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026800000033

第33章 叶蔚的信

沐瑶,不知道我还能不能这样叫你。你在意大利过得好吗?

我很好。

国庆长假期间我回了一趟家,顺便去看了看阿姨,她身体很好,还硬是留我在你家吃了顿饭。我是第一次见到叔叔,他很热情,我相信他对你应该也很好。是阿姨告诉了我你学校的地址,我没好意思告诉她有关于我们的事,但我想她应该猜到了。阿姨一向聪明,这些都瞒不过她。

其实我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写下这封信的,可能会有点长,希望你能耐心看完。

对不起。这是我要说的第一句话。

以前,我曾说过我们两个人之间永远都不需要“对不起”和“谢谢”。但是现在,我有一千万个抱歉等着你,如果你还愿意见我的话。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在云南的普洱。我们杂志社开通了一个新的旅游专栏,我是这个专栏的负责人。上一站,我去了浙江的象山,吃了好多海鲜,回来拉了好几天的肚子。你要是也在,肯定会骂我“活该”了。但还是值得的,起码看到了好几个拍古装剧的大明星呢。还有你之前喜欢的那个小帅哥,我帮你要到了签名照。有没有很惊喜?

说点正事吧,我没有和李崇琪在一起了。我猜你一定很惊讶。当初因为他,和你们闹成那样,现在想想还是觉得可笑。但是错的是我,不是李崇琪。他喜欢我没有错,错在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他。

那天他带我去了他家,他站在客厅的正中央,指着那栋三层楼的别墅,对我说:“蔚蔚,现在,这些都是你的了。”

沐瑶,你不会明白当时我内心在想些什么。我和蒋轩在一起时,住着只有二十多平米租来的小房子,那时的我有过不甘,有过心酸,有过委屈。可是当我出现在这栋两百平米的房子里时,我竟然感觉到难以言喻的孤独和空虚。

李崇琪将我拥入怀里时,我在七月份的夏季里,感到了一丝凉意。

你肯定觉得我很矫情,但这是真的。

原来,我还是不够喜欢他,甚至不够喜欢钱。

我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我明明那么想要得到的东西,竟然变得不那么可爱了。

沐瑶,我曾对你说过,我的家境不好。上高中之前,我们全家住在郊区的一栋上个世纪的只有四五十平米的老房子里,后来拆迁了,才领到了一些拆迁费搬到了政府划分的公租房里。我从来不会邀请任何朋友去我家里,除了你。因为我相信,只有你,不会嫌弃我一贫如洗的家。

我在学生时代,最喜欢交朋友,尤其是家境好的朋友,跟她们在一起时,我也能沾沾他们的光,做一回让人羡慕的狐狸。我自私,我虚荣,我把每个月的生活费省下来,给自己买好看的衣服,就为了和大家一起出去玩的时候能不被人看低。

从小到大,我爸妈就告诉我,女孩子只有读好了书才有机会接触到优秀的人,只有接触到了优秀的人,才有机会嫁给有钱人,改变我的人生。我始终奉信这一点,因此这么多年我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没能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原本打算读完本科再考研,可是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工作,负担已经很重了,我就想着赶紧毕业找工作,帮家里减轻一些重担。后来你也知道了,生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我的工作、我的人生似乎都不尽如人意。我最终还是成为了这个城市里最不起眼的人。

其实我挺不甘心的,真的。有些人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有,可我想要得到的东西从来都只能靠自己。

我记得高考结束后,我和我妈去逛街,那时我看中了一双球鞋,特别想买,就拉着我妈去专卖店里看,我正准备试穿的时候,她只看了一眼标签,就一把从我手中把鞋子抢走,厉声道:“这么贵,不买!”

