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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时光情书(2)

年轻时的自信和自尊在不停地被打击和磨练,但好在我们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你的工作是销售,东奔西走,把身段放得低了又低。你说你会给我好的生活,而销售收入相对会高一些。你很努力,半年后,你就总是那家医药公司的销售部门第一。你把你的工资卡交到我手里,你说我想买什么都可以。

可是那些钱,我一直都不舍得花一分。我们所有的吃穿用品都是花的我的收入。那时我在奔驰4S店里卖车。我很笨,但一直很厚脸皮,所以业绩还不错。我赚的钱暂时足够我们两个人的开销。

我们就这样在北四环住了两年,但也变得越来越忙,虽然我们每天见面,但是话少了许多。我觉得你在慢慢地变得陌生,我也是。虽然我肯定我心中对你的爱意没有减去,但是我无法肯定你对我是否也一样。你总是出差,在外面的电话也只是报平安。

我独自一人入眠的夜晚,总是会想,你在干什么呢?你一个人睡在宾馆里,也会这样想我么?我怕你出事,怕你出各种事。在我的想象里,各种危险在向你靠近,而我却无能为力。我只好给你打电话,一个又一个。开始时,你很开心,后来便烦不胜烦了。所谓爱情走到末路,大概就是从第一个烦不胜烦开始。

终于有一天,我打你的电话,听到另一个女人的声音,于是我的世界碎了。

那次你出差回来之后,和我开诚布公地谈了一次。你说那个女孩非常非常喜欢你,喜欢到可以为你做任何事。你说她不会跟你要求婚姻,你希望我能成全你,让你同时拥有我们两个人。你甚至哭了,你说:“一个男人一生只拥有一个女人不是太可悲了吗?”

我想在我无坚不摧的信仰里,你偶尔的走神应该抹煞不了什么。如果不是你已经完全站在另一个人的角度在跟我说话;如果不是你那样自私狭隘地去定义爱情;如果你当时给我一个歉意的拥抱和承诺,我一定会原谅你,一定会。可是,你没有。

这是我们分手的第3年,听说你要结婚了。我在北海旅行,躺在7月的沙滩上,我想起了你。

10年前的7月,我们才刚刚认识。所有的记忆都那样清晰地扑面而来。我毫不怀疑我们爱过。

天空突然下起了太阳雨,那雨在阳光下,很像一串串金色的麦穗,很像一串串关于你的记忆,很耀眼。

还记得刚去北京时,每天我们要花4个小时在上下班的路上。为了多一点时间和你在一起,我坚持和你找同一个地理位置的公司。

有一次坐地铁,我们都站着。有一个身高只到你大腿位置的陌生小孩拉住了你的手。你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他,我们三个人被挤来挤去,但你一直没有放开手。

那一刻,我觉得我们三个是一家人,以后若我们有了孩子,你也会这样拉着我们的手不放开吧。

那样甜美的以后,我以为你一定会给我。可是,你没有。

情书这件小事

文/小岩井(我依然爱你,我只是不喜欢你了)

从朋友那儿听说,初恋应该过得不错。今天心血来潮去看了一下她的微博,发现清明节的时候有更新:

翻出这些高中时的情书,看完以后还是哭了。不管结局如何,我想高中时候的他是真的喜欢我吧。终于下定决心烧了,祭奠最美好的初恋,死去的爱情。从此以后,一心做好别人的妻子。

照片是一堆被烧毁的信纸。

我盯着电脑发愣了好久,青涩的回忆像泉水一样喷涌而出。

至今为止,我写过三回情书,她是我写情书的第一个人,我给她写的情书也是最炽烈、单纯的。我从没想过有回复,也从没想过会跟她交往。我早知道我们不是一类人。她是我小学初中的同班同学,一直没什么交集。高中时的她经常全校第一,清高骄傲,而我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多愁善感,困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郁郁寡欢。

我不知道是怎么喜欢上她的,也许只是因为一次偶然的公车闲聊,也许只是因为她递给我的那颗好吃的话梅糖。前些日子,我看到友邻一条状态:“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最原始的感觉大概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于她只是一颗话梅糖,于我却更像一种施舍和鼓励。

总之,后来我疯狂地写起情书,从来都是匿名,一个月一封,偷偷塞到她班级的信箱里。每次写信、寄信的时候,我都觉得活着特别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特别美好。就这样,持续了一个高三。每次写情书,我遍寻古今中外各路名家的情诗,聂鲁达啊,拜伦啊,王小波啊,都是那个时候开始接触并喜欢上的。

每周六晚上,我在台灯下小心翼翼地抄写自己反复确认的原稿,一字一句、认认真真地写在精心挑选的信封、信纸上,偶尔会放点花瓣,好像祷告一样虔诚地摆放好。偷偷地想着她收到信后的神情。

于最初的我而言,爱情更像是一种神圣的仪式。我以为这是一个秘密。高考完得出成绩那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喂”了半天正要挂。

对方说:“我一直知道是你。”

我一惊:“是你?”

