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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就算终有一散,也别辜负相遇(4)

失恋不过是我们必经的晦暗旅程。每一个被抛弃与伤害的人都似突然被赶出了自己居住的幸福城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阳光刺得自己张不开眼。然而流着泪水的双眼,终归会适应阳光的明亮。那些我们假装忘记的回忆,在假装中就真的被遗忘了。放下了因噎废食、抱残守缺的心,在疼痛中成长,与寂寞握手言和。像一只破茧而出的蝴蝶,备受考验后,羽翼愈是坚强。

不论我们愿不愿意,爱过的人都会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段关系里,我们都曾经诚恳付出,小心翼翼将对方放入心里,那么结束的时候,怎么可能毫无知觉地将他完整地从心房里割舍出来?轻轻一动,必定是鲜血淋漓,痛彻心扉。

关系结束的时候,我们要清理的不仅是和他有关的回忆,还有所有的与他有关的习惯。更换掉他喜欢的香水,更改作息时间,换掉电话号码。如果你舍得,退出有他的朋友圈。不要听情歌,避免一切和爱有关的字眼出现在你的世界。

不是教你逃避,而是告诉你如何排出那些与失恋有关的垃圾情绪。等到你不再感到疼痛,再回归生活里。

然后,你就会懂得,付出的感情终究会回归到自己的身上,你的爱也无需任何人的肯定。

味蕾的忠诚

记住一个人的口味,比起过多言语的表白更让人感动,毕竟生活到最后只剩下吃饭和睡觉两件事,愿意将就你的喜好吃饭的人,定然是懂你所思所想,发自内心待你好的人。

很多年前,我曾对一位发型师产生过好感。当然,他不是现在酷炫狂霸拽的杀马特王子,也不喜欢穿细脚裤,紧身衬衫。不过我喜欢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长得像三木先生。

他头发剪得不好,我还是经常找他理发,他邀请我作模特,教学员理发技巧。说好只剪5厘米,结果一剪刀下去,咔嚓一声,我头发短了至少10厘米。

为了每周能多见他几面,我在那家发型沙龙也没少花钱,前前后后充值了一千来块,总算混了个脸熟。

做头发的时间总是百无聊赖,与他认识久了,时常与他攀谈。得知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后,我便打消了想要和他在一起的念头。

倒是他渐渐起了他心。他约我吃饭,我内心挣扎了一下,化了妆欣然前往。

我们在小饭馆里点了几样菜,酒过半巡,他陡然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我。我愣了一下,没想过他会如此直接。我性格直快,于是,我回答他,是啊,那又怎么样?

他说,我们可以试一下。话没过心,我夹着菜,问他,你不是有女朋友吗?

他夹了一筷子青椒肉丝,说,你看,就像一盘菜,吃腻了青椒肉丝,你就会想吃鱼香肉丝,总要换个味道才不会乏味。

从那一刻起,我对他的兴趣烟消云散,那张与三木先生七分相似的脸也变得面目可憎起来,唯一让我惦念的是在店里充了一千块还没用完。

味蕾忠诚胜过人心。一个人对食物都不忠,你如何妄想他对你忠诚。

我对食物的忠诚度胜过对任何事,当初在学校里,我连续吃了一个月的番茄鸡蛋盖饭,吃到看的人都吐了,我依旧乐此不疲。同一家饭馆,我翻来覆去,只会点那几个菜。

食物里不仅有油盐酱醋的滋味,让我痴迷的是汤汁里饱含着当时的心情。过去,我爱过一个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我们是多年的好友,有一次,我寄居在他家,忙了一晚上没睡。第二天中午,我们在楼下的湖锦餐馆吃饭。他知我向来不喜男人反复问人你要吃什么,单单只问了句,有什么忌口的。我说我熬夜了,胃不舒服,不要辣。

等我去完洗手间回来,桌上摆着的都是我爱吃的菜,还有一碗白粥。无法用文字诉说当时的心情。望着满桌的菜,我哽咽得不能言语。我低下头夹菜,他埋头吃饭没注意到我的眼泪落在那一碗白粥里。

记住一个人的口味,比起过多言语的表白更让人感动。毕竟生活到最后只剩下吃饭和睡觉两件事了,愿意将就你的喜好吃饭的人,定然是懂你所思所想,而发自内心待你好的人。

这个人我这一辈子爱不到了,但这一餐饭必定让我永世怀念。

我对食物有一颗偏执的心。于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做一桌他爱吃的热气腾腾的饭菜等他回家。室友取笑我,你还真好养,学会做干煸藕丝和拉丝香蕉就可以框住你一辈子。她大概不知道,拉丝香蕉很难做,糖要熬得刚刚好,带点焦香却又没有煳味;干煸藕丝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光准备工作就够忙活一阵了。除了以厨师身份的工作以外,现在这样的快餐社会,只有有心人才会愿意在蒸汽腾腾的厨房,流着汗为你准备一桌佳肴。

