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两年,改了三年,一部40万字的《狼人》作品总算脱稿了。
此时此刻,我如同了却一份心愿,喜悦的程度并不亚于十九岁那年写的署名文章被《人民日报》发表时的心情。无论这部作品成功与失败,心里总有那么一种成就感。
因为,我把我的每部作品都当成了自己孩子。无论孩子丑或俊,长大了有没有出息,做父亲的永远都不会嫌弃。
记得高晓松导演在一封信中写道:“电影之于每一个做电影的人来说,有人拿她当母亲,尽责尽孝;有人拿她当情人,充满激情;有人拿她当女儿,终生不舍。对我来说,电影是女儿——无论她美或丑,健康或残疾,风光无限或默默无闻,我都愿意把我对人间所有正面的看法告诉她,把我仅剩的美好情感赋予她,用她来抗争岁月和生活的折磨,用她为我们在世上留下音讯。”电影如此,小说又何尝不是这样?高晓松写的和我心里想的完全一样,只不过,他把电影当成了女儿,而我把小说看做了是儿子。
其实,我之所以能写出《狼人》这部书,主要还是与我的家境和个人的经历有直接关系。小时候,我很苦,两岁被生母遗弃,三岁被后母送人,十二岁养父去世、养母又改嫁了,于是,我就成了一个孤儿,一个有三位母亲的孤儿。我从小缺少母爱,缺少家庭温暖,其处境不比狼人铁蛋强多少。我在我的处女作《苦情》的序言中写道:“由于父母的自私和不负责任,给我带来了莫大的痛苦,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很大创伤,逐渐养成了孤僻古怪的性格。那时候,只要别人对我有一点好处,哪怕是帮我一斤粮票或一块钱,我都铭记不忘;只要别人对我有一点坏处,哪怕是踢我一脚或辱骂一句,我总是耿耿于怀。有情和无情,感恩和抱怨,萌生了我创作的愿望,总想把它真实地写出来,以表达心中的喜怒哀乐和人生的酸甜苦辣……”可以说,我把我儿时的情感和心态完全倾注到狼人铁蛋身上了。假若我没有那段痛苦的人生经历,没有自己的亲身体验,那种被人难以理解的爱和情感是写不出来的,也不会塑造出狼人铁蛋的那种非正常人的独特性格。
我的中学同学宋晓光,在大学里是授文学理论课的,他在与我探讨文学创作时说:“你小时候经受的痛苦和磨难,是你人生最大的财富,也是你成为作家的资本。”过去,我一直觉得自己命苦,抱怨上帝对我不公平。之前我写的两部书是军事和工业题材的,那时还没觉得什么,直到写《狼人》这部作品,我才真正领悟到我同学说的话有一定的哲理,而且受益匪浅。
念中学的时候,也是我最困难的时候,我同班同学宋文章给了我很大帮助,称得上是患难之交。有一天,他带我去他们家,快到家门口了,突然从院子里窜出一只大黑狗,直接向我们冲来。我当时吓坏了,惊慌失措,但大黑狗扑到我跟前,并没有咬我,也没冲我叫唤,像是见到老朋友似的,直摇尾巴。宋文章站在我身旁感到很惊讶,睁大眼睛说:“奇了怪了,我们邻居东西院住着,每次从咱家门口路过,狗都张牙舞爪的汪汪叫唤,怎么见到你了一声不叫?你头一次来我家,它也不认识你,怎么对你就像对自己的主人一样?”说实话,我以前特怕狗,见了狗就浑身得哆嗦。现在,看大黑狗对我这么友好,就壮着胆子摸了摸它的头,它扬头又舔了舔我的手,我感觉特别温馨,特别亲切。那天,宋文章的母亲对我非常热情,就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给我缝补衣服,又包饺子,忙前忙后。大黑狗也凑趣,见我坐在炕沿上,就挨着我的腿趴着,用舌头舔我裸露的脚背,不时的斜眼看我,流露出那种亲近和眷恋的眼神,让我没齿难忘。
也可能是这个缘故,我开始喜欢上了狗。我成家以后,家里就一直养着狗,生老病死,换了一茬又一茬,始终没有间断过。为了养狗,我至今还住着瓦房,图有个小院,给狗一个活动的空间。由于多年跟狗相处,我对狗的生活习性基本了解,透过狗的神情和肢体动作,就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并从它的发声里判断出喜怒哀乐。可以说,我悟透了狗的语言,知道它在说什么和想做什么。狗和狼同属犬科哺乳动物,有人说,狗的祖先是狼,狗是从狼那儿驯化出来的,生活习性大致相同,了解了狗,也就了解了狼。我虽然不完全认同这种观点,但还是觉得有一定的道理,狗和狼尽管有本质的区别,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有感情。无论是狗,还是狼,都有感情。我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从感情入手,带着感情去写,让作品充满了感情的色彩。
世上,最珍贵的就是感情,没有什么能比感情更珍贵的了。人有感情,动物也有感情。
最后我想说的是,狼人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虽然这部书收尾了,但狼人和狼的影子还在我脑海里活蹦乱跳的,呼之欲出,飞扬灵动。如果读者喜欢,必要的话,我还会义无反顾的接着往下写,绝不会让大家失望。
在创作和出版的过程中,得到了骆兵、董玉涛、王正、张中来、张宝来、任家齐、张天元、宋晓光、徐德宽、黄明章、李超峰、梁坚、唐兴军、王连军、张子轩等作家、朋友的热情帮助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