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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城市的另一面(1)

她住在这栋不起眼的大厦里,占据其中一间房,独自一人,没什么朋友,也不想有太多朋友。内心的领地保持着常年不变的独立形态,像个单独隔开的蜂房。房子空寂,屏息凝神的话还能听见它的呼吸。好像住久了,会慢慢融入一种节奏,一种和时光跳跃流转相似的节奏。房子有了生命,像个垂暮的老人一样与她相契相怜。她说不清自己位于何方,用来界定“人”这个位置的,究竟是这副身躯,还是她的魂灵?这些她都无从知道。她来这世上,然后被某种力量推着往前,时而浮于时间的浪潮之上,时而,又虚幻得如同尘埃。“命若蝼蚁”,这是她突然想到的一个比喻,她就和这座城市里千千万万的人一样,行走,坐卧,生活,在某处街角消失,又在建筑与建筑的罅隙间出现,真的像行色匆匆的蝼蚁。

穿行在钢筋水泥、鳞次栉比的森林中,她和城市的距离忽远又忽近。

她身在这里,又不属于这里,着实是奇怪的现象。

她偶然会怀念起灰扑扑的故乡小镇,说“偶然”,是因为刻意不去忆起,就好像久置于房间里的某件家具,只要稍不注意,就当它不存在一样。她对生活了许多年的小镇的态度,无非这样。

她家所在的那条尘土飞扬的路,街坊邻居经常走动,吃完了饭,打牌的打牌,喝茶的喝茶,刚回走路的邻家孩子常到她家耍,叶贞青的母亲,对孩子有一种天生的溺爱,见孩子来串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就往他们手里塞,逗他们玩,给他们讲故事;单单对叶贞青,她从没有过慈母般的关怀,叶贞青不平衡,可她早已过了这不平衡的年纪了,说到底,母亲迈不过那道坎,别人的闲言碎语她可以听了就算,但内心深处的残缺却是怎么都没法弥补的。叶贞青懂,她也接受母亲的这种残缺和急于弥补的渴念,有时母亲絮絮叨叨训她,她也很少顶撞。她心里是同情母亲的,就像她同情自己生在这么个家庭一样。

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叶贞青吓了一跳,她按了接听键。

能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的,除了叔叔没有别人。

“贞青,我现在过去载你,中午吃牛肉火锅,十分钟后小区楼下等哦。”

这是叔叔惯常的说话口吻,开门见山,指令明确,生意人典型的说话方式。

叶贞青应了一句“好”,就挂了电话。

她穿戴整齐,站在在镜子前照了照,除了最近睡眠不好生出来的眼袋,浑身上下还算落落大方,不花哨,也不过于质朴,这样去见久未谋面的婶婶应该再合适不过了吧?叶贞青想着好几年前她的样子,现在应该改变挺大的吧?起码长了皱纹,至于体型和发式,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嫁过来,生了一个女孩,比叶贞青整整小了一轮,掐指一算,现在也有十岁了。叶贞青想着这个流着叔叔血脉的女儿,她的眉目如今回忆起来已经模糊了。叶贞青拼命去想她长什么样,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孩子成长变化速度之快,令人难以预料。不知道如今见了面会是怎样的情形。

叶贞青只记得,叔叔第一次带她来家里,她还只是一个躺在襁褓里的婴孩,眼睛很黑,躺在婶婶怀里颇不安分,哭哭啼啼的。细看之下,却是眉清目秀的,和她母亲颇为相似。叶贞青父母到这个时候,对待新嫂子的态度和之前大不相同了,丁未算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一张嘴皮子能说会道,一家人相处下来也知道彼此的脾性,现在生了个女儿,给叶家添了后代,按理来说,如果她生的是儿子,那无疑对叶贞青父母是潜在的威胁,毕竟叶贞青父母生不了儿子的事已人尽皆知,丁未也从叶绍堂口中听了不少关于他们家的事情,她对叶家的熟悉,来自于细致的揣摩和探究。如今带孩子回来,大家见了面,一团和气,谁还管背地里怎么咋舌。

叶贞青父母道喜,说现在膝下一双儿女,也该满足了。

叶贞青静静地坐着,察觉到他们之间浮于表面的和睦,心底冰凉一片。

小堂妹叫叶毓秀,取“毓秀钟灵”之意,是个中规中矩的名字。叶贞青不得不佩服叔叔,他给孩子都起了好名字。之后问他,才知孩子起名的来由,都是先让算命先生算了五行,再细细推敲才定下的。相形之下,她好像在拥有名字这件事,并没有那么慎重,有点寒碜和卑微。“叶贞青”这名字是父亲随意间起的,当时母亲一听,倒还顺口,就在户口登记簿上定下来了。

