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响了三遍,穿着正装的人们在牧师的号令下起立、转身。周暮晨紧紧握着明晓的手踩着《婚礼进行曲》的步调走进众人的视线,花童紧跟在新人的身后,拉起新娘的裙尾。玫瑰花瓣像雪花一样簌簌地擦过他们的头顶和肩膀,整个场景隆重而又轻柔,如同在周暮晨的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那样,他发现一切是如此真实,真实到明晓婚纱的每一个细节之处都绣上了淡粉色的蕾丝花。
牧师的祷告结束,双方交换戒指。
周暮晨小心翼翼地拿出银色的钻戒,像雕琢工艺品一样为新娘戴上戒指。牧师的眉头突然紧锁,清了清嗓子,他挪了挪步子在新郎的耳边小声地说戒指应该戴在左手上。周暮晨用眼神和手势告诉牧师不要管这件事情,他又帮明晓整理以便使戒指戴在最舒适的位置,台下开始变得喧杂,大家在质疑新郎这种错误的行为,原本安静的教堂变成了聒噪的桑拿房。
令人费解,周暮晨竟把戒指戴在了明晓右手的手指上。
四年前,周暮晨做过类似的动作。他把雪碧的易拉罐环戴在了另一个女生右手的尾指上并说“你的手指真好看”,然后对着站在门口拿着涮好了拖把的明晓戏谑地一笑。要是平常,明晓会沉默着用不予理睬的态度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可就在周暮晨摆出一脸“坏人得逞”的表情时,拖把被明晓重重地甩了过来,周暮晨满身水渍,腰际被拖把的手柄击中。倒是周暮晨身边的女生先对着明晓怒声呵斥,明晓看着周暮晨与刚才截然相反的表情,冷冷地说了句“活该”,转身离开了教室。
四年前的那个表情被明晓定义成“阳痿”,并被她深刻地记住。本以为关于周暮晨的记忆会永远以这个表情收尾,但当她在北京宽敞的马路上再次看见周暮晨的时候,一切回忆又像冬天走进温室里的那一瞬间,眼镜片上氤氲满了雾气。
北京的冬日,深夜十二点,光着脚坐在马路边的明晓化着浓重的烟熏妆,顶着一头廉价的亚麻色枯发,她有些困,但又不想被这冰凉的柏油路拥抱,所以勉强支撑着疲软的眼皮搜索电话簿里可以打通的电话。说起来也好笑,这几年她的手机换了好多个,可是电话号码依旧是高中的那一个,她并非不在乎昂贵的长途漫游费,她只是害怕那个人有一天回来会找不到她。
手机屏幕发出来僵冷的光打在明晓油腻的脸颊上,翻来翻去,电话簿里找不到可以随叫随到的联系人。她莫名其妙地翻开排在最末的联系人的资料,陷入了沉默,照片上的那个人就是周暮晨,这张照片是周暮晨发给明晓的一张自拍,被明晓偷偷地设定成了联系人的头像。四年的风尘,把明晓吹到了北京,把周暮晨吹去了加拿大。明晓总是会想象现在周暮晨的样子,以及如果对方再看到自己时的表情。
应该是逃避或者厌恶,想到这里,胃里一阵泛酸,明晓低头吐了一地。
“天冷就应该多穿点儿。”话音伴随着一件厚厚的西服盖在了明晓的身上,明晓垂着头用手捂住自己的胃。作为校广播站的主播,这声音是高中时期陪伴她每个晚饭时间的一道佐料,明晓惊讶地扭头,看着西装革履拖着行李箱的男人笔直地站在自己身旁。
四年过后,明晓第一次和周暮晨见面,在北京灯红酒绿的夜生活的一隅。一瞬之间,眀晓感觉从胃里泛出一阵又一阵暖流,把食道里、嘴巴里的异味全部驱赶。依旧是和高中一模一样的寸头,依旧棱角分明,依旧下嘴唇上有一颗黑色的痣,暗夜中的黑色被晕进了周暮晨精致的西装里。眀晓感觉到了真实的距离,那种明明相隔只有一拳却感觉距离万千的寒冷逼退了身体里的暖意,和这个世界的冰凉融为一体。
那晚周暮晨把明晓送回了她租的地下室,然后为她从超市里买了红糖姜汤。明晓租住的地下室潮湿阴冷,仅有的一扇窗户还正冲着垃圾收集站。这让从小到大从未住过如此拮据的地方,甚至连步入的机会都没有的周暮晨站在房间里不知道该在何处坐下,于是只好尴尬地站在原地踌躇着。
“姜汤是驱寒的,喝下就睡吧,别感冒了。”周暮晨端来为明晓冲好的姜汤。
屋子里的灯光还算明亮,周暮晨可以清楚地看见明晓憔悴的脸庞。“你开始化妆了?”本应带着惊叹语气的话还是被处理成了一个问句。明晓点点头说:“看到今天这个样子的我,是不是很失望?”话里带着奇怪的语气,明晓一口气喝完姜汤蒙上被子,“走的时候记得锁门,不要太用力。”
