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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在西卵和纽约之间大约一半路程的地方,汽车路着急慌忙地与铁路合拢,跟它并排奔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这样一退缩,便避开了一片荒芜的地带。那是一片属于炉灰的谷地,一个怪诞的农场。那里面,炉灰像小麦一样生长,长成田垄、小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园子里,炉灰堆成房屋、烟囱和升腾的炊烟的形状,最后,经过卓绝的努力,化成人形:一些隐隐约约在移动的人和已经在粉尘飞扬的空气中崩塌的人。偶尔一串车厢沿着看不见的铁轨爬过来,发出吱嘎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怪叫,停下来歇歇脚,那些炉灰人便立刻拿着铅一般沉重的铲子蜂拥上前,搅起一片透不过光线的尘雾,从你视野里遮蔽住他们模模糊糊的动作。

但是,在那片灰色土地和一阵阵没完没了漂浮其上的阴郁尘埃上方,待一会儿,你就会察觉到T. J.埃克尔伯格大夫的眼睛。埃克尔伯格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一双巨眼——眼瞳就有一码高。它们不是从脸上,而是从一副巨大的眼镜后面朝外看,那副黄色的眼镜则架在不存在的鼻梁上。那玩意儿显然是个癫狂、爱搞笑的眼科医生竖在那里的,为了在皇后区扩大业务;后来他要么是闭上自己的眼睛,堕入了永久的黑暗,要么是搬走的时候忘了处理它。但他落下的一双眼睛,虽然日晒雨淋多时未重新刷漆,已有些暗淡,却依然做沉思状,俯视着那一片阴沉沉的垃圾倾倒场。

炉灰谷地的一侧以一条脏臭的小河为界,每当吊桥拉起来让驳船通过时,在等待通行的火车上旅客们可以盯着那一片令人沮丧的风景,一看就是半小时。平时,火车经过那儿至少也要停靠一分钟,正因为如此,我初次见到了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他有个情妇都是个不争的事实。他的熟人们憎恶这一事实:他带着她出现在大家喜欢去的餐馆,又丢下她一个人在桌旁,自己溜达来溜达去,看到熟人就找人家聊天。我有些好奇,想看一看她,但并没有同她见面的愿望——然而还是同她见面了。一天下午我和汤姆一同乘火车去纽约,火车在那个大灰堆停下时,他忽地一下跳起来,抓住我的胳膊肘,简直是逼着我往车厢外面走。

“我们下车!”他毫不放松地说,“我要你见见我的女朋友。”

大概因为午餐时灌下去不少黄汤,他决意要我做伴的举动近乎暴力。他十分自负地认定,礼拜天下午我没有更好的事可干。

我跟着他跨过一道低矮的、刷成白色的铁路栅栏,在埃克尔伯格大夫目不转睛的注视下,沿汽车路往回走了一百码。视野里唯一的建筑物是坐落在垃圾场边缘的一小排黄砖房,类似于一条压缩型主街,作为其辅助设施。没有任何毗连的房舍。总共有三家店铺:一家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餐馆,门前有条灰渣小路;第三家是修车店:“修车,乔治·B·威尔逊,买卖汽车。”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店里面冷冷清清空空荡荡,只看得见一辆车,一辆落满灰尘的破旧福特,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间空架子修车店想必是个障眼之物,楼上掩藏着豪华浪漫的公寓房间。这时店主本人出现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用一块破布擦着手。他是个无精打采的金发男子,面无血色,有那么一丝英俊之气。一看见我们,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里蓦地闪现出一星暗淡的希望之光。

“哈喽,威尔逊,老伙计,”汤姆说,快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行,”威尔逊答道,一点说服力也没有,“你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

“下个礼拜。我已经在让人拾掇了。”

“他干得挺慢,是不是?”

