大耳朵想了想,说,不干。再想想,又说,就我这模样,赚多少钱,都不会有女人看上我。弟弟就不高兴了,他说你又没赚过钱,怎么知道女人看不上你?刘大耳朵撇撇嘴说,就算看上了,也是看上钱。不干!

每一天,仍然在村子里游荡。后来他逛烦了,就隔三岔五往镇上跑,晚上醉熏熏回来。一开始村人纳闷,刘大耳朵不干活,哪来喝酒的钱?可是他们马上就搞明白了。他们发现了刘大耳朵偷鸡摸狗的勾当。

一开始,刘大耳朵并不偷什么值钱的东西。村里人放在院子里的锄镰锨镢,挂在院子里的晾晒衣服,都是他下手的目标。那时偷这些东西很容易,院门没插,他大摇大摆走进去,拿了就走。后来村人加强了防范,他的成功率就降低了很多。那时他的胃口也大了,竟然打起粮食、自行车甚至钱包的主意。他偷过几次,都被村人当场抓获。他被暴打过几次,有一次,几个村人把他扭送到镇派出所,可是走到派出所门口,却又放了他。乡里乡村的,都想再给他一次机会。

从此刘大耳朵果然不偷了。没事时,他往弟弟家里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看就是一天。弟弟仍然劝他,劝他养鸡劝他养牛劝他栽果树。弟弟说,只要你干,我借你本钱。可他就是不干。这样弟弟就没有了办法。总不能拿刀子逼他,哥这一辈子算完啦!他是在娘面前说下这句话的。那时刘大耳朵正捧着饭碗在院子里吃饭。刘大耳朵一直和娘住在一起。

其实,这之前,尽管兄弟俩的性格截然不同,尽管弟弟常常数落自己的哥哥,可是两个人总还没有太大的矛盾。让他们反目成仇的原因,是刘大耳朵突然偷了弟弟的彩电。

弟弟和婆娘下地去了,刘大耳朵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中午他们回来,哥哥和电视都不见了。婆娘说是不是哥把电视抱去换酒喝了?弟弟说不会吧?直等到晚上,刘大耳朵才从镇上摇摇晃晃地回来。弟弟问电视是不是被你拿走了?刘大耳朵说是被我借走了。弟弟问哪去了?刘大耳朵拍拍肚子,打一个酒嗝,说,在这里呢。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他说这是剩下的钱,还够喝上半个月。

那天弟弟动手打了刘大耳朵。他不是心痛自己的电视,他是心痛自己的哥哥。他想哥怎么能这样?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他怎么能偷到自己的弟弟?

弟弟从此不让哥哥再踏进他的家门。刘大耳朵只好再一次对村里人下手。村子几乎被他偷个了遍。派出所他也进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弟弟花钱,把他保出来。尽管弟弟不愿意,可是他没有办法。这世上,刘大耳朵只剩下弟弟和一位70多岁的老娘。

弟弟以刘大耳朵为耻。他不愿意见到他,谈起他。有时,他甚至对自己的亲哥下了最恶毒的诅咒。

刘大耳朵继续偷鸡摸狗,一连好几年。

那天刘大耳朵偷了两只鸡,被发现,被追着打。追他的是三个兄弟,是村子里的霸王。刘大耳朵仓惶逃蹿,跑到了河边。追兵越来越近,刘大耳朵慌乱之下,跳下了河。是冬天,河水虽未结冰,却是冰凉刺骨。刘大耳朵在河里扑腾了几下,就沉了下去。三兄弟拿了扒勾捞,直捞到天亮,才把刘大耳朵从水里捞出。尸体早已僵硬。

弟弟听了哥哥的死讯,很伤心。可是很快他就有了一种轻松的感觉。不仅他,除了娘,村里的所有人都有这样一种感觉。

娘死前,把刘大耳朵的弟弟叫到面前,她说,你不要恨你哥。

他说,我不恨。

娘说,你知道你哥的耳朵是怎么没的吗?

他说,冻掉的。

娘说,不是。你们在井里饿了两天,马上就要饿死了。我去救你们的时候,你哥抱着你,一只耳朵已经没有了。你在他怀里,满嘴是血。你们都昏了过去。

他愣住。他说难道是我啃掉了哥的耳朵?

娘说,不知道。反正我见到你们俩的时候,你满嘴是血,你哥少了一只耳朵。

他呆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娘说,这事没人知道。你,你哥,村里人,都不知道。也许不是你啃掉你哥的耳朵,也许就算你不啃他的耳朵,也饿不死。

娘的话前后矛盾,让他听不明白。可是他还是呕吐起来。他吐了很久。他一边吐一边哭。他希望这不是真的。

收拾娘的遗物,他发现一个本子。本子是哥哥的,是他读初中时写下的日记。娘不识字,她对所有写有字的纸片,都视若神明。他翻到其中一篇,有这样一句话:

弟弟啃掉了我的耳朵,我的生命中,不再有幸福……

第三辑: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

救援者

震后一个小时,救援者赶到了这里。

一栋大楼塌掉大半,却硬撑着,不肯彻底垮塌。大楼歪歪斜斜,扭起麻花,几层天花板叠压在一起,像被丢弃在废墟上的巨大的手风琴。不时有玻璃或者水泥板落下,哗啦一声,让救援者心急如焚。

余震不断,大楼随时可能完全坍塌。有时候,救援者甚至看见沉重天花板像一张薄纸般慢慢地飘扬起来。巨木和瓦砾纷纷滚落,大楼好像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突然救援者侧起耳朵,他听到大楼深处传出焦急并且恐惧的呼救。那是一位年轻女子的声音,灾难中,她代表着生命和希望。

救援者操起铁锹,冲向摇摇晃晃的大楼。

他被后面的人拦腰抱住。

放开我!他扭过头,冲抱住他的人大声吼叫,里面有人!

现在你不能进去!抱住他的人说,余震会震塌整栋大楼!

可是我们的任务就是救人!

如果连你也被砸死,你还怎么救人?

我不管!让我进去!救援者两眼通红。

等余震过去!

现在就让我进去!救援者像一只落进陷阱的豹子般拼命挣扎,放开我!

抱住他的手,却越来越紧。

又一轮余震。大地剧烈颤抖。楼房呈现一种更加可怕的倾斜角度。远处传来山体滑坡的隆隆响声。尘烟四起。救护车哇啦哇啦地开过去。大楼深处的呼救声变得绝望,觳觫不安。救援者瞪着他的同伴,大吼,信不信我他娘的揪下你的脑袋?

同伴不说话,将他抱得更紧。

他嗷一声尖叫,低下头,狠狠咬住同伴的手。伴着同伴的一声惨叫,救援者冲进似乎马上就要变成粉沫的大楼。他被烟尘呛得流下眼泪。他摔了两跤。他找到受伤的女人。女人被压在一块水泥板的下面,她的鲜艳的衣服,如同废墟里的一面旗帜。

救援者搬开了水泥板。他惊讶,自己竟然有着如此之大的力气。

救援者深弯下腰。

救援者背起女人。

救援者踉踉跄跄往外走。

救援者被绊倒。眼前一片眩晕。

救援者爬起来,膝盖钻心地痛。

救援者将女人扛上了肩。

救援者挥汗如雨,挥泪如雨。

救援者再一次被绊倒。

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的妻子。

余震一波接着一波,似乎永远没有停歇。大楼像一张脆弱的纸,被魔鬼的手,随意地折叠。

救援者再一次背起女人。极度的疲惫和剧烈的震动让他已经不够站起。他俯下身子,四肢着地,狗一样爬行。他爬。爬过瓦砾,爬过断壁,爬过锋利的碎石和玻璃。他爬。不断有砖块落到他的周围,甚至击中他的肩膀和脑袋。他对女人说,护住头。

他爬。

他的背上,趴伏着一位穿着鲜艳的女人。女人是灾难里的希望。伟大的弱者。生命的延续。

他爬。拼命地爬。一刻不停地爬。他看到了灿烂的阳光。

楼房在这一刻,终于彻底坍塌。他的面前,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倾斜着向他挤压过来。那一刻,他侧了肩膀,将女人稳稳地抱在怀里。他宽阔的身体紧护住女人,那一刻,他的整个世界,只剩下女人。两滴眼泪飞溅而出,他轻唤了妻子的名子。

……他和女人,被其他救援队员们救了出来。

救援者所受的伤,甚至比女人还重。

医院里,救援者和女人,并排躺在两个担架床上,接受治疗。

女人说没有你,我就埋在下面了。

救援者咬着嘴唇,笑笑。

女人说没有人强迫你救我——像他们说得那样,如果连你也被砸死了,你还怎么救其他人?

救援者盯着头顶的输液瓶,说,我得让你们知道,灾难发生的第一时间,我就和你们在一起……即使最终我无力将你救出,在那时,你也会看得见我,也会感觉得到我……那样的话,我和你,都不会留下遗憾……是的,没有人抛弃你们……

说到这里,救援者已经泣不成声。灾难里他没有抛弃身边的女人,但或许,很可能,他抛弃了自己的妻子。

……到达这栋大楼之前,他经过了自己的家。那里只剩一片废墟,那里掩埋着他的妻子。那里有另一队救援队员,那里嘈杂紧张。然他,那时,却没有能够停下脚步。他扭过头,咬碎满嘴牙齿。他看到,废墟里,一缕鲜艳的红色……

募捐者

募捐者坐在椅子上,坐在人群里。她的面前放一张桌子,桌子上放一架电子琴,一个铁支架,一个募捐箱。黑色的电子琴,琴面斑驳,琴键发出的声音可能早已经不再标准;铁架生满红锈,上面绑着一个麦克风和一只旧口琴;募捐箱只是普通的硬纸箱,糊了红纸,毛笔写了“募捐”,粗糙,拙陋。募捐者不说话,只顾唱她的歌。她的嗓音沙哑,歌声与琴声甚至有些脱节。然她的表情肃穆哀伤,只需看她的表情,你就会有想哭的冲动。

一曲终了,募捐者喝一口水,接着唱。嘴唇碰触瓶口的瞬间,她倒抽一口冷气,脸上有了痛苦的表情。她的嘴唇干裂,仔细看,你会发现她厚厚的嘴唇上,裂开一道又一道的血口。

那是2008年5月12日,下午三点多钟。这个时候,地震的消息还没有在城市里完全传开。不断有路人挤过去,懵懂着表情,问,为什么募捐?便有旁人告诉他,四川地震了。再问,严重吗?旁人答,七点八级。问者炸了表情,这么可怕?答者点点头,可能是大灾难……所以募捐。问者想想,再问,这是民政部门的事情吧?或者由红十字会来管……我指的是,只有他们才有向社会募捐的资格吧?

答者无言以对。他的手里本来捏着五十块钱。五十块钱眼看就要塞进募捐箱,这一刻,却缩了回来。

又是一曲终了。募捐者清清嗓子,再喝一口水。问者上前一步,问她,你会怎么处理这些钱?

募捐者说,当然全部捐给震区。

问者不依,可是我们怎么相信你?

募捐者低下头,沉默很久。我没有办法让你们相信,她说,我只凭我的良心。然后,电子琴再一次响起来。

募捐箱摆在那里,显得有些孤单。虽然不断有钱塞进去,可是人们的目光,已经多出几分狐疑。终于,有人说,我们直接把钱捐给红十字会,不好吗?

没有人说话。可是那些目光,分明有了赞同的意思。

甚至,已经捐过钱的那些人,也开始后悔——骗子们所利用的,不正是人们的善良和同情心么?

更何况,在那时,几乎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地震的严重性。

又是一曲终了。募捐者喘一口气,掏出一张纸片,递给围观者。这上面,有中国红十字会的地址和账号,她说,你们可以把钱,直接寄到这个地址,或者汇到这个账号。

你怎么会有红十字会的账号?

我以前,给他们汇过钱。

你?汇过钱?惊讶的表情和语气。

是的。我汇过。

可是我们怎么相信你?

我真的没有办法让你们相信。募捐者紧咬着嘴唇,我只能,凭我的良心。

募捐者的歌声,再一次响起来。只是这次,她在募捐箱的旁边,放上一个精致的花瓶——显然她已经向围观者缴械——花瓶只代表了自己——代表着乞讨、卖艺,甚至索要——花瓶里散落着一些零钞——在平时,这个花瓶,这个花瓶里零零散散的钞票,是她能够活下去,能够继续在大街上唱歌的惟一保障。

有零钞投进去。很少。

终于,黄昏时,募捐者等来一位老人。一位靠乞讨生存的老人,白了头发和胡须,皱纹间落满尘土和苦难。募捐者把纸箱里的所有钱递给老人,把花瓶里的所有钱递给老人,又把手心里的纸条递给老人。募捐者说,您过马路,小心些……

老人走进离他们最近的银行。

老人将钱细细地数一遍,又一遍,然后,交给窗口的工作人员。老人候在那里,表情淡定并且哀伤。突然老人说,等一下。他翻遍所有的口袋,然后,将几枚硬币,恭恭敬敬地捧进窗口。

老人沿原路返回,走得很慢。老人佝偻着身子,步履蹒跚。老人递给募捐者一个装着两个轮子的丑陋并且简陋的木板车。老人说回家吧我的孩子……今天晚上,咱们,毕竟还有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家。

募捐者冲老人笑笑,点头。募捐者冲身边的人笑笑,说,今天晚上,从电视里,或许,你们就能看到这个账号……我只想为那些苦难中的同胞做点事情……我不会说谎……凭我的良心。

在老人的帮助下,募捐者吃力地挪上那个木板车。围观者顿时发出一声惊呼,他们发现,那个募捐者,膝盖以下,空空如也。

幸存者

幸存者被掩埋两天以后,被人救起。她记不清那些救援者的脸孔,她只记得金黄色的马甲在眼前晃来晃去。

幸存者被转移到另外一个城市,然后,又被一位好心的女人接回了家。那是一位和蔼美丽的中年女人,独自住一栋很大很结实的房子。她告诉幸存者,她还有一个在外地读着大学的女儿。幸存者见过她女儿的照片,照片放在茶几上,照片里的女孩冲着她笑。女孩清纯靓丽,像她一样健康和年轻。

幸存者喝着热汤,听女人柔声细语地安慰她。现在幸存者已经不怕了,可是她的心,仍然高悬在半空。与母亲失去联系已经整整五天,她常常想,自己的母亲,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这世上,母亲是她惟一的亲人。

幸存者跑过所有的医院,将贴在医院外墙的伤员名单看了一遍又一遍;幸存者守在医院大门外,紧紧地盯住救护车送来的每一位幸存者;幸存者找遍报纸的每一个角落,搜遍医院走廊里的每一张寻亲条;幸存者找到民政部门,找到电视台,找到广播电台,甚至找到殡仪馆……没有用,她找不到自己的母亲。

幸存者坐在舒适的餐厅里,喝一碗飘着蛋花的汤。女人守在她的身边,安慰她说,你不要着急。

幸存者不说话。

女人说也许她就在下一批伤员里……说不定明天,你就能够见到她。

幸存者抬起头,泪水盈满眼眶。她说如果妈妈去了,我也不想活了……如果妈妈真的去了,我怎么活?

