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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须臾(2)

这可能和他的性格有关。但感情就是这样,总得有一个负责殷勤探寻,一个负责欣然接受。所以,两人感情一直很稳定。陈朝是理工男,考上了公务员,性情在职场练就得十分沉稳。

她以为他不会拒绝,然而在戒指出现的时候,他神情是呆滞的,不是兴奋过头的样子,很久以后才说对不起。

有那么一瞬间,暮暮以为是陈朝内疚。求婚之类的,理应是男生主动。她嘿嘿一笑,小手一挥,凑到他面前说:“没事的啦。咱家有咱家的活法。”

陈朝摇头,说:“你误会了。”

暮暮有些震惊,片刻后终于反应过来,慌忙道:“难道,你是觉得太快了?”

陈朝还是没有多说什么,只知道摇头。和性格沉闷的人交往就是这点不好,越急的时候,你越不知道对方的想法是什么。

“对不起,我得走了。”陈朝说。

陈朝是含蓄的人,伤人的话从来不说透彻。而暮暮擅长商业谈判,察言观色相当到位,这一句话的意思,她瞬间就懂了。

陈朝起身离开,步履匆忙。暮暮静静坐在原位上,很久没有说话。

陈朝不敢回头看暮暮,慌慌张张跑了出去。来的时候坐的是暮暮的车,回去只能打的。然而想了想,陈朝还是选择坐地铁,然后步行十分钟,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里。

回去之后陈朝洗了脸,疲惫地倒在床上,看着周围的一切。

这个单间陈朝住了四年。

二十二岁那年,陈朝在西塘见到暮暮。那时候暮暮刚满二十岁,大二,逃课出来旅游。而陈朝恰好大四毕业失恋,一个人出来散心。两个人在青年旅舍混宿里相遇,然后慢慢走到一起。

暮暮说她不会去北方,于是陈朝义无反顾来了南方,考了公务员,搬进了这个单间。

暮暮有一阵子过着女汉子一般的生活。不化妆,不打扮,经常逃课,出来打游戏,昼伏夜出,饮食不规律。那时候暮暮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穿着人字拖突然出现在陈朝的房间,然后不耐烦地说一句:“啊……好烦,不想上课。”

陈朝从来都不多说什么,只是笑笑,坐下来给她上一节人生的大道理课。暮暮听得心烦,朝他大吼大叫他不仅不恼,反而把她拖到衣柜前,说:“我给你买了别的款的衣服,你要不要试试新风格?”

有一天暮暮问陈朝:“你是不是很后悔找了我?该找个本来就懂事的姑娘,就不用像现在一样费心了。”

陈朝摇头:“我觉得,感情嘛,本来就是为了让对方变得更好,否则这段感情也就没有意义了吧。”

之后,他又补充一句:“即使你很优秀,不像现在这样把生活过得乱七八糟,那我喜欢优秀的你,也是因为我喜欢你,希望你能活得更好。而不是因为你优秀,所以我喜欢。”

暮暮听到他的话,特别感动,伸手抱紧了陈朝。

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力量,或者说是身体里的某一根神经开始发育,敦促她努力。暮暮对创业小组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一扫过去的颓废。

毕业时暮暮说想创业,但她害怕,陈朝告诉暮暮,想做什么你就去做,剩下的有我。

于是暮暮便鼓起勇气,开始创业。

那时候暮暮每天凌晨睡,早上七点就起,电话从来不停,有时候忙起来,连饭都顾不上吃。

“你会不会觉得我耗费太多时间去忙我的事情,然后不要我了?”暮暮问陈朝。

陈朝伸手抱住暮暮,笑了笑:“没有,我看你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很高兴。你想做什么,就放心去做,有我。”

暮暮折腾了好几年。创业失败了两次,但暮暮总能想办法站起来。最初陪着暮暮的人都已经老老实实去工作,又或者回家乡,只有暮暮还在这个城市,努力拼搏,逆光生长。

有人觉得暮暮很勇敢,是一个天生的战士,暮暮也这么以为。

第三次创业的时候,暮暮终于成功。这已是陈朝在这个城市生活的第五年。

暮暮卖了一部分股权,套了现,带陈朝去车展,带陈朝去看房,然后问陈朝喜不喜欢?

