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08900000260

第260章 血蝴蝶

我弹起了铜钱,铜钱上的乾字指向了我们的正前方,陈文看了看,捡起了铜钱说:“突然有些不相信你了,不过还是进去看看。”

又不是我想要抛的,只能吃个哑巴亏,然后跟着陈文进入正前方的洞口,这次进去走了将近五分钟了,都没有见到任何危险,我乐了:“运气不错。”

陈文不可置否笑了笑。

不过这时候,我身上金蚕蛊主动撞起了盒子,之前太忙,都把它忘记了,见它现在捣乱,我拍了拍盒子:“回去再喂你,现在忙着呢。”

陈文却说:“金蚕蛊生性阴邪,对墓穴里面的环境很有适应度,放它出来。”

我半信半疑将金蚕蛊放出来,它的提醒又大了些,看起来更正常蝴蝶无异,刚出来它就直接飞向了前面,我和陈文迅速追上去,却在这条通道的墙壁周围又看见了三个分支的小洞,金蚕蛊在其中一个洞口停留下来,看样子是要我们进去。

这洞口不足一米高,我们须佝偻着腰才能进去,不过刚进去,就见前方钉了几根木桩,木桩上挂着一血红色的长条形东西,上系着麻绳。

“那是红灯笼?”我照了照说,这形状太奇怪了。

不过这时,陈文却啪一下关掉了手电,这里面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他马上跟我说:“别开手电,吊着的不是灯笼,是人。”

“那颜色……难道皮被剥了?”想起王鹊的死状,也是这种血红色。但是这坟墓都多少年了,是人的话,早就腐烂了吧。

陈文将我拉到了一边,说:“是人吊着,那些红色的是蝴蝶,我书中应该有写过吧。”

“血蝴蝶?”我回想起了陈文书中记载过的一种生物。

血蝴蝶殷红如血,娇艳欲滴,只在死气重的地方才会有,以腐肉为食,最爱鲜血,一只血蝴蝶刻在短短几天内繁衍上万只血蝴蝶。

也就是说,如果一具尸体上来了一只血蝴蝶,不用三天,这尸体铁定被吃了个干净,因为它们的繁殖能力太强了。

它们寿命很长,且很念旧,吃掉一具尸体后很少离开,会一直贴在尸骨上,直到新的食物到来。另外,因为它们颜色鲜艳,是鬼怪所喜欢的颜色,很容易招来那些东西。

它们有飞蛾一样的习性,那就是往有光的地方飞,刚才陈文关掉我的手电,就是为了不让血蝴蝶发现我们。

“现在怎么办?”我问,按照陈文的说法,八门脱胎自八卦阵,八卦阵又是非破不出的,既然进来了,肯定要破解了这些才能出去。

陈文说:“我也不知道,我能解决鬼魂,这上万只蝴蝶,我可解决不了。”

而正在这时,我们耳边传来了一阵阵细微的风声,那是蝴蝶拍动翅膀的声音,陈文马上说:“手电给我。”

一把夺过我手里的手电筒,打开后丢到了另外一边。

光芒在那里出现,刚才密密麻麻围绕在我们身边的血蝴蝶全都飞了过去,别看它们小,直将手电筒撞得到处翻滚。

本就有密集恐惧症,看着直头皮发麻,陈文说:“这不会太管用,光只能暂时迷惑它们一会儿,相比起光,血肉更有诱惑力。”

“用火烧掉它们。”我说。

陈文摇摇头:“不行,之前还可以用火,现在它们分散了,如果一把火不能把它们全部烧死,让它们咬上一口的话,很可能在身体里面排上虫卵,到时候就无药可救了。”

“那我们走?”我说。

陈文回头看了一眼:“往哪儿走?你快还是它们快?”

我泄气了,岂不是说,我们现在死定了?