女人吓了一跳。不要乱说,她轻轻握住幸存者的手,你们都会没事的。

幸存者哭了起来。嚎啕。她抱紧女人,她向女人大喊妈妈不在了……妈妈她肯定不在了……幸存者不停地发抖,如同寒风里无助的树叶。

几天以后,幸存者终于把注意力,集中到广场上临时搭建的灾民帐篷。

她没有母亲的照片。她只能向那些灾民讲述母亲的样子。

她说她四十七八岁,个子不高,却留了很长的头发;她语速很快,说话时,嘴角喜欢带着笑;她在地震前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要去超市买些菜;她戴着厚厚的眼镜,她是一家工厂的会计;她姓安,安全的安,平安的安;那天她穿着米黄色的长裙,黑色平跟鞋……她问你们见过她吗?或者,听说过她?

没有人见过她。没有人听说过她。没有人能够为幸存者提供哪怕一点点有用的线索。

幸存者无力地靠着一面墙,无声地恸哭。

幸存者站得累了,坐下,深埋下头。是午后,不断有人从她身边走过去,然此时,她再也不敢将头抬起,将目光停留在那些人的脸上。她怕失望。怕绝望。怕哀伤。怕痛。她受不了那种深彻骨髓的痛苦。慢慢地,如同蚂蚁,千牙万齿,一点一点地,啃噬着皮肤,肌肉,血管,骨头,真真切切的痛苦,放大一百倍一千倍的痛苦,直达心脏。母亲真的不在了吧?母亲肯定不在了。也许,临死以前,母亲的手里,还紧紧地抓着她爱吃的西红柿吧?

幸存者坐得累了,倚着墙,慢慢躺下来。她在午后的阳光里睡着了,蜷缩着,如同一只可怜的流浪至此的猫。她看到了她的母亲。她清晰地看到了她的母亲。——只有在梦里,她才能够看到母亲。

梦里的母亲,也在到处寻找着她。

母亲说你们见过我的女儿吗?十七八岁,个子不高,却留了很长的头发;母亲说她语速很快,吐字却很清晰;母亲说她读着大学,可是那几天,她正好去震区参加一个演出;母亲说她戴了无框眼镜,她是学校的学生会干部;母亲说那天她穿着乳白色的连衣裙,白色平跟旅游鞋;母亲说这是她的照片,你们看看,你们有没有见过她,或者听说过她……

幸存者在阳光里醒来。醒来,呆怔10秒钟,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她没有看见自己的母亲。可是她看到了女人。女人站在不远处,站在帐篷外面。女人正焦灼不安地向身边的人问询。女人进入到她的梦里,却没有发现睡过去的她。女人的手里,紧攥着她女儿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清纯漂亮,像她一样年轻和健康……

幸存者站在原地,喊一声妈,然后,泪飞如雨……

志愿者

志愿者扒开废墟,看到一只胖嘟嘟的小手。那只手握着一只挤碎的蛋壳,蛋壳上,蜡笔涂画了红色的笑脸。志愿者抹一把泪,问你还好吗?里面说,好。稚嫩的声音从水泥板的缝隙里挤出,颤抖惊骇,挂着冰棱。志愿者说别怕,马上救你出去。他喊来救援队员和医护人员,救援队员们用上了冲击钻和千斤顶,医护人员们神色焦灼。志愿者一只手高高地举起吊瓶,另一只手,紧紧握住那只流血的胖嘟嘟的小手。

你痛吗?志愿者俯下身子。

我痛,可是我很好。惊骇的声音慢慢平静。

你是好样的,你很勇敢。志愿者说,不要怕,马上救你出来。

可是我的身边还埋着很多同学。很多血……

他们还好吗?志愿者晃了晃,几乎栽倒。坍塌现场狭窄惨烈,大型挖掘机派不上任何用场。救援队员们,只能依靠双手将狭窄的缝隙一点一点抠开。

我不知道。小女孩说,那才我还和他们说过话。很多血……

现在呢?

现在没有声音了。小女孩说,他们睡着了吗?

他们睡着了。志愿者哽咽着,你不要乱动,尽量节省体力。我们先把你救出去……

你们会把他们也救出去吗?

当然,我保证。志愿者泪如雨下,你们都会平安,你们都是好孩子……

救援队员们从废墟里扒出一个小男孩。小男孩侧卧在小女孩的外面,一根钢筋刺穿了他的左胸。鲜血染黑他身体下方的楼板,他紧闭双眼,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然他的手里,仍然紧紧地抓着一只可爱的小棕熊。

大夫摇着头,摘下眼镜。泪水打湿口罩。

志愿者擎着吊瓶,看着大夫。

大夫继续摇头。没有希望了。

志愿者无声地嘶喊,做一个冲过来的姿势。废墟下面马上传出小女孩痛苦的呻吟——塑料软管扯动了她手背上的针头,志愿者看到软管里回流着她清澈的血。小女孩说叔叔,叔叔……她的声音再一次变得颤抖。

志愿者怔一下,定住脚步,说,我在。牙关紧咬,表情狰狞。他的世界一片模糊,眼睛像泄洪的闸。豆大的泪珠砸上坍塌的楼板,击起微小的尘烟。志愿者高高举起吊瓶,看担架离他越来越远。

叔叔您走了吗?稚嫩的声音惊惧不安。

不,叔叔不会走。

叔叔您哭了吗?

不,叔叔不会哭。

您能看到我吗?

我能看到你了,孩子。

我也不会哭。

是,你是勇敢的孩子。

志愿者闭上眼睛。没有用,眼前尽是地动山摇的恐怖景象。楼房像积木一般突然垮塌,远处的山体像被巨大的斧头拦腰斩断。柏油马路如同水蛇般扭曲着身子在几乎被夷为平地的城市里爬行,到处都是尘烟,瓦砾,惨叫,鲜血,震塌的店铺,倾斜的楼房,惊恐的眼睛,颤粟的身体,亲人失去或者亲人重逢之后的号啕……

小女孩终被救了出来。她的眼睛宛若透明清澈的葡萄,她小小的身体像羽毛一样轻盈。她向志愿者露一个微笑,她说,因为您一直在,刚才,我没有害怕……

志愿者没有笑。他很想递给小女孩一个笑脸。可是他发现,这个时候,他已经做不到了。

……救援继续。志愿者跪下来,疯狂地扒着他面前的废墟。志愿者的眼镜掉落地上,摔成碎片。志愿者失去了他的十个指甲。志愿者扒起来的每一块残砖,都浸染着他的鲜血。

救援队员们扒出十二具尸体。十二具小小的尸体,挨挤着,蜷缩着,坐着或者躺着,笑着或者哭着,坚强着或者绝望着,镇静着或者骇惧着,冰冷,僵硬,如同春天里,突然冻僵的可怜的柔软的花苞。

志愿者晕厥过去。连同身边的棕熊。

……他在医院里醒来。他再一次回忆起那可怕的一幕。他的世界,终于坍塌。

志愿者经过一个个帐篷。老人们老泪纵横,一遍遍低唤着失踪的亲人;年轻人三五成群,组成临时的救援小队;孩子们互相安慰着,尽管眼睛里还闪烁着泪花;还有年轻的母亲——年轻的母亲们怀抱着熟睡的婴儿,轻轻拍打着,为他们唱起儿歌:

不要怕,不要怕,你是勇敢的好娃娃……

志愿者跌跌撞撞地走到一位女人面前,将手里的小棕熊塞给她怀里的孩子。小男孩只有两三岁的样子,生得虎头虎脑。他看着志愿者,咧开嘴,笑了。

志愿者的眼泪,就落上他粉嘟嘟红扑扑的小脸。

志愿者对女人说,是我儿子的,送给他吧。

刚转身,就听到小男孩稚声稚气地唱起来:

我不怕,我不怕,我是勇敢的好娃娃……

遇难者

地震发生时,他和女人正隔着一张桌子吃饭。餐馆不大,加上错过就餐高峰,所以这时候,整个饭厅只有他们两人。其实应该是三个人吧?女人的怀里,还抱着一个胖墩墩粉嘟嘟的婴儿。有时女人会将一匙蛋汤小心地吹凉,小心地放唇边试试,再小心地喂给怀里的孩子。下午的阳光静静地流淌进来,为女人的半边脸涂抹上灿烂的明黄。他轻轻地笑了。他想起一幅叫做《圣母》的油画。

所以,当房子突然间剧烈摇晃,男人的心思,仍然沉浸在那幅油画之中。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是拉起女人,一起冲向门外。大地如同倾斜的甲板,城市好像在暴风雨里颠簸的脆弱易碎的小船。餐桌距离大街,不过十几步之遥,然在此时,却变得无比漫长,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餐馆挤在一栋九层楼房的底层。大楼猛烈晃动几下,终如沙丘般垮塌。一块巨大的水泥板砸中他的肩膀,他只觉一阵眩晕,世界刹那间漆黑如墨。恍惚中他听到女人的尖叫和婴儿的啼哭。他听到女人说,你没事吧,我的儿……

醒来时,肩膀钻心地痛。他被挤进一个极其狭小的缝隙,身体扭曲着,周围,厚厚的预制板,裸露的钢筋,绫乱的电线,呛人的粉尘……他摸出打火机,点燃。他轻轻地笑了。昏暗中他看到,那一对母子,安然无恙。

孩子睡得正香。似乎他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毫无察觉,不久前的啼哭,不过是恶作剧般的撒娇。他静静地躺在女人的怀里,鼻尖上,甚至渗出酣睡中细微的汗。女人深弯着腰,脑袋几乎碰触到脚尖。她的背上压着巨大的天花板,她的身体弓成可怕的不可思议的几近重叠的似乎随时可能折断的锐角。

然她的眼睛,却是睁着的,动着的。她看着近在咫尺的孩子,表情关切并且焦灼。他翻一个身,扯出被挤压的胳膊,拼命爬向女人。他只爬了一步。这样的空间,他只能够爬动一步。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熟睡中的婴儿。他问,你没事吧?

女人说我还活着……可是我好像撑不了太久……我喘不过气……心脏好像着了火……

他说你不用怕,会有人救我们出去的。

女人说我没怕……如果我先你死去,答应我,照顾好我的孩子……一定要让他,熬过这场劫……

他急忙说,不要乱说。他碰触到女人的手,那只手,似乎正在慢慢变冷。

他们与世界,彻底失去了联系。他能够感觉到气温的变化,他知道距离他们被埋,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天。女人仍然保持着随时可能折断的姿势,可是,她却挣扎着解开衣扣,将饱满的乳头,塞进时时醒来的孩子的嘴里。没有水。没有食物。只有瓦砾与尘埃,碎石与黑暗。女人就像一朵即将干枯的花儿,她的不懂事的孩子,正在吮吸着她的最后一滴生命之泉……

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轻唤女人。一开始女人还能应答,可是渐渐地,她的应答声就小了下来。后来他在恍惚中被女人叫醒,她说她见到了烛光……一大片一大片的烛光,金黄色的,跳跃着,忽远忽近,在旷野上,在隧道里,在空气中。她说她好热,她要烧成炭了。她说她好冷,她的血管里,肯定结了冰。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小……他探身抓她的手,那手,已经没有了一丝温度……

可是她的孩子,依然安静地睡在她的怀里。睡梦中,他的嘴,仍然贪婪地衔着母亲的乳头。

他不忍惊扰他。他必须惊扰他。

他小心翼翼地将他抱起,用手端着,就像端着一件易碎的瓷器。孩子被惊醒,慌乱地寻着母亲的乳头,胖胖的小胳膊胡乱地挥舞。他含着泪哄他,他不依——他感觉到不安的陌生。他说,不要哭。他却哭得更加厉害。他说,我们马上就能出去。可是孩子听得懂吗?甚至,他能够让臂弯里的孩子,重新见到阳光吗?他已经没有了信心。

第三天。臂弯里的孩子,已经哭哑了嗓子。其实,即使在正常环境里,他也肯定不能照顾好一个孩子——他只有22岁,他其实,也是一个孩子。

第四天。臂弯里的孩子,已经没有了声音。他点亮打火机,看他的眼睛,看他的鼻子,看他的嘴巴和耳朵。孩子离他越来越远,越来越近,孩子变得模糊,又变得清晰。他想自己也支撑不了太久吧?他没有一丝力气,他似乎总在做梦。梦里他看到了水,看到了食物,看到了花草,看到了阳光,看到了长长的隧道,看到了土灰色的旷野,看到了女人。女人说,帮我照顾好他……

醒来。冷。彻骨的冷。刺骨的冷。每一块骨头,都冻成了坚冰。

他摸到一块碎玻璃。他咬着牙,割断了自己的血管。滚烫的鲜血流淌出来,汇在手心,一滴一滴落进孩子张开的嘴巴。孩子的嘴巴动了起来,发出啧啧的声响。他笑了。一滴泪,跌成无数瓣。

第五天。他再一次割断了自己的血管。他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他感觉细细的血管如同钢丝一般坚硬。那是他的生命之泉。那是孩子的生命之泉。如同地下的水系,女人的乳汁。他感觉自己慢慢枯萎,身体一点一点变轻。他笑着,喊一声娘,手上加了力气。鲜血喷涌而出。他看到满天的烛光。

第六天。救援队员们,终于挖开了这片废墟。他们看到,一位健康的婴儿,冲着阳光,挥舞起他的拳头。

救援报告,却只有短短一句:

现场挖出一个婴儿和一对夫妻。婴儿体征良好,夫妻双双遇难……

女人的手镯

女人蹲在邮局前的台阶上,手里捧着一副手镯。手镯白玉打磨而成,温润,光滑,扭成麻花形状,白得像纯净的雪。两只手镯轻碰,清脆锐耳,叮当有声,那是女人年轻的岁月的歌声。手镯是男人送她的,女人仍然记得男人送她手镯时的兴奋与腼腆。

男人走得早。大夫说他积劳成疾。手镯于是成为女人与男人亲近的惟一方式。很多次,灯下,女人轻抚着她的手镯,回想她与男人年轻时的日子,眸子里雪花飘落。女人轻轻地笑了,笑出一滴眼泪。女人轻轻抹去那滴眼泪,白色的手镯在灯光下泛起细腻的动人光泽。

昨天女人已经来过这里。这里聚集着很多古董贩子,这里是一个临时的跳蚤市场。女人要价并不高,八百元,正好一辆品牌脚踏车的价钱。女人需要这八百元,尽管她万分不舍那副手镯,可是她还是希望赶快将它卖掉。很多人凑上来看,摸摸,碰碰,问问价钱,然后,咂咂嘴巴,摇摇头,走掉。他们需要的是一件能够增值的古董或者一件廉价的生活用品。他们对一副看似普通的手镯并没有兴趣。

女人需要八百块钱。她欠她的邻居正好这样一笔钱。半个月以前,女人敲开邻居家的门,她说她想给她的儿子买一辆脚踏车,她说他的同学都有一辆漂亮的脚踏车。邻居女人下岗在家,日子并不宽松,可是她还是将钱借给了女人。她问你什么时候还我呢?女人说月底就还。月底是女人固定的领薪水的时间,可是这个月,女人终没有等来她的工资。工厂节衣缩食苦苦支撑,女人的工资看似遥遥无期。再碰到她的邻居,女人便躲闪了目光。终于女人咬牙决定卖掉她的手镯,她深知邻居女人的难处,她知道借下的钱是要还的。女人捧着她的手镯在邮局门前的台阶上蹲了两天,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希望一点一点地接近破灭。

昨天晚上儿子问她去哪里了,她说去邮局了,儿子问去邮局干什么呢?她怔一怔,说,有事。儿子便不再问,吹着口哨下楼,一遍一遍擦拭着他的脚踏车。儿子很喜欢这辆脚踏车,她从儿子的眼神里可以读懂一些。儿子其实很听话,懂事以来,他几乎从未张口向她要过什么东西。可是她知道儿子需要一辆脚踏车,班上人人都有,他怎么可以没有呢?一辆脚踏车,后座上坐着他长发飞扬的女同学,女人想,骑上脚踏车的儿子,注定是骄傲和快乐的。

黄昏时,终有一位少年看上女人的手镯。他说他很喜欢这副玉镯,他想为他的母亲买下来。

为你妈妈?

