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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老王的乌托邦

有时候,

我们在梦境与现实之间游走,

常常分不清自己身处

梦境还是现实——

荒诞得像个梦,

残酷得像现实。

现在,由我来给大家讲个故事。

从前——当然也不是太久远——有一个大院,名字叫作合作大院。

如你所知,与解放大道、新华路一样,这个名字是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能够印证这一点的还有院里清一色的苏式建筑,不单是粗粝硬朗的建筑风格,包括整个大院的布局也是老大哥那一套——办公区、生活区、礼堂、幼儿园、服务社等等,一个大院就像一个小王国。

关于这个大院的历史我不太了解,据说曾是一个机关还是什么,总之在当年,这里绝对是令路人路过多看两眼、普通人眼热的好地方。

风水轮流转,时过境迁到如今,这里已经满是颓败的气息——我在这里讲述时,脑中充满秋天大院里落满枯叶的景象——办公区的楼租给了很多小公司,生活区里有很多来历不明的租住户,出入这里的人也都是一副瑟缩的样子,和整个大院的面貌十分吻合。

当初我搬到这里住,心里颇为不愿意,然而没有办法,刚刚大学毕业,谋个差事已属不易,这里距我工作的地方还比较近,花三十块钱去买个旧自行车就能解决交通问题。环境差点我也就忍了。另外不得不说的是,我搬进来之后只交了一个月的房租,之后就再也没交过。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这个大院目前由一个姓王的老大爷代为看管。为了叙述方便,我们不妨管他叫老王——老王今年有六十多岁,身形高大,是那个年龄少有的大个子,将近一米八,一年四季一套灰色中山装,无论里面是棉袄还是白衬衣,领口下方总是要留两个扣子不系,一头银发总是一丝不苟的三七分,戴个玳瑁框的老式眼镜,双目有神,丝毫没有花甲老人的死气沉沉。如果这一身装束回到三十多年前,那一头银发变回黑发,微驼的背再直起来,老王绝对算得上帅气且风流倜傥。如今,六十多岁的老王独自一人住在合作大院的一个有独立小院的二层小楼里,整个大院就是他的领地,向外出租、收房租等等事宜都由他一手操持。扯远了,接着说我为什么不用再付房租的事。

毕业时大家都一样——依然死性不改的充满幻想——以为生活即将改变,那些原本只是想想的场景也许有机会实现了,比如自己的小屋,伴着咖啡香气的办公室生活之类的。然而找房子的过程就是幻想开始不断破灭的过程。看看租房行情,再摸摸钱包,自己的要求也就从温馨小屋慢慢变成“我要有个睡觉的窝”。

就算是睡觉的窝,也不是那么轻易可以寻到。我就是拖着找了两天房的疲惫的双腿敲开老王的门的。

从合作大院大门到老王的小院有一段距离,我边走边四下观望,一边走一边安慰自己说,那斑驳的门窗多有感觉,院里有这么多树夏天一定不会太热……

就在我努力培养自己对这大院的好感的时候,肖邦的《雨滴前奏曲》似有似无地传来。初秋午后的大院安安静静,乐曲传来更显清幽。

乐声渐渐清晰,我行至老王的小院门前,抬手敲门。

院内应声:“门没锁,进来吧。”

老王嘴里叼着烟斗,正在摆弄一个留声机,肖邦的音乐便是从此流出。他身边是一把藤椅,藤椅旁是一张小方桌,桌上一套精致的茶具正氤氲着茶香。整个院内进入视野的东西都散发着时光的气息,并非崭新但整洁有序。

此情此景令我有非常不真实的感觉,一时愣住。

还是老王打破尴尬,说道:“小伙子,有什么事?”

我连忙说:“哦,我想找个住的地方。”

我回话的时候眼睛也没有离开那老唱机,因为我实在好奇,这古老的玩意儿是哪来的?

老王见状,答非所问:“你也喜欢肖邦?”

我没理他,又重复一遍:“我想找个住的地方。”

老王磕磕烟斗,看我一眼,说:“跟我上楼谈吧。”

如果不是老王在带路,我一定以为我走错了地方:四面墙是到房顶的摆满书的书架,蓝丝绒窗帘下是一张玻璃板下压着绿色绒布的老式写字台,上面摊开着书本,那盏有着绿色灯罩、铜制灯座的台灯让这一切有电影场景的感觉。

老王指指写字台旁的一把椅子示意我坐下然后拉开抽屉,拿出一张图纸,摊开指给我说:“现在还有这儿、这儿、这儿空着。你选一个吧。”

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张手绘的大院示意图。但是老王对我的情况不闻不问倒令我不安。我没接他话茬,老老实实地把自己的情况介绍了一番。