“不,他干得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那样想的话,我看哪,终究还是另找个店卖掉它的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威尔逊赶快解释道,“我只是……”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听不见了;汤姆不耐烦地在店里面东张西望。这时我听见楼梯上响起脚步声,片刻之后,一个相当厚实的女人形体挡住了办公室门里面的光线。她年纪在三十五岁上下,稍有些肥重,但是像某些女人那样,多余的肉长在她身上能引起人的快感。在一件深蓝色的斑点花纹双绉连衣裙上方,她那张脸没有一丝一毫的美;但是,她身上有一种立刻就能感觉到的活力,仿佛她身体里的每一根神经都在不停地闷烧着。她慢慢地露出一丝笑容,从她丈夫身边走过去,仿佛他只是个看不见的幽灵;她走过来跟汤姆握手,目光直视着他的眼睛。然后她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用温和粗哑的声音对她丈夫说道:

“你怎么不拿两张椅子来,让人家有个地方坐下。”

“哦,对。”威尔逊连忙答应。他朝小办公室走去,背影立刻与墙壁的水泥颜色混为一体了。一层灰白色的尘土笼罩住了他的深色外套和淡色头发,笼罩住了附近的一切,只除了他的妻子。她凑到汤姆近前。

“我要见你,”汤姆热切地说,“乘下一班火车。”

“行。”

“我在车站下层的报刊亭旁边等你。”

她点点头,从他身边走开,恰好乔治·威尔逊搬了两把椅子从办公室门口出来。

我们沿公路走到没人看得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日[21],一个灰不溜丢、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正在沿铁轨摆放一排掼炮[22]。

“很烂的地方,是不是?”汤姆说,皱起眉头回望了一眼埃克尔伯格大夫。

“烂透了。”

“出去走走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去纽约看妹妹呢。他太蠢了,连自己活着都不知道。”

于是,汤姆·布坎南、他的女友和我一行三人去纽约。或许算不上真正同行:威尔逊太太谨慎地坐到另一节车厢去了。车上可能有东卵人,所以汤姆做这样一个让步,不去招他们反感。

她换了衣服,穿的是一件棕色的平纹细花布连衣裙;车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到站台时,裙子紧紧地绷住了她肥大的臀部。她在报刊亭买了一份《城里闲谈》[23]、一本电影画刊,在车站药房[24]买了些冷霜和一小瓶香水。到车站上层后,在有回音的阴沉沉的车道里,她放走了四辆出租车,然后才选中一辆新车,车身淡紫色,车内的衬垫是灰色。我们坐在这辆车里,缓缓驶出恢宏庞大的车站[25],来到灿烂的阳光下。她正看着车窗外面,猛地扭转身来,敲敲前挡风玻璃。

“我想要一只那种狗,”她认真地说,“我要买一只养在公寓里。家里养只狗真不错。”

车子倒退到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头旁边;荒谬得很,此人长得像约翰·D·洛克菲勒。他脖子上吊着一只篮子,里面蜷缩着一打刚出世不久的小狗崽儿,不能确定是什么品种。

“是什么品种的狗?”他刚凑到出租车窗子跟前,威尔逊太太便急切地问。

“各种都有。你想要哪一种,太太?”

“我想要一只那种警犬,我看你不一定有吧?”

老头犹疑地瞥着篮子里,猛地伸手进去,捏着颈皮揪出一只来,小狗不停地扭动着。

“这不是警犬。”汤姆说。

“对,不一定是警犬,”老头说,语气里含着失望,“多半是一只艾尔谷梗[26]。”他的手从擦澡毛巾似的棕色狗背上捋过去,“瞧瞧这皮毛。很不错的皮毛。这种狗从来不感冒,不会给你添麻烦。”

“我觉得这狗真逗人喜爱,”威尔逊太太热情洋溢地说,“多少钱?”

“这只狗?”他赞赏地望着它,“你花十美元买它很值。”

毫无疑问,这一只艾尔谷梗某个地方确实跟艾尔谷梗有关联,不过,它的脚爪白得吓人。它易手了,在威尔逊太太腿上安顿下来。她心醉神迷地爱抚着它的不怕风寒的皮毛。

“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她温婉地问。

“那只狗?那只狗是个男孩儿。”

“是条母狗,”汤姆断然说道,“给你钱。拿去再买十条狗。”

我们的车驶到了第五大道。夏日里的礼拜天下午,天气温暖和煦,几乎带有田园气息,即便这时看见一大群雪白的绵羊从拐角处转弯过来,我也不会感到惊讶。

“停一下车,”我说,“我得在这儿同你们分手了。”

“不行,你不能走,”汤姆忙插言道,“如果你不上公寓去,会让默特尔伤心的。是不是,默特尔?”