是的,她为我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可是我从来不曾报答。少年说,马上要毕业了,我想送点东西给她。

可是你确信她会喜欢这副手镯吗?

她会喜欢的。少年说,我知道她会喜欢。我确信。

女人笑一笑,将手镯递给少年。八百块钱,她说,我要的并不高。

少年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递给母亲。只有六百,他说,我只有这么多。

可是我需要八百块钱。

可是这是我所有的钱。少年说,我只能付给你这些。

女人看着少年手里的手镯,他把它们攥得很紧。似乎那手镯再也不可能回到女人手里,女人依稀看到少年把它当成礼物送给他的母亲时的模样。少年一定非常开心吧?某一天,他从母亲的鬓角发现一根白发,于是他懂事了,想起了礼物。礼物能代表什么呢?一副手镯能表达什么呢?——或许它表达的是,爱与感动。

女人默默揣好六百块钱。她冲少年轻轻地笑。她为少年的母亲高兴——少年的母亲,有这样一位懂事的儿子。

女人回到家,儿子已经做好了晚饭。女人在餐桌边坐下,儿子神秘地冲她一笑,说,送您一件礼物。

然后,女人看到,她的儿子从身后变出一副手镯。玉手镯。白玉手镯。新疆和田白玉手镯。她卖掉的那副新疆和田白玉麻花手镯。

她愣住。

昨天见您翻出这副手镯,就知道您想卖掉它。儿子说,可是您怎么能够卖掉它呢?那是父亲留下来的,我知道它在您心里的位置……

可是你怎么弄到它?

我让我的同学替我将它买回来。儿子说,我知道您肯定舍不得它。我知道,它可能重过您的生命……还有,我跟邻居阿姨说了,我们欠她的钱,可以先还一部分,比如,您口袋里的六百块……

可是你从哪里弄来六百块钱?女人不解地问他。

哦。儿子耸耸肩膀说,我卖掉了我的脚踏车。

女人静静地看着儿子,一滴眼泪滑落脸颊。

人吗

早晨,男人灰头土脸地站在一家酒肆的门前。很大很豪华的酒店,客人从清晨起就开始爆满。而在男人家乡,早饭是不必吃的,喝两口水,一天的劳作就开始了。粮食金贵得很,夜里又不必干活,他们确信昨晚存在肚子里的粮食还能支撑一个上午。

那些人是在吃早饭的吗?男人觉得不像。也许他们从昨晚一直喝到现在?桌子上滚动着各种各样的酒瓶,每个人的胸前都是湿的。可是他们并没有要结束的样子,仍然贪婪地盯着菜谱,兴致勃勃地点菜。终有一道菜上来,也许是压轴菜,那道菜触目惊心。很大的白色汤盆,汤呈现怪异的咖啡色,香气浓烈并且诡谲。仔细看,汤里面竟然飘着一个蜷曲的小小婴孩。他的皮肉皱皱巴巴,他的眼睛大且灿烂。甚至可以清楚地分辨出他的性别,甚至可以清晰地找到他没有缝合的肚脐,甚至可以数清他的手指和脚趾,肋骨和毛发,甚至,可以强烈地感觉到他愤怒或者嘲笑。每个人都在津津有味地喝汤,每个人都在欢愉地啃食。他们的嘴巴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他们不时停下来,小心地从嘴里吐出柔软的白色骨骼。他们拆解着婴孩的躯干和四肢,脖子和脑袋……似乎他们还聊起了天,政治,宗教,价值,人权……他们红光满面,满意地剔起牙齿。小小的骨头就像鱼排,它们很快就会被扔进酒肆后面的垃圾箱。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啃食同类。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中午,男人缩手缩脚地坐在医院走廊的塑料椅上。很大很有名气的医院,走廊里人满为患。男人的家乡也有医院,那医院却只是一排低矮的石房。可是那些石房大多时候是空的,钞票是如此金贵,他们绝没有奢侈到用钱看病的程度。

那些人是在吵架吗?男人觉得不像。他们肯定是亲兄弟,不但长得极像,彼此间也用了大哥二哥三哥四弟的称呼。他们的母亲就住在走廊尽头的病房里,她得了癌症,时日不多。四个人本在漫无边际地聊天,可是突然之间,那聊天就变成了争吵。似乎二哥嫌大哥来晚了,似乎大哥说他太忙。似乎二哥说谁不忙啊!似乎大哥说让你多陪陪娘你就不愿意了?似乎二哥又说你又什么时候陪过?似乎三哥插嘴说你们都别吵了,上次娘病重,难道不都是我一个人陪护吗?似乎大哥二哥一起说你陪什么了陪?随便从劳务市场上拉个小保姆,那也叫陪护?似乎四弟插话说结果那小保姆夜里跑了,老娘差点背过气去。他们越吵越凶,争吵终于升级为群殴。似乎大哥动了巴掌,二哥马上挥起拳头,三哥立刻从腰间拔出刀子,四弟稍一愣神,跑进病房,一会儿出来,手持挂着吊瓶的输液架。吊瓶的另一端连着他们的母亲,母亲喘着,流着鼻涕和眼泪,小跑着,又突然栽倒,脑袋重重地磕上地面。母亲翻着白眼,吐着白沫,两手狂抓胸前,一条腿剧烈抽搐。然四个人仍然在混战,巴掌在脸上开花,拳头击中小腹,尖刀刺中胸膛,输液架将后脑砸开一条菱形的口子。似乎每个人都要置他人于死地,仇深似海,不共戴天。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手足相残。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黄昏,男人饥肠辘辘地蜷在一家超市门前的冬青丛里。很大很气派的超市,那里几乎盛满着世间的一切。而在男人遥远的家乡,超市是不存在的。他们甚至很久都不买一次东西,他们甚至从没有见过超市,从没有听说过超市。

那群人在追赶一个男孩吗?男人觉得很像。被追赶的男孩从超市里逃出来,手里紧紧地攥着一小袋翠绿色的无花果。他的嘴里还塞着一个无花果,这让他的声音含糊不清。他喊这是我家的无花果……爹摘下院子里的无花果,拿到城里卖……我认识我家的无花果。没有人听他的,身后的保安气势汹汹。他喊我只想看看我家的无花果,只想尝尝我家的无花果。仍然没有人听他的,保安们叫嚷着,从不同方向朝他逼近。他喊我不是贼……我饿……我忍不住……我错了。他被踹倒在地,脸上挨了重重的一脚。那一脚踢飞他嘴里的无花果,连同一颗漂亮并且顽皮的虎牙。他爬起来,继续逃。这次他逃得更快,风鼓起他沾满水泥的工作服,头顶的安全帽就像一盏即将熄灭的街灯。他跑出半条街,然后被一辆飞速驶来的汽车撞飞。空中他的身体划出优雅并且惨烈的弧线,下落时他砸弯了路边的护栏。他开始爬,狗一样爬,死狗一样爬。一段暗紫色的肠子拖在他的身后,就像跟住他的一个恰到好处的标签。保安们追拢上来,围着他看,指指点点。他说,我不是贼。他从嘴里吐出一口鲜血,那滩血里藏着几粒无花果的细小种籽。他说,我不是贼。身体却越来越冷。保安们于是笑了,他们说,是你自己慌不择路……我们可没有打你……

男人剧烈呕吐,他们竟天良丧尽。他们是人吗?男人痛苦地想,是吗?不是吗?是吗?

深夜,男人神志恍惚地坐在市郊天然垃圾场的旁边。男人的家乡是没有垃圾场的,好像他们很少制造垃圾。他们制造的垃圾也似乎是干净的,很快归于山野和土地。不远处传来张楚的歌: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人们像虫子一样,你争我抢,吃的是良心,屙的是思想……

男人一天没有吃饭。他饿,可是他弄不到吃的。早晨时他弄到一根火腿肠,那是从一条京巴狗的嘴里讨来的,狗晃晃脑袋,慷慨地将火腿肠赏给了他。可是他见到了酒肆,见到酒肆里的食客,见到食客嘴里的骨头,就再也没有了胃口。他穿着从垃圾场里拣到的布片,那些布片挂在他的身上,就像一绺绺绽开的皮肉随风摇摆。夏季里,大多时,男人会裸着身子。他坐在垃圾场边唱歌,那些歌忧伤并且绵长,一直飘回他的家乡。他苍白的皮肤在月亮下闪烁出铂金般的光芒,他成为垃圾场的拥有者和守护神。而当他离开垃圾场,他便成为一条狗。他被人们喝来赶去,他远比一条狗低贱百倍。他蜷缩路边,仰起脸,看头顶上急匆匆或者慢腾腾的皮鞋。人们扇动着鼻子,神色慌张地避开他,又在不远处停下来,纳闷并且厌烦地盯住他看。——他是城市的累赘和伤疤,或者只是一只苍蝇,一条蛆虫,一缕臭气,他不配做人们的同类。

当人们喝着茶,谈情说爱;当人们打着饱嗝,聊起仁义道德,偶尔,他便会出现。到这时,人们便会剧烈呕吐。他是人吗?人们极其痛苦地想,是人吗?

是吗?不是吗?是吗?

失踪的戒指

老太太的戒指丢了,她伤心欲绝。戒指是老伴当初送她的礼物,老人说天啊,他送给我一轮太阳。

可是太阳丢了,世界变得单调并且灰暗。老太太寻遍每一个角落,翻遍每一个抽屉,仍然不见她的戒指。老人坐在沙发上抹起眼泪,她说那戒指陪伴我整整四十年……四十年啊,怎么说丢就丢了呢。

老太太说我明明记得把戒指放到茶几上的……每年的今天,我都要把戒指拿出来看……他们把四十年的婚姻叫做红宝石婚……我下楼一趟,回来,戒指就不见了……戒指丢了,他回来要骂我的。老太太喃喃自语,泪光盈满皱纹。

小保姆站在老人面前,陪她伤心落泪。她感到不安和惶恐,为老人,也为自己。一周前她才来到这里,与老太太还不是很熟。老太太的戒指莫名其妙地失踪,别人怎么看她呢?

晚饭时她独自躲到房间里哭泣。老先生敲门进来,说,吃一点吧,没有人怀疑你。她说可是那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老先生问那你拿了吗?她说我没拿。老先生说那不就对了?既然没拿,你完全不必自责……出去吃饭吧,等着你呢。老先生慈眉善目,说话轻声慢语。他绝不像老太太说的那样凶恶,事实上,那时的老太太,神志已经开始不清。

第二天,第三天,戒指仍然没有找到。第四天,第五天,仍然不见戒指的踪影。老太太把所有的屋子扎扎实实地翻了两遍,然后陷入到深深的痛苦和绝望之中。她瞅着小保姆说,我弄丢了一轮太阳。

从老太太多次的描述中,小保姆知道那不过是一枚银戒。很小巧,很纤细,戒面雕了淡淡的百合花纹。小保姆知道那枚戒指不值钱,可是她知道它对于老人的意义。闲时与老乡们聚会,有老乡劝她何不为可怜的老人再买一枚那样的戒指?虽然我们都相信戒指不是你拿的,可是为她买一枚,也用不了几个钱吧?小保姆说那不等于我认了吗?老乡说为了你的工作……小保姆说不,这是涉及人格的问题……我宁愿失去这份工作。

后来老先生从沙发缝里翻出一枚戒指。银质,小巧,纤细,戒面雕了淡淡的百合花纹。老先生兴高采烈地把戒指拿给老太太看,老太太只看一眼,目光就黯淡下来。你在骗我,她再一次抹起眼泪,这不是原来的那枚。然后她狠狠地盯住小保姆,说,那是他送给我的定情物……我弄丢了一轮太阳。

这样的事情,几天以后再一次发生。老先生从鞋柜里翻出另一枚戒指,老太太只看一眼就识破了他的伎俩,然后她再一盯住小保姆,嘴中念叨不休。似乎,她确信戒指是小保姆偷走的,只是小保姆不肯交出来罢了。每一天,小保姆都感觉疙疙瘩瘩,如坐针砧。这样又过了半年,老人的儿子从国外回来,小保姆便辞掉了这份工作。临走前老太太还在念着她的戒指,还在满怀希望地盯着小保姆看。

可是她的戒指,终于没有找到。

小保姆另寻了工作,在城市里扎下了根。偶尔,她会去看望两位老人,提一袋水果,陪两位老人聊天。老先生身体仍然硬朗,老太太却是每况愈下。只是她仍然忘不掉那枚戒指,她说如果找不到那枚戒指,她将遗憾终生。

后来她病倒了,躺进医院,头顶挂起吊瓶。几天后老人病危,奄奄一息。那天是她与老伴的金婚纪念日,可是他们没有代表永恒的戒指。老人已经说不出话来,她紧紧地握住老先生的手。

这时门被推开,小保姆轻轻走了走来。她坐在老人的床头,泣不成声。她松开手,她的手心里躺一枚银戒。银戒小巧纤细,戒面雕了淡淡的百合花纹。

小保姆说十年前真的是我偷走了您的戒指……那时候小,不懂事。老太太的眼睛忽闪了一下,她抢过那枚戒指,紧紧握在手心。老先生问她,这是那枚戒指吗?老太太说不出话,只是点头。她露出满足的表情,她的眼睛里饱含泪花。小保姆问,您肯原谅我吗?老人笑一笑,再使劲点点头。然后她的头便歪倒了。她在突如其来的幸福中死去。

……

老先生问小保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小保姆说我不忍心让她带着遗憾离去……我想,只要您替我保密,只要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情……

可是我知道你不是贼,老人说,十年前你根本没有动过那枚戒指。

您为什么这样肯定?

