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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妙笔生花(3)

不久,这首小诗广泛流传于社会,深受世人赞赏。徐惠在一片赞扬声中,并没有沾沾自喜,更加如饥似渴地投入了学习之中。她终日手不释卷,锲而不舍,习诗作文越发勤奋。到她十六岁的时候,就已是闻名遐迩的才女了。就是在这一年,徐惠的名字传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耳中,太宗把她召进宫去,当场测试,见其不仅才似山间泉涌,且貌如天仙,龙心大悦,即刻下诏纳其为才人。

徐惠入宫后,深爱太宗宠爱。她并没有恃宠生骄,而是利用这一条件,引古鉴今,上谏直言,从忧国忧民的角度,提出许多建议。这些意见都被太宗欣然采纳了。

公元649年,太宗病死。徐惠以失去知音而哀痛成疾,第二年去世,时年二十四岁,赐号贤妃。

七龄女吟诗感女皇

武则天做皇帝年间,在四川成都郊区的一个村子里,有一对兄妹。父母相继去世,哥哥当时十六岁,妹妹才七岁,兄妹相依为命,靠父母留下的家产,共度时光。

父母去世前,他们兄妹二人在一起读书。妹妹年龄虽小,但聪明伶俐,学习刻苦,读经学史,过目不忘,尤其对诗,更有兴趣。到父母去世时,她写诗已经有了点名气,被乡里称为“女博士”。她的哥哥年龄虽然大些,也很聪明,因为贪玩,学习又不用功,成绩总也赶不上妹妹。特别是父母去世后,哥哥感到失去依靠,心灰意冷,整天愁眉苦脸,学习就更没劲头了。对此,妹妹心中十分焦急,曾哭着对哥哥说:“你整日这样下去,何时是头,有何出头之日?人死不能复生,只有牢记父亲临终前的教诲,发愤读书,尽快成才,长大后干成一番事业,光耀门庭,才能让父母九泉之下放心啊!”

但是,哥哥仍然没有起色,妹妹也无可奈何了,只有自己加倍努力,以告慰父母在天之灵。

突然有一天,皇帝诏书颁到四川,让哥哥护送号称“女博士”的妹妹进京。哥哥听了,不知吉凶,心中惶恐不安,妹妹却坦然地对哥哥说:“咱们一不偷,二不抢,犯法的事不做,去就是了,有什么可怕的?”

圣命难违,哥哥只好陪妹妹来到京城。

兄妹进宫后,宫女带着他们去见皇帝,恰巧遇上武则天在院内散步,宦官、宫女前呼后拥,甚是威风。

妹妹一见,心中明白,不等宫女禀报,便急忙走上前去,跪地拜道:“民女奉诏前来求见,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武则天低头一看,只见那女孩眼如秋水,面似桃花,文静礼貌,说话动听,高兴地命宫女将她扶起问道:“真是个好孩子。说说看,你第一次进宫,我们又没见过面,你怎么就断定我是皇帝呢?”

那女孩道:“您不仅端庄美丽,而且气宇轩昂,英气逼人,皇冠上有紫色的王气缭绕,这是除了皇上,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出现的啊!”

武则天一听,更加感到她出语不凡。接着,武则天又考察了她诗书礼易方面的学问,那女孩则有问必答,无所不通,还不时引用精辟的名言及历史典故,以阐述个人的见解,众人听了都为她喝彩叫好。

几天之后,那女孩子提出要和哥哥一块回乡。武则天感到她的确才华出众,决定将她留在宫中,让她的哥哥一人回乡。于是,武则天在那女孩陪她散步的时候,便把自己的决定提了出来,并让那女孩以送兄回家为题吟一首诗。

那女孩听了,不由得潸然泪下,抬头望一望空中,恰有一群大雁,列队整齐,啾啾地叫着向南飞去,于是脱口吟道:

别路云初起,离亭叶正飞。

所嗟人异雁,不做一行归。

女孩在这首诗中,前两句借别路、白云、离亭和正在凋落的树叶等带伤感色彩的景物,来表达她不愿离开哥哥的那份依依惜别之情;后两句则抓住空中的大雁借题发挥,说大雁都有同走同归的自由,而我却不能和哥哥同来同归,真是人还不如雁啊!

