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我要成为真正的朋友,拥有一份有实际效用的友谊,而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友谊……
这很重要。我们先来谈谈两者的区别,因为这种区别很重要。许多人认为神是他们的朋友,但他们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份友谊。他们认为它是一种疏远而非亲近的关系。
更多的人甚至不认为我是他们的朋友。这才叫人伤心呢。许多人不把我当朋友,却把我当父亲——严厉、残忍、苛刻、易怒的父亲。这个父亲绝对不能容忍某些方面——比如说崇拜我的方式——的错误。
在这些人的想象中,我不仅要求你们供奉我,还要求你们采用特定的供奉方式。你们来找我是不够的。你们必须经由特定的方式来找我。你们要是采取别的方式,无论是什么方式,我将会拒绝你们的爱,忽略你们的诉求,而且还会把你们打入地狱。
哪怕我对你的追求是真诚的,哪怕我的动机是纯洁的,哪怕我已尽自己的所能去理解你?
是的,哪怕是这样,你也会被打入地狱。在这些人的想象中,我是个眼睛揉不进沙子的父亲,绝不允许你们对我的理解有一点偏差。
如果你们对我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我将会惩罚你们。尽管你的动机可能是纯洁的,尽管你心里可能洋溢着对我的爱,只要你们来找我时嘴唇呼唤了错误的名字,头脑想到了错误的观念,我依然会将你们丢进地狱之火,让你们承受无尽的折磨。
这样看你的人太多啦,真让人伤心。这根本不是朋友会做的事情嘛。
是啊,朋友不会这么做的。所以让神变成朋友,就像最好的朋友那样,接受你怀着爱给他的一切,原谅你做错的每件事,这种友谊是他们无法想象的。
至于那些确实把我当成朋友的人,你刚才说得很对,他们大多数离我远远的。他们和我的友谊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那是一种他们希望在万不得已时能够利用的、非常疏远的关系。但它本来应该是一种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都存在的、亲密的友谊。
请你告诉我们,要和你成为这种朋友,我们需要些什么。
思想的改变和心灵的改变。你们只需要这些。还有勇气。
勇气?
是的。拒绝所有认为神会拒绝你的观念、思想和教导。
那要非常勇敢才行,因为世人已经设法在你脑里灌注了诸如此类的观念、思想和教导。你必须采用全新的思想,这种思想和你原来听到的关于神的一切几乎完全相反。
那是很难做到的。对某些人来说,那是非常难以做到的。但你非做到不可,因为你无法和你害怕的人成为朋友,那种真正的、亲密的、有用的、相互帮助的朋友。
看来要和神成为朋友,我们必须治好我们的“恐神症”。
哇,我喜欢这个说法。你们的语言没有这个词汇,但我很喜欢它。
这么多年来,你们确实都患有“恐神症”。
我知道。我在本书的开篇解释过。从我还是小孩的时候起,人们就教我要害怕神。当初我是很害怕。有时我觉得不用怕,但又会被别人说服。
十九岁那年,我终于拒绝了青年时代的愤怒之神。但我的拒绝,并不是用一个慈爱之神来取代那个神,而是彻底地拒绝神的存在。你根本不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这跟我在五年前的情况截然相反。那年我十四岁,日思夜想全都是神。我觉得要避免神发怒,最好的办法是让神爱上我。于是我梦想成为神职人员。
每个人都认为我将来会成为神父。学校的修女对此很有信心。“他有这个天赋,”她们说。我妈妈也很有信心。她曾看到我在厨房里搭起祭坛,披着“教袍”,假装正在做弥撒。其他孩子把浴巾当做超人的战袍穿在身上,从椅子上跳下来。我则把浴巾想象成我的教会服装。
后来,在我上教会小学的最后一年,我父亲突然终结了这一切。那天我们——妈妈和我——正在说起这件事,爸爸碰巧走进厨房。
“你不会去念神学院的,”他插嘴说,“所以别再想这回事了。”
“真的啊?”我脱口而出。我很震惊。我原本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是的,”爸爸平静地说。
“为什么呢?”我问。妈妈默默无语地在旁边坐着。
“因为你还小,不能自己拿主意,”我父亲大声说,“你不懂你做出的是什么决定。”
“我懂,真的!我决定要成为一名神父,”我嚷了起来,“我想要成为神父。”
“你不知道你想要什么,”爸爸怒气冲冲地说,“你还小,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妈妈终于开口说话了。“哎呀,阿历克斯,让孩子拥有他的梦想吧。”