我当然肯定。老先生说,因为那天,她既没有拿出那枚戒指,更没有把它放到茶几上……戒指只是她的错觉……戒指在你来之前就丢失了,那时她已经神志不清……根本没有戒指,可是那一天,她却仍然坚信是你拿走了戒指……不敢跟她讲明白,只因为我的自私。我想这样,起码能让她心存希望……

可是您想过有一天我会送来一枚假的戒指吗?小保姆咬着嘴唇,问。

当然没想过。老人说,可是现在我竟相信,那枚丢失的戒指在某一天里,真的能回到我的手中……当一位非亲非故的人肯为一位老人的心愿认下贼的名子,这世上,还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

手心朝下

老女人穿了红色的旧款毛衣,她把毛衣当成外套来穿。她伸手拦住我,轻声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她的目光混浊,诚恳中带着几分凄惶,一道道竖起的皱纹挤满嘴唇。她该是迷路了吧?或者丢了钱包。我问她能找到女儿吗,她点头说能。

找出十块钱给她,她却不接。她袖起手,为难地说:“我只要一块钱。”我告诉她,我身上没带一块零钱。她马上提醒我说:“你可以买包烟。”

她接钱的样子很怪异。一只手本来向上摊着,可是在接钱的瞬间突然翻转,手心朝下,两指如钳。来不及多想,我等候的厂车已经驶过来。

几天后在街上再一次遇见她。那时已是初夏,花草葳蕤,天气闷热,可是她仍然穿着厚厚的红色毛衣,见了我,凑上前来,试探着说:“给我一块钱,我要坐车去看女儿。”

原来她是一个骗子。这毫无疑问。她看我的目光是陌生和拘谨的,她已经不认识我了。那天我没有理她,可是她还是从旁边一位姑娘那里要到一块钱。她惶然地笑着,手心向下,拇指和十指飞快地捏走那枚硬币。她没有说谢谢,可是腰弯得很低,嘴巴几乎吻中膝盖。

一个月以后,在街心花园,我又一次见到她。她凑上来,盯着我的脚,说:“给我一块钱……”

“您是要坐车去看女儿吧?”我的话中带着讥诮。

她讷讷地笑着,说:“给我一块钱……”她的红毛衣已经很脏很旧,胸口和两肘的位置磨得发亮,光可鉴人。

“那么,您女儿在哪里,我送你去。”我向她发起挑衅。

“不用,不用麻烦。”她紧张起来,“她在白石岭,很远呢……”

的确很远。从这里去白石岭,需要大半天时间和十二块钱。我厌恶地转过头去,不理她。她在我面前站了很久,终于极不情愿地离开。她转身的动作很慢,先是脚,再是腿,再是腰,再是肩膀,再是脖子,再是头,最后才是目光。她让我心生怜悯。尽管她是骗子,可她毕竟是一位老人。

她在很远的地方讨得一块钱。她在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永远伸出两根手指去捏。怯生生的,却迅速,目标直接。

与朋友谈起此事,朋友大声说:“她啊!”

“你知道她?”我好奇地问。

“只要在小城住一段时间,不想知道她都不行。”

“她很有名吗?”

“是的,很有名……你注意到她接钱的时候永远手心朝下吗?这表示那一块钱不是乞讨来的,更不是你施舍的……你注意到以前打把式卖艺那些人吗?他们靠卖艺吃饭,接钱时,和她一样的动作……这是和乞丐有区别的……”

“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做。她只是说,给我一块钱,她要去看……”

“你不用怀疑,她的确是去看她的女儿。”

“可是这里离白石岭很远,一块钱远远不够。”

“所以当她想去看女儿的时候,就会在大街上呆很长时间,直到要够往返路费。”

“可是她女儿……”

“她女儿以前和她一样,靠乞讨。她有精神病,间歇性的。那时她女儿还小,每天拽着她的衣角,在大街上转……不过她女儿会唱歌,一副好嗓子,唱一曲后,再收钱。别看那女娃小,机灵呢。懂得也多。她告诉母亲,接钱时,一定要手心朝下……可是那女人哪里记得住?这么多年的沿习,不好改的……后来她女儿长大了些,就死活不让母亲去乞讨。可是不去乞讨干什么呢?她们养不活自己的。后来她女儿终于有了份工作,是在白石岭的采石场上班。砸乱石,也放炮。是一九八几年的事吧?本以为上了班,母女俩再也不用沿街乞讨了……她们不是本地人,她们流浪至此……”

“她女儿,还在那里工作吗?”

“她死了。”朋友说。

“死了?”我震惊。

“死了。上班没几天就死了。”朋友慢慢喝着水,“哑炮,隔一个晚上没响。早晨她去看,竟轰一声,地动山摇……本来她头天要去看女儿的,可是为了省一块钱……那时一块钱能打个来回……那时采石场常死人……就葬在后山。剩下她一个人了,脑子又受了刺激……她本来就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她能干什么呢?想女儿想得受不了,就去白石岭。每隔几天,上街跟路人要一块钱。她只要一块钱,她脑子里只装着一块钱……可是很奇怪,她竟记住了女儿的话,手心永远朝下……她认为自己不是乞丐吧?可是,她仍然在乞讨……”

她仍然在乞讨。永远只要一块钱,然后去看她永远沉默的女儿。——那么,她是一个诚实的乞丐吧?

只希望她在接钱的时候,那手心,永远朝下……

我很开心

社长坐在办公室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屋子里烟雾弥漫,烟灰缸里堆起小山。社长叹一口气,起身,推开窗户。窗外夜幕四合,凉风习习,银灰色浅淡的月亮挂上树梢。一阵风吹来,桌子上的杂志翻动页片,窸窣作响。社长再叹一口气,带上门,下楼,瘦削的身体很快隐进夜幕。

他不知道这杂志还有没继续办下去的必要。他不知道这杂志社还有没有继续撑下去的必要。发行量持续下跌,社长的心,终在今天跌进谷底。

只有两个人的杂志社。一个社长,一个编辑。生存自然是艰难的,何况文学就像浪迹街头无人照料的野狗。挺了一年,又一年,再一年,终是挺不下去了。其实还有希望,只需十万块钱,杂志社就能继续挺过半年。半年以后的事情,谁能说得准呢?可是十万块钱啊!去哪里弄十万块?

十万块,说少不少,说多不多。社长就有十万块钱,薄薄的一张存折,锁在抽屉里好几年。那是多年的积蓄,留作儿子读大学的费用。去年挺不过来时,也曾动过那笔钱的心思,说给妻子听,妻子立即红了眼圈,说,你看着办吧……你考虑清楚。她总是顺着他。她是那种通情达理的女人。对丈夫,对丈夫的事业,她甚至怀了一种愵宠。尽管她知道,这些钱一旦拿出去,就再也不会属于他们。

咬咬牙,他终是没敢动那笔钱。没动那笔钱,杂志社也挺到了今天。可是现在呢?社长再叹一口气,摇摇头,拐进路边的印刷厂。

是一个只有二十多人的福利厂。杂志社的每一期杂志都是在那里印刷的。门卫是一个傻子。极年轻的傻子。他有青春的容颜和花白的头发,单纯的眼睛和呆滞的表情。他只会说两句话。一句“你好”,一句“请登记”。两句话他学了很多年。从没有人听到过他的第三句话。

傻子跑出来开门,跳跃着,怪笑着,流起涎水。他对社长说你好。他对社长说请登记。他带社长走进门卫室,那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傻子不识字,可是桌子上却放了社长的杂志。那当然是社长送给他的。社长想傻子虽然看不懂杂志,可是总能够看得懂封面上的图片。看懂图片就足够了,平常人都不读书的今天,你能要求一个傻子什么呢?

社长常常给傻子讲杂志上的故事。听故事的时候,傻子出奇安静。讲完一段,他冲傻子笑笑,问,听懂了吗?傻子说,你好。他就再讲。又讲完一段,问,好听吗?傻子说,你好,请登记。傻子只会说这两句话。傻子的话含糊不清,却用了力气。社长认为傻子完全听得懂,他看得懂傻子的表情,甚至,他听得懂傻子的腹语。傻子的表情非常满足。口水淌至胸口,笑纹满脸飞舞。傻子说“你好”的时候,就像在说“我听懂了”。傻子说“请登记”的时候,就像在说“真好听”。——他真的看得懂傻子的表情——傻子的表情,满足并且快乐。

厂长不在。等待厂长的时间里,社长再一次给傻子讲起杂志上的故事。那些故事用了作家一个月甚至一年甚至几年的心血,却仅有区区几个读者。故事从社长的心坎里往外掏,语气轻飘飘的,每一字却是重若千钧。傻子静静地听着,嘿嘿地笑。有时候,甚至,他咧起嘴巴,拍起巴掌。傻子的口水汹涌嘭湃,他的眼睛灿烂明黄。

厂长的车子开进来了,傻子跑过去开门。社长起身,说,今天就到这里吧!就到这里吧,年轻人,我得走了。

我很开心。傻子说。

你说……什么?社长吓了一跳。

我很开心。傻子说,我很开心,我很开心。

社长愣了足有十秒钟,然后,转身跑上楼梯。他撞开办公室的门,他从办公桌后面拽出厂长,他将厂长一直拽进门卫室。他几乎是拎着厂长进到门卫室的,厂长的身体在他手中飘了起来。他将厂长扔进屋子,摁上椅子,然后,他冲傻子笑笑,说,年轻人,说句话。

我很开心。傻子说,我很开心,我很开心。

厂长几乎从椅子上栽倒。然后,厂长和他一起笑。他们拍拍傻子的肩膀,掐掐傻子的面颊,捶捶傻子的胸膛,又将傻子抱起,扔到地上。傻子从地上爬起来,擦擦嘴巴,快活地看着面前的两位男人,咧开嘴笑。

我很开心。我很开心。我很开心……

社长想现在,他是应该决定一些什么了。他能让一个傻子开口说话,他能让一个傻子开出说出第三句话,他的杂志,还有什么理由不继续挺下去呢?

社长深吸一口气。在夜里,社长说,我很开心。

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

一个坑坑洼洼的操场,两只胡乱钉起的篮球架,三间歪歪扭扭的破草屋,十几个穿着破烂的孩子,几乎构成那所小学的全部。小学只有三个年级,挤着一间教室。现在孩子们正在学一句绕口令: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树下有四十四只石狮子……

小胖就笑了。口水淋湿了泥垒的课桌。他捅捅旁边的狗蛋说,编绕口令的人怎么知道,咱们有四十四只涩柿子?

他们真有四十四只涩柿子。四十四只涩柿子挂在学校后面的几棵柿树上,像一个个绿色的小灯笼。是前年县里的扶贫小组留下的。他们给村子留下十几句好话,十几袋面粉,十几棵柿子树苗。好话很快被村人忘记,面粉很快被村人瓜分,只剩下那十几棵柿树苗,无人理睬。村长把柿树苗带到了村里小学。那时小胖他们刚领了一年级的新书。村长说,这些小树苗,多像你们小孩子啊。小胖们就笑。村长说,村里把这些小树苗,送给你们。要好好爱护它们,让树苗和你们一起茁壮成长。将来结了柿子,全归你们。小胖们欢呼雀跃。他们把树苗栽到学校后面的一小块空地上,从此,树苗成了孩子们的牵挂。

今年他们读三年级。三年级只有三个学生:小胖,瓜妞,狗蛋。他们也许只能读到三年级。要读四年级,得翻过一座山,到十五里外的镇上。村子里读四年级的孩子很少。

今年是柿树头一年挂果。现在柿子们还小,还绿,可是小胖已经在计划怎么吃大红柿子了。他说我那两棵树,共结了九个柿子。爹两个,妈两个,哥两个,我三个。

瓜妞说我的柿子不吃。柿子再怎么甜,只能甜一会儿,不能甜一年。我要把柿子拿镇上卖了,给自己买几根铅笔。这些铅笔,就能用一年了。

狗蛋说就算铅笔能用一年也没有用,用完一年,就完了。我倒有个办法,能让咱仨用这些柿子念四年级,就看你们肯不肯合作。

小胖和瓜妞当然合作。

狗蛋就说,等柿子红了,咱们把它们摘下来,一个不吃,全送给村长。让他在村里再加个四年级。说不定他一高兴,别说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也有了。

小胖和瓜妞说,给他送四十四个红柿子,他就答应了?

狗蛋说当然。我们再在他面前说这个绕口令: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树下有四十四只石狮子。他一高兴,准行。

小胖说那不吃了?

瓜妞和狗蛋一起说,不吃了!

为这事,他们讨论了好几天,最后得出结论:肯定行。——因为村长是村子里最大的官儿。——因为他们送给村长四十四只大红柿子。——因为村里人从来没见过四十四只大红柿子。——因为他们还会说四十四只涩柿子的绕口令。——因为,增加个四年级,不过再盖一间草房,再买几本课本而已,不难。

可是当天晚上,天突然下起雨。雨越下越大,小胖就坐不住了。他怕树上的四十四只柿子被风刮掉,那他们拿什么给村长送礼?小胖披了雨衣往外跑,跑到院子,才知道不但下了雨,还夹着冰雹。小胖喊冰雹啦冰雹啦,顶了脸盆,慌慌张张往柿树那里跑。到了,拿手电筒一照,就傻了眼。地上横七竖八的,全是被打掉的青柿子。小胖还看到了瓜妞和狗蛋正缩在一边,头上顶个脸盆,抽抽答答地哭。

小胖说树上还有柿子吗?

狗蛋说有也没有用了,都打烂了。狗蛋的声音从脸盆下面传出来,很沉很响。

小胖开始一个一个捡掉在地上的青柿子。一边捡一边数,一个,两个,三个……四十四个。小胖说树上一个柿子也没有啦,四十四个都砸掉啦!

狗蛋和瓜妞哭出了声。

小胖说先别哭,听我妈说,没熟的柿子,放在开水里煮,就能把涩味煮掉,那柿子,就又是甜的啦!我们把这些柿子拿回去煮一煮,等柿子变甜了,再给村长送去吧。

狗蛋和瓜妞问,有用吗?

小胖说,试试嘛。

于是他们用衣服兜起四十四只涩柿子,去了狗蛋家。狗蛋的父母这几天走亲戚,家里只剩下狗蛋。

添水,烧火,把四十四只涩柿子扔进开水,拉风箱,不停拉风箱,三个孩子忙得满头大汗。

青柿子慢慢变成黄褐色。狗蛋问小胖,行了吗?小胖说,我不知道。应该不行,还没变红呢。于是再烧,烧一会儿,再掀开锅盖看。瓜妞问这次行了吧?小胖没变红怎么会甜呢?再烧。就再烧。一会儿再看,那些小柿子,完全成黑色了。狗蛋说小胖,你尝尝变甜没有?小胖说不能尝,尝了,就不是四十四只柿子啦,就跟饶口令对不上啦。再烧最后十分钟,听我的。

十分钟后,当他们掀开锅盖,哪里还有柿子的影子?只剩下一锅黑粥。

三个孩子愣了片刻,然后抱成一团,放声大哭。哭一会儿,小胖擦擦泪,说,不要紧。反正那些柿树,明年还能结柿子。明年我们还不吃,还摘四十四只大红柿子送到村长家。我们还给他念绕口令:树上有四十四只涩柿子,树下有四十四只石狮子……

小胖流下口水。孩子们破涕为笑。

……天亮了。村长披着衣服往门口走。婆娘在后面喊他,你去干嘛?