老王认真听完,微微一笑说:“行。我看你就住这儿吧。”他用手一指——“房租每月一百五十块。”

我按照老王的指点,向大院西北角走去。那里有三栋平房,与老王的小院相距不远,中间隔着一片草坪,由一条两旁种满高大杨树的甬道相连。

草坪上摆着几个雕塑。房前灰砖山墙上有大片的涂鸦。

我住在第二栋其中一间。我进去的时候看到了两三个人在房前,有一个坐在石凳上看书,有一个叼着烟皱着眉在走来走去,还有一个在一栋房子的房顶上,抱着吉他弹唱。

弹琴那哥们儿远远看到我,使劲扫了几下琴弦,说:“嘿。”

抽烟的哥们儿看到我,便走过来说:“新搬来的吧?我帮你拎东西。”

我赶忙说:“谢谢,不用。”直奔我的房间。

房间里很整洁,简单收拾就可住下。

我累得不行,往刚刚铺好的床上一躺,窗外琴声传来,我扭头,刚好从窗户里看到房顶上那忘情弹唱的哥们儿,伴着琴声我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很快,我就和周围的邻居们熟悉起来。大家共用一个厨房、一个水房、一个厕所,碰面机会很多。住在这里的都是年轻人,和在宿舍时也没太大变化。只是我要每天朝九晚五,按时上下班。但是比较奇怪的是,我去上班时,邻居们起床的不多,除了那个老在石凳上读书的哥们儿,我下班的时候大家也基本都在,难道他们都不上班?

补充说一下,我在一个杂志社上班,但还在见习期,没有工资只有稿费。所以每天我绞尽脑汁想的都是如何多写稿。如你所知,写东西不是生孩子,灵感不是想有就有的。每当这时我就很烦躁,不知如何是好。

有一天傍晚,我在屋里实在是没有头绪,就出来在大院里溜达。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老王的小院跟前。一个念头在脑子里闪过。

小院门开着,老王看到我,招呼我进去,问:“住的还习惯吧?”

我说:“还好。但我有个事情想求您。”

老王一笑:“不要说求。什么事?”

“您知道我在杂志社工作,不经常看书充电这活我就没法干了,”我说,“我能不能经常来您这儿借两本书?”

老王听完,脸上满是笑容,说:“好啊好啊。这就跟我上楼来看看吧。”

进入那电影场景般的书房,老王打开灯,一边指一边说:“这边是外国小说,这边是中国小说,这边是散文,这边是诗歌。”状态很兴奋。

外国小说那一架都是老旧的灰皮书、黄皮书,乍一看无甚可观,仔细看过我大吃一惊,居然大部分是“文革”“内部发行”以及“文革”初“供批判用”的!我不可思议地扭头看了老王一眼,他脸上满是得意的笑。

我如获至宝般抽出三本书,老王默许点头。那些书给我的震撼让我连“谢谢”都忘了说就出了小院。

自此我就经常去老王那里借书,来来往往便与他熟络了不少,但老王在我眼中依然是个神秘的老头。

之后没多久,这个神秘的老头就做了一件至今令我半信半疑、惊喜交加的事情。

到了一个月头上,我去找老王交房租。

老王问我:“喜欢这里吗?”我实话实说:“除了有点旧,其他都很喜欢。”

“和那三栋房子里的人们相处还行?”

“大家都是年轻人,还不错。”我说。

老王点点头:“行,那你不用交房租了。安心住着吧。”

此话一出,我正惊讶得无可名状的时候,我搬来当日弹琴的哥们儿——他叫呆呆——手里拿着两本书进来,对我一笑,然后冲老王扬扬手中的书,说:“换书。”老王点点头,呆呆便奔上楼去。显然这情景已不止一次,双方都已极为自然。

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啊?”

老王笑说:“没什么啊。既然你喜欢。你跟他们相处也不错。大家开心就好了。你要非想给我钱也行,不过你就不能住在那三栋平房里了。大院里其他地方你可以随便挑。”

虽然我的疑团还没解开,但不用花钱这一点好处我还是非常清楚。听了老王的话,我心里嘀咕着说:“我才没那么傻呢,不住白不住。”

老王又说:“别想了,安安心心住着吧。什么时候不喜欢了再说——要不要再拿两本书看?”话音未落,老王就转身欲上楼,我仿佛被某种魔力牵引,尾随他而去。

呆呆正专心在诗歌的架子上寻找。我有点不知所措,就随手抄起写字台上一本书——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漫无目的地翻看。

老王见状,说道:“这本我还有用。你去架子上看看别的先。”

我无心找书,恰好呆呆要走,我们便和老王道过“再见”一同离开了小院。

我们正往回走着,身后传来老唱机时隐时现的音乐声。我终于忍不住问呆呆:“这个老王什么来头?我怎么觉得这么奇怪?”