毓秀的满月酒是在家里摆的,宴请了亲戚和邻里,满满当当的仪式,给足了这个新进门的婶婶面子。叶贞青印象中,老虎都没有受到这样级别的待遇,他是家里堂而皇之的男丁,而且当时的乡里,女孩子几乎都没有摆所谓的满月酒,只有叔叔开明的人才不顾及这些,乡里的风俗习惯也没有遵循得太死。叶贞青看到前来赴宴的人都包了红包,拿在孩子面前晃了晃,逗她玩儿,之后轻轻塞进她的衣服里,这样做既喜庆,也颇有寓意。叶贞青看在眼里,不免为老虎感到不平,凭什么她一个女孩儿就能获此宠幸?但其实她是嫉妒,她也没摆过满月酒呀。不过那时她还小,不明白这些欢喜背后怎样的心酸。那次满月酒,老虎没有回来,叔叔过来敬酒的时候,叶贞青忽然问他,老虎在哪里?叔叔忙着喝酒,整个脸红得像猴屁股,自然没有听清楚,叶贞青坐在桌前,东西没有吃多少,喝了碗木耳红枣汤,又夹了几颗开心果,乏味而单调地嚼着,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耳边闹哄哄的都是说话声。客人们齐声称赞说:“孩子长大了一定和她妈妈一样好看。”婶婶抱着孩子,一边照看她,一边应付四方宾客,听了这话,不由得满脸喜悦。

呈现在眼前的这些,这么小的孩子全然不知,她躺在母亲怀里,哭着,小脸憋得通红。

满月酒接近尾声,叔叔满身酒气地送走了客人,才坐下来喝了几杯茶。

叶贞青的母亲帮忙哄孩子,婶婶这才抽空到沙发上休息下。

叶贞青问她:“老虎怎么不回来?”

“老虎给保姆带着呢,这孩子就不听话,成天到晚闹来闹去的……”后面的怨愤,她咽下去没敢继续说,她尽量控制着情绪,不让不满表现出来。看到叶贞青的脸色因为她的话变得难看,她又醒目地转移话题,“哎呀,今天毓秀满月我们不说这些,下次我一定把老虎带回来哦。”一边说着,还满脸堆笑,仿佛说的是一定会兑现的承诺。

叶贞青心里不舒服。说到底,叔叔离婚,家庭变故,应该都和这个叫丁未的女人脱不了关系,可为什么现在她进了门了,就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

“全天下做后妈的没一个好人。”叶贞青在心里暗暗的骂。

父母离婚的事情,老虎小小的年纪自然一无所知。这个世界的规则在那之后发生了变化,他不懂得去适应,也不知它为何变化。老虎母亲是在一个清晨离开的,她只简单收拾了衣物,把存折塞在包包里面,像很多电视剧里播的那样,她编造了一个谎言,告诉老虎说,她要离开一段时间,回“外家”去,不过暂时不能带老虎走。她想,只要撒的这个谎持续时间足够长,就能信以为真了。她可以让自己彻底割裂和这个家的关系,毕竟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不再是夫妻关系,可是血浓于水的母子情是怎么也割不断的。离婚的事,她再三缄默,她和叶贞青的叔叔有一个口头协议,等老虎长大懂事了,才能和他说离婚的事情——她有自己的考虑,她怕孩子承受不住。事到如今,所有的不忍心都要变成忍心,再闹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还不如尽早离婚来得干脆。

老虎哭哭闹闹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那日大清早,他还躺在被窝里,叶贞青婶婶坐在床头,凝视许久,她哭了太多了,看见儿子,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不敢哭出声来:她怕吵醒老虎,如果他一醒,她就走不成了。和老虎见上这最后一面,也是和叶绍堂商量好的,默默见上一面,然后收拾行装,离开,再也不回来。夫妻做到这个份上,情还是在的,只是再深的感情经过长时间的闹腾,也被抛到脑后了,冷却了,变硬了,成了一团干枯凝固的颜料。

情感纠纷最后变成了财产纠纷,被金钱绑架的婚姻,只能落得草草收摊的结局。

最苦的是孩子。他只是这场博弈里最无辜的那个人,然而,这场失败的婚姻所烙下的伤疤却要他来承受。这对他来说,是多么不公平的一件事。他被人告知,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生母,从此以后就要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继续着他的成长,悲喜与否,也由不得他。

叶绍堂站在门口,手还保持着握住门把的姿势,随时准备在妻子离开之后关上房门。她竟然回想不起,他是在何时变成这般冷漠的,闹腾来闹腾去,她再竭斯底里最后还不是输得狼狈,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斗争,实在要不得,她没有资本,没有手腕,她本来就不适合去抢啊,可是人家呢,在这场哄抢里占尽先机。现在她怕了,有的女人利刃一般,着实可怕。