食物带给人的不仅是温饱那么简单,汤汁四溢里,包含的还有下厨那个人的心。我的前任是个会做菜的好男人,每当我们吵架的时候,他总会说,不然我们去吃东西吧。这时我总会喜笑颜开,欢欣雀跃挽起他的手奔赴菜馆。当然,外面的菜馆再出名,也比不上他亲自下厨做的饭菜可口。

我最爱看的场景就是他在厨房里满头大汗的样子。我这人挑剔,典型的处女座性格,面对一桌菜肴,也没抱有该有的感激之情,常责备他盐多了,或是没入味,要么则是没上色不够香。其实,他厨艺非常好,连我妈都赞不绝口,导致我们分手后,我妈还惦念着他炒的菜。

这一段感情里让我最怀念的是,有一次我和他在家琢磨新菜色,买了扇贝,准备做一份蒜蓉焗扇贝。那是我第一次下厨,帮他打下手,忘记买捣蒜器了,只好用人工磨蒜,磨得我手软抽筋,千辛万苦才得了一小碗蒜蓉。

结果扇贝里料酒加多了,蒸出来的扇贝又咸又苦。我嫌难吃,尝了一口就抛在一边去上网了。等到我再回去看时,他已经把那份难吃的扇贝吃完了。我说,这么难吃你也咽得下去,得是饿成什么样了。他笑,这不是看你磨蒜蓉磨得那么辛苦吗。

这世上形容美食的词语有很多,玉盘珍馐、秀色可餐、饕餮大餐、凤髓龙肝、回味无穷、唇齿留香、色味俱佳、垂涎欲滴、八珍玉食、其味无穷……但我知道,只有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他(她)亲手做的菜即便是丧心病狂的黑暗料理,你也可以端着含笑饮毒酒的架势,当作饕餮之宴一口接着一口。

后来,我和他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我们吃不到一块去了。常常是我约他吃饭,他已经吃过了,我只好自己点几样菜,让他看着我吃完。面对一个不动筷子的人,如何美味的佳肴也会让你食不下咽。我觉得只有一张桌上的人全都吃得酣畅淋漓、热火朝天的才叫吃饭,自己独自吃饭,或是别人看着你吃,那餐饭压根不叫吃饭——应称作果腹。

难得有空坐在一起吃饭,他次次都固执得要吃自己钟爱的餐厅,还口口声声说,现在让我选择一下行不行?我勉为其难地同他吃了数十次食不下咽的饭,终于忍无可忍地提出了分手。他满头雾水觉得我性格喜怒无常,分手莫名其妙。

他不知道,当你不能理解和接受一个人对食物的疯狂时,你就失去了对她的爱。我对他的情欲没能战胜我日益压抑的食欲。倘若日后天天将就着吃饭,我宁愿和志同道合的朋友抱着炸鸡和可乐,孤独终老。

吃真的很重要。我与落姐、东东认识很多年了,今年落姐的咖啡厅开张,我去拜访。我感叹,自我认识你们,你们就在一起了,时间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感情真好。落姐说,那是你不知道,我和他也分开过一段时间,本来是下决心要分手的,结果我打电话给他,他开口就是一句,你吃了没,要不我给你买份炒饭?那个瞬间,我就心软了。我听后拍手大笑,与她异口同声地说,吃真的很重要。

管什么爱恨情仇,先同坐一桌吃饱再说。

TVB 里每次主角受挫,旁人相劝总会说,你饿不饿,要不要我下碗面给你吃。这个桥段百用不烂。编剧们都知道,美食是天下最抚慰人心的恩物。所有的语重心长,都比不上一句“你饿不饿,我们去吃东西吧”来得痛快。

全世界也只有真正关心你的人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们知道,一切的伤心不能使世界天崩地塌,只会使你饥肠辘辘饿坏身体。所以,先劝你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恨和爱。

我身边不乏吃货一群。从法国归来的友人,每逢放假回国必然先胡吃海喝一顿,豪情壮志假期要餐餐不同餐馆,菜色无一带重样的。他们带着我一路吃得天崩地陷,我乐得不用埋单,他们开心多个人可以多点几样菜。能够与你吃到一起去的人,绝对是与你询谋佥同的人。他们给你的不仅是一张黄金饭票,让你不必孤独果腹,他们给的还是一张愿意同你分享人生的入场券。世态炎凉,找到一群分享人生的人何其荣幸。

如果有一天世界末日真的来临,世界所有的企业都倒闭,唯独饮食业将得以幸存。人们热爱用吃庆祝或祭奠一切,结婚要摆喜宴,丧事更是要大摆筵席用食物填满未亡人千疮百孔的心。

你看那翻滚的火锅汤底里有热辣辣的爱情,青翠欲滴的白菜里有回味无穷的友情,排骨藕汤里藕断丝连的都是母亲千丝万缕的亲情。

我们都是饮食男女。今日你开心,约上三五好友去火锅店与牛肉举杯同庆吧,若是今日你不开心,更要约上好友去狼吞虎咽一顿。当你拍着圆鼓鼓的肚子,打着饱嗝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味蕾比人心忠诚,世间一切都是虚妄,唯独吃进去的东西才最真实。