村长说开个会……庄稼都被冰雹砸啦……顺便把那几棵柿树砍了。那些柿树,不中用……还不如换几棵槐树什么的栽上……将来村里这些娃娃们结婚,兴许还能打个炕柜……

舞者

严格说她并不能称为舞者,城市里,人们习惯叫她们“舞女”或者“小姐”。一家不大不小的夜总会,她暗在角落,耐心地等待着客人们的挑选。有男人来了,目光从她们脸上扫过去,扫回来,再扫过去,可能就挑中了她。挑中她,她会陪客人聊天,喝酒,跳舞,礼貌委婉地回绝某一种要求,高跟鞋滴答滴答,就像节奏缓慢的时钟。挑不中也没有关系,她继续坐在那里,勾着头,想着心事,目光散淡。她早已习惯被选择或被放弃,这是她的生活。

她有过短暂的舞者经历:一个草班子般的乡下歌舞团,却有一个奢侈的节目——芭蕾。她穿了白色的舞鞋,伸展着柔软的胳膊,舞台上飘来飘去。总是会笑场,芭蕾舞服让女人们诧异,让男人们心生邪念。艺术是不存在的,姑娘永远不会成为天鹅。后来她的节目便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段二人转。二人转深受欢迎,句句直逼脐下三寸,台下笑成一片,她却感觉鸡皮疙瘩爬遍全身。后来她离开歌舞团,再后来她来到城市,来到夜总会。夜总会的灯光黯淡并且暧昧,到处都是眼睛,眼睛,眼睛。

她喜欢跳舞。当音乐声起,她便在心里将自己变成白天鹅。白天鹅划着舞步,优雅,婀娜,自由自在。但事实是,那时候她的腰肢,多会卡在男人们粗短的手里。男人们喷着酒气,笨拙地横行,如同一只喝醉的螃蟹。来这里的男人多喝醉了酒,或者说,不喝醉的男人多不会想到这里——只有他是一个例外。

他是一个人来的。他不帅,清瘦,嘴角上翘。他很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喝酒,转动着酒杯,烟雾笼罩了他轮廓分明的脸。后来他选中了她,他说,请你跳支舞可以吗?那一刻她激动得想哭,在这里,还是头一次有男人对她说出“请”字。——男人们花了钱,便成为这里的君主或者帝王,女人们便成为他们的奴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他的舞跳得很好。他说他是在大学里学会跳舞的。舞蹈并不是宣泄,他说,舞蹈是一种交流。

是交流吗?

不是吗?

她摇摇头,不置可否。她坐在他的对面,桌子上燃起红色的烛。他点了很昂贵的酒,他和她碰杯,却只是轻抿一口。他盯着她笑,他说,明天,我还会来找你。

这句话她听了无数次。男人们喜欢承诺,又喜欢将承诺很快忘掉。可是第二天他真的来了,照例是选中她,照例一杯酒,两曲舞。

我好像爱上你了。临走前,他对她说。

你常常对女人说这句话吗?

两次。他说,第一次,我挨了一记耳光。

她笑。她能相信他的话吗?她只是一位舞女,他们只见过两次,甚至,她认为,她们之间几乎没有交流。舞蹈算交流吗?或许算。可是夜总会里有舞蹈吗?她与他在舞池里轻轻相拥,算舞蹈吗?算吗?

第三天,第四天,他照例来,照例在临走前,说同一句话。她便信了。她也需要幻想。世界上总有人靠幻想活着,世界上总有人希望靠幻想活着,或许舞女就是。幻想有什么错呢?一位优秀的男人,爱上安静的舞女。

每一天他都会来。他说他的生意,说他的童年,说城市里的雕塑,说柴可夫斯基的音乐,也说他的梦。他说每一天他都会很早醒来,醒来,对着镜子,说出自己的梦。天亮前说出自己的梦,美好的会实现,不好的会落空。他说。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你。他说,梦见你穿着白色的舞鞋,舞台上扬起柔软的双臂。梦见你变成白天鹅,飞翔或者嬉戏……你有梦吗?

当然,有的。

你会在天亮前说出自己的梦吗?

当我醒来,天已经亮了。她无限伤感地说。

两个人不再说话。他使劲抽烟。桌子上的红烛闪烁跳跃,他的脸忽明忽暗。后来他站起来,他说假如我明天还来,假如我明天带一枚戒指来,那么,你是否同意,从此只为我一人舞?

她点头。事实上这件事她想了千遍万遍。幻想变成现实,人世间最大的幸福。更何况,夜总会里永远不会有真正的舞蹈。

可是第二天他竟然没有来。可是第二天他真的没有来。第三天,第四天,他仍然没有来。似乎他永远不会来了。那个位子空着,暗着,灯光像花朵开放,红烛紧闭着眼睛。她坐在灯光着,任男人们挑选,陪他们聊天,喝酒,喝舞。她的生活一如从前,一如不认识他之前。

后来她有了一个机会。她去参加一个歌舞团的招聘,竟然被顺利录取。然她终于还是放弃了。她想如果她离开这里,如果有一天他真的带着一枚戒指找来,那么,找不到她的他,会不会伤心?

他是在一年以后重新出现的。依然清瘦,依然儒雅,依然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喝酒。他朝她这边看,淡淡的眼神,没有焦点。她走过去,压抑着兴奋,坐下,浅笑着,问他,带来戒指了吗?

什么戒指?

你承诺的戒指。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他的眼神有些懵懂,然表情却是认真的,清澈的,坦诚的。我头一次来,我心情不好。说着,他向她晃晃手里的酒杯,轻轻地抿一口。

她僵住了。那一刻她有些恍惚。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和记忆。他有过承诺吗?没有吗?她认识他吗?不认识吗?他来过吗?没来过吗?或许之前的一切,真的只是一个梦罢了。一个到现在,还来不及醒来的梦。

天亮前说出自己的梦,美好的会实现,不好的会落空。她对他说。

他笑笑,邀她共舞。然后,他离开。他说明天他还会来,他说他明天,或许真的会爱上她。

她笑笑。她信。她不信。她信。然后,每一天,夜里,她暗在角落,勾着头,散淡着目光,耐心地等待着客人们的挑选。

第四辑:一条巷的记忆

我真的闻到了花香

已经在病床上躺了两个多月,她不知道自己还能熬多长时间。

有时候他来了,扶她靠着枕头坐一会,她就能望见窗外的一条土路,和紧挨着土路的一堵斑驳陈旧的土墙。初春,有不知名的藤顺着土墙偷偷地攀爬,吐着暖的绿。

他给她削好一只苹果,她慢慢地啃,突然说,这墙真是讨厌呢!土墙遮挡了她的视线和墙那边的风景,这令她有些烦躁。

他陪着笑,他说这土墙马上就要拆了呢。然后他又一次给她描述墙那边的那个花园。有月季、紫藤、鸡冠、江斯腊、毛竹、剑麻、石榴、四季菊、金边兰,满满的一园子。他说,等这些花开了时,这墙就拆了,到时我们去散步。他的眼睛眯起来,表情里充满了期待。

她就等着。从初春等到初夏。墙依旧在,她却越来越虚弱了。

她靠着枕头,剧烈地咳嗽,她说我还能等到这些花开吗,现在这些花有开的吗?他让她等一会,然后跑出去。她看到他在窗外匆匆向她做个鬼脸,然后消失在路的尽头。过一会,他跑回来,捧一朵近似透明的月季花苞。偷摘的!他大声说。她愉快地笑了。

他告诉她,花园里的很多花儿都鼓出了花苞,看样子马上就要开了,只要这墙一拆,她倚在床上也能看见这些花了。这墙到底什么时间拆?她问。他踱到窗前,他说,应该很快。

墙继续立在那里,她也继续虚弱着。盛夏,天很热,有时她一整天都在咳嗽,生命仿佛正在离她而去。他扶她倚坐在床上,他说,再过一个月,这墙就被拆了,是真得拆,市容部门在电视上通告的。那时他握着她的手,他感觉她的手冰凉。等你病好了,我们去那儿散步。他说着,指着那墙。却不敢看她。

她把他的手攥紧,她说可能我等不到了那一天了。其实不拆也没有关系,反正我知道那儿有一个花园,花园里开满了花。梦里,我们在那里相拥呢。她微笑着,表情有些羞涩,然后她开始吐血。一大片一大片的血花,于是溅落到雪白的床单。恍惚中她觉得床单上开满了大片的玫瑰,她和他牵着手在玫瑰园里无忧地散步和说笑。再然后,她的手便垂下来。

他守着空空的病床,哭了整整一夜。他骂自己的无能,他的谎言仅把她多留了两个月,却不能留住她的一生。后来他嗓子哑了,发不出声。他盯着那堵墙,好象墙的那边,真得有一个花园。

护士交给他一本日记,日记是她的。他翻开日记,纸面上画了一个漂亮的花园,花园里有月季、紫藤、鸡冠、江斯腊、毛竹、剑麻、石榴、四季菊、金边兰,满满的一园子。

下面,她写着:

我知道,墙那边其实并没有花园。可是在黄昏,我真的闻到了花香。

苏曼丽的刀

苏曼丽的刀,挂在客厅,挂在电视墙上。青铜的刀柄,青铜的刀鞘,古老复杂的纹饰,冷的色泽和光辉。推开刀柄,刀锋薄如蝉翼,寸寸寒光逼人。将一根头发靠近刀锋,吹一口气,发梢扫过寒光,却是完好无损。——它不能够吹锋断发,我却感觉呼吸和目光被齐刷刷斩断。

苏曼丽告诉我,刀是以前的男友送的。以前的男友送她刀,当然是两断的意思。他们斩了乱麻,所以我进入到苏曼丽的生活。现在我是她的男友,可是那把刀,时时让我不快。

一把刀也可以是纪念品。还可以是警告。夜里我拥着苏曼丽,感觉刀锋从刀鞘里飞出。它打起唿哨划开黑暗,在我身边盘旋不止。白天我再一次对苏曼丽说,扔掉这把刀吧,或者送人。苏曼丽说你怕了?我说我怕。不过我怕的不是刀,而是你。苏曼丽说你是怕旧情复燃?我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有时候一把刀和一朵玫瑰,好像没有什么区别。苏曼丽就笑了,露出两只可爱的虎牙。她转身收拾行李,将衣服和牙具盒塞进一个鼓囊囊的大包。她将出差数日。她就像一只南征北战的天鹅。

苏曼丽将刀摘下,轻轻抚摸,又挂上墙。刀终于没有随她同行。它日日与我对视。

朋友过来喝酒。酒后,用那把刀开了西瓜。朋友对刀爱不释手,他把刀揣在怀里,试图带走。我说这是苏曼丽的刀。朋友说她人都归你了,一把刀子有什么?朋友说的有道理,不过我得请示一下苏曼丽。我给她打电话,关机;再打电话,还关机。夜已经很深,我去门口小超市买烟,待回来,已经不见了朋友和刀。我点燃一根烟,睡眼朦胧。我想明天我一定得把刀子追回。刀是苏曼丽的,对她来说,那把刀代表了很多。苏曼丽只是我的女友,她并不完全属于我。当然,包括那把刀。

可是,那把刀却从此不见。

朋友说他明明记得将刀揣在腰间,一路上用手抓着,怎么就不见了呢?我问他你打了出租车吧?朋友说是打了出租车,可是下车的时候,刀明明抓在手里。朋友努力回忆昨夜的情景,我却对刀子能够失而复得不报任何希望。很显然,那时朋友的手里,也许仅仅抓着自己的腰带。

可是我怎么对苏曼丽解释呢?我怎么解释都没有用。她不会相信我的。她会以为是我故意扔掉她的刀子,连同她的过去。

苏曼丽按时归来。她把行李丢在地板上,人坐在沙发里喝咖啡。她的目光扫过电视墙,愣一下,然后狠狠地盯住我的脸。我说,是被我扔掉了……我喝多了酒,去了海边,把刀当成石头扔进了大海。苏曼丽放下咖啡杯,低声说,我早知道你不会放过那把刀。

我把刀子当成了石头……

可是这怎么可能?

我喝多了酒……

你认为我会相信吗?

我想我和苏曼丽的故事也许要结束了。却只因为一把刀子。苏曼丽绝不肯原谅我。我知道,所有的女人都不会原谅同床共枕的是一位自私小气的男人。

苏曼丽盯着对面的电视墙,那上面空无一物。突然她转过身,靠紧我。她说,谢谢你下了决心。

她的话让我莫名其妙。我揽住她。

她又说,谢谢你让我下了决心。

我想我开始明白一些什么了。我把她揽得更紧。

苏曼丽开始抽泣。她告诉我,那其实是她的刀。她把它买来,挂在墙上,期待某一天送给从前的男友。她希望与他一刀两断,可是,她似乎总也下不了决心。

那么,现在呢?我问她。

苏曼丽擦一把眼泪,冲我笑笑。然后,她认真地说,我们结婚吧!

剃头

春节前,下了大雪。我和满仓缩在屋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我说满仓回家过年吗?满仓抱一本没头没尾的书边看边说,国外有个人,竟拿菜刀给自己做了阑尾炎手术。我说满仓,我问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说这家伙还没打麻药,只是嘴里咬一根雪茄。我说满仓!满仓抬了头,额前的抬头纹张牙舞爪。我说你过年,回不回家?满仓好奇地盯着我,回家?这模样能回家?

“这模样怎么不能回家?”“你说带什么回家?还像上次一样带两瓶矿泉水?”“你少往脸上贴金。你上次灌的是自来水。你就骗你爹有本事。”“那我爹还直说好呢。他早想尝尝城里的自来水。是我,实现了他这个心愿。”“真不回家?”“肯定不回。你回不回?”“我也不回。”“就是嘛,省下路费,咱俩还能喝点酒。”“不是省路费,是根本没有路费。”“你说那个外国人怎么能拿菜刀给自己做手术?”“哪国人?”“巴西人。”“扯淡。巴西人不用菜刀。过年咱俩干什么满仓?大年初一也出去拣垃圾?”“肯定不出去。过年咱俩喝酒。他是用剪刀割的吧?”“他用什么割的关你屁事?雪该停了吧?”“停不了。天气预报说,这雪要下半个月。”“真他娘的。那咱俩吃什么呢满仓?”“吃什么?喝风吧!”