我低声下气地求她:“妈,就买这一双,用姑姑她们给我的钱买好不好?我不用你出钱。”

“你姑姑她们给你上大学的钱以后我还不是要还给她们的小孩?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鞋子不都是脚上穿的,干嘛非得买这么贵的?我说不买就不买,你走不走?”她大声吼道。

我再次恳求她:“就买这一次,以后我什么东西都不要了,真的。妈,我求你。”

“你走不走?不走我走了!”她恶狠狠的丢下这句话,竟然真的走出了专卖店的门。

我永远都忘不了旁边售货员的那个眼神,可怜又鄙夷。

那时我就明白了,其实我小心翼翼保护着的那可怜的自尊,连五百块都不值。

后来,我很少回家,因为我害怕面对我的父母。可是我明明知道,我不能怪他们,因为人实在是太卑微了,尤其是穷人,注定要承受那么多的无能为力与无可奈何。这种绝望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

在大学期间,我认识了李崇琪,我承认我那时真的很喜欢他,他阳光帅气,像一只盛开的向日葵,赐予我想要的温暖。那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他送我一条十块钱的手链我都会高兴好久,每天戴着,就像宝贝一样。

可是不知道从哪天起,我就开始嫌弃那条十块钱的手链。它虽然精致,但仔细一看不难发现上面镶嵌的全是廉价的塑料,它变不成真正的宝石,也配不上我攒钱买下的漂亮的花裙子。于是我就再也没有戴过它,它被锁在抽屉和一堆的破烂玩意儿放在一起,直到前段时间才被我无意中翻出来。

那条手链生了锈,轻轻一拉便四分五裂。我看着那些散落得乱七八糟的残骸,忽然间觉得心也被扯得四分五裂。

那一刻,我想通了。我将后来他送给我的那条海瑞温斯顿的项链从柜子里拿了出来,我之前一直都舍不得戴出去,以后我也就更用不上了。我把那些李崇琪送给我的东西一并还给了他。

我提出了分手。

他很吃惊,他说他规划好了我们在一起之后所有要做的事情,但他没想到,结果还是和最初一样。

那天我脱下了昂贵的高跟鞋,穿着几十块钱的帆布鞋,走在路上,却觉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开心自在。那种任凭自己走在风里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很喜欢。

沐瑶,我要承认自己并不是一时的鬼迷心窍,我的确是对那些触手可及的物质动了心。我原本以为只要有了钱、有了房子我就有了安全感,可原来那些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东西并没能抚慰我孤寂的灵魂,事实上,我比过去更加孤独。那种闭上眼就能把自己埋葬的孤独感比任何时候还要强烈,我发了疯的想念你,想念那些被我抛弃了的人,想念那满屋子的毛绒公仔,它们的确廉价,但确实比脖子上的钻石项链要温暖的多。

你说当时夏妙妍的那一巴掌怎么没有早点打醒我呢?

其实我对不起的何止是你们,更是我自己,那个自卑而又害怕受伤的自己。

前段日子,我在街上碰到了蒋轩,还有他的新女朋友。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至少比我可爱,她会在买完一瓶冷饮之后先给他喝第一口,还会问他累不累,要不要找地方坐一坐。他跟她在一起时,很开心。是我作为旁观者能够感受到的真正的开心。半年就这么过去了,大家都开始了新的生活。其实我心里有点儿难过,他原本可以更早一点遇见这样好的姑娘,是我耽误了他。

我后来又回到了那间二十平米的房子,那里早就没有了蒋轩的东西,他离开的时候带走了我为他买的剃须刀,还有那条我为他织的丑不拉几的围巾。

我坐在沙发上,突然就无法抑制地哭出声来。你看我多傻,永远搞不清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其实我后来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买到了那双鞋,可是买完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它。原来一直以来让我念念不忘的,从来只是那天母亲留给我的头也不回的背影,以及当年的自己那不肯认输的倔强。

现在的我,享受着工作带来的快乐,听着领导的表扬依然会心潮澎湃。我还是那个不肯轻易低头的自己,但又好像一夜之间成长了很多。我有着相信自己、相信未来的勇气。我开始眷恋家庭,耐心的听着妈妈的唠叨爸爸的嘱咐,我没有告诉过他们,自己曾经有多么憎恶这个家。

沐瑶,其实那天你转身离开时,我就后悔了,后悔不该那样伤害你。我们之间那么多的美好,怎么可能说不要就不要呢?后来我听说你辞职了,也分手了,我知道是我连累你了。我不知道夏妙妍是不是在公司给了你太多难堪,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原谅她。一切都是因我而起,是我对不起她。当初,我的确是带着目的接近她,我嫉妒她,嫉妒她什么都有衣食无忧,于是我抢走了她最珍视的东西。我知道自己挺不是人的,可是直到现在我都没办法低下头来向她道歉,这或许是作为穷人的自尊心在作祟吧。请你原谅我,这么多年我都丢不下这不值钱的自尊。