“你要去哪个学校?”

我说:“本地的X大。”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道:“谢谢你的……信。其实你很不错的,我也没有你想得那么好,而且我已经报了外地的X大。”

我笑笑,说:“挺好,你本来就很优秀。”

“所以……”那边显得欲言又止。

“我知道,我没有多想什么。”我说。

“还是,谢谢。”她说完就挂了。

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失恋了,没有告白,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统统没有,而我却觉得爱了好久,好像我一出生就一直爱着这个没有什么交集的人。

至于后来的故事,已经错过了对的时间,重新遇到对的人。于我,是殇;于她,是伤。

写给她那么多情书里,我记得印象最深刻的始终是聂鲁达那句:“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绝望而骄傲。

在日本第一年的平安夜晚上,我打开邮箱发现一个苹果和一封信。

小岩井:

你好。我其实不太认识你,你也肯定不认识我,只不过那天学校组织去户外活动,你站在鸽子群中,穿着我喜欢的白衬衫,随风摆动,鸽子飞舞,逆光的背影。只为这一刻的心动,我想说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是喜欢你的。And,祝你平安夜快乐。

我站在邮箱前读了一遍又一遍,拿着苹果舍不得吃。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曾经收到我情书的姑娘说的那句“谢谢”,并非只是敷衍。我想好好对这个人说一声“谢谢”,可惜最后我都不知道是谁。

生命中,我们会遇到那么多心动的人,能抓住的少之又少,有时候觉得是爱吧,有时候又觉得只是单纯的欣赏。

情书的存在比起倾慕,更多地像是一种自恋,自恋那个多情又忧郁的深夜,清澈而激动的青春悸动。西方思想中有一个悠久而阴森的传统,这个传统认为爱最终只能被认为是一种无法得到回应的东西,是一种倾慕:看到爱情得到回报的可能越渺茫,欲望就越强烈。

根据这个观点,爱只是一个方向,不是一个地点,达到目的,拥有被爱之人(在床上或以其他方式得到)后则会自行销蚀。

阿兰·德波顿在《爱情笔记》里说道,情书是爱的刺青,刺在回忆深处的心动瞬间。曾经为你写满那封相思的信啊,再也不会变成我心里那道轻快而忧伤的水印。偶尔会觉得,我们好像有一样重要的东西要去寻找,但却忘了是什么,又不知道怎么去寻找。

我们忘了曾经为什么新鲜,为什么而兴奋,为什么而孜孜不倦地去寻找、去失眠……如果我真的爱过你,我就不会忘记,当然,我还是得不动声色地走下去,说:“这天气真好,风又轻柔,”还能在斜阳里疲倦地微笑,说:“人生真平凡,也没有什么波折和忧愁。”

时间会筛选出你想要的人

文/这么远那么近(我们都要好好的)

米姐这个称呼是我因某个玩笑给她起的外号,她是我之前工作时的同事,我们共事一年,她性格大大咧咧,人缘很好,聚会中也最为活跃,喜欢照顾别人,善于炒热气氛,如鱼得水,人神同爱。但米姐就算是金刚般的女汉子,也是要谈恋爱,找男朋友的。

米姐的初恋开始于高一,相比现在早熟的孩子,她的爱情启蒙有点晚。第一位男朋友是她的同桌,当时,米姐要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好朋友,结果那个男生却向她表白了,然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男生家境不错,但父母离异,父亲给他娶了一个年轻的后妈。中午的时候,他父亲会开车接他和米姐一起回家吃饭,晚上男生就骑自行车送米姐回家,偶尔他们也逃课、逛街、看电影,周末会逛逛公园。

那时,米姐就像一个大人一样,觉得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也挺好。他们在一起两年,这两年他们都没有在一起庆祝过米姐的生日。第一年,米姐生日的当天,男生打篮球导致骨折受伤。第二年,米姐生日的前一个星期男生还兴致勃勃带着她挑礼物,但没几天他们就分手了,男生很快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了。至此米姐的初恋宣告结束,但也由此开始,在她的恋爱史里,出现了一个让她深深懊恼的怪圈。