“我的就是你的。”暮暮说,“无论是钥匙、银行卡,还是我自己。”

有一天晚上,陈朝半夜醒来,暮暮躺在陈朝身边。

透过落地窗户,看到外面的月亮,他突然很想念那个挤在小房子里不修边幅的暮暮。人总有一段时间在不停地跟自己闹别扭,陈朝心里别扭的是,他已经无法再为暮暮带来什么,应该从容抽身,还暮暮海阔天空。

于是他找了理由,搬回自己租住的房子里。

暮暮见过挺多这样的人——执意要自己当君子,掌心开莲花。她也明白,从前陈朝是她的依靠,现在和她比起来,他觉得自己只能用“狼狈”两个字来形容。

暮暮看过他的微博。

暮暮又怎么不知道,陈朝肯做现在的工作,只是因为工资稳定,但这一成不变的生活,他并不喜欢。

但总有一些牺牲和委屈,在陈朝看来是值得的。

当有一天,她不再需要这些,那会产生怎样的质变,完全取决于他的想法有多偏执。这有点极端的付出,许多人都有过。暮暮看得开,能看透爱人的心。

第二天,陈朝收拾好准备上班,一打开门,却看见暮暮站在门口。

外面下着雨。

暮暮手里拿着一把伞,说:“外面雨大,我来给你送伞。无论你去哪里,我都陪你。”

陈朝没说话,暮暮看着陈朝,说:“他们都说我勇敢,但昨晚我想了很久才发现,我不是勇敢,我只是知道,无论怎样,你都在我身后。我从来不担心失败,也不担心未来,因为我知道,无论怎样,你都会陪着我。”

“我这一路能这么坚持往前,是因为有你始终在我身边。”暮暮说。

这一刻,暮暮有点话痨,说话爱重复,这一点也不符合她商业精英的形象。但在他面前,她就这样了。她接着说:“可是爱情不是单方面的付出,你说过,两个人相爱,是为了让对方变得更好。我已经往前走了,所以我拿到了伞,现在我回来接你。你要去哪里,我都送你去。”

许久,陈朝终于出声:“那如果没有我呢,你会不会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曾经再坚强的臂膀,也有柔弱的时候。没有人会是永远的强者。比如,他这一刻的不自信。

“不会。”暮暮断然否决,哑声道,“如果今后没有你,我也走不下去。”

“那我想去很多地方,可能要耽误你一些时间,你愿不愿意送我?”陈朝问。

暮暮含着眼泪用力点头:“会的!这是我努力拿来这把伞的原因。”

04/

平凡的人们,面对的事,都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在轻描淡写的叙述中,须臾之间,就交代完这长长的一程。

好像故事够平凡,才能覆盖更多人的人生。

我们爱一个人,便希望他们因为我们的爱变得更好。

我们被一个人爱,便希望不辜负这样的爱意,因而让自己变得更好。

人生这条长路上,总有一种勇气来源于身后的人。

因爱而无惧险阻,因爱执着变更。

愿你人生无论荆棘险阻,都有爱相伴相随,陪你走过漫漫长夜。

城市以北的春天

01/

我遇见卡尔的那一年,她正在步行街摆地摊。

一块桌布摊在地上,小玩意儿摆在布上,人坐在一块放着毛绒坐垫的石头上,安静地看着来来回回的路人,也不怎么吆喝,有点愿者上钩的意思。

后来有几次我又路过那儿,每次都能看到她。

她总在卖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一次的主题是闹钟。

“这是一个会飞的闹钟。”她一边说一边演示,“你要立马起来捉住它,要不然,它会没完没了地响,如果稍稍偷会儿懒,你可能要去搬梯子才行。不过建议你别买,上次飞来飞去把我卧室的灯给撞碎了。”

听到她自己拆自己台的话,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你这样介绍还会有人买它吗?”我轻声地问她。

“适合卧室没有装灯的女生啊!”她摇头晃脑地说。

“有这样的人吗?”我好奇地问她。

她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瘪着嘴,叹了口气,说:“算啦!”然后就要把这个会飞的闹钟塞回背包里去。

“我的卧室里就没有灯。”旁边一个女生说。

我抬头看了看那个女生,圆圆的脸,蘑菇头,有一双带点忧郁之色的大眼睛,睫毛很长。女生把手伸过去,把闹钟接过来,仔细地摩挲,然后说:“就它了。”

我对这个女生很感兴趣,所以我请她去边上的水吧喝奶茶吃甜品。聊了许久,我终于知道,她是一个心里有伤久久未愈的姑娘,怕黑,又总是把自己扔到黑夜里。只有这样,怕黑的她才会让自己蜷成一团,躲在被窝里,逼自己早点睡着。如果亮着灯,总会不自觉地想一个人。那个人曾对她不止一次地说过,不要害怕,有我在。

他说不怕,她就真的不怕了。

她说:“他是一个有魔力的人。”

我知道,他的魔力,只对她有用。

在爱情里生病的人有很多,只有他们才是自己的医生。女生不知道还有多久才能从上一段感情里走出来。也许,她需要的,只是遇到一个更有魔力的男生。

她一定会拥有这样一个人。

当黑夜降临,心里出现一丝恐惧,会有一个声音对她说:“别怕,我在呢。”会哄她睡觉,给她唱一首睡眠的歌,或者,在清晨露水未散的时间里,和她一起捉闹钟。

她摇头,说:“怎么可能有人和我一起捉闹钟。我都做好心理准备了,让它飞吧,我看它能折腾多久。”

