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09600000043

第43章 行政常识篇 (2)

郑某夫妻下岗后,在自己小区门口租了一间房子,经营些水果蔬菜。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执法检查,认为小店属于无照经营,所售的蔬菜没有质量检验证明,担心有质量问题,遂要求其停止经营。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撕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随即强行将两人扭送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关押起来,扣留时间长达几个小时。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行为违法吗?

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有剥夺或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权和强制权,除公安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本案例中,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强行限制郑某夫妻人身自由的行为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马上予以改正,并且要针对此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的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2.可以要求办案警察回避吗?

钱某与许某饮酒后发生争执并互相厮打,钱某受伤,两个人均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讯问并做笔录。经过鉴定,钱某被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办案的民警决定拘留许某。后许某经担保人担保,被取保候审。钱某打听到办案民警是许某的亲戚,非常担心自己的案子被“不了了之”,想请求办案警察回避。那么,钱某的要求合理吗?

钱某可以要求许某的亲戚回避。回避是指警察在出现一定的情况之下,应当退出案件办理的一种制度。这是为了保证治安处罚案件的公正性。本案中,由于办案警察是许某的亲戚,如果由他办理案件,会有不公正的嫌疑,因此钱某有权要求其回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13.酒后驾车怎么量刑?

曾某嗜酒如命,小酒天天喝,大酒周周有。一个周末,曾某下班后约上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喝酒、吃烧烤。几个人一晚上喝了一箱啤酒,都处于醉醺醺的状态。借着酒劲,曾某一会骚扰邻座的小姑娘,一会冲着街上的行人骂骂咧咧,一会又冲着服务员叫嚷,并扬言要砸毁停在他旁边的汽车,其他几个人也是丑态百出,周围的人纷纷躲开,不堪其扰。后警察到场将曾某一行人控制,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的治安管理处罚。曾某不理解,认为当时自己已经喝醉,行为不受自己控制,再说没有造成什么伤害的行为。那么,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是否应当给予处罚呢?

醉酒,是指人因饮酒过量而不能控制行为或者说控制行为的能力大大降低的一种状态。醉酒的人虽然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并不是完全丧失行为辨认和控制能力,并且这种状态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造成醉酒完全是本人在清醒状态时过量饮酒所致,完全是在正常情况下自己意志支配的结果。因此,醉酒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人,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与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一样负完全责任。

曾某辩解说自己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所以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应当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14.对于“治安”案件,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吗?

某高中即将毕业的学生结伴到郊外野餐聚会。大家各自带着吃的、喝的,男生们还带了一点啤酒。主持这次活动的是班长吕某和团支部书记王某,两个人都是班上的优秀学生,并同时暗恋着同一个女生沈某。吃饭的时候,吕某见王某紧挨着沈某,心有不快,闷闷地喝酒,几杯酒下肚,两人便借故较起劲来,互相讽刺、挖苦、指责,甚至动手打起来,同学们纷纷劝解。在拉扯中,吕某将王某的眼镜打坏。酒醒后的吕某很懊悔自己的举动,并对王某道歉,表示愿意赔偿损失,王某念及同学关系,没有提出异议,此事就此解决。对此治安案件,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吗?

对于这种普通的治安案件,警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和赔偿诉讼中的特有制度,是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调解。本案例中,吕某虽然打坏了王某的眼镜,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但其愿意赔偿,且情节比较轻微,公安机关在尊重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如果双方不愿意履行调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应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5.派出所民警可以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吗?

董女士在自己经营的足疗店正常营业时,当地派出所民警突然闯进该店,将董女士强行带到派出所,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审讯,要其承认有容留卖淫的行为。在被警察询问并在笔录上签字后,便出具了一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以涉嫌卖淫嫖娼为由拘留董女士15天,并罚款1 000元。那么,派出所民警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派出所民警的行为不合法。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除非有法律的授权,否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其行为负责。根据法律规定,派出所也可以做出行政处罚,但是只能是警告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有权利做出拘留的决定,其他的行政处罚应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作出。

本案例中,拘留15天和罚款1 000元的行政处罚,显然已经超出了派出所的职权范围,该处罚是越权作出的,是无效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6.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哪些法定的减轻或从重情节?