“来吧,”她怂恿道,“我打个电话给我妹妹凯瑟琳。有眼力的人都说她很漂亮。”

“嗯,我倒是想去,但……”

车子继续开,掉过头去再次经过中央公园,向西,朝一百多号街的方向驶去。到达第一百五十八街后,一片公寓楼群映入眼帘,像一长条白色蛋糕。出租车在其中一块前面停了下来。威尔逊太太一副王后回宫的派头,瞟一眼左邻右舍,然后抱起小狗,将购买的其他物品收拢来,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要把麦基夫妻俩请上来,”乘电梯上楼时她宣布道,“当然,还得打电话叫我妹妹过来。”

那套公寓在顶层:一间小起居室,一间小餐厅,一间小卧室加上一间浴室。一套铺着织锦的家具实在太大了,将起居室挤得满满当当;人要在里面走动,就会不断绊倒在凡尔赛宫花园里淑女们荡秋千的场景上。唯一的一幅画儿是一帧过度放大的照片,初看上去是一只母鸡蹲在一块模模糊糊的石头上。不过离远一点看,母鸡便化成了一顶女帽,一位胖老太太的面孔眉开眼笑地俯视着房间里。几份旧的《城里闲谈》搁在桌上,连同一本《名叫彼得的西门》[27]和几本刊登丑闻的百老汇小杂志。威尔逊太太首先关心的是小狗。一个电梯服务生老大不情愿地被派出去,弄回来一只铺满稻草的盒子和一些牛奶。另外他还出于主动,买了一听又大又硬的狗饼干,其中一块后来泡在一碟牛奶里整整一下午,依然无动于衷。同时,汤姆打开一只上了锁的五斗橱的门,拿出一瓶威士忌。

我一生中只喝醉过两回,第二回便是那天下午。所以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朦朦胧胧罩在雾里,虽然直到八点已过,公寓里还充满了快乐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大腿上给几个人打电话;后来没香烟了,我便出门,到街角那间药房去买。回来的时候他们俩不见了,我便知趣地在起居室里坐下,读《名叫彼得的西门》里的一章。要么是那玩意儿写得太烂,要么是威士忌作用下东西走了样,我读下来完全不知所云。

汤姆和默特尔(第一杯酒下肚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已经互相直呼其名了)刚重新露面,伙伴们便开始陆陆续续登公寓的门。

那位妹妹,凯瑟琳,是个苗条而俗不可耐的女子。三十岁上下,一头红发束成一个密密实实、黏乎乎的发髻,一张脸上粉抹得像牛奶一样白。她的眉毛是拔掉后又重新画上的,描成了一个比较俏皮的角度,但天然的力量却努力要恢复原先的直线排列,将她的面容弄得有些模糊不清。她走来走去的时候身上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仿佛她胳膊上有无数陶瓷手镯在上上下下碰撞作响。她进来时急匆匆的,好一副业主的派头,环顾周围的家具时又是一脸物主的神气,弄得我很纳闷,以为她就住在这里。但我询问她时,她狂笑不止,大声重复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同一个女朋友一起住在旅馆里。

麦基先生是个有点娘娘腔的男人,住在下面一层。他刚刮过胡子,因为他颧骨上还有一点白色肥皂沫。他跟房间里每一个人打招呼时都毕恭毕敬。他告知我他是“玩艺术的”,后来我才弄明白他是个摄影师。威尔逊太太的母亲那幅模模糊糊、像一团灵质般盘旋在墙上的放大照片,正是他的作品。他妻子尖声尖气,无精打采,模样俊俏又令人讨厌至极。她很得意地告诉我,结婚以来,她丈夫已经为她拍照一百二十七次。