我笑了笑,看了看时间,伸手鼓捣了一下闹钟。三十秒后,闹钟发出刺耳的声音,它伸出一对小风扇,摇摇晃晃升空,真的飞了起来。水吧里先是一阵好奇,后来鸡飞狗跳,一群店员跳起来逮它,画面可热闹了。

她说:“你整我。”

隔了几秒钟,她又说:“你这是打脸。”

紧接着,她眼中噙着泪。她像是想起了许多事情,也像是做了一个决定,这些我都无从得知。但是我听见她说:“谢谢你。”

02/

卡尔有一个买家群,名字叫“卖姑娘的小蘑菇”,有一百多个少女蹲守在那里,眼巴巴盼着卡尔上新品。

卡尔能淘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当然,在少女们眼里,这些东西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叫小众。像没落诗人私印的诗集啦,限量的手工织布啦,绑在钥匙上离开手机五十米就会“嘀嘀”叫唤的小磁片啦,据说非常好用的鼻屎夹啦……或文艺或摇滚,或实用或无用,全凭她的审美与心意。不到一百五十人的群,限量五百个的鼻屎夹居然卖断了货,实在是令人目瞪口呆。

我给她发消息,我问她:“那夹子好使不?”

她说:“谁用谁知道。”

我问一个买家:“听说你一口气买了十五个那什么夹子?”

买家发来一张笑脸,再发来两个字:“不卖。”

我不死心,又问卡尔:“再进点夹子呗,我好奇!”

卡尔说:“一次卖完,没有下次了。”

我说:“你也是为了挣钱是不是?何必呢?”

她说:“挣够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面对我这样不依不饶的买家,她能分分钟把天聊死,十足的话题终结者。女生天生会对这些有趣的物件兴趣十足,我不死心地在别的地方买到了,还是觉得有遗憾,这心态实在奇怪。

不过,它确实很好用。

这人人都有却又难以启齿的小动作做起来难免偷偷摸摸,有了夹子以后,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这是后话。

经历过这件事,我对她的欣赏又增了几分。也许人就是这样,有一些小坚持,总是会多得一些青睐。

平日里,大家在群里闲聊,因为工作繁忙,我总在睡觉前点开那个不提示消息的群,看看大家都聊了什么。这也意味着,她限量出售的小产品我总是抢不到。

后来有一段时间,卡尔特别安静。据说,她恋爱了。

我们问她,她不承认也不否认。

这世上是有这样一群人,不爱活在别人眼里,所以总能自在生活。不过从她售卖的东西来看,确实有恋爱的迹象。

因为很多东西,一个人根本玩不了。有买家抗议,说:“卡尔,你说过会一直出售那些陪我们杀死无聊时间的小玩意儿的,你不能不管我们。”像个爱翻旧账、失去宠爱的小孩子,那语气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卡尔在深夜才回复。可能是因为消息被淹没了,但这个群是她的自留地,她还会一条一条地阅读消息。她说:“我小的时候,总觉得要有好多好多的玩具,才叫过得有滋味。年初的时候我还是这样认为,可这些冰冷的小物件,哪里比得上一个有血有肉的小爱人。”

有一个聪明绝顶的女生问:“你是打算关店了吗?”

卡尔说:“是。”

那女生又问:“你会把这个群解散吗?”

卡尔没有说话。

但大家一直都在里面。

只是慢慢地,那个群变得特别安静。

03/

多年以后,我们拥有各种各样的群,消息飞来飞去,轻轻松松就上千条。可我还是会去那个安静的群里转一转。

我怀念那些日子,常会回过头去翻聊天记录,也想知道卡尔过得怎么样。

她应该到了有小孩的年纪,但空间或者微博都没有她最近的消息。

直到某一天,我又遇见她。

这世界,有时候小得让人惊喜。

她留了长头发,和以前也有一点不一样,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我们约到一起喝茶,多年不见,会陌生一点点,但谈到往事,还是诸多感慨。

“你这些年一直在长沙吗?”我问她。

她说:“没有。向北走了走。”

我又问她:“只会在长沙待一段时间吧?”

她说:“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这些年我遇到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自然有了一些与人聊天的小方法。知道故事的结果并不难,以上两个问题就够了。我知道,因为那个男生,她去了他所在的城市。如今两人分手,她又回来了。

后来断断续续的聊天,也验证了我的猜测。

让她放弃长沙的男生长相不算精致,然而他爱玩,又会玩。这样的人,很容易打动文艺女生的心。

跟我走。不许动。听我的。是他常说的三句话。她就乖乖地跟着他了,把看光怪陆离世界的眼睛带上,把思考问题的脑子抛到另一边,毫无目的但又总有惊喜地在别的城市晃荡。

卡尔知道,这样的日子,有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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