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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随感十三则(有删节)

那蔓好像一个触手,具有可惊的攀缘力。但究竟因为不生眼睛,只管盲目地向上发展。

丰子恺一

花台里生出三枝扁豆秧来。我把它们移种到一块空地上,并且用竹竿搭一个棚,以扶植它们。每天清晨为它们整理枝叶,看它们欣欣向荣,自然发生一种兴味。

那蔓好像一个触手,具有可惊的攀缘力。但究竟因为不生眼睛,只管盲目地向上发展,有时会钻进竹竿的裂缝里,回不出来,看了令人发笑。有时一根长条独自脱离了棚,颤袅地向空中伸展,好像一个摸不着壁的盲子,看了又很可怜。这等时候便无需我去扶助。扶助了一个月之后,满棚枝叶婆娑,棚下已堪纳凉闲话了。

有一天清晨,我发现豆棚上忽然有了大批的枯叶和许多软垂的蔓,惊奇得很。仔细检查,原来近地面处一支总干,被不知什么东西伤害了。未曾全断,但不绝如缕。根上的养分通不上去,凡属这总干的枝叶就全部枯萎,眼见得这一族快灭亡了。

这状态非常凄惨,使我联想起世间种种的不幸。

翻开十年前堆塞着的一箱旧物来,一一检视,每一件东西都告诉我一段旧事。我仿佛看了一幕自己为主角的影戏。

结果从这里面取出一把油画用的调色板刀,把其余的照旧封闭了,塞在床底下。但我取出这调色板刀,并非想描油画。是利用它来切芋艿,削萝卜吃。

这原是十余年前我在东京的旧货摊上买来的。它也许曾经跟随名贵的画家,指挥高价的油画颜料,制作出帝展一等奖的作品来博得沸腾的荣誉。现在叫它切芋艿,削萝卜,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萝卜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许比油画中更为丰富,让它尝尝吧。

十余年前有一个时期流行用紫色的水写字。买三五个铜板洋青莲,可泡一大瓶紫水,随时注入墨匣,有好久可用。我也用过一会,觉得这固然比磨墨简便。但我用了不久就不用,我嫌它颜色不好,看久了令人厌倦。

后来大家渐渐不用,不久此风便熄。用不厌的,毕竟只有黑色和蓝色:东洋人写字用黑。黑由红黄蓝三原色等量混合而成,三原色具足时,使人生起安定圆满之感。因为世间一切色彩皆由三原色产生,故黑色中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了。西洋人写字用蓝,蓝色在三原色中为寒公,少刺激而沉静,最可亲。故用以写字,使人看了也不会厌倦。

紫色为红蓝两色合成。三原色既不具足,而性又刺激,宜其不堪常用。但这正是提倡白话文的初期,紫色是一种蓬勃的象征,并非偶然的。

孩子们对于生活的兴味都浓。而这个孩子特甚。

当他热中一种游戏的时候,吃饭要叫五六遍才来,吃了两三口就走,游戏中不得已出去小便,常常先放了半场,勒住裤腰,走回来参加一歇游戏,再去放出后半场。看书发现一个疑问,立刻捧了书来找我,茅坑间里也会找导过来。得了解答,拔脚便走,常常把一只拖鞋遗剩在我面前的地上而去。直到划袜走了七八步方才觉察,独脚跳回来取鞋。他有几个星期热中于搭火车,几个星期热中于着象棋,又有几个星期热中于查《王云五大词典》,现在正热中于捉蟋蟀。但凡事兴味一过,便置之不问。无可热中的时候,整日没精打采,度日如年,口里叫着“饿来!饿来!”其实他并不想吃东西。

有一回我画一个人牵两只羊,画了两根绳子。有一位先生教我:“绳子只要画一根。牵了一只羊,后面的都会跟来。”我恍悟自己阅历太少。后来留心观察,看见果然:前头牵了一只羊走,后面数十只羊都会跟去。无论走向屠场。没有一只羊肯离群众而另走生路的。

后来看见鸭子也如此。赶鸭的人把数百只鸭放在河里,不需用绳子系住,群鸭自能互相追随,聚在一块。上岸的时候,赶鸭的人只要赶上一二只,其余的都会跟了上岸。无论在四通八达的港口,没有一只鸭肯离群众而走自己的路的。

牧羊的和赶鸭的就利用它们这模仿性,以完成他们自己的事业。

每逢赎得一剂中国药品来,小孩们必然聚拢来看拆药。每逢打开一小包,他们必然惊奇叫喊。有时一齐叫道:“啊!一包瓜子!”有时大家笑起来:“哈哈!四只骰子!”有时惊奇得很:“咦!这是洋囡囡的头发呢!”又有时吓了一跳:“啊唷!许多老蝉!”……病人听了这种叫声,可以转颦为笑。自笑为什么生了病要吃瓜子,骰子,洋囡囡的头发呢,或老蝉呢?看药方也是病中的一种消遣。药方前面的脉理大都乏味;后面的药名却怪有趣。这回我所服的,有一种叫做“知母”,有一种叫做“女贞”,名称都很别致。还有“银花”,“野蔷薇”,好像新出版的书的名目。