威尔逊太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了装,现在的打扮是一身奶油色的雪纺绸连衣裙,很精致的下午茶礼服。她拖着裙裾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时,不停地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由于这身衣服的影响,她的个性也随之起了变化。先前在修车店里时如此令人瞩目的旺盛的生命力,变成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傲慢自大。她的笑声、她的姿势、她的决断的言语,时时刻刻在变得越来越极端的矫揉造作。随着她的膨胀,房间在她周围变得越来越小,到最后,她仿佛是套在了一根吱吱嘎嘎吵闹的转轴上,在烟雾弥漫的空气中旋转着。

“亲爱的,”她装腔作势地高声喊叫着对她妹妹说,“那些家伙里面大多数人总是想着骗你。他们心里只想着钱。上礼拜我叫了个女人上这儿来给我看脚,等她给我账单时,你还以为她给我割了阑尾呢。”

“那女人叫什么名字?”麦基太太问。

“埃伯哈特太太。她四处走动,上门给人家看脚。”

“我喜欢你这件裙子,”麦基太太评论道,“挺招人喜爱的。”

威尔逊太太不屑地抬了抬眉毛,不接受这番恭维。

“不过是一件傻乎乎的旧玩意,”她说,“我不在乎自己的模样时,才随手套在身上。”

“可穿在你身上显得漂亮极了,不知道你可明白我的意思,”麦基太太紧赶着说道,“我看,切斯特只要能拍下你这样一个姿势,就肯定能够弄出点名堂来。”

大家静静地望着威尔逊太太。她撩开眼睛上的一绺头发,粲然一笑,回眸望着我们。麦基先生头偏向一侧,聚精会神地端详着她,然后一只手举在眼睛前方,缓缓地往前往后移动。

“应该改变一下光线,”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把面部的立体感拍出来。我要想办法把后面的头发全部捕捉到。”

“我认为不应该改变光线,”麦基太太嚷道,“我认为……”

她丈夫说了一声:“嘘!”大家的目光又重新回到拍摄对象身上,于是汤姆·布坎南出声地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

“麦基家的两口子,你们喝点什么吧,”他说,“再去弄点冰块和矿泉水,默特尔,别等到大家都睡着了。”

“我吩咐过那小子送冰来,”默特尔抬了抬眉毛,对下等人的懒惰无能表示绝望,“这些人!非得一直盯着他们。”

她望着我,无缘无故地大笑起来。然后她猝然跑到小狗跟前,欣喜若狂地亲亲它;接着又神气十足地走进厨房,让人以为里面有一打大厨在等候她的指令。

“我在长岛那边拍过几张好东西。”麦基先生很肯定地说。

汤姆茫然地望着他。

“其中有两幅镶了相框,挂在楼下。”

“两幅什么?”汤姆追问道。

“两幅习作。一幅叫《蒙托克角——海鸥》,另一幅叫《蒙托克角——大海》。”

那位妹妹凯瑟琳挨着我在长沙发上坐了下来。

“你也住在长岛那边吗?”她询问道。

“我住在西卵。”

“真的?一个月前我去那儿参加过一个晚会,在一个姓盖茨比的人家里。你认识他吗?”

“我住在他隔壁。”

“嗯,他们说,他是德国皇帝威廉的外甥或者表弟。他的钱全都是这个来头。”

“真的?”

她点点头。

“我害怕他。我可不愿意让他沾上我。”

关于我邻居的这条引人入胜的消息被麦基太太打断了,她突然指着凯瑟琳:

“切斯特,我觉得你可以在她身上做点文章。”她一下子嚷嚷起来,但麦基先生只厌烦地点了点头,就把注意力转向汤姆。

“要是能找到门路的话,我很想在长岛多干点活儿。我只要求有人帮我开个头。”

“你找默特尔吧。”汤姆说,突然发出一阵短促的大笑声,正好威尔逊太太端着托盘走进来。“她会帮你写一封引荐信的,是不是,默特尔?”

