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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高地之风——读周涛《稀世之鸟》六记(1)

1理智的选择:避开……

避开什么呢?避开轻舟熟路,避开夸饰矫情,避开空洞的纸上豪迈,避开一切成熟得开始僵化与腐朽的程式。这大约就是周涛散文创作的一种理智的自我提醒。也正是这样的自我提醒,才导致了他的散文创作的一系列特别性,以及那种因了狂放自由的艺术精神而独领风流的审美品格。

周涛称自己是“练了十年散文,才学习写诗”;而现在仅仅是:“发表了十年诗,又重新开始写散文”(《我已经寻找过我自己》周涛散文创作的历史算不得长,早一些的作品也不过是八十年代中期的产品,譬如《哈拉沙尔随笔》(写于一九八五年),这“随笔”长达一万五千多字,大约称得上是当今散文世界的“庞然大物”了。所谓“哈拉沙尔”,即位于天山南麓的焉耆盆地,而《哈拉沙尔随笔》就是一篇以焉耆盆地的人事景观为抒写对象的作品。当然,称其为“游记”或“行吟型散文”都是可以的。但周涛却执拗要把“游记”与“散文”区别开来。周涛在《哈拉沙尔随笔》的开场白中希望“这是一篇散文而不是游记”,那是因了他的一种微妙而明晰的心理趋向,即他无论如何不能认同与接受那些泛滥于当今散文市场的所谓“游记”,更不能与那些“游记”的沉疴积疾混为一谈,或者说,他那蓄谋已久的散文理解,决意抵抗那些以“浮光掠影的水彩败坏了山河的朴素原色”的精心涂抹。他说:“著名的博斯腾湖,盛产肥美大头鱼的开都河,夏季一望无边铺向天际的嫩绿苇子丛,毛色透着那么一股金黄劲儿的焉耆名马等等,一般说来都是文学旅行家们比较赏识的东西。当美成为大家都能认识和理解的东西时,就应该避开它。”那么,《哈拉沙尔随笔》写了一些什么呢?写了涂有基调色彩的吃光了往事及遗迹的严酷而冷漠的“北方的嘴唇”,写了“中国的犹太人”,写了师父马洪武的家,写了左宗棠的后代,以及由此而浮现的令人不堪回首的历史画面,写了“抚回庄小住”,写了中坊寺的感受,写了开都河的怀念与惆怅……这种“避开”了“现成思路”的以描写人事为主的选择及营构,并非出自角度或视线方面的投机取巧;相反,恰恰是一种因了独辟蹊径而显得格外艰巨的思情冒险,或一种深深地体现了人的生存经验及历史神秘性的智者风范。因而,抒写“哈拉沙尔”一一重心不在于抒写“哈拉沙尔”的美丽风光与迷人景致,而在于抒写那里的有关回族人的今昔旅程与人事精神,并从这一切的洞观与揭示的难为之中显示散文创作的宽阔可能性。这,就是人们可以感受到的周涛之于散文艺术的洒脱而深沉的传达才情及文质观念。

读散文集《稀世之鸟》所留下的印象,最深刻最强烈的莫过于创造历程中的串宁命莩了。这自然是一种卓越的艺术品格。重复陈词滥调或沿袭现成的道路,虽艰辛而竭诚,但最终依然很难被称为艺术的创造。文学所推崇的只能是:纵则新于往者,横则别于今人。一九八八年,周涛写下了篇幅依旧很长的《吉木萨尔纪事》,其中又提到了“避开”的话题。他特别不满那些“在现实中占有了幸福,也在精神上占有了痛苦”的奇异呻吟一一他说:“我决计在写这篇散文时避开一切可能让读者感到晦气与压抑的东西,剥掉笼罩在那段回忆之上的政治气候的乌云,去还原生活本身蕴存着的情致、生机。”于是,他经由诸如黄色土道、父亲、村夜的风、亲爱的麦子、猫与“难忘的猪”之类的似随意非随意的描写,写出了人与环境的被动而又主动的默契或和谐,写出了种种既平凡又非凡的理趣情致,以及那些虽然单调遥远但又贴近人的生存景况(或人类的现实)的苦涩达观的回忆:准亭厚年宁享甲早巧,几乎构成了周涛散文的主要艺术思维方式。在这里,当然不仅仅是《吉木萨尔纪事》一众多的作品以它们自身的审美价值形态,向我们阐释了作为传达选择的“避开”的意义:不是那种消极的或仅仅出于题材目标的回避,而是一种积极主动的体现了出新欲望的正当考虑,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逐步接近文学真谛的感悟与理解,即散文决计不是以华丽旖旎纤巧优美的叙述去记录或复现众所周知的景观物理人事一那种肤浅简单的“主题”,也不可能是专门制造压抑、晦气、苦痛或失落感的艺术场所,更不是毫无节制或不求含蓄蕴藉地抒写政治气候的单调工具,而是为了精神发现的创造,为了自己灵魂的声音,为了新鲜的画面与独到的境界,为了把读者的情感触角引向更深远更博大更富有人类良知的续,宁—之中去。它总是试图倾诉一点儿什么,甚至企求经由作者的感受而把这个现实世界的存在景况提供给善良的读者体味。于是,唤醒或启迪读者的情智,也就构成了周涛散文创作的基本选择,而“避开”的说法,仅仅是寻求独特体验与独特格调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2高地之风