戴某酒后停车不当,将邻居的车刮伤,然后离开。第二天,邻居根据监控录像查出车的擦痕是戴某所为,于是找戴某质问,戴某起初不承认,待警察让其看监控录像时,才知道自己的酒后行为,后悔不已,遂当即向邻居道歉,并愿意赔偿修车的费用。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认为戴某在事发之后,主动向邻居道歉并给予了赔偿,属于法定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所以决定对其免除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的情形,主要是考虑到行为人的行为特征、行为后果、社会危害等客观因素。主要情形有:一是情节特别轻微的,这里规定的“情节特别轻微”,主要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很轻微等情况;二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17.私自买卖外汇触犯了什么法律?

陈某是某公司销售经理,由于工作关系,其经常出入国内外。陈某的老婆托付陈某在国外换些外汇带回来,于是陈某想办法带回一些美元。回国后,陈某的老婆将美元在黑市上交易,赚了一万多元。那么,陈某和老婆私自买卖外汇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法律禁止在银行和指定的外汇调剂市场以外从事私下外汇交易。对于申购的外汇如果暂时不用,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指定银行。但是陈某夫妇擅自到黑市上抛售,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应当予以处罚。

《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听证的权利是什么样的权利?

某市场的一家小书店发生火灾,牵连周围的商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十多万元。该区公安分局消防处经过调查,发现火灾是书店员工造成的,遂令该书店对此事故负责,并罚款5万元。该书店以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前未告知其听证权利、被处罚的主体不明确等理由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所谓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但并非所有的行政在行为前都要举行行政听证,而是有特定的范围。本案中,行政机关对该公司作出的5万元罚款,其数额较大,应当依法告知该公司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9.税务机关的二次处罚是否违反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周某经营的五金建材店因开具收款收据代替正规发票,偷税12万元,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追缴所偷税款1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罚款,共计人民币24万元。税务机关是否违反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税务机关违反了对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一个违法行为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给予两次以上罚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周某可以拒绝缴纳第二次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0.怎样申请国家赔偿?

某地发生一起抢劫案,范某被怀疑为抢劫犯,接到举报后,范某被公安机关拘留。经过几天“严厉”的审讯后,范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被判入狱五年,单位也将其除名。在范某服刑两年后,该地区破获一起团伙盗窃大案,该团伙中有人供认了之前的那起抢劫案,真相大白:范某是被屈打成招,是被冤枉的。不久,范某被释放回家。在律师的帮助下,范某提起国家赔偿。那么,范某的要求能获得支持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错误判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范某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本案中,作出逮捕决定和判刑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每错关1天,按全国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同类推荐
  • 法律人的救赎

    法律人的救赎

    本书是一部充满人文气息的法学随笔评论集,内容包括“影像中的自由与制度”、“书香中的法意与人生”、“备忘录:法制的话语和实践”、“诗性正义:法律人的情感与关怀”、“自由交流:荒漠甘泉与丰盛生命”五个部分,收入的许多篇章曾经引起广泛的关注和反响。它们忠实记录了作者对当下法治状况的个人体验和反思,以及对中国法学教育和知识使命的实践和思考。本书的视角既是制度的,也是个人的,作者相信制度对于人心的好坏都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也相信如果没有健全、自由而理性的公民精神作为支撑,法治的理想终究无法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本书作者均为参加立法工的专家、学者。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蓝本,逐一对法条进行了释解。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条文释解;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密切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婚姻法》的最新精神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力求在有限的篇幅中尽可能展示最丰富的司法运作规律和机理,满足人们清晰理解最新法律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需要,并为今后的理论探讨和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本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展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而编写,本书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需要的角度,在总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选取了适合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需要的企业法律制度、物权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热门推荐
  • 霸道boss是菜鸡