“写什么?”她吃惊地问。

“你帮麦基写一封引荐信给你丈夫,那样他就可以给你丈夫拍些习作了。”有一会儿他不出声地嚅动着嘴唇,心里面在胡编乱造,“《乔治·B·威尔逊在汽油泵前》,诸如此类的。”

凯瑟琳俯身凑近我,耳语道:“他们俩都受不了自己婚配的那个人。”

“是吗?”

“真的受不了,”她望望默特尔,又望望汤姆,“要我说,既然受不了干吗还继续在一起过日子?要是换了我,干脆各自离婚,离完婚两个人就结婚。”

“她这边也一样,不喜欢威尔逊?”

回答出人意料,来自默特尔。她无意中听到了我的问题,她的回答粗暴而且下流。

“你看到了吧?”凯瑟琳得胜似的嚷道,然后又压低了声音,“他俩走不到一起,其实是他妻子在作梗。她是天主教徒,信天主教的不赞成离婚。”

戴茜不是天主教徒,费心编造这样一个谎言让我有点震惊。

“哪天他们真结了婚,”凯瑟琳接着说道,“他们会去西部住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去。”

“还是去欧洲更谨慎些。”

“哦,你喜欢欧洲?”她令人诧异地惊叫了一声,“我刚从蒙特卡洛回来。”

“真的?”

“就在去年。我和另一个姑娘一起去的。”

“待了很久?”

“没有,我们只去蒙特卡洛打了个来回。我们取道马赛过去的。动身的时候我们身上有一千两百多美元,但在包间里两天就让人骗光了[28]。我跟你说吧,回来的一路上我们心情真是坏极了。天哪,我好恨那个城市!”

傍晚的天空在窗口一时间鲜艳如地中海那一潭蔚蓝色的蜜——这时,麦基太太尖锐的声音将我唤回到了房间里。

“我也差一点犯错,”她精神头十足地发着公告,“我差一点嫁给一个追了我好几年的小个子犹太佬[29]。我知道他配不上我。每个人都不停地对我说:‘露西尔,那人的条件比你差远了!’可是假如我没遇见切斯特,他肯定会把我弄到手的。”

“没错,可是你听我说,”默特尔·威尔逊不住地点着头,说道,“起码你并没有嫁给他。

“我知道我没有嫁给他。”

“咳,我却嫁给他了,”默特尔的话含混不清,“这就是你的情况和我不同的地方。”

“你干吗嫁给他呢,默特尔?”凯瑟琳质问道,“没人逼你。”

默特尔想了想。

“我嫁他是因为我觉得他是个绅士,”最后她说道,“我以为他懂一点教养,可是他连给我舔鞋都不配。”

“有一阵子你挺痴迷他的。”凯瑟琳说。

“痴迷他!”默特尔嚷道,表示不相信。

“谁说我痴迷他?我对他的痴迷程度从来不曾超过痴迷那边那个人。”

她突然指着我,于是人人向我投来谴责的目光。我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表示我不曾在她过去的历史中扮演过角色。

“我唯一的痴是在我跟他结婚的时候。我立马就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他是借了人家最好的一套西装结婚的,还一直瞒着没告诉我,有一天他不在家,那人来讨要,‘哦,是你的西装?’我说,‘这还是我第一回听说呢。’但我还是把衣服还给了他。然后我就躺在床上号啕大哭,哭了整整一下午。”

“她真的应该离开他,”凯瑟琳接着前面的话,对我说,“他们已经在那家修车店楼上住了十一年。而且汤姆是她的第一个情人。”

那瓶威士忌——第二瓶了——人人都在不断往杯子里倒,只除了凯瑟琳,她“一滴没沾,同样觉得飘飘欲仙”。汤姆按铃叫来看门人,派他去买几只很有名气的三明治来,可以当晚餐吃个饱的那种。我想出去走走,在柔和的暮光中往东走,去公园;但每一次起身要出门,都被一阵乱哄哄夹杂着刺耳尖叫声的争吵纠缠住,仿佛有根绳子牵着似的,被拽回到椅子里。然而,我们这一排透着黄色灯光高踞于城市上方的窗户,一定将它们知悉的那一份世人的秘密,贡献给了夜色正在降临的大街上某一位偶然抬头观望的路人;我也是那个人,在一边仰望一边沉思着。我既置身其中又置身其外,人生无穷尽的变化令我着迷,同时又使我感到厌恶。