“他没收你房租吧?”

“你怎么知道?”

“原来也有不少年轻人住到这儿,”呆呆说,“但是过不了两天就要搬走。很多人都说适应不了这三栋平房里的气氛。”

我说:“气氛不挺好的嘛。”

“那些搬走的人都跟老王抱怨说,环境太颓废、不上进,对自己没什么帮助。每次老王一听这个,就挥挥手让人搬走。后来干脆就不要我们房租了,还说,有谁能适应这环境,就不要谁的房租。”

我更加奇怪了,老头这简直是在打造一个“乌托邦”么!

就又问呆呆:“这老王什么来头?”

呆呆说:“你看过《与青春有关的日子》么?”

“了解一点。”

“据说老王年轻时候就是那么过来的,他是这个大院的子弟,”呆呆很兴奋地说,“你看他那么多书,还有那个老唱机,都是这个大院当时一个地下俱乐部的东西,后来人散了,俱乐部也没了,只有老王费尽心思把那些东西保存了下来。”

我似乎开始理解老王了。心中原来有的一些疑问也仿佛有了答案。有很多次,我下班回来,看到老王在我们房前的石凳上和大家聊天,神采飞扬,如果只听声音,你绝想不到那是一个老人。看老王的眼神,你会惊诧于时间的仁慈,时光的流逝除了给他带来一点外形上的改变以外,他的眼睛没有一点苍老的痕迹。

呆呆又说:“你知道么,老王年轻的时候是写小说的。据说写过一篇什么《宣传部来了个年轻人》,结果被大批判,十年里受了不少苦。”

我被这故事吸引,但又半信半疑,便说:“你怎么知道?”

“都是老王平时跟我们聊天说的啊。老王还会定期组织我们搞沙龙呢,你刚来没多久,还没赶上。”

从呆呆的讲述中,我知道老王后来居然没被落实政策,依然是个边缘人。为了谋生,他只好用化名写些小稿子,未成气候。后来大院没落,上头照顾这个年事已高的子弟,就请他来看护这个大院。

也许正是多年来边缘的生活,才让老王一直保持了当初的一切,没有被改变。

不用交房租,让这地方更有家的感觉。和那些邻居们也不再是点头之交。在这群人里,好像就我有一个还算稳定的工作,其他人虽然住处稳定,但总体来说都处在一种颠沛流离的状态。

实际上,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一段时间,我留意观察过这三栋房子里的居民,我不能因为他们没有朝九晚五的生活就说他们颓废空虚,某些时候我反而感觉他们比我更充实。后来,我认真地思考过,这一群人才是真正地在生活,而我不过是在生存——如果你不仅仅把体面的工作、丰厚的收入当作美好生活的话。然而不止一次,我满心惆怅。我承认是这里的气氛所致——那时隐时现的不真实感,总是令我惆怅。

我们相处得很好,大家都成了好朋友。而老王也颇有分寸很少介入大家的生活,他的每一次出现都不显突兀,每一次离开也恰到好处。有许多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下班回来看到呆呆坐在房顶弹琴;有许多个薄雾弥漫的清晨听到从老王的小院传出若隐若现的老唱机的咿咿呀呀。还有那许多人一起在院里扯淡一直扯到东方鱼白的夜晚。这样的生活令我心满意足,然而总是被打断——因为我那该死的工作。说实话我不止一次想下定决心辞职,但每次到最后一刻,这个大院里的生活所给我的不真实感就会唤醒理智,让我摇摇摆摆不知如何是好。

老王的书房对我的工作帮助很大。我们杂志有一个“人物”栏目,最初是写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我就从老王那里借了很多传记,把那些本来平庸无奇的人写得风生水起,仿佛青史留名的英雄豪杰——稿子反响都不错,但仍然没有达到主编的要求,按照他的设想,报道这些成功人士,最好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而不仅仅是得到他们的好评。但是那些精明的成功人士一分钱都不肯掏。这让我们主编很尴尬,最后他决定改版 ——既然想让大家叫好,还不如写一些真正有意思、有故事的普通人。

这个想法确实不错,但是这任务落到我头上,麻烦就来了。我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小角色,人脉没有,关系没有,有故事的人,我到哪里去找?