陈文好像也确实没有办法,那些蝴蝶已经渐渐反应过来了,开始往我们这边扑腾过来,陈文眉头一皱,直接将我拉到了他身后:“你先出去。”

蝴蝶扑面,陈文褪掉身上修长道袍,往前一绕,将第一批血蝴蝶打落到了地上,然后迅速将衣服也丢在了地上。

“快走!”陈文对我喊了声。

虽不放心他,但是我留在这里也只能添乱,正要退走,金蚕蛊突然拍着翅膀到了陈文前面,那些血蝴蝶竟然都停下了。

金蚕蛊是蛊中之王,就算是蜈蚣、蛇这些毒物也不过是它的食物,血蝴蝶没道理不例外。

陈文也有些意外,先退了几步:“有希望。”

金蚕蛊在前面腾了一会儿,前方悬挂着的尸体上的血蝴蝶全都过来了,排列在金蚕蛊的前面。

这局面,大有一人应对千军万马之势,颇为悲壮。

我看了看那尸骨,准备这个的人是故意养这些血蝴蝶的,尸体是人为挂上去的,现在只剩下了骨头,很好奇,骨头竟然没有散掉。

金蚕蛊应对了一阵,那尸骨上另外一只浑身通红的血蝴蝶过来了。

其他蝴蝶或多或少有些其他的颜色,这只血蝴蝶身上没有半点杂色,体型也大一些,看起来比较威风。

陈文说:“那是蝶王,看来这个人是活着的时候被挂上去的,血蝴蝶只有吃掉活人时候才会产生蝶王,人断气之前最后一口撕咬的血蝴蝶会承受那个人的怨气,从而成为蝶王。”

这也太残忍了,那人是被活活咬死的,也不知谁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那蝶王到金蚕蛊前面,一者有怨气,一者剧毒,谁赢了,谁就能活。

蝶王拍动翅膀上来,金蚕蛊也迎了上去,不过实力明显不成正比,三下五除二,金蚕蛊就将那蝶王撕碎了,扯下了翅膀,将蝶王身体喂入了嘴里,肚子涨得鼓鼓的,我看着恶心至极。

其他血蝴蝶不再前进,全都飞回了尸体表面附着,陈文弯腰捡起了他的道袍,向那尸体丢了出去,刚好包裹住尸体,然后点燃一张符纸同时丢去,轰地一声,道袍燃烧起来,那些血蝴蝶啪啪啪爆鸣起来。

我要去捡那手电,陈文却说:“手电上都是虫卵,别去碰。”

我马上返了回来,金蚕蛊刚才吃饱了,这会儿停在我的肩上,我有些嫌弃它了,问:“你丫身上不会沾染了虫卵吧?”

它可听不懂,昏昏欲睡,我将它放回了盒子里面。

金蚕蛊以至霸、至毒之物为食,难怪刚才这么激动,怕是那蝶王比我的血都管用。

还剩下两个小洞,我实在不愿意走下去了,说:“就不能不走了?”

虽说洞口的葛藤被解掉了,但是还有其他的洞,总能出去的。

陈文说:“有我在你怕什么,我都还没着急呢。”

“我这不是怕你受伤嘛。”我笑呵呵说。

陈文淡淡一笑,转身进入另外一个小洞之中。

刚进去,我就捂住嘴巴,差点儿没吐出来。

这洞中有一水池,水池里面全是长约十厘米的蚯蚓形状的生物,身体为白色,头顶部位是红色的。

陈文说:“它们在水里,上不了岸,不用怕。”

我就单纯觉得恶心而已,看着它们在里面蠕动,我想我三天吃不下饭了。

陈文围着这水池转悠了一圈,然后丢了一枚铜钱进去,这些虫子马上就涌上去,撕咬起了铜钱。

陈文说:“这水池底部,全部是尸体。”

“你怎么知道?”我问。

陈文说:“这虫子名叫食尸血鳗鱼,一般只会出现在溺水者多的水域,因为常年食用死尸,头部因为血,染成了红色。看它们的数量和体型,这下面的尸体,不在少数。”

