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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毒日头(3)

“我们不能带很多东西,因为要带非常多信回来!”“很冷,是的,路还不近!”“你是个身体素质好的人。”“你放心吧,不管冷不冷,我九点钟一定会来。”他扭转身体,向外走去。那神情,好似狮身人面的大怪物,不听别人的呼唤,更不会主动理会别人,连向两旁看也不看一眼。圣母拉着毒日头到了另一个房间:“喂,毒日头,你没钱啦……”“的确如此,欠了很多钱。”“我有八千块,存在马克的保险箱里……”“不,没关系。我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在我的一生中,约大部分时间是身无分文的!”“打起精神,跳舞去吧。”

毒日头用这些话打断了她,他在她刚刚抽出情丝的瞬间,便如野马般逃了出来。

“不要扯开话题,我的钱反正也没多大用处,可以借给你,可以当你的翻身的资金嘛!”

“我没向任何人借过启动资金!”“我从来都是自己干的,赚了也属于我自己。”“谢谢你了,老姐姐,十分对不起,我可以靠投递邮件来挣出启动资金的。”“你这个毒日头。”她低声抗议。他又重新充满激情了,把她拖进了舞池。华尔兹越跳越起劲,圣母开始想这个把她抱在怀里、又不接受她的好意的人的冷漠。早上六点了,毒日头胃里的威士忌开始起作用了。他面不改色地站在柜台边儿上,和一个人掰着手腕,几下就把对方打败了。这种游戏,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右肘同时支在柜台上,彼此握紧,看谁扳倒谁。许多人都来和毒日头较量,哪一个也不是他的对手,像奥拉夫·汉特森和法兰居·路易这样的壮汉都成了他手下败将。

他们都认为毒日头有一种用力的方法,相继提出用其它的方式再比。

“可以,先称一下我的袋子,我就用这一袋金沙来做赌注了!”“你们能从地面上拎起几袋面粉,我都再往上加两袋,把所有的都拎起来!”“可以,我和你赌!”法兰居·路易好像是在欢呼了。

“稍等,咱们俩和他赌,路易,无论结果如何都有我一半。”奥拉夫说。

毒日头那袋儿金沙可以换四百块。马克唐吩咐人从地窖里搬上几袋五十磅重的面粉。有人先试了试:双脚分别踏在一把椅子上,中间用绳子拎起绑好的面袋。普通人都能拎起四五百磅,还有人能拎起六百磅来。两个壮汉捆好了七百磅,法兰居·路易又捆好一袋儿,七百五十磅。他硬是东倒西歪地拎了起来。奥拉夫也拎了一下。

可没有人能拎起八百磅的。无论如何拼命地使劲儿,汗珠啪嗒直流、骨头节啪啪直响,也只能是摇一摇、动一动,都不能让它远离地面。

“就这样,毒日头,这回你赢大了,铁打的人才可以!”

“这里有一百磅啊,朋友,不是十磅!”法兰居·路易伸着腰,从椅子上跳了下来。

旁边的人又往上加了两袋,绑好。“如果不行就加一袋吧!”肯斯说。“你在开玩笑吗!赌的是两袋,必须要有两袋!”有人大声喊道。“他们肯定没有拎起最终加上去的总重,他们也就是拎起了七百五十磅。”肯斯争辩着。

“别吵了。如果拎不起加上三袋的重量,要是加两袋也拎不动。”

毒日头的话使双方都哑口无言。他跳到椅子上,站稳,试了试绳子,收紧搜索着用力的适当位置。法兰居·路易将信将疑地喊道:“毒日头,开始吧!”

毒日头的肌肉再一次收紧,这一回可是真使劲儿了。他一叫劲儿,闭住气,从头到脚的力量都被使了出来,丝毫不抖、也不费劲儿地把九百磅重的面袋抬离了地面!

面袋左右摇晃,像钟摆一样。奥拉夫叹了一口气。

圣母觉得自己的肌肉似乎都疼了,她长舒了一口气,赶紧伸展一下自己的手臂。

法兰居·路易低声表达着他的敬意:

“真是佩服你!毒日头先生。”“你是个伟人,我大概只配叫做一个幼稚的大人!”毒日头松开面袋,跳下椅子,走向柜台。“帮我称一下重量!”两个败了的人给了他四百块钱的金沙。

“可以了,各位,喝酒吧!赢钱的人请客!”毒日头呼唤着大家。

十分钟以后,毒日头激动地叫起来:“啊,这一晚你做东!”“我是一头孤独的狼,三十个春秋!今天是我生日,一年只有这么一天,我可以打倒所有人!”“你们来吧,我全部把你们打倒,不论是什么时候来的,受洗吧!”除了酒店里的服务员和喝醉了的酒鬼,人们都随着毒日头冲到了门外。马克唐为了不失自己的尊严,来到毒日头面前,伸出一只手来。“什么,你先来?”