阿姨说,你去意大利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我觉得挺好的。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其实那天你说的话我觉得很有道理,你说这个社会很现实,所以才要更加珍惜那些至诚可贵的感情,你还说人生没有那么多过不去的坎儿,我们抱团取暖总是可以挺过去的。我后来想想,真的是这样。而我们,总是在孤独的时候才会想起那个时常陪在身边的人。

沐瑶,生日快乐。虽然我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赶在你生日之前送到你手上。其实阿姨本来是让我给你打个电话的,可是有些话我实在说不出口,想来想去,干脆写信吧。

你还记得大学时我们写过的那些信吗?我都还留着呢,居然有整整一盒。那时候我们不在同一个专业,校区也隔得远,每次见面都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为了省话费,我们就经常写信。在信里,我们分享秘密,谈人生谈未来。你还给我画过漫画,我当时还说以后写本书就让你来画插画。你说给我打折,我还非要你无偿劳动……这些,你都还记得吗?

十年了,我们爱过,恨过,彼此伤害过,可我依旧想念着那个受了委屈不肯在别人面前哭泣的小姑娘,那个默不作声怕抢了别人风头的小姑娘,那个答应我要一直走到天长地久的小姑娘。她真的很好,好到我的口不择言伤到了她,她都不肯回击我哪怕一句。可是这样好的女孩子,被我弄丢了。我真傻。

沐瑶,一眨眼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不知道你还是不是在记恨着我。那天我在海边看到了彩虹,你说过见到彩虹一定要许愿,我当时说你傻,就算许愿也不一定会成真,你说心诚则灵。于是那天我真的那样做了。一点儿都不傻,我相信愿望会成真的。

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珍重。

叶蔚

同类推荐
  • 天涯何处不相顾

    天涯何处不相顾

    再次重逢,她搅了他的婚礼,明目张胆地抢人。可他却语带讽刺。“遇天涯,你是不是弄错了。就算不娶这个女人,也永远轮不到你。”“你当我是什么,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随从?”顾惟省本以为他早已将她忘记,可直到此刻他才明白,他冷落她,羞辱她,不过是因为两年前,是她主动放手,选择了另一个男人。
  • 医宠无限:卫少 ,请指教

    医宠无限:卫少 ,请指教

    苏幻是科室未来一把手,身后跟着三两个实习生迷弟是常事。可这个苦苦纠缠的小狼狗,摇身一变成了大总裁?!替她踩渣男,虐贱女,分分钟把她捧在了手掌心!
  • 重生之腹黑老公甜蜜妻

    重生之腹黑老公甜蜜妻

    上一世的方梓晴为了所谓的爱情,众叛亲离,家破人亡。重活一世,她想得很简单,找一个爱自己的人,享一生安乐。腹黑未婚夫为骗小青梅负责,扮猪吃虎。重生甜蜜娇妻为弥补上一世的亏欠,热情大胆追夫。欢乐小剧场:方梓晴深情款款的凝视着傅若渊,“你知道你这辈子为什么被我吃得死死的吗,那是因为上辈子,我为你殉了情,这一世你是来还债的。”“你不信?!”方梓晴看着傅若渊那一副连假装都欠奉的表情,本是玩笑的心思竟也起了三分认真。“信。”“你果真是不信的,其实连我自己都不信。”看着傅若渊一脸的敷衍,方梓晴心里一阵颓败,上一世她辜负了他一腔深情,所谓的殉情也不过是没有选择。其实她觉得自己连为他殉情的资格都没有,活着她就把他害得丢了命,好不容易可以解脱,自己又巴巴赶上去。“呵”方梓晴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遇上我是你的劫么?”傅若渊伸手揽过那个渐渐陷入自己小世界的女人,唇角含着温柔的笑意,“人活一世,何来上一世,下一世之说。既是劫,便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你想再多也是无用。”“其实关于劫数,还有那么一句,”傅若渊半低头,右手抵着方梓晴的下巴轻抬,四目相对,嘴里发出仿若蛊惑般动人心魄的嗓音,“如果你是我的劫数,那我能否成为你的命数,让这一切,皆为定数。
  • 你随星光降临