默特尔将椅子拖过来靠近我,突然间她那热烘烘的呼吸喷过来将我裹住,开始倾倒她和汤姆初次相逢的那一段故事。

“事情发生在两个面对面的小座位上,火车上最后剩下来的总是那两个座位。我是去纽约看妹妹,准备当天晚上就待在城里。他穿的是晚礼服和漆皮鞋,我忍不住眼睛老是往他身上瞟,但每次他一看我,我就只好假装在看他头顶上的广告。进站下车后,他挨着我往前走,白衬衫前襟贴住我的胳膊。我就对他说我要叫警察了,但他知道我不是说真格的。我好兴奋,跟着他上了一辆出租车,稀里糊涂都没闹明白并不是上地铁。我心里面一遍又一遍只在念一句话:‘你又不能长生不老,你又不能长生不老。’”

她转了个身,和麦基太太聊起来,房间里充满了她做作的笑声。

“亲爱的,”她嚷嚷着说道,“我这件裙子脱下来就送给你。我明天得去另买一件。我要开个单子,把必须得办的事全列出来。做个按摩,烫个发,给小狗买个颈圈,买一个那种带弹簧的、小巧玲珑的烟灰缸,再给妈妈坟上买一只带黑丝绸蝴蝶结的花圈,摆放一个夏天不坏的那种。我得开个单子写下来,那样必须得办的事就一件也不会忘了。”

九点了。一转眼我再去看表,发现已经是十点。麦基先生已经在椅子里睡着,两只手攥成拳头放在大腿上,像一幅实干家的照片。我掏出手绢,擦去了残留在他脸上、让我愁了一个下午的那一点干肥皂沫。

小狗蹲在桌上,两只眼睛透过烟雾不知在看什么,不时地轻轻呜呜几声。房间里人不见了,又出现了;商量要去什么地方,然后找不着对方了;互相寻找,发现对方居然就在几步之外。将近午夜时分,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脸对脸站着,声音里充满了激情,在争论威尔逊太太是否有权提戴茜的名字。

“戴茜!戴茜!戴茜!”威尔逊太太喊叫着,“不管什么时候,我想说就说!戴茜!戴……”

汤姆·布坎南一个短促而熟练的动作,一巴掌将她的鼻子打破了。

然后染血的毛巾扔在了浴室地板上,女人们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来,混乱中压倒一切的动静是一种断断续续经久不衰的痛苦哀号。麦基先生从瞌睡中醒来,迷乱中蹦起来就朝门口跑。跑了一半又回过身来,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景象:他的妻子和凯瑟琳一边骂人一边说安慰的话,手里拿着急救用品,在拥挤的家具中间磕磕绊绊往前走;长沙发上那个绝望中的人形在畅通无阻地流着血,一边还在摊开一份《城里闲谈》,想盖住织锦坐垫上的凡尔赛宫图景。于是麦基先生转身继续朝门外走。我从枝形吊灯上取下帽子,跟了上去。

“改天过来吃中饭。”我们哼哼唧唧乘电梯下去时,他提议道。

“在哪儿?”

“哪儿都行。”

“你的手别碰开关!”电梯服务生厉声道。

“对不起,”麦基先生不失尊严地说,“我不知道我碰到它了。”

“好吧,”我表示同意,“我愿意效劳。”

