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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10个故事

艾多斯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刘悦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他们从初中起就在同一所学校念书,是真正的青梅竹马。

艾多斯和刘悦是我最熟悉的人物,可越熟悉的人越难描绘。就像谁都想不到他们竟会在大学毕业后的那个夏天,跑到新疆的县城工作。他们分别拒绝了几家外企报酬丰厚的工作,毅然决然地向着西部进发。在社会浮躁到一塌糊涂的如今,我着实钦佩他们的决定。如今,无论决定的动机何在,只要选择是与众不同的,就值得钦佩。

我想艾多斯选择新疆是和他哈萨克人身份不无关系的。

艾多斯是哈萨克人,但我们却永远都想不起来他是哈萨克人。在我和刘悦眼里,他就是艾多斯。我们不知道哈萨克是什么,艾多斯是哈萨克,所以我们便觉得哈萨克是好的。

艾多斯的才华毋庸置疑。他热情的火焰,总能点燃我们周围这些朋友。我们不在乎他是什么民族的人,他是和我们一起在胡同里玩大的哥们儿。

艾多斯肯定热情澎湃地计划做一番事业。他有梦想和抱负,但总是不说。当我们问他有什么梦想时,他总说:“在家躺着,吃肉,然后看《机器猫》……”

如今,他和刘悦在边疆已经工作了三五年,把最好的青春献在某所不知名的小学校。

我是艾多斯和刘悦的发小儿,我们从小一起玩大。艾多斯给我讲过很多关于哈萨克的故事,里面既包括几千年前的爱情故事,也有艾多斯自己的事。于是我虽然身为汉族,却斗胆冒着哈萨克人的口吻写下了这个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有次艾多斯从新疆回来,特别认真地给我讲了哈萨克长诗《艾冕舒立凡》、《巴彦苏璐》……

他告诉我,哈萨克写了那么多年故事,别说情节上没什么奇巧的花活儿,连故事本身都没啥变化。所有故事都是一对儿男女相爱,但他们却不能在一起,后来他们就死了……他特别地激动:“你想想看,哪个民族会把一模一样的故事讲上好几个世纪呢?一代代最出色的阿肯(诗人),他们手握冬不拉,在草原辽阔的日暮下,身边围满了青年与老人……诗人清清嗓子,总是讲述着爱情故事,而爱情故事只存在一种故事结构,故事里的男女只有一种结局,改动了的只有名字。你不觉得这很牛逼吗?简直太伟大了!像座看不见的‘精神长城’。一代代阿肯(诗人),将他们的骄傲及尊严融入到诗句中。而他们添加改动的诗句和情节,多来于自身的经历或者幻想……他们也将自己的生命和青春暗暗封印在民歌长诗中。几百年讲述同样一个故事的民族是需要情怀,也需要信仰和勇气的!

“哈萨克一代代最为优秀的诗人,他们飞翔在诗句之上!甚至这根本不是故事,这是种契约!是我们哈萨克人和大地和世界和祖先和自己的契约。只要我们哈萨克人还存在,我们就会把这个故事写下去。男孩女孩相爱,但最后却无法真正在一起。当以这种情怀去诉说故事时,故事就不只是故事了,这是哈萨克人的全部!”

听完艾多斯激昂地讲述后,我无法平静地点了根烟,然后说道:“你是哈萨克人,那么好的故事,你怎么不把你的这些观点写出来?”

艾多斯笑着说:“我倒想写,就是不大会写小说。”

我把烟很认真地按在了烟灰缸后,说道:“成,那我写!”

“你写?”

“你就把你知道的故事讲给我就好,我动笔。”

“你本来就会写,你愿意去写,那当然更好啊。”

我重新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点上,然后慢得不合理地说道:“就署你的名字吧,艾多斯。哈萨克人的东西应该哈萨克人自己写。”

“这再说,你准备怎么写呢?”艾多斯问道。

“这个,你听我说,首先书名就按照你们哈萨克的习惯,用两个人物的名字叠加好了。”

“我们就写一对儿情侣吗?可是我收集了很多关于哈萨克的故事啊。”

“你听我慢慢说,这是我刚刚才来的灵感。那个哈萨克长诗叫《艾冕舒立凡》,是吧?咱就用里面舒立凡这名字,然后再把你名字加上,就叫《艾多斯舒立凡》。你收集的历史材料、你翻译的民歌都很有意思。他们是这本书的珍贵之处,是第一手的资料,但太杂了。这么着,咱们一本书就一口气讲五十个故事。每个故事里的男的都叫艾多斯,女的都叫舒立凡。”

已经晚上八点了,按说高峰期都过了,可门口还有堵车。各种小汽车叫嚣着按着喇叭……

“我没明白,都叫一个名字,那故事,怎么说下去。”艾多斯说道。

“你相信我就好了。你那些民歌很牛逼的,我们要给那些民歌谱上动人的故事和背景。所有的文化都是极好的,缺乏的仅是诠释方式。孔子的思想十分伟大,但若诠释不好也是糟粕。文化的高度,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而是你诠释的水平。如果我们用正确的方式诠释民歌,它就是很有用的了。我不会瞎写的,不夸张地说,有些民歌有些故事那简直是全世界的宝藏。”

“嗯,我相信你。你放心写。”

“我们要编造一部伪《哈萨克民歌史》。然后再写一些因为民歌相爱的年轻人的故事。民歌就像是他们难以逃脱的命运。这部小说是写哈萨克民族本身,所以人物就弱化处理。大家都是同一个名字,可以带来某种群像性质。大家都叫艾多斯。意味着事情发生在了艾多斯身上,也有可能发生在你头上。“艾多斯”翻译过来就是‘某哈萨克男人’。只要你是哈萨克人,你也难免拥有某个艾多斯的某种命运。你会和他共享一个时刻的欣喜和尴尬。”

“听起来挺好,可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写小说?写线性结构的。”

“哈萨克人把这种故事写了快500年了。再写,怎么可能写得比他们好呢?我不是阿肯(诗人)。他们生在草原上,沸腾着哈萨克的血液。他们肯定比我写得好,所以要扬长避短。而且,也许这种稍微现代化的处理方法,反而能成为哈萨克小说的补集。

“虽然方法是现代的,但却还是同一个母题:男孩和女孩相爱,他们相爱却无法在一起……

“我一本哈萨克书都没读过。但一个民族居然能以几百年的时间讲述同一个故事,我便想他们的文学是有着生命和尊严的。不需要文学评论家的科学评论。一个故事的好坏,不在思想性抑或文学性之本身。伟大的小说,只需要拥有生命!

“哈萨克的故事就是有生命的。

“再说,我们一共就那几个故事嘛。说来说去就是有次你对某个哈萨克姑娘心动过。让你能提供细节,也无非是她穿红色连衣裙,穿黑色高跟鞋。你让我怎么写?我们能做的只有把一个故事按照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意义反复叙述。这是唯一的路了。”

“那个,你可别跟刘悦说我对别人动过心。”

“成,放心……”

寒暄过后,我送走了艾多斯。才发现室内全是香烟的味道。说实话,我着实不知自己是怎么想起写这个小说的。在哈萨克朴素而优美的故事母题中,我忽然莫名有了种回家的感觉。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宿命,那是无法挣脱的。一个民族不是一个民族,一个民族是一种比喻。

艾多斯和我们在胡同里疯玩时,他一句哈萨克语都不会。他离新疆的草原,离他的民族有三千公里的距离。可就算如此,艾多斯依然是个哈萨克人。

因为他也活在哈萨克的宿命里:

比如他从12岁起就爱上了刘悦,而如今他26岁,却还无法和她真正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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