周暮晨摇了摇头,他其实是在回答明晓那个“失望”的问题,可惜明晓没有看见。
门掩上的时候甚至比猫咪的脚步还要轻,蜷缩在被子里的明晓用力地闭上眼睛,不想让她认为“只有懦弱的人才会这样”的眼泪跑出来。
噩梦从姜汤的辣味中爬了出来,她永远记得周暮晨曾经是如何把她的世界踩扁的。
明晓高二的时候因为选择艺考所以转去了一所艺术高中。相貌平平、专业成绩却异常优秀的明晓是老师眼里“后生可畏”的人才,这让从来专业成绩都是第一的周暮晨十分不爽。
不知何时,周暮晨发现明晓总是把左手的袖子拉到最低。于是,厌恶明晓的周暮晨就在某个课间偷偷跑到明晓的背后一把抓起了她的袖子。当周暮晨看到明晓左手仅有的四根手指时,他举起她的手对着全班大声喊“残障者里面的艺术天才啊”,那一刻,明晓的脸火辣辣的,像被人当众扇了耳光,懦弱让她没有反抗地挣脱周暮晨的手掌跑出了教室。
从出生就预示着与众不同,明晓一直坚韧不拔地忍耐着会被人嘲笑“少一根手指”,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被伙伴们孤立视为异类,甚至因为这么一点的“特殊”而被老师瞧不起。所以进入青春期的明晓不管走到哪里都会习惯性地把袖子拉到最低,做任何事情也只用右手。
而真正难挨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周暮晨开始找各种机会欺负她,“少一根手指”成了班级里随处可听到的谈论内容,更没有多少人愿意冲在风口浪尖和明晓做朋友。仿佛又重温了小时候那种被孤立的失落感,明晓的生活变得压抑狭窄,“周暮晨”三个字也逐渐变成她的死穴——她最憎恨的人。
梦里醒来,明晓发现枕头湿漉漉的,她端详着自己的左手,想着这辈子或许无法佩戴象征幸福的尾戒了,正如所有女生憧憬的美好梦想,被时间一点点震动,一瞬间破灭。她懒得回忆梦里的内容,拿起枕头底下的手机,删除了通讯录最末尾的那个联系人。
已经大四的明晓时间相对宽裕,家境普通的她为了多挣些钱去了一家酒吧弹琴。也是从这里开始,明晓开始谙熟霓虹灯下繁华的生活方式,她买廉价的化妆品,租借华丽的演出服,因为琴艺惊人时常会得到客人的小费。她习惯晚归的生活方式,并将自己打造得如同这个城市一般魅惑动人。
从南方小镇北上来到北京,可以说实现了明晓一家人的梦想,少了左手尾指仅有九根手指的双手竟然也能弹奏出动人的钢琴曲,这是明晓成功进入国内最好的音乐学院的原因。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爸妈曾经想带明晓去做一个假的尾指,却被她拒绝了。因为她想向这个世界证明自己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残障儿”。
故事的转折发生在高三,周暮晨向明晓告白,被明晓拒绝。周暮晨知道自己伤明晓太重,想用真心挽回,但发现一切连补偿的机会都没有。周暮晨把自己整理的乐谱和乐理知识全部送给明晓,甚至在艺考前夕为明晓收集了历年真题试卷,但这些都被明晓一一拒绝。周暮晨失望地打算放弃,此时正好举家打算移民加拿大。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沉沦于一个自己原本那么讨厌的人的周暮晨,由坚持留下转而答应父亲出国。
或许是为了逃避明晓的再次拒绝,也或许是质问考量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这样一个人。
相反,明晓的世界从此少了一个冤家对头,生活也归于平静。
只是,平静的湖面终究被一个周期为四年的陨石打破沉寂。
“出国之前本来想和你做一个正式的告别,我知道你不想见到我,所以只好把在国外的联系方式塞进了你家的邮箱里。”喝着一杯拿铁的周暮晨对坐在自己对面的明晓说道。
“那个邮箱的钥匙丢了,所以至今没有打开过。”明晓回答周暮晨,瞳孔有些闪烁。
“我给你的电子邮箱里发过无数封邮件,可是你一封都没有回复过我。”周暮晨咽下一口咖啡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