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期冀着,我们可以化成蝴蝶,纵然生命仅有三个夏日,这三日的欢愉,也胜过五十载的寂寥春秋。
1
1815年的春天,二十岁的济慈站在教室外的花树下,仰着一张苍白又孤清的脸,告诉他的老师:“我要写诗,我想成为一名诗人。”
“你喜欢什么样的诗歌?”老师温和地端详着他的学生,这位出生在马厩中的少年,只要顺利完成学业,不久之后,即可成为一名合格的药剂师。
济慈沉默了。
是时,一树花枝正在他头顶微微颤动,在晴风中晕染出静谧的香息,过了片刻,他清凉如水的眼波滑过树梢,便朝着老师灿然一笑:“诗歌,应该像树叶长在树枝上那么自然。”
“你是天生的诗人,孩子。”
于是,一个星期后,济慈便离开了伦敦大学。
他退学了,有人叹息,有人嘲讽,他全都不屑一顾,芸芸众生,肉身沉重,而有些人将注定为灵魂而活。
2
遇到芬妮的那一年,济慈二十三岁。
当时,他正从苏格兰游历归来,与朋友合租在芬妮的隔壁,并付印了新诗集《恩底弥翁》。
在古希腊神话中,恩底弥翁是个在小亚细亚的拉特摩斯山牧羊的年轻人。他住在一处幽静明媚的山谷中,每当羊群爬上山坡,他就可以在无边的草地上沉睡。他俊美的面容,从未经受人世间的忧虑与伤悲,甚至让月亮女神忍不住芳心漾动,每次路过山谷时,她都会从车驾中悄然降临,去偷吻他的脸。
一次,恩底弥翁从睡梦中醒来,爱上了站在他面前的女神,而这对恋人也因此遭到了宙斯的责难。恩底弥翁将做出抉择,或以任何形式死亡,或在永远的睡梦中保持不朽的容颜。
最后,年轻的牧羊人选择了长眠梦中,每夜与女神相会,是时月满山谷,一如恒久皎洁的爱情。
那是一个落红满地,果实初成的暮春,阳光和煦,清风徐来,窗外隐约传来蜜蜂振翅的声音。
芬妮在窗前翻阅《恩底弥翁》,阳光打在书页上,窗帘在风中轻轻起伏,年轻的姑娘不经意被邻居的诗句打动:
“但凡美的事物都将长久喜悦,它的美妙与日俱增,绝不会化为乌有,而是为我们化为一片寂静的树荫,一个美梦,伴着匀长平和呼吸的睡眠……”
而她的邻居,那个才华横溢又默默无闻的诗人,却正在为他弟弟的病情忧心辗转。父母早逝,弟弟是他在世上最亲的人,也是一面照出他窘迫与无奈的镜子。
他的诗集卖得很不好,加之评论界恶毒的攻击,大多数书店都不愿意进货,他已经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医药费,更别说将弟弟送到最好的医院接受治疗。
有时,在弟弟用无辜而痛楚的眼神望着他,说“哥哥帮帮我”的时候,他也会悲伤地想,如果当初选择从医,如今的生活是不是会不至于这般难堪。
但他无法重头再来。
就像他无法阻止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
是年初夏,济慈的弟弟死于家族传染病—肺结核,离世的时候,那个饱受疾病折磨的年轻人将头蒙在床单里,手脚蜷缩成一团,像一只鸽子折断了自己的翅膀。
那一刻,他抱着弟弟失声痛哭,却仿佛在弟弟失去光亮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死去时的样子—因为长期照顾弟弟,他也感染上了肺病。
安葬弟弟之后,济慈已经负债累累,交不出拖欠的房租了。房东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或许在世人眼中,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但他告诉芬妮:“为了进入最伟大诗人的行列,我愿尝够失败的味道。”
