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别走,不要——别丢下我一个人!”天宝从梦中惊醒,又是一身冷汗,睁开眼,温柔的眼睛注视着自己,不安的心稍微放下来一些,小玲帮天宝擦拭着额头的汗水“天宝哥,你醒了,叔叔虽然走了,但是你还有我,还有我们大家啊。”
小玲精致的五官、窈窕的身材加上满满的青春气息,配得上“长白山下一枝花”的称号,从小到大王叔、王婶更是不舍得小玲吃一点苦,这可人儿就这么无忧无虑的日渐长成,前两年高考,更是考上了北大西方文学系。
十里八村的媒婆、富家小子把老王家的门槛都踩碎了,可小玲偏偏只中意与她青梅竹马的穷小子——天宝,别人就算条件再好,长得再帅,小玲看都不多看一眼。
而天宝虽然高大挺拔,但黝黑的皮肤配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脸,实在是跟帅气有缘无分,这小子又是出了名的话唠,也不知道小玲喜欢他什么?
天宝的心情、状态无时不刻不在影响着小玲的生活和喜怒哀乐,好在王叔、王婶比较开明,又很喜欢天宝这孩子,没有过多过问,任由二人发展。
天宝尽力收拾了一下心情,挤出了一个艰难的微笑“我没事,以后要经常去你家蹭吃蹭喝了。”小玲的柔荑抚上天宝额头,俏皮道“我养你。”
小玲丝毫没有顾忌屋里的自己父母王叔、王婶、李阿姨等长辈,反而搞得天宝老脸一红,不知说什么好。
“天宝,老孙有你,这辈子都是幸福的,他照顾你二十年也累了,先走一步也不是坏事。以后啊,我们都是你的亲人,想开点!”“你爹的葬礼我们会安排好的,你就安心养病,两天后我们陪你一起让老孙入土为安。”王叔王婶岔回话题,但是对天宝不是老孙亲生儿子的事,决口不提。
混混沌沌地在医院又过了两天。
天宝拄着拐,在小玲的搀抚下,去送老孙最后一程,看着墓坑中落下棺材,覆土立碑,天宝的情绪再次失控,爸爸真的走了,再也回不来了,眼泪就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但没人上前劝慰——这是成为男人必须自己接受并且承受的事情,以后万事都不能躲在爸爸的翅膀后了……
烧纸、扣头之后,天宝坐在坟头跟父亲“聊着天”,直到太阳西下,才由小玲搀着,不舍的转身离开,一路无话,回到了冷清的家中,与爸爸孙立强的记忆,跃然浮现在眼前,心中说不清的酸楚,躺在床上,不知过了多久,天宝才噙着泪水,沉沉睡去。
……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一个月过去了,天宝的腿还是没有完成康复,虽然王叔一家无微不至的照顾,好吃好喝的招待,天宝还是日渐削瘦,小玲每天都陪在左右,可她发现她熟悉的天宝哥变了,变得精神恍惚,变得寡言少语。
天空依旧晴朗,天宝吃了几口小玲送来的饭菜,仍是进尸走肉一般,挪上床去躺着发呆,小玲就静静地坐在客厅,没有打扰,不多时传来了天宝平稳的呼吸声,还有若有若无的轻鼾。
不大一会,天宝进入梦境,这个梦,让他见到了阔别一个月的爸爸。
“爸,对不起,是我害死你的,对不起。”
父亲孙立强咧开嘴笑了“臭小子,人各有命,跟你有什么关系,都大老爷们了,成天挤猫尿(东北话:哭鼻子)”。
“爸,我舍不得你,呜——”
孙立强一拳轻轻地打在天宝的胸口上“人死不能复生的道理你不懂?走了就是走了,我这是不放心你,来看看。”
“还有,我以前不是总跟你说,你是我捡来的吗,我是你大爷,不是你爸爸,快叫大爷,哈哈哈哈。”
“你个老不正经的,你就是我爹,”天宝破涕为笑。
“好好好,儿子,我在那边过的很好,你也不用担心,苦日子我也过够了,你自己过去吧,老子要去享清福了。”仔细打量着爸爸,天宝发现他不再是一身泥灰,或者褪色的衣物,而是换上了黑色的唐装,倍儿精神,“看样你是混的不错,阎王爷还挺器重你。”
“那是必须的,你大爷我一辈子都没做过坏事,这人品还不值得信任吗?不过我突然想到一个事儿,咋都想不通。”
天宝赶紧问:“爸,啥事你就说吧。”
“小玲这丫头啊,什么都好,眼睛应该也没问题,怎么会看上你,就是那种,那种,那种手里捧着一碗馊巴饭,给个香饽饽都不换的感觉她,想不通,想不通。”
还不等天宝开口,“不过啊,人家对你好,你要承人家的情,不能忘恩负义。不说那些了,再见了傻小子,好好生活,别总惦记我,记得给我烧纸钱。”
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为了不让父亲担心,天宝挤出了一句“爸,你就放心吧,我会好好的。”随即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微笑。
这次诀别,天宝释怀了,日子还要继续,不能辜负了老爹的心!