    霸道boss是菜鸡

    夏小夏的人生只有三件事:赚钱、游戏、养萌宝。可忽然一个菜逼冲出来不但要拜师而且说孩子爹,她霸气宣布“三不”原则,不承认,不接受,不可能!作为一个跨国公司有钱有颜有智商的总裁boss,他冷笑一声,把某人壁咚在墙上,声线獠人,“女人,你这招欲擒故纵用得好!”
  • 科学家的故事

    科学家的故事

    为了捍卫真理、传播科学,许多科学家努力探索、刻苦钻石,甚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本书搜集整理了古今中外几十位著名科学家的故事,它将带你走进科学的世界,了解科学家在求知的道路上不懈追求、勇于探索的精神。
  • 鬼卿大人可忆细雨相遇

    鬼卿大人可忆细雨相遇

    还记得那天细雨连绵,她和他初遇,一场生死大爱就次拉开序幕。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命运的不断反转,使这个世界扑朔迷离。他对她深情,她是他的白月光,她让他生死相随。可是她,最后离开了。她在他的怀里失去了生息,他抱着她冰冷的尸体在医院的长廊上抽噎。他终究还是忘不了她,随她去了。而她,回到了真实世界,忘记了她的过去,只记得和他的甜蜜过往。面对身为她真实的丈夫,和他长得一样的男人,她无措。不得已叹息,她爱的是那个无微不至关心她的他。(这似乎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 你是明珠,莫蒙尘

    你是明珠,莫蒙尘

    让我们一起回到波澜壮阔的1995年。这是最好的时代。牛角上的血滴尚未干涸,乔丹怀揣着复仇之心准备开辟公牛第二王朝;四大中锋顶天立地,雄踞一方;韦伯、加内特、邓肯、诺维茨基为即将到来的大前锋盛世蓄力待发;96黄金一代闪亮登场,未来是他们的,天空不是极限;乔丹接班人们个个意气风发,准备要篡权夺位了;这是最坏的时代。要站在世界的顶点,他需要将这些意欲成就伟大的传奇一一踩在脚下。那又如何?命为志存!我们可以超越前人,触及永恒!这将是一条遥远得看不到边际的征服之路,你会遇见世界上最壮丽的风景,周遭遍布伟大与荣耀,它将使你渐行渐远。只是,无论走到哪里,千万不要忘记:“你是明珠,莫蒙尘。”
  • 八龙岛

    八龙岛

    太古四大龙族同时现世,龙家弃子龙天一意外收获三颗龙宝珠,开启了他的逆天征伐之路。开龙脊,龙气灌顶,幻八龙,飞龙在天。定在四月初更新。
  • 本色

    本色

    《本色》作者夏昌铭常常对自己说,不必求得名利,不必求得爱情,不必求得伟大,但求进人生活的深层,默默追求平实的理想,用真实的自我来承接生命的原色,在悲壮的祭祀中埋葬丑恶的事实,凛然无畏地去解读人生,创造人性的真善美,从而证明风雨人生永远超过昏愦的残喘。不管我将跨越多么漫长的黑暗……点亮我心中的明灯,那就是天堂。那么《本色》的主角本色又是如何呢?一起来看看吧!
  • 重生王牌经纪人