他继续写诗。
伦敦北部乡间,冗长的夏日,诗人的鹅毛笔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响,窗外绿树成荫,鸟鸣滴落,空气中满是烘烤李子的甜蜜香气,善良的房东每年都会将树顶的一部分果实留给夜莺,以至于它们的歌喉愈加清脆可人。
微醺的午后,芬妮给济慈送来了家中贮藏的李子酒,问他可不可以教她读懂诗歌。
是时阳光耀目,燠热袭人,而他却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星月的清辉。
在此之前,他本对尘俗的爱情嗤之以鼻,认为只有在文学作品中才能找到默契的灵魂,然而那一刻,他却没有办法不被眼前的姑娘吸引。
“读诗需要感官的配合,不仅是用唇舌发出声音,还可以用耳朵聆听,用嗅觉感受……好比一个人落入湖中,你不要急着寻找湖岸,而是允许自己沉溺于水中,让神秘的湖水剥落你理性的外衣,抚慰你的灵魂。”
十七岁的姑娘看着与她相隔仅一尺之遥的诗人,他如此落魄,又如此自信,上帝赐予了他至高的天赋和才气,也让他屡受苦难与病痛的磨砺,这一切,都不由得让她情愫丛生。
她似有所悟,闭上眼睛,鼻尖仿佛闻到了爱情的味道。
随即,她向他绽开一个满月一般的笑容,“我喜欢神秘”。
或许,读诗如爱,而读你如诗。
3
济慈与芬妮相恋了。
那是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
大自然美妙的景色也因爱情而愈加醉人,他们拉着手穿过芦苇中的栈道,走进森林的腹地,那里有大片大片的蓝铃花,蝴蝶在花田上翩跹,阳光漏过枝叶星星点点地洒在身上,风里掠过丝丝甘甜,让他忍不住亲吻恋人花瓣一样的双唇。
当他出门远游的时候,她就会收到柔情脉脉的信。
那时,爱是他心上最甜蜜的羁绊,爱上她之后,他便不再拥有真正的自由,但不再自由又何妨,他已可以承受死亡,唯独不能承受分离。
亲爱的人,我现在坐在窗台上,看着这美丽的山间小村,还能看见海,以及玫瑰色的晨曦,我不知道我该怎样忘却忧伤,因为此刻想念你的心,让我对这一切都无暇顾及
亲爱的,你岂非太残忍,如此将我束缚,摧毁我的自由。我要如何向你表述我的心意呢?你比光辉更灿烂,比美更夺目。
我皮箱里的一切都令我回想起令人颤抖的抚摸。你放进我旅行帽中的衬里让我的头颅发烫……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让我离开你。
……
她将远道而来的信笺蒙在脸上,闭目轻吻纸上的笔迹。午后的清风吹起白色的纱帘,一下一下温柔拂动,浓烈的阳光铺在少女的闺房里,地板上满是灿若黄金的欢喜。
是年冬,济慈归来了。
他给最爱的姑娘带回了一枚求婚戒指,她欣然接受。
然而一路舟车劳顿,又遇上伦敦寒冷彻骨的冬季,他的病情加剧了,并开始咳血。
他害怕恋人被感染,如此,尽管近在咫尺,他们也只能用书信倾诉相思,闭目感受隔墙的心跳。
或许是因为爱的力量,他居然熬过了那个残酷的冬天。
当翌年春风破冰,阳光普照,窗外李花盛开,夜莺展开歌喉的时候,他的病情终于稳定了,终于可以走到院子里,与心爱的人紧紧相拥。
爱情是无尽的灵感。
1819年的某个春日清晨,花香潆绕,鸟鸣滴答,济慈坐在院子里的李树下,《夜莺颂》一气呵成:
我的心疼痛,困倦,麻木不仁,
仿佛饮下了毒酒,
又仿佛是刚吞服过鸦片,
渐渐沉入忘川。
并不是我嫉妒你幸福的命运,
而是你的幸福让我过于欢欣—
你呀,羽翼轻盈的树之精灵,
在山毛榉的葱茏绿荫里,
在歌声环绕之地,
你亮开了喉咙,纵情地歌唱夏天。
哦,真想有一口美酒,
那冷藏在地窖深处的陈年佳酿!