陈文说完后,并指念起了法咒:“立令昭告,水府六神,各司各职,勿纳尸魂,起。”

念完拿出小刀划破手指,滴入一滴鲜血进入其中。

说也奇怪,这食尸血鳗鱼喜好鲜血,如果有鲜血落下,它们一般都蜂拥而知,陈文鲜血落下,它们却都散开了。

陈文滴入一滴进去后,抿了抿手指,然后对我说:“你的血也一样,你已经不算是人血了。”

食尸血鳗鱼散开,从这水池下面漂浮出了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全都穿着晋绥军的军服,尸体还没腐烂。

一些已经残破了,一些尸体还是完整的,其中一具,我竟然见过,就是当初从古庙里离开,把马让给我的那个军官。

他竟然死在这里了。

“看样子,他们应该是陈靖安排在这里守灵的,前来偷盗棺材的东西将他们带下来,丢入这水池之中。”

同类推荐
  • 烈妃孤魂之这个王爷不太冷

    烈妃孤魂之这个王爷不太冷

    她,无形无魄,是抹孤魂。趁鬼门关大开之际,逃窜人间。他,在冷宫出生,从小受尽冷落欺凌。从那时起,他便下定决心有朝一日,他定要万人之上。他,修行千年,守护了她千年。他爱她,所以他允许她爱上别人。她,父母早逝,幸与他指腹为婚。从她记事起,便认定他便是她今后的依靠。他,自从知道父母给他指腹为婚后,便逃家上山学法,并立志成为一名除魔降妖的方士。他,是鬼门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鬼门少君,他的身份便注定了他这永生永世无法逃脱的责任。她,孟婆亭最后的孟婆,从她成为孟婆的那刻起,便注定了他们的缘分已尽。他们与她们,不同的人,不同的身份,在面对爱情抉择时,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 最后一个阴灵师

    最后一个阴灵师

    诸水合流,是为“同流”。我是一名广告文案人员,和朋友有着自己的工作室。可是自从朋友从外地旅游回来后一切都变了,我在楼道监控里看见我大半夜自己给自己烧纸,朋友办公室里莫名其妙有棺材;我以为是朋友拖我下水,可实际上,是我把朋友拖下了水。
  • 夜半鬼生

    夜半鬼生

    努力把你从小学到大学的同窗校友都回忆一遍,想想曾经有没有得罪过谁。如果有,尽快把她约出来吃饭、赔罪兼送礼,得到其原谅。否则她一旦出了意外,将会第一时间找到你,然后报复……
  • 漫漫追凶路

    漫漫追凶路

    富家千金陆怡心在6岁的时候遭遇绑架,幸亏当时的刑侦队长赵平与绑匪斗智斗勇,才把陆怡心从贼窝里救了出来,但劫匪却跑了,此后的陆怡心不断的接受心理治疗,为了缓解弥漫在自己内心的不安全感,陆怡心开始在小小的年纪进行体能训练,在高中毕业后进入了全国有名的刑侦学院本硕连读,成了当时有名的刑侦学院老师刘何的关门弟子,在毕业后不顾家人的反对进入了当时的洛南刑侦支队,与当时的刑侦队长赵之一开始了侦缉追凶的过程,在一步一步的过程中,也抓到了当年绑匪案的凶手,解开了当年的心结,仿佛如宿命一般,也和赵之一共谱恋曲,就在两人准备结婚之时,陆怡心再次陷入了危机。
  • 神行九步

    神行九步

    小说可能有点烂,凑合看吧。就是这样任性。
热门推荐
  • 再回首浅尝新酒余味

    再回首浅尝新酒余味

    流光容易把人抛。纳兰容若,那拉慧儿,康熙,卢氏,到底谁和谁是真正的爱恋…终究还是时光负了我……他不顾一切都要封的元嫔,却在历史上被磨灭淡化所有过往。他视若珍宝的蘅儿只陪了他三年便撒手人寰。百转千回,总是留不住所爱之人,难道只能认命?后来皇帝有了卫良妃,容若有了沈宛,原想着能填补内心伤痕,却不想造化弄人平添苦痛。最后那一壶新酒,终是只能独饮。回首前尘往事,干了。
  • 诚信与道德

