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号码还能打通,这似乎是个好兆头。我家里的号码已经打不通了。我在第一时间找到机会,从早餐餐桌和没有动过的盘子跟前溜走,回到家庭娱乐室的电话旁边,伊伦卡在我的周围忙来忙去,用吸尘器吸地,给四周的摆件掸尘,凯西在房间对面的电脑那儿,她态度坚决地不肯正眼瞧我。
“你要给谁打电话?”安迪问。他跟他家其他人一样,走到我身后时悄然无声,我都没听到他过来。
我本可以什么都不告诉他,不过我知道,他能保密,我信得过他。安迪从不跟别人说什么,尤其是他的父母。
“这些人,”我小声说,向后退了一小步,这样别人从门口经过时,就看不到我了,“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不过你知道我那枚戒指吧?”
我解释了那个老人的事,我正在想,应该如何解释那个女孩的事,如何解释自己觉得她跟我是有联系的,我多么希望重新见到她。但不出我所料,安迪挑过这件事的私人层面,想到了更远的地方。他看了看电话桌上那本摊开的黄页。“他们在本市吗?”
“在西十街。”
安迪打了个喷嚏,擤了擤鼻子。春天,他的过敏反应相当严重。“既然你打电话联系不上他们,”他说着,叠起手帕,放进衣兜,“那你干吗不过去看看?”
“真的吗?”我说。不打电话就直接出现,感觉怪怪的。“你真这么想?”
“换作是我,就会那么做。”
“我不知道那样合不合适,”我说,“也许他们不记得我了。”
“他们见到你本人,更容易想起来,”安迪说得蛮有道理。“你要是打电话,他们会以为你只是一个打电话冒充别人的怪人。别担心,”他说着,扭头看了看身后,“你要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就谁都不说。”
“怪人?”我说,“冒充什么?”
“嗯,我是说,不是有很多奇怪的人打电话过来找你嘛。”安迪语气平淡地说。
我默不作声,不知道应该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再说,他们不接电话,你还能怎么办?你要是现在不去,就得等到下个周末才能过去了。再说,你想就这样在电话上说话吗——”他用眼睛瞄了瞄走廊,托迪正在走廊里蹦蹦跳跳,他穿的那双鞋上装了弹簧,巴伯太太正在盘问普拉特莫莉·沃尔特比克家举行的派对情况如何。
他说得不错。“确实如此。”我说。
安迪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你要是愿意,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说。我知道,安迪下午还要做体验日本文化的功课,赚取额外的学分。他们那个学习小组在虎屋茶舍集合,然后去林肯中心观看宫崎骏的新片。倒不是安迪需要额外的学分,而是参加校外课程,基本就是他全部的社交生活。
“那好吧,”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拿着这个。说不定能用上。给,”他在屏幕上按了一通,“我替你把保护密码取消了。你可以用了。”
“我不需要这个。”我说。我看了看这只时尚的小手机,锁屏画面是虚拟女孩亚希的动画剧照。她赤身裸体,穿着带色情意味的过膝长靴。
“说不定能用得上,谁知道呢,好啦,”见我犹豫不决,他说,“拿着吧。”
12
于是,十一点半左右,我搭乘第五大道上的公交前往格林威治村,我把“霍巴特与布莱克威尔”的地址写在巴伯太太放在电话旁边、带有花式签名的一张便笺纸上,揣在兜里。
我在华盛顿广场下车,兜兜转转地寻找那个地方,走了差不多有四十五分钟。格林威治村的格局毫无规律可言。有的街区呈三角形,有些彼此交叉的街道是死路,很容易让人迷路。我不得不停下来,再三跟路人打听方向:一次是在一家摆满水烟枪和男同性恋色情杂志的新闻商店[38],一次是在一家高声播放歌剧、人满为患的面包店,第三次是跟一个身穿白色贴身背心和工装裤的姑娘打听,她当时正拿着橡皮滚子和水桶,在一家书店外面清洗橱窗。
最后,我终于找到冷冷清清的西十街。我数着门牌号,一路前行。我所在的路段有点破旧,两侧以民宅居多。前面,有一群鸽子神气活现地走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它们三个一排,就像一伙威风凛凛、身材矮小的行人。许多门牌号并没有清清楚楚地贴在外面,我正琢磨着自己是不是看漏了,是不是应该折返,却突然发现,眼前那行字正是“霍巴特与布莱克威尔”,这行字是用油漆刷在整洁、老式的拱门上,拱门下方是店面的橱窗。透过蒙尘的窗户,我看到店里的斯塔福郡犬,锡釉陶器猫,蒙着灰尘的水晶,黯淡无光的银器,古董椅子和长靠背椅,长靠背椅套着用柳黄色旧缎子做的沙发套。还有一只精美的彩釉鸟笼,微型的大理石方尖碑,摆在一张大理石面的展示桌上,一对用雪花石膏做的凤头鹦鹉。这正是母亲会喜欢的那种商店——格局紧凑,稍显破旧,地上堆着一摞摞旧书。不过卷帘门拉了下来,尚未开门迎客。
