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知道吗……”他把这条裙子在我身上比了比,吓了我一大跳,“它很适合你,”他赞赏地看着我,“你有那种黑色电影中倦怠冷漠的感觉。”
“是吗?”他的话让我再次吓了一跳。“事实上……这条裙子原本是我的。”
“真的?你不想要了吗?”丹几乎有点儿义愤填膺地问道,“它相当漂亮啊!”
“是的,但……我只是……不再喜欢了。”我把它放回横杆上。我没有必要告诉他真相。这条裙子是盖伊将近一年前送给我的。那时我们刚交往一个月,一个周末他带我去了巴斯,我在一个商店的橱窗里看到了这件衣服,然后走进去瞧了瞧,主要还是出于专业的兴趣,没想过买下来,因为它售价500英镑。但是后来,趁我在旅馆看书的时候,盖伊溜了出去,把这条裙子用粉红色的薄纱包装成礼物带了回来。现在我决定把它卖掉,因为它属于我竭力想忘掉的那段人生。我会把卖得的钱捐出去。
“对你来说,古董衣最吸引你的地方是什么?”当我把靠着左手墙壁打着灯光的玻璃柜里的鞋子重新排列的时候,我听到丹问道。“是因为那些衣服和当今的衣服比起来质量更上乘吗?”
“这是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我一边回答,一边把一双20世纪60年代的绿色麂皮无带低帮鞋摆成优雅的角度。“穿着古董衣是对现在大批量生产的一种反抗。但我最爱古董衣的是……”我看着他,“请不要笑啊!”
“当然不会……”
我抚摸着一件20世纪50年代女式雪纺薄纱浴袍。“我真正热爱它们的原因在于……它们包含着某个人的生活经历。”我用手背轻抚它的鹳毛装饰。“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会去想穿过这些衣服的女人。”
“真的?”
“我会猜想她们的生活。我看着一件衣服——比如这件……”我走近日装那一栏,抽出一套20世纪40年代的深蓝色粗呢套装,包括外套和裙子。“忍不住会想谁拥有过这件衣服。她那时多大?在工作吗?结婚了吗?过得开心吗?”丹耸耸肩。“这套衣服上面有40年代早期的英国标签,”我接着说道,“所以我就会想,战争期间这个女人经历了什么?她的丈夫活下来了吗?她活下来了吗?”
我走到鞋区,拿出一双20世纪30年代的绣着黄玫瑰的织锦缎拖鞋。“看着这些精致的鞋子,我就想象着它们的女主人穿着它们起床,散步,跳舞或亲吻某个人。”我又走到衣帽架上的一顶粉红色天鹅绒小圆帽前。“看着像这样的小圆帽,”我把面纱撩起来,“我就会想象,面纱下是怎样的脸庞?因为当你买了一件古董衣的时候,你不仅仅是在买面料和做工——你买的还是某个人的过去。”
丹点点头:“你把过去嫁接到了现在。”
“正是如此——我给了这些衣服一段新的生命。我为能够修复它们而自豪,”我接着往下说,“然而生活中有如此多的东西是不能够修复的。”我感到胃上骤然裂开一个熟悉的深洞。
“我之前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古董衣,”过了一会儿,丹说道,“我喜欢你对这份事业的热情。”他仔细看了一下笔记本:“你给我提供了一些很棒的内容。”
“那很好啊,”我轻声回答道,“和你交谈很愉快。”但开头很平淡,我极想加上这一句。
丹笑了笑。“嗯……我最好还是让你继续你的工作——我也应该走了,把这个写出来,但是……”他盯着角落里的架子,“多么奇妙的一顶帽子啊!它是哪个时期的?”
“它是当代的。四年前做的。”
“非常有独创性。”
“是的——独一无二。”
“多少钱?”
“这个是非卖品。它是设计师本人赠给我的——我的一位密友。我想把它摆在这儿只是因为……”我觉得喉咙发紧。
“因为它很漂亮?”丹说道。我点点头。他啪地合上笔记本:“她会来参加开业仪式吗?”
我摇摇头:“不会。”
“最后一件事,”他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一个相机,“编辑要求我给你照张相,和文章一起登。”
我看了看表:“只要不费太长时间。我还需要把气球系到门前,我还得换……我还没有把香槟倒出来,这个很费时间。客人20分钟后就到了。”
“我帮你,”我听到他说,“弥补我迟到的过失。”他把铅笔别到耳后。“杯子在哪里?”