雪果真下了半个月。我和满仓像两只冬眠的熊,每天躲在屋里,不安地舔自己的爪子。雪掩埋了城市的马路,城市的冻青丛,城市的垃圾箱,城市的肮脏和繁华。后来雪终于停了,我们再一次看到冻僵的太阳。那天正好是年三十,我说满仓咱们还出去吗?满仓说不出去了。我说明天呢?满仓想了想,他说明天再说。

我们掏出所有的钱,满仓算了算,说,有酒有肉,挺丰盛。我揣着钱往外走,却被满仓喊住。他说你买了酒菜早点回来,给我剃个头。我说这是理发店的事吧?满仓说我还有钱去理发店吗?我说可是我不会剃啊,在农村我连羊毛都没剪过。满仓说很简单,横平竖直就行了。我说我怕手一哆嗦,连你的脑袋都剃下来。满仓说你可真罗嗦。快去快回,给我剃头!

我没有快去快回。我把钱分成三份。一份买了几瓶白酒,一份买了一些酒菜,一份买了半只烧鸡。我蹲在路边,一个人把那半只烧鸡吃得精光。怕满仓闻到酒味,我没敢喝白酒。不过我还是喝掉一瓶啤酒,尽管我认为啤酒有一股猪食缸里的味道。天很冷,啤酒更冷,我的身体不停地抖。我边抖边吃,边吃边抖。有人从我面前走过,碰翻站立的啤酒瓶。一滴水从高处落下,正好砸中我的眼角。我讨厌那滴水,它看起来像我的眼泪。

回去时候,天已擦黑,街上响起稀稀落落的鞭炮声。我提着两个方便袋,推开门,就看到一只怪物。

怪物长着满仓的样子,脑袋像一个足球,像一只绿毛龟,像一堆牛粪团,像被剥皮的土豆,像被摔烂的茄子或者冬瓜。怪物满脸碎发,一双眼睛从碎发里洇出来,错综复杂地瞪着我看。怪物手持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剪刀上黏了至少两块头皮。我说满仓你怎么不等我回来给你剪?满仓说等你回来?我这脑袋还能保住吗?

屋子里只挂了一只十五瓦的灯泡。仅靠这点微弱光芒,我想即使削不掉他的脑袋,至少也能削下他半斤瘦肉。

满仓一手操剪刀,一手举一块碎玻璃,仔细并笨拙地给自己剃头。那块当成镜子的玻璃片好像毫无用处,因为他不断把剪刀捅上自己的头皮。他剪几剪子,转头问我,怎么样?我说,左边长了。他就剪左边,呲牙咧嘴,痛苦不堪。过一会儿,再问我,这回怎么样?我说,好像右边又长了。他就再剪右边,咬牙切齿,碎发纷飞。我说别剪了满仓,你快成葫芦瓢了。满仓顽固地说,必须剪完!

很晚了,我和满仓才开始吃年夜饭。我们开着那台拣来的黑白电视机,可是荧屏上雪花飞舞,根本看不到任何影像。满仓骂一声娘,喝一口酒;喝一口酒,骂一声娘。他的脑袋不停地晃。那上面,伤痕累累。

酒喝到兴头上,满仓非要和我划拳。他总是输,就不停地喝。后来他喝高了,偶尔赢一把,也喝。满仓低着头,一边展示他的劳动成果一边说,你说我和那个割自己阑尾的巴西人,谁厉害?

我站起来,握起拳头猛砸那台可恶的黑白电视机。我说你厉害。因为你还得考虑美观。可是我搞不懂,你为什么非要在今天剃头呢?满仓听了我的话,抬头看我。那时电视机正好显出影像,我看到赵忠祥手持麦克恋恋不舍地说,明年除夕,我们再见。

满仓向赵忠祥挥挥手。他低着声音说,记得小时候,家里穷,过年时,没好吃的,也没好穿的,爹领我去剃个头,就算过了年。说话时,38岁的满仓就坐在我的对面,可是他的声音,似乎飘到很远。飘到很远的声音遇到腾空而起的烟花,被炸得粉碎。

一滴水从高处落下,砸中满仓的眼角。满仓忙伸手去擦,可是没有擦到。那滴水,于是滴进面前的酒碗。

赔我们十块钱

我和满仓在芙蓉小区拣垃圾,看到一栋楼房前面停着一辆货车。货车上装满着方木、板材、成箱的瓷砖、成桶的油漆……司机半躺在驾驶室里,边抽烟边喝矿泉水。满仓嘻皮笑脸地凑上去,问司机,怎么不搬?司机说装潢材料市场的搬运队正好忙着,腾不出时间。满仓说我们可以啊!他指指我,又递给司机一根烟。司机接了烟,意示满仓点着火,深吸一口,说,这事我可做不了主。你得去问东家。

满仓就领着我去找东家。东家住在四楼,满仓小心翼翼地敲门。一个男人开了门,见到我们,忙做出关门防贼的样子。满仓跨前一步,前腿弓后腿蹬,一只手使劲推着门,一只手伸到怀里摸烟。满仓说大哥,您是不是要装修?男人说我没有废品要卖。他一边说一边往外推着满仓。满仓说大哥您误会了,我们不是来收废品的。我们是想帮您把那一车装修材料搬上来。男人翻翻白眼说免费?满仓说免费也行。不过这么热的天,您总得多多少少赏我们一些。男人说那你们还是快点走吧,我已经请了搬运工。满仓说我知道您请了搬运工,我还知道那些搬运工现在过不来。既然他们过不来,我们就完全可以把这些东西替您搬上来。男人想了想,问,你要多少钱?满仓说咱们这里的价格,搬一车装修材料,是六十块钱。当然,这是指三楼以下的楼层。您这是四楼,像一些大件,就得再加一块钱。比如那些木头,一根就得再加一块钱。那些瓷砖,一箱也得再加一块钱。宝丽板,算您五张加一块钱。油漆……男人不耐烦地挥挥手说你走吧。满仓说当然,我们和那些搬运工不一样,我们的收费比他们要低。我们是加一层楼只多收五毛钱……男人说走吧走吧别在这里浪费时间。满仓说不过,那些搬运工会跟你要盒烟什么的,我们什么都不会要……男人说你到底走不走?满仓说那这样吧,也不加钱了,就收个原价,您给六十块。男人说再不走我可要拿棒子轰了。满仓说那好,反正今天我们哥俩闲着也是闲着,就要个饭钱算了。五十块!男人的眼睛就笑了。他说,成交!

那时已是中午,我和满仓还饿着肚子。于是我们先跑到附近的小饭馆吃了两碗炒面,花掉六块钱。我说满仓,那么一大堆东西,咱俩能搬上去吗?满仓说怎么搬不上去?搬一下午,赚五十块钱,能顶咱俩干两天,不划算?我说当然划算。不过,就咱俩这体格,我怕吃不消。满仓说吃不消也要搬。晚上睡一觉,就歇过来了。

我们吃完炒面,重返小区,却发现两个人正从那辆货车上往下抬木头。满仓冲上前去,问,谁让你们搬的?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小伙子说,当然是东家。我们是装潢材料市场搬运队的。满仓说东家已经应了我们,你们怎么能搬?没有先来后到了?小胡子笑笑。他说这我可没有办法,你得去问东家才行。

我和满仓愣在那里,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时他们已经开始往楼上搬瓷砖,每人抱三箱,健步如飞。我说咱们走吧满仓,看来他们真比咱们强。满仓说先不忙走。他拦住抱着瓷砖的小胡子,问,你跟老板要多少钱?小胡子说,四十块。满仓说我们刚谈好五十块,你就要四十块,这不明摆着不讲职业道德吗?小胡子放下瓷砖,说,那也是你们先不讲职业道德,本来搬这一车东西,最少也得六十块。满仓说那兄弟你说现在怎么办?小胡子说什么怎么办?兄弟让一让别耽误我干活了。

小胡子他们搬完瓷砖,又开始搬宝丽板和油漆。满仓还站在发愣,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说满仓咱们走吧。满仓说走?他们耽误了咱俩这么长时间,咱俩刚才吃饭又花掉六块钱,就这么算了?我说不算了怎么办?满仓说让他们赔!他们不让咱俩挣这份钱,那就得让他们从挣的钱里拿出十块钱赔咱们!我说这样不好吧,要赔,也得找东家赔。满仓说你去找东家?如果你不去找,就得听我的。一会儿使劲咋唬咋唬,必要的话拿棍子吓唬他们一下,一定要这俩小子掏十块钱出来。满仓满面凶光,冲我说,赔我们十块钱!说完他就笑了。似乎,十块钱已经揣进了腰包。

一车东西全部搬完,楼上男人下来,跟小胡子结帐。我看到他掏出三张十块钱递给小胡子,然后就要上楼。小胡子忙说少了十块钱吧老板?男人说你们拍着胸脯说一个小时就能搬上来,可是现在,已经一个半小时了。所以,我当然不能给你们四十块钱。小胡子说别啊老板别啊老板。男人没有理他,径直上了楼。

满仓拉起我就走。我轻声问他不用他们赔十块钱了?满仓一边笑一边说不用了不用了——东家已经替我们罚了他们十块钱啦!看满仓的表情,似乎小胡子少挣的那十块钱,真的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满仓搂着我的肩膀,哼着小曲,心情好到极点。我们慢慢往回走,打算换个小区继续拣些垃圾。这时小胡子却突然在我们面前出现,并从腰里拔出一根很粗的木棍。他说刚才如果不是你们不停地跟我打岔,怎么会耽误半小时?怎么会少拿十块钱?所以,你,你,他用木棍指指我和满仓,恶狠狠地说,必须赔我们十块钱!

热辣锅

满仓跟我说,等再有了钱,咱们还来吃热辣锅。他说的再有钱是指卖掉我们一周以来拣到的所有垃圾,他说的热辣锅是指汽车站旁边的一溜布棚小吃。那些老板们个个一身油污,提一把锅铲,站在饭摊前冲路人吼,进来吃饭啊老板!如果你有停下的意思,他们就冲上来拽你。他们说吃吧吃吧,三元吃饱,五元吃好。你问三元吃不饱呢?他们就马上说,老板您饭量真大。

满仓跟我说这些时,我们刚刚吃完热辣锅。满仓一边跟站在摊前的女孩挥手道别,一边歪着脖子跟我商量。其实他的口气更像命令,不容更改。我说满仓你觉得有用吗?满仓说什么有用没用?我说那女孩肯定看不上你,你来吃一千次都没用。满仓说你以为我来吃热辣锅是因为看上了那个女孩?我说就你那点儿心思,鬼都能看出来。满仓说惭愧惭愧,露出嘴里的一颗铜牙。

周日傍晚我们从废品收购站出来,口袋里多出二百多块钱。那是我和满仓一周的收入,满仓把它们整理好,美美地装进贴身口袋。满仓笑着说现在我们去哪呢?然后我们一起喊,热辣锅!喊完我们就开始咽唾沫了。热辣锅,我和满仓的满汉全席。

我们穿了西装和皮鞋,坐进女孩的饭棚。风鼓着调子从饭棚的几处缝隙往里钻,满仓说这调子有点像钢琴曲《水边的阿茨丽娜》。说着话满仓拿眼瞟那个拿着锅铲的女孩,把那个女孩看得红霞满天。女孩说老板快点菜吧!满仓点点头说,点菜点菜。

满仓问女孩,有没有罗非鱼?女孩说什么罗非鱼?他说吴郭鱼?女孩说没听说过。他说非洲鲫鱼?女孩说就有山东鲫鱼。满仓就嘿嘿地笑。他说我刚才问的,其实都是同一种鱼。女孩说没有呢老板,咱这里是小本买卖。满仓惋惜地摇摇头说,那来一盘水煮花生再来两碗羊杂碎汤,这些该有吧?女孩说这些有。她转过身,从一个塑料盆里抓出两把羊杂碎,扔进两只大碗,然后打开暖水瓶,往两只碗里冲热水。满仓说你的羊肉汤不正宗。哪有用热水冲的?这得熬老汤,锅里架上全羊骨,水一天二十四小时开着,上面冒着白沫,咕咚咕咚咕咚……女孩说老板,我们这里是小本买卖。满仓说就不难为你了,你多放些醋就行。女孩说桌子上有醋呢。满仓就不高兴了。他说我知道有,让你放点不行?女孩说,当然行啰,老板。

等待她上菜的时候,满仓指指角落里坐着的一位男人,对我说,看见了没?真老板也有来这里吃饭的。那男人穿着布夹克,戴着厚厚的眼镜,正滋溜滋溜地喝一碗紫菜汤。眼镜上了雾,他不停地摘下来擦。我说你怎么知道他是老板?满仓说对面那个田氏皮鞋厂,就是他开的。我说你怎么知道?满仓说你不信?然后他隔着桌子喊,来吃饭吗田厂长?那男人立刻把脑袋从海碗里拔出来。他看看满仓,大声说,是咧。满仓冲他笑,然后直勾勾盯着我。他小声说,这地方,其实还算挺高档的吧?

羊肉汤和花生米端上桌子,满仓一边喝着二锅头,一边和女孩没话找话。他问女孩你一天赚不少吧?女孩说赚不了多少,去掉这去掉那的,落不下几个钱,哪比得上老板您……满仓说你知道我是干嘛的吗?女孩说我当然知道。您好像开着一个小服装厂吧?满仓问你怎么知道?女孩说你别管我怎么知道。我说的没错吧?满仓不置可否,眼睛拐着弯往女孩领口里钻。他的无耻嘴脸再一次让女孩满脸通红。

不远处的男人喝完了汤,又点了一盘辣子鸡,刚想吃,电话响了。他开始冲着电话吼,一边吼一边用筷子捅盘子里的辣子鸡块。他吼了一会儿电话捅了一会儿辣子鸡块,突然站起来往外走。他甩给女孩三十块钱,说,不用找了。人就不见了。满仓无限崇拜地看着他,然后问我,想不想吃辣子鸡?