    你随星光降临

    听说高冷男神乔先生有女朋友了!?嫌疑人一某公司总裁独生女嫌疑人二乔先生的青梅竹马嫌疑人三颜值较高的小花旦……众人万万的万万没有想到,在某颁奖仪式的时候,乔先生拦腰抱起江小姐,霸气官宣“这是我的女人!”所有都炸开了锅。乔二少:不必激动,这都是小场面。
  • 池先生的私人神医

    池先生的私人神医

    凤天一,凤家九代唯一一个女娃,她从小天赋异禀,精通真针灸。传说她不学无数,作恶多端,被父亲无情的驱赶出门……池宇宸:当红男明星,池氏集团唯一继承人,一次意外之后,他居然能看到灵魂,从而牵扯出池家男人活不过三十岁的诅咒背户的故事。 一场车祸让当红男明星患上创伤性应激障碍,他陷入剧本中的角色无法自拔,并且爱上了自己的主治医生,直到有一天她帮助他从剧中剥离出来,她抹去他们相处所有的记忆。 “老婆,你搞研究你那实验了,你研究研究我!” “你是让我给你解刨了嘛,穿好衣服,让别人看见影响不好。” 池宇宸一肚子火,开了个小号向网友朋友们救助。 凤天一的男人:“老婆不愿意和我一起洗澡怎么办?” 疯子:“还不是你小……” 美男子:“你八成是绿了!” 全球少女的梦:“你活不好” 池宇宸的小娇妻:“硬上……” 腹黑闷骚男&佛系少女 新文:《偏执大佬的暗黑新娘》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谢谢你,钟情我

    谢谢你,钟情我

    秦慕锦在婚礼上被新郎抛下,外婆气急去世,好好喜事变成一场闹剧,从此封闭自我,放逐英国。直到遇到江念何——两大家族江家和何家的法定继承人,天之骄子,二十五年的时间里对待一切都吊儿郎当,偏偏对秦慕锦上了心。########################################################秦慕锦:“江少,我们不合适,我性冷淡。”江念何:“有什么不合适的,年龄相仿,门当户对,我又不是gay,而且我只对你一个人硬的起来。”########################################################这是一个救赎与被救赎的故事,是我理想中的爱情模样。他们衣食无忧,不会为柴米油盐吵架。他们有缘,命中注定要相遇相爱。他们有份,不会被命运捉弄,做被人棒打的鸳鸯。他们勇敢去爱,互相鼓励,成就更好的对方。他们是我心目中的完美,纯粹真挚,不掺杂质。他们的爱情是我心中的白月光、象牙塔。
  • 媒庄

    媒庄

    麻将四人组:雷霆:二筒!西岚玉:杠![雷霆OS:输赢不重要,媳妇开心就好]沧颜:三万!纮羽长离:胡了![长离OS:先赢了再说,夫人回家再哄]钓鱼四人组:雷霆:夫人,日头太晒,你去休息,鱼竿我来看着。[西岚玉OS:老公真好!]纮羽长离:夫人,日头太晒,我们回去吧!沧颜:可是人家今天想吃鱼!纮羽长离附在沧颜耳边小声说:你走的时候动作快点,从他们桶里顺一条,千万别被发现了。[沧颜OS:夫君,这样真的好么?]
  • 从此世间没有我姓名

    从此世间没有我姓名

    从小说里失落的人想摆脱别人给予的命运找寻到属于自己的真正归所从抛弃被赋予的名字开始她通向了一条与真正自我重逢的救赎之路…
  • 青龙之誓

    青龙之誓

    一场梦后,周子玉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又该如何做出选择,铸就自己传奇的一生。
  • 传奇的开篇

    传奇的开篇

    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北大中文系一直是诗人窝。在这里,诗人不是一个一个出现,而是一伙一伙涌现的。三十多年来,这个诗歌的链条从没断过。1998年北大百年校庆,臧棣和我合编过一本《北大诗选》,收1977级到1996级北大出身的诗人78家,其中中文系出身的诗人51家,是当然的主力。其后十多年,这一诗人队伍又有可观的壮大。这些诗人有的本科毕业后即离开母校,有的硕士、博士一直念到学位的尽头,更有少数幸运儿至今仍在中文系或在北大其他院系任教。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在中文系求学的经历都是其生命中的一个华彩乐章,同时也是其或平淡或传奇人生一个不平凡的开篇。
  • 拥抱绝望