“哦,柜台后面有3箱杯子,小厨房的冰箱里有12瓶香槟。谢谢你。”我说道,其实有些焦虑,不知他是否会把香槟洒得到处都是。但是他熟练地往细长的香槟杯里注入凯歌香槟——当然也是有年份的,必须如此——我梳洗一番,换上我的行头,一件20世纪30年代鸽灰色绸缎鸡尾酒会礼裙,配上银色的Ferragamo(菲拉格慕)后绑带女鞋;然后化上淡妆,梳理一下头发。最后,我把飘拂在椅背后的一串浅金色气球解下来,三三两两地系到门前,任它们在逐渐猛烈的风中急剧摇摆。当教堂钟敲过6下的时候,我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杯香槟,丹在拍照。
一分钟后,他放下相机,面带困惑地看着我。
“抱歉,菲比——你能笑一笑吗?”当丹离开的时候,母亲正好到了。
“那是谁?”她一边问着,一边径直朝试衣间走了过去。
“一个叫丹的记者,”我回答道,“他刚刚在为当地的一家报纸采访我。他这人做事不太有条理。”
“他看起来不错,”当她站在镜子面前,仔细审视自己的容颜时说道,“穿得很难看,但是我喜欢男人卷发。与众不同。”她镜子中的面孔带着焦虑的失望看着我。“我希望你能再找到一个人,菲比——我讨厌你独自一个人。独自一个人没什么好玩的,因为我可以证明。”她苦涩地补充道。
“我还是很享受的。我打算很长时间都一个人待着,也许是永远。”
母亲啪的一声打开包。“亲爱的,那很有可能是我的命运,但是我不希望是你的命运。”她拿出一支价格不菲的新口红,看起来像一颗银色的子弹。“我知道你这一年过得很艰难,亲爱的。”
“是呢。”我嗫嚅道。
“而且我也知道,”她瞄了一眼艾玛的帽子,“你一直……很痛苦。”即使是母亲,也不会了解我有多痛苦。“但是,”她说道,把口红旋了出来,“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和盖伊分手。我知道我只见过他三次,但是我觉得他很有魅力,英俊潇洒,人也不错。”
“他的确如此,”我赞同道,“他很可爱。事实上,他完美无缺。”
镜子中,母亲的视线碰上我的视线。“那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我撒谎了,“只是我的感觉……变了。我之前和你说过。”
“是的。但是你从来没说过为什么。”母亲在上唇抹上一层口红——一种稍稍有些艳丽的珊瑚红色。“整件事看起来不合常理,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当然,那段时间你很不快乐,”她放低了声音,“但是接下来艾玛出事……”我合上眼睛,尽力想把那些一直缠绕我的影像关闭在外。“哦……真是可怕,”她叹了口气。“我不知道她怎么会……一想起她……够了。”
“够了。”我苦涩地回应道。
母亲用纸巾擦了擦下唇。“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接下来,尽管你很难过,你还是要结束和一个好男人的这段看起来很快乐的关系。我觉得你是有些精神崩溃,”她继续说道,“这不奇怪……”她咂了咂嘴,“我觉得你当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平静地反驳道,“但是你知道吗,妈妈,我不想谈……”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她突然问道,“你之前没告诉过我。”
我感到脸上一阵发热:“通过艾玛。”
“真的?”她看着我。“她多么贴心,”她说着,然后又转回去看着镜子,“把你介绍给那样一个好男人。”
“嗯。”我心绪不安地说道……
“我遇见了一个人,”一年前,艾玛在电话里兴奋地讲道,“让我为之眩晕,菲比。他……很好。”我的心沉了下去,不仅仅因为艾玛老是说她遇见了某个“好人”,更多的是这些男人通常什么也不是。艾玛会对他们产生一时的激情,一个月以后,开始躲着他们,声称他们“太可怕了”。“我是在一个慈善活动现场遇到他的,”她解释道,“他运营着一家投资基金——但是好的一面是,”她以一贯可爱的天真烂漫补充道,“这是一家有道德的基金。”
“听起来很有趣。那么他肯定很聪明。”
“他以第一名的成绩从伦敦政经学院毕业。不是他告诉我的,”她快速补充道,“我从谷歌上查到的。我们已经约会了几次,一切很顺利,所以我想让你看看他。”
“艾玛,”我叹了口气,“你已经33岁了。事业成功,现在英国的一些名媛都要戴你设计的帽子。你为什么还需要我的批准呢?”
“嗯……因为旧习难改啊。我总是问你对男人的意见,不是吗?”她沉思道,“从我们还是少年时起就这样。”
“话虽如此——但是我们现在不是小孩子了。你得对自己的判断有信心。”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还是想让你认识盖伊。下周我会举行一个小宴会,让你坐在他旁边,好吗?”
