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就是说,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城市。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看法。
具体到中国城市出现的时代,目前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原始社会后期的龙山文化,就已出现了城市,因为考古上已经发现了龙山文化的古城,城就是城市的雏形,或早期的城市;
杜瑜:《中国城市的起源与发展》,《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1期。
第二种意见认为,中国城市出现于原始社会的三次大分工之后,城市是由市(场)直接发展而形成的,市是城市的前身;
傅崇兰:《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8—11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第三种意见认为,中国最早修筑的城,实际上是有围墙的村落,具有真正规模的城市出现于西周时期,春秋后期直到战国时才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郑昌淦:《关于中国古代城市兴起和发展的概况》,《教学与研究》1962年第2期。
其实,这三种意见相左的观点,真正的区别在于对城市定义不同。所以,我们要想确定最早的城市出现在何时,就必须明确城市到底是什么。
一般来讲,城市是与村落或田园聚落对应的概念。《辞海》中对城市的定义是:在狭小的地域上集中大量非第一产业人口,其居民以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的地区;城市还是周围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活动中心。德国早期人文地理学大师拉采尔,在《人类地理学》中曾指出:“城市是人类及其居住地永续的密集地区,而且位于主要交通道路的中心。”
显然,《辞海》中的定义强调的是城市的经济功能与经济形式,而拉采尔的定义则不那么严密,认为只要是人类集中居住的区域,即可认为是城市。这样,我们回过头来,再考量一下上述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有城墙围合的区域,就是城市。可见,与拉采尔的观点不谋而合;第二种观点强调的是城市的经济功能,即商品交易功能,这一点倒是与《辞海》中的意见一致。第三种观点其实与第二种观点并无本质的差别,只是它把城市形成的时间推迟到了城市已发展较为成熟的春秋战国时期,而这时城墙与市场已合二为一,才算是中国城市真正出现。
那么,我们再用中国古代文献与城址考古资料,分别考察中国城市的形成历史。
早期的人类,由于征伐不断,所以必须建立有效的防御体系,以保存自己的实力。因而就形成了在居住地区修筑城墙的特点。早期典籍《黄帝内传》、《世本》、《淮南子》、《吴越春秋》等都有记载,如“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或“鲧作城郭”等。而从考古发掘报告来看,我国筑城的历史非常悠久,大约是在原始社会中后期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时代就开始有城址发现。当然,由于中原地区文化发展较为先进,故史前时期城址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约有40余座。
曲英杰:《古代城市》,11页,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
不过这时的城只是防御工程,正如《墨子·七患》中说的:“城者,所以自守也。”显然不具备后期城市的两大要素或形态——集中的居民和固定的市场。
而后期城市的主要要素——商品交易,也就是市场,开始时和城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世本·作篇》中有颛顼时“祝融作市”。唐代学者颜师古对此注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曰市井。”这是说早期的市场,只是进行物物交换的场所,大多数情况是人们就近在每天汲水的井边进行交易,并没有专门的空间,最多也是与今天的农贸市场或农村集市相近,与城的关系不大。所以有些学者认为这种市不具备后期城市的基本形态,并不是城市的前身,因此把中国城市起源的时代认定在原始社会后期,多少有些勉强:当时虽然有城、有市,但前者为了“盛民”,后者为了“买卖”,互不相干。