毒日头笑着,握紧了他的手。“别误会。我是祝你生日快乐!你肯定能把我抡到雪地上,我怎么能和一个能拿起九百磅的人反抗呀!”毒日头笑着,猛的一使劲儿,把这个一百八十磅的酒店经理举了起来,摔在了雪地上。

随后他接连着扔倒了身边的六个人,任何抵抗都显得那么滑稽,他们摇摇晃晃地摔出去,雪地上即刻就七倒八歪地躺倒了一大片。

但天色还有些模糊,他也看不清这个人是否摔倒过了,不得不摸摸他的肩膀上有没有沾雪,以判断还摔不摔这个人。

“认输了吗?”他不停地问着,搓着双手。

几十个人躺在了雪地上,其中有人跪起来,将雪捧到头上,说认输了。

但是,那边依然站着五个人,他们要和过生日的人一比高低。

这五个人都是摔跤学校的高材生,训练有素,剽悍、凶猛。

但是,他们没有毒日头最突出的优点:聪明的头脑和几乎完美的肌肉系统。

这些都是毒日头的优势。他的神经转换消息的速度比其他人快,精神也特别敏捷,肌肉也由于一种神秘的力量的控制而比别人反应敏捷。

毒日头好像生来就是如此的,他的肌肉似乎是烈性炸药,他身体的杠杆作用就像是起重机。

一百万个人中大概才能有他这样一个人,肌肉的强度是其内在的特殊组成,而不像普通人是锻炼的结果。

因此,他出手的速度就尤为惊人,对手还没明白过来,他的意图已经完成了。虽然别人先动身,他受到攻击后的反应之快,也是经常令对手措手不及的。

“你们几个站在那里可不行,也要受洗礼!你们在其它的日子里也许能将我打败,可是今天,我的生日,无论怎样都不会!啊,派特·阿拉汉好像跃跃欲试的劲头儿,想好了吗?来试试!”

派特曾经是个职业拳击手。他走过来,两个人较上了劲儿。但是这个爱尔兰人根本来不及使出劲儿,就让毒日头掐住了后脖梗,一下子摔在了雪地上。

乔·哈恩曾经是伐木工人,他摔倒的样子就像猛然被伐倒的大树,忙不迭地扑在了地上。

毒日头依旧是开始的神态,马上面对下一个对手了。他的爆发力太强烈了。陶克·瓦德森长着一部灰白的胡子,是个强壮如牛的硬汉子,他还没进攻呢,就已经躺下了。他还要爬起来,毒日头立即又扑了上去。奥拉夫·汉特森一看,硬干行不通,暗中出招吧!见毒日头继续扑向瓦德森,便从后面冲了过去。毒日头发现及时,一把抓住了奥拉夫的膝盖,奥拉夫马上跌倒了。毒日头按住他的后背,把雪往他脸上、耳朵上擦,往脖子里塞。“毒日头,我可跟你不相上下,可是,天哪,你怎么有如此大的手劲儿啊?”奥拉夫站起来说。最后一个是法兰居·路易。

他吸取刚才几个人的教训,非常谨慎地躲来闪去,足有一分钟没分出输赢来。

毒日头逮住机会,一个迅速的动作,经过一次短暂的肌肉爆发的过程,让法兰居·路易失去平衡,一头栽在了地上。

“大家都去喝酒!赢钱的人请客!”毒日头大声喊着,领着人们又回到德佛利酒店。人们都挤在柜台边儿上,用力地跺着脚上的雪,屋子外的温度是零下六十度啊!贝特尔醉醺醺地唱着歌,摇摇晃晃。他也是经验丰富的冒险家了。他先向毒日头祝贺生日,后来又想到要给大家讲点什么:

“朋友们,我觉得非常骄傲,因为可以把毒日头称做我的朋友!”

“曾经,我们一起经受困苦,毒日头从始至终的表现,都配得上好汉的称号!”

“你们这些人像他一样大的,还都是些不懂事的小孩儿呢,而毒日头,他可从始至终就是好汉!”

“在那个时期,一个人只有像他那样才能挺过来,不受现在这种文明的制约……”

贝特尔讲到这儿,稍待片刻,他要把手搭到毒日头的肩上。

“那时候,咱俩赶着狗奔育空,雪花漫天飞舞,连饭都没有……”

“在哪儿打到了野兽就在哪儿吃饭,吃的全部都是鲑鱼和兔子肉……”

“你还记得吗?”他的问话引起了人们哄堂大笑,他转过头来说:“笑,笑吧,你们这帮刚来的傻瓜!”“你们听好了,从你们之中挑出最强壮的来,还不够给毒日头系鞋带儿呢!”“肯贝尔,我说的有道理吧?还有你,马克?”“毒日头可是个创业的先锋人物,那时候没有汽艇,也没有货站,大家只能用覆盆子果和干酪来填饱肚子。”贝特尔骄傲地向周围望着,响起了掌声。有人恳请毒日头说几句。

他同意了。有人搬了一把椅子,让他站在上面。毒日头低头俯视下面的这一大帮人,他还不如他们清醒。这些人穿得破破烂烂,脚穿鹿皮鞋、海象皮鞋。脖子上挂着手套,帽子的皮耳朵向外翻着,好像古代北欧的战士。