读周涛的散文,你可以感觉到一种古老而又现代的精神格调的存在:或盘旋于大自然的山河崖谷之间,或飘扬于人世的永恒涌动着的生命过程之中,自由,旷达,劲健,逸远,棱角分明而撞击有声。于是,以“高地之风”的意象来概括周涛的散文品格,也许可以认为是适合而富有分寸的:是犷悍的西部高地,而不是离天空很远的纤细而柔丽的南方水乡;是天风,而不是秀发般轻拂的三月春雨……

这“高地之风”,是否可以吹散长期弥漫于中国散文世界的夸饰矫情,以及那种无聊的闲适、失血的情趣、游戏文字的优美,这自然可以别论,但可以相信的是,就周涛散文的“文质”而言,的确达到了一种可以被称为艺术创造的境界,那就是抖落了高地上的历史尘埃,抖落了蒙在景观人事物理之上的、仅仅是表面的粗犷与豪迈,从而使这片特别的土地显露出了异样夺目的光彩与沉重高贵的真实。不难感悟到,这种散文方式的光彩与真实,就如“高地之风”那样朴实无华,那样久经不息地强健有力,于是便很自然地拥有一种从血液与肌骨中滋生出来的旋律,一种触及灵魂或召唤智慧的震撼感。

作为创作的品格,“高地之风”已经成为周涛的一种浸透于心灵的天性。诗是如此,散文亦是如此。他只能被传统艺术精神中的“豪放派”所击中,并深信古典主义与现代主义都摆脱不了这种艺术精神的诱惑:男儿品性,生命的进取感,人类旅程的感慨,生存景况的忧患,灵魂的坦诚与沉着,自信心,人的尊严的高贵,智慧的博大,自由创造(是走向草原而不是走向马厩广等等。这一切,都使“高地之风”有了自己的独特内涵,有了自己的厚重与丰富。

3顿悟与对象真正成为对象

我之所以把“高地之风”作为周涛散文的总体意象概括,其原因自然不仅仅在于一般意义上的抒写风格,而是在于或主要在于作品所体现的“文质”。何谓“文质”?便不得不面对一个古老的文学话题,那就是作品最终传达了一些什么,而传达的其中又有多少可以归属于自己的发现与创造,或者说,作者从自己的生存体验中、从可能的抒写对象中顿悟到了一些怎样的寓意思情(或是氛围或是情调)。

“顿悟”的说法,似乎有点儿“禅”的意味,但一旦当我们进入艺术创造的浩淼世界,尤其是它的纵深处,那也就不能不承认,“顿悟”是一种极为现实的、也很富有涵盖性的概念。宇宙万物或大千世界的存在,其表象之于人的洞观机缘也许是平等的,但洞观的感觉与体验却是因人而异或因情而异的。倘若再投之以联想或幻化,那抒写对象的真实,也就具备了不同的趋向及可能性。

《猛禽》的抒写对象是鹰与狼的殊死搏斗一鹰是年轻勇猛的鹰,狼是老谋深算的狼。当然,作品的褒贬思情决定了抒写的重心在于“猛禽”。“猛禽”岩石般的英姿,不顾一切的拼杀精神,以及那种自信的豪迈所导致的不幸,都给人留下了惊心动魄的意味。但作为鹰的对手的老狼的存在,尤其是它的坚忍狡诈,同样成为一种精神而衬托了鹰的伟大品性的不朽:年轻的鹰以自己的惨死为自己画了一个生存的句号,但句号的后面却是老狼向旷野发出的一声又一声“绝望而又凄凉的长嚎”。作品最后写道:

飒飒的秋风从长空直射下来,似乎带着云层里的一股子杀气,从长满灌木和芳草的大地上俯掠过去,直透旷野深处。

天凉了。

这是一截祭奠性的精彩文字,但其中却弥漫着作者之于对象的顿悟气息,即这场悲剧性的搏斗给人留下的觅思寻味的巨大可能性。然而,对于卓越的合审美规律性的散文创作来说,顿悟的全部思情果实,无论是混沌朦胧的,还是简洁清晰的,它不可能是直接的说明或一览无余的“点醒”,它只是一种渗透,一种融合,一种抒写过程或一种不动声色的审美倾向性,其最终的兑现,还不得不依仗阅读的发挥与创造,以及与此相关的读者的顿悟能力:顿悟的果实是相对顿悟的能力而言的。

这里的关键在于,只有当对象真正成为审美的对象时,顿悟才可能趋于实现。读者是这样,作家也是这样。《猛禽》的内在意义(或蕴藉)之所以如“高地之风”那'1深长悠远,那般强劲有力,那般啸叫着掠过天空而摇晃山峰、震撼人心,其缘由也在于:无论是鹰还是狼或者是两者的搏斗,它们绝非仅仅是作为人所皆知的生活表象存在着的,而是作为顿悟的对象出现在作者的审美视野之中的,因顿悟而幻化为非凡的文学想像力,便可能有真正的散文艺术诞生了。

散文的“质”(文质)来源于散文作家的“顿悟”的“质”(自我质量及过程的质量),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逻辑推断。

周涛在《蠕动的屋脊》这篇散文中引用了歌德的一句话:“真理和神性一样,是永不肯让我们直接识知的。我们只能在反光、譬喻、象征里面观照它。”这是艺术的途径,自然也是散文的途径。但反光,譬喻、象征可不是明明白白的供品:它们同样是顿悟的结果。

4不说狂放,只言高贵

狂放只是形态或方式,它说明不了诗文的质地。而高贵,却是诗文(或散文)气韵的一种早宁名亨。以气韵的高贵来感受周涛的散文,也许是一种可靠的途径。

“高贵”的概念经常局限地被运用于世俗生活的洞观与判断之中,如“高贵品质”之类。但在与人的生存状态息息相关的文学世界,人们却很少把“高贵”当作一种审美范畴来使用。其实,诗文(或散文)气韵的高贵感,乃是文质判断的一种不可忽视的重要依据。

亭阜旱廿冬?周涛说:“高贵不是说你拥有了些什么,而是指你不屑于低下头颅去得到什么。高贵不是仅仅对自己尊严的维护,同时必须是对别人的尊严的承认和关注,所以封建帝王不高贵,他们的尊贵建立在践踏别人的尊严上……又说:‘人应该是高贵的,人为什么不该高贵而该安于卑贱龌龊的生活呢?高贵是大善,没有哪种高贵不和善良并行。’”

(《我已经寻找过我自己》)这当然是对于“高贵”概念的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但这是一种对于人、对于人类的生存前提的把握一也可以说,只有从心灵深处具备了或隐含了这种“高贵”的精神气质,才可能出现笔端的可以被称为“高贵的艺术旋律”的源源流泻。

高贵之于文学的创造,所体现的正是一种古代的中国传统艺术精神。周涛说,“刘禹锡身居陋室心灵却高贵无比,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却想‘大庇天下寒士’,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是何等高贵飘逸”,其实,这“高贵”不仅仅被体现于诗,而且也被贯穿于古代散文创作的音韵与旋律之中一王勃《滕王阁序》中的“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韩愈《柳子厚墓志铭》中的“士穷乃见节义”,柳宗元《始得西山宴游记》中的“心凝形释,与万化冥合”,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周敦颐《爱莲说》中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等等,都可以认为是一种高贵的人文情操的自然流露,或一神自尊自爱的精神气度的回荡。

高贵,是人的一种生存态度,也是诗文的一种营构景况。它被贯注于散文的抒写,首先是一种人的尊严的韵律的升腾或弥漫。

在周涛的散文中,读者始终可以感受到一个颇为沉着冷静的“叙述者形象”的存在。这个“叙述者形象”经常以“我”的身份出现,但是,“我”不仅仅是周涛,同时也是人类的一员,因为“我”拥有一种人所应该具备的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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