朋友间戏言:如何得知你跟一个人的感情是否坚不可摧,让他请你去那家著名餐厅吃法式大餐吧。一则价格昂贵,考验他对你是否舍得的时候到了。二则,那家餐厅完全没有信号,休想在用餐时玩手机。全程三个小时,着实是考验两人精神交流的默契了,稍有不慎,烛光晚餐分分钟变散伙宴。

饭桌上可以透露无穷信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览无遗。可以欣然接受对方夹菜的早已被划入自己人的阵营,反之凝眉瘪嘴避过别人筷子沾染过地方的人定然无法融入这个圈子。想要和一个人长久,必定要先接受他忠实的口味——吃素的,你莫要强迫他吃肉;吃辣的,切忌请他喝清汤寡水。不是每个人都会特立独行,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

然而,口味会随着心一齐改变,不沾辣的广东妹子兴许会为了四川小伙变得无辣不欢,南北口味之争,原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想要知道你爱一个人多少,问问你的味蕾对他有多忠诚。

浪客贱心

你是我想要保护的人,我走过荆棘丛生的森林,忍受四下无人的孤独,想要跨过岁月去拥抱你,可惜时光之山南海北,可惜你我中间人来人往。

再次重逢鹞子的时候,我嘴里的烤大蒜还未完全嚼碎。鹞子撒着拖鞋,穿着宽松的短袖衬衫,衣领上附着未清洗干净的油污。正在大声向烧烤摊老板喊,多加点辣椒啊。然后,他转头看见了我,爽朗地向我挥了挥手,径直走了过来,拉过身边的塑料板凳,干净利落坐下,全然不顾那板凳上沾满了烧烤的油腥。

他说,好巧。

时隔我初次见鹞子已经是四五年的光景了,岁月没有在他脸上落下痕迹。他依旧保持着当年干净与邋遢并存的形象——面容清澈,衣着不修边幅。

鹞子也算是美少年一个,当年在学校里叱咤风云一时,路过的女生无一不为之倾倒,前提是那天他穿的衬衫恰好是刚刚洗过的衬衫。

第一次见鹞子是在KTV 里。KTV 是个神奇的地方,每一对热恋的男女,或是每一个失恋的男女,都会选择用唱歌宣泄自己的感情,只是或庆祝或怀念,不尽相同。

那天,鹞子正值热恋,左手揽着女友,右手霸占麦克风不撒手。开启了相亲相爱模式,牵手到永久演唱会,唱到正酣处,他索性脱了鞋,站上沙发,连蹦带跳。

于是,众人倾倒。倒不是为其歌声迷醉,而是扑面而来的脚臭味痛击了我们。偏偏KTV 通常设计得密不透风,那股气味像一道隐形的墙,牢牢包围我们。每逢此时,大家便会哭号奔走,争相竞往洗手间。脚慢的被关在洗手间门外不得入,只好垂头丧气回到毒气室,故作深沉点燃一根烟,妄想驱散早已弥漫开来的致命武器。

有幸,我并未受多少荼毒。我只和鹞子唱过三次歌,一次在他热恋时,还有两次在他失恋的时候。

鹞子在汉口著名的夜总会门口巧遇了自己的女友。她正穿着渔网袜与一肥头大耳的老总勾肩搭背,脸上尽是热情的职业表情。鹞子愣在那里半晌,突然甩开我们面目狰狞冲了上去,三拳两脚将老总干翻在地。老总躺在地上缩成一团,直哼哼,大吼,你哪条道上的。

鹞子怒目通红,拖鞋早已横飞,他就赤着脚,踩上老板的面门,丢下一句,人称江夏一脚仙。

说完,扔下呆若木鸡的我们,捡起水沟里的拖鞋穿上,大摇大摆潇洒离去。鹞子绿得笃定,但也绿得刚强。他僵直着身子带领我们走进了一家高档KTV,步履稳健,身体纹丝不动,活像一个会走路的邮筒。进到包厢里,我们噤若寒蝉,强制压下快脱口而出的:你快去洗洗脚。一群人正襟危坐,气氛沉闷。鹞子顺着屏幕一路点去,抓起话筒,失恋三部曲跃然荧幕。他一路从《他不爱我》唱到《痴心绝对》,再从《痴心绝对》唱到《单身情歌》。

鹞子是名副其实的浪子,却不属于成功的浪子。浪子心性的人难以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漂泊是他们的命运,流浪是他们的归属。所有的感情,来得激烈但也去得快速。有时不得不赞佩他们的洒脱。他们擅长抛下一切过去,向前狂奔,以不带走任何东西为人生格言。

正如鹞子,唱完那失恋三部曲,又是好汉一条。回到宿舍继续过一周不洗头,半月洗次袜的日子。在感情中,他从不担心没有下家,永远都会有被浪子迷惑的姑娘,前赴后继地想要死在他脚下,哪怕那是只香港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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