    重生王牌经纪人

    新坑《老婆,不婚休想离》【高干+婚恋】她哭,指甲陷入这个坏蛋的背后,有些害怕:“爱一个人不是这样的,陆哥哥从来不会这样对我!”他笑,吻去她的眼泪,沉入她的身体:“傻姑娘,你被他骗了。如果真的爱你,便是像我这般的,时时刻刻,想做的,是要你、是恨不得、将你揉进我的骨血之中!”==========他看她的眼中没有面对媒体时的宠溺与温情,她面对他混乱不堪的私生活也只是冷眼旁观。她是享誉业界的王牌经纪人,他是功成名就的商业巨鳄。人前是恩爱夫妻,暗地里婚姻游戏。她的艺人多是他的情妇,他的好友跟她暧昧不明。他爱她,却不放弃折磨她;她爱他,却也对这场婚姻游戏乐此不疲。犹如斗狠般,撕扯着彼此的心。直到他亲手将她推到深渊的边缘……空无一人的法庭,他扼住她瘦削的下颚:“阿萱,求我!求我我就放过你!求我我们就可以做回正常的夫妻!”她倔强拒绝:“这是新的游戏吗?可是,恕不奉陪了!我的绝种好男人老公!”他咬住她的唇,一脸残忍阴鸷:“游戏规则向来由强者制定!我既可以将你推上顶峰,也可以将你拉入地狱!就算结束,也该由我说了算!我的王牌经纪人老婆!”亲情冷漠,闺蜜背叛,监狱碎尸,而后,旖旎重生!既然,爱情太伤人,让认真的的人肝肠寸断!那么,她便要无心无情!这一次,所有游戏,她来掌控!越是接近了真相,就越是发觉,却原来,都是命运在跟自己开玩笑!重生,是复仇还是愈陷愈深?新生是救赎还是再入深渊!★所谓的家族制药,以为亲情冷漠;却原来是制毒世家,天纵冷血无情!而自己,不过是被家族淘汰的弱者,活该命丧狱中!★所谓的新生家族,以为亲情温暖;实则是黑色党手,无不丧心病狂!而自己,明里受到宠溺无边,暗里只沦为恨宠玩具!★他自己毁灭自己……缠绵不休,他以卑劣的手段,只求她更加的恨,来换取她的不会忘记。残忍的伤害,却又偏执的爱!她愤恨,他凄笑。这场复仇,总要有人来做个了结!一声枪响,复仇终结,她却卷入另一场残忍的漩涡……★都说他无比温柔……金丝眼镜,粉色系的衬衣,掩藏了那双锐利的眸子。他拥着她,宠溺着,诱惑着:“萱萱,永远做哥哥的小公主,不好么?”莫名的危险气息,她不自觉地远离,却换来更深的禁锢。究竟,谁才是自己的救赎?★其实他最是惹人心疼!妖异气质,艳丽红唇,诱惑着靠近她,像个英雄般介绍自己:“我是给人类带来光明与快乐的魔法师!”
  • 万界最强皇帝

    万界最强皇帝

    诸天万界,谁主沉浮?亿万世界,万族林立,诸圣霸世,无上运朝横扫八荒,功德圣地横跨万界,大世来临,妖孽横行,天骄不断,赢齐携最强皇帝系统而来,召文臣唤武将,铸最强运朝,成最强皇帝。【书友交流QQ群:126567500】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The Pickwick Papers(I) 匹克威克外传(英文版)

    The Pickwick Papers(I) 匹克威克外传(英文版)

    The Posthumous Papers of the Pickwick Club, better known as The Pickwick Papers published serially in 1836–37, is the first novel by Charles Dickens. Few first novels have created as much popular excitement as The Pickwick Papers–a comic masterpiece that catapulted its 24-year-old author to immediate fame. Readers were captivated by the adventures of the poet Snodgrass, the lover Tupman, the sportsman Winkle &, above all, by that quintessentially English Quixote, Mr Pickwick, & his cockney Sancho Panza, Sam Weller. From the hallowed turf of Dingley Dell Cricket Club to the unholy fracas of the Eatanswill election, via the Fleet debtor's prison, characters & incidents sprang to life from Dickens's pen, to form an enduringly popular work of ebullient humour & literary invention. Its rousing success launched his lasting fame. This narrative of coach travel provides a vivid portrait of a world that was soon to vanish with the coming of the railro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