他看着她的背影,眼神冷峻,不带半点留恋。

顷刻,她捂着嘴巴走出来,她在哭,但压抑着声音。

叶绍堂侧身让开,她拎起行装,他就把房门关好。

老虎留在她印象中的,就是那张熟睡中的脸,安静的,又带着不安分。

“我和你说的,我想你会做到,老虎这孩子性格太硬,你要好好对他,我不希望哪天我看到他,变得我都不认得了,”停了一下,她又说,“他爱吃蒸鱼,有时间就给他做鱼吃,记得姜要切成细丝,要放多点。”

“你放心,孩子我会好好照顾他。”他不敢看她的眼,怕被负疚感灼伤。

母子俩怕再也没有见面机会了,她铁定了心,出了这个家门,就不再有任何贪恋,该了断的,统统了断,以后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她交代的这些事,他记着,儿子是唯一的财产,他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无奈共同的孩子,他不能和她分享,硬生生要敲碎这摇摇欲坠的婚姻。

对他而言,婚姻到这份上只是一场交易,他必须争取利益最大化。

为此,他不惜牺牲更多的利益,是一场未知结局的赌博。

她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融入傍晚最后一抹光线。从此消失了,不再回来。

叶绍堂关上防盗门,长叹一口气瘫坐在沙发上,好像完成了生命中的一件大事,一件比结婚还重大的情。他说不出什么感受,他和她结为夫妻,白手起家,勤勤恳恳,生下一个儿子,他也以为这人生如此,会按部就班下去。谁知道半路他开小差了,他岔了道,他跟着另一个女人犯了贱,可分明他逃不开啊。事至于此,他用合法的手段摧毁了亲手构筑的沙滩城堡,看着它轰然坠落,掩埋在汹涌的海浪中,心里还冒出来一股惬意,一股抗战胜利后难得的惬意。他望着空空的房子发呆,悬挂在墙上的时钟滴答在走,他额头也痛得突突在跳。他起身到浴室里,刷牙洗脸,刮胡子。这几日因为离婚的事情奔走忙碌,折腾得失眠,晚上还经常做梦,他梦到自己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妻子披头散发大骂他不得好死,等她终于走近了他才看清,她手上拎着一把菜刀朝他砍下去。他尖叫,内心恐惧膨胀。可他动不了,躺在床上任她宰割,肉被一刀一刀割下来,血淋淋的,他感到浑身的骨架都裸露了出来。梦里的痛如此真切,他看到妻子眼睛布满血丝,似要张开血盆大口将他吞下。就在这时,他满头大汗醒过来了。

呼吸急促,胸口的痛真切得可以触摸到。

现在妻子走了,不堪的婚姻埋入坟墓,所有噩梦也该结束了吧?

他一边想着,一边刮胡子,不小心割到了下巴,一道细细的痕贴在皮肤上,渗出鲜红血丝。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倒吸一口冷气,心想:这感情真他妈的不靠谱。

就像这被割裂的伤口,神经末梢的痛感延迟到来。

——说到底,是谁不靠谱呢?

这间屋子里曾经发生过的情和恨,以穿透时光的力量长期滞留着。

像粘稠的橡胶,被日光一照,留下浅浅的斑。

叶贞青穿了鞋子,确认手机和钱包都放好了,就锁上门,钥匙放包里,咯噔咯噔下了楼。

叔叔的车停在小区楼下,叶贞青一眼就认出来了,是辆宝马七系,叶贞青想,叔叔还真有钱。中午的阳光耀眼地照着银白色的车身,站在门口望过去,可以看到车窗后面幸福的三口之家。叶贞青在那一瞬间几乎条件反射地把老虎排出了这个三人组合。车窗摇下来,婶婶朝她招手。

她看清楚婶婶,时光好像从未在她脸上驻留过,即便比她刚嫁时老了十年的岁数,但叶贞青还是一下子就将她年轻时的容颜重叠。她烫了头发,一副棕色的太阳眼镜用手指拖着,架在额头上,她施了妆,两颊略略的红,但她尖尖的下巴,她的淡漠娴静的眼神,还有眯起眼睛时凸显出来的几丝鱼尾纹,都更显了优雅和贵气。女人会随年月增长愈发散出美来,像醇酒生香,她便是其中之一。

“贞青,上车呀,外面太阳大着呢。”

叶贞青很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声调,语速不紧不慢,带了成熟和圆润。她应了一声,走过去,打开车门,坐了后排的座位。她从后视镜里看到叔叔,他微微发福了,两颊长了肉,鬓角有一小撮白发,像偶然被泼上去的染料,只是那对又浓又黑的短促眉毛依旧未变,她父亲如是,叔叔亦然。这是叶家男子的特质,须发总比头发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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