    诚信与道德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每个人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讲:“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句话的含义就是说同朋友交往,说话要诚实、恪守信用。诚信是为人之本,从业之要。
  • 你是我的怦然心动

    你是我的怦然心动

    “以后,在任何地方不许说你是我的妻子,也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和你在一起。”苏浅秋用尽了各种办法去接近宋致书,可是最后都失败。但是一个电话之后,宋致书突然答应了和自己的婚姻。但是这一刻苏浅秋才发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入了深渊……
  • 李商隐集

    李商隐集

    李商隐(813—858),字义山,号玉溪生,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开成二年进士。他是晚唐诗坛巨擘,四六骈文章奏的代表作家。鲁迅曾说:“玉溪生清词丽句,何敢比肩,而用典太多,则为我所不满。”这是因为有人将鲁迅的诗比作李商隐的诗,因此他自谦不敢比肩,但李诗用典太多至于有獭祭之称,则鲁迅所言可说是道出了一般读李商隐诗文者的普遍感受。确实,李氏诗文裹着一层坚硬的外壳。千百年来,人们却对钻破这层外壳有浓厚的兴趣。然而,李商隐毕竟是唐代极富创意的作者之一,诚如葛常之《韵语阳秋》所云:“义山诗以包蕴密致,演绎平畅,味无穷而炙愈出,钻弥坚而酌不竭。
  • 病娇毒妃狠绝色

    病娇毒妃狠绝色

    平南王世子程烁,俊美邪肆,其智近妖。没人敢在他面前耍手段。却被个小姑娘,忽悠了一次,两次,三次...小姑娘小小一只,又白又嫩,他舍不得掐死。于是某日,程烁将小姑娘堵在巷子里…“敢忽悠本世子,嗯?” … 上一世,叶渺是被自己蠢死的。为了一个男人,她背叛家门。学兵法,习武艺,修得一身奇门遁甲之术,助他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最后却背上放荡之名,落得满门抄斩的下场。当她的儿子被他亲手掐死时,她才知道,原来那一晚的男人,不是他!含恨死去的叶渺重生在豆蔻年华,当上辈子的仇人一个个出现在她面前时。叶渺眸光森森,笑容蚀骨。杀!全杀!不过在杀光仇人前,叶渺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她要让前世的儿子重生。她要找到前世那一晚的男人。 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 春风一度。然后,去夫,留子!— (女主穿越+重生,一对一双洁双宠双强。)
  • 席少爱妻入骨

    席少爱妻入骨

    三年时光,再次回国却终还是遇到了那个人。原来,他就是那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命中注定。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乞丐女的贵族战争:夺爱

    乞丐女的贵族战争:夺爱

    慕一淼只是一个坐上女王宝座的乞丐,可是她却把所有的高贵公主王子,踩在脚下。慕一淼只是一个被抛弃的乞丐,她不要别人的关心与在乎,只要慕一沧祈的垂怜,只要至高无上的权利与地位。慕一淼只是一个肮脏最讨人厌的乞丐,她只需要披着华丽的衣裳欺负所有高贵。偏偏,龙瑞柒就是比她慕一淼厉害,就是要把她慕一淼玩弄于鼓掌之间。那么彼此掠夺,彼此伤害,最终,谁才是赢家?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生之帝龙

    生之帝龙

    二级势力可执掌一州,三级可掌一峻,五级则可掌一国,国下三百域,域下三百峻,峻下三百州,各方势力错综而立,其中又以龙族为尊,那是苍玄大陆真正的掌舵者,统领麾下各国,但强如龙族,也被魔族所灭,龙君拼死将一颗龙蛋送出,那是这片大陆最后的希望,一但魔族侵入,这片大陆将永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