尝一口,就会想到花神,碧绿的乡野,
想到舞蹈,歌声,丰收季节的阳光。
那酒盛满了南方的热情,
以及灵感的泉水,甘冽,绯红,
泡沫如珍珠一般浮上杯沿,
浮上嘴唇,
我会将其一饮而尽,悄然离开这个世界,与你一起归隐深林。
爱情也是美丽的叹息。
每次写完一首诗,他的胸口都会一阵疼痛,而每痛一次,他就会感觉到,死神的脚步又向他逼近了一点点。
所以他在日记里写道:“在我的散步中,我有两件极喜欢思索的事,她的可爱与我死的时间。”
但沉溺在爱情中的人,依旧忍不住去憧憬未来,哪怕他们都不知道,明天醒来时,还能不能牵到对方的手。
他说:“我们会住在乡下,离妈妈很近。从我们的卧室望去,可以看到一个苹果园,还有沉浸在雾霭中的山峦。我们的花园里,各种野花正在盛放。待太阳升起,我们就去睡觉,当暮色降临人间,月光从百叶窗泄露,我会抱紧你,亲吻你的胸口,你的双臂,你的腰肢。”
她抚摸着他憔悴的脸庞,心底晕开甜蜜的悲伤:“恩底弥翁,这是不是一场美梦?”
他没有回答,只是告诉她,“抚摸是有记忆的。”
不久后,济慈又为芬妮写下《明亮的星》,并收录在自己最新的诗集中,他要向每一个翻阅诗集的人,述说生命中唯一的爱情,如置身美梦深处,爱人的眼睛是人间最亮的星辰,他愿意为之而死,也愿意为之苟延残喘于世。
我只愿永远坚定如常,枕在爱人的胸膛,
永远感受它轻轻起伏,
激荡起内心的甜蜜,
永远听着她柔软的呼吸,
永远这般活着—或昏睡着死去。
如果说,抚摸是有记忆的,那么文字就能让记忆永恒。
如果说,爱情是一场以死句读的悲剧,那么就请将我葬在这令人窒息的片刻。
4
1819年秋,济慈再次病倒了。
这一次,他必须赶在伦敦的冷空气到来之前,去意大利进行疗养,如此,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她去送他,话未出口已是泣不成声:“我等你回来,回来娶我。”
然而秋去冬来,林间树叶落尽,白雪覆盖了整个庄园,她收到的却是爱人在异国他乡与世长辞的消息。
济慈的朋友将他安葬在罗马,依照他生前的意愿,他的墓碑上没有篆刻姓名,只有一句“英国青年诗人”,以及他早就写好的墓志铭:此地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或许离世之前,他亦无可奈何地认定,自己是一个失败者,事业得不到认可,身体也每况愈下,就连一个贩夫走卒的普通幸福,他都无法拥有。
而世间的成功,不是看他穷其一生追逐到的东西,而是看他倾尽所有守护的东西。
他一定没有想到,有一天,他的灵魂会与星月同在,他的诗歌会誉满人间,他对诗坛的贡献,将与莎士比亚一样璀璨。
一如纪伯伦所言,济慈的声名,不是书写在水上,而是用火铸写在天空。
他也一定不曾知晓,他虽英年早逝,却收获了世间最忠贞的爱恋,让一个女人将他的名字镌刻在骨头上,怀想了一辈子,珍藏了一辈子。
得知他去世的消息后,芬妮痛不欲生,遂以亡妻之礼为其头戴黑纱,守孝三年,而整个余生,她都戴着那枚他送给她的订婚戒指。
每当她思念他时,她就会想起当年那片蓝铃花海中,恋人的低语在耳膜上流动—
“我期冀着,我们可以化成蝴蝶,纵然生命仅有三个夏日,这三日的欢愉,也胜过五十载的寂寥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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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1821),杰出的英国诗人之一,与雪莱、拜伦并称浪漫主义三杰。他善于运用描写手法创作诗歌,将多种情感与自然完美结合,从生活中寻找创作的影子。他去世时年仅25岁,死后诗歌备受推崇。代表作有《恩底弥翁》《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