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成了半生的考验。
事后凡很郁闷,大半夜又让我陪他去了趟小赌场。
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他开车载我回家。车上他发誓,他说这辈子再也不跟女的约会了。
冒出这句话,给我吓一愣。看了他一眼,我突然开始替他可怜。
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再一次掉落凡间,成为和我们一样,需要不断寻爱的臭男人。他的爱,同样不可以轻易挥霍。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活得洒脱自如。
之后的两年时间,我和凡都各自相安无事地生活着。
偶尔,他带我出去蒸几次桑拿、泡几次酒吧。
或者,我带他去大排档喝点扎啤撸点串儿,寒暄几句,然后走人。
突然某天,凡主动来我公司找我,短信上只说了俩字:急事!
车上他便按捺不住惊喜了:“丑,丑哥,我……我貌似恋爱了。”
我说:“嗯。”
他言辞诚恳:“你看上去不……不high啊,帮,帮兄弟把把关呗。”
“嗯,行。”嘴上说行,心里却有种跳下车的冲动。要知道上一秒,老板还在办公室冲着我摔文件,下一秒,我就没心没肺地请假陪他出来看妞了。
幸亏他口吃,我们一路也没说什么话。
一转眼到了他家楼下,一个没物业的烂尾楼,不是以前那个独门独院的小别墅。怎么也想不出,他现在为何如此落魄。
一边领我上楼,他一边给我介绍:“我,我爸妈都……都不同意,都……都骂我。一赌气,我,我就搬这儿住了。”
“挺突然啊?”
“都……都一个礼拜了。”
“哦,你们咋认识的?”
“我,我,那,那晚上去……”
他还没说明白,我们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开门的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接着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妈妈。
显然,他目前的情形,和我几十分钟以前的心情一样。
进屋聊了会儿天,又吃了晚饭,我想我大概了解了情况。
她原来是个歌手,之前和几个朋友组建了一个小乐队,或酒吧驻唱,或各地游走。
歌手一般是放荡不羁的吧。她是主唱,男友是贝斯手,两人没领证就办了婚礼,结婚不久就有了孩子。
后来乐队赚了点小钱,没想到男友却和她一个闺密卷着钱跑了,撇下了她,还有个一岁半的孩子。
歌手一般是高傲的吧。她没哭,没闹,没追,也没问。
她一直带着孩子,固定在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驻唱,维持生计。
她本想就这样,一个人把孩子带大,自己再去出家,或者自杀。
可没想到那天,有两个客人喝多了,借势想要轻薄她。她在奋力反抗,女儿吓得拉着妈妈大哭,店里上上下下几十号人,没一个敢动。
正巧凡推门进来,也没问情况,随手就抄起个吧台凳,砸伤了一个,吓走了一个。
接着凡叫来了两个服务生,塞一些钱,让他们护送母女回家。
后来,凡又来酒吧几次,担心她在这边不安全,便托人给她找了另外一个唱歌的地方,也把孩子送进了附近的托儿所。一来二去,两个人便不自主地相爱了。
她说,她喜欢凡的直爽。
凡说,他欣赏她的安静。
我很开心,只是不晓得,两个同样不羁的人,今后还会经历怎样的波折。
那晚,凡喝多了酒,倒在床上怎么叫都叫不起来。于是她开车送我回家。
“你爱他吗?”
“不知道……爱,重要吗?”
“他现在可离家出走呢。”作为朋友,我想我这么问没错,“那,接下来打算怎么过?”
“他想跟我马上领证。”
“你呢?”
“我不同意。”把车速放慢,她继续说,“一来呢,老实说为了自个儿,我三十好几,离过婚,比他大六岁,可他,看样子还没玩够。再说,我带个女儿,我不能再给孩子找错爸爸了。二来呢,我不想欠他太多。”
“是啊,他不完美。”
“我更不完美。但两个在一起,不是为了完美,而是为了成全。”
“嗯,成全……生活一段时间再说吧。”
“嗯,先过一阵再说吧。”
我就此打住,没继续问下去。她已经看得那么通透,我承认我没有插手的必要了。
这个成熟的女人相貌平平,可她热情、和善、自然。
他虽夜夜笙歌,却从未见到过女人的真实与淳朴。他羞涩至极,心冷成冰,她却可以用她的亲切和坦诚融化一切。于是,两人义无反顾。
打开车窗,散散身上残余的酒气,扫一眼窗外的霓虹,再看看车上这个女人,我不再为凡担忧。
后来呢,凡的父母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甚至去她家里说给点钱想要让她离开凡。
凡知道了,很生气,就拽着她一起找到自己父母,说要是再去打扰她家的生活,两个人就跑到国外,永不见面。
有钱人的结局,似乎总是可以逆天的。
就好比打了人,给点钱就好,父母反对,离家出走就好,一切好像只是时间的问题。
打那以后,为了不被打扰,凡干脆帮她父母重新找了一个住处。
两个人也离开了家里,偷偷买了个房子,不久又生了一个小孩,同居了几年领了证,却始终没办婚礼。
上个礼拜,收到凡的短信,他说他要去美国生活了,还想要一个小孩。我问他父母那边怎么样。他说他爸妈还是对她和她家人有成见,见面也不说话。可不论怎样,他们也已经在一起了。况且,老人最喜欢小孩,就算不见儿子,每周也要吵着把小孙子送过去。
是啊,都在一起了,都有了孩子,还管其他做什么。我真是多余。
就算高富帅并没有搭配白富美,王子也没有娶到公主,就算两个人没办婚礼,两家人也一直僵着,结局也异常地圆满了。
为了圆满的结局,多少人都想拥有一段爱情,被人认同,作为青春的见证。
我们像只没脚的飞鸟,拼命寻找最完美的,或者最般配的。我们不介意幸福,只在乎姿态。
可寻得累了,回过头我们才发现,爱情原本就不需要任何证明,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管他缘深缘浅,管他红尘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风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终究是被爱抛弃的“傻子”。
飞鸟飞过,你说你羡慕它划过的弧线,优美至极。
我说,我更关心它栖息的处所。
愿有人为你颠沛流离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上面这段话,是《红日》里的一段歌词,李克勤唱的。可高中的时候,我们竟都以为是林风自己写的。
他把这句话刻在课桌上,整齐的一排小字,还用钢笔水涂了颜色,每次换座,连桌子带书本一起搬走,不让人碰。
仔细看过他课桌的,会发现这段字下面,还刻着一行字:为“艾”一生。
艾,不是“爱”的误写。艾是艾笑语,也是高中同一个班的同学,明眸皓齿,身材高挑,不穿校服的时候,显得比同龄的女生成熟许多。
在班上,艾成绩出众,从高一起就是学习委员,而且人缘极好,就连横行学校的“七阎罗”,都与她关系不错。
“七阎罗”是个小帮派的外号,正好七个,也在我们班。他们不爱学习,做事霸道,特别喜欢戏弄别人。别说班里,就连同年级的其他学生,也不敢招惹他们。
其中领头的却是个女生,叫韩陆,老爸搞工程项目,非常有钱,学校的很多设施都是她家捐的。所以只要没惹出什么大事,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艾虽是学委,但一点儿官架子也没有,知道他们几个成绩不好,有时候作业不交也不汇报。时间久了,她竟和韩成了好姐妹,无话不谈。
只可惜,这种亲密的关系并不长,到高二下学期,一个转学生到来之后,荡然无存。
这个转学生便是林风,个子高高,长相清秀、白净。初来班级,老师把他放到倒数第三排,和韩一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