他这是废话。我当然想吃辣子鸡。不过他的提问方式让我反感,似乎今天是他在请我的客。但事实上,他口袋里揣着的,明明是我们两个人的钱。我看到满仓敲了敲桌子,霸气地冲女孩说,一盘辣子鸡,多放些胡椒。那口气,似乎他点了一桌满汉全席。

辣子鸡很快端上来,红红绿绿一盘子。刚要动筷子,突然感觉不太对劲。是满仓先发现的,他指指盘子,问女孩,这个,是刚才田老板点的那盘吧?女孩说这是免费送给您的。想了想,又说,他没动筷子呢。满仓的脸一下子白了,下巴打着哆嗦。他问你这里就剩这一只鸡?女孩说那倒不是,不过,这是免费的,田老板根本没动。很显然女孩是个老实人,她的话重复来重复去,毫无新意。

满仓把筷子扔到桌子上,开始掏钱。他掏出二十块,问女孩,够不够?女孩说十六块就够了。满仓摇晃着站起来,拉起我,说,咱们该回去了。女孩追出来说老板我再给您重新炒一盘辣子鸡吧。满仓认真地摆摆手。他说,不用了。

我们就这样走回去。没吃辣子鸡,也没接女孩找回来的四块钱。我们各自钻进自己空荡荡的车厢房里睡觉,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几小时前这里还堆满了可爱的垃圾,现在那些垃圾已经变成了二锅头,变成了水煮花生,变成了羊肉汤,变成了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本来它还应该变成一盘辣子鸡,可是今天,注定不会有辣子鸡。

半夜里满仓把我喊醒。他说他煮了一盆清水面,问我饿不饿。我饿。我钻进满仓的房间,和他一起吃那盆清水煮面。我们吃得惊天动地,每人干掉四大碗。

一条狗两条狗三条狗

清明天,傻子从东方赶来。他披着汗衫、秋衣、毛衣、西装、中山装、军大衣、被子、麻袋和草绳,风尘赴赴。他像一辆坦克车,他的脚板让土路烟尘四起。

傻子住在近郊。那里有一个村子,两条土路,三棵树,四个垃圾箱。很少有身穿制服的人从那里经过。

傻子住在树下,又从垃圾箱里扒出变质的鸡大腿和只剩皮的包子。傻子对他的生活非常满意,他常常仰躺在春天的阳光里,咧开嘴,冲太阳笑。傻子不觉刺眼。傻子认为太阳就是一朵盛开的葵花。傻子嗅着太阳的香气,内心盈满感恩。

傻子遇到两条狗。

开始是一条。极小的狗,如同耗子。狗通体黑色,只在前额有一撮白毛。狗摇摇晃晃地跟在傻子身后,吐着暗红的舌头,贪婪并且惊惧地盯住傻子手里的鸡腿。傻子蹲下,对狗说,叫爹。狗说,汪。傻子说,叫爹,给你。狗说,汪汪。傻子说,不叫,不给。狗说,汪汪汪。傻子快乐地笑了,慷慨地将一只臭哄哄的鸡腿赏给狗。傻子说,我的好儿子。

第二条狗在一个月以后闯进傻子的生活。通体银白的一条狗,只有前额有一撮黑毛。狗瘦骨嶙峋,只剩一口气。只剩一口气的狗惶惶不安地挣扎在傻子身后,盯着傻子手里的馅饼。傻子蹲下,摸摸狗的脑袋。傻子说,我有一个儿子了。狗说,汪。傻子说,我喂不饱你了。狗说,汪汪。傻子说,留下你,我也会挨饿。狗说,汪汪汪。傻子笑了。傻子将手里的馅饼撕成三块,一块给白狗,一块给黑狗,一块给自己。傻子再摸摸狗的小脑袋,傻子说,你可真傻。

狗们越长越大,竟有了傻子的模样。同样一身脏,同样卑微的表情,同样惊恐的眼睛,同样大眼睛,小鼻子,同样喜欢蜷缩起身子。只是,太阳很好时,狗们也会打开身子,盯住太阳,久久不动。太阳是傻子和狗的葵花,常常,傻子对一黑一白两条狗说,只有坏人才会觉得太阳刺眼。

夜里傻子搂着黑白二狗,梦里喊出“汪汪”的声音。傻子说我梦见自己变成狗啦。黑狗白狗一起说,汪汪。傻子说我还梦见你们两个变成人啦。黑狗白狗一起说,汪汪汪汪汪。

散步时,傻子披着汗衫、秋衣、毛衣、西装、中山装、军大衣、棉被、麻袋和草绳,身后跟着黑白二狗。人和狗浩浩荡荡穿过村子,常常吓哭了闲耍的孩子。于是有村人冲傻子抡起拳头,滚开!傻子后退两步,缩脖,冲对方龇起牙齿,汪汪。两条狗听了,一起喊,汪汪汪。村人受到惊吓,连滚带爬,傻子和两条狗一起笑。汪汪汪。

初秋时傻子被一辆卡车撞伤了腿。傻子躺倒在垃圾箱旁,五天五夜。后来那辆车回来一次,却不是为傻子,而是为黑白二狗。那时两条狗正舔着傻子的伤口,那时傻子从嘴巴里哼出痛苦并且满足的声音。傻子听一人说,太瘦了。傻子听另一人说,终究是块肉。傻子听第一人说,还太脏。傻子听另一人说,天底下没有干净的肉。然后傻子看到两个一点点逼近的操了棍子的黑影。两条狗一起狂吠,傻子便也跟着狂吠起来。傻子的叫声与真正的狗真假难辨,那夜里傻子将喉咙撕出了血。

两条狗最终平安无事。两人消失的时候,傻子听到他们说,的确太脏了。

傻子和他的狗,从暮春住到隆冬。可是狗们终没熬过冬天。临过年时候,突然,两条狗不见了。傻子疯了似地在村子里寻找,一根木棒抡得呼呼有声。然后,夜里时,傻子再一次见到他的狗。却不过是狗皮,两张,随随便便地挂在垃圾箱上。狗皮上伤痕累累,傻子在每张狗皮上至少找到十处刀伤。傻子抚摸着狗皮,想起春天的太阳。春天里太阳干净剔透,春天里两条狗也干净剔透。现在狗躺在他的身边,一黑,一白,干瘪并且空空荡荡。狗皮上长着眼睛。空洞的眼睛。眼睛盯着天空,白天时,竟也闪闪发亮。

傻子没有哭。傻子只叹了一口气。傻子将两张狗皮披到身上,身前一张,身后一张。傻子幻为黑白二狗。

傻子坚守城郊,坚守一个村子、两张狗皮、三棵树、四个垃圾箱、几块枯骨。傻子坚守了半年,终被他粗暴的同类赶走。

那傻子说,你是一条狗。

傻子说,我不是一条狗。

那傻子说,快滚开。

傻子就滚开。滚开前傻子说了一句话。傻子说我不是一条狗,我是三条狗。一条狗两条狗三条狗。我是第一条,或者最后一条。

傻子目光灼灼。他像一位哲人。

然后,傻子身披两条狗皮,离开,头上顶着太阳,脚板击起尘烟。

五张纸条

暴风雪袭来时,卡车却在茫茫戈壁滩中抛锚。天地间霎时昏暗混沌,只剩下狂风、雪尘与彻骨的酷寒。似乎连空气都冻成冰刃,嘶嘶叫着,从每个人的脖子上划过去。六个人缩在狭窄的车厢里瑟瑟发抖,血和呼吸仿佛早已凝固。死神一步步迫近,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了恐惧。

是一个很小的剧团,要去戈壁滩的深处慰问一支驻扎部队。六个人里,年纪最大的四十二岁,是团长;年纪最小的十八岁,是剧团新成员。他们是一对父子。

六个人在暴风雪里坚持了一天一夜。周围除了风雪,连飞鸟都见不到一只。天气越来越恶劣,死神近在咫尺。也曾试图丢下车子徒步前行,可是这打算很快被他们放弃。走进这样的漫天风雪,几乎等同于选择死亡。挤在车厢里,等风雪过去或者被救援人员发现,或许还有一丝生还的可能。

又熬过一天。风雪仍然肆虐,世界只剩一辆被埋起半截的卡车。所有人都知道,假如黄昏以前仍然没有人发现他们,他们将会被无声无息地冻死在夜的戈壁滩。

终于决定让一个人离开,徒步走进暴风雪寻找救援。他们认为这是最后的希望。假如运气好的话,假如那个人可以找到救援队并顺利返回,也许他们能够得救。团长宣布完这个决定,静静地看着每一个人。

没有人主动站出来。都知道一旦离开车子,生命会脆弱得如同高空中落下的鸡蛋——留在车厢里的生还的机会,远比一个人在风雪中独行要大得多。

可是必须有人走出去——或者找到救援,或者在雪地里死去。

车厢里死一般静。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团长看看儿子,儿子急忙低下头——他的身体是六个人里最好的,或许他不能找来救援,但他可以在暴风雪里走得最远活得最长——他是寻找救援的最好人选。

团长说现在必须做出决定。选到谁,谁就走出去。

仍然没有人说话。

团长说那么大家写在纸上吧,票数最多的人走出去。他掏出一张纸,撕成大小均匀的五个纸条。他将纸条分别递到五个人手里,说,写下来以后,交给我。

大家用冻得僵硬的手在纸条上郑重地写下一个名子,然后将纸条小心地折好,交回团长。

团长将五个纸条依次打开,表情越来越严峻。纸条全部看完,他长叹了一口气,把纸条递给他的儿子。他说,大家的意思,改不了。

儿子从父亲手里接过纸条,一张一张慢慢地看。看完抬头,看父亲一眼,再看其余每个人一眼,然后推开车门走了出去。他没说一句话。他的眼睛饱含泪花。他的表情很是壮烈。他深知走出车厢意味着什么。狂风裹挟着雪尘刹那间涌进车厢,车厢里的温度骤然变得更低。再寻找他,风雪里只剩一个越来越小的暗灰色影子——他在瞬间将自己淹进雪的海洋。

剩下的五个人缩在风雪里,开始了一生中最漫长的等待——等待被救,或者等待死亡。

他们还是得救了。不是因为团长的儿子领回救援人员,而是因为暴风雪终于过去。救援直升机在空中发现他们抛锚的卡车,又在三个小时以后,在雪地里找到团长的儿子。

他走出去很远。那绝对是别人不能够达到的速度和距离。事实证明他的确是六个人里面最合适的人选。他努力了,可是没有用。他没有完全任务。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位十八岁的少年。

人们没能将他救活。他的死去,看起来,毫无价值。

……整理遗物的时候,有人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五张对折的小纸条。

五张纸条上,写着五个不同的名子……

男人对女人说,今天中午我不回家了,在外面,有些事。然后男人放下电话,盯着面前的女孩。女孩穿着白色的无袖长裙,露着白嫩嫩的胳膊,肌肤吹弹可破。男人的呼吸便急促起来,他抱紧了女孩,一张嘴靠近女孩的脸。女孩说,嗯啊别急嘛,我先打个电话。

女孩对男孩说,今天中午我不回去了,在外面,有些事。然后女孩放下电话,盯着面前的男人。男人穿着质地优良的西装,戴着无框的浅绿色眼镜,一张脸涨得通红。女孩的呼吸便急促起来,她抱紧了男人,把小嘴轻轻凑上去。男人说,嗯啊,爱死你了,玲儿。

男孩对女人说,你现在能来我这儿吗?玲儿今天中午不回来了。女人说,好,我马上去,正好他今天中午也能不回来了。然后男孩放下电话,匆匆忙忙收拾屋子。他把粉红色的窗帘挂好,在茶几上摆一个长颈花瓶,并对着空中,喷洒了刚买的空气清新剂。

大胡子导演说,停!

男人、女孩、男孩、女人,便一齐停下了。

大胡子导演说,我怎么突然觉得这题材太陈旧了?没什么新意。

男人和女孩说,本来就没新意。

男孩和女人说,是的是的没新意。

大胡子导演说,那就想办法改改。这戏已经花了这么多钱。

男人女孩男孩女人一起问,能改么?都拍到这份儿上了。

大胡子导演说,不能改也得改。一定得改!这样的情节,实在太老套!太不吸引人!太虚假!你们说对不对?

男人女孩男孩女人便一起点头。

大胡子导演说,今天就这样吧!我想办法把剧本改改。大家先回吧!

宾馆里,大胡子导演对女人说,今天中午我不回家了,在外面,有些事。然后大胡子导演放下电话,盯着面前的女孩。女孩穿着白色的无袖长裙,露着白嫩嫩的胳膊,肌肤吹弹可破。大胡子导演的呼吸便急促起来,他抱紧了女孩,一张嘴靠近女孩的脸。女孩说,嗯啊别急嘛,我先打个电话。

女孩对男孩说,今天中午我不回去了。在外面,有些事……

一条巷的记忆

深的巷子。很深。灰头土脸的,趴伏在那儿,扭曲着前行。顺着墙根走,仿佛行至丛林的深处。脚下是墨绿的腻滑的苔,墙上是浅绿的蓬勃的苔,你把头仰向天空,连那空中,都似垂挂了稀薄灰色的苔。苔构成巷子的主题。巷子是插入岁月深处的一管回忆,高高的土石墙,遮天蔽日。

巷子只有记忆,那是逝去时光的定格。巷子里的光阴,停滞不前,缠缠绕绕,靠怀旧保鲜,迎来存在却似终不得见的清晨与黄昏。照例有一只猫在墙头叫春,照例有一只狗在墙根抬起后腿,春天里,照例会从石头的缝隙中,挣扎出几根瘦弱的杂草。走进巷子尽头,照例,我会看到一位老人,戴了花镜,敞了门,专心地坐在那里,一针针地纳着永远纳不完的鞋底。

老人是巷子里惟一的人家。你顺着巷子不停地走,拐弯,再不停地走,到尽头了,便看到两扇敞开的黑漆大门,门上贴着些褪色的对联,挤出些萧条中的喜庆。在敞开的门与门之间,老人坐在那里,梳了油光的头,闭紧着缺了牙齿的嘴,专心地纳她的鞋底。儿时与伙伴们捉迷藏,我跑进巷子,躲在老人的门后,老人见了我,笑笑,不说话。一会儿伙伴们寻来,问,奶奶,见小亮了吗?老人摇摇头,目光的尾梢扫着我笑。伙伴们就跑了。撤得匆忙。他们对于老人,总是怀着一种深深的恐惧。多年后,我问他们理由,他们却说不上来。也许是对那种安静的恐惧吧?也许是对那种孤独的恐惧吧?或者,仅仅是害怕风烛残年的那一张脸么?

