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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父母妻儿

说到底,莫思凡还是有着后世的观念,至少不想草菅人命。但是在古代社会,人命如草芥,战乱起时,十室九空,人口锐减,饿死几个人又算得了什么? 第二天一早,谢老财的三个儿子果然去了合作社,他们将和其他人一样参加劳动,有专人看管着他们,谁要是动作慢了,皮鞭木棍劈头盖脸就抽了过来,毫不容情。 至于谢老财,虽然他已经绝了望,但还没到想要自动寻死的地步,在郎中的调养下,没多久伤就好了。可是他终日郁郁寡欢,跟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并无二致。 八月骄阳似火,烈日炙烤着大地,空气懒洋洋的似乎不肯流动,在这种天气下,人们更愿意躲在阴凉的地方,吃几片西瓜,喝一碗稀饭,这个才是打开夏日的正确方式。 然而水库的工程已经到了关键时刻,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水库已经基本成形,最多再过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开始蓄水了。现在正是冲刺的时候,所以即使烈日炎炎,人们也不肯休息,依旧挥汗如雨的挖着土方。 莫思凡和谢小花也顶着烈日,前来查看工程的进度。身边陪着的是任家村的一个村民,叫何喜,他以前服劳役时疏浚过河道,算是对水利工程有一定的了解,莫思凡就将整个工程都交给他来负责。 一个巨大的地坑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平均深度大约有四米多,面积一百多亩,如果是在丘陵地带开挖的话,这么大的工程量,以五村现有的劳动力,三个月完不成。幸而这一带有不少池塘,将水放干净后,只要再挖深一点即可,可以省下不少的工作量。 水库并非浑然一体,而是用堤岸分隔成了三个部分,三部分之间既可以互通,也可以通过闸口隔绝,做到互不影响。蓄水之后,堤岸仿佛两根相交的飘带,横卧在水面上,到时再植上一些花草树木,既可以加固堤岸,又可以形成一个绝美的风景区。村民们劳作之余,可以到这里来散散步。 劳动的人们经过他们身边时,都热情的跟他们打着招呼。对于这个创造了无数奇迹的莫相公,人们发自内心的尊敬。莫思凡也叮嘱他们多加休息,防止中暑。 “宁可慢点,不要出什么安全事故,更不要让大家中暑。”莫思凡说道。 “我会注意的。”何喜回答道,“大伙儿轮着班,每个人劳动不超过两个时辰。” “后勤也得跟上,多备点治中暑的药物,熬制一些绿豆汤、酸梅汁之类的,可以解暑热,西瓜、稀饭这些也不可少。” “这些都备着呢。”何喜笑道,“莫相公厚道,大家都吃饱喝足,啥都不缺,还有这么多工钱拿。哪像我们那时修河堤的时候,官家征发了几万民夫,自己带工具去,泥里雨里的干活,稍微做得慢一点,监工的鞭子就抽过来了。吃不饱,穿不暖,晚上几乎就是睡在泥地里,一个季度干下来,总会死去数百人。官家也不管这些,将死人往河里一扔,顺水飘走,到死都没有个安身的地方。” 他说得很是平静,见惯了生死的人,也许会变得很漠然。但他对莫思凡的提拔和知遇之恩无疑是十分感激的,所以他断然不会让莫相公的工程出现任何事故。 莫思凡又四处看了一圈,发现一切都准备得非常妥当,这才放心的回去。 到西凌工坊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中午了。刚进门,那门卫就说道:“莫相公,有客人找你,已经等了一个多时辰了。” “哦,好的,谢谢。”莫思凡有点纳闷,这大热天的,谁会来找他呢? 到了会客室,莫思凡一眼就看见有三个人坐在里面,其中一人身材雄壮,竟然是插岭关百户秦百韬,另一个是他的亲信秦大,至于第三个,是个生面孔,不认识。 他抢进会客室,笑道:“秦二哥,今天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稀客,稀客。” 秦百韬站了起来,打量着他,半晌才在他胸口擂了一拳,大笑道:“好小子,真不简单,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二哥佩服。” “秦二哥过誉了,要不是兄弟们帮衬,小弟怎能走到今日?” “当日李大哥夸赞你,我还有点不信,如今看来,他的识人之术比我高了不止一点。” “过奖了。这位是……” “他是我的副手,也是我的兄弟,叫陆明,之前从插岭关到长沙府这一路,大多都是他去疏通关节的。我今天特意带他来,让你们认识一下,你叫他陆三哥即可。” “啊,原来是陆三哥,这几年西凌工坊让三哥费心了。” 