有一天下午我下班,看到大伙都在,以院里的石桌石凳为中心,有坐有站,围在一起说说笑笑,扯淡聊天。大家看到我回来,纷纷招呼我加入谈局。我进屋把包放下,叼着一支烟晃悠出来,站在一边听大伙谈笑风生。

我记不太清大家都说了些什么,总之是形而上形而下齐出,上三路下三路共有,不时爆发肆无忌惮的笑声。后来话题好像转到了诗上,呆呆跳上桌子,要给大家朗诵自己最近写的一首诗。

我脑子里总在琢磨我该到哪里去找“有故事的人”,总是走神,难以完全投入到眼前这热闹当中。

栋梁——就是我搬来当日在这石凳上埋头苦读、一个时刻准备考研、落败两年仍在努力的家伙——捅捅我:“哎,我说,有事儿啊?”

“啊。工作上的破事儿。”

“说说看。哥们儿多少也懂点儿你们那一套。”他本科专业与我一样,平时我们就时常臧否杂志、点评传媒。

“又他妈改版。要写有意思、有故事、值得一读的普通人。这线索我哪儿找去。”

栋梁嘿嘿一笑,冲着前方没说话。

我说:“什么啊?”

栋梁一抬下巴:“呆呆啊。多现成啊。”

我一想,也对啊。呆呆写完了栋梁也跑不了,还有博士——我搬来那天皱着眉头走来走去的那个;还有……这一院子的人,哎呀哈哈,我这一年的稿子出来啦!

正想着,呆呆朗诵完毕,在热烈的掌声中跳下桌子。我上前把他拉到一边:“跟你商量个事儿。”

“怎么了?”呆呆脸上是刚才因为激动而出现的红晕。

“我准备写写你。我们杂志改版,让采访点有意思的人。我看你就不错。”

“我?我还行吧。不过你不觉得老王更合适么?”

我听到“老王”两个字心里暗自惊叫:我天,我怎么把这个人给忘了!

呆呆又说:“前段时间你不是问过我好多关于老王的事么,正好有这么个机会,你也可以跟他好好聊聊。”

“我看行!”

跟呆呆说完,我一看时间,傍晚六点多了。我就去公用厨房找了点也不知道是谁的吃的。吃完回屋,琢磨了一下提纲,就拿上纸笔奔老王的小院而去。

天已经渐渐黑下来,老王的房间里开了灯。我敲过门,过了一会儿老王才回应——他刚从楼上下来。

打过招呼,我说:“我想跟您聊聊。”我没敢一下子把目的说出来,我怕他不同意。

老王笑着示意我坐下,说:“聊什么啊?”

我想了一下说:“我想了解一下您。”

老王听了有点摸不到头脑。

我一急脱口而出:“干脆我跟您说了吧,我们杂志想采访您。”

“采访我干什么?”

我就把我们主编要改版的原因、目的一股脑跟老王说了。

老王听完,想了一下,不置可否:“你跟我上楼来。”

老王把我带到书房,打开桌上的台灯,柔和的光一下子摊开来。老王拿起桌上的一个大信封,抽出一沓稿纸,揭下第一页,递给我,说:“你看看这些人应该更有意思吧。”

我接过纸,只见上面写着:

喧哗与骚动——摇滚诗人呆呆

局外人——一个孤独的博士

追忆似水年华——栋梁:假如我能回到过去

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小姑娘林雨

……

我粗略看了一下,我们住在一起的兄弟姐妹基本都在上面了,每个人对应着一部书。还别说,用这些书名来形容这些人,还真有那么点意思。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人和这些书的主题有多么紧密的联系,单是字面意思,就足够咀嚼的了。

在我瞎琢磨的当儿,老王说:“怎么样?这些人不也挺有意思的?”

我说:“是倒是,可是……”

“别可是啦,”老王打断我,“你跟他们相处这么久,不觉得这帮年轻人挺值得珍惜的么?”

我点点头。

老王接着说:“我老了,过时啦,没什么可说的。有谁会对老头感兴趣呢?”

老王说得我有些伤感,于是我说:“您别这么说。”可是这话说完我一时语塞,竟不知道说什么。

老王整理着手里的一沓稿纸,表情有些严肃。

我想了一下,说:“王老师,可是我还是想写您。”

“为什么?”

“我觉得您比他们好写。”我知道这话有点牵强,但也确实如此,如果单纯地讲故事,阅历丰富的老头一定比毛头小伙有得可讲。

“我来帮帮你吧。”老王看了我一眼,说道。

我特别惊讶,充满疑惑地看着老王。

老王把手里的一沓稿纸归置得整整齐齐,递到我的手中,说:“你看看这些。也许会对你有帮助。”

老王刚才给我的那张纸是个目录,这厚厚一沓稿纸就是那些正文。

在我翻看内容的时候,老王说:“你一定要收好这些稿子。至于我,倒也不是不能写。等到最后再说吧。”

说着,老王把那个装稿子的信封递给我。柔和的灯光下,我清楚地看到信封上写着几个字:

被遗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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