我是老人惟一的朋友。我们很少说话。我曾壮着胆子走进老人的院子,与阴冷的巷子不同,院子里撒满碎金般的阳光。那里开着丑丑的凤仙花,无花果树上结着翠绿诱人的果实。也曾试着去偷摘,恰被老人撞见,抽一根棍子追着我打。老人的眼睛,似愤怒的火焰。

第二天我还去那条巷子。除了偶来的伙伴,那条巷子,只属于我的老人。老人似乎忘记追打过我,仍然笑咪咪地,纳她的鞋底。我问她那些无花果留给谁呢?老人答留给阿强呢。老人的脸突然间有了些红晕,甚至带着几分羞涩。老人的针上下翻飞,老人在那一刻,回归她的少女时代。

我知道阿强曾经是她的男人。确切些说,阿强曾经是她名义上的男人。她从未见过那个男人,四九年,男人跟随南下的大军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她完成了一个没有新郎的婚礼,然后开始漫长的守候和思念。我知道她戴了银色的头簪,穿了红色的小袄,幽黑明亮的眸子满载着愁思,她的肌肤如缎般光洁,脸颊红晕和粉嫩。每天她都要开了门,在门与门之间,纳她的鞋底,候她的男人,熬她的青春岁月。她不知道自己的男人长什么模样,她的所有思念和期待,只是一个阿强的名子。

老人养过一只猫,一条狗。猫和狗没有足够的耐心,都先她老去。她却还在等。年轻时有人告诉她阿强死在战场了,她不信;又有人告诉她阿强在外面当官不要她了,她也不信;又有人说阿强马上就要回来了,她更不信了。她不信,仍然等。等待的日子,很多个夜里,她手握着剪刀,紧张地盯着院里的无花果树;远处的一声狗吠,更令梦醒后的她心惊肉跳。好在这一切过去了。现在她老了。她不再是那个穿红色小袄的少妇了。可是她依旧继续着她的等待。也许她根本不指望在她的余生,会发生一些什么,她只想在等待中老去。等待给了她将生活继续下去的理由。那是些支离破碎的希望。

有时候,我觉得老人就象土墙上某一块攀覆的苔,那么脆弱的一块墙皮,只需极轻微的震动,便会掉落下来。然后,跌成粉碎,一切归于平静。但那块苔顽强地生长和延伸,越是阴冷和黑暗,越是摇摇欲坠和孤独无望,越是茂盛和蓬勃。

后来,某一年,无花果树终未挂果。我想那一年,连无花果树也老了。我大了些,不再玩迷藏的游戏,偶尔,只是去陪陪老人。那时的老人更老了,她用手轻抚着无花果的树干,嘴里低喃着,怎么不结果呢?阿强回来要吃呢,阿强回来要吃呢。老人的眼睛在那一刻飞快地混浊,皱纹在她脸上飞快地堆积,她的背飞快地驼下去,呈一个忧伤的直角。老人预支了她的希望和苍老。她茫然地望着巷子。深的巷子。很深。

她终于不再纳鞋底。也许她知道,她这么多年纳过的,摞起来足有她高的,织满了密密针眼和密密日子的鞋底,终于不会有人穿了。

那一年冬天,老人死去。巷子成了死巷。有时夜里,风夹着雪花,呜呜叫着,在巷子里蹿来蹿去,不断碰击着苍老的土墙。如一个女人的呜咽。

我在巷子里慢慢地走。我在想老人的爱情。我在想老人悲凉和伟大的爱情。然后我走出巷子,老人定格的岁月被我堵在身后。我看到头顶的蓝天和红日。

烟灰

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我对香烟的感情。它有毒,我却离不开它。就像我生命里时时出现的诸如汤燕那样的女人,她们美好并且芳香,却有毒,令我筋疲力尽。

那么,烟灰呢?

对烟灰我有一种独特的嗜好。就像我爹。我爹嗜烟,更嗜烟灰。

他总是将烟灰积攒起来,送给需要它的村人。烟灰可以止血、消炎,还可以治疗少白头。爹将烟灰攒到一个罐头瓶里,便成为村里的半个大夫。常有村人过来找他,瘸着一条腿或者露着血糊糊的伤口,爹让他们稍候片刻,回屋捧了罐头瓶,表情严峻并且高傲。爹待他的烟灰,比待我妈还要上心。

爹烟瘾很大。爹在知道烟灰可以治病以后烟瘾更大。他的烟灰最多时候,达到五罐头瓶子。我是在爹的咳嗽声里长大的,就像酒坊的孩子拿馒头泡烧酒当早点一样,小时候,我每天的早点,就是一团辛辣的烟雾。

我的烟瘾出奇地大。我不说,我怕吓坏你们。我想这跟遗传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汤燕。

我是从认识汤燕以后开始收集烟灰的,已经积攒了整整一坛。我将盛满烟灰的青花瓷坛放到床底,然后,开始积攒第二坛。我期待一觉醒来,我的床底下会出现十个这样的坛子。十个坛子一字排开,气派,壮观,标志了我吞云吐雾的一生。汤燕不抽烟,但是她喜欢抽烟的男人。她常常与我勾肩搭背,然却拒绝再有进一步的发展。我们坐在“上海人家”喝咖啡,我说燕子,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嫁我?汤燕就笑了。她说,等你集够十坛吧!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难度。

因为难度。只有难度才能够考验爱情。或许她只是玩笑,我却当真。我算了一下,照以前抽烟的速度,十坛烟灰我得攒上一百年。于是我开始加量,近似疯狂地抽烟。我把几乎所有工资都拿来买烟,抽不起好的,就抽差的。屋子里云雾缭绕,妻子的两只眼睛,常常被我熏得通红。

你打算抽死吗?她说,是不是有人打算谋杀你?

我翻翻白眼,不说话。我挺讨厌她。

我将烟灰攒到九坛,用时九年。我想我的肺早已经千疮百孔,我的气管早已经如同饼干一样酥脆。每天我都在不停地咳,不停地咳。我和汤燕去喝茶,我告诉她,我的烟灰已经攒到了九坛,她的眼睛,便瞪上了脑门。

你当真了?

你说话不算话?

哦。这样。她喝一口茶,说,那么现在我想借你一坛。

干什么用?

我有少白头,一直这样。她说。将头发撸给我看,果然,靠近发根的地方,霜般雪白。

以前怎么没发现?

给不给?

给。可是你用不了一坛。我给你称二两吧。

一坛。

二两。燕燕,再抽下去我会死的。

一坛。

这一坛能算成十坛以内的吗?

不算。

那我还得多攒一年。

你攒吧。

我攒。我往死里抽烟。终于我攒够了十坛,用时足足十一年。我再一次找到汤燕,我说,你该兑现你的承诺了。

我不兑现。她说,你不诚实。烟灰是假的。

真的。

假的。她说,你往里面掺了草木灰。

我没有。

你有。你的烟灰没有治好我的少白头,你的烟灰是假的。说着,她撸起长发,我看到,靠近发根的地方,霜般雪白。

那天我们坐在“上海人家”喝咖啡,她的旁边坐着一位帅哥。帅哥不停地笑,不停地笑,后来她给我介绍说,我男朋友。

我回到家,精疲力竭。我将十个青花瓷坛摔碎在地,然后,抱着枕头睡去。黄昏里我醒来,妻子正在收拾屋子,我问她,是你把我的烟灰偷偷换了?

我没有。她说。

可是我的烟灰没有治好少白头。我说,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少白头……我给了她足足一坛烟灰,没治好……

她没有少白头。妻子说,她是故意染的。染白的。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妻子说,起床这么久,你该抽根烟了。

我没有抽烟。那天我一根烟都没抽。那天我吃了很多饭,并陪妻子喝下一杯葡萄酒。后来我突然笑了,我说我十一年里抽出十一坛烟灰,你相信吗?

我当然不信。她说。

其中有十坛烟灰是假的,是我从农村带回来的草木灰……

我知道。她说。

但是那一坛是真的。我说,只有那一坛是真的……却没有任何用处……我是指,那个小女孩的少白头……

我知道。她说。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还知道什么?

我还知道,其实,烟灰什么也治不了。她说,止血,消炎,跌打扭伤,少白头,什么也治不了。你爹之所以积攒烟灰,其实,是为一个姓汤的女人。所以他待他的烟灰,比待你妈还上心。

可是他烟瘾很大。我说。

那么,烟灰呢?妻子笑了笑,说。

英雄

他是英雄。因为一粒进球。

小组赛厮杀到最后一场,形式变得非常微妙。双方只要战平,就能携手挺进八强。主教练把队员们一个个叫去单独谈话,那几天到处都是暖昧的空气和目光。官员,教练,球员,球迷,所有人都知道,这将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平局。

一切按部就班地进行。上半场,零比零。

下半场,二十二名球员在球场上继续着他们天衣无缝的表演。带球,分球,突破,一切都那样井然有序;传球,抢断,射门,仿佛经过多次彩排。皮球在草地上滚来滚去,滚向一场平庸的零比零。

距终场还有一分钟。观众们开始欢呼,为了一场平局。这时他和他的队友们发起最后一次进攻。他带球奔袭禁区,拔脚怒射。皮球划出一道怪异的弧线,直挂球门右上角。守门员高高跃起,空中似一条金色的鲤鱼。他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皮球重重砸进网窝。

整个场球刹那安静。观众们没有悲哀和愤怒。他们只剩下尴尬。

二十二名球员全都呆在原地。主教练脸色变得铁青。那粒进球,砸中所有人的心脏。

最终比分,一比零。对方被淘汰。他的进球推翻所有人赛前不怀好意的预测。他成了英雄。不是力挽狂澜的英雄,而是恪守职业道德的英雄。他回到自己的城市,受到所有球迷最狂热的欢迎和最理性的崇拜。

只不过,他只当了一天英雄。

赛后的兴奋剂检查,抽中了他。他留下了两瓶尿液,回到家。后来正在休假的他得到了消息。A瓶,呈阳性。

那天他喝了很多酒,醉得很深。醒后,他主动放弃了B瓶的检查。他说不用查,是的,我吃了违禁药品,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他被禁赛五年,罚款五万元。他干脆提前挂靴,独自一人去了一个乡村小学。教体育。

他是被冤枉的。他只记得比赛结束后,有队友递给他一瓶水。他咕咚咕咚喝下去,然后把瓶子扔得很远。那瓶水的味道有些怪,可是他没有任何怀疑。他根本想不到,出生入死的队友们,竟会因为一粒入球,将他暗算。

他不再是英雄。他成了一个职业道德沦丧的作弊者。他记得他的队友,他的主教练,他的俱乐部官员,他的对手,对手的主教练,客场的观众,他记得他们看他的那种眼光。他更记得当他被检测出服用过兴奋剂后,很多人兴灾乐祸的表情。

他比窦娥还冤。可是他不想为自己申辨。他更不想反抗。他知道,申辨和反抗没有任何用处。他是注定的失败者。他可以战胜一个人,一支球队,甚至一场战役,却战胜不了一个环境,一种规则。

他在那个乡村小学,一干就是五年。五年时间里,他不再关注足球。偶尔看看球赛,也只看国外五大联赛。国内足球之于他,已经失去了最后一丝吸引力。

五年后,他所效力的那个球队由于赌球和打假,被公安机关强势介入。然后,顺藤摸瓜,扯出了五年前的事。一夜之间,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一场事先被操纵结果的比赛。只不过由于他,那场球,最终回归了足球和体育的本身。

当然,还有他的兴奋剂事件,也是被人陷害。他是真的一个人打败了两支球队和一种规则。

他再一次成了英雄,万众瞩目。有球队向他伸出橄榄枝,他不去;有足球学校请他当教师,他不去;有报社请他当体育记者,他不去;有电视台要采访他,他去了。

那天主持人问他,现在你是名副其实的英雄。请问,对足协的错误处罚,你会上诉吗?

他说,足协处罚得对。我不是英雄。

主持人问,怎么可能?难道兴奋剂事件不是对你的陷害吗?

他说,是。

主持人问,难道不是你改变了比赛的结果吗?

他说,是。

主持人问,那你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是英雄呢?

他说,其实那一天,我根本没想打破那个预定的结局和龌龊的规则……我也是在表演……我之所以射门,是因为我想让自己的表演更真实一些……我比所有人都无耻……我本想一脚将球踢飞,哪想由于技艺不精……

于是,他再一次从英雄,变成一位职业道德的沦丧者。

可是后来节目播出时,这一段被掐掉了。只因为这个时代,需要一位英雄。

所以,他仍然是英雄。

哪怕他是虚假的。哪怕连他都承认,他是虚假的。

终点

他把右手插进裤兜,从汽车的前面往后挤。车厢里气味复杂,拥挤不堪,这让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上沾着无数只眼睛。他用左手艰难地抓紧着头顶上的钢管把手,身体象一条被挂起来的风干的咸鱼,轻轻地晃。

他的手心冰凉。

班车的终点是八十公里外的一座小城,据说那里轻工业发达,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他行程的终点,只是这个拥挤不堪的车厢,或者,只是那个旁边有个加油站的小站。

他右手的手指开始剧烈地蹦跳。不能自控。

之所以选择那个加油站下手,是因为他知道那里只有三个年轻的女孩。他还知道那附近有成片的玉米地,有一条通向无限荒凉的土路。他想,这或许可以增加他逃离的成功率。

斜挎着黄色帆布包的乘务员开始收钱。他问多少,对方答七块。他松开紧攥着钢管的左手,在身上所有的口袋里乱翻。其实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翻出多余的一分钱,却仍是装模作样地寻找。终于他有些烦躁,他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表演,把身上仅剩的六块钱递给了乘务员。

差一块,乘务员看着他,面无表情。

就这些了。他说。

可是差一块,对方盯着他说,六块钱只能到张村。你不是要到加油站吗?

那就到张村,他低声说,剩下的路我自己走过去。他可怜的回答引来一片目光。明亮的,混沌的,好奇的,麻木的,同情的,幸灾乐祸的……这些目光随着他身体的左右晃动,便也跟着晃动起来。

乘务员接过钱,咧一下嘴,继续向后挤去。他松一口气,抖抖身体,象要抖掉沾满一身的眼睛。他看看窗外,正是夏天,玉米们拔着节儿,争先恐后地接近太阳。

他想自己过去的二十七年的生命真是太失败了。相恋五年的女友说走就走了,甩掉他就象甩掉一把恶心的鼻涕。他还想到自己的工作,想到人事科长指着他的脑门破口大骂。不过那都是半年前的事了。他给自己留了半年的时间,可是他仍然失恋,仍然失业。世上的一切仍然在跟他顽强地作对。他想就这样吧,拼一次!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颤抖不止,好像那把折叠刀生了翅膀,即将从他的手里飞走。于是他用了力。用了力,右手再一次抽筋。他想这一次会失败吗?他对自己并没有信心。

其实失败了也没什么。他想,只需拿这刀往自己的脖子上轻轻一抹,他就真的到终点了。他想,这世间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窗外的玉米地慢慢地连成了片。他知道,现在距那个加油站很近了。他裤兜里的手抖动得更加厉害。他呼吸紧促,胸口发闷。他不得不大张着嘴,似一条缺氧的鳗鱼。

而他此时的身体,却似一张绷紧的弓。

汽车在一个小站停下,他松开抓着钢管把手的左手,活动着僵直的手指。突然有人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转头,他看到一只纤细的手,手指间捏着一张的崭新一块钱。他愣了愣,那钱便递到了他的手里。再回头,一个纤细且陌生的背影已经下车。

汽车再一次行进起来。

他把钱捏在手里,像做着梦。那一块钱轻飘飘的,仿佛完全没有质量,却让他用了浑身的力气抓紧。后来他感到自己正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向四个方向牵引。他有一种被分离的感觉。

汽车再一次停下。到张村了!乘务员只朝他一个人喊。

他盯着乘务员,扬了扬那一块钱,露着自豪的表情。然后他下了车,慢慢朝加油站的方向走去。

他的右手仍然插在裤兜里,紧抓着那把刀。却不再抖,安静得象疲劳的战士。经过加油站的时候,一个忙得满头大汗的女孩正好抬起头来,向他笑了一下。

他也向女孩笑一下,然后继续走。继续走,他没有停下,始终朝着终点的方向。他知道那里有一座小镇,小镇上满街都是毛纺厂和刺绣厂。

他把刀从裤兜里掏出来,抡圆,猛抛向旁边的玉米地。空中的刀子将一抹白色的阳光反射上他的眼睛,刺得他淌了泪水。

现在他的右手再一次插进裤兜,紧紧地攥着那一块钱。他的手指,正幸福地蹦跳。

他想他到了那座小镇后,会随便走进一家工厂,他会问他们这儿需要人吗?他会说,只要有活干,干什么都行,多少钱都行。

他感觉自己,正在奔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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