……我站在麦基先生床边,他只穿内衣,屁股下面坐着一条床单,身上披着一条床单,双手捧着一本大相册。

“《美女和野兽》……《杂货店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然后我就半睡半醒躺在宾夕法尼亚车站[30]下层冷飕飕的候车室里了,眼睛瞪着早版《论坛报》,等候凌晨四点那班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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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萧文琪,二十一世纪的黑帮大姐大,却因车祸而穿越时空来到女尊的凤鹰王朝,她冷静睿智,身材高挑美丽,霸气干练,从未拥有过爱情的她,当遇到人人视为行为不端的男子对自己表现出强烈的爱意时,是淡然,还是逃避?是误会,还是爱?她能否在这不一样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他,杨宇曼,生性野蛮,粗鲁,好妒,言行举止没一点大家闺秀的文雅娴熟,他武功高强,力大如牛,是个人见人骇的悍夫。他,不顾世俗的眼光在外抛头露面,招来世人嘲笑,至今二十还未嫁于她人,但却对她一见钟情。当一个个美男环绕在心爱人身旁时,他嫉妒得愤怒的挥舞长鞭使向那些妄想勾引她的狐狸精…是嫉妒,还是不自信?不一样的女子,不一样的男子,女尊的世界,女子与男子又有怎样的爱情?不一样的世界,同样的浪漫爱情故事。★片段一:萧文琪与杨宇曼能顺利完成大婚吗?要是能,又将会发生什么出人意料的事呢?“曼儿,我听说男子一出生手臂上就会点一颗鲜红的朱砂痔是不是?”看着眼前一袭红衣的娇艳人儿,萧文琪欣喜的黑眸里露出一丝好奇的神色,一脸期望的说道:“让我看看好不好?”说着还动起手准备扯下杨宇曼宽敞的喜袍看个究竟。闻言,本还泛起圈圈红晕的羞涩的俏丽脸颊顿时煞白,勾魂的桃花美眸闪着慌张和恐惧的神色,死死拽住试图被扯下的领口,皓齿紧咬住那娇滴诱人的红红唇瓣,害怕得手足无措,意乱慌张。……★片段二:在女皇的又一次伤害之后,萧文琪又会以何种心态面对她呢?是替女皇带兵出征西边的疆月国?还是选择隐居山林做她的少尊主?“琪儿,你难道真的不能原谅皇姐吗?”女皇近乎哀求的语气望着眼前一对幸福的人儿。“你还来这里做什么?我不是已经说过我不是什么狗屁王爷,你口中的所说的琪儿已经死了。”萧文琪一脸愤怒,深邃如鹰般的黑眸一片冷然,毫无在意她是女皇的身份与那哀求的眸光。她曾经敬重的女皇竟然为了她的统一大业差点害死她的曼儿,她想到曼那儿身处危险的时刻,要不是她,不是她及时赶到,她的曼儿……想着她紧了紧了揽在怀中的人儿腰际的手,顿时眼里闪过一丝害怕的神色。这让她如何能原谅她?如何原谅这般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她的人?再说了她本不是这王朝的什么王爷,也不是她的子民,她也没有那个义务再去替她做任何事情。……“娘,你怎么来了?”杨宇曼一脸欣喜地跑了过去拉住杨君的手臂欢笑道。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快穿有喜BOSS暖上天

    快穿有喜BOSS暖上天

    父母双亡,生无可恋。大学毕业即失业的霍青嬅,向快递公司投了简历,却得了快穿公司的工作。本着工作的态度,霍青嬅以兴奋的心情新手上路了。然而,神秘Boss告诉她,这是撞天婚。霍青嬅两眼一闭,这就是一份正式工作,可以学到很多;就算没选中,可能一切清零,她还想工作下去。强到被所有人逼着结婚的Boss,抛绣球还采用拖字诀,十世修得同船渡百世修得共枕眠。百世过来,娃带够了,结婚证领了好多回,可以正式奔现了。※※霍青嬅觉得,两人差距太大,一个天上一个地下。※※Boss觉得,就是宠她宠她宠她,宠的离不开他,还不乖乖和他走?※※霍青嬅,朕找个工作,没想到找了男人,还把自己炼成女神,真要结婚,心里还是惴惴不安。※※Boss,撞天婚虽然是被逼的,谁知道真能喜从天降,娇妻入怀。【小剧场】霍青嬅:老男人、没人要。Boss:一点都不老,不信你再咬。