随着父亲孙立强渐行渐远,天宝也慢慢醒了过来,沉重的身体似乎得到了缓解。坐起身来,看向了不远处的小玲,天宝上扬的嘴角惊到了小玲——天宝哥居然有了笑意,眼看天宝状态大好,也没多想,关切地向天宝跑了过来。
“小丫头,天气这么好,我想出去走走,”天宝提议。
“好呀好呀,现在就走吧。”
小玲扶着天宝,在街上漫步,看着这熟悉的场景,熟悉的面孔,生活的希望之火再次燃了起来,走着走着,天宝听到了熟悉的说话声——说话的是小镇里最大的山货庄(买卖山货的“专营店”)老板豁牙子,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滥竽充数,都是他们常用的勾当。
“老钱啊,你这么多年跑山,比谁都有经验,这么多年可听说谁挖到过胡萝卜这么粗的棒槌(野山参)?你这棵品相是不错,但也是假的啊,移山参跟棒槌的价值差多少你心里没点数?”
“移山参这么大的可不稀奇,也就值个三万五万的,我偷摸跟你说,我也就是看它品相好,说不定我能忽悠到外地人,当棒槌卖,才跟你商量,咱都乡里乡亲的,要互相照顾照顾嘛,一口价,我给你十万块,这可够你盖个大房子了。”
老钱稍作沉吟“说实话,我自己也吃不准,就算这是真棒槌,但我也没有门路,你这样,再加五万,你拿走,不行就拉倒。”
豁牙子故作犹豫,“嗯—这个—嗯—行吧,那我就再帮你一把,十五万我要了,把你的卡号给我,我手机银行直接给你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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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五分钟,就听到“嘀”地一声提示音,“钱到账了,棒槌归你,记得不要解开红绳,万一棒槌跑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我走了。”
当地有个说法,传说百年的人参都是修成了人参精,在山中发现了之后要先用红绳捆好,捆也就是困,把人参困住后,才能顺利地挖出来,有些人不讲究这些老道理,选择直接挖,结果过程中,一个愣神儿的功夫,人参就消失不见了,对于这种事情,跑山人们都是宁可信其有,毕竟谁愿意让到手的宝贝不翼而飞呢?看老钱卖的这株人参就知道他是捆好红绳才挖出来的。
正经过门口的天宝,看到了豁牙子再也掩饰不住的奸笑,不高的个子,满面油光,挺着啤酒肚,大牙中间还有一条大缝隙……这死胖子具备了所有奸商应有的气质,把老钱送出门,豁牙子就赶紧去研究这根棒槌。
人参,如其名,其状似人,因此得名,而这根人参简直就像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红绳系在人参顶部,像极了胖娃娃扎着一个冲天揪,很是好看。
而豁牙子能把生易做的这么大,可不只靠坑蒙拐骗,还是有一些本事的,最大的本事就是辨药真假——他有一个“狗鼻子”。
死胖子把鼻子往人参身上凑了过去,深深一嗅,马上就笑开了花,笑得贪婪无比,笑得肥肉乱颤,“嘿嘿,是真棒槌!老子要发了,嘿嘿”
自言自语后,豁牙子觉得红绳影响棒槌的美观,就要把红绳拿掉,敢情他根本没把老钱的话当回事!小心意意的找到绳结,轻轻一拉,红绳就被解开了,还不待豁牙子仔细欣赏,当下这一幕让他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到了地上——棒槌自己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