    拥抱绝望

    “你知道这个世界最让人绝望的东西是什么吗?”“那便是希望。”——白玉杰既然我们改变不了,那不如张开双臂,拥抱绝望!喜欢的加群,64183379,谢谢
  • 二少有毒

    二少有毒

    向朋友吹牛睡了高冷女总裁,一转身却见她死死的盯着我,头皮发麻……
  • 篡位吧,皇夫

    篡位吧,皇夫

    《天价宝贝》:朕的后宫,被后世誉为渺风大陆一锅煮。五大国最拔尖的男人一个没跑儿,全收在朕的后宫。皇夫们很美很有才,朕很欢喜。可惜,皇夫们还很黄很暴力,朕很伤感!**片段**沈凤卓是那种看背影就忍不住想入非非,但是看到正面就忍不住反思为何会想入非非的人。“怎么是你?”本宫抚额,这种想要自插双目的感觉是什么?“殿下认识草民?”沈凤卓咧嘴一笑,脸上的麻子在烛光中熠熠生辉。本宫果断地摇头:“不认识!绝对不认识!”沈凤卓慢慢凑到本宫耳边,压低了声音道:“殿下三天前才索取了草民的唇印做定情信物,这么快就忘了?”你妹的唇印!你妹的定情信物!沈凤卓你个写艳情话本画春宫的混蛋!云流翘着二郎腿,默默地盯着朕:“陛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朕叹了口气:“云王爷,大雍祖法在上:国在家在,无割让之地,无拱手之银,亦无外嫁之女!”云流挑眉:“是么?”朕道:“若王爷想要,请点齐兵马,战!”“哪儿用这么麻烦?”云流站起身,冲朕一笑,“不能嫁女,那本王嫁进来总行吧?”善了个哉,见过联姻的,没见过把战神派出去联姻的,北狄皇帝的脑子让后宫美人的胸给挤傻了吧?云流一脸严肃:“琉璃,就算这是事实,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呀。”杜清洄是西夷大巫的弟子,不会说话,也不会武功,温顺得跟小绵羊似的。据西夷摄政王说,他们的小皇叔只会用一点小毒。摄政王一脸我若说谎就天打雷劈的表情,朕一时不查就轻信了。结果真是不堪回首啊。小绵羊皇叔来大雍的第一天,沈凤卓病了。小绵羊皇叔来大雍的第二天,云流病了。小绵羊皇叔来大雍的第三天,朕病了。然后,只会用一点小毒的西夷小皇叔明目张胆地躺在了朕的龙床上。看着树熊一样扒在朕身上的小皇叔,无语凝噎——闷骚果然比风骚更勇猛。宋子书是南疆战败后送给朕的礼物。朕为他,放弃了南疆十五城。但就是这么个人呀……“一定是朕睁眼的方式不对!”朕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再睁开。宋子书肯定道:“陛下,您真的没有眼花。”“宋子书!”朕掀桌子,“你蔑视天威,蔑视朕!”“臣没有!”“你有!”朕看着躲在他身后的小团子,“你敢把你裤腰带上别的小拖油瓶给朕扔出去么?”宋子书摇头,无奈道:“陛下,那是臣的儿子。”“……”所以说什么来着,已婚男人,哪怕是死了老婆的已婚男人,就是麻烦啊!哪有女皇的男人带着儿子入后宫的!!宋子书你熊的!好友沼液筒子的搞笑文:
  • 萌宝驾到:傲娇boss的火辣甜妻

    萌宝驾到:傲娇boss的火辣甜妻

    四年前乔夏为一个陌生的男人生下一个孩子,从此被噩梦缠身。惹了皇长孙慕靳尧,乔夏想逃也逃不掉。没办法,乔夏听说慕靳尧喜欢男人,就找了个肤白貌美的小受送上他的床,被他扔了出来,没办法,乔夏只得亲自上阵,化了浓妆,穿了裙子,化身午夜妖姬。然而慕靳尧搂住她的腰笑得邪魅:“老婆你还要玩到什么时候?回家吧!”乔夏嚷着要逃走,却被慕靳尧抱起来。“关门放儿子!”乔夏对着包子说。慕靳尧低头却看见一只小包子挡着路,慕靳尧棕眸一眯,‘循循善诱’:“儿子你不想再添个妹妹么?”包子一听,眼睛一亮,然后跑进房间:“我去铺床!”乔夏泪奔,被亲儿子坑,真的好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