武则天听了,也感到他们兄妹情深,不忍拆散,便赏赐了那女孩许多金银珠宝,令她和哥哥一同回故乡去了。

苏週词美兔活

苏週,字廷硕,出生于公元670年,京兆武功(今陕西武功)人,少为进士,后迁左台监察御史,又晋给事中,加修文馆学士,拜中书舍人,官至宰相。他为政期间,生活俭朴,关心百姓,发展生产,颇有政绩。在文学方面,又是著名诗人,与张说齐名,并称为“燕许大手笔”。

苏週小的时候,以聪敏好学、才华出众被称为神童。

苏週出身于宰相之家,他的父亲名苏环,字昌容,博览群书,很有学问,在中宗、睿宗时连当两朝宰相,可谓门庭显赫。

显赫的门庭,给苏週创造了优越的学习条件。身居要职的父亲,更是望子成龙,从小便教苏週读书识字。苏週也很争气,继承了父辈酷爱读书的优良传统,加之天资聪慧,一千多字的文章只看一遍,就能背诵,父母都很喜爱他。

但是,苏週的刻苦读书,并不是按他父亲要求的那样闭门读书,而是喜欢把书读活。为此,他每读完一部著作,都想对别人说说,谈谈自己的看法。他发现在家中干活的那些佣人,有的也读过一些书,每当他把自己读过的内容像讲故事一样讲给他们听的时候,他们都听得津津有味。一些有文化的佣人,见少主人愿意和他们接近,都很高兴,也都把自己所知道的讲给他听。更使他感兴趣的,是那些佣人都或多或少地掌握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民间传说和故事,还有一些民歌民谣。

不久,苏週便和家中一些佣人成了朋友。他的父亲苏环知道后,对他大发雷霆说:“你身为相府少爷,不把精力放在读书上,竟和那些奴仆混在一起,成何体统?我苏氏门庭几代为官,你现在不闭门读书,将来靠什么去继承苏家产业?今后若再与他们来往,我将把你赶出家门!”

开始,苏週遵照父亲的教训,也着实闭门读了几天圣贤经典。可是不久,他便感到闭门读书,书本知识的确多了一些,但思想却空虚了,特别是在写诗作文章方面没词了。他再也不甘心闭门读书,但又怕父亲责备,便想了个办法:父亲在家时,闭门读书;父亲上朝或出门时,仍和那些佣人在一起。母亲发现后劝他,他依然我行我素。结果,在他八岁那年十一月的一天,他的行踪被父亲发现,认为他不可救药,一怒之下,把他赶到了马棚,意思是想叫他过过奴仆的生活,受几天罪,忍受不住时,就能痛改前非,彻底悔悟,到那时,再让他回到书房。

苏环没有想到,他这样做正中苏週下怀,他再也不用弄虚作假地闭门读书了。他来到马棚之后,把读书和与佣人交谈及写诗作文,在时间上作了科学的安排。白天,佣人们各自去干活,苏週就专心致志地读书;晚上,佣人们回来了,苏週便坐在炉火旁听他们讲一天的见闻;待佣人都睡了,他借着未熄的炉火光亮,继续读书。第二天天一亮,他便将头天晚上听到的,或写成日记,或写成诗篇,或作成文章。

一晃两个月过去。有一天,苏环下朝回来,晚上在庭院散步,忽然记起了关在马棚中的儿子,便向马棚走去。他要看看儿子在这里的生活,问问他在这里“改造”得怎么样了。他悄悄地靠近马棚,从窗口往里一看,佣人们都睡了,鼾声一个比一个打得响,儿子苏週正独坐炉火旁,聚精会神地读书;由于天气寒冷,炉火微弱,儿子一会儿跺跺脚,一会儿搓搓手,但眼睛却始终未离开书本。苏环为儿子如此刻苦读书而高兴,也以为他彻底悔悟了,于是便走了进去。

他询问了苏週这两个月的情况,拿走了苏週的全部诗篇和文章。他发现,苏週的学业有了很大进步;他更发现,苏週的诗和文与在书房写的截然不同,充满了浓烈的生活气息。他非常感动,亲自把儿子接回了书房,眼睛有些湿润地说:“好孩子,有志气,为父错怪你了。从今以后,就按你自己的意愿去做吧!”小苏週眼睛也湿润了,一下扑到父亲怀中,亲热地说了一声:“谢谢父亲!”

苏週自幼刻苦读书,特别是经过马棚苦读后,在学业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尤其在赋诗作文方面,更是取得了惊人的成绩。通过这个事件,使苏环认识到,儿子在诗文方面之所以取得了惊人的成绩,是因为他接触了群众,接触了生活,开阔了视野,丰富了思想。于是,他不仅亲自将苏週接回了书房,放开了对苏週的约束,而且经常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地带苏週外出行猎,游山玩水。苏週更是眼勤、脑勤、手勤,每次外出回来,都要把所见所闻写成诗篇和文章,送给父亲修改和评点。

这一日,苏週又随父亲外出行猎,满载而归。高兴之余,苏环忽然指着挂在走廓墙上的一只雪白的死兔,让苏週写一首诗。

苏週稍加思考,随口吟道:

兔子死蓝弹,将来挂竹竿,

试将明镜照,无疑月中看。

这首诗的后两句,作者展开了丰富的想像力,说虽然是只死兔,只要用圆镜一照,就成了月中的玉兔了。

苏环听了,拍手称赞说:“好一个‘镜中照’、‘月中看’,真是写活了!”