吃外国药没有这种趣味。中国数千年来为世界神秘风雅之国,这特色在一剂药里也很显明地表示着,来华考察的外国人,应该多吃几剂中国药回去。

《项脊轩记》里归熙甫描写自己闭户读书之久,说“能以足音辨人”。我近来卧病之久,也能以足音辨人。房门外就是扶梯,人在扶梯走上走下,我不但能辨别各人的足音,又能在一人的足音中辨别其所为何来。“这回是徐妈送药来了?”果然。“这回是五官送报纸来了?”果然。

记得从前寓居在嘉兴时,大门终日关闭。房屋进深,敲门不易听见,故在门上装一铃索。来客拉索,里面的铃响了,人便出来开门。但来客极稀,总是这几个人,我听惯了,也能以铃人辨人。有时一种顽童或闲人经过门口,由于手痒或奇妙的心理,无端把铃索拉几下就逃,开门的人白跑了好几回;但以后不再上当了。因为我能辨别他们的铃声中含有仓皇的音调,便置之不理了。

盛夏的某晚,天气大热,而且奇闷。院子里纳凉的人,每人隔开数丈,默默的坐着摇扇。除了扇子的微音和偶发的呻吟声以外,没有别的声响。大家被炎威压迫得动弹不得,而且不知所云了。

这沉闷的静默继续了约半小时之久。墙外的弄里一个嘹亮清脆而有力的叫声,忽然来打破这静默:

“今夜好热!啊咦……好热!”

院子里的人不期地跟着他叫:“好热!”接着便有人起来行动,或者起立,或者欠伸,似乎大家出了一口气。炎威也似乎被这喊声喝退了些。

十一

尊客降临,我陪他们吃饭往往失礼。有的尊客吃起饭来慢得很:一粒一粒地数进口去。我则吃两碗饭只消五六分钟,不能奉陪。

我吃饭快速的习惯,是小时在寄宿学校里养成的。那校中功课很忙,饭后的时间要练飞弹琴。我每餐连盥洗只限十分钟了事,养成了习惯。现在我早已出学校,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我常自比于牛的反刍:牛在山野中自由觅食,防猛兽迫害,先把草囫囵吞入胃中,回洞后再吐出来细细嚼食,养成了习惯。现在牛已被人关在家喂养,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

据我推想,牛也许是恋慕着野生时代在山中的自由,所以不肯改去它的习惯的。

十二

一位开羊行的朋友为我谈羊的话。据说他们行里有一只不杀的老羊,为它颇有功劳:他们在乡下收罗了一群羊,要装进船里,运往上海去屠杀的时候,群羊往往不肯走上船去。他们便牵这老羊出来。老羊向群羊叫了几声,奋勇地走到河岸上,蹲身一跳,首先跳入船中。群羊看见老羊上船了,便大家模仿起来,争先恐后地跳进船里去。等到一群羊全部上船之后,他们便把老羊寄上岸来,仍旧送回棚里。每次装羊,必须央这老羊引导。老羊因有这点功劳,得保全自己的性命。

我想,这不杀的老羊,原来是该死的“羊奸”。

快乐赏析

丰子恺的这一组随笔《随感十三则》,充满浓浓的生活气息,同时,叙述精到、传神,感悟简练、隽永,韵味无穷,简言之,能入能出。

入,即描写生活时的形象、传神。在丰氏的随笔中,生活气息是非常浓郁的,这也是他散文的主要特色之一。十三则的取材都是一些生活中琐屑轻微的事物,正是由于丰子恺随笔的这种生活气息太“生活”了,以至于使人极容易亲近。此外,还由于丰氏富于艺术气质,多才多艺,使他能更容易地融进相对平和的艺术世界中,因此才会有人认为他是现代中国最像艺术家的艺术家。此外,他还拥有艺术家的直率,并且在的笔端流露出对于平凡事物,对于万物丰富的爱,而这些和他仿佛是有紧密关联的。至此,我们发现丰氏的“入”是不同于愤世嫉俗的“入”,他的“入”是平实的,是与生活近距离接触的,是充满着人情味的。

而他随笔的“出”,并不是一般的“出世”(脱离尘俗),而是对“入”的一种包含哲理性的思考:不是专为述写生活细节而写,也不是为普通的体验而感,而有着隽永甚至宏大的内涵。从而使他的随笔洗脱小家子气,而具一种永恒的艺术魅力。

由生活中常见的事物推及到深重的人生与历史思考。也许并不是作者刻意追求的,但却是原文所达到的效果。言其“能出”,是十分恰当的。而文中点到即止、短小的篇后小感是“能出”的精华所在,一般是以一句话作结的形式出现。如上述的第十三则小感:我想,这不杀的老羊,原来是该死的“羊奸”。由于它们精炼,语境上没有被约束住,允许我们有多元的理解,甚至突破时空的限制。也许这也是丰子恺随笔直到今天仍然鲜活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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