毒日头古铜色的两颊为烈性酒所染,变得又红又黑,他的黑眼睛也显得特别明亮,他享受着人们的欢呼,眼睛有些湿润了,他被人们的热情所感动,虽然不少人的叫喊好像都快变成醉呓。

可是我们人类一直就是这样啊!在早期黑暗的洞穴或篝火旁、在罗马帝国的金以工代殿上、在强盗大王的山寨中、在现代的大酒店里、在水手城中的小酒吧……无论在哪儿,都是一样:自吹自擂、胡喝乱醉,在他们艰辛与英勇的时候,用放浪的方法来得到调整。他们是现代的英雄,与远古的英雄如出一辙。“朋友们,我不知道要对你们说些什么,我想还是告诉你们一个故事吧……”毒日头努力控制着自己已经打旋的身子,继续说下去:

“我有个朋友,北卡罗来纳州人,是他给我讲的这个故事。”

“他说在他老家,山区,有人办喜事,这家人的全部亲属和朋友都在。牧师在仪式快要结束时说:‘按天主的旨意结成夫妻时,人们没办法将他们分开。’”

“牧师,我想弄清楚这句话的语法。我希望婚礼能得以正确的结束。”新郎说。

“过了一会儿,新娘一看,她看见了一个断了气的牧师、一个死新郎、一个已亡的兄弟、两个死叔叔和五个没有呼吸的贺客。”

“她重重地叹了口气,说:‘他们这种可怕的自动手枪毁了我的一生。’”

“我也是这样对你们说的!”毒日头的话被一阵狂笑所打断。过了很长时间,他才得以继续讲下去:“杰克·肯斯的四个K,让我看不到光明。我欠了钱,我得去达亚了……”“你想逃跑吗?”有人喊。

毒日头生气了,但是马上又恢复了往常的和蔼:“如此说来,我知道是在开玩笑。我当然不想逃走。”“发誓吧,毒日头。”

又有人叫道。“一定,可以发誓!”

“一八八三年,我头一回来到契尔科。我衣衫褴褛,身上揣着一杯生面粉,在风雪交加的日子爬过那个山口!”

“那年冬天,到了朱诺才筹集到一点启动资金,春天我又从那山口返程。”

“饥饿让我无可奈何,第二年春天我又回来,我当时发誓,如果发不了财就不离开这里!”

“是的,我还没发财,所以我依旧没有离开这里。我现在可不是要溜,是去送邮件,很快就回来。”

“我在达亚连住也不会久留,换了狗,拿了邮件和食物就到契尔科去。”

“所以我重新发誓,我以地狱的刑罚和先知约翰的头颅向上帝保证,我要是发不了财就永远不离开!”

“我告诉你们大家,就在这里,我一定要成为有钱人!”

“你说成为有钱人是挣多少钱?”贝特尔从身下抱住他的小腿亲切地问。“挣多少钱算富人?”毒日头想了想答道:“四、五百万吧。”

大家一阵轰笑。“我是个保守派,怎么也得一百万,少一分钱我都不会离开这儿!”他的话随即引起了一阵哄笑。

的确,在这儿,黄金的总产量还不够五百万。况且没有人一次弄到过十万,更别提一百万了。

“大家请听我说。”“你们今天都看见了,杰克·肯斯受到了上帝照顾。”“调牌前谁都没有想到他能赢的啊,三个K,不管用。可他似乎感觉到还要来一个K,这是他的运气!”

“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也遇到了好运,我也要成为有钱人了!”

“育空有一笔横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它的脚步,它就要沿河而来了。”

“记住,不是鹿皮湾、别却湾,而是天空,在天空中!”“今后你们要找我,你们可以到那里寻找我的足迹——在斯蒂华河、印第安河和克朗代克河附近。”“我带邮件回来以后,立刻就要到那儿去,迅速地令你们没有人能看见我的踪影!”“朋友们,就在草根旁,一掏就是一百万!”

“为了这一百万,会有数以万计的人们奔进矿区,闹它个地转天旋!”

他把玻璃杯拿到嘴边儿。“这可是上帝的旨意,但愿你们每个人都能得到。”他喝了口酒,从椅子上一步跳了下来。贝特尔扶住他的肩膀。乔·哈恩从外面看了温度计走进来,告诉毒日头:“如果是我,今天就不启程。要来寒潮了,现在已经是零下六十二度了,温度继续下降,我看建议你寒潮过了再启程吧!”

毒日头微微笑了一下。他旁边那些老伙计也都笑了。“孩子们,霜雪是催不倒毒日头的,你们仍然不完全懂他。”贝特尔说。“这种天气上路,肺也得结上冰啊!”他们还在继续。“我同你讲,哈恩,你来这儿刚刚三年,还没见过什么呢!”

“我在科犹库克河上游五十英里的地方碰到过毒日头,当天的温度,已经达到零下七十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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