但是,即便是按照上述《辞海》中城市的严格定义,中国城市出现的时代最晚也应该是在西周时期。虽然夏商的都城是否设市,既无文献上的依据,也没有考古上的证明。但著于战国时代的《易·系辞》中却明确有了这样的表述:包牺氏没,神农氏作,列廛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在这段文字中的“噬嗑”是卦名,意为设法以合物,也就是彼此合宜的意思。这里可以给我们提供典型城市已出现的证据是“列廛于国”。因为国即为国都,廛则是市场。城、市首次在这里合二为一。更重要的是,这段文字强调了都城中的经济功能: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还有一个文献证据是被认为是成书于西周时期的《周礼》,其中有“司市”之名,说明市场的设立和管理已成为政府行政职能的一部分,而且也明确了这一职司的管理职责:“平市”、“均市”、“止讼”、“去盗”、“除诈”等。这一时期国都的市场已是一个固定的场所,按时启闭,定时交易。《周礼·司市》中如是说: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如此看来,西周时期城市无论是职能还是形态已与后世并无二致,这也是第三种观点所认为的,城市是在这一时期才真正出现。
不过,我们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即中国城市虽然形成于西周时期,但在西周的文献中却并没有“城市”这个专用名词。最早将城市连在一起使用,是《诗·鄘风·定之方中》。这首诗在讲到春秋时期卫文公徙居楚丘后,“始建城市而营宫室”。只是这里的城、市各有其意,并不是后来我们常用的“城市”概念。在《战国策》中则有“城市邑”的说法,如《战国策·赵策一》中,赵国曾割“城市邑五十七,命以为齐,而以求安平君而将之。”同一时期,韩国为了阻挡秦国,求救于赵时,许诺“有城市邑十七,愿再拜献之大王。”
《资治通鉴·周赧王五十三年》。可见,战国时期流行着城市邑这一名词。对此,宋元间著名学者胡三省在注解《资治通鉴》时,特别解释道:“城市邑,言邑之有城市者,指言大邑也。”显然,这里的“城市”还是有“城”加有“市”的意思。
明确与今城市概念相同的城市名词出现在《韩非子·爱臣》中:“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但,这已到战国晚期了。
1.致天下之民
虽然关于中国城市的形成时代众说纷纭,但是并不妨碍我们从早期古城址的发掘中一窥早期城市的基本特征。
现代考古学一般是将夏代以前划为史前期。对这一时期的城址发掘,早在上一世纪的30年代初就已开始,经过考古工作者近80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发现史前期城址50余座。
曲英杰:《古代城市》,11页,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
其中最为著名的,也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子崖城址。
城子崖城址位于山东省章丘县龙山武源河畔的台地上。1930年冬,中央研究院与山东省政府合组山东古迹研究会,由李济主持在此进行了首次发掘。参加这次发掘的人员有大名鼎鼎的学者董作宾。第二年10月,再由著名考古学家梁思永主持进行了第二次发掘。根据这两次发掘的情况,1934年由傅斯年、李济、董作宾、梁思永、吴金鼎、郭宝钧、刘屿霞七人编著的《城子崖——山东历城县龙山镇之黑陶文化遗址》一书在南京出版。在这本书的附录中,董作宾将这一出土了漆黑光亮的蛋売陶的早期文化命名为龙山文化,黑陶也就成为龙山文化的特征之一。而在第三章“建筑之遗留”中,首次描述了城子崖龙山文化古城的特征。
20世纪80年代,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再次对城子崖遗址进行了复探和试掘,其中对龙山文化城有了更为准确的认识:在30年代的发掘报告中,城子崖古城南北长约450米、东西宽约390米,残存的城墙高度在2—3米之间,而城基宽约10.6米。到了这时考古学家们又重新测量了整个城址,发现城东西长455米,南北最大距离540米,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残存的城墙深埋于地表以下2.5—5米,残宽8—13米。而且城址也并不十分规则,其北垣弯曲,中部呈弧形外突,其余三面城垣平直。城墙由堆筑版筑结合筑成,拐角呈弧形,属台城类型,墙体壁面外陡内缓。另外,城墙南北互相对应,连以通道。北部外凸的部分地下有大型建筑基址。
据多次考古发掘的考察,学者们发现城子崖的城垣始建于龙山文化早期,也就是公元前2600年前后,在经历了整个龙山文化时期后一直延续到夏代。甚至在这个古城址上,还叠加了部分春秋时期的城址。显然,这个城址一直为早期人类所使用。
作为我国文明起源的另一个区域,长江流域在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大量的城址。位于湖南澧县西北的城头山城址,显然是具有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