米姐的第二位男友是比她大一届的篮球校队学长,男生当着其他队友的面,向米姐表白,她几乎没考虑什么就答应了。

后来米姐告诉我,当时之所以答应他,是单纯觉得他很帅,但后来才发现他虽然有阳光型男的外表,却也有腹黑阴暗的内心。

和所有青春小说中的恋爱描写一样,米姐早晨给男生买早饭,陪他晨练。上午出操时,男生带米姐逃课,中午带她吃饭。下午米姐拿着男生爱喝的饮料以及毛巾,站在球场边上看他打球,看他挥洒青春和热血。他们也经常去当时非常流行的游戏厅玩。

他们在一起的时光过得不算顺利,倒也简单开心。

米姐又一次觉得,恩,日子这么过下去,也挺好的。米姐生日前夕,男生的训练渐渐多了起来,见面的机会也少了,但他们总是发信息联络,男生也保证等到比赛回来就补过生日。可是慢慢地,米姐觉得不对劲,训练场总是没有男生的身影,也联系不上他,直到队友告诉米姐,原来男生在比赛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别的学校的女孩,他们在一起了。

米姐说:“我后来见到了那个女孩子,高高瘦瘦,可漂亮呢,我知道我比不过人家,我也就认了。”

隔了三年,米姐的又一段恋情开始了。她的那位男朋友我见过,个子不高,戴着眼镜,看着挺斯文。

他们的相识起于打麻将。之后,男生表白,米姐却再三拒绝。但在接二连三地拒绝他之后,米姐却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找他说话,习惯给他打电话,习惯与他倾诉心事。

他们认识后的米姐的第一个生日因为米姐的再次拒绝而错过。

之后,男生假期从外地学校回来,在米姐家楼下再次告白,她最终还是接受了。但接下来的第二个生日又因为各自忙着实习而落空。

那段时间,他们都没有吵过架,米姐感觉特别踏实。米姐这一次没有想其他的,只是觉得他们的日子还有很长很长,长到不用在乎某一年的生日。

大学毕业之后,米姐工作了,她去男生的学校看他,觉得让男生花钱过意不去,把自己攒的钱都给了他。但男生却以这件事为由,与她联系淡了许多,第三年的生日就在面临毕业选择和不太愉快的气氛中阴差阳错。直到米姐发现男生和他前女友又开始频繁联系,虽然男生一直解释,但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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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墨墨的博客,大家有空过来踩啊!墨墨会把写的短篇小说发到博客上的,谢谢大家支持,谢谢!!!http://m.pgsk.com/u/2090097120他自认为是一个女人追捧的金龟婿,有才有财也有貌,但是眼前这个跟他相亲的女人却没人有任何表情,没有惊喜没有爱慕也没有讨厌。原本指向抱着来打发母亲的催婚令来看看的,却没想到还没自我介绍,女方却一句“你想结婚吗?如果想结婚,我们就结婚吧!”把他惊得目瞪口呆。看着这张稚嫩的脸孔,这个比他小五岁的女人已经引起了他莫大的兴趣,也罢,娶个这么有趣的老婆也不错。但是,他错了…她对生活爱情早没了激情,才二十三岁的她早已经打算把自己嫁人了,然后当一辈子宅女,结婚对象如何,她根本不在意。这个是她相亲对象,第一眼心砰然一动,然后冷眼看着。海归,有钱人,帅哥,金龟婿,最后补上一句,花花公子,种马。还未自我介绍,“你想结婚吗?如果想结婚,我们就结婚吧!”这样的他不会守着自家的红旗,热爱外面的彩旗飞扬,也逐了她的愿,不必经营两人的感情,她只是换了个地方当宅女而已。天哪,他家老婆也太好养了吧,不买名牌不爱逛街不爱打扮,只用几套舒适的家居服加个抱枕然后一台笔记本就能打发掉。只爱小白和床,完全忽视掉他这个“极品”老公。对她好,她没反应,跟女人搞暧昧气她,还是没反应,只是气到了自己。他家的老婆还真难宠…*******************************************************此文不虐心不虐身,属于温馨作品。想虐心虐身的作品,可以推荐墨墨的《惹上恶魔》此文男主黑腹专情,女主淡然懒散。写夫妻间的小幸福,小心机,婚斗。里面还有其他不同的精彩和人生感悟…如果喜欢墨墨的作品,请投上您尊贵的一票,请留下您矜贵的脚印谢谢…这是墨墨的QQ群:70649091或者十指连心后花园:135971145,敲门砖是任何一个你喜欢的人物的名字,或者是小七,墨墨欢迎大家来探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