陆明看上去不苟言笑,闻声也只是站起身,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致意。 秦百韬道:“我这次来,其实主要是向莫兄弟辞行的。” 莫思凡惊讶的叫道:“辞行?秦二哥要到哪里去?” “朝廷看我练兵还不错,调我去大同镇做一个副千户,军令如山,不得不行。” “秦二哥高升本是好事,不过大同离这里实在遥远,以后咱们想要再会就有点难了。” “我听说书的讲过一句话,人生何处不相逢,只要莫兄弟还记得二哥,走到哪里,这份情谊也永远不变。” “什么时候动身?” “三日之后。” “为何如此仓促?” “听说是边关形势吃紧,近些年来鞑靼屡屡犯边,杀我大明子民,男儿生于天地间,自当保家卫国,我练了这么久的武艺,正好是派上用场的时候。” 莫思凡默然了。大同镇乃是九边之首,紧挨着大漠,大明在那里设了十几个卫所,驻扎重兵,时刻防范着北面的瓦剌或鞑靼。卫所条件很艰苦,也很危险。秦百韬在插岭关只是个小小的百户,但插岭关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到了大同可不一样,副千户在那里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但他又不能阻止秦百韬去那里。先不说这是朝廷调令,不可违抗,就是从军人的属性来说,保家卫国也是他们的职责。 “继任插岭关百户的就是陆明,以后这条商路还是由他照应,莫兄弟请放心。” 莫思凡摇了摇头道:“这等小事无关紧要,我只关心秦二哥的安危。” 秦百韬哈哈笑道:“莫兄弟就是实在,不过在二哥看来,你的事业更为重要,不用替我担心。陆兄弟很不错,老成稳重,秦大也会留下来帮你。” “不,大人。”秦大忽然说道:“我要一直跟在你身边。” “别傻了,咱们名虽主仆,实为兄弟,这几年你替莫兄弟办事,也成了家,有了儿子,正是奋发有为的时期,好好干下去,好过去边疆受苦。” “不。当日老爷叫我服侍大人,不管风里雨里,天南地北,总归是要跟着。哪怕是即刻去冲锋陷阵,秦大也决不皱一下眉头。” 莫思凡也劝道:“二哥,此去大同数千里,路途艰辛,有秦大照应着也是好的。” “朝廷特许我带上十名亲兵呢。” “那也是不够的。插岭关的兵都是西凌本地人,去往北方,能不能适应就两说,关键是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谁肯听你的?有秦大帮着你,才不会势单力孤呢。” “这个……”秦百韬犹豫了。 “莫兄弟想得最为周全,”秦大连忙说道:“大人,就这么定了。” “可是你一家老小……” “将他们送到西凌工坊来吧,保证照顾得妥妥贴贴的。”莫思凡接话道。 秦百韬无话可说了。 过了两天,秦大果然将家眷送了过来。他这几年搞了个运输队,专门帮莫思凡运送货物,确实赚了不少钱。日子好过了,就寻思着娶了一个媳妇,是插岭关本地人,性子和善,跟秦大十分相配。今年初生了个大胖小子,一家老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却不料朝廷突然发了调令,秦大以义为先,毅然跟着秦百韬去边疆。他媳妇并不懂什么是义气,要让她理解这种做法是很难的,所以离别之际,哭得特别伤心。她连大同在哪里都不知道,只知道非常非常遥远。如今男人要去那里打仗,何时能回来全然是个未知数,怎能不让她伤心?她一哭,那几个月大的婴儿也就跟着又哭又闹。 莫思凡看着这个场面,心里很难受,他有点后悔那日帮着劝秦百韬了。此刻是生离,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变成死别呢? “要不你再考虑一下,还是别去了吧?”他轻声跟秦大说道。 “我也很难受,但我跟着大人已经二十多年了,也答应过老爷一定要照顾他,为人总得守信,在这种情况下不顾而去,我做不到。” “可是你的妻子儿女……” “谁没有自己的家庭呢?跟着大人去的十名亲兵,谁不是自己父母的好儿子?戍守边疆的所有军兵,家里也都有父母妻儿。有些事情,总得有人去做。” 莫思凡便不说话了,舍生取义这样一句话,用在秦大这样一个小人物的身上最恰当不过。 秦大抱过婴儿,仔细的凝视了好一会,仿佛要将他可爱的模样印进心底,良久,才递给媳妇,柔声道:“照顾好自己。我走了。” 说罢,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头也不回的走了。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身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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