“好吧。”我叹了口气……
下个周四的晚上,我在艾玛租来的位于马利波恩的房子里,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我真希望自己并没有掺和进来。从客厅传来很多人大笑和说话的声音。艾玛对于一个“小”晚宴的概念竟然是给12个人准备5道菜。当我取盘子的时候,我一直在回想艾玛过去几年里“疯狂爱上”的男人:阿尼是一位时尚摄影师,后来因为一个手模劈腿了;菲尼安,一个园林设计师,每个周末都会去陪他6岁的女儿——和她的妈妈。然后就到朱利安了,一个戴眼镜的股票经纪人,对哲学感兴趣,对其他却毫不在意。艾玛最后一段牵绊是和皮特,他是伦敦爱乐乐团的一名小提琴家。这段感情看起来似乎很有未来——他为人很好,她可以和他谈论音乐;但后来他跟随乐团世界巡演3个月,回来时已和第二长笛手订婚。
也许盖伊这个家伙将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我一边在抽屉里翻找着餐巾纸一边想着。
“盖伊是完美的,”她边说边打开烤箱,一股蒸汽和爆烤羊肉的香味飘了出来,“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菲比。”她快乐地说。
“你总是这么说。”我开始叠餐巾纸。
“嗯,这次是真的。如果这次不成功的话,我就杀了我自己。”她欢快地补充道。
我停了下来:“别犯傻了,你好像还没有认识他很久。”
“是这样——但是我知道我的感觉。不过,他迟到了,”她哀叹着把羊肉端出来晾着。她把一盘克勒塞生肉砰的一声放到桌子上,脸上满是焦虑的神情。“你觉得他会来吗?”
“当然会,”我说道,“现在才8点45分——他很可能是工作耽搁了。”
艾玛踢出一脚,把烤箱门关上:“那他为什么不打电话呢?”
“也许他正堵在地铁上。别担心……”
她开始给预备烤的肉抹上油脂。“我忍不住。我愿意像你那样冷静和镇定,但是我永远学不会你的泰然自若。”她站直身。“我看起来怎么样?”
“漂亮。”
她松了一口气,露出一个微笑:“谢谢——不过我不相信你,你总是那么说。”
“因为事实总是如此。”我坚定地说道。
艾玛穿着她典型的混搭风格,一袭Betsey Johnson(贝奇·约翰逊)的印花真丝长裙,搭配淡黄色的渔网袜和黑色的短靴,波浪般的茶褐色头发用一根银色发带束向脑后。
“这条裙子真的适合我吗?”她问道。
“真的。我喜欢它的鸡心领,身体线条也设计得很讨喜。”我补充道,说完立即就后悔了。
“你是在说我胖吗?”艾玛的脸沉了下来,“请不要这样说,菲比——尤其不要今天。我知道我能减掉几磅,但是——”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当然不胖,艾[4],你很可爱,我的意思是——”
“哦,天哪!”她用手捂着嘴,“我还没有做薄饼!”
“我来做吧。”我打开冰箱,拿出烟熏三文鱼和一桶鲜奶油。
“你真是太棒的朋友,菲比。”我听到艾玛说道,“没有你,我该怎么办呢,”她一边说,一边往羊肉上撒上迷迭香,“你知道,我们已经认识四分之一个世纪了。”
“有那么长吗?”我喃喃地说,开始切三文鱼。
“是的。我们可能还会彼此相对多久呢,再一个50年?”
“如果我们喝合适品牌的咖啡的话。”
“我们不得不去同一家养老院!”艾玛咯咯笑起来。
“那儿你还会要求我给你把关男朋友。‘哦,菲比,’”我以古怪的腔调说道,“‘他93岁了——你觉得他对我来说太老了吗?’”
艾玛哼了一声,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把一串迷迭香扔向我。
现在我已经开始烘烤薄饼了,我利落地翻着这些饼,尽量不烫到手指。艾玛的朋友正在高声地聊天——还有人在弹钢琴——我只能模糊地听出电铃的声音,但是艾玛立刻激动了起来。
“他来了!”她对着小镜子检查自己的妆容,调整了一下发带,然后跑下狭窄的楼梯。“嗨!啊,谢谢,”我听到她的尖叫。“它们真漂亮。上来吧——你认识路。”我得知了一个事实,盖伊之前来过这里——这是一个好的信号。“大家都已经到了。”我听到艾玛说着,他们走了上来。“你堵在地铁上了吗?”我现在已经摞起了第一批薄饼。于是我拿过胡椒磨,大力地摇了摇。什么也没有。该死的。艾玛把干胡椒放哪儿了?我开始找,打开了几个碗柜,才在调料架的最上端找到一罐新的干胡椒。
“我给你拿杯喝的,盖伊,”我听到艾玛说道。“菲比。”我刚把干胡椒罐上的封条拆掉,想撬开盖子,但是卡住了。“菲比,”艾玛又喊了一遍。我转过身。她正站在厨房里,捧着一束白玫瑰,笑得花枝招展;盖伊就在她身后,正站在走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