大多数商店要到正午或者一点,才会开门营业。为了消磨时间,我溜达到格林威治大道的大象与城堡餐厅,以前我和母亲到市中心来,有时会在这里用餐。不过就在我走进餐厅的那个瞬间,我意识到自己不应该来。那些不怎么搭配的陶瓷大象,甚至就连身穿黑色T恤衫、扎着马尾辫、笑着朝我走来的女服务员,都让我不堪承受。我看到上次我和母亲来吃午餐时坐的角落里的那张桌子,我只好咕哝一句抱歉,退回门外。
我站在人行道上,心怦怦直跳。鸽子从灰暗的天空中低飞而过。格林威治大道几乎空空荡荡:一对两眼通红的男人,看起来像是打了一夜的架;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女人,穿着尺码太大的高领毛衣,牵着一只达克斯猎犬,朝第六大道走去。独自待在格林威治村感觉有点怪异,因为周末的早晨,在这种地方可看不到多少孩子;这里更适合世故老练、稍有几分醉意的成年人。每个人看上去都是一副刚刚起床、或者宿醉未消的样子。
开门营业的店铺不多,再加上心里有些失落,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可做,我只好朝霍巴特与布莱克威尔的方向原路返回。对我这个不在中心区居住的人来说,格林威治村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小,那么旧,常春藤和葡萄藤爬满房屋,临街的桶里种着药草和番茄。酒吧的招牌都是手绘的,就像乡下酒馆一样:有马有猫,有鸡有鹅,还有猪。但那种私密的氛围,那种狭小的格局,也让我有种受排斥的感觉。我发现自己低着头,从那些向客人敞开的小门前面匆匆走过。我很清楚,那种星期天上午开怀饮宴的生活,就在四周秘密进行着。
“霍巴特与布莱克威尔”的卷帘门还没拉上去。我感觉这家店有一阵子没营业了。这里又冷又暗,跟街上的别家店面不同,没有什么生气。
我朝窗户里面望去,正琢磨着下面该怎么办,这时突然看见店里有动静:店堂后面有一大团影子晃了一下。我大吃一惊,怔在原地。它动作轻盈,就像鬼影一般,没有朝这边看,从另一边的门口一闪而过,没入黑暗之中。
然后就什么也看不到了。我手搭凉棚,朝黑咕隆咚、堆满物品的店堂深处望去,然后敲了敲窗户。
“霍巴特与布莱克威尔。按绿色的门铃。”
门铃?哪有门铃?门口是一道紧闭的铁门。我走到隔壁门口,十二号是一栋朴素的住宅。然后我又折回八号,一栋褐砂石房屋。有条门廊直通一楼,不过这次,我看到了刚才没看到的东西:一个细长的门铃,夹在八号和十号中间,被一排老式的锡制垃圾桶给挡住了。四五级台阶下面,是一扇样式普通的门,要比人行道的高度矮三英尺左右。门上没有标牌,也没有字号。不过一抹鲜艳的黄绿色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块绿色的电工胶带,粘在墙上的一个按钮下面。
我走下台阶,按响门铃,铃声大作,响得有些疯狂(险些把我吓跑),我不由缩了缩身子。我做了几次深呼吸,鼓起勇气。这时,门突然开了,把我吓了一跳,我发现眼前的人身材高大,外表出乎我的意料。
他起码有六英尺四五英寸高[39]:面容憔悴,下巴庄重,身材笨重。他的仪表不免让我想起挂在市中心一家酒吧里的爱尔兰诗人和职业拳击手的老照片,爸爸喜欢在那家酒吧喝酒。他的头发多半已经花白,应该剪剪了。他的皮肤透着病态的苍白,眼圈呈深紫色,看上去就像鼻子被人打破了似的。他在衣服外面披了一件带丝绸翻领、佩兹利涡旋纹花呢料子的华丽睡袍,这条睡袍几乎一直垂到脚踝,在他身周飘拂着,就像三十年代老电影里那些重要人物的穿着:上面有虫蛀的痕迹,不过依然令人印象深刻。
我大为惊讶,完全忘了该说什么。他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迹象。刚好相反,他用眼皮发乌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望着我,等我开口。
“抱歉——”我咽了口唾沫,喉咙干涩得厉害,“我不是有意要打扰您——”
在随后的沉默中,他轻轻眨了眨眼睛,仿佛他完全明白:你才不会无缘无故打扰我呢。
我在衣兜里摸索着,掏出那枚戒指,放在手掌上递给他。他那张苍白的大脸松弛下来。他看看那枚戒指,又看看我。
“你从哪儿弄到这个的?”他说。
“是他给我的,”我说,“他让我送过来。”
他站起身,仔细打量着我。一时间,我还以为他要告诉我,他听不懂我在说什么。然后他一言不发地退回去,打开了门。
“我是霍比[40],”我正犹豫不决,他开了口,“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