爸爸根本没听进去。“别怂恿他,”他用不容辩驳的口气说,然后又用他那种“讨论已经结束”的眼神盯着我,“你不会去上神学院。别再想这回事了。”
我冲出厨房,砰砰地从屋后的台阶冲进后院。我躲到我最爱的丁香树下,那棵树就种在院子末端的角落里,它不经常开花,每次的花期也不长。但那天正好繁花满树。我记得我嗅到那些紫色花朵不可思议的芬芳。我像公牛斐迪南那样把鼻子凑到花丛里。然后我放声大哭。
这可不是我父亲第一次扑灭我生命中的欢乐之光。
我曾经想过要当一名钢琴家。我说的是职业的钢琴家,就像黎伯雷斯,他是我儿时的偶像。我每个星期都看他在电视里表演。
他是密尔沃基人,城里每个人都很高兴一个本地的孩子变成大名人。那时并非每个家庭都有电视,至少密尔沃基南城的工人阶级家庭是这样——但幸运的是,爸爸设法买了一台十二英寸的艾默生黑白电视机,它圆鼓鼓的,看上去像一对括号。每个星期我都会坐在电视机前,如痴如醉地看着黎伯雷斯的笑脸,他摆在钢琴上的烛台,还有那些戴着许多戒指的手指飞快地敲击着琴键。
有人曾经说我有绝对音感。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能够轻而易举地用钢琴弹奏听过的简单乐曲,或者把它哼唱出来。每当妈妈带我们去外婆家,我会直接奔到那台贴着客厅墙壁的立式钢琴,弹起《玛丽有只小绵羊》或者《闪闪发亮的小星》。随便哪首新乐曲,我只要两分钟就能找准它的音调,然后一遍又一遍地演奏,从内心最深处为我弹出的音乐而激动。
在我人生中的这个阶段(以及随后许多年),我很爱戴我的长兄维恩,他弹钢琴时也不用看乐谱。
维恩是我妈妈和她前夫生的,我爸爸不是很喜欢他。其实这么说有点轻描淡写。凡是维恩喜欢的,爸爸就讨厌;凡是维恩想做的,爸爸就反对。所以钢琴是“纨绔子弟”玩的。
我不明白他为何总是那么说。我很爱弹钢琴——可惜我只有到外婆家才有机会弹——妈妈和其他人都认为我特别有天赋。
后来某天,妈妈做了一件极其大胆的事。她去某个商店买回来一台旧的立式钢琴,也可能是打分类广告上的电话买的,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花了二十五美元(在五十年代初期,那可是一大笔钱)。爸爸显得很郁闷,妈妈说他没有资格郁闷,因为这笔钱是她省吃俭用好几个月攒起来的。她说她根本没影响到家人的生活。
她肯定是请卖家送货上门的,因为那天我放学回来,钢琴已经在家里。我高兴得忘乎所以,立刻坐下来弹奏。没隔多久,那台钢琴就变成我最好的朋友。我必定是南城唯一肯主动练习弹钢琴的十岁孩子。你无法让我离开那个家伙。我不但会弹各种熟悉的曲目,还会另创新曲呢!
在灵魂之内找到乐曲,并将它们在琴键上挥洒而出,这让我感到非常快乐。那时候,每天放学或者在外玩耍回到家里向钢琴飞奔过去是我最兴奋的时刻。
我父亲则非常不高兴。“别再猛敲那该死的钢琴!”我记得他总是这么说。但我爱上了音乐,也爱上了我作曲的能力。我越来越梦想有朝一日能成为伟大的钢琴家。
然后到了夏季某天,一阵可怕的噼里啪啦声将我吵醒。我匆忙套上衣服,跑到楼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爸爸正在拆掉钢琴。
不是慢条斯理地卸,而是暴风骤雨地拆。拿着大铁锤砰砰地从里往外敲,再用撬棍死命地拉它,直到木板凸起,在可怕而刺耳的声音中裂开。
我登时呆住,彻底吓坏了。泪水夺眶而出。看到我情不自禁地浑身颤抖,默默流泪,我哥哥说:“尼尔是个哭鼻子大王。”爸爸停下他手上的事情,回过头来。“别哼哼唧唧的,”他说,“这东西太占地方。是时候把它处理掉啦。”
我转身跑进我的房间,砰地把门一甩(在我们家,小孩做这种事情会挨打的),猛扑到床上。我记得我当时号啕大哭——真的是号啕大哭——“别这样,别这样……”,仿佛我伤心欲绝的哀求能够挽救我最好的朋友。但锤击声和撬动声继续响起,我把头埋在枕头下,酸楚地喘息着。
那种痛苦的感受依然栩栩如生,哪怕直到今天。
甚至直到此刻。
那天我拒绝从房间里走出来,我父亲不闻不问。但等到我接连三天不肯下床,他变得越来越生气。我听见他跟妈妈争吵,说不该送饭给我吃。他认为我要是想吃饭,就得跟大家一样,下楼到餐桌上吃。而且我要是下楼了,也不能阴着脸。阴着脸或者嘟着嘴在我们家是不允许的,至少不能是因为爸爸做出的决定。他把这种表现当成公开的挑衅,那是他万万不能容忍的。在我们家,你不仅要接受我父亲的专横,你接受时还得带着微笑。
“你再哭我就上来教训你,让你哭个够,”他在楼下咆哮说。这并不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