此后,苏环更加喜欢苏週,并且常常和他一块写诗作赋。

功夫不负有心人。苏週由于自幼勤奋读书,吃苦耐劳,长大后不仅成了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而且十九岁时便考中了进士,后被唐玄宗封为中书舍人。这时他的父亲苏环官为同中书门下三品,父子同掌机枢,很是荣耀。朝廷中诏旨、诰文等重要文件,都由苏週拟定,很受玄宗信任。当时朝中有个叫李峤的中书令,少有文辞,十五岁通《五经》,二十岁擢进士,后官至宰相。由于他以文辞著称,和当时著名文人苏味道、崔融、杜审言齐名,被称为“文章四友”,可见其名气和影响;就连他也很佩服苏週的才华,曾对其赞叹说:“苏週思如涌泉,李峤实在是比不上他啊!”

窦巩“奇童奇作”

窦巩,唐朝诗人,字友封,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公元807年中进士,封左拾遗,元稹为浙东观察使时,窦巩是副职;元稹是武昌刺史时,他又是副职,“平居与人言论议事,吻动而不发”,世号称“嗫嚅翁”。

窦巩出身于书香世家,他的父亲和叔父都是当时的学问家,尤善写诗,都很有名气。他兄弟五人,老大叫窦牟,老二叫窦常,老三叫窦群,老四叫窦庠,窦巩最小。这五兄弟在父辈的影响下,自幼聪明,喜欢读书,而且刻苦好学,非常勤奋。他们常常进行读书比赛,看谁读得快,读得多,领会得深刻。他们还和他们的父辈一样,既喜欢读史书,又对诗歌有着浓厚的兴趣。长大后在诗的领域里他们都很有名气,在当时被称为“五星”,并且联合写了一部书,叫《窦氏联珠集》。不仅如此,后来这五兄弟又都考中了进士,入朝为官。

这五兄弟中,在写诗方面最有才气、最有成就的是窦巩。在他刚刚十二三岁时,就因写了一首《放鱼》诗而被称为神童了。

窦巩小的时候,和他的几个哥哥们相比,更喜欢读书。他除了喜读《诗经》、《楚辞》和曹植等著名大手笔的诗作外,也喜欢读《春秋》、《史记》和《汉书》,还喜欢读《易经》等占卜方面的书,兴趣十分广泛。正如有的史书在评论他时所说的:“少博览,无不通。”从性格上来说,窦巩开朗豁达,喜欢谈古论今。但是,由于当时他的几个哥哥都已入朝做官,并且官位显达,门前常常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诸位兄长因他年龄小,又不善言谈,生怕他在那些达官贵人面前说错了话,招惹是非,故一有客人来拜访,便把他撵到后院书房去,久而久之,窦巩便感到受压抑,心中苦闷。

有一天,家中又来了客人,哥哥又要把他撵到后院书房去,他不愿意去,便心情郁郁地走了出来。当他漫步来到一个池塘时,正好看到有人往池塘中放鱼。望着那鱼被放入塘后,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的样子,窦巩深有感触,便写了一首诗,取名《放鱼》。其诗云:

黄金赎得免刀痕,闻道禽鱼也感恩。

好去长江千万里,不须辛苦上龙门。

不难看出,小作者是借这首诗自述胸怀。他以鱼起兴,以鱼抒情,渴望“好去长江千万里”,像鱼儿那样在大江大海中畅游。这首诗构思奇巧,词简意深,感情真挚,随意自然,不加雕琢,而功夫自显。他的二哥窦常发现后,大感惊奇,既为弟弟被压抑的心情而不安,更为弟弟这样幼小的年龄,就能写出这种句美意深的诗而高兴。从此,再有客人来访时,几位哥哥不但不撵他到后院书房去,还有意识地把他介绍给客人,并拿出他写的《放鱼》一诗让客人看。于是,他的名声就被传了出去,并和他的那首诗一同被世人称为“奇童奇作”。

窦巩虽不再受哥哥的“管制”了,但多年的约束却使他养成了谨语慎言的性格;即使后来为官,每与人交谈,也常常是吞吞吐吐,生怕说错了话。也许正是这个缘故,人们才称他为“嗫嚅翁”的吧!

窦巩一生写了很多诗篇,但“文集散落,未暇编录”,仅存诗四十首编入《全唐诗》中。

杨收作诗隐典故

杨收,字藏之,同州冯翊(今陕西大荔)人,唐懿宗时任宰相。

杨收的父亲杨遗直,是当时的一个大儒,通晓诗书礼乐,尤对孔子的《论语》、《春秋》研读精细,并因此做过濠州录事参军,辞官后,客居苏州,专门从事讲学工作。杨收与大哥杨发、弟弟杨严以及三个儿子都是进士,使得其家“一门六进士”,在当地成为美谈。特别是杨收,在小的时候,就以作诗善